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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保險投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保險投資在保險公司的經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但是我國保險公司資金運作現狀并不盡如人意,保險公司作為一個商業,其根本目的在于追求利潤的最大化,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保險公司利潤已不能單純依靠收取的保險費與一定概率下的保險賠付差額,而是越來越倚重于保險投資的有效運營。因為保險與給付之差,其利潤率是一定的,而且還有減少的趨勢,而保險投資的運營,其預期的利潤率卻是無限大的,所以只有安全有效地進行各種投資運營才能使保險資金獲得長期穩定的增長,使保險公司獲得較高的利潤。可見有效的資本運營是保險業的支柱,是保險經營的生命線。
二、我國保險投資的和現狀
(一)我國保險投資的歷史沿革
建國初期,我國保險企業的資金按規定只能存入銀行,所得利息全部上繳國家財政,無任何保險投資可言。經過20年的停辦以后,我國保險業隨著改革開放而獲得新生。人民保險公司1980年開始恢復辦理國內保險業務,并積極發展國外保險業務。
1984年11月,國務院批轉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關于加快發展我國保險事業的報告》中指出:“總、分公司收入的保險費扣除賠款、賠償準備金、費用開支和納稅金后,余下的可以自己運用”。1985年3月國務院頒布的《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又從法規的角度明確了保險企業可以自主運用保險資金。這不僅是我國保險體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增強我國保險業活力的一項戰略性措施,對加快我國保險業發展產生了深遠的。我國保險企業投資大體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1、初步發展階段:1984年至1988年底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取得投資權后,從1984年下半年開始,總公司在北京、江蘇等地嘗試性地開展投資(包括貸款)業務,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計劃單列城市分公司也相繼開展保險投資業務。
在這一階段,中國人民銀行對保險企業的投資活動實行嚴格管理,一是對資金運用規模實行計劃控制,例如1986年人行對人保下達2億元投資額度。二是對資金運用的方式與方向作了嚴格規定。1986年人保的資金運用被限定為投資地方自籌的固定資產項目。1987年批準試辦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和購買債券。這一階段的經營效益不大理想,資產運用率和投資收益水平都比較低。以1986年為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國內業務匯總的資產運用率只有9.23%,投資收益率僅為0.83%。
2、調整整頓階段:1988年底至1990年底
由于面臨治理整頓的環境和緊縮信貸規模的局面,加之保險業本身經營效益不佳,我國保險投資業務于1988年底進入調整整頓階段。其和措施有:前幾年資金運用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嚴格執行信貸計劃,嚴肅利率政策,把資金轉投到流動資金貸款方面,堅持“十不貸”和注意“重點傾斜”并采取了擔保和銀行承兌匯票抵押等手段,努力提高資金運用的安全性與收益性。在這一階段,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工作除辦理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外,大部分工作放在對原有投資貸款項目的清理的催收上。資金運用的范圍被限定為流動資金貸款、企業技術改造貸款、購買金融債券和銀行同業拆借。
3、進一步發展階段:1991年至1995年
經過兩年多的調整整頓,加之宏觀經濟形勢的好轉,保險投資業務于1991年開始進行新的發展階段。在這一階段,保險投資在保險界得到了普遍認同和重視。兩家新成立的全國性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先后加入了保險資金運用的行列。保險投資規模不斷擴大,1992年底。人保、平保、太保三家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余額達109.46億元。保險投資的范圍有所拓寬,證券投資得到較大發展,保險投資收益得到提高。
4、規范階段:1995年至今
隨著1995年《保險法》的出臺和實施,各保險公司遵照《保險法》調整業務,以符合《保險法》的要求?!侗kU法》的實施,為我國保險投資業務的規范與健康發展奠定的基礎。
(二)我國保險公司保險投資現狀
1、決策機制薄弱
許多保險公司尚未建立一套規范有效的決策機制,人保財險公司直到2003年下半年才成立了專門的保險投資公司。決策的盲目性、被動性、隨意性十分突出,在僅能投資債券的時期,這類決策機制不會體現任何危機,對于資產規模迅速壯大的保險公司來說,更是掩蓋了其決策的弊端:決策機制落后,決策反饋機制尚未建立,在保險公司進入基金市場后會充分暴露出來。
2、保險投資渠道狹窄
1998年以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渠道限于: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2000年3月1日起實行的《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于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買賣保監會指定的中央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而西方國家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法定渠道則較廣泛。如美國、日本就規定保險公司可進行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抵押貸款、不動產、保單放貸等業務。
3、保險資金利用率低
保險資金的利用率,在國外基本上達到90%,而在我國還不到50%。有限的保險資金主要用于銀行存款。據統計,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大保險公司保險資金的40%—60%局限于現金和銀行存款,保險資金基本上無“運用”可言。截止到1999年底,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率還不到20%。為了保證保險資金的安全,保險公司將大量資金存于銀行,由銀行進行專業的資金運用,而保險公司只能獲得固定的較低的存款利息,銀行存款的利息已經遠遠不能使保險資金保值、增值了,保險公司必須開拓出投資新領域來保證其資金的收益性、安全性。
4、保險投資缺乏相應人才
保險投資涉及到存款、國債、證券等多個領域,因此保險投資人才必須對國家發展有遠見,對各行業發展有底數,才能有膽略,有靈活性,善于捕獲商機,在資本市場上獲得豐厚的回報。而我國保險公司由于原因,現有員工基本上由軍轉干部、金融機構及政府部門調入和正規大學畢業生三部分組成,且前兩部分約占公司員工的70%,年齡大都在40周歲以上。這樣的人力資源結構,呈現出明顯的弊端,即知識結構老化,缺乏創造力。保險公司要想從保險投資中獲益,就必須引進相應人才,同時注重公司內部年輕人才的培養。
5、保險公司管理水平落后,保險投資收益
由于我國長期實行計劃經濟體制,管理體制落后,投資缺乏決策,許多公司在科學決策、內部約束機制方面比較薄弱。由此出現了許多領導項目貸款、人情貸款等。這些項目貸款很多無法收回投資本息,甚至成為呆賬、壞賬。管理水平的落后,影響了投資收益。
中國的保險公司要生存,保險事業要發展,客觀上要求保險資金實現有效運用,但是這并不是說中國馬上就完全放開對保險資金運用的限制,還有一些地方需要去完善,還有一些制度需要制定,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
三、建立我國保險投資體制的構想
(一)保險投資客觀上需要建立有效投資體制
所謂保險投資體制是指保險投資活動運行機制和管理制度的總稱。保險投資機制建立的目的在于提高保險投資的收益,降低投資風險。
保險公司的承保業務與投資業務是保險業的兩個重要特征,其中保險投資業務已經成為現代保險公司生存和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險投資業務的發展,將擴大保險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和經營和穩定性。同時,保險公司收入的增加,將使保險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險費率,減輕被保險人的負擔,提高保險公司的競爭能力。我國保險業如果沒有投資收益作為基礎,加入WTO后,在承保業務上很難與國外保險公司進行價格(費率)競爭。另一方面,保險投資業務的發展和獲利可以彌補業務上虧損,維持保險公司的生存和發展。如1987年英國兩大保險公司保險業務虧損分別為0.64億英鎊和1.08億英鎊,而投資利潤為2.04億英鎊和2.49英鎊,盈虧相抵后,還有不小的綜合盈利。從近期國際保險業的發展特點來看,保險公司的主要收益已經從傳統的承保收益逐步轉移為投資收益,如美國產險業務自1978年以來連續21年出現承保虧損,主要收益來自于投資收益。
由于保險經營是一種負債經營,因而保險資金的運用除了考慮投資的收益外,還必須保證投資的安全性。因此,市場的開放,投資工具的增加和投資規模的不斷擴大,客觀上需要保險公司進一步加強投資機制的建設,提高化解風險的能力,保證保險資金實現安全性和投資收益的協調。
(二)保險業應盡快建立、健全保險的制度和規范
建立和完善保險投資體制是一個系統工程。只有保險公司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加強經營管理,才可能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險投資提供根本制度保證。如何加強經營管理,我個人認為可以包括以下:
第一、加大公司運作的透明度和輿論的監督作用,運用武器,嚴懲那些損害股東權益的行為,有效地維護股東的權益。
第二、建立和完善對經理層的約束和激勵機制,徹底改變舊的用人機制,讓市場和競爭來決定經理的選拔,使經理的報酬與公司的業績直接掛鉤。
第三、加強管理創新,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摒棄舊的、傳統的管理模式及其相應的管理方工和,創建新的管理模式及其相應的方式和方法。
(三)進一步拓寬資金運用渠道
保險資金運用是保險公司穩健經營的基礎,是關系到保險公司經營狀況的重要因素。
由于我國保險業起步較晚,加之其它種種原因,我國保險資金運用存在的是證券投資基金規模太小;保險公司無法控制入市資金的風險;在目前封閉式基金占據主流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只能被動的分紅,其變現很難實現;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過窄;保險資金中短期性行為嚴重。
針對這些問題,必須進一步拓寬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加快資金入市步伐,使我國保險業能夠持續快速發展。
1、保險資金入市
(1)保險資金入市可以增強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運用得當,還可有效解決保險公司所面臨的“利差損”問題。在《保險法》規定的范圍內進行投資,僅每年的利差損就有3至6個百分點,這為保險公司的長期發展埋下了巨大隱患。在銀行存款的利率為2.25%,國債的買賣收益最多不過6%-7%,在同業拆借市場上,因資金量有限,所以收益率微乎其微。而在2000年保險公司投資證券基金的平均收益達12%。因此,保險資金入市,從長遠來看,對保險公司增加盈利能力、解決“利差損”具有重要的意義。
(2)保險資金入市可以有效改善保險公司資產結構。如果允許保險資金按嚴格的比例進入證券市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資金閑置的壓力。因為保險資金進入證券市場是進行股權的交易,在證券市場機制作用下,根據保險資金運用原則,保險公司必然將資金投入到效益好、有成長性的企業中去,這樣客觀上就使保險資產得到了相應的改善。
(3)從長期來看,保險資金入市對于啟動保險消費將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保險資金入市無疑使國家找到一種對資金更有效的配置,從而使部分資金與證券市場之間形成紐帶。在這個紐帶的連接過程中,不但可以改變整個社會資金的結構,還可以使得到更大的保障,以便使國家、、個人以及保險公司更好的發展。
(4)保險資金入市,可以增強我國保險公司的國際競爭力。隨著我國加入WTO,保險業面臨著更大的沖擊,承受著更大的壓力。保險公司除了用提高服務質量來爭取保單,擴大客戶群外,其所得到的保費收入如何獲取最大的安全收益是關鍵。在發達國家,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較我國暢通的多,除了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外,還可涉足證券市場甚至房地產業。所以,保險資金入市,可以增強我國保險公司與國外保險公司的競爭實力,更好地奠定加入WTO后的經濟基礎。
(5)保險資金入市可有效緩解證券市場中資金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有助于穩定證券市場。隨著保險業的不斷發展,可入市的保險資金的規模將越來越大,必將會改善證券市場的資金結構,它對證券市場的長期發展所起的作用也會越來越明顯。
2、保險資金進入短期拆借市場。
盡管保險公司都有較高的信譽,但上前還不能以信用方式進入短期拆借市場,而須有抵押。如果能直接以信用方式進入短期拆借市場,可以為保險公司提高資金運用效率提供方便。
3、擴大可投資的企業債券范圍。
保險資金只可購買鐵路債券、電力債券和三峽債券,應擴大到其他的企業債券。盡管企業債券質地有好有壞,或者說存在風險,但應相信保險公司有一定的鑒別能力。
4、進行資產委托管理。
資產委托就是保險公司以合同的形式把資金委托給專業的資產管理公司進行運作。它的最大好處是保險公司省心省力,不必事事躬親,同時由專業公司進行操作,也可確保較高回報。
(四)培育專門資金運用人才
我國加入WTO將使保險業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保險公司如何作好準備,采取措施,搞好投資收益,上面已經從體制和機制創新、拓寬資金運用渠道等多方面進行了探討,但要確保這些對策措施具有現實的針對性、決策的性和實施的可操作性,關鍵在人,關鍵取決于目前保險公司干部職工隊伍的素質。因此,首先要改變干部隊伍年齡老化問題,采取買斷工齡、提前內退等方式,分流一批年齡老化的人員,以保證隊伍的生機與活力;其次,要從管理入手,通過秘訣革,建設與國際接軌的一流化商業保險公司的高效精簡的機關管理體制,盡快與國際經濟接軌;再次,要注重人才的引進和使用,以及后備干部和后備人才的儲備。目前,當務之急是要圍繞加快效率的長遠目標,建立結構合理高素質的干部隊伍;以及培養選拔一批優秀的中青年干部,建立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后備干部隊伍,構建既有長期培養對象,又有近期可以上崗的人才儲備庫。
參考:
關鍵詞:投資型保險 保障 利率風險 萬能壽險 變額萬能壽險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前兩年大眾投資熱情的高漲,保險產品中的投資連接險種也隨之熱賣,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客戶在選擇投保時高度關注保單的投資回報而忽略了保單本應具有的保障性。在這點誤區上存在源于個別不負責任的業務員夸大、不專業的宣傳,也源于消費者沒有充分認識保險產品的特點和作用。
熱賣也在經濟危機來臨的時候停止了,投資型保單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虧損,人們開始紛紛“斥責”投資型保險,并且懷疑保險產品的作用和特性。不同類型的保單是針對不同客戶的需要而設計的,所以它們在功能上會有一定的差異性,所以我們需要對投資型保單的設計特點以及利基點有個清晰的認識,這樣才能有助于我們在投資或是尋求保障的時候做到正確決策。我們需要認識到什么樣的風險影響到投資型保單的運營,不同形態的投資型保單各自具有什么特點。
二、利率風險對投資型保險的影響
首先我們先了解利率對保險公司的影響。利率下降對保險公司運營有重大影響,如果利率因素長期不利于保險公司的發展,那么一個資金雄厚的保險公司也會進入頻臨破產的境地。
利率風險造成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利率的下降往往使得保險公司達不到預期的投資收益,會有很多保單達不到預期的收益水平,保戶的利益受到損害,會造成退保率的激增;利差作為保險公司的三大利潤來源(利差、死差、費差)之一對保險公司的運營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利率的下降而產生的利差損嚴重影響保險公司的成長能力。在現在市場維持低利率的時候,保險公司保費收入增幅下降,使得行業利潤大幅縮水。以占據中國人身險市場份額較大的中國人壽和太平洋保險公司為例,在保費收入大幅增加的基礎上,二者投資凈收益卻分別從2007年末的913.77億元和270.09億元,降至2008年末的533.39億元和140.08億元,各自下降了41.63%和48.14%;保險業經營利潤回落。
利率的降低使得市場平均回報收益率降低,當然投資型保險也就得不到預期的投資回報,那么保險公司受到損失,保單持有人也受到一定得損失,不利于投資型保險的投保和續保。
三、主要的投資型保險介紹
1. 萬能壽險
萬能壽險是最基礎的投資型保險,也是眾多投資保險的設計起點。萬能壽險是指包含保障功能(即死亡給付)、并至少在一個投資賬戶擁有一定資產價值(即投資收益)的人身保險產品。萬能壽險具有較低的保證利率,這點與分紅保險大致相同,但是繳費方式更為靈活,保險合同規定交納保費及變更保險金額有較大的彈性。
該種類型的保單分為A、B兩種形態(我國分別稱為甲型、乙型),具有不同的特點。
A型的萬能壽險有固定的死亡保障金額(即保單保證一定的死亡給付)。
在A型萬能壽險的投保初期,該保單的保險金額是由遞減的定期壽險(保險金額固定,在一定載明期限內給與死亡給付的壽險)保額和遞增的現金價值(儲蓄型保險的儲蓄部分)組成,即總保險費不變。
在這種總保費不變,隨著保單現金價值逐年積累增加的情況下,凈危險保額就要逐年遞減。這樣就使得保單的危險保障功能逐年降低,保單的儲蓄功能逐年增強,給了投保人利用萬能壽險保單避稅的機會。在美國監管部門為了減少這種避稅的機會,規定在A型萬能壽險保險的后期要保證一定比例的凈危險保額并且保持固定,但是可累積的現金價值仍然逐年遞增,所以總保費逐年遞增。這使得A型后期相當于B型。
B型的萬能壽險保持固定的凈危險保額(即保持固定的危險保費,死亡給付隨現金價值的積累而增高)。
該類保單的保險金額是由保險金額不變的定期壽險和遞增的現金價值組成,當保單現金價值增加,保險金額也隨著增加,純保費固定不變,總保費逐年遞增。
A型的萬能壽險受到保險金額與現金價值的比例限制。B型的萬能壽險則不存在比例限制問題,因為其風險保額一直維持不變。
一般來說,保單所有人擁有在A型和B型之間相互轉換的權利,轉換權利以每年一次為限。如果從A型轉換為B型,原來的凈風險保額會變成新的保險金額,再加上保單的現金價值,產生了新的死亡給付金額。如果從B型轉換為A型,原來的死亡給付金額變成新的保險金額,凈風險保額已遞減。
萬能壽險給投保人提供的一個很大的方便就是在不同的人生階段可以選擇不同的保單形態。在年輕時適合投保B型,因為保險金額遞減的定期壽險與保險金額不變的定期壽險的費率都很低,兩者差額很小,而B型的死亡給付金額是遞增的。過了一段時期以后由于年齡增大保險金額不變的定期壽險費率明顯升高,把B型轉換A型,保險費的分配的重點由凈風險保障(此時已遞減)轉向保單的現金價值的積累,并可以獲得一個比簽單時高的死亡給付金額。
2. 變額萬能壽險
在投資險發展的過程中又出現了更為靈活的變額萬能壽險——融合了保費繳納靈活的萬能壽險與投資靈活的變額壽險后形成的新的險種。變額萬能壽險具有萬能壽險的保費繳納方式,保單持有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將保額降至保單規定的最低水平,也可以在具備可保性時,將保額提高。此外,變額萬能壽險的現金價值的變化也與變額壽險現金價值的變化相同,并且也沒有現金價值的最低承諾,即保單現金價值可能降低至零,若此時未補交保費,保單會因此失效。也就是說投資的風險完全由保單持有人承擔。
保單持有人在某限度內可自行決定繳費時間及其繳費金額,并且可以適時調高或降低保額。變額萬能壽險的投資通常是多種投資基金的集合。保單持有人可以在一定時期將其現金價值從一個賬戶轉至另一個賬戶,而不用繳納手續費。
變額萬能壽險的利基點是比萬能壽險更好地滿足投資與保險的雙重需求。在市場利率上升,投資環境良好時,投資型保險例如變額萬能壽險就成為眾多保戶的最優選擇。變額萬能壽險的分離賬戶可以投資于國內和海外證券、基金市場,風險相對一般賬戶要高,但同時收益也要高,所以變額萬能壽險更能滿足看重投資回報率的保戶的需求,同時在獲得投資回報同時也得到了人壽風險的保障。
同時利用保險理財的客戶更多看中的是稅收規劃中保險給付的避稅優勢。很多人利用購買萬能壽險保單作為他們免稅購買保險的一種方法。由于我國在保險征稅監管方面沒有出臺細致有效的法規條文,所以難以區分死亡給付和投資收益的部分,所以我國當期的投資型保險避稅功能尤其明顯。
當然變額萬能壽險也存在一定的限制。在利率持續下調的環境中,這種投資型保險的吸引力會減弱許多,保戶都不愿自行承擔分離賬戶的投資風險,所以該類型保單的銷量被整體經濟環境的好壞所影響。
另一方面,由于萬能變額人壽保險具有保險和投資雙重性質,所以在美國變額壽險要受到保險和證券監管部分的雙重監管。人壽保險在稅收上享受優惠,而證券投資收益要征收所得稅,這也是雙重監管的主要原因。如果保單的現金價值超過保險金額規定的比例,在稅收上就要作為投資產品處理。據美國稅法規定,保單面額與現金價值的最低比例在45歲以下是250%,以后這個比例逐年下降,直到95歲時為100%。①如果所繳的保險費超過這個比例限制,就將保費用來增加保險金額,或者拒收這筆保費。在我國壽險產品也享受稅收優惠,而證券投資基金的收益要納稅,但我國的證券稅收監管部門尚無明確對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的監管,保監會的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精算規定只作"風險保額應大于零"的粗略規定,以致這類保險產品過度強調投資,而忽略了風險保障功能。
3. 萬能壽險和變額萬能壽險主要區別的比較
(1)萬能壽險的投資賬戶一般只有一個并且投資方向趨向于基金及債券,收益比較穩定但不會很高;而變額萬能壽險通常有多個分離賬戶供保戶選擇,資金通常投向于多種投資基金的集合,少量資金也會進入高收益的證券市場,收益波動較大但同時回報會高于萬能壽險。
(2)萬能壽險一般來說都有最低的保障收益,而變額萬能壽險是針對將壽險保單的現金價值視為投資的保單所有人而設計的,保單所有人承擔了全部的投資風險,沒有最低保障收益。
四、投資型保險經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萬能壽險保單脫落率高的問題是主要的經營困難。例如在經濟狀況不好的時候,就有很多客戶選擇退保。有可能是因為客戶個人在保費的繳納上存在一定的問題,或是認為投資收益達不到期望而選擇放棄該保單。
在投資型保單的運營過程中,為了減少這種保單的脫落率,最根本的措施就是減少投保人保費繳納的限制,加大選擇性,更加人性化的保單設計會相應增加保單的續保率,減少欠繳或停繳保費的現象。
保險公司在設計保單的時候通常采取以下辦法以應對此問題:①繳納的彈性保費納入個人基金賬戶管理——這樣的設計考慮到了保戶可以依照自身的意愿和經濟能力繳納合意的保費;當然保險公司會從保費中扣除附加保費以及純保費部分,剩下的余額將納入保險基金賬戶,并且按月累積利息;賬戶中的基金足以支付死亡成本附加費用,賬戶正常運行,就使得保單不會因為保戶欠繳保費而失效,減少了保單的脫落率。②保險金額可以進行適時的調整——保險公司允許投保人根據其意愿和經濟情況隨時增減保險金額。當提高保額時需要提出可保證明,減少保額是則以不低于最低限額為限。這樣保戶選擇性大,也就減少了因為經濟狀況變化而發生的保單脫落。③減少人的離職率——限制人的隨意流動,減少因為人離職而導致的保單脫落。
五、小結
作為市場參與的主體,投保人保持對保險產品客觀冷靜的認識非常重要,投資型保單畢竟不是證券投資,所以想要依靠保險產品獲得高利潤是錯誤的認識。保險產品的根本是保障功能,投資型產品是在保險的發展和適應市場的過程中應運而生的,但歸根結底它仍然是保險產品。在目前市場低利率影響的推動下,我國保險結構回歸,風險保障型產品和分紅型產品重回市場中心地位。從政策方面同樣可以看出政府也著力在調整保險產品結構,保證保險業健康成長。保監會于2009年1月5日發文,要求境內外上市保險公司對同一交易事項采用相同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其中,對保險業影響最大的是保費收入的確認和計量引入重大保險風險測試和分拆處理以及采用新的基于最佳估計原則下的準備金評估標準;同時,保監會還明確了人身險業務結構調整的重點和方向,督促全行業大力發展風險保障型、長期儲蓄型業務,強化投連險風險管控??梢钥闯觯kU市場再次強調了產品的保險保障特征,而非投資特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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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下半來以來,保險資產管理的政策有了大大的改變,很多業務都可以做,很多投資都可以投,但我想在這樣一個情況之下,能允許你投,并不是你都要去投,更不是亂投,一定要根據業務性質來進行一個戰略資產配置。所以我想,怎么樣研究尊重保險基金的規律,做好資產管理的工作非常重要。
保險類具有理財功能的產品跟別的產品區別是什么呢?最大的區別,第一就是它具有保障功能;第二,總的來說期限可能比同類產品都會要長一些,也就是說負債是比較長的。這就決定了保險基金的長期性特點,它對于資產負債匹配的要求是比較高的。
這也就是為什么我們在今年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上提出,保監會專門設立一個資產負債匹配監管的委員會,來加強資產負債的匹配監管,另外還要求有比較穩定的回報,甚至是要求有絕對的收益,這一點跟其他理財方式有不同。我們看十年保險資金運用,可能有時候虧,有時候掙,但總的來說,收益率還是比較高的,但是可能也有一個很麻煩的事情,就是波動性大起大落,這可能對保險資金做一定的匹配是可以的,但如果量非常大,也會帶來很大的問題。
正是因為這樣的考慮,我們在業務方式和重點領域上,更多的可能偏好于固定收益的債券或者類似于債券這樣一些投資的方式,比如說我們在國債、金融債、企業債等等這些方面,包括類似的債券計劃,類似于長期的信貸產品,甚至不動產投資,可能都是比較好的大的戰略配置,這是保險資金的特點無法改變的。
但是我們也看到另外一個問題,我們還要更多地考慮差別化,差異化的金融優勢。債券雖然很穩定,但是收益率總的來說比較低,不動產投資可能收益率不錯,但是流動性又存在著很大的問題。而債券計劃,我們是鼓勵它大力發展,但是它也有跟銀行平臺競爭的問題,可能更多的只能起到對銀行拾遺補缺的作用,想成為主流肯定也有一些問題。
這時候我們又看到另外一個路子,比如說,股權投資的創新。我們可以在一般的股權投資跟債券投資之間尋找一個結合部,類似平常講的優先股這樣一個概念,既可以獲得比較穩定的回報,可能還會高一 些。
我國自1980年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保險資金運用,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從1980-1987年,為無投資或忽視投資階段,保險公司的資金基本上進入了銀行,形成銀行存款;第二階段從1987-1995年,為無序投資階段,由于經濟增長過熱,同時又無法可循,導致盲目投資,房地產、證券、信托、甚至借貸,無所不及,從而形成大量不良資產;第三階段始于1995年10月,為逐步規范階段,1995年以來先后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簡稱《保險法》,下同)、《保險業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保險法律法規,但由于限制過緊,加之1996年5月1日以來的7次利率調整,使保險業發展帶來新的問題,尤其使壽險業的利差損進一步擴大,因而,政府曾多次調整保險投資方式,1998年先后允許同業拆借、購買中央企業AA+公司債券,但仍解決利率下調對保險公司帶來的壓力,尤其難于解決壽險公司日益擴大的利差損。基于此,1999年10月28日,國務院批準保險基金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間接進入證券市場,這是完善我國保險投資監管的一項重大舉措,也是進一步發展我國保險業的重要步驟。
我國目前面臨著加入WTO,這要求我國保險業參照國際準則;同時,已進入21世紀,由于各國的金融改革,金融自由化的浪潮,也給我國保險業帶來了新的機會與挑戰,這也迫使我國的保險監管應與國際大趨勢相接軌。本文擬在比較海外保險投資監管法律規定之特點的基礎上,對完善我國保險投資監管法律制度提出了若干拙見。
一、海外保險投資監管法律規定的一般特點
縱觀海外許多國家或地區保險法及細則對保險投資的規定,盡管早期工業國或后起工業國和地區的投資方式及演進的階段不同,但仍然存在以下幾點帶有共性的特點值得我們思索:
首先是確認和保證保險資金運用方式的多元性。在美國、日本、法國、德國、意大利、瑞士以及我國的臺灣和香港的法律規定中,均規定了多種保險投資方式。這些方式具體包括:債券、股票、抵押貸款、不動產投資等。英國則通過司法實務確認保險投資方式的多元性。由于投資方式多樣且較靈活,使得不同的保險公司根據自身的特點選擇投資方式,將盈利性大、流動性強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資方式進行有效的投資組合,從而穩定了保險公司的經營,并進一步為保險業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空間。
其次是保險投資比例的限定性。不少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在注重投資方式多樣化的同時,也規定了投資比例。如美國紐約州、日本、德國、我國臺灣等均有這方面的規定。這些法律規定不僅涉及了風險比較大的投資方式所占總投資的比例,而且規定了某一投資方式投資與有關每一籌資主體的比例,這樣,前者有效控制了有關投資方式所帶來的投資風險;后者有效控制了有關籌資主體帶來的投資風險,從而為控制投資風險提供了條件。值得注意的是,保險投資比例隨著保險業的發展階段而調整。如日本,在保險投資方式比例方面:存款從1947年的1/3,調整為1956年的35%,1969年則廢除了該規定,1998年則改為無限制;拆借貸款從1947年1/20降為1956年的5%、1958年的29%,1969年則廢除了該規定,1998年則改為無限制;地方債券,從1947年的20%至1969年則廢除了該規定,1998年則改為無限制;公司債券,從1947年的2/3,1987年則廢除了該規定,1998年則改為無限制;股票則自1947年至1998年始終規定為30%;不動產則自1947年至1998年始終規定為20%。
第三是關注壽險投資結構的不同性。保險投資的結構因產壽險不同而不同,產險業投資要求的流動性優于壽險,而壽險的盈利性和安全性優于產險業。法律的規定顯然要有所體現。比如,美國紐約州的保險法律在規定保險公司投資的形式和數額的同時,對人壽保險公司與財產和責任保險公司的投資結構確定了不同的原則。在紐約州保險法中,適用于壽險公司的投資法以謹慎標準為原則,而適用于財產和責任保險公司的投資法則主要以“鴿籠式”方法為原則。
第四是加強證券投資的管理。在保險投資的發展過程中,證券投資隨著經濟的發展而上升,總的趨勢是投資的證券化,但不同類型的國家或地區有所不同。早期工業國的保險投資已基本證券化,并且,在債券投資中股票和公司債券所占的比重呈上升趨勢,股票的比重則快于公司債券上升的比例;而后起工業國則還有一個過程。如在美國壽險資產中,貸款所占的比重,1917年為47.6%、1930年為55.1%、1940年為29.4%、1950年為28.9%、1985年為27.4%、1990年為23.6%、1995年為14.4%、1997年為12.2%;不動產從1917年的3%降為1997年的1.8%;有價證券則從1917年的44.2%上升為1997年的73.1,其中,股票投資的比重從1917年的1.4%上升到1980年的9.9%,在穩定10年后,1991年上升為10.6%,1997年為23.2%;公司債券的比重從1917年的33.2%上升到1980年的37.5%,其后1990年上升為41.4%,其后直到1997年為41%左右波動1。這種保險投資的證券化是同美國資產的金融化相聯系的,而這種資產的金融化,同保險業(尤其壽險業)發展到一定階段所要求的流動性和盈利性是密切聯系的。
后起工業國和地區經濟發展的共同特點在于:在二戰后才開始發展,起點低、發展速度快。國家為了加速經濟發展,在強調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同時,也強調社會性,保險投資對推動經濟的高速增長,起了重大作用。其中,日本保險投資在促進經濟高速增長,使日本的經濟跨入經濟強國后,其保險投資由貸款為主逐步轉向證券投資;而韓國的保險投資結構的現狀與日本八十年代初期相似,正處于轉化中,我國臺灣壽險業貸款比重也較高,但不動產的比例較高,這與臺灣不動產穩定增值有關,同時,從動態看,有價證券所占比例呈上升趨勢。這說明,后起工業國或地區的保險投資結構演進為由直接投資向證券投資的演進是與其經濟發展密切聯系的。
日本作為后起工業國,80年代以前其投資比例依次為:貸款、有價證券、不動產、存款;而80年代以后,有價證券和存款的比例呈上升趨勢,貸款和不動產投資的比例呈下降趨勢。1986年證券投資占第一位,貸款退居第二位,1984-1986年存款上升至第三位,不動產退居第四位。其中,從1975年至1996年間,壽險業的投資中,貸款從67.9%下降到34.6%,有價證券從21.7%上升到50.7%,不動產從7.9%降為5.2%,其他資產從1.4%上升為6%。在此期間,1986年是個重要的轉折點,有價證券的比例首次超過貸款的比例。日本保險投資是同該國經濟發展的過程相聯系的。就其過程的特點看,主要有:首先,注重保險投資的經濟效益。20世紀50-60年代,日本側重發展重工業,重工業經濟效益較好,于是保險公司投資于機械制造和化工工業;70年代末80年代初,轉向以輕工中小企業為主,同期壽險公司短期貸款占61.7%,后來證券投資效益好,又轉向證券投資,1975年為21.7%,1984、1986、1996年分別為35.1%、41%、50.7%;貸款投資占總資產的比率由1975年的67.9%,下降為1986、1988、1996年的39.2%、30%、34.6%。其次,關心投資的社會效益和社會影響,包括向新型產業投資、投向社會公用事業、社會開發性投資、為擴大生活消費投資;同時還注意擴大海外投資。
韓國的保險法所規定的保險投資方式有:有價債券投資、不動產投資、貸款或匯票貼現、對金融機構的存款、對信托公司的金錢或有價證券的信托、財政經濟部令制定的類似前述第1-5項的方法。并于第15條規定各類投資比例為:對股票的投資不得超過總資產的40%;不動產投資不得超過總資產的15%;保險公司購買同一公司債權及股票或以此為擔保的貸款不得超過總資產的5%;對同一人的貸款不得超過總資產的3%,對同一物件為但保的貸款不得超過總資產的5%,對同一企業集團的貸款不得超過總資產的5%;對同一企業集團發行的證券及股票持有量不得超過總資產的5%,外匯、國外不動產及外匯證券的持有量不得超過總資產的10%,中小企業(風險企業除外)發行的股票持有量不得超過總資產的1%。保險公司持有或作為貸款擔保的同一公司的股票不得超過該公司總發行股票的10%,但持有國外法人的股票時,可以例外。對增強保險財產運用的健全性和效率性有必要時,金融監督委員會可按保險業務的種類和保險公司的財產規模,在第一款規定的各種財產利用比例的十分之五范圍內下調其比例。
韓國壽險業自1950年以來,隨著經濟形勢的變遷,其保險投資中,不動產投資從50%以上降到了1997年的8.5%,其中,配合政府經濟發展計劃,以及鼓勵出口發展重工業,壽險業資金運用轉向投放資本市場及放款。目前韓國保險業法及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規則規定各項資金運用投資對總資產比率為:股票不得超過30%;不動產投資為15%或以下(10%為營業用,5%為投資用);現金及存款為10%或以下。上述規定韓國政府鼓勵保險公司多放款給房屋專項貸款,以及中小企業貸款2。韓國保險投資結構的變化為:韓國壽險業投資中,其結構的順序依次由1981年的貸款、有價證券、不動產、現金及存款轉變為1997年的貸款、有價證券、現金及存款、不動產。盡管有價證券的比重從18.5%上升到27.2%,貸款從62.8%下除為48.5%3,但仍然以貸款為主。
我國臺灣地區保險投資結構的演變過程因產壽險而不同。從1991年至1997年,在財產保險業的投資中,其投資的結構順序依次為: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抵押貸款、貸款。其中,銀行存款57.58%降為54.04%、有價證券從17.36%上升為31.74%、不動產從21.11%降為11.2%、抵押貸款從3.96%降為3%,其中股票從7%上升到19.45%,這說明產險業保險投資仍然以銀行存款為主,這同財產保險主要屬于短期業務要求投資流動性較強有關。壽險業投資中,投資的順序依次為:貸款、有價證券、存款、不動產、國外投資和專案運用及公共投資,從1986年至1997年,其投資比重分別變化為:貸款從31.29%上升為35.05%、銀行存款從23.77%上升為28.03%、有價證券從17.36%上升為28.03%、不動產從27.19%降為10.61%、國外投資從1989年的0.02%升為2.22%、專案運用及公共投資從1994年開始的1.95%上升為2.67%。其位次的變化為:有價證券由第三位上升為第二位、銀行存款由第二位下降為第三位。這說明壽險業保險投資中有價證券的比重上升,但仍然以銀行貸款為主。
由此可知,后起工業國和地區的保險投資與其經濟發展密切聯系,在經濟發展初期,保險投資中,貸款的比重較高,一方面對國民經濟發展提供了資金,帶動了經濟增長;另一方面,這些投資項目的高回報,帶來了保險投資的高盈利。當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保險投資由貸款或不動產轉向有價證券投資為主,日本的情況,說明了這一點。韓國的現狀與日本發展的過程相似,韓國經濟仍然處于日本當年起飛階段,貸款比例很高;臺灣壽險投資貸款、房地產比例也較高,這是由于這一階段這些項目投資盈利性高。但隨著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金融市場的完善,也將逐步向證券化投資過渡。
第五,細化保險資金運用的規范。不少國家和地區就保險資金運用的問題,注意從法律規范上較為詳細地加以規定。如日本不僅在《保險業法》中規定保險資金運用的基本范圍,同時在《保險業法施行規則》對其作出具體規定;我國臺灣在《保險法》有關保險投資規定的基礎上,相繼制訂了《保險業資金之專案運用與公共投資》、《保險業資金之專案運用與公共投資審核要點》、《保險業資金辦理國外投資限制》、《保險業資金辦理外投資內容及范圍》。它構成了由保險法規定保險資金運用的基本輪廓,由特別法作出具體規定的立法模式。這樣便于根據不同時期的情況及時進行調整,既保持法律的持續性,同時又具有靈活性。
二、完善我國保險投資監管法律制度的幾點思考
基于我國目前經濟發展所處的起飛階段,同時處于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投資工具有限、規范交易的制度及組織有待完善,對投資市場的監控和引導乏力。因而一方面基于我國實際,另一方面借鑒海外保險投資監管法律規定的考察,本文認為欲完善我國保險投資監管法律制度,應當考慮以下幾點:
第一,應當確立在安全性的前提下保護保險公司實現盡可能多的盈利的指導思想。也就是說,保險公司的投資應在遵循安全性原則的前提下達到盡可能多的益利。因為保險公司也是企業,在確保其資金運用安全的條件下,要以盈利為目標,從而保證資產的保值增值。這樣不僅有利于保險公司經營規模的擴大,而且有利于其償付能力的增強。
第二,完善投資環境。一個完善的投資環境,應包括有效的投資工具、公平交易規則以及保證這種制度有效貫徹的組織,即投資工具的多樣化、交易規則的規范化、交易方式的靈活化、投資監管的有效化,以保證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有效和暢通。
(1)完善投資工具。由于保險投資涉及不動產投資及金融市場的投資,因而,投資工具包括不動產投資和金融市場的金融工具,其中,金融市場的投資是保險投資的主體,因而,金融工具的完善,至關重要。其投資工具包括:債券、股票、票據、貸款、存款、外匯。其中:票據屬于短期金融工具,分為匯票、支票和本票;債券和股票屬于中長期金融工具,債券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公司證券,政府債券分為公債券、國庫券和地方證券;股票,含普通股和優先股。
金融市場的投資工具應該是長期、短期和不定期的結合體,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動性不同層次的匹配,以便不同投資者選擇,可利用靈活多樣的投資工具,有利于保險投資者的選擇,進行投資組合,也有利于提高其變現能力。就總體而言,保險公司應金融市場的成熟程度以及自身業務的特點選擇投資工具。如在金融市場尚不成熟時,應選擇流動性強、安全性高的投資工具。但壽險投資則宜選擇安全性和盈利性均較高的投資工具,而不十分要求其流動性。同時,應建立與投資工具相配套的避險工具,如期權交易、期貨交易,以防范和分散投資風險。
(2)完善涉及保險投資的法規。投資法規的完善,在于建立保證投資市場公平、有效交易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如不動產交易法、證券交易法、票據法、但保法等,從而保證市場交易有據可依。
(3)理順投資監管機構及相關部門的關系。法律的真正價值在于它的實施。為保證有關投資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必須建立相應的組織來保證。這些組織包括保險投資的行政主管部門以及配合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的司法機構,如投資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法院、仲裁機構,并且保證這些組織的合理分工協作,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或規章辦事,切實保證投資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有效實施,嚴禁任何組織或個人凌駕于法律規章之上。
第三,確認和保護保險投資主體在保險投資方式上有一定的選擇權?;谖覈洕l展處于騰飛階段,金融市場發育不全,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的建設資金缺乏,而這些產業投資回報率較高,應允許保險投資主體有權實施抵押貸款或有區域選擇的不動產投資;無限度的政府證券投資、有一定限度的金融債券投資和限制較嚴的股票與公司證券投資。當然,銀行存款在目前及未來依然是必要的。從長期來看,待我國經濟發展到較發達國家行列、金融市場發育完善,則可轉向證券投資為主,那是比較長遠的事。
第四,在立法上,放松投資方式的同時,控制投資比例。從法律監管的角度看,在放松投資方式規定的同時,如允許投資于有價證券、不動產、抵押貸款、銀行存款等,同時應規定投資比例4。前者是為了提高保險投資的盈利能力,多種投資方式,為保險公司提供了可供選擇的靈活的投資工具,從而,為保險公司提高投資回報率創造了條件,當然,也為理智的保險公司投資者提高投資組合來控制風險提供了選擇機會;后者則為控制投資風險提供了條件。這一比例分為方式比例和主體比例,方式比例規定了風險比較大的投資方式所占總投資的比例,這就有效控制了有關高風險的投資方式所帶來的投資風險;主體比例有效控制了有關籌資主體所帶來的投資風險,從而為控制投資風險提供了條件。主體比例,也應按投資方式的風險情況分別對待,對于高風險的籌資主體、高風險的投資方式,其比例應低一些,如購買同一公司股票不得超過投資的5%;購買同一公司債券不得超過投資的5%;購買同一公司的不動產不得超過投資的3%;對每一公司的抵押貸款不得超過投資的3%;對于較安全的投資方式但存在一定風險的籌資主體,其比例便可高一些,如存款于每一銀行不得超過投資的10%。保險投資必須強調盈利,因為能夠提高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但由于某項投資報酬是該項投資所具風險的函數,如對保險資金運用不加以限制,勢必趨向風險較大的投資,以期獲得較大的報酬,而危及保險企業財務的穩健。因為每一種投資方式的風險大小不同,一般而言,高盈利的投資方式伴隨著高風險,低風險的投資方式則伴隨著低盈利,顯然,全部用于盈利性高的投資方式,必將使保險公司面臨著全面的高風險,使被保險人有可能得不到應有的保險保障,也不利于保險公司的生存和發展,因而,為了保證保險投資的盈利性,同時控制高風險,應規定有關高風險投資方式所占的比例。同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工商或金融企業均有破產的可能性,無論采用風險大的亦或風險小投資方式,保險公司都會面臨著籌資主體對保險投資所帶來的風險,因而,為了控制每一籌資主體給保險公司所帶來的風險,必須規定投資于有關每一籌資主體的比例5。
第五,法律應當對壽險和非壽險的保險投資作出區別性規定。由于壽險是長期保險,許多壽險帶著儲蓄性,更強調安全性,因而,一般可用于安全性和盈利性高、但流動性較低的投資方式,如不動產、貸款;非壽險是短期保險,要求流動性強,不宜過多投資于不動產投資,而應投資于股票、存款。同時,從風險控制看,壽險公司投資的比例在主體比例方面,應嚴于非壽險,因為壽險期限長、帶有儲蓄性,控制主體比例,便于保證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從而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對保險資金運作各環節中可能存在的各種風險因素的判斷、歸類和性質鑒別,保險資金運作中可能存在的風險主要包括:利率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針對不同的風險必須采取不同的風險控制措施。
1、資產負債管理
利率風險是保險資金投資運作中的最大風險,市場利率的變化,將對資產、負債的現金價值有不同的沖擊,打破資產、負債間原已實現匹配的均衡狀態,或使未來的資產、負債特征變得不對稱,而給未來保險公司的正常經營帶來風險。保險公司的資產負債管理,在充分考慮資產和負債特征(期間、成本和流動性)的基礎上,制定投資策略,使不同的資產和負債在數額、期限、性質、成本收益雙邊對稱、匹配,以控制風險,謀求收益最大化。持續期管理是進行資產負債匹配的有效方法。
2、總風險限額限制
總風險限額反映保險公司可承受的最大資產損失的大小,一般由保險公司可承擔投資風險資本乘以百分比確定,百分比的大小由保險公司決策層根據公司實力及經營管理狀況確定??筛鶕欢ㄔu估周期,運用在險價值法對投資組合的在險價值進行計算、監控,并將之與公司規定的最高風險限額進行比較,對投資組合中高風險資產給予調整,減少高風險資產投資比例,加大低風險資產的投入,直到符合公司政策要求為止。
所謂在險價值,是指在正常的市場條件和給定的置信度內,用于評估和計量任何一種金融資產或證券組合在既定時期內所面臨的市場風險大小和可能遭受的潛在最大價值損失。
在險價值法(Value-at-Risk)是目前最具代表性的市場風險測量方法。該方法由J.P摩根公司首次提出,目前,該方法已被全球主要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廣泛采用,許多金融機構、金融組織和法規制定者甚至將這種方法當作風險度量的一種標準來看待,在保險資金運作中同樣也是度量風險的有效手段。
3、投資管理組織架構設置
科學、高效的投資管理組織架構設置可以過濾掉大部分的操作風險,道德風險。
組織架構的設置原則主要有以下幾方面:投資管理“三權分立”。保險資金的投資運作部門與資產所有人、資產托管部門分設,投資部門的運作受資產所有人、托管部門的監控;投資前臺與后臺分開,后臺對前臺操作情況進行實時評估、監控,同時,投資部門接受稽核部門的監控;戰略性資產管理、戰術性資產管理、證券選擇相互監督、制約;核算部門獨立于投資運作部門之外,負責資產及匯報的記錄和復核。
4、投資決策管理系統設計
資產負債管理是保險資金投資管理的核心。根據資產負債管理層級的不同,將投資決策劃分為為三個層次,即戰略性資產決策、戰術性資產決策、證券選擇。投資決策中,一般首先由保險公司投資管理委員會根據公司負債特點及可投資資產品種的風險收益特征,對公司可投資性資產在各投資品種上做戰略性資產分配,并制定中長期投資政策,設置最高投資風險限額;然后,再由投資管理職能部門的決策小組根據戰略性資產分配政策,在公司授權范圍內,制定中短期政策,戰術性資產分配比例,及各投資品種倉位策略,并負責日?,F金管理等,最后由投資品種部門根據戰術性資產管理政策,進行市場研究,并選擇具體證券實施投資。具體證券選擇中,還可根據具體情況,采用被動式投資或主動式投資方式加以實施,良好的應用主動式投資策略可提高收益,但同時也加大風險。一般而言,主動式投資應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圍內。
當然,實施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管理,并不意味著實行投資決策層層審批制,因為這將導致更大的風險,僵化的層層審批制將極易貽誤戰機,最終影響投資績效。一般情況下,在公司投資政策指導下,投資組合經理、品種經理都擁有一定的自,自范圍內可自行決策,而且在其中部分決策層面,當遇有對投資業務正常運行有著重大影響的突發事件發生時,可啟動例外管理條款,提議召開特別決策會議加以處理,如果由于特別原因無法召開特別會議時,則相關負責經理可自動獲得相應授權進行決策,操作后當天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5、交易流程控制
交易流程的有效控制,同樣是防范、化解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的有效手段。應嚴格遵循以下三原則:嚴格的授權;交易指令及時復核,交易結果及時反饋;交易操作及時存檔記錄。
分紅險是指保險公司將其實際經營成果優于定價假設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單持有人分配的保險產品。
投連險是除了具有保險保障外,保單的現金價值直接與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掛鉤的壽險產品。投資賬戶內的資金由保險公司的投資專家負責投資運作,客戶享有全部投資收益,同時承擔相應投資風險。
萬能險是繼傳統壽險、分紅型保險與投連險之后出現的一種更靈活的保險產品。之所以“萬能”,是由于購買了此類產品后,可以根據自己人生不同階段的保障需求和經濟狀況對保險金額、所交保費和交費期進行調整。
3種投資型險種的差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保單收益來源
就收益分配方式來看,分紅險將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利潤的70%通過增加保額、直接領取現金等方式分配給客戶,分紅險的分紅收益率是不確定的;萬能險則除提供保證最低結算利率,以在實際的投資收益扣除一定的資產管理費率后的收益率水平決定宣布的結算利率,一般高于最低結算利率。結算利率短期比較穩定,長期的波動比較大。投連險沒有固定收益,完全取決于投資收益情況。投連險盈虧由投保人自擔,風險最大,但收益也可能最高。
公司收取費用
分紅險的費用收取隱含在產品定價中,在保險期間,保險公司不會再額外收取費用。投連險和萬能險的費用收取是透明的,一般包括初始費用、保單管理費、退保費用。投連險有明確的投資賬戶管理費,而萬能險的費用隱含在結算利率制定策略中。投連險有買入賣出差價,其實質與初始費用類似,不鼓勵頻繁買入賣出。通常投連險、萬能險交費前5年內的費用收取較高,交費5年內退保,損失較大。
退保給付
分紅險退保時,能得到保單現金價值和過去應該領取而未領取的累計紅利的總和。購買了投連險若要退保,保險公司將按照收到退保申請后的下一個資產評估日的投資賬戶價值計算保單價值,并將其支付給客戶。萬能險可部分提前支取,也就是說,假如交費3年后,賬戶價值為100萬元,急需資金10萬元,可進行支取而不影響賬戶收益,待將來有錢時可補交進去,只要部分支取后,保證賬戶價值不低于一定金額即可。但對于分紅險來說,如果急需資金,必須全部取出,相當于退保, 如果是短期資金需求,也可以申請保單貸款。
身故給付
如果出險,除了得到投保保額的保障外,還要加上未領取的紅利。而購買了投連險的投保人出險后,保險公司將在投資賬戶價值和保險金額價值兩者之間進行比較,并把其中比較高的一個價值支付給客戶。萬能險的身故給付為被保險人身故之日的合同規定的保額與身故之日的保單賬戶價值之和。
似乎一時間找不到更好的投資理財工具。
但是沒有一成不變的投資機會,也沒有永遠的風險,
理財環境的變化讓我們得以重新審視理財的機會。
投資型保險會不會成為你新的投資選擇?
黃先生手里有一筆錢已經捂了一段時間,不是無路可去,而是無法選擇,他不愿承擔太大風險,對低迷的證券市場也敬而遠之,又不想存款,而想找安全性較高的理財方式。像黃先生這樣的人越來越多了,1999年全國活期儲蓄存款占儲蓄存款總額的比率為24%,而2004年則上升到了34%,這也說明期間理財產品的短缺和人們對理財方式缺乏了解。
金融機構開始瞄準這部分“活資”,近期開發出各種理財產品,讓人相信,總有一款適合你:銀行推出了人民幣理財產品,基金公司則推出貨幣市場基金,保險公司則在升息后推出分紅、投連等投資型險種。沒有一成不變的投資機會,也沒有永遠的風險,理財環境的變化讓我們得以重新審視理財的機會,例如以前保險資金只能購買債券、協議存款等,后來可以借助基金進入股市,現在可以直接進入證券市場。投資者的理財觀念也要跟上這些變化,權衡各種理財產品的優劣,作出最有利的選擇。
收益比較:投資型保險更勝一籌
收益是最能撥動投資者心弦的,所以,各種理財產品都在比拼收益率,希望一下子就抓住投資者“飄忽不定”的心。
本來,人民幣理財產品是占據了優勢的。繼光大、民生、招商、中信實業等7家銀行推出人民幣理財產品后,工行、農行等銀行也都相繼推出了人民幣理財產品?;貓舐矢叩鸵荒苛巳?,如5萬元起售的1年期人民幣理財產品工行“穩得利”和交行“得利寶”為2.7%,中行的“匯聚寶”為2.95%,建行“利得盈”收益率為3.03%,而農行的“本利豐”則高達3.41%。以上收益皆為稅前。但由于近期央行下調了超額存款準備金利率,影響了銀行在貨幣市場的投資收益率,所以,未來人民幣理財產品的收益率肯定也會下降,而銀行近期也不會繼續推出。
貨幣市場基金近日的收益率高得有些出人意料,從去年10月至今,貨幣基金的月收益一路突破2.6%、2.8%和3.0%,2月份,貨幣基金日均年化收益率達到3.19%,且基金分紅是免稅的。目前南方、華安和易方達三家公司都推出了貨幣基金,投資方向與人民幣理財產品相似。由于具有基金的性質,投資者可以看到每天的收益情況。從目前的收益率來看,貨幣基金稍勝人民幣理財產品一籌。
作為傳統項目的投資型保險也在與時俱進,推陳出新。只是,其看得見的收益有些相形見絀。目前投資型保險收益分為三類:有固定收益率,如家財險;保底不封頂,如分紅險;既不保底,也不封頂,如投連險。去年受銀行升息和投資渠道拓寬的利好刺激,保險公司推出了一系列投資型產品。
目前來看,固定收益率產品收益要超過同期銀行利率,近期推出的家財險和分紅險的收益率情況可以看下表。而投連險是沒有臺面收益的產品,1月初,友邦、瑞泰、金盛等壽險公司分別在上海、北京、廣州推出了新一連險。根據新規定,保險機構為投連險設立投資賬戶,投資股票的比例可高達100%。也就是說,保險資金可以得到最大限度利用,收益可能很高,風險也會很高。
單從能夠得到保證的收益來看,保險產品似乎缺乏誘惑力,但保險產品還有一塊看不見的收益,主要表現為分紅。與以往不同的是,保險資金已經獲得獨立席位進入證券市場交易,可以申購新股,成為“特權資金”。這很讓人興奮,在過去的14年里,一級市場的投資者掙走了9800億元,多于上市公司圈走的錢,一級市場“新股不敗”只在很少的場合出現例外。而且,保險資金投資渠道還會逐步拓寬。這樣說來,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在新一年將會有很大的改觀。水漲船高,分紅險和投連險的分紅與投資收益部分將會有所提高。
保險產品還有一個優勢,那就是風險保障,投資與保障實現了結合,如華泰保險的家財險能提供累積兩年4萬元的家財險;分紅險和投連險則提供人身意外保障,國壽鴻豐提供3倍于保額的意外保險,有的還可以附加醫療保險。
流動性比較:投資型保險優勢小
流動性:貨幣市場基金>人民幣理財產品>投資型保險產品
雖然是“閑”錢,但也有機會成本,如急用或更好的投資機會等情況,一方面,新的理財產品不斷推出;另一方面,理財機會不斷出現,股市經歷由盛到衰,一度沉寂的房地產成為新的投資熱點,這些都是三四年里出現的事情,以后還會有類似的機會出現,對個體而言,機會更多。在此情況下,理財產品資金的流動性好壞也成為投資考慮的重點。投資理財最不愿意看到等錢用時被套住。
靈活性最好的是貨幣市場基金,由于采用基金方式操作,流動性最強,在封閉期內,每天都可以申購贖回,一般提前兩天告知。貨幣市場基金的申購、贖回還免手續費,屬于活期理財產品。其次,便是人民幣理財產品。
投資型保險收益并不低,又有風險保障,但流動性較差,投資期限少則兩年,多則十年,如果要提前退保,不僅許諾的收益拿不到,還要損失部分手續費,為了解決流動性差的問題,很多保險產品規定可以申請不超過80%的抵押貸款,但是要付利息的。
所以,在購買理財產品時,要權衡一下是不是進行長期投資,是否有其他的理財需求,或者其他需要資金的地方,然后進行選擇。否則,到時很難實現預定收益。
另外,在進入門檻上,投資類保險和貨幣市場基金以及一些中小銀行的理財產品具有平民理財特色,最低購買限額一般為1000元,高的也不過1萬元。而其他理財產品帶有明顯的嫌貧愛富性質,特別是一些人民幣理財產品和券商稽核產品進入的門檻較高,而且回報率與投資量相關。
安全性比較:投資型保險回歸理性
安全性:人民幣理財產品>投資型保險產品>貨幣市場基金
風險總與收益相伴,之前市場上曾有不少理財產品,到期后不但不能支付許諾的高息,甚至連本金也無法收回,就與理財南轅北轍了。因此,在投資金融理財產品時,要分析好產品的風險性,有充分的心理準備。
新一批理財產品都考慮到資金運用的安全性,從公布的投資方向上看,選擇風險小的債券、央行票據等產品。但是,風險總是存在的,即使看上去最為安全的人民幣理財產品也不例外。這不,4月份央行政策一變,人民幣理財產品就風光不再了。
對于受熱捧的貨幣市場基金,已有專業人士指出,貨幣基金高于3%的年化收益率,是暫時、不可持續的,已有的業績來自對債券的低買高賣,現在基金手中的債券已經賣得差不多了,必須尋找下一個建倉的機會,可能需要一段時間調整,收益率大幅走低也有可能,所以,其收益也要關注長期性。證券集合產品與此相似,安全性稍高,券商不惜注入資金,為投資者收益的保本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