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27 11:19:02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公證委托書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委托書公證所需材料如下:
國內委托書公證
一、辦理委托公證,應提交以下的證件和材料:
1. 公民個人辦委托書公證的,應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托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托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 與委托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托他人辦理賣宜,委托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
3. 轉委托人申辦轉委托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托權的證明;
4. 委托書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辦理委托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1. 辦理委托公證,應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 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托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托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3. 委托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托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4. 委托行為必須是委托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托內容應真實、合法。
5. 委托書是委托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時才能生效。
6. 轉委托人要有轉委托權,轉委托的權限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托權限和期限。
三、委托書應具備以下內容:
1. 委托人與受托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在住址);
2. 委托人與受托人的關系;
3. 委托的原因;
4. 委托的權限(委托權限要明確、具體);
5. 委托期限;
6. 受托人有無轉委托權;
7. 其他應明確的內容。
國外委托書公證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委托人亦稱被人,受托人又稱人,委托人與受托人均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總體而言,委托人須親自向中國領事公證人提出委托書公證申請,并應注意如下幾點:
(一)委托人須提交的基本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證件(包括有效護照、居留證明等);或者法人的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件;
2、與房產委托事項相關的權利證明材料,如房屋產權證明以及產權是否與他人共有的證明材料等;
3、由委托人填寫的《公證認證申請表》;
4、由委托人和中國領事公證人共同完成的《公證認證接談筆錄》;
5、由委托人草擬的《委托書》;
6、其他需要出示的材料。
(二)《公證認證申請表》及《公證認證接談筆錄》的基本內容
1、委托人及其受托人的基本情況;
2、申請委托書公證的事項及其用途;
3、申請房產委托書公證的名稱;
4、提交證明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
5、委托人的簽名(或蓋章或捺指紋);
6、申請公證的日期;
7、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三)《委托書》的基本內容
1、委托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身份證件、職業、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等(如委托人是法人,應寫明法人的全稱及簡稱、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稱等);
2、受托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身份證件、職業、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等(如受托人是法人,應寫明法人的全稱及簡稱、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稱等);
3、委托原因。其是指委托人不能親自到中國內地處理有關房產事宜的原因;
4、委托事項。其是指委托人授權受托人的具體事項;
5、委托權限。其是指委托人授權受托人的權利限度,即:是“個項委托”或“全權委托”;
6、委托期限。其是指委托人授權受托人的時間限度,即:寫明“起止日期”或“辦妥為止”;
7、受托人有無轉委托權。其是指委托人是否授權受托人在過程中,根據需要將受托權轉讓給第三人。如是,其轉讓委托的權限、期限不得超過原始的委托權限和委托期限。
8、委托人簽名(或蓋章或捺指紋)、委托地點和委托日期。其是指委托人須在其《委托書》的落款處簽名(或蓋章或捺指紋)并寫明委托地點和委托日期。
個人授權委托書范本
北京市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委托人:_____ ,性別_______ ,民族: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工作單位:_____ ,住址:_______ 。
委托人:______ ,性別______ ,民族: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 ,住址:______ 。
受委托人:______ ,職務: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電話: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 ,職務: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電話:______ 。
現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與 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參加訴訟的委托人。委托權限為: 項。
1.代為代為一審訴訟、代為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代為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上訴、轉委托、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3.代為提出申請執行、簽收執行法律文書。
申辦法人授權委托書公證,當事人應向法人住所地公證處提出申請。
一、申請辦理法人授權委托書公證,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法人資格證明;
2、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其本人的身份證件;
3、擬辦理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公證處亦可代擬授權委托書)。
二、辦理法人授權委托書公證應注意以下問題:
1、法定代表人應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得委托他人。
2、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事項、權限、日期和有效期、有無轉委托的權利等,授權委托書
應由法定代表人在公證員面前親自簽名、蓋章,并加蓋法人公章。
授權委托書公證范本
委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x日出生,現住現住xx省xx市xxxxxxxxx號,身份證號碼:xxxxxx。
受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x日出生,現住xx省xx市xxxxxxxxxxx號,身份證號碼:xxxxxx。
委托人與受托人系xx關系。委托人由于人在國外,現全權委托受托人代辦本人xxxx公證事宜。
受托人在辦理上述事項中所簽署的一切有關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認并自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受托人無轉委托權。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事項辦理完畢時止。
委托人:×××,男,××年××月××日出生,現住××××××。公民身份號碼:××××××。
受托人:×××,男,××年××月××日出生,現住××××××。公民身份號碼:××××××。
委托人與受托人系兄弟(或夫妻、朋友等)關系。委托人欲在深圳購買房產一套(或委托人×××按(96)京宣證字第3691號繼承公證書有關繼承父親×××遺產的內容,委托人與×××、×××、×××、×××、×××、×××、×××共同繼承屬×××的房產)?,F委托人×××因故不能前往深圳親自辦理購房的相關手續(或工作原因不能親自前往北京辦理有關其應得的繼承份額房產的過戶手續),故委托弟弟×××代為辦理。委托期限為此手續辦理完結,為辦理上述手續所簽署的文件我均予以認可。受托人無(或有)轉委托權。
委托人:×××(簽名)
××××年××月××日
受托人: 姓名: 陳先生 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2514541
我擁有位于 成都 市 武候 區 ** 路 ** 花園 2棟 3 號的房產,現委托 陳先生 為我的人,人可以我的名義在期限: XX 年 3 月 3 日至 XX年 3 月 3 日內,如下事項:
一、全權辦理出租上述房產有關手續,代為簽署上述房產租賃合同、收取租金,人有權選擇承租方并確定租賃價格。
二、管理上述房產,代為支付該房產有關水、電、物業管理、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網絡以及相關費用。
三、以上述房產為抵押辦理貸款,代為簽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以及借款借據及其它相關文件,收取借款款項。
四、到國土部門辦理上述房產的抵押登記手續。
五、全權辦理提前還清上述房產貸款(即贖樓)手續,代辦抵押登記注銷手續、領取房地產證等產權證明,有權遞件、取件,在有關文件上簽字。
六、全權辦理上述房產的有關轉讓手續,代為簽署房產轉讓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在有關文件上簽字。
七、辦理上述房產的房款資金監管協議及收取資金監管協議中的房款,簽署相關文件。
八、到國土部門查詢上述房產產權資料、辦理過戶登記等手續。
九、全權辦理所轉讓上述房產的水、電、物業管理、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網絡費以及其它相關過戶、銷戶手續。
委托人在其權限范圍及期限內簽署的一切有關合法文件及辦理的相關手續,我均予承認。
委托人: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出生于__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現住址:__________ 市__________ 區__________ 路__________ 弄__________ 號__________ 室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出生于__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 日
現住址:__________ 省__________ 縣__________ 棟__________ 單元__________ 號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本人__________ 購買 項目開發有限公司所售房屋__________ 號房,因委托人(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無法親自辦理相關事宜,特委托__________ 為人,代為辦理如下事宜:
一 辦理該房屋的領取鑰匙, 實測面積核算驗收,辦理產權事務(領取產權證),房屋日常管理,房屋裝修等事宜。
二 支付領取委托事項有關費用
三 該房屋買賣一切事宜
委托期限:__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受托人有轉委托權
受托人在權限內簽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認
拓展閱讀:房屋委托書的概念、法規
房屋委托書是指委托人為了授權他人代為辦理房屋的購買、出售、互換、繼承、受遺贈、租賃、抵押等事宜而單方簽署的法律文書。
《辦理房屋委托書公證的指導意見》:第十一條適用《公證程序規則》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辦理房屋委托書公證的,委托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委托人的身份證件和資格證明;
自2001年下半年內外銷住宅并軌后,港澳臺人士購買內銷商品住宅與當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作為購房主體的港澳臺人士簽訂購房合同的行為仍屬于與房地產所有權轉移有關的涉港澳臺行為,應當辦理公證手續。
根據有關法規規定,辦理房地產公證應向房地產所在地公證機關申請辦理,屆時申請人應當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如護照、臺胞證等)、填寫公證申請表,并在公證員監督下簽署買賣合同。如此一來,費時費力,其實公證手續可以簡化。
以香港居民為例,如他希望不離開香港即辦理完畢所有購房及過戶手續,則可以通過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認可的香港公證部門授權委托在上海的親戚朋友或上海的其他人辦理購房相關事宜,香港公證部門將就購房者的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出具公證文書。購房者只要將上述公證過的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明寄交上海的受托人,受托人即可以憑該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明代為辦理與購房相關的所有手續,直至代為領取《房地產權證》(小產證)。上述方法既符合相關法規規定,又不影響其在香港的日常工作,可謂一舉兩得。
同樣,澳門地區、臺灣地區人士及外國公民、無國籍人士也可以通過類似的方法委托境內人士代為辦理購房相關手續。
有所不同的是臺灣地區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文件應經海協會、海基會轉遞;澳門地區部分機構、社團出具的公證文件也為大陸的房地產登記機關認可。居住在國外的當事人,在當地經公證的委托書還需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
【關鍵詞】談話筆錄;制作
談話并制做筆錄是公證程序中的必經程序,也就是說無論申請公證事項的是單方當事人還是多方當事人的公證案件,只要當事人提出公證申請,公證員必須對申請公證的當事人進行詢問談話并記錄存檔。可以說是來者必談,談者就要有相應的記錄。它是公證程序中一個不可或缺的環節,是公證程序中申請、審查、出證三個環節中“審查”的一個重要環節。通常,公證審查既包括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材料的審查,也包括對與當事人談話進行的審查,這樣公證員通過與當事人的談話,可以更全面的詳細地了解與公證事項的有關情況。為公證書的結論及效力起到輔助證明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我們的談話筆錄為我們的公證書的效力提供了強有力的效力證明,也可以說是一個支持性的材料。實踐證明談話記錄在我們過去的涉訴公證案例中確實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證據效力不可忽視。
一、談話筆錄的組成部分
一般情況下,談話筆錄應由三部分組成:
第一、談話筆錄的首部,包括詢問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要記錄時間、地點、人物,這里的人物既包括被詢問人姓名、年齡、單位、住址、聯系電話,也包括詢問人、記錄人。
第二、談話筆錄的正文部分,正文部分主要記錄的是公證員與被接談人就當事人申請的公證事項的有關情況進行談話,主要包括:
(1)當事人申辦何種公證事項,辦證目的、用途等。
(2)被詢問人對所申請的公證事項的有關情況所作的陳述,它是談話筆錄的核心內容,公證審查的結果主要體現在這個方面。
(3)公證員對被詢問人就申請公證事項有關的權利義務進行告知的內容。
(4)談話筆錄的核實方式與結果。既是當事人自己閱讀還是由公證員宣讀談話筆錄,當事人自己有無補充和異議,公證書需要份數和領取方式等。
第三、公證書的尾部。
當事人對談話筆錄的確認。既被詢問人簽字、蓋章、日期等。
二、關于談話筆錄的詢問原則及方式方法
(一)與當事人談話并制作談話筆錄應本著條理清晰、層次分明、循序漸進、使用法言法語、符合邏輯的原則進行,談話要有側重點,要談重要話題,圍繞當事人申請的公證事項進行審查提問,切忌沒有主次,東拉西扯式的談話。
(二)與當事人談話還應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
雖然一些公證法律、法規對談話筆錄應記載的內容有詳細和具體的規定,但我們公證員談話時要視談話對象因人因事而異,有所區別。
(三)與當事人的談話既要突出重點,找出個性,又要始終占據主導地位,引導當事人按公證員的思路進行交談。不受當事人思路的干擾,始終圍繞與公證事項有關和公證員審查要點進行。
(四)與當事人談話要本著地位平等、親切自然,注意保護當事人的隱私。
(五)談話記錄不僅要在記載上實事求是、原原本本,而且要字跡清晰、書寫規范、法言法語,詞語要簡練,切記冗長,交替詢問、表述準確,避免日后出現歧義。
(六)重視談話筆錄中的告知義務,要適時明確進行告知當事人的行為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而不能泛泛的告知。
三、關于幾個具體公證事項應記載的筆錄內容
(一)關于遺囑的談話筆錄
我們每個公證員心中都有一個談話筆錄的提綱和框架,個人認為,遺囑應進行以下的談話并記錄在案:
如需錄音的,首先向當事人進行交代自己所在的處、姓名、受公證處指派為其辦理公證。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請問姓名、年齡、身體狀況、與誰一起生活、來我處辦理什么公證事項、遺囑的具體內容(有何財產,準備去世后留給誰)。財產是如何取得、是否有共有人、配偶是否健在、共有幾個子女,是否撫養其他人,父母是否健在,立遺囑所處分的房產是否有被查封或設定抵押等限制權力的情況,立遺囑是否需要附有義務和條件,此前是否立過遺囑和遺贈扶養協議,立本遺囑是否你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向公證處提供有哪些證明材料,是否需要遺囑執行人,公證書需幾份,公證書的領取方式,自己是否有打印或書寫的遺囑,是否需要公證員代為起草,如需要可注明我處工作人員根據你的意思和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為你起草了遺囑,請自己核實,如當事人不會寫字的,還要注意為當事人宣讀起草好的遺囑,由當事人確認簽名或按手印。最后一部分是告知:根據法律規定立遺囑后,可變更或撤消,但當事人必須到公證處申請,這里面告知內容要視具體情況,雖要求談話要用法言法語,對于老人更要使之通俗易懂,在向他們講明他們的權利義務法律責任及注意事項時,盡量把法律術語通俗化口語化,使之簡明易懂,以便使當事人正確理解和充分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自己的義務,是否還有其他意見和補充,當事人不識字的,公證員為其宣讀筆錄的過程要記錄在案,最后由被接談人在筆錄上簽名或按手印。
(二)辦理房屋委托書公證的談話應包括以下內容除按《程序規則》規定應當載明的內容外,如辦證的目的和用途,委托何人辦理何種事情,還應重點詢問:
1)委托人與受托人的關系和授權委托人的原因;
2)處分的房屋是否屬于受托人所有,有無其他共有人、有無被抵押、查封、扣押限制處分的情況,如委托書系當事人事先起草好的,在其不完備或不準確的情況下,委托人拒絕接受公證機構要求其補充、修改不完備或者表達不準確的受托書的應當將此情形記錄在案。另外,除按《公證程序規則》向當事人進行告知外,還應重點告知以下內容:
1、委托書中委托、、轉委托的含義。
2、委托人簽署委托書的法律后果。
3、委托他人在相關機構代辦變更登記或者委托他人代收房款應注意的風險。
4、處分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屋,應當在處分前征得抵押權人的同意。
需要說明的是:如代為當事人起草委托書應該記錄在案,即是否需要代為起草,起草后請當事人本人認真進行核實,校對,否則出現糾紛后果由當事人本人承擔,這樣既為我們收取起草費提供依據也避免以后產生糾紛,最后還應告知當事人委托書的接受地和接受單位的地方政策導致委托書用不上的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四、對特殊人群如盲聾啞人談話應如何進行
在我們的公證實踐中,經常會有特殊人群的當事人,比如盲聾啞等人,這樣的當事人我們應該區別對待,對盲人的談話必須進行錄音或錄象,還有對時間、地點、所處環境及與當事人所申請的公證事項有關情況的問話,聾啞人的還應聘請有專業資格的手語翻譯進行現場翻譯并錄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