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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社會穩定評價報告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金融穩定;金融監管;評估體系
中圖分類號:F83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1428(2006)04-0029-03
一、金融穩定的概念
“金融穩定”一詞,目前在學術界尚無嚴格的定義,還缺乏一個統一、準確的理解和概括。瑞典銀行作為世界第一家設置金融穩定部門并于1998年率先出版《金融穩定報告》的中央銀行,把金融穩定直接定義為“支付體系的安全于高效運轉”。其支付體系涵蓋了全部金融市場、各類金融機構、所有支付工具及其技術與管理支持系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學者認為,定義金融穩定首先應明確的是,金融系統的職能包括以下三個方面:(1)提高經濟效率,包括資源配置、財富積累、經濟增長和社會繁榮;(2)評估、定價、分配和管理金融風險;(3)通過自我糾偏,抗擊內部和外部沖擊造成的不平衡,確保金融系統正常履行職能。基于此,金融穩定的定義是:只要金融體系能夠抗擊內生或由于外部未預料的沖擊造成的不平衡,繼續履行提高實際經濟運行效率的職能,金融系統就處于一系列不同層次的穩定狀態。國際清算銀行的金融穩健性論壇的Andrew Crockett認為把金融穩健性定義為不存在金融不穩定。金融不穩定是指實際經濟部門受到來自金融體系的負面影響,如金融資產價格的急劇波動或金融機構的倒閉產生的負面影響。美國聯邦儲備體系的董事會的Roger Ferguson認為,對中央銀行和其他當局來說,最有用的金融不穩定概念與可能會對真實經濟行為產生潛在損害的市場失靈和外部性密切相關。他從三個基本標準來判斷或者界定金融不穩定:(1)某些重要的金融資產的價格似乎與其基礎有很大脫離;和/或(2)國內的和國際的市場功能和信貸的可獲得性都存在明顯地扭曲。結果是(3)總支出與經濟的生產能力出現明顯的偏離(或即將偏離)。此外,對于“金融穩定”的定義比較有代表性的還有加拿大銀行的John Chant、德意志銀行的學者、歐洲中央銀行的Wim Duisenberg以及Tommaso Padoa-Schioppa、哥倫比亞大學的Frederick Ferguson、挪威中央銀行、美國國家經濟研究局、荷蘭銀行、Andrew Large爵士等等。
中國人民銀行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05)》中對金融穩定的定義是指金融體系處于能夠有效發揮其關鍵功能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宏觀經濟健康運行,貨幣和財政政策穩健有效,金融生態環境不斷改善,金融機構、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能夠發揮資源配置、風險管理、支付結算等關鍵功能,而且在受到內外部因素沖擊時,金融體系整體上仍然能夠平穩運行。
二、我國金融穩定評估的發展
盡管對“金融穩定”通常有從正面和反面(金融不穩定)兩個角度去定義,對金融穩定的評估更多的是從“金融不穩定”角度出發。有關金融風險監測、金融危機預警機制、金融脆弱性指標體系、金融穩健指標體系等的研究都屬于金融穩定評估框架體系。
自1995年中國銀行監管當局職能開始轉換以來,加強金融監管防范與化解金融風險已經成為其最重要的職能。為了對各銀行運作的風險進行連續性的監控,中國銀行監管當局加強了對各銀行的非現場監控,對于不同的銀行機構確定了不同的監管指標體系,這些指標體系的運用對于中國銀行監管當局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監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為了加強對銀行業的監管,中國銀行監管當局與1999年分別對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和其他非銀行機構出臺了新的非現場監管指標體系,這些指標體系的出臺對于中國銀行監管當局加強對銀行業的監管起到了重要作用。
基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不斷在成員國中推廣“金融部門評估規劃(FSAP)”這一情況以及維護金融穩定的客觀需要,根據國務院的指示精神,中國人民銀行于2003年7月牽頭組織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統計局、國務院研究室、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等單位組成跨部門小組,開始對中國進行首次金融穩定自評估。
2005年11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首次對外《中國金融穩定報告》。人民銀行稱,這一報告將與《中國人民銀行年報》、《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共同成為央行對外的三大重要報告。
三、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穩定的評估
2005年11月7日央行的中國首份《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05)》中提到,維護金融穩定分為監測和分析金融風險,評估和判斷金融穩定形勢,采取預防、救助和處置措施及推動金融改革三個層面。第一,對金融風險進行監測,密切跟蹤和分析宏觀經濟環境、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生態環境及其變動情況。第二,按照有關評估標準和方法,評估和判斷宏觀經濟環境、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生態環境對金融穩定的影響。第三,根據評估和判斷的結果,采取應對措施。在金融運行處于穩定狀態時,充分關注潛在風險,采取預防措施;在金融運行逼近不穩定的臨界狀態時,采取救助措施,對有系統性影響、財務狀況基本健康、運營正常、出現流動性困境的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持,并通過重組和改革,轉換機制,促使這些機構健康運行;在金融運行處于不穩定狀態時,積極迅速采取危機處置措施,對嚴重資不抵債、無法持續經營的金融機構,按市場化方式進行清算、關閉或重組,強化市場約束,切實保護投資者利益,維護經濟和社會穩定。同時,針對薄弱環節,及時推動經濟體制、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生態環境方面的改革,通過全方位的改革促進金融穩定。
目前,人民銀行對金融穩定的評估并沒有采取模型化的方法,而是通過各種指標,從整體上來判斷金融的穩定狀況。相對于模型法,通過監測指標體系的方法有個好處是,它并不關注于某一指標具體的指標值,而是通過指標間的對比分析,分析指標數據背后的原因,然后來判斷金融穩定狀況。
從評估的層次上來看,央行的《金融穩定報告》與IMF金融風險監測指標體系一致,由三個層次審慎指標構成,分別為宏觀審慎指標、機構層次的微觀審慎指標和市場類指標。在該報告中,詳細報告了宏觀經濟與金融穩定、金融市場與金融穩定、金融業與金融穩定。另外,報告還專門對金融基礎設施、金融生態環境與金融穩定進行了分析。金融基礎設施是指金融運行的硬件設施和制度安排,主要包括支付清算體系、法律法規、公司治理、會計標準、征信體系、反洗錢體系,以及由審慎金融監管、中央銀行最后貸款人職能、投資者保護制度構成的金融安全網等。金融生態環境從狹義上講,是指金融基礎設施及其運行狀況;從廣義上講,是指金融體系運行的外部環境,是影響金融體系生存發展的各種因素的總和,包括經濟、政治、文化、地理、人口等一切與金融運行相關的方面。完善的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生態環境是維護金融穩定的基本條件和重要保障。
四、其他一些國家的金融穩定評估狀況
雖然許多國家的中央銀行及監管機構長期以來一直對與金融體系穩定有關的問題進行研究,但直到最近還沒有幾個國家對整體金融穩健性分析取得突破性進展,還有待深入全面的研究。
芬蘭:芬蘭銀行是為數不多的幾個擁有預測銀行部門動態框架的中央銀行之一。該國的銀行預測框架是在芬蘭20世紀90年代初期的銀行危機后才開發出來的,其目的在于協助對銀行部門可能的發展趨勢進行決策分析。該框架可以對銀行系統獲利能力的趨勢提供兩年左右時間跨度的預測。雖然這一框架能夠通過對利潤影響因素的分析銀行系統的穩健性,但其重點并不在于關注具體的穩健性。該框架被正式地與芬蘭銀行關于芬蘭經濟宏觀預測模型聯系在一起,采用模型的方法。
挪威:從1995年起,挪威銀行就開始出版關于金融部門形勢和前景的報告。這份報告既包括對金融機構,主要是銀行部門的發展趨勢的分析,也包括宏觀經濟與金融部門發展之間關系的分析。對家庭和企業金融頭寸的分析構成了該報告框架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報告僅供金融部門當局內部參考,并不對外公開。從1997年起,挪威銀行就在經濟公告季刊的第二和第四期出版該報告的摘要。與采用摘要的方法相一致,出版的報告相對來說是定性的,只對金融穩健性做總體評估,而不是關注具體指標的臨界值。所采用的方法是對與金融部門相關的變量,特別是與金融機構收益相關的宏觀經濟指標的發展趨勢作出初步評估,之后一系列關于銀行系統金融健全性的單一指標被引入評估中,對銀行在房地產方面的風險敞口給予特別關注。
英國:在1997年英國財政部、英格蘭銀行和金融服務局之間達成的諒解備忘錄下,英格蘭銀行負責金融系統整體上的穩定、由財政部、英格蘭銀行和金融服務局組成的常務委員會每月舉行例會討論金融穩定有關動態。一項由英格蘭銀行承擔的實施其職責的任務就是對金融穩定形勢進行監督,包括對實際或潛在的沖擊和金融系統抵御這些沖擊的能力進行評估,并提出一些較具體的意見。英格蘭銀行的方法不是采用復雜的模型,而是對一系列來自英國、工業國家和新興市場經濟的信息進行評價并試圖識別出關鍵的動向、脆弱性和可能影響金融穩定性的風險。
美國:隨著時間的推移,分別負責銀行監管的不同方面的三個機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聯邦儲備委員會(Fed)和貨幣監理署(OCC)――根據他們非現場監管業務一部分的、由銀行提供的主要數據,已經開發出類似的用于評價個別銀行穩健性的模型和指標。加總單個銀行的信息可以對金融系統重要組成部分的穩健性進行評估。一般地,美國監管機構在對單個銀行未來穩健性進行評估中所使用的那些變量近似于進行全面的事后駱駝評級中所考慮的各種因素。在某個或多個的銀行單獨地強大到有整個系統影響力的時候,這些單個銀行的變量用作宏觀審慎指標可能是有用的。在銀行系統的總體層次上,那些對銀行當前穩健性進行評估時有意義的變量,可以用作宏觀審慎指標。
五、我國金融穩定評估與國際接軌存在的問題以及對我國金融穩定評估的一些啟示
(一)存在的問題
1.數據統計方面的問題。一是我國數據統計的準確性,即數據質量存在問題,曾遭受國內外學術界的懷疑。二是,提供金融穩定評估的統計數據,即使是在IMF倡導的評估體系下,也還缺乏一個公認的、標準的準則。
2.我國金融體系的特殊機制,導致我國的金融評估數據不能簡單地與國外進行橫向比較。比如銀行不良貸款率,我國的警戒線要比國際通行標準要高。
3、金融穩定評估方面的人才。金融穩定評估在國際上來看,也還是處于初始階段。我國更是處于探索階段。因此,既熟悉國際金融穩定的通行標準,又熟悉我國金融體系,能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與國際接軌,這方面的人才目前還相當缺乏。
(二)對我國金融穩定評估的啟示
1.完善金融穩定評價體系,促進金融監控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我國對金融風險的關注和研究可謂高度重視。但是,系統化和規范化的金融風險評估體系卻一直未能有效建立。這與缺乏統一的評價標準和監督執行機構有關。因此,盡快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金融穩定評估體系,與國際規范接軌,對于國內金融監管水平的提高和抵御風險能力的增強十分必要。為此,應盡快構建完整合理的金融穩定評估體系,配套建立相應的制度,包括合理的法規框架、適當的組織體系等。從數據收集和處理、信息管理、報告制度和監督機制等方面進行建設,逐步推進我國的金融穩定評估工作。
2.盡早參與IMF金融穩定評估體系,促進國際經濟合作和交往。IMF金融穩健性指標評價體系的推廣和實施將有助于減少全球金融市場的風險。而穩定的國際環境對于正在發展、調整和開放中的我國而言尤為重要。因此,我國也有責任和義務對FSI評價體系的推廣和實施提出自己的意見,增進國際評估系統的有效性,并在此基礎上進行國際金融合作和交流,盡快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金融穩定評估體系。
參考文獻:
[1]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分析小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05)\[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5
[2]向新民.金融系統的脆弱性與穩定性研究\[M\].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2005
關鍵詞觀音閣水庫大壩;安全監測評價系統;原理;構建
觀音閣水庫是遼寧省“七五”、“八五”期間重點水利樞紐工程,也是采用碾壓混凝土筑壩技術和部分使用日元貸款的中日技術經濟合作項目水庫位于太子河干流上,距本溪市40km,控制流域面積2 795km2,總庫容21.68億m3,與下游70km的葠窩水庫形成太子河干流梯級開發。是以遼寧省中部城市供水和防洪為主,兼顧灌溉、發電、養魚的一座大型水利樞紐工程。水庫大壩能否安全運行,不僅影響到自身的安全和經濟效益,也關系到下游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是涉及社會公眾安全、社會穩定和發展的大事。因此,如何對水庫大壩的安全性作出評價,及時進行除險加固,是關系到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課題[1,2]。筆者采用灰色關聯度分析的方法實現壩體安全趨勢分析。分析壩體當前狀態與最佳狀態及最差狀態標準直接的關聯程度,以分析壩體當前的安全狀態。
1安全綜合評價系統簡介
大壩安全綜合評價以大壩安全監測為基礎,是一個多層次、多指標的復雜分析評價問題;是掌握大壩結構性態、保障大壩安全的重要手段。一個完整的大壩安全評價系統應包括基礎數據庫、動態監測子系統、評價模型子系統和輸出演示子系統等。
大壩結構和工作條件極為復雜,安全運行受眾多因素影響,同時還與大壩周圍的社會經濟和生態環境有關。因此,在大壩安全綜合評價中,存在著大量的確定與不確定信息,需盡可能全面考慮影響大壩安全運行的因素,才能及時準確地掌握大壩運行的實際狀態。其中大壩安全監測包括外部監測和內部監測。外部監測主要包括大壩水平位移、壩體撓度、壩體傾斜、基巖變形、壩基、壩頂和近壩區沉陷等觀測;滲流觀測,包括滲透流量、繞壩滲流及揚壓力觀測;水文觀測,包括庫水位、水溫、氣溫觀測;現場檢查。內部監測包括壩體應力、應變、溫度、滲壓、裂縫等的自動化監測[3,4]。
在監測設備相對集中的地方分別建立數據采集站,完成監測參量的自動采集功能,監測系統采用網絡組成方式,滿足中心站、數據采集站要求,特別是中心站對各水工建筑物中傳感器參數設置功能,以達到對以上數據的多機遠程采集及數據處理。變形觀測采用以主壩自動觀測為主,副壩半自動觀測為輔,進行組網,實現主壩水平及豎向位移的自動觀測和對測量數據的計算機自動處理,以及副壩及溢洪道水平與豎向位移的半自動觀及其測量數據計算機處理。
2大壩安全評價的基本原理
現主要介紹在觀音閣水庫大壩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中實現安全趨勢預測的灰色理論?;疑到y理論是20世紀80年代,由
關聯分析是根據數列的可比性、可近性分析系統內部主要因子之間的相關程度,定量地刻畫了系統內部結構之間的聯系,是對系統內部各因子之間狀態的量化比較分析。多級灰色關聯度評價步驟為:一是構建評價體系;二是根據評價因子矩陣指標及映射參照矩陣;三是歸一化求解關聯信息矩陣;四是確定因子權重;五是計算群體評價矩陣;六是計算整體評價(矩陣)系數;七是確定評價對象的能力水平。
3觀音閣大壩安全評價系統的構建
實現大壩的綜合評價有2個層次的應用,即依據《大壩安全評價導則》建立壩體安全綜合評價體系,然后通過對單項評價指標的獨立專家評價,實現針對評價對象的綜合評價,并綜合得出壩體的安全級別(《導則》要求為a、b、c 3級),稱之為定期綜合評價或大壩的定級。另一種層次的評價是完全針對水庫大壩監測項目和數據構建評價體系和準則,實現根據當前監測數據的在線實時安全分析和評價,并可生成指標評價報告,用以實現壩體的在線健康趨勢分析。
實現水庫大壩的綜合評價應用的2個層次中,實現壩體安全綜合評價是目前我國在大壩安全評價方面應用較多的方法。該方法主要是采用專家會議的形式,結合水庫的大壩監測數據、現場巡視結合實驗室的專項檢測才能完成。根據《大壩安全評價導則》要求,主要的評價體系如圖1。
4評價模型開發成果
本研究針對項目需要開發了基于灰色關聯度技術的評價模型支持系統,觀音閣水庫大壩安全監測評價系統實現了評價體系的構建、指標權重的計算和指標隸屬函數的建立及灰色關聯度的計算功能。主要開發成果以安全度計算系統為例,如圖2所示。
5 結語
結合穩定、成熟的自動化監測數據采集系統,應用于水工建筑物的工程安全監測是大勢所趨,是水利自動化與信息化的必經之路。對大壩進行實時自動化監測,及時掌握大壩的運行狀態,對大壩安全性態做出綜合評價,在事故到來之前采取對策,不僅可提高預報的精度和調度的準確度,且保證大壩運行安全,促進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充分發揮。
6參考文獻
[1] 龐毅,趙琳,馬艷霞,等.大壩安全監測自動化系統效率問題分析及解決方法[j].水電自動化與大壩監測,2006,30(3):50-52.
[2] 趙琳,安永寧,馮琳,等.土石壩滲流分析與自動化觀測軟件研究[j].沈陽農業大學學報,2004,35(5):528-530.
[3] 朱盟.大伙房水庫大壩安全監測自動化系統技術研究[j].現代農業科技,2007(23):220-222.
一、切實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
地質災害防治是各級人民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也是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一件大事,各級各部門要從貫徹“*”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負起責任。區政府成立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政府分管領導和國土資源等部門領導任副組長,發改、經貿、科教、*、財政、民政、建設、水利、衛生、安監、國土資源等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同志任成員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協調解決地質災害防治的重大問題,做到機構落實、責任落實、人員落實、措施落實,把我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二、認真落實各部門在地質災害防治中的工作職責
在區政府和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各相關部門按各自的職責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一)宣傳部門:負責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的宣傳工作和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
(二)發改部門:負責在基建項目立項的過程中嚴格執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安排重大救災基建項目。
(三)經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調撥,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物資的供應工作。
(四)科教部門:負責在中小學校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對校區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組織排查和巡查,并在專業部門指導下組織開展監測和治理,在治理前設置警示標志;在搶險救災中及時組織師生疏散轉移。
(五)*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機關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參與搶險救災,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治安事件,做好災區道路交通的疏導工作。
(六)民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調運救災物資,協助災區設置避險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組織轉移、安置和救濟災民;核定和報告災情。
(七)財政部門:負責本級財政中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費和救災獎金的預算安排。
(八)農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和調配農用救災物資,協助、指導災區農業的救災復產。
(九)建設部門:負責在工程建設中嚴格執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三同時”制度;做好城鄉居民點建設中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對地質災害破壞的房屋組織鑒定評估。
(十)水利部門:負責對水利設施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組織排、巡查監測和治理,并在治理前設置警示標志;在水利設施建設中嚴格執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三同時”制度;做好汛期水利設施的地質災害防治,確保水利設施安全度汛。
(十一)旅游部門:負責對旅游景點區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組織排查和巡查,并在專業部門指導下組織開展監測和治理,在治理前設置警示標志;在搶險救災中組織游客疏散轉移。
(十二)衛生部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防疫工作。
(十三)安監部門:負責嚴格執行礦山安全評價制度;在企業的新建、改建及擴建過程中,監督檢查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三同時”制度的落實情況;協同開展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
(十四)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劃定地質災害的危險區和易發區;監督管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的實施;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預警體系;會同有關部門部署、協調、指導、監督搶險救災工作;組織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負責同級人民政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按規定向區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部門報告工作情況。
(十五)各原產煤鎮(辦):負責對煤礦關閉后,采空區的下陷和煤矸石堆放等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易發區的監督管理。
(十六)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參與地質災害的搶險救助工作。
(十七)各相關部門在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及搶險救災的過程中,應及時向區人民政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
三、嚴格執行地質災害防治過程中的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1、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必須在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報告未包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不得批準其可行性研究報告。2、在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的編制過程,以及建設項目的規劃定點過程,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充分考慮地質環境條件。
(二)嚴格執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制度。1、新辦礦山必須在采礦權出讓前進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并按評價結果實施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2、現有礦山必須補做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在侵蝕基準面以下開采的露天礦山和所有地下開采礦山必須在*年底前完成,其它露天開采礦山必須在2008年底前完成。
(三)嚴格執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三同時”制度。1、經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應當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作,且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進行。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2、經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認為不適宜繼續開采的礦山,區政府堅決予以關閉。3、經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認為需采取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的,必須在采取防治措施后才可繼續開采,其防治工程必須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施工和監理,并按規定組織驗收。4、沒有按要求開展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或未按評價結果采取必要的地質環境保護措施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礦山,采礦許可證不得通過年檢,采礦權不得延續登記。
(四)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人為因素引發地質災害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認真制定地質災害防治的工作預案
(一)編制《突發性地區災害應急預案》。區人政府制定本轄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并公布實施,預案的內容包括: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準備;地質災害等級與影響分析準備;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訊保障;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二)擬訂《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市國土資源局*分局應會同區有關部門,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擬訂本地區《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年度防治方案的內容應包括:主要災害點的分布、地質災害的威脅對象和范圍、重點防范期、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和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
五、認真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工作經費
(一)將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列入年度預算。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區政府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確保地質災害調查、監測、規劃等工作經費的落實,地質災害防災救災所必需的交通、通訊等物資及時到位,地質災害及時治理。各鎮(辦)每年應安排適當的經費用于地質災害防治。
(二)實行礦山地質災害治理保證金制度。按“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采礦權人必須與礦山所在地的縣級國土資源部門簽訂礦山地質災害治理合同書,繳交礦山地質災害治理保證金。保證金屬采礦權人所有,存入銀行專戶,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統一監管。礦山在開采過程引發地質災害,由采礦權人承擔治理責任,不承擔責任。從礦山地質災害治理保證金中支付治理費用,不足部分仍由采礦權人承擔;采礦結束后,除實際開支后的保證金本金及利息返還采礦權人。礦山地質災害治理保證金的收取標準及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六、切實加強地質災害監測機構的建設
區政府重視公益性地質災害監測機構的建設,建立一支公益性地質環境監測隊伍,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和必要的裝備,積極落實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公益性地質環境監測隊伍要積極鍛煉實踐,努力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以適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七、努力解決礦山的地質災害問題
(一)加強規劃,科學管理。通過開展區級礦產資源規劃工作,加強規劃管理,實現規模開采、集約開采、科學開采、效益開采和安全開采的目標。1、區政府把地質災害危險區、圩鎮、居民密集區(村莊)等劃為禁采區并進行公告。2、要嚴格按“規模開采、效益開采、抓大關小、控制總量”的原則執行,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禁采區內的、資源枯竭的礦山要堅決關閉;制定總量控制目標,關閉超指標的露天建筑用石場,積極整合布局不合理的礦山。3、提高礦業開采的準入條件。不再新批準以自然人的身份進入礦業領域(包括申請探礦權),其它準入條件由國土資源部門按“標準從嚴”的原則執行。
(二)地下開采礦山必須實行超前探水措施,并將超前探水措施作為礦山安全評估的內容之一。
關鍵詞:煤炭企業;社會責任;現狀;對策
中圖分類號:G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10-00-02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企業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現在企業之間的競爭,已經不僅僅是經濟競爭了,而是包含多方面、多領域的綜合性競爭。在這一大背景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就顯得尤為重要?,F今,社會責任已經日益成為影響企業品牌知名度和增強企業客戶忠誠度的重要因素。隨著國家對安全生產和節能減排工作的日益重視,煤炭企業的社會責任日益被賦予新的內容。因此,加強煤炭企業社會責任建設,顯得越來越重要。
一、煤炭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和內涵
“企業社會責任”這一概念產生于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美國。這一概念自產生起,就引起了學術界的廣泛關注,并且在企業是否應該承擔社會責任問題上,不同學者,不同流派之間產生了激烈的爭論。不過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企業應該承擔社會責任這一觀點得到了越來越廣泛的認同。所謂企業社會責任,指的是企業在一定環境下,對利益相關者以及整個社會應該承擔的與自身經濟狀況相適應的,包含經濟、法律、社會、倫理等多方面的責任。
煤炭企業是我國的重要支柱企業,對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有著重要的作用,同時,煤炭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推動力。因此,煤炭企業有著不同于其他企業的社會責任內涵。我國煤炭企業社會責任指的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煤炭企業對其利益相關方(包括政府、環境、社區、消費者、供應商、競爭者、股東、債權人、員工等)承擔與自身情況相適應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和慈善責任,以創造企業價值,實現煤炭企業與利益相關方的和諧、可持續發展。
二、煤炭企業踐行社會責任的必要性
(一)煤炭企業踐行社會責任是響應國家政策,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
近年來,我國政府積極向全社會宣傳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工作越來越重視。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曾經明確指出:“廣泛開展和諧創建活動,形成人人促進和諧的局面。著眼于增強公民、企業、各種組織的社會責任?!笨倳浽谥醒虢洕ぷ鲿h上也強調:“要引導企業樹立現代經營理念,切實承擔起社會責任。”由此可見,煤炭企業踐行社會責任,是其響應國家政策,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
(二)煤炭企業踐行社會責任是其提高自身競爭力的客觀要求
企業在承擔社會責任過程中,利益相關者利益以至全社會公眾利益得到保護,這樣,企業能夠受到全社會的普遍尊重和支持,能夠提高本企業的競爭力。踐行社會責任還能夠培養客戶忠誠度,提高企業市場地位。特別是像煤炭企業這種對社會影響大的企業,踐行社會責任,更能夠顯著提高其自身競爭力。
三、我國煤炭企業社會責任現狀分析
(一)我國煤炭企業踐行社會責任所取得的成就
2007年,我國的神華企業第一次公布了規范的煤炭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并在以后每年連續社會責任報告,塑造了良好的企業形象。兩年后,中煤等20多家企業相繼社會責任報告。
此外,中國煤炭工業協會還專門組織對煤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情況進行調查,通過調查報告,可以看出我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明顯增強。近些年來,煤炭企業安全生產形勢大為好轉,煤礦安全事故死亡總人數和百萬噸死亡率大幅下降。煤炭企業在履行法律責任方面,表現也比較積極,大部分企業都認同相關法律法規,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積極執行。依法納稅,誠信經營。此外,越來越多的煤炭企業嘗試開展有效的環境保護活動。
(二)我國煤炭企業踐行社會責任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煤炭企業在踐行社會責任過程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不可否認的是,也存在著較為嚴重的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我國煤炭企業缺乏履行社會責任的持久動力
鑒于煤炭企業對經濟對社會的重大影響,全社會對煤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期望較高。然而,很多煤炭企業仍然對履行社會責任存在著很片面的看法,不能夠充分理解踐行社會責任的價值和意義。一些煤炭企業僅僅是在政府部門的要求下承擔社會責任,而缺乏承擔社會責任的外在壓力和內在動力,從而導致這些煤炭企業缺乏履行社會責任的持久動力。于是很多企業將履行社會責任當做一種任務去完成,只是應付性地去承擔社會責任,其效果可想而知。
2.煤炭企業沒有完整的社會責任管理體系
相關經驗表明,企業社會責任體系的建立是社會責任工作有效推進的重要基礎。而我國煤炭企業由于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和外延缺乏足夠的理解和認識,因此,無法建立社會責任的管理和推進體系。此外,很多企業出于公關目的,對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的建立不感興趣,而熱衷于對外宣傳。目前,我國大部分煤炭企業的社會責任管理體系建設尚處在初級階段,這些企業僅僅完成了安全生產體系、節能環保體系等部分體系的建設,遠遠沒有形成統一的社會責任管理推進體系。
3.煤炭企業較重的負擔影響了其履行社會責任
由于歷史原因,煤炭企業承擔了很多企業辦社會的責任,直到目前,很多企業仍沒有完全卸下這部分包袱。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煤炭企業承擔了過重的經濟負擔,使企業面臨很大的壓力,在這一情形下,煤炭企業沒有足夠的資源和能力去從事其他活動,將很難承擔其他社會責任。煤炭企業過重的負擔,阻礙了其踐行社會責任。
4.煤炭企業在踐行社會責任過程中存在著較大的不平衡性
在我國,大型煤炭企業與中小型煤炭企業之間,在踐行社會責任方面,存在著巨大的差異。數量較少的大型煤炭企業在踐行社會責任方面,處于領跑地位,這些企業在安全措施、員工待遇、慈善、履行法律責任和對外捐贈等方面,都做得比較好,較好地踐行了社會責任。大企業由于其規模龐大,資金實力雄厚,在履行社會責任問題上具有較大的優勢。而相比之下,一些中小型煤炭企業,由于自身規模小,資金不足,利潤少,因此并不能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與一些大型煤炭企業之間存在著較大差距。總的來說,由于眾多中小型煤炭企業在踐行社會責任方面表現較差,我國煤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仍然處于比較落后的狀態。
四、如何讓煤炭企業更好地踐行社會責任
要讓煤炭企業更好地踐行社會責任,需要政府、企業等多方進行努力。企業社會責任看似是由企業來承擔的,但事實上,企業是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中發展的,需要政府提供一定的法律和政策支持,才能有效地踐行社會責任。
(一)從政府層面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建議和措施
政府要從法律和制度方面為煤炭企業踐行社會責任給予保證,為這些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提供好的宏觀經濟環境。
1.政府應該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規,對煤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進行有效的約束
2005年10月27日,我國頒布新的公司法,其中第五條明確規定:“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第十七條也規定:“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边@是我國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確規定,企業必須承擔社會責任,對促進我國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重要意義。新公司法中雖然明確提出企業要履行社會責任,但是我國其他一些法律對這一問題涉及的較少。因此,我國政府和立法機構應該積極加快制定全面的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律法規,使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有法可依,推動企業社會責任法制化。
2.建立科學的煤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
對煤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進行有效地監督和管理,需要一個科學有效的煤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建立科學的社會責任評價體系,對煤炭企業踐行社會責任行為進行評價,可以披露各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促使這些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建立科學有效的煤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首先必須將各煤炭企業納入評價體系之中,并且要積極動員政府審計部門、環保部門、司法部門等參與評價活動中,這樣才能更好地評價企業的行為。其次,要確定評價的內容,要確定煤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的內容,首先必須界定好煤炭企業的利益相關者,煤炭企業的利益相關者既包括股東、員工、社區、政府、債權人、消費者等,也包括環境。因此對煤炭企業社會責任的評價內容應該包括對股東的責任、對員工的責任、對社區的責任、對政府的責任、對消費者的責任和對環境的責任。第三,還應該有一個明確的指標評價體系,這樣才能將評價活動量化,便于比較和分析。例如,可以根據利益相關者訴求,設立相應的評價指標,為滿足股東利益,設立股利增長指標,為了保護環境,設立“三廢”減排指標等等。
3.加強對煤炭企業的社會責任教育
要加強對煤炭企業的社會責任教育,對煤炭企業進行社會責任教育,歸根到底,是讓企業中所有人形成一種承擔社會責任的意識,培養他們的社會責任感。要對企業員工進行教育,重點抓好三個方面教育:一是危機教育。危機感同責任感是有密切聯系的。趨利避害是任何人或組織的共性,誰都害怕危機,有危機感就會有責任感,甚至產生排除萬難去克服危機的強烈責任感。由危機產生的責任感,有時會激發出難以想象的能力,創造出超乎尋常的偉業。二是典范教育。進行實事求是的宣傳,注意把先進性與廣泛性較好地結合起來,防止先進人物奉獻與索取的過大反差。三是事故教育。用事故教育來是樹立企業的責任感。如煤礦的火災安全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頂板塌陷事故、透水事故等等,給人的印象往往異常深刻。
(二)從企業層面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建議和措施
作為企業,要將社會基本價值與其自身的生產經營活動聯系在一起,這樣方能有效地踐行社會責任。
1.煤炭企業應該進一步強化社會責任意識
煤炭企業踐行社會責任,不僅是企業響應國家政策,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企業擴大社會影響,樹立良好影響,增強企業競爭力的需要。而要讓煤炭企業強化社會責任意識,關鍵是要讓企業領導形成強烈的社會責任意識。只有企業高層充分認識到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將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上升到戰略高度,引領整個企業是生產經營活動中有效踐行社會責任。否則,企業社會責任將成為一紙空文,因缺乏有效動力而難以實施。
2.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企業發展戰略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企業社會責任的戰略意義顯得越來越突出。國內學者陳明已經提出“責任性戰略”的思想,即企業應以承擔社會責任為愿景,誠信經營,熱愛員工,保護環境,節約資源,積極參加公益活動,以塑造具有高度親和力和感召力的企業文化,更加有效地整合社會資源,創立有利于與企業發展的內部和外部環境,增強企業競爭力。煤炭企業要想實現可持續發展,應該積極主動采取社會責任戰略,將社會、環境以及其他一切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融入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之中。
3.培養踐行社會責任的企業文化
企業文化作為一個企業的價值取向和共同行為準則,是企業的核心價值觀,它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具有重要的影響。作為煤炭企業,其企業文化是指導和約束煤炭企業整體行為以及員工行為的價值理念,是煤炭生產經營一切活動的思想核心。培養煤炭履行社會責任的文化,一方面要以人為本,改善企業員工的福利條件,增強企業內部的凝聚力。另一方面,要加強煤炭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使安全生產意識深入人心,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總結
當今社會,企業社會責任顯得越來越重要。我國煤炭企業雖然在踐行社會責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仍然存在著很多問題。要加強煤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必須從政府和企業兩個方面努力,就政府方面,要制定相應的、促使煤炭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法律法規,建立科學的煤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還應加強對煤炭企業社會責任的教育;就企業而言,要進一步強化社會責任意識,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企業發展戰略之中,并培養踐行社會責任的企業文化。
參考文獻:
[1]李勇.煤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研究[J].煤炭經濟研究,2012,32(3).
經檢驗,被告人樸某血液酒精含量為243.4mg/100ml;經鑒定,田某福構成輕傷,黃某春構成輕微傷(偏重)。據此,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危險駕駛罪對其提起公訴。一審審理期間,被害人黃某春與樸某達成和解,樸某一次性賠償黃某春的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一萬元(已全部履行)。在二審審理期間,被害人田某福與樸某達成和解,樸某一次性賠償被害人田某福的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十八萬元(已全部履行),田某福對樸某表示諒解。
一、分歧意見
本案中,對于樸某具有危險駕駛行為并無異議。但對于公安機關已經就樸某酒駕肇事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公訴機關又對同一事實提起公訴,是否違反一事不再罰原則,存在不同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一事不再罰是指有權機關不能就同一事實對行為人進行兩次處罰,否則就有可能將一行為做雙重評價。本案中的行政拘留已經做出,不宜再就此行為追究刑事責任。第二種意見則認為:一事不再罰原則是指一行為不能受兩種相同性質的處罰,行政處罰與刑罰的互異、競合性決定了一定場合中兩種處罰可以同時適用。
另外,對樸某肇事后逃逸后又投案的行為能否認定為自首,也存在不同意見。一種觀點認為,交通事故責任人負有法定的對現場進行救護的義務,因此出現逃逸行為后就反應了其對責任承擔的逃避,即使事后投案,也不能認定為自首。相反觀點認為,能否認定自首應當嚴格依據刑法的規定,只要符合犯罪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交代犯罪事實的,就應當認定為自首,不以是否違反行政責任為前提。
二、分析意見
本案的主要問題是如何理解和認定危險駕駛罪中的自首問題以及行政處罰是否影響刑事處罰的適用問題。
(一)本案是否違背了“一事不再罰”的原則
與交通肇事罪類似,危險駕駛罪也是由于違反道路安全法規,達到了刑事處罰的必要,故刑法從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的角度,將其規制為刑事犯罪,在此就要明確危險駕駛行為首先是行政違法行為,而且嚴重到刑法的管轄范圍,演變為刑事違法行為。這二者并不矛盾。刑法作為調節社會關系的最后法,其調整的對象往往是其他法律已經予以規制、保護的對象,只是由于行為違法程度的不同,量變引起質變,由行政違法變成了刑事違法,被納入刑法的視野,從責任后果的角度來看,如果構成刑事犯罪,就不能對其再適用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可以被刑事處罰所折抵、吸收。本案中,杜鐘培醉酒駕車的行為,造成了被害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其行為符合了《刑法》第133條之一的規定,而且不屬于情節顯著輕微的情況,應當認定為危險駕駛罪。但對于樸某醉酒駕車逃逸的行為予以行政拘留后又對其危險駕駛的行為處以拘役,是否違背了“一事不再罰”的原則?筆者認為并不違反,理由有二:
理由一,行政處罰與刑罰之間并不是包容競合關系,還存在遞進等不能完全包容的情況。由于行政處罰與刑罰之間存在競合、遞進、交叉關系,導致對一行為適用行政處罰之后再適用刑罰并不必然導致評價過度,即一行為適用兩種處罰后果并不違反一事不再罰原則。一種行政犯罪行為必然同時觸犯刑法和行政法,從而形成刑事法律責任與行政法律責任的競合,而在剝奪人身自由性質的處罰上,行政處罰中的行政拘留與刑法的拘役、有期徒刑之間存在遞進關系,同時行政處罰中的一些形式和刑罰的一些種類不完全是一一對應關系,如暫扣、吊銷許可證或執照、責令停產停業這兩種行政處罰形式就不能為刑罰所包容。法院對于單位犯罪,只能通過處以罰金的形式追究單位的刑事責任。而這種競合、遞進、交叉關系,也使行政違法與行政犯罪案件之間存在相互移送、刑罰吸收行政處罰(如行政拘留可折抵拘役和有期徒刑)以及合并適用兩種處罰的可能性。
理由二,一事不再罰原則并不禁止對一個行為(或多個行為)的多個違法層次進行評價。通常認為“一事不再罰”是一個行政法原則,即要求行政機關不能以同樣的事實和理由,依同樣的法律規范對已受處罰的某一違法行為再行處罰,體現在《行政處罰法》中,就是其第24條所規定的“對當事人的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的罰款的處罰”。但這種不再罰的前提是同一主體的“同一違法行為”,意味著對于數個違法行為的,可以并處,如《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6條就明確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毙淌滤痉I域中的禁止重復評價原則也是對犯罪行為只能追究一次、量刑時不能將定罪情節與量刑情節混同。上述兩個原則雖然適用領域不同,但都強調對于被追訴的同一個行為不能給予性質相同的多個處罰,但并不排斥對多個行為的多個處罰。
本案中,樸某的危險駕駛行為其實違反了兩次交通法規,即醉酒駕車以及肇事后逃逸。對于認定危險駕駛罪而言,只要具備醉酒駕車即可,對于肇事后逃逸的情節,交通支隊以其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為對其予以行政處罰即拘留15天罰款1800元,這種行政處罰是在酒精檢驗報告未作出、無法確定上訴人樸某是否構成犯罪之前進行的應急處理,程序合法、實體妥當,并無不當。在酒精檢驗報告出臺后樸某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的情況下,由于上述逃逸行為已經被行政法進行了否定評價,故僅應對其醉酒駕車并致被害人輕微傷和輕傷及電動車損壞的行為進行刑法評價即可。一審檢察機關認定的事實為樸某將被害人撞傷并逃逸,忽視了行政處罰決定已經對逃逸行為進行了處理,在一審判決中,這種情況就得到了改變,一審判決僅認定將被害人撞到,而未認定樸某有逃逸的情節,二審判決也堅持了這一點,對于樸某的入罪行為描述為“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并致二人受傷及車輛損壞”,在事實認定上并未采用逃逸情節,也是對于原行政處罰決定的尊重和認可。故本案中,對樸某的危險駕駛行為判處拘役與之前的行政處罰并不矛盾,也不違反“一事不再罰”的原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再次將逃逸的情節納入到危險駕駛罪中并作為對其從重處罰的情節。否則,單對逃逸行為而言,既受到了行政處罰的評價又受到了刑罰的評價,便違背了“一事不再罰”的原則”。
(二)危險駕駛罪中自首的認定
危險駕駛罪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新設的罪名,刑法修正案(八)第22條明文規定,在刑法第133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133條之一條: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根據條文規定,危險駕駛罪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情節惡劣的追逐競駛行為,另一種是醉酒駕車的行為,后者沒有“情節惡劣”的要求,從法條表述來看,此罪應為行為犯,不要求造成實際后果。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樸某在事故發生后沒有主動投案,而是聽任他人報警的,是否可以認定為自首?涉及到對自首認定中的“自動投案”的認識。自首的本質就是自動歸案,一個顯著特征就是犯罪人犯罪后自己將自己交付國家追訴,[1]這種“接受國家追訴”的自愿性作為自首的本質是我們正確認定自首的前提條件。根據這一精神,《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8)對于法條中規定的自動投案標準予以降低,規定了視為自動投案的7種情形,[2]在此基礎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2010)進一步擴充了視為自動投案的范圍,增加了5種情形,并對交通肇事罪中法定義務履行是否影響被告人自首情節認定進行了明確。根據上述《意見》第1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應當視為自動投案:(1)犯罪后主動報案,雖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沒有逃離現場,在司法機關詢問時交代自己罪行的; (2)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抓捕時無拒捕行為,供認犯罪事實的; (3)在司法機關未確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詢問時主動交代自己罪行的; (4)因特定違法行為被采取勞動教養、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強制隔離戒毒等行政、司法強制措施期間,主動向執行機關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為的; (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應當視為自動投案的情形。
本案中,被告人樸某酒后駕車肇事后告知其妻金某自己撞車的事實,并與金某尋找現場,金某報警時樸某亦在場。雖然是金某在現場等候警察,但是考慮到樸某當時嚴重醉酒,金某讓他先才回家睡覺,并非屬于逃避偵查的行為。且金某帶領民警在家中將睡覺的樸某抓獲,可以解釋為有自動投案情節。在到案后,樸某如實供述,根據上述《意見》的精神,樸某應當視為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一審、二審判決均認定樸某自首,是正確的。
三、處理結果
一審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樸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一審人民法院判決后,被告人樸某以“一審量刑偏重,并稱自己犯罪后自首且積極賠償,并已被拘留一個月”為由,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要求判處緩刑。其辯護人的辯護意見為:一審量刑偏重。上訴人有自首情節,認罪、悔罪態度好,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經濟損失,建議對其適用緩刑。二審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樸某及其辯護人提出的建議對其適用緩刑的辯護意見缺乏依據,不予采納,所提上訴理由及其辯護人所提其他辯護意見,酌予采納。鑒于樸某在二審期間賠償了被害人田某福全部經濟損失,獲得了田某福的諒解,故對其量刑予以改判。最終改判被告人樸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注釋:
寧波民主評議機關活動的主要做法
根據寧波市委的部署要求,我市民主評議機關活動采取統一組織、分級負責、上下聯動、分類評議的方法進行。主要抓好以下“七個環節”。
抓好動員部署環節。每輪民主評議機關活動開展之前,市委常委會都要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在全市民主評議機關活動動員大會上,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親自作動員講話。各部門各單位黨組(黨委)分頭組織召開動員大會,深入搞好動員發動。由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建立組織機構,明確職能處室,形成領導重視、責任明確、上下聯動、協調有序的良好工作格局。市級各大報紙、電臺、電視臺、政府網站廣為報道,把民主評議的對象、內容、要求和每個被評議單位的聯系監督電話等向全社會公布,接受人民群眾的評議與監督。
抓好評價體系制定環節。在制定評價體系過程中,著重做到“三個貼近”:一是貼近中心工作。根據當時中央和省、市委作出的有關廉政建設、作風建設、執政能力建設等方面的重大決策部署和要求,確定本輪民主評議機關活動的主題。二是貼近機關實際。評議對象的分類、參評代表人數分配、各層面參評人員計分權重系數等,盡可能考慮到不同機關單位的工作性質、職能等因素,努力體現評價體系的科學性、合理性。三是貼近基層和群眾。逐步減少機關參評人員數量,增加基層和群眾參評人員數量和分值權重,使后者在參評人員中的比例達到80%左右。
抓好宣傳引導環節。為增強民主評議工作的參與度和知情度,市評議辦開辟了三個民意溝通渠道:一是市評議辦宣傳渠道。采取專題、專訪和簡報等形式,向社會各界及時宣傳評議工作的意義、方法和進展情況。二是新聞媒體渠道。在寧波日報和寧波晚報上開辟了“民主評議機關專版”,以介紹和宣傳市直機關單位履職情況,報道評議工作動態,配發各階段評論員文章等形式,正確引導群眾理性看待民主評議機關活動。三是社會公共渠道。通過向全社會公布被評議單位名單及投訴(咨詢)電話,協調有關單位采取專刊、簡報、網絡、廣場咨詢等方式向群眾廣泛宣傳,進一步擴大評議工作的社會影響面。
抓好評議環節。在發評議表之前,市民主評議辦公室首先向社會各界發出公開信,給各位參評人員寄發被評議單位的有關資料。評議表的發放和回收由評議辦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市公證處公證員全程監督,并出具公證書。對3000戶城市居民和外來務工人員的確定,則委托國家城市統計調查隊按照統計學原理抽樣決定。評議過程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如發現被評議單位有影響評議公正性的活動或行為的,一經查實,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理。
抓好評議結果反饋環節。評議表的拆封、分檢在市公證處公證員的全程監督下,并委托省、市高?;蚩蒲袉挝粚Ρ硪?、表二、表三進行電腦讀卡統計,計算出機關各部門的得分及排序結果。對表四、表五中群眾意見和建議的文字輸入,則委托部隊有關部門完成,由市紀委、市委辦、市人大辦、市府辦、市政協辦、機關工委等單位派員共同參與甄別和分類。評議結果出來后,由市委辦辦公廳、市府辦公廳發文通報,同時在媒體公布。市評議辦負責向各被評議單位分別反饋評議得分、排名及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抓好獎懲兌現環節。根據評議得分排定參評部門和單位的評議位次,按20%比例取各類前幾位為“市直機關作風建設先進單位”,由市委、市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同時,實施獎懲措施注重“三個結合”:一是注重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相結合。對安全生產和社會穩定工作發生重大問題、領導班子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參評單位,則從先進單位中剔除。二是注重與排位變化情況相結合。比照上一輪的評議結果,實行向前移位給予獎勵的措施。對“不滿意”率達到20%以上的單位,則要求其向市民主評議機關工作領導小組提交整改報告。三是注重與機關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相結合。對被評為作風建設先進單位的,在年度目標考核中增加10分。向前移5位以上且移位最多的前兩個單位,享受作風建設先進單位待遇:其余向前移5位以上的,在年度目標考核中增加5分;向前移1~4位的,在年度目標考核中增加3分。
抓好整改落實環節。為確保整改落實工作取得實效,市評議辦牽頭組建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老干部、企業、社區和新聞媒體等方面人員參與的督察巡視組和督導組,采取聽取匯報、走訪服務窗口等方式,對各被評議單位落實整改的情況進行督查,及時發現和糾正評議中的偏差,提出整改要求。同時,會同市“96178”投訴中心,對參評單位的投訴咨詢電話值班情況進行暗訪:結合文明機關創建工作檢查。對市直機關作風建設情況進行明查暗訪。通過加大督導檢查力度,促進各單位認真查找薄弱環節,積極完善工作制度,努力提高服務質量,使整改措施真正落實到處。
民主評議活動取得的成效
經過五輪的民主評議機關工作,對市直機關各部門作風建設產生了較大的推動作用,顯示了良好的效果。
激發了人民群眾參與監督的熱情,民意表達渠道進一步暢通。民主評議機關,目的是通過評議來聽取群眾意見,改進我們的工作。許多群眾為了獲得參加評議的機會,想方設法與市民評辦取得聯系,為機關作風建設獻計獻策。不少已獲得參評機會的群眾也紛紛來電,咨詢應怎樣更好地行使這一民力,更全面地反映廣大群眾的呼聲,更客觀地為機關部門提建議。評議活動開展9年來,共計發出評議表39429份,回收評議表39125份,征求到的群眾意見和建議44000余條,300余萬字。從所提意見的內容看,既有對機關工作的肯定評價,又有不滿和意見:既有表揚,也有批評與改進工作的建議。據粗略估計,實際參與評議活動的人員已超過10余萬人次。調查還顯示,82,78%的評議對象對開展民主評議機關工作持擁護和支持態度,
認為開展民主評議機關“很有必要”。
促進了機關和窗口行業作風的轉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通過多次民主評議機關活動,“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理念已轉化為機關廣大黨員干部的實際行動。幾年來,各機關單位、部門和行業紛紛拿出實際舉措,更新服務理念,轉變服務態度,改進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許多市直單位和行業部門推行了“微笑服務”、“陽光政務”,實行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工作制、公開承諾制、限時辦結制、“一站式”服務制。這些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實,得到了廣大群眾的廣泛好評。在前幾輪民主評議機關活動問卷調查中,91.91%的調查對象認為,機關作風“有所好轉”和“明顯好轉”。
推動了一批“熱點”、“難點”問題的解決,使老百姓在機關作風建設中得到實惠。在前三輪民主評議中,群眾對“就業難、行路難、就醫難”等問題反映比較強烈,意見比較集中。各職能部門從群眾反映最突出的問題抓起,紛紛出實招,求實效,以實際行動取信于民。2002-2009年,市勞動保障部門通過出臺各種就業扶持政策,解決就業80萬人次:通過搭建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幫助就業240萬人次,2006年以來,已累計投入1.6億元資金,為城鎮下崗職工、社會無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免費培訓69.6萬人次,緩解了老百姓就業難的問題。市民政部門共支出醫療救助資金6.09億元,有800907人次困難對象得到醫療救助,有效緩解了困難群眾看病就醫難的問題。市衛生局出臺了把政府補助與大型醫療設備檢查互認、廉價藥物使用情況掛鉤等政策措施。使市級醫院每人次門診藥費、每床日住院藥費分別降低了9.71%和7.03%,從政策層面上緩解了公立醫療機構經濟運行壓力和群眾看病貴的矛盾。市城管部門下大力氣解決市區群眾出行難的問題,新增市區公交線路213條,增加公交車1641輛,新建公交候車亭285個,新建公交專用道16.4公里,基本實現市六區村村通公交。
改善了投資創業的軟環境,為我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前幾輪民主評議調查中,一些企業界代表、外資企業負責人,要求政府機關“提高辦事效率,改善投資軟環境”的呼聲較高。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對照群眾和服務對象的意見建議,下大力氣進行整改。市行政審批辦推出一系列便民措施,使辦理的承諾時限比平均法定時限減少了80%以上。寧波海關推出“查驗兩班制作業”,實行人工查驗365天作業制、365天預約通關服務、船舶申報和轉關申報365天不間斷等服務措施,實現出口貨物當天放行率99%以上。寧波檢驗檢疫局堅持“5+2”、24小時預約通檢等便利措施,推行“全天候”、“無假日”、“無紙化”通檢服務,確保進出口貨物、交通工具按時、快速驗放。市公安局簡化、縮短出入境審批程序和周期,為外商和外貿商務人員出入境帶來便利。正是這些便民措施的出臺,使我市投資軟環境不斷改善,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得到長足發展。
民主評議活動的幾點體會
民主評議機關活動,是推進機關作風建設的有力手段。民主評議機關的實質,就是讓人民群眾來評判機關干部的作風。它既是推進機關作風建設的有力手段,又是檢驗作風建設成效的一把尺子。市委、市政府之所以多年來堅持開展民主評議機關活動,就是要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政府,監督政府,讓機關把問題拿出去“曬一曬”,讓人民群眾監督機關切實地加以整改,從而真正贏得人民群眾對政府、對機關的信任和滿意。實踐證明,人民的評判是機關改進作風的客觀動力,人民的評判是機關改進作風的明亮鏡子,人民的評判是機關改進作風的行為坐標。
讓群眾評判政府,給機關把脈打分,是加快政治文明建設步伐的成功探索。請群眾來評判機關,讓群眾說了算,充分體現了“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不僅使機關干部主動地擺正主仆位置,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和評判,加強自身作風的轉變,更好地為人民群眾服務,而且還使人民群眾的民主意識、主人翁意識和參與監督的意識得到了明顯增強,有助于機關克服對上負責主動、對下負責不自覺的毛病,從而在積極對上負責的同時,自覺地把群眾的呼聲、群眾的需求、群眾的意愿作為改進工作的方向和動力,真正做到對上負責和對下負責相一致。
[關鍵詞] 電力企業;財務狀況評價;模糊層次綜合評價法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5 . 17. 015
[中圖分類號] F27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5)17- 0028- 07
0 引 言
電力是關系到國家能源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資源,在經濟社會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電力企業與人們的日常生活、社會穩定密切相關。在市場經濟體系中,電力企業對于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的運行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完善,電力企業面臨著諸多風險,如投資風險、財務風險等。電力企業的財務活動變得越來越復雜,財務風險增大,成為其面臨的最主要的風險,它存在于電力企業經營管理工作的各個環節,我們不可能完全消除財務風險及其影響。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提高了電力企業的效率、降低了其運行風險。為了配合改革的進程,我們應該積極對電力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和評價,爭取更好地防范與控制其財務風險。
1 文獻綜述
國內外學者對財務狀況評價研究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對于上市公司的財務評價,國內的學者探討了新的綜合評價方法。多位學者研究了模糊綜合評價法和層次分析法在企業財務狀況分析中的應用,這為評價電力企業的財務狀況提供了方法依據。
黎洪虎(2008)等從電力企業的行業特點入手,分析電力企業的財務風險及防范措施。Strong, R.A.(2009)介紹了利用蒙特卡羅模擬進行財務風險評價的方法。董學晨(2010)構建了由3個財務風險子系統組成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分別采用層次分析法、TOPSIS-GRA法和數據網絡分析法對3個子系統評價,分析了發電上市企業財務風險的特征及影響因素。馮榮珍(2011)從內部和外部分析了電力企業的財務風險影響因素,運用BP神經網絡評價法對3家ST電力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了評價。田金玉(2012)采用模糊綜合評價模型,以內部風險、外部風險指標,對電力企業財務風險進行評價。
通過對前人研究成果的回顧可以發現,對電力企業財務狀況的分析多為使用傳統財務指標定量分析,不能有效地將非財務指標納入評價體系。因此,本文根據電力企業的特點建立了包含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的評價體系,提出將模糊綜合評價法與層次分析法相結合,使用模糊層次綜合評價法,設計出相對合理的將定性指標納入評價體系的研究方法,對電力企業財務狀況進行評定。
2 上市電力企業財務狀況評估體系
財務狀況是企業償債能力、營運能力、盈利能力、發展能力的綜合體現。評價企業財務狀況時,不能只考慮某一個因素,而應綜合各因素加以權衡。另外,財務狀況是一個模糊概念,既沒有明確的外延,而且內涵也相當復雜,不能準確地、定量地加以界定,難以運用傳統的方法來建立起統一標準的、切實可行的綜合評價模型,而模糊決策則為這一切提供了可能。本文運用模糊層次數學評價模型,探討一種對企業財務狀況進行綜合評價的方法。
層次分析法( 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簡稱AHP) ,是指將決策問題的有關元素分解成目標、準則、方案等層次,在此基礎上,進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一種決策方法。在層次分析中通過建立模糊判斷矩陣,來確定模糊權重向量的模糊綜合評價方法,稱之為模糊層次綜合評價方法。
本文從企業財務指標、企業經營狀況、以及發展前景三個維度,對上市電力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綜合評價。(1)財務指標。財務工作實踐中,通過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解剖和分析,能夠對企業經濟效益的優劣做出評價與判斷。(2)企業狀況。結合上市電力公司的特點,在綜合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本文選取組織結構、財務人員素質、財務管理水平、財務部門權力狀況4項指標作為電力企業財務狀況的評估指標。(3)發展前景。本文所設定的評估體系中引入的電力企業發展前景指標包括:競爭能力、政策環境。企業的競爭能力決定著在市場上的地位,由此可以評估企業的發展前景。政策環境也是影響企業前景的一個重要因素,不同的政策環境對電力企業的影響不同,評估政策環境也就可以評估企業的發展前景。評估體系如表1所示。
3 研究方法
在設計了一套較為完整的電力企業評價指標體系之后,本章節將探討建立模糊層次綜合評價數學模型進行電力上市企業財務狀況評價問題。下面是對此模型的概述。
3.1 確定因素集、評語集
(1)建立因素集。把影響財務評價對象的各種因素構成的集合稱為因素集,用U表示:U={U1,U2,…,Um}其中,Ui代表第i個因素,m 為因素的個數。這些指標通常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模糊性。例如評價財務狀況時,影響評價的因素可選為:U1( 償債能力)、U2( 營運能力)、U3( 盈利能力) 等,均存在模糊性。
(2)建立評語集。評語集是評價者對評價對象可能做出的各種總的評價結果組成的集合。用V 表示:V={V1,V2,…,Vn}其中,Vi代表第i個評價結果,n為總的評價結果數。模糊財務評價的目的就是在綜合考慮所有因素的基礎上,從評語集中選出一個最佳的評價結果。例如財務狀況綜合評價時,評價集可取為V={很好, 較好, 一般, 不佳},評價結果就是從V 中選出一個最合理的“財務健康狀況”。如果涉及到的是多個企業的財務狀況的綜合排序,評語集就是所涉及到的企業,即V={C1,C2,C3}。因為綜合評價的結果得出每個評語所占的百分比,即3個企業的排序。
3.2 確定權重集,用層次分析法確定指標集的模糊權重向量A。
(1)構建層次結構模型。層次分析法的基本模型是遞階層次結構模型,一般分為三層:最高層,是解決問題想要達到的目標,所以又稱目標層;中間層,這一層次包括了為實現目標所涉及的中間環節,由若干個層次組成,包括所需考慮的準則、子準則,因此也稱為準則層;最低層,是解決問題的措施或方案,又稱方案層。
(2)建立判斷矩陣群。判斷矩陣元素aij的標度方法,見表2。
3.3 綜合評價矩陣
通過模糊評價獲得綜合評價矩陣R。設評價對象按指標集U中的第i 個指標Ui進行評價,評價集V中第j個元素Vi的隸屬程度為rij,則按Ui的評價結果用模糊集合表示:
其中,Rj稱為單指標評價集,可簡化為Rj=(ri1,ri2,…,rin)。
對所有指標都進行分別評價后,即可得矩陣
R=R1R2…Rm=r11 r12 … r1nr21 r22 … r2n… … … …rm1 rm2 … rmn
3.4 綜合評價結果
計算進行復合運算B=A?莓R可得到綜合評價結果。單因素模糊評價,僅反映一個因素對評價對象的影響,這是不夠完全的。需進行模糊綜合評價,綜合考慮所有指標的影響,以得出更合理的評價結果。模糊綜合評價的模型可以表示為:
B=A?莓R, 即(b1,b2,…,bn)
=(a1,a2,…,an)?莓r11 r12 … r1nr21 r22 … r2n… … … …rm1 rm2 … rmn
其中,“?莓”表示A與R的一種合成方法。
3.5 綜合評價優劣排序
計算評價對象的綜合評價分值,根據評分值的大小來確定評價對象的優劣排序。
4 實證分析
本文選取了30家上市電力公司,依據其2014年第3季度的季報,采用模糊層次綜合評價方法對這30家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評價。
4.1 構建層次結構模型
電力企業層次結構模型如圖1所示。
4.2 計算指標權重
根據圖1的層次結構,應用層次分析法得到各指標的相對權重。如表所示,由表3可得到第二層因素相對第一層因素的權重:償債能力0.04,營運能力0.09,盈利能力0.18,發展能力0.21,企業狀況0.27,發展前景0.21。
同理可得,各因素相對償債能力的權重:流動比率0.11,速動比率0.31,資產負債率0.58。各因素相對營運能力的權重:存貨周轉率0.56,應收賬款周轉率0.35,總資產周轉率0.09。各因素相對盈利能力的權重:銷售凈利率0.17,總資產報酬率0.83。各因素相對企業狀況的權重:組織結構0.06,財務人員素質0.38,財務管理水平0.41,財務部門權力狀況0.15。各因素相對企業發展前景的權重:競爭能力0.17,政策環境0.83。
綜上得到各層次的權重向量:
第一層次的權重向量是U1,U2,U3,U4,U5權重向量
A=(0.05,0.12,0.23,0.35,0.27)
第二層次的權重向量分別是(U11,U12,U13)、(U21,U22,U23)、(U31,U32)、(U41,U42,U43,U44)、(U51,U52),權重向量:
A1=(0.11,0.31,0.58)
A2=(0.56,0.35,0.09)
A3=(0.17,0.83)
A4=(0.06,0.38,0.41,0.51)
A5=(0.17,0.83)
4.3 進行模糊綜合評價
在企業財務狀況的評價指標中,有的指標是正效應指標,即指標值越大越好,如銷售凈利率等;有的指標是負效應指標,即指標值越小越好,如資產負債率等。由于本文運用模糊綜合評價方法,對30家上市電力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并排序,因此,對正效應指標采用這3家公司各實際指標的最大值作為標準值,對負效應指標,取該指標的倒數,將其轉換成正效應指標。
根據選取的30家上市電力公司披露的2014年第3季度財務報告數據,將30家公司分為5組,每組6家,分別計算30家公司的各指標值。對于企業狀況和發展前景下的定性指標,本文采取打分將其量化。分數分為1分,2分,3分,4分,5分,分別表示差,一般,較好,好,很好。依次計算各指標相對于標準值的得分值如表4~8所示。
由此得到的模糊評價矩陣分別為:
R11=0.290 3 0.266 1 0.717 7 1.000 0 0.346 8 0.169 40.369 6 0.282 6 0.804 3 1.000 0 0.413 0 0.195 70.022 3 0.014 4 0.019 2 0.014 7 0.012 8 0.013 5
R12=1.000 0 0.677 7 0.471 0 0.075 7 0.614 7 0.862 0
0.886 7 0.992 0 1.000 0 0.269 3 0.758 7 0.848 0
0.341 5 0.878 0 0.780 5 1.000 0 0.439 0 0.487 8
R13=1.000 0 0.230 5 0.305 3 0.071 6 0.152 8 0.241 6
1.000 0 0.607 9 0.719 0 0.212 7 0.195 2 0.342 9
R14=0.800 0 1.000 0 0.800 0 0.400 0 0.600 0 0.600 0
1.000 0 1.000 0 0.800 0 0.600 0 0.800 0 0.800 0
1.000 0 1.000 0 0.600 0 0.200 0 0.400 0 0.400 0
0.750 0 1.000 0 0.750 0 0.500 0 0.500 0 0.500 0
R15=1.000 0 1.000 0 0.750 0 0.250 0 0.500 0 0.500 0
1.000 0 1.000 0 0.800 0 0.400 0 0.600 0 0.600 0
由此得到的模糊評價矩陣分別為:
R21=0.517 2 0.275 9 1.000 0 0.284 5 0.577 6 0.913 8
0.513 8 0.247 7 1.000 0 0.275 2 0.532 1 0.917 4
0.013 0 0.012 8 0.035 4 0.018 6 0.016 6 0.034 2
R22=0.415 1 0.395 4 0.141 9 0.435 9 0.331 8 1.000 0
0.544 6 0.610 5 0.226 9 0.496 2 0.608 8 1.000 0
0.326 1 0.608 7 0.087 0 0.347 8 0.739 1 1.000 0
R23=0.050 0 0.023 0 1.000 0 0.058 7 0.030 5 0.021 0
0.183 3 0.155 7 1.000 0 0.228 0 0.244 4 0.230 0
R24=1.000 0 1.000 0 1.000 0 0.600 0 1.000 0 0.800 0
1.000 0 0.800 0 1.000 0 0.800 0 0.800 0 0.800 0
1.000 0 1.000 0 0.800 0 0.400 0 0.800 0 0.600 0
0.800 0 0.800 0 1.000 0 0.400 0 1.000 0 0.600 0
R25=0.800 0 0.800 0 1.000 0 0.400 0 0.800 0 0.600 0
1.000 0 0.800 0 1.000 0 0.400 0 0.800 0 0.600 0
由此得到的模糊評價矩陣分別為:
R31=0.604 2 0.527 8 1.000 0 0.222 2 0.326 4 0.604 2
0.639 3 0.590 2 1.000 0 0.229 5 0.360 7 0.663 9
0.021 5 0.022 1 0.020 3 0.016 2 0.014 2 0.017 7
R32=0.309 0 0.705 8 0.615 5 0.772 1 1.000 0 0.735 8
0.421 1 0.608 1 1.000 0 0.647 6 0.655 1 0.800 8
0.074 6 0.066 3 0.118 8 1.000 0 0.080 1 0.102 2
R33=0.945 2 1.000 0 0.248 2 0.514 1 0.198 4 0.684 3
0.628 0 0.962 8 0.423 5 0.517 9 0.227 5 1.000 0
R34=0.800 0 0.800 0 0.600 0 0.600 0 0.600 0 1.000 0
1.000 0 0.800 0 0.600 0 0.600 0 0.600 0 1.000 0
0.800 0 0.800 0 0.800 0 0.400 0 0.600 0 1.000 0
1.000 0 1.000 0 0.750 0 0.750 0 0.750 0 1.000 0
R35=0.800 0 0.800 0 0.600 0 0.600 0 0.600 0 1.000 0
0.800 0 0.800 0 0.600 0 0.400 0 0.600 0 1.000 0
由此得到的模糊評價矩陣分別為:
R41=0.232 5 0.276 8 1.000 0 0.301 0 0.321 0 0.387 5
0.237 4 0.252 9 1.000 0 0.287 9 0.315 1 0.319 1
0.013 9 0.020 3 0.020 1 0.012 3 0.013 5 0.017 7
R42=0.331 7 1.000 0 0.321 3 0.432 0 0.497 6 0.103 3
0.127 7 0.606 9 0.574 5 0.369 1 0.463 7 1.000 0
0.130 4 1.000 0 0.826 1 0.608 7 0.413 0 1.000 0
R43=0.501 6 0.316 0 1.000 0 0.164 7 0.561 5 0.617 4
0.085 0 0.383 0 1.000 0 0.122 2 0.279 4 0.740 4
R44=0.400 0 0.800 0 0.800 0 0.400 0 0.600 0 1.000 0
0.200 0 0.800 0 0.800 0 0.400 0 0.600 0 1.000 0
0.400 0 1.000 0 0.800 0 0.600 0 0.600 0 1.000 0
0.250 0 1.000 0 1.000 0 0.500 0 0.750 0 1.000 0
R45=0.200 0 0.800 0 0.800 0 0.400 0 0.600 0 1.000 0
0.200 0 0.800 0 0.800 0 0.400 0 0.600 0 1.000 0
由此得到的模糊評價矩陣分別為:
R51=0.520 8 0.791 7 0.572 9 0.822 9 1.000 0 0.791 7
0.604 9 0.814 8 0.543 2 0.790 1 1.000 0 0.901 2
0.013 8 0.014 9 0.012 0 0.015 4 0.027 0 0.020 4
R52=1.000 0 0.016 9 0.038 2 0.051 6 0.018 1 0.114 1
0.612 4 0.425 4 0.500 0 0.717 6 0.982 0 1.000 0
0.137 9 0.362 1 0.517 2 0.948 3 0.258 6 1.000 0
R53=1.000 0 0.622 9 0.163 5 0.702 4 0.251 2 0.522 9
0.198 5 0.337 9 0.127 3 1.000 0 0.098 5 0.780 3
R54=0.750 0 0.750 0 0.750 0 1.000 0 0.500 0 1.000 0
0.750 0 0.750 0 0.750 0 1.000 0 0.250 0 0.750 0
0.750 0 1.000 0 0.500 0 1.000 0 0.500 0 1.000 0
0.750 0 0.750 0 0.750 0 1.000 0 0.250 0 0.750 0
R55=0.750 0 0.750 0 0.500 0 1.000 0 0.250 0 0.750 0
0.750 0 0.750 0 0.500 0 1.000 0 0.250 0 0.750 0
4.4 進行一級綜合評價
按同樣計算方法可得第一組6家上市電力公司在營運能力、盈利能力、企業狀況、發展前景方面的綜合得分:
按照同樣的計算方法分別得到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第五組公司在償債能力、營運能力、盈利能力、企業狀況、發展前景方面的綜合得分如下:
4.5 進行二級綜合評價
對30家電力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二級綜合評價。
因素集Ri=(償債能力,營運能力,盈利能力)
權重集A=(0.05,0.12,0.23,0.35,0.27)
各公司財務狀況綜合得分如下:
第一組:
B1=A?莓R1=(0.05,0.12,0.23,0.35,0.27)?莓U11U12U13U14U15
=(1.04,0.97,0.81,0.40.0.55,0.60)
用同樣的計算方法可得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第五組各公司財務狀況綜合得分如下:
B2=A°R2=(0.80,0.72,0.99,0.46,0.75,0.66)
B3=A°R3=(0.86,0.90,0.67,0.54,0.55,1.01)
B4=A°R4=(0.26,0.86,0.94,0.43,0.61,0.98)
B5=A°R5=(0.74,0.72,0.49,1.03,0.32,0.85)
30家上市電力企業的財務狀況評分如表9所示。
由表9中30家電力企業財務狀況評分狀況來看,得分在0.8分以上的企業有13家,30家企業的排名與其2014年第3季度每股收益的排名基本相同,說明用模糊層次綜合評價法得出的評分結果是可信的。根據得出的排名,我們可以直觀地比較這些電力企業的財務狀況。
5 結 語
應用模糊層次綜合評價法對上市電力公司財務狀況進行評級,能反映電力企業財務狀況的總體情況,是一種行之有效的評價方法。文章構建的上市電力企業財務狀況評價指標體系,克服了傳統財務評價法只考慮單一指標的局限,對上市電力公司財務狀況的評價更具有客觀性、系統性。采用層次分析法與模糊綜合評價法相結合的模糊層次綜合評價法,運用層次分析法確定權重,既全面反映了專家和決策者的主觀意見,又不失評價結果的客觀性。
當然,應用模糊層次綜合評價法對電力企業財務狀況進行評價,其中對于因素的選擇、權重的分配等含有主觀的認為判定因素,會影響評價的準確性,而且運用這種方法進行財務狀況評價,計算較為復雜,必須依靠計算機完成。但是運用模糊層次綜合評價法來進行財務評價,可以更直觀地對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對于推動財務評價的發展有重要的作用。這樣也將提高決策的準確性,為制定更有效地策略來降低電力企業的財務風險提供了可靠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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