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2 15:05:50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國際經濟法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作為國際經濟法的基本原則之一,公平互利原則不公可以指引國際經濟法律關系主體如何正確地適用規則,而且在沒有相應的法律規則時,可以代替規則來作為國際經濟交往的準則,并且可以有把握地應付沒有現成規則可適用的新情況,具有靈活性。
公平互利原則貫穿于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始終,體現著國際經濟法的基本精神和價值取向,是國際經濟法基本原則的基本判斷標準。因為不可能有一種強制力作為后盾,只能用一種公平互利的原則來衡量國際經濟關系的公正性,與國內法相比較,它的作用較為完整地體現在對守法的指導上。
來源:()在現實中,許多經濟大國為了一己之利,要么在創制國際經濟法律文件的過程中作損人利已的規定,要么對國際經濟法律文件中的有些條款作合乎已身的解釋。由于國家經濟實力的差距,許多發展中國家有時在創制中吃虧有時在事后的補救中吃虧。因而,在現階段,堅持公平互利的原則,使大國在“理”上有屈,促使其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利益。發展中國家在參與國際經濟法律文件的制定和修改中,也要充分利用這一原則,維護自己的現實利益和長遠利益。
一、從公平互利原則與國際經濟法的其他基本原則的關系來說
國際經濟法有一系列的基本原則,其中經濟原則是基礎原則,還有全球合作原則,有約必守原則。公平互利原則與經濟原則是密切相關的,二者是不可分離的,決不能割裂對待。經濟原則是基礎,離開這個基礎,就無公平互利可言;另一方面,也只有實行真正的公平互利原則,才能保證國家的經濟獨立和完整。現實中,許多借平等,而實行表面上的平等地,使許多經來源:()濟弱國都難以實現真正的經濟,因而現實中正確堅持公平互利原則十分必要。對于全球合作,和有約必守,都是要在公平的前提下,才能實行的,不然,在吃虧中合作,守不公平的約,都是不合理的。
從公平互利原則在國際經濟法中存在的意義和作用上說首先,作為國際社會的成員,雙贏是最為理想的,最大利益是每個國家都追求的,不吃虧是各個國家的底線?;ダ拇嬖?,恰好是為了創造一個雙贏的環境;而公平的存在,則是對于不吃虧這一底線的保障。所以,公平互利原則在現實中,對于在雙邊中的國際經濟具有的吸引力,對于雙方的整體發展乃至各方的發展都是有得而無害的,對于國際經濟的發展有重要的意義。
其次,公平互利的原則對于原有的經濟實力相當、國際地位基本平等的國家,具有落實和鞏固原有的平等關系的作用;對于原來經濟實力懸殊、國際地位不平等的國家,具有糾正原有的不平等關系,確立實質平等互利的關系的作用。
最后,公平互利原則貫穿于國際經濟法的各個領域,在國際貿易、投資、稅收、金融等方面,公平互利原則不但可以促進它們規模的擴大,而且對于它們的良性發展亦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二、從公平互利原則實踐效果上說
在國際經濟關系中,公平互利原則的最好實踐,莫過于在國際貿易中發展中國家斗爭得來的普遍優惠制。雖然實行普遍優惠待遇制度尚未規定在國際條約中,被認為是根據發達國家“自行選擇”而實行的一種臨時措施。不過,由于該制度已有許多發達國家付諸實踐并在一些重要的國際文件中得到反映,我們不妨認為該制度已成為國際慣例。
當然,目前普惠制僅僅是在稅收上的待遇,隨著關稅的一再降低,普惠制對發展中國家的意義將越來越小,發展中國家應爭取更多的非關稅方面的“普惠制”,關稅與貿易總協定中第四部分已體現了這一點。目前最為迫切的,是將這些優惠措施穩定下來,并進一步的明確具體化,將這些優惠落在實來源:()處。
普遍優惠制的實行,把從表面的平等,真正的落實到實質的公平層面上,對于發展中國家的平等發展有了一定的作用。不過,從上面也可以看出,就是普遍優惠制也有一些問題,因而,堅持公平互利的原則,在國際經濟的實踐中,應當進一步加強,從而,在更多的層面上實現公平互利。
三、從我國的國情上來說
在我國有關國際經濟法律文件中,公平互利原則基本都是立法和司法的指導思想,中國現今正處于改革開放的重要階段,國際經濟交往是對外開放的重要方面。
我國是國際社會最早提出并推行平等互利原則的國家之一。2004年4月剛修訂的《對外貿易法》第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促進和發展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貿易關系,締結或者參加關稅同盟協定、自由貿易區協定等區域經濟貿易協定,參加區域經濟組織?!?001年修訂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了擴大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允許外國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或個人(以下簡稱外國合營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中國政府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它經濟組織(以下簡稱中國合營者)共同舉辦合營企業。”……國家把公平互利原則作為對外經濟交往法律的基本原則,由此可見,在現階段,堅持公平互利原則在國內立法中的指導地位。
四、從公平互利的宗旨來說
在國際經濟交往中強調公平互利和平等,究其主要宗旨,在于樹立和貫徹新的平等觀。
對于經濟實力相當的同類國家說來,公平互利落實于原有平等關系的維持;對于經濟實力懸殊的不同類國家說來,公平互利落實于原有形式平等關系或虛假平等關系的糾正以及新的實質平等關系的創設。就應當讓經濟上貧弱落后的發展中國家有權單方面享受特殊優惠待遇。
關鍵詞 經濟全球化 國際經濟法 發展趨勢
經濟全球化,就是投資、貿易等經濟活動及其各生產經營要素流動的自由化,就是世界市場的統一化,與其說這是一種靜態的結果,還不如說這是一個動態的過程。經濟的全球化,客觀上要求各國市場在拆除貿易壁壘的基礎上實現統一。而市場的統一,要求市場規則的統一,這就涉及到法律層面的全球化問題。
前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約瑟夫·斯蒂格里茨指出:“從根本上來說,經濟全球化是將世界各國和人民更加緊密聯系在一起的綜合進程。在這一進程中,阻礙各國之間貨物、服務、資本和人員自由流動的人為障礙將被打破,交易成本(包括運輸和通訊成本) 將大大減少。新型的國際機構和國際民間組織將被創造和涌現,跨國公司是這一進程的強有力的推動者”。① 經濟全球化的趨勢,帶來了兩個顯著效果:一是市場的地理范圍及市場的統一化和自由化程度大大擴展;二是為了適應市場的統一化和市場規則統一化的客觀需要,國際經濟法不僅必將且正在發生新的變化,國家的法律體系面臨著如何處理全球化帶來的復雜情況的新挑戰。
一、全球化背景下世界經濟的三大特點
(一) 迅速回升的全球貿易,成為拉動世界經濟增長的強大動力 在WTO 正式成立后的十年內,如果按照貨物出口總額進行統計,那么國際貨物貿易總額從1995 年的51610 億美元增長到了2004 年的91240 億美元,總計增幅近77 % ,年平均增長率達6154 %。其中只有1998 年和2001 年各比上一年略有下降,但是下降幅度不大,分別只有115 %和319 %。其余年份均有3 %以上的增長幅度,其中上漲10 %以上的年度有4 個。在原油商品價格持續高漲和電子產品出口復蘇的帶動下,2003 年和2004 年的增幅更是創了歷史新高,其中2003 年比2002 年增加了1519 % ,2004 年比2003 年增長21 %。即使扣除了物價和匯率因素,2004 年世界貿易量的增長也達到了9 %。自2000 年至2004 年,世界GDP 從32 萬億美元的水平增長到40 萬億美元的水平,總計增幅為25 %左右,年平均增長率低于國際貨物貿易的年增長率。②
(二) 外國直接投資復蘇和持續高漲,為世界經濟的增長注入了持久活力 按照實際吸引外國投資金額來計算,1998 年世界跨國直接投資額為690911 億美元,1999 年猛增到1086715 億美元,比1998 年增長近5713 % ,2000 年在此基礎上又增加2717 % ,達到了1387915 億的規模。由于受“911”事件等影響,2001 年至2003 年世界各國對外投資總額連續三年呈下降趨勢,2004 年開始,世界跨國直接投資又出現恢復性增長,比上一年上升了9 %左右。③ 不過近年來,跨國直接投資開始呈現出兩大變化,其中第一大變化是包括印度、巴西、墨西哥在內的發展中國家開始成為資本輸出國;第二大變化則是第三產業成為跨國直接投資新的領域。上述兩大變化業已對傳統的國際經濟法提出新的課題。
(三) 隨著自由貿易區的蓬勃發展,世界經濟的區域一體化和國家集團化進程呈現加速態勢在過去的十年間,跨地區的經濟貿易發展迅猛,雙邊和多邊的區域貿易安排和協定數量激增,并且重疊交錯,這已經成為國際經貿發展的重要特征之一。截至2004 年底,向GATTPWTO 申報的區域貿易協定已接近300 個,其中依然有效的200 個左右。不僅如此,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勢頭在廣度和深度上均有所拓展,例如2004 年5 月1 日,歐盟成員國從15 個增加到25 個,占世界貿易總值的20 %;在《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 所覆蓋的加拿大、美國和墨西哥三國,區內貿易數額也很可觀。此外,美洲國家首腦會議在美國主導下,于1994 年商定建立美洲自由貿易區,預計今年可完成談判,屆時將正式建成這一包括34 個國家、8 億人口的自由貿易區。④ 根據統計,目前世界貿易的三分之二是在這些自由貿易區內發生的。到2007 年底,全球貿易體系將被300 多個雙邊和區域自由貿易協定所分割,出現更加錯綜復雜的局面。⑤ 另外,伴隨著全球貿易規模的擴大,發展不平衡問題難以避免,貿易摩擦日益增多。
二、國際經濟法發展的新動向
(一) 包括國際商法在內的國際經濟法的統一趨勢明顯加強 國際經濟法統一趨勢的表現之一,就是處理各種國際經貿關系的國際公約不僅數量日益增多、作用日益增強,而且各國規制市場方面的經濟立法出現趨同現象,在這方面,以WTO 為代表的各類經貿國際公約和國際協定,是效果最為顯著的實體法統一化的突出范例;表現之二,就是作為相關國際經濟法(特別是國際商法) 主要法律淵源的現存條約或公約的參加國的數目大幅增加。
各國商事立法和其它經濟立法之所以會出現統一,主要原因是:其一,以WTO 為代表的各類經貿國際公約和國際協定,在促進各國和各地區的實體法的統一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效果最為顯著;其二,正在日益走向經貿一體化的自由貿易區的形成和發展,又把自由貿易區區內各國大量的經濟法和商法進一步推向統一;其三,在國際公約、WTO 協定和NAFTA 的約束下,各國的商法和經濟法出現趨同的跡象。此外,越來越多的國內商事立法和其它經濟立法正在向國際經貿慣例靠攏,也導致了各國法律的統一化運動日益向縱深方向發展。 [ ZHLzwCom] (二) 國際經濟立法與其它各領域立法的關系日益密切,出現了聯結和互動趨勢 全球化趨勢的進一步加強,使得各個領域的國際經濟法律制度逐步取得了功能上的整合,與此同時,國際經濟法律制度與環境、外交、衛生、社會等領域法律制度的聯結日趨緊密。國內有學者將這一趨勢稱為“國際經濟立法的一體化”。⑥ 鑒于對這一說法仍有爭議,筆者暫時將上述趨勢稱為“國際經濟法的互動和聯結”趨勢。 根據美國學者達維德·W·利伯隆的劃分,國際經濟立法聯結主要分為兩種基本形態:一是“規范性掛鉤”;二是“策略性掛鉤”。
所謂的“規范性掛鉤”,指的是基于其各自調整對象和法律原則本身的關聯性或適用結果的牽連性導致的不同領域的國際法律的互相掛鉤。例如,反傾銷、補貼和反補貼、保障措施、原產地規則、進出口許可證、技術壁壘、檢驗和檢疫措施、紡織品貿易、海關估價等協定本身所調整的對象各不相同,但是由于他們都是國際貨物貿易的法律規則,所以被納入WTO 多邊貿易的第一層面的法律規則。以國際貿易自由化為主要宗旨的世界貿易組織正是基于這一點,運用諸如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透明度、互惠等共同的法律原則將其連接成國際貿易法的一個整體。又如,投資領域的國際法律制度發展比較慢,而且投資與貿易本來是兩種不同的行為,但是為了貿易自由化原則的充分貫徹,WTO 將其連接起來,制定了《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定》,這就是將投資法與貿易法掛鉤的生動實例之一。
所謂“策略性掛鉤”,是指一些國家或國家集團,出于談判策略的考慮,交換投票權而形成的各領域的國際經濟法掛鉤。例如,一些國家在A 領域具有優勢,希望在某一領域簽訂一份對其有利的國際協定;但是另一些國家在B 領域具有優勢,希望在該領域簽訂一份對其有利的國際協定;如果單獨在AB領域談判,可能永遠不會有談判結果,因為凡是前者同意的后者就反對。在此種情形下,如果將AB 兩個領域合在一起進行一攬子的談判,雙方妥協的可能性較大,于是A B 兩個領域的協定或條款,就順理成章地出現在同一國際組織制定的協定體系中,甚至被寫進同一個協定之中,而且此種情形并不少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旨在維護發達國家利益的WTO《知識產權保護協定》與反映發展中國家利益的《紡織品協定》二者共存于WTO 體制之內。 (三) 國際經濟法與國內經濟法的融合日趨加深,國際法與國內法的界限越來越模糊 眾所周知,作為國際經濟法主要淵源的國際條約,其制定一般是由幾個主要的國家或國家集團在談判的基礎上產生的。
因此,某一國家(地區) 或集團的談判實力越強,談判技巧越高,其國內法律或域內法律對國際法的影響就越大,同時在另一方面,國際法一旦成型,它又會對成員的國內法或域內法產生反作用。 例如,無論是GATT 的《反傾銷守則》還是WTO《1994 年反傾銷協定》,都是以歐美的反傾銷法(特別是歐共體的反傾銷基本條例) 為藍本而制定的,都吸收了美國和歐盟大量的國內立法經驗。最為明顯的例子之一,就是WTO 反傾銷協定直接借鑒了歐盟推算價值計算中期間費用(SG&A) 和利潤率的計算規則,使正常價值的計算更為詳細和合理。
再比如,WTO《1994 年反傾銷協定》就是在借鑒了美國貿易法中關于損害威脅確定因素規則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和完善了反傾銷調查中的關于產業損害調查規則。但是反過來,在1995 年,美國和歐盟又根據WTO《1994 年反傾銷協定》調整了其反傾銷法的內容,美國不僅改變了舊法中關于正常價值等一些獨特的術語,而且取消了舊法中關于推算正常價值的公式中期間費用和利潤率的比例;歐盟不僅仿效WTO 反傾銷法與反補貼協定分開立法的體例,改變了1988 年理事會基本條例將反傾銷與反補貼兩種調查合為一體的立法模式,而且明確限定了反傾銷調查的時限。經過上述作用與反作用之后,已經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
現在如果再將歐美反傾銷法的條款與WTO 反傾銷協定的條款拆開放在一起,已經很難分辨出哪些是歐美國內法的條款,哪些是國際反傾銷協定的條款。 從兩大法系國內貨物買賣法和合同法對1980 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和1994 年《國際商事合同通則》的影響,到《巴黎公約》、《伯爾尼公約》、《馬德里條約》對各國知識產權法的反作用,所有例子都顯示了一條越來越清晰的軌跡,那就是:國際經濟法與國內經濟法的發展正呈現出日趨融合的跡象,國際法與國內法的界限正在變得越來越模糊。
(四) 國際經濟法律規則越來越具有普遍適用性和權威性 在經濟全球化的趨勢下,世界各國越來越清醒地意識到,只有遵守國際經濟法律規則,其基本的國家經濟利益才能得到維護、鞏固和發展,因此,國際經濟法的規則更具有了權威性和生命力。
(五) 國際經濟法立法主體呈現多元化的趨勢,一些私人國際機構在全球規則制定方面的作用日益擴大 隨著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速,國際經濟立法的主體日漸呈現多元化的趨勢。除了傳統的主權國家、國際組織之外,一些私人組織日益參與到國際經濟法規則的制定過程中。這一現象引起了一些國際知名學者的關注,著名歐盟法專家施奈德(Snyder) 教授就將這一趨勢視為國際經濟法和歐盟法的一個新動向。根據該學者的研究成果和我們的觀察,至少三類私人組織對國際經濟立法產生的影響是值得關注的。 首先是跨國公司對國際經濟法規則制定的影響。眾所周知,跨國公司為實施全球經濟擴張戰略,在其全球生產、銷售、管理等各個環節均制定了統一的內部規則和標準。
同一個跨國公司在其全球范圍內的分支機構建立的同一的產品質量標準、操作流程、知識產權保護模式、員工守則以及其在對外簽約時廣泛采用的標準合同,正在影響著一些技術性較強的國際經濟法的立法進程。這些規則雖然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其實際效果和執行力度是有目共睹的。 其次是在跨國公司推動下成立的非政府 組織,例如國際標準化組織( ISO) 、國際會計標準化委員會( IASO) 等。其中,IASO 目前在世界上112 個國家中設立了153 個專業會計機構,其職能是制定和批準國際會計標準和準則。
盡管IASO 標準在法律上并不具有約束力和強制執行力,盡管各公司名義上仍然可以按照各國的會計準則自主聘請會計師事物所編制各種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但是在實際上,如果公司財務報表不符合所謂的“公認會計原則(GAAP) ”,那么其在全球的股票發行和籌資行為就會遇到困難。最后是一些公益性的非政府組織。在國際環境保護非政府組織的有力推動下,一些多國公司迅速行動起來,建立了旨在為保護國際環境生態協調服務的私人網絡組織,其中最為知名的就是國際社會環保鑒定和標簽聯盟,包含了七個國際環境網絡,贏得了廣泛的公眾社會支持,其制定的認證和簽證規則業已成為在全球范圍內被廣泛接受的國際標準。
(六) 國際經濟法的法律淵源有日益擴大的趨勢,其中,作為新法律種類的“軟規則”的出現和發展十分引人注目 正如經濟影響和文化滲透能力被稱為“軟實力”一樣,包括施奈德教授在內的一些國際法學者們將上述傳統主權國家和以主權國家為主體的國際組織之外的私人組織制定的事實上在全球通行的行業標準和行為準則稱之為“軟法律”。出于避免歧義的目的,我們覺得或許“軟規則”的提法可能更為適當。根據施奈德教授的觀點和我們的理解“, 軟規則”原則上雖然不應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卻由于具有廣泛的實用有時也能產生切實的法律上的效果,其貫徹落實的效果甚至比硬規則還要有效。這些規則不僅為國際企業和律師所熟悉,而且以國際行為準則之形式對跨國公司的管理活動產生了重要的作用。與硬性法律規則相比,軟性法律規則有著交易成本上的優勢,通常更加易于適用于一些不確定的情況和要求作出妥協的情形。⑦
(七) 國際經濟法對世界范圍內的貧富差距的縮小所起的作用仍然十分有限,但是這一問題已經開始受到了世界各國的廣泛關注 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浪潮正在沖擊著各個國家和地區,以WTO 為中心的國際經濟法律體系正在被越來越多的國家所接受。從某種程度上來講,現階段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經濟法律體系仍在加劇世界范圍內的貧富差距。人們在統計數字中驚訝地發現,全球化在給人類帶來巨大財富的同時,也在全球范圍內帶來了越來越大的貧富差距。
根據聯合國《2005 年人類發展報告》,世界上最富有的500 人的收入總和大于4116 億最貧窮的人口的收入總和。⑧另外,國際貿易法律領域內也存在著嚴重的不公平現象。據分析,目前,世界上最高的貿易壁壘其實是針對包括最貧窮國家在內的發展中國家而設置的,貧窮國家向富國出口時所遇到的保護主義,平均要比富裕國家相互之間出口時遇到的壁壘高出好幾倍。 之所以會產生上述現象,一方面是由于發展中國家在經濟全球化過程中在資源配置方面處于不利地位,因此在國際較量和博弈中往往缺少談判實力和籌碼;另一方面,由于受到國家綜合實力的制約,發展中國家政府在從事國際談判的資源、能力和專業談判人才及其談判所需的知識、技能和經驗方面均處于比較匱乏的狀態。上述這兩個因素使其在國際經濟“游戲規則”的制訂方面必然處于劣勢,只能被動地接受發達國家的游戲規則。
國際經濟法是我國教育部對于法學理論專業本科生的教學統一指定的16門核心課程之一。
國際經濟法課程應用性較強,特別是對于地方高校非法學院的法學本科教學來說,由于其在學生培養目標的定位、課程設置、師資力量、學生實踐條件、教學方法和手段以及學校原有教學評價體系等方面的限制,給這門課的教學提出了嚴峻的課題。筆者從2003年開始一直在地方工科院校法律系從事國際經濟法的教學,對此有一些思考,特予以總結,以供交流。
一、關于培養目標問題
目前,許多學者職責地方高校非法學院法學專業本科人才的培養目標上存在著誤區,認為他們大多處于應試和研究型教育階段,僅僅將教學目的定位于服務于考研和司法考試的需要,而忽視對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以至出現培養出的學生不會起草合同,不會辦案的反?,F象”。國際經濟法課程尤其面臨這種難題。國際經濟法一般都是被安排在專業課的最后階段,即大四第一學期。這一階段是學生“三考一試”(司法考試、考研、考公務員和應聘面試)階段或其準備階段。學生急需這方面的指導,哪管什么素質教育或綜合教育?而且個體的學生之間本身也有不同的定位,此時的國際經濟法課程自然難以面對如此迥異的多重目標,只能變成考研或司法考試輔導。同時,選擇其他目標的學生此時已無心他顧,只能選擇缺課。
對此,我們認為,非法學院地方院校本身具有多種多樣的特色和層級,其法學專業的定位也是多元的,包括法律職業教育、素質教育、通識教育或者精英教育?!叭家辉嚒币彩菍W生進行自我定位或測試自己的定位的過程,也是提高學生法律職業素質或綜合素質的重要手段,不應將二者截然區別開來。據此,我們的做法,一是在堅持素質教育和學生綜合素質培養的同時,在課堂上有針對性地對考研和司法考試可能遇到的問題進行專門講解,將二者有機結合起來。二是將這門課程調整到大三第二學期,避免在司法考試之前學生漏掉這門課,也避免在大四第一學期考研之前安排過重的課程。我們在實施了這兩項措施之后,效果很明顯:學生考研和司法考試通過率大幅上升;國際經濟法課堂學生出勤率大幅提高。
二、選修課設置與師資力量問題
非法學院類地方高校法學專業選修課在專業課中的比例一般都比較低,而由于地方院校涉外人才的缺少,國際經濟法方面的選修課更少,只能采取“大國際經濟法”課程的辦法,將此領域全部內容囊括其中。這一問題確實難以解決。我們根據自身在知識產權法方面的專業特長以及教師結構開設了若干選修課,如國際知識產權法、WTO法、海商法等。另外我們發現,選修課比例低的原因有兩個,一是教師缺乏,二是學生較少,按照學校規定選修某門課程的學生人數少于一定限度,就停開這門課。因此,我們建議適當整合學校教師資源,特別是從其他專業的教師中選擇選修課教師,如國際經濟學、社會學、外語等專業。同時,考慮從一年級開始就在全校范圍內放松轉專業的限制,允許其他專業的學生轉入法學。目前這些建議尚未得到全面和大力實施,尚無法看出其效果。
三、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問題
許多學者所推崇,被一些法學院系所采用的案例教學或診所式教學方法并未見取得明顯的效果,反而可能由于過于重視本來就不符合我國法律制度習慣和特點的案例教學而忽視了學生對成文法規則的解釋和適用以及法律理論的學習。因此,我們結合這些情況和國際經濟法的特點,采取了如下教學方法。
(一)雙語教學
國際經濟法的最大特點是其條約、慣例以英語文本為主,條約的制定、國際商務談判、國際商事仲裁和國際法庭也主要以英語作為工作語言。在此情況下,雙語教學成為必須。我們經過與學生之間的多次雙語互動試驗,最后決定采取一種獨特的雙語教學模式。
首先,不指定教材。目前我國缺乏國際經濟法雙語教材。僅有的如姜作利的《國際商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沈四寶的《國際商法教學案例(英文)選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顧百順的《國際商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分三本:“合同銷售”、“法與產品責任”和“公司和票據法”,僅限于國際經濟私法部分),孫法柏的《WTO與國際經濟法》(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等教材內容范圍寬窄各異,但其共同的缺點是大多遵從漢語版國際經濟法教材的結構體系,未能反映國際范圍內的學者所關注的其他問題,如Lowenfeld的專著“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中的國際競爭法、國際知識產權法、國際環境法以及國際經濟制裁法和日本學者中川淳司等著的《國際經濟法》中的國際經濟刑法等。國際上最受推崇的Lowenfeld教授的專著由于版權和費用等問題無法在國內推廣。另外,通過前期教學實踐和調查,我們發現,國內本科學生(即使是一些像對外經貿大學等著名高校的碩士研究生)的閱讀理解能力遠達不到閱讀原版教材的水平,讓學生使用純英文版教材,難度太大。因此,為了實現“大國際經濟法”所要求的教學內容和體系。我們決定不選擇教材,而是集眾家之長而選擇具體的授課內容,由教師分發一些教學材料和教會學生獲取其他教學材料的手段,由學生自行補充教學材料。這樣也可以鍛煉學生搜集整理資料的能力。
其次,在課堂上,教師課件采取中英文并用的辦法,主要采取在漢語課件中加入英語關鍵詞句、段落,特別是條約慣例以及裁決的原文以及學者觀點的原文。同時,教師根據學生的具體外語水平和難易程度靈活決定口語授課的比例,在英語授課部分必要時參以漢語解釋,在漢語授課部分加入英語關鍵詞句和片段,以學生能夠基本聽懂為限。
另外,對于重要知識點,教師都在課堂上插入少量精選的“英文原讀”的內容,要求學生快速閱讀并翻譯其關鍵詞句或找出作者的核心觀點。同時,向學生提供擴大閱讀的鏈接或其他線索,如外國著作、論文,方便其課后進一步閱讀。
(二)課堂/模擬法庭以及課下互動/辯論教學
同其他應用性法學專業一樣,國際經濟法的實踐要求這門課的學生具有較強的語言溝通能力和辯論能力。因此,我們在這門課的教學設計別重視這一點。首先,安排2到4個學時的專門的辯論課,主題主要是國際經濟仲裁案例模仿,如WTO專家組對案件的審理或解決國家與他國國民之間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仲裁庭的審案程序。學生通過辯論課,直觀第了解了國際經濟爭端解決的程序性問題,有助于其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提高。其次,在平時的課堂上,對于每一章都選擇一到兩個主題(該主題可能由老師提出,也可能是從學生分章論文的題目中選擇),要求學生提前準備并在課堂上進行發言(presentation),闡述自己的觀點,其他同學提出質疑,進行辯論,解決了學生被動“聽課”、老師在臺上唱獨角戲的問題。另外,以教師的博客和學校教學網站為平臺,與學生進行互動,學生可以下載所需課件資料,更可以隨時在網上向老師請教某些問題,或者發表自己的觀點,彌補課堂教學時間的不足。
四、學生實踐鍛煉問題
內地高等學校與國外的各種交流非常有限,其中的法學/法律系更是如此。這對于傳統的法律學科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專業似乎不是大問題,學生學習這些課程可以通過本地的各種法院等機構的實踐得到鍛煉。但對于國際經濟法的課程來說,在內地幾乎就沒有實踐鍛煉的機會。我們的做法是組織有興趣的學生參加國家級的學術會議,如國際經濟法學會學術年會、中國社科院國際法中心(現改為“國際法研究所”)舉辦的各種國際學術會議等。另外,也鼓勵學生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參加國內著名學府舉辦的各種國際經濟法培訓班或研修班。這樣使學生直接向我國和國際著名的國際經濟法學者學習和與其交流,獲得受益。
五、教學評價估體系問題
傳統的教學評價體系考核方式為閉卷考試,大多采用填空、選擇、辨析、名詞解釋、簡答、論述、案例分析等題型。特別是工科院校,傳統上要求對每一個考試題都要附以標準答案,作為打分的依據。這類教學規定應用到在后來增加的需要發散性思維的法學專業,顯然并不合適。據此,我們在國際經濟法的考試上進行了一些變化,首先是提高課堂辯論表現的分數比例,并將學期或章節論文及其課堂陳述的成績作為平時成績的重要部分;其次,在期末考試中,在模擬司法考試和研究生考試試題的同時,增加案例評析試題,特別重視學生在這些試題中的有創建的觀點和發散性思維,不拘泥于“標準答案”。
關鍵詞:現實訴求;調整對象;調整方法;根本目的。
一、國際商法之獨立性———是對現實訴求的回應。
吳經熊先生在其《法律三度論》一文中指出:每一個特殊的法律均有三個度,即時間度、空間度、事實度。這里的事實度是指所有法律均與事實有關,在邏輯上,有什么是關于這件事的法律?詢問“什么是法律”這一問題是毫無意義的,每一法律均統制一定的事件,或一類的情事[1]。事實上,吳氏先生的事實度是從方法論的角度,給我們指引了一條研究法學問題的路徑,即對法律問題的探究必須回應現實的訴求,基于現實的語境來對法律樣態予以多維度的考量和解讀。因此,筆者認為,在論證國際商法獨立性①這一法律問題上,有必要從事實的維度考察其獨立性之現實訴求。據此,下文擬從三個事實維度對此問題展開分析:
第一,新科技革命的發展,國際貿易的迅速發展,國際商事活動的頻繁發生,客觀上要求一套獨立能夠規范商事活動的法律。自18世紀工業革命以來,由于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社會生產力水平得到飛速的發展,各國之間的商事活動頻繁發生,國際貿易不斷的增加,據統計:二戰后,國際貿易迅速發展, 1950年國際貿易僅為607億美元,到2000年世界商品貿易總額達70000億美元,并且,當前的國際貿易的規模還在繼續不斷擴大[2],伴隨著各國間商事交往和合作密切程度的日益提高,使得各國從一國內部的商事領域逐步步入世界性的商事領域,這樣必然打破一些原先具有明顯的區域性、封閉性的地區商事法律、法規(實際上,早在11世紀,地中海沿岸區各國的商人團體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即開始自行制定一些規約,即所謂商人法,這種商人法就是商人們長期從事商業活動的習慣做法,這種習慣性的做法一開始只流行于一定的地區和行業,隨著國際商業的不斷發展,其影響也不斷發展,有的發展到今天已在全世界范圍內通行),迫切需要產生一部能在全世界統一的大市場內能夠適用的商事法律、法規。因此,鑒于國際貿易的迅速發展,國際商事活動的頻繁發生,在客觀上必然要求誕生一部能夠在國際商業社會領域內,調整平等的國際主體從事各種國際商業活動的統一實體法律規范,即我們所稱謂的國際商法。
第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世界貿易市場的形成,為國際商法走向獨立化提供根本性的動力支持。經濟全球化作為全球化進程中最主要的部分,是當今世界發展的深刻背景和根本趨勢。經濟全球化的加速發展,促使世界范圍內的國與國之間的商事交易活動空前的頻繁與活躍。從事國際商事活動的商人們迫切的希望能夠像從事國內商業一樣,在世界范圍內有一套統一的規則,從而擺脫因適用不同國的民商法而給國際商法帶來的障礙[3]。因為法律規則的不同一,不僅將增加國際商事往來的不確定性,使商人在交易中缺乏預見性和安全感,而且還會造成交易成本極大增加和效率顯著的降低,這是其一;其二,由于商業活動本身固有的與生俱來的擴張性、同一性與世界性以及國際商事關系的發展,要求減少或消除各國商法法律的歧異,避免法律沖突,以便利交易的進行的需要,客觀上要求一套統一的國際性商事法律體系[4]。因此,可以這么說,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推動了世界貿易市場的形成,客觀上為國際商法走向獨立、構建一套獨有的調整國際商事領域的法律體系提供內在性的動力支持。
第三,現行諸多的國際商事條約、國際商事組織、國際商事慣例的存在,為國際商法成為獨立部門法提供技術支撐和保證。為了推動國際商事領域法律的趨同,實現法律的統一,減少國際商事交易的障礙,產生了諸多的國際商事條約,這方面的重要條約包括: 1913年的《統一海難救助若干法律規則的公約》、1913年的《統一船舶碰撞若干法律規則的公約》等、1930年的《統一支票法公約》《統一匯票及本票法公約》、1946年的《關稅與貿易總協定》、1978年的《聯合國海上貨物運輸公約》、1980年的《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等公約。這些國際商事條約一方面在調整現行的國際商事活動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并且積累了諸多的經驗,為國際商法統一立法,走向獨立性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另一方面,一系列旨在推動“商法一體化”的國際商事組織存在,比如國際海事委員會、國際法協會、國際商會、國際商事仲裁法院、國際商事仲裁委員會、聯合國的國際貿易法律委員會,世界貿易組織等等,這些組織的存在為國際商法的統一化、獨立化提供有力的資源保障。與此同時,國際商事習慣的大量存在并被司法適用,以及它在國際商事活動領域所具有的獨特的規范作用,使其成為國際商法的重要法律資源,并為國際商法從國際經濟法或國際私法分離提供獨特的價值和意義。
二、國際商法之獨立性———是符合部門法獨有的法律屬性。
法律是人類社會,尤其是現代文明社會的一個普遍現象,它或多或少反映了人類社會內在的規律性。按照自然法學派的觀點,法律本身便來自于自然,是自然的產物,因而法律對于整個人類而言是具有一定共性的。但是,法律制度的概念性安排卻是人為的,是由不同的法學家們對法律現象作出的人為的解釋,這些法學家們從哲學、社會、經濟和歷史等不同的前提出發,就可能對法律作出不同的安排,從而產生不同的法律部門劃分結果[5]。從法理學而言,判斷一類法律規范是否從整體上構成一個法律部門,需要考察這類法律規范是否有自身的調整對象和調整方法[6]。但筆者認為,除了調整對象、調整方法兩大重要范疇外,基本原則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范疇。國際商法能否從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中分離成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法,實現其獨立性,關鍵看其是否擁有獨立的調整對象、調整方法和基本原則。
筆者通過考察國際商法的調整對象、調整方法以及基本原則,可以得出國際商法符合一個部門法應有的基本屬性的結論,即國際商法作為一門獨立學科符合法律部門和法學學科劃分規律。
其一,國際商法有自己獨立的調整對象———國際商事關系(私人間的跨國商事關系和跨國商事組織關系)。國際商法,國內有學者譯為現代商人法、新商人習慣法、跨國法、國際貿易法等。它是指調整平等主體間國際商事交易以及國際商事組織的各種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7]。以商事關系作為調整對象,決定了國際商法的私法性質,以此將國際商法與國際公法予以區分。當然這里的商事關系,即為平等主體間的財產關系,包括商事關系、物權關系、知識產權關系和債權關系,而婚姻家庭、收養和繼承等民事關系不屬于國際商法所調整的商事關系的范圍,以此可以將國際商法與國際私法予以區別。(當然,盡管目前在我國國際私法學界,對于國際司法的調整對象,雖然一直沒有一個統一的認識,但主流觀點將之概括為“國際民事法律關系”[8]或者“涉外民事法律關系”[9])。與此同時,在國際經濟法學界,對國際經濟法學的調整對象,理論界一般認為,國際經濟法是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各種法律規范總稱[10]。筆者認為,盡管國際商法所調整的國際商事關系可以說是一種經濟關系,但是,國際經濟法學中所談及的經濟關系是一種經濟管理關系,有別于商事關系中所述的經濟關系。而且,由于近代以來我國深受大陸法系的影響,并不區分商事關系與經濟關系,但是到了20世紀80年代后在國內法上也區分了經濟關系與商事關系。因此,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商法調整對象的區別在理論上已得以證成。
其二,國際商法有自己的調整方法,即直接調整方法。
國際商法的直接調整方法是國際商法區別于國際私法的一個明顯的標志。毋庸置疑,國際私法是以解決法律沖突為中心任務,以沖突規范為基本規范,而沖突規范本身并不是直接調整國際民商事法律關系主體的實體權利與義務,其作用在于確定國際民商事關系所適用的國內法。因此,國際私法乃一種特殊的規范,其所運用的調整方法是一種直接調整方法,而國際商法則直接規定商主體在國際商事關系中的權利與義務,直接規范國際商事領域商主體的行為,其調整方法是一種直接調整方法。
其三,國際商法有其獨立基本原則。國際商法的基本原則作為國際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極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可以說,國際商法的基本原則并不是對傳統商法基本原則的再繼承,也不是對國際經濟法基本原則的復制,而是國際商事交往自身特點與屬性的必然要求,包括全球性原則、國際經濟主權原則、平等雙贏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安全原則、發展原則。根據國際經濟法的基本理論,目前,國際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包括:經濟主權、非歧視、互惠互利和適度開放的市場原則[11]。
三、國際商法之獨立性———是國際商法起源、發展、根本目的使然。
根據國際著名貿易法專家施米托夫的觀點,關于國際商法的起源、發展應分三個階段: 11—17世紀是中世紀商人法時期; 18—19世紀是商人法被納入國內法時期;當代是新商人法時期[7]147;很顯然,根據施米托夫教授的劃分,11世紀乃是國際商法的產生時期。在11—17世紀的中世紀商人法時期,所形成的一系列商業慣例、規則,在幾個世紀里成為西方世界商事交往的基礎,并且也成為跨國性商事交易關系的支柱性力量,直到18世紀被各國的商法所吸收,并納入其國內法。正如學者所言,這種做法使得商人法在性質上所具有的“世界性”、“統一性”、以及內容上的“公平”、“靈活”和“便捷”的特性受到了極大的限制,并不能適應商業活動本身固有的與生俱來的擴張性、同一性和世界性,商人法開始出現衰落[4]。但是到了19世紀,伴隨著工業革命的完成,科學技術的發展,社會生產力的提高,使得世界范圍內的商品貿易活動迅速增加,國際商事法律關系日益復雜。此時,單純依靠各國的國內法來規范跨國性的商事交易活動,其缺陷日益暴露,弊端日益顯現。從而在客觀上要求一套統一的規則來規范國際商事交易當事人的商業活動行為,保障其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商事關系的正常運轉。有鑒于此,國際商會、聯合國等組織以及歐洲大陸法系國家于1919年到1965年,為各國民商法的統一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各國商事法律逐步走向國際化,比如通過采取國際多邊條約、示范法等方式,最終使得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在商法領域內對立的部分逐漸趨于統一。與此同時,當前伴隨著經濟全球化在世界范圍內正在向深度和寬度上的擴展,極大地推動了國際商法的迅速發展,并為國際商事規則在全球范圍內的統一,使國際商法從國際經濟法或國際私法中分離,成為一個獨立的部門法提供了根本性的動力支持。
綜上述及,商人間的商事實踐活動是國際商法得以產生的內在根源,它記錄著國際商法產生、發展并且逐漸走向獨立的歷史軌跡。同時,國際商法的獨立化、規范化、體系化,對進一步推動國際商事活動,規范國際商事行為,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要順應全球化之浪潮,經濟一體化之趨勢,專門制定一套適用于國際性的商事交往規則,打破國界之劃分,使其在全球范圍內能統一規范各國的國際商事活動行為,以此消除因各國民商法的差異而給國際商業造成的障礙,從而進一步推動國際商事活動的規范化、法制化。
因此,國際商法走向獨立化、體系化是國際商法起源、發展和根本目的的必然要求,于理論、于實踐意義重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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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隨著我國成功加入wto已經有了幾年的時間,我國市場經濟法受到國際經濟法的影響較深,已經有了很大的改變,本文主要就當前市場經濟下,我國經濟法的發展進行解讀,希望為我國市場經濟法的完善提供一些參考。
經濟法是國家從整體經濟發展的角度,對具有社會公共性的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管理和調控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經濟法的概念是經濟法學研究的首要問題,也是經濟法立法,司法等活動的基礎問題。改革開放30年間,我國市場經濟有了很大的發展,市場經濟發展的同時,也產生了許多相關的問題,在經濟轉軌的過程中,如何運動法律進行市場調節,合理干預經濟發展,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發展社會主義生產力,是當前市場經濟下經濟法要解決的問題。
一、經濟法對市場經濟發展的作用
1.促進對外經濟聯系,發展國際經濟合作
在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同時,堅定不移地實行對外開放的經濟政策,是我國發展國民經濟的戰略方針。當代科學的進步,生產專業化和協作的日益發展,促使各國在經濟上的聯系不斷加強,任何一國,包括社會主義國家在內,在考慮發展本國經濟時,都必須著眼于國際關系的總體。我國經濟法是正確體現對外開放政策的具體法律規范,它調整我國利用外資和外國技術過程中與外國政府、外商之間所發生的各種經濟關系。
2.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增強經濟活力
企業管理是搞好微觀經濟活動的根本措施,是我國國民經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我國經濟法規定的經濟核算制是企業進行經營管理的基本制度。它要求企業必須合理利用人力、物力、財力,以盡可能少的勞動消耗,取得盡可能大的經濟效益,同時,規定了必須合理安排和科學地組織生產,掌握現代化的科學管理方法,在生產技術水平不斷提高的基礎上,使勞動生產率不斷提高。對于企業不計成本、不計消耗、浪費嚴重,造成損失的現象,以及在履行經濟合同中的違法情況,還規定了經濟制裁。總之,經濟法要求企業一切經濟工作都要把經濟效益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和健全各種生產經營責任制和一整套符合客觀經濟規律要求的管理制度,促進企業認真改善經營管理。不斷提高企業素質和勞動生產率。
二、市場經濟發展中經濟法存在的問題
我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經建立,法制建設速度和成就是不能否認的。但同樣必須承認的是,我國目前的市場經濟法治狀況令人擔憂,由于法律責任這塊短板的存在及長期得不到彌補,公權力濫用的現象不僅沒有得到有效遏制,而且還繼續呈現發酵、膨脹狀態。公權力濫用方面,選擇性執法是其著例。選擇性執法的本質是為了獲取部門、地方、行業,甚至個人非法利益,將本應履行、不能放棄的職責、公權力視同可以行使、可以放棄、甚至可以交換的私權利,隨意、恣意執法,權力商品化,造成法律適用的不公,增加了市場環境的不可預期,降低了違法的成本,減損了法律的實效,破壞了法律的權威,使法律失信于民。
三、完善經濟法的策略
1.完善經濟行政立法
經濟行政立法在建立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經濟秩序中具有重要作用。經濟行政法就是規范政府對經濟的管理和監督關系,維護公平競爭,保障市場經濟秩序的法律。目前,我國頒布了許多經濟行政立法,在實踐中也起到了應有的效果。但有一些立法和規范性文件質量不高,這主要是因為我國許多經濟立法是由行政部門起草的,而某些部門在起草中注重爭權,導致不少立法中同一事情有諸多部門參與管理或有權處罰,以致于某種違法行為發生后,多個部門相互扯皮或均不予管理,造成職責不明,責任不清。一些法律的規定過于原則,缺乏可操作性,且法出多門,造成行政執法人員在執行中任意解釋的余地很大,執法的標準尺度也極不統一,甚至有的規定之間發生沖突。還有一些規范性文件沒有做到透明、公開、客觀、公正、合理。這些都表明我們的立法質量需要盡快得到提高。按照世貿組織的有關協議要求,各成員國的法律必須透明、公開、客觀、公正、合理;凡可能影響商業環境貿易條件的規定及措施均要求公布,法律不能與公認的公平貿易條件相抵觸。按照這一標準,我們現有的行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仍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行清理、修改和完善。
2.制定和完善加強宏觀調控方面的法律
市場經濟并不是自發的無序的,由于市場機制本身帶有一定的自發性和盲目性,在任何國家都要頒布一些經濟立法,以加強對經濟的宏觀控制,我國也不例外。尤其是在現階段,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時期,原有的計劃體制并沒有得到完全的改變,而新的市場法治秩序尚沒有完全形成,在這種情況下加強宏觀調控更顯得必要。我國剛剛制定了十五規劃,其中許多內容需要通過立法加以確定。例如,有關產業結構的調整優化,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啟動市場和擴大內需的方針等等,都需要通過立法加以確定。
四、小結
經濟法對于實現經濟體制調整,鞏固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和發展社會主義上層建筑,對于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要不斷對經濟法進行完善,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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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層次
學制
主要課程
音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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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
大學語文、基礎樂理、視唱練耳、基礎聲樂、基礎和聲、合唱與指揮基礎、基礎鋼琴、藝術概論、民族民間音樂、音樂欣賞、中學音樂教學法、計算機應用基礎、計算機應用基礎實踐、基礎鋼琴實踐、基礎聲樂實踐、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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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二)、中外音樂史、中外音樂欣賞、和聲學、音樂作品分析、歌曲寫作、音樂教育學、音樂美學、簡明配器法、歌曲鋼琴伴奏、聲樂實踐、歌曲鋼琴伴奏、聲樂實踐、歌曲鋼琴伴奏實踐、視唱練耳實踐、畢業論文
經濟法
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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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語文、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公司法、經濟法概論、刑法學、合同法、稅法、國際經濟法概論、勞動法、計算機基礎、人力資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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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營銷??苾赡暾谓洕鷮W(財經類)、高等數學(一)、基礎會計學、經濟法概論(財經類)、大學語文(專)、國民經濟統計概論、消費心理學、談判與推銷技巧、企業管理概論、公共關系學、廣告學(一)、市場營銷學、市場調查與預測、計算機應用基礎(含實踐)
本科兩年英語(二)、高等數學(二)、市場營銷策劃、金融理論與實務、商品流通概論、消費經濟學、國際商務談判、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企業會計學、國際市場營銷學、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含實踐)
公共關系本科兩年人際關系學、公共關系口才、現代談判學、公共關系案例、國際公共關系、公關政策、企業文化、創新思維理論與方法、領導科學、人力資源管理(一)、現代資源管理(一)、廣告運作策略
行政管理??苾赡甏髮W語文(專)、政治學概論、法學概論、現代管理學、行政管理學、市政學、人力資源管理(一)、公文寫作與處理、管理心理學、公共關系學、社會研究方法、秘書工作 、計算機應用基礎(含實踐)
本科兩年英語(二)、當代中國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共政策、領導科學、國家公務員制度、行政組織理論、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一)、社會學概論、中國行政史、中國文化概論、普通邏輯、財務管理學、秘書學概論、企業管理概論
漢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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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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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數學、法律基礎、計算機應用基礎、英語、國際貿易實務、國際金融、國際商法、中國對外貿易、WTO知識概論、市場營銷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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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
英語(二)、數量方法(二)、電子商務法概論、電子商務與金融、電子商務網站設計原理、電子商務與現代物流、互聯網數據庫、網絡營銷與策劃、電子商務安全導論、網絡經濟與企業管理、商法(二)
信息技術
教育
本科
兩年
英語(二)、物理(工)、數據庫原理、數據結構、計算機網絡與通信、計算機系統結構、軟件工程、數值分析、面向對象程序設計、計算機輔助教育、高級語言程序設計、數字邏輯、中學信息技術教學與實踐研究
計算機
及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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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
大學語文、高等數學、英語(一)、模擬電路與數字電路、計算機應用技術、匯編語言程序設計、數據結構導論、計算機組成原理、微型計算機及其接口技術、高級語言程序設計(一)、操作系統概論、數據庫及其應用、計算機網絡技術
本科
兩年
英語(二)、高等數學、物理(工)、離散數學、操作系統、數據結構、面向對象程序設計、軟件工程、數據庫原理、計算機系統結構、計算機網絡與通信
電子政務
專科
兩年
行政管理學、公文寫作與處理、公共事業管理、行政法學、經濟管理概論、辦公自動化原理及應用、政府信息資源管理、電子政務概論、管理信息系統、計算機應用技術
本科
兩年
英語(二)、公共管理學、電子政務理論與技術、政府經濟學、信息化理論與實踐、網站建設與管理、計算機網絡與通信、電子政務案例分析、信息與網絡安全管理
專業
層次
學制
主要課程
音樂教育
專科
兩年
大學語文、基礎樂理、視唱練耳、基礎聲樂、基礎和聲、合唱與指揮基礎、基礎鋼琴、藝術概論、民族民間音樂、音樂欣賞、中學音樂教學法、計算機應用基礎、計算機應用基礎實踐、基礎鋼琴實踐、基礎聲樂實踐、
本科
兩年
英語(二)、中外音樂史、中外音樂欣賞、和聲學、音樂作品分析、歌曲寫作、音樂教育學、音樂美學、簡明配器法、歌曲鋼琴伴奏、聲樂實踐、歌曲鋼琴伴奏、聲樂實踐、歌曲鋼琴伴奏實踐、視唱練耳實踐、畢業論文
經濟法
專科
兩年
大學語文、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公司法、經濟法概論、刑法學、合同法、稅法、國際經濟法概論、勞動法、計算機基礎、人力資源管理
本科
兩年
英語(二)、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學、國家賠償法、經濟法學原理、企業與公司法、行政法學、勞動法、金融法概論、房地產法、環境法學、稅法原理、行政訴訟法、財務管理學(輔修)
市場營銷 ???兩年 政治經濟學(財經類)、高等數學(一)、基礎會計學、經濟法概論(財經類)、大學語文(專)、國民經濟統計概論、消費心理學、談判與推銷技巧、企業管理概論、公共關系學、廣告學(一)、市場營銷學、市場調查與預測、計算機應用基礎(含實踐)
本科 兩年 英語(二)、高等數學(二)、市場營銷策劃、金融理論與實務、商品流通概論、消費經濟學、國際商務談判、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企業會計學、國際市場營銷學、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含實踐)
公共關系 本科 兩年 人際關系學、公共關系口才、現代談判學、公共關系案例、國際公共關系、公關政策、企業文化、創新思維理論與方法、領導科學、人力資源管理(一)、現代資源管理(一)、廣告運作策略
行政管理 ???兩年 大學語文(專)、政治學概論、法學概論、現代管理學、行政管理學、市政學、人力資源管理(一)、公文寫作與處理、管理心理學、公共關系學、社會研究方法、秘書工作 、計算機應用基礎(含實踐)
本科 兩年 英語(二)、當代中國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共政策、領導科學、國家公務員制度、行政組織理論、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一)、社會學概論、中國行政史、中國文化概論、普通邏輯、財務管理學、秘書學概論、企業管理概論
漢語言
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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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
文學概論、中國現代文學作品選、中國當代文學作品選、中國古代文學作品選(一、二)、外國文學作品選、現代漢語、古代漢語、寫作等
本科
兩年
美學、中國現代文學史、中國古代文學史(一、二)、外國文學史、語言學概論、英語(二)、兩門選修課、畢業論文
涉外秘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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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
英語(一)、大學語文(專)、公共關系、外國秘書工作概況、涉外秘書實務、涉外法概要、
本科
兩年
英語(二)、中外文學作品導讀、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經濟法概論、秘書語言研究、公關禮儀、交際語言學、國際商務談判、中外秘書比較、口譯與聽力等
對外漢語
本科
兩年
現代漢語、實用英語、中國古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外國文學、外國文化概論、對外漢語教學概論、英語表達與溝通(實踐環節)畢業論文等
英語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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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
英語寫作基礎、綜合英語(一二)、英語閱讀(一)、英語國家概況、英語筆譯基礎、初級英語筆譯、初級英語口譯、英語聽力
本科
兩年
中級筆譯、高級筆譯、中級口譯、同聲傳譯、英漢語言文化比較、第二外語(日 / 法)、高級英語、英美文學選讀、畢業論文
日語
專科
兩年
基礎日語(一二)、日語語法、日本國概況、日語閱讀(一二)、經貿日語、日語聽力、日語口語
本科
兩年
高級日語(一二)、日語句法篇章法、日本文學選讀、日漢翻譯、第二外語(英/法)、現代漢語、計算機應用基礎、日語口譯與聽力、畢業論文
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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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
綜合英語(一二)、英語閱讀(一二)、英語寫作基礎、英語國家概況、英語聽力,口語等
本科
兩年
英語寫作、高級英語、英美文學選讀、英語翻譯、經貿知識英語、口譯與聽力、二外(日語)等
外貿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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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
綜合英語(一二)、英語閱讀(一)、英語寫作基礎、英語國家概況、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英語聽力、口語、外貿英語閱讀等
本科
兩年
英語寫作、高級英語、英美文學選讀、英語翻譯、經貿知識英語、外貿口譯與聽力、二外(日語)等
公共事業
管理
專科
兩年
計算機應用基礎、公共事業管理概論、社會學概論、管理學原理、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公共關系、社會調查與方法、行政管理學、文教事業管理、計劃生育管理、秘書學概論、計算機應用基礎(實踐)等
本科
兩年
英語(二)、公共管理學、公共政策、公共事業管理、公共經濟學、非政府組織管理、行政法學、人力資源管理(一)、管理信息系統、畢業論文等
工商企業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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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
計算機應用基礎、基礎會計學、經濟法概論、國民經濟統計概論、企業管理概論、生產與作業管理、市場營銷學、中國稅制、企業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企業經濟法(輔修)、民法學(輔修);
本科
兩年
英語(二)、高等數學、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國際貿易管理與實務、管理學原理、財務管理、金融理論與實務、企業經營戰略、組織行為學、質量原理、企業管理咨詢、合同法(輔修)、行政法學(輔修)。
國際貿易
專科
兩年
高等數學、法律基礎、計算機應用基礎、英語、國際貿易實務、國際金融、國際商法、中國對外貿易、WTO知識概論、市場營銷學等
本科
兩年
國際市場營銷學、世界市場行情、國際商務談判、企業會計學、國際運輸與保險、西方經濟學、外國經貿知識選讀、涉外經濟法、經貿知識英語等
金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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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
證券投資分析、保險學原理、銀行會計學、商業銀行業務與管理、貨幣銀行學、財政學、經濟法概論、基礎會計學、管理學原理等
本科
兩年
管理會計實務、國際財務管理、公司法律制度研究、英語(二)、電子商務概論、組織行為學、風險管理、高級財務管理、審計學、政府政策與經濟學等
會計(電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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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
英語(一)、大學語文、高等數學(一)、基礎會計學、國民經濟統計概論、數據庫及應用、財政與金融、會計電算化、成本會計、財務管理學、計算機應用基礎、經濟法概論(財經類)
本科
兩年
高等數學(二)、、英語(二)、數據結構、審計學、管理學原理、通用財務軟件、計算機網絡基礎、財務報表分析(一)、金融理論與實務、高級財務軟件、操作系統。加考課程:會計電算化、財務管理學、成本會計、基礎會計學、政治經濟學(財經類)
人力資源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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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
管理學原理、組織行為學、人力資源管理學、人力資源經濟學、企業勞動工資管理、勞動就業論、社會保障、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公共關系學、應用文寫作等
本科
兩年
企業戰略管理、人力資源戰略與規劃、人力資源培訓、人事測評理論與方法、人力資源薪酬管理、績效管理、人力資源開發管理理論與策略、管理信息系統等
文化事業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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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
英語(一)、寫作、中國文化概論、文化管理學、文化行政學、文化政策與法規、文化經濟學、文化策劃與營銷、藝術概論、社會學概論、民間文學、計算機
文化產業
本科
兩年
英語(二)、中國文化導論、文化產業與管理、文化產業創意與策劃、文化市場與營銷、外國文化導論、媒介經營與管理、文化服務與貿易
經濟信息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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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
高等數學、計算機網絡基礎、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軟件基礎、計算機組成原理、經濟信息導論、計算機信息基礎、信息經濟學等
本科
兩年
英語(二)、應用數學、中級財務會計、計算機網絡技術、社會研究方法、網絡經濟與企業管理、數據庫及應用、電子商務概論、高級語言程序設計、應用數理統計、經濟預測方法。
游戲軟件
開發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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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
英語(一)、高等數學、計算機游戲概論、高級語言程序設計、游戲作品賞析、計算機網絡技術、游戲軟件開發基礎、市場營銷、動畫設計基礎等
本科
兩年
英語(二)、游戲創意與設計概論、可視化程序設計、藝術設計基礎、多媒體應用技術、DirectX、Java語言程序設計、游戲開發流程與引擎原理、游戲架構導論、軟件工程、游戲心理學等
電子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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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
電子商務英語、經濟學(二)、計算機與網絡技術基礎、市場營銷(三)、基礎會計學、市場信息學、國際貿易實務(三)、電子商務概論、商務交流(二)、網頁設計與制作、互聯網軟件應用與開發、電子商務案例分析、綜合作業
本科
兩年
英語(二)、數量方法(二)、電子商務法概論、電子商務與金融、電子商務網站設計原理、電子商務與現代物流、互聯網數據庫、網絡營銷與策劃、電子商務安全導論、網絡經濟與企業管理、商法(二)
信息技術
教育
本科
兩年
英語(二)、物理(工)、數據庫原理、數據結構、計算機網絡與通信、計算機系統結構、軟件工程、數值分析、面向對象程序設計、計算機輔助教育、高級語言程序設計、數字邏輯、中學信息技術教學與實踐研究
計算機
及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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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
大學語文、高等數學、英語(一)、模擬電路與數字電路、計算機應用技術、匯編語言程序設計、數據結構導論、計算機組成原理、微型計算機及其接口技術、高級語言程序設計(一)、操作系統概論、數據庫及其應用、計算機網絡技術
本科
兩年
英語(二)、高等數學、物理(工)、離散數學、操作系統、數據結構、面向對象程序設計、軟件工程、數據庫原理、計算機系統結構、計算機網絡與通信
電子政務
???/p>
兩年
行政管理學、公文寫作與處理、公共事業管理、行政法學、經濟管理概論、辦公自動化原理及應用、政府信息資源管理、電子政務概論、管理信息系統、計算機應用技術
本科
兩年
英語(二)、公共管理學、電子政務理論與技術、政府經濟學、信息化理論與實踐、網站建設與管理、計算機網絡與通信、電子政務案例分析、信息與網絡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