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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思想道德修養-9法律基礎是一門面向全體大學生開設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程。教學這門課程,需要執教者從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的內涵和實質,內容結構,表現形式等方面把握好“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關系問題;把握好思想理論教育的知識性與意識形態性的關系即思想理論教育始于知識而不囿于知識。思想理論知識教育的目的與意識形態教育目標的同一性,堅持思想理論知識的教學與意識形態教育的辯證統一.正確處理好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關系問題。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是一門面向全體大學生開設的、體現社會主義本質特征和意識形態基本要求的思想政治理論課。這門課程是把原“98方案”的“思想道德修養”、“法律基礎”兩部分內容整合為一門新的課程。因此,如何處理好這兩部分內容之間的聯系,如何把握好思想理論教育的知識性與意識形態性的關系,如何處理好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關系問題,是值得執教者關注與探討的問題。
1把握好“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關系
1.1“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聯系
從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的內涵和實質來看,社會主義思想道德與法律都是社會主義生產關系的產物,都受社會主義生產關系的制約,同時又反映和作用于社會主義生產關系;它們都是在指導下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具有相同的理論基礎;它們都是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群眾意志和利益的體現,都是調節人與人之問相互關系的一種社會規范;它們都是為了確認和維護對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群眾有利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和廣大人民最根本利益服務;它們的許多基本原則和內容也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律為社會主義思想道德提供了基礎和保障,思想道德建設為法律制定提供了目標。社會主義法律貫穿了社會主義思想道德的精神,培養人們的道德品質和情操,培養人們遵守道德規范的責任感。社會主義思想道德是健全法制、厲行法治的重要因素。立法者制定法律、法規時,必然要考慮社會主義思想道德現狀和內容,把某些道德規范轉變成法律規范。社會主義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也可以促進人們自覺遵紀守法,促進整個社會法制建設水平的提高。
1.2“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區別
思想道德與法律是兩種不同的社會規范。法律是由國家制定、認可并由國家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或人民)意志,以權利和義務為主要內容的社會關系、社會秩序和發展目標為目的的行為規范體系。而道德是伴隨著人類社會的出現而出現的,以善惡為標準,通過社會輿論、風俗習慣和人們內心信念來調節控制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關系的非強制性社會規范的總和。從社會主義法律表現形式上看,法律表現為國家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或國家認可的習慣;而道德則是一種意識形態、觀念的東西,存在于人們思想觀念、風俗習慣和社會輿論之中。從“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內在結構關系法律調節的層面來看,思想道德主要涉及個體觀念和意識形態層面的問題;法律主要涉及人們行為層面的問題。從“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調節方式來看,思想道德修養主要依據社會輿論、風俗習慣和個體內在的信念起作用,是一種“軟調控”;法律是通過強制性的外在控制發生作用,是一種“硬控制”。從思想道德與法律作用的范圍來看,思想道德涉及范圍更為廣泛,相對模糊;法律作用的范圍較為具體,十分明確。從思想道德與法律調節控制的結果來看,思想道德著重要求人們內心世界的善良與高尚;而法律則著重要求人們外部行為及其后果。因此,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兩者存在著明顯的界線,具有不同的形成和發展規律,不能相互混淆。
2把握好思想理論教育的知識性與意識形態性的關系
2.1思想理論教育始于知識而不囿于知識
當前,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教學中,存在的一個主要傾向是突出思想理論教育的“知識性”,而忽視了思想理論教育的“意識形態性”,從而淡化了思想理論課程的意識形態功能。誠然,思想政治教育必須經由知識教育,知識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不可或缺的環節。與中小學強調養成教育不同,在高等教育中應重視理論知識的學習。高校思想理論教育要進行相應的思想理論的宣講,解決思想理論認識問題,培養大學生理論意識的自覺性。同時,大學生處于思想意識逐漸成熟階段,他們一般具有自己的審視行事標準。因此,對大學生的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要重視思想理論知識的學習。然而,思想理論教育始于知識卻不囿于知識。思想理論教育課不是單純的知識課,它是具有價值傾向的思想理論課。思想理論教育課程設置的目的,并不在于引導教育對象掌握知識、應用知識、發展知識,它需要通過教育對象個體對相應知識的掌握而生成健康向上的精神世界,形成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形成堅定的信心和信念,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實踐證明,淡化思想理論教育的意識形態性就會弱化思想理論教育的功能和任務?!梢?,思想理論教育必須堅持思想政治理論的意識形態性質。
2.2思想理論知識教育的目的與意識形態教育目標的同一性
我國高校大學生思想理論教育的主要任務是:以理想信念教育為核心,深入進行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教育;以愛國主義教育為重點,深入進行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以基本道德規范為基礎,深入進行公民道德教育;以大學生全面發展為目標,深入進行素質教育。從更根本的意義上說,大學生思想理論教育的意識形態教育是高校人才培養目標的需求。新世紀,我國現代化的建設者和接班人不僅要有較高的科學技術水平,而且要具有獻身于祖國和人民,獻身于所從事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崇高理想和信念。因此,提高大學生的政治、思想、道德、法律素質,是保民族之本,揚民族之威的有力保障,而高校大學生思想理論教育是其重要的途徑和手段。可見,高校大學生思想理論教育的知識性教育的目的與意識形態教育目標是一致的。
2.3思想理論知識的教學與意識形態教育的辯證統一性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開設,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對高層次人才素質的需要,也是大學生成才的需要。在堅持思想理論教育的知識性與意識形態性的辯證統一關系時,應注意兩種傾向:一是一講學科建設,就把它朝哲學、經濟學、歷史學等學科上靠,把思想理論教育課程當作一般的哲學、經濟學、歷史學等知識課程;二是一講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意識形態性,就把它等同于傳達黨的現行的路線方針政策,等同于“政治德育”。由于視角不同,高校德育確實存在不同的研究模式。有人強調學科德育,從純粹理論的角度建設德育,突出了德育的學術色彩;有人主張生活德育,努力體現一種與生活本身一致的道德教育的特色;有人強調心理學德育,從價值中立和無批評原則對德育的借鑒出發,使德育詮釋在心理學的模式之中;也有人從文化德育的角度,從古今中外歷史與現實中的文化和道德的關系中詮釋德育,政治德育則由于凸現德育的政治功能成為特定年代的標志。高校德育教育模式作為學術問題,各種研究實驗和設計都應當鼓勵,但是德育教育教學的意識形態性不能由于不同德育模式的存在被消解,不應當回避價值觀問題,不能淡化各種意識形態的分歧。在中國高等教育還不普及的情況下,大學畢業生將來勢必會在國家重要的崗位上擔當責任,或者成為各個領域的領導者、管理者、建設者和勞動者。探討思想理論課程的知識性與意識形態性的統一是理論學科建設中的一個重要問題。因為這一學科主要研究整體性、中國化、黨的指導思想和意識形態、社會主義現實問題和大學生理想的關系、大學生思想政治素質培養等問題,是哲學社會科學其他學科無法取代的。而所有這些問題的研究,既是全面加強課程、教材和隊伍建設的學理支撐,又是改革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和改善教學手段必須圍繞的根本。不加強學科建設,只是從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意識形態性質出發來強調它的重要性,也不可能提升它在學校教育教學中的地位,其師資隊伍也難以得到穩定和提高。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既要借助其他哲學社會科學的學科優勢,又要潛心于自己的學科建設,開拓學科的研究空間。在實際的教育教學中要兼顧黨的意識形態的需要和大學生成才需求,尋找兩者的結合點,以育人為本,貼近學生;要兼顧理論性和生活性,既體現思想政治理論課作為理論課的屬性,又貼近生活,以此選擇教學內容和構建教學體系。
3加強“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實踐教學
這門課程具有很強的規范性和實踐性。其教學目標不僅要解決學生對社會道德基本要求和法律規范的知不知、懂不懂的問題,而且要解決信不信、行不行的問題。這一教學目標的實現,完全依靠理論教學是難以奏效的。因為大學生道德品質和法律素質的形成與發展,需要經過道德法律意識和行為等要素反復內化和外化的運行、發展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實踐教學具有重要作用。要想取得這類課程的實效性,必須在教學方法和途徑上加強實踐教學環節的研究與實驗。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的實踐教學,主要是指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根據教學基本要求和有關知識點,通過開展學生親身參與、體驗的實踐教學活動實現教學目標的教學模式。它包括課堂的實踐教學、社會實踐和有關德育活動等。
3.1實踐教學的功能和作用
實踐教學作為一種教學模式,其功能和作用主要是對大學生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質形成與發展施加影響,使其道德品質和法律素質的內在心理要素發生變化,通過內化和外化的動態過程起到積極的教育作用,以便提高該課程的實效性。大學生道德品質和法律素質的形成與發展,需要經過道德法律意識與行為實踐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反復內化和外化的運行、發展過程。受教育者主體道德品質和法律素質形成與發展的內化,是指外在于受教育者主體的體現社會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的社會輿論,加上學校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等形成的合力,在主體知、情、信、意等內在心理要素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心理機制的作用下,使外在的社會道德法律基本要求被受教育者主體所接受和認同,并通過實踐體驗和感悟內化為其道德意識和法律意識即精神力量。外化過程是指在這種精神力量的支配下,將受教育者主體的道德意識和法律意識轉化為行為實踐,相對穩定地調節主體外顯的行為。這一過程是道德法律意識和行為等要素不斷運動、發展、變化,由低級到高級、簡單到復雜、量變到質變,從而形成相對穩定的道德品質和法律素質的動態過程。受教育者主體的道德法律行為作用于外部環境,往往會產生某種社會評價,即人們在實施道德法律行為的過程中依據社會道德法律的準則和基本要求,對其行為實踐所作的價值判斷。其功能是以善惡和法律規定為標準,形成道德和法律行為選擇的正確價值觀。其實質是對受教育者主體道德和法律行為的動機、效果和價值的判斷,是人們道德和法律行為選擇和堅持正確行為習慣的外在力量。
3.2實踐教學的最終目標
實踐教學的最終目標是實現兩個飛躍?!八枷氲赖滦摒B與法律基礎”課程實踐教學的最終目標是激勵、促進受教育者主體的社會道德和法律基本要求的內化和外化兩大飛躍。受教育者主體道德品質和法律素質形成發展的內在心理要素,包括認知、情感、信念、意志等,屬于意識或精神的范疇,在它沒有客觀化、外在化時,還不能構成完整意義的道德品質和法律素質。道德品質和法律素質形成發展是內在心理要素和外在激勵要素的統一,是觀念、意識和行為實踐的統一。它需要經過兩個飛躍:一是受教育者主體通過學習和實踐體驗,將外在的社會道德法律原則、規范、基本要求等內化為道德和法律意識,從而實現從社會的外在力量到受教育者主體的內在力量,即精神力量的飛躍;二是實現從受教育者主體的內在力量到客觀化、外在化的行為實踐的飛躍。實現這兩個飛躍離不開人們的行為實踐。受教育者主體只有通過道德品質和法律素質形成與發展的內化和外化的整合才能實現上述兩個飛躍,從而形成其道德和法律行為的相x,-t穩定的特質和傾向。
上述兩個飛躍并不是一次實踐教學或理論教學就能夠完成的,而是需要經過反復多次,分層次、分階段的實施才能夠實現。其中,認同、信奉是重要的層次與階段。
認同,即受教育者主體通過后天學習和實踐體驗,將外在于個體的社會道德法律意識內化為個體的道德法律意識及其精神需要。它是行為主體在認知、情感上,對外在于主體的社會道德法律意識的實施價值、意義的認識趨同,并指導自身自覺行為的一種心理傾向。認同階段的重要功能是受教育者主體將外在于自身的社會道德法律意識和社會需要內化為自身意識、自身需要的認知和情感體驗,并轉化為其自身內在的知、情等心理要素。該階段是確定更深層次內化的基礎,是完成內化和外化運行過程,實現道德品質和法律素質形成發展兩大飛躍的動力源泉和心理基礎。這一階段的重要特征是實施道德法律行為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自覺性即受教育者主體實施道德或法律行為的主觀動機發自其個體的自我需要,并使這種自我需要與社會需要、社會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相趨同,它區別于特定情勢下的盲從,也區別于在特定外部壓力下的被動服從。超級秘書網
關鍵詞:辜鴻銘;教育現代性;批判;儒家教育;道德人格教育
中圖分類號:G64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0717(2013)05-0090-05
收稿日期: 2013-06-25
基金項目:2012年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辜鴻銘倫理思想研究”(12YBB280)。
作者簡介:吳爭春(1974-),女,湖南平江人,倫理學博士,中南大學學院講師,主要從事中國教育史、中國倫理思想史的研究。
在當代中國,對教育現代性的擔憂與反思早已不是一個新的課題。但是,在近代民族危亡的時代背景下,國人寄希望于“教育救國”,鮮有學人反思西方現代教育的弊端,有“文化怪杰”之稱的辜鴻銘則是一個例外。與、陶行知等近代教育思想家相比,辜鴻銘算不上嚴格意義上的教育思想家,但辜氏對近代教育思想的獨特貢獻在于,他是國內較早反思教育現代性的思想先驅。辜鴻銘的教育觀不僅在當時的中國具有一定的理論前瞻性,而且對我們今天反思教育現代性和儒家教育思想仍不乏啟示意義。
一、“不完善的半教育”——人格教育缺失反思
伴隨現代化進程而出現的“現代性”(modernity)是指現代社會不同于傳統社會的諸多特性。理性是現代性的核心品質。馬克斯·韋伯將理性分為“價值理性”和“工具理性”。19世紀后半葉以來,經典物理學的成功和科學技術的進步使人類開始對科學頂禮膜拜,人們確信建基于經驗觀察之上的自然科學方法是知識唯一可靠的方法[1]。對科學的盲目崇拜和片面追求,為現代性的發展埋下了隱患。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兩者關系的疏離和扭曲成為現代社會各種危機的根源。在教育領域,工具理性的主導地位表現為科學知識教育的盛行和人文教育的衰落,辜鴻銘對教育現代性的批判即著重于此。
1.現代教育數量與質量關系之反思
辜氏對教育現代性的批判,從反思教育大眾化過程中出現的重視數量的擴張而輕視質量的提升這一問題入手。教育的大眾化是現代教育發展的重要特征。教育大眾化在普及教育的同時,也出現了教育質量不高的現象,并由此帶來諸多社會問題。針對19世紀末20世紀初歐洲社會現狀,辜鴻銘指出:“目前歐洲一般思潮和文學中悲觀主義的流行,是現代教育制度的必然結果——這種由國家鼓勵和供養的教育,目標在于教育的數量,而不是質量——在于質量不高的受教育者的數量,而不是真正的受教育者的質量?!盵2](p514)辜鴻銘晚年在日本演講時,再次闡述了他的教育質量觀。他說:“我絕非反對教育,也絕非反對教養事業。但是,有關教育和教養的事情,我想特別忠告諸君的是,僅靠增加量是不行的。如果教育的質不好的話,是不能說已真正達到了教育的目的的。也就是說,即便培養出了許多識文斷字的人,如果其在精神情操上有缺陷的話,這樣的人多了毋寧說是有害的。與量的多寡相比,質的可靠顯得更為重要。在精而不在多,在質而不在量——Quality not Quantity?!盵2](p251)
由上可知,辜鴻銘所指的教育質量問題,主要是指現代教育重“智”輕“德”的問題。他說:“一般認為做到能讀會寫,教育的目的也就算是達到了。然而我認為,僅如此還不能說教育完成了。英國曾經認為所謂教育是由這樣三個R構成,Reading、Writing、Arithmetic,即讀、寫、算術,有了這三者教育也就完成了。但是,一位著名的英國女作家,在這三個R之外又加上了一個R,即Rascal,意為無賴。她的本意是,受過不良的教育后,人反而會變壞?!盵2](p252)辜氏認為,教育的目的不僅僅是識文斷字,而應該是培養有文化教養的人。他批評現代教育“只注重發展人天性的一部分——他的智力”[2](p95),而不重視對受教育者精神與道德情操的培育,他稱這樣的教育為“不完善的半教育”,并認為“教育不在于知識的積蓄而在于知性的發達”[2](p330)。因此,與智力教育相比,以完善人性為目的的人格教育,更是教育應追求的目標。
2.道德人格教育的缺失及其后果
辜鴻銘對現代教育重“智”輕“德”的批評,源于他對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深刻反思。在他看來,“一戰”就是現代教育偏重智力教育而忽視道德人格教育所導致的惡果。在《吶喊》一書中,辜氏寫道:“就像今天我們在歐洲見到的、正在進行的‘科學殘殺’,那被稱之為文明產物的戰爭一樣。導致當今一切事務陷入巨大困境之中或缺乏道德社會秩序的真正道德原因,如果人們追本溯源,將發現它正是理智的退化、不完善和衰落的產物。這種理智的退化、不完善和衰落,又是現代由國家支持的然而卻是錯誤的教育體制、或更確切地說不完美教育體制,即過分地重視教育數量而不求教育質量的必然結果。”[2](p550)辜氏認為,由于現代教育偏重知識的傳授而忽視人格教育,因而使受教育者的人性沒有得到完善的發展,而人性沒有得到完善發展的人,必定是人格不健全的人。這樣的人,其積極面表現為“高傲、狂妄、自負、野心勃勃、放肆、不服管制,根本不承認和敬畏道德法則或別的什么東西”,其消極面則表現為“卑鄙、無情、嫉妒、猜疑,以及對于人、人的本性和動機乃至通常一般事物的悲觀主義”[2](p550)。在辜鴻銘看來,現代人畸形的人格特征,與不完善的現代教育有直接的關聯,正是這種接受了不完善的“半教育”的人,構成了歐美統治階級中的絕大部分。因此,他將戰爭的教育根源追溯到不完善的現代教育體制。
辜鴻銘對現代教育的批判,實質上觸及了對教育現代化過程中出現的工具理性僭越和價值理性迷失問題的反思。在19世紀之后的許多西方國家里,科學知識備受推崇,以關注人的精神、信仰和人生意義為己任的人文精神教育逐漸走向衰落,“教育成為傳授科學知識和技能,發展人的理性能力的‘唯理性教育’,而喪失了對人自身的關懷??茖W理性的僭越,破壞了理性發展的全面性”,“在科學理性的僭越中,現代人成為只有‘理性’而無‘人性’的專家,成為了技術的工具”[3]。辜鴻銘將戰爭的根源追溯到不完善的現代教育,稱“一戰”為“科學殘殺”,正體現了他對教育領域工具理性膨脹所導致的后果的洞察與反思。
二、“愛國主義的宗教”——道德教育工具化批判
道德教育的工具化是現代教育面臨的另一重隱憂。道德教育的本來目的是引導人向善,使人養成良好的德性,從而使人性得到完善發展。然而,工具理性的霸權顛覆了道德教育的初衷,道德教育被工具化、手段化。辜鴻銘對愛國主義教育的批判,涉及現代道德教育的工具化和功利化問題。
1.愛國主義教育工具化反思
辜鴻銘對現代愛國主義教育工具化的批判,亦源于對“一戰”的反思。近代以來,學校代替宗教成為對人們進行道德教育的主要場所,愛國主義教育成為學校道德教育的重要內容。然而,辜氏認為學校愛國主義教育并沒有對人們健康的道德與精神面貌負責,相反,愛國主義變成了政治的工具,最直接的表現就是學校愛國主義教育對戰爭精神的強調。他認為,學校道德教育賦予了“愛國主義”與“戰爭”這兩個概念過多的錯誤理解,學校沒有指出戰爭的嚴肅性和可怕性,而是教導學生:戰爭是光榮的、偉大的,“戰爭精神”被當作“愛國主義”的內涵。愛國主義是社會倫理道德體系中最為重要的道德范疇之一,它是以情感和理性為內在動力、調整國家和國家成員之間倫理關系的一個重要道德理念[4](p107-110)。在西方工業革命早期,對傳統的熱愛和對國家歷史的自豪感及對國家福祉的奉獻精神,被視為愛國主義的表現。從17世紀開始,政治成為愛國主義的重要內涵。到18世紀,隨著民族主義的興起,愛國主義演變成為民族國家服務的工具,它的真正內涵遭到扭曲[5]?;诖?,辜氏認為,現代學校愛國主義教育的偏差,對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發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愛國主義教育功利化批判
愛國主義的旨歸在于建立個人與國家之間的倫理關系,主要是個人對國家的愛的情感。然而,辜氏認為,現代學校愛國主義教育背離了它的初衷,愛國主義成為引導人們為國家攫取利益、為政治集團搖旗吶喊的工具。學校愛國主義教育教導學生,戰爭是為了祖國的利益,因此,哪怕自己的國家所參與的是非正義的戰爭,國民也應該擁護祖國。當你在異國他鄉時,“愛國主義”則意味著在任何可能的情況下以體面的方式攫取利益,為本國人民爭取貿易及別的特權,而不是通過自己的個性、正直與良好風度來維護祖國的聲望。此外,現代愛國主義教育還教導人們應對政治懷有值得贊賞的興趣。辜氏以幽默詼諧的語言描述了“愛國主義”的種種政治面相。他說,現代學校所教導的“愛國主義”,不過是指“為選舉權吶喊”、“為本國政府鼓舌”、“抓住任何機會游行示威”、“高揚祖國的大旗,大談熱愛與贊美本民族人民”。如果說基督教的經典教導人們,“人類的主要任務就是熱愛上帝”,那么,“愛國主義的宗教”則說:“人類的首要任務就是為英國人,為大英帝國;為日耳曼人,為德意志帝國;為日本人,為大日本帝國;為現代中國人,為光榮而偉大的中華民國大唱贊歌”[2](p499)。
辜鴻銘對現代學校愛國主義教育的批判,從個人與民族國家之間倫理關系的高度,深刻揭示了工具理性支配下的現代社會所遭遇的道德困境與危機,即道義與利益的內在緊張與沖突。愛國主義中的“愛”是個人與國家生死相依、休戚相關的依存之情。這種情感展現了在個人與國家的統一關系中,國家是人類生命得以生存和發展的堅實基礎,個人的生命只有融于祖國的命運中才會獲得更高的道德價值[4](p107-110)。然而,愛國主義所表達的愛是有價值偏好的,這種價值偏好便意味著愛國主義并非一種如康德所說的可普遍化的道德原則。例如在戰爭時期,價值偏好常常使得處于敵對狀態的愛國主義者之間發生道德沖突,交戰雙方的士兵都覺得自己很愛國,這樣便出現了一個道德兩難的境況:如果愛國主義是美德,那敵方為國家而戰的士兵也是愛國主義者,是合乎道德的,如果我們殺死愛國主義者,我們的愛國主義還是一種美德嗎?因此,在愛國主義之上必定還有值得人們追求的更高的善,愛國主義是否是美德還需要有一個更高的道德標準來衡量。這個比愛國主義更高的善,在辜鴻銘看來就是正義。只有為了正義而戰的愛國主義才是美德,否則,愛國主義便是非正義戰爭的幫兇。
辜鴻銘對愛國主義教育的批判,折射出現代學校道德教育的工具化問題。對教育外在目的的追求,使現代道德教育失去了對德性的守護、對人性的陶冶,從而偏離甚至背離了道德教育的初衷,道德教育的世界里充斥的是道德規則和道德規范的灌輸,消解的是道德理想、道德信仰、道德情感在人的道德生活中的價值與作用。道德主體豐富多彩的精神性需要在工具理性主導下的道德教育中失去了安身之地[6]。
三、“大人之學”——教育應以探尋人生之道為宗旨
對西方現代教育的懷疑和批判,使辜鴻銘將目光投向中國傳統教育。在中西教育比較視域中,辜氏贊賞以培育高尚人格為目標的儒家教育思想。他闡發了儒家“大人之學”的教育觀,并提出以探尋合乎道德的人生哲學為宗旨的教育觀。
1.論“大人之學”與“小人之學”
儒家經典《大學》開篇曰:“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于至善?!贝颂幩浴按髮W”即“大人之學”。辜鴻銘非常推崇“大人之學”,他論述了“大人之學”與“小人之學”的區別。在《張文襄幕府紀聞》一書中,辜氏論道:“竊謂學問之道,有大人之學,有小人之學。小人之學,講藝也;大人之學,明道也。講藝,則不可無專門學以精其業;至大人之學,則所以求明天下之理,而不拘拘以一技一藝名也,洎學成理明以應天下事,乃無適而不可,猶如操刀而使之割,鋒刃果利,則無所適而不宜。以之割牛肉也可,以之割羊肉也可,不得謂切牛肉者一刀,而切羊肉者又須另制一刀耳?!盵2](p449)辜鴻銘認為,“大人之學”培養出來的是真正“有文化教養的人”,是“對世界的一切擁有系統的、脈絡整然的科學知識的人”,這樣的人能透徹地理解“天、地、人”或曰“神、自然、人生”,即儒家所說的“儒者通天地人”[2](p289)??梢?,辜鴻銘所謂“大人之學”是指通達社會人生的大學問,“小人之學”則指以傳授專業知識和培養專門技能為目標的專門教育?!按笕酥畬W”培養的是通達社會人生的智者,“小人之學”培養的是有一技之長的專門人才。對于二者的高下之別,辜鴻銘引用培根的話說:“專業人員只能做一些局部工作或對此加以評斷。但是總體規劃和對事情的設想與領導,最好由智者去做。”[2](p539)
辜鴻銘提出“大人之學”的教育觀,其目的在于批判現代教育專注于“小人之學”的現實。伴隨工業社會的分工,近代專門教育興起,專門教育致力于傳授專門知識與技能,卻喪失了對人自身的關懷,局限了人的全面發展,使人喪失了自由與個性,淪為技術的工具。而孔子開創的中國傳統教育是一種“大人之學”,孔子的教育目標不僅是培養懂得“六藝”和“六經”的具有技藝和知識的人,更是要造就具有完美人格的君子,而君子的重要特征之一是“不器”,即教育的目的不應當是培養無人格的工具或器皿,而是應培養具有高尚人格的人。辜鴻銘非常贊賞孔子的教育思想,他認為在孔子開創的中國古代教育體制下,“某位學生如果能有幸成為一名真正的受過教育者,那么他一定是一名君子,是一名真正具有思想修養的人”[2](p534)。孔子開創的儒家教育是一種典型的人文教育,“儒家的教育思想不僅僅是對狹義的教育的認知,而且蘊涵著整個古典時代對‘人’的理解”,“以德性教育為中心的整全人格的塑造,是儒家的教育目標和理想,也是兩千多年來儒家教育的歷史實踐”[7]。正是基于對儒家人格教育的贊賞和認同,當晚清民國初年中國傳統教育制度成為眾矢之的的時候,辜鴻銘為其辯護道:“現在人們正大肆談論著已經聲名狼藉的中國古代教育體制的缺點,可就我根據孔子的經典來看,它還是有其優點的”[2](p534)。與現代教育相比,辜氏認為孔子開創的中國傳統教育是一種“大人之學”,教育的目標是幫助人們理解生活,探尋人生之道,由此學會怎樣過一種真正的人的生活。這是一種比注重發展專門教育的現代教育更為高遠的教育目標和理想。
2.論“大人之學”與“人生之道”
“人生之道”即“人生哲學”,其內容是教人怎樣才能正當地生活,怎樣才能過上人的生活[2](p304)。辜鴻銘認為,孔子儒學所倡導的“大人之學”的教育目標,就是引導受教育者探尋正確的人生之道,“孔子全部的哲學體系和道德教誨可以歸納為一句,即‘君子之道’”[2](p45)。所謂“君子之道”,就是以培養高尚人格為旨歸的合乎道德的人生哲學。
辜鴻銘認為,西方現代教育教導人們“把有用的和利益置于第一位,廉恥、法律和正義置于末位”,而儒家文明則“以舊學教育和引導人們把廉恥、法律和正義置于任何有用和利益之上”[2](p525)。他從人生目的、人生與財富的關系、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三個角度,論述了東西文明和教育的差異所導致的不同的人生哲學:第一,關于人生的目的。辜氏認為,現代西方人以追逐金錢與財富為人生的目的,這不是一種正當的人生目標。與西方人相比,傳統中國人全然領會了人生的正確目的,那就是孔子所說的“入則孝,出則悌”,即在家為孝子,在國為良民(good citizen),即對家庭與社會負有責任感的公民,辜鴻銘認為這是孔子展示給中國人的正確的人生觀。第二,關于人生與財富的關系。辜鴻銘批判現代西方人以追求金錢為人生目的,而孔子則教導中國人正確地處理財富與人生的關系,即“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第三,關于人與人之間的關系?,F代西方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以金錢和利益為基礎,而傳統中國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建立在情義基礎上。《中庸》曰:“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惫际蠈⑷寮业摹坝H親”與“尊尊”解釋為“社會親情”(Affection)和“英雄崇拜”(Hero-worship)。他說:“我們熱愛父母雙親,所以我們服從他們,而我們所以服從比我們杰出的人,是因為他在人格、智德等方面值得我們尊敬”[2](p307)。以上辜鴻銘以“逐利”還是“崇義”區分了東西人生觀的差異,他力圖以此論證儒家人生哲學的道德合理性,進而闡釋儒家教育和儒家文明的合道德性。
有什么樣的教育,便會有什么樣的人生哲學。如果說“小人之學”所培養出來的人以“謀生”和“逐利”為人生哲學,那么,“大人之學”所培育出來的人則以“謀道”和“崇德”為人生哲學。但是,“謀生”與“謀道”和“逐利”與“崇德”的關系并不是水火不容的,它們應是互補相融的。傳統教育與現代教育均存在偏差,中國傳統教育注重培育人的道德素養而輕視科學知識教育,現代教育則注重科學知識的傳授而忽視人文道德素養的培育。缺乏人文精神的熏陶,難以培養出人格健全的現代人;反之,缺乏科學知識與專門技能的教育,培養出來的將是無法適應現代社會的謙謙君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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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未成年人偏差行為的加劇凸現了學校德育的不足,即對未成年人心理問題認識不足;針對性差、主體性不強;目標設置和實現中的片面性。加強學校德育的人本理念,提高教育者心理疏導能力;設置貼近未成年人日常生活的學校德育內容;堅持德育對未成年人的“價值引導”,最終形成其良好的自我教育能力,是學校德育防范和矯治未成年人偏差行為有效措施。
學校是未成年人步入社會的中間地帶,當前我國的學校德育由于教育觀念等的系列偏差,導致某些未成年人道德觀念淡漠,道德水準下降,屢有偏差行為,甚至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對未成年人偏差行為進行分析,審慎思考學校德育的不足,加強學校德育以防范和矯治未成年人偏差行為,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
未成年人偏差行為,通常指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違道德規范、紀律規范和非刑事法律規范,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但還不構成犯罪或不作為犯罪處理的行為。主要可表現為(注:此種分類主要參照了吳鐸主編的《社會學》(高等教育出版社)中按社會規范的類型對越軌行為的劃分方法。):其一,違俗行為,即與人們普遍認為“應該如此”的原則或理念不一致的行為,如離家出走、未婚先孕。其二,違德行為,即違道德規范的行為,如奢侈浪費、自私自利。其三,違紀行為,即違反特定場合的特定管理規范的行為,如考試作弊、曠課逃學。其四,違法行為,即違反國家法律條文并對他人和社會造成某種程度危害,但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如索財、攜帶刀具。其五,心理性偏差行為,即由于個體自身某些特殊的精神問題或心理因素引起的違規范的行為,如暴露癖、乖僻殘忍。其六,自毀行為,即違規范并對自身造成傷害的行為,如酗酒、自殺。
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深淵不是偶然的,而是由未成年人先前一系列的偏差行為逐步積累惡化而成的,其基本路徑為:沾染惡習——偏差行為——犯罪。未成年人的偏差行為和犯罪行為的發生具有直接的因果關系,而且往往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前兆。社會個體與現存社會規范發生的磨擦和沖突有一個發展過程,從小到大,逐漸加劇,積累到一定程度就導致犯罪行為發生,未成年人犯罪也是如此。要解決未成年犯罪問題,首先要預防未成年人出現偏差行為,切斷他們通向犯罪的這一途徑。
2003年北師大發展心理研究所的“中小學生心理素質建構與培養研究”課題表明,全國初中2.9%的學生有嚴重的心理性偏差行為,14.2%的學生有較明顯的心理性偏差行為。在校未成年人行為偏差問題日益凸顯了學校德育的缺失。
第一,學校德育對未成年人偏差行為的認識存在誤區,往往把“行為偏差”等同于“品德惡劣”,忽視了偏差行為背后的心理因素。未成年人的道德觀念還在形成之中,還缺乏較強的自制能力,其一般性偏差行為大都是由心理問題引發的。他們或是由于家庭的殘缺不全,容易形成孤僻自卑、行為怪異、自我封閉等的精神缺陷和心理障礙,導致偏差行為多發,或是由于對新環境不適應,學習成績差,缺乏與老師和同學間良好的溝通,形成對人際交往的焦慮、自閉甚至暴力反抗。學校德育往往關注教育目標向學生個體思想品質和規范行為的有效轉化結果,而忽視了學生道德內化和行為外化需要經過復雜的心理過程,這些心理過程是德育的必備支撐。將未成年人行為偏差簡單地認定為“品德低下”,給其貼上不良少年的標簽,不但無益于未成年人長期積聚的心理問題的解決,還容易加劇其偏差行為程度,甚至產生嚴重的危害他人和社會的犯罪行為。當前學校德育中,一些教育者不能科學認識未成年人偏差行為產生的心理原因,對其或是忽視,或是不能給予充分的接納和理解,更談不上給予合理的教育和幫助。教育者簡單粗暴的排斥和過激教育行為,不僅無法獲得未成年人的心理認同,更可能加重他們的心理問題。在某種程度上,教育者成為了未成年人偏差行為的制造者和推動者。
第二,學校德育針對性差、主體性不強,無法有效預防和矯正未成年人偏差行為。傳統德育通常是以社會為本,只將受教育者視為被教育客體。傳統德育的方向和內容不是根據未成年人的實際狀況和需求,而主要是根據上級的精神,這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學校德育很少關注教育對象的內在需要和內心的價值沖突,只強調受教育者對道德義務和責任的認同,忽視他們的道德生活和主體地位,容易造就出陽奉陰違的偽君子或什么都不信的道德虛無主義者。同時,以灌輸為主要形式的道德教育也難以引起未成年人的共鳴,最終導致未成年人厭煩和自動遠離道德教育。然而,任何手段也無法割斷未成年人和現代社會種種不良因素之間的聯系,面對多元化的社會,單純的道德灌輸,導致未成年人價值選擇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的缺失,使學校德育對于未成年人偏差行為的疏導作用大為降低。
第三,學校德育目標存在片面性,實現過程中只注重行為管理,忽視人格培養,無法達到有效減少未成年人偏差行為和“育人”的目的。人是德育的出發點和歸宿點,德育要引導學生成為規范的社會人,還要具有高尚的心靈、美好的情感、健全的人格。但是,
長期以來由于學校德育和學校思想政治工作混在一起,使我們傾向于以政治教育標準來衡量德育的成績,用思想政治教育目標代替了思想道德教育目標。在升學或者就業壓力之下,學校德育經常以德育課分數衡量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水平,無暇顧及未成年人道德實踐能力的培養和提高,缺乏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科學的評價標準。在實踐中,學校德育工作的重心往往放在規范學生行為和校紀校規的教育上,在管理上層層把關,把學生置于形式主義的管理網中,對照相應的《守則》《規范》,給學生的道德行為貼上量化的標準,把培養出嚴格遵守規范的“乖學生”當作了教育的最終目的。至于如何結合未成年人的年齡特征和認知規律,培養其高尚的情操,健全的人格則很少關注。只滿足于抓外部行為管理,忽視人本的道德內化的做法,使德育成了單向的行為訓練和單純的行為管理,使未成年人往往為了獲得某些好處而做出符合“規則”的行為,甚至形成急功近利、口是心非的人格缺陷,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心理和行為能力的形成。
二
那么,怎樣提高學校德育的有效性,實現對未成年人偏差行為的預防和矯治呢?
第一,加強學校德育的人本理念,提高教育者綜合素質,尤其是心理疏導能力。教育者是教育過程的主導因素,其綜合素質和教育理念直接影響著教育的內容、方式和效果。政治思想過硬、職業道德修養深厚、專業知識扎實是對教育者的基本要求。要適應社會發展的新需要,還必須樹立以學生為本的理念。今天的未成年人具有強烈的個體意識和個性差異,要研究他們的特性,激發其潛能,引導其順利實現社會化,成為具有基本道德素養的社會人,教育者就必須關注未成年人的道德需要,依據他們智力和性格的差異,采用不同的德育內容和方法。同時,面對頻發的導致偏差行為的心理問題,現代社會賦予了教育者新的角色——未成年人的“心理保健醫生”,這就要求教育者不斷健全自身素質,確立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識。除了學習相關的心理知識與技能,教育者還要特別關注未成年人成長中的心理需求,學會洞悉其偏差行為背后的心理動因,并根據未成年人的個體差異,運用溝通、聆聽等心理輔導技巧疏導他們的情緒,解決他們的心理問題。心理的健康程度直接制約著未成年人能夠達到的道德水平,以及未成年人偏差行為發生的幾率。而目前的學校德育中忽視了關于個人成長的教育,德育過程中缺失了對受教育者心理活動的關注,這造成了學校德育工作的許多盲點和誤區,更迫切呼喚以人為本的各種心理健康教育對學校德育體系的充實。
第二,貼近未成年人日常生活,豐富學校德育內容,推動道德教育的生活化。德育內容是德育活動所要傳授的價值與規范。根據日常生活中的現實問題設置德育內容,容易引起未成年人的共鳴,有利于增強德育的實效性。其一,大力開展生命道德教育?!吧逃窃谏囊曇爸?,對教育本質的一種重新理解和界定。生命教育主要是教人認識生命、保護生命、珍愛生命、欣賞生命,探索生命的意義,實現生命價值的活動?!薄?〕通過生命教育,可以樹立未成年人珍惜和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態度,減少和避免自殺和虐待他人等偏差行為,幫助其正確地對待生活中的挫折和危機,在人格上獲得全面發展。其二,加強未成年人良好習慣的養成教育。心理學研究發現,8-14歲是培養道德行為習慣的最佳期。對于這個時期的未成年人,從培養行為習慣開始進行道德教育,不失為一條科學的途徑。良好的道德行為習慣,能使品德從內心出發,不走彎路而達到高境界。因此,是否能夠在生活中養成良好的道德習慣成為衡量德育效果的真正標準。其三,注重未成年人個性發展的教育。學校教育要尊重未成年人的個性和差異性,不用教條的統一目標評價他們,針對每個人的優勢和弱勢,為他們提供多元發展途徑,讓他們真實感到個人存在的價值,從而增加對自我和社會的認同,減少偏差行為的發生。
第三,堅持學校德育對未成年人的“價值引導”,引導其形成良好的自我教育能力。從實踐上看,近幾年我國的學校德育進行了改革,但傳統灌輸式道德教育方式的影響卻根深蒂固,加之未成年人缺少自主的道德判斷和獨立做出道德選擇的能力,如果教育者只鼓勵其自由選擇而不加以正面的積極引導,無異于放任自流,只能造成未成年人是非、善惡、美丑界限的模糊,最終陷于道德困境。面對日益復雜多變的學校德育環境,學校德育在尊重未成年人自主意識的前提下,采用多種具體方法提供道德的“價值引導”,成為一種必然選擇。蘇霍姆林斯基在給教師的建議中說到:“只有能夠激發學生去進行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2〕,促進學生的自我教育,就要關注學生的生活世界,把激發學生的道德需要作為起點,不斷提升學生的道德層次,放手讓學生在生活中進行探索式學習。此外,還要建立良好的學生之間、學生與教師之間的交往關系,提供良好的自我教育氛圍。實現了自我教育才會有內心永恒的道德法則,未成年階段是培養人的自我教育能力和個性得以全面發展的黃金時代。教育者應把操作性強的合理的德育考核放在首位,喚起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識,促進他們的自我教育,變“他律”為“自律”,有效切斷偏差行為乃至犯罪行為產生的途徑。
[參考文獻]
關鍵詞:理性;信仰;人學;生存論
一
二十世紀以來,西方哲學、神學由近代轉向現代,這是一般史家的概念,這個概念當然并不是完全按照外在的計時方法來區分的,在哲學、神學上不像在現實歷史中有一條明確的時限可劃。哲學、神學之所以能劃分為近代和現代,是因為在這兩個時期中,哲學和神學有各自不同的特點和不同的問題。需要指出的是,現代西方哲學、神學中的問題同近代哲學、神學問題之間盡管有著質地差別,但仍然存在著內在的關聯。它一方面是對近代問題的繼承與接續,另一方面也是對近代問題做出的現代回答。因此,要深入研討現代哲學、神學中的生存本體論,就必須回溯近代哲學、神學對相關問題所做的說明,只有察源觀流,才能真正把握這一問題的發展脈絡和精神實質。在對諸多近代哲學、神學流派及人物的考察中,筆者既沒有選擇近代哲學的創始者笛卡爾、培根,也沒有選擇近代哲學的終結者黑格爾,而是選擇了康德作為重點分析對象。wWw.lw881.com做出這一選擇的理論依據是什么?以探討知識論問題而著稱的康德學說與生存本體論有何關聯?康德的相關見解對現代哲學、神學話語的生存論轉向有何種影響?對上述問題的回答構成了本論文的主要內容。
俄羅斯文藝理論家戈洛索夫克爾在其《陀思妥耶夫斯基與康德》一書中指出:“在哲學這條道路上,一個思想家不管他是來自何方和走向何處,他都必須通過一座橋,這座橋的名字就叫康德?!?)美國的康德研究專家貝克曾引述哲學家中流傳的一句格言:“在哲學問題上,你可以贊同康德,也可以反對康德,但不能沒有康德?!?)人們之所以給康德思想如此高的評價,主要原因在于:在康德哲學精神中,既囊括了他那個時代人類在日益豐富的社會生活實踐中所取得的優秀成果,也凝聚了西方文化自古希臘發軔而來的一切理智生活的智慧結晶,在康德這里既有蓬勃發展的自然科學及其方法的影響,又有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等一代圣哲的思想啟迪,還有文藝復興運動和馬丁.路德宗教改革之后的基督教文化的熏陶;既有唯理論者和經驗論者的理論碰撞,又有法國早期啟蒙學者和人文學者的思想浸染,更有象牛頓、盧梭和休謨等這些時代巨人的人格和思想的深層積淀。正是在上述綜合因素的作用下,康德以德國自身的萊布尼茲——伏爾夫學派為背景,提出了自己的“批判哲學”,奠定了近代德國哲學和神學的基礎,而這種哲學和神學的影響所及又大大超出了德國的范圍。
然而要真正搞清康德在哲學史、神學史上的重要地位及其對現代生存本體論的影響,僅看到上述因素還遠遠不夠,更主要的是要從康德所提問題的深度和廣度上來理解康德思想的歷史意義。康德哲學和神學思想的根基是其《純粹理性批判》,特別是其中的“分析篇”,當代西方哲學、神學的主要思潮大都從這里出發來尋找自己的立足點。康德《純粹理性批判》的主旨是以批判考察人類先天認識能力為出發點,以闡釋理性與信仰的矛盾沖突為目的,其主要任務就是要確定人類認識能力有哪些先天要素及這些先天要素的來源、功能、條件、范圍和界限,最終為信仰留下足夠的地盤??档掳讶祟惖恼J識能力首先區分為:作為低級認識能力的感性和作為高能認識能力的理性。感性通過先天的直觀形式——空間和時間去接受由于物自體對感官的刺激而產生的感覺,從而為高級的認識能力提供對象和質料。在“分析篇”中康德又把高級認識能力區分為知性、判斷力和理性三種。他認為知性的先天思維形式是所謂純粹知性概念(即范疇:如質、量、因果性、必然性等),知性運用范疇綜合統一感性材料才產生了經驗或知識,而范疇之用于感性材料是以從范疇規定時間圖型而引伸出知性的先天原理這種形式進行的,知性的這些先天原理具有建構性,作為認識對象的自然界的各種規律,正是知性通過其范疇或原理而頒定給它的,亦即人為自然立法,這就是康德自稱的“哥白尼式革命”。判斷力的作用則在于運用知性的先天原理去統攝、規定特殊的感性現象,以形成關于對象的具體的經驗知識。而理性的作用則在于通過其主觀產生的關于無條件者的理念(諸如:靈魂、世界、上帝等)去指導知性的活動,使認識達到最大可能的繼續、擴大和系統化。然而理性在認識中的迷誤在于:一方面它出于自己的本性不可避免地產生一些幻想,即把理念看作是有現實對象與之對應的概念,因而想去把握這些無條件的、超感性的現象界以外的對象,即物自體或本體。另一方面,它不了解知性范疇只有同感性材料結合才能產生關于對象的知識,因而把本來僅適用于感性現象的范疇,用來規定超感性、超經驗的物自體。其結果必然產生關于靈魂不朽之類的謬誤推論、世界有限與無限之類彼此沖突的二律背反及上帝客觀存在的虛假證明等。所有這一切都是舊形而上學所必然產生的假知識和偽科學。這說明只有現象可知,本體不可知,從而也就限制了理性認識的范圍。而這不可知的本體的存在也就為人擺脫自然必然性的意志自由、道德、對來生和上帝的信念留下了余地。由此康德認為他的《純粹理性批判》為未來科學的形而上學的出現提供了理論前提和基礎。3)
如果我們僅從康德《純粹理性批判》的“分析篇”看,康德似乎只是在討論知識形成的可能性與必然性問題,但這僅是康德哲學的核心之點,而康德的真正目的是要由此出發來構建其更為恢宏磅礴的理論大廈。換言之,康德建構其“分析篇”的主要目的遠非僅僅要指明知識形成的可能性問題,而是要以人類知識形成的可能性問題為基點,探討與人類自身的生存密切相關的各種問題。他要使其思想由前批判時期的馳騖于外在宇宙而返回于內在宇宙,由前批判時期向世人呈現出的壯觀的自然之圖轉而再向世人貢獻一幀人類深遂的心靈之畫。在康德看來,知識與道德是不可分割的,因為人類理性的立法有自然和自由兩大目標,即不僅包含自然法則,而且還包含道德法則;最初是在兩種不同體系中表現它們,最終將在惟一的哲學體系中表現它們?;谶@種考慮,康德在研究了人類心靈的認知能力后,又進一步研究人類心靈的情感能力和意志能力,以及這三種能力指向的三種對象——真、善、美。他認為其《純粹理性批判》論述了知識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基本目的;《實踐理性批判》論述了道德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終極目的;《判斷力批判》論述了審美趣味和自然合目的性如何可能?使真、善、美在反思判斷力中綜合統一起來,消除了自然和自由、知識和道德的分離??档峦砟陮ψ约阂簧恼軐W研究進行了認真總結,他認為他一生中哲學研究的所有問題都是圍繞與人的生存狀況密切相關的四個問題展開的,當他完成《單純理性范圍內的宗教》一書后,給朋友司徒林的信中說:“很久以來,在純粹哲學的領域里,我給自己提出的研究計劃,就是要解決以下三個問題:一、我能夠知道什么(形而上學)?二、我應該做什么(道德)?三、我可以希望什么(宗教)?接著是第四個、也就是最后一個問題:人是什么(人類學)?”4)與上述四大問題相對應,從而產生了四門學問:認識論,倫理學,宗教學,文化人類學。
由于康德的思想涉及到人類精神文化的全部學科,它在體系上博大恢宏,內涵上豐富深厚,幾乎各個部分都閃爍著智慧的真知灼見,從任何一個角度看它都呈現一種面貌,以致對它的研究和理解不能不存在一定的困難。它不像黑格爾哲學那樣在體系上易于領會,在環節上含混難懂,而相反在環節上清晰易懂,在體系上卻難以把握。所以,國內外歷來做康德的文章因立足點和傾向性的差別,常常各執一端、各據一偶。有人把康德看作一個知識學家、倫理學家、美學家,也有人把他看作一個科學家、心理學家、宗教學家、法學家、人類學家等等??档碌木裨谀承┤说男哪恐惺侵щx破碎的,它在被多元化的同時,也被專門化了,仿佛任何一門科學都可以從康德這個百科全書式的坩鍋里提取自己所需要的特殊元素,加以蒸餾、發酵、膨脹而形成一種新的體系和學問。5)
上述現象的出現向我們提出了重新認識和理解康德的任務,即在對康德進行分析研究的同時還要進行綜合的研究,把分析原則寓于綜合之中,把康德學說看成一個完整的有機體:它有著自身的宗旨、基本問題和邏輯線索,有著自身的風格和特質,它的各個部分和環節表現出一種有機的遞演關系,并服務于一種終極的目標和理想?;诖朔N認知,筆者認為康德在東西方世界之中之所以具有強烈的吸引力和恒久的魅力,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學術思想的深層所包含的濃郁的人情味和生命氣息??档碌木癜萘伺c人類生活緊密相關的一切實踐領域,思考了人生的根本問題,度量了人類心靈的各種功能、條件和界限,它不僅揭示了宇宙的智慧,更是涵攝了生命的智慧,在茫茫無垠的自然寰宇中凸現了人的價值、人格的尊嚴和人性的自由。因此,只有從人學的視角研究康德,才能真正抓住康德思想的精神實質。但本論文的主旨不是要探討康德的人學思想(筆者對此另有專論),而是要以此認識為基礎,探討康德之后受其人學思想影響而發展起來的各種哲學、神學思潮及其這些思潮的生存論轉向問題。由之,一方面使我們從中尋覓出現代西方哲學、神學話語生存論轉向的歷史軌跡,另一方面也使我們更為清晰地透視現代哲學、神學與康德人學思想的內在關聯。下面筆者分四條路線展開這種考察,這四條路線分別是:費希特、謝林、黑格爾的傳統哲學路線;科學主義的語言分析路線;人本主義的現象學路線和現代神學路線。
二
康德以知識論為基礎,以人為中心的哲學,是近代歐洲哲學的分水嶺,但誰也不能在分水嶺上停留太久??档碌闹R論顯然留下了許多難以解決的問題。既然知識以主體和客體的分離為前提,那么這種知識只能是抽象的概念式的知識,就活生生的現實過程而言,是一種割裂了的理智形式,因而這種知識不是真知識。在康德看來主體與客體之間固然可以得到相對的結合,但卻永遠有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于是這種知識論,就自己否定了自己,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档卤救瞬]有回避這個矛盾,而是徑直地宣布了一個不可知的領域,因而在現象與本質之間設立了一個不可超越的界限。打破這個界限,就必須打破主體與客體僵硬對立的這一形而上學思維方式。從費希特、謝林到黑格爾,特別是黑格爾高舉起辯證法的旗幟,與這種形而上學知識論對立起來。黑格爾堅決反對康德主體與客體、實踐與理性相分離的做法,試圖從積極的方面發展康德的理性概念,在其《精神現象學》中他把人的精神分為“主觀精神”、“客觀精神”、“絕對精神”三大階段?!爸饔^精神”是指個人的精神,它又分為三個小的階段,這三個小階段大體上是個人的意識從最原始的、與禽共同的、低級的、模糊的主客不分的狀態經過區分主客到達初步的主客統一的過程。但即使是個人精神的最高階段,也仍然具有有限性。個人的精神為了要實現自己,必須認識到自己的有限性,亦即否定自身,并從而獲得自己的無限性。有限精神的這種真理就是絕對精神。從個人的有限精神到絕對精神之間還需經過“客觀精神”,即個人精神的外部表現如法律、道德、社會(包括家庭、市民社會、國家)等,國家是“客觀精神”范圍內最高的主客統一、最高的主體性和自由。但“客觀精神”范圍內的主體性和自由例如政治上的自由仍然是有限性的,因此,人的精神的發展必須超出歷史即整個“客觀精神”的階段,進入“絕對精神”的領域,在此領域中最高的主客統一才得以最終完成,這里的主體性才是無限的,自由也得到了最后的最完滿的實現。至此,人與“絕對精神”同一,有限者的個人達到了“真無限”,這樣的人乃是最真實、最完滿的人。“絕對精神”還有其本身的發展階段:第一是藝術的階段,即以直接感性的形式把握無限的絕對;第二是宗教,即以表象的形式把握無限的絕對;最高的是哲學,它以概念的形式把握無限的絕對。黑格爾認為藝術、宗教都各有其有限性,只有“純思維”或“無限的思維”及其產物“純概念”才是最高的“真無限”。6)
然而黑格爾這種超乎主體與客體、實踐理性與理論理性之上的“綜合”(絕對理念),本身仍然是一種理論理性。黑格爾的哲學表面上客體性原則占主導地位,實際上仍以主體性原則為核心。理念為事物之全體或總體、總和,仍是抽象的事實。因此,黑格爾的絕對哲學把一個生動活潑,在他說來是“辯證法”的過程納入了最高形式、最僵硬的邏輯體系,舊形而上學的虛幻性和內部的不可調和的矛盾,在黑格爾標舉人的自我實現歷程的《精神現象學》中暴露無遺。特別是黑格爾的這種“思辨哲學”雖然保留了自己獨特的“范疇”,但仍建造不出一套自己特別的“語言”,它還得用“本質”、“存在”、“可能”、“現實”、“必然”等這些詞匯來論述自己的思想,于是同樣一個詞,仍分為“經驗”和“超驗”兩種意義,而后一種意義遭到了實證主義的強烈反對,指出那是人類日常語言的含混引起的誤解,是想象的產物,因為“絕對”就像“上帝”和“魔鬼”一樣是既不可證明又不可證實的。這一派思潮,從g.e.莫爾發起對“絕對唯心主義”猛攻以來,經過了許多發展,到維特根斯坦早期《邏輯哲學論》有了一個類似康德《純粹理性批判》“分析篇”那樣完整的分析性“語言哲學”理論。研究這一思想發展線索是一個很有意義的課題。但由于這一思想路線與本論文生存本體論的關聯度相對較小,故筆者不作為研究重點。
三
如果說以英美國家為主的科學主義思潮中的語言分析學派在康德經驗知識論基礎上開辟了否定黑格爾“客觀唯心主義”的重要路線,那么歐洲大陸現代現象學派則在康德理念論基礎上發展出了另一條對抗黑格爾客觀唯心主義的主客二分的思想路線。毫無疑問,現代現象學的奠基者和創建者是胡塞爾。胡塞爾把康德的先驗性原則貫徹到底,甚至認為先驗性是歐洲哲學的最終依歸。他認為康德的知識論在感性篇中容納了感覺雜多性是一種不徹底的表現,他的目標是要建立一個純思想性的精神世界。他從思想與語言的關系入手,認為人的思想離不開語言,語言是人為了掌握客觀世界而設計出來的符號,語詞作為符號有兩方面的意義:一方面是有所指,即指一個具體的事實對象;另一方面又是一種表達,描述一個普遍的思想。所指與對象有關,而表達則與意義有關,二者有原則區別。分析哲學重視“所指”,認為“所指”決定“意義”,“無所指”也就“無意義”。胡塞爾則認為“意義”與“所指對象”之間是一種“游離”和“浮動”的關系,意義本身具有獨立性。7)“意義”的發現,在胡塞爾看來,無異于揭示了整個西方哲學的最后秘密,找到了從古希臘開始哲人們所尋求的東西。胡塞爾又從笛卡爾那里采用了懷疑論,并將它發展為“懸擱法”,將一切感覺經驗的表象成份“括起來”,然后問“剩下了什么”。經過現象學“括起來”后所“剩下的”,就是“本質”,就是“意義”,它不是單純的感覺,也不是單純的概念,它不是形式推論出來的,因而有一種直接性,但又是普遍的,因此又是一種理智的直觀或直觀的理智。
如果我們把胡塞爾的“意義世界”同康德的“理念論”加以比照,也許更有助于我們理解胡塞爾現象學的本質內涵。康德不是說純理性概念沒有“客觀的”、經驗的對象嗎?事實上如胡塞爾在《邏輯研究》中已經說明過的,一切“理念”所要考慮的都不是這個客觀的、經驗的對象,而只是需要“意謂的對象”,因而,本來“理念世界”就是自成體系,可以與實際的物質世界無涉的。所以他一再強調他的“理念”,就是康德意義上的“理念”。正因為“理念”與客觀物質對象有這樣一種“游離”的關系,才能不受物質世界變幻不居的表象的影響,使人類的知識達到一種絕對性。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胡塞爾的“理念”論是把康德的的“理念”論拉回到現象界來,使“本體”“現象化”,同時也使“現象”“本體化”,這樣“現象”、“知識”才能絕對的可靠。這樣胡塞爾就否定了康德的不可知論,所謂“物自身”雖然不是“事實的知識”,即“上帝”、“意志自由”、“不朽”雖然不是具體科學的對象,但它們在人的想象、幻想里卻是可能的對象,而且作為思想的對象,作為意謂(意向)的對象在思想中更有著必然的根據,因而我們不但經常“言說”它們,而且也經?!坝懻摗彼鼈儭?)
四
以上我們以康德為出發點,從黑格爾討論到胡塞爾,從表面上看來,他們的理論似乎與生存本體論無所關聯,事實上恰恰相反,海德格爾正是從康德的“理念論”、黑格爾的“絕對精神”、胡塞爾的“意義世界”發展出其生存本體論的思想。我們知道,胡塞爾強調先驗的純粹意識之直觀是把握事物的根本方法,借助此種方法,人們便可以將事物的意義世界變成內在于我們意識中的存在,在這種純粹意識之中,主體與客體、意識與存在、物與我便真正實現了徹底的統一。但海德格爾認為胡塞爾利用本質直觀所獲得的“意義世界”和黑格爾用思辨邏輯所獲得的“絕對精神”都是一種不真實的存在,因為他們在其認識道路上所堅持的仍然是主體性原則,所不同的是胡塞爾比黑格爾走的更遠、更徹底,然而真實的存在早被他們遺忘和遮蔽。在海德格爾看來,凡是要探討主體與客體關系的學問,一旦忽視了人的存在,將人的存在存而不論,或對人的存在沒有獲得清晰明瞭的理解,那么這種認識必然是錯誤而虛假的,最終仍然要重蹈主客二分的傳統形而上學的覆轍。海德格爾認為要真正克服一種傾向,不是從外部用另一種傾向代替它,不是在各種對立關系中來回顛倒,不是你說東,我說西,而是要找出它的根源,使這種對立“過時”。有鑒于此,海德格爾要深入到胡塞爾“純粹意識”的原始根基——人的存在(此在dasein)中來探討哲學的根本問題。換言之,海德格爾要對作為哲學起點和終點的人的存在做基本分析:通過探討與人的存在密切相關的在世、操心、死亡、時間等問題而重新為哲學置基。海德格爾認為人的存在,即“此在” (dasein) 是意義世界得以開顯的前提條件,“本質直觀”、“純粹意識”只是此在與存在發生關系的結果,一旦失去此在,“本質直觀”、“純粹意識”便了無支撐的根基。9)如果說胡塞爾討論的是現象的自顯,海德格爾則要究明現象自顯的本源,從此種意義上講,海德格爾的現象學就是“存在學”,就是對此在及此在與存在關系予以解蔽的詮釋學。
當然,海德格爾對西方哲學所做的這種生存論轉向不是空穴來鳳,在其前面已有克爾凱郭爾、叔本華、尼采等人的相關論述奠定了基礎。克爾凱郭爾是現代西方思想史上第一位生存哲學家、神學家,也是西方哲學、神學話語中生存論轉向的肇端者。在克氏看來,思想與生存本來是不分軒輊,其道一體的,在古希臘多義的“to be”、“being”中已經貫注了豐富的生存思想,這種思想與生存的同一境界在柏拉圖的哲學中被分離了,從柏拉圖開始出現忽視生存并且分離思想與生存的傾向,本來平實的“思想”退化為艱深晦澀的“思辨”,活生生的生存被貶低為僵死的“實存”。因此,克氏對歐洲理性主義傳統存在論中沒有人,特別是沒有“個人”的歷史深惡痛絕。當然克氏對個人的強調也有一個限度,即個體的生存必須順從于上帝的存在。上帝存在但不生存,個體生存但不存在,前者是本體,后者是派生物,對生存的自我理解最后必須歸結到宗教信仰上。
叔本華與克爾凱郭爾的思想一脈相通,他一方面以反理性主義的哲學方法,對抗以黑格爾為代表的德國理性主義哲學權威;另一方面以唯意志論的人生哲學批判以康德為代表的理性主義實踐哲學。他認為生命意志無所不在,又無所不能。世界的一切都只不過是這種生命意志的“客體化”顯現形態,顯現的過程猶如柏拉圖的理念運動,有著不同的等級和形式,人是生命意志客體化顯現的最高形態,因此,我的意志便是生活意義的本原和所有行動的原因和目的。人的悲哀在于他以遠遠超過一般生物的感受力卻承擔著與一般生物同等的生存,人清楚地知道生存的悲劇結局,但卻無法逃脫對這一悲劇結局的痛苦體驗。
尼采不滿于克爾凱郭爾和叔本華的悲觀主義生存觀,在對西方傳統文化進行徹底批判的同時,提出了英雄主義的生存觀。尼采認為,從蘇格拉底以來的西方文化和道德已經完全喪失了它存在和發展的必然性理由。人們所馴服的“自在之物”本身就不存在,“自在之物”是荒謬的,如果我們撇開一物的全部關系、特征、活動,就不剩有該物了,物性是我們根據邏輯需要虛構進去的。人的生存高于一切,人的生存可能是孤獨的、不幸的,但絕不是悲觀的。因為超人的意志可以承受起這種孤獨與不幸并轉化為生命的動力。生存的悲觀轉化為生命意志的崇高。上帝已死,人再也不能按上帝的形象塑造自己,而是由自己的意志所規定,其中那些完全以自己的意志支配了自己的生存從而真正顯示出生存的超越性意義的,尼采稱為“超人”。正是由于尼采對西方傳統的超驗生存觀及神學生存觀的徹底反叛,也由于他對前期生存哲學的消極的生存觀的批判,生存哲學進入到一個新的時期。生存論問題開始成為現代人學哲學家們的普遍文化自覺。10)
然而由生存哲學所啟動的生存論轉向集大成于海德格爾,如前所述,海德格爾把反叛的矛頭從近代康德、黑格爾及至現代的胡塞爾擴展到整個傳統哲學,把在尼采那里尚作為一種現象的思想性反叛深化到對哲學基礎即存在論的系統清理與批判。海德格爾指出,西方哲學中整個兩千多年形而上學的歷史恰恰是真正的“存在”被遺忘的歷史,表面上看是確立存在的歷史,其實是在拋開了現實的、活生生的人的生存,即此在(dasein)之后對于實體化與知性化的“在者(das seiende)”的確證,因此海氏提出以“此在”為中心重建基本存在論,并把通過此在所呈現出來的存在直接稱為“生存(existenz)”,認為只有通過此在才可能主動地確立與世界的關聯(在世),從而真正闡釋“存在何以在”之類的哲學根本問題。
五
在康德思想遺產中發展出的與生存論相關的第四條路線是現代神學路線,在對這一路線展開討論前,筆者認為有必要對康德的神學本體論予以說明。我們知道,上帝在并且與我同在是康德終身的信仰,但上帝怎樣在、怎樣與我同在卻是康德“批判哲學”神學觀的核心問題??档轮赋?,上帝應是經驗世界的外在,宗教神學本體論、教會神學宇宙論和自然神論等關于神的觀念偶然隨意,并不能證明上帝之在。經驗界的上帝死了,道德世界之在、內心希望之在才是上帝的居留之所。人類只有通過對道德的探索才可能確立上帝之在。道德的核心是責任,責任的基礎則是人對自由的呼喚和自由的實現。當人向道德的上帝敞開自身,人便開始了一種源于信仰、顯于道德行為中的生命直覺:思?!八肌笔刮覀冏呦蛏系?,“反思”則使上帝接納了我們。真正的上帝應是人的自由生存的注解。11)
康德之后的施萊爾馬赫12)在批評康德的過程中從生存論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宗教情感論。他認為康德由道德服從引伸出的神學本體論,預定了主體、客體之間的分裂,預定了人與上帝的差異、分離與距離,必需在同一性原則的力量下克服這種差異。這種同一性的力量既不是理論知識,也不是道德行為,而是一種無條件的絕對依賴的情感,這種情感不同于主觀的心理情緒,而是超越于主體與客體之上的宇宙對我們存在的深層結構的影響。施氏還區分了兩種無條件依賴的形式:一種是因果性的依賴,即指向一個東西,如兒童依賴父母;一種是目的性的依賴,即指向一個目的,如道德完滿。施氏認為基督教是一種目的性類型的宗教,它具有無條件依賴道德命令的特征,在這里康德的影響又顯現出來。13)
深受胡塞爾現象學影響的神學思想家舍勒則認為上帝的存在完全是自體自根的,不依賴于人的情感而存在,如果承認了施氏的理論,就等于承認沒有眼睛(主體的宗教情感)就沒有顏色(上帝)。由此舍勒提出了自己的神學生存論主張,他認為擁有一個“絕對之域”是有限個體之意識的本質,這種絕對之域同時是存在和價值的一個未知數x ,個體意識必須用某種意涵去填充它。舍勒稱這種絕對之域的意涵為“信仰財富”,宗教信仰的建構屬于人的內在本質。一無所信者仍是一位信仰者,其信仰意涵是“虛無”。宗教行為的意向性建構作為人的意識本質,并非在于它是人性的,而是在于人是“有限性”的存在。對人來說,選擇不在于信仰或不信仰,而在于是否能使信仰獲得“恰切的信仰對象”。
面對康德以來(可上溯至柏拉圖)的本質主義的生存本體論,即從人在整個宇宙中的本質屬性(諸如:人本性的善與惡、人的有限與無限)來談人的生存、人與上帝關系的理論,當代新教神學家布爾特曼、莫爾特曼等人則提出了觀察人的存在與上帝之在的另一種方式,即從人在特定時空中的生存狀況及人被異化的生存條件為出發點來談人的存在、人與上帝的關系,并形成了一整套影響日漸深廣的生存神學和末世神學理論,特別是健在的德國神學家莫爾特曼從人的生存與死亡談及人類歷史的延續與終結、宇宙自然的生成與毀滅,從而形成了一套整全的末世神學理論。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康德《純粹理性批判》一書的主旨不僅是在討論知識論問題,而是主要在討論理性與信仰的關系問題,康德以此書的研究成果為基礎,進一步完成了其他各部批判性著作,最終以他個人和他那個時代所獨有的方式回答了有史以來困擾人類的四大哲學和神學問題:人能夠認識什么?人應該做什么?人應當希望什么?人是什么?但康德僅是行走在真理途中的偉人,在他之后的哲學家、神學家一方面從其思想遺產中汲取營養,另一方面又從其理論體系中發現矛盾,并繼續前行,力圖克服他留下的各種矛盾。其中,費希特、謝林、黑格爾以西方傳統哲學特有的方式在更深層次上回答了康德的四大問題;而科學主義思潮、人本主義思潮及各種宗教神學理論則結合現代社會的人類處境,以新的話語方式對近代社會康德提出的問題做了現代回答,特別是以胡塞爾、海德格爾為代表的現象學派;以施萊爾馬赫、舍勒、布爾特曼、莫爾特曼為代表的生存神學、末世神學最終完成了西方哲學、神學由本質主義存在論向存在主義生存本體論的轉向。西方哲學、神學的這一轉向將成為二十一世紀哲學、神學研究的起點,我們還會像康德一樣繼續行走在通往真理的途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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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 w. beck, studies in the philosophy of kant, the bobbes – herrill company, 1965,p3。
3.參閱楊祖陶、鄧曉芒編譯,《康德三大批判精粹》,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19頁相關論述。
4.康德著《單純理性范圍內的宗教》,李秋零譯,香港漢語基督教文化研究所,1997年版,第216頁。
5.范進,《康德的文化哲學》,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5頁。
6.張世英,《自我實現的歷程》,山東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215頁。
7.胡塞爾《邏輯研究》第二卷,商務印書館,2000年1月版,第326頁。
8.葉秀山,《思.史.詩》,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版,第87頁。
9.陳俊輝,《海德格爾論存有與死亡》,臺灣學生書局印行,民國八十三年九月版,第44頁。
10.鄒詩鵬,生存論轉向與當代生存哲學研究,求是學刊,2001年第5期,第33頁。
11.張政文,關于上帝之在的對話,求是學刊,1996年第4期,第2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