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27 11:20:23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非煤礦山安全專項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我縣非煤礦山企業的基本情況版權所有
我縣區域內的非煤礦產資源主要有鉛鋅、石灰、石膏、銅、砷、砂、石和粘土等,集中分布在龍川、沙橋、五頂山、雨露、馬街、兔街等鄉鎮,開采規模較小,產品絕大多數供建筑行業使用。兩路(楚大高速公路和廣大鐵路)建設期間,以砂石料廠為主的非煤礦山多達140余座,主要分布在龍川、沙橋、天申堂等涉路建鄉鎮,兩路建成以后,這些礦山立即銳減了一半多。到去年全面開展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時,全縣尚有各類非煤礦山69個,其中,除馬街的大團山鋅礦和婆油山鋅礦、兔街的中山銅礦、雨露的砷礦4個礦山為井工礦外,其余均為露天開拓的礦山,開采工藝落后,大多為人工開采,裝備技術水平較低,機械化程度幾乎為零。此外,還有由農民自已季節性生產用于農村建房的磚瓦廠,為停產半停產狀況。經過一年多的整治,因資源滅絕、無力保障安全投入、產銷不平衡,又有半數的非煤礦山關閉。目前,全縣尚具有采礦許可權的非煤礦山為40戶,其中:砂廠13戶,即龍川10戶,一街1戶,沙橋1戶,兔街1戶;石廠17戶,即龍川15戶,沙橋1戶,徐營1戶;磚廠5戶,即龍川1戶,徐營2戶,沙橋1戶,羅武莊1戶;金屬礦山3戶,即馬街大團山鋅礦、婆油山鋅礦和兔街中山銅礦;非金屬礦山2座,即五頂山石膏礦和雨露砷礦。
二、開展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
我縣從1997年來就積極開展礦業秩序整頓工作,多年來關閉嚴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非煤礦山70余座。2001年5月15日,縣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貫徹"4?28"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抓好我縣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南政發〔2001〕16號),再次將礦山安全生產工作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同日了《南華縣人民政府關于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實施意見》(南政通〔2001〕38號),在楚雄州我縣又率先把整頓安全工作和整頓礦業秩序納入了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范疇。2002年8月16日又依據六部(局)的意見,縣人民政府及時制定了《南華縣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南政通〔2002〕55號),全縣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啟動。
(一)加強領導,建立機構,明確責任,各司其職。
一是成立了以副縣長洪志為組長,經貿、鄉鎮企業、國土資源、公安、建設、工商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縣非煤礦山安全整治領導小組,并從有關單位抽調工作人員成立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非煤礦山整治的具體指導工作。二是各涉及鄉鎮也成立了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制定了實施方案,明確了整治主題、目標、重點、步驟及措施,確定了工作人員和工作責任。
(二)組織實施情況。
1、內容具體。按照《工作方案》,確定了我縣開展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要求、主要目標、整治范圍和重點以及整治的主要內容。
2、步驟清楚。整個整治工作,我縣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步驟實施。一是宣傳發動、組織部署和調查摸底階段,時間從2002年8月開始進行。主要工作是向廣大非煤礦山業主和職工群眾廣泛宣傳開展非煤礦山安全整治的目的和意義,做到思想早發動。二是從業單位自查和自糾階段。各礦山企業對照《礦山安全法》和《云南省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驗收標準》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部位一律實行停產整頓后達標驗收。三是督促檢查、驗收工作。各級各部門適時對各礦山的整治情況現場做好督促檢查,并嚴格按照驗收標準進行申請和驗收。
3、進一步規范行業管理。在非煤礦山行業管理中,我縣做了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今年7月成立縣安監局時,專門在該局增設了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專業從事礦山行業管理,解決了多年來非煤礦山無管理機構、無管理人員的老大難問題。
4、及時貫徹落實上級要求。凡是國家或省州對非煤礦山安全整治有新的部署或新的規定出臺,我縣均及時予以貫徹落實。
(三)對整治工作的檢查驗收情況。
今年以來,我縣分別由經貿局、國土資源局、鄉鎮企業局、安監局等部門牽頭,多次對全縣的非煤礦山進行了督促檢查。通過督查,糾正違章,排除隱患,全縣非煤礦山形勢穩定,無職工傷亡事故。
9月以來,又以安監局為主,對馬街、五頂山、雨露等鄉鎮的在我縣屬較大型的幾個礦山進行了縣級初步驗收,大多數礦山基本能夠達到安全生產的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礦山企業技術力量薄弱,所有礦山均無力自己繪制技術圖紙;二是礦山職工全部都是農民工,文化素質普遍偏低,生產技能只能停留在重體力階段;三是礦山規模較小,無法按有關規定全面規范;四是由于多種原因,培訓工作尚未全面開展和形成制度化;五是管理規章制度有待進一步建立和健全;六是缺乏地質詳細資料,資源不清,生產系統布置紊亂。版權所有
四、繼續搞好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
一、全縣非煤礦山企業現狀
我縣現有非煤礦山企業38戶,其中證照手續齊全的非煤礦山企業24戶(包括3座尾礦庫),在建企業14戶。其中證照手續齊全的24戶非煤礦山企業中,2016年申請復產復工的非煤礦山企業有10戶(包括2座尾礦庫);在建14余企業中,由于各種原因,落實了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開工建設的僅有4戶采石采砂企業,其余企業均處于停工、停產、停建狀態。
二、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酒泉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精神,我縣迅速研究制定并下發了《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深入企業,摸清底數,抓住重點,逐一落實。在此次行動中,通過企業自查,監管部門督查等形式,摸排企業28余戶次,整治問題和隱患60余條,完成甘肅省安全生產綜合管理信息平臺企業注冊19戶,其中14戶企業以完成基礎信息、擴展信息的填報審核工作,其余5戶企業正在完善當中。
三、存在的問題
1、近年來,由于礦產品市場持續低迷,融貸政策逐漸緊縮,使得許多礦山企業經營困難,長期處于停產、停工、停建狀態。企業資金的缺乏,導致企業安全投入不足,致使企業安全基礎薄弱。
2、非煤礦山企業“跟風”建設現象突出。由于我縣肅航一級公路的開工建設和中國核乏料處理基地建設的逐步實施,使得縣域內采石采砂企業逐漸增多。企業為了搶抓石料供給市場,通過加快建設進度,大量墊資備料等方式,實現企業在石料供給市場的競爭力。因此,部分企業超負荷生產、安全管理弱化、設備設施安全防護不到位等問題突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嚴把非煤礦山企業建設項目準入關。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嚴把建設項目準入,真正做到安全監管關口前移,重心下移。
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程為依據,以完善制度,建立機制為手段,以實現規范開采,提升非煤礦山整體安全生產條件為目的,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實現我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二、主要目標
依法關閉非法開采和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實現礦業開采秩序明顯好轉;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明顯下降;依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管一字〔〕40號文件印發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評估標準》、《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安全評估標準》、《小采石場安全評估標準》,全市A、B、C級非煤礦山達到80%以上,基本建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動態監管的長效機制,實現我市非煤礦山行業規范有序健康發展,為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打下基礎;嚴格市場準入制度,按規定發放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整治重點
(一)繼續取締、關閉非法開采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企業。對安全評估、評價為C、D級的非煤礦山經過限期整改、停產整頓后再進行安全評估、評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要求或通過安全評估、評價仍為D級的非煤礦山,堅決予以關閉。
(二)促進非煤礦山企業改進安全管理工作,強化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足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礦山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按規定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督促大中型企業加強對職工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切實提高職工素質;指導鄉鎮、個體礦山職工的培訓考核和全員持證上崗試點工作。
(三)完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設施,提高安全技術裝備水平。地下開采礦山,以完善礦井提升、運輸、供電、排水、通風等系統,消除礦井大面積空頂、不具備兩個安全出口,礦用設備無安全防護裝置為重點。露天開采礦山,要以工作幫及非工作幫的邊坡角、臺階高度、平臺寬度及臺階坡面角符合設計要求為重點,推廣機械化作業和中深孔爆破技術,確保實現分階段開采。
(四)消除重大事故隱患。對非煤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實行分級、動態管理,建立檔案,制定監控和整改措施,實行重點檢查和跟蹤監控,遏制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五)非煤礦山資金投入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安全技術措施專項經費按照不低于礦產品銷售額的2%提取和使用,并專戶儲存,專項用于安全生產;依照《工傷保險條例》參加工傷保險,為企業所有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六)有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對生產規模較小,不具備單獨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的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并與就近的救援隊伍簽定救護協議。
四、工作安排
第一階段:安全評估、評價和深入整治階段。時間從9月1日到11月30日結束。非煤礦山安全評估、評價工作將按照自治區的統一安排一并進行。在前一段時間對非煤礦山、尾礦庫調查摸底的基礎上,自治區、市安監局先選擇幾個大型礦山進行安全評估、評價試點,市安監局還將分別在每個旗縣區再各選一個非煤礦山進行評估、評價,在取得一定經驗的基礎上對我市所有非煤礦山企業統一進行安全評估、評價。深化整治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鞏固前段時間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各項監管措施,做好證照發放和依據非煤礦山評估、評價結果實施分級管理工作,把安全監管重點放在C、D級非煤礦山企業。
(二)嚴格露天采石場辦礦條件,完善市場準入機制??h級以上所在地城鎮周邊露天采石場,年開采5千立方米(飾面花崗石除外)以下的新辦礦山,不再辦理采礦登記手續,國土資源部門不予頒發采礦許可證;已辦礦山,凡保有儲量和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通過改擴建,逐步達到5千立方米/年以上。一個山頭多個采石點的情況,必須保證采石點之間安全距離,否則,國土資源部門不予頒發采礦許可證。推廣露天采石場規范化、規?;_采工作經驗,促進采礦業安全質量標準化進程。
(三)建立制止非法開采約束機制。重點開展對取締關閉非煤礦山監督工作。凡沒有《采礦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的礦山生產企業一律予以依法關閉。對經過安全評估、評價為C、D級的非煤礦山進行限期整改或停產整頓,限期達到安全生產條件,并再次進行安全評估、評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國土資源、工商行政、公安等部門按職責范圍依法吊銷采礦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爆炸物品、儲存、使用許可證。一律不準供電,不準供應爆炸物品;嚴禁已經取得證照的礦山轉手倒賣爆炸物品。建立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嚴厲打擊非法開采行為。
(四)加快尾礦庫安全評估、評價進度,尾礦庫的安全評估、評價由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各級安監部門嚴格按有關程序和要求組織審查把關,確保尾礦庫運行安全。
(五)開展非煤礦山采空區調查。各旗縣區安監局和國土資源局要組織專門人員集中時間開展此項工作,重點摸清采空區分布、范圍、面積、充填程度及其與地面構筑物和村莊的關系,采空區地面塌陷狀況等,及時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造成重大損失。
(六)開展區域性技術服務機構試點工作。本著“有人去管、有人會管”的原則,在非煤礦山集中的旗縣區選擇重點區域,建立區域性安全技術服務機構,為建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打下基礎。
(七)鞏固安全評估、評價成果。年各旗縣區非煤礦山標準要力爭20%以上達到A級、40%以上達到B級、C級不超過30%。
第二階段:驗收和申請發證階段。時間從12月1日至年1月13日。經過安全評估、評價達到A、B級的非煤礦山企業向旗縣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旗縣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逐級審核,達到A、B級的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統一向自治區安監局申報辦理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C級進行限期整改,D級進行停產整頓。并再進行一次評估、評價,合格的升為A、B級的,由市安監局統向自治區安監局申報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仍評定為C級的責令停產整頓、D級的依法關閉。繼續依法取締和關閉非法開采的非煤礦山,實現采礦秩序和安全生產狀況的明顯好轉。
第三階段:總體評比階段。時間從年1月14日至1月31日。各旗縣區要采取回頭看的辦法,全面總結本旗縣區開展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成果,凡是整治工作中遺漏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補救,對整治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進行研究,確保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際效果。各旗縣區要在年1月末以前寫出總結,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第四階段:鞏固提高階段。時間為年2月至年末。主要工作是:
(一)建立非煤礦山安全等級監管機制和約束機制,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強化監管,并制定具體的監管方法和監管措施,實施分級動態管理。
(二)礦山開采逐步達到規范化、規?;?、科學化,普遍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
(三)提升非煤礦山安全評估等級。年全市非煤礦山力爭達到A級的30%以上,達到B級的50%以上,C級的控制在20%以下。并重點加大C級非煤礦山的整治力度,確保非煤礦山行業整體安全生產水平有較大的提高。
(四)今后凡新建、改建、擴建的非煤礦山企業,必須由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按“三同時"要求組織的專家評審驗收,未經“三同時”驗收的非煤礦山一律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準進行生產。
(五)開展非煤礦山采空區治理監控工作。根據對礦山采空區分布、范圍、面積、充填程度,與地面構筑物和村莊的關系以及采空區地面塌陷等狀況的調查,采取治理監控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六)推廣鄉鎮、個體礦山企業全員培訓持證上崗工作,依據試點情況,全面開展鄉鎮、個體礦山企業全員培訓持證上崗工作,提高安全法律意識和安全技術水平。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這次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由市、旗縣區政府的安全生產委員會統一領導下進行,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組織實施,安監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協調行動”的原則,形成良好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深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
市深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辦公室設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緊緊圍繞國務院“安全生產年”各項工作要求,解決非煤礦山安全管理中的突出問題為重點,進一步加強推行企業標準化建設、中深孔爆破、機械通風工作、強化行政執法、扎實開展非煤礦山專項行動,切實做到依法整治,強化監管,嚴格準入,綜合治理,確保安全。
二、目標任務
(一)堅決杜絕較大以上事故,揭制一般事故。
(二)全面開展地下礦山頂板片幫,提升運輸、通風管理三大關鍵環節和露天礦山高陡邊坡、違法爆破專項整治。
(三)依法取締和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
(四)建立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長效機制。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的領導,扎實有效地開展專項行動,鄉黨委政府決定成立專項整治領導組。
組長:×××(鄉人民政府鄉長)
副組長:×××(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成員:×××(安監站站長)
×××(安監站副站長)
×××(派出所長)
×××(國土所負責人)
×××(安監站工作人員)
×××(安監站工作人員)
×××(安監站工作人員)
領導組全面負責組織開展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下設辦公室在鄉安監站,負責具體業務工作。
四、工作步驟
全鄉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行動,從2009年4月1日開始,7月1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隱患排查階段(2009年4月1日至4月31日)
安監站要組織力量,對轄區內的硫鐵礦、采石廠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檢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檢查企業從業人員是否經過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檢查企業各種證照是否齊全有效。檢查地下開采礦山是否實現機械通風,是否形成兩個以上安全出口,是否配備通風檢測儀器,是否防塵降塵,提升運輸系統、電力系統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是否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設備設施,是否定期進行檢測,是否做到一坡三檔,是否強化頂板和片幫管理。小型露天采石場是否有開采設計,是否實行自上而下分層開采;5萬頓以上采石場是否實行中深孔爆破,是否加強排土場管理,是否加強邊坡穩定性檢測,是否強化作業管理,作業過程中是否對危石、浮石進行清理,是否使用安全防護設備、檢查轄區內是否存在未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違法組織生產的非煤礦山。要立足于“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在消除隱患上下功夫,嚴格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區死角。
(二)督促整改階段(5月1日至6月30日)
安監站、各非煤礦山企業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深刻吸取近段時期各地發生的非煤礦山安全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認真分析研究,要結合2009年全縣非煤礦山“三推行”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嚴格督促企業落實整改資金,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要列出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預案和監控“五落實”,嚴防隱患釀成事故。鄉安監站要深入企業,對排查登記的隱患整改情況逐條進行檢查。督促未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非煤礦山企業限期辦證程序。對未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組織違法生產的,要采取措施堅決予以關閉。
(三)檢查驗收階段(7月1日至7月10日)
為確保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鄉黨委政府將安排工作督察組,對各村、各企業進行專項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一是查安監站日常監管及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二是查列入三推行企業工作進展情況;三是查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整改的情況;四是查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況以及相關防范措施落實情況;五是查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治理資金落實情況;六是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臺帳的情況;七是查未按要求進入《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程序企業的停產關閉處理情況。
五、工作要求
開展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行動,是安全生產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安監站和非煤礦山企業要把這項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專項行動工作達到預期目的。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安監站和非煤礦山企業要充分認識到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對非煤礦山安全專項行動工作的領導。按照統一部署,立足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負責,扎實工作,確保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
(二)全面排查,切實整改
專項整治工作要全面、深入、細致、不留死角,切實做到責任清、情況明、數字準。要按照“七個一”的要求,做到一礦一張隱患登記表、一礦一個整改指令、一礦一個整改方案、一礦一個整改責任書、一礦一個整改督辦人、一礦一個驗收結果、一礦一個整改檔案。排查出的每條安全隱患都要注明基本情況、類型、需整改的內容、整改時限、主體責任單位、監管單位、措施落實情況等。對存在重大隱患的非煤礦山企業必須責令停工停產整頓。對整改完畢的重大安全隱患由生產經營企業將整改完畢情況書面上報鄉安監站,安監站經實地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復工復產。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隱患,要進行認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利的措施,加快整改進度。對在此次整治行動中排查出來,暫時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隱患都要由主體責任單位列出計劃,確保隱患整改到位,防治事故發生。
一、非煤礦山基本情況
**區現有非煤礦山企業30家(井采16家、露天14家)。其中2021年已復產復工非煤礦山企業10家(井采3家、露天7家)。其余均處于停產停工狀態。單班入井超30人地下礦山且采深超800米的1家(安徽焦沖金硫礦)。現有外包工程及施工隊伍的非煤地下礦山2家,分別是安徽焦沖礦業有限公司焦沖金硫礦和銅陵羊耳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羊耳山鐵銅礦。
二、專項檢查工作開展情況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全國、全省、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落實2009年“安全生產年”的工作要求,促進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以降低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為目標,以非煤礦山開展“三推行、二強化、一整治”為專項工作,逐步向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發展,突出重點,治理隱患,努力促進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穩定好轉,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安全發展”指導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認真落實兩個主體責任,緊緊圍繞“治亂、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標準化建設為目標,強化行政執法為手段,進一步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不斷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減少事故總量和死亡人員,堅決遏制重大事故的發生,推動我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
二、整治目標
(一)嚴厲打擊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礦山違法違規生產行為,針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責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隱患。
(三)依法取締和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
(四)建立非煤礦山安全專項長效機制。
三、整治重點
以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為前提,改善安全條件為立足點,有效防范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地下礦山重點整治通風管理、頂板邊幫等二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重點消除一面坡和傘檐開采,消除高陡邊坡,杜絕違規爆破。
(一)露天礦山
1、有開采設計,并按設計要求開采;
2、強制實行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采,嚴禁高陡邊坡、一面坡和傘檐違規開采;
3、除規模很小、臺階不高的露天礦山外,強制推廣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絕掏底崩落、擴壺爆破等違規爆破作業,實施中深孔爆破技術開采的,礦山分層高度不得超過20米,安全平臺不少于4米,分層鑿巖平臺寬度不得小于4米,最終邊坡角最大不得超過70度;我縣除昌裕糖業公司回良采石場、謝光偉采石場外全部采石場必須實施中深孔爆破技術;
4、推廣液壓錘二次破碎,機械化鏟裝作業,嚴禁高陡邊坡和浮石下冒險作業;
5、爆破作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爆破物品管理必須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后才能從事爆破作業;
6、加強邊坡穩定性監測,對有變形和滑動跡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隱患;每次爆破后,必須認真清理浮石方能組織生產;
7、對2009年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的小型露天礦山,沒有按要求進行開采設計,又不推行中深孔爆破技術的,一律不予換發許可證;對發生一般死亡事故的露天礦山,必須及時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其進行技術改造,采用中深孔爆破技術開采。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進行技術改造且發生死亡事故的小型露天采石場,要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依法實施關閉。
8、露天取土場(磚廠)要采用機械取土作業,原則上不采用爆破作業,并按照《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規定形成自上而下臺階式開采。
(二)地下礦山(通風系統)
1、強制推行機械通風。建立完善機械通風系統,制定通風管理制度,保證機械通風系統正常使用;
2、配備通風檢測儀器。所有地下礦山必須配備風機性能檢測儀器和通風檢測儀器,礦山主要用風工作面必須配備風質、風速檢測儀器;
3、建立完整的測風測塵制度。所有用風工作面、爆破點及其周邊巷道的風質、風量、風速按規程要求檢測并應符合安全要求;
4、所有存在粉塵危害的地下礦山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抑塵降塵;
5、每個礦井都要建立專項臺帳,詳細記錄每天風機運行情況和每次通風檢測情況。
(三)頂板管理
1、制定和落實頂板管理制度,建立重點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區的頂板邊幫管理制度,并做好原始記錄;
2、爆破面及其周邊頂板邊幫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
3、工程地質復雜、有地壓活動的礦山要做好地壓管理和監測;
4、頂板不穩固的采場要及時采取監控手段和處理措施,頂板破碎的要做支護;
5、加強采空區管理。制定和落實采空區管理制度和處理方案。
四、整治方法
(一)安排部署。為做好我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成立*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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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定*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工作的重點是采石場、石膏廠、金礦、鉛鋅礦山,并在四月初召開全縣非煤礦山法人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三)企業開展自查。各非煤礦山企業要依據法規、規程和標準對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逐條進行全面徹底自查,并將自查情況報縣安監局。對查出的問題,企業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治理資金、期限和責任人,上報時間為5月30日。
(四)縣安監局要對重點企業進行重點檢查,督促企業制定整治方案,監督企業進行整治。11月縣安監局對企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非煤礦山專項整治是有效預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縣安監局和各非煤礦山企業要緊緊圍繞上級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憂患意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實實開展好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
(二)制定方案,落實責任。突出安全生產環境整治,對本縣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要有明確的對策措施。非煤礦山企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要針對本企業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突出重大隱患排查與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要對關健工藝環節、重點部位和要害崗位的隱患制定明確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專項整治重點內容是地下礦山的通風管理、頂板邊幫等二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的高陡邊坡和違規爆破。凡上述環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縣安監局要一律下達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產整頓或提請縣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四)掛牌督辦,重點整治。實行專項整治掛牌督辦制度和企業黑名單制度。凡在整治中發生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企業,一律實行掛牌督辦,隱患沒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提請縣人民政府向社會公布。重大隱患和重點企業,由市安監局掛牌督辦。一般隱患和其他問題,由縣安監局掛牌督辦。
(五)加強行政執法
1、強化行政許可工作。新建非煤礦山,要按照《*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及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有關問題的通知》(普安監[20*]166號)要求和程序辦理行政審批手續,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能生產。
2、用行政執法手段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凡是露天礦山應推行中深孔爆破技術而沒有推行的,地下礦山沒有實行機械通風的,頂板邊幫管理不到位的,要下達整改指令書,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實行停產整頓、罰款或依法提請政府予以關閉。
(六)加大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力度
加大非煤礦山安全教育培訓,強化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提高培訓質量,確保培訓效果;在去年對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培訓的基礎上,今年內對全縣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全部進行一次培訓,基本做到非煤礦山從業人員持證上崗。
(七)協調,強化執法。明確和落實相關部門工作職責,規范工作程序,及時協調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用法治手段推進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治亂、治散、治差”為重點,堅持“依法合規、安全發展”原則和“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技術改造、隱患排查治理為手段,著力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打擊非法違法建設和開采活動,不斷提升非煤礦山的技術裝備水平,強化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改進安全生產條件,推動全縣非煤礦山健康有序發展。
二、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達到礦山開采規范、生產秩序井然、道路穩定暢通、經營環境明顯改善的效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事故持續下降。努力實現我縣非煤礦山安全形勢的根本好轉。
三、整治重點
1礦山企業發包行為整治。重點對礦山企業資質、證照、發包行為進行全面清查。從源頭上杜絕一個礦權幾家企業開采的現象,嚴肅查處資質不符、證照不全、層層轉包、非法開采等行為。確保企業主體合法、資質達標、開采規范。
2礦山棄渣場地專項整治。重點對礦山棄渣場地、滑坡體、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全面排查。繪制并公布示意圖。對重點危險源嚴格按技術規范設立移位監測樁,詳細造冊登記。安排專職人員24小時監控,確保重大危險源的具體情況始終處于掌控之中。同時,聘請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編制治理方案,盡快采取工程措施,從源頭上消除潛在隱患。
3礦山道路專項整治。重點對礦山道路安全狀況和穩定性進行全面排查。先行設立警示標志,對路基穩定性差、路下有采空區、路邊有滑坡體的路段。確保車輛及行人安全。同時,迅速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啟動工程治理。
4礦山周邊環境專項整治。重點對礦山開采造成的植被破壞、環境污染進行全面治理。立即啟動實施。同時,編制植被恢復和污染治理方案。對重點路段及場所固定專職人員清掃,并安排灑水車輛定期灑水等措施除塵。
5礦山工作環境專項整治。重點對礦山工棚、臨時店鋪等居住場所和活動場所進行全面排查。新搭建工棚必須嚴格按照“三避、三高”原則,立即拆除搭建在溝道內、棄渣場和滑坡體等基礎不牢、易松動變形地段的工棚、臨時店鋪等構筑物。統籌規劃,合理選址,確保地基安全牢固、安全度汛。同時對礦山排水、供電、通風系統和勞動防護措施、民爆物品管理進行全面檢查和規范。
四、實施步驟
1排查摸底階段。相關鄉鎮、部門及礦山企業。對轄區及行業監管的重點場所進行全面排查摸底,按照全縣統一部署。逐企業、逐礦山建立檔案,制定整改治理方案。
2實施整治階段。相關鄉鎮及部門指導督促企業嚴格按照整改治理方案及相關技術標準實施隱患整改、治理。
3檢查驗收階段。相關鄉鎮及部門嚴格按照整治標準及行業規范對企業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不得生產經營。整治活動結束后,整治達不到標準的礦山企業??h安監局要向縣政府書面報送非煤礦山安全五項整治活動總結。
五、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田角枝和市項目辦副主任、小嶺工業區管委會主任任副組長,完善機制??h政府成立以常委副縣長任組長??h安監局、經貿局、國土局、林業局、公安局、水務局、工商局、環保局、交通局、衛生局、電力局、質監局、小嶺工業區管委會及相關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對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的領導、組織和協調。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具體負責整治活動日常辦公。相關鄉鎮和部門也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包抓領導,確定專職人員,確保整治活動順利開展。
2明確職責。由縣工商局牽頭,合力整治。非煤礦山安全五項整治實行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鄉鎮及部門共同參與、礦山企業具體實施的機制。礦山企業發包行為整治??h安監、國土、林業等部門配合;礦山棄渣場地專項整治,由縣國土局牽頭,縣安監、林業、水務等部門配合;礦山道路專項整治,由縣交通局牽頭,縣國土等部門配合;礦山周邊環境專項整治,由縣環保局牽頭,縣林業、水務等部門配合;礦山工作環境專項整治,由縣安監局牽頭,縣經貿、公安、電力、衛生、質監和小嶺工業區管委會等部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