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7-03 1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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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出售方): (簡稱甲方)
委托人(買受方): (簡稱乙方)
受托人(中介方): (簡稱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丙三方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訂立房地產買賣合同,并完成其它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基本情況及價款
所有權人 共有人
房屋坐落 丘號
產權證號 建筑面積
土地證號 房屋來源
房屋售價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其它情況
第二條 委托事項
1、 甲方委托丙方出售以上房產,并代辦①產權轉移、③房款撥付、____________等相關事宜(①產權轉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撥付)。
2、 乙方委托丙方購買以上房產,并代辦①產權房、③房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關事宜(①產權房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貸款⑤抵押登記⑥土地使用證)。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保證出售的房屋權屬真實,并符合國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且房屋財產的共有人對出售此房屋無異議。
2、協助乙方辦理該房地產的交易過戶手續,提供相應證件資料。
3、按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交付日期,騰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應交付給乙方的附屬設施及原裝修。
4、在房屋交付前,負責戶口遷出,結清水、電、氣、有線電視、電話、物管等費用。
5、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傭金和代辦費。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按照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根據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代辦事項,按時支付傭金和代辦費用。
3、根據委托事項,乙方應于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前將各類資料備齊交予丙方,同時將由 丙方代繳的 ①、② (①契稅②交易服務費③抵押管理費④他項權證費)等約計人民幣 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將與乙方按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條 丙方的義務
1、認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項,親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辦的各項服務。
2、丙方派xx經紀人負責該房產的居間活動,在委托期限內辦理所委托的事項。
3、根據專業知識及工作經驗,丙方將所了解的標的情況如實告知委托人,及時將委托 事項辦理的進展情況向委托人通報。
4、對委托人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處理委托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委托人。
6、出示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及收取相關費用的依據。
第六條 房款的支付與轉付
甲、乙方商議,按以下第(二)種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據房地產買賣契約中房款支付的時間及方式,雙方自行辦理房款的支付。
(二)雙方若將房款的轉付交于丙方,則丙方將按下列方式進行操作:
1、乙方在簽定房地產買賣契約之日,將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交給丙方保存。
2、乙方在簽定房地產買賣契約及本合同后二個工作日內將全部(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交給丙方保存。
3、甲乙雙方在完成②(①交易過戶簽字后②乙方領取產權證后)二日內,丙方按售房款100%,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轉付給甲方。
4、待銀行放貸后或乙方補足購房款后,雙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續,且甲方結清房屋交付前的水、電、氣、有限電視、電話、物管等費后三日內,丙方將余款一次性轉付給甲方。
(三)三方約定:
第七條 房屋交付
1、甲方應在乙方領取產權證后一天內或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騰空房屋,并書面通知乙方、丙方辦理交付的具體時間。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書面通知后,不按期對該房屋辦理驗收的,則該房屋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參加房屋的交付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移交房屋及附屬設施并保留原裝潢,甲、乙方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丙方見證簽字。
第八條 傭金、代辦費支付標準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和代辦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1、2種方式計算,向丙方支付傭金和代辦費:
1、按該房地產售房款0.5%,具體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按委托代辦事項支付代辦費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二)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委托事項,乙方按照下列第1、2種方式計算,向丙方支付傭金和代辦費:
1、按該房地產售房款1.5%,具體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代辦產權證費¥_______元,代辦土地證費_____元,代辦抵押貸款和他項權證費_____ 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 上述費用,甲、乙方應于____________前支付給丙方。
(三)丙方根據合同約定收取傭金和代辦費,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關費用,但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與他人串通,損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隱瞞,提高委托標的利差;
4、其它過失影響甲、乙方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與他人串通,損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傭金和代辦費的;
5、其他造成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三方商定,上述違約行為方,選擇下列第1條約定的金額作為違約金分別支付給各守約方。違約方給各守約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由守約方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追償。
1、約定違約金為____________元,
2、按標的額的5%,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1項進行解決:
1、由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如有內容變更或未盡事項,經三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補充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丙方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資質證書編號:
委托人: 委托人: 執業經紀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執業經紀人資格證書號:
住址: 住址: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房屋中介買賣合同閱讀
賣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為:____________【區(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街道)】________【幢】【座】【號(樓)】_________單元 _________號(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 _________層,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出讓或劃撥)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該房屋性質為商品房。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五)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第三條 買賣雙方通過___________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____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 )達成本交易。
中介費用為本合同房屋總價的3%,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中介費,中介費在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到買方名下之日支付。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費應該全部退還。
第四條 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小 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
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二)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成交總價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該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后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8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3、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后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五條 權屬轉移登記和戶口遷出
(一)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二)如買方未能在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規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3個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三)賣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賣方未按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90日,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第六條 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系,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并轉讓給買方。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 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后(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余額在房屋過戶后10日轉移給買方。如賣方未按期完成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七條 房屋的交付和驗收
賣方應當在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后30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各項手續:
1、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4、按本合同規定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
5、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的支付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戶 ;
6、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后,才視為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八條 本合同簽訂后,賣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稅、費相關規定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買賣雙方承擔稅費的具體約定如下:
1、賣方需付稅費:
(1)營業稅;(2)城市建設維護稅;(3)教育費附加;(4)印花稅;(5)個人所得稅;(6)土地增值稅;(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8)土地使用費。(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如有);(10)提前還款罰息(如有)
2、買方需付稅費:
(1)印花稅;(2)契稅;(3)產權登記費;(4)房地產交易服務費;(5)《房地產證》貼花;
3、其他稅費由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1)權籍調查費;(2)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如有);(3)評估費;(4)保險費(如有);(5)其他(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 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第七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應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于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3日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3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3日內按照逾期應付款的5%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并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 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
買方:
中介方: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表達房屋中介買賣合同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相關規定,甲(賣方)、乙(買方)、丙(中介)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訂立房地產買賣合同,并完成其他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該條是合同的目的。由委托出售方、買受方、中介方三方簽署。保證三方權利義務明晰,有助于中介的陽光操作。
注意:三方當事人必須使用與其身份證(或營業執照)一致的姓名(名稱)。
第一條 標的基本情況及價款
該條內容是對房屋基本狀況的描述。其中所有權人、共有人、房屋座落、丘號、產權證號、建筑面積、土地證號、房屋來源的填寫內容須與產權證與土地使用證所載一致。其中要注意在權證上不列名的共有狀況。如夫妻共有,房改房中的家庭共有。受托方應要求委托人如實提供情況,并取得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第二條 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丙方出售_______________以上房產,并代辦_______________等相關事宜(①產權轉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撥付)。
2、乙方委托丙方購買_______________以上房產,并代辦_______________等相關事宜(①產權證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貸款⑤抵押登記⑥土地使用證)。
代辦事宜可以選擇。可選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選。買賣雙方應從其從其各自利益角度出發,將需委托的事項選擇清楚。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保證出售的房屋權屬真實,并符合國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且房屋財產的共有人對出售此房屋無異議。
2、協助乙方辦理該房地產的交易過戶手續,提供相應證件資料。
3、按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交付日期,騰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應交付給乙方的附屬設施及原裝修。
4、在房屋交付前,負責戶口遷出,結清水、電、氣、有線電視、電話、物管等費用。
5、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傭金和代辦費。
該條是法律責任所在。當事人必須知曉違背上述條款,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須將其所有房屋真實情況如實告知受托人,尤其是有瑕疵的情況(含權利瑕疵與房屋本身的瑕疵),如是否有查封等情況,所以應慎重對待。
2、尤其是提供資料應真實。
3、是按原先約定的房屋狀況交付。
4、戶口應及時遷出,水、電、氣、有線電視、電話、物管等費用最好在交易手續辦結前一次結清,以避免日后再有糾紛。
5、傭金和代辦費以合同約定的數額和時間交付。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按照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根據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代辦事項,按時支付傭金和代辦費用。
3、根據委托事項,乙方應于__________前將各類資料備齊交予丙方,同時將由丙方代繳的____________ (①契稅②交易服務費③抵押管理費④他項權證費)等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將與乙方按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1、2款為乙方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第3款備齊資料的時間乙方必須明確承諾。需代繳的費用也須根據需要選擇清楚,并將總額填寫正確。丙方在接受費用時務必開具收據或收條,據此可與最后結算的憑據相對應。
第五條 丙方的義務
1、認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項,親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辦的各項服務。
2、丙方派______________經紀人負責該房產的居間活動,在委托期限內辦理所委托的事項。
3、根據專業知識及工作經驗,丙方將所了解的標的情況如實告知委托人,及時將委托事項辦理的進展情況向委托人通報。
4、對委托人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處理委托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委托人。
6、出示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及收取相關費用的依據。
該條1是首先要求受托人必須親自完成受托事項。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各方協商一致不得轉委托。2是中介公司須委派具有合法的經紀人身份的本公司員工負責該委托事項。3是受托人應將自己所了解的有關標的狀況及辦理狀況如實告知雙方當事人,尤其不得隱瞞已知的房屋瑕疵。4是受托人對在中介過程中所了解的委托人的個人情況與資料負有保密義務。5是在處理受托事務中所經手的委托人的財產,應及時移交相關委托人。6是受托人應在其經營場所公示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并嚴格按標準收取費用。
第六條 房款的支付與轉付
甲、乙方商議,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據房地產買賣契約中房款支付的時間及方式,雙方自行辦理房款的支付。
(二)雙方若將房款的轉付交予丙方,則丙方將按下列方式進行操作:
1、乙方在簽定房地產買賣契約之日,將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交給丙方保存。
2、乙方在簽定房地產買賣契約及本合同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_____________(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交給丙方保存。
3、甲乙雙方在完成_______________(①交易過戶簽字后 ②乙方領取產權證后)____________日內,丙方按售房款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轉付給甲方。
4、待銀行放貸后或乙方補足購房款后,雙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續,且甲方結清房屋交付前的水、電、氣、有線電視、電話、物管等費后三日內,丙方將余款一次性轉付給甲方。
(三)三方約定:
該條是付款方式的約定。
其(一)是雙方自行結清,與受托人無關。
其(二)是由受托人轉交。對該方式的四步驟可逐項按步驟選擇,即受托人先收取定金、首付款(或全部房款),再轉付首批房款(含定金),手續辦完后轉付余款。所有的空格須填寫明確。尤其注意在錢款的往來中,每筆均須有交付的書面手續。尤其要注意,定金作為合同的擔保,有定金罰則可適用。定金比例不可過高。
其三是三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方式。三方可自行約定,但須明確,并可操作。
第七條 房屋交付
1、甲方應在乙方領取產權證后________ 天內或于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騰空房屋,并書面通知乙方、丙方辦理交付的具體時間。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書面通知后,不按期對該房屋辦理驗收的,則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參加房屋的交付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移交房屋及附屬設施并保留原裝潢,甲、乙方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丙方見證簽字。
這是委托人交付義務的規定。所有時間必須明確填寫。建議乙、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時,及時辦理交接驗收。受托人在交接單上見證時,一定要全面審看。如有出入,則及時更正。否則有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傭金、代辦費支付標準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和代辦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計算,向丙方支付傭金和代辦費:
1、按該房地產售房款_____%,具體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按委托代辦事項支付代辦費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二) 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委托事項,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計算,向丙方支付傭金和代辦費:
1、按該房地產售房款_____%,具體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2、代辦產權證費___________元、代辦土地證費___________元、代辦抵押貸款和他項權證費__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上述費用,甲、乙方應于___________前支付給丙方。
(三) 丙方根據合同約定收取傭金和代辦費,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關費用,但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
該條為受托人收費的約定。甲、乙方按規定或交易習慣支付傭金。按交易習慣,可以收取一方,也可按規定收取雙方的。
(一)為兩種方式選一確定。如沒有即劃去。
(二)為選1或1、2同選,但須注意的是所有的收費須列明。尤其注意在錢款的往來中,每筆均須有交付的書面手續。
(三)是未促成合同的,所收取的費用是為促成交易而不可避免的必要費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 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與他人串通,損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隱瞞,提高委托標的利差;
4、其它過失影響甲、乙方交易的。
(二) 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與他人串通,損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傭金和代辦費的;
5、其他造成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 三方商定,上述違約行為方,選擇下列第_________條約定的金額作為違約金分別支付給各守約方。違約方給各守約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由守約方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追償。
1、約定違約金為___________元。
2、按標的額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本條違約責任規定明確。三方都須共同遵守。違約金支付以約定為準。
兩種方式可選擇其一,但須約定清楚。但須提示的是,如果買賣雙方已選擇適用了定金罰則,那么買賣雙方就不可同時再適用違約金。但與中介公司之間如無定金約定,可適用違約金。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該條對糾紛的解決提供了工商管理部門調解的解決渠道。除此而外,也可選擇,但只能選其中之一。如選1項,須明確指定某仲裁委員會,如選擇南京市仲裁委員會。須注意的是如果選擇了仲裁,則當事人放棄了向法院起訴的司法救濟的權利。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如有內容變更或未盡事項,經三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補充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補充協議因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因此,須三方當事人簽章。簽署日期。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丙方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_____份。
該條約定當事人簽章后生效。如有一方不簽章,則不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注冊號:
資質證書編號:
委托人: 委托人: 執業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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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銀行遲遲不放款,買家收不了樓
2011年3月初,高某通過中介公司經紀人吳某促成與業主何某簽署三方合同,合同約定以按揭方式付款,成交價為150萬元,首期付款75萬元,貸款額為75萬元。2011年4月,銀行出具了貸款同貸書同意高某貸款75萬元。取得銀行同貸書后,買賣雙方辦理房屋交易過戶手續,并取得房產證及他項權證。但至2011年5月,因受限貸政策影響,銀行貸款遲遲不能發放,直至2011年6月,業主何某未能收齊房屋余款,便不愿辦理最后的交樓手續了,買方高某因而無法收樓,無奈之下向法院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中介公司退還中介服務費。
2011年3月初,高某通過中介公司經紀人吳某促成與業主何某簽署三方合同,合同約定以按揭方式付款,成交價為150萬元,首期付款75萬元,貸款額為75萬元。2011年4月,銀行出具了貸款同貸書同意高某貸款75萬元。取得銀行同貸書后,買賣雙方辦理房屋交易過戶手續,并取得房產證及他項權證。但至2011年5月,因受限貸政策影響,銀行貸款遲遲不能發放,直至2011年6月,業主何某未能收齊房屋余款,便不愿辦理最后的交樓手續了,買方高某因而無法收樓,無奈之下向法院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中介公司退還中介服務費。
對于本案,法院認為銀行貸款未能及時發放,不是因中介公司的原因所致,中介公司及經紀人沒有責任,同時買賣雙方交易過戶手續已完成,故不予支持高某的訴訟請求。攏薪楣炯熬腿嗣揮性鶉?,同时买卖双窛不覊孆户手续已完成,故矒]柚С指吣車乃咚锨肭蟆
業界聲音:完善合同內容,調整房貸預算。近年國家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調控,銀行購房貸款政策變化較大。在非因一方當事人原因導致交易不成的情況下,為了規避風險或者合理分擔損失,可在合同中訂立相應的條款,如在合同中約定若貸款不成功或銀行降低貸款額時,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中介公司退回或減免收取中介費,要求賣方退回房屋定金等。
業界聲音:完善合同內容,調整房貸預算。近年國家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調控,銀行購房貸款政策變化較大。在非因一方當事人原因導致交易不成的情況下,為了規避風險或者合理分擔損失,可在合同中訂立相應的條款,如在合同中約定若貸款不成功或銀行降低貸款額時,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中介公司退回或減免收取中介費,要求賣方退回房屋定金等。
此外,針對當下銀行房貸申請時隱藏的不確定因素,業內人士建議買家應適度調高首付預算范圍,避免因銀行調整房貸額度而影響二手房交易。如向銀行申請70萬元房貸,最后僅獲批65萬元,買家應事先預留一筆資金,以解房貸額度縮水的困局。
此外,針對當下銀行房貸申請時隱藏的不確定因素,業內人士建議買家應適度調高首付預算范圍,避免因銀行調整房貸額度而影響二手房交易。如向銀行申請70萬元房貸,最后僅獲批65萬元,買家應事先預留一筆資金,以解房貸額度縮水的困局。
案例2:房子沒買成,中介費無得退
案例2:房子沒買成,中介費無得退
2011年8月,梁某經中介公司經紀張某介紹看了一套房屋后,對房屋十分滿意。梁某認為購房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為謹慎起見決定約家人再次查看該房屋。梁某及其家人對該房屋結構、價款、環境等均十分滿意,于是向賣家支付2萬元定金及5000元中介費,并簽署三方合同,約定貸款人為梁某的母親周某。
2011年8月,梁某經中介公司經紀張某介紹看了一套房屋后,對房屋十分滿意。梁某認為購房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為謹慎起見決定約家人再次查看該房屋。梁某及其家人對該房屋結構、價款、環境等均十分滿意,于是向賣家支付2萬元定金及5000元中介費,并簽署三方合同,約定貸款人為梁某的母親周某。
事后,銀行告知梁某因其母親已近50歲,只同意貸8年款,與其預期貸10年款有差距。于是梁某就與賣方、中介公司協商解除合同,并要求退回定金2萬元及中介服務費5000元,遭到拒絕。梁先生認為,買賣合同沒履行完,中介公司無權收費,賣家應退回房屋定金,于是將中介公司和業主告上法庭。最后,經法院審理,法院對梁某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要求其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服務費、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及經濟損失。
事后,銀行告知梁某因其母親已近50歲,只同意貸8年款,與其預期貸10年款有差距。于是梁某就與賣方、中介公司協商解除合同,并要求退回定金2萬元及中介服務費5000元,遭到拒絕。梁先生認為,買賣合同沒履行完,中介公司無權收費,賣家應退回房屋定金,于是將中介公司和業主告上法庭。最后,經法院審理,法院對梁某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要求其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服務費、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及經濟損失。
業界聲音:合同合法,中介公司可收取報酬。在房屋交易過程中,中介公司的行為實際上是一種居間行為,其和委托人之間形成的是一種居間合同關系。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而居間成功的標準,一般以促成買賣合同簽署為準,而不是以完成買賣過戶手續,除非委托人和中介公司有特別約定。因此,買賣雙方自簽署合同之日起,該合同受到法律約束,中介公司有權向梁某收取中介服務費。
業界聲音:合同合法,中介公司可收取報酬。在房屋交易過程中,中介公司的行為實際上是一種居間行為,其和委托人之間形成的是一種居間合同關系。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而居間成功的標準,一般以促成買賣合同簽署為準,而不是以完成買賣過戶手續,除非委托人和中介公司有特別約定。因此,買賣雙方自簽署合同之日起,該合同受到法律約束,中介公司有權向梁某收取中介服務費。
案例3:買到“兇宅”,退房卻很難
案例3:買到“兇宅”,退房卻很難
李某于2011年5月通過中介公司促成購買了一套房屋,并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事后,李某得知該房屋曾發生過兇殺案。李某認為,中介公司在促成其簽署合同前未告知該房屋曾經發生過兇殺案,無法承受住在“兇宅”的恐懼感,遂向法院提訟,要求解除本次買賣合同,并要求中介退還中介服務費。
李某于2011年5月通過中介公司促成購買了一套房屋,并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事后,李某得知該房屋曾發生過兇殺案。李某認為,中介公司在促成其簽署合同前未告知該房屋曾經發生過兇殺案,無法承受住在“兇宅”的恐懼感,遂向法院提訟,要求解除本次買賣合同,并要求中介退還中介服務費。
關于本案,法院認為此類民間認為“不吉利”事件并未明文規定屬于中介機構在居間過程中須告知的內容,故不予支持李某的訴訟請求。
關于本案,法院認為此類民間認為“不吉利”事件并未明文規定屬于中介機構在居間過程中須告知的內容,故不予支持李某的訴訟請求。
業界聲音:法律缺失,買家購房還需“多打聽”。根據現有法律法規規定,中介機構在居間合同中的告知義務,告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的權屬、面積、查封抵押情況、租賃情況、使用限制和房屋質量狀況等事項。對于賣方來說,是否應將房屋內發生兇殺案的情況告知買方,法律上并無明文規定。
業界聲音:法律缺失,買家購房還需“多打聽”。根據現有法律法規規定,中介機構在居間合同中的告知義務,告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的權屬、面積、查封抵押情況、租賃情況、使用限制和房屋質量狀況等事項。對于賣方來說,是否應將房屋內發生兇殺案的情況告知買方,法律上并無明文規定。
購房人如何在購房時避免此類事件發生,建議購房人購房時除查看購買房屋本身的情況外,還可以向大樓物業管理公司或鄰居了解是否發生過類似事件;同時,購房人也可在合同中與賣方明確約定該物業未發生過相關事件,如賣方有意隱瞞,購房人可依此要求解除合同或者酌減房屋價款、賠償損失等。雙方約定書面條款,以便在發生類似糾紛時有據可依。
購房人如何在購房時避免此類事件發生,建議購房人購房時除查看購買房屋本身的情況外,還可以向大樓物業管理公司或鄰居了解是否發生過類似事件;同時,購房人也可在合同中與賣方明確約定該物業未發生過相關事件,如賣方有意隱瞞,購房人可依此要求解除合同或者酌減房屋價款、賠償損失等。雙方約定書面條款,以便在發生類似糾紛時有據可依。
案例4:無法貸款中介費也要交一半
案例4:無法貸款中介費也要交一半
2010年11月,經房產中介介紹,李某看中了一套房產。在中介的積極聯絡下,李某與房主達成了購房意向,并支付了2萬元定金。12月6日,買賣雙方及中介一起簽訂了《二手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李某以40萬元的價格購買房屋,并承諾于2011年4月1日前辦完銀行按揭手續。買賣雙方共同委托中介辦理房產交易手續,中介按照房屋成交價2%的標準收取服務費8000元,由李某在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當天支付。
2010年11月,經房產中介介紹,李某看中了一套房產。在中介的積極聯絡下,李某與房主達成了購房意向,并支付了2萬元定金。12月6日,買賣雙方及中介一起簽訂了《二手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李某以40萬元的價格購買房屋,并承諾于2011年4月1日前辦完銀行按揭手續。買賣雙方共同委托中介辦理房產交易手續,中介按照房屋成交價2%的標準收取服務費8000元,由李某在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當天支付。
合同簽訂后,中介協助李某向銀行申請購房款的七成貸款。但因銀行開始收緊住房貸款業務,而李某又年過五旬,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多家銀行拒絕向李某提供貸款,即使有一兩家愿意貸款也不可能提供高達七成的貸款。因無法從銀行貸到足額款項,李某只能損失2萬元定金與房主解除了買賣合同。但此舉卻讓為促成這筆交易忙前忙后的中介傻了眼,誰來為中介費埋單呢?
合同簽訂后,中介協助李某向銀行申請購房款的七成貸款。但因銀行開始收緊住房貸款業務,而李某又年過五旬,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多家銀行拒絕向李某提供貸款,即使有一兩家愿意貸款也不可能提供高達七成的貸款。因無法從銀行貸到足額款項,李某只能損失2萬元定金與房主解除了買賣合同。但此舉卻讓為促成這筆交易忙前忙后的中介傻了眼,誰來為中介費埋單呢?
專家點評:法院認為,中介為李某提供房源信息,帶李某看房,提供選購意見、解答買賣手續的咨詢、協助辦理銀行按揭手續等,并促使李某與房主達成了房屋買賣協議,李某理應支付中介費。
專家點評:法院認為,中介為李某提供房源信息,帶李某看房,提供選購意見、解答買賣手續的咨詢、協助辦理銀行按揭手續等,并促使李某與房主達成了房屋買賣協議,李某理應支付中介費。
法院認為,李某作為理性的成年人,在簽訂合同之時應對合同風險以及自身的義務有充分的認識和預見,銀行信貸政策變動帶來的不利后果應由其自行承擔。按照合同的約定,中介應為買賣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現因房屋買賣協議已經解除,客觀上造成中介協助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等居間義務無須履行,故依據民法的公平原則和等價有償原則,法院酌情確定李某應支付4000元中介費。
法院認為,李某作為理性的成年人,在簽訂合同之時應對合同風險以及自身的義務有充分的認識和預見,銀行信貸政策變動帶來的不利后果應由其自行承擔。按照合同的約定,中介應為買賣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現因房屋買賣協議已經解除,客觀上造成中介協助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等居間義務無須履行,故依據民法的公平原則和等價有償原則,法院酌情確定李某應支付4000元中介費。
案例5:房主有意反悔中介費誰來付
案例5:房主有意反悔中介費誰來付
張先生在某小區購買一套二手房,雙方簽訂了二手房買賣合同,張先生也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向房主交納了大部分的購房款,但是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房主以出差為由未能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后房主告訴他房屋不賣了。張先生面臨的問題是如果退房,自己已經交納的1萬余元中介費由誰來承擔呢?
張先生在某小區購買一套二手房,雙方簽訂了二手房買賣合同,張先生也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向房主交納了大部分的購房款,但是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房主以出差為由未能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后房主告訴他房屋不賣了。張先生面臨的問題是如果退房,自己已經交納的1萬余元中介費由誰來承擔呢?
專家點評:張先生購買到房屋,中介公司實際履行了相應的提供信息等服務,因此中介公司應當收取中介費。而且雖然房主反悔,但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仍然有效,因此張先生已經交納的中介費不能退還,不過張先生可根據合同要求反悔的房主承擔損失,其損失不僅是已經交納的中介費,還可以是其他實際發生的經濟損失。
專家點評:張先生購買到房屋,中介公司實際履行了相應的提供信息等服務,因此中介公司應當收取中介費。而且雖然房主反悔,但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仍然有效,因此張先生已經交納的中介費不能退還,不過張先生可根據合同要求反悔的房主承擔損失,其損失不僅是已經交納的中介費,還可以是其他實際發生的經濟損失。
案例6:無效交易中介費能否退
案例6:無效交易中介費能否退
今年初,李女士在某中介公司看好一套二手房,在與房主進行交易的過程中,發現該房屋還沒有辦理房產證,無法辦理過戶手續。李女士認為這樣的房屋買賣有風險,因此提出退房,房主也同意了她的要求。由于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中介公司向她收取了4000余元的中介費,如今她要求退還這筆中介費,卻遭到中介公司的拒絕,中介費能否退還呢?
今年初,李女士在某中介公司看好一套二手房,在與房主進行交易的過程中,發現該房屋還沒有辦理房產證,無法辦理過戶手續。李女士認為這樣的房屋買賣有風險,因此提出退房,房主也同意了她的要求。由于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中介公司向她收取了4000余元的中介費,如今她要求退還這筆中介費,卻遭到中介公司的拒絕,中介費能否退還呢?
專家點評:李女士要求退房是因為該房屋不具備出售的條件,中介公司提供了虛假信息,因此中介公司應當承擔責任,其收取的中介費應當退還。因無效交易給購房雙方造成損失的,購房者可以要求中介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買受人(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房地產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福 建 省 建 設 廳
監制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存量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說明
一、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福建省范圍內,房屋出售人(賣方)、買受人(買方)和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人)三方就存量房屋買賣中介事宜達成協議時使用。
二、本合同所稱存量房,也即二手房,是指已經交付使用且已申領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
三、簽訂本合同前,房屋出售人(賣方)、買受人(買方)有權查看房地產經紀機構是否取得營業執照、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證書和經辦人的經紀人資格證書等證件材料。房地產經紀機構應對合同條款履行告知與解釋說明義務。
四、根據福建省建設廳及福建省物價局關于房地產中介經紀服務收費的相關規定,居間人向買賣雙方收取的傭金的基準價格為不超過合同成交價格的2.5%(買賣雙方收費合計),存量房買賣中介經紀服務收費允許上浮20%,下浮不限,具體浮動幅度由設區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五、對合同文本中“”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委托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對不選擇的內容,用橫線將其劃去。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視為各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存量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
出售人(賣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買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居間方):_____________
備案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執業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居間方居間,買方、賣方、居間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買賣居間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托居間事項
買賣雙方委托居間方促成訂立的《存量房買賣合同》標的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
賣方委托事項:賣方委托居間方向其報告訂立《存量房買賣合同》的機會或提供訂立《存量房買賣合同》的媒介服務。
買方委托事項:買方委托居間方向其報告訂立《存量房買賣合同》的機會或提供訂立《存量房買賣合同》的媒介服務。
第二條 居間方提供的居間服務范圍
1、接受買方購房委托并為買方提供房地產信息,陪同買方看房;
2、對買賣雙方當事人資格、房地產產權信息的合法性進行查驗;
3、向買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賣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于房地產權屬、現狀、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
4、接受賣方的售房委托并為賣方聯系合適的買方;
5、提供銀行抵押貸款、公積金貸款等事項的咨詢服務;
6、向賣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買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于房價、付款方式等);
7、對買賣雙方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期限等事項提供咨詢服務;
8、促成買賣雙方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
9、協助買賣雙方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等相關手續;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居間服務時間
居間服務時間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
1、居間方提供的居間服務自接受買賣雙方委托時起,到買賣雙方簽定關于上述房產《存量房買賣合同》之日居間服務結束。
2、居間方提供的居間服務自接受買賣雙方委托時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間服務結束。
第四條 買賣雙方權利義務
1、買賣雙方有權在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賣合同相對人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關信息。
2、買賣雙方有權自行確定相關買賣內容。
3、買賣雙方在居間方未促成《存量房買賣合同》成立時有權拒絕支付傭金。
4、買賣雙方有權要求居間方告知進行房地產交易的現行稅種、稅率及其他應承擔的費用種類。
5、買賣雙方對居間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居間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居間方權利義務
1、居間方向買賣雙方報告訂立《存量房買賣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存量房買賣合同》的媒介服務。
2、居間方在促成《存量房買賣合同》訂立時有權向買賣雙方要求支付傭金。非居間方過錯買賣雙方未能訂立合同,居間方有權要求買賣雙方支付必要費用。
3、居間方應按照買賣雙方的委托,據實告之居間方所知的買賣雙方提供的房地產信息。
4、居間方應告知買賣雙方進行房地產交易的現行稅種、稅率。
5、居間方承諾對交易過程中所知悉的賣方或買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六條 傭金收取
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時,向買方收取傭金為房產成交價格的_________%,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向賣方收取傭金為房產成交價格的_________%,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居間人向買賣雙方合計收取的傭金基準價格不得超過合同成交價格的2.5%)。如因買賣雙方原因最終未能完成該房產產權過戶的,該傭金不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該房產產權不能按規定過戶的,居間人應退還傭金,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 其他事項
居間方為買賣雙方提供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帳戶,按買賣雙方的約定進行劃轉。居間方設立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開戶銀行為: ,賬號為: 。
買賣雙方約定,交易資金結算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確定:
(1)買賣雙方商定使用居間方提供的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帳戶。
(2)買賣雙方商定自行結算,簽訂《交易結算自行劃轉聲明》,供當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備查。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居間方如有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私下串通等情況,損害買方或賣方利益的,利益受損方有權解除合同,居間方應退還傭金,并向利益受損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買賣雙方承諾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按時支付全額傭金。否則,未支付方除向居間方承擔支付傭金的義務外,還須向居間方承擔為實現傭金權利所產生的其他必要費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沖突解決
三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___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請求當地消費者委員會調解處理,或者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訴。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一式_________頁,由買賣雙方及居間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不作為申請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依據。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執業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執業人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證號:______________
下家反悔不買房 意向金不能返還
案情:秦某通過中介看中定西路上一套二手房,并在《承購意向書》中同意房屋總價為36萬元,一周后簽訂買賣合同。按意向書約定,秦某當天付了1萬元意向金。一周后,秦某反悔,要中介退回意向金,遭到中介拒絕。為此,秦某把中介告上法庭。法院經審理查明,秦某根據意向書付了1萬元意向金,意向書對意向金的用途及處理方法作出明確約定:“議價成功后,意向金轉為購房定金,如承購方違約不買或不依約履行,則意向金由出售方沒收”。庭審中,中介出示證據證明,在收到意向金次日,上家張某在承購意向書上簽字確認并收取定金人民幣1萬元。據此,一審法院駁回了秦某的請求。秦某未上訴。點評:意向金的處理不同于定金,其遵循“合同自由”原則,根據雙方的約定處理。在實踐中,按照法院判決及行業慣例,意向書中對意向金的約定及上下家議價是否成功是意向金能否返還的關鍵。在議價成功前,按照規定,上下家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對中介的委托,因此意向金應當返還。不過,上下家撤銷委托給中介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議價成功以上下家就買賣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或定金支付為準。一般來說,上家收到中介轉付的意向金后,上下家產生定金法律關系。這意味著任何一方拒絕交易,都要按“定金罰則”處理,即上家不賣房需雙倍返還,下家不買房不能拿回意向金。在此,有兩點需要說明:一是意向金的處理應當有明確的書面約定;二是中介方應當履行告知義務并遵守誠信原則,否則不能擅自把意向金轉為定金。
中介居間不成 下家不能獲賠
案情:張某通過中介看到廣元路上一套二手房掛牌出售,覺得比較合適,隨即通過中介聯系看房并達成購買意向,當天向中介付了意向金1萬元。但是,當中介聯系到上家,確認房屋買賣事宜并轉付意向金時,上家反悔,以家庭意見不統一為由拒絕賣房。無奈,中介只得通知張某,居間不成功,上家不肯賣房,請他另換其他房屋,或取回意向金。但張某認為,買賣不成,中介公司應承擔違約責任。經多次協商,張某與中介未取得一致。張某把中介告上法院,要求中介按照“定金法則”承擔賠償責任。法院一審判決駁回了張某的賠償請求,二審維持原判。點評:在這類糾紛中,有個共同的特征,即下家認為既然與中介簽訂居間合同,約定具體的買賣條件,且付了一定數額的意向金或預付了部分房款,最后卻未能買到房子,認為中介違約了。筆者將此類糾紛稱為“包購糾紛”,即下家誤認為中介必須居間成功,否則即是違約。近兩年,由于房價上漲,這樣的糾紛非常多。買房不成而房價上漲,購房者心理難以平衡。這樣的主張法院是不能支持的。居間服務是信息服務和媒介服務,居間服務最顯著的特征是“居間性”,即居間人不是上下家任何一方的人,其服務行為是事務性行為,不是法律行為,不能決定買賣最后能否成功,當然也不能承擔上下家任何一方的權利或義務。當然,若居間不成,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中介不得向委托人收取報酬。居間活動的商業風險依法由居間人自行承擔。
所謂“不吉利”導致退房 下家要求退定金未獲支持
案情:吳某通過中介看中一套虹口區的二手房,經過中介的居間服務,吳某與上家朱某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簽訂當天吳某付了定金1萬元,上下家對交房、付款等條款作了約定。簽約一周后,吳某反悔,并向中介發出書面通知,認為上家隱瞞了在一年左右內房屋里連續死亡兩人的重要事實,造成重大誤解,要求解除買賣合同。上家原本不同意解除買賣合同,經中介溝通后同意解除買賣合同,但對定金返還不能達成一致。兩個月后,上家將房屋另售他人,并因定金退賠問題與吳某鬧上法庭。庭審中,下家吳某認為,房屋內發生過死人情況,不吉利,因上家沒有告知而產生誤解,合同解除歸咎于上家。上家認為,生老病死屬人之常理,下家沒有詢問,自己沒有告知的義務,合同解除應歸咎于下家。法院判決將合同解除歸咎于下家,駁回了吳某的訴訟請求。
點評:買賣合同簽訂后,因為“不吉利”的原因要求退房一案為什么會敗訴呢?筆者認為,主要有三個原因:(1)人員死亡的事實是否應當告知存在爭議。多數人認為,除非下家事先有特別要求,否則上家對屋內死過人的情況沒有法定的事先告知義務。(2)沒有證據證明上家或中介有欺詐行為。欺詐通常是指故意告訴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作出錯誤決定的行為。(3)重大誤解之說難以成立。重大誤解通常是指行為人對行為的性質、內容、行為對象或其他直觀信息認識錯誤,導致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的情形。在庭審中,下家提出其購房目的是用作婚房,但由于無證據證明在合同簽訂前有過約定或要求,且其同意接受房屋內原有設施、家具,法院據此沒有采納他的辯解。但筆者認為,如果有證據證明,下家購房的確是用作婚房,法院應酌情采納吳某的請求,至少應免除雙方的締約過失。
跳過中介私下成交 上家被判按約付錢
案情:馬某為改善居住條件,將其嶗山東路一套二手房委托中介掛牌出售,并與中介公司簽訂了居間合同。合同約定,馬某委托中介為其提供居間服務,以不低于23萬元的價格出售房屋,委托期限自2002 年9月1日起至同年11月30日止。合同約定,上家在委托期內私下與他人成交的,視作居間合同成立,應按房屋成交價格的2.5%計收中介服務費。居間合同簽訂后不久,中介發現馬某與中介推薦的客戶王某私下成交。經交涉,馬某認為,房屋是他們夫妻共有財產,自己以個人名義與中介簽訂的居間合同是無效合同,并以此為由拒付中介費。經多次協商無果,無奈,中介將馬某告上法庭,要求按居間合同的約定支付中介費。一審法院查明上述事實,認定居間合同合法有效,依法判決馬某支付約定的中介費。對此馬某沒有上訴。點評:依法簽訂的合同受國家法律保護。
馬某被判按約支付中介費,體現了合同的嚴肅性及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那么,馬某提到的合同無效理由為什么不成立呢?筆者認為,居間合同與房屋買賣合同有本質的區別。屬共同財產的房屋,若未經所有共有權人同意,部分權利人出售房屋的行為是無效的。但對于居間合同來說,不能如此簡單認定。在司法實踐中,一種意見認為,居間合同的本質是基于居間服務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只要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以自己名義訂立居間合同,一經訂立即可生效。由于對委托居間的房屋沒有合法的處置權而居間不成的,不影響居間合同的效力。另一種意見認為,如果委托人對所委托居間的房屋沒有合法處置權且不能形成表見,事后又不能得到追認的,居間合同則歸于無效。如果中介經紀人履行了必要的審查義務且委托人隱瞞了權利瑕疵的,中介可按約或根據實際損失追究委托人的締約過失責任。在本案中,無論采用上述哪種觀點,由于馬某和王某已實際成交,因此居間合同無效的辯解當然不能被采納。
中介居間成功 下家須付傭金
二手房交易前糾紛增多的現象是交易對象失信的表現,而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之前,按照相關法律,交易雙方都應當履行“先合同義務”,不履行“先合同義務”者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房產律師在此提醒二手房交易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前,莫忘履行“先合同義務”。
表現
不履行先合同義務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據上海市房地產協會法律咨詢部主任、德尚律師事務所陳世福律師介紹,二手房交易中出現了一種新現象,即交易中的一方不履行“先合同義務”。
所謂“先合同義務”是指在合同簽訂之前、交易洽談過程中,合同訂立當事人一方依據誠實信用原則所產生的義務。不履行先合同義務,而致另一方信賴利益損失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不履行“先合同義務”的表現形式有:上家已獨家委托中介商,并且收了下家的定金,但遇到樓價上漲便隨意撤單;上下家在中介商那里獲取了商業信息后,隨意甩掉中介商,手拉手成交;出售的房屋已被下家確認,上家已預收了誠意金,待購房人辦出了按揭貸款后,上家以“家里人不同意售房”為由毀約……二手房交易中出現的這些糾紛,緣于上下家以及中介商缺乏法律方面的相關知識。交易雙方往往片面認為,只有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以后才能追究違約方的責任。他們不清楚,在交易洽談過程中,也有一個履行法律義務即“先合同義務”的責任承擔問題。
據陳世福律師介紹,“先合同義務”的法律依據是《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有其它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因此,不履行先合同義務應承擔《合同法》第42條的締約過失責任。
陳世福律師為此建議,合同雙方應遵守游戲規則,立法上也應更加完善,以增強締約過失責任認定的可操作性。
內容
五項內容構成先合同義務
陳世福律師提醒購房者,二手房交易締約過程中的先合同義務主要有五個方面的內容———
瑕疵告知義務
內容:
二手房的提供者,不管是上家還是中介商應當將交易房屋所具有的瑕疵告知購房人,不得隱瞞。比如該房屋已設定了抵押;或者該房屋有質量問題等,都應如實告知購房人。否則,因為該瑕疵而造成簽定的合同無效或被撤消的,則要向購房人賠償損失。
案例:
上家收了定金,樓價上漲便隨意撤單;下家通過中介獲取信息,買房時甩掉中介,與上家“手拉手”成交……二手房市場在日益紅火中發生的糾紛屢見不鮮,其中不少糾紛產生在房屋交易之前。
二手房交易前糾紛增多的現象是交易對象失信的表現,而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之前,按照相關法律,交易雙方都應當履行“先合同義務”,不履行“先合同義務”者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房產律師在此提醒二手房交易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前,莫忘履行“先合同義務”。
表現
不履行先合同義務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據上海市房地產協會法律咨詢部主任、德尚律師事務所陳世福律師介紹,二手房交易中出現了一種新現象,即交易中的一方不履行“先合同義務”。
所謂“先合同義務”是指在合同簽訂之前、交易洽談過程中,合同訂立當事人一方依據誠實信用原則所產生的義務。不履行先合同義務,而致另一方信賴利益損失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不履行“先合同義務”的表現形式有:上家已獨家委托中介商,并且收了下家的定金,但遇到樓價上漲便隨意撤單;上下家在中介商那里獲取了商業信息后,隨意甩掉中介商,手拉手成交;出售的房屋已被下家確認,上家已預收了誠意金,待購房人辦出了按揭貸款后,上家以“家里人不同意售房”為由毀約……二手房交易中出現的這些糾紛,緣于上下家以及中介商缺乏法律方面的相關知識。交易雙方往往片面認為,只有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以后才能追究違約方的責任。他們不清楚,在交易洽談過程中,也有一個履行法律義務即“先合同義務”的責任承擔問題。
據陳世福律師介紹,“先合同義務”的法律依據是《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有其它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因此,不履行先合同義務應承擔《合同法》第42條的締約過失責任。
陳世福律師為此建議,合同雙方應遵守游戲規則,立法上也應更加完善,以增強締約過失責任認定的可操作性。
內容
五項內容構成先合同義務
陳世福律師提醒購房者,二手房交易締約過程中的先合同義務主要有五個方面的內容———
瑕疵告知義務
內容:
二手房的提供者,不管是上家還是中介商應當將交易房屋所具有的瑕疵告知購房人,不得隱瞞。比如該房屋已設定了抵押;或者該房屋有質量問題等,都應如實告知購房人。否則,因為該瑕疵而造成簽定的合同無效或被撤消的,則要向購房人賠償損失。
案例:
上家張先生與下家李小姐與中介商簽訂了一份居間合同。并當場約定5日內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然而,在5天當中,雖經李小姐多次請求及中介商督促,但張先生拒絕辦理簽約過戶手續。李小姐無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訴訟。
忠實的義務
內容:
二手房交易中,雖然一方當事人沒有明確告知對方當事人有關信息屬商業秘密,但基于此種信息的特殊性質,按照一般的常識,二手房交易當事人不能泄露更不應當以此搞手拉手交易,否則,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
XX年11月,還某、龔某、季某先后來到上海萬乾房屋置換經紀有限公司靈石路分公司,要求上門察看在該處掛牌出售的房屋。萬乾公司隨即要求3位看房者填寫《看房約定書》,規定看房者自看房之日起3個月內,不私自與出售方或通過第三方簽訂所看房屋的轉讓合同,否則需向該公司支付房屋轉讓總價2%的違約金。
項先生被中介公司告上了法庭,原因是他并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的傭金。
一年前,項先生與某中介公司簽訂了一份中介合同,表示愿意接受對方服務并支付傭金。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項先生看到中介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比較簡單,尤其是服務內容方面,涉及甚少。項先生當時還曾提出異議,認為應該補充一些與服務有關的內容進去,以免日后發生糾紛無從對證。但該公司經辦人員表示,公司墻上貼有工作流程,從看房到協助辦理貸款、過戶等手續,直到最后交房,這就相當于具體服務內容。而且工作人員還拍著胸脯向他保證,如果沒有過戶,中介公司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但事情的發展卻大大出乎項先生的意料。在賣家交房之后項先生卻發現,對方并未把戶口遷出。于是項先生要求中介公司來解決這個問題,但對方以暫時找不到落戶的地方為由對他的要求不予理睬。于是項先生拒絕支付最后一筆1萬元的傭金,并要求解除買賣合同。但中介表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后,就應該支付傭金,因此認為是項先生違約在先,故把他告上了法庭。
分析
中介合同本來就是約束中介公司自己和買賣雙方的,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應該是對等的。但由于合同文本均由中介公司提供,合同隱藏著許多陷阱,對買方和賣方來說,可謂是毫無公平可言。
最常見的陷阱是,中介公司出具的合同中,絕大部分是針對買賣雙方的責任,比如列明買家、賣家違約之后需要承擔怎樣的責任,需要支付多少違約金等。而對于自己需要提供哪些服務項目,自己違約之后需要承擔怎樣的責任等等,則只字不提。
更加讓人無法接受的是,中介合同中往往還設定了許多規避責任的條款。比如,中介有義務告知購房者房屋的狀況,諸如房屋是否存在漏水等瑕疵。但有的中介合同中卻寫明“該物業以現狀售予買方……”。但問題是有些瑕疵只有等到入住之后才能發現,比如漏雨、下水堵塞等。但此時發現問題再回頭找中介,已經為時晚矣。
對于普通購房者而言,一輩子也僅僅只有一兩次購房經歷,跟中介打交道的機會少之又少,因此根本無法摸清中介合同中的門道。而中介公司在要求買方和賣方簽字時,也表現得很隨意,似乎只是走個過場而已。但一旦發生糾紛,這份協議便對買賣雙方很不利了。
二手房購房合同實用版
賣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坐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區_____________新村(弄)_______幢_____室,為_______結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房屋土地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售房屋設施為(含自行車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附屬設施 費用);乙方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整。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_____方負擔或有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國家相關規定稅費。
3、甲方自愿將其兩證即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證放于中介處。
第三條 1.甲、乙雙方約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簽訂正式的合同,如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時簽訂正式買賣合同,則視為違約。
2.甲、乙雙方共同委托_____________辦理房產交易過戶手續。
第四條 房款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房屋成交,中介服務費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收取,并于簽訂正式買賣合同時支付。
1.由乙方支付成交價的__%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
2.由甲方支付成交價的__%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支付成交價的__%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條 房屋交付:
甲方承諾在____________將該房戶口遷出。甲乙雙方在約定_____________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并將該房屋之前產生的費用(水、電、煤氣、物業費等)結清。同時甲方承諾交房時房屋內的設施即裝修完好無損壞,如有損壞則由甲方修護或更換,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雙方約定之日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如有一方未按時簽約視作違約處理。
2.甲方違約,甲方除退還乙方已付定金,并再賠償同額定金給乙方。中介方收取賠償定金金額的50%作為中介費服務費。
3.乙方違約,乙方放棄收回定金,即甲方不予返還乙方所付定金,同時中介收取定金金額的50%作為中介服務費。
第八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或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生效說明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其它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居間方(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人:
日期: 日期: 聯系電話:
二手房買賣購房合同范本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 屋 座 落
幢號 室號 套(間)數 建筑結構 總層數 建筑面積(平方方) 用途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 )、劃撥( )。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嘉興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鑒定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愿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愿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二手房合同范本閱讀
甲方(賣方) 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 郵編 :
證件名稱:___________證號: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
乙方 ( 買方 ) 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證號:________聯系電話 :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購房產事宜,簽署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定購甲方以下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
(本條描述的該房屋之條件與實際情況不符或不詳盡,則以該房屋權屬證明或相關法律文書的記載內容為準;
選擇劃“r”,不選擇劃“t”,以下選擇方法以此相同)
第二條 乙方對該房屋進行了實地勘查,查看了該房屋所有權人(即甲方)及其該房屋的相關手續、和證件,明確知悉該房屋的權屬情況,了解并遵守北京市相關管理部門對存量房交易的相關規定,自愿與甲方進行房產交易。
第三條 甲方保證該房屋可進行市場交易,手續齊全;房產無任何權利瑕疵、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出售該房屋已取得共有權人同意;甲方房屋已設立抵押權的,甲方出售該房屋已取得抵押權人的同意;甲方房屋出租的,承租人已放棄對該房屋的優先購買權。甲方向乙方介紹房屋情況,真實、準確,沒有任何重大遺漏,不存在影響乙方決定購買該房屋做出判斷而未向乙方進行披露的情形或事項。甲方出售該房屋,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及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元),房屋交易所產生的交易稅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雙方另行規定(見本同補充約定)
第五條 甲方同意乙方購房款的支付形式采取全款支付商業貸款支付。如乙方貸款購房,預計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元),實際貸款金額以銀行批準貸款金額為準,乙方據實際貸款金額自行備齊首付款,以確保甲方如數收齊房款。
第六條 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元),甲方收到乙方交付購房定金后,向乙方出據收款憑證,以作為本定金合同生效依據。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本定金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日內,甲、乙雙方簽署《房屋買賣合同》。《房屋買賣合同》中的定金條款除另有約定外,所述定金即為本定金合同簽署時甲、乙雙方收付的定金。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在房屋交接日以前,使用房屋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交付后(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該房屋專項維修基金隨房屋權屬一并轉移。甲方保證在房屋交付乙方驗收前,對房屋原有附屬設施設備及裝飾裝修保持原有狀態(除雙方在《房屋買賣合同》中另有約定外),并承諾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日內,辦理完成戶口遷出手續。
第九條 在本合同的第七條約定的《房屋買賣合同》簽署期限內,甲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約定事項,拒絕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的,要向乙方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約定事項,拒絕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甲、乙雙方須告知對方有效聯系地址、固定電話、手機等聯系方式以及互留身份證復印件,若任何一方聯絡地址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甲、乙雙方中的其中一方拒絕履行本定金合同時,另一方要通過快遞、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履行本合同,若因受送達方拒收或因聯絡地址錯誤無法送達的,則按照付郵日(或郵局郵戳為準)或快遞送達回證為準,視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給予對方書面通知。
第十條 若甲、乙雙方均不拒絕簽署《房屋買賣合同》,但又未能在第七條約定的期限內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甲、乙雙方約定:對于導致延期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的違約方,按逾期天數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總房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 日仍不能履約,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主張權益。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