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18 15:49:04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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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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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導演自我培養計劃可行性分析報告》的反方論證
關于母親教育問題的調研報告
關于農村教育現狀及農村教師心態的調研報告
關于農村小學現狀的調研報告
廣東農村社會保障制度調研報告
關于《導演自我培養計劃可行性分析報告》的反方論證
關于母親教育問題的調研報告
關于農村教育現狀及農村教師心態的調研報告
關于農村小學現狀的調研報告
廣東農村社會保障制度調研報告
關于三年級教育教學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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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西部農村教育現狀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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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宿遷醫改調研報告“十點質疑”之回應
鑼鼓書目前的傳承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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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圖書市場調研報告
北大課題組宿遷醫改調研報告(上)
安陽師范美術學習實習教學調研報告
關于火眼晶睛的調研報告
關于二十歲之前廢掉的可行性報告
《大學生生活質量調研報告》評介
《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我國農民工的生存現狀
《少兒讀經解經點評錄》可行性報告
“三下鄉”社會實踐調查報告
【關鍵詞】農民工;社會保險;戶籍制度;法律保障;籌資
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實行和我國戶籍制度的改革,城鄉間流動的限制被放開,大量的流動人口出現:2005年我國流動人口1.47億,占全國總人口的11.3%,2010年流動人口2.61億,占全國總人口的19.5%,五年間流動人口增加1.14億,平均每年增加2280萬人(《中國人口年鑒2011》)。而農民工又是流動人口的主體。南通網2012年1月29日題為《民工返鄉,城里人生活頗感不便》的報道顯示,春節期間,大部分農民工回鄉過年后,市民家里的老人沒人看管,牛奶沒人送、水管壞了沒人修等等??梢姵鞘械陌l展已離不開農民工。然而他們的社會保障問題卻未能得到有效解決,本文將以社會保險為例,探索農民工社會保障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一、相關概念分析
1.農民工。2006年《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對農民工解釋如下:“農民工是我國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涌現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他們戶籍仍在農村,主要從事非農產業,有的在農閑季節外出務工、亦工亦農,流動性強,有的長期在城市就業,已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一書這樣定義:“農民工是我國經濟社會轉型時期的特殊概念,是指身份還是農民、有承包土地,但從事非農產業、以工資為主要收入來源的人員。狹義的農民工,一般指跨地區進城務工人員。廣義的農民工,既包括跨地區進城務工人員也包括在縣域二、三產業就業的農村勞動力。”第一個定義是規范性文件的定義,第二個則是學術上的定義,后者可把前者的含義包括在內,故本文選擇第二種定義,且因本文探討的是城市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故所用的是狹義的農民工。
2.社會保障制度。(1)社會保障制度概念及我國社會保障體系。李珍《社會保障理論》一書這樣定義:“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通過立法并依法采取強制手段對國民收入進行再分配,對暫時或永久失去勞動能力及因各種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社會成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分散個人的風險,以保證勞動力再生產、社會安定、經濟有序進行的措施、制度和事業的總稱?!蔽覈鐣U现饕ㄉ鐣葷?、社會保險、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等正式制度;同時也有社會互助、個人儲蓄等非正式制度。我們所說的社會保障制度是指正式制度,其主體是社會保險。(2)社會保險概念及我國社會保險體系?!吧鐣kU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形式采取強制手段對國民收入進行分配和再分配,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勞動者在年老、疾病、死亡、傷殘、生育、失業等情況下的基本生活需要,給予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保▌⑵健侗kU學原理與應用》)。它包括養老保險、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
二、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及原因(以社會保險為例)
雖然農民工在城市生活,但因戶籍在農村,城市的社會保障對他們關注不夠。而農村的社會保障主要是針對當地農民的,對他們意義不大。故他們處于兩不管的尷尬位置。具體而言,從社會保險來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面臨的問題及原因如下:
1.參保率低。無論是全國還是地方的數據都可得出同樣的結論,農民工參保率低。如圖所示,2011年全國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比例分別為13.9%,23.6%,16.7%,8.0%和5. 6%。呂學靜在《中國農民工社會保障理論與實證研究》一書中指出,北京市農民工中,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比率分別占受訪者的11.6%,17.3%,8.8%,5.4%和0.4%,“絕大多數農民工未參與任何社會保險項目……受訪者中,五項保險均未辦理的占受訪者總數的74.7%……甚至大多數農民工連社會保險都不了解”這意味著大部分農民工是游離于社會保障體系之外的。相反,城鎮職工參保率卻很高,很多地方接近100%。不難看出,問題的根源在于城鄉二元的戶籍制度。
[關鍵詞] 勞動力轉移 剩余勞動力 職業教育
一、重慶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特點及現狀
1.重慶市農村勞動力轉移現狀
重慶市是大城市大農村二元結構特征非常突出的直轄市。全市萬人口中農村人口3144萬人, 占總人口的77.1%, 農村勞動力1362萬, 占農村人口的56%。據統計測算, 全市富余勞動力900多萬人。目前, 重慶每年農民外出務工人數在700萬人以上, 其中在本市務工人數200多萬人, 在市外務工人數約500萬人。
2.農村勞動力的競爭力也得到了增強
創立了有影響力的“重慶師傅”“富僑保健”“石龍技工”等勞務品牌, 形成了建筑、服裝、餐飲、采摘等成規模的優勢勞務產業并初步實現了區域化、行業化、成建制的集團式輸出。
3.服務功能進一步健全
重慶市培訓機構、中介機構、駐外服務機構與市政府11個駐外辦事處及其分支機構共同構建了全方位、多渠道、多層次的勞務輸出組織網絡。在全國率先成立了農村勞動力轉移促進協會, 180多家培訓輸出機構和大戶入會。
4.勞動力轉移職業技術特點
一是文化素質低。據調查, 全市農村富余勞動力中, 初中文化占71.2%, 小學及文盲半文盲占8% ,高中及以上僅占20.8%。
二是接受生產技能培訓的勞動力比重較小。目前農村開展的短期培訓大多限于種養業方面的生產技術培訓, 開展技能培訓少。已轉移的農村勞動力中, 接受過專業技能培訓的僅占15%左右。
二、研究重慶市剩余勞動力
1.從經濟學上的方法說明剩余勞動力的產生
我們根據經濟學邊際效用函數來說明剩余勞動力的問題:
如圖1所示,我們定義縱坐標為農業產出量Q,橫坐標L為農村勞動力,TQ代表農業總產出,APPl代表農業平均產出水平,MPPl代表農業邊際產出量。
L1,L2,L3將圖分成四個階段:第一個階段,TQ,APPl,,,MPPl呈上升趨勢,說明農業生產要素和勞動力結合逐步達到合理配置,此階段為勞動力稀缺階段;第二個階段,L達到L1的時候,說明農業生產要素和勞動力結合達到最佳狀態,APPl 繼續上升,勞動力短缺的現象將逐步緩解;第三個階段,L達到L3時,農業生產要素和勞動力已經開始出現惡化,勞動時間得不到充分利用;第四個階段,APPl,下降,TQ也開始下降,勞動力的數量和時間影響勞動的產出。
在四個階段后,增加的勞動力則我剩余勞動力,由于我國農村人口比較多,而生產效率的提高,使得我國早就邁進了第四個階段。
2.對重慶農村剩余勞動力的估算
目前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估計方法很多,本文采用的是國際通用的規則,國際通用的是“就業結構偏離度”,偏離度=(gdp產業構成/就業人口產業百分比)-1。
國際上一般的準則是,當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的時候,一、二、三產業偏離度分別為-0.3,0.1,0.1,從這個意義上去分析重慶現在的“就業結構偏離度”,看是否第一產業偏離正常值。
筆者從2007年重慶市統計年鑒中的資料運用上述公式,計算得出:2006年,第一產業的偏離率為-0.74,第二產業為1.3,可見第一產業從業人員人數偏多,第二產業人數相對偏少,所以剩余勞動力要向非農產業進行轉移,而第二產業就業偏少,這也符合重慶的實際情況,第二產業就業人員偏少,也主要是熟練的技工偏少,這需要依靠我們的職業教育,這將在以后的幾章里進行論述。
而考慮最近三年,也就是從2004年到2006年,第一產業的偏離率的變化情況,2004年為-0.69,2005年為-0.69,2006年為-0.74,可見剩余勞動的情況相當嚴重,這幾年的情況沒有得到明顯的改善,反而有變弱的趨勢,我們必須改變這一趨勢,做好實際的工作。
三、職業教育解決結構性失業
農民工現在已經成為我國建設的重要力量,但仍然存在結構性失業的問題。
1.全國農民工從業分析
根據國務院的國務院研究室近日了《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調查結果顯示我國農民工正發生三大轉變: 由亦工亦農向全職非農轉變; 由城鄉流動向融入城市轉變; 由謀求生存向追求平等轉變。(圖2)
2.我國結果性失業的狀況
結構性失業是由于經濟結構的變動,使勞動力在包括技能、經驗、工種、知識等方面的供給結構與需求結構不相一致而導致的一種失業類型.:這種失業的最大特點就是一方面大量的勞動者找不到工作;另一方面大量的崗位找不到合適的勞動者,即失業和空位并存。
3.“民工荒”是結構性失業的一種表現
經濟增長模式面臨變革是造成部分地區民工短缺的重要原因。隨著產業結構調整,對勞動者素質的要求不斷上升,而我國的農民工的受教育水平普遍較低,缺乏技術。可見,我國“民工荒”掩蓋不了“從來不缺普通民工”的事實,真正缺少的是技術型民工、高素質工人。
四、重慶及庫區勞動力轉移的現狀模式
1.重慶目前的舉措
重慶市教委明確提出在萬州、涪陵等中心城區集中建設重慶市三峽庫區職業教育與移民技能培訓基地。在職業學校開展“3+1”、“3+1.5”的培訓就業模式,組織庫區未升學的初、高中畢業學生到職業學校進行一年或一年半的職業培訓;在職業學校采取“訂單培訓、定向培養”的方式和“工學交替”的辦學模式,實施職業院?!耙恍^k兩校,日校兼夜?!?,大力開展進城移民培訓。
2.重慶市“百勞工程”及萬州經驗介紹
“百勞工程”即百萬勞動力轉移就業工程,是在2004年初的全市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會議上,由市委市政府一并決策部署啟動,突出強調政府在具體實施中的主推作用,明確了“政府促進、市場運作、培訓支出、農民收益”實施原則,頒布了“技能培訓、獎勵輸出、費用減免、權益保障和回鄉創業”5項具體優惠政策。
萬州2003年成為重慶市勞動力轉崗就業培訓試點區縣之一,首創“政府推動、學校主辦、部門監管、農民收益”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機制,其成功經驗在2004年4月得到全國推廣。
五、農村勞動力職業教育的建議
1.政府重在宏觀調控
用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取代行政手段,政府職能應從農民工培訓機構的管理向抓農民工培訓市場的方向轉變,創建有利的宏觀政策環境。引導農民培訓機構進行農民培訓示范基地建設、引導勞動力輸出地和輸入地政府及相關企業、培訓機構和勞動力市場中介服務機構之間加強合作等。
2.抓住溫暖工程的契機
溫暖工程所涉及農村轉移出來的勞動力,由于溫暖工程是全國范圍內的,我們在進行農村勞動力職業教育的工作的時候,可以充分利用溫暖工程的研究成果和一些實惠的幫助,來進行我們的農村勞動力職業教育的工作。
3.以農村初中畢業生為主要對象,大力發展農村職業教育
農村青年勞動力是我國產業工人的重要后備軍,發展農村職業教育是一項關乎全局的戰略性任務。我們看到,面對大學生就業難的嚴峻形勢,技工學校和規范的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卻供不應求。國家應把發展農村職業教育同發展農村義務教育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4.加強培訓服務工作
政府應鼓勵教育培訓機構通過開展繼續教育來解決,或從學校、科研單位、企業、技術推廣部門聘請來保證師資隊伍在數量和質量適應轉移培訓的發展需要。加強農民工培訓的教材開發。定期調查并公布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況,定期對不同職業(工種)、不同等級的農民工職業供求和工資價位進行調查,調查分析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5.勞動轉移職業基地教育
通過優化重組或多樣化的合作方式,統籌區域內多渠道、多形式的職業教育資源和培訓力量,形成培訓合力。農村勞動力轉移職業教育基地要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適合農村轉移勞動力的學習特點和學習需求,適應用工企業對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的要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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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紹良:職業院校開展職業培訓的方式和措施的探索.和諧發展論壇
[6]王 林:中國農民工就業矛盾研究:重慶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14卷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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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慶市2007年統計年鑒
關鍵詞:社會保障;農民工就業;影響分析
中圖分類號:F240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16-0085-02
一、農民工社會保障現狀
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較以前有了很大改善,自2007年7月以來,國家開始試點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把農民工也納入到該體系中,農民工“看病難”的問題很大程度上得到解決。但是和城市居民相比,農民工社會保障存在的問題還很多。國務院課題研究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數據顯示,2006年中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總參保率不超過20%,說明大多數農民工并未參保。截至2008年底,全國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是2 416萬人,只占城鎮就業農民工的17%。2009年《關于貴州省農民工基本權利保障的調研報告》數據顯示(貴陽市、遵義市、六盤水市等農民工相對聚集地區),44%的農民工從未休息過,50%的農民工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既得不到休息也沒有加班工資,僅有1%的農民工獲得了春節期間探親的費用;88%的女性農民工在生產期間沒有享受法定產假,有的還因為懷孕丟了工作,9%的女農民工在懷孕和生產期間,企業或工傷保險機構為其報銷了醫藥費用;8%的農民工在生病期間企業或工傷保險機構為其報銷了醫藥費用;93%的農民工沒有加入所在企業的工會;58%的農民工沒有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14%的農民工辦理了養老保險,12%的農民工享有失業保險,20%的農民工享有工傷保險。由此可見,社會保險參保率很低。此外,受二元社會經濟結構影響,農民工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缺失。農民工沒有城市戶口,不能享受城鎮居民一樣的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雖然農民工的住宿條件很差,但卻不能享受福利分房或由政府補貼的廉租房,也不能像城市居民那樣享受城市低保。農民工在公共物品的享受、職業培訓、工資福利、子女就學等方面都享受不到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
二、社會保障與農民工就業的關系
1.社會保障有利于促進農民工充分就業。從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角度看,健全的農民工社會保障會給農民工提供基本的教育、培訓與醫療等保障,保證農民工工作的高效率和技術創新,并且促進農民工素質的提高。農民工素質的提高就有力的保證其就業,特別是對城市低收入農民工來說,社會保障可以給他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和接受醫療、教育等方面的權利,從而提高農民工素質,減少結構性失業,避免“民工潮” 和“民工荒”現象的出現。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可以保障農民工的基本生活,解決農民工的后顧之憂,減少農民工城鄉流動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有利于勞動力市場的形成。勞動力的合理流動一方面有利于分化和化解就業壓力,另一方面有利于勞動力實現與生產資料的最佳結合,使工作效率提高,勞動力資源得到充分利用,從而提高就業水平。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在全國范圍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調節經濟發達地區和經濟欠發達地區之間的收入差距,縮小貧富差距,緩解兩極分化,維護社會穩定。社會穩定有利于經濟發展,經濟發展就會提供大量的就業崗位,從而促進農民工充分就業。
2.農民工充分就業推進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大量農民工流入到城市,給城市帶來很多問題,需要完善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解決這些問題。因此,農民工的充分就業對社會保障提出更高的水平和要求,這必然推進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就業是實現社會保障的基礎,社會保障是大規模就業的產物,在工業化進程中,農民工面臨的社會風險加大,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基本需求的問題大量出現。傳統的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不能抵擋快速工業化帶來的社會風險,因而產生了社會保障社會化的要求。社會保障的資金來源于勞動者所創造的價值,社會保障水平的高低取決于勞動者的收入水平。就業是提高社會保障水平的根本條件,勞動者創造價值的前提是勞動者實現就業,使勞動者和生產資料相結合,才能創造價值。創造的價值越大,用于社會保障的那部分資金就越充足。雖然是政府的政策取向決定社會保障的具體事宜,但是經濟實力是最根本的。這個結論可以從發達國家的社會保障支出水平和欠發達國家的社會保障支出水平相比較而得出。
三、社會保障對農民工就業的影響
1.社會保障的缺失對農民工就業的影響。中國是二元經濟體制,社會保障也出現城鄉分割的二元狀況,農民工雖然在城市工作,但是沒有城市戶口,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最低工資保障和最低生活費保障,這種嚴重的社會保障缺失使農民工有著很大的后顧之憂。不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阻礙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城鄉統籌就業就不能實現。有些地方允許農民工參加城鎮社會保險,但是很多企業雇主受到利益的驅使,不愿意給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因為繳納社會保險費會增加勞動力成本。農民工也由于工作流動性強,參加社保后隨著工作的變動社保關系轉移難、銜接難,農民工外出打工的首要目的是掙錢改善生活,因此農民工愿意放棄社保而增加他們的工資。農民工的工資長期偏低,而且發放不及時,導致農民工就業行為短期化,就業得不到長效機制的保障。很長一段時間,有些地區的農民工工資幾乎沒有變過,即使有增加,幅度也很小,趕不上物價的上漲。由于只有少數農民工參加失業保險,大部分沒有失業保障作后盾的農民工失業了就沒有生活來源,不得不賤賣自己的勞動力,從事低工資的工作。許多農民工有時為了得到一份工作,不得不與雇傭方簽訂“生死合同”、“霸王合同”,從而放棄了自己的合法權益。農民工工作條件差、技術培訓少,職業病和工傷事故多,農民工職業技能得不到提升,缺乏長期就業能力。農民工在城市所從事的職業都是最臟、最苦、最累的,工作環境也是最差的。中國大部分農民工群體沒有接受過技術培訓,再加上勞動時間長、安全條件差,導致農民工傷病較多。目前農民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的參保率都很低,農民工一旦出事,很難得到應有的補償,生活往往陷入困境。由此可見,社會保障的缺失影響農民工就業。
2.高福利對農民工就業的影響?,F階段,中國的社會保障水平還很低,高福利的情況在中國基本不存在。高福利是指社會保障水平過高,居民不需要工作就可以得到國家發放的各種津貼福利,如英國的醫療和教育都是免費的。因此,高福利對就業造成負面影響,高福利提升自愿失業率。社會福利的資金來源于征收重稅,對勞動者征收重稅的后果是減少了社會對就業機會的需求,在就業機會供應不變的情況下,對就業機會需求的減少會使部分工人轉化為自愿失業者。社會福利對低收入者、失業者提供社會保障,使他們衣食無憂,他們降低對工作的需求,因而增加了失業率??傊?,過高的社會福利對就業產生消極影響。
四、對策建議
1.完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1)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積極推進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擴大保障的覆蓋面,解決農民工后顧之憂,為農民工就業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社會保障應該覆蓋社會的所有勞動者,不應該對農民工有歧視。根據中國現階段的國情,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確實有一定的困難,受到財政負擔、實施成本和農民工自付能力等的限制。但應盡量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使社會保障覆蓋范圍從國有企業擴大到各類企業,從單位職工擴大到靈活就業人員和居民,從城鎮擴大到農村,讓越來越多的人享有基本的社會保障。(2)加強社會保障制度的靈活性。農民工雖然工作生活在城市,但是戶口在農村,家人在農村,這就導致農民工工作具有流動性,就需要政府建立和完善適合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的社會保障制度。如制定差別化費率,對于農民工實行低費率、低基數繳費的方式,降低社會保險的門檻。制定一套適合農民工的培訓、就業、勞動關系和社會保障的政策法規,使得合同期限、合同形式、人員流動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政策更加靈活,以適應新的就業形式。
2.完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的其他配套措施。農民工就業不僅需要完善現有的社會保障制度,還需要其他相關的配套措施的實行,多方面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促進農民工就業市場的順利發展。(1)完善城市就業制度。目前農民工在城市的就業形式多是打零工或者短期工,這種流動性大、穩定性差的就業方式很難促進他們產生長期在城市工作的意愿。因此,打破勞動力市場中的城鄉壁壘和地區分割格局,實行統一的就業政策,取消用工的戶口限制,給農民工以平等競爭的機會,鼓勵私營企業和個體企業的發展,為農民工創業提供政策支持。(2)建立和完善農民工工會組織。城市居民遇到問題和糾紛時可以找工會組織出面協調,保障其合法權益,但是在城市孤苦伶仃的農民工卻沒有這種待遇。即使有老鄉會等一些組織,他們也只會通過暴力手段解決問題,往往越解決越麻煩。建立農民工工會能夠起到聚合單個、零散的工人,形成組織化的力量,打破強弱懸殊的勞資格局,提升農民工自我維權的能力。單個農民工可以把巨大的維權成本轉移到工會組織,工會組織可以把這部分成本分攤到所有會員身上,這樣每個人分擔的部分就很小,通過組織維權,更能保證維權的效果。(3)建立和完善農民工法律援助制度。農民工是社會的弱勢群體,應該受到社會的尊重。當農民工遇到勞資糾紛、傷害賠償等問題時,得不到很好的解決。其中原因除了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外,高額的訴訟費用也讓他們放棄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因此,必須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建立農民工法律援助專項資金,專門用于為農民工辦理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開展法律咨詢活動、普法教育等開支,為法律援助機構開展農民工維權提供經費保障。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筑業;農民工;培訓管理機制;培訓基地
中圖分類號:G723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8-0422(2009)05-0191-02
1 長沙市農民工培訓就業的現狀
長沙市作為湖南省會城市,勞務輸入是推動城市建設的重要途徑之一。近年來,長沙市先后啟動了“陽光工程”培訓、溫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業農民工培訓、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培訓、扶貧勞務技能培訓等工程。但由于培訓時間短,知識型、技能型務工人員提升比例不大,大多數經培訓后的農民工在企業從事的是簡單、粗重、低級的勞動,真正從事技能型、管理型勞動的人員很少。我們分別到國營建筑企業和私營建筑企業(省第六建筑公司和西湖建筑公司)進行了調研,與企業領導層進行了座談,采用現場問卷方式,對2000余名農民工進行了調查,確保了問卷數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根據本次調查結果及相關資料,長沙市農民工就業具有以下特點:
1.1 民工性別與年齡結構特點
從性別看,建筑行業工人幾乎是男性,且年齡結構以青壯年居多。
1.2 民工文化層次偏低,整體素質不高的特點
根據《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中國農村勞動力中接受過短期培訓的只占20%左右,接受過初級職業技術教育或培訓的僅占3.4%,接受過中等職業教育的更少,只有0.13%,大量農民工沒有接受適當的職業技能教育,缺乏一技之長(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2006:165-166)。
調查中發現,長沙市農民工的學歷以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為主。約70.3%的農民工學歷為初中,約23.2%為高中或職高。農民工平均受教育年數約為9.04年(包括幼兒教育),大多數缺乏專業技術技能。較低的文化水平使大多數農民工只能從事技術含量低的體力勞動,較少從事腦力勞動,不得不吃“青春飯”。
這些人缺乏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缺乏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意識,思想單純、社會經驗少,且多數從事簡單笨重而危險的工作,有的只能機械地重復某種單一的動作,難以學到新的知識和技能,無法提高自己的就業層次。絕大多數人不愿意或無經濟能力參加收費的培訓項目,僅有約14%的農民工愿意參加自費的培訓,愿意參加的人中約72%的人只愿意承擔300元以下的培訓費用。
1.3 工作的流動性和被動性的特點
民工作業流動性大,就業途徑向多渠道發展。依靠血緣、地緣人際關系網絡找工作仍然是農民工流動就業的重要途徑,隨著勞動力市場的發展,其它途徑也逐漸發揮了重要作用。工人們為了利益,常常幾個工地串場和隨時變換工種,這種現象很普遍。
另外,勞動工時超長,沒有足夠的培訓時間。約88%的農民工外出就業的原因和動機是賺錢,因此,實行計件工資制的農民工和能獲得加班工資的農民工有較強的加班意愿,而且隨著加班工資支付的標準越高,農民工加班的意愿越高。高強度、長時間的透支體力工作,對身心的損傷是顯而易見的。在較少的空余時間里,農民工的培訓愿望極低。
1.4 注重短期利益,忽視長期保障,抵觸培訓的特點
在一些農民工眼中,外出就業只是“權宜之計”,40歲以上的農民工僅占9.2%,大多數人未等到法定退休年齡就退出了勞動力市場。他們對技能培訓和人文素質修養不重視。因此,農民工比較注重近期內的經濟收益,較少考慮工作的穩定性、長期性和未來養老等問題。
2 農民工技能培訓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我們城建職校通過近幾年的工作實踐,發現長沙市建筑企業農民工培訓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2.1 培訓招生難度大
農民工技能培訓雖然開展了好幾年,也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由于宣傳工作沒有及時跟上,加上交通閉塞,信息傳播不到位,致使廣大農村大多數的農民不知農民工可以免費培訓和免費推薦就業這一惠民政策。有些不規范的勞務技能培訓招生既坑害了農民,浪費了國家的資金,又損害了政府的形象,管理難度大。
2.2 培訓時間安排不合理,管理難度大
每年春節過后是農民工外出打工和企業招工的高峰期,因此,春節前后是組織農民工轉移培訓的最佳時機。然而由于上級培訓計劃、指標沒有下達,大好培訓時機就這樣白白放過。等三、四月份下達培訓任務再組織培訓,卻趕上建筑工地搶進度時期,就出現了開班難、開課難的矛盾。湖南省建六公司培訓學校發動校教職工下鄉招農民工進校培訓,工作沒少做,但效果不佳,過去因培訓受騙上當的農民工更是對招生老師冷嘲熱諷,起到了反宣傳作用。
2.3 傳統觀念影響大,部分農民對技能培訓熱情不高
農民受教育的程度普遍較低,思想落后,行為保守,很容易滿足,缺乏遠見和開拓意識?!岸嗟貌蝗绗F得,現得不如就得”的觀念深入人心,致使大多數農民工只注重眼前利益,對自身發展缺乏長遠考慮。很多農民工找到出賣體力的工作崗位后就隨遇而安,滿足于日復一日的簡單勞動,把自己定位為機器上日夜工作的零件,根本不想通過培訓來提高自己的勞動技能,有的還自鳴得意:“我不參加培訓照樣能找到工作”。
此外,不少農民工外出打工并沒有明確的目標,對技能培訓不知道該不該學,學什么,學了以后有什么用。一些農民工對參加培訓學習技能失去了信心,參訓熱情不高。
2.4 培訓設施欠完菩,師資水平亟待提高
農民工培訓不僅要有很好的政策,完善的培訓機構,更要有先進的培訓設施和高水平的師資。長沙市農民工學校有一百九十多所,但其培訓設施除配有幾臺電腦、電視機的多媒體教室外,幾乎沒有令人滿意的實訓設備,雖然工地現場就是農民工教學實習的場所,但極不安全,也不規范。老師中,大多是來自工地的師傅,專業老師少得可憐。教學條件的限制,專業老師的缺乏,嚴重地制約了培訓教學的發展,影響了培訓的質量。據調查了解,企業培訓學校師資大多臨時聘請,流動性大,辦學欠規范,沒有合法的辦學資格,很難承擔高水平的培訓任務。大多數農民工最信賴師傅帶徒弟的教學方式,對課堂教學培訓方式不適應。目前開設的培訓課程多數以講授方式為主,課堂上無法實施“手把手”的教學和邊學邊練的教學模式。這樣就形成了這樣的格局:工地上有技能嫻熟師傅但沒有系統的規范的教學:培訓學校有教學經驗豐富、理論水平較高的教師但沒有現場經驗和實訓場地。
2.5 部門間統籌協調難
現在有農民工培訓任務的部門多,各部門的培訓任務、資金都是由其上級部門對口下達,對培訓的管理、資金的報賬撥付都不盡相同,自
成體系,在實際的工作中,政府對各部門間的各類培訓整合起來難度大,難協調,既浪費資源,又影響培訓質量的提高。
3 對農民工技能培訓工作的幾點建議
農民工培訓工作意義重大,關乎社會的穩定,農民工家庭的收入,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建委有關部門不但要充分重視,而且要轉變培訓的觀念和模式,牢固樹立“以人為本、教育為先”的理念。農民工的培訓不是把物質條件創造好了“等”其主動來參加培訓,而是要想盡一切辦法“讓”和“請”農民工來參加培訓,要教育和吸引農民工認識到接受培訓的好處,激發其參加各種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綜合素質的熱情。真正實現“讓農民工滿意,讓用人單位滿意,讓政府滿意”的目標:真正實現“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和“要我培訓”向“我要培訓”的觀念轉變。如何改變當前建筑行業農民工培訓的冷、亂狀況,讓農民工培訓工作走上良性循環的軌道,是一個值得探索和研究的課題。根據我們長沙市城建職校培訓工作的實踐,特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3.1 加強組織領導,整合培訓資源,建立市級培訓基地,實行長效管理機制
農民工技能培訓是一項系統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廣,建筑行業工種多。要將此項工作納入建委重要的工作日程,建立建設部門負責統籌、培訓中心主管的運作機制,實行長效管理模式,打造市級培訓基地。要建立培訓工作考核機制,對農民工培訓工作做得好的部門,要予以獎勵。要調動相關部門的工作熱情,激勵他們克服工作困難,長抓不懈。要根據中央、省市有關文件精神,整頓培訓市場,對不合格的培訓機構予以堅決取締。同時,成立培訓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規范培訓行為,領導小組下設實施機構(培訓中心為經紀人),培訓任務由培訓中心負責完成。
3.2 強化建委各職能部門的培訓意識,對培訓中心給予政策支持
要大力加強各職能管理部門對農民工培訓工作的支持,制定相應的法規、政策,規范企業用工制度。政府有關部門逐步建立培訓結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相結合的持證上崗和就業準入制度,實行資格證與工資掛鉤的勞資原則,建立農民工“人才庫”,創建網絡招聘市場。在強化職業資格證書作為勞動力市場“通行證”的就業準入制度的管理方面盡快出臺相關政策,支持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
3.3 培訓和考證結合
根據一些行業農民工分散性、流動性、季節性,工作時間長、不固定的特點,采取課上授課和課下自學結合,長訓和短訓結臺的辦法,分階段教學,累計學時,逐步推行學分制,實行彈性學制,方便有一定文化基礎和能力的農民工半工半讀、工學交替,分階段完成學業,并允許培訓學校通過考核將農民工已有的知識和技能認定為學分,學??梢詫⑦@類學分折算成學習的學歷學分,凡是參加培訓的農民工只要累計達到所需學時,或完成各個階段的教學要求(通過階段的考試)即可頒發證書。同時,為激勵農民工學習知識,學習技能的積極性,有關部門可聯系相關行業協會定期組織舉辦農民工技能大賽,通過技能大賽對農民工進行技能等級考核認定,并頒發證書。只有這樣,培訓才有吸引力,培訓后的農民工在就業中才具有競爭力,才能體現培訓主體、培訓對象和用人單位的三贏局面。
3.4 狠抓師資建設,明確培訓目標,突出培訓特色
首先,要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注重交流與合作。師資水平是直接影響農民工技能培訓效果的重要因素。培訓機構可以按照“能者為師,按需聘用”的原則選聘教師。培訓中心對教師合理分流,著重培養“雙師型”教師,對社會上有專業特長的技工要認真摸底、整合,作為教師資源,建立技能教師“師資庫”,發放技能型教師資格證,根據需要予以選聘。要加強和企業的合作,由招工企業選派高水平技師來培訓點作對口培訓,企業工地作為實習基地,以提高培訓的質量。
3.5 免費和收費相結合
政府對農民工的免費培訓投入是有限的,只能是針對每個農民工的一次性免費培訓,而對于那些有一定技能,生活基本穩定還有技能升級需求的農民工,培訓就可收取一定費用。另外,還可以與用人單位合作,根據企業需要,對有一定經濟困難的農民工先免費招聘和培訓,合格上崗后由企業支付培訓費。
農民工的整體素質直接關系著城市的整體水準。有關領導層不可不考慮農民工培訓的長效機制。我們認為,以專業職校作為委托部門,為企業服務,既落實上級部門政策精神,發揮職業教育職能,又為建筑行業農民工培訓排憂解難,是雙贏的決策。我們充分領悟上級精神,分析城建職校教學培訓的職能,憑多年行業培訓的經驗及實力,特提出“以專業職校為培訓基地的‘經紀’管理模式”的新思路?!芭嘤柣亍币粭l龍服務的模式,既是一項建筑行業培訓的行政管理新嘗試,也是一條供政府決策的可行性研究思路。
參考文獻:
一、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目前狀況和其原因
(一)目前狀況
目前我國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人員大約有1.2億人,進城農民工約為1億,長期以來他們的權益得不到保障,其社會保障程度較低。一項調查結果表明,到2003年底,中國農民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職工生育保險的參保率分別只有33.7%、10.3%、21.6%、31.8%和5.5%。而農民工的企業補充保險、職工互助合作保險、商業保險的參保率就更低,分別只有2.9%、3.1%和5.6%[i。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一份最新調研顯示,在“五大社會保險”中,已有相當數量的農民工參加了工傷保險,但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的總體參保率僅為15%左右,醫療保險的平均參保率為10%左右,此外,絕大多數農民工未參加失業保險,而生育保險農民工也基本未參加。
除社會保險外,農民工的社會福利也很差,最突出的表現在住房和子女的教育福利等方面;在社會救助方面,現行城鎮社會救助體系只覆蓋城鎮戶籍人口,諸如最低生活保障的社會救助等社會保障權益,農民工根本享受不到。
許多地方政府也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出臺一些有關農民工社會保障的政策法規。如2000年,廣東省出臺了《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實施細則》和《廣東省社會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明確規定農民工應參加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2001年北京市頒布了《農民工養老保險暫行辦法》,要求用人單位必須和農民工簽訂用工合同,并為其辦理養老保險;2002年上海市推出了《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規定凡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辦理綜合保險;2003年成都市下發了《成都市非城鎮從業人員綜合社會保險暫行辦法》,明確規定農民工可以享受工傷補償或意外補償、住院醫療費報銷、老年補貼等幾項綜合社會保險。然而,在各地制定的法規中,有不少規定的險種不完整,這就很難保障農民工的權益,同時,由于這些法規和規章的效力層次較低,其實施效果并不理想。
(二)原因
本文認為造成農民工社會保障程度低、權利缺失的主要原因可以總結為主客兩大因素。
從主觀方面來看,首先,政府為促進經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對農民工的保護,同時一些政府搞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沒有從農民工的真正需要出發,而是為了完成上級政府的規定,層層向企業布置,許多地方政府把養老、失業、醫療三險“捆綁”推行,由于農民工的繳費能力較低,導致參保率較低。其次,大部分的企業雇主對農民工缺乏自覺保護意識,認為支付農民工社會保險基金加大了企業成本,這就導致他們對農民工參保采取消極應付的行為。最后,由于農民工自身文化素質普遍偏低,其社會保障意識淡薄,沒有意識到自己應有的社會保障權利的缺失。
從客觀方面來看,首先,我國計劃經濟時代形成的城鄉二元結構及其相關的體制是農民工社會保障權利缺失的根本原因,農民工和市民雖然共處一個空間,但二元結構所折射的二元社區導致他們在收入、保障權利等方面存在著很大懸殊。其次,農民工作為一個群體,具有規模龐大、構成復雜及流動性強的特質,對社會保障的需求差異性較大,并且保險基金的區域統籌和農民工的跨省流動存在著沖突,于是導致農民工參保中斷、退?,F象頻繁。
二、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必要性及現實意義
在已有的有關農民工社會保障探究的文獻中,專家學者們普遍認為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具有很強的必要性和現實意義,總結起來無非是從社會整體和農民工個體兩個大方面來進行論述的,本文從以下方面進行了概括摘要:
從經濟發展的角度來看,建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農民工就可能放棄土地保障,讓渡土地的使用權,農村就可以實現產業化、集約化經營,從而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增加農民收入;市場經濟要求經濟活動按市場來運行,建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為建立一個對所有生活在城鎮中的人具有一個公平、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可以提高農民工自身抗風險的能力,這樣不僅可以促進農民工的消費行為也可以加大農民工對自身投資的力度,從而拉動中國經濟增長的內需;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能夠更好地維護農民工和企業之間的勞動關系,有利于企業的成長發展和企業利益的最大化,而且假如采取適時有效的農民工社會保障政策,保持農民工的人力資源優勢,將對我國新型工業化產生積極影響。
從政治穩定和發展的角度來分析,建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是加快城鎮化發展的制度保障,也是解決“三農”新問題的突破口,“三農”新問題的癥結主要在于人地矛盾和城鄉矛盾,而農民工的形成和發展,實際上為緩解“三農”新問題開辟了一條現實之路;農民工的權益保障新問題是一個弱勢群體的民生新問題,是任何一個崇尚公平和正義的社會必須正視的新問題,只有解決了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新問題才能體現社會的公正性,體現政府的全民性和公共性;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也是改變二元結構下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結構性失衡的需要,是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長期目標的必然要求,也體現了社會保障制度的本質;2020年我們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就意味著要把數以億計的農民轉化為市民,只有高度重視維護這些未來城市新市民的權益保障,這一戰略目標才會順利實現。
從社會發展的角度來分析,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是我國社會轉型的需要,體現了公平和效率,有利于促進社會的整合和穩定;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的不銜接,阻礙了農村人口的城市化進程,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是農民工進城的保障,也是城市化戰略實現的需要;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了科學發展觀,其最終目的,就是為了社會和諧發展和可持續發展,和諧不僅是人和自然的和諧,更是人和人的和諧、城鄉的和諧,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建立有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
最后,從農民工自身的角度來分析,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可以保障農民工基本權益,減輕其心理壓力,從而提高農民工的基本生活質量和發展需求;有利于引導農民工的消費行為,使他們在滿足目前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時,兼顧自己的長遠利益;同時,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也是保護農民工中婦女、兒童這種生理和社會雙重弱勢群體的需要。
三、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有利條件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經濟、政治和社會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就,這就為解決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新問題,確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提供了有利條件。
首先,我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了二十多年,國家財力和政府承受能力已逐步增強。雖然國家還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為全部農民工提供全方位的社會保障,但是我國已經具備為農民工建立初步社會保障的經濟條件。并且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在于制度設計和政策引導,充分調動雇主、企業和農民工等社會資源,過分強調國家財力不足和過高估計農民工社會保障建設的代價是一種思想上的誤區,理應將其摒棄。
其次,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政治條件也是具備的,憲法賦予每個公民享有平等的權利,而且社會保障制度已經寫入《憲法》,而農民工作為共和國的公民,理應和市民一樣享有對等的社會保障權利。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指出,把改善農民進城務工就業、創業環境,積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進一步探究制定涉及農民工的各項政策,作為今年政府工作重點來抓。政府應該著手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尤其是一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機制,更好地體現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和人道主義精神。
再次,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新問題是一個影響到社會不穩定的因素,農民工社會保障權利的缺失是社會分配不公的表現,而社會保障制度就是為了協調這種不良社會氛圍而確立的。國際社會保障協會第28屆全球大會《宣言》中指出,為了減少貧困和實現社會融合,必須將社會保障的覆蓋面擴大到那些尚未從任何正規社會保障計劃中受益的群體,而農民工就是那些尚未從任何正規社會保障計劃中受益的群體。如今政府及社會各界對農民工的社會保障都給予了更大關注。因此,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建立具備了一定的社會條件。
四、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基本思路和策略建議
在已有的探究文獻中,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基本思路這一新問題大家討論的比較多,分歧也比較大,沒能形成相對一致的意見,更沒有能為大家基本接受的成熟方案,其中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摘要:一是把農民工納入到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如張啟春認為通過戶籍改革將農民工變成城鎮居民,進而將其納入鎮社會保障體系或者通過城鎮社會保障制度的擴面將農民工直接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iii。二是建立相對獨立的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如李迎生認為推出相對獨立的面向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必要的,并提出了建構一種作為過渡形態的“三元社會保障模式”[iv。三是把農民工納入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如楊立雄認為把農民工納入城鎮統一的社會保障體制和參照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建立新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的兩種模式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不具備可行性,可行的方案是把農民工納入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加快改革、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并在適當時機,和城鎮社會保障制度統一接軌。
筆者認為在現階,由于人口老齡化、體制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我國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壓力也很大;城鎮社會保障資金缺口較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不規范;在這種情況下,將農民工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對本來就困難重重的城鎮社會保障無疑是雪上加霜。對于第二種方案——建立獨立的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這和我國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目標是背道而馳的。將農民工納入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這是和農民工的特征不符的,農民工是新興的產業工人,已經不同于農民了;此外這種方案也是和我國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體制、加快城市化、現代化發展的目標相背離的。筆者認為現實可行的辦法是根據農民工的現實狀況和需求,按照多層次、多類型、靈活便捷的原則來提供社會保障,并確保這一制度能使城鄉易于接軌。最近勞動保障部課題組在調研報告中也指出,農民工應實行分層分類保障,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具體的保障目標和政策建議,該課題組的建議在新時期保障農民工的權益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從農民工的現實狀況出發來建立分層分類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從長遠講,就是在保障農民工最低生活需要的基礎上向保險型社會保障邁進,進而進入福利型社會保障,最終建立城鄉高度統一、社會化、法制化、規范化的社會保障制度。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是一項龐大而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廣,難度大,在構建過程中要有周詳的謀劃,僅僅“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新問題,更應該有一系列的配套辦法,正所謂“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因此本文提出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的策略建議如下摘要:
1、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改革,只有掃清了農民工社會保障的障礙因素,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新問題才能迎刃而解。首先,改革現行的戶籍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完善流動人口管理制度,取消針對農民工制定的限制性就業政策,逐步改變農民工因為一個戶口而喪失社會保障權利的目前狀況。其次,改革勞動用工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勞動力市場的不完善,對不同的勞動力有不同的態度,導致農民工在工資收入、工作分工、子女入學等方面存在著明顯歧視。再次,改革土地制度,為了提高農村生產力,釋放農村剩余勞動力,必須改革,讓分散的土地集中起來進行規?;瘷C械化生產,集中土地的可行辦法是讓土地自由流動,必要的時候可以采用“土地換保障”。
2、加強社會保障的立法工作,盡快制定出一部全國性的《社會保障法》,或針對農民工的綜合或單項社會保障的法律和法規,那么制定和實施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時就會有法可依。在立法的過程中,要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參照國際組織制定的規章和原則,規范和協調社會保障各參和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以保證社會保障制度能被公正、合理、有效地執行,并能達到社會保障的目的。
改革開放,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經濟保持平穩高速發展,在工業化和城市化方面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在此背景下,中國出現了大規模、不穩定的農村勞動力涌入城市,特別是大城市和沿海發達地區的“民工潮”現象。相關資料顯示:1995年離開本地外出務工的農村人口總數為8000萬[1];2005年我國外出農民工總數約為1.2億[2];2011年國家統計局的《中國農民工監測報告》顯示,我國農民工總量為2.5億,其中外出農民工數量為1.6億。[3]
伴隨著農村勞動力大規模向城市轉移,眾多的農民工未成年子女也隨行進入城市學習、生活。這些未成年的農民工子女雖然生活在城市之中,但是就像他們的父母一樣,并沒有取得城市戶口,不是城市市民,他們的身份被限定為“城市流動孩童”。他們是介于城市和農村之間的新型邊緣群體,一些社會學者把這些城市流動孩童稱為“民工第二代”、“城市新市民”或者“城市新生代”[4]。
農民工隨遷子女是城市流動人口中的一個特殊部分。由于長期以來城鄉二元體制結構和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相對滯后的影響,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面臨著諸多困難。相比城市里的適齡孩子,農民工隨遷子女在民工子弟學校接受的多是低質量的學校教育,這種低質量教育嚴重束縛了他們學習能力、認知能力、興趣特長等各方面能力的發展和綜合素質的提高。加上價值觀念和成長環境不同,使他們不能很快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去,成為了非城非鄉的“邊緣人”。
農民工隨遷子女正處在接受文化知識和思想道德教育的年齡,這個年齡是他們三觀塑造和人格心理發展的重要時期,如果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或者受到歧視,就會使他們產生各種心理問題,阻礙他們人格的正常發展。這些潛在的問題也將給城市社會的治安管理帶來威脅。而這些問題的出現與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的教育緊密相關,如果不能切實有效地解決農民工隨遷子女的教育問題,將會嚴重影響他們的成長與成才,同時也不利于社會的安定和諧。因此,解決農民工隨遷子女教育問題,逐步實現農民工隨遷子女的城市化轉型,對于實現城市以至全社會的和諧穩定與可持續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城市化進程中農民工隨遷子女面臨的教育問題及其原因分析
1、農民工隨遷子女進入公立學校就讀困難
(1)戶籍制度的制約
中國的戶籍制度主要是指1958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及其配套的相關政策措施。這套戶籍制度在法律上對戶口的遷移嚴加控制,制定了“農轉非”、“農轉城”的嚴格規定,使得農村與城市之間的戶籍區別十分明顯,農村人口難以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同樣的待遇。在教育方面,現行的教育制度是按照人口戶籍來配置城市和農村教育資源的,城市的教育資源只為具有城市戶口的人所享有,而農民工隨遷子女因為不具有城市戶口,所以很難享受城市教育資源。戶籍制度中缺乏靈活性的、與時展不協調的部分,尤其是戶籍制的身份定位功能是造成農民工隨遷子女進入城市公立學校就讀困難的主要原因。
(2)公立學校缺乏招收農民工子女的主動性與積極性
在城市化加速發展、城市人口逐年增多的過程中,公立學校的數量并沒有相應的增加。大多數公立學校在只招收具有城市戶口的適齡兒童入學的情況下就已經達到飽和,很難再為農民工子女安排出足夠的教學空間。而且有的公立學校教師數量也顯得不夠充足。因此,就公立學校本身而言也存在諸多難處,缺乏招收農民工子女的主動性與積極性。
(3)農民工家庭流動性大,收入低
農民工家庭較強的流動性嚴重影響了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使學校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難以對學生的受教育狀況作出有效監管。另外,與城市居民相比,農民工家庭的收入與生活水平較低,難以支付高昂的“借讀費”、“贊助費”與“擇校費”,無力讓自己的子女進入辦學條件較好的公立學校讀書,只能勉強進入各方面條件都相對較差的農民工子弟學校就讀,甚至無法使其子女正常上學。
2、民工子弟學校問題重重,嚴重影響其教學質量
(1)硬件設施落后,校舍不穩定,教育資源匱乏
我國農民工子弟學校大多屬于民辦性質,基礎設施建設主要依靠私人投資,以向學生收取的各種學雜費作為主要經費來源,招收對象的家庭又多屬于流動人口中的低收入階層,這就造成了學校資金短缺,各種基礎設施相當簡陋。很多民工子弟學校的教學活動往往都是在廢棄的工廠廠房、租用的民房或者搭建的臨時活動板房中進行,教學條件十分艱苦,存在安全隱患。
(2)師資隊伍建設滯后
農民工子弟學校師資隊伍狀況令人擔憂,教師多數實行聘任制,且大多是大專、中專或者高中畢業生。這些臨時老師往往缺乏關于教學方面的專業培訓與對農民工子女心理特點的正確認識。
(3)存在非法辦學問題
當前民辦農民工子弟學校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辦學缺乏合法性。由于民工子弟學校大多缺乏必備的辦學硬件條件,加上多數流入地城市制定了較高的民工子弟學校辦學標準,因此,絕大多數民工子弟學校是無法通過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這些學校往往處于邊修建、邊招生、邊申報的非法經營狀態。
3、農民工隨遷子女在城市學習生活中心理問題突出
農民工隨遷子女來到城市中生活,或多或少會遭受同學、老師、以及來自社會其他方面的歧視與不公正對待。與城市孩子相比,農民工隨遷子女在語言表達、思維方式、生活方式等方面也存在較大差異,因此常常被城市孩子嘲笑。然而隨著年齡的增大,農民工隨遷子女的自我意識也逐漸發育成熟,強烈渴望得到認可與尊重,這種心理讓他們不愿與城里人交往,從而產生了自我封閉與自卑心理,造成了他們人際交往困難。
三、農民工隨遷子女教育問題的應對措施
1、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隨遷子女入學難問題
改革戶籍制度應努力實現逐步縮小農村戶口與城市戶口之間的差別,逐漸取消與戶口相聯系的不合理制度限制,建立新型、合理、規范的城鄉流動人口監管制度。從本質上來說,只有改革完善現行的戶籍制度,消除城鄉二元結構,逐步建立起一元戶籍制度,削減戶籍制度的身份定位功能,使學籍制度不再嚴格受限于戶籍制度,降低農民工隨遷子女進入城市公立學校就讀的門檻,才能為他們建立良好、寬松的就學環境。
2、加強財政投入,支持農民工子弟學校改善辦學條件
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接受相應的學校教育是適齡兒童的基本權利。家庭、學校乃至全社會都應保證適齡兒童接受與他們的年齡相應的學校教育。為了保障農民工子女的教育權利,政府應完善相應的法規政策,改革教育體制特別是義務教育體制,在義務教育事業上實行中央政府統籌的財政投入機制,實現義務教育事業全國一體化,切實保障農民工子女享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教育部門要將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列入教育整體規劃,列入教育經費預算和發展目標,加大經費統籌力度。按照各個地區接收流動兒童的數量,合理分配專門用于流動兒童義務教育的經費。避免公辦學校因經費緊張對農民工隨遷子女進行高額收費的現象,使所有的農民工隨遷子女都能享有與城市孩子一樣的教育資源。政府在這方面還可以考慮財政分擔轉移,讓農民工戶口所在地分擔中心城市的部分教育經費壓力。比如江蘇等地實行的“教育券”制度就是一個很好的嘗試。此外,政府還應積極鼓勵、支持和引導各種社會力量辦學,以改善辦學條件。
3、學校、家庭和社會三方通力合作,共同促進農民工隨遷子女身心健全發展
對問題孩子的行為塑造和心理輔導首先要從學校入手,可以采用專業心理咨詢方法,讓農民工子女學會傾訴,克服心理弱點,促進其心理健康發展。其次是在家庭中,家長要對孩子進行正確地教育和引導,家長不應該經常抱怨自己對工作和對社會的不滿,不要讓孩子承受額外的心理壓力。相反地,家長應該以自己勤奮的工作態度,勉勵孩子努力讀書學習。家長還應該經常與學校老師溝通,了解孩子的心理、細心觀察孩子的情緒變化,知道他們的學習情況,然后與老師共同“對癥下藥”。另外,還需要各方面社會力量的大力支持與幫助。學校應該很好地利用街道、社區等社會資源,給予農民工隨遷子女特別的關懷,可以利用節假日,組織學生開展一些豐富多彩的社會集體活動,如擔當“城市小主人”、“城市志愿者”等角色,讓他們覺得自己也是城市的一分子,從而增強他們對城市的歸屬感和主人翁意識,并以此增強他們的自尊心與自信心,使他們克服心理障礙,更好地融入到城市社會生活和學習中去。
4、政府有效協調,引導農民工合理流動
農民工遷移流總的來說是有一定的規律性的,如受季節、城市的建設狀況、政府出臺的相關政策、經濟形勢等的影響,但對個體來說更多的是盲目性[5]。政府應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具體狀況采取有效的措施來控制流動人口的規模,合理引導農民工跨區域流動,如通過實施積極的區域政策,產業政策等,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大力支持發展鄉鎮企業。使勞動力資源在部門之間、地區之間和行業之間能夠自由合理地流動,從而優化配置各種資源,尤其是教育資源,以保證農民工隨遷子女受教育的權利。另一方面,在發達城市出現“民工荒”的時候,農民工群體可以形成自己的合法組織,通過各種渠道提出讓他們子女進入公立學校的利益訴求,并以此為條件和當地政府協商解決“民工荒”問題,維護自身權利。
四、結語
農民工隨遷子女是我國未來城市人口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正處于生理發育、心理發展、思想品德塑造和各種科學文化知識習得的關鍵時期?!?012中國新型城市化報告》顯示,2011年中國內地城市化率首次突破50%,達到了51.3%。這意味著中國城鎮人口首次超過農村人口,中國城市化進入關鍵發展階段。[6]未來還將有更多農村人口進入城市,因此,進一步深入探析農民工隨遷子女的教育問題,并采取綜合性應對策略,促進農民工子女全面發展進步,最終實現成功、成才,對國家和民族的未來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注釋:
[1]陳浩.中國農村勞動力外流與農村發展[J].人口研究,1996(7).
[2]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R].2006(4).
[3]國家統計局.2011年我國農民工調查監測報告[R].2011(4)
[4]鄒新樹.中國城市農民工問題[M].群言出版社,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