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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管理與制度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管理制度之于高校,及于師生學習、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給校園內的所有活動設定規則,追求校園的井然有序,一如法律制度之于國家,調整人們生活中的各類法律關系。高校是一個縮小版的王國,要完成王國的治理同樣需要有完整的法則規范王國內所有公民的行為,因而,不難看到,管理高校的規則制度和治理國家的法律有許多相交和關聯之處。
(一)制定兩者的基本目的在于秩序
高校管理制度出于維護高校和諧有序的教育環境的目的,將可能發生在校園中對個體和學校造成不利影響甚至影響校園活動正常進行的行為予以明確否認,并規定相應的后果,比如通過制定課堂、考試、宿舍管理條例將學生的行為限定在合理范圍之內,對一定行為進行明令禁止,如果違反相應的管理制度則會帶來個人評價的降低或者收到保留不良記錄的懲罰,以致對未來升學、工作帶來不利影響。規則的產生是人類群居所必需亦是必然的結果,無論群體大小,人最終都會發展為群居的“有規律的生活”的個體,這也是為什么“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的原因。學校制度是約束了校園內的“小群體”,法律約束的則是以國家為單位的“大群體”。法律制度經過制定、執行和遵守的過程,從而影響和引導人們遵守一般的社會規范,使一些不受調整的社會關系得到有效的疏導和整合,使無序變為有序狀態。法律將社會中出現的一些重要的社會關系加以確認,通過直接調整一定的社會關系使這些關系本身具有法律的性質和意義,由此形成有條不紊的狀態。法律制度具有維護社會秩序的價值,通過立法給人們設立行為規范,從消極角度而言,法律對違反法律制度擾亂社會正常秩序的人予以限制自由或者財產損失以求達到警示和教育的目的,從而消除違法帶來的不良影響及無序狀態,預防其他違法行為的出現,在維護秩序的角度上,法律和高校管理制度具有同樣的秩序價值。
(二)高校管理制度需要遵照法律的規定制定
高校制度建設需要切合學生實際,符合校園管理的要求,但最基礎的,必須堅持合乎法律且程序正當。除國家制定的法律之外的任何個人或組織都不能對公民的身體健康權、人身自由權、人格尊嚴權、個人隱私權及各項自由權利進行剝奪或限制,沒有經過基本法律的授權,任何個人或組織都不能對公民實施限制其自由權利的行為。教育管理制度在任何國家任何時代都有助于社會進步的意義。我國先后頒布了包括《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等在內的多部教育法律和十多部教育行政法規,這些法律法規對高校的權利及義務都有明確規定,所以高校在制定管理制度時除了需要遵守社會的基本法律制度之外,還受到教育有關的法律法規限制,因此高校的一切行為包括制定管理制度都是不能與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相沖突的。
二、高校管理制度與法律制度之相錯
高校畢竟不是社會,社會包含了形形的群體和個人,每個人都扮演著不同的角色,承擔著不同的使命,給社會帶來的影響也復雜多樣,法律要約束到所有群體,設計到生活每個角落,所以需要一個龐大的法律體系,不斷完善到社會出現的各類情形,因而法律和高校管理制度在制定和實施過程中存在著性質的差異。
(一)制定主體地位截然不同
高校的制度規范往往是由學校的管理者制定,對于制度的產生過程,作為被管理者的學生和老師等往往無權參與,規則如何修改和完善,被管理者在一般情形下也不能提出意見和建議,高校規則的制定顯然是典型的“家長式的關懷”,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處于完全不同的位置,是嚴格的自上而下的形式,管理者擁有絕對的制定規則修改規則的權利,不受被管理者的監督和約束。而法律則一般以民主的方式產生,規則通過嚴格的立法程序,由公民群體共同制定和修改,而且規則的制定者本身同時又受到法律約束,所以法律法規一經制定,就必須得到制定者管理范圍內的普遍遵守,法律講求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能享受特權不受法律約束,所以法律于制定者而言,直涉自身利益,在制度考慮時能以一般民眾的角度考量法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高校管理制度約束特定主體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會中的的我們,依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資格是平等的。但高校作為管理者與教育者組成的一個有機整體,突出受教育者的主體地位,而為了讓高校教育事業與教育活動彰顯出更好的生命力,成為社會不斷發展的正能量,需要建立起完善科學的高校管理制度,在全面協調好高校秩序中教育者、管理者以及受教育者之間的關系之余,堅持以學生為主體的原則,在規定其必須履行的義務的同時,切實尊重并保障學生權益,將學生培養成身心健康的人,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三)保障實施的強制力迥異
不同的高校規章制度有不同的制定主體,有學校層面主導制定規章制度的,有院系層面主導制定規章制度的,有行政黨務等職能部門主導制定規章制度的,有群眾組織、學生組織、學會、協會等主導制定規章制度的,這就決定了不同管理規則實施的強制力也有差異。法律在社會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需要依靠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不同于法律,高校規章制度作為高校內部的“自治公約”,大部分內部規章制度不是命令式的,而是協商式的。這就要求權力主體在制定各類規章制度的時候,必須考慮特定主體的不同需求,在制定的過程、程序等方面充分體現民意。
三、交錯下的高校管理制度建設之理性思考
比較的意義在于取長補短。法律能作為約束社會最一般的規則,得到普遍遵守,在法律制定和保障實施上必定有其獨特的優越性,高校管理規則在不違法的基礎上,吸收法律制度建設的優越性以補全自身不足,對于高校管理制度更趨合理、合法,更能有利于學生發展等方面有指導意義。
(一)高校管理制度應當強化法定權利義務
高校首先應當是守法的主體,尊重法律的規定,即法定的權利義務必須在高校的規則制定中得到體現。但高校主體的特定性決定了其管理制度不能僅僅體現法定權利義務,而應當在一般權利義務的基礎上,結合高校學生的特點,將法定的權利義務融入到高校學生的學習生活中,通過細化的規則將法定權利義務具體化。如法律規定任何人享有生命健康權,高校在制定規則時則應將該項權利具體到禁止打架斗毆、規范體檢、增加安全防護等因素上。權利義務都需要具體化到實際生活,平等需要體現到具體的分配之上,高校的管理制度應當切合實際,將法定的權利義務在高校范圍內進一步強化具體落實,使得法定的權利義務能夠在校園點滴生活中深入人心。
(二)高校應當超過法定的期待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是最一般的約束,是維護社會秩序所需要的最低標準,法律沒有以高標準的道德要求來限制公眾的自由,通常也是被動的得到適用。但是高校是育人成才的搖籃,大學生走出校園之后,將會承擔比一般公眾更高層次的社會責任和歷史任務,如果僅僅以最低限度的標準管理高校學生,則偏離了社會給予知識群體的期待。當然,這也不能成為限制高校學生正當權利的理由。只是在管理制度之上,應該考慮到高校育人的使命,且相對而言,高校師生對于一般公眾,知識結構的差異使其對于規則有更好的理解力,規則更容易得到遵守,因此高校的管理制度不應當如同法律一樣刻板,在含義明確的基礎上,可以更具有靈活性。同時,制度具有思想性,它通過具體的規定和相應的懲罰等強制措施來達到規范學生思想言行的目的,進而培育學生的公民意識、公德意識和法制觀念。高校學生管理制度的出發點,不是束縛人、禁錮人,而是創造條件發展人,以育人為本,因此,高校管理制度應當更具有激發性和啟發性,在制度的設置上做到剛柔并濟,獎懲并行,激發學生的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和對更高人生價值的追求,激勵學生獲得更好的發展。
(三)遵循原則,程序合理
每部單行法律的制定,都有相應的立法原則作為指導,所有制定規則都不能偏離原則或背道而馳,因而法律的條文制定被限定在立法原則的指導之下,違背相應原則的條款和行為都將被認定為無效。高校管理制度的制定也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高校育人,理應以學生為本,理應注重品格與修養;其次應當直面社會。校園管理也應當以此為原則,指導被管理者的一切行為。同時,高校的制度制定應當按照既定的程序,使其具有合理性。高校內部規則的制定、實施、規則內容、處分標準等均應體現公正合理的法理精神。高校具有實現民主的條件,因此對于高校管理制度應該允許學生提出異議,對不合理的管理制度應當以更民主的方式進行修改,給予學生合理的申訴權、抗辯權、聽證權等。
(四)高校管理制度更需人文關懷
大學生是一個有知識的群體,同時也是一個脆弱的群體,在許多學生沉迷網絡游戲甚至存在程度不一的心理問題的今天,我們應當看到冰冷規則之下,學生需要的是心理上的關注和保護。規則的制定的目的不應該僅僅為了維護秩序,更多的應當是出于保護學生,以“家長式的管理”的同時也要配套以“家長式的關心”,人本主義也應當體現到高校的制度建設之中。作為高校的管理者和規則的制定者,應當深入學生群體,充分了解大學生在不同時期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制定契合大學生當前實際的規則,符合大學生發展的需要。我們需要在制定高校管理制度的過程中輔以柔性政策,充分體現教育在社會中的主體性與人在教育中的主體地位,不斷弱化學生功利思想,進而深化人文關懷。因而,高校學生管理制度的完善要秉承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價值向度,只有這樣才能附和社會主義人才培養目標,助力高校學生培養,保障學生的健康成長。
關鍵詞:企業化改革;管理制度;管理模式;煤炭
中圖分類號:C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2-00-01
現代企業管理理念體現于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和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創建煤炭公司現代管理制度及管理體系,使制度的管理實現系統化、科學化、規范化,這也是將企業做強做大、增加核心競爭力、強化經營管理、創建現代企業制度的需求。因此,我們有必要對煤炭管理模式以及管理制度進行分析與討論,來克服現階段煤炭公司自身所存在的一系列問題,例如:市場競爭力弱、產業集中度不高、經營分散、企業規模較小、管理層級多、管理體制欠缺協調等等,最終實現促進煤炭企業穩定、健康發展。在此,采用經驗總結等方法進行研究,提出與煤炭公司發展相適應的管理模式,以提高核心競爭力與經營管理水平。
一、分析管理模式
我國煤炭企業在管理制度與管理組織架構較為齊全的條件下有著良好的整體運行狀態,且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也較為完整,盡管如此,從煤炭管理模式視角來看,還是有一些問題存在,如體制方面。一些公司未能夠真正實現事企分體運行,其管理體制依然存在事企混合并存的態勢。這是由于雖然事企分離的目標在組織機構上得以實現,但因國家對事企轉企業未出臺具體政策、措施所致。這樣就會給煤炭公司的有效運營產生影響。第一,公司難于實現事企分體運行的關鍵在于公司員工所具有的雙重身份,這點阻撓了公司的各項改革、創新。第二,事業費用的軟約束,這使得煤炭公司無法根據市場規則來創新、建立有效的經營管理機制,導致對市場的遲鈍,而在危機管理的問題上,公司也顯得捉襟見肘。第三,煤炭公司的運營在獲得了事業費給予的資金保障后,較非事業類企業更具優勢。
二、組織結構
作為獨立合算的經營主體,一些分公司的人員結構和機構還是較為完整的。如圖所示。針對該該組織模式進行評價。
圖 子公司組織結構圖
公司還需要進一步完善財務風險管理制度;依照公司設置,管理成本高、管理組織具有重復性,且工資資源協同效應與共享機制不足,削弱企業發展優勢,不利于核心競爭力的形成;組織為分權式模式,因此提升子公司經營管理的主動性和拓展市場的積極性,在特定的企業發展時期,能夠成為擴大生產規模的有效途徑;子公司成為利潤中心和經營中心,它匯集了總部主要經營資源,但是總部對子公司管理相對較松散。煤炭企業要想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形勢下立于不敗之地,就需要構筑起核心競爭優勢,具備核心競爭力,從以上討論可以得出發展必須的條件:①高效、有序的經營管理模式的創建;②準確定位公司發展核心戰略;③大局戰略支持。
三、管理模式
根據相關項目投標管理,經營管理為公司運營核心,在商務支撐、識別用戶特殊需求、采集信息等方面其管理模式應更加專業化和系統化。從經營策略的角度著手,給予市場潛力大、附加值高的項目和領域足夠的重視。利用企業自身的行業技術優勢,引領、培育市場,積極推進經濟增長點的新高,以新的產業支柱的形成為目標。對市場預測和市場調研應持嚴謹的態度,將行之有效的經營策略制定出來,定位市場,以增強煤炭公司投標能力。建立與本企業發展相適應的經營人員激勵、考核、管理制度,致力于高素質經營人才的培養。建立企業戰略管理體系,飽滿戰略規劃人才,建設戰略規劃職能,根據國家政策走向、競爭中戰略舉措、市場變化需求、行業環境動態等,對企業發展戰略進行適時調整。對企業總部經營資源展開整合,并促進總部管理能力的加強,強化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考核、激勵機制,將項目經營責任制度落到實處,緊抓項目管理。最后應加強開發市場和研發、投入產品技術力度。
四、管理制度
(一)企業指導思想。定位發展戰略級別,擴寬發展思路包括總體發展戰略、指導思想、企業使命、戰略定位。企業發展目標包括人才目標、科技目標、市場目標、組織目標、體制目標、收入目標、發展目標、中長期目標。而發展戰略表述為企業文化戰略、企業資本運營戰略、信息化戰略、人力資源戰略、科技開發戰略、經營開發戰略、管理創新戰略、組織創新戰略、體制創新。在經營管理責任制度的主要責任是承擔企業開發潛在市場責任及經營指標。經營管理責任制可按照地域分工、項目規模、業務板塊、經營對象進行制定。企業發展、企業管理制度應涉及管理綜合性問題的管理和協同。根據不同企業性質,參股公司經濟關系、企業與其他經濟實體經濟關系來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例如:預算管理原則和事業費測算針對事業體制部分制定;監督參股企業章程投資收益;經理層年度經營責任管理辦法可通過公司董事會、對控股公司制定;年度經營管理辦法與管理目標對分公司進行制定等等。
(二)安全生產。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處理交通事故、機動車的管理、駕駛員的管理等為交通安全管理職責;消防管理辦法:火災應急處置、消防安全檢查、培訓消防知識、消防器材和設施,體現對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作業設備安全管理:處理設備事故預案、設備檢查相關規定、設備保養規定、上崗設備管理、使用設備履歷及說明。
從企業核心角度對煤炭管理模式及管理制度設計進行簡要探討,針對我國煤炭企業管理體系現存問題,提出強化林潤中心、管理中心、投資中心等職能,在合理資源配置、順暢管理鏈條、匹配戰略規劃、清晰企業產權關系等方面形成統一。各企業不宜過度分權,這樣才能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實現優化資源配置,從本質上鞏固經營管理制度和經營管理職能的建設。
參考文獻:
[1]張俊芝,劉原,揚起,王茜,薛苗,劉希君.煤炭資源整合過程中資金管理模式創新研究[J].中國電子商務,2013(7).
[2]張曉春.關于完善煤炭集團公司物資采購集中管理模式的探討[J].中國煤炭,2011(1).
關鍵詞:周代;財計官制;會計管理制度;國庫
1周朝財計官制與現代企業會計管理制度比較
會計管理制度是對會計活動的規范,當然它的形成與發展也是循序漸進的。早在奴隸制時期就出現了基本的會計管理制度,主要是官廳會計制,而其中以周朝的財計官制最具代表性。
《周禮》一書中也曾對周朝的財計官制進行的記錄:周王之下設六卿,天官之長大宰為六卿之長總攬王朝政務大權,包括采集籌劃,組織與管理。下設兩大職能部門。即是說,周朝的會計管理主要是兩大部門,一個是會計組織部門,一個是國庫組織部門。管理會計工作的總負責人是大宰,即是天官。相當于企業的財務經理,接受周王的監督管理。
會計組織部門類似于我們現在的圍繞企業的會計管理制度。周朝的會計組織部門設最高長官是司會,類似于現代企業的財務主管。他的主要職能有三個:一是組織對官廳財政收入的全面核算,定期提供會計報告,供大宰理財使用,接受周王檢查。在企業中,財務主管總管公司會計、報表、預算工作,定期將自己的各項工作及下級部門工作以書面的形式向總經理報告,同時領導會計部門定期編制會計報表,供股東以及企業其他利益相關者使用。二是通過定期鉤考,監督各種稅收的實現及財物在各管理部門的收支動態,凡財用必管,凡會計必攬。而財務主管則是負責財務部門的運行,負責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方案及程序,制定公司利潤計劃、資本投資、財務規劃、銷售前景、開支預算或成本標準,這點也是相似的。三是通過下屬司書掌管戶籍及土地圖冊,將此數據作為考核賦稅征收的依據。這是與現代財務主管職能的不同之處。因為古代要按人頭征稅,而司會此時相當于人口統計人員,向國家提供土地面積,農作物和人口數量,以作為征稅依據。
在司會下面又設了四個職能部門,分別是司書、職內、職歲、職幣。司書掌管戶籍及土地圖冊,相當于現代企業中的會計一職,管理會計核算。而職內、職歲、職幣這三個職位則相當于現代企業中的出納一職,即主要負責現金業務。而與現今出納的不同之處在于,他是將出納一職一分為三,也就是分工更細,其中職內是負責現金的流入,職內負責現金的流出,職幣則負責現金的余額。職內、職幣、職貨負責的事務時整個國家的,事關重大,再加上當時沒有計算機,經濟業務的記錄,確認,計量等的速度當然不能與今天的相提并論,分工的細化在當時對于提高工作效率是很有幫助的。
2周朝財計官制與現今國庫管理制度比較
2.1會計組織部門的比較
當然以上我們只是將周朝的會計組織部門與現今企業的會計組織體系進行了比較粗略的比較,其實在我們當今的國家會計管理體制中,也有一些與其相似的地方。我國當今的國家會計管理模式:①圍繞企業會計的組織管理方式、方法上的制度安排所展開的會計管理體制,截至目前為止,共出現了三種會計管理模式,它們分別是會計委派制、財務總監制和稽查特派員制;②財政撥款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的組織管理方式、方法上的制度安排所展開的會計管理體制,截至目前為止,共出現了兩種會計管理模式,他們分別是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會計集中核算制度。其中,財務總監制是國家以所有者身份憑借其對國有企業的絕對控股地位,向國有大中型企業直接派出財務總監的一種會計管理體制。在這種會計管理體制下,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或國有資產管理局向管轄的國有企業派出財務總監;財務總監根據授權,對國有企業的整體財務進行專業、專職財務監督。這與企業的會計主管相似,也與周朝的司會工作職能相似。
2.2國庫組織部門的比較
除會計組織部門外,周朝還設有另一個管理財務工作的部門,即國庫組織部門。相當于企業的物資保管系統以及政府的國庫。在周朝的國庫組織部門中最高長官為小宰,與司會平級,掌握預算,相當于企業中的預算管理部門。國庫的具體領導官員為大府,也屬于天官系統。,級別小于小宰。大府的職責有四個:一是總管國庫的財務收入,二是統領各庫長官,三是總管國庫的財務支出,四是歲終組織總考國庫財物入出,向上報告考核結果。在大府之下,分倉設官專庫管理,即不同物品放入不同倉庫管理,不同倉庫由不同人員管理,同樣也是分工明確。而現代國庫管理職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第一,財政國庫是財政部門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履行職能的一種體現;第二,財政國庫不是簡單意義上的國庫資金收支操作,而是一系列管理職能的集中體現;第三,財政國庫重在控制預算執行,要保證財政資金收支嚴格按照部門預算規定執行;第四,財政部門要對政府資產和負債實施管理,要提高政府資產和負債的管理效率。由此可以看出他們都是接受政府委托的,都負責預算工作,對政府資產負債進行管理。當然我們也有創新,比如說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它的特點主要是:其一,財政部門統一設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預算單位不設立財政資金存款賬戶,所有財政資金收付活動都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其二,財政資金收付方式規范。稅收和非稅收入通過銀行系統及時繳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財政資金支出由國庫單一帳戶體系直接支付給商品和勞務供應者或用款單位;財政資金余額只保存在國庫單一賬戶。其三,實現財政收支實時動態監控。財政部門實時監控每一筆財政資金收入以及支出情況。
2.3稅收事務管理的比較
對于部分稅收事務也不由國庫管理,而是由地官大司徒主管。周朝時,大司徒系統分掌稅負收入組織工作,從稅種方面講主要集中在商稅和農牧賦稅的組織管理方面。也包括部分雜稅。商稅征收由司事下大夫征收,由泉府負責鉛筆保管。商稅可以賒貨;農業稅由載師,閭師及縣師負責,所收糧谷的保管發放由廩人負責。
周朝的國庫組織管理制度與部分稅收事務的管理類似于現今的分稅制,也就是為了有效的處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的事權和財權關系,通過劃分稅權,將稅收按照稅種劃分為中央稅、地方稅兩大稅類進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種財政管理體制。這樣中央與地方各有所得,一方面有利于集中中央財政收入,加強政府的轉移支付能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調動地方的積極性,同時減輕中央工作負擔,有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3對周代財計官制的評價及啟示
周朝的財計官制確定與組織設置總體格局及其所體現的總精神,主要是“九府出納,統由司會監管”。所謂“九府出納”,“九府”是指職內,職幣,大府,玉府,內府,外府,泉府,及春官宗伯統管之下的天府和秋官司寇統管之下的職金。天府掌管祖廟里的全部財物,職金則掌管錫石,顏料和罰金。由于以上九大保管部門掌管著整個王朝的財物保管與收發工作,古史稱“周禮九府”。所謂“統由司會監督”,從組織設計方面講,在這“九府”之間也存在著相互牽制的關系,其中總出納部門起總控制作用,通過大府,地官,春官,秋官系統控制國庫,而大府直接控制玉府,內府和外府。這九大保管出納部門又統一受到司會的控制。司會通過司書控制總出納部門,而總出納又控制著國庫組織系統,這樣,最終使王朝的財物保管,出納之權通過會計核算都置于司會控制之下。這種相互牽制的,分工明確的現象在現代企業會計管理制度中也有應用。比如出納和會計這兩個崗位不能由同一個人擔任。
在周朝還設有宰夫,他負責對會計工作進行監督,相當于現在的審計。
從上面的比較,我們可以發現,我們現在的會計管理制度有許多歷史的痕跡,當然也有自己的創新。只有不斷地學習,才能不斷進步。
參考文獻:
關鍵詞: 學校管理 制度管理 人文管理 剛柔并濟
在學校管理中,無論是制度管理還是人文管理都是學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元素,既要強化制度管理,又要重視人文管理。只有將二者有機融合,形成既有制度約束又有人文關懷,既有個人心情舒暢又有整體嚴格和諧的工作局面,才能達到學校和諧的管理境界。
一、制度管理:規范化的保證
哈佛大學的管理理念是:“讓校規看守哈佛,比用其它東西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校規看守下的哈佛已成為一所世界知名大學,實踐證明了制度建設的重要性。一所學校的管理,無論是思想引領,還是文化立校,都必須建立在基本的制度之上,否則學校的管理就會成為無本之木、無源之水。
制度前進一小步,管理前進一大步。在一定程度上,制度決定學校的成敗和興衰,決定學校辦學的高度和跨度。學校要建章立制,切實做到依法辦學、按章治校,以優秀的制度建設帶來優秀的管理水平,如:學校管理章程,質量管理制度,教師專業發展制度,教職工獎勵制度,師生常規管理制度,教學研究制度,學生教育與評價制度,等等。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學校一旦擁有科學合理的制度體系,就能實現學校管理有章可循,發揮其強有力的規范、引導、激勵和保障功能;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激發教師的工作熱情,促進學校工作全面發展。
學校的制度管理尤為重要。這是因為一方面學校的各項管理制度尚未健全,需要有一個逐步完善優化制度的過程,另一方面師生的思想和行為還沒有統一到學校的要求上來,尚未達到自律的境界,群體良好風氣尚未形成。這時通常要借助于制度管理,約束師生的行為,幫助他們逐步養成習慣,把遵守規章制度變為自覺行為,促進良好校風、教風、學風的形成。即使在學校管理的成熟階段,制度管理也是學校管理的基本管理手段,隨著教育改革的不斷發展,制度管理也應擁有新的內涵,以適應新形勢,發揮新作用。由此可見,制度管理應是學校管理的永恒基石,有了它才能改變學校管理的無序狀態,消除“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混亂局面,從而提高管理的效能。
二、人文管理:民主化的需求
在如今逐漸走向創新的時代,人文管理已越來越得到大家的認同。在整個管理過程中,學校要充分尊重人的人格、價值和合理利益,提供展示個性的機會,促使他們實現自我價值,最終達到實現學校發展的目的。如果一味強調制度的強制力,就容易造成逆反心理,產生種種后遺癥,給學校管理帶來消極影響??梢?,在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時,溫暖勝于嚴寒,寬容比懲戒更有效。領導要體恤教師的疾苦,相信教師都有一顆向上、向善的心。例如:我們制訂了教師工作獎懲條例和月考核方案。最初,嚴格對照條例,有獎有罰。但老師們反映,大多數老師工作是認真的,有的老師被扣分的原因是復雜的,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條例有了罰的內容,老師的心理負擔加重了;雖然罰得很少,“意思”而已,但老師是看重面子的,真的被罰,臉上掛不住,反而會影響教學積極性。我們聽取老師意見,取消罰的內容,加大獎的力度;如果老師總是拿不到獎金,就和被罰差不多。有的老師被“無形”地罰了,受“無形”罰的啟發,我們把條例的制訂側重于引導教師早日成材、多出成果,用獎勵的方式引領教師的價值觀。制度管理中多一點人文關懷,多一點引領教師實現自己的價值,“無形”的被罰就變成了“無聲”的教育。
實施人文管理,就要滿足師生的合理需求,對他們政治上鼓勵、工作上支持、生活上關心;實施人文管理,就要充分尊重和信任廣大師生,尊重他們的人格和權利,發揮他們的才能和特長;實施人文管理,就要發揮管理者的榜樣示范作用,嚴于律己、率先垂范,影響和帶動教師,引起教師情感上的共鳴和行為上的同一;實施人文管理,就要引領教師的專業發展,整合教師個人與學校發展目標,采取“專家引領,同伴互助,自我反思”的策略,幫助教師加速專業發展步伐,努力讓他們的教壇人生更加精彩。
三、剛柔并濟:和諧化的走向。
鋼太硬則易折,水太柔則無形,剛柔相濟才是管理的智慧法則。我們力求多理少管,既加強科學規范的制度化管理,又強調彈性化的人文精神。
1.讓教師民主參與制度的形成。
學校管理的最高境界是“讓每個教職員工都感到自己重要”,從而使每個人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地迸發出來。學校規章制度正式出臺前,要充分征求廣大師生的意見,只有“取之于師生,用之于師生”的規章制度才具有科學性、權威性,更易于為廣大師生所接受,才能以制度來促進師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凡涉及全校教職員工利益,為重大規章制度或重大決策的,都要提交教代會商量決定。辦公會只通過一些一般管理規章,或進行臨時性、突發性事項和一般事項的決策。要讓制訂規章制度的過程成為統一思想、認識學校、發現學校的過程。
根據規定,我校每學期開展一次教師“金點子”征集評比活動,重點讓教師對學校制度建設提出修改建議,對教師意見集中的一些制度,學校會啟動修改程序,不斷優化制度。
2.把“人文”寫入制度。
學校在設計相關制度時,要遵循教育規律,以保護人的自尊、激勵人的情感和彰顯人的價值為出發點,使制度成為激勵教師工作積極性的載體,而不是扼制教師創造性的條條框框。如:怎樣評價教師的工作?“過程數教案,結果比分數”的簡單管理制度就是對教師勞動復雜性的漠視,是對應試思維的鼓勵。而“過程寫案例、賽設計、評優課,結果比教學實績,更比教科研成果”的管理制度則是對教師進行教學研究的引導鼓勵,也讓學生的可持續發展成為可能。這樣的考核制度雖然嚴格,更有競爭,但事實促進著教師的學習成長,這是最大的人文。因此,從制度內容可以反映學校的管理思想,好的制度在執行中浸潤著人文思想,慢慢也就轉變為一種制度文明、學校文化。
3.讓制度“軟著落”。
但是制度化管理要完美地體現企業文化建設,成為企業文化的良好支撐工具,也不是無條件的、自然而成的。這就是現實生活中企業制度眾多,而影響的企業文化卻并不多的緣故。
制度化管理在這里有個前提條件,那就是“得到員工認可”。任何人都千萬不要將這個條件簡單化,因為它正是從制度化管理上升到企業文化的重要一步,而通向這一步的核心就是把握制度文化效力點所在的問題,也就是把握企業文化的“柔”與制度化管理的“剛”。
如何把握這個問題,實際上是一種基本的人性和人情觀的問題,因為制度的最終效力在于人的認同,也就是“員工的認可”,制度文化的效力點不在別處,而在人的心靈,所以把握企業文化的“柔”和制度化管理的“剛”,必須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
1、要審視各種制度是否是以企業的根本性需求出發,并且是與企業最本質的目標相聯系的。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制度文化建設是企業文化的骨架部分,任何一個企業離開了制度就會成為一盤散沙。但制度又反映一個企業的基本觀念,反映企業對社會、對人的基本態度,因而制度又不是隨心所欲不受任何制約的。制度必須從企業的根本性需求出發,是對企業根本性需求的維護。如事關企業生存的各種問題,包括產品質量、安全、客戶關系等,毫無疑問是必須以制度加以明確規范的。制度并不是越繁瑣越好,也不能為嚴格而嚴格,制度必須體現對人有高度的約束和規范,但又充分地信任人和尊重人,這就要求制度的產生必須是立足于需要之上的,立足于需要之上的制度即使再嚴格也是被人樂于接受的。
2、要審視制度是否使各直接參與者的利益得到平衡,產生互相制約的作用。制度作為公正的體現不但要求其形式是公正的,更要求其內容是公正的,要使制度約束下各直接參與者的利益得到平衡,體現權利與義務的對稱。制度在其形式上是對人的利益的制約,既然是制約,對于相對人來說就有一定的心理承受限度,決定這種承受限度的是制度內容的公正、公平性。同時,制度制約下的每一個成員既是受約束者,又是監督者,如果制度的內容是不公正的,就不能得到全員的認可。
3、要審視制度出臺的程序是否公正和規范。制度管理如果沒有一個公正的出臺程序就有可能陷入強權管理范疇。而強權發展到一定程度,往往會產生“指鹿為馬”的結果,這就提出了制度創設程序的重要意義。制度文化客觀上排斥強權,主觀上卻又無時無刻不在倚重強權、彰顯強權。在當代企業的制度建設中滲入強權成份的情況屢見不鮮,試想,朝令夕改,出口成規的情況,在多少企業真正得到了徹底根除?而且管理越不規范,這種情況就越嚴重,而越是這樣,就越是與企業文化建設背道而馳。
關鍵詞:土地管理;制度;分析;完善
中國土地制度是從適應中國不同經濟社會發展階段需要而逐步建立并完善起來的,既在保護耕地、促進節約用地、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參與國家宏觀調控等方面發揮出重大作用,但也具有了某種局限性。本文主要從《土地管理法》中有比較明確表述的制度入手,就這些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如何完善做一粗淺分析。
1 存在的問題
1.1 土地征收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總則》第 2 條第 4 款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目前,征地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有:(1)征地范圍過寬。大量經營性用地和城市規劃區外許多鄉鎮企業的用地,也以“公共利益”和“國家建設”名義征用,農民感到難以接受。(2)補償太低。政府付給集體和農民的征地費用,與土地的市場價格差距太大,引起農民不滿。(3)對因征地而產生的失地農民的生產、生活缺乏妥善安置。集體與農民的利益分配關系中,對農民的利益保障不夠。
1.2 土地有償使用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總則》第 2 條第 5 款指出“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碑斍爸袊恋厥褂弥贫入x規范化的土地市場尚存在較大差距,具體體現在:(1)土地市場機制不夠完善,劃撥用地、協議出讓土地仍占相當比重;(2)土地市場監測、調控技術手段缺乏,不夠有效;(3)城鄉土地收益分配嚴重失衡。由于農民收益受損、城鄉收入差距擴大可能累積許多新的矛盾。
1.3 土地用途管制
《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總則》第 4 條指出“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建設“法制型、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相比,中國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存在的問題有:(1)規劃彈性不足。《土地管理法》規定了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劃分土地利用區,明確每一塊土地的用途。這樣一來,就沒有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余地了,也就談不上發揮市場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應從規定每一塊土地用途轉向限制土地使用權,通過用途管制規則來管理不同分區土地用途。(2)土地利用規劃缺乏法律權威,規劃管制失效、規劃實施缺乏監督、規劃隨意修改、計劃指標屢屢突破的現象普遍。(3)管制目標的實現過度依賴審批方式。目前還存在審批環節多、審批內容重復、審批鏈條長、審批權限設置不合理等問題;與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市場環境變化的不確定性不相適應,不利于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不適應經濟社會轉型和政府職能轉變。
1.4 土地調查統計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 27 條規定“國家建立土地調查制度”,第 29 條規定“國家建立土地統計制度”。當前土地調查制度仍存在不適應形勢發展的方面:(1)土地調查數據已不單是地方土地管理的基礎性數據,更成為地方在耕地保護、規劃編制、計劃指標分配、執法監察等方面謀求利益的工具。這種情況下,很難完全保證數據的真實性。(2)隨著經濟和社會高速發展,要求土地調查及時、快速、準確。而基層調查人員和時間都難以保證,中介機構又良莠不齊,實際工作中規范化管理難度大,成果質量高低不一,很難適應土地調查快速反應的要求。(3)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形勢下,土地質量日益引發關注,土地生態和生活功能越發突出,單純以數量和生產功能為主的調查顯然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急需進一步向土地質量和土地生態狀況調查擴展。
2 未來中國土地管理制度完善的思考
(1)更新管理理念。樹立新型資源觀和資源管理觀。加強土地管理的社會風險、經濟風險防范管理體系和制度設計。加大對土地資產和資本化背景下有關經濟與社會問題的關注,增強土地管理的經濟安全意識、民生保障意識、風險防范意識和權益保護意識,大力加強這些方面的管理制度創新。
(2)加強土地基礎制度建設。①產權制度:一方面建立城鄉產權主體明晰,權能明晰的現代土地產權制度,實現土地及其地上附著物的統一登記。同時,加快推進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開展土地統一登記試點工作,加快全國宗地統一編碼工作。②規劃制度:一方面改變多部門分頭規劃的現狀,建立以空間約束和功能布局為主要特征的國家空間規劃分級體制。推動《土地利用規劃法》立法,確定規劃的法定地位,保證土地利用規劃的權威性。實現“立法―規劃許可―計劃制度―管制規則”的管理體系。同時,加快國土空間開發的管制體系建設。③土地調查制度:一方面建立國家直屬的土地調查機構,建立專職的土地調查隊伍,從體制機制、人、財、物等保證土地調查的正常開展,提高國家把握土地資源和利用狀況的快速性、全面性和準確性。同時,適應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資源管理觀念轉變,開展土地數量、質量和生態綜合監測與調查,建立產業用地和生態用地調查統計制度。
(3)進一步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①征地制度:一方面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實現市場主體的平等地位。同時,縮小征地范圍,合理控制征地規模,推進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流轉;保護農民權益,完善征地補償和安置;完善征地程序,健全征地補償爭議救濟程序。②審批制度:一方面除國家關乎國際民生、經濟安全、軍事安全等重大建設項目由國家審批,逐漸以規劃許可制度代替審批制度。同時,調整各級政府用地審批權限,減少省級以上政府土地審批職能,強化宏觀調控、規劃管制和綜合監管職能;具體審查事項下放到地方,提高整體審批效率。③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一方面結合財稅改革,開征房產稅、土地閑置稅。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土地集約利用,實現社會公平,防止土地投機的土地交易稅費制度。同時,縮小劃撥用地范圍,規范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轉讓行為;探索基礎設施、公益用地的有償使用。
(4)完善土地法制,提高權利保障、市場運行、執法監察的法律保障。一方面通過法律法規制定,保護不同權利主體,構建平等交易制度等。同時,提升征地制度改革、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改革的法律空間。
參考文獻
[1] 賈彩彥. 近代城市土地管理制度變革因素分析――對租借地城市的研究[J]. 上海財經大學學報. 2014(02)
[2] 賈彩彥. 近代城市土地利用管理制度的變革及淵源[J]. 貴州社會科學. 2014(07)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這是在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的“確立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基礎上的進一步發展。真正領會其中的深刻含義,對于我們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正確把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向、自覺推動改革實踐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第一,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是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分配原則的不斷完善。人類社會的任何生產活動都離不開勞動力、資本、土地和技術等生產要素。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使用這些要素不是無償的,對每一種要素都必須支付一定的報酬,這種報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入。所以,生產要素參與分配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1992年黨的十四大確立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方向,多種所有制結構決定了生產要素的多種所有制,在分配上也必須把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在黨的十四大提出收入分配要“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其他分配方式為補充”的基礎上,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明確,“允許屬于個人的資本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黨的十五大提出,“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黨的十六大強調,要“確立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把各類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由確立原則上升為健全制度,是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是經濟領域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客觀要求。
第二,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黨的十四大確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方向以來,隨著所有制結構的變化,各類生產要素逐步開始以不同形式參與了分配。這些都從分配制度、分配方式上為充分發揮各類生產要素持有者發展生產力和創造社會財富的巨大作用提供了體制條件,客觀上也提高了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黨的十七大報告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總的部署中,提出了要從制度上更好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的要求。因此,大力發展各類生產要素市場,完善市場機制決定生產要素價格的制度,使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成熟做法進一步規范化,增強穩定性,在各個領域廣泛應用,就會推動資源配置效益最大化成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基礎,煥發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強大生機和活力。
第三,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是充分發揮科學技術作為第一生產力的作用、增強綜合國力的必然要求。進入新世紀新階段,如何應對新的科技革命的挑戰是我們必須應對的重大課題。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推進科技進步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戰略的核心。體制創新是科技創新的基礎,必須從體制上特別是分配體制上為創新活動提供有利激勵機制,生產要素尤其是技術和管理等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化就是其中的重要舉措。
第四,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是逐步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的客觀要求。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數的收入分配格局,是理順分配關系、促進社會穩定的需要,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關鍵是要完善勞動、資本、技術、管理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使勞動付出的多少、資本配置效率的高低、技術的先進程度、管理的優劣,能夠根據統一市場經濟規則,按照對價值形成的貢獻大小,獲得相應的收益分配。這樣,那些勞動付出更多特別是掌握復雜勞動能力的人,掌握一定的資本和先進技術、先進管理經驗的人,就會逐步進入中等收入行列,壯大中等收入者隊伍,他們創造的社會財富也會大量增加,社會的穩定性也會進一步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