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1 1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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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食品安全 監管 體制
2009年6月1日起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在進一步明確各職能部門職責的同時,理順了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對我國食品安全監管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該法實施后,“雙匯瘦肉精事件”、“上海染色饅頭事件”等食品安全問題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充分暴露出我國食品安全依然存在問題和隱患,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改革和完善成為當務之急。
一、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現狀
由于食品安全涉及食品生產、加工、儲藏、運輸、流通和消費等諸多環節,任何一家監管部門都難以單獨承擔安全監管的重任,在“一個部門管不了”的情況下,長期以來,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被迫選擇了多家部門分段監管的思路。其中,農業部門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質檢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查處重大事故。
2009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在堅持和完善分段監管體制的同時,著力建立起信息共享、快捷高效、無縫對接的全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橫向層面從中央、地方分別厘清了監管部門的職責,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的制定,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國務院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分別對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h級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確定本級衛生、農業、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同時,還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依法行使職權、承擔責任。
縱向層面則要求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作為全國層面的監管議事協調機構,著力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進行協調和指導。地方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管負總責,“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的工作機制;統一領導、指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完善、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評議、考核。上級政府所屬部門在下級行政區域設置的機構應在所在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此外,為保持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動態性與開發性,還授權國務院根據實際需要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制作出調整。
二、我國食品安全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1.分段監管導致的監管漏洞仍然存在
此次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雖然從橫向、縱向層面強化了監管職責及配合機制,但對多頭分段管理體制并未做出實質改變,只是選擇在既有框架內“微調”,因此,仍會導致種類繁多、環節復雜的食品領域出現監管盲區。一是部門職能交叉的模糊地帶會導致監管缺位。我國目前的食品安全監管權限劃歸不同部門共有,中央部委有農業、質檢、衛生、商務、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六個部門,它們在省、市、縣又分別有對口機構和管理范圍,導致現實中“多頭管理、無人負責”的情況多發,部門監管職能重疊與缺位的現象并存;二是受部門、行業利益的驅使,一些利益豐厚領域存在多頭管理、重復監管現象,部分監管部門權力尋租現象嚴重。一些部門利用食品生產經營的嚴格行政審批手續來尋租;還有的部門以罰代管,追逐個體利益,放縱違法行為。這樣,以尋利為目標的多頭重復管理必然會使食品安全監管目標難以實現。
2.相關法律及其配套法規體系不夠完善
目前,《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細則》已公布實施,但仍有一些內容規制不明確,尤其是對職能部門的細節要求。例如規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工作機制,該機制是什么、如何運作不明確;要完善、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評議、考核,但評議和考核的內容是什么,如何確認監管部門是否履行了職責,履行職責的質量如何也沒有細節規定,這就使監管部門的行為缺少監管,易出現職能缺位或的現象。
3.食品安全標準體系不夠完善
食品安全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直接關系到廣大消費者的人身安全。制定并實施嚴格的食品安全標準是真正實現食品安全源頭治理、防患于未然的前提條件。我國食品安全標準“不標準”一直是食品安全監管的軟肋。一方面我國目前食品質量標準有若干套體系,指標重疊、混亂,缺乏權威。其中,衛生部門制定衛生標準,質檢部門制定產品質量標準并負責所有標準的審批,各行業主管部門也有權制定本行業的標準。這些標準的出發點不同,對食品安全的要求也不同,使得監管時依據不統一,難以完全保障食品安全。另一方面,我國食品質量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不夠,很多食品安全標準領域存在空白,不能適應迅速發展的食品產業。在目前我國頒布的兩萬多項國家標準中,農業方面只占10%左右。以蔬菜為例,從蔬菜商品標準化和流通現代化來講,凡是進入市場的各種蔬菜都應納入制定標準的范圍,但我國常用的12大類89種蔬菜中,制定出新鮮蔬菜質量標準的不足20種,至于采納國際標準的更是鳳毛麟角。而百姓特別關注的肉制品、面制品、水產品等常用食品質量方面也存在空白。
4.食品安全監管的公眾參與性滯后
食品安全監管中專業機構和人員無疑是主力軍。但近幾年來頻頻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證明在種類繁多、影響面廣的食品安全領域,單靠少數專業機構和人員的監管是遠遠不夠的。實際上,近年來很多有影響的食品安全事件,也是經群眾舉報、媒體調查后才發現的,因此,只有公民監督真正活泛起來,才能彌補政府監管中可能出現的不作為和企業自律的不可靠。目前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公眾參與性相對滯后,主要表現為參與監管渠道不暢通,權力太少。衛生部在2010年11月頒布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辦法》,但現實中信息平臺建設滯后,信息不詳細、不及時,使得公眾參與成本過高,并限于法律法規起草中的建議提出權,缺乏實際監督行動的參與權,這些都嚴重制約了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管的積極性。
三、完善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對策
1.進一步深化食品監管體制改革
雖然《食品安全法》對各監管部門的職能進一步明確,但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食品監管環節仍然過多,有節口就會有空隙,因此,應該由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牽頭,整合監管資源,歸并監管職能,減少監管環節、延長監管鏈條,建立和完善綜合性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在食品的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環節逐步實現以一個部門為主的“綜合性、專業化、成體系”的監管模式,徹底解決導致重復監管及監管缺位的職責交叉、責任不清等瓶頸性問題。要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在抓監管分工,強調各監管部門依法勤勉、權威高效地履行職責的同時,重點抓好監管合作,實現監管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監管聯動、無縫對接,最終全面建立全方位、全天候地覆蓋各種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環節的合作監管體制。與監管分工相比,監管合作更具挑戰性與艱巨性。
2.完善相關制度細則,健全食品安全的標準體系
一方面,要圍繞《食品安全法》逐步加強配套法律法規的建設,針對實施中出現的新問題制定實施細則,并將已經確立的食品安全評價機制、食品安全應急處理機制、食品安全信息制度和失職責任追究機制等加以細化,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指導相關部門或地方政府制定出具體的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另一方面,應該仿照發達國家,逐步建立起涵蓋所有食品類別和食物鏈各環節的法律體系,制定高水平、可操作性強的食品技術標準,為制定監管政策、檢測標準以及質量認證等工作提供依據,減少不同領域、部門所制定的標準間的沖突,并在參考國際標準的同時,結合我國具體情況加以細化,使得標準更具有實際操作性。
3.健全完善公眾參與機制
為充分發揮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管的積極性和有效性,政府部門應該通過制度建設,規范公眾參與監管的途徑、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監管效率。而公眾參與機制的形成,一方面有賴于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制度的建立健全,在普及相關知識的基礎上讓公眾了解食品質量的判斷標準。例如香港政府為保障公眾參與,就實行了完備的信息公開制度,建立食物安全中心營養數據查詢系統,儲存超過4300款市民日常食用的食品的營養素資料,供市民檢索,為公眾參與提供了前提條件。另一方面有賴于參與渠道的敞開,讓公眾知曉發現問題食品后的處置方法,降低參與成本,提高參與積極性,例如通過建立公眾投訴舉報受理制度,讓公眾的反映有回應、有處理、有落實;增加大量向公眾個人開放的科學檢測機構,規范檢測結果的權威及對企業行為的約束等。
參考文獻:
[1]龔恒超:我國現行食品安全監管體制與法制的反思與重構[J].政法學刊,2007(12)
[2]李昌玉:對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思考[J]. 長江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4)
一、依法履職,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
(一)切實加大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力度。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要求,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健全完善綜合協調的制度和機制,不斷提高綜合協調的能力和水平,樹立綜合協調權威,推動轄區食品安全工作穩中求進、好中求快的科學發展。
(二)著力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與預警工作。組織實施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本地區的監測方案,狠抓監測質量控制。加快監測數據交換平臺建設,開展風險評估與預警,及時向當地政府、各相關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隱患和監測結果。要重點抓好食源性疾病監測與報告工作,認真開展食物中毒及其他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網上直報工作。
(三)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水平。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將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國家、地方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建立完善部門內部和部門間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機制。要進一步加強調查隊伍和技術支持能力建設,切實提高應對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工作水平。
(四)不斷加大食品安全宣傳、標準完善和風險交流工作。落實《食品安全宣傳教育規劃(-年)》,組織開展年食品安全宣傳周各項活動。積極開展食品安全輿情監測工作,依照職責果斷處置食品安全隱患,及時應對社會關切。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標準工作制度,積極開展國家標準執行情況跟蹤評價和地方標準制定工作,增強服務意識,做好標準備案工作,加強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和解疑釋惑工作,努力提高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水平。
二、加強衛生監督體系建設,改善衛生監督機構執法條件
(一)認真實施衛生監督重點項目。扎實做好縣級衛生監督機構房屋和設備裝備建設項目工作,年內完成主體建設任務,同步裝備現場快速檢測、辦公設備、取證和執法交通工具;協調完成6州衛生監督機構房屋建設項目的各項前期準備工作,爭取早日開工建設;積極做好省、地市級衛生監督機構基礎設施和執法裝備建設的相關準備工作,爭取國家下達項目后,盡早付諸實施。
(二)積極推行衛生監督協管服務。認真貫徹落實《衛生部關于做好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和《省衛生監督協管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盡快建立健全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制度和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原有助理衛生監督員的作用,強化衛生監督協管人員培訓、考核、聘用、管理和技術指導,保證年底全省縣(區、市、行委)的實施率達到70%以上,提高城市社區和農牧區鄉鎮衛生監督覆蓋率。
(三)切實加強衛生監督信息管理。以建設衛生監督日常業務系統為重點,加強省級衛生監督信息網絡平臺建設及衛生監督信息報告系統的質量控制,通過信息手段推動衛生監督工作的落實,全省衛生監督信息建庫率達到95%以上,網絡直報率達到100%。
三、突出重點,進一步加大衛生監督執法力度
(一)職業衛生。認真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法(修正案)》宣傳貫徹活動,理清職責,明確責任,在地方政府的領導下,加強配合,依法履職;繼續加強全省職業健康狀況調查工作,強化督導檢查和技術指導,抓質量,促進度,按期完成全省職業健康狀況調查工作;加強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能力建設,推進職業病防治機構建設,強化對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的醫療機構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工作,力爭年內新資質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機構4家,確定一所省級職業病防治專業機構;結合國家重點職業病稍點監測工作,按照衛生部的要求,組織開展職業病專項調查和健康風險評估,規范職業病報告和管理。
(二)環境衛生。深入貫徹實施《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省貫徹<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實施方案》,進一步規范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擴大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實施覆蓋率,全省100%的住宿業和游泳場(館)、50%的美容美發業和公共浴室要實施量化分級管理;按照衛生部《年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方案》要求,將全省州(地、市)所轄城區和至少25%的縣(市、區、行委)轄區納入監測范圍,繼續擴大飲用水衛生監測覆蓋面,加強城市飲用水和農村學校飲用水衛生監督,并對轄區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現狀進行摸底調查,確保7月1日《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全面實施;進一步加強消毒產品、涉水產品許可和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不符合許可條件和衛生要求的產品;按照《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監督規范(試行)》,不斷完善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監督工作機制,有針對性的解決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放射衛生。組織開展醫療機構放射診療防護基本情況調查工作,進一步加強《放射診療許可證》和《放射工作人員證》辦理情況、放射診療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情況、設備狀態檢測情況、工作人員及患者防護用品配備情況等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年“醫療質量萬里行”——放射診療防護專項工作,規范醫療機構放射診療行為;依法做好服務機構和放射診療建設項目衛生審查工作。
(四)傳染病防治監督。結合傳染病防治工作重點,加強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收集、貯存和處置的監管,繼續開展湟水河流域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規范管理,對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和下級衛生行政部門傳染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提高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能力和水平,全省傳染病防治監督覆蓋率達到100%。
(五)學校衛生監督。以農牧區學校和寄宿制學校為重點對象,以學校飲用水、教學環境衛生及傳染病疫情報告為重點環節,合同教育部門切實加強學校衛生監督工作,監督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改善衛生條件,學校衛生監督覆蓋率達到90%以上;探索建設省級學校衛生監督監測數據庫和信息分析平臺試點工作,在省、州(地、市)管轄學校逐步推行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綜合評價學校衛生狀況。
(六)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監督機制和工作制度,繼續加大醫療服務監督力度,健全衛生、公安等部門溝通協調工作機制,嚴厲打擊無證行醫和“黑診所”,規范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開展采供血機構和醫療機構的血液安全監督檢查,積極探索與建立血液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七)重點衛生監督抽檢。制定全省年衛生監督重點監督檢查計劃,組織開展相關監督檢查和抽檢工作,監督和抽檢任務完成率和結果及時上報率、公示率均達到100%。
四、加強衛生法制建設,認真開展衛生系統“六五”普法工作
(一)進一步完善地方衛生法規。積極配合省人大、省政府法制辦做好《獻血法實施辦法》、《食品安全法實施細則》等地方衛生法規的立法調研、修改等工作,力爭早日出臺或頒布。
(二)認真組織開展“六五”普法活動。按照年度目標任務,認真做好衛生系統“六五”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積極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宣傳培訓,提高全省醫務工作者的法律素質,營造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的良好法制環境,全省全員培訓率達到95%以上。
(三)加強衛生監督保障工作。全力做好節假日、重大經貿文體會展活動衛生監督保障工作;認真做好災后重建期衛生監督工作的指導和幫扶;適時開展放射防護、公共場所、打擊非法行醫等衛生監督專項整治行動,全年開展全省性專項監督檢查不少于4次,各地結合當地實際開展專項監督檢查不少于2次。
五、加強能力建設,提高衛生監督綜合執法水平
(一)繼續開展衛生監督機構規范化建設活動。按照《省衛生監督機構規范化建設實施意見》(衛法監〔〕18號),各地、各單位要完成自查和逐級審核上報工作,保證省、州(地、市,州以外)和20%的縣級衛生監督機構年內通過考核驗收,其他衛生監督機構穩步推進建設活動。
(二)積極穩妥推行衛生監督機構績效考核。按照衛生部《衛生監督機構績效考核實施辦法(試行)》的要求,制定出臺我省衛生監督機構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標,以省和州(地、市)衛生監督機構為重點,科學評價衛生監督工作的成績和效果,積極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和導向作用,促進各項衛生監督工作和重點工作的落實。
(三)加強衛生監督隊伍培訓。按照《全國衛生監督員培訓規劃》,依托中央轉移支付中西部地區衛生監督員培訓項目,組織開展全省衛生監督員師資和骨干培訓,對各地近年來中央轉移支付中西部衛生監督員培訓項目實施情況、取得的成效等進行督導檢查和綜合評估;各地、各單位要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衛生監督員培訓項目,強化衛生監督人員培訓,著力提高衛生監督員執法水平和綜合素質。年內師資和業務骨干培訓3次,監督人員培訓率達到100%。
(四)加強衛生監督隊伍精神文明建設。深化衛生監督文化建設,逐步形成“行為規范、文明執法、勇于創新”的衛生監督執法氛圍;以“三好一滿意”活動為抓手,進一步強化以人為本、服務為先的理念,努力營造“履職盡責創先進、立足崗位爭優秀”的創先爭優良好氛圍;以執法文書規范制作、依法執法、科學執法、和諧執法為重點,組織開展衛生監督執法技能大比武、衛生監督知識競賽等活動,提升衛生監督工作水平。按照深化行政許可制度改革的要求,推行衛生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完善和規范執法程序,健全工作制度,加強權力運行監控,努力打造一支“規范履職、秉公執法、廉潔高效”的衛生監督隊伍。
一、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二、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鼓勵餐飲單位到建立電子監管一票通的食品批發企業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三、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食品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從食品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六、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七、從食品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八、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九、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十、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為切實加強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管,提高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安全的保障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保健食品化妝品經營管理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就規范保健食品化妝品經營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實做好保健食品化妝品索證索票及臺帳管理
各經營單位要建立保健食品化妝品索證索票及臺帳管理制度,建立產品進貨登記,加強臺賬管理,必須做好購銷電腦臺帳,如實記錄購銷信息,及時錄入我局的藥械實時監控系統軟件。要認真查驗供應商及相關質量安全的有效證明文件,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要求索取供貨商的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或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保健食品批件、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化妝品經營企業要求索取供貨商或化妝品生產企業的營業執照、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化妝品行政(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憑證、國產非特殊化妝品備案登記憑證、化妝品檢驗報告或合格證明、進口化妝品的有效檢驗檢疫證明。可用復印件加蓋供貨商或生產企業的公章,各類資質要建檔備查。購貨臺帳要按照每次購入的情況,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批準文號(含特殊用途化妝品)、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同時要向供貨商索取正式銷售發票和相關憑證,妥善保管,留存備查。
二、切實加強保健食品化妝品的進貨驗收
各經營單位要建立保健食品化妝品進貨查驗制度。不得采購送貨上門、郵寄、網購等不能提供上述資質和正式票據的產品。驗收要有專人負責,驗收人員要對購入的保健食品化妝品進行查驗,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確保購入產品來源可靠。要認真檢查標簽、標識和說明書的內容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嚴禁購入在標簽、小包裝或者說明書上違規標識化妝品的以及違法宣稱“藥妝”、“醫學護膚品”及宣傳醫療作用或暗示療效的化妝品,嚴禁購入違法違規聲稱有壯陽及改善等有關功能的保健食品,嚴禁銷售《食品安全法》和《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上規定的禁止經營或不得銷售的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發現可疑或假冒保健食品化妝品不得銷售,并及時上報我局。
三、切實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要建立健全索證索票制度,衛生管理制度,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儲存制度,出庫制度,不合格產品處理制度,從業人員培訓制度等等,各項制度要存檔備查,同時認真抓好落實。
四、切實規范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內容
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有關規定,不得在店堂、戶外、媒體違法違規的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如在新聞媒體發現有違法違規廣告及時報告我局。
2009年9月1日,22歲的雷闖終于從杭州市西湖區疾病控制中心領取到了“食品衛生類”健康證,媒體驚呼中國終于有了“第一個拿到健康證的乙肝病毒攜帶者”。這一成果的確來之不易,因為就在6年前,他的浙江大學校友周一超因被檢出攜帶乙肝病毒,按浙江省國家公務員招考條例未能被錄取,一怒之下刀刺負責錄用的兩名招考干部,致使一死一傷,次年被判處死刑。
我國是乙肝高流行地區,每年報告乙肝新發病例近100萬。針對社會公眾關注的入學就業體檢時的乙肝檢測問題,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近日明確表示,最近衛生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國內權威專家進行了深入研討,達成了共識。專家認為,取消入學、就業體檢中的乙肝血清學檢測項目(乙肝五項檢測,俗稱“兩對半”)不會影響他人健康,也不會造成乙肝傳播。
但鄧海華同時表示,從及早發現乙肝病人、及早治療、對患者健康負責的角度出發,在入學、就業體檢中保留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檢查項目,比檢測乙肝五項對診斷乙肝更具有臨床參考意義。目前,按照相關工作程序,衛生部有關司局正在依據上述共識制定指導性意見。
在消除乙肝歧視方面,近年來無論是專家的醫學“掃盲”,還是立法層面的引導規范,都在不同程度上緩解了乙肝病毒攜帶者的生存困境。從法律層面上講,目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就業權利已經有了基本的保障,不過仍有一些問題有待于進一步厘清。
從《勞動法》到“乙肝限檢令”
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1994年頒布的《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但是拒絕乙肝攜帶者算不算妨礙勞動者平等就業權,妨礙了又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在實踐中尚存爭議。
兩年前,筆者曾為讀者介紹過“上海乙肝歧視第一案”。當事人陳龍在全國最大的乙肝公益網站“肝膽相照論壇”的援助下,于2006年2月27日,委托律師將昌碩公司到了南匯區人民法院。請求法院確認昌碩公司以陳龍是乙肝攜帶者為由不予聘用的行為違法,侵犯了他的平等就業權;并判令公司賠償他誤工損失1.28萬元并公開道歉。陳龍還在法庭上提出公司取消對新進員工的“二對半”(乙肝五項)指標檢查的要求。
上海南匯法院經過審理,駁回了陳龍的訴訟請求。理由是乙肝表面抗原狀況是體檢的重要指標,體檢合格是昌碩公司出具的《錄用通知書》(即預約)中明確的錄用生效的前提條件,這些條件陳龍是明知的。昌碩公司在當時并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更何況陳龍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上已經簽字承諾接受這一條件。
在判決后,昌碩公司自愿補償陳龍5000元錢。陳龍表示,他的目的是為了討一個說法,希望法院確認昌碩公司的行為是一種歧視,并不是為了幾千元的補償。
正當他在考慮是否提起上訴時,2007年5月18日,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聯合下發《關于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就業權利的意見》,規定“用人單位在招、用工過程中,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將肝功能檢查項目作為體檢標準,但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衛生部規定禁止從事的工作外,不得強行將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在對勞動者開展體檢過程中要注意保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隱私權?!?/p>
當時正在制定中的《勞動合同法(草案)》也規定:“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睋Q句話說,不屬于“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單位則無權過問?!耙腋蜗迿z令”盡管只是一個部門規范性文件,但是它對用人單位和醫療單位兩方面都提出了“保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隱私權”的要求,因而在實踐中操作性較強,它對于限制用人單位的知情權,更具有突破性的意義。
隨后公布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就業促進法》明確:“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但是,經醫學鑒定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傳染嫌疑前,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傳染病擴散的工作?!薄毒蜆I促進法》還首次規定違規強查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的法律責任: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這實際上是從立法層面上宣告了陳龍和他戰友們的勝利。以后雖然還發生了幾起乙肝歧視案,但都以受歧視一方得到經濟損失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而告結束。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突破性意義
《就業促進法》規定:染病病原攜帶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傳染嫌疑前,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傳染病擴散的工作。1995年10月公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規定,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者(包括病原攜帶者),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在我國,這條規定針對的主要群體是廚師、配菜工、服務員等餐飲業從業人員。
世界衛生組織明確指出,乙肝病毒不經受污染的食物或水傳播,美國、日本等國家相關法律也不限制乙肝病毒攜帶者從事食品、餐飲行業。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也建議,對飲食服務行業人員在體檢中查驗乙肝病毒表面抗原等項目不做強制性規定。但是,很多地方相關部門還是依據《食品衛生法》的表述,對乙肝病毒攜帶者不予辦理《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
這樣的規定引起了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強烈不滿。在網上大量的討論中,甚至有人認為,正是由于《食品衛生法》的表述和在實施過程中對乙肝病毒攜帶者從事食品行業的限制,歪曲了人們對乙肝傳染途徑的認識,致使社會上包括部分醫療機構或醫生都認為乙肝是消化道傳染病。
今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施行。隨后公布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將受到限制的“病毒性肝炎”界定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而沒有把乙肝列為從事食品行業的“禁忌癥”。
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關于病毒性肝炎等疾病的最新表述,是經過有關疾病控制、法律法規等部門專家論證過的?!稐l例》在《食品安全法》基礎上增加了一句“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這一補充進一步保障了相關勞動者的就業平等權。
已被保送交大讀研,專攻與食品行業不搭邊的化學工程的雷闖表示,申領健康證的象征意義大過實際用途。網絡上迅速出現了慶祝的帖子:“乙肝病毒攜帶者也可以拿健康證了”、“食品餐飲業終于向1.2億名乙肝病毒攜帶者敞開大門”、“切實保護乙肝病毒攜帶人群平等就業的權利”……
消除乙肝歧視期待更多實施細則
法律不再禁止乙肝攜帶者從事食品行業了,對于數量龐大的乙肝攜帶者來說,無疑是消除歧視的一大利好,但隨之而來的一個問題是:是否仍然禁止乙肝攜帶者從事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職業,還有飲水、飲食、整容、保育等職業,以及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工作?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加辛〖?、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患有《條例》第七條規定的疾病衛生管理標準:(一)病毒性肝炎肝炎患者經系統治療后基本痊愈(主要癥狀消失,肝區無明顯壓痛及腫大,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陰性)可恢復原工作。乙肝患者肝功能恢復正常,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需經六個月觀察無惡化,可恢復原工作。乙肝病毒攜帶者若e抗原陽性,不得從事理發美容業、公共浴室業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p>
《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規定:從事飲水、飲食、整容、保育等易使傳染病擴散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規定: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從事化妝品的生產活動。凡患有手癬、指甲癬、手部濕疹、發生于手部的銀屑病或者鱗屑、滲出性皮膚病以及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等傳染病的人員,不得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活動。
一、市各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和監測機構現狀
縣(區)農產品質檢中心(站)為輔的兩級農產品質量監管和監測體系。建立了以市級農產品質檢中心為主。
(一)市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檢測機構逐步完善。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在年月通過省計量和資質認證。中心內設辦公室、綠色食品管理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科、化驗檢測科4個科室?,F有職工23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占65%以上,教授級高級職稱2人,中級職稱6人,初級職稱6人。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人員3人,主要對全市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的生產進行監督管理?;炇颐娣e700平方米,有氣相色譜儀、液相色譜儀、原子吸收光譜儀、原子熒光光譜儀、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等各種儀器設備47臺套,可以對蔬菜、大米等農產品中有機磷、有機氯和重金屬等64個參數的檢測。按照省農產品質量監管局要求,于年初已開展對全市農產品生產基地、大型批發市場、大型超市的蔬菜殘留進行監測。有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車一輛,可以機動的對全市生產基地,市場中的蔬菜進行檢測。
(二)縣(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站)穩定發展??h農產品質檢站有職工8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占50%以上。中級職稱2人,初級職稱1人。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人員1人?;炇颐娣e200平方米,主要對縣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的蔬菜進行監測??h農產品質檢站沒有設立。
二、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監測體系建設存在問題
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監測體系不斷完善,雖然。但從目前來看,許多與新形勢下農產品質量安全發展不相適應的問題也逐漸凸顯,亟待我去研究解決。
一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機構不夠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隊伍專業結構不夠合理。而分析化學、植保、化驗檢測等方面的人才少,這與當前強調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檢測的新形勢要求不適應。由于受經費不足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農產品檢測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落實不夠到位,更新知識難,存在與工作實際需要相脫節的現象。農產品檢測儀器設備更新慢,缺乏質譜儀等先進儀器設備,不能很好的對農藥參數進行定性。
二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薄弱。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尚處于起步階段。缺乏獨立專業執法機構,缺專業執法人員,缺執法裝備,缺執法經費。造成農業行政執法能力低、水平低、權威低。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經費投入不足。建立有效運行機制需要大量的經費投入,但目前市、縣財政沒有落實,配合不到位,致使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各項措施難以有效、及時落實。檢測設備陳舊、條件簡陋,沒有辦案經費,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取證、檢測設備,檢測能力不強,不適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要求。要解決這些問題,每年需經費在120萬元左右,而現在每年只有30萬元,遠遠不能滿足工作,造成很多工作內容無法實施。
三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細則不完善。職責的界定不清導致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仍然不能形成日常性、常規性執法,嚴重制約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有效實施,造成“出臺前無法可依,出臺后有法難依”
三、完善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監測體系建設的思路和對策
需要各級各部門的共同重視和大力支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監測體系建設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必須堅持循序漸進、穩定和協調發展的原則,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健全檢測體系,切實開展好適應新形勢農產品質量安全發展需要的社會化服務工作,真正為農業產業化發展和現代化建設提供高效、優質服務。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檢測體系建設總的思路是通過幾年的努力,初步建立以市級農產品質檢中心為主導,縣區農產品質檢站為骨干,農產品生產基地和大型市場速測點為補充的新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重點應把握好以下幾點:
(一)加大普法宣傳力度。
需要付出長期不懈的努力。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方法,增強全社會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法律意識。緊密結合法律貫徹實施中出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好解疑釋難、宣傳教育工作,使宣教活動常搞常新,切實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水平和監管行政執法能力。
(二)完善各項配套制度。
監管鏈條長、時間跨度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涉及農業產前、產中、產后全過程。需要一個完整、配套的法律法規體系作為支撐。要盡快出臺已經起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農業標準化管理辦法》要加快研究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實施細則,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行為有要求的監督檢查又必須實施的行政處罰和法律罰則中有明確規定的.都應當有規范性的操作性的規定,以便各方遵循、實施和對照檢查,使法律進一步具體化,以確保各項規定具有可操作性。要通過加快立法,健全體系,使農產品質量安全各方面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創。
(三)要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
建設一支穩定的農產品監管隊伍至關重要。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行政管理、行政執法、檢驗檢測、技術服務隊伍建設中,控制好農產品質量。通過引進、培訓等多種途徑,充實技術力量,做到編制、人員、經費等到位,并切實提高其權威性。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作為農業行政執法的重要內容,加強執法力量,完善手段,規范執法行為,加大執法力度。通過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實現數量與質量、安全與效益的有機統一和整體提升。
一、基本情況
1.獲證企業情況:目前我轄區共有28家獲證企業,分別為含乳制品生產企業2家,茶葉制品生產企業2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3家,植物油、黃酒、果蔬罐頭、食品添加劑和淀粉制品生產企業各1家,大米生產企業16家。
2.小作坊情況:我局組織摸排調查轄區內共有各類小作坊八十多家。目前,我局對小作坊的監管主要是根據市質監局制訂的小作坊監管指導手冊開展備案登記,總共備案登記4家。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
我局根據當前食品安全形勢,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經費保障力度,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的生產加工環節食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了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實施方案和食品安全責任處置方案,制定了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實施方案和年度審查工作方案,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確保食品質量安全。
(二)多措并舉,全面落實食品企業主體責任
一是加強法制宣傳,嚴格企業自律行為。利用多種形式深入宣傳《食品安全法》等質監法律法規,增強企業責任意識;發放企業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告知書,與生產企業簽訂主體責任承諾書,落實企業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并切實運行食品行業協會,嚴格食品企業發展自律行為。
二是督促企業落實六制度,即監督生產企業建立、完善并落實質量安全崗位責任考核制度、原料進廠查驗制度、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制度、產品出廠檢驗制度、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及售后服務制度,促使生產企業加強主體責任意識,規范生產秩序,提高質量安全控制能力。
三是進一步落實企業法人代表述職報告制度。今年開始把每年一次述職改為每半年一次。
四是嚴格落實監督抽查制度。根據監管工作實際,成立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劃分監管責任區,確定重點監管產品、重點監管區域和重點監管企業,制定監督抽查計劃,加大監督抽查工作力度,認真執行對重點產品的監督抽查制度以及不合格產品的后處理制度,幫助、指導、督促生產企業全面落實各層級、各環節的質量安全責任制度。
五是嚴厲打擊食品質量違法行為。狠抓源頭、打防結合、標本兼治,從源頭上在查處企業違法生產行為,對生產企業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生產條件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質量安全保證能力不到位,導致產品質量不合格甚至出現產品質量缺陷的堅決依法查處;對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產品從嚴從速查處;對存在較大問題的行業性、區域性質量苗頭性問題,及時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嚴格查處違法企業生產行為。
六是及時處理投訴舉報。利用12365投訴舉報平臺和其它方式,認真受理消費者反映的產品質量問題,及時調查處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加大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一是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學習法律法規和食品相關知識,提升職能力;二是組織獲證企業法人和從業人員學習,集中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升主體意識和責任意識;三是組織開展宣傳“食品安全大家行,質監邀您看企業”活動,增強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
(四)強化監管,建立健全企業誠信體系建設
建立完善食品生產企業誠信體系是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一項重點工作。為此,我局重點將抓好以下三項工作:
一是對企業開展誠信評價工作。我局將根據市質監局制定的《食品生產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結合《誠信體系評價標準》對全縣食品生產企業進行誠信評價。
二是為企業建立信用檔案。我局對食品生產企業實施食用分類監管的基礎上,將對發生不良信用的企業實施降等級監管,增加監督檢查頻次,對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中累計有3次以上不良記錄或1次以上重大不良記錄的企業,建議注銷生產許可證。
三是嚴格落實企業法人失信約談制度。今年,我局將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未及時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等企業的法人進行約談,要求其認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切實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凡進行約談的企業,一律降等級監管,并記錄檔案。作為售后年審和換證的參考依據。
(五)加強檢查,全面開展定檢和專項抽檢工作
2014年我局對轄區內獲證企業巡查110多次,下達責任改正通知書20份,密度和力度較以前有力加強。開展各項產品抽樣6次,其中產品定期監督檢驗抽查62批次,58批次合格,合格率為93.5%,產品質量比較穩定。
(六)高效行動,開展食品八個專項監督檢查
一是開展明膠徹查嚴打行動。通過對全縣所有可能使用和生產明膠的企業排查,我縣無明膠生產企業。
二是開展鹵制品專項檢查行動。收到明電后,我局迅速行動對全縣鹵制品生產加工行業及較大規模的集貿市場、冷庫進行檢查。經查,我縣無相關企業和小作坊,未發現人造豬耳朵、海蜇絲、雞蛋、鵪鶉蛋、蘑菇、牛筋等鹵制品。
三是開展打擊非法加工病死畜禽專項行動。經排查,我縣無肉制品生企業。
四是開展大米及糧食制品生產企業專項監督檢查行動。我們按要求對大米企業生產產品和糧食制品企業使用大米原料進行了家家抽樣,并進行了及時送檢。
五是開展固體飲、其他飲料和配制酒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六是開展食品添加劑專項檢查行動。我縣是全市3個有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的縣之一。目前,我局已把企業納入了重點監管對象,對前期檢查中發現的一些問題,也已向企業下達了整改通知書,企業也在積極整改中。
七是開展規范企業生產加工用水檢查行動。我局及時向有關企業傳達了食品生產加工用水的有關要求,并對企業用水情況進行了核查,未發現異?,F象。
八是開展了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添加劑專項行動。
三、存在的問題
1.食品安全監管力量不足,我局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只有2人,不能滿足日常監管的需要;
2.食品安全監管技術落后,沒有必要的技術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