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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3-01 16: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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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外資銀行 風險管理 公司治理
近年來,外資銀行紛紛在華設立機構,特別是法人機構,開拓業務,市場份額也在不斷增加,雖經歷國際金融危機、國內經濟下滑等情況,但由于其長期、一致、較嚴謹的信貸文化和公司治理架構,信貸風險一直得到較好控制,較少出現不顧風險、追求規模的短期行為,研究其做法,主要有以下特點和方法。
一、外資銀行相關信貸風險管理公司治理的主要特點
(一)公司治理架構清晰、職責相互牽制
外資銀行中國子行都設有董事會,約6-12人,其中非執行董事一般占半數以上,獨立董事1-2人。非執行董事一般為母行業務條線高管人員、行業知名專家或在業務上有往來公司的董事;獨立董事一般為經濟金融等領域知名專家、學者。
董事會是子行經營決策最高機構,通過召開董事會會議等審議銀行相關經營戰略、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等方面的重大事項;在推動業務發展的同時,高度關注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通過下設的戰略規劃委員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內部審計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薪酬與提名委員會等進行相關領域的日常管理。
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審計委員會主席一般為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上有助于維持制衡機制,引入外界經驗,從第三者角度為銀行提供客觀意見;獨立董事會與高管層、外部審計師等保持溝通聯系,就關聯交易、內控建設、風險管理和合規等方面提出獨立、公正的意見。
外資銀行監事由母行委派,對母行負責,監事會列席董事會會議,對公司財務以及董事、行長等高管人員履職情況進行監督,并對外部審計、風險管理等發表意見。
(二)長期的合規文化、制度規范以及信貸審批部門的獨立性
由于長期的市場經濟,外資銀行源自母行的長期信貸文化,即合規性、嚴謹、風險控制會影響并決定每個員工的意識和行為,從而有利于在信貸各環節的風險管理和合規性。外資銀行還會通過全球統一并根據中國國情及時調整的信貸政策和程序,清晰明確地規范每個員工的工作職責和要求。
在信貸管理上,信貸申請、信貸審核嚴格分離。外資銀行信貸審批是信貸官負責制,一般不設信貸審批委員會,以避免集體決策可能產生的職責不清。首席風險官有最高信貸審批權限。首席風險官依據權限再對各級審貸官進行相應授權,超過最高限額需上報集團信貸官。根據矩陣管理,首席風險官一般向行長及集團首席風險官雙線匯報,但行長在信貸審批上沒有審批權,只有最終否決權。
通過矩陣式管理、業務線垂直報告,從公司治理上保證了信貸審批人員的獨立性,避免業務部門直至行長對審貸人員的干涉。如星展中國一筆貸款報告在分行業務部門和信貸審批人員討論階段,審批人認為風險較大,銀行不宜介入,但分行行長堅持上報,審批人遂將案例上報業務部門的中國區主管,并說明不予支持的理由,中國區主管遂沒有同意上報給中國區信貸部門。
個別外資銀行設有審貸委員會,進行集體決策,審貸委員會為其最高審批機構。
(三)適當有效的考核激勵機制
外資子行董事會由母行董事會及高級管理層對其進行考核。對于銀行高管層成員,由中國董事會、中國區行長和集團相應業務線條的全球(或地區)主管共同考核。
外資銀行薪酬激勵機制一般基于銀行長期利益,綜合反映銀行經營和風險政策,避免短期效益,即股東價值最大化、服務社會、可持續發展等,考核指標主要是:1)經營目標上,用經過風險調整后的利潤指標,如經濟利潤、風險加權資產回報等來衡量當期經營成果,當期業績盡可能反映將來可能發生的損益,避免以長期風險為代價的短期行為;2)考核方面,通過多重指標體系考核,包括經營業績、價值指標、客戶員工滿意度、合規性、內審情況等,避免單純以經營利潤為中心而可能產生的負面導向。
如,有的銀行對信貸銷售人員的考核指標主要有:1)業務總額; 2)銷售收入;3)風險監控,如經辦貸款是否出現逾期;4)呆賬損失;5)是否體現渣打銀行5項價值觀等。指標權重依據被考核人員的部門、級別、崗位、直線經理要求等有不同組合。其中業務指標權重占比較大。
對風險管理官的指標考核指標主要有:1)呆賬損失;2)審批效率;3)審計評估;4)業務能力,如是否通過內部資質考核;5)是否體現5項價值觀等。其中風險指標權重占比較大。
(四)內部審查監督約束
外資銀行會進行多層次定期、不定期內部風險審查,包括集團內審部門審查,子行合規、內審部門檢查,業務部門風險自查等,通過內部其他部門獨立審查、自查等,確保銀行整體業務運行健康合規、及時發現內控薄弱環節和風險所在,并快速予以解決。尤其內審部門的檢查對被查部門影響極大。
如,有的銀行內審評級對銀行各部門、層面都有非常重要的影響,部門管理層如果在內部審計中未能通過審核的工作目標,或有重大違反政策法規現象,該責任人當年年中、年底評級就會降級,獎金減少甚至沒有,并會影響到下一年度工資增長;對部門而言,若發現問題,審計部門會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計劃并登記到行內風險系統中,直至完成整改;審計部門還會對未通過的部門在半年和規定期限后進行重新審計,以確認審計出的問題得到徹底解決;審計部門的審計結果,會直接報送中國區管理層和該部門上層領導,甚至到集團領導層面。
二、外資銀行信貸業務主要流程
(一)貸前、貸中審查
外資銀行一般通過如下程序進行信貸業務的開發與審批,在開展業務的同時有效地規避了風險:
1.根據董事會確定的戰略和風險承受度,業務部門和風險管理部門共同決定目標市場,設定不同行業和客戶風險接受程度和標準,這有利于提高尋找信貸客戶及信貸審批的效率。目標市場會隨著外部環境及業務發展變化及時調整。
2.客戶經理按照目標市場初步篩選出符合信貸標準的客戶,取得客戶信息和相關資料,確定客戶滿足或高于目標市場標準。
3.通過集團統一客戶風險評級模型評定借款人風險評級,估算借款人一年內不履行債務的概率;同時引入長期因素,如行業周期性、管理水平、企業戰略、企業持續發展能力、政府政策及法規影響等得到調整后的信用評級。
4.通過風險資產收益率等指標對客戶進行收益分析??蛻艚浝碓诰C合考慮客戶的重要性、市場上其他銀行競價、本行資金成本后,自主決定對客戶的授信報價,并盡可能提高交叉銷售和非授信收入,以達到風險資產收益率最大化。定期檢查借款人風險資產收益率,并據此調整對客戶授信策略。
5.根據借款人不同風險等級、授信額度、期限等,決定所需信貸審批官審批級別,并由信貸審批官對信貸申請進行審核決定。
6.中后臺信貸風險監控部負責對客戶額度的核準,在信貸審批官批準后,確認信貸申請審批是否完備,檢查法律合同文本,在信貸管理系統中設立和釋放相應信貸額度。
(二)貸后管理
在貸后管理方面,客戶經理除監督貸后資金使用情況、定期訪問客戶、制作年度審查報告等外,還會提交存在潛在風險客戶的預警報告,信貸審批部會根據報告,實施貸后預警管理,并每個月召開由相關客戶經理、信貸審批部門等參加的早期預警會議,對列入預警名單的客戶分析,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如:重估客戶計劃、還款計劃、協定補救行動,降低貸款額、增加抵押品、將賬戶調歸特殊資產部門監控等。
信貸審批部還會基于實際的信貸業務經營數據,每季度編寫信貸組合管理報告,該報告包含了銀行信貸組合的總體信息,并細分各類型信息,如授信總額度及使用情況、貸款不同評級風險敞口、不同評級信貸余額、不同評級所占比重,平均信用評級;不同規??蛻羧海ù?、中、小型企業客戶等)信貸情況、不同行業占比;風險加權資產、違約損失率(LGD);擔保、抵押品情況等,并每季度召開信貸組合風險管理會議,由主要業務部、風險管理部負責人,及其他相關高管層參加。此外,首席風險官還會與信貸審批部、業務部及其他相關部門定期舉行其他風險監控相關會議,如董事會會議、風險管理委員會會議、特殊資產管理會議(資產保全)等,從銀行整體層面進行風險分析和經營策略的調整。
三、外資銀行對主要風險、行業等的問題管理
外資銀行一般會根據集團信貸指引及中國市場情況,每年修訂《中國區域信貸指引》,明確當年信貸投放標準及風險容量和偏好,對行業提出指導性建議,如發展、維持、減少等;每季度統計貸款投向結構變化,對顯著變化進行分析,找出原因或問題。
針對當前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外資銀行一方面在上述公司治理架構下實施一貫穩健經營,另一方面及時調整政策措施,強化風險管理,如進一步細分市場,信貸資源向優質客戶傾斜;調險偏好,提高抵、質押貸款比重,形成各類風險資產的合理搭配;完善內部業務流程,防范貸款欺詐發生等。
面對經濟領域風險較大的中小企業和房地產行業,外資銀行主要應對措施如下:
(一)中小企業
1.專門成立中小企業部,并將中小企業進一步細分為中型企業和小型企業。中型企業信貸業務模式偏向于批發銀行模式;小型企業偏向于零售業務模式,即采取大集中模式開展業務和進行風險管理。
2.相對保守策略,并在中央支持中小企業宏觀調控政策下,進一步調整策略:重新審視中小企業目標市場及行業準入標準和風險接受程度,按潛在風險程度適當調整授信尺度及抵押品要求;重點開展低風險授信產品,如供應鏈融資產品,為企業及其上下游客戶提供配套融資;在穩固制造業客戶群基礎上,努力開發服務業客戶;在加強風險監控前提下對優質客戶繼續提供甚至增加授信;提供適當的風險管理產品,協助客戶對沖或減低外匯、利率及商品價格波動風險;分散風險,將單一借款人信用敞口調整并下降到可控水平。
(二)房地產行業
1.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和內部政策審核房地產項目貸款,業務對象限定于資質優良、信譽良好的大型房地產開發商,并通過貸后監控確保信貸資金如實投入到項目中,項目完工后,及時回籠資金還貸;個人房貸業務嚴格按國家相關法規進行,當前重點是扶持首套房和改善型住房需求,通過嚴格審核流程確保合規性,并風險可控。堅持總量限制,公司和個人類貸款總額要小于全部貸款的一定比例。
關鍵詞:信貸政策;效果評估;基層央行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4392(2010)09-0039-03
一、對信貸政策導向實施效果評估的基本認識
(一)開展信貸政策導向實施效果評估的必要性
信貸政策是貨幣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手段。我國已出臺的信貸政策大致可以分為四個類別。一是扶助弱勢群體、薄弱環節的信貸政策,包括支持“三農”、助學和支持就業等方面:二是配合宏觀調控的信貸政策,目前主要是房地產貸款:三是配合產業政策的信貸政策,包括綠色環保、節能減排等方面;四是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信貸政策。信貸政策導向實施效果評估是指人民銀行通過建立包括評估主體、對象、范圍、方法、步驟及運用的機制,對銀行類金融機構貫徹執行國家信貸政策的有效性進行系統、客觀的分析判斷。
信貸政策著眼于解決結構問題,引導信貸投向,促進地區、產業、產品結構的調整,防止重復建設和盲目建設。信貸政策執行中,往往遇到市場機制失靈問題。一是與商業銀行追求收益最大化、風險最小化不完全一致,與其內生性的需求存在沖突,導致弱勢群體和薄弱環節的信貸投放不足:二是與區域利益不完全一致,節能減排、綠色環保信貸政策的執行中會遇到一定的阻力:三是市場經濟環境、金融生態環境對實現信貸政策目標還存在一些制約因素,金融機構對信貸政策指向領域的信貸投放和信貸產品的主動性不強。
上述問題的解決,僅靠窗口指導和道義勸告等約束力明顯不足的手段是遠遠不夠的,特別是信貸政策中的限制性和禁止性內容,需要有必要的約束激勵機制才能確保其有效執行。因此,為了提高基層人民銀行貫徹實施信貸政策的效果,需要采取合理的手段、方法,分析信貸政策落實效果在不同地區、不同金融機構的差異性,針對性地解決各種制約因素,形成長效機制。
(二)評估的主體和對象
信貸政策是金融政策,主體除人民銀行外,還需要與其他部門共同制定和執行。如人民銀行與金融監管部門共同制定行文、人民銀行會同銀監會及其他政府部門共同制定行文、以國務院名義行文等。信貸政策的執行客體主要是金融機構,但也需要相關部門的密切支持和配合。因此,在確定評估的主體和對象時,需要把握兩點。一是信貸政策評估主體以人民銀行為主,其他部門作為外部評估因素。二是信貸政策的執行客體是銀行類金融機構,是評估的對象,與信貸政策相關的其他政策執行部門不是評估對象。
(三)評估方法
評估是對信貸政策實施的實際結果與預期目標差異性的判斷分析。信貸政策的目標有其獨特性,包括直接目標和最終目標。在信貸政策的實施階段,銀行類金融機構調整信貸投放結構,是信貸政策的直接目標。在政策效應階段,通過信貸投放配合實現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產業政策、區域發展政策和扶助弱勢群體政策的目標,是信貸政策的最終目標。目前信貸政策導向實施效果評估主要針對信貸政策直接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分析判斷,與貨幣政策不同的是,信貸政策的直接目標一般不以具體的數值來衡量,而不同的信貸政策,其目標的差異性也非常大。
因此,評估的方法應當采用定量評估與定性評估、客觀評估與主觀評估、自我評估與人行評估、內部評估與外部評估相結合的綜合評估方法。
1.定量評估。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正向引導的信貸政策,引導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薄弱環節和弱勢群體的信貸投放。因此,評估的核心指標是信貸投放的增加程度。各地計算的方法有多種,但是比較合理的指標應該是各金融機構增量所占地區比例變化指數,或者是各金融機構信貸增量對地區信貸增量的貢獻率指數。
在核心指標的基礎上,再結合各地不同特點加上具體信貸種類指標、利率優惠指標、貸款單戶指標和貸款質量指標,構成了定量評估指標體系。其中貸款單戶指標很重要,因為薄弱環節和弱勢群體往往數量大、貸款需求數額小,既要看貸款的戶數,也要看貸款單戶額度。通過這項指標引導金融機構擴大貸款的受益面和貸款單戶額度來增加信貸的投放。
第二類是與宏觀調控密切相關的消費信貸政策。主要包括住房信貸政策。這類信貸政策與宏觀調控政策的變化密切相關,目前住房信貸是宏觀調控的重點,兼具了“有保有壓”的性質。對投資性的資金需求,根據宏觀調控政策進行貸款條件上的寬松度調整,屬于限制的、“壓”的范圍。提高弱勢人群住房機會的金融支持和提高居民消費能力的資金需求,則屬于正向鼓勵的、“?!钡姆秶?。
在進行定量指標評估時,對被調控部分應采取時間劃段分界的方法。即按照調控政策出臺實施的時間,對已發生的貸款余額(存量部分)反向評估,持續減少加分。增加則不加分:對調控政策出臺實施后的貸款累放數(增量部分)以是否為零作為加分的標準,是則加,否則不加。對鼓勵類的消費信貸政策則采取和支持薄弱環節和弱勢群體相同的評估方法。
第三類是與產業政策相配合的信貸政策,主要包括綠色環保信貸政策和節能減排信貸政策。國家產業政策淘汰和限制高耗能、高污染、技術落后的企業和項目,信貸上相應采取禁止和退出的政策;國家產業政策積極鼓勵低耗能、綠色環保、技術先進的企業和項目。信貸政策相應予以支持。在進行定量評估時,對信貸禁止和退出的企業和項目,以國務院公布實施《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的時間為準,之前已發放的被列入到淘汰限制目錄的企業和項目,貸款存量只收不貸,余額持續下降則加分,余額不變或增加則不加分,貸款增量即貸款累放數為零則加分,發生新增貸款應扣分。
2.自我評估。自我評估就是由金融機構通過自查,對落實各項信貸政策的工作制度、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果進行自評,使其更加清楚地認識自身貫徹落實各項信貸政策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改進工作方法,創新工作手段。
金融機構自我評估適合采取問卷評價的方法。將金融機構落實信貸政策需要具備的工作制度、措施和條件,逐一列出由金融機構對照自身實際情況進行勾選,必要的話可以要求其提供補充材料。最后匯總問卷的結果進行打分評估。
3.人民銀行評估。人民銀行從信貸政策出臺的背景和政策意圖的角度,衡量各家金融機構對信貸政策認識和理解上的差異,并對金融機構落實人民銀行的相關要求,諸如參加人民銀行組織的會議活動、相關報表報告的報送情況、各種培訓的參加效果以及開展政策宣傳的情況進行評估。
4.外部評估。外部評估是由各項信貸政策涉及的政府部門、企業、農戶等對信貸政策和金融機構落
實信貸政策情況進行主觀評價。采用抽樣問卷調查的方式,然后對問卷進行匯總打分評估。
(四)評估計分方法
為了便于將不同金融機構的不同評估指標進行綜合比較,得到合理直觀的評估結果,在取得各項評估指標的分值后,需要對各項指標的數值進行科學的數學方法處理,將不同類型的數值轉換為同質的數值。根據我們工作的實際操作情況,對單項指標適合采用熵權法中的“極差”方法進行數據標準化,確定單項指標加分值。計算公式如下:
W為轉換后的評估分值。j為被評估金融機構,y為評估指標值,f為該項指標的權重系數。這個公式是對正向評估指標的計算公式。數值越大越好。對于反向評估的指標,則調整“Y*-最小的(Y)”為“最大的(Y)-Y”即可,數值越小越好。
二、評估效果
開展評估工作對推動信貸政策的有效執行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2009年包頭各金融機構各項信貸政策的實施效果除助學貸款因受第一批國家助學貸款中標承辦銀行合同到期暫未進行新的招標導致效果一般以外,其他信貸政策均取得了明顯的成效。2009年末,全市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速超出各項貸款增速4.24個百分點:中小企業貸款增幅大于各項貸款增幅1.77個百分點: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高于各項貸款增速69.11個百分點:房地產信貸政策得到各家金融機構的嚴格執行,未發生評估辦法中“一票否決”條款的貸款,也未發生符合扣分條款的貸款,房地產信貸資產質量正常,不良貸款率僅為0.2%:節能減排信貸政策得到各金融機構的嚴格執行,未發生考核辦法中扣減分條款的貸款業務。對國家和地方財稅等政策性支持的企業和項目、節能減排效果顯著并得到國家主管部門表彰、推薦、鼓勵的企業和項目加強了授信,為包頭市順利完成全年節能減排目標做出了貢獻。
三、信貸政策導向實施效果評估機制的路徑分析
(一)按照公共政策逐步完善評估體系的全面性
信貸政策屬于公共政策的范疇。按照公共政策評估的理論,公共政策評估是對某一現行的公共政策在達成目的的效果所進行的評估。對公共政策的評估包括公共政策執行評估、公共政策影響評估和公共政策經濟效益評估。
公共政策執行評估是對政策的執行者貫徹落實政策的態度、能動、手段、措施等情況的評估。目前,基層人民銀行開展信貸政策導向實施效果評估,主要目的是為了推動各金融機構認真貫徹落實信貸政策。例如,《包頭市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辦法(暫行)》中,就將評估的目的定位于“為全面評估信貸政策導向在包頭市的實施效果,推動銀行類金融機構更好地貫徹落實各項信貸政策,大力發展民生金融、普惠金融”?;鶎尤嗣胥y行信貸政策評估更注重信貸政策執行過程和直接效果,主要針對信貸政策實施階段進行評估。因而目前所開展的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是公共政策評估中的公共政策執行評估,信貸政策經濟效益評估和影響評估依然是空白。
公共政策經濟效益評估是對公共政策進行成本與收益、成本與效能的評估。公共政策影響評估是對政策的發散程度、輻射范圍和作用效果進行衡量的過程,是將政策本身作為評估對象。這兩項評估十分重要,前者體現了信貸政策的市場效益,更符合市場經濟的原則,后者體現了信貸政策最終目的的實現。因此,在充分做好公共政策執行評估的基礎上,再先開展經濟效益評估,其后進行對信貸政策影響評估,使信貸政策導向實施效果評估更科學、更準確、更權威。
(二)評估數據的真實性需以制度來確保
數據的真實性,直接關系到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和權威性。目前,評估數據主要來源于各金融機構。出于對評估結果的考慮,金融機構難免采取趨利避害的態度,盡可能地在不違反現有規定的前提下少填或不填報負面類的數據。
對此建議:一是每一表格的數據要有全面的平衡校驗關系,防止數據錯誤、漏數。二是加強與人民銀行相關統計數據的核對校驗。三是合理行使《中國人民銀行法》賦予的監督檢查權利,開展評估數據的檢查核對,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四是總行盡快明確規范如綠色信貸等未列入金融常規統計的指標的統計口徑,從制度建設上促進統計數據的準確性。
(三)評估的規范性需進一步加強
規范性往往影響數據的準確和工作的效率。信貸政策導向實施效果評估中存在的不規范,首先是信貸政策歸類的不一致。比如住房信貸政策。有的歸于消費類信貸,有的歸類于產業信貸政策。歸類方法不合理,就會使評估的角度產生偏差,影響評估的結果。其次評估指標不一致,特別是核心的評估指標,各地有很大的不同。這就需要多組織開展相互觀摩學習、研究探討的活動,各取所長,相互促進。最終形成總分行評估核心指標,基層行在核心評估體系基礎上增加地域輔助修正評估指標的評估體系。
關鍵詞:人民銀行;監管職能;定位;現狀
一、基層央行加強金融監管的必要性
銀行監管職能分離后,作為國家的金融管理和宏觀經濟調控部門,中央銀行的貨幣發行、貨幣政策操作、外匯管理、國庫經理、資金清算、國際金融合作和最后貸款人的職能和任務將會更加明確,真正體現出保持幣值穩定、促進經濟增長的貨幣政策目標。但作為中央銀行的人民銀行絕不是不需要金融監管了,人民銀行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監管責任,因此正確定位,履行職責是關鍵。
第一,從中國人民銀行的職能履行看,中央銀行需要加強金融監管。通常,中央銀行的職能分成三部分,即發行的銀行、政府的銀行和銀行的銀行。而金融監管的目標主要有以下兩個:一是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這是金融監管的首要目標。二是保護存款人利益。存款人通過銀行機制而成為事實上的貸款人,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實質上就是維護一種信用制度,使銀行的信用中介職能得以發揮,也使銀行得以生存和運轉。從以上這兩條目標來看,不管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職能是否分離,不管金融監管的主要責任是由中央銀行還是由其他部門負責中央銀行都要承擔一部分金融監管的職能,因為:首先一國的金融體系的組成部分較為復雜,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投資銀行、保險公司、信托公司、投資基金等都是金融體系的組成部分,一些國家分別成立獨立的機構對銀行、證券、保險進行分別管理,但是金融體系的穩定是指整個大環境的穩定,在監管功能細分后,往往分出的獨立機構只能夠站在較為狹窄的空間里,對自己所管理的范圍內進行管理,往往只注重微觀效益而忽視宏觀效益,在監管中互相可能會出現新的矛盾、新的風險,因此,要實現整個大環境的穩定就有必要對監管機構進行協調與信息疏導,對各監管機構的“業務沖突”或是“監管死角”進行處理,協助各監管機構做好工作,實現金融體系的穩定。其次,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在金融機構出現流動性風險時中央銀行要向它們提供再貸款來渡過難關,但是再貸款同樣具有某些商業貸款的性質,并非是無償提供給金融機構的“免費的午餐”,如果向金融機構提供的再貸款成為了新的呆賬壞賬就得不償失了,所以,為了避免這種現象的發生,中央銀行就有必要在日常工作中對各金融機構進行類似與日常檢查的風險評估,各監管機構也有必要把被監管者的經營狀況向中央銀行反映,中央銀行也有權對出現經營惡化的金融機構提出整改意見,以免出現上面所提到的問題。最后,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保護存款人的利益也同樣是貨幣政策目標所要考慮的內容,兩者之間是相輔相成的,協調好二者的關系,將有助于金融監管目標和貨幣政策的實施。金融監管要為貨幣政策服務。貨幣政策目標是國民經濟的總體目標,金融監管目標是金融體系的目標,所以金融監管當然要為貨幣政策服務,要通過提供一個良好的金融環境,保證和促進貨幣政策目標的實現。因此二者并無本質上的矛盾和沖突。
第二,從中央銀行最后貸款人的手段看,說明中央銀行需要參與金融監管。作為金融監管的最后貸款人手段是指作為監管者,為保護存款者的利益,對發生清償困難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進行財務上的援助和實施搶救行動,這種手段被認為是一國金融體系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線,具體做法有:提供貸款、擔保及兼并。以貸款來挽救行將倒閉的金融機構,好比打上一劑“強心劑”,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有時中央銀行并不直接提供貸款或組織銀團貸款,而是對發生困難的銀行提供擔保。使之能從金融市場上籌借資金已渡過難關。實際上,這與提供貸款在本質上區別不大。一是從機構上看,我國的地方性法人金融機構相對而言風險較高。與總行相比,分支行立足于本地實際情況,對地方性金融機構的情況更熟悉或更具有信息采集優勢,而且當發生風險時,分支行也是處在風險的最前端,更應承擔起信息的采集、篩選、初步判斷和傳遞作用。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時,央行的最后貸款人職能應是在“最后”發揮作用的。二是在前期的風險處置中,央行并不是無動于衷。因為央行要判定金融機構是否已經采取了必要的、可能的措施,所以央行必須要關注風險處置的全過程。為了實現金融機構的自救,與相關的溝通和協調是不可或缺的。央行分支機構在這一過程中也能發揮應的作用。三是再貸款和再貼現是央行履行最后貸款人職能常用的工具,這兩種工作的具體操作離不開各分支機構。嚴格使用、規范管理是再貸款和再貼現充分發揮作用的前提,也是分支行履行最后貸款人職能的具體體現。
第三,從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的業務聯系看,中央銀行需要加強金融監管。商業銀行與中央銀行有著某種天然的聯系,這種天然的聯系可以通過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的業務體現出來。同樣,也正因為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有著業務上的聯系,所以,中央銀行就必然要參與到金融監管中來,沒有中央銀行參與的對商業銀行的監管,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金融監管。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有關聯的業務主要包括貨幣發行、集中存款準備金、對商業銀行貸款、再貼現、清算業務等內容。具體來看:一是商業銀行辦理存款業務,須遵循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利率幅度確定存款利率,其辦理貸款業務時,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幅度確定貸款利率。二是遵循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使商業銀行的長期貸款、中期貸款、短期貸款、同業拆借業務、國債業務等保持合理的比例,使各種期限的負債業務也保持合理的期限和結構。三是商業銀行的重要投資須按照商業銀行法的規定進行,并事先取得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四是商業銀行應定期向人民銀行報送資產負債表等報表和其他資料,接受人民銀行的檢查監督等。五是商業銀行違反商業銀行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行為,構成行政責任的,由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六是設立商業銀行總行及分支機構,由人民銀行總行審理后報國務院批準;設立商業銀行的省級分行或計劃單列市分行,由商業銀行總行提出申請,報人民銀行總行審核批準;設立地、市級分支行,由商業銀行省級分行提出申請,報人民銀行大區分行批準;設立縣(市)支行、市區辦事處、地市級分行營業部,由商業銀行地市級分、支行提出申請,經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審核,報大區分行批準。七是對商業銀行的檢查和監管,包括不定期檢查、金融機構年檢和專題檢查,檢查的內容主要是機構設立的合法性,執行政策情況,經營情況等;監管商業銀行的全部業務,包括對其資本結構的監管,對其資產負債比例監管和風險資產監管,對其信貸計劃執行的監管,對其存貸款業務活動的監管,對其結算業務的監管,對其利率管理的監管,對其外匯業務的監管等。八是商業銀行的主要領導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才能履職。九是商業銀行依照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在對銀行名稱、注冊地點、注冊資本、股權結構等重大事項進行變更之前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十是商業銀行因各種情況不能繼續經營,需要終止的,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才能清算和注銷銀行法人資格。
第四,從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來看,中央銀行也應加強金融監管。金融市場是金融領域各種市場的總稱,在整個市場體系中,金融市場就是樞紐,是聯系其他市場的關鍵,因為金融市場不僅是資金籌措、調劑的場所,而且具有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引導儲蓄向投資的轉化、分散經濟風險以及提供經濟信息、調節經濟等多種功能。不管監管體制如何,中央銀行都是維護金融市場穩定的重要力量,因為首先,中央銀行是金融市場的中介者。金融市場是由資金的供給者和需求者形成的市場,金融機構、企業、政府、公共團體及個人是主要的供需者。中央銀行在金融市場中,既不是純粹的資金供應者,也不是純粹的需求者,但由于它集中各金融機構的存款準備金和清算資金,當金融機構發生資金拆借、證券買賣等資金活動和需要清償債權債務時,就可以通過它們在中央銀行的存款轉移來實現。其次,中央銀行是金融市場的參加者和調節者。公開市場操作也是中央銀行實施貨幣政策的政策工具。若認為有放松銀根的需要時,就從金融市場購進金融資產,擴大貨幣供應,從而增加流通中的貨幣量;若認為需要緊縮銀根是,就向市場出售金融資產,從而減少流通中的貨幣量,最終對投資和生產規模起到調節的作用。既然中央銀行是金融市場的中介者、參加者和調節者,而且中央銀行作為國家的金融管理機關,不以營利為目的,這種既代表國家又超然于各銀行和金融機構的地位,是指完全可以充當金融市場的監管者。所以銀監局成立,金融監管體制雖發生了變革,中央銀行仍承擔著金融監管職能。
二、目前基層央行監管存在的主要問題
國家實行金融監管體制的重大改革,把原由人民銀行承擔的金融監管職責劃給銀監會后,據調查,基層央行有些人認為,現在人民銀行沒有監管權了,工作不好做了,說話無人聽了。其實,這是一種錯誤認識。本文已經反復強調根據修改后的《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人民銀行仍然具有9項監管職責,既有對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部分業務的檢查監督權,又有對所管內容違法違規的行政處罰權,既有直接檢查權,又有建議檢查權,還有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報送有關報表資料權。所以,不是說人民銀行現在什么都不管了,而是管的范圍和對象不同了,即由原來主要對金融日常業務、機構設立、高管人員資格審查等微觀監管轉變為對金融市場、金融穩定方面的宏觀監管。針對這一變化,基層央行應重新定位,把該管的切實管好,把不該管的交給別人,做到監管既不越位,又不失職。廣義的金融監管包括預防性監管和保護性監管,此次的分拆只是將預防性監管的職能分出,保護性監管的職能仍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故人民銀行不能放棄屬于自己的責任。具體來看,存在如下一些問題:
第一,內部因素制約。員工依法行政意識薄弱,怠于行使監管權。一是“無所作為論”,認為監管職能的分離就意味著失去了對金融機構的管理權,從根本上削弱了央行基層行在地方上的影響,必然導致其無所作為;二是“無權作為論”,認為金融監管是銀行業監管部門的權力,人民銀行的工作是貨幣政策傳導和金融服務,無權介入金融監管;三是“無力作為論”,認為失去了以監管權為支撐的助推作用,各項工作無法開展,工作時感覺力不從心。這三種認識的存在導致昆明人行怠于行使監管權,在客觀上可能會造成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違法不究。
第二,監管效率比較低下。一是監管資源配置不當。人行現有的監管職能散落在多個業務部門,而且監管行為普遍計劃性不強,缺乏統一的規劃與協調,缺乏統一的執法尺度,監管的整體效能得不到充分發揮。二是監管力量薄弱。長期以來,不只昆明人行大部分央行基層行注重業務操作人才的培養,沒有有意識地培養既熟悉業務知識又熟悉行政執法基本知識的人才,導致監管人才嚴重不足。三是執法流程不規范。業務管理與執法監督連為一體,查處不分離,職責不清,監督不到位。四是非現場監管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央行基層行的非現場監管大多就是收集、整理金融機構的報表,而對于這些數據的真實性缺乏監督和制約的手段。同時,由于人才和技術手段的限制,央行基層行對于這些數據的再加工能力也十分有限,制約了非現場監管作用的有效發揮。
第三,監管依據與措施不明確。一是條件不明。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除第三十二條的九種監管權外,人民銀行只有在當銀行業金融機構出現支付困難,可能引發金融風險時,經國務院批準才能行使監管權。但此條件規定過于原則化,對金融機構出現支付困難可能引發金融風險的認定既沒有質的要求更沒有量的規定,尤其是針對不同的金融機構(全國性、區域性、地方性),未制定有差別的認定指標,實踐中不好把握、難以實施。二是保障不明。任何法定的權利大抵應包括以下三個層面的含義,即權利的確認、權利的保障、權利的補救(即反面的保障)。具體到人民銀行的監管權則表述為:人民銀行監管權的法律法規條文上的確認;人民銀行監管權的保障即以什么來確保監管權得以施行;人民銀行監管權的補救,即當人民銀行的監管權受到侵害時,以何種手段加以恢復或補償?!吨袊嗣胥y行法》只是簡單地對人民銀行的監管權進行了確認,卻沒有給予相應的保障與補救。換言之,人民銀行的監管權行使后沒有對應的后續措施,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難以進行處理與懲戒,對侵害監管權的現象難以進行有力的對抗。而沒有強制力保障的監管權是不完整的,是沒有威懾力的,是達不成監管的預期目的的。在實踐中,也常常發生央行基層行行使監管權的時候無能為力,不了了之或難以作為的情況。三是內容不明?!吨袊嗣胥y行法》規定的監管權缺乏對其方式、方法的具體要求。如:定期或不定期限、現場或非現場、可以采取的監管方法、在監管中的應對措施、監管程序等。這種沒有具體內容的監管權極易空洞化與形式化,加大了人為操作的風險。另外,由于人民銀行與銀行業監管機構都享有監管權,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必然會發生需要兩者相互配合、支持與協助的情形。對此《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了人民銀行可以建議銀行業監管機構進行檢查監督,銀行業監管機構應予以回復,但對銀行業監管機構方面回復的內容、形式、不回復如何處理以及拒絕接受檢查建議的責任如何界定等均未作明確規定,實際操作中容易造成人民銀行建議檢查監督權流于形式。
第四,監管手段落后,難以適應商業銀行業務的新發展。目前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監督檢查還停留在以手工方式為主的初級階段,監管的技術手段和信息手段應用不足,監管的科技含量不高。一方面,由于商業銀行實行會計集中核算,賬務原始憑證上交給上級行,其賬表也都以磁介質為主,無紙介質檔案,這給人行網點現場檢查帶來極大不便,難以查找原始憑證。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基層商業銀行將原來按科目填制科目日結衡賬務改為按操作員代碼來進行憑證的整理和平衡相關的賬務,無形中加大了基層央行對轄內金融機構檢查的難度。另一方面央行基層行工作人員在開展監督檢查方面缺少系統的理論知識和足夠的實踐經驗,缺少具備熟悉被監管單位業務知識和對先進金融科技的跟蹤掌握能力的專業人才,導致人民銀行監督檢查工作難以有效開展。
三、正確履行基層央行金融監管職責的幾點建議
(一)堅持監管與調控并舉,把監管定位到保持幣值穩定、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上來
一是加強信貸資金管理?;鶎友胄谐Y合轄區經濟金融實際及時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窗口指導”外,還應組織開展信貸政策執行情況檢查?;鶎友胄袘撏ㄟ^開展細致的調查和專項的檢查來督促轄內金融機構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貨幣政策,努力防止通貨膨脹和金融風險的發生,大力維護幣值穩定,促進轄區經濟平穩較快增長。二是加強現金管理?;鶎友胄袘敺e極擔負起管理好轄區現金流通的職責,扎扎實實地依法做好現金管理工作,應督促轄內各開戶銀行依規嚴格加強對企事業單位賬戶、居民個人儲蓄賬戶大額現金支付管理,嚴格加強對開戶銀行、企事業單位庫存現金管理,嚴格加強對鄉鎮企業、私營企業、個體經營者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提取大額現金的管理,嚴格加強對銀行卡存取現金和現金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大額提現的管理,嚴禁公款私存,嚴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放松現金管理為條件進行不正當競爭,通過實施有效的現金管理來堵塞現金支付漏洞,控制現金發行,減少現金投放,防止通貨膨脹的發生。三是加強再貸款管理?;鶎友胄性谶\用再貸款、再貼現手段配合總行調控政策,適時適度調節轄區貨幣信貸投放量的同時,應該從嚴管理再貸款、再貼現限額,切實規范操作程序,健全各項手續,杜絕安全隱患,確保支農再貸款真正用到農民發展農業生產上,確保發展再貸款真正用到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促進中小金融機構改善經營狀況上,確保再貼現真正用到優化信貸資產結構、促進企業生產經營、支持轄區票據市場的健康發展上。
(二)堅持監管與維穩并舉,把監管定位到切實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安全與穩定上來
一是加強對金融市場監管?;鶎友胄袘摳鶕霞壭械氖跈?,依規管理好轄區金融機構的同業拆借行為和債券交易行為,黃金管理要調整職能,從過去的收售管理職能向監管、調控和服務職能方面轉變,增強市場監管和服務意識,支持和促進轄內黃金市場規范、健康發展。要加強外匯流出流入的全程監管,健全外匯收支現場監管與非現場監管體系,嚴厲打擊外匯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外匯市場秩序。要加強對轄區貨幣市場、保險市場、外匯市場和黃金市場的動態監測,了解各類市場的運行狀況,防范跨市場風險,促進金融市場有序健康發展。二是加強反洗錢管理。基層央行應廣泛開展宣傳,讓商業銀行充分認識洗錢的危害及對銀行業務的影響,增強商業銀行參與反洗錢工作的自覺性;組織金融機構會計人員開展反洗錢知識的學習和培訓,提高反洗錢的能力和水平;盡快明確反洗錢的主管部門和人員,建立由財政、稅務、工商、公安和金融機構等部門參加的反洗錢聯席會議制度,形成轄區反洗錢工作協調機制;督促轄內金融機構嚴格執行《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和《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依法查處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違反有關反洗錢規定的行為,大力維護轄區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三是加強信貸征信管理?;鶎友胄袘鶕傂械囊蟀研刨J征信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在總行制定征信發展規劃、征信管理法規出臺之前,著重整合完善現有信息資源,積極做好銀行信貸登記系統的管理工作,通過切實加強對貸款卡發放與使用管理、信貸登記與咨詢管理來健全借款人資信檔案和金融機構信貸業務檔案,擴大系統數據信息錄入的覆蓋面,提高錄入數據信息的全面性、準確性和真實性,充分發揮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在維護信貸秩序、防范信貸風險的作用,為盡快建成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征信體系打好基礎。
(三)堅持監管與服務并舉,把監管定位到為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現代金融服務上來
一是加強反假人民幣和殘損幣兌換管理。基層央行應該督促轄內金融機構做好轄區殘損人民幣的兌換與回收、假幣的收繳與鑒定等方面的工作,認真負責地禁止代幣票券的發行和流通,積極開展愛護人民幣的宣傳,嚴格依法查處假幣收繳、殘損幣兌換和人民幣管理中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扎扎實實地竭誠為人民群眾服務,為人民幣正常流通服務,為維護人民幣的信譽服務。二是加強國庫管理?;鶎友胄袘ㄟ^加強對國庫資金和國庫業務的監管,不斷推進國庫服務創新,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集中支付制,做好國庫核算系統與支付系統連通工作,抓好國庫核算系統的完善和升級,推進銀稅共享POS系統建設,加強國庫統計分析,進一步發揮國庫服務于財政預算執行、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協調配合以及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作用。三是加強支付清算管理?;鶎友胄袘婪訌妼ι虡I銀行支付清算的監督管理,規范銀行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加快大同城電子化實時清算系統和賬戶管理系統建設,為加速社會資金周轉服務;應認真組織協調轄區金融機構相互之間的清算業務,確保轄內支付清算系統的安全、穩定、高效運行;應寓有效的支付結算管理于高質量的支付結算服務之中,積極引導商業銀行不斷創新支付方式,促進商業票據使用,改進個人支付結算服務,積極探索以票據和信用卡為主體,以電子支付工具為方向,能夠滿足多種經濟活動和適應社會各階層使用的支付結算工具,保證銀行和客戶資金的及時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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