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28 15:51:44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項目備案申請書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在當今社會高速發展的今天我們會使用上申請書,寫申請書的時候要注意內容的完整。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推薦的關于一些產業園立項申請書,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產業園立項申請書1象山縣發改局:
為帶動地方經濟發展,促進農民增收,建設生態畜牧業養殖,我公司擬定在象山縣羅香鎮那帽嶺投資建設生態肉牛養殖場。本項目利用象山縣適宜的自然環境、豐富的飼草料資源,采用科學的飼養和管理技術,一期建設為年出欄1000頭的高檔肉牛育肥基地。二期項目建設目標,未來三年內達到年肉牛出欄2000頭的目標。
整個項目規劃用地100畝,其中牛柵建設20畝、牧草種植區40畝、放牧區40畝。項目總投資2600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1500萬元,流動資金900萬元。以上申請立項望貴局能給予審批。
申請方:
20__年01月07日
產業園立項申請書2根據《__縣招商引資若干規定的通知》精神,結合貴縣經濟發展形勢,現申報__有限公司,落戶在貴縣。該項目現向__縣發改委申請備案,詳情如下。
__有限公司,建立于__年,專業從事__的生產和銷售,隨著__縣招商引資的一系列優惠政策的出臺,我公司決定在__注冊成立獨立公司,公司主要產品有__系列。
并可根據顧客需要生產不一樣規格的產品。經銷各種__等。公司以良好的信譽和質量贏得了客戶,開拓了市場、生產逐年發展產量和銷量穩步提高,產品暢銷__各地。項目屬新建項目,投資總額_萬元,總建筑面積_㎡,建設資料:1、生產車間:建筑面積_㎡。2、綜合樓一座:建筑面積_㎡項目建設期2年(從_年_月至_年_月)。項目建成后,能夠使農民增收致富,同時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和青年創業的問題,透過建設此項目,能夠發展和促進_的工業化發展進度,并與農業科技、民族文化、旅游業互相整合,促進西部農村科技事業的和諧發展。帶動_縣的經濟發展。
現特向發改委申請項目立項,望給予支持為感!
特此申請。
申請人
日期
產業園立項申請書3__縣發改委:
根據《__縣20__年開放型經濟工作意見》精神,結合__經濟發展形勢,經__縣人民政府批準同意本人在江西__經濟技術開發區__工業園投資興辦__科技有限公司項目,主要從事五金、塑料制品加工與銷售;高頻頭、有源(無源)天線等電子原配件、機頂盒的加工與銷售項目(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本項目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技術與設備,無污染、能耗低,而且產品質量可靠先進,可以滿足市場對產品質量的要求,產品市場空間廣闊,產業發展前景良好。項目建成后對地方經濟發展也將起到積極的推進作用。
一、項目名稱:__科技有限公司
二、投資方簡介:投資人__ 中國香港公民
三、項目投資額為__萬港元
注冊資本__萬港元
四、資金來源:自籌
五、項目建設地址:__經濟技術開發區__工業園。
六、項目建設規模和內容:項目投資__萬港元,主要用于廠房裝修和購買安裝設備。項目采取先租憑后購買__經濟技術開發區__工業園廠房實施,總占地面積約__畝,其中廠房11000m2、辦公樓500m2、員工宿舍1500m2、綠化用地約3000m2。項目建成達產后預計可年生產高頻頭、電視接收機600萬套,年產值約為7500萬元,年創稅收200萬元以上,計劃安排勞動用工約200人,經營期限為20年。投資回報率為53.94%,回收期2.62年。
本項目的實施主要是為了抓住數字電視行業蓬勃發展的機會,形成數字電視從前端到終端的較為完整產業鏈,為客戶提供更優性價比的產品與服務,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為使項目盡快實施,懇請縣發改委盡快批復。
產業園立項申請書4開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為了____,依據___,我單位擬建___項目?,F已完成___等準備工作,現申請項目備案登記。特將項目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本單位全稱____,單位性質_____,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營業執照(事業單位登記證)號碼___,法人代碼(有關憑證)____,注冊資本及行業資質等。
二、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性質:
3、擬建地點:
4、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項目總占地面積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___平方米,___平方米
5、建設工期及計劃開工時間:建設工期_個月,__年__月開工。
三、項目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_萬元,其中自籌_萬元,申請銀行貸款_萬元。
本單位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完全責任。敬請審核準予備案登記。
附:
1、《重慶市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表》(一式五份)
2、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登記證)及法人代碼證3、其它憑證(資質憑證,移民土地憑證、資金憑證等)
(聯系人:聯系電話:)
____(公章單位)
二__年月日
產業園立項申請書5珠海市發展和改革局:
茲有我公司“__項目”申請立項。項目選址于__,總用地面積__平方米,建筑容積率__,建筑密度__,建筑面積__平方米,其中商業用房__平方米,商品住宅__平方米,項目總投資__萬元,建設所需資金全部由我公司自籌解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向貴局申請辦理項目核準手續,請給予辦理為盼。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建設項目,是指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
第三條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項目是指存在或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所列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項目。
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因素包括下列內容:
(一)《高毒物品目錄》所列化學因素;
(二)石棉纖維粉塵、含游離二氧化硅10%以上粉塵;
(三)放射性因素:核設施、輻照加工設備、加速器、放射治療裝置、工業探傷機、油田測井裝置、甲級開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場所和放射性物質貯存庫等裝置或場所;
(四)衛生部規定的其他應列入嚴重職業病危害因素范圍的。
第四條建設項目的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實行分級管理。
衛生部負責下列建設項目的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
(一)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授權的有關部門審批、核準或備案,總投資在50億人民幣以上的建設項目;
(二)核設施、絕密工程等特殊性質的建設項目;
(三)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
其他建設項目的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五條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委托下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有關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的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
第六條國家對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實行分類管理。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分為職業病危害輕微、職業病危害一般和職業病危害嚴重三類。
(一)職業病危害輕微的建設項目,其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二)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其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控制效果評價應當進行審核、竣工驗收;
(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除進行前項規定的衛生審核和竣工驗收外,還應當進行設計階段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的衛生審查。
第七條對存在或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實行專家審查制度。
衛生部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分別建立國家和省級專家庫,專家庫按職業衛生、輻射防護、衛生工程、檢測檢驗等專業分類,并指定機構負責管理。
專家庫專家應當熟悉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實踐經驗和建設項目評價相關的專業背景以及良好的職業道德。專家參與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審查,應當遵循科學、客觀、公正的原則,并對審查意見負責。
專家庫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第八條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應當由依法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
由衛生部負責備案、審核、審查和驗收的建設項目,其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應當由取得甲級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
第九條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應當依據建設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報告或設計文件,按照職業衛生有關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出具評價報告,評價報告應當公正、客觀。
評價報告的形式根據建設項目規模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復雜程度確定。投資規模較大、職業病危害因素復雜的應當編制評價報告書,其它項目可編制評價報告表。評價報告規范另行頒布。
第十條職業衛生服務機構應當根據建設項目是否存在嚴重職業病危害因素,工作場所可能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學特征、濃度(強度)、潛在危險性、接觸人數、頻度、時間、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發生職業病的危(風)險程度等進行綜合分析后,對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進行分類。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的分類標準另行規定。
第十一條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應當組織5名以上專家,對評價報告進行技術審查。審查專家應當具有與所評價的建設項目相關的專業背景,一般由相關專業的專家和相關行業專家組成,其中從專家庫抽取的專家數不少于參加審查專家總數的3/5。
衛生部審批的項目,從國家專家庫抽取專家。審查專家實行回避制度,參加評價報告編制、審核人員不得作為審查專家。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如實、客觀地記錄專家審查意見。審查意見應當由專家組全體人員簽字。專家審查意見、意見采納情況及審查專家名單應當作為評價報告的附件。
對建設項目有管轄權的衛生行政部門必要時可以指派人員參加審查會并監督審查過程。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其作出的評價報告負責。
第十二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專篇編制規范》編寫職業衛生專篇,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完成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后,應當按規定填寫《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備案)申請書》,向有管轄權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申報材料。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不需要進行可行性論證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開工前提出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衛生審核或備案。
第十四條衛生行政部門收到《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備案)申請書》和有關資料后,屬于審核管理的項目,應當對申請資料是否齊全進行核對,并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決定或出具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屬于備案管理的項目,應當對申請資料完整性和合法性進行核對,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備案通知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
第十五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審核,審核的內容包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服務范圍,評價報告的規范性,技術審查專家組成及審查意見處理情況等。
衛生行政部門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同意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批復;不同意的,應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并說明理由。
第十六條建設項目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或備案的,有關部門不得批準該建設項目。
第十七條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或備案后,建設項目的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防護設施等發生變更時,應當對變更內容重新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衛生審核或備案。
第十八條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在初步設計階段,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該項目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第十九條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向原審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衛生審查申請,填寫《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并按規定提交申報材料。
中、高能加速器、進口放射治療裝置、γ輻照加工裝置等大型輻射裝置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衛生部指定的放射防護技術機構出具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技術審查意見。
第二十條衛生行政部門收到《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和有關資料后,應當對申請資料是否齊全進行核對,并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決定或出具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
第二十一條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指定機構或組織專家對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進行技術審查,并根據技術審查結論進行行政審查。審查同意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批復;不同意的,應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三條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前,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應當盡可能由原編制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技術機構承擔。
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其配套建設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在試運行期間應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并在試運行12個月內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第二十四條職業病危害輕微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將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報原預評價備案衛生行政部門備案。衛生行政部門收到《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備案)申請書》和有關資料后,應當對申請資料是否齊全、程序是否合法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進行備案,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
第二十五條職業病危害一般和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向原審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填寫《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備案)申請書》,并按規定提交申報材料。
中、高能加速器、進口放射治療裝置、γ輻照加工裝置等大型輻射裝置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衛生部指定的放射防護技術機構出具的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技術審查意見。
第二十六條衛生行政部門收到《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備案)申請書》和有關資料后,應當對申請資料是否齊全進行核對,并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決定或出具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
第二十七條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指定機構或組織專家對控制效果評價報告進行技術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進行現場驗收。通過驗收的,應當在現場驗收后20個工作日內予以批復;未通過的,應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八條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相應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同步進行衛生驗收。
第二十九條職業病危害一般和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未經衛生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或使用。
第三十條在建設項目衛生評價、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過程中,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或者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提供有關資料。
對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中涉及技術秘密的,衛生行政部門及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十一條建設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及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停建、關閉:
(一)未按照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或者未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或者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擅自開工的;
(二)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未按照規定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
(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施工的;
(四)未按照規定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未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一、籌設申辦民辦教育機構需提交材料及審批程序
(一)申請籌設民辦學校,需提交的材料
1.單位或個人提交籌辦學校申請書(申請書需說明舉辦者、辦校(園)宗旨、培養目標、辦學層次、辦學規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擬辦校(園)名稱等)。法人申辦要蓋有法人單位公章和署有法人代表人簽字,公民個人申辦要署有開辦人本人的簽名與聯系方式;
2.申請籌設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先到民政局或工商質監局申請名稱預先核準。根據舉辦者自愿原則,擬申辦非營利性的民辦學校應到民政局進行申請名稱預先核準;擬申辦營利性的民辦學校應到工商質監局進行申請名稱預先核準。舉辦者應將核準后的辦學名稱交至民辦學校審批部門報審。
3.舉辦者的身份、資格證明文件;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簡歷;若是兩個(含兩個)法人聯辦或兩個以上(含兩個)公民合辦,應有合法的聯辦或合作協議,并說明主要開辦單位或主要舉辦者;
4.遞交辦學資金驗資證明,明確注冊資金數量和經費來源;啟動資金和運轉資金的來源、數量、使用計劃;
5.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教育部門組織考評組進行初步審核(審核報批的各種資料及察看場地),寫出考察意見提交縣教科體局黨委會議討論。在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并送達申請人。
(二)申請正式設立學校,需提交的材料
1.籌設批準書;
2.籌設情況報告;
3.學校章程、首屆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5.用作校園的房產證及校園校舍平面設計圖、房產所有權人的身份證、租賃協議或同意借用的證明及房舍使用性質證明,在住宅小區內開辦的要提供小區的有關規劃文件。
6.消防建筑工程許可意見書(備案)、消防建筑工程驗收意見書(備案)、食堂衛生許可證,校舍建設竣工驗收合格證或房屋安全鑒定證明。
7.校(園)長、教師、財會人員、保健員等資格證明文件。
8.購辦校、辦公設備資產總賬。
布點在鄉(鎮)的幼兒園,須由鄉(鎮)中心小學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上報教育局政策法規股。
教育部門在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批準的決定,并送達申請人。
(三)審批程序
1.舉辦者提交籌設申請;
2.審批機關審核與簽署意見;
3.舉辦者按設置標準籌備;
4.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提交相關材料;
5.審批機關對同意批準正式設立的民辦學校發放辦學許可證民政局法人登記公安局刻印章物價局核價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法人代碼證地方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
二、變更(終止)程序
民辦學校舉辦者、辦學地址、名稱、層次、類別發生改變和終止,均須事先向縣教科體局提出書面申請,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經縣教科體局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變更。
(一)變更程序
1.舉辦者更改程序
(1)應由舉辦者向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書面申請書(寫明變更的項目、原因及涉及到的人員安置、財務結算、確保安全穩定等情況),填寫變更審批表一式2份。財務清算資料(由會計事務所整理造冊),新舊法人代表辦理交接手續。
(2)申請變更的要提交變更協議,新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新法人代表學歷證書、個人簡歷、承諾書等材料及辦學許可證的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及其他相關材料。
(3)公眾媒體登記事項的證明。
2.更改辦學地址程序
(1)由舉辦者向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書面申請書:變更原因、原校址關于校舍所屬權、債權債務、設備處置情況;
(2)新校址資料法律文書(房產性質、租賃協議等)、新辦學校辦學地址及校舍平面設計圖;
(3)消防建筑工程許可意見書(備案)、消防建筑工程驗收意見書(備案)、食堂衛生許可證,校舍建設竣工驗收合格證或房屋安全鑒定證明;
(4)新學校采購的設備資產總賬;
(5)填寫變更申請表。
3.辦學名稱更改程序
(1)由舉辦者向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書面申請書注明變更原因;
(2)在公眾媒體登記變更事項,提交資產資產明細表;
(3)填寫變更申請表。
4.其他變更程序
書面申請及變更內容所需的材料。
(二)辦學終止程序
1.民辦學校自己要求終止辦學的程序及依據
(1)向審批機關提交理事會(董事會)關于終止辦學的會議紀要。
(2)向審批機關提交終止辦學申請書(需寫明終止原因、財務清算情況、教職員工安置分流情況、學生安置情況)。
(3)向審批機關遞交申請時,必須攜帶財務清算報告和審計報告(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原件交給教科體局政策法規股審驗后退還,留復印件存檔。
(4)審批機關對上述情況進行審核無誤后,下發終止辦學決定并收回辦學許可證,同時銷毀印章,注銷登記。
以上四點依據:第1點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四章第二十條;第2.3.4點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八章的第五十七、五十八、五十九、六十條。
2、民辦學校因被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資不抵債被審批機關依法撤銷程序及依據
(1)審批機關組織對學校進行資產清算。
(2)民辦學校清償所有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3)審批機關下發撤銷辦學資格的決定并收回辦學許可證,同時銷毀印章。
1、到市局質量科申請,填寫申報表;
2、提供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代碼證書復印件、產品注冊商標復印件、產品執行標準文本、檢測報告等材料;
3、市局進行現場審核,寫出審查報告上報省局。
二、*省企業質量體系認可申報
1、到市局質量科申請,填寫申報表;
2、提供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代碼證書復印件、產品注冊商標復印件、產品執行標準文本、檢測報告等材料;
3、市局組織對企業質量手冊及質量體系運行情況進行現場審核,寫出審查報告上報省局。
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報
1、到市局質量科申報,填寫申請表;
2、提供營業執照、企業代碼證、環保證明等材料;
3、按省局要求,市局對企業生產設備、生產條件、檢測手段、是否滿足申報生產許可證的基本要求等進行現場審核,并將初審情況上報省局;
4、國家總局或省局派出審查組對企業進行現場評審,合格后由國家質檢總局發證。
四、省免檢產品申報
1、到監督科申請,填寫申請書;
2、提供連續三年省級以上監督抽查或定檢合格報告、質量管理手冊、產品在全省行業名次排位;
3、市局審查,后上報省局。
五、食品生產許可證申報
1、到市局監督科申請,填寫申請書;
2、市局對企業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代碼證書和質量管理手冊進行審查;
3、材料合格后,由評審組對申報企業進行評審;
4、評審合格后,市局組織對產品進行發證抽樣檢驗;
5、檢驗合格后,市局將評審報告上報省局。
六、監督抽查定檢不合格后處理工作
按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對不合格產品實施公告、公示、新聞媒體曝光、經濟處罰、整改五項制度進行處理。
1、幫助企業查找不合格原因;
2、企業寫出整改報告報市局監督科;
3、企業提供復查申請,市局組織進行抽樣檢驗;
4、整改結果上報省局
七、質檢機構計量認證/質量認可程序文件審核
1、到市局監督科申請;
2、市局對質檢機構質量管理文件、質量程序文件及申請書進行審查;
3、市局將審查意見上報省局。
八、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辦理
1、到市局計量科申請;
2、申辦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的單位到省局進行新產品申請型式批準或樣機試驗,省檢合格后,取得樣機合格證;
3、考核發證
⑴、省管產品:由省局進行考核發證;
⑵、市管產品:市局對申辦單位的計量標準考核、計量檢定人員考核證明、產品技術標準、檢定規程(檢定方法)、質量管理和計量管理文件(或制度)等材料進行審查,對申辦單位計量法制管理、產品質量和生產條件進行現場考核,經考核合格后,頒發證書。
4、收費依據:按豫價字〔1992〕137號文件規定收費。
九、計量合格確認
1、到市局計量科申請;
2、市局對企業計量合格確認體系文件、企業計量檢測體系內審報告進行審查;
3、考核:⑴、A級計量合格確認由省局組織考核;⑵、B級計量合格確認由市局組織評審組進行考核;
4、考核合格后頒發證書。
十、計量標準考核
1、到市局計量科申請;
2、市局對企業的計量標準考核申報書、計量標準技術報告、計量標準測量重復性、計量標準穩定性考核記錄等材料進行初審,同時對不屬于市局考核范圍內的報省局進行考核;
3、市局聘請考評員對企業進行現場考核;
4、市局對考核情況進行綜合審核,審核合格后頒發證書。
十一、省、市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項目申報
1、到市(縣)局標準化科(標準計量股)申請,填寫申報(任務)書;
2、到縣局申報的,由縣局對材料進行審核,并進行現場評審,提出初審意見報市局標準化科;
3、到市局申報的,由市局對申請及申報(任務)書進行審核,并進行現場初審;
4、市局對初審通過的市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項目進行綜合評審,對符合要求的批準列入市級農業標準化示范項目計劃,下達承擔單位實施;
5、市局對初審通過的省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項目申請和申請(任務)書上報省局。
十二、無公害產品專營市場(店、柜)申報
1、到市(縣)局標準化科(標準計量股)申請,填寫申報書;
2、提交營業執照、管理制度、無公害農產品基地供貨協議、產品檢驗報告等材料復印件;
3、到縣局申報的,經縣局初審合格后,由市局組織評審組進行評審;
4、到市局申報的,由市局初審后組織評審;
5、對評審合格的,下發批準文件及銅牌。
十三、企業產品標準備案
1、到市局標準化科申請;
2、市局按照《*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辦法》對企業標準文本進行初審:
⑴、屬于省級備案的企業標準,要求企業到省局備案;
⑵、對申報的企業標準文本不合格的退還企業進行修改;
⑶、企業申報的企業標準,由標協等中介組織專家進行審查,并通知企業參加審查企業標準的會議;
⑷、按專家提出的意見進行修改后,由擔任審查的專家組長進行確認;
3、提交企業標準備案書、標準文本、編制說明、審查紀要及匯總表、審定人員名單、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各一式三份報市局標準化科備案;
4、企業產品標準在符合有關規定情況下,7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部備案程序。
十四、代碼工作
1、新辦代碼證和換證、變更、遷入、遷出:
⑴、申辦單位到市行政服務大廳42號窗口申請,提供有關證照(企業營業執照、行政機關成立批文、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和印鑒、身份證,填寫申請表;
⑵、交費:依據發改價〔2003〕82號文件規定交費;
⑶、5個工作日內到市行政服務大廳42號窗口領取證書;
2、年檢代碼證:
⑴、攜帶代碼證書(電子副本)到市行政服務大廳42號窗口提出申請,并提供有關證照(企業營業執照、行政機關成立批文、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和印鑒、身份證、填寫申請表;
⑵、交費:按發改價格〔2003〕82號文件規定交費;
⑶、2個工作日內到市行政服務大廳42號窗口領取證書。
十五、鍋容管特使用證申辦
1、到市局鍋爐科申請;
2、市局對申辦單位提交的設備圖紙、合格證、開工報告、檢驗合格報告進行審核;
3、承諾時限:工作日內24小時;
4、收費依據:按豫價市字〔1992〕088號文件規定收費。
十六、鍋爐安裝許可證申辦
1、到市局鍋爐科申請;
2、市局對申辦單位提交的質量保證手冊、單位技術人員、設備明細表等材料進行審核;
3、承諾時限:工作日內40小時;
4、報省局審批;
5、收費依據:按豫價市字〔1992〕088號規定收費。
十七、鍋爐化學清理方案工作
1、到市局鍋爐科申請;
2、市局對申請單位提交的清洗單位資質、清洗方案、清洗合同等材料進行審核;
3、承諾時限:工作日內24小時。
十八、鍋容管特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發證
1、申請人持使用單位介紹信到市局鍋爐科申請,并提交1寸照片兩張和身份證復印件;
2、承諾時限:工作日內80小時(含考核、發證時間);
3、收費依據:按豫價市字〔1992〕88號文件規定收費。
十九、氣瓶充裝單位資質申報
1、到市局鍋爐科申請,填寫申請表;
2、市局對申辦單位提交的充裝質量保證書、圖紙和當地政府注冊登記證復印件、消防意見書及儲罐資料進行審核;
3、承諾時限:工作日內40小時。
二十、鍋爐壓力容器焊工考試委員會資格初審
1、到市局鍋爐科申請,填寫申請表;
2、市局對申請單位提交的本單位焊工清單和技術人員、設備清單進行審核;
3、承諾時限:工作日內40小時。
4、報省局審批。
二十一、起重機械制造安裝維修安全認可
1、到市局鍋爐科申請,填寫申請表和資格考核表;
2、市局對申請單位資格進行初審;
3、承諾時限:工作日內40小時。
4、報省局審批。
二十二、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制造、安裝、修理改造技術資料初審
1、到市局鍋爐科申請,填寫申請表;
2、市局對申請單位提交的質量手冊、工廠概況、當地政府注冊登記復印件等材料進行審查;
3、承諾時限:工作日內80小時;
4、報省局審批;
5、收費依據:按豫價市字〔1992〕088號文件規定收費。
二十三、行政復議
1、當事人認為縣級局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向市局行政復議辦公室(法制科)申請行政復議。
2、市局在5日內進行審查,做出受理與否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
3、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
4、市局復議辦自受理申請之日7日內,將行政復申請書副本或行政復議申請筆錄復印件發送被申請人。
5、被申請人自收到申請書副本或者行政復議申請筆錄復印件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答復,并提交當初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資料。
人(乙方):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辦理注冊商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甲方向中國國家商標局在第_________類(商品/服務)上申請注冊_________件商標,該注冊商標詳細內容見本協議附件《商標注冊申請書》及《商標委托書》。
二、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標注冊所需要的文件、證件,并保證提供文件、證件的真實、有效、合法性,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商標注冊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2.乙方接受委托后,乙方會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商標注冊、設計、制作等事項,因注冊材料被核駁或需刪改的,領取《商標注冊證書》的時限順延;
3.乙方責任:
(1)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甲方委托商標注冊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護知悉的商業秘密;
(2)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商標注冊材料齊備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商標局受理,_________個月內下受理通知書,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商標注冊業務;
(3)如甲方提供虛假材料的,乙方有權利終止商標注冊業務,依約所收的預付金不予退還。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幣種:人民幣):
1.商標注冊申報費: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2.查詢費:
中文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英文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圖形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3.注冊商標的制作費:_________元整;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標注冊規費和費合計為:_________元整。
四、如果乙方甲方申請的注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委托協議。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合同一經依法簽定,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更改、終止合同,業務完成后本協議自動無效;
2.合同履行期間,如與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繼續履行的,委托合同自動解除。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在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附件(《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委托書》)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委托書
我/我廠_________是_________國籍、依_________國法律組成,現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商標如下“√”事宜。
商標注冊申請
商標異議申請
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名義/地址申請
刪減商品/服務項目申請
變更商標人申請
更正商標申請/注冊事項申請
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
商標續展注冊申請
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申請
商標注銷申請
注冊人死亡/終止注銷商標申請
補發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申請
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
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
提供優先權證明文件申請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變更/提前終止申請
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申請
撤回商標注冊申請申請
撤回商標異議申請
商標評審事宜
其他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了完善境內發行B股和境外發行股票的外匯管理,簡化有關審批手續,總局決定對在境內發行B股和境外發行股票企業開立外匯專用帳戶和募股收入結匯的審批權限進行調整,現通知如下:
一、在境內發行B股的企業開立B股專用帳戶,應當持規定的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由所轄外匯局分局審核批準。
二、在境外發行股票的企業在境外開立外匯帳戶,應當持規定的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由所轄外匯局分局初審后,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批準。
三、在境外發行股票的企業在境內開立外匯股票專用帳戶,應當持規定的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由所轄外匯局分局審核批準。
四、在境內發行B股和在境外發行股票企業,將發行股票所得外匯收入結匯的,應持規定的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由所轄外匯局分局審核批準。
五、國家外匯管理局1997年5月8日施行的(97)匯資函字第139號文《關于境外上市企業外匯帳戶開立與使用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四條修改為:“企業調回的股票發行收入,如需在境內開立外匯帳戶,須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經所轄外匯局各分局批準后,方可開立外匯專用帳戶存儲。申請時,應提交由企業法人代表或董事會授權人簽署并加蓋公章的開戶申請書,以及本通知第一條所述的外匯局同意其在境外開立帳戶的批準文件,申請書應包括開戶理由、幣種、金額、收支范圍、使用期限、擬開戶行等有關內容?!?/p>
六、國家外匯管理局1998年9月15日施行的匯發(1998)21號文《關于加強資本項目外匯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三條第三款第三項修改為:“境外發行股票,境內發行B股所籌外匯資金結匯,由外匯局各分局審批?!?/p>
七、外匯局各分局在辦理相關業務時,應當嚴格按照《境內發行B股和境外發行股票企業開立外匯專用帳戶操作規程》(見附件一)和《境內發行B股和境外發行股票企業所籌外匯資金結匯管理操作規程》(附件二)執行。
八、外匯局各分局應于每月初八日內將上月境內發行B股和境外發行股票企業的開戶和結匯情況上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在本市范圍內的海域使用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本市江河水域與海域的具體界線,由市海洋局會同市水務局等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出方案,報市政府批準。
第三條(管理部門)市海洋局負責本市海域使用的統一監督管理;中國海監上海市總隊受市海洋局的委托,負責本市海域使用的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本市發展改革、規劃、房地資源、港口、環保、水務、漁業、海事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
第四條(區劃的編制)市海洋局應當根據國家海洋功能區劃、海域自然屬性以及本市港通運輸發展的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市海洋功能區劃,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批后組織實施。
第五條(區劃的實施)海域使用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海洋功能區劃。在本市海洋功能區劃劃定的港口區、航道區范圍內,不得從事與其功能不相符的開發建設活動。用海項目不符合海洋功能區劃的,應當結合本市產業結構調整,逐步予以遷移或者調整。具體辦法,由市海洋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提出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六條(海域使用申請)申請使用海域的,申請人應當向市海洋局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海域使用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名稱、用海項目、起止時間、位置、面積、用途等內容;
(二)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或者報告表;
(三)申請人的資信證明;
(四)企業營業執照或者個人身份證明;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海域使用論證)下列項目的用海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
(一)填海、圍海項目;
(二)海砂開采項目;
(三)海底電纜管道項目;
(四)100公頃以上的用海項目;
(五)毗鄰海洋自然保護區、港口區、航道區的項目。
前款規定以外項目的用海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海域使用論證報告表。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或者報告表應當由具有相應海域使用論證資質的單位編制。海域使用論證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海域使用論證的有關技術規范,編制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或者報告表,并對論證結論負責。
第八條(海域使用審批)市海洋局應當在受理海域使用申請后2個工作日內征求市有關部門的意見,并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專家對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或者報告表進行評審。市有關部門應當在收到征求意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并書面告知市海洋局。市海洋局應當在評審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并報市政府審批。經審批同意的,市海洋局應當向申請人送達海域使用權批準文件;經審批不同意的,市海洋局應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第九條(海域使用權招標、拍賣)經營性用海活動申請使用海域的,市海洋局應當就該海域使用權的出讓組織招標或者拍賣。通過招標、拍賣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權的,市海洋局應當與中標人、買受人簽訂海域使用權出讓合同。海域使用權出讓合同應當包含以下主要內容:
(一)出讓海域的面積和邊界范圍;
(二)出讓海域的用途和使用期限;
(三)出讓海域的使用金。
招標、拍賣的具體辦法,由市海洋局會同市有關部門提出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十條(海域使用金)使用海域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繳納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標準,由市財政局會同市海洋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提出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海域使用權初始登記)通過申請或者按照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招標、拍賣取得海域使用權的,申請人、中標人或者買受人應當向市海洋局申請海域使用權初始登記,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
(三)海域使用權批準文件或者海域使用權出讓合同;
(四)海域使用金繳付憑證,屬于免繳或者減繳海域使用金的,提供免繳或者減繳海域使用金的批準文件。
第十二條(海域使用權轉移登記)經登記的海域使用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后,向市海洋局申請轉移登記:
(一)轉讓;
(二)繼承;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海域使用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
(三)海域使用權證書;
(四)證明海域權屬發生轉移的文件。
第十三條(海域使用權變更登記)因海域使用權人姓名或者名稱發生變更的,海域使用權人應當在事實發生后向市海洋局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
(三)海域使用權證書;
(四)姓名或者名稱發生變更的證明。
第十四條(海域使用權注銷登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域使用權人應當向市海洋局辦理注銷登記,交還海域使用權證:
(一)海域使用權有效期滿不再續期的,應當在使用權期滿后20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二)圍海造地項目已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的,應當自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后20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海域使用權依法終止后,當事人未申請注銷登記的,市海洋局可以依據有關證明文件,將注銷事項記載于海域使用權登記冊,原海域使用權證書作廢。
第十五條(發證和公告)符合海域使用權初始登記、轉移登記要求的,市海洋局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并書面通知登記申請人領取海域使用權證書。符合海域使用權變更登記要求的,市海洋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并書面通知登記申請人領取海域使用權證書。經登記的海域使用權,市海洋局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告。海域使用權登記資料,公眾可以查閱。
第十六條(用途的變更)海域使用權人應當按照海域使用權證書記載的用途使用海域,不得擅自改變用途;確需變更用途的,應當向原發證機關重新申請海域使用權。
第十七條(環保要求)海域使用權人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海洋環境污染,污水和其他廢棄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十八條(設施拆除)海域使用權終止后,原海域使用權人應當在海域使用權終止后60日內,拆除可能造成海洋環境污染或者影響其他用海項目的用海設施和構筑物。
第十九條(臨時使用海域)使用特定海域3個月以下的排他性臨時用海,應當在使用前向市海洋局備案,并明確其用途和使用期限。其中,臨時用海毗鄰軍事用海區、航道區、海底電纜管道保護區的,應當在用海前按照本辦法關于申請海域使用的程序,申領臨時海域使用證。臨時使用海域不得續期。臨時用海期限屆滿,用海單位應當拆除用海設施和構筑物。
第二十條(禁止行為)在使用海域過程中,禁止下列行為:
(一)超越批準的范圍使用海域;
(二)毀損岸灘,影響領?;€確定;
(三)損害海底電纜管道。
第二十一條(監督檢查)市海洋局應當加強對海域使用的監督檢查,并建立相應的監管檔案。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與檢查內容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不得拒絕或者阻撓有關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舉報和投訴)市海洋局應當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公眾對違法使用海域的舉報和投訴。受理舉報和投訴后,市海洋局應當及時趕赴現場檢查,并在15日內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或者投訴人。
第二十三條(行政處罰)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海洋局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臨時使用海域不按規定進行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臨時用海毗鄰軍事用海區、航道區、海底電纜管道保護區不按規定辦理臨時海域使用證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毀損岸灘影響領?;€確定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可處以*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