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25 09:35:38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法律診所課程總結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我國診所式法律課程開設現狀
傳統法學教育模式下具有先天缺陷———理論知識依附下的大學生實踐能力較差,同時這種缺陷由于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被加快放大?;诖?,我國各高校都加強了對于法學教育模式的改革和創新,引進了英美國家法學教學的診所模式,先后開設了診所教育課程,強化學生的實踐技能。但是在課程開設的實踐中,各個院校做法并不一致。從實踐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做法,第一種類型法學院校將法律診所教育設置為一門課程,賦予一定課時,具有獨立地位,要求法學專業的學生選修;第二種類型法學院校將法律診所設置為部門法教學過程中的一個環節,地位類似于某課程的實踐教學環節,要求法學專業學生必修;第三種類型法學院校將診所教育和學生的第二課堂中的法律咨詢、模擬法庭等社團活動結合;第四種類型法學院校將診所式教育和傳統的法學專業實習和見習結合,在律師事務所建立診所教育和實習基地,將診所課程實習化或者見習化。
二、我國診所式法律教育課程開設所面臨的問題
(一)診所課程開展面臨的資金瓶頸
在開設法律診所課程面臨的各種制約因素中,首當其沖的就是資金困難,從發展歷史看,我國診所教育的開展首先是受到美國福特基金會的資助,這些資助大部分都落戶于重點大學或者專業政法類院校,地方性院校中的法學專業無疑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弱勢群體,“診所法律課程與傳統法學課程不同,除了通常上課的教室外,還需要具體的辦公場所、辦公設施來建立法律診所,如接待室、資料室、辦公桌椅、檔案柜以及電話、電腦等基本辦公用品”[2]。
(二)診所課程開展面臨的師資瓶頸
在哈佛大學,診所式課程的開展都是由專業律師和專業法官授課,注重授課教師的實踐經驗,而我國法學教育體制則看重教師的學歷,很多法學教師都是從校門到校門,實踐經驗缺乏,此外,即使有部分法學教師是“律師+教師”的雙師型人才,但是由于現有的教師激勵晉職機制是以論文為重要的依據,大部分教師將主要的精力放在了科研工作方面,導致很多教師無法擔任診所課程教師。
(三)診所課程開展面臨的生源瓶頸
由于我國法律職業體制的原因,法學專業本科畢業生可以直接通過司法考試和公務員考試進入國家司法機關擔任法官和檢察官,而英美國家,法學專業學生都是研究生,畢業生要成為法官和檢察官必須首先要成為一名律師,因此,國內很多學生對于以提升律師執業技能的診所式教育興趣不大,更不愿意去參加傳統的法院和檢察院實習項目,診所教育面臨一定程度上的生源瓶頸。上述診所式法學課程在開設過程中所面臨的一系列瓶頸實際上反映出了教育實務界對于診所式法律教育概念的混淆以及定位認識的差異,同時也反映了出來某些法學院校希望能夠在較短時間內通過診所教育來取代傳統法學教育,進而快速提升學生的實踐能力的迫切心理。
筆者認為,拋開診所式教育的誕生體制和我國法律環境之間的巨大差異,就法學教育的現實而言,傳統法學孔子式教授方法占據了主流,蘇格拉底式的案例教學法次之,指望診所式教育在短時間內取代傳統法學教育,無論從制度設計上還是從實務操作上都是不現實的。但是如果簡單化認識診所式教育的作用,而沒有給予充分的重視,將喪失我國法律教育改革創新的契機。從這個意義上而言,目前我國大陸所有的法學院校的診所式教育模式都處于探索期。
三、法律診所課程開設模式構想:“高校+公益機構”模式
從診所課程發展現狀來看,希望單獨依靠高校力量解決上述瓶頸并不現實,因此,有必要引入新的校外資源。實踐中,很多高校都和校外相關機構進行聯系,但是總結起來,基本上有三種模式,第一種“高校+律所”模式,主要體現在高校邀請律師開設相關的診所課程,或者由律師負責指導學生進行具體的實務學習;第二種“高校+機關”模式,主要體現高校和法院、司法所等司法機關聯系,安排學生進去進行相關內容的學習;第三種“高校+公益機構”模式,主要體現在高校和法律援助中心,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等NGO聯系,進行相應的診所教育的開展。在這三種模式中,筆者主張采用第三種模式開展法律診所課程。公益法律機構,在目前在我國法律實務界發展迅速,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人員流動頻繁,缺少足夠律師來處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3],從一定意義上講,他們所存在的弊端正是法律診所的優勢所在,因此,完全可以通過資源整合,實現雙贏。
這種模式優點如下:
(一)法律診所和公益機構宗旨具有相似性從法律診所教育和法律公益機構宗旨來看,兩者具有天然契合性。法律診所在西方的產生與當時民權運動、弱勢群體利益覺醒有很大關系,而法律援助公益機構的本質也是為了維護弱勢群體,因此“診所法律教育項目不僅有助于推動國家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而且可以成為培育法律援助后備力量的法學教育基地。診所法律教育有助于是法學教育更契合當代社會發展的急需,并為在更大程度上實現社會正義與法治作出應有的貢獻?!盵4]
(二)高校+公益機構模式有利于培養學生的法律職業道德法律診所教育相對于傳統法律學教育的一個重要優勢不僅僅是簡單的傳授法律知識和技能,而是通過參與法律實踐,在真實的司法環境中使學生感受到法律內涵和價值,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法律職業道德觀,而司法環境中客觀存在一些敏感區域和灰色領域,對于初入司法環境的學生影響較大,法律公益機構較之以盈利為目的的律所和充斥著理性思維的司法機關,其富含人文關懷氣息的外部環境和關心弱勢群體利益的公益氛圍對于平衡司法環境中的負面因素影響具有重要作用,幫助學生進一步深化對于法律正義信念的追求。
(三)高校+公益機構模式有利于解決困擾課程開展的多項瓶頸
首先,高校+公益機構模式有利于解決資金瓶頸。
國內法學院校在開設診所課程的時候都面臨著資金短缺難題,具體體現在無法為診所提供相應的辦公場所和相應的辦公設備,而對教師的課時費用都能予以保證。而公益機構也存在著資金瓶頸,這種瓶頸卻表現在公益律師的個人收入較低,而基本的辦公場所等硬件設備都可以保證,因此,高校+公益機構模式可以有效地進行資源整合,聘任公益律師作為教師,支付相應的課時費用,允許學生在公益機構設置診所課程基地,解決課程開設的硬件條件制約,實現雙贏。
其次,高校+公益機構模式有利于解決師資瓶頸。
目前高校開設診所課程的一個重要的軟件制約因素就是師資問題,而這方面,高校+公益機構模式可以有效地解決師資困難,通過聘請公益機構的律師人員擔當課程教師,法學院校的教師和公益機構律師共同承擔課程任務,建立完善校外律師擔任教師的選拔,考核和激勵機制,輔之以參加診所學生的課程教師選任機制,通過學生的“用腳投票”來有效的對選拔師資進行評價,從根本上解決困擾診所課程開設的師資難題。
再次,高校+公益機構模式有利于解決案源瓶頸。
通過開展高校+公益機構模式可以有效地解決診所課程的案源問題,從理論而言,雖然診所課程開設形式可以多樣化,包括案例討論,模擬當事人接待等形式,但是無論如何都無法取代真實案件環境下學生單獨的辦案,但是實務中出于經濟利益的考慮和單位工作規章的要求,在很多情況下律師和司法機關都不會讓學生單獨的負責案件辦理,這極大地弱化了法律診所的作用。而法律公益機構的案源卻非常充分,很多情況下是案多人少,這種情況下,每個參與診所課程的學生都會得到單獨承擔真實案件辦理的機會,解決了案源瓶頸。
診所式法律教育不僅在美國法學院普遍開展,并且迅速傳播到歐洲、澳大利亞、新西蘭、拉丁美洲、非洲、日本、印度等許多國家和地區。經過40年左右的發展,診所式法律教育在國外已形成較為成熟的理論體系和實踐模式。從2000年9月開始,在美國福特基金會的資助下,我國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7所高校法學院嘗試開設診所式法律教育選修課程,此后很多院校陸續開設診所式法律教育課程,至今已有上100所高校成為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診所式法律教育專業委員會的會員單位。開辦的診所式法律教育形式較為豐富,主要為訴訟類法律診所,如農民工維權診所、消費者維權診所、公益訴訟法律診所、老人維權診所、婦女維權診所、刑事法律診所、民事法律診所等,也有少數為立法診所、綜合性法律診所等類型。診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國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
二、診所式法律教育的實踐探索
(一)法律診所的建立和相關的研究基礎
重慶三峽學院診所式法律教育是依托重慶市律師協會三峽庫區農民工維權中心開展工作的。同時重慶三峽學院領導對診所式教育也高度重視,在師資配備、經費資助和圖書資料上均給予了較大支持。在校內還特別為診所課程指定有專門的80平方米法律診所專用房(作為接待室和教室),并配備有專門的辦公與教學設備。在重慶三峽學院政治法律系掛牌的“重慶三峽學院青少年維權咨詢服務中心”這一特殊機構也是引導學生參加校內診所法律實習的一個重要機構。重慶三峽學院于2009年5月25日加入中國法學會診所式法律教育專業委員會,成為加入該會第100位單位委員。由重慶三峽學院申請的課題———《診所式法律教育課程可持續發展研究》(診通字[2009]第4號)獲得了2009年度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診所式法律教育專業委員會診所式法律教育課題研究資助。2009年法律診所課題組以《診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實踐探索》為題,獲得重慶三峽學院校級教改項目立項。診所式法律教育課題組還得到香港大學法學院內地項目的支持進行法律咨詢援助服務以及社會調研活動。這些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重慶三峽學院診所式法律教育得到了社會的初步認可。
(二)法律診所課程的開設
重慶三峽學院法律診所于2008年5月正式啟動。而《法律診所》課程于2008年9月開始開課,每學期開設一次。開設對象是本科法學專業學生,其性質為選修課。于2010年3月開始調為必修課。學生完成既定教學計劃,可以獲得3個學分。同時,學校亦認可指導教師在診所教學中的工作量。參照兄弟院校相關制度,重慶三峽學院法律診所先后制定了《重慶三峽學院法律診所管理制度匯編》和《重慶三峽學院法律診所教學文件匯編》。
(三)關于診所教學主體教師和學生的選擇
為了方便指導學生,重慶三峽學院診所課程要求教師不僅要負責課堂教學的模擬訓練,還安排教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定期值班,了解學生接待當事人或者提供法律咨詢的情況。對于診所學生的案件,診所教師跟蹤指導,并主持結案評析討論??紤]到診所教育的特點,我們把診所法律教育課程安排在大二下學期,因為主要的法律課程都已經或正在學習,有利于法律診所實踐工作的開展。
(四)教學內容與教學方法
診所課程由課堂教學和實踐教學兩部分構成。課堂教學的做法:全學期16周,安排課堂教學6周。在教學內容上,以學習律師實務和執業技巧、方法為主要內容。在教學方法上,采取互動式教學方法,以角色扮演、實案練習、討論交流、及課后作業、匯報晚會等訓練方式。在實踐教學設計上的做法:將教學班分成8個小組,每組7人左右,指定1名協調能力較強的同學任組長。每周二安排一個小組輪流到農民工維權中心進行法律援助服務,其他小組在課堂學習,另外每周六安排1個小組輪流到法援站進行法律援助服務。由任課教師作為法律援助服務現場指導教師。保證每組每生可以輪流至少有2次參加實踐活動。成績考核方面參考出勤率、課堂表現,課后作業完成情況、咨詢接待記錄的完整性,整理歸檔及時性、診所法律教育宣傳推廣、學期總結報告,按時提交,內容充實、學生自評等方面內容加以評定。
三、關于診所式法律教育的思考
由于診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國引進較晚,開展的學校比例較低,對于這一從國外移植來的新的法學教學模式,在本土化過程中難免水土不服,困難和問題在所難免。
(一)更新法律教育觀念,積極開設診所式法律教育課程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國法學教育模式亦受到大陸法系的影響,大陸法系教育習慣采用講座式的教學模式,強調法律的概念性、抽象性、邏輯性、理論性、科學性,而法典也為這種教育模式提供了現成的材料。診所式法律教育作為一門法律實踐教育課程,既是一種新的法學教學方法,又是一種新的法學教育觀念。我國高校應更新觀念,統一認識,將診所式法律教育納入法學教育課程體系,明確診所式法律教育作為法律實踐教育課程是與其他部門法學教育同等重要。應根據其教學資源、學生和社會的需求開設一門獨立的診所式法律教育課程,明確課程性質、開設對象、課時安排、課程學分,制定教學目標、教學計劃和教學內容,建立教學評價體系,配備有實務經驗的教師、專用的教室和設備等。
(二)多渠道解決經費問題診所式法律教育需要比傳統理論教育高得多的經費投入。法律診所的建立和日常運轉都需一定的資金支撐。應通過各種渠道積極進行籌措:一是學校的支持。各高校對診所式法律教育不但在課時和學分安排上應高度重視,同時應該拿出專項資金來作支撐。二是與法律援助中心進行合作。法律診所的學生通過法律援助中心向社會弱勢群體提供無償服務,既可以解決法律援助中心人力不夠的問題,又滿足了社會對政府法律援助的需求,同時使法律診所有了穩定的案源,診所式法律教育也得以開展。這一點在重慶三峽學院的實踐中得到充分的體現。三是尋求政府和相關司法部門的支持,得到政策上的優惠和工作上的便利,允許診所法律教育的學生在辦理非援助案件時,可以收取一定費用。四是爭取社會支持。積極宣傳法律診所的教育目的和公益性質,讓社會認可法律診所,爭取接受社會捐贈。比如,重慶三峽學院診所式法律教育得到香港大學的資助,對活動的開展提供了較好的基礎。
(三)多途徑解決案源不足診所式教育要求學生參與真實的案件辦理來提高其實踐技能,而案源少也是實踐中一個困擾我國診所式法律教育發展的關鍵問題之一。因為作為當事人很難放心地將自己的財產和前途命運托付給沒有實踐經驗的學生,即使其提供的是無償服務??梢猿浞掷蒙鐣Y源,采取與法律援助中心、律師事務所等法律服務單位合作的方式進行診所式法律教育,讓學生多參與辦案。另外,可以多進行模擬訓練,包括如何立案,接待和咨詢、調查取證、談判、法庭辯論等內容。還可以利用音像設備重復模擬訓練,以擴大參與面和達到最好訓練效果。
在繼續提高傳統法學教育質量的同時,我們著力探索以培養學生職業技巧和職業道德為主要目標、符合社會進步發展需要的新的法學教育模式。在國內外各種積極因素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的法律診所項目應運而生。法律診所項目是我院因應社會對培養法律人才的高度要求的有益嘗試?,F將建設該項目過程中的反饋、感受、思考與經驗試整理如下,以激發我們對傳統法學教育模式和未來法學教育發展的反思。
一、現行法學教育檢討
(一)現狀
目前我院的法學本科教育從形式上分,主要包括課堂教學和社會實踐兩大部分。課堂教學是主要形式,約占本科學習階段的3/4有余。課堂學習成績是衡量學生學習效果和進行各種獎懲的主要依據。具體來說,它有以下一些特點:(1)有固定的學時;(2)學生一般以大班的形式上課;(3)任課教師主要通過課堂講授的方式向學生灌輸法學理論知識和主要部門法的基礎知識;(4)學生只要通過期中與期末兩次筆試,即可獲得相應學分。筆試一般考察學生對書本和講義掌握的程度。
社會實踐包括實習和集體實踐活動兩種主要形式,前者是指大學四年級上半學年為時4-5個月的實習階段。在該階段里,學生將被分派到定點的實習單位進行實習,結束時向學院提交實習報告以及實習單位的實習鑒定,若被審批通過則可得到相應的學分。后者是指由校內各團體和學院本身組織的各種不定期的、自愿性的社會實踐活動。具體形式主要包括法律咨詢、參觀監獄和看守所、模擬法庭等。這些活動沒有學分,學生可以自主選擇是否參加,學院和教師一般只為活動提供協助而不實質性地參與。這兩部分社會實踐具有以下一些特點:(1)學生一般脫離教師的指導,獨立進行;(2)就實習階段來說,學生接觸的主要是與法律實務有關的事務性工作,一般不真正承擔辦案工作;(3)就集體實踐活動來說,學生通過活動所獲得的知識一般為感性認識(如:看守所和監獄的概況);(4)活動的階段性和獨立性較強,在活動結束后,師生之間沒有正式、系統的交流與經驗總結。
(二)存在問題及對問題的分析
上述的法學教育模式承繼了我國傳統教育以教為本的思想,注重理論和基礎知識的灌輸,較好地與我國目前的整個教育層級體系相銜接。但它的缺陷也是明顯的。
首先,從學生的角度看,學生普遍認為單一的筆試衡量結果使他們在學習的過程中缺乏動力,從書本到書本的學習方式、教師的單方灌輸使他們難以形成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同時所學的知識不能很好地與實際聯系起來。產生這一問題的原因并不完全是知識本身,更多的是在學習過程中缺乏一個有效的途徑去實現這一聯系,從而無法檢驗對所學知識的掌握程度,更無法為調整學習方式和方向尋找坐標。目前的實習階段由于與課堂教學截然分學術研究開,且實習單位安排的工作多為事務性工作,并不能真正起到實習應有的效果;平時的集體實踐活動又由于多為學生獨立組織的公益性活動,囿于人力、物力等因素,效果也不理想。在此情況下,多數本科生在面臨擇業時,往往難以給自己一個準確的定位,容易過高或過低估計自己,從而在擇業和就業初期產生挫敗感和失落感。
其次,從教師的角度看,不少教師感覺到從書本到書本的單向灌輸教學方式已經不能很好地滿足學生要求,且造就了學生依賴教師、篤信權威的思想。缺乏交流和單一的筆試衡量結果使他們難以掌握學生學習的真實情況,也難以給他們的教學工作帶來準確的反饋。這使他們的教學工作不能體現應有的價值,也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這不但影響教師的工作熱情,也間接影響教師的學術研究工作。
最后,從用人單位的角度看,作為人才輸送的終端,不同的單位各有其需求,但對人才要求越來越高則是一致的。單向灌輸式教學方法培養出來的人才,難以在日益激烈的人才競爭中保持優勢。因此,在當前全國教育改革的大形勢之下,各法學院系都必須進行改革,以求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培養更有競爭力的學生。
可見,傳統的法學教育模式盡管有著不可替代的優勢,但并沒有得到理想的認同,而且這種不認同在逐漸蔓延。問題到底出在哪里呢?本科法學教育與其他教育形式相比是一種精英教育,同時也是一種高等人才培養的過程,它應該更為注重理論知識與基礎知識的培養;而它與研究生、博士生教育相比,又更多的是一種普及性教育,它的目標更多的是為社會輸送大量合格的法律工作者。換言之,本科教育同時肩負著理論教育和職業教育的使命。應該說,我們的本科法學教育已經涵蓋了理論教育與職業教育這兩個重要的領域,在結構上符合這一要求,但在實踐中,這一結構的合理性和全面性并未得到很好的體現。究其原因,主要有三點:
1.對法律職業教育重視不夠,教育思想還受到過去的法制環境的束縛,沒有對法學教育的目的進行重新定位,導致教學與社會實際需求脫節。
2.沒有真正轉變教育思想,固守以教為主的教學理念,使“教”與“學”錯位。以教為主的單向灌輸模式容易忽視學生的真正需要,不利于因材施教。
3.課堂教學與實習階段未有機結合,大大影響了兩者的效果。
二、診所式法學教育模式探索
(一)中山大學法律診所概況
診所法律教育,是自上世紀70年代初期美國法學院借鑒醫學院診所教育模式而興起的一種法學教育模式。該模式現已成為影響當今世界法學教育模式改革的一種趨勢。從2000學年開始,在福特基金會的資助下,我國已有10所著名法學院校逐步推開法律診所教育。
①在借鑒美國法律診所教育和吸收國內其他院校法律診所教學經驗的基礎上,我院憑借本院的教育人才資源,依托廣東省和廣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等機構,開設了以勞動法為主的法律診所課程和法律診所。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大大保障和促進了我院法律診所建設的進程。
②診所課程運用了大量傳統法律教育不曾使用的方法開展課堂講授,包括角色扮演、實景模擬、大組討論、小組討論、觀摩與反饋等,方法新穎生動,課堂氣氛始終熱烈高漲,學生的學習積極性非常高。每次討論和練習,學生們都全方位參與,不再出現傳統課堂上的旁觀者。診所課程強調以學生為本,在課堂內容的設計上,時刻考慮發揮學生的主動性,提高學生的參與程度,讓學生深刻體會實際問題的復雜性和解決方法的多樣性。
診所課程不僅注意培養學生的獨立思考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而且注意培養學生與人合作的精神及掌握與不同類型的人(當事人)打交道的方法和技巧。這種學習使學生體會到課程的實用性,也令其從新的角度思考“人際關系”。課程注意引導學生從職業的角度思考和討論問題,培養學生的職業思維習慣,特別引導學生思考律師職業在社會中的真正定位和法律工作者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注意培養學生服務社會特別是服務社會弱勢群體的精神。
(二)分析與展望
診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對于教師和學生來說都是一種新的嘗試與挑戰。它要求教師與學生改變對法學教育的認識,以一種嶄新的思維進行教學和學習。與傳統模式相比,它具有以下一些優點:(1)學術研究改變教師的教學思維與學生的學習習慣,促進傳統法學教育模式的完善與提高;(2)為理論聯系實際提供了很好的橋梁,有利于學生的學習和教師的教學研究工作;(3)注重實踐能力的培養,從職業技巧、職業道德等方面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使學生符合法律職業更高層次的要求;(4)使法學教育能夠更好地與推動社會的發展與進步聯系起來。
但同時需要強調的是,法律診所的建立與發展并不排斥傳統法學教育的發展,它是在傳統法學教育存在缺陷的情況下的一種新的嘗試,它應該起到平衡與促進傳統法學教育改革與完善的作用。在探索診所式法學教育模式的過程中,我們也關注到這種教育模式自身存在的局限性和在中國發展可能會遇到的一些問題。這些問題主要包括:
1.診所式法學教育模式與傳統教育模式的銜接問題。由于中國的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乃至傳統的法學教育都是以單向灌輸的教學模式為主,學生對此已相當熟悉并形成了依賴教師的學習習慣。而診所式的學習方法要求學生自己通過思考尋找問題的答案,教師一般只通過提問的方式來啟發學生的思考。如果學生仍然期望教師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那么他將對自己學到的知識抱有懷疑,甚至他在課堂上學到的東西將明顯減少。這反映了中西方法學教育傳統的差異,這兩者的磨合與銜接還需要一定的時間。
2.診所學生辦案過程中為當事人造成損害的責任問題。在國內的法律診所課程中,這一問題尚未得到制度上的解決。
3.法律診所建設資源問題。由于診所式法學教育所特有的雙向性和社會性,其建設需要大量資源。這些資源包括有興趣和有經驗的教師、司法部門的配合、長期穩定的活動資金、固定的活動地點、多元化的教學資料和設備等。與傳統的法學教育模式相比,這些資源的取得更為困難,也昂貴得多。如何維持充分的建設資源,如何合理有效地利用資源顯得尤為重要。
此外,在過去一個學年的探索中,我們也總結出一些需要繼續探討的問題:
1.對于課堂上教師是否給出答案或發表對某個問題的看法,到目前為止仍存有爭論。部分教師認為,教師就討論的問題發表意見是必需的,只要發表意見前清楚說明該意見僅屬教師個人看法,說明該意見不一定是唯一的、最恰當的,就不會影響診所教學目的的實現;教師不發表意見,學生可能無法得到提高。而部分教師特別是外教則一再提醒說,因學生對教師的尊敬和信任,只要教師發表意見,學生總會認為那是正確的或較恰當的看法,這不僅會誤導學生(因為教師的看法也可能是有局限性),而且可能使學生仍然期待著或依賴教師最后答案,而怠于真正地獨立思考。
2.診所教育到底是正義教育還是技巧教育?在社會轉型、經濟發展、社會功利色彩日益濃厚的情況下,正義教育確實不容忽視。但不可否認,進入診所課程的學生有一部分不是以接受正義教育為主要目標,而是以學習職業經驗和技巧為主要目的。從課堂效果來看,經驗的傳授和技巧的學習似乎更受歡迎。學生將來所必然面對的生活壓力和律師行業的激烈競爭壓力,使教師在課堂上不能忽略讓學生學到更多的實用知識。正義教育與技巧教育能夠統一嗎?能夠協調好嗎?答案應該是肯定的。對于實現二者的協調統一,我們還須繼續探索和努力。
3.如何保障教師的熱情得以持續?法律診所的教學任務相當繁重,需要教師投入較之傳統課程多得多的時間和精力。同時,大學現有的評價體系決定了教師們還不得不將相當一部分精力置于科研和學術論著的寫作上。人的精力畢竟有限,這些因素在客觀上都制約著教師對法律診所項目熱情的維系,影響到課程的教學質量和其生命力的長久,并反過來影響到診所式法學教育在整個法學教育體系中現有的地位和應有的發展空間。
一、當前地方一般院校法學實踐教學存在的問題
(一)課堂講授多,實務輔導少
課堂講授是一種注重課堂求證式的實踐教學模式,以傳授系統的法律知識為目的,強調知識的灌輸和純理論的探討,教學方法上注重書本和課堂理論教學,忽視課后聯系社會實際問題進行必要的互動探討環節。課堂講授中,教師要求學生根據社會現象總結出一種教材既定的結論,雖然可使學生在講解過程中結合社會現象獲得一些感性認識或體驗,但是課堂學習是有限的,理論與實踐的聯系并不直接,學生缺少必要的實務輔導。
(二)理論教學多,實踐應用少
目前我國的高等教育以通識教育為主要模式,注重人文素質教育,而專業理論教育和技能訓練則相對薄弱。法學教育以講授政策、法律的條文為根本,為制定出來的政策、法律作正當性注釋。講授法學理論從抽象的概念和原則出發,照本宣科,缺乏與現實生活問題的聯系。教學計劃雖然安排了模擬法庭、畢業實習等環節,但缺乏系統性的實踐教學方案。學生缺少綜合運用知識的實踐訓練,張口就是“門外話”。
(三)關心成績多,注重過程少
學生修完本科教學計劃的課程學分后,將進行為期兩三個月的社會實習,大多安排在法院、檢察院系統或者法律服務機構,實習環節大多采取個人自主的方式,實習地點、實習單位由學生個人聯系、尋找。雖然有的學校能夠集中組織實習,但也僅是提供實習單位,對實習的過程缺少必要的監督和控制。由于畢業實習的時間有限,加之大多數學生對人民法院、檢察院及法律服務機構的設置及工作程序并不了解,畢業實習只能是“走馬觀花”。
(四)專業強調多,素質培育少
目前高校擴招,教學規模擴大,教學設施相對缺乏,很多高校是在教學任務與辦學效益之間尋找平衡點,只求完成講授專業理論知識的基本任務,學生的能力、素質培育被忽視。實際上,當前各個高校在法學專業學生培養教育問題上,更多的是關注學生各科成績是否達到本科畢業要求,實習單位的評語是否滿足市場競爭中的文字要求等,至于學生能否在法學的知識殿堂中獲得成為一個法律人的基本素質,那就只能看學生自身的發展了。
二、地方一般院校開展法學本科實踐教學的思考
截至2008年11月,全國共設立法學院系634所,法學本科在校生30萬人左右,法律??圃谛I_22萬多人,改革開放30年增長了200多倍。然而,2007年法科畢業生的就業率竟列文科畢業生倒數第一。院校擴招與法科畢業生就業困難的矛盾,成為地方院校法學教育亟待解決的問題。筆者認為,以社會需求為導向完善實踐教學體系,結合高校自身教育定位,開展“診所式”實踐教學,培養適應社會需求的應用型法律人才,可以成為地方一般院校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教學的理想選擇。
(一)法學本科實踐教學應以社會需求為導向
法學是一門應用性、實踐性很強的社會科學,單純的理論性教學已經不能適應人才培養的需求,實踐性教學成為法學教育界廣泛認同的法學教育模式。法學專業實踐教學環節作為高校法學專業教育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對于培育法科大學生專業知識理論體系,提高法律職業技能與素養等,都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社會的發展,需要具有較強實踐能力的應用型法律人才,而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必須注重法學專業的實踐教學環節。雖然當前法科畢業生就業形勢嚴峻,然而社會對高素質法律人才的需求卻一直沒有降溫。造成這一反差的直接原因就在于高校培養的方向與市場需求的導向發生了錯位。我們的高校在應試教育的后方依然延續著理論灌輸的思維模式,法科畢業生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實務知識與經驗,不能直接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無法滿足廣大用人單位的迫切需求。因此,法學教育應當面向社會、面向實踐,致力于培養適應市場經濟和法治社會建設需要的應用型、高素質法律專門人才。地方一般院校法學本科實踐教學亦應秉承社會需求為導向這一原則。
(二)創造條件開展“診所式”實踐教學
診所式法律教育,又稱法律診所,是20世紀60年代首發于美國的一種新的法學教育方法。其特點在于“仿效醫學院的臨床診斷教學,在法學院中開設一系列教授學生實務技能的課程,通過一種涉及復雜多變的當事人、事實和解決問題的途徑,把理論知識和實務技巧結合起來”。傳統的法學教育雖然能讓學生了解法律術語和法律條文,但是卻很少掌握法律職業者應當具備的技巧、能力和素質。診所式實踐教學課程通過選用現實生活中的真實案件,把學生置于真實的環境中,致力于訓練學生如何在解決具體案例中學習尋找法律、分析法律、解釋法律和使用法律。通過反復訓練,就會把課堂上學到的零散的、片斷的、割裂的、凝固的知識,系統地運用到實際案件處理中。與傳統實踐教學環節相比較,“診所式”法學實踐教學的開展要求法學院校具有較高的辦學條件,諸如師資隊伍方面,需要精通法律實務的“雙師型”教師來擔任診所課程;教學設施方面,診所課堂的建設需要大量的資金和技術。當前開設診所課程的大學基本依賴美國福特基金會的資助,地方一般院校基本沒有必要的經費保障,使得“診所式”實踐教學只能是小規模發展、小范圍活動。鑒于此,地方院校法學專業教育方面,應著眼于應對人才市場的需要,從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的目標出發,創造條件,加快開展“診所式”實踐教學。
(三)健全實踐教學環節的內容體系
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教學環節,應當依照法學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結合地方一般院校自身教育的定位、學生的實際情況等,針對社會發展和市場需求,確定其內容體系:
1.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教學的培養目標。法學實踐教育,一是從教學內容的角度而言,以教授實踐能力為主,與理論教學相對應;二是從教學目的的角度而言,以培養職業法律人為目的,這就與以培養學術法律人為目的的理論教學又區分開了。法學教育目標的不同對實踐教學目標提出不同的要求。2009年3月2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聯席會”年度工作會議指出,當前應加快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培養應用型人才??梢姡咝=逃囵B應用型人才的方向已是大勢所趨。地方一般院校法學教育亦應如此。法學專業實踐性教學的培養目標理所應當以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為主導方向,兼顧知識積累與技能訓練,培養學生的法律知識、法律思維和法律素養,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應用能力和操作能力,使法科學生成長為依法實現正義的法律人。
2.目標的實施及內容。具體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案例教學、模擬法庭、開設法律診所教學課堂;二是旁聽法院審判、法律義務咨詢、假期見習;三是社會調查、畢業實習、畢業論文寫作。這三個方面的內容在實施的過程中體現了理論知識與素質培養的層次漸進性。首先,通過觀察或參與實際或模擬實際的法律問題的解決,來感覺實際法律問題的處理,獲取法學感性知識;以此為基礎,獲得法律專業基本技能,即具備法律專業領域應該具備的基本技能,如法律思維技能、法律方法技能、法律表達技能等;最后,嘗試用新的理論、方法解決法律實際問題或者提出創新性觀點,獲得法律實踐創新的能力。依方法論而言,法學實踐教學的實施應是先從初識(課程教學)到觀摩(法庭見習等)再到嘗試(模擬審判、實習等),最后到創新(畢業論文寫作等)。過程之中其實亦并無主次、先后的固定模式,但感覺初識——感性認識——理性分析的思維成熟主線必不可少。可見,在實踐教學中引入法律診所教學方法就成為一種必然的需要。
3.目標及實施的評價體系。法學實踐教學的評價體系,包括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和學生實踐教學學習評價體系兩個方面。其中,法學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是關鍵,一般包括信息反饋體系、監控體系和考核體系。實踐教學的評價一般由學校教務部門和各系部共同完成,明確教務部門和各系部的評價職責,由教務處制定考核的總體要求和考核的指導性意見,各系部和專業教研室從實際出發,有針對性地對教師的實踐教學質量進行考核。法學專業實踐教學評價體系的“發展趨勢應由過去以學生學業成績為標準轉向為注重對教師教學內容的信息量和學術水平以及教學藝術的評價,反映在教學內容上,應以教學思想、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手段、教學效果為構成要件形成對教師教學活動的評價指標體系。體現實踐教學的滲透性內容,看教師是否在實踐教學課程或者在教學過程中借助第二課堂等方式教授學生進行實踐性反思?!?/p>
關鍵詞:農村法律診所;送法下鄉;實踐教學;教育功能
作者簡介:阮麗娟(1981-),女,湖南隆回人,吉首大學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講師;田開友(1975-),男,湖南邵陽人,吉首大學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湖南 吉首 416000)
基金項目:本文系吉首大學教學改革研究項目(項目編號:2012JSUJGA21)、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教學改革研究項目(項目批準號:湘教通[2013]223號)、吉首大學2012年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項目編號:JG201203)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中圖分類號:G642.4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0079(2013)28-0157-03
19世紀70年代,美國律師紛紛成立法律援助協會為貧民提供法律服務。此現象的產生,使得法學教育開始審視如何將法學教育與對弱者的法律援助合理銜接。如今在努力實現法學教育目的的同時促進對弱者的法律援助亦成為全球法學教育改革的方向之一。
一、傳統法學教育功能的偏離
2009年法治藍皮書——《中國法治發展報告》指出:截至2008年11月,全國共設立法學院系634所,法學本科在校生30萬人左右,法律??圃谛I_22萬多人,在校法學碩士研究生達6萬多人。據統計,2007年法科畢業生的就業率開始列文科畢業生倒數第一,但我國西部地區竟然鬧起了“法官荒”。藍皮書進一步指出,研究人員和法學教師大多終生從事該專業的教學與研究,較少關注法治實踐,在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上亦脫離實際需求。
1.傳統法學教育功能偏離職業需求
目前,困擾我國法學教育的最大問題是理論研究與實踐需求的嚴重脫節。法學院更多注重的是對法學家或法學大師的培養,體現在教學方法上注重理論灌輸和對知識的強制記憶,不重視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但法學大師的產生僅僅依靠法學院的教育是難以實現的,這是一個長期積累的過程,必須不斷的從實踐中汲取養分。
當法律職業與法學教育不能合理銜接,法律技能教育被千呼萬喚,當80%的應試人員在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中面對闡述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內涵一題茫然不知所措時,學者開始反思中國法學教育應向何處去。有學者提出:“當下以及未來中國法學教育的整體功能定位就是要培養信仰法治、忠誠于正義的法律人,由他們去守護正義,憑借著他們的智慧與理性、良知與勇氣,搭建社會的正義之梯,讓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能夠登臨正義的高地”。[1]
如何填補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間的鴻溝,美國給出了很好的答案。美國的法學教育通常被認為是研究生層次的職業教育,報考法學院的學生要求已獲得學士學位,也就是說應具備學習法律知識和技能所必需的社會知識與基礎知識。美國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之間環環相扣,教育的目的是教會學生像律師一樣的思考。美國最初的法學教育是學徒制,學生通過觀摩庭審現場或在律師的辦公室里學習法律,后因面對為數眾多的判例法和成文法,學徒制不能滿足需要,而被法學院里的案例教學、法律診所以及學生編輯法學期刊等教育方式所替代。學生必須經過法學院的教育取得“法律專業學位”(J.D.)才能參加某一州或州際律師資格考試,只有通過律師資格的人才能從事法律職業。美國的法學教育采取的是學校和社會互動的模式,大學的任務是培養學生的理論素養,而法院或社會負責訓練學生的工作能力。美國法學學生理論素養的形成是實踐教學的結果,亦是值得我國深思和借鑒的地方。
2.傳統法學教育功能偏離農村需求
因我國長期的農村與城市“二元分立”,法學教育服務功能的發揮亦局限于城市,忽略了農村的法律服務需求。學者關注較多的是“秋菊的困惑”里所呈現的國家法與民間法的沖突問題,即在“送法下鄉”圖景中,農民只是法律的“他者”,他們以自己的方式被迫應付法律、逃避法律,甚至對抗法律。[2]可較少關注農民能否獲知法律知識及法律意識如何產生,能否獲取“法律服務”來“接近正義”。因為司法的高成本使窮困的農民對通過司法來“實現正義”常常望而生畏。法律援助制度常因經費緊張和人員短缺而難成氣候,2005年全國法律援助案件辦案數僅為25.3萬件,而據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統計,全國每年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超過70萬件,而且現在開展法律援助的地方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而縣級地方的法律援助工作開展的十分有限。[3]如上所述,貧困人口最集中的農村對法律援助需求量最大,而高校法學院的法律援助恰恰最不重視甚至是直接忽略了這些地方。
幫助農民提高法律意識和道德素質,加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全社會都應該為之有所貢獻的一項重任,大學的法學院理應有所作為。為了適應農村社會對法律的需求,一些大學依托法律診所形式為“三農”服務。目前,國內成立的專門以“三農”為教學和援助對象的法律診所有北京大學法學院的“北大——遷西法律診所”、西北政法大學的“農村法律診所”、華中科技大學的“農村與農民法律診所”、武漢大學的“農村司法法律診所”等。[4]但僅依憑幾個大學提供的法律服務并不能滿足廣大農村和農民的法律需求,必須推而廣之,將此任務賦予中國的法學教育。
二、法學實踐教學實效的欠缺
在中國,大學體制本身彌漫著濃厚的行政化氣息,教學計劃制定和專業課程設計均需層層審批,大學教育則是在戴著鐐銬跳舞?,F行中國法學的實踐教學可謂蓬勃發展,尤以診所式教育和案例教學為甚??煽v觀當下各種實踐教學,亦存有諸多不足。
1.法學實踐教學設計偏離目的
如果將法律教育的階段做簡單的劃分,大致有三個階段:“滿堂灌”式的傳統教學階段;“案例”教學階段;診所法律教學階段。而就本質的變革而言,實質有兩個階段:傳統教學階段和診所法律教學階段,因為案例教學實質乃是傳統教學的一種輔助方式。案例教學的最大弊端在于對“案例”的“裁割”,無論是轉述書本上的案例,還是教學者親歷的案例,實際上都有一個“講述者”對案例進行“裁割”的問題,亦即根據講述的需要,把復雜生動的案例刪減成只有講述者所需要的“主干”部分,讓學生失去了“篩選”的條件和機會。因為只有在繁復、交錯和真偽并存的個案材料中,讓學生自己“篩選”和抽取其中的材料,才能使案例教學變的有意義。為克服此弊病,法律診所式教學應運而生。
法律診所被引進中國的初衷,是為了縮小課堂理論教學與司法實踐之間的差距,為了讓學生在畢業后能盡快適應司法實踐的需要,以克服法學教育中理論與實踐“兩張皮”的突出現象。但目前我國法律診所教育的運作,基本上是將診所法律課當做一門課堂上的“課”來上,在方式上通過擬制案例或真實案例的再度模擬以加強學生的實踐能力。其實,這種做法在實現診所法律教學的目的上助益不大,它不僅模糊了診所法律教學與案例教學的邊界,還模糊了與模擬法庭訓練的邊界。將診所法律教育從課堂上“解救”出來,讓它回到實踐中來,真正的、大部分的診所課應當在真實的個案中通過學生的思與做,讓教師“以案說法”。即在真實的個案中,在學生參與的每一個環節中加以指導和講授,去掉診所課堂的“擬制”案例,去掉診所課堂的“模擬”與再現,將課堂上的診所“回歸到實踐”中去,將課程與實務合二為一。
2.法學實踐教學范圍、場所狹窄
以上所講的實踐教學手段,尤其是診所法律教育面向的學生非常有限。幾乎所有高校法學院的法律診所開課并非面向全體學生,而必須通過“面試”從廣大學生中“擇優錄取”,所以落選的學生就受不到診所教育“光芒”的普照。這其實關涉了診所教育是普化的實務教育還是精英化教育的問題,如果把診所教育定位為一門加強學生實務技能訓練的課程,就應該由全體法學院的學生必修。法學實踐教學尤其是診所法律教學面向范圍狹窄的原因是多種的,其中,經費支持不足、教師配備不齊及案件來源非常有限是主要原因。
除了實踐教學面向的對象狹窄外,依然存在實踐場所的狹窄問題。我國的法學實踐教學場所絕大部分固定在城市,比如城市的中級人民法院或法學院的診所辦公室。診所法律教學所解決的糾紛絕大多數是發生在城市人之間。在我國農村社區,盡管農村人口占中國總人口的2/3,但很難成為各高校診所法律教學的實踐場所,在農村或針對農民的法學實踐教學基本上是缺位的。這就使得法學實踐教學手段單一、場所狹窄,同時法學教育在為解決“三農”問題提供服務功能上大打折扣。必須尋求一種新的路徑,使得法學實踐教學與法學教育功能在解決“三農問題”上較好的銜接。
三、送法下鄉:糾正法學教育功能偏離的實踐教學之途
送法下鄉不僅可糾正法學教育功能的偏離,亦可拯救農民對國家法知之甚少之現狀 ,也可豐富法學實踐教學途徑。
1.送法下鄉的傳統解讀
自等在1996年啟動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以來,全國各地積極響應,蓬勃開展了形式多樣的“三下鄉”活動。高校法學院亦積極發揮著自己的能量,廣泛開展了送法下鄉活動。一方面可以嘗試變革法學教育的法學理論“滿堂灌”現象,另一方面可以服務農村。但傳統意義上的送法下鄉局限性較多:一是送法下鄉的“法”僅僅是國家法,尤指國家制定法的條文,一味強調國家法對民間法的征服,國家法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性,村民社區除了乖乖服從外別無選擇,如此冷冰冰的“高姿態”招致村民社區的反抗,送法下鄉的效果不理想,往往演變成不具有實質意義的形式。二是傳統送法下鄉只是授人以魚,而非授人以漁,送法下鄉的形式更多的是普法宣傳,甚至比較少有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幾乎忽視了對村民法律意識的培養,使“送法下鄉”永遠停留在村民社區被動接受的局面,很難主動“迎法下鄉”。
2.送法下鄉的新形式:農村法律診所的建立
社區法律診所是美國法學院最初創建的診所形式之一,它是在窮人(或稱弱者)多而律師力量不足的地方,將法律診所的援助資源投入于此而開展的診所類型。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農民始終屬于社會的弱勢群體,以農民為法律服務對象成為社區法律診所教學與實踐的一個重要方面。在法律診所教育不斷深入地推動下,一些國家的法律診所教育進一步發展出專門為農民群體提供法律服務的“農村法律診所”。[5]在我國,農村法律診所在具體運行中一定要注意如下問題方可實現其促進法學實踐教學與教育功能契合的初衷。
首先,農村法律診所應該具有“地方性知識”的思維模式。那種抱著居高臨下“幫助”的觀念,實質上失去了援助的價值,所以必須尊重農村社區原有的治理方式,平等地與農村社區就其存在的制度問題、規范問題、法律糾紛等進行對話,不能認為完全按照法律診所的教學設計運作或無償提供的法律服務才有意義,而那些被農村社區已經長期運用并賦予其規范作用的“土政策”、“土辦法”等經驗的典范卻被忽視了。法律診所應該具有“地方性知識”的思維模式,注重從農村社區挖掘、搶救、整理農村自我組織、建設、發展的經驗。
其次,農村法律診所的教學模式包括課堂教學和實踐教學。農村法律診所課堂教學活動通過Seminar形式展開,Seminar可譯作討論會、講習會,是在歐美大學課堂中流行的一種交互式教學路徑?!捌浜诵氖浅浞滞诰蛘n程參與者的學理潛能,最大限度地進行多角度、多層次的認識互動,從而深化對某一主題的認識,實現學生交流的最佳效果,真正達到‘學有所獲、教學相長、日學日進’的教育目的”。[6]課堂教學過程中,教師根據教學目標,提供可以激發學生興趣的材料,創設出情景,學生據此發現并提出問題。農村法律診所的實踐教學,是讓學生帶著特定社會角色和任務去實踐。這些特定的角色就是在不同場所,以社會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身份參與,這些任務是在教學計劃中預設的,也是在課程結束后學生必須自我評價和教師需要檢驗的專業技能,一般具體包括學生在選取的村點或其他法律援助站點提供法律咨詢;特定人群的訴訟、非訴訟案件;農村法律問題調研;模擬法庭等。布魯納認為,知識來源于經驗,卻不同于經驗,“知識是我們構造出來的一種模式,它使得經驗里的規律性具有了意義和結構。任何組織知識體系的觀念都是人類發明出來的,目的是使經驗更經濟、更連貫”。[7]
最后,農村法律診所的評估具有特殊性。農村法律診所的評估具有評估方式的多樣性和評估指標的不絕對性。評估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反饋、綜合能力自我評價、書面總結、課堂模擬、專家考核和定期的結項會活動等。傳統教學評估中的指標大多是指數、規格或標準的硬性規定,從而造成評估結果往往是為了迎合“指標”而含有虛假的成分,使教學評估成為了“走過場”。農村法律診所教學評估本著在實踐中學習,在學習中提高的宗旨,將教學評估作為改善教師的教學方式,提高學生學習效率、服務于農村和農民的一種教學方法。因此,農村法律診所的教學評估除了考勤有明確的規定外,大多數指標只是一個相對的范圍,評估中會依據學生個體存在的差異而不同,不存在一成不變的硬性規定。
中國目前的法學教育必須從通識教育向職業教育轉型,轉型的最佳選擇便是向西方國家學習,加強法學實踐教學。建立農村法律診所是豐富法學實踐教學方式,促進法學教育功能實現的重要途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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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薛少峰.農村法律診所教學手冊[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
[5]傅郁林.農村基層法律服務研究[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
關鍵詞:高職法律實訓;診所式教學方法
一、高職法律實訓“診所式”教學方法的研究背景
“診所式法律教育”是一個外來翻譯詞匯,英文名為Clinical Legal Education(CLE)。顧名思義,診所法律教育就是借鑒醫學院學生在診所臨床實習的教學模式,在法律教育中引進“診所”這一名稱及形式,在法學院設定真實的或虛擬的“診所”,學生在其中經教師的指導為處于困境的委托人提供咨詢與法律幫助,為委托人的問題進行“診斷”,并開出“處方”。這種方法最早應用于美國法學院中,并于2000年被引進中國。但在國內因為法律文化的不同,僅在少數法律本科院校嘗試運行,而在高職法律教育中運用該方法的學校更是鳳毛麟角。
與普通高等法律教育相比,高職法律教育在培養目標上更注重培養具有一定動手能力、能夠從事輔助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的實用型人才,在教學內容上側重于對實用技能、動手能力的培養與訓練,因此其教育要求是“夠用為度”,教育內容是“實用性、針對性”。而在實踐中,高職法律教育的教學方法還很不成熟,不少法律院系沒有系統地研究過法律教育的理念和培養目標,更談不上教學方法的改革。大多數院校在教育模式上還是主要采用課堂講授法,以學習相關的法律概念、原則和制度,全面地掌握法律理論為學習法律的必要手段,與高職教育的“夠用度”相沖突,而傳統的案例教學法也滿足不了高職教育的“實踐性”特點。2000年從美國法學院引進的“診所式”教育則注重學生的職業技能、職業素質、實踐思維能力和社會責任感培養,強調老師指導、學生自學的能力,通過向社會開放的法律診所引入實際案例,讓學生自己動手解決實際問題。而相對于普通本科院校,高職??圃盒C媾R著學生基礎知識薄、自學能力弱的難題,為此,在法律教學中、特別是在法律實訓課教學中運用診所式教學方法,有可能為高等職業專科院校法律專業學生實訓探索出一條新的路徑。
二、高職法律實訓“診所式”教學方法的教與學
(一)教:以虛擬法律診所的方式開展法律實訓教學
法律診所的精華是要把現實經驗與抽象的法律知識相結合,就是要通過各種途徑給學生提供參與案件的真實感受。根據學生的具體情況,診所式教學主要可分為兩種,即真實法律診所和虛擬法律診所。真實法律診所是學生在教師的監督指導下真實的案件,保證當事人能夠得到合格的法律。虛擬法律診所是在課堂上,學生模擬律師所面臨的諸種情況,例如:庭審辯護、上訴辯護、談判調解、非訴訟和解、參與仲裁及會見接待等等。在這些課程中,教師通過給學生講述案例或提供閱讀材料,由學生站在不同角度上去分析、理解或就不同的角色進行扮演,并通過思考和辯論,激發靈感,提出創造性的觀點,最后,由教師進行綜合評價。在模擬課堂教學過程中,教師會頻繁地提出作為一名律師所必須面對的諸多復雜的問題,讓學生獨立思考并提出解決方案,從而提高學生的獨立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在我國,由于接受高職法律??平逃膶W生不具有合格的法律資格,采取真實法律診所的方式開展法律實訓教學不符合高職法律專科教育的實際,容易在學生與當事人之間引起矛盾,所以筆者認為高職法律實訓應采用虛擬法律診所的方式開展教學活動。虛擬法律診所可以采用以下三種教育方法:
1、角色模擬教學法。角色模擬教學法是情景教學中的一種形式,通過讓學生扮演各種角色,使其身臨其境,并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角色所面臨的問題來達到教學目的。比如,在“假如我是律師,而犯罪嫌疑人極度不配合時應該怎么辦”進行討論時,學生通過角色模擬,多角度地找出犯罪嫌疑人為何不配合的理由;在討論“怎么辦”時,學生根據日常生活與課本知識,會找出多種解決途徑,如:可以向被告人解釋,直至與被告人解除委托合同等。這些不僅使學生的觀察能力得到提高,而且也培養了他們自主理解、分析問題的能力以及協調能力。
2、單獨指導教學法。單獨指導教學法是教師與學生在明確指導內容的前提下,教師針對學生的不同問題施以個別指導的教學方法。
單獨指導教學法建立在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之上。該理念主張教學就是提倡個性充分自由地表現和發展,鼓勵學生表現出與眾不同的個性,教育的真正價值在于使學生通過思考已有的各種知識,發展理解力、判斷力和獨創精神;重視心智的發展在于知識的獲??;發展學生的理性精神,鼓勵學生獨立思考,大膽質疑;反對學生把知識看作是無需證明就理所當然地加以接受的教條。
單獨指導教學法是一種由教師根據不同學生的學習方式和思維方式而有針對性設計的教學,它既關注學生之間事實存在的差異,同時又以積極的方式對待和處理學生之間的差異,維護和促進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比如,對于學生提出的如何維護法庭紀律的問題,教師可以扮演法官,來表現法官的威嚴以及駕馭法庭的能力,以使學生熟悉法官的語氣與特征。
3、討論式教學法。討論式教學法是與講授式教學法相對應的,它能夠有效地培養學生的創造性人格,發展學生的創造性思維能力,也是實現民主教學的有效途徑。討論式教學法是在教師指導下,讓學生積極主動地參與教學過程,增加學生之間的協助和交流的一種教學方法。學生圍繞某一中心內容進行討論,可以激發學習熱情,激發學生的思維,可以集思廣益、加深對知識的理解。這種方法可以培養并提高學生的思考能力,使學生相互學習、相互促進。在學習過程中討論問題,在討論問題中激發學生進行創新思維,加深學生對知識的理解掌握,從而促進學生學習。
(二)學:以學生為主體設計、搭建實訓教學平臺,提高學生動手能力
1、在教學形式上,打破了傳統的教學班形以及教室布局。組建了學生法院、學生檢察院、學生公司、律師事務所等隊伍,由學生自行選擇角色,每六、七個人編為一組,以小組為單位按“圓桌會議”的形式就座。小組就是課堂的教學單元,教學以小組討論的形式開展。這種教室布局和教學形式改變了傳統教學中學生的被動地位,學生成為教學的主體,學生的積極性明顯提高。更主要的是,這種小組討論的形式和小組負責制的制度在學習的過程中培養了學生的團隊精神和協作意識,這種團隊精神和協作意識比知識本身更重要。
2、在教學內容上,打破了傳統的學科體系,打破了課程界限,精心設計教學實踐內容,打破了單個課
程進行實踐教學的界限,實現了一體化教學實踐體系。首先,教學內容上圍繞角色定位開展,分為法院工作制度、檢察院工作制度、公安機關工作制度、律師事務所約見當事人、證據的搜集與運用、書記員錄入技巧等幾大塊。其次,實踐與理論教學圍繞著培養學生觀察能力、發現能力、判斷能力、表達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能力、解決問題、應變能力、團隊能力展開。在教學上盡量做到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點對點”式結合。比如說,在講授會見當事人技巧這一節中,首先,由程序法和實體法教師二至三位給學生模擬會見當事人,然后再由學生分組模擬會見當事人,一組模擬時,其他組都要認真觀看,模擬結束后,每組經過討論后要選出一個人上臺進行點評,最后由老師總結點評、總結。這樣做的優點是,不僅使學生對專業課在專業中的作用及課程間的聯系有了整體的認識,而且,提高了學生的觀察能力、表達能力、分析能力、判斷能力。
3、在高職法律實訓診所式教學中,學生是主體,教師是引導者。教師實行開放式教學,發揮學生個性,指導學生從查閱案卷材料開始,自己提出設計方案,學會會見、咨詢、事實調查、調解、談判、起草文件中的許多基本技能。如果遇到困難,老師只是提供參考資料、組織討論,要求學生自己看資料和動腦筋去提出解決問題方案。實踐中還要求同學之間進行廣泛討論,相互協作,相互學習,開闊視野,激發進取精神。同時,強調職業責任心、社會責任感和職業道德。通過模擬法庭,學生在不同的案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讓他們切實感受各種職業角色的不同。
三、高職法律實訓“診所式”方法的啟示
以培養學生綜合能力和實踐能力為宗旨的高職法律實訓“診所式”教學方法,來自于政法一線的實際問題作為實踐教學內容,強調“以學生為主體”,在整個教學中,以學生為主,促使學生自己動手,自己設計,自己實現,使學生們的綜合素質得到了鍛煉和提升,加強了教學的針對性,提高了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解決了文科高職學生綜合能力與動手實踐能力差的難題,充分體現了高等職業教育服務于真實社會生活的宗旨。同時,通過實踐教學平臺的開發,又達到了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的目的。以往法律高職專業教師往往關注的是主講課程的教學環節和教學內容,對各個課程間的相互聯系注意較少。在診所式教學的開發過程中,各位教師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取長補短,即注意豐富自己講授課程的教學內容,同時又注意到課程的整體性和連貫性,加強了教師間的團隊協作精神。在這一過程中,培養和鍛煉了青年教師,形成一支年齡結構合理、知識體系豐富的教師團隊。筆者認為,針對法律職業崗位特點所設計的高職法律實訓“診所式”教學方法,無疑是符合高職法律教育的要求的。
我國法學教育采取的是以課堂教學為主導,兼設校外實習的教學模式。這種模式對學生法律技能的訓練來說存在明顯的不足。
1.忽視了對法律技能理論基礎和方法的教育與訓練。長期以來,我國法學教育中的課堂教學足以對現行法的注釋為特征的,講解現有的法律條文的含義,學習一些有關這些條文的實際案例,成為課堂教學的核心。事實上,法律技能的形成是離不開深厚的學術功底的,我們通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美國的法律職業教育是以極強的學術為背景的,即它的實用目標是以學術文化為基礎的。換言之,法律實用能力是一種問題思維能力和經驗分析推理能力,其培養離不開艱苦的理論學習和材料的積累。由于我國的法學教育中明顯地缺乏嚴格的理論和方法訓練,因此學生不精通法律規則背后所蘊涵的精深的法律原理,不懂得法律規則創造性運用的方法,不了解法律與社會的互動關系,最終沒有形成系統的理論知識體系,進而也就失去了法律技能得以形成的根基。
2.注重法律技能訓練的教育理念與機制,忽視了對法律技能的有效訓練。美國法律教授摩根曾說:忽略技能訓練會給學生帶來危害。技能應該伴隨學生渡過他們的整個工作生涯。一個談判能手很少單純產生于法律學校,但是,在學??梢耘囵B一些基本的技能,然后讓他們去終身學習體會。從我國法學教育實際狀況看,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長期脫節,造成了法律人培養模式設汁上有關技能訓練環節的缺漏。盡管我國法學教育中也有實習的環節,但實踐證明幾個月的實習對于法律技能的形成來說是遠遠不夠的。目前我國的實習對于技能的訓練來說,普遍有流于形式的特點。學生在實習期間,或者作為配角為法官和律師提供輔的服務,或者忙于求職,學生沒有作為真正實踐主體,去實現通過學習實踐經驗、通過實踐行動、分析行動的結果進行學習的目的。通過這種教學形式培養的學生,法律技能嚴重缺乏,加之我國又沒有專門的上崗前的職業訓練制度,缺乏法律技能的畢業生堂而皇之地進入法律職業,很難想像確保法律制度有效運行的目標如何能夠實現,即便是實現丁也必然要付出極大的代價。這是造成我國法律職業應然與實然目標分裂的原因之一。
二、法律技能訓練缺漏的彌補與法律人養成教
育模式的改革要彌補技能訓練這一薄弱環節,必須對法律人養成教育模式進行全面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