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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年來,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一直是環保工作的重點之一,為切實推進城市水污染的防治工作,保護和改善城市水環境,國家及各級地方人民政府都付出了艱辛的努力,污染物減排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2014年,全國廢水排放總量為716.2億噸,比2013年增加20.8億噸,化學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47%、氨氮排放量下降2.90%,城市水體的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但是,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我國的城市水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1-2]。
1 城市水污染的原因
隨著城市的快速發展,城市人口快速增長,城市工業廢水與居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也逐漸增加[3-4]。這些廢水大部分經過處理排放,但是由于部分廢水處理設施的技術問題和監管機制的問題,大量含有微小污染源的廢水進入水域,城市水體逐漸惡化,水體的污染程度呈線性上升。造成城市水污染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1 城市工業廢水的治理力度不足
工業廢水是城市水環境的重要污染源,它具有種類繁多、成分復雜、毒性大、難處理等特點。據統計,2010年到2014年,工業廢水排放量由237.5億噸下降為205.3億噸,工業廢水排放量下降13.6%,工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由434.8萬噸下降到311.3萬噸,工業氨氮排放量由27.3萬噸下降到23.2萬噸,工業廢水排放量得到了有效控制。
目前,國內很多中小型企業的生產工藝及設備落后,資源利用率低,單位產品污染物排放量過高,對城市水環境造成了一定影響。由于工業廢水處理資金投入不足,管理者水平低下,廢水治理設施不能正常運轉,降低了廢水處理的效率。加上城市廢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力度緩慢,大量廢水進入城市的水體,嚴重的污染了城市水環境。
1.2 人類活動產生的污染
人類活動對水體的污染主要是生活污水,它包括廚房、浴室和廁所排出的污水等。據統計,2010年到2014年,生活污水由379.8億噸上升到510.3億噸,生活污水排放量增長了34.4%,城鎮生活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由803.3萬噸上升到864.6萬噸,城鎮生活氨氮排放量由93萬噸上升到138.1萬噸。伴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持續推進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污水排放量將繼續增長,成為新增污水排放量的主要來源。這些污水除含有碳水化合物、蛋白質、尿素、肥皂及合成洗滌劑等物質外,還含有細菌、病毒等使人致病的微生物。這種污水會消耗接受水體的溶解氧,也會產生泡沫妨礙空氣中的氧氣溶于水中,使水體富營養化。
1.3 城市水污染監管機制存在問題
從城市發展來看,其表現出很大的片面性和盲目性,過于重視城市發展的經濟效益,而忽視了城市環境效益的重要性。同時,城市規劃不完善且預見性較差,廢水處理的監管體制及法律法規制度不健全,其中主要體現在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控制責任不明確,環境影響評價的內容和范圍較小,無法起到全面控制的作用,城市水污染管理機制存在缺陷以及針對污染水行為的處罰力度不夠。而且,國內部分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排污口未安裝自動連續檢測設備,很難直觀的判斷污水排放是否符合標準,造成了部分水體污染。
2 城市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2.1 健全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完善監督管理機制
改善城市水污染的首要條件就是要健全法律法規和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應加快水污染防治法修訂步伐,重點健全總量控制、排污許可、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制度,加大對惡意排污、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業及其相關負責人追究刑事責任。擴大環境影響的評價范圍,完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加強國家和地方環境監管體制,加大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力度,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推進聯合執法、區域執法等執法機制創新,明確分工,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落實執法責任,對監督缺位、執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為,監察機關要依法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2.2 加大環保宣傳力度,提高公眾環保意識
首先,通過環境保護宣傳,使公眾熟悉水污染的行為以及水污染產生的嚴重后果,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其次,要讓公眾了解自身的環境保護知情權、檢舉權和監督權等,以便充分行使這些權利。公眾的監督和舉報增加了重點污染企業的壓力,提高了環境信息的透明度,使污染企業加大了環保投入,減少廢水排放量,促使城市廢水得到有效治理。最后,充分利用報刊、網絡、電視等,曝光污染單位的行為,加大處罰力度,通過社會媒體加強對污染單位的督促。
2.3 加強水污染防治,改進城市污水處理工藝
加強城市水污染防治的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重點污染企業安裝自動連續檢測設備,規范廢水排放的費用,合理利用和保護水資源。加大環保資金的投入,引進和開發新的廢水處理技術,淘汰落后的水污染工藝和設備,采取集中控制與分散治理相結合的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減少廢水和污染物排放量。掌握污染治理技術和城市水處理的新動態,根據本地區的特點,選擇合適的廢水處理工藝,不斷改進現有的水處理工藝,提高廢水處理效率。
3 結束語
綜上所述,城市水環境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加強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勢在必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城市水污染防治的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合理利用新的污染防治技術,改革工藝,減少廢水排放量,提高城市廢水處理效率。
參考文獻
[1]張驚宇,李曉霞.我國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問題與對策探討[J].北方環境,2013,25(8):140-141.
[2]韓兆先,呂艷麗.關于當前我國水污染治理問題的思考[J].科技信息,2009(13):325.
[關鍵字]水污染 類別 防治
[中圖分類號] X5 [文獻碼] C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3)-1-176-2
近年來,我國的經濟一直保持著高速發展的勢頭,但由于過去的經濟發展模式為"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我國的環境在不斷遭到破壞。其中,水污染是環境惡化的重中之重。水體污染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已初現端倪,同時水體污染也在不斷危害國人的身體健康,防止和治理水污染是擺在國民面前的一件大事。
1 我國水污染現狀
水污染是指水體因某種物質的介入,而導致其化學、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變,從而影響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體健康或者破壞生態環境,造成水質惡化的現象。水污染的根源來自工業排放的廢水、污水、城鎮生活污水以及農業化肥、農藥流失等。2010年全國廢污水排放總量617.3億噸,比上年增加4.7%。河流水質不達標率近40%,其中喪失利用價值的劣五類水20%。
1.1 工業廢水污染
工業廢水是我國水污染日益加重的重要原因。近年來,我國污水處理力度雖然在增加,但工業廢水排放總量仍呈上升趨勢。根據《2010年環境統計年報》,2010年我國工業污水排放量237.5億噸,比上年增加1.3%。工業廢水污染最嚴重的主要來源于化工、造紙、印染和電鍍等行業。工業廢水造成的污染主要有:有機需氧物質污染、化學毒物污染、無機固體懸浮物污染、重金屬污染、酸污染、堿污染、植物營養物質污染、熱污染和病原體污染等。很多污染物有顏色、臭味或易生泡沫,使工業廢水呈現出令人厭惡的外觀,并造成水體的大面積污染,威脅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尤其是工業廢水中的重金屬,它以各種化學形態存在于廢水中并進入環境,不僅不會隨著時間的增加而逐漸降解,反而在食物鏈中累積,最終影響人體健康。
1.2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是指城市機關、學校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水,包括廁所糞尿、洗衣洗澡水、廚房等家庭排水以及商業、醫院和游樂場所的排水等。生活污水是僅次于工業廢水的又一主要污染源。2010年生活污水排放量279.8億噸,比上年增加7.0%,生活污水排放量占廢水排放總量的61.5%,高于上年。城鎮居民區每天排放大量生活污水和固體垃圾,其中含有大量碳水化合物、氮、磷和硫等微生物營養元素的有機物,還含有洗滌劑及多種病原微生物。當這些污染物進入水體后,會造成水中溶解氧大量消耗和促進水體富營養化,在厭氧菌作用下容易產生惡臭物質,同時造成病原菌和病毒通過水媒介而使疾病蔓延,受城市污水和二級污水處理廠出水污染的水體,除含較多腐殖質外,還含有較多的蛋白質及多糖等大分子有機物。
1.3 農業廢水
農業廢水的來源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農村生活污水,農民生活用水量農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漸增大;二是規?;笄蒺B殖廢水,主要是畜禽糞便和圈舍沖洗水;三是農田徑流和農田尾水,也是農業廢水中最重要的部分。農藥、化肥等使用量日益增加,而利用率非常低,導致絕大部分殘留在土壤和漂浮在大氣中,經過降雨重新回到地表和地下水體中形成污染。根據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結果,農業污染源對水環境影響較大,其化學需氧量、總氮和總磷排放量分別為1323.09萬噸、270.46萬噸和28.47萬噸。
1.4 不可預見廢水
隨著工業化的發展,突發水污染事件也成為造成水體污染的重要原因。突發水污染事件時有發生,一旦發生就會對水環境造成極大損傷,甚至不可逆轉。例如2010年7月3日的紫金礦業污染事件,導致汀江部分河段水質受到一定污染,并造成大量魚類死亡。
2 水體污染的防治
2.1 健全法律法規
我國工業廢水排放污染物濃度過高的很大原因就是法律法規不完善,執法力度不嚴。新時期,應用有效、強有力的法規代替過時的立法和規定;并向企業及其員工及時普及水污染防治法律知識,讓他們了解到水污染的危害和保護水環境的重要性,對那些違法排放不合格廢水的企業,要嚴格按照法律進行懲罰和處置,杜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
2.2 加大污廢水處理力度
我國經濟在高速地發展,但對污水處理方面的投資還不足。如果不及時加大水污染治理的投資,任由水污染發展下去,那水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最終將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首先,應不斷研究污水處理新方法,同時可飲用國外先進的污水處理技術,不斷提高我國污水處理水平;其次,應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以提高城市污水無害化處理率;最后,應實現廢水的資源化,將處理后的廢水回用于工業、農業和市政等。
對企業生產產生的工業廢水,處理力度的加大主要應體現在排放標準上,要不斷提高工業廢水排放濃度要求,同時對污水排放總量進行控制;對城市污水,可適當增加排污費用,將其用于污水處理。
2.3 從源頭治理
先污染后治理是我國之前所走的道路,將來這種狀態是一定要扭轉過來的。污染到了一定程度后是無法逆轉的,發展與環境保護同時進行才是良策。從源頭減少污廢水排放量的措施主要由以下幾點:
(1)減少工業廢水污染源。要加大對先進生產工藝的投入,優先發展排污少的工藝,對排放大量污廢水的生產工藝進行技術改造,減少廢水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排放量。
(2)減少生活污水。加強對國民的教育,使人們意識到保護水環境的重要性,自覺主動地充分利用水資源,減少污水的排放。
(3)提高農業化肥利用率,減少農藥使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可直接減少農業廢水中N、P的含量,改善水質。通過采用先進的種植技術,可減少農藥的使用量。目前已有一些種植技術可以達到少用或不用農藥,但由于其投資大和管理麻煩,沒有被廣大農民所接受。未來應積極推廣先進的種植技術,向農民灌輸環保的種植理念,爭取最大程度地減少農業有害廢水的排放量。
(4)避免突發水污染事件的發生,減小突發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一方面,可建立突發性水污染事故監測預警系統,對可能發生的水污染事件進行提前預測,減少突發性水污染事件的發生;另一方面,可成立相關突發性水污染事件的快速反應隊伍,在水污染發生的第一時間進行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性水污染事件對水環境的污染。
3 結語
我國人口眾多,人均水資源非常少,保護水環境是一項長期久遠的戰略任務,水污染防治工作是緩解我國的水危機必須進行并且需要加快進行的工作。短期內治理水污染問題的難度很大,需要在實踐中不斷調整、不斷完善我國的水污染防治政策和措施,使我國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斷地得到完善。同時廣大民眾也要加強水環境保護意識,從身邊的小事做起,為實現可持續發展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參考文獻
[1] 周 桔,莊緒亮,楊 萍. 中國科學院水污染研究現狀與展望[J]. 科技與社會,2009,24(5):504-510.
[2] 羅毅. 中國環境統計年報2010[M],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11.
[關鍵詞]地下水;污染;農藥
1.前言
水是人類生存環境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以氣、液、固三種狀態而存在,遍布于海洋,地面的江河湖泊,地下淺層和深層的水,高山積雪與寒冷地區的冰雪、大氣中的水蒸氣等等之中。水在自然界循環中形成海洋、河流、湖泊、地下水層等天然水體。同時,在自然界循環中,幾乎每個環節都有雜質混入,使水質發生變化,形成不同水質的水。人類社會為了滿足生活和生產的需要,從天然水體中取用大量水作為生活用水和生產用水,在使用過程中隨時都有雜質混入,使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變成了相應的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排入到天然水體,構成了水的社會循環。
2.地下水污染源分析
按照污染物產生的行業類型,可以將地下水污染源分為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自然污染源。
2.1工業污染源
工業污染源主要是指工業“三廢”(廢水、廢氣、廢渣)。工業廢水如電鍍廢水、酸洗廢水、輕工業廢水(如紡織印染廢水)、冶煉工業廢水、石油化工有機廢水等有毒有害廢水,若直接流入或滲人地下水體,都是導致地下水化學污染的主要原因。工業廢氣如SO、HS、CO、CO、氮氧化物等隨降雨落到地面,通過地表徑流下滲對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工業廢渣如高爐礦渣、鋼渣、粉煤灰、硫鐵渣、電石渣、赤泥、洗煤泥、硅鐵渣、選礦場尾礦、污水處理廠的污泥等,由于露天堆放或者地下填埋防滲防漏措施不合理,風雨淋濾后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質直接或間接污染地下水。
2.2農業污染源
農業污染源主要包括剩余農藥、化肥以及不合理的污水灌溉。中國農業面源污染日趨嚴重,據不完全統計,中國有機氯農藥年施用量為86.23×10t,有機磷農藥24.26×10t,平均施用強度10.8kg/hm。灌水與降水等淋溶作用造成地下水大面積農藥與化肥污染。另外,中國有污水灌溉農田近133×10hm,農灌污水大部分未經處理,約有70%~80%的污水不符合農灌水質要求。每年由于污水灌溉滲漏的大量污水,直接造成污染地下水,使污灌區75%左右的地下水遭受污染。
2.3生活污染源
生活污染源主要是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一方面,目前生活垃圾主要采取填埋的方式,隨著日曬雨淋及地表徑流的沖刷,其溶出物會慢慢滲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另一方面,生活污水不能有效處置后排放,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生活污水有的直接排入附近水體,有的通過化糞池直接滲漏,對地表水和地下水均產生影響。
2.4自然污染源
在有些地區,由于特殊的自然環境與地質環境,地下水天然背景不良,有毒有害成分超標。根據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調查統計,中國部分地區分布有高砷水、高氟水、低碘水等。
3.解決方法和技術
(一)物理法
1.屏蔽法。是在地下建立各種物理屏障,將受污染水體圈閉起來,以防止污染物進一步擴散蔓延。常用的灰漿帷幕法是用壓力向地下灌注灰漿,在受污染水體周圍形成一道帷幕,從而將受污染水體圈閉起來。其他的物理屏障法還有泥漿阻水墻、振動樁阻水墻、塊狀置換、膜和合成材料帷幕圈閉法等。適合在地下水初期用作一種臨時性的控制方法。
2.被動收集法。是在地下水流的下游挖一條足夠深的溝道,在溝內布置收集系統,將水面漂浮的污染物質收集起來,或將受污染地下水收集起來以便處理的一種方法。在處理輕質污染物(如油類等)時比較有效。
(二)水動力控制法
水動力控制法是利用井群系統通過抽水或向含水層注水,人為地區別地下水的水力梯度,從而將受污染水體與清潔水體分隔開來。根據井群系統布置方式的不同,水力控制法又可分為上游分水嶺法和下游分水嶺法。水動力法不能保證從地下環境中完全、永久地去除污染物,被用作一種臨時性的控制方法,一般在地下水污染治理的初期用于防止污染物的蔓延。
(三)抽出一處理法
抽出一處理法是最早使用、應用最廣的經典方法,根據污染物類型和處理費用分為物理法、化學法和生物法三類。在受污染地下水的處理中,井群系統的建立是關鍵,井群系統要控制整個受污染水體的流動。處理地下水的去向主要有兩個,一是直接使用,另一個則是多用于回灌。后者為主要去向,用于回灌多一些的原因是回灌一方面可以稀釋受污染水體,沖洗含水層;另一方面可以加速地下水的循環流動,從而縮短地下水的修復時間。此方法能去除有機污染物中的輕非水相液體,而對重非水相液體的治理效果甚微。此外,地下水系統的復雜性和污染物在地下的復雜行為常常干擾此方法的有效性。
(四)原位處理法
1.加藥法。通過井群系統向受污染水體灌注藥劑,如灌注中和劑以中和酸性或堿性滲濾液,添加氧化劑降解有機物或使無機物形成沉淀等。
2.滲透性處理床。適用于較薄、較淺含水層,一般用于滲濾液的無害化處理。在污染羽流的下游挖一條溝,該溝挖至含水層底部基巖層或不透水黏土層,然后在溝內填充能與污染物反應的透水性介質,受污染地下水流人溝內后與該介質發生反應,生成無害化產物或沉淀物而被去除。
3.土壤改性法。利用土壤中的黏土層,通過注射井在原位注入表面活性劑及有機改性物質,使土壤中的黏土轉變為有機黏土。經改性后形成的有機黏土能有效地吸附地下水中的有機污染。
4.沖洗法。對于有機烴類污染,可用空氣沖洗,即將空氣注入到受污染區域底部,空氣在上升過程中,污染物中的揮發性組份會隨空氣在上升過程中,污染物的揮發性組份隨空氣一起溢出,再用集氣系統進行收集處理。
5.生物處理法。原位生物修復的原理實際上是自然生物降解過程的人工強化,它是通過采取人為措施,包括添加氧和營養物等刺激原生微生物的生長,從而強化污染物的自然生物降解過程。另外,強化措施還可以從微生物的角度人手。在地表設施中對微生物進行選擇性的培養,然后通過注射井注入到受污染區域。一般情況下,原位生物修復要與井群系統配合進行,即通過抽水機與注水井的配合,以加速地下水的流動及氧和營養物的擴散,從而縮短處理時間。
4.結束語
綜上所述,目前地下水污染形勢嚴峻,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迫在眉睫。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高度重視,加大地下污染監管和治理力度,發動全社會參與,確保地下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參考文獻
[1]高遠至.斬斷污染地下轉移的黑手[J].半月談,20l0,8:13.
第一條為了防治漢江、丹江流域水污染,保護和改善水資源環境,保證水資源的有效利用,促進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漢江、丹江流域的地表水體和地下水體的污染防治。
第三條漢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從源頭防治污染、保護生態環境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漢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規劃、綜合治理、分級負責、分段管理和排污總量控制與環境容量控制相結合的制度。
第四條省人民政府負責漢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總體規劃的批準和規劃的監督實施。
漢江、丹江流域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漢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的實施。
第五條省人民政府和漢江、丹江流域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漢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和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將水污染綜合性防治費用列入財政預算。
第六條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漢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漢江、丹江流域市、縣(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水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漢江、丹江流域市、縣(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對船舶污染實施監督管理。
省和漢江、丹江流域的市、縣(區)發展和改革、水利、建設、衛生、國土資源、農業、林業、工商等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保護漢江、丹江流域水環境的義務,有權對污染和破壞漢江、丹江流域水環境的行為檢舉和控告。受理機關和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在漢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污染防治
第八條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漢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總體規劃,報省人民政府批準。漢江、丹江流域市、縣(區)人民政府根據漢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總體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水污染防治規劃以及水污染防治計劃和方案,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漢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總體規劃包括以下內容:
(一)流域水體的環境功能要求;
(二)分階段、分區域、分斷面達到的水質目標及達標時限;
(三)水污染防治的重點控制區域、重點污染源的工業污染和面源污染的具體防治措施;
(四)流域內城鎮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劃。
第九條漢江、丹江流域的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行政區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和漢江、丹江流域水環境功能區劃,合理規劃產業發展和城鄉建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推行清潔生產。
在漢江、丹江流域新建、改建、擴建的工業、工程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符合環境影響評價要求,并經規定程序批準后,方可開工建設和生產。
已有的工業、工程項目應當依法進行污染防治,對造成水污染嚴重的生產企業和礦山企業,應當限期治理,治理不達標的,應當限期轉產或者依法關閉。
第十條建設項目中的水污染處理設施,進行集群綜合處理的,必須與建設項目同時配套建設;建設項目單體處理的,必須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應當保持正常運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運、閑置。
第十一條禁止向水體排放有劇毒性、放射性、腐蝕性等有害的廢液、廢水或者傾倒固體廢棄物。
禁止將可溶性劇毒廢渣直接埋入地下。
輸送、運輸、貯存有毒、有害廢水或者其他污染物的管道、溝渠、坑塘、運輸車輛、貯存倉庫、容器等,必須采取防滲漏等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進行地下勘探、采礦、選礦等活動應當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向裂隙、溶洞、滲坑、滲井排放有毒、有害廢水。
第十三條船舶裝載運輸油類或者有毒貨物,必須采取防溢流和防滲漏措施。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必須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標準。
船舶殘油、廢油應當回收,船舶垃圾應當集中收集處理,不得排入水體。
第十四條漢江、丹江流域的水電企業負責電站水庫庫區水面漂浮物的打撈和水藻的防治。
發生特大洪澇災害,庫區水面產生大量漂浮物時,政府應當組織社會力量進行打撈和防治。
第十五條禁止在漢江、丹江流域河流沿岸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動物尸體及其他廢棄物。
第十六條漢江、丹江流域的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按照規劃實施退耕還林(草),保護天然林和濕地,禁止毀林開荒,防止水土流失,保持生態平衡。
第十七條漢江、丹江流域市、縣(區)、鄉(鎮)人民政府和縣以上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積極指導農業生產者推廣使用有機肥,科學合理使用化肥、農藥、農用薄膜,對農作物秸稈、畜禽糞便及其他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發展農村沼氣,綜合利用資源,防止面源污染,確保水質安全。
漢江、丹江流域生產、銷售含磷制品應當符合國家環境標志產品的要求。
禁止使用農藥等有毒物質捕殺魚類生物。
第十八條漢江、丹江流域城鎮應當按照規劃要求,建立污水集中處理和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確保污水排放和污染物處理達到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標準。鼓勵多渠道投資,建設城鎮污水和固體廢棄物集中處理設施,可以進行有償經營。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漢江、丹江流域實行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市、縣(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對本行政區域內排污單位的水污染物排放量實行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省、市、縣(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漢江、丹江流域水環境監測網絡,定期向縣級以上政府報告本行政區域內水環境質量狀況,并向社會公布。
漢江、丹江流域市、縣(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水污染防治檔案。
第二十一條漢江、丹江流域市、縣(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水功能區要求監測流域內河流、水庫、湖泊的水量、水質,核定水域納污能力,向同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該水域的限制排污總量意見。
第二十二條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確定的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向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排污許可證,其他排污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市、縣(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排污許可證。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定的期限和程序發放排污許可證。
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標準,排放總量不得超過排污許可證許可的排放量。
第二十三條漢江、丹江流域的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和標準,應當對排污口實行監督管理。
重點排污單位必須在排污口安裝污水計量、檢測裝置。
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河道排污口,應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第二十四條漢江、丹江流域發生水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嚴重污染或者可能嚴重污染水環境,發生地的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消除或者減輕污染危害,并及時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地方政府及有關單位,采取相應安全防護措施。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擅自拆除或者停運、閑置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恢復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裝使用,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向水體排放有害的廢液、廢水或者傾倒固體廢棄物的,將可溶性劇毒廢渣直接埋入地下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后果,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輸送、運輸、貯存有毒、有害廢水或者其他污染物的管道、溝渠、坑塘、運輸車輛、貯存倉庫、容器等未采取防滲漏等安全措施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后果,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向裂隙、溶洞、滲坑、滲井排放有毒、有害廢水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后果,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按照以下規定處罰:
(一)未采取防溢流和防滲漏措施或者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不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二)向水體排放船舶殘油、廢油或者傾倒船舶垃圾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在漢江、丹江流域河流沿岸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動物尸體及其他廢棄物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予以清理。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使用農藥等有毒物質捕殺魚類生物的,由縣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按照以下規定處罰:
(一)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二)水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排污許可證規定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排污許可證。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未按照規定在排污口安裝污水計量、檢測裝置的,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對違法行為處三萬元以上罰款、吊銷排污許可證或者責令關閉的,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有權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十六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導致嚴重水污染事故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摘要水質及農業面源污染已嚴重影響了人類的生存和生產發展。通過耳聞目睹的一些污染實例,淺述水質與農業面源污染的途徑、危害及防治措施,意在呼吁有關部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污染。
關鍵詞水質與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措施;減輕污染
1水質與農業面源污染的途徑及危害
1.1水質污染
1.1.1工業廢水的排放。多年來一些工礦企業環境意識淡薄,“重生產,輕治理”,或從自身利益考慮,沒有建立水處理設施,任憑污水直接排放入河,在這些廢水中含有多種對人體有害物質,也對農業生產造成了巨大的破壞。
1.1.2化肥、農藥流失造成的水污染。農業在生產過程中使用大量的化肥和農藥是引起水污染的又一重要原因。近年來,農用物資一方面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做出了很大貢獻,另一方面也加劇了土壤的板結和水體的污染。
1.2農業面源污染
農業面源污染是指相對于工業和城市生活面源污染而言的,是指在農業生產過程中,農藥、化肥、地膜等農業物資的不合理和過量使用,及畜禽糞便、農村生活污水、固體垃圾、農作物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的任意排放而造成的水體、土壤、生物和大氣的污染。
2防治措施
2.1水污染防治
(1)政府部門要加快建立健全城鎮污水和企業污水處理項目實施進度,切實改善環境,解決企業超標排污、城鎮生活污水超標排污、農村生產、生活污染等問題;建立健全水污染事件責任追究制度,對嚴重超標排污的企業或生產線堅決關閉。
(2)科研部門要加強科研,提升科技保障能力,強化環保配套服務,開展水域富營養化防治技術等一批科研攻關項目,走生物—生態治污發展道路。
(3)水文部門要做好水質動態監測,對重要水域進行實時監控,及時把有關信息傳報給當地政府及環保部門。環保部門要建立健全水資源保護法規體系,強化水域的綜合治理,從恢復和改善水體功能出發,以水源地保護為重點,加大對重要水域的治污和水環境保護工作力度。
(4)地方政府要建立有效保護水環境的長效管理機制,出臺和制定獎懲政策,廣泛宣傳環保知識,使環保觀念融化到每個公民的血液中,提高人們參與環保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自覺地把環保作為一種習慣、責任和義務。
(5)農業部門要大力推廣多施用農家肥和生物農藥,減少化肥和劇毒農藥的施用量,遏制地下水污染加劇的勢頭。
2.2農業面源污染防治
(1)農村固體廢棄物治理。農村固體廢棄物主要是指農村生活和生產中產生的固體垃圾。參照城鎮固體廢棄物處理方式,對農戶的固體垃圾實行以自然村莊為單位,集中收集處理。設立自然村垃圾衛生保潔員,負責農戶垃圾的集中、分檢,把垃圾分成能回收利用的、可堆漚還田的、有毒有害不可利用的等三類分別處理,最大限度地削減固體廢棄物對環境的污染。
(2)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農村生活污水主要是農戶生活洗漱用水。治理方法以能過污水收集管網進入污水處理池,可集中亦可分戶處理。生活污水處理流程:暗管沉淀池厭氧池兼氧池過濾池緩沖區(濕地、農田等)水渠。
(3)養殖業污染源治理。這類污染主要是農戶畜禽養殖和大中型畜禽養殖場以及水產養殖業對環境的污染。①一般農戶人畜禽糞便處理流程:糞便池(禽舍、畜棚、廁所)沼氣池農田。②大中型畜禽養殖場糞便處理流程:畜禽糞便干濕糞分離。
(4)水產養殖對水體污染的治理。提高餌料和藥品利用率,減少投餌和用藥量;設置增氧機;通過種植水生植物、撒播光合細菌,吸收降解和轉化水中氮磷和有機污染物;定期清淤,減少魚病進而減少施藥量。
〔關鍵詞〕:地下水、污染、污染源、污染途徑、預防措施、治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TU99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全廣西地下水資源的分布和使用狀況
廣西地下水淡水天然水資源補給量為755億立方米/年,可開采量為273億立方米/年。北海市城市供水水源以地下水為主,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玉林市、河池市、百色市等城市也以地下水作為輔助供水水源地,大部分農村人畜飲用水水源以地下水為主。根據廣西地質環境監測總站的2007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地下水水情通報》,分別對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玉林市、河池市、黎塘鎮等測區進行地下水開采量調查,地下水總開采量為1.967億方/年,其中孔隙水0.6583億方/年,占地下水總開采量的34%,巖溶水1.283億方/年,占地下水總開采量的65%,裂隙水0.0261億方/年,占地下水總開采量的1.0%,由此可見,廣西地下水開采主要是巖溶水開采,其次是孔隙水,裂隙水極少,年地下水開采量約為可開采量的0.72%。
地下水主要污染源污染途徑
向水體排放或釋放污染物的來源和場所都稱為水體污染源。從行業類型來看,目前我國地下水污染源普遍存在的有工業污染、農業污染、生活污染和自然污染。
(一)、工業污染
工業污染源主要是指工業“三廢”(廢水、廢氣、廢渣)。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工業建設突飛猛進,建設了一大批工業,工業也成為了帶動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但是,部分工業因廢水、廢氣、廢渣沒經過嚴格處理就直接排放,導致地下水受到污染。
(二)、農業污染
農業污農業污染源主要包括剩余農藥、化肥以及不合理的污水灌溉。中國農業面源污染日趨嚴重,據有關部門統計,中國有機氯農藥年施用量為862300t,有機磷農藥242600t,平均施用強度10.8kg/hm²。灌水與降水等淋溶作用造成地下水大面積農藥與化肥污染。另外,中國有污水灌溉農田近1330000hm²,農灌污水大部分未經處理,約有70%~80% 的污水不符合農灌水質要求。每年由于污水灌溉滲漏的大量污水,直接造成污染地下水,使污灌區75%左右的地下水遭受污染 。
(三)、生活污染
生活污染源主要是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一方面,目前生活垃圾主要采取填埋的方式,隨著日曬雨淋及地表徑流的沖刷,其溶出物會慢慢滲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另一方面,生活污水不能有效處置后排放,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生活污水有的直接排入附近水體,有的通過化糞池直接滲漏,對地表水和地下水均產生影響。
(四)、自然污染源
在有些地區,由于特殊的自然環境與地質環境,地下水天然背景不良,有毒有害成分超標。根據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調查統計,中國部分地區分布有高砷水、高氟水、低碘水等。由于地下水部分含水層會起補給作用,甚至有些會流出地表,匯入地表江河,這些都會造成其他水體的污染。
地下水污染帶來的危害
地下水污染不僅會導致傳染性疾病等社會公害的發生,還會因其失去水資源的經濟和生態價值而加劇水資源的短缺和緊張的局面。嚴重制約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一)、危害人體健康
地下水的污染,直接影響飲用水源的水質。當飲用水源受到合成有機物的污染時,會導致腹水、腹瀉、腸道線蟲、肝炎、胃癌等很多疾病的發生。特別是人們飲用受硝酸鹽污染過的地下水后會導致癌癥,還可能引起高鐵血紅蛋白癥,導致患者死亡。疾病會給廣大人民的身心受到很大的損害,同時也增加了巨額醫療費用。地下水污染嚴重區有可能導致雌激素增加,影響人類的繁殖能力,造成自然流產或先天疾病。
(二)、降低農作物的產量和質量
很多地區的農民有喜歡用污水澆灌農作物的習慣,以為污水相當于糞池里的水,適合農作物需要的營養成分。其實不然,當農作物吸收污水廢水和化肥肥料中過量的氮素時,這些有害的氮素會降低農作物受機械損傷的抵抗力,降低農作物的質量,減少香力和冬季的耐藏力,還能降低某些農作物的養分。
(三)、加速生態環境的退化和破壞
地下水受污染造成水質惡化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巨大的。污染物排入水體后,對魚類和生物生長造成危害,甚至造成某些生物的滅絕。由于水生物的減少或滅絕,破壞了水的生態平衡,加劇了水生態環境的惡化。
(四)、造成經濟損失
地下水污染對人體健康、農業生產、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都表現為經濟損失。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曾對我國118個大中城市地下水的監測資料進行過分析,因水污染給我國水資源每年造成的經濟損失約377億元,其中地下水污染每年造成的經濟損失占二分之一左右??梢姡叵滤廴編淼慕洕鷵p失是巨大的。
地下水的污染的防治措施
綜所上述,地下水污染給人類帶來的危害是巨大的,使我們不得不重視地下水污染的預防措施和治理措施,只有做好防治措施,我們才能保證地下水源的質和量。地下水防治措施應采用多種手段,進行系統分析的方法,全面控制水污染。
(一)、預防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公眾的環境意識
國家制定了一系列有關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如《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可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信息媒體及培訓班等不同宣傳手段,提高全社會對地下水污染帶來的危害的認識,增強全民環境意識。
2、統籌規劃,合理開發利用地下水
加強環境地質的科學研究,盡快摸清各地區水環境容量,并以其指導規劃和建設。如工業布局要綜合考慮水環境承載能力,在水環境容量超負荷地區,要嚴格控制高耗能、重污染工業的發展,對縣屬中小型企業及鄉鎮企業要嚴格管理,不能只考慮地方經濟利益而棄環保利益于不顧。建立排污許可證制度,新、擴建企業必須執行“三同時”,使環保與建設同步或超前進行,對污染嚴重又不能治理的企業應限期轉產或搬遷。
3、建立和完善水質監測站網,加強水質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逐步建立和完善水質監測站網體系,對重點污染地區進行重點監測,系統掌握城市地表水、地下水水質的污染發展變化及動態特征,為保護水環境提供科學依據。當發現地下水水質指標有明顯變化或不達標時應立即從源頭上查明原因,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或治理措施,使地下水水受污染得到及時控制和治理。
4、完善現有的法律法規體系
我國現行的《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城市地下水開發利用保護規定》、《城市供水條例》等都對地下水資源的保護作了規定,但是一般重點都放在地下水的水量保護,而對地下水的水質涉及不多,也沒詳細的規定。因此,建議出臺地下水水質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特別重點加強對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處罰。同時,由于各地區水文情況存在的差異,不可能按同一方法、同一標準來保護地下水水質,所以各地區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制定出本地區地下水資源的保護標準。
(二)、治理措施
首先應查清現狀,了解當地的污染源滲漏污染基本情況,分析各種污染物的具體來源(工業、農業、交通、建筑、垃圾掩埋等),要認真、負責地查清和分析污染源,不管涉及到什么企業和什么人都依法辦事,淘汰排放不達標的企業和追究排放不達標污物的個人法律責任,不涉及違法的對其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停止污染物的排放,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污染源來源的問題。另外,對已造成污染的水域實行分類、分批綜合治理。
1、工業體系
在工業體系中對污染源排放實行總量控制。加強污染物流失總量的管理,以污染物流失總量為管理指標,把環境要求變成指標,對于工業“三廢”采用先進技術,改進生產工藝,采取無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藝,應用閉路循環模式把工業“三廢”的污染消化在生產過程中。建立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水,達標后方可排放到自然界中。
2、農業體系
在農業體系中使用高效的灌溉技術和科學的耕種方式,尋求科學合理的施藥施肥方法,盡量少施化肥、少施農藥,將傳統的漫灌模式改為噴灌或滴灌模式。嚴禁使用滲井、滲坑排污,污水溝、渠要能防滲。對于還使用滲井、滲坑、自然滲漏的化糞池和清污河流制下水道排污的城市盡可能清除和改造,采取各種有效措施防止淺層地下水受污染。
3、其他措施
對于通過人工補給而被污染的地下水,應采取強排方法使其稀釋和凈化;對于某些水文地質情況特殊的地區,可通過改變地下水徑流條件,加速水的交替循環,以達到改善水質的目的。同時,也可對污染的地下水采用防滲墻或防滲帷幕進行堵塞或截流,通常應穿透含水層直達隔水層。綜合利用各種措施和技術進行組合,合理經濟的治理地下水。另外,可通過某些非直接治理措施以達到治理的目的。如廣西正在開展的城鄉清潔工程及“美麗廣西·清潔鄉村”活動,使城鄉及農村環境清潔了,可以大大減少生活污染源及農業污染源對地下水造成的污染。
五、結語
關鍵詞:礦山建設;地質災害;沉陷
中圖分類號: P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國家對能源的需求量也急速增加,目前解決能源問題主要方式仍是增加各礦產的開采量。由于大規模和不合理的開發,出現了一系列的礦產災害,嚴重危害到礦山工作人員及附近的居民人生安全。為了保證礦山建設開發的安全性、科學性,應在礦山建設中做好災害的分析和評價,及時采取有效的災害防治策略,實現礦山建設的安全運行。
一、礦山建設中主要存在的地質災害類型
1、地表沉陷
地表沉陷是一種比較常見的礦山地質災害,礦山建設中造成地表沉陷的成因有兩類:第一類,在采礦過程中未合理的設置礦柱支撐,開采過程中,使得礦井支撐失穩,導致礦井塌方,造成地表塌陷;第二類,在采礦的過程中含水層中的地下水被大量抽走,造成地下水位不斷下降,使得含水層重新固結、壓密,體積減小,從而引發地表大面積沉降。
2、邊坡滑移
對于礦區邊坡來說,由于土體和巖層具有各自的結構面,當人工開挖面的產狀與原巖層形成不利組合面時,往往受到自重或雨水等因素影響,造成邊坡上方巖土體的下滑。在礦山建設中對于邊坡的防滑不到位,導致巖層的下滑力大于防護設施的抗滑力,形成滑坡事故。尤其在露天礦的開采中,由于不合理的開采,邊坡下滑現象比較嚴重。
3、巖爆
巖爆是由于巖體中聚積的彈性勢能被突然釋放之后導致巖體崩裂彈射的現象。在礦山建設中主要存在的是坑內巖爆,因為礦坑周圍和頂部的巖層在長期受到地殼的作用力而被強烈的擠壓著,在礦山開采中一旦使巖層出現自由面,那么巖層應力就會瞬間釋放,很多大量的巖石裂成碎塊,同時向四周噴射。這種情況在地殼活動比較頻繁的地區較為常見,坑內巖爆的發生往往會給礦山建設和開采工作帶來非常大的災害。
4、礦坑涌水
礦坑涌水是礦山建設中主要的水文地質災害,由于礦坑涌水的爆發性較強,對整個礦山建設的影響嚴重。產生礦坑涌水的主要原因分四種:第一,在采礦的過程中對于礦坑涌水量的設計不到位,未做好有效的防范工作;第二,在采礦過程中打穿蓄水層,地下承壓水產生噴涌;第三,在采礦的時候遇到地下暗河或蓄水溶洞,使得大量的水進入礦坑之中;第四,礦坑周圍的排水設施不到位,遇到大量地面水聚積的時候排水不暢,導致地面水大量涌入礦坑,淹沒礦坑。
5、水污染
礦山建設往往引發水污染災害,造成水污染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第一,在礦山建設中,對地質結構造成了破壞,蓄水層的原有結構不復存在,地下水位將會發生比較大的改變;第二,在礦山開采中,產生大量的重金屬物質,物質進入到地下水中,對地下水產生污染;第三,由于礦山廢渣的處理不當,經雨水的沖刷,礦渣表面的有害物質進入地表河水中,造成河水污染。
二、礦山建設中地質災害的防范措施
1、地表沉陷的防范措施
地表沉陷主要因為采空區的出現導致的,由于地表沉陷的危害性較大,要注意采用防范措施合理性。第一,在礦山開采中應合理設置支撐柱,做到邊開采、邊支護,防止礦頂坍塌,并做好監測記錄;同時對廢棄的采空區應進行回填。例如,在煤礦的建設和開采中,大量堆放在廢渣區地煤矸石可以有效回填到采空區,這樣既減少了煤矸石對環境的污染,同時也保證降低了礦區地表沉陷發生的概率。第二,對已經形成的沉陷區,應該積極采用治理措施,在沉陷區做好防水措施,防止水進入沉陷區擴大沉陷的范圍。
2、邊坡滑移的防范措施
在礦山建設滑坡的防范中可以根據造成滑坡的原因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第一,采用降低巖石剪應力的方法,包括整平斜坡角度、修筑擋土墻以及打防滑樁等等。整平斜坡角度主要是為了減小巖體滑坡的勢重,如果邊坡的高度較大,可將整個邊坡分段治理,形成階梯狀,從而減小巖體滑動。修筑擋土墻就是在可能滑動巖體的前方修建擋土墻,防止巖體的滑動。在修筑擋土墻時,需要注意兩點:首先要擋土墻底部應設置在滑動面以下的穩定地層中;其次要保證滑動巖體中的水能及時排出,在擋土墻之后要設置排水設施。打防滑樁指的是在滑動巖體內部打樁,樁端應置于滑動面以下穩定地層中,從而防止巖體的滑動。第二,改變巖體的物理性質。地下水和地表水對巖體物力性質的影響是比較嚴重的,要防止巖體滑坡可以通過排出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方式進行:在地表修建截水溝來攔截滑坡上方地表徑流;修筑排水溝從而有效排除地下水,降低巖石中的含水量;修筑排水巷道將滑動巖體中的地下水有效排出。
3、地下水防治措施
礦區地下水防治中主要重視三點:第一,在礦山建設前應進行水文地質勘查,對礦區內的水文地質條件進行準確的了解;第二,對于已知含水層應該設置超前探水孔,從而得出含水層的厚度和位置,設計和施工中采取具體的治理措施。目前在地下水防治中主要采用的防治技術有兩個,一個是排氣壓入濃密泥漿的方式仰視探水注漿孔埋設孔口管技術,另外一個是使用鉆孔加設防突防噴裝置。
4、水污染防范措施
在礦山建設中水污染的危害性不可小視,防治水污染要從以下幾點做起:第一,要合理處理礦坑廢水,應在礦區內設置廢水處理站,對廢水應采用沉淀、生物技術、化學技術進行處理。第二,嚴格控制采礦中有毒物質的堆放,一些含有毒素的物質應該隔離堆放,在雨天要做好防雨措施。第三,加強礦區的綠化,提高植被覆蓋率,起到凈化地表徑流的作用,同時也能防止泥石流的產生。
結論:
總之,由于地質、水文條件和開采方案的不同,礦山建設往往引發地表塌陷、邊坡滑移、巖爆、礦坑涌水、地下水污染等災害,因此,在礦山開發前必須做足礦區的水文、地質調查,對開采方案進行分析、論證,并對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地質災害進行預測,根據各災害的類型和危險性,制定相關的預案措施;同時,施工中嚴格按照設計開采方案進行施工,對各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教育和處理事故應急培訓,真正實現礦山開發的科學性、安全性和經濟性,為社會經濟發展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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