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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2-27 11:21:58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建筑領域普法工作計劃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加強綜治組織領導,落實綜治責任。
(一)、進一步明確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抓,綜治工作人員具體抓的綜治工作責任制,安排工作責任心強、技術精的同志從事此項工作。要根據人員變動及時調整綜治工作人員,確保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連續性。
(二)、要繼續層層簽訂綜治領導責任書和部門目標管理責任書,切實把黨政領導干部抓綜治工作和“平安”建設與年度考核掛鉤。進一步規范綜治工作對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而發生重大治安穩定問題,造成群死群傷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和的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
二、具體工作措施
(一)、強化責任及穩控措施。
堅持疏導,落實領導干部職責。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調解工作,確保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管得好。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在重大社會決策、重大建設項目以及安全生產、城鄉規劃等容易引發社會矛盾的領域建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防止因工作不當產生社會矛盾糾紛。完善突發預防處置工作機制,對可能發生的突發和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做到發現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處置得好。
(二)、抓好建筑安全監管以及建筑施場所外來人員的管理。
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強化施工主體責任和行政監管責任,改進和加強安全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有效消除安全隱患。嚴格安全生產責任,嚴查建筑施工單位的違章行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不發生群死群傷的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三)、加強全局工作人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識。
本著服從和服務城市建設發展需要,不斷加強單位內部人員的法制教育。要加大普法工作宣傳力度,使廣大職工知法、懂法、守法,使廣大職工崇尚科學、弘揚正氣、破除迷信,自覺抵制黃、賭、毒和“”等各種侵蝕,并與之作斗爭。
(四)、加強宣傳教育,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堅持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設,切實維護我區社會治安大局的平穩,充分運用宣傳欄、宣傳板報、條幅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和各種行之有效的手段,掀起新一輪“平安”創建熱潮,最大程度地動員和發動廣大干部職工積極參與平安建設。加強綜治宣傳工作的組織領導和隊伍建設,完善集中宣傳與經常性宣傳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倡導見義勇為,弘揚社會正氣。
為認真落實好中央綜治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見》和省、市、區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區綜治辦的部署要求,特制定加強重點地區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強化司法行政職能促進社會管理創新為目標,以夯實基層基礎、強化專項管理、優化公共服務為重點,積極推進大調解工作基層化,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社區化,普法教育社會化,著力增強重點地區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社會成效,著力提高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在重點地區社會管理中的重要程度,著力推進重點地區的法制建設和平安建設,充分發揮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在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的職能作用。
二、工作目標
1、摸清基礎情況
(1)基層調解組織建設情況。一是重點地區調解組織設立情況。包括鎮(街)、村(社區)、集貿市場、企業調委會建設情況,建筑工地、拆遷現場的調解工作站建設情況。二是大調解工作向基層延伸情況。包括鎮(街)“巡回審理點”、公安司法聯合調解室、訪調對接開展情況。三是基層調解組織的人員配備情況。包括鎮(街)專職調解員、村(居)、集貿市場、企業專(兼)職調解員配備情況,個人調解工作室的設立情況等。
(2)特殊群體教育管控情況。包括社區矯正對象和刑釋解教人員的管控教育情況。要對轄區內的矯正對象和刑釋解教兩種對象逐一走訪,逐一建立臺帳,做到底數清楚。把兩種對象的思想情況作為排查的重點,對重點群體、重點單位、重點人員要切實排查到位。
(3)普法宣傳教育落實情況。包括基層鎮(街)、村(社區)、企業、集貿市場、施工現場、拆遷現場普法網絡建設情況;“法律六進”開展情況;法治文化創新情況;重點對象普法情況,包括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農民工、流動人口普法情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情況等。
2、找準突出問題
各司法所要爭取所在鎮(街)的配合、支持,通過召開民主懇談會、維穩分析會、走訪談心、集中教育等多種形式,排查問題,梳理隱患,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認真進行分析,制定整治方案,并限期加以整改。
3、落實整改措施
各鎮(街)調處中心、司法所要根據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對排查梳理的突出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少什么,加什么,缺什么,補什么,逐項認真落實整改。
4、完善長效機制。
要從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的要求出發,把重點地區排查整治與司法行政各項基礎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兼顧、合理安排、相互促進、全面提高。要健全基層組織網絡,做好村(居)專職調解員的聘用,完善社區矯正工作者的考核管理,構建組織健全、運轉規范的村(居)調解、矯正、安幫、普法組織網絡,切實加強基層各類組織在排查整治專項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要完善機制建設。強化預算,積極上爭,完善收支方案,實行管用分開,確保經費使用透明規范。要加強制度建設。堅持司法所工作職能、工作流程、工作規則“三公開”制度,堅持全面培訓的教育培訓制度,堅持全員激勵考核制度,確保司法行政工作的專業化、規范化、法制化。要優化創新舉措。進一步提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能力,加強“三調對接”在基層的延伸,構建聯排聯防聯調機制,建立特殊人群社會化幫教體系,著力優化職能,強化服務,創新管理,提升司法行政社會管理主體地位。
三、主要任務
1、完善基層大調解組織網絡
要著力加強村、社區、企業等一線調解組織建設,推廣專業調解員、個人調解工作室、“特聘調解員”制度,實現調解隊伍的職業化、專業化、社會化,加快形成一支社會定位比較明晰、獨立履行調解職責的調解員隊伍,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組織網絡排查、預警、調處功能。要依托各級人民調解組織,整合各類調解資源,加快訴調對接向村(社區)延伸,公調對接向行業滲透,專業調解向矛盾高發領域拓展,積極探索在公安交警隊、勞動安全部門建成專業人民調解組織,切實做好重要時段、重大活動、重點領域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確保不發生大的。
2、組織“四有”達標創爭活動
會同區法院、區民政局,以“和諧社區”、“五星級村(社區)”創建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村(社區)規范化調解室建設。要求各村(社區)人民調解組織配強力量,規范管理,強化保障,開展“四有”村(社區)調解室達標爭創活動(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專職調解員、有經費保障),力爭達標率達到100%,不斷提升基層基礎的建設水平和實戰能力。
3、建立基層司法行政信息平臺
一是加強社會矛盾糾紛排查三級信息平臺建設。依托聯系點、司法行政內網,實現矛盾糾紛排查、分析、調處信息及時報送。二是加強信息平臺規范化建設。抓好安置幫教對象信息管理、矯正對象風險評估和移動信息管理系統,完善矛盾糾紛網上接案受案反饋系統,為社會提供高效、務實、透明、公正的司法行政服務。三是推進信息平臺創新發展。設計矛盾糾紛預警圖,通過在區地圖上標注不同的圖標,使全區矛盾糾紛分布、類別、等級一目了然,便于遠程指揮糾紛調處。
4、加強社會資源利用工作
抓好基層司法行政專兼職隊伍建設,大力發展志愿者事業,加強公共司法行政資源的建設管理,在高校學生、社會組織、專項工作成員單位中,大力發展各類志愿者,充分利用各類社會資源,參與矛盾調處、法制宣傳、教育矯治、法律服務,充分發揮志愿者在社會管理中的特殊作用,切實打牢社會管理創新的根基。
5、改進流動人口的普法工作
做好“三個創新”,進一步推動重點地區流動人口的普法工作。一是創新法制宣傳教育理念,實現由“管理者”向服務者的角色轉變。積極與勞動保障部門編寫下發《外出務工人員服務指南》、《農民工法律知識讀本》等資料,幫助解決他們在務工方面的急切需求。以“法律六進”活動為契機,定期深入到市場、街道、企業、社區等外來人口集中區域進行法律服務,不斷提高流動人口的法制意識。二是創新法制宣傳教育方式,實現由單向灌輸向互動宣傳的轉變。通過制作懸掛宣傳橫幅、散發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標語、設立法制宣傳教育文化長廊、開展廣場文化周活動,使群眾和外來務工人員在工作之余,享受到豐富多彩的法制文化生活。三是創新法制宣傳教育載體,實現由“單一陣地”向多元陣地的轉變。聯合勞動局設立農民工培訓中心,進行就業培訓,開展法制教育,提高農民工整體素質和就業能力,在規模以上企業,成立普法小組,宣傳法律法規,建立積極聯動,多邊作戰的普法新格局。
6、加強社區法治文化建設
將村(社區)法律傳播與文化建設相結合,積極推進村(社區)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在人口密集地區建成以村(社區)為單位的普法一條街。廣泛開展以青少年、中老年群眾為主體的法治文藝創作活動、深入基層進行巡演、匯演。組織專門力量開展普法系列讀物編撰工作,在有條件的鎮(街)、村(社區)設立普法長廊、普法書屋,完善全區各村(社區)法律圖書角的建立。加強民間傳統節日的法制宣傳,組織法制文化廟會、燈會和猜謎活動,力爭社區法治文化開展有聲有色,凸現法治文化建設的民間性、時代性和文化性。
7、優化社區便民法律服務
利用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創新工作方式,開展“兩卡”、“三欄”、“五個一”建設工程,著力為社區提供便民、助民的法律服務?!岸ā卑ū忝穹湛ā挝宦撓悼?,發放到居民群眾手中和轄區單位、商家店鋪,提供咨詢解答和上門服務?!叭龣凇奔丛诖澹ㄉ鐓^)設統一規范的“法律服務公示欄”,公示相關法律服務人員、服務內容、范圍、程序以及咨詢、投訴電話,在社區公共場所和居民院樓設“法制宣傳欄”,開辦“案例分析櫥窗”,宣傳法律法規,引導社區群眾合法合理維護權益。“五個一”即以社區公共設施為載體,對社區干部、群眾、小區保安、外來務工人員、中小學學生等不同的對象,有針對性的上一堂法制課,為社區圖書室購買一本法律知識書籍,舉辦一場法制文藝演出,設一個“法律服務意見箱”,有一個固定辦公地點接待群眾咨詢,通過多種形式為群眾提供便捷快速優質的法律服務。
8、搭建扶助保障平臺
要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為兩勞回歸人員搭建就業扶助、社會保障平臺。一是加強與民政部門聯動,為符合低保條件的兩類人員落實社會低保。二是加強與國土部門聯動,保證農村兩勞回歸人員責任田按標準落實。三是加強與勞動保障部門聯動,組織免費就業培訓,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加大經費保障力度,把兩類人員的工作經費列入地方財政保障機制,確保在基層有人抓、有人管。要推進扶助保障工作社會化發展,加大過渡性安置基地建設,開展“陽光就業扶助基地”建設,實現安置基地“上規模、創規范、有特色、可推廣”。要加強社會輿論宣傳,開展一些具有影響的社會幫教活動,加強對矯正對象和刑釋解教人員致富典型的扶持和宣傳,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使特殊人群的扶助保障工作得到全社會的關注和支持。
9、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
要加快普法載體創新,構建特色普法文化,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的建成率。以法制宣傳教育為先導,開展“法律進社區”、“法律進農村”工程,大力宣傳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婚姻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使村(社區)群眾的法律知識不斷豐富,法律素質不斷提高,運用法律的能力不斷增強。以強化法律服務為依托,充分發揮公證、律師、法律援助、"148"熱線和基層司法所的職能作用,定期指派公證員、律師深入基層解答法律咨詢,代書法律文書,受理訴訟案件和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案件,切實解決村(社區)群眾的法律需求,把法律服務送到千家萬戶。以保持社會穩定為目標,大力開展村(社區)的依法治理工作,把依法治理工作與群眾的切身利益結合起來,與基層政權建設、民主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有機地結合起來,及時、有效地化解村(社區)的各種矛盾糾紛,不斷提高村(社區)群眾的法律素質和民主意識,逐步實現村(社區)管理民主化、法制化,進一步深化全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
10、構建基層司法行政制度體系
建立健全基層司法行政日常運轉制度,建立包括經費管理制度、所務會議制度、檔案管理制度、信息報送制度、公示公告制度、黨風廉政制度在內的一系列制度、保障司法所和調處中心的運轉有序規范。加強責權劃分,明確司法所長、司法干事、調解員等工作人員的具體職責。規范司法所和調處中心日常運轉程序,公示服務承諾和服務指南,構建一套體系健全、管理規范、制度完善、責權明晰的基層司法行政體制和工作機制。
四、推進措施
1、加強輿論宣傳
各鎮(街)調處中心、司法所要宣傳、發動和依靠廣大群眾支持、參與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積極有序發展壯大專(兼)職調解員、社區矯正志愿者、安置幫教志愿者、法制聯絡員等多種形式的群防群治隊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利用區政府網站法律服務平臺、司法行政網、司法行政簡報等宣傳陣地宣傳開展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意義和有關政策,宣傳各項工作成果和典型經驗,增強群眾參與司法行政工作的自覺性和積極性,提升調處中心、司法所履行社會管理職能的一線實戰地位。
2、深入調查研究
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明確具體目標,深入基層一線,開展調查研究。區局和區調處中心相關領導要高度重視,按照“一周一下訪”制度要求,根據責任分工,深入走訪掛鉤聯系地區,摸清基本情況、找準關鍵問題。司法所、調處中心負責人要加強對包干轄區內重點村、社區以及相關企業的走訪摸排,深入調查研究,梳理隱患問題。
3、細化工作方案
各鎮(街)調處中心、司法所要根據調查研究的實際情況,各地區的不同情況,及時制定本地區的序時進度工作安排表、責任分解表和初步工作方案,進一步分化工作步驟、細化具體措施,落實具體責任人和責任單位,并限期加以落實到位,及時組織督查考核。確保工作有步驟、有計劃、有督查、有考核。相關鎮(街)要明確一個村作為試點,以點帶面,推進工作。
4、推進實踐創新
要充分履行司法行政社會管理職能,建立針對性的社會管理制度,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化發展。加強村(社區)一線基層調解力量的配備,將市后備干部充實到一線村(社區)參與調解工作,推進大調解工作在村(社區)的延伸發展。推行社區矯正專項資金規范化管理,擴大社區矯正對象分類分級管理在重點地區的覆蓋面,加強刑釋解教人員的銜接管理,加大過渡性安置基地建設,強化職業技能培訓,把兩類人員管理好、教育好、轉化好、控制好。
一、主要做法及其成效
《建筑法》頒布實施以來,市政府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真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不斷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場秩序得到進一步規范,建筑活動逐步走上了良性發展軌道。
(一)加強法律宣傳,執法和守法意識不斷提高。結合“五五”普法教育,利用培訓、會議等多種形式,對從事建筑業管理、生產人員進行不同形式的法律法規知識教育;結合安全生產月、質量月、法制宣傳日等活動,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采用編印資料、舉辦知識競賽等形式,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了全社會特別是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的執法和守法意識。幾年來,共計印發《建筑法》宣傳資料1000余份,上街開展咨詢活動10余場次,接待咨詢人員1600多人次。
(二)規范工作程序,認真落實《建筑法》規定的各項制度。一是加強建筑工程招投標管理,大力推行建筑項目公開招標。制定出臺了《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規定》,招投標行為得到規范,工程招標水平和招標率都有了明顯提高。近年來,累計完成招投標工程800多項,節約建設資金6000多萬元。二是加強市場準入管理,依法對建筑企業資質及從業人員資格進行審查。2001年以來,對全市建筑企業資質進行了重新換證工作,優化了建筑施工企業結構,促進了建筑業企業規范化管理。三是實行政務公開,完善報批程序。編制建設工程審批辦事指南,實行辦事內容、程序、時限及收費依據公開。設立了建設項目集中審批窗口,推行項目報批一站式服務,進一步簡化了辦事程序,規范了建設工程項目報建審批程序、收費行為和行政行為。
(三)整頓市場秩序,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本著嚴肅查處與建章立制相結合的原則,從規范業主行為、查處轉包和違法分包、提高建設主管部門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入手,大力整頓我市建筑市場秩序,有效打擊了不法建筑行為,維護了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每年開展建筑質量安全大檢查,組織專項治理活動,從建設程序到工程質量進行全方位檢查,依法處理各行為主體違法行為。在建筑市場日常檢查中,對發現新開工的違法違規工程從建設單位、項目規模等進行登記造冊,并限期整改;對部分已經建成的違法違規建設工程,下達《違法違規建設工程處置通知單》;對拒不辦理建設手續的違法建設工程,依法下達處罰決定,不按時履行的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近年來,共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建設工程186起,建筑面積48萬平方米。
(四)完善制度體系,工程質量安全水平進一步提升。管理工作中,完善了質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規定,制定了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和安全生產許可制,建立了建設領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體制和保障機制,將工程質量和建筑市場主體質量責任掛鉤,把質量安全生產與企業資質管理、評優評先掛鉤,進一步明確了建筑各方主體的責任。加強了工程建設程序管理,建立了以施工圖審查、招投標、施工許可、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備案等監督體系,特別是施工圖紙設計文件審查制度的建立,彌補了對勘察設計成果監管的空白,保證了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幾年來,全市共創建省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3個,省“質量誠信、用戶滿意”示范工程6個,省級安全文明工地22個。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市政府在貫徹實施《建筑法》過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法制觀念仍然比較淡薄。一些建設施工單位對《建筑法》的基本內容學習不夠,在工程建設時存在不報建、不辦理法定手續等問題,工程質量和安全得不到保障;個別建設單位對建設行政執法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增加了建設行政執法的難度;有些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越級承攬、出借資質證書;甚至個別項目在招投標、項目審批、設備和材料采購中存在權錢交易、挪用工程建設資金等問題。
(二)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時有發生。檢查中發現,少數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嚴格執行法定建設程序,違反建筑施工許可證制度,擅自開工建設,有的房地產開發商為降低工程成本,將工程層層分包給技術管理水平較低的企業甚至使用黑包工;有的勘察、設計單位和施工企業不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有些施工企業將未經檢驗合格的建筑材料投入使用,致使一些劣質建材進入施工現場;有的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不完備等。這些問題給工程項目留下了不同程度的質量和安全隱患,導致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另外,近年來,群眾對住宅建筑質量問題反映強烈,如外墻保溫層產生裂縫、上下水管道開裂、屋面滲漏、成品半成品如門窗等質量有缺陷、室外配套質量差等,對這些問題開發商、建筑企業推諉扯皮,主管部門不能及時協調解決,影響了業戶正常生活,帶來了許多社會不穩定問題。
(三)監督管理工作還不到位。工程質量監管部門監管力度不夠,施工、監理人員常抱僥幸心理;資質資格管理薄弱,監理人員整體素質有待提高,專業技術人員人證分離現象嚴重,一些低水平的施工監理人員活躍在建筑施工過程中,致使工程質量難以保證;執法中重審批、輕監管的現象依然存在,對一些違法行為查處的不夠及時有力;有的企業不按程序審批,甚至逃避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直接影響工程施工的質量和安全;有些小區單體與配套設施不能同步,綜合驗收工作不能及時進行,導致出現延期交房問題。檢查中還了解到,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依然嚴重,時常引發一些經濟糾紛和社會矛盾,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而且直接影響了社會穩定。
三、今后工作的建議
為深入貫徹落實《建筑法》,全面維護建筑市場秩序,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對建筑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督ㄖā肥情_展建筑活動維護建筑各方主體利益的基本法,也是建筑業健康發展的促進法。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貫徹實施建筑法律法規重要性的認識,豐富宣傳載體,切實增強自身及建筑各方主體和社會公眾的法制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的執法守法氛圍。要切實搞好《建筑法》的宣傳工作,重點抓好各級領導干部、國家工作人員及建筑從業人員的學習培訓,牢固樹立“對建筑質量負責,對群眾安全負責,決不能只對金錢負責”的觀念。
(二)堅持以人為本切實抓好工程質量和安全。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是認真貫徹《建筑法》的基本要求。工程質量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要從保護人民群眾利益的高度來認識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的重要性,嚴把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關。要嚴格執行法定建設程序和工程建設強制標準,建立建筑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要建立實施工程質量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及時辦理群眾對建筑質量和安全提出的訴求。要認真解決工程結構、建筑消防、環境配套等質量安全隱患,特別是完善居民住宅小區質量安全監管機制,確保居民住宅的建筑質量,保證讓人民群眾住上放心房。要堅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監管,促進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水平全面提高。
一、中小企業安全生產的現狀
我市共有中小型企業4510余家,從業人員13萬余人,涉及化工、機械、冶金、煤礦、非煤礦山、造紙等十多個行業。近年來,根據市委政府建設“平安__”的戰略部署,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各縣(市、區)高度重視,安監部門加強監管,全市中小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有了較大的改觀,主要表現在: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的重視度和全社會對安全生產的關注度越來越高;生產經營單位業主的社會責任感逐步增強;企業員工的法律保護意識有所提高。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但是,工礦商貿、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事故仍然時有發生,形勢依然不容樂觀。去年以來,全市工礦商貿企業共發生各類事故18起,死亡19人。這些死亡事故全部發生在中小企業,包括生產作業過程中的起重傷害、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灼燙致人死亡等。分析其原因,大部分是從業人員“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所致。因此,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是當前一項十分緊迫和重要的任務,對中小企業安全生產監管任重而道遠。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沒有真正到位。大部分中小企業安全生產投入不足,“重生產,輕安全”現象突出,沒有從根本上把職工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存在僥幸和麻痹心理。
二是個別企業業主法制意識淡薄。有的企業主根本沒有法制意識和法律觀念,對存在的隱患熟視無睹,不把企業的安全生產當回事,不學習《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漠視執法人員的監管。
三是大部分企業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技能低下。隨著經濟建設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大量農民工和外來務工人員涌入生產、建設第一線,他們從事的大都是礦山開采、建筑施工、有毒有害等臟、累、險工種,沒有經過嚴格的安全培訓就匆匆上崗,既是事故的直接受害者,又是事故的直接制造者。
四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知識不高、作用不明顯。大部分企業安管員都是“半路出家”,在企業臺帳資料、隱患查找、應急預案、事故處置等方面業務知識匱乏,管理威信不高,工作地位較低,存在“不會管、不敢管、管不了”的現象。
五是政府的安全生產監管力量嚴重不足。我市安監系統目前有機關正式編制工作人員35名,平均每人要監管中小企業近100家。這與當前相對嚴峻的企業安全生產形勢很不相適應。
三、加強中小企業監管的建議
一是加強法制宣傳。中小企業安全生產要管好,企業法定代表人是關鍵,“普法”是前提和當務之急。通過“普法”宣傳教育,以切實提高企業負責人的主體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和社會意識;提高職工群眾的風險保護意識、安全防范意識和社會參與意識。一要利用多種形式進行宣傳。充分運用社區、學校、企業的墻報、黑板報、宣傳窗、橫(條)幅、標語以及戶外大型廣告等形式,營造氛圍;二要運用多種手段進行宣傳。如知識競賽、有獎競答、巡回宣講、集中培訓、企業、車間、班組的“三級”教育、演講比賽、文藝演出、圖片展覽等;三要選擇重要時段進行宣傳。根據不同季節和重要節慶特點進行重點宣傳;四要運用典型事(案)例進行宣傳。堅決曝光已發生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案例,以案說法。五要廣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以每年6月份的全國“安全生產月”為載體,廣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要在宣傳力度、廣度、深度上狠下功夫,要在社會的參與面上狠下功夫。通過宣傳使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特別要注重農民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知識和防范技能的培訓教育。
二是加強隱患排治。要消滅事故,首先要消滅隱患。排查整治隱患是企業安全生產的核心內容。企業務必牢固樹立“抓生產必須抓安全”和“安全就是經濟效益”的理念,把握安全生產的細節和細微之處,制定企業安全生產規劃和工作計劃,規范安全生產管理,把本單位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作為一項經常性、持久性的工作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一要發動企業職工查找隱患。職工工作在生產第一線,他們對設施、設備、環境、場所的安全狀況最清楚、最了解,只有把職工群眾的積極性充分的調動起來,各種隱患就會無藏身之地。二要邀請專家查找隱患。專家是隱患的“克星”,一些重大和隱蔽性較強的隱患只有依靠專家才能發現,并提出科學合理的整改措施。三要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通過經常性開展有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不斷發現隱患、消除隱患,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四要加大投入,積極實施隱患的整改和治理。發現隱患只是查清了“病因”,只有下大力氣整改隱患才算是斷了“病根”,才能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企業對發現的隱患一定要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投入必要的資金,按
計劃認真實施整改。整改完畢后必須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和驗收。同時,新改擴建項目與安全設施必須落實“三同時”制度,即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必須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是加強應急管理。事故是可防可控的,但有時又是難以避免的。為確保企業和職工生命財產安全,必須平戰結合,有針對性的加強對爆炸、火災、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等各類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和訓練,切實加強企業自身的應急管理工作。一要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編制針對性和操作性比較強的總體應急救援預案和專項預案及應急處置方案。二要配足配齊必要的應急裝備、器材和物資,并確保器材完好、物資充足。三要組建訓練有素的應急救援隊伍。四要經常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和職工使用應急裝備的操練活動,保證企業一旦發生事故,能拉得出、打得響、用得上,避免事故發生后驚惶失措,把事故對企業和社會造成的各種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四要做到企業與政府互動。特別是企業預案要與政府預案相銜接;企業演練與政府演練相一致;企業應急管理與政府應急管理相匹配。
四是加強安監隊伍建設。安監隊伍的整體素質是做好安監工作的關鍵,必須進一步加強新生安監隊伍的業務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和組織建設。一要打造學習型隊伍。安全生產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多學科、多領域,要建立健全終身學習機制,把加強安全生產知識學習作為隊伍建設的重要抓手,用過硬業務指導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履行好國家賦予的安全監察職責。二要打造效能型隊伍。以機關效能建設為契機,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和辦事效率,以優良的作風服務于企業。三要打造廉潔型隊伍。加強黨風廉政責任制建設,認真落實各項廉潔自律規定,做到“常在河邊走,就是不濕鞋”,在企業中樹立安監隊伍廉潔高效的良好形象。四要打造服務型隊伍。經常深入企業,熱情幫助、指導企業破解安全生產中的難題,樹立安監隊伍在企業的良好口碑。
五是加強聯合執法和綜合治理。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形成政府、市場、社會三位一體的“大安全”工作格局。一要分清責任,明確任務。要根據各部門職能,進一步劃清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任務,真正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減少職能上的重復和交叉,理順綜合監管和專業監管、屬地監管的關系,消除安全生產監管盲區和死角。二要綜合監管,敢于較真。綜合監管的核心內容是:督促、指導和協調,因此,作為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要著重于處理好與各專業監管部門的關系,善于統率,敢于較真,發揮各專業監管部門的作用,營造融洽的工作環境,起好安全生產“帶頭人”的作用。對一時不能解決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要及時提交安委會或市政府討論決定。三要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安監部門要牽頭組織好各項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配合專業監管部門開展各個領域內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指導各地開展轄區內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在重大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查處、重大事故調處上要形成聯合執法和辦案機制,牢牢掌控全市的“大安全”工作。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省安全生產條例》、《省人民政府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暫行規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區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適用本規定。
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政府及有關部門職責另有規定的,服從其規定。
第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政府及有關部門是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主體,承擔本行政區域、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責任。
第四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屬地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第五條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堅持并落實“一崗雙責”。區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的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本行政區域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綜合監管領導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分管業務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二章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共同職責
第六條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職責:
(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并指導、協調、檢查和督促區有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其他有關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七條部門承擔以下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實施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查處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行為;對本行業、本領域涉及安全生產的社會中介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三)對本行業、本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和重大危險源監管制度,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定期分析本行業、本領域的安全生產形勢,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事故預防措施,并定期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報送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工傷統計等相關信息;
(五)制定和完善本行業、本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預案的演練;
(六)參加安全生產事故調查,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落實事故處理的有關決定;
(七)法律、法規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明確的其他職責。
第三章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第八條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一)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
(二)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安全生產重大政策及措施;
(三)組織、協調、督促本轄區各有關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四)加強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公共安全設施、應急救援裝備、事故隱患治理的投入;
(五)組織對本轄區的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認真查處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強化對生產、儲存、經營場所與住宿合用場所(簡稱“三合一”場所)的治理;
(六)建立健全街道、社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體系;
(七)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領導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八)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市民的安全意識和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九)法律、法規和本級政府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九條各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委員會在街道辦事處領導下開展工作,定期分析本地區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本地區安全生產問題,協調、監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并指導、協調、督促各基層社區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章區有關部門安全監管職責分工
第十條區安監局職責:
(一)指導、協調和督促區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組織安全生產綜合檢查和專項檢查,具體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綜合監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二)負責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形勢綜合分析和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工作,定期通報本地區安全生產形勢,安全生產信息;
(三)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四)經同級政府授權或委托,組織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
(五)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建立本行政區域重大危險源數據庫信息系統,監督檢大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六)協助省、市安監部門做好我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工作;
(七)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并監督有關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相關培訓工作;
(八)依照有關政策規定,做好注冊安全工程師和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繼續教育和執業資格的管理、監督、指導工作;
(九)承擔區政府安委會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區政府法制辦職責:
(一)依法審查修改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地方性政府規章草案;
(二)對有關部門報送政府審議的文件中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進行合法性審核;
(三)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依法受理或支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安全生產行政復議案件。
第十二條區委宣傳部職責:
(一)組織指導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新聞工作,及時安全生產的重大政策和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情況,正確引導輿論導向;
(二)將安全生產宣傳納入社會公益性宣傳范疇,督促指導有關新聞單位配合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重大宣傳活動。
第十三條區發改局職責:
(一)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將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納入基本建設項目計劃,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納入發展計劃,并督促、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二)在研究制定產業規劃時,提出有關政策措施,鼓勵和支持采用先進工藝技術,有效實施產業安全的建設項目,限制和淘汰工藝技術落后、不符合產業安全條件的建設項目;
(三)把新建項目安全生產作為審批、核準、備案的前置條件之一,督促業主和建設單位將安全生產設施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四)督促有關部門加強重點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五)組織行業協會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與咨詢,不斷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十四條區經濟局職責
(一)負責區經濟局系統所屬企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開展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協助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做好特種設備的質量安全工作。
第十五條區教育局職責:
(一)負責區教育系統所屬學校、幼兒園(含民辦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監督、指導各類學校、幼兒園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定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查處學校、幼兒園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職行為或違法行為;
(三)將安全教育納入義務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師生員工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普及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
(四)指導、督促所屬學校、幼兒園、校辦企業以及校舍等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五)督促、指導所屬學校的物理、化學、電教、試驗等教學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檢查學校、幼兒園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以任何形式或任何名義組織的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勞動或其他危險性勞動行為,組織查處將學校場地出租作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儲存、經營場所的行為;
(六)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區科技局職責:
(一)將安全生產科技進步納入科學技術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協調指導安全生產重大技術的研究、開發;
(三)支持科研機構和有關單位開展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推動安全生產科技進步。
第十七條區民宗局職責:
(一)指導各類宗教活動場所的日常安全監督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導各類宗教活動場所制定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二)督促落實大型宗教活動的安全措施。
第十八條區公安分局(區消防大隊、區交巡警大隊)職責:
(一)負責我區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發放劇毒的化學品購買憑證和準購證及相關事項的監督檢查;
(二)承擔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審查核發民用爆炸物品的購買、運輸、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和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對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運輸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四)負責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管理,對大型群眾性活動實行安全許可制度;核發焰火燃放許可證,對舉辦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實施安全監督檢查;
(五)依法查處涉及安全生產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
(六)負責我區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制訂消防安全目標責任制,并提請當地政府組織實施;參與編制轄區消防規劃;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進行業務指導;
(七)依法對有關建設工程進行消防審核、驗收和抽查;對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體育場館、會堂以及公眾娛樂場所等公共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八)承擔本轄區“三合一”場所治理工作的日常綜合協調和業務指導工作;
(九)負責我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和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十)督促、檢查各有關單位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
(十一)配合市公安部門依法嚴格審核發放危險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設定禁止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區域,完善危險化學品禁止通行標志,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或罐體按規定和噴涂安全警示標志;
(十二)負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設施的監管,協助行業主管部門監督檢查大型客、貨運輸車輛行駛記錄儀或GPS定位系統安裝使用;
(十三)組織道路交通安全檢查工作,依法處罰道路交通安全各類違法行為;
(十四)組織事故多發路段的安全隱患排查,認真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整治;
(十五)加強對車輛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承擔區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辦公室的相關職責。
第十九條區監察局職責:
依法對行政監察對象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情況實施監察,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安全生產領域違紀行為及有關人員進行查處;對安全生產工作重大部署落實情況實施效能監察;參與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安全生產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落實,對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區民政局職責:
(一)負責區民政系統所屬福利工廠企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指導、督促所屬民政老人院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區司法局職責:
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內容,會同有關部門宣傳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監督、指導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服務。
第二十二條區財政局職責:
(一)編制區政府年度安全生產投入預算;統籌安排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必須的工作費用;
(二)會同相關部門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規范使用;
(三)根據現行事權、財權劃分的原則,按照安全生產工作需要,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于政府公共安全體系建設。
第二十三條區人事局職責:
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納入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學習計劃的內容,并指導實施;將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履行情況作為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獎懲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十四條區勞動局職責:
(一)監督檢查企業單位制定勞動保護制度情況和企業與職工簽訂涉及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等事項的勞動合同情況;
(二)負責工傷認定和工傷保險待遇的確定工作,監督發生傷亡事故的用工單位按有關規定做好事故傷亡人員賠償;
(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民工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做好女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四)指導、監督技工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第二十五條區建設局職責:
(一)負責區建設系統所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建設系統安全宣傳培訓工作,依法查處建設系統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三)負責我區道路建設、養護、維修和路政管理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負責燃氣、供水、污水處理行業和各類戶外廣告設置的安全監督管理;
(四)負責建筑工地機械與起重設備的安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區房管局職責:
(一)負責區房管系統所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負責我區公房的房屋安全隱患整改和安全防范工作;
(三)指導、督促我區房屋拆遷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督促各住宅小區物業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區交通局職責:
(一)負責區交通系統所屬企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認真做好我區交通運輸企業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強對車輛駕駛人員的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
(三)指導、協調、督促客運站、貨運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配合有關部門認真做好我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嚴格審查道路運輸經營者的準入條件,審核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督促客運車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按照相關規定安裝行駛記錄儀或GPS衛星定位系統;配合市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核發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并實施監督檢查;
(五)依據職責權限,組織開展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隱患;配合有關部門打擊無牌、無證、報廢車輛營運的違法行為。
第二十八條區外經局職責
(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外商投資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協調、督促做好大型外經貿活動、會展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條區文體局職責:
(一)負責區文化系統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組織開展對博物館、文物保護單位、圖書館、影劇院、文化館、網吧、游戲廳、歌舞廳以及音像市場等文化娛樂場所的安全監督檢查,指導、督促相關單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隱患;
(三)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文化市場、文化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四)負責區屬公共體育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
(五)做好區屬公共體育場所及大型體育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區衛生局職責:
(一)負責區衛生系統所屬單位安全管理工作;
(二)負責職業病的防治工作,依法對生產或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監督檢查,查處職業病防治工作中的違法行為;
(三)負責職業病發生情況,特別是職業中毒事故的綜合統計、分析和報告工作,提出預防職業中毒事故和職業病發生的措施和對策;
(四)負責本轄區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醫療衛生應急救援。
第三十一條區國資營運公司職責:
(一)督促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督促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對企業負責人的業績考核之中,與企業負責人的績效薪金掛鉤;
(三)組織開展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安全生產檢查,督促企業落實安全防范和隱患治理措施。
第三十二條區環保局職責:
(一)對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安全和防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有關單位在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過程中的違法行為;
(二)對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突發環境事故現場的應急監測工作;
(三)監督實施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承擔監管責任。
第三十三條區廣電局職責:
(一)組織落實政府及安委會確定的安全生產宣傳任務;
(二)負責本系統所屬單位及廣播電視線路、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四條區統計局職責:
將安全生產有關數據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并定期公布,提供安全生產指標體系中所需要的國民經濟統計指標,為考核提供依據。
第三十五條區工商局職責:
(一)對企業登記中涉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審批前置要件依法進行審查,對未取得相關安全生產許可的,不予登記;
(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對有關部門撤消許可的企業,依法督促其辦理變更經營范圍或注銷登記;
(三)加強對我區商品交易市場的安全檢查和安全管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三十六條區旅游局職責:
(一)配合市旅游局督促、協調、指導旅游業企業(包括旅行社、星級飯店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指導、督促做好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和旅客聚集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條區人防辦職責:
(一)協助有關部門指導、監督人防工程建設及人防工程防汛、防火等安全工作,監督檢查所屬單位貫徹落實有關安全法律、法規;
(二)負責我區人防出租場所的安全監管,督促場所使用單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第三十八條區執法局職責:
(一)負責區城市管理執法系統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做好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的安全監督管理;
(三)負責城市垃圾清運、填埋及焚燒處理的安全監管。
第三十九條區貿發局職責:
(一)負責區貿發系統所屬企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督促、指導商場、賣場、批發交易市場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對違反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三)對商貿投資項目依照有關法規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并作為辦理項目核準和備案的前置條件。
第四十條區園林局職責:
(一)負責區園林系統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認真做好我區園林綠化、園林建筑施工的安全監督管理;
(三)對我區公園、風景區、重大節日游園活動的安全管理進行督促檢查,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十一條江國土資源分局職責:
(一)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做好本轄區的地質災害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二)配合市國土資源局依法頒發采礦許可證,提請政府取締、關閉無證開采的違法行為。
第四十二條西科技園管委會職責:
(一)負責園區內企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檢查指導企業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第五章責任落實保障措施
第四十三條區有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應當向所屬基層單位下達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并逐級分解,層層落實,建立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標體系,確保實現年度安全生產控制目標。
第四十四條區有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應當認真貫徹落實區政府及其安委會作出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每季度進行安全生產情況綜合分析,并向區政府安委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主要負責人每年度末應向區政府提交安全生產履職報告。
第四十五條區有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應當完善本部門、本地區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建立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安全監督檢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采取有效的防范和監控措施。
第四十六條區有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所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應當下達隱患整改指令,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應當依法采取措施進行查處。
第四十七條區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事故隱患舉報查處制度,建立舉報電話、電子郵箱或其他舉報平,對受理的舉報事項,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落實整改,并按規定程序存檔備案。
第四十八條區有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應完善本部門、本地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第四十九條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區政府相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領導應按規定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并按規定時限逐級上報。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全市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好轉。但安全生產事故仍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產形勢仍然嚴峻。一些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投入不足、技術裝備落后、規章制度不健全、員工安全意識淡薄,"三違"現象突出。少數地方、部門和單位對安全生產認識不充分,監管機構不健全、職責落實不夠,監管能力不足?;鶎颖∪?、基礎脆弱是當前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各級黨委政府、各相關部門和各企事業單位必須站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的重大意義,采取措施,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夯實基層,打牢基礎,堅持不懈,一抓到底,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的目標任務
2016年以前,建立較為完整、穩定、適用、高效的市、區(開發區)、街、鄉鎮、村(居)以及企事業單位等基層領導、監管和落實的體制、機制和制度;大力實施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隱患排查治理、"打非治違"、企業現場安全管理、安全素質建設等安全生產措施,基本解決涉及安全生產的根本性、普遍性、基礎性、長期性的問題,為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創造重要基礎,為推進科學發展、跨越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的措施
今后一個時期,全市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1、強化黨委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構建"黨委領導、政府監管、行業管理、企業負責、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各級黨委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地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并對本地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并對較大以上安全事故控制承擔重要領導責任。要強化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權威和作用,建立完善"一崗雙責"制度,包括工作制度、檢查督辦制度、履職報告制度、年度述職制度等。2012年起,各級安委會主任由同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政府副職負責人均擔任副主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在綜合目標考核中確定適當的分值,將工作情況納入年度綜合評價考核。同時,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體系之中。
2、充分發揮相關部門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職能。各級黨委紀檢、組織、政法、宣傳等工作部門要積極支持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共同推進安全發展。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積極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全面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的專業監管、行業管理和指導職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履行綜合監管職責,加強對下級政府和同級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監管職能。具有行業管理職能的部門要履職履責,督促指導企業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編制、發改、財政等部門要在人、財、物等方面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保障。充分發揮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的作用,組織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加強安全生產群眾監督。
3、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法人代表、實際控制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依法依規加強安全生產。要強化企業技術負責人技術決策和指揮權。嚴格實施高危企業重要安全生產事項備案及年檢制度。制定并逐步實施注冊安全工程師計劃,發揮注冊安全工程師對企業安全狀況診斷、評估、整改方面的作用。2015年底前,高危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至少一半以上具備注冊安全工程師或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資格。建立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信息化系統,定期向有關主管部門和單位上報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對拒絕或逾期、不按規定自查自改自報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礦山、建筑施工、?;贰⒚癖雀呶P袠I領域的企業,必須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按照不低于從業人員1%的比例配備;從業人員300人以下的,其專職人員的配備不少于2人。
(二)大力加強安全生產基層監管體系建設
4、建立健全基層安全監管機構。
進一步加強基層安監機構建設,市、區(開發區)已設立安全生產監管機構的,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盡職盡責地開展工作,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沒有專門設立安全生產監管機構的,要將安全生產監管職能予以明確到相關部門,落實專人負責。各街道辦事處以及任務較重的鄉鎮要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形成市、區(開發區)、鄉鎮(街辦)安全生產監管網絡體系。
5、提高安全監管和執法人員能力素質。由市安監局定期舉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課堂,并組織開展基層安全監管人員監管業務和執法能力培訓,經考試合格的,發給資格證書;未取得資格證書的不得從事安全監管和執法工作。新進人員必須具有相關專業和知識結構。支持、鼓勵在職人員到高校進修安全監管專業知識和報考注冊安全工程師。對報考注冊安全工程師實行單位補助。到2016年底,全市45歲以下的安全監管和執法人員都應取得全國注冊安全工程師或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
6、加強安全監管和執法基礎設施及裝備建設。各級政府要大力支持,財政部門要安排專項資金,用于交通、通訊工具等基礎設施和安全裝備達標建設,并改善安監部門辦公條件。2013年底前,市、區兩級安監部門執法交通專用工具、現場監督檢測、職業危害快速檢測、聽證取證等裝備配備達標率不低于60%,2016年底前,全部達到國家規定的配備要求。按全省統一安排,2012年全市安監人員實行統一著裝管理,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負擔。
(三)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7、加強安全生產源頭管理。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和產業政策,嚴把行業安全準入關。強化建設項目安全核準,把安全生產條件作為高危行業建設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未通過安全評估的不準立項;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依法取締。加強醫藥化工和煙花爆竹項目源頭審批管理,嚴格遵循產業發展布局、企業安全準入條件以及建設項目安全許可等要求。所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均應嚴格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制度,對未按規定落實的,必須依法進行查處。在新農村建設中,加強對基礎設施項目、村民建房等建設活動的安全管理。加強對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管理,實行嚴格的資格認證制度,依法加強其執業情況的監督,確保其評價、檢測結果的專業性和客觀性。
8、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活動。認真落實《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三年創建工作計劃》,在工礦商貿和交通運輸企業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活動。2013年底前,全市所有規模以上工商貿企業和從事礦山、危險化學品以及煙花爆竹、運輸企業全部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標準。2012年,上述領域所有新建、擴建、改建企業全部達到國家三級以上標準。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要逐步達到國家一級、二級標準。在企業安全達標基礎上,實行分級分類管理。2012年底,人員密集場所重點單位基本達到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標準,2015年底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部達標。繼續深入開展星級安全班組達標創建以及安全生產示范企業、示范工地(標段)、示范園區、示范鄉鎮和示范社區等活動。
9、深化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隱患及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評估分級、督辦治理、跟蹤監督等制度,并將本級管理的重大隱患在新聞媒體和網站上進行公告,掛牌督辦,納入年度考核和"一票否決"內容。對不按規定進行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對因隱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深入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隱患月查月改月報工作,完善事故隱患排查上報、隱患管理信息、排查治理組織、排查治理監督等四大體系建設。定期對尾礦庫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定,加大對危庫、險庫和病庫的治理。對城區內安全風險等級較高的危險化學品裝置設施,實施搬遷及安全提檔升級改造。
10、加強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嚴格實施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深入開展非煤礦山、冶金、建材、高毒物品使用、船舶制造、箱包制鞋制造、電子制造等行業、企業職業病危害專項整治。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嚴格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未提交預評價報告或預評價報告未經審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準建設;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業,要依法責令其整改,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關閉。
11、推進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按照屬地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建立以區(開發區)、鄉鎮(街)、村(居)為單元的安全生產網格,實行定點、定人、定責管理,并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安全生產網格信息。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
12、構建企業安全生產信用掛鉤聯動機制。建立由政府管理的信息采集、聯席會議、對外制度,對企業安全標準化評估分級結果、重大隱患整改和危險源監控、安全生產死亡事故等信息,定期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并與企業信用評級、項目核準、用地審批、專項資金扶持、證券融資、銀行貸款、品牌創建、評先評優等掛鉤,建立安全生產"黑名單"制度,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實行安全生產聯動管理、聯合服務、動態監管。
1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激勵機制。建立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勵制度。對在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考核中獲得優秀等次的單位,由上一級政府頒發一定數額獎金。對連續從事安全生產工作4年以上的各級政府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且所轄地區和部門完成安全生產年度責任目標的,由上級安委會提名,上級政府予以表彰。每年評選表彰一批在安全生產實踐創新、重大隱患治理、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及成果應用、事故應急搶險救援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相關人員。完善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設立安全生產舉報信箱和網址,實施有獎舉報。
14、落實基層安全監管和執法人員的合理待遇。從2012年起,對在礦山井下、?;?、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場所從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安全監管人員,根據工作天數和監管工作記錄發放一定數額的補助。由各區、開發區、街道、鄉鎮研究具體辦法,積極推行為區、開發區、街道、鄉鎮安全監管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補助和保險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15、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績效工資制度。企業要建立以崗位安全績效工資為重點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制度。提高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工程技術人員的經濟待遇,保證其收入水平高于其他同層級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
16、嚴格實行安全生產行政問責制。落實安全生產事故"說清楚"制度、安全生產約談等制度,完善安全生產"一票否決"辦法。按照有關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對突破安全生產事故控制指標、發生較大事故、"打非治違"工作不力以及省、市安委會掛牌督辦重大隱患逾期未整改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其所在單位要向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對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年度考核不合格、市級掛牌的重大安全隱患逾期未落實整改的,實行"一票否決"。對存在"一票否決"情形的地方和部門,市安委會要將有關情況向組織、人事、工會等部門及時進行通報。
(五)構建完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
17、建立健全政府安全投入保障體系。各級政府要大力支持,各級財政應建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用于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及裝備建設、宣傳教育培訓、表彰獎勵、應由政府統籌的重大隱患治理、應急演練、聯合執法等工作。完善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險等保險制度,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險等保險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專門用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等事故預防工作。
18、不斷加強安全法制保障體系建設。加快制定、修訂涉及基層基礎安全生產的配套措施和規范性文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聯合執法,形成工作合力。實行鄉鎮安全生產委托行政執法。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度,規范監察執法行為,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做到規范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19、大力拓展宣傳教育保障體系建設。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納入宣傳思想工作總體規劃,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納入"六五"普法范疇。大力推進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六進"等社會宣傳活動。利用《科學發展論壇》,加強對各級、各部門及重點企業領導干部的教育學習。落實黨校在干部培訓中開設安全生產知識課程。教育部門要將交通、防火、防溺水、防觸電、防中毒、防雷電災害、防地質災害等安全生產基礎知識列入中小學安全教育內容。電視、報紙等媒體每年要安排專門版面,用于安全生產公益宣傳。加強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三項崗位"從業人員和新聘職工、農民工、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落實相關培訓持證上崗規定。建立完善注冊安全工程師培訓、考核、使用和激勵機制,不斷加強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注冊管理和隊伍建設。
20、著力構建科技支撐體系。建立高危行業安全生產專家組,并向全市其他行業和領域推廣。積極發展安全技術服務組織和注冊安全工程師咨詢服務組織。充分發揮各級安全生產專家組、安全技術研究咨詢機構和安全生產協會的作用,為安全生產提供智力支撐。加強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建設和監督管理,保證其從業行為的專業性、獨立性和客觀性。組織重大危險項目進行安全生產技術改造,實現對重大危險源的實時監控。積極推廣應用安全性能可靠、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企業必須加快國家規定的各項安全系統和裝備建設,提高安全生產防護水平。加強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信息科技支撐服務體系。建立礦山安全實時監控系統,對礦山監控點、礦山井下人員進行實時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