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27 11: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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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只限于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和非增值稅納稅人不得使用。
第二章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領購管理
第二條專用發票領購簿的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以下簡稱領購簿)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以申請領購專用發票的憑證,是記錄納稅人領購、使用和注銷專用發票情況的賬簿。
1.領購簿的格式和內容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實行計算機管理專用發票發售工作的,其領購簿的格式由省級國稅局確定。
2.領購簿由省級國稅局負責印制。
3.領購簿的核發。對經國稅局認定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以下程序核發領購簿:
(1)縣(市)級國稅局負責審批納稅人填報的《領取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申請書》。
(2)專用發票管理部門負責核發領購簿,稅務局核發時應進行以下審核工作:
①審核納稅人《領取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申請書》。
②審核蓋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確認專章的稅務登記證(副本)。
③審核經辦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護照、工作證);
④審核納稅人單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印模。上述證件經審核無誤后,專用發票發售部門方可填發領購簿,并依法編寫領購簿號碼。
(3)納稅人需要變更領購專用發票種類、數量限額和辦稅人員的,應提出書面申請,經國稅局審批后,由專用發票管理部門變更領購簿中的相關內容。對需要變更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應收繳舊的領購簿,重新核發領購簿。
4.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的納稅義務的,稅務機關應在注銷稅務登記前,繳銷領購簿。納稅人違反專用發票使用規定被國稅局處以停止使用專用發票的,專用發票管理部門應暫扣或繳銷領購簿。
第三條專用發票的購買一般由縣(市)級國稅局專用發票管理部門購買,特殊情況經地(市)級國稅局批準可委托下屬稅務所發售。購買專用發票實行驗舊供新制度。納稅人在領購專用發票時,應向國稅局提交已開具專用發票的存根聯,并申報專用發票領購、使用、結存情況和稅款繳納情況。國稅局審核無誤后方可發售新的專用發票。
1.驗舊。
(1)檢驗納稅人是否按規定領購和使用專用發票。
(2)檢驗納稅人開具專用發票的情況與納稅申報是否相符,有無異常情況。
(3)根據驗舊情況登記領購簿。
2.供新。
(1)審核辦稅人員出示的領購簿和身份證等證件,檢查與《納稅人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臺賬》的有關內容是否相符。
(2)審核納稅人填報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單》。
(3)對證件資料齊備、手續齊全而又無違反專用發票管理規定行為的,發售機關可發售專用發票,并按規定價格收取專用發票工本費。
第三章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條 一般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領購使用專用發票:
(一)會計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要求準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者。
(二)不能向稅務機關準確提供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數據及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者。
上述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的內容,由國家稅務總局直屬分局確定。
(三)有以下行為,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專用發票;
2.向個人或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買取專用發票;
3.借用他人專用發票;
4.向他人提供專用發票;
5.未按本規定第五條的要求開具專用發票;
6.未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
7.未按本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申報專用發票的購、用、存情況;
8.未按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
(四)銷售的貨物全部屬于免稅項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納稅人如已領購使用專用發票,稅務機關應收繳其結存的專用發票。
第五條 除本規定第四條所列情形外,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包括視同銷售貨物在內)、應稅勞務、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應當征收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銷售應稅項目),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第六條下列情形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一)向消費者銷售應稅項目;
(二)銷售免稅項目;
(三)銷售報關出口的貨物、在境外銷售應稅勞務;
(四)將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五)將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六)將貨物無償贈送他人;(根據要求可以開具)
(七)提供非應稅勞務(應當征收增值稅的除外)、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
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應稅項目,可以不開具專用發票。
第七條專用發票必須按下列要求開具:
(一)字跡清楚。
(二)不得涂改。如填寫有誤,應另行開具專用發票,并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注明“誤填作廢”四字。如專用發票開具后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按填寫有誤辦理。
(三)項目填寫齊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額與實際收取的金額相符。
(五)各項目內容正確無誤。
(六)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和金額一致。
(七)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八)按照本規定第八條所規定的時限開具專用發票。
(九)不得開具偽造的專用發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專用發票。
(十一)不得開具票樣與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定的票樣不相符合的專用發票。
開具的專用發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為扣稅憑證,購買方有權拒收。
第八條專用發票開具時限規定如下:
(一)采用預收貨款、托收承付、委托銀行收款結算方式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二)采用交款提貨結算方式的,為收到貨款的當天。
(三)采用賒銷、分期付款結算方式的,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四)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五)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按規定應當征收增值稅的,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六)將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為貨物移送的天。
(七)將貨物分配給股東,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一般納稅人必須按規定時限開具專用發票,不得提前或滯后。
第九條 專用發票的基本聯次統一規定為四聯,各聯次必須按以下定用途使用:
(一)第一聯為存根聯,由銷貨方留存備查。
(二)第二聯為發票聯,購貨方作付款的記賬憑證。
(三)第三聯為稅款抵扣聯,購貨方作扣稅憑證。
(四)第四聯為記賬聯,銷貨方作銷售的記賬憑證。
第十條 除購進免稅農業產品和自營進口貨物外,購進應稅項目有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一)未按規定取得專用發票。
(二)未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
(三)銷售方開具的專用發票不符合本規定第七條第(一)至(九)項和(十一)項的要求。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本規定第十條所稱未按規定取得專發票:
(一)未從銷售方取得專用發票。
(二)只取得記賬聯或只取得抵扣聯。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未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
(一)未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建立專用發票管理制度。
(二)未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設專人保管專用發票。
(三)未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設置專門存放專用發票的場所。
(四)稅款抵扣聯未按稅務機關的要求裝訂成冊。
(五)未經稅務機關查驗擅自銷毀專用發票的基本聯次。
(六)丟失專用發票。
(七)損(撕)毀專用發票。
(八)未執行國家稅務總局或其直屬分局提出的其他有關保管專用發票的要求。
第十三條 有本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者,如其購進應稅項目的進項稅額已經抵扣,應從稅務機關發現其有上述情形的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
第十四條 銷售貨物并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后,如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應視不同情況分別按以下規定辦理:
購買方在未付貨款并且未作賬務處理的情況下,須將原發票聯和稅款抵扣聯主動退還銷售方。銷售方收到后,應在該發票聯和稅款抵扣聯及有關的存根聯、記賬聯上注明“作廢”字樣,作為扣減當期銷項稅額的憑證。未收到購買方退還的專用發票前,銷售方不得扣減當期銷項稅額。屬于銷售折讓的,銷售方應按折讓后的貨款重開專用發票。
在購買方已付貨款,或者貨款未付但已作賬務處理,發票聯及抵扣聯無法退還的情況下,購買方必須取得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以下簡稱證明單)送交銷售方,作為銷售方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合法依據。銷售方在未收到證明單以前,不得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收到證明單后,根據退回貨物的數量、價款或折讓金額向購買方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紅字專用發票的存根聯、記賬聯作為銷售方扣減當期銷項稅額的憑證,其發票聯、稅款抵扣聯作為購買方扣減進項稅額的憑證。
購買方收到紅字專用發票后,應將紅字專用發票所注明的增值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如不扣減,造成不納稅或少納稅的,屬于偷稅行為。
第十五條 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專用發票必須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并使用由稅務機關監制的機外發票。
第十六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專用發票:
(一)有專業電子計算機技術人員、操作人員。
(二)具備通過電子計算機開具專用發票和按月列印進貨、銷貨及庫存清單的能力。
(三)國家稅務總局直屬分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七條 申請使用電子計算機,必須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申請報告及以下資料:
(一)按照專用發票(機外發票)格式用電子計算機制作的模擬樣張。
(二)根據會計操作程序用電子計算機制作的最近月份的進貨、銷貨及庫存清單。
(三)電子計算機設備的配置情況。
(四)有關專用電子計算機技術人員、操作人員的情況。
(五)國家稅務總局直屬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十八條 使用專用發票必須按月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欄目中如實填列購、用(包括作廢)、存情況。
第十九條 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的基本聯次為三聯:第一聯為存根聯,由稅務機關留存備查;第二聯為證明聯,交由購買方送銷售方作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合法依據;第三聯,購貨單位留存。
證明單必須由稅務機關開具,并加蓋主管稅務機關印章,不得將證明單交由納稅人自行開具。
證明單的印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細則有關發票印制的規定辦理。
一般納稅人取得的證明單應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裝訂成冊,并按照有關發票保管的規定進行保管。
第二十條 專用發票的票樣與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樣式,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制定,其他單位和納稅人不得擅自改變。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所稱稅務機關、主管稅務機關,均指國家稅務總局及其所屬支局以上征收機關。
第四章 增值稅專用發票填開管理
第二十二條關于超面額開具專用發票問題超面額開具專用發票,是指納稅人在專用發票“金額欄”逐行或合計行填寫的銷售額超過了該欄的最高金額單位。凡超面額開具專用發票的,屬于未按規定開具專用發票的行為,購貨方取得這種專用發票一律不得作為扣稅憑證。
第二十三條關于價格換算出現誤差的處理方法納稅人以含稅單價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的,應換算成不含稅單價填開專用發票,如果換算使單價、銷售額和稅額等項目發生尾數誤差的,應按以下方法計算填開:
(一)銷售額計算公式如下:
銷售額=含稅總收入÷(1+稅率或征收率)
(二)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稅額=含稅總收入-銷售額
(三)不含稅單價計算公式如下:
不含稅單價=銷售額÷數量
按照上述方法計算開具的專用發票,如果票面“貨物數量×不含稅單價=銷售額”這一邏輯關系存在少量尾數誤差,屬于正?,F象,可以作為購貨方的扣稅憑證。
第五章 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凡經稅務機關認定,取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必須按照當地稅務機關的統一要求,在XX年底以前逐步納入稅控系統管理.具體步驟是:
(一)XX年1月1日起,企業必須通過稅控系統開具銷售額在萬元以上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同時全國統一廢止手寫萬元版專用發票.自XX年4月1日起手寫萬元版專用發票不得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
(二)XX年1月1日起,所有企業必須通過稅控系統開具專用發票,同時全國統一廢止手寫版專用發票.自XX年4月1日起,手寫版專用發票一律不得作為增值稅的扣稅憑證.
第二十五條納入稅控系統管理的企業,必須通過該系統開具專用發票;對使用非稅控系統開具專用發票的,稅務機關要按照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對破壞,擅自改動,拆卸稅控系統進行偷稅的,要依法予以嚴懲.
第二十六條企業取得稅控系統開具的專用發票,屬于扣稅范圍的,應于納稅申報時或納稅申報前到稅務機關申報認證;凡愈期未申報認證的,一律不得作為扣稅憑證,已經抵扣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如數追繳,并按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凡認證不符的,不得作為扣稅憑證,并由稅務機關查明原因后依法處理.
第二十七條自XX年1月1日起,企業購置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通用設備發生的費用,準予在當期計算繳納所得稅前一次性列支;同時可憑購貨所取得的專用發票所注明的稅額從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
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稅控金稅卡,稅控ic卡和讀卡器;通用設備包括用于稅控系統開具專用發票的計算機和打印機.
第二十八條自XX年9月1日起,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價格執行標準如下:
(一)企業稅控金稅卡零售價格為1303元,稅控ic卡為79元,小讀卡器定為173元.此價格為最終到戶安裝價格.
(二)各技術維護單位對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日常技術維護的價格標準為每年每戶450元,安裝使用當年按實際技術維護月數計收.并可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在10%的浮動幅度內制定具體價格.
第二十四條各級稅務機關對稅控系統的銷售和售后服務要進行嚴格監督,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與稅控系統相關的商業性經營活動,對為納稅人提供的有關稅控系統的技術維護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稅控系統省級服務單位和省內服務網絡應由航天金穗高技術有限公司負責建立和管理(西藏除外).
第六章 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操作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 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推行應用的組織及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級國家稅務局流轉稅管理部門負責。其職責是:
1、負責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推行計劃的編制工作。
2、負責對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的認證工作.
3、負責稅務、企業用金稅卡和ic卡在防偽稅控發行子系統的發行管理工作。
4、負責對計算機交叉稽核系統的業務管理工作。
5、負責對同級技術服務單位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 對國家稅務總局明令要求上防偽稅控系統的企業,必須應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停止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三十一條 省級技術服務單位由系統研制單位商省局流轉稅管理部門確定。省級服務單位商市(地)流轉稅管理部門組建市(地)縣級服務單位。各級服務單位必須接受同級國家稅務局監督,并對同級國家稅務局負責。各級技術服務單位有義務向同級國家稅務局流轉稅管理部門報告技術服務工作情況。
第三十二條 省級技術服務單位負責全省的技術服務工作。各級服務單位要在省級服務單位統一領導下按照統一的服務標準開展工作,保證服務工作安全、及時、有效。
第三十三條 防偽稅控系統實行計劃管理。市、縣國家稅務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局推行工作要求,在調查的基礎上確定企業名單,編制當年的推行計劃報市(地)流轉稅管理部門。市(地)流轉稅管理部門匯總后報到省局流轉稅管理處,省局流轉稅管理處據此編制全省推行計劃。
第三十四條 企業上防偽稅控系統。首先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主管稅務機關接申請書五日內核定企業一般納稅人資格,然后報市(地)國稅局流轉稅管理處(科)、市(地)流轉稅管理處(科)按照省局計劃安排確定上防偽稅控企業名單并下發《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使用通知書》,通知書一式四聯,第一聯市(地)流轉稅管理部門留存、第二聯下達給企業主管稅務機關、第三聯下達給申請企業、第四聯給市(地)級技術服務單位。
第三十五條 企業接到通知書后,攜帶通知書到指定的技術服務單位辦理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偽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手續。并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防偽稅控企業認定登記表》。主管稅務機關應認真審核防偽稅控企業提供的有關資料和填寫的登記事項。確認無誤后簽署審批意見?!斗纻味惪仄髽I認定登記表》一式三聯。第一聯防偽稅控系統企業留存;第二聯主管稅務機關留存;第三聯為防偽稅控企業辦理系統發行的憑證。
第三十六條 技術服務單位接到通知書后,按規定對申請企業計算機、打印機進行技術認定,企業購置的計算機、打印機必須滿足防偽稅控系統的技術要求。
第三十七條 技術服務單位將辦完銷售手續的防偽稅控系統的金稅卡、ic卡五日內送到企業主管稅務機關,由主管稅務機關在防偽稅控發行子系統辦理發行。發行后的金稅卡由技術服務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給予安裝。ic卡由企業領回。
第三十八條 省級技術服務單位按照省國稅局下達的推行計劃購買專用設備。并將購買的金稅卡、ic卡 的編號打印成冊報給省國家稅務局流轉稅管理處備案。分地區銷售的金稅卡、i c 卡也分別編號打印報給市(地)流轉稅管理處(科)。市(地)流轉稅管理處(科)將金稅卡、 ic卡編號按企業所屬征收分局打印成冊,下發給征收分局。
第三十九條 征收分局將金稅卡、ic卡編號錄入到防偽稅控企業發行子系統,做入庫管理。
第四十條企業增加分開票機按新上企業的工作程序辦理。
第四十一條企業發生下列情形,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同時通知服務單位。在主管稅務機關工作人員監督下由技術服務單位工作人員拆卸金稅卡,主管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將金稅卡和ic卡在發行系統注銷,然后才能辦理注銷手續。
(一)依法注銷稅務登記,終止納稅義務;
(二)被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
(三)減少分開票機,
第四十二條 防偽稅控企業認定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變更認定登記手續。對本章十四條規定情形以外,不需要注銷作廢金稅卡的企業,應到主管稅務機關重新初始發行。
第四十三條 各級稅務部門要加強對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的認證管理工作。企業在申報期內必須將取得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報到主管征收機關進行認證,未經認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堅決不準抵扣。對因褶皺、揉搓等無法認證的加蓋“無法認證”戳記,認證不符的加蓋“認證不符”’戳記,屬于利用丟失被盜金稅卡開具的加蓋“丟失被盜”戳記。認證完畢后,應將認證相符和無法認證的專用發票抵扣聯退還給企業,并同時向企業下達《認證結果通知書》(附件八)。對認證不符和確認為丟失、被盜金稅卡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要進一步核查,確認是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要逐級匯報,不得隱瞞。
第四十四條 防偽稅控企業應將稅務機關認證相符的專用發票抵扣聯連同《認證結果通知書》和認證清單一起按月裝訂成冊備查。
第四十五條 經稅務機關認證確定為“無法認證”、“認證不符”’以及“丟失被盜”’的專用發票,防偽稅控企業如已申報扣稅的,應調減當月進項稅額。
第四十六條 報稅子系統采集的專用發票存根聯數據和認證子系統采集的專用發票抵扣聯數據,應按規定傳遞到增值稅計算機稽核系統。
第四十七條 防偽稅控企業金稅卡需要維修或更換時,其存儲的數據,必須通過磁盤保存并列出清單。稅務機關應核查金稅卡內尚未申報的數據和軟盤中專用發票開具的明細信息,生成專用發票存根聯數據傳遞到增值稅計算機稽核系統。企業計算機主機損壞不抄錄開票信息的,稅務機關應對企業開具的專用發票存根聯通過認證系統認證,產生專用發票存根聯數據傳遞到增值稅計算機稽核系統。
第四十八條 稅務機關用的防偽稅控系統專用設備由省國家稅務局流轉稅管理處統一管理,不得由技術服務單位管理稅務專用設備。設立省、市(地),縣三級發行網絡,各發行網絡必須建立在省、市(地)流轉管理處(科)和征收機關,并選派專人管理。各市(地)流轉稅管理部門發放專用設備要嚴格執行交接制度,分別填寫《防偽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入庫單》(附件四)和《防偽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出庫單》(附件五),同時登記《防偽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收、發、存臺帳》(附件六)。各級稅務機關對庫存專用設備實行按季盤點制度,登記《防偽稅控系統專用設備盤存表》(附件七)。
第四十九條 主管稅務機關需要增配專用設備的,應填制《防偽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入庫單》報市(地)流轉稅管理部門轉報省局核發。
第五十條 企業用的防偽稅控系統專用設備由省級技術服務單位統一管理。省級技術服務單位要建立專用設備庫房,保證設備的安全。省、市(地)兩級技術服務單位要按第十八條的規定,加強對企業專用設備的倉儲發售管理,詳細紀錄收發存情況。對庫存專用設備實行按月盤點制度,登記《防偽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庫存表》(附件七),于次月10日前報同級稅務機關備案。
第五十一條 省、市(地)、縣流轉稅管理部門負責對同級技術服務單位進行服務質量的監督和管理。各級服務單位應與同級稅務局簽訂服務協議,明確工作程序、業務規范和權力義務等。每半年對服務單位的服務情況進行一次走訪調查,寫出服務質量情況報告。市(地)流轉稅管理處(科)進行匯總,分別于7月15日和次年的1月15日上報給省局流轉稅管理處。當年服務滿意率達不到95%以上的,通知其限期進行整改,限期不能整改的取消服務資格。
第五十二條 技術服務單位每半年向同級國稅局流轉稅管理處(科)報告一次技術服務情況。每年由省級服務單位組織召開全省技術服務工作會議,通報全省服務情況,研究解決服務中存在的問題,部署全年的工作。
第五十三條 市(地)技術服務單位要與服務企業簽訂技術服務合同,明確法律責任,簽訂的服務合同要報同級稅務機關備案。技術服務單位負責對企業的培訓,企業開票員必須經過服務單位培訓后持證上崗,企業開票員沒有上崗證主管稅務機關不得進行ic卡的授權操作。服務單位要按著統一的服務標準開展服務工作,對解決不了的故障要及時更換金稅卡,不能影響企業開票。對非系統故障影響開票和報稅的由企業自行負責。
第五十四條 為了保證系統的安全,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省局批準不得擅自改動系統軟件和硬件。使用企業不得擅自裝卸金稅卡。金稅卡的更換和軟件的升級要由技術服務單位技術員完成,系統出現問題馬上通知服務單位進行修理維護。更換金稅卡前一定做好數據維護工作,保證數據的安全。
第五十五條 防偽稅控系統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稅務機關、服務單位應填制《防偽稅控系統故障登記表》(附件九)分別逐級上報省局和省級服務單位。
第五十六條 企業服務質量投訴采取下管一級的辦法,一般向上一級服務單位投訴本級服務單位。由上一級服務單位仲裁解決。重大的服務質量問題也可以越級投訴,服務單位對受理的投訴要認真解決,不得推諉扯皮。對于服務投訴不能解決的按合同法規定向相關部門投訴。
第五十七條 防偽稅控企業應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開票設備的安全,對稅控ic卡和專用發票應分開專柜保管,主管稅務機關要定期對其進行檢查。
第五十八條 實行防偽稅控企業專用設備發生丟失被盜的,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和主管稅務機關。
第五十九條 損壞的兩卡以及收繳的兩卡,統一上交主管稅務機關。
第六十條 防偽稅控企業未按規定使用保管專用設備,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未按規定使用和保管專用發票處罰。
(一)因保管不善或擅自拆裝專用設備造成系統不能正常運行。
(二)攜帶系統外出開具專用發票。
第七章 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
第六十一條 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該發票丟失前已通過防偽稅控認證系統的認證,購貨單位可憑銷貨單位出具的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復印件及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報稅證明單”,經購貨單位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合法憑證抵扣進項稅額。
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該發票丟失前未通過防偽稅控系統的認證,購貨單位應憑銷貨單位出具的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通過后可憑該發票復印件及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報稅證明單”經購貨單位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合法憑證抵扣進項稅額。
第六十二條 一般納稅人發生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情況,必須及時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應對其報告的丟失發票是否已申報抵扣進行檢查,對納稅人弄虛作假的行為,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一、發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發票管理的現狀是發票管理循環管道不閉合,發票管理職責不明確,難以實現系統的發票管理和檢查;一些納稅人受經濟利益驅動,無視稅收法律、法規,利用發票管理上的漏洞,采取各種手段進行偷、逃稅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不但造成了稅款的大量流失,而且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秩序,不利于整個社會的誠信程度的提高。目前,地稅部門在發票管理上存在的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一)基層稅務機關發票管理制度不健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雖然對發票從印制、領夠、開具、保管、檢查、罰款等做了相應的規定,但在實際工作中,我們沒有對發票管理的各個環節做出具體的規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由于制度不健全,內部管理銜接不暢,使發票管理環節偏松。突出表現在放票把關不太嚴密,許多發票管理制度得不到貫徹,如發票驗舊換新制度、存根聯繳銷制度、發票管理期限制度、發票填開制度、填開發票登記備查制度等。在實際工作中沒有一個可操作的具體的發票管理辦法,發票管理的隨意性較大且不統一,還沒有形成一個系統的發票管理體系。
(二)各級地稅機關對發控稅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
地稅部門對發票管理在思想上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認為地稅發票犯不了大錯誤,不值得花太多的精力,對當前地稅發票中存在的制假販假和使用假發票、白條入帳、拒開發票、不使用發票等的危害性認識不足,在日管工作中,一部分稅務人員對發票控稅在思想認識方面還有一定的差距,錯誤的認為,稅務機關應以征收管理為主,在稅款征收入庫方面投入的精力大,而在發票管理的各個環節上重視不夠,特別是在日常的征收管理中缺少了發票的監控管理。
(三)地稅部門對發票的科學管理滯后。
近幾年來,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采取了許多新的措施,研究制定了不少制度和辦法,實施了金稅工程,建立了全國協查系統。但對地稅普通發票的管理措施還相對滯后,不管是防偽水平,還是檢驗系統,都與專用發票有很大距離。還沒有一套切合實際工作需要的嚴密細致的發票管理制度,沒有建立強大快速的真假票檢驗系統。
(四)發票檢查力度跟不上在基層稅務機關中沒有設立專門的發票管理機構,不能經常性開展發票的專項檢查和日常檢查。在征收管理工作中,我們只側重了涉稅的檢查,而對發票的檢查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管理人員和征收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納稅人有發票違法違章的行為,由于多種原因,未能完全按《稅收征管法》和《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或著久拖不辦。在發票檢查方面,我們還缺少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加之內部執法責任制度不健全,造成稅務機關對發票違法違章行為的檢查力度不夠,沒有形成有效的震懾作用。
(五)個別用票單位內部發票管理制度不健全。
個別用票單位內部發票管理制度不健全,又對《發票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以及近年來頒發的加強發票管理的規定不夠了解,從而導致內部發票管理的混亂,在工作中分不清哪些行業用國稅發票,哪些行業用地稅發票,對真假發票識別不準,把“白條”當發票充當原始憑證記帳也時有發生,經常調換發票管理員,幾年來用了多少本發票,繳銷了多少本發票,經手人是誰不夠清楚,這給發票管理和檢查帶來了很大困難。
(六)納稅人的納稅意識薄弱。
雖然經過多年的稅法宣傳,但依法納稅、誠信納稅在一部分納稅人頭腦中沒有真正形成,“查出來我倒霉,查不出我賺著”的思想還有一定市場。個別納稅人為了達到偷稅的目的,不惜以身試法,利用發票大肆偷稅。特別是隨著金稅工程的深入開展,國稅發票管理進一步加強,一些制假分子就把目標投向了地稅發票是上,具調查,在有的地區地稅假發票泛濫相當嚴重,且有曼延之勢。
(七)消費者索取發票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高實行“以票控稅”是要以用票量來反映納稅人的經營收入,讓每個消費者都索取發票是至關重要的,雖然我們采取了一系列的宣傳措施,效果也很明顯,但是,由于我們人力、物力、財力有限,宣傳的廣度、深度都不夠。至使消費者不能從維護國家稅收利益和經濟秩序角度出發積極索取發票,也沒有清楚地認識到消費索要發票即是自己的義務更是自己的權利。目前,還有很多消費者索取發票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高,消費后只要方便、快捷、節時、節錢,便一走了之。據調查,在個體私營經濟中,消費量較大的餐飲業要票率為40%左右,洗浴業要票率為20%左右,娛樂業要票率為10%,這說明“以票控稅”工作的潛力還很大,應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消費者的索票率。
二、加強發票控稅管理的主要措施和設想
對發票究竟應該怎么管,才能讓廣大納稅人安全有效地取得和使用發票,也讓稅務部門能最大限度地實現以票控稅,一直是我們地稅部門研究和探索的課題。盡管各地采取了一些相應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措施單一,效果不明顯,未能從根本和源頭上解決問題,發票管理客觀上要求我們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將發票管理的各項內容、各個環節有機的結合起來,形成完整的管理體系,切實加強發票管理,以確保稅收收入的實現和經濟秩序的穩定。
(一)加強制度建設,堵塞發票控稅管理漏洞。
當務之急,應當及時修訂出臺新的《發票管理辦法》,把近幾年來稅務機關探索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成功經驗,以法規的形式確立下來,使得管理行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時,針對基層發票管理制度落實不嚴的問題,將發票管理工作進行量化、細化,堅持從嚴、從細、從實的管理,制定具體的發票管理辦法。并把發票管理工作與征管質量考核相結合,與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相結合,實行嚴格的考核和獎罰制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通過嚴格落實發票管理制度,把好發票領、用、存的審核和管理關。按照“哪出哪回”的原則,在發票的發售環節,應制定和實行嚴格的發售管理辦法和程序,針對不同納稅信譽等級、不同性質、不同規模的納稅人,做好發票的限量發售和驗舊換新等發售制度、發票的定期繳銷制度和填開發票登記備查制度,在發票發售環節既要方便納稅人依法納稅,又要防止發票泛濫失控,要從源頭上預防各類發票違法違章行為的發生。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在發票管理環節做好發票的日常管理、檢查和監督輔導工作,把發票違法違章現象遏制在萌芽狀態。按照“誰的責任誰受罰”的原則,在發票管理的各個環節上明確崗位責任制,防止發票管理工作中出現的責任心不強或權利濫用現象的發生。再有,對用票單位和個人也應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各項制度,如發票管理員制度、發票領購制度、發票填開制度、發票保管制度、發票繳銷制度、發票管理獎懲制度等。只有建立統一規范的發票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才能確保發票管理的各個環節銜接暢通和良好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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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發票控稅管理的思想認識要提高稅務人員對發票管理工作的認識,切實把發票管理提高到是提高征管質量和抓好稅收收入的高度來認識,決不能認為完成了稅收任務就是管好了稅收。我們應該認識到,發票作為經濟生活中的收付憑證,在整個社會經濟生活中,特別是在稅收征管及財務管理中的作用越來越大,它是進行稅源控管和計稅的依據。發票這道防線一放松,就會擾亂整個發票管理秩序,就會給經濟領域的違法犯罪打開方便之門,給我們稅收征管工作帶來很大的難度,導致國家稅收的流失。要充分認識到稅務機關管好了發票,也就控制了稅源,挖掘了稅收潛力,管住了稅收。
(三)加強發票檢查,嚴厲打擊發票違法違章行為。
在基層稅務機關中成立發票的專管機構,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管好發票。堅持日常發票管理與發票檢查相結合,管理與檢查并重。在做好日常發票管理的基礎上,加強發票檢查工作,要認識到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將發票檢查與整頓和規范經濟秩序相結合,把發票檢查作為向管理要收入的突破口,定期開展發票專項檢查,切實做好發票的日常檢查,以查促管,進一步堵塞發票管理漏洞。一是在發票檢查中對納稅人取得的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堅決從成本費用中剔除,并依法給予處罰。二是對拒開發票、開假票和使用非法發票、票據的納稅人,要給予嚴厲的懲處。針對個體私營業戶分布廣泛,納稅意識淡薄,稅務機關難于管理的特點,我們要建立發票違章舉報、獎勵制度,設立舉報電話,集中專人,晝夜值班,保證隨時接到舉報,隨時進行查處。凡舉報發票違章經查實后,對舉報人每次給予一定的獎勵,以鼓勵舉報人的積極性。三是明確檢點,確保檢查質量。針對部分業戶使用假發票現象,把查處重點放在集中打擊假發票上。結合整頓經濟稅收秩序,定期開展大規模的發票打假、制假活動。四是注重檢查方法,保證檢查效果。針對個體私營業戶發票違法違章行為隱蔽性強,取證難的特點,檢查中先從一些應酬多、會議多、對外聯系多、取得發票多的單位查起,根據他們取得的、已入賬的違規票據,順藤摸瓜,查處違規開票單位,能取得好的效果;或者按照行業進行專項檢查,這便于發現問題和總結經驗。在發票檢查中,對違法違章單位和個人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進行處罰,嚴厲打擊利用發票偷稅的不法行為,以維護稅法的尊嚴。
(四)加強部門配合,加大管理力度。
加強各個部門之間的有效配合,形成對發票齊抓共管的局面。一是在稅務機關內部,發票管理機關要將發票管理的新規定和新要求及時傳達給基層稅收管理單位和稽查單位,使他們在日管和檢查中落實、宣傳好這些規定和要求。同時,要求基層稅收管理單位和稽查單位要將工作中發現的發票管理中的問題及時反饋到發票管理單位,使他們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二是稅務機關應與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取得聯系和配合,要求各單位在進行消費時,必須嚴格按照消費行為索取合法發票;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取得的票據要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的堅決不予簽字報賬,嚴格控制違規票據入帳。三是與司法機關搞好協作,加大執法力度。借助公安機關的執法力量,聯合出擊,共同查處發票違法違章的大案、要案。對拒不履行稅務機關處理決定的,移交法院強制執行。嚴厲打擊發票違法違章行為,凈化稅收環境,整頓稅收秩序。
(五)強化服務意識,加強宣傳輔導工作。
在以前的稅收管理工作中,我們只注重了發票管理事后的監督檢查力度,而忽略了發票管理事先的宣傳輔導工作。當前,黨的十六大作出了支持東北老工業基地加快調整和改造的重大戰略部署。我們稅務部門應當優化稅收服務,調整思維方式,在發票管理上也要增強服務意識,作好發票使用的宣傳輔導工作。一是要提高用票單位和廣大納稅人對發票的認識,在充分利用好廣播、電視、報刊、公告、標語、專欄、傳單等固定媒體的基礎上,積極創造條件,采取各種渠道和形式把發票法規知識宣傳好,使廣大消費者和用票單位能真正了解發票的用途和發票取得、使用、保管以及如何識別真假發票等方面的知識,鼓勵消費者在消費時索要發票,積極動員社會各界力量支持協助搞好發票管理工作,目前我們正在實行的發票兌獎活動就是一種很好的宣傳和普及發票知識的方式。二是提高用票單位和財務人員、發票管理員和開票員的發票業務知識水平。要求企業發票管理的崗位盡量固定,不得隨意調整,稅務機關要定期舉辦發票管理培訓班,向他們系統地講解發票管理法規和有關業務知識。使他們能夠真正懂得如何管票、用票、識票,督促和幫助他們建立健全內部發票管理機制。三是在日常稅收管理工作中,加強對納稅人正確使用發票的輔導工作,作到服務到戶,宣傳到位。通過宣傳要提高納稅人依法用票的自覺性,鼓勵消費者索取發票的積極性,形成全社會共同協稅、護票的良好氛圍。
(六)積極開展發票兌獎活動。
2004年08月24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見》中提出:加強發票管理,運用“以票控稅”管理手段,堅持有獎發票制度,充分發揮發票控管稅源作用。根據文件精神,我們也應該轉變觀念,大膽解放思想,開拓創新,采取有效的措施,進一步加強發票控稅力度,實現稅款應收盡收。針對部分個體私營經濟分布廣泛,行業眾多,而且有部分行業消費量大,稅源分散,基層稅務機關難于管理,群眾索取發票熱情不高的特點。我們應積極組織開展發票兌獎和抽獎活動。在發票開獎時舉辦大型稅法宣傳活動,進一步增強了消費者依法索取發票的積極性。
而且因地制宜地在消費領域,尤其是在第三產業中開展發票兌獎活動,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地稅稅務部門也由此探索出了一條稅收專業性管理和社會群眾化管理相結合的道路。在多方面起到了促進作用:一是實行發票兌獎的辦法來“以票控稅”,可以通過發票用量較真實地反映納稅人的實際經營收入,從而真實體現納稅人應繳納的稅款,在購票環節直接扣稅,實現稅款的應收盡收。二是實行發票兌獎的辦法來“以票控稅”,將逐漸取代過去典調核稅、定期定額的征收辦法,改變了個體定額一統天下的局面,解決了核稅不準、稅負不公的問題,使稅收征管進一步加強;三是由于不辦理稅務登記就不能購買發票,在消費者積極索取發票、稅務機關嚴厲打擊發票違章行為的情況下,那些不辦登記進行逃稅的業戶會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登記和領用發票,解決了漏征漏管戶的問題,使稅收管理進一步加強。四是可以調動人民群眾參與稅收監督、舉報不法經營者不按規定使用發票的積極性,極大地彌補了稅收征管的不足和漏洞。五是把實施發票有獎管理作為強化稅收征管手段的具體措施來加強,逐步擴大實施范圍和加速實施步驟,從而使發票有獎管理辦法適應了從定額征收到查賬征收過渡的要求,也適應了國家全面推廣稅控機的要求。
(七)推廣應用稅控收款機加強對稅源真實性監控。
稅控收款機實質上是一種電子發票,2004年4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信息產業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推廣應用稅控收款機加強稅源監控的通知》,這對于我們地稅系統加強稅源監控,堵塞稅收漏洞,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減少稅款流失必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們應當把握好和利用好這個有利契機,先在規模較大的賓館、餐飲、服務業進行試點推廣,并逐步擴大使用范圍。稅控收款機的使用解決了原有手開式發票中二次復寫、大頭小尾、發票隨身攜帶、隨意填開等缺陷,使營業收入能夠真實的得到反映,也使開票方杜絕了使用假發票的違章行為。
這次*會議,是由省局決定召開的,主要內容是,總結票證服務中心籌建以來的基本情況,重申省局有關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今年的票證工作,下面我主要講三點問題。
一、真抓實干,開拓創新,票證工作取得重大進展
票證服務中心是隸屬于省地方稅務局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具
體負責全省地稅系統稅收票證及各種發票的印制工作。20*年1月份票證服務中心進入了實質性的籌建階段,隨后經過了廠址租用、廠區改造、設備的招標、購置、安裝以及中心各種資質的辦理工作。到目前,總投資規模已達到1000萬元人民幣,員工人數達到66人。
20*年,票證服務中心在省局的正確領導下,本著“敬業、安全、質量、效益”的原則,抓隊伍、嚴管理,堅持安全生產和提高效益并重,從20*年6月28日開業至12月25日,僅半年的時間里完成總產值1073.48萬元,實現利稅310.74萬元。較好地完成了省局下達的各項生產、工作任務。
(一)抓硬件設施。一是去年3月份先后對廠房、廠區進行了改造,并根據印刷企業行業的特點,專門配備了相關的配套設施,形成了廠區相對獨立,條件設施相對完善的中心格局。二是通過反復比較,購置了具有國內領先水平的生產設備。這其中包括:印前部門購進了微機排版系統、激光照排系統及配套設備、SBK-A型碘鎵燈曬版機、XY-APS版全自動顯影機各1臺;印刷部門選購了一條TOF型商用表格輪轉印刷機生產線,僅此一條生產線就高達六七百萬元,這在省內同行業之間是唯一的一條最先進的生產線,并同時購置了2臺威海濱田WH47系列膠印機;印后部門購進了CSR-III型商用表格輪轉配頁機3臺、BS-V型商務表格撕頁機1臺、分切機1臺、SQZKR型程控切紙機1臺、BBY-40圓盤膠訂包本機1臺、DS101A型鐵絲訂書機1臺、PW-086DC全自動捆包機1臺、壓平機1臺、zzSehaPrimo5401粉碎機1臺。以上所配設備均具有印制所有稅收票證的功能,并于6月下旬完成了所有設備的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6月28日正式開業投入生產。在這里,我還要向大家通報一下,我中心向省局申請購買的四色機一套,已得到了同意,將于近期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調試。對此,我向省局對我票證中心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
(二)抓隊伍建設。目前,中心共有員工66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33人,技術骨干17人,平均年齡在26歲,員工隊伍具備了年輕化、專業化、技術化的特點。一是在員工的需求管理方面,遵循精簡、精干、高素質的原則,對所有入廠的員工都經過考試、面試、體檢、試用等層層把關,并把全員聘任制作為員工管理制度的核心內容。二是在提高員工技能素質方面,采取內訓與外訓相結合的方法,先后組織部分技術骨干到設備廠家以及山西省地稅票證中心和石市西焦印刷廠等稅務定點印刷廠參觀學習,使他們熟悉生產流程和操作技能,掌握設備的操作、運行、維修等技術能力。同時,對所有員工進行了上崗教育、技術操作、質量、安全、管理等培訓。通過以上措施,對提高員工技能素質,保證印刷質量,起到了關鍵的作用。
(三)抓管理。一是嚴格組織生產與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中心根據省局和各市局下達的生產任務,適時編制生產計劃,即時下達到班組,并依據產量多少,定期評選出先進班組;同時,引入競爭機制,實行末位淘汰制,從根本上調動了員工的生產積極性,使勞動生產效率得到不斷提高。月產值也由7月份的20萬元,增加到12月份以來的250多萬元,短時間內完成了大步跨越,并受到了省局領導的一致好評。二是嚴格質量管理,嚴把產品質量關。(1)設立質檢小組,負責各工序產品的抽檢工作,抽檢率達到15%以上;(2)實行工作日制以及嚴格的交接班制度,針對工作中發生的問題,做出詳細說明,以確保生產信息的暢通,并使機長、車間主任對所負責的工序嚴格把關,嚴防質量事故的發生;(3)對質量責任事故,嚴肅處理,決不姑息,每遇一起質量責任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分清責任,并且予以通報做出相應的經濟處罰。通過以上措施,中心產品的合格率達到99%以上,各種票證的印刷質量也深受廣大用戶的好評。三是嚴格成本管理,提高經濟效益。(1)在物資采購上實行“同等質量比價格,同等價格比服務”的原則,建立了比質比優比價的供應商準入制度。同時,對生產油墨、包裝箱廠家進行了選定,以此形成了更為完善的原材料供應系統。(2)在采購審批制度上,始終堅持“審批在前,購買在后”的原則,杜絕了不必要的開支,防止了浪費。(3)在材料費用上,實行定額管理,節約按比例發放,將企業的效益與職工的收入直接掛鉤,提高了職工的節約增效意識。(4)在財務管理上,加強資金的運營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進一步加強應收賬款的日常管理,并與移動公司簽訂回款協議,應收賬款回款率達80%,加速了資金回籠。
(四)抓安全。一是中心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了由中心正副主任為正副組長,一線員工為組員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加強安全監督、檢查。二是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裝監控設備、配備了消防器材,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三是加強班組層面的安全生產。定期對班組一線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提高了員工自我安全防范、互相監督的能力。四是開展安全生產、無質量事故月活動,車間主任跟班生產,并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從根本上杜絕了人為事故,消除安全隱患。五是加大安全教育培訓,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與管理制度,做到警鐘常鳴,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六是為稅收票證、發票配備了專用倉庫和運送工具,保證了票證、發票印制質量和安全。
(五)抓制度。一是建立員工管理制度。中心本著“人才”第一的用人理念,定期對所有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和績效考核,能者上,庸者下,初步形成了具有現代企業管理理念的用人機制。二是建立健全生產管理制度。為確保生產目標的實現,先后制定了《發票防偽專用品管理規定》、《產成品保管規定》、《產品質量檢驗標準及獎罰辦法》以及各崗位的《操作指導書》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做到了工作有標準、做事有規范,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工作機制。三是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在財務開支過程中,堅持集體研究,“一枝筆”審批的原則,使財務工作步入正軌。四是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車輛管理制度、司機管理制度、衛生管理制度、食堂宿舍管理制度等,并完成了中心內外網的建設與維護,保證了中心工作的正常運行。
以上成績的取得,是省局堅強領導、正確決策的結果,是各市局高度重視、各有關部門大力支持的結果,也是中心全體員工腳踏實地、團結拼搏的結果。在這里,我代表票證服務中心,向各有關部門對票證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
二、落實政策,把握關鍵,確保票證印制工作的順利進行
全省地稅系統稅收票證及各種發票,逐步實行集中統一印制,是省局加強稅收票證和發票管理的一項重要舉措,對加強稅收征管,規范發票管理必將產生重大影響。為規范、統一稅收票證及各種發票的印制工作,提高稅收票證、發票的規范性、防偽性和安全性程度,省局專門印發了《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稅收票證和發票集中印制有關問題的通知》(冀地稅函[20*]111號文件),文件下發以后,各市局都進行了認真的貫徹執行,各種稅收票證及發票的印制初步做到了統一規范,但是也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是:有些市局仍然留有部分稅收票證委托定點印刷廠來印制,這為全省統
一、規范稅收票證印制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影響。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我認為在這里有必要再重新強調一下河北省地方稅務局冀地稅函[20*]111號文件中有關集中印制稅收票證、發票的具體范圍:
(一)、全省地稅系統稅收通用繳款書、稅收通用完稅證、稅收定額完稅證等13種稅收票證。
(二)、全省通信業、飲食業、客運出租車業(機打票)、交通運輸業(貨運)發票。
(三)、對于稅收票證和印制數量較大的發票,由省局票證服務中心負責印制;數量小的發票,仍由各市局負責委托定點印刷廠印制。
三、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努力完成全年稅收票證任務
20*年是“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稅收票證發票實現統一規范印制的關鍵一年,在新的一年里,票證服務中心要在省局的領導下,繼續堅持以“敬業、安全、質量、效益”統攬工作全局,規范完善各項管理工作,以生產為中心,以管理為保證,抓素質、抓質量、抓效率、抓安全、抓效益,“五措”并舉,使票證服務中心的工作跨上一個新的臺階。在生產、利潤指標方面,全年產值達到2800萬元,力爭實現3000萬元;利稅指標800萬元,力爭實現1000萬元。今后我們要加強管理,向管理要產量、要效益。
第一,加強質量建設,規范工作流程。中心硬件基本到位,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規范各項規章制度,約束員工的行為,并制作各部門的操作流程圖,為各項工作提供明確的依據。
第二,實行量化管理、精確管理,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我們提出一次交驗合格率達到99.9%,用戶滿意率95%,顧客投訴不超過0.5%,全年廢品損失不超過15000元。同時并明確具體的管理目標。
關鍵詞:大企業 發票 稅收 風險
一、大企業發票管理現狀
(一)大企業集團發票自查情況概述
2011年底我局對6家集團公司在我局管轄的其下屬50余家分支機構2007-2009年三年的發票進行了檢查。50家企業自查收到發票共80余萬份,自查有問題發票上萬份,金額逾億元(平均每家發票有問題率1.68%)。上述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合計約五千萬元。發票不合規的表現形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假票,二是流向不符。
(二)其他大企業發票管理現狀
對于大企業而言,每天財務部門接收的票據數量尤為巨大,因此可能存在更大的風險隱患。經了解,絕大多數企業集團都有專門的發票管理規定,在對外開具方面也基本都有專門人員負責,也基本不大可能主動開出問題發票。但在取得發票時,有的企業聲稱財務事情很多,沒有時間查詢發票,且大部分票據都是基層機構經辦人經手,因此報銷時由其自附查詢真偽的鑒定;有的則為財務人員負責查詢,但逐筆上網或打電話查詢實際操作難度很大,只能針對大額發票或可疑發票進行逐筆查詢。
二、問題發票產生的原因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發票在社會經濟生活中扮演者十分重要的角色,目前,社會上制售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的行為屢禁不止,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國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假發票或問題發票產生的原因比較復雜,涉及經濟、社會、法律、體制、監管等方方面面。
(一)外部原因
1.發票管理不統一
全國各地發票種類繁多,規格樣式各異,且換版頻繁??陀^上大大增加了企業接受發票后(尤其是外地發票)判斷其是否合規的難度。
2.查詢手段不完善
一方面是因為一些舊版發票本身防偽功能較少;另一方面就是缺乏有效的發票查詢途徑和手段,比如有的網站查詢功能、12366語音播報等正在建設中,特別是對早期發票如2009年以前,多數稅務機關發票查詢系統無法查驗,給假發票提供了生存空間。
3.制假售假不停息
可能是由于“手寫票”的成本低或是發票違法行為處罰力度較小等原因,一些單位和個人鋌而走險、以身試法,致使印制和販賣虛假發票的“賣方市場”十分活躍,嚴重干擾了正常社會秩序。
(二)內部原因
1.公司重視不充分
在日常工作中,公司各部門、員工沒有把樹立守法合規意識放在首位,更沒有“關注”發票管理,認為只要業務真實發生即使收到假發票也與自己無關。
2.財務流程不規范
由于財務人員人數有限,且其他事務眾多,存在報銷把關不嚴的情況。歸根結底還是自身發票管理制度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由于審核力度的缺失造成不合規發票的流入。
3.經營觀念不合理
經營中片面追求利潤最大、成本最小,對供應方(即開票方)缺乏全方位的考察,僅以價格作為選取供應商的參考因素,造成從該處取得的問題發票較多。
三、以發票為切入點促進稅收風險管理
(一)風險管理理念
1.風險管理的提出
稅務風險(Tax Risk):是指導致稅務遵從不確定性及其損失影響因素的組合。 目前稅務部門逐漸認識到了以下三點:一是納稅人自覺遵從水平的提升是稅務機關追求的最基本工作成效;二是稅務部門的資源是有限的,為實現效益最大化,應實施分類管理和風險導向的管理模式;三是大型企業的稅收遵從風險與其他企業不同,應采取相適應的管理對策。因此在主要參考美國COSO和澳新AS/NZS 4360的基礎上,立足我國大企業特點,注重流程與要素的結合,國家稅務總局于2009年了《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
2.風險管理的意義
目前許多大企業還沒有建立起有效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即使建立了內部控制或風險管理制度的企業,也都偏重財務報表目標,而不太重視法規遵循目標,涉稅方面內容更是缺乏。制度的缺失或不健全,是企業重大稅務風險產生的根源,因此,加強企業內控和風險管理體系的制度建設,能從源頭上減少或控制企業重大稅收風險。通過《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的引導作用,也使稅務機關可以參與企業制度建設的方式提前介入企業納稅管理環節,實現管理重心的前移,變發現型控制為預防型控制。
(二)防范發票風險建議
1.各級稅務機關
(1)加大納稅服務宣傳力度,提高納稅人識別票真偽的水平
稅務機關應聯合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不定期開展普及發票知識的宣傳活動,向全社會廣泛宣傳發票在經濟生活中的重要性、發票的取得、使用、舉報、獎勵規定及如何辨別發票真偽等相關知識,使接受發票的單位和消費者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同時通過多種形式的宣講會,引導、促進企業建立稅務風險防范機制。
(2)加大不定期專項核查力度
稅務機關應不定期安排企業自查及互查,輔之以稽查部門發票專項核查,對發現假發票的,應建立“黑名單”記錄,可以適時予以對外公布。另一方面可建立合規談話制度,以作警示,進一步加強大企業的守法合規意識。
(3)改進現有發票管理模式
①取消手工發票
目前,絕大多數的問題發票都出在“手工票”身上,各級稅務機關在簡并票種的同時,應逐步取消手寫發票,大力推行稅控機打發票。
②實行網絡開具
逐步推行聯網開具發票,使得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可以隨時查詢比對所有原始開票信息,可以大大減少購開不一致的情況發生。
2.大企業集團
(1)建立相應發票管理制度
大企業應在現有稅收法律法規下結合自身經營管理特點盡快制定發票管理制度或辦法,規范發票開具、保管、取得入賬管理及財務監督工作。另外,日常也應采取多種多樣的培訓方式,強化全體員工對發票真偽的鑒別意識,逐步提高各級辦稅人員和財務、審計人員對發票真偽的鑒別能力,掌握各種鑒別方法,通過職責明確和加強考核,使發票管理職能前移,建立公司加強發票管理,防范稅務風險的長效機制。
(2)培育健康的企業風險文化
歷史與現實的經驗均告訴我們, 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是企業文化的重要部分, 其主要的內容包含企業的風險管理理念、風險控制行為、風險道德標準和風險管理環境等因素, 反映了一個企業的價值觀, 影響著它的經營風格。因此,在企業風險管理文化的建設中, 要倡導和強化全員的風險管理意識 ,要通過各種的途徑將風險管理理念傳遞給每一個員工, 內化為員工的職業態度和工作習慣, 在整個企業形成一種風險控制的文化氛圍, 形成一種風險防范的道德評價和職業環境, 以確保企業在當今高風險的環境中, 能夠敏銳地感知風險、分析風險和防范風險。
【關鍵詞】增值稅專用發票,虛開專用發票犯罪,稅收征管
增值稅采用間接計算法,即應納稅額等于銷項減去進項,而進項抵扣有兩種方法:1、憑票抵扣。2、計算抵扣。另外,購買、維護稅控系統專用設備的相關費用也可以抵扣??梢妼S冒l票除了做記賬憑證,還有一個相當重要的作用——抵扣依據。
專用發票的管理較普通發票更為嚴格。只有認定成為一般納稅人才可以取得和開具專用發票。如果業務需要,稅務局可以代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應專人保管專用發票,專門場所存放專用發票,按要求將抵扣聯裝訂成冊等等。
一、虛開專用發票現象嚴重
虛開專用發票包括四種形式: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為他人虛開和介紹他人虛開是為了取得一定的開票好處費,讓他人為自己虛開是為了抵扣進項,為自己虛開則是為了隱瞞真實收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同偷稅罪、騙取出口退稅罪等共同構成了危害稅收征管罪。近幾年作案手法已經從“大頭小尾”、“陰陽票”轉到真票虛開等方式上。犯罪呈多發高發、集團化、職業化,金額越來越大,涉案企業越來越多,作案手段多樣,跨多個區域。
二、虛開專用發票的危害
(一)腐蝕稅基,侵占國家稅收
專用發票采用限額管理制度,一張面額可以達到幾萬、十萬、甚至一百萬。在巨大的利益誘惑下,犯罪分子鋌而走險,偽造、虛開專用發票,牟取暴利。受票人也通過購買虛假發票抵扣稅款、騙取退稅。損害國家利益,導致國家稅收大量流失。
(二)影響公平競爭的經濟秩序
虛開專用發票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一些零售行業“洗稅票”現象已是公開的秘密。如IT、手機銷售行業,進貨都是含專用發票的,出貨又是直接面對最終消費者的,沒有下家制約。由于增值稅只能留抵下期、不能退,造成了手里積壓很多專用發票,發票還必須在取得180天內認證。有的干脆把發票買給了其他單位。數碼銷售競爭十分激烈,經銷商更多的是打價格戰,將商品平價或者低價賣出,靠票賺錢。客戶在經銷商那買了電腦之后,經銷商都會問帶票還是不帶票,如果是個人購買的話又不能報銷,就沒有必要開票;如果要開票的話,價格中就要加上稅點;如果是企業購買也考慮降低成本,而不要票。經銷商可將發票按面額5%的價格賣出。
(三)影響社會穩定
虛開專用發票行為往往還伴隨著其他違法犯罪,偽造相關證件、虛假申報、造假等等。和洗錢犯罪也是緊密相連的,更甚者涉及境外非法資金進入境內洗錢。大多數騙取出口退稅案中都有外匯資金流入現象,再通過地下錢莊轉到境外。也可以先通過地下錢莊轉到境外,再流入境內。2006年“利劍二號”案就涉及俄羅斯黑手黨洗黑錢。同時,還催生出一大批職務犯罪。比如2003年,震驚全國的“京城第一稅案”中吳芝剛,從一名普通的稅務所工作人員,到涉嫌3.39億的倒賣虛開增值稅的犯罪嫌疑人。這是一起典型的稅務人員和犯罪分子內外勾結參與倒賣發票的違法犯罪行為,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三、完善與建議
(一)完善我國增值稅制度,提高立法層次
預防和查處發票犯罪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完善增值稅制度是關鍵,提高立法層次也是必要的。目前我國小規模納稅人還在抵扣鏈條之外,增值稅稅率設計,面向最終消費者環節不需要開專用發票等問題應與現階段的增值稅制度改革結合起來,適時完善和改進增值稅制度。
(二)加強征管,預防職務犯罪
首先加強對納稅人經營情況審核,防止“空殼公司”、“尸體店”。建立起“票賬結合,管賬為主”的增值稅管理系統模式。還要將海關代征增值稅繳款書、農業收購憑證的管理納入“金稅工程”。僅憑海關完稅憑證只能入賬,不能抵扣,要憑海關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才能抵扣。
加強稅務人員的交流學習,形成全局上下學習氛圍,提高業務技能。落實“責任到人,嚴格獎懲,競爭上崗”。除了提高稅務人員的專業知識,還要定期對稅務人員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培訓,提升廉潔自律的從業能力,并加強外部監督。
(三)提高公眾納稅意識,建立納稅信用制度
加大打擊、懲罰力度,只是治標不治本的方式,要從根本上扼制虛開發票犯罪還需提高公眾稅收意識。納稅意識薄弱體現在:1,納稅人為自身利益想法設法避稅;2,主觀上沒有偷稅企圖,但是缺乏相關知識;3,處于對政府的不滿,對制度、政府辦事效率的抵觸情緒。
針對以上問題,建議是:1,將“身份證”管理制度加入到信用制度中,企業信用記錄也要與相關人員的信用記錄掛鉤,形成有效的制約機制,真正實現“讓守信者一路暢通、讓失信者寸步難行”;2,鼓勵檢舉行為;3,增強納稅知識宣傳,開展培訓班。將被動納稅變為主動納稅,他律管理到自律管理;4,提高辦事效率,提高稅務人員素質,以良好的態度服務納稅人。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稅款的同時,也要履行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義務。增進互信、互助。
(四)提高信息化水平,部門之間信息共享
無論是信用制度還是專用發票管理制度都離不開信息化的支持。國稅、地稅、海關、工商各部分實現信息共享,破除“條塊分割”。
目前我國有CTAIS(中國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系統,它面向全國各級稅務機關完整的、統一的、全面的、嚴密的應用軟件。所謂統一是指全國統一業務規程,稅務系統只能有一個主系統;所謂完整、全面是指業務內容完整、全面,不遺漏任一小環節;所謂嚴密是指各種業務的執行都是與相關環節的控制的,以此提高依法治稅的力度。還要將其推廣到各個部門,形成一個完整的網絡。各個部門相互配合,有效打擊違法犯罪。以稅務部門為主導,工商提供企業基本信息,銀行提供資金賬戶信息,海關、質檢、郵政、機場配合檢查,新聞媒體加大宣傳、曝光,公檢法嚴肅處理犯罪案件,中介監督企業行為。
參考文獻:
[1]金戈.小規模納稅人對增值稅鏈條整體稅負的影響及解決辦法.稅務研究,2003(9)
關鍵詞:成因;清理;管理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5-0-01
預付賬款是基于合同約定或商業信用形成。一方面供應商擔心購買方不能如期按合同約定付款,影響企業資金周轉;另一方面購買方因生產經營需要,也愿意在未到貨的情況下,預付一部分貨款,以促進交易的達成。
一、預付賬款形成的原因
一般來說,在采用預付款方式結算的情況下,商品入庫后,對方開具發票,就可以銷賬,但如果預付賬款科目還有掛賬,有的甚至超過兩三年,這樣就不正常了。簡單來說會有以下幾種原因:
1.多付款。一些企業生產經營必需的物資(某種程度上也是供應比較緊張的物資),與供貨方簽訂長期的供銷協議,這種協議可能是框架性的,沒有具體的數量規定。供貨方為了保證自己的資金流動性,往往需要購貨方多付一兩個月的貨款。對于生產經營必須的物資,在企業不終止該項業務的情況下,預付款項滾動存在。如該項業務終止,物資采購部門沒有及時結算和清欠;財務部門沒有關注賬務情況,形成多付款項。
2.發票未開具或未進行賬務處理。正常的商業交往中,在購供雙方確認購貨數量和金額后,供貨方開具發票,購買方依據發票入賬,預付賬款就能抵消。如果在供貨方已開具了發票的情況下,這時預付賬款的形成說明企業的基礎管理和內部控制方面存在一定缺陷。如物資供應部業務員沒有意識到將發票及時交到財務部門進行賬務處理,造成未銷賬或延遲銷賬;財務人員未定期檢查預付賬款掛賬情況,未及時跟催業務員銷賬,造成預付賬款長期掛賬;工程建設歷時較長,在結算之前,未能銷賬等。
3.無費用預算。在執行全面預算的企業中,使用OA辦公系統進行費用報銷,要有相應的預算才能完成。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前提下,預算追加的難度比較大,如審批的環節比較繁瑣,有嚴格的預算調整頻率和時間等。這部分發票就滯留在業務人員手中,無法進行報銷,形成預付賬款。
4.付款管控不嚴。在審批過程,財務部門未加區分的允許各類業務采用預付款的方式進行結算,造成預付款的形成,給日后的管理工作帶來不便。
5.公司間未掛往來或供應商串戶。這種情況下形成預付款的原因一般有:在一套人馬兩個公司的企業里,容易發生。如在在一個公司付款,在另外一個公司報銷發票的情況,雙方也未掛往來;另外一種情況是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在單據流轉或信息共享方面存在缺陷,導致這個供應商的發票記到另外一個供應商賬下。
二、預付賬款的清理
預付賬款清理一般方法是根據每個賬戶預付賬款的余額追溯查找憑證記錄,一筆付款憑證和一筆發票憑證對應,找出預付賬款余額是那一筆或那幾筆付款憑證形成的。財務部門檢查后形成預付賬款清查明細表,表內注明預付款業務內容,形成時間,形成原因,經辦人,責任部門等事項,并區分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分清是費用性掛賬,還是投資性掛賬。如果是費用性掛賬,跟催經辦人進行結算和清欠,跨年費用還需要進行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如果是投資性掛賬,應詢問工程進度,催促盡快結算,在固定資產達到預可使用狀態的時候,可以進行預先進行結轉,待工程結算后,再進行調整;
2.如果是預算問題,就要協調進行預算的追加;
3.公司間串賬或供應商間串戶,財務人員要查找串賬的依據,如銀行付款憑證與掛賬供應商不符,協議中收款方和結算方(供貨方)不一致等,再根據權限進行賬務調整。
清理關鍵點是判斷預付款的性質,找到相關入賬依據,如合同、發票、結算資料等,進行賬務調整。
三、預付賬款的管理
針對預付賬款形成的原因,特別是超齡預付賬款的形成原因,為了使企業財務信息真實、可靠,規范預付款的使用,必須加強預付賬款的管理。具體措施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預付賬款相關管理制度:(1)制定預付賬款管理責任制度。財務部門人員按各自負責的業務,對預付賬款進行管理。工程會計管理與工程相關的預付設備款,預付工程款等。材料會計管理與材料采購相關的預付材料款等。物資采購部門負責發票的跟催,預付款的結算和清欠;(2)根據公司業務性質,明確什么樣的物資采購才能采用預付款的方式結算。如企業生產經營不可缺少的物資,戰略性投資的工程款和設備款等。其他業務采用預付款方式付款,需要經過特別的授權;(3)財務部門加強預付款審批。嚴格按照合同規定進行款項支付,合同未規定預付款的,堅決不能進行預付,在審批付款時,需要查詢該供應商賬戶余額,考慮還有沒有必要預付;區分不可缺物資和戰略性投資等業務,對預付款進行控制。企業未規定的業務,堅決不能預付;其他業務需要預付款的,財務部門需檢查是否有特別的授權;(4)制定預付款清理責任機制。制定專人做好結算和清欠工作。制定工作計劃,按期定額回收,防止意外的損失發生。將預付款的清理與部門領導考核掛鉤,對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結算的經辦人,進行一定的處罰;(5)建立健全采購和付款環節內部控制制度;(6)建立供應商付款臺賬,隨時關注與供應商的交易情況,有利于經辦人跟催發票和追討多付款,讓每個業務員心里也有一本賬。預付賬款臺賬包括單位名稱,單位地址,經辦人,合同金額,付款方式,付款進度,發票開具日期,金額,發票號,特別授權人等內容。
二是財務部門和內部審計部門需要定期分析預付賬款形成原因,不斷優化預付款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和業務流程等。財務部門關注的重點是有無違反預付款管理制度規定進行付款,預付款的形成是否影響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公允反映,是否有會計差錯等事項;內部審計人員關注的重點是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按制度執行,是否存在舞弊現象等。
四、結語
良好的預付賬款管理,可以壓縮預付款項占用的時間和規模,滿足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減少預付款結算方式下交易成本的要求,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減少稅務隱患,完善管理制度和優化業務流程,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企業的經營管理。
關鍵詞:勘察設計 分支機構 財務風險 防控
一、前言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勘察設計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可選擇獨立法人分支機構或非獨立法人分支機構兩種形式。實踐中,企業為規避繁雜的程序,一般設立非獨立法人分支機構。由于非獨立法人分支機構的責任最終由勘察設計企業承擔,分支機構日常經營活動所涉及的財務風險將對企業構成直接影響,相關風險如果長期得不到有效防范和控制,一旦轉化為現實危機,不但會給分支機構帶來較大經濟損失,甚至還會使勘察設計企業承擔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筆者通過對分支機構的考察和了解,結合多年財務管理經驗,仔細研究了分支機構主要財務風險,分析整理了相關防控措施,以期通過這些措施的施行,防范或降低相關財務風險。
二、分支機構財務管理基本現狀及不足
設立分支機構通常是勘察設計企業市場發展的戰略安排,是企業與當地資源相結合的產物。分支機構利用企業品牌效應,獲取并完成勘察設計項目,實現企業規模擴張、效益提升和多方共贏,但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通常較少關注分支機構財務管理,沒有配備適當的資源,因而分支機構財務管理往往較為落后,多數沒有系統的財務制度、專業的財會人員,甚至長期沒有專職財務人員,無法適應日常會計核算和風險防控的基本要求。同時,由于企業財務部門較少涉入分支機構管理和規劃,無法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因而分支機構財務風險在不斷積累和加劇,給企業帶來較大風險和隱患。
三、分支機構主要財務風險
因非獨立法人分支機構通常不涉及自主投資、籌資等相關領域,本文提到的財務風險,主要指生產經營過程中與財務有關的風險。
(一)資金活動風險
資金收支方面,規模較小的分支機構以及分支機構前期籌建期間,往往沒有形成規范的貨幣資金管控制度,沒有設立專職會計和出納,一定程度上存在資金管理混亂的現象,容易誘發違規、違法行為,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資金調度方面,如果資金安排不當,可能因調度原因導致資金短缺而影響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或引起較多資金閑置浪費;資金控制及賬戶管理方面,如果沒有嚴格的資金及賬戶管控制度或執行不嚴,容易導致資金被挪用、侵占或遭受欺詐,容易造成單位資金賬戶被違規出租、出借,使單位陷入不法交易,從而帶來法律風險。
(二)資產管理風險
勘察設計企業分支機構管理的資產主要有以下三個類別:一是因經營活動產生的應收賬款,二是因其他應收暫付產生的其他應收款項,三是部分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在既缺乏完善的資產管理制度,財務力量又較為薄弱的情況下,分支機構資產的安全完整及保值增值存在很大風險。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暫付款項,可能因為沒有進行合同臺賬管理和賬齡管理,從而無法及時提醒催收,使企業喪失貨幣資金時間價值,影響企業資金周轉,甚至引起壞賬損失;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則因通常沒有建立收發存臺賬及日常管理與維護制度,使資產管理處于較低水平,加速資產的損耗或直接造成資產損失。
(三)會計核算與財務控制風險
由于勘察設計企業分支機構人數往往較少,業務模式相對靈活,會計核算及財務控制面臨一定挑戰。在進行日常會計核算方面,由于分支機構沒有形成系統、完善的對賬、盤存、稽核等會計核算制度和流程,且財務人員專業知識一般較為欠缺,從業經驗和工作技能相對不足,很難根據準則要求進行規范的會計核算,甚至不能及時提供正確的核算結果;在財務控制方面,由于分支機構對原始憑證及審簽流程沒有明確要求,或具有較大隨意性,容易造成會計憑證及財務控制手續不規范、不完善,形成財務管理漏洞,造成虛增成本費用和企業資產流失,部分業務甚至會涉賺商業賄賂等違法行為,給企業帶來相關法律風險。
(四)發票及涉稅風險
分支機構作為會計主體和納稅主體,日常經營中需要開具發票、收取發票憑證,并按規定申報繳納相關稅款,如果管理不善或專業人員能力不足,往往存在較大風險:發票管理與開具方面,空白增值稅發票在購買、保管、開具、用印、交付等環節管理不善,不但可能導致發票丟失、被盜用,而且可能存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風險;成本費用發票憑證方面,如果審核不嚴,可能會出現虛假發票入賬、違規抵扣進項稅額、應抵未抵進項稅額等問題;在納稅申報及繳納方面,是否按規定如期申報、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款,是否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等,均存在較大不確定性。一旦違規違法被稽查發現,企業不但要補繳稅款,往往還要面臨罰款、滯納金等處罰,甚至面臨刑事責任風險。
四、分支機構財務風險主要防控措施
隨著國家財稅政策進一步完善,特別是2016年5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之后,國家經濟環境和稅收執法環境正在發生重要變化。為維護企業利益,降低企業風險,企業應高度重視分支機構財務風險的防控工作:
(一)建立并不斷完善財務管理制度體系
規范、適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是保證分支機構規范運行并降低相關財務風險的基礎。通常,勘察設計企業應當建立三個層次的財務管理制度:一是根據企業規模、組織結構、經濟性質及其他具體情況,建立分支機構財務管理風險責任制度,明確分支機構負責人、總機構相關負責人及其他相關人員在財務管理方面的職責、權限和責任;二是根據勘察設計行業特點和國家財稅政策、企業會計準則的基本要求,建立各分支機構共同遵守的財務管理及審計監察制度;三是建立分支機構日常運行的具體財務管理制度和流程,如貨幣資金管理制度、費用報銷制度、勞務外包管理制度等。企業可根據對分支機構權限的設計和規劃,規定各層級管理制度的制訂、修訂權限或審批、備案要求,以實現企業分支機構財務風險管控與自主經營相協調。
(二)注重分支機構前期財務規劃
項目和市場通常是勘察設計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最主要、最直接的驅動因素。由于各分支機構在市場環境、地理環境、人文環境、政策環境等方面存在諸多差異,不同分支機構在項目承接、項目合作、收益分配等方面運作模式不盡相同,甚至可能存在較大差異。為適應分支機構經營環境,同時防控財務風險,勘察設計企業應當在分支機構設立前期進行相關財務設計和規劃,在考察了解分支機構環境的基礎上,設計既符合國家及當地法規政策,又適應當地特點的業務運作模式和財務管理模式,據此制定相關制度和流程,并擬定人力資源、設備設施、軟件、資金等相關資源的配置方案,為日后分支機構財務規范運行打下良好基礎,實現財務風險防控和業務支持并重。
(三)加強財會人員管理和技能培訓
分支機構財會人員是落實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及財務規劃的重要角色,也是分支機構財務風險管控的關鍵。為提高財務風險管控效果,一方面要加強財會人員管理,從組織上、思想上、紀律上加強規范和約束,另一方面要不斷加強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財會人員業務處理和風險把控能力。在財會人員管理方面,一般由企業委派分支機構財務負責人,并主導會計、出納崗位的招聘、任用和薪酬調整,實行總機構財務部門和分支機構負責人雙重管理,并建立財會崗位考核制度;在專業培訓方面,應加強入職培訓、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建立崗位學習與業務研討工作制度。對于特殊情況下臨時兼任財會工作的其他人員,須完成基本崗前培訓,確保掌握相關政策法規和必要的工作技能方可兼任財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