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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市場監管貨幣政策中央銀行
金融市場從廣義上理解包括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外匯市場和黃金市場?,F代經濟已經進入金融經濟時代,金融已成為經濟的核心,金融市場便理所當然的成為了所有經濟活動的中心舞臺,無論是理論界還是實業界都已經承認這一觀點,同時也認為金融市場是柄“雙刃劍”。1929-1933年的經濟危機、1997年的東南亞金融危機及日本近年來的經濟大衰退都在一個側面反映了金融市場風險失控時對經濟的巨大破壞性。
我國的金融市場隨著改革開放步伐的邁開而發展壯大并不斷規范著,其對我國經濟的發展起到了無可爭辯的重大推動作用,但在當前WTO框架下開放金融市場的承諾逐步兌現和不斷顯現的混業經營的大環境下,各自為政或者說分業監管、多頭監管的監管架構制度安排將很難滿足市場監管需要,金融風險難以得到有效監控,金融市場的運行效率也將受到相當大的限制。
一、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及監管現狀
經過20多年的建設和改革,我國金融市場的規模日益壯大,金融市場運作、監管等方面的理論研究水平和實踐能力不斷加強。據相關資料顯示,截止到2003年底,我國銀行各項存款余額達20.8萬億元,比上年末增長21.7%,各項貸款余額15.9萬億元,比上年末增長21.1%;證券市場融資規模不斷擴大,上市公司達1313家,全年股票市場融資額達32115.13億元,財政部全年累計發行國債6355億元;基金市場從無到有,各類基金有80余只,全年累計發行各類基金總份數達到1164.8億份;保險市場也空前壯大,全年各類保險公司實現保費收入3880.4億元,較上年增長27.1%;外匯市場由封閉到開放,產品由單一逐漸多樣,全年銀行間外匯交易額達12450.64億元,國家外匯儲備余額截止2004年9月達4700億美元,如此規模的外匯儲備為將來我國外匯市場的進一步繁榮將起到根本的保障和推動作用;黃金市場全年總成交量235.35噸,總成交金額229.62億元,黃金日均交易量960.59公斤,日均成交金額9372.28萬元,交易品種、交易方式、交易主體和成交量不斷拓展或放大,進一步繁榮了我國金融市場。
金融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有力的推動了國家宏觀經濟的健康穩定發展,但是金融市場和其他產品市場一樣是建立在委托——關系的基礎之上的,如銀行系統是接受客戶的存款委托從而運營資金而存在的,證券市場是建立在客戶買賣股票、債券進行股權、債權投資的資金委托運營的基礎上的。整個金融市場由于依托這種委托——關系,便導致兩種風險不斷發生,其一是道德風險,其二是逆向選擇風險,兩種風險的存在或發生均是因為信息不完全或信息不對稱發生且難以消除的。同時由于金融市場在整個經濟體系中主要擔當的是資金融通的作用,其風險的危害程度是依乘數而擴張的,如此金融風險發展成經濟發展的根本障礙便具有了極大的可能性。因此,各國政府都力圖通過加強監管、信息公開等的方式來解決或者弱化風險的危害問題或程度。我國政府在國內金融市場逐步發展的同時也營造了一個比較穩定、相對有效的金融監管架構。
從圖1和表2可以看出,由于我國當前的金融業以分業經營為基本運作形式,因而便當然的出現了分業監管的監管架構,這種監管制度安排很難滿足金融發展的需要和金融風險控制的需要,具體包括:
1、由于金融市場各類別市場間關系密切,因而分業監管形式會人為的割斷信息交流,不僅不能解決信息不完全的問題反而會進一步加劇這種信息不完全,從而不利于監管應有效能的發揮,同時也不利于金融市場的高效運行。如貨幣市場(主要以銀行為例)和資本市場(以股票市場為例)之間存在著非常復雜的業務和交易上的關聯性,股票市場資金存放、資金匯劃、結算無不與銀行有關;另外由于貨幣市場資金與資本市場資金在數量上存在此消彼長的關系,因而有存在相當的沖突可能。然而監管方卻人為的對市場進行了劃分,致使銀監會與證監會權力交合,界限不明朗,同時容易出現推諉而致使監管真空,監管部門為了控制風險的發生,便嚴格限制兩市場邊緣產品創新行為,這樣對整個貨幣和資本市場都將造成極大的危害,市場的運行效能受到極大影響;或者監管部門對此種邊緣產品創新行為不聞不問,這樣又必定導致金融風險失控的可能,畢竟邊緣性的金融產品引致金融風險的概率是很高的。
此外,由于分業監管,原本各市場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對稱造成的風險監控漏洞由于監管部門的平級運作和直接協調機構缺位而導致信息不完全和不對稱的問題加劇,進而出現更大的監控漏洞,這樣的監管架構制度安排必將歸于低效甚至無效。
2、多頭監管模式難以有效支持金融政策的實施。金融政策的制定是為國家宏觀經濟目標的實現為目的的,而這與金融監管的根本目標即保障金融市場促進經濟穩定發展是一致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有效運行是以穩定的金融市場為基礎的,尤其后者對金融市場的穩定性要求更高,否則就會出現政策與市場運行風險同向乘數擴大的可能。以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做具體分析,其為達到政策目標通??梢赃\用三個手段:法定存款準備金、公開市場操作和再貼現率。很明顯這一政策涉及的不僅是政策本身制定這個層面,還要涉及到實際運行中的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然而當前的監管架構制度下的中央銀行卻對這兩個市場沒有直接的監管權,這樣必定導致貨幣政策的制定和執行脫節,進而政策目標的實現程度必將受到影響。
3、各行業自律組織名義上是各市場主體的自愿組織,但事實上卻帶有很濃厚的官方性質,這樣的自律組織建設明顯有違設立的初衷。政府對這部分自控機構的介入必將給很多原本只需市場主體間協商解決的問題復雜化、扭曲化,不僅政府監管的成本加大,同時市場效率的流失也必將是嚴重的(市場主體缺乏主動權而致使其市場行為缺乏主動性和靈活性)。
綜上,目前存于我國的監管架構制度在對金融風險的控制效能上較低,對金融市場運作上具有較大的負面作用,當然總體的組織要素還是合理的,因而這種制度安排需要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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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優化的金融監管架構設想
西方國家的金融市場發展得比較成熟,其監管機構設置和具體制度安排相對而言也是比較成熟的、科學的,因而在這方面我們應該借鑒。
(一)、西方主要發達國家金融監管架構及運作簡介
1、英國和其他歐洲國家的混業監管模式。英國1986年建立了由財政部領導的三級混業監管架構。第一級是財政部,其負責督察國內的所有銀行、證券等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活動和對市場主體的資格進行認定;第二級是證券與投資管理委員會(SIB),該機構是一個非政府組織,負責全面監管金融市場;第三級是自律性的各類民間協會組織,負責一些行業內的自律性監督職責。1997年英國成立了金融管理局(FSA,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由其負責對金融市場進行系統全面的監管。此外,德國也計劃把德意志聯邦銀行和保險監管、證券監管機構等監管主體進行合并,成立類似于英國FSA的監管組織。在歐洲歷史上的和新近出現的混業經營傾向是促成這種監管體制轉變的根本動力,如德國歷史上就是以混業經營為金融市場運作為基本模式的,另外法國也取消了商業銀行、儲蓄銀行和中長期信貸銀行的區別,逐步放松了其他主體間業務范圍的限制。
2、日本的大一統監管模式。在1998年日本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前,金融監管主體是大藏省和日本銀行,而且日本銀行在行政上接受大藏省監管,所以大藏省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唯一監管者,這種過于大一統的金融監管模式由于大藏省監管力量和協調能力的限制沒能發揮很好的金融監管作用。1997年日本提出“金融監督廳設置法案”,1998年6月金融監督廳開始在總理府直接管轄下運作,證券委也從大藏省劃歸金融監督廳管轄。1998年12月金融再生委員會成立,該委員會由國務大臣任委員長,是與大藏省平級的行政機構,并且在金融危機時,有首相處理危機的權力,金融監督廳直屬于金融再生委。從2000年起,金融廳開始承擔原大藏省檢查、監督和審批備案的全部職權,大藏省(現財務省)只保留與金融廳對證券市場的合作監管權。
3、美國的混業經營現狀和分業監管模式。在1998年以前美國實行的是嚴格的分業經營模式,這是由其政治組織形式和各州的權限及立法的限制導致的,此種經營模式導致了美國的分業監管,各類市場和各州間的市場被人為的割斷。但是隨著金融業的迅速發展和金融創新能力的不斷增強,金融市場上的分業經營的限制被不斷打破,終于導致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的破產,新的金融法規對混業經營沒有嚴格的限制,與此種金融市場運作模式相對應的應該是混業一統的監管,但是由于美國聯邦制度的存在,致使其監管架構上的制度創新難度較大,但是這只是暫時的,其發展方向必定是大一統的。
(二)、優化后的我國金融監管架構和制度安排
針對前面分析的結果,我國分業監管、多頭監管的監管架構是不能滿足金融監管的需要的,在借鑒國外金融監管制度安排的基礎上,筆者提出了優化后的監管架構和制度安排,如圖2。
具體運作安排如下:
第一層次:財政部和中央銀行。財政部主要負責對金融市場各機構主體的財務、會計、審計、稅收等進行監督;中央銀行則主要負責對各類金融機構具體的交易行為的合法性、效率性及行為與貨幣政策一致性等的宏觀監督,具體權力行使包括:(1)對第二層次的各具體監管機構的督察,主要指的是對銀監會、證監會等執行監察市場的行為進行監督,以確保市場風險能得到有效控制;(2)對第二層次的監管機構的行為進行協調,促進信息的及時、有效的溝通。這主要指的是對各類具體市場監管者監管過程中需要全面信息及職責明確劃分等的問題提出的,中央銀行應該負起這方面的職責;(3)全面協調各監管主體的具體監管行為,保持貨幣政策穩定、統一、高效。中央銀行的主要職責是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通過對第二層次的監管機構的監管的實時監控,可以確保金融監管主體的行為朝著有效執行貨幣政策的方向發展。
第二層次:各類具體的金融市場監管者。(1)銀監會負責對銀行及其他以信貸業務為主的金融機構的監管,涉及到的主要是貨幣市場,監管的重點是此類機構的自身運作行為的規范性、合法性、對貨幣政策的執行情況等;(2)證監會負責對資本市場的全面監管,以保障資本所有者的利益為監管的根本出發點,加強對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考核,確保證券市場能朝著更加健康和更具吸引力的方向發展,同時注重對市場行為主體配合貨幣政策執行方面的引導;(3)保監會針對保險市場的運作進行全面監督,以確保保險市場資金的安全性為重點;(4)國家外匯管理局依舊負責整個外匯運營及操作方面的監管;(5)金融創新監管局主要負責黃金市場、期貨市場及其他邊緣性創新產品市場的監管。目前這幾個市場的規模還不大,但是他們可能引發的金融風險的危害程度卻并不亞于其他市場,尤其創新產品形成的市場更是如此,因而要加強這方面的監管,同時該部門還要負擔起鼓勵和支持金融產品創新的責任,確保其活力不斷增強并對運作風險進行有效控制。
第三層次:民間各行業自律性組織。考慮到政府監管成本和監管效率的問題,這類行業自律性的組織應該負擔的是對政府監管機構無法深入監管或監管效率較低的一些業務和一些應該由市場決定的業務運作方式等的業務監管上,如行業服務標準、服務定價等的監督和協調問題等;另一方面是作好市場信息的反饋工作,保障市場動向、市場發展障礙等的信息能及時有效的傳遞給政府監管部門,使其制定出更好的政策或及時消除發展障礙,促進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三、進行上述優化安排的利益分析
前面已經明確提出了優化的金融監管架構,并且對其具體的運作亦已作了安排,筆者認為這種優化相對于目前我國金融市場現狀和發展趨向,在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方面具有重大意義。
1、有利于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統一協調。財政政策主要是政府利用財政的手段如稅收、轉移支付、財政投資等對宏觀經濟進行調節;貨幣政策則是中央銀行利用貨幣供應量的變動來影響經濟的運行,具體有三種方式:法定存款準備金、再貼現率和公開市場操作。從優化的架構之第一層次看,財政部和中央銀行直屬于國務院,在行政上統屬一個層次,而且無其他政策制定者(指具體市場監管者)干擾,因而可以確保政策制定上和執行上的協調和統一。(1)財政部和中央銀行歸于國務院直接領導,有利于意見的統一,在具體政策的制定上容易協調。通常財政政策的效果比較快,運用比較方便,對經濟全局的影響可控程度高,因而一般用于經濟增長的“助推器”;貨幣政策直接通過控制市場貨幣供應量的方法來影響經濟運行,而且控制的通常是基礎貨幣,因而其乘數作用明顯,容易引起經濟大幅波動,一般用于控制通貨膨脹。如果這兩種政策的制定者不能很好的協調,將極大可能的導致財政政策的運行無效,甚至于導致經濟大幅波動、出現嚴重經濟衰退;(2)財政部和中央銀行負責制定和執行金融政策,其他市場運行方面的監管者全部納入中央銀行統一協調監管,在沒有其他強權監管機構的干擾下,更有利于保證金融政策的穩定和高效。
2、有利于保障貨幣政策得到統一、完整的執行。由于各具體市場行為監管者統屬于中央銀行管理,中央銀行便有權監督其行為,確保政策的傳導機制高效運作,從而保障貨幣政策能得到統一、完整的執行。第一,法定存款準備金。在現行的監管模式中,調整權掌握在中央銀行手中,而具有真正監管銀行經營行為的銀監會卻無權調整,而中央銀行又沒有市場直接監管權,這種制度安排導致了監管權和調控權的人為分割,不利于市場信息的及時反饋和市場行為的及時調整,一方面是中央銀行無權得到第一手資料,及時修正貨幣政策,另一方面監管部門無權對市場的健康發展提供制度保障,這樣一來,貨幣政策的制定執行效果和監管的效率都受到了影響。而優化后的架構安排有效的避免了這一點,所有市場調節工具運用權統歸具體監管部門具體運用,但是又必須在中央銀行統一領導下運用,這樣上面出現的尷尬問題便得到了有效的解決;第二,再貼現率。這一貨幣政策運用手段是通過對信貸市場的直接調控從而調節社會資金流量的,其作用的有效發揮基本類似于第一點的分析;第三,公開市場操作。它是中央銀行為達到貨幣政策目標而與證券市場相聯系的一種政策手段,依照當前的金融監管架構,證監會除非在國務院直接授意的情形下才有可能主動支持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實施,否則資本市場將不會主動協助貨幣政策的運行,如此貨幣政策的及時性和效率必定會大打折扣。而優化后的架構安排中,中央銀行直接監督證監會的行為,市場信息傳遞、反饋準確和及時,故而可以確保證券市場能為貨幣政策的實施提供有效的保障,突顯公開市場操作手段的迅捷和可控性強的優勢。
3、優化后的監管架構職責安排清晰,通過國務院和中央銀行的協調可以確保金融市場監管的完整。各層次、各類市場監管者的職責分工明確,且監管邊緣部位由于存在有權機構(金融創新監管局)的協調,可以減少監管效能的漏損,提高監管效率,降低金融市場風險。
4、設立金融創新監管局,為有效填補因市場發展而帶來的監管漏洞及推動金融創新提供了保障。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金融市場的開放,各種創新業務和創新產品將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越來越朝著高杠桿方向發展,而且這些創新牽涉到的將是多個市場,如目前國家已經允許保險、銀行資金通過適當的途徑進入資本市場,這種情況的出現給現存的監管架構帶來了挑戰,是多頭分業監管還是限制這種創新,依現實情況,已經選擇了前者,但是這種多頭監管會給監管效率帶來極大的影響,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創新的效率。而優化后的監管架構和職責安排不僅讓這種源于多個市場邊緣的產品創新行為得到完整的監管,同時還采用積極有效的激勵機制促進金融市場的創新,一方面金融風險的發生和擴散得到了有效控制,另外也有力的促進了金融市場的繁榮和進步。
次貸危機表面上是美國房價走低、利率走高所致,根本原因是資金供應方降低信貸門檻、忽視風險管理,需求方過度借貸、反復抵押融資。盡管這種風險基本上通過證券化的方式已經分散了,但是這些風險并沒有消失,一旦條件具備,風險就會暴露出來,而且風險通過證券化的渠道影響更為廣泛。著名金融學者易憲容認為,中國按揭貸款實際上比美國次級債券的風險要高。如果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出現逆轉,其潛在風險必然會暴露出來,國內銀行所面臨的危機肯定會比美國次級債券出現的危機要嚴重。[1]可以說,完善房地產信貸及其證券化風險防范的法律制度是中國避免重蹈覆轍的當務之急。
首先,要加強信貸風險管理,提高住房按揭貸款的信用門檻。2007年《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規定,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自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不得低于30%;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而且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應隨套數增加而大幅度提高,且借款人償還住房貸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在緊接著的《補充通知》中明確“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在次貸危機陰云密布的背景下出臺上述嚴格住房消費信貸管理的措施,表明我國監管層已經意識到了住房按揭貸款市場的高風險,顯示了監管層切實加強信貸風險管理的決心。
其次,要完善住房按揭貸款證券化風險防范法律制度。金融資產證券化是近年來我國金融改革與理論研究的熱點。經濟學界廣泛探討了資產證券化的風險,如交易結構風險、信用風險、提前償還風險和利率風險。法學界則重點研究了我國開展資產證券化所面臨的主要法律障礙,如資產支持證券性質界定的模糊性、SPV(特殊目的公司)運作模式所存在的法律問題、“破產隔離”與“真實出售”以及實質性風險轉讓的法律依據等[2]。目前規范資產證券化的主要法律是2005年央行頒布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和中國銀監會頒布的《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監督管理辦法》。以上法律對信貸資產業務的市場準入和風險管理做出了專門規定,專門設立了“業務規則與風險管理”一章,對資產證券化的各個參與主體提出了統一的風險管理要求,強調了金融機構的內部風險隔離和風險揭示問題,要求參與證券化交易的金融機構建立有效的內部風險隔離機制。以上法律屬于部門規章,法律層次較低,難以解決現存的一些法律問題。應當借鑒國外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的經驗教訓,盡快制定專門的金融資產證券化法,處理好外部監管和內控制度之間的關系,完善我國資產證券化風險監管。
二、加強市場化監管,完善金融機構破產法律制度
次貸危機表明,要減少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必須構建完善的市場紀律約束機制,加強市場化監管。以存款保險為核心的金融安全網在強調金融安全的同時也加大了金融機構經營上的道德風險。也許激勵結構的最重要的部分是:使所有方都明白,即是管理良好,銀行也可能倒閉,因為銀行業務涉及風險承擔的問題。而監管當局將允許那些償付能力不足的銀行倒閉。不幸的是,監管當局不可能做出一個完全可信的、不救助破產銀行的事前承諾,但是,可以建立一個增加承諾難度的體制[3]。新《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銀行監管核心原則》也強調監管不能夠代替市場約束。
加強市場化監管要求構建完善的金融市場準入機制、金融市場行為監管機制和金融市場退出機制。必須根除金融領域“不破產、無風險”的傳統觀念,并充分認識到金融破產制度的重要價值和意義:第一,可以有效抑制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第二,存款人的破產觀念轉變必然帶來風險意識的提高,進而自覺對銀行通過“用腳投票”等方式來監督銀行的監督管理,從而加強市場約束的力量。[4]盡管我國的《商業銀行法》、《保險法》和《證券法》等法律已經明確規定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及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是自我經營、自我約束、自擔風險的企業法人,但是我國的金融市場退出機制尚不完善。2006年制定的《企業破產法》第134條規定:“金融機構實施破產的,國務院可以根據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制定實施辦法?!蹦壳?《銀行業金融機構破產條例》已進入立法進程。它對于完善金融機構破產法律制度,提供銀行經營風險的激勵具有重要意義。一旦危機發生,它能夠為政府干預危機措施的效果提供威懾力,同時也有利于確定政府干預的合理界限,防止政府過度干預破壞市場約束機制。
三、加強監管成本意識,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美國的金融監管體制是一種典型的分權型多頭監管模式,被稱為傘式監管+功能監管的體制,實際上是功能監管與機構監管的混合體,監管機構形成橫向和縱向交叉的網狀監管格局[5]。這種監管體系存在的明顯不足是容易造成重復監管或監管真空,從而導致金融體系的風險。因此,必須加強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1999年《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規定由美聯儲作為綜合監管的上級機構對金融控股公司進行總體監管,其它監管機構負責功能性監管,OCC、FDIC等監管機構負責對銀行進行監管,SEC和州保險監管機構分別對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進行監管,即美國在原有分業監管的框架下加強了各金融機構的協調和綜合。
次貸危機發生以后,美聯儲以及美國財政部聯邦住房局等監管機構采取了干預措施,但收效甚微。這引發了人們對美國金融監管體制的反思,最終引發了美國金融監管體制的革命。美國財政部長保爾森2008年3月31日宣布,美國政府將對金融監管體制進行全面改革:第一,擴大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的監管權限,除監管商業銀行外,還將有權監管投資銀行、對沖基金等其他可能給金融體系造成風險的商業機構。第二,新建“金融審慎管理局”,整合銀行監管權。把目前由5個聯邦機構負責的日常銀行監管事務收歸“金融審慎管理局”統一負責。第三,新建“商業行為監管局”,負責規范商業活動和保護消費者利益。主要行使目前證券交易委員會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的職能。此外,還新建了“抵押貸款創設委員會”和“全國保險管理局”,將抵押貸款經紀人和保險業監管權從各州政府分管逐步收歸聯邦政府統一管理。美國媒體稱,這將是美國自上世紀經濟“大蕭條”以來最大的一次金融監管體制改革。
次級按揭貸款債券涉及到銀行、證券和保險等各個金融行業,如保險公司、投資公司甚至養老基金都是次級債的重要投資者。次貸危機的發生表明美國的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缺乏有效的協調機制,對投機風險產生了監管真空,最終引發了系統性的金融風險爆發。此次金融大改革中美聯儲的監管權力進一步擴大,作為“市場穩定監管者”不僅可以監管銀行、金融控股公司,還可以有權監管投資銀行、對沖基金等其他可能給金融體系造成風險的商業機構。這表明其加大了金融監管協調的力度。另外,減少多頭監管者,整合金融監管機構,為協調金融監管清除了障礙。
美國的經驗教訓警示中國必須加快建立和完善適合本國國情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2003年中國銀監會的成立標志著“一行三會”的金融分業監管體制的形成。在混業經營趨勢下,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也成為我國近年來理論和實踐中的熱點問題。在立法上,《中國人民銀行法》第35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國務院其他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建立監督管理信息共享機制?!薄躲y行業監督管理法》第6條規定:“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和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其他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建立監督管理信息共享機制?!痹趯嵺`中,2004年6月28日,中國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正式公布《三大金融監管機構金融監管分工合作備忘錄》,以制度形式賦予了監管聯席會議制度:積極協調配合,避免監管真空和重復監管的使命。但監管聯席會議制度的實踐效果不盡人意,而且作為重要金融宏觀調控與監管主體的中國人民銀行被排除在外。財政部副部長李勇在國際金融論壇第三屆年會上透露,我國正在嘗試建立中央銀行、財政部門和金融監管等有關部門之間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以適應金融業綜合經營發展趨勢的需要。
另外,我們必須要加強金融監管的成本意識。不僅要考慮到新增監管機構增加的直接費用以及采取金融監管措施的必要費用,還應當考慮這些措施可能導致的市場損失,這是政府監管替代市場調節的一種機會成本。這是我們過去往往容易忽略的。例如我國是否真的需要建立一個凌駕于“一行三會”之上的機構———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還是通過擴大中央銀行的權力賦予其履行金融監管協調的最終職責?這取決于不同監管方式之間的成本比較以及邊際監管成本與邊際監管收益之間的比較。一般而言,金融監管協調的邊際成本小于邊際收益,這是進行金融監管協調的經濟學基礎。增設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的成本大于通過擴大中央銀行權力增加的成本,就成本最小化而言,應賦予中央銀行以協調金融監管的最終職責。
四、謹防國際金融風險,加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
次貸危機已經演變成自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以來的一場全球范圍內的金融危機。受損失的不僅是美國的金融機構,歐洲與亞太地區的金融機構也損失慘重。實際上從遭受沖擊和損失的程度看,歐洲的金融機構遠甚于美國的金融機構,甚至有市場人士認為這一次次按風波實際上主要是由歐洲的金融機構為美國的金融風險埋單[6]。難怪歐洲央行會率先對金融系統注資以增加市場流動性。中國亦有不少金融機構購買了部分涉及次貸的金融產品,如共匯出109億美元資金的銀行系QDII、基金系QDII,近期紛紛遭遇凈值縮水。金融全球化也是金融風險的全球化,國際金融市場的持續波動會影響人們對國內金融市場的預期,增加國內金融市場的風險。中國金融機構及監管層應當謹慎防范國際金融風險,加強對跨境資本流動的監管,穩步有序地推進金融開放。
為了防范和化解國際金融風險,必須加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金融監管國際協調與合作的機制主要包括信息交換、政策的相互融合、危機管理、確定合作的中介目標以及聯合行動[5]。如為了控制次貸危機的蔓延,美聯儲與全球主要國家央行聯手行動,向金融系統注資,以增強市場的流動性,引發了全球股市的積極調整。中國已經加入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證監會國際組織、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等國際金融組織,并且與許多國家或地區簽訂了金融諒解備忘錄,為加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我們應當善于利用金融監管合作機制,獲取信息,了解政策甚至要求就某些具體目標采取聯合行動以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國際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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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我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框架分析
(一)我國現有金融監管體系存在的制度缺陷
1.有效銀行監管的基礎沒有建立起來,缺乏社會聯合防范機制。金融機構上級行對下級行缺乏科學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導致下級行經營者強化內部控制的激勵不足。同時,作為商業銀行內部控制重要內容的稽核監督體系隸屬于各級行經營者,沒有有效獨立出來,其監督職能也容易流于形式。由于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導致有效銀行監管的基礎薄弱,中央銀行忙于外部監管,其結果,往往是投入了很多人力和精力,但監管效果不明顯。此外,社會信用秩序不健全,地方政府行政干預金融運行的問題仍然存在,金融機構惡性競爭多,規范化的金融互律機制不健全,一個地方政府關心和支持、強化行業自律和社會力量參與監管的機制還沒有建立起來。
2.缺乏一整套系統性的風險預警、處置、緩沖、補救機制。金融監管沒有形成有效的金融風險監測、評價、預警和防范體系,缺乏早期預警和早期控制,監管信息沒有有效利用,風險防范工作忙于事后“救火”;在當前機構市場退出主要采取撤銷(關閉)和破產等方式的情況下,穩定的市場退出和保障機制(包括存款保險制度和完善的破產關閉程序等)沒有建立起來,導致金融機構市場退出不得不由政府和中央銀行采取行政性的手段加以解決,國家財政和中央銀行為此投入了大量資金,同時,也帶來了一些不穩定的因素。總體而言,系統化的事前預警、事中靈敏處置和緩沖化解、事后及時補救的風險防范和控制機制沒有建立起來,不利于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
3.基層中央銀行尚缺乏一套科學嚴密的監管制度和監管方法,監管工作具有被動性,監管權威有待于進一步加強。由于商業銀行報送數據可用性較差,中央銀行非現場監管體系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非現場監管和現場監管相結合的現代監管方法體系沒有建立起來。從現場監管情況看,檢查走過場、應付上級行任務、工作主動性差等現象仍然存在。同時,對監管工作中發現的未達到監管標準和違規違章的機構和人員,有的沒有依法嚴肅處理,監管工作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時有發生,降低了金融監管的嚴肅性和中央銀行的監管權威。
4.金融監管存在分散性或孤立性問題,系統性和持續性監管不到位。人民銀行金融監管仍然是分層監管,沒有實現按法人的集中監管,無法全面系統掌握金融機構經營的整體情況;人民銀行內部監管職能分散,監管工作孤立,各部門協調配合的合力監管工作機制沒有建立起來。同時,監管內容不全面,監管手段在許多方面仍然停留于手工操作,監管標準隨意,監管操作規范化、法制化程度不夠,社會中介機構參與監管、并表監管等持續性監管手段沒有建立起來,缺乏靈敏、準確、高效的監管信息系統,無法實現對金融機構的全過程系統監管。另外,分業監管使各監管機構自成系統,缺乏配合,存在監管工作漏洞,出現分業監管與跨業違規經營的矛盾。
5.金融監管的核心仍然停留在合規性監管。我國金融監管仍然把重點放在機構的審批和經營的合規上,對金融機構日常經營的風險性監管尚未全面展開,對市場退出前的監管基本空白。在現行監管中存在著重審批、輕管理,重國有銀行、輕其他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重傳統的存貸款業務、輕表外業務及其他創新業務等問題。
(二)建立我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基本框架
建立我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基本框架包括人民銀行金融監管體系、金融機構內部治理體系、金融業行業自律體系、社會聯合監管防范體系四個層次。
1.人民銀行監管體系是我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核心。金融監管職能是一種政府行為?!吨腥A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明確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金融業行政主管機關。因此,人民銀行金融監管體系理當成為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核心,其內容包括:(1)人民銀行內部各層次、各部門之間的職責明確、縱橫結合的合力監管組織體系;(2)過程連續、銜接有序、運作規范、方法科學的現代化金融監管操作體系;(3)內容可靠、傳遞及時、部門共享、目標明確的金融監管信息體系;(4)預警超前、處置快捷、靈敏有效的系統化風險防范控制體系;(5)以風險防范為核心的金融監管指標體系,等等。
2.金融機構內部治理體系是我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基礎。如前所述,現代金融監管體系重視發揮市場約束的作用,而市場約束依賴于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構。其中,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構包括股東或者所有者對銀行的監督約束體系以及由此形成的有效的內部控制體系,稱之為金融機構內部治理體系,是在信息充分披露的情況下金融機構實現自我約束的保證,因而是市場約束的實質。因此,金融機構內部治理體系是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重要內容之一。
建立金融機構內部治理體系要求加強所有者或上級行對金融機構的內部監管職能。因為,所有者或上級行對金融機構負有監管責任??偡帚y行體制下,分支行是總行或上級行的派出機構,在總行或上級行的授權范圍內開展經營活動,并不是獨立的責任和風險承擔主體??傂谢蛏霞壭凶鳛榉种械乃姓?,必然負有監管責任。
3.金融業行業自律體系是我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補充。行業自律是指各類金融機構通過行業協會或同業公會等自律性組織進行的自我監督、自我約束和自我保護。金融同業協會在維護金融秩序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優勢,是我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重要補充。x=B.TJ!N+~z{t[+ef8elG,;=7旅游管理論文EC?2sy(,fe_ei29=sH
4.社會聯合監管防范體系是我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環境保障。金融活動涉及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因此,誘發金融風險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復雜的。加強金融監管,防范金融風險,沒有全社會各個方面的參與是不可能的。以各級地方政府為核心,包括人民法院、公安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新聞宣傳部門、會計或審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以及廣大社會公眾等在內的社會聯合監管防范體系,構成有效銀行監管的外部環境。全社會廣泛參與的聯合監管防范體系是建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的環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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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我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對策研究
(一)建立中央銀行有效金融監管體系,充分發揮其監管的核心作用
1.合理劃分職責,強化合力監管,努力構建監管與再監管相結合的金融監管組織體系。一是建立職責明確的縱向組織體系。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根據本轄區情況,建立和健全分行、中心支行和支行三級監管體系,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監管、部門落實、責任到人”的工作制度,合理劃分各級行的監管職責,使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縱向監管組織體系中,要逐步實現監管操作與監管政策制定的分離,合理進行監管分工,提高金融監管效率。二是建立合力監管的橫向組織體系。建立人民銀行橫向金融監管組織體系的核心是建立以金融監管職能部門為主、其他職能部門為輔的職責明確、部門聯動的合力監管工作體系,達到金融監管的及時性、全面性和有效性。要探索建立金融監管領導協調小組和工作協調會議制度,促進部門間的協調,使之形成監管合力。金融監管領導協調小組是各級行金融監管核心和責任主體,主要職責是協調各監管部門的業務,就共同的監管事項制定統一規劃;根據轄區風險情況和監管實際,制定監管政策;負責創建金融安全區;與政府及其各部門、保監會、證監會聯系溝通信息。成員由行長、分管副行長以及金融監管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在領導協調小組下,由分管行長協調監督各相關處(科)室,形成從金融監管領導協調小組、分管行長、部門負責人至具體責任人的四級組織體系。工作會議制度采取定期會議制度和重大事項通報制度兩種形式。金融監管領導協調小組要通過協調會議,建立起人民銀行內部各部門在監管操作和監管政策兩個層次上的協調機制。同時,要結合完善金融監管信息系統,實施信息共享制度,建立監管工作流程等,進一步探索建立人民銀行內部各部門、各崗位的合力監管工作機制。三是積極探索建立對監管部門和人員的再監管機制,切實防范監管工作中的道德風險。要建立監管業績考核制度.結合年度考核、年度評優,加強對監管部門和人員的績效考核。建立金融監管責任追究制度,對因監管失誤或監管不力導致金融風險事件發生的部門和人員進行處罰。進一步健全對監管人員的社會舉報制度,對被舉報部門和人員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為促進監管部門加強金融監管,提高監管積極性,可以依據金融監管指標體系對人民銀行分支行及其各監管部門進行責任考核。
2.建立和完善系統連續、銜接有序的全過程監管操作流程,實現金融監管的規范化、系統化、電子化。要通過建立全過程的監管操作流程體系,真正使金融監管成為一個由市場準入、日常營運、風險防范與控制、跟蹤監控和市場退出等各要素和環節構成的系統、連續、完整、循環的過程。建立監管操作流程,要在各部門之間以及各部門內部各崗位之間做到工作銜接有序、運作規范、職責分明,使各環節能夠自動配合、自動運行。
在監管操作的各環節上,要注意建立規范化的監管操作文本規范。金融監管文書體系包括:(1)《金融監管操作手冊》。內容包括監管組織體系、監管職責、監管流程、操作方法等。(2)非現場分析報告和現場檢查報告。(3)金融監管報告。同時,適應金融電子化、網絡化發展趨勢的要求,要不斷加強監管操作的計算機軟件開發,逐步實現監管操作的電子化和網絡化,提高金融監管效率。要加強計算機安全管理,為金融監管提供安全的現代化的技術保障。
3.建立科學的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和金融監管數據庫,充分發揮非現場監管在風險預警中的基礎性作用。一是建立科學的風險預警指標體系。要按照區別對待原則,對不同的監管對象建立不同的預警指標體系。對于政策性銀行,重點監測信貸資產質量;對作為非法人機構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和其他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重點監測信貸投向和資產質量、流動性、效益性,不考慮資本充足性指標;對法人機構包括城鄉信用社實行全面監測;對非銀行金融機構重點監測風險性和合規性指標。非現場監管部門要采用一定的分析方法,如水平分析法、歷史分析法、同業分析法等,對上述指標進行單一和組合分析,并根據預警指標在不同的變化區間所預示的風險狀況,對金融機構的風險作出評價,判斷其所面臨的風險狀況。要探索建立金融分析師制度,實現非現場監管分析預警的專業化,為金融監管提供充分的信息支持,提高金融監管效率。二是建立金融監管數據庫。充分發揮非現場監管的作用,必須建立金融監管數據庫。監管數據庫是風險預警、處置、補救等風險防范體系的前提,是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相結合的基礎。建立科學的金融監管數據庫,必須實現預警指標的數據采集、匯總、加工、傳遞的電子化、網絡化。金融監管數據庫要在金融統計數據庫的基礎上,按金融監管預警指標體系的內容需要建立,由金融統計部門負責建設。條件成熟后,連通人民銀行監管數據庫與金融機構業務經營數據庫,使人民銀行能夠調閱金融機構主要業務數據,從而可以更加科學準確地分析、評價金融機構經營情況,使風險預警更加客觀。三是建立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和真實性責任追究制度。為確保監管數據真實可靠,要建立金融機構對人民銀行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和真實性責任追究制度。金融機構必須按人民銀行的要求報送有關報表、報告,對人民銀行要求披露的信息,必須按要求披露。主要簽字負責人對有關報告、報表以及其他信息的真實性負責,人民銀行發現虛假行為,要追究簽字負責人責任。4.建立非現場監管與現場監管相統一的監管方法體系,實現金融監管的持續性、計劃性、超前性。非現場監管為現場監管提供分層次的早期預警信號,現場監管據以制定檢查計劃,采取層次不同的檢查措施。非現場監管與現場監管相輔相承,互為補充。非現場監管部門根據金融監管預警指標體系和其他信息,從資產安全性、流動性、資本充足性、效益性等,對金融機構風險情況和經營情況進行監測,作出評價,提出預警報告,傳遞給相應的專業監管部門。專業監管部門根據專項檢查方案和非現場監管部門的初步評價和風險信號,通過質詢、談話、現場檢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等手段,對風險進行確認核實。同時,結合對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市場風險水平等的分析評價,對金融機構進行綜合分析預警,提出整改措施。要強化現場檢查,根據檢查的目的、范圍和重點,對金融機構開展全面檢查或專項檢查、常規檢查或非常規檢查。全面現場檢查要涵蓋被檢查金融機構的各項主要業務和風險,以及管理內控的各個領域,要對金融機構的總體經營和風險狀況作出判斷。專項檢查要針對金融機構的一項業務或幾項業務進行重點檢查,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對金融機構的常規性全面檢查應定期進行;非常規或專項檢查的頻率視具體情況而定。對關注的高風險或有問題的金融機構,對其現場檢查的頻率應更高。同時,在日常監管工作中,監管人員要注重與金融機構建立經常性的聯系制度,要建立社會中介機構參與監管工作制度,要建立跟蹤監控工作制度,要強化對法人金融機構的并表監管和集中監管,逐步克服當前分層監管工作中因“各管一段”所帶來的監管信息零散或者不綜合的問題。
5.建立靈敏快捷的系統性風險防范控制體系,按分類處置原則,有效防范化解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金融風險。在建立前面所述的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管相結合的風險預警體系的基礎上,進一步健全信號傳導和風險控制處置體系。監管部門要在風險綜合預警后,及時發出風險警報。對一般問題警報,應采取鞏固性或改善性措施,包括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某一業務領域的風險控制,糾正違規行為,進一步改善和優化業務結構及資產負債結構,提高資本充足率和流動性比例等,由專業監管部門監督金融機構執行。所采取的監管行動可以是非正式的,包括向金融機構發出信函、備忘錄和協約等,指出問題所在,提出整改措施或要求。如果信函或者備忘錄沒有產生明顯效果,特別是銀行管理層未給予積極配合,人民銀行可以采取正式的監管行動,包括正式簽發停止辦理有關業務的命令,要求其立即增加資本、調整主要負責人等。對重大問題警報,要區別情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救措施。包括重組,政府出資,動用存款準備金,資金拆借,人民銀行緊急再貸款,人民銀行接管。二是市場退出。包括兼并或收購,行政關閉、破產。
6.建立金融監管信息系統,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努力提高金融監管效率。金融監管信息系統是持續性監管的基礎,是提高金融監管效率的重要手段。金融監管信息系統要在完善金融監管數據庫的基礎上建立,內容包括:非現場監管的報表、報告資料;現場檢查報告和處罰記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檔案,其中包括有關部門的處罰記錄;市場準入和退出的有關資料;金融監管報告。金融監管信息系統的主要功能是:為金融監管提供連續、系統、動態的信息服務;通過信息共享制度,節省各監管部門監管信息的搜集成本,提高監管效率。監管信息系統實行集中管理與分散管理相結合的管理辦法。重要監管信息實行集中管理。監管職能部門和監管員對所轄業務資料進行分散管理。有關信息管理責任人員對金融監管的有關政策規定、領導批示、重要調研報告、有關高級管理人員資格檔案、市場準入監管資料、有關數據,均應科學分類,建檔保存。原件需送出的,應復印保存(規定不易保存的除外)。必須注重監管資料的積累,保持監管資料的歷史連續性。各類信息資料應統一口徑,實行電子化、網絡化管理。實行監管信息共享制度,凡是經過正當途徑、手續齊備的,需要調閱有關監管資料,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和協助,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信息資源的利用效率。
要注重建立各職能部門之間協調通暢的信息傳遞渠道。各監管部門之間要在監管領導小組的組織下就市場準入、日常營運和市場退出監管的情況互通信息,就存在的問題共同研究解決對策,將有關信息傳遞給金融監管信息系統。
7.建立金融監管指標體系,制定年度金融監管規劃,努力提高金融運行質量。金融監管指標應根據轄區金融風險情況,按“立足現狀、區別對待、簡單明確、突出重點、全面實用”的原則設立。監管部門要根據金融監管指標體系,制定年度金融監管規劃。要根據上年度金融監管指標完成情況,確定本年度金融監管指標值,作為本年度金融監管工作目標。監管部門根據監管目標,制定本年度監管措施規劃,根據規劃展開本年度金融監管。
(二)建立以央行監管促進、所有者責任追究為核心的金融機構內部治理監督體系,夯實中央銀行有效金融監管的基礎
如前所述,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自我約束能力差嚴重制約了中央銀行監管工作的有效性。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必須強化金融機構的內部治理監督體系建設。要通過建立中央銀行監管促進和所有者責任追究等制度,促進金融機構健全內部治理體系,以中央銀行外部監管,促進金融機構內部監管職能發揮。
1.建立對金融機構內控監測制度和備案制度。細化金融機構內控指標體系,包括重要單證印鑒保管制度、崗位牽制制度、內部操作規程科學性、結算紀律、貸款審批程序、財務管理制度、“三防一保”措施、內部審汁稽核制度以及內控組織體系嚴密性等。依據細化指標,對金融機構內控制度進行跟蹤監測,發現問題,督促金融機構采取措施,及時解決。同時,建立金融機構內控制度備案制度,金融機構實施新的內控制度必須事先報人民銀行同意。
2.建立對有內控問題和金融違規問題機構的上級行責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對有內控問題和金融違規問題金融機構的雙重處罰制度。即在對有問題金融機構進行處罰的同時,要對有問題金融機構上級行進行處罰,追究其監督不力的責任,以此增強金融機構上級行對下級行執行人民銀行監管制度的信號傳導,增強對下級行的監督約束力度。
如前所述,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自我約束能力差嚴重制約了中央銀行監管工作的有效性。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必須強化金融機構的內部治理監督體系建設。要通過建立中央銀行監管促進和所有者責任追究等制度,促進金融機構健全內部治理體系,以中央銀行外部監管,促進金融機構內部監管職能發揮。
1.建立對金融機構內控監測制度和備案制度。細化金融機構內控指標體系,包括重要單證印鑒保管制度、崗位牽制制度、內部操作規程科學性、結算紀律、貸款審批程序、財務管理制度、“三防一?!贝胧?、內部審汁稽核制度以及內控組織體系嚴密性等。依據細化指標,對金融機構內控制度進行跟蹤監測,發現問題,督促金融機構采取措施,及時解決。同時,建立金融機構內控制度備案制度,金融機構實施新的內控制度必須事先報人民銀行同意。
2.建立對有內控問題和金融違規問題機構的上級行責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對有內控問題和金融違規問題金融機構的雙重處罰制度。即在對有問題金融機構進行處罰的同時,要對有問題金融機構上級行進行處罰,追究其監督不力的責任,以此增強金融機構上級行對下級行執行人民銀行監管制度的信號傳導,增強對下級行的監督約束力度。
如前所述,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自我約束能力差嚴重制約了中央銀行監管工作的有效性。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必須強化金融機構的內部治理監督體系建設。要通過建立中央銀行監管促進和所有者責任追究等制度,促進金融機構健全內部治理體系,以中央銀行外部監管,促進金融機構內部監管職能發揮。
1.建立對金融機構內控監測制度和備案制度。細化金融機構內控指標體系,包括重要單證印鑒保管制度、崗位牽制制度、內部操作規程科學性、結算紀律、貸款審批程序、財務管理制度、“三防一保”措施、內部審汁稽核制度以及內控組織體系嚴密性等。依據細化指標,對金融機構內控制度進行跟蹤監測,發現問題,督促金融機構采取措施,及時解決。同時,建立金融機構內控制度備案制度,金融機構實施新的內控制度必須事先報人民銀行同意。
2.建立對有內控問題和金融違規問題機構的上級行責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對有內控問題和金融違規問題金融機構的雙重處罰制度。即在對有問題金融機構進行處罰的同時,要對有問題金融機構上級行進行處罰,追究其監督不力的責任,以此增強金融機構上級行對下級行執行人民銀行監管制度的信號傳導,增強對下級行的監督約束力度。
3.建立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考核通報制度。人民銀行每年要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經營業績、遵紀守法、金融違規行為及其處罰、個人處罰記錄、個人素質等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通報金融機構的上級行或其股東、董事會,使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情況能夠被其上級行或所有者所了解,以強化監督約束。
4.建立金融機構違規責任人處分建議制度。對金融機構違規責任人除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給予處罰外,記入其任職資格檔案。同時,對違規程度較重、尚不足以取消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由監管部門起草《金融機構違規責任人處分建議書》,與紀檢監察部門會簽后,經行黨委(組)討論決定,由行長簽發,送有關違規責任人的任用機關。同時,要求任用機關反饋處罰措施。
5.將商業銀行各級行的內部監督體系獨立出來。即在金融機構總行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將金融機構各級行內部稽核部門分離出來,直接隸屬于該審計委員會。各分支機構的內審或稽核人員由上一級內審或稽核委派,其人事關系不受分支行行長領導,工資待遇由上級行確定。在此基礎上,建立內審或稽核人員的異地交流制度。
6.強化金融機構的市場信息披露,強化對金融機構的市場約束。要創造條件,逐步實行金融機構的市場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金融機構經營透明度,從而逐步強化債權人和股東單位對金融機構的市場約束,提高金融機構的自我約束能力。
(三)建立銀行同業自律體系,強化金融機構的相互監督和自我約束機制
要在各省范圍內分別成立銀行同業協會,各地市分別成立,接受省協會指導。銀行協會可以比照中國銀行業協會組織形式建立。建立人民銀行對同業協會指導監督關系。銀行同業協會作為民間團體,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獨立開展業務活動。人民銀行作為金融監管行政機關,對其進行業務監督和指導。同業協會應積極監督、引導各會員單位遵守人民銀行規章制度。人民銀行對有關違規機構的行為及時通報同業協會,要求其監督解決。人民銀行不干預同業協會正常的自律行為,但自律行為明顯違反國家法律或損害其他當事人利益時除外。同業協會的自律公約、規章應征求人民銀行意見,接受人民銀行指導。
(一)提高金融監管的有效性可使“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并存
從金融監管的主要作用可以得知,我國金融監管的主要任務,就是要讓金融秩序穩定下來,促進金融秩序的良性循環,維護社會公共的合法利益,讓金融行業在一個良好的環境中得到穩步的發展,本質就是要對風險進行控制。要采用科學合理的監管措施,規范金融企業的經營行為,避免較混亂的狀況出現。競爭機制要公平,反對暗箱操作,或者不正當競爭行為,對破壞金融秩序的行為,要用法律手段加以解決,對于經營管理糟糕的企業,要給予幫組與扶持,讓金融企業獲得“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雙豐收。提高金融監管的有效性,可以讓金融監管的作用發揮的更加的徹底。
(二)提高金融監管的有效性是防范金融風險的有效手段
當前,金融監管體系發生了很大的變革。初始階段,我國的金融監管是合規監管;近年來,金融監管以風險防范為重心。這一轉變,對整個金融運行安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提高金融監管的有效性,對風險實行監管,要有很強的目的性與針對性。此外,金融監管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不能一蹴而就。只有這樣,才可以很好的觀測到風險的大小。另外,在風險發生前,金融監管就可以有效的加以阻止。所以,提高金融市場監管的有效性對于防范金融風險的意義是不言而喻,適當的金融監管對于防范金融風險是必要的。
(三)提高金融監管的有效性可使金融效率低下狀況得到改善
本文用數學模型深入的探討了我國金融存在的問題,抗風險能力差,協調性不夠好,金融的效率不夠高,我國的金融存在很大的脆弱性。而金融監管有效性的加強可以很好的防范風險,提高我國金融抗風險的能力。另外,金融監管是一個特殊的工作。如果金融監管人員的辦事效率低下或者不負責任,金融監管的任務就很難完成?!靶⊥度肱c高質量”的監管任務是當務之急,也是要解決的重點問題。也應整頓監管隊伍,提高監管隊伍的組織協調能力與應變能力。技術裝備之先進,管理手段科學且前沿化,能夠讓監管工作的有效性有一個質的飛躍。促進金融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提高金融監管的有效性和金融效率以及監管工作質量的提升有密不可分的關系。
2.我國金融監管有效性缺失的主要表現
(一)金融控制制度有待改進以及金融信息反映的情況不真實
金融企業內部的各個管理環節控制不當,有疏漏的狀況,缺少必要的管理環節,政策法規執行的力度與效果不夠好。在金融證券方面,基金黑幕操縱股市、高管人員缺少有效的制約機制。此外,金融數據含糊不清,差異性大,沒有很統一的標準。金融企業的上下級以及內部各個部門之間的金融信息反映狀況不統一,人為因素較重,缺乏一定的客觀性與合理性。金融企業與監管當局由于“尺度”不一致,缺乏統一性,差異性較明顯。最后,各個部門的執行力度也不一樣,信息反映狀況更是千差萬別。在銀行方面,有的銀行為完成任務,上下級之間會弄虛作假,不講究原則。有的數據也會因為技術上的差錯,而導致反映的情況不真實。
(二)金融風險逐漸顯現金融監管的有效性不足
會在外部集中的展現出來。長時間潛伏的系統風險,局部風險會在短時間內得到集中釋放。另外,資產的質量每況愈下,經濟效應很難得到提升;支付會很困難,危機已經滲透到各個領域;在銀行方面,信貸資產的質量很差,不良貸款很多;資產的流動性不夠,變現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保險方面,手續費較高,返還率較高,保險資金運用不當引起的資產負債狀況進一步的惡化;最后,證券方面的問題也比較嚴重。券商的資產規模比較小,違規操作現象繁多,惡意炒作會形成很大的經營風險。
(三)分業監管體制存在問題
從目前金融業發展的狀況來看,分業監管體制有一定的優越性。但是,這種模式更加強調的是單個或者系統內部的風險管理,對于整個金融體系,分業監管不一定適合。如果監管機構內部的各個部門協調不一致,就會出現監管真空的現象。隨著中國金融產業的不斷發展,分業監管體制的矛盾和問題就會越來越突出
3.導致我國金融監管有效性不足的因素
(一)監管的能動性不足監管權限的設置與分配比較的不合理
區域意識的強化,在一定的程度上,就會嚴重影響到全局效力?!胺稚⑿砸约安贿B續性”的監管特點嚴重影響到了整體的監管效力的發揮。監管行為關注的“點”過多,雖然達到了“多元化”的監管特點。但是,精力很難集中,目標不夠清晰,影響了監管的最終效果。此外,監管行為跟不上時展的步伐,監管的方式有待進一步的強化與創新。最后,少數監管機構存在腐敗行為,不利于達到監管的預期效果,也不利于樹立監管機構良好的形象。
(二)金融企業缺乏被監管意識
某些金融企業對金融監管的認識存在誤區。在這種情況下,非常容易形成金融企業對金融監管的“抵觸情緒”;金融企業會逃避金融監管,采取“拒不配合”的態度,會給監管的工作人員在工作上帶來很大的困擾;金融企業的公司內部,相關章程不夠完善,管理環節存在紕漏,金融企業的資本比較的匱乏。
(三)社會環境對金融監管形成
一定阻礙人文環境以及地理環境會對金融監管形成一定的阻礙,區域經濟以及金融發展的異常要求同樣會起到很大的阻礙作用。當前,世界已經日趨成為一個經濟發展的龐大共同體,國內外金融企業的合作日益密切,交流也更加頻繁;金融產品過于多元化、金融創新周期也是大大的縮短。
4.提高我國金融監管有效性的對策
(一)規范管理金融運行的過程以及各個環節運行基礎要進一步的得到強化
金融企業要進行規范化的操作與管理,堅實有力的運行基礎是先決條件。在這種情況下,金融企業才能更好地規避違規操作。金融企業要進行股份制改革,擴大自己的資本,提升自身的實力,為有效監管提供一定的條件,加快自身的上市步伐,在這種情況下,金融企業所受到的金融監督與社會監督會更多。金融企業在處理內部事務時,要合理且科學。否則,會影響到公司的正常運轉。金融企業的規章制度要有“高效且紀律嚴格”的特點,嚴格的加以自身的約束,提高規范管理的自覺性。要營造寬松有利的外部金融環境。大力整頓社會信用體系,加強對“信用”觀念的宣傳,倡導全民信用的意識。發揮社會力量的監督作用,積極的嚴查不良信用事件;對金融機構要采取聯合行動,打擊逃廢債等行為;積極的采取行政手段,對造成國家資金損失的行為要實行很嚴厲的經濟處罰與行政處罰;堅持以金融法規為一切活動的準則,杜絕經濟活動中的不規范行為;反對不正當競爭,合理確定金融產品的盈虧臨界點,用經濟杠桿調節與管理競爭行為;嚴防不正當競爭,促進金融產業向規范化方向發展。加大市場監管、防范和處置市場風險。
(二)監管體系與運行體系要密切配合
目前,我國金融的監管體系以及運行體系搭配的不合理,有失衡的狀況出現。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從法律以及行政等手段加以協調和處理。要進一步的調整監管體系與運行體系的法律地位以及職能作用,各位的職位明晰度要更加的得到強化與管理。強化“職責約束”與“職責意識”,讓監管當局明確監管使命,樹立監管責任感;執手雙方的職責極限最好用法律約束,實行依法辦事。加大對銀行的監管工作,及時的解決好銀行金融中出現的問題,防止銀行金融業出現惡性循環。
(三)加快金融監管體系的現代化建設步伐
一、現代金融網絡系統典型架構及其安全現狀
就金融業目前的大部分網絡應用而言,典型的省內網絡結構一般是由一個總部(省級網絡中心)和若干個地市分支機構、以及數量不等的合作伙伴和移動遠程(撥號)用戶所組成。除遠程用戶外,其余各地市分支機構均為規模不等的局域網絡系統。其中省級局域網絡是整個網絡系統的核心,為金融機構中心服務所在地,同時也是該金融企業的省級網絡管理中心。而各地市及合作伙伴之間的聯接方式則多種多樣,包括遠程撥號、專線、Internet等。
從省級和地市金融機構的互聯方式來看,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模式:(1)移動用戶和遠程機構用戶通過撥號訪問網絡,撥號訪問本身又可分為通過電話網絡撥入管理中心訪問服務器和撥入網絡服務提供商兩種方式;(2)各地市遠程金融分支機構局域網通過專線或公共網絡與總部局域網絡連接;(3)合作伙伴(客戶、供應商)局域網通過專線或公共網絡與總部局域網連接。
由于各類金融機構網絡系統均有其特定的發展歷史,其網絡技術的運用也是傳統技術和先進技術兼收并蓄。通常在金融機構的網絡系統建設過程中,主要側重于網絡信息系統的穩定性并確保金融機構的正常生產營運。
就網絡信息系統安全而言,目前金融機構的安全防范機制仍然是脆弱的,一般金融機構僅利用了一些常規的安全防護措施,這些措施包括利用操作系統、數據庫系統自身的安全設施;購買并部署商用的防火墻和防病毒產品等。在應用程序的設計中,也僅考慮到了部分信息安全問題。應該說這在金融業務網絡建設初期的客觀環境下是可行的,也是客觀條件限制下的必然。由于業務網絡系統中大量采用不是專為安全系統設計的各種版本的商用基礎軟件,這些軟件通常僅具備一些基本的安全功能,而且在安裝時的缺省配置往往更多地照顧了使用的方便性而忽略了系統的安全性,如考慮不周很容易留下安全漏洞。此外,金融機構在獲得公共Internet信息服務的同時并不能可靠地獲得安全保障,Internet服務提供商(ISP)采取的安全手段都是為了保護他們自身和他們核心服務的可靠性,而不是保護他們的客戶不被攻擊,他們對于你的安全問題的反應可能是提供建議,也可能是盡力幫助,或者只是關閉你的連接直到你恢復正常。因此,總的來說金融系統中的大部分網絡系統遠沒有達到與金融系統信息的重要性相稱的安全級別,有的甚至對于一些常規的攻擊手段也無法抵御,這些都是金融管理信息系統亟待解決的安全問題。
二、現代金融網絡面臨的威脅及安全需求
目前金融系統存在的網絡安全威脅,就其攻擊手段而言可分為針對信息的攻擊、針對系統的攻擊、針對使用者的攻擊以及針對系統資源的攻擊等四類,而實施安全攻擊的人員則可能是外部人員,也可能是機構內部人員。
針對信息的攻擊是最常見的攻擊行為,信息攻擊是針對處于傳輸和存儲形態的信息進行的,其攻擊地點既可以在局域網內,也可以在廣域網上。針對信息的攻擊手段的可怕之處在于其隱蔽性和突然性,攻擊者可以不動聲色地竊取并利用信息,而無慮被發現;犯罪者也可以在積聚足夠的信息后驟起發難,進行敲詐勒索。此類案件見諸報端層出不窮,而未公開案例與之相比更是數以倍數。
利用系統(包括操作系統、支撐軟件及應用系統)固有的或系統配置及管理過程中的安全漏洞,穿透或繞過安全設施的防護策略,達到非法訪問直至控制系統的目的,并以此為跳板,繼續攻擊其他系統。由于我國的網絡信息系統中大量采用不是專為安全系統設計的基礎軟件和支撐平臺,為了照顧使用的方便性而忽略了安全性,導致許多安全漏洞的產生,如果再考慮到某些軟件供應商出于政治或經濟的目的,可能在系統中預留“后門”,因此必須采用有效的技術手段加以預防。
針對使用者的攻擊是一種看似困難卻普遍存在的攻擊途徑,攻擊者多利用管理者和使用者安全意識不強、管理制度松弛、認證技術不嚴密的特點,通過種種手段竊取系統權限,通過合法程序來達到非法目的,并可在事后嫁禍他人或毀滅證據,導致此類攻擊難以取證。
針對資源的攻擊是以各種手段耗盡系統某一資源,使之喪失繼續提供服務的能力,因此又稱為拒絕服務類攻擊。拒絕服務攻擊的高級形式為分布式拒絕服務攻擊,即攻擊者利用其所控制的成百上千個系統同時發起攻擊,迫使攻擊對象癱瘓。由于針對資源的攻擊利用的是現有的網絡架構,尤其是Internet以及TCP/IP協議的固有缺陷,因此在網絡的基礎設施沒有得到大的改進前,難以徹底解決。
金融的安全需求安全包括五個基本要素:機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審查性和可控性。目前國內金融機構的網絡信息系統應重點解決好網絡內部的信息流動及操作層面所面臨的安全問題,即總部和分支機構及合作伙伴之間在各個層次上的信息傳輸安全和網絡訪問控制問題。網絡系統需要解決的關鍵安全問題概括起來主要有:傳輸信息的安全、節點身份認證、交易的不可抵賴性和對非法攻擊事件的可追蹤性。
必須指出:網絡信息系統是由人參與的信息環境,建立良好的安全組織和管理是首要的安全需求,也是一切安全技術手段得以有效發揮的基礎。金融行業需要的是集組織、管理和技術為一體的完整的安全解決方案。
三、網絡安全基本技術與VPN技術
解決網絡信息系統安全保密問題的兩項主要基礎技術為網絡訪問控制技術和密碼技術。網絡訪問控制技術用于對系統進行安全保護,抵抗各種外來攻擊。密碼技術用于加密隱蔽傳輸信息、認證用戶身份、抗否認等。
密碼技術是實現網絡安全的最有效的技術之一,實際上,數據加密作為一項基本技術已經成為所有通信數據安全的基石。在多數情況下,數據加密是保證信息機密性的唯一方法。一個加密網絡,不但可以防止非授權用戶的搭線竊聽和入網,而且也是對付惡意軟件的有效方法,這使得它能以較小的代價提供很強的安全保護,在現代金融的網絡安全的應用上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
虛擬專用網絡(VPN:VirtualPrivateNetwork)技術就是在網絡層通過數據包封裝技術和密碼技術,使數據包在公共網絡中通過“加密管道”傳播,從而在公共網絡中建立起安全的“專用”網絡。利用VPN技術,金融機構只需要租用本地的數據專線,連接上本地的公眾信息網,各地的機構就可以互相安全的傳遞信息;另外,金融機構還可以利用公眾信息網的撥號接入設備,讓自己的用戶撥號到公眾信息網上,就可以安全的連接進入金融機構網絡中,進行各類網絡結算和匯兌。
綜合利用網絡互聯的隧道技術、數據加密技術、網絡訪問控制技術,并通過適當的密鑰管理機制,在公共的網絡基礎設施上建立安全的虛擬專用網絡系統,可以實現完整的集成化金融機構范圍VPN安全解決方案。對于現行的金融行業網絡應用系統,采用VPN技術可以在不影響現行業務系統正常運行的前提下,極大地提高系統的安全性能,是一種較為理想的基礎解決方案。
當今VPN技術中對數據包的加解密一般應用在網絡層(對于TCP/IP網絡,發生在IP層),從而既克服了傳統的鏈(線)路加密技術對通訊方式、傳輸介質、傳輸協議依賴性高,適應性差,無統一標準等缺陷,又避免了應用層端——端加密管理復雜、互通性差、安裝和系統遷移困難等問題,使得VPN技術具有節省成本、適應性好、標準化程度高、便于管理、易于與其他安全和系統管理技術融合等優勢,成為目前和今后金融安全網絡發展的一個必然趨勢。
從應用上看虛擬專用網可以分為虛擬企業網和虛擬專用撥號網絡(VPDN)。虛擬企業網主要是使用專線上網的部分企業、合作伙伴間的虛擬專網;虛擬專用撥號網絡是使用電話撥號(PPP撥號)上網的遠程用戶與企業網間的虛擬專網。虛擬專網的重點在于建立安全的數據通道,構造這條安全通道的協議應該具備以下條件:保證數據的真實性,通訊主機必須是經過授權的,要有抵抗地址假冒(IPSpoofing)的能力。保證數據的完整性,接收到的數據必須與發送時的一致,要有抵抗不法分子篡改數據的能力。保證通道的機密性,提供強有力的加密手段,必須使竊聽者不能破解攔截到的通道數據。提供動態密鑰交換功能和集中安全管理服務。提供安全保護措施和訪問控制,具有抵抗黑客通過VPN通道攻擊企業網絡的能力,并且可以對VPN通道進行訪問控制。
摘要:一系列金融危機的爆發,使我們必須重新審視在金融深化過程中,有必要進行金融監管以及如何進行金融監管?;诮鹑趧撔碌默F實,從經濟學的角度對金融監管進行了探討,分析了金融創新監管的外部性和“公共性”特征、信息不對稱與金融創新監管、不完全競爭與金融創新監管。
關鍵詞:金融監管;金融創新;外部性;信息不對稱
1金融創新監管的現實理由
現實中,由金融創新風險所造成的金融系統不穩定,最終導致金融危機,其主要表現有以下幾個方面:
(1)對金融機構穩定性產生的影響。金融創新是使各種金融機構原有的分工界限日益模糊,各種新型的金融交易已經不在舊監管的框架之內。隨著金融創新與證券化趨勢的迅速發展,創造了大量有別于傳統資產負債的表外業務,有的甚至超過表外業務的一到二倍,成為金融機構經營業務的重要內容。
(2)對于金融市場穩定性的影響。在金融市場上出現與基本經濟因素無關的不正常波動,往往是因為有投機力量的操縱,并有因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從眾心理從旁助陣。當代大量金融創新工具,為投機活動創造出了大批撼動市場的先進手段。由于大量衍生交易成本低,保值者和套利者在衍生市場用同樣的資本可做數倍于現貨市場的交易。而且利用衍生證券的杠桿特性,進攻更具數倍威力。1997年上半年,以量子基金為代表的一些大型基金,大規模運用杠桿能量,不斷進攻泰國金融市場,觸發泰國金融危機。
(3)對發生金融系統危機可能性的影響。當代金融創新一方面直接加強了金融機構之間、金融市場之間、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之間的密切聯系,另一方面間接推動了金融業務國際化、金融市場國際化、資本流動國際化為主要表現的金融國際化趨勢,致使局部的金融風險極易轉化為全局性的金融風險,從而削弱了金融體系抵御局部風險的能力,使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性也隨之降低。
2金融創新監管的經濟學分析
由金融創新所產生的風險可能導致金融危機,而金融危機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社會成本又十分巨大,因而,許多經濟學家主張政府介入進行監管,以降低有其可能產生的社會成本。若從市場失靈的角度分析,我們也將得到同樣的結果。在經濟學界,幾乎一致的觀點認為:在存在外部性、信息不完全、不完全競爭、公共物品等領域內,僅通過市場進行資源配置是無法保證其資源的配置符合帕累托效率的。
(1)外部性與金融創新監管。
外部性是指在提供一種產品或服務時社會成本或利益與私人成本或所得之間存在的偏差,也就是一些經濟主體在其生產、消費過程中對其他經濟主體所產生的附加效應。它反映了個經濟主體在進行經濟活動時對其他微觀主體非價格方面的影響,即這種影響并沒有通過價格機制發生作用。這種影響對他人來說,可能是正的,也可能是負的。正的效應通常我們稱之為正外部性,又叫外部經濟,負的效應我們稱之為負外部性或外部不經濟。盡管從理論上如“科斯定理”所說私人會有走到一起協商消除外部效應的積極性,但是,由于“搭便車”問題難以避免,各方協商的成本太高,因此,人們偏好以加強管制的辦法來消除外部性。(編輯:)金融創新領域的外部性,實質與金融創新的雙面性有關。金融創新主體推出一次金融創新措施后,可以增加創新受眾的福利,同時會給經濟、金融運行乃至金融制度的變革帶來積極的影響。具體表現為:①促進金融創新產品的多樣化,滿足客戶需要。②提高金融機構的盈利能力和避險能力。金融創新產品為各種金融機構增加盈利能力和避險能力提供了更大的回旋空間。③提高金融市場的有效性。金融市場是金融產品交易的市場,金融產品的不斷創新和發展,使得交易的參與者不斷增加,交易量也不斷擴大。這樣金融市場就日趨成熟,市場的有效性不斷增加,從而降低了金融市場的交易成本。這就是金融創新外部經濟的表現。至于金融創新外部不經濟的表現也是多面的,主要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①金融產品創新的外部不經濟。由于金融創新產品的高度虛擬性和高杠桿性,使得金融創新產品的交易規模急劇擴大。金融機構特別是商業銀行在利潤的驅動下會積極的參與金融創新產品的交易,倘若某家銀行因從事金融創新產品交易發生倒閉,由于公眾的心理預期,因而可能在同業內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引起其它金融機構倒閉。在經濟政策方面則削弱了貨幣政策的發揮。②金融創新市場的負外部性。衍生金融市場運作的復雜性導致了交易價格的波動性和傳染性。由于一些衍生工具的交易本身涉及到多個國家,本質上具有傳染性,這樣就使得金融機構之間建立起了遠比衍生工具出現之前復雜的多的債券債務關系,一旦某一市場出現波動,便會迅速傳導到世界其他地區的市場,甚至使市場交易主體和監管當局猝不及防。③金融創新加大了支付系統的脆弱性。由于金融創新在金融機構之間創造出遠比過去復雜的債券債務鏈條,再加上達到天文數字的金融規模,使得支付清算體系的脆弱性更加嚴重,一旦支付系統發生故障,那么給金融交易帶來的混亂不可想象,從而由此而產生的負外部性將會十分嚴重。
(2)信息不對稱與金融創新監管。
信息不對稱是指當事人并不了解全部的與交易有關的信息,這可能是由于當事人的有限理性,也可能是由于當事人的策略行為或機會主義。特別的,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知情較多的當事人一方還會出現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以衍生工具為主的金融創新工具市場也普遍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在衍生工具的交易過程中,交易者之間不可能具有完全相同的信息,信息在不同的交易者直接的分布是非對稱的,擁有信息優勢的一方可能產生機會主義傾向,即具有信息優勢的當事人為獲得更有利于自己的交易條件,可能故意隱瞞某些不利于自己的信息,甚至制造一些扭曲的、虛擬的信息,機會主義將會導致契約風險或契約行為的不確定性。
因而,在做出決策時,必須依靠預測和判斷,這也意味著金融市場在信息不完全條件下,包括金融創新產品市場也存在無法通過市場機制進行調節的風險。
(3)不完全競爭與金融創新監管。
雖然金融衍生產品市場上的競爭程度已經相當高,然而并非不存在不完全競爭。某些交易所的會員與交易規模龐大的機構投資者,可能利用掌握的內部信息為己牟利。個別大戶憑借自己的資金實力,可能認為的操縱市場,使得衍生工具的交易價格嚴重偏離其內在價值,導致衍生市場的價格風險。另外,在市場經濟中還存在一個壟斷與競爭的悖論問題,即競爭是市場發生機制發生作用的前提,也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然而,在自然的競爭狀態下,市場競爭往往最后導致行業的積累和集中,形成壟斷。壟斷一旦形成,壟斷的一方則會在衍生產品的交易過程中占據優勢,破壞這個市場本身所需要的產品成本——價格結構,影響服務質量的提高,最終導致金融衍生工具的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增加,以及金融資源配置的扭曲,導致金融資源配置的無效率。
總而言之,由于金融創新領域市場失靈的種種因素,決定了政府金融監管機構對金融創新實施監管的必要性,從而確保整個金融體系安全和金融秩序的穩定。
參考文獻
[1]平狄克,魯賓費爾德.微觀經濟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
[2]劉宇.國際金融監管的新發展[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9,(4).
摘要:一系列金融危機的爆發,使我們必須重新審視在金融深化過程中,有必要進行金融監管以及如何進行金融監管?;诮鹑趧撔碌默F實,從經濟學的角度對金融監管進行了探討,分析了金融創新監管的外部性和“公共性”特征、信息不對稱與金融創新監管、不完全競爭與金融創新監管。
關鍵詞:金融監管;金融創新;外部性;信息不對稱
1金融創新監管的現實理由
現實中,由金融創新風險所造成的金融系統不穩定,最終導致金融危機,其主要表現有以下幾個方面:
(1)對金融機構穩定性產生的影響。金融創新是使各種金融機構原有的分工界限日益模糊,各種新型的金融交易已經不在舊監管的框架之內。隨著金融創新與證券化趨勢的迅速發展,創造了大量有別于傳統資產負債的表外業務,有的甚至超過表外業務的一到二倍,成為金融機構經營業務的重要內容。
(2)對于金融市場穩定性的影響。在金融市場上出現與基本經濟因素無關的不正常波動,往往是因為有投機力量的操縱,并有因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從眾心理從旁助陣。當代大量金融創新工具,為投機活動創造出了大批撼動市場的先進手段。由于大量衍生交易成本低,保值者和套利者在衍生市場用同樣的資本可做數倍于現貨市場的交易。而且利用衍生證券的杠桿特性,進攻更具數倍威力。1997年上半年,以量子基金為代表的一些大型基金,大規模運用杠桿能量,不斷進攻泰國金融市場,觸發泰國金融危機。
(3)對發生金融系統危機可能性的影響。當代金融創新一方面直接加強了金融機構之間、金融市場之間、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之間的密切聯系,另一方面間接推動了金融業務國際化、金融市場國際化、資本流動國際化為主要表現的金融國際化趨勢,致使局部的金融風險極易轉化為全局性的金融風險,從而削弱了金融體系抵御局部風險的能力,使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性也隨之降低。
2金融創新監管的經濟學分析
由金融創新所產生的風險可能導致金融危機,而金融危機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社會成本又十分巨大,因而,許多經濟學家主張政府介入進行監管,以降低有其可能產生的社會成本。若從市場失靈的角度分析,我們也將得到同樣的結果。在經濟學界,幾乎一致的觀點認為:在存在外部性、信息不完全、不完全競爭、公共物品等領域內,僅通過市場進行資源配置是無法保證其資源的配置符合帕累托效率的。
(1)外部性與金融創新監管。
外部性是指在提供一種產品或服務時社會成本或利益與私人成本或所得之間存在的偏差,也就是一些經濟主體在其生產、消費過程中對其他經濟主體所產生的附加效應。它反映了個經濟主體在進行經濟活動時對其他微觀主體非價格方面的影響,即這種影響并沒有通過價格機制發生作用。這種影響對他人來說,可能是正的,也可能是負的。正的效應通常我們稱之為正外部性,又叫外部經濟,負的效應我們稱之為負外部性或外部不經濟。盡管從理論上如“科斯定理”所說私人會有走到一起協商消除外部效應的積極性,但是,由于“搭便車”問題難以避免,各方協商的成本太高,因此,人們偏好以加強管制的辦法來消除外部性。金融創新領域的外部性,實質與金融創新的雙面性有關。金融創新主體推出一次金融創新措施后,可以增加創新受眾的福利,同時會給經濟、金融運行乃至金融制度的變革帶來積極的影響。具體表現為:①促進金融創新產品的多樣化,滿足客戶需要。②提高金融機構的盈利能力和避險能力。金融創新產品為各種金融機構增加盈利能力和避險能力提供了更大的回旋空間。③提高金融市場的有效性。金融市場是金融產品交易的市場,金融產品的不斷創新和發展,使得交易的參與者不斷增加,交易量也不斷擴大。這樣金融市場就日趨成熟,市場的有效性不斷增加,從而降低了金融市場的交易成本。這就是金融創新外部經濟的表現。至于金融創新外部不經濟的表現也是多面的,主要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①金融產品創新的外部不經濟。由于金融創新產品的高度虛擬性和高杠桿性,使得金融創新產品的交易規模急劇擴大。金融機構特別是商業銀行在利潤的驅動下會積極的參與金融創新產品的交易,倘若某家銀行因從事金融創新產品交易發生倒閉,由于公眾的心理預期,因而可能在同業內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引起其它金融機構倒閉。在經濟政策方面則削弱了貨幣政策的發揮。②金融創新市場的負外部性。衍生金融市場運作的復雜性導致了交易價格的波動性和傳染性。由于一些衍生工具的交易本身涉及到多個國家,本質上具有傳染性,這樣就使得金融機構之間建立起了遠比衍生工具出現之前復雜的多的債券債務關系,一旦某一市場出現波動,便會迅速傳導到世界其他地區的市場,甚至使市場交易主體和監管當局猝不及防。③金融創新加大了支付系統的脆弱性。由于金融創新在金融機構之間創造出遠比過去復雜的債券債務鏈條,再加上達到天文數字的金融規模,使得支付清算體系的脆弱性更加嚴重,一旦支付系統發生故障,那么給金融交易帶來的混亂不可想象,從而由此而產生的負外部性將會十分嚴重。
(2)信息不對稱與金融創新監管。
信息不對稱是指當事人并不了解全部的與交易有關的信息,這可能是由于當事人的有限理性,也可能是由于當事人的策略行為或機會主義。特別的,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知情較多的當事人一方還會出現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以衍生工具為主的金融創新工具市場也普遍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在衍生工具的交易過程中,交易者之間不可能具有完全相同的信息,信息在不同的交易者直接的分布是非對稱的,擁有信息優勢的一方可能產生機會主義傾向,即具有信息優勢的當事人為獲得更有利于自己的交易條件,可能故意隱瞞某些不利于自己的信息,甚至制造一些扭曲的、虛擬的信息,機會主義將會導致契約風險或契約行為的不確定性。
因而,在做出決策時,必須依靠預測和判斷,這也意味著金融市場在信息不完全條件下,包括金融創新產品市場也存在無法通過市場機制進行調節的風險。
(3)不完全競爭與金融創新監管。
雖然金融衍生產品市場上的競爭程度已經相當高,然而并非不存在不完全競爭。某些交易所的會員與交易規模龐大的機構投資者,可能利用掌握的內部信息為己牟利。個別大戶憑借自己的資金實力,可能認為的操縱市場,使得衍生工具的交易價格嚴重偏離其內在價值,導致衍生市場的價格風險。另外,在市場經濟中還存在一個壟斷與競爭的悖論問題,即競爭是市場發生機制發生作用的前提,也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然而,在自然的競爭狀態下,市場競爭往往最后導致行業的積累和集中,形成壟斷。壟斷一旦形成,壟斷的一方則會在衍生產品的交易過程中占據優勢,破壞這個市場本身所需要的產品成本——價格結構,影響服務質量的提高,最終導致金融衍生工具的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增加,以及金融資源配置的扭曲,導致金融資源配置的無效率。
總而言之,由于金融創新領域市場失靈的種種因素,決定了政府金融監管機構對金融創新實施監管的必要性,從而確保整個金融體系安全和金融秩序的穩定。
參考文獻
[1]平狄克,魯賓費爾德.微觀經濟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
[2]劉宇.國際金融監管的新發展[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