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6-06 02:01:34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稅收策劃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策劃是指人們為了達成某種特定的目標,借助一定的科學方法所進行的創造性構思及運作方案設計。凡有決策和計劃的領域都有策劃。南宋辛棄疾在《議練民兵守淮疏》中說:“事不前定不可以應猝,兵不預謀不可以制勝,”他把策劃定義為做事之前的深思熟慮。
企業的稅收策劃是以企業發展的全局出發,為減輕企業的總體稅收負擔,增加企業的稅后利潤而做出的一種戰略性的策劃活動,它是現代企業財務戰略的重要構成部分。稅收策劃是一項系統工程,貫穿于企業的設立到經營理財的全過程。稅收策劃是提升企業整體價值的重要途徑,也是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重要動力。一個企業如果沒有良好的稅收策劃就不能有效安排稅收事宜,也談不上有效的財務管理,更無法達到理想的企業財務目標,對于追求價值最大化的企業來說,如何在稅法許可的情況下實現稅負最低、最適宜,也就成為企業稅收策劃的重心所在。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為了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或者股東權益最大化,在法律法規允許并鼓勵的范圍內,通過對融資、投資、經營活動等的事先籌劃和安排,對多種納稅方案進行最優化選擇的一系列行為。稅收籌劃是企業合理合法的行為,是國家法律所鼓勵的,更是企業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稅收籌劃的實質就是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實現節稅的目的。為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稅收策劃必須貫穿于企業運作的各個階段。
1稅收策劃貫穿于企業機構的設置過程
《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逼髽I設立分支機構,使其不具有法人資格。且不實行獨立核算,則可由總公司匯總納稅,這樣可以實現總公司調節盈虧,合理減輕企業的稅負。
某汽車運輸公司擁有汽車運輸、汽車維修和站務幾個業務部分。在企業組織機構重新設置過程中,一種方法是將汽車修理業務獨立設置為子公司。由于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的資格,對集團公司中的汽車修理視為對外業務修理,在業務承接過程中要獨立核算修理業務收入而向稅務機關繳納流轉環節的增值稅及附加稅,而如果將其修理業務部分設置為分公司,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因此對集團公司的汽車修理視為對本企業的維護業務,不繳納流通環節的增值稅及附加稅,可見,由于企業機構設置的差異將導致企業承受的稅負有著明顯的區別。
2稅收策劃貫穿于企業的經營行為
某汽車運輸公司下屬公交汽車客運公司和長途汽車客運公司兩個子公司,依據稅收政策,公交客運公司享受減免所得稅的優惠,而長途汽車客運公司則要依據經營業績繳納所得稅。隨著業務的發展,長途汽車運輸公司出現季節性的運輸車輛短缺,而公交客運則有閑置的運輸車輛,一種方法是長途公司直接向公交公司租借運輸車輛并支付租金,另一種辦法是由公交公司向長途公司租借線路經營權,扣除必要的手續費和站務設施費,經營利潤留歸公交公司。經過綜合測算二種方法的預期收益率,選擇公交公司收益較大的一種方法,享受所得稅減免優惠,這樣就整個公司來說減少了所得稅支出。3稅收策劃貫穿于會計核算過程
某出租車公司的經營方式是實行車輛抵償承包責任制,其經營模式是出租車價款由駕駛員實際承擔,但出租車輛的經營權則屬于出租公司,針對這種經營模式,在會計核算的方式上,一種是將駕駛員向公司交的管理費、向政府部門繳納的客票附加費和養路費保險費等費用納入收入核算,參照交通運輸企業繳納3%的營業稅,由于營業稅稅基較大,因而出租車企業的負擔也是比較重的。另一種核算方式是將駕駛員向出租公司繳納的管理費作為勞務收入繳納5%的營業稅,而將駕駛員向政府繳納的各種費用按代收代繳核算,雖然營業稅率提高了,但稅基變小了,因而總的稅負反而減輕了,這樣也可以為進一步減輕出租車行業整體費用負擔留下一定的空間。
以上的稅收策劃雖然有一定的可取之處,但任何一項稅收策劃方案都具有兩面性,隨著某一項策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獲取部分減輕稅負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該方案的實施付出額外的費用及因選擇該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所損失的相應的機會收益。當新發生的費用和損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時,該策劃方案才是合理的,當費用和損失大于收益時,該方案是失敗的。一項成功的稅收策劃必然是多種方案的優化選擇,我們不能簡單地認為稅負最輕的方案就是最優的,一味追求稅收負擔的降低往往會導致納稅人總體利益的下降。因此,真正意義上的稅收策劃是一個企業不斷走向成熟和理性的標志,是一個企業納稅意識不斷增強的表現。
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納稅人往往面臨著稅負不同的多種納稅方案的選擇,納稅人往往可以避重就輕,選擇低稅負的納稅方案,企業稅收策劃就是合理地、最大限度地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減輕企業稅收負擔,稅收策劃的大門雖然對一切納稅人開啟,但節稅的機遇卻并不等同,經濟因素、稅收因素、管理因素、策劃技能等都從不同方面制約策劃的利益,作為稅收策劃的主體,除了掌握各種經營管理的必備知識外,還必須充分了解稅收制度可掌握科學有效的稅收策劃方法,以取得盡可能的節稅利益。
稅收籌劃與逃稅有著本質的不同,逃稅是指納稅人通過采取虛報、謊報、隱瞞、偽造等各種非法欺詐手段,達到不繳納或少繳納稅款目的的違法行為,逃稅是明顯的違法行為,因而不受法律法規保護。
論文關鍵詞: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籌劃風險
一、引言
房地產企業投資額巨大,涉及多種不同的稅種,稅收成本在總投資額中所占的比例很高,因而房地產公司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發展、獲利,就必須根據企業本身的特點采取不同有效的方法,在這些方法中,創造成本優勢是通用的基本手法之一,而稅收負擔的輕重是直接影響其成本高低的一個重要因素,因此,房地產企業在考慮其生產經營戰略時,必須綜合考慮稅收這一成本因素,作為財務成本很大一塊的稅收支出,如何通過稅收籌劃予以控制,對公司來說就變得相當關鍵。
二、稅收籌劃的基本理論及依據
稅收籌劃,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納稅主體(法人或自然人)的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做出事先安排,以達到少繳稅或遞延納稅目標的一系列謀劃活動。其理論依據為:1.稅收調控理論與稅收籌劃稅收調控理論認為政府利用稅收調節經濟實質上是通過稅收利益差別來引導納稅主體行為使之產生正向影響,實現一定的社會、經濟目標。正是這種稅收調控使得稅收產生利益差別,從而使得稅收籌劃成為減輕稅收負擔最有效的途徑。稅收調控納稅主體行為是通過彈性稅負來誘導納稅主體行為的,因此在稅收負擔有差異或有彈性的領域,稅收籌劃是可行的。2.稅收價格理論和稅收籌劃?,F代財政理論認為稅收的本質是國家提供公共產品的價格。因為公共產品的提供需要支付費用,政府就需要通過向社會成員征稅來補償。由于公共物品具有消費的非排他性,納稅人即使想拒絕該商品是不可能的,所以納稅人總是試圖以盡可能低的價格來購買該商品。所以納稅人的稅收籌劃活動就自然產生了。3.企業契約理論與稅收籌劃??扑沟钠髽I契約理論認為:“企業實質是一系列契約的聯結”企業與政府間的稅收契約就屬于其中之一。”企業逐利性和契約的可策劃性下,作為契約關系人一方的企業就有動力和機會進行一些安排,以實現企業的價值或稅后利潤最大化的目標。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部分方法
房地產業所涉及的稅種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稅、房產稅、所得稅、營業稅等,房地產業的稅收籌劃,一方面需要借助其所涉及稅種的一般稅收籌劃方法,另一方面,也需要利用房地產業自身的特點進行具有自身特色的稅收籌劃。在現行政策下,房地產開發企業如何能夠實現良好業績,獲得企業的利潤?除了進行合理的價格策略外,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下面簡要介紹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幾種方法:
1.利用公司的組織形式進行稅收籌劃,設立銷售公司。目前我國的土地增值稅采用的是四級超率累進稅率,而且對于增值率低于20%的普通住宅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稅。因此,納稅人在銷售不動產或轉讓土地使用權時,可以適當考慮增加銷售環節,將高增值額分解成低增值額,從而降低增值率和土地增值稅的適用稅率。增值額如果被分散的次數很多,就可以享受到起征點帶來的稅收優惠。因此,在實踐中,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將企業的銷售部單獨設立具有法人地位的銷售公司。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合理的定價將房地產項目轉讓給銷售公司,再由銷售公司進行第三方銷售,從而能夠人為地調節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銷售公司的增值率,通過籌劃使得企業承受較低的土地增值稅。2.利用公共配套設施投入扣除《土地增值稅實施細則》規定:可以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加計20%扣除。在市場接受的范圍內適當的加大公共配套設施的投入,用以改善環境,增加賣點,提高產品的競爭力。同時也能夠提高銷售價格。比如:可以在小區內有限的空間內增設體育設施,可以讓人們足不出戶就可以享受到鍛煉的樂趣;也可以設立會所和在頂層設立游泳池等。這樣既可以娛樂,又能夠休閑,相應的隱私也能夠受到保護。這些項目均可以列入到開發成本里進行加計扣除。
四、充分關注稅收的籌劃風險
風險管理是經濟主體通過對風險的確認和評估,采用合理的經濟手段及技術手段對風險加以控制,規避或減少風險損失的一種管理活動。稅收籌劃風險是指房地產企業涉稅行為因為沒有正確遵循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使得房地產企業沒有準確和及時的繳納稅款,從而引發稅務機關對企業進行檢查、調整、處罰等等,最后導致房地產企業經濟利益的損失。稅收籌劃面臨諸多的不確定性和不斷變化的規則約束,因此其風險更難于掌握,所以,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企業可以通過采取以下措施加強風險管理:1.正確區分違法與合法的界限,樹立正確的籌劃觀。2.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趨勢。由于企業經營環境的多變形、復雜性及不確定事件的發生,稅法常隨經濟情況的變化或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斷修正和完善。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應充分收集和整理與企業經營相關的稅收政策及其變動情況,在實施納稅籌劃時,充分考慮籌劃方案的風險,然后作出正確決策。3.聘請稅收籌劃專家,提高稅收籌劃的權威性,可靠性,科學性。稅收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和系統工程,是一門綜合性學科,涉及法律、稅收、會計、財務、金融、企業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識,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和技能性,需要專業技能高的籌劃人員來操作。4.力求整體效益最大化?;I劃時,不能僅僅緊盯住個別稅種的稅負高低,而要著眼于整體稅負的輕重。一項成功的稅收籌劃方案必然是多種稅收方案優化選擇的結果。優化選擇的標準不是稅收負擔最小,而是在稅收負擔相對較小的情況下,企業整體利益最大。
參考文獻
1 李大明,論稅收籌劃的稅收理論依據,財政研究,2003年第5期.
論文關鍵詞:稅收籌劃財務管理應用
論文摘要:介紹了稅收籌劃的涵義及特點,闡述了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積極作用,最后分析了稅收籌劃思想在財務管理過程中的具體應用。
1稅收籌劃的涵義及特點
1.1稅收籌劃的涵義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不違反現行稅法的前提下。在對稅法進行仔細分析后,對納稅支出最小化和資本收益最大化綜合方案的納稅優化選擇,它是涉及法律、財務、經營、組織、交易等方面的綜合經濟行為。
1.2稅收籌劃的特點
(1)合法性。合法性是稅收籌劃最基本的特點,具體表現在,稅收籌劃運用的手段是符合現行法律規范,與現行稅收法律、法規不沖突,而不采取隱瞞、欺騙等違法手段。
(2)目的性。稅收籌劃是一種理財活動。在稅收籌劃中,一切選擇和安排都圍繞著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進行,以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和使其合法權利得到充分的享受和行使為中心。
(3)專業性。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措施的能動的運用,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策劃活動。它不僅要求籌劃者通曉稅法和稅收政策,熟悉各種企業財務管理“動作”,更重要的是要知道如何在既定的稅收環境下,將這些“動作”組合成能夠達到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行動。
(4)時效性。作為一種政策手段,稅收政策措施都是依據一定時期的國家政策需要制定的,是為實現國家政策目標服務的,當國家的某項政策隨著形勢的變化而失去效力時,與之相適應的稅收政策措施也隨之進行調整。
2稅收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積極作用
(1)有利于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企業在仔細研究稅法的基礎上,按照政府的稅收政策導向選擇經營項目和規模,最大限度利用稅法中各種優惠政策,無疑有利于企業實現價值最大化。
(2)避免企業落入稅法陷阱。稅法陷阱是稅法漏洞的對稱,稅法漏洞的存在,雖然給納稅企業提供了避稅的機會,但是又給納稅企業提出了納稅風險。
(3)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進行稅收籌劃可以增強企業盈利能力。在償債能力方面,恰當運用稅收籌劃,便可以合理利用資金,避免因流動資金不足導致的償債能力降低的問題。
(4)有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會計管理水平。企業經營管理和會計管理的三大要素有資金、成本、利潤,稅收籌劃就是為了實現三要素組合的最優效果,從而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3稅收籌劃思想在財務管理過程中的應用
3.1投資和籌資的稅收籌劃
(1)投資活動的稅收籌劃包括:①注冊地點的選擇。從國際范圍看,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選擇符合自身的國際避稅地進行注冊,此地區投資的企業可以享受不納稅或少納稅的特征;從國內范圍看,應選擇稅負較輕的地區如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特區、中西部地區等稅收優惠地區作為企業注冊地點,以謀求今后的稅收利益。②從屬機構的選擇。首先從靜態角度出發,根據其辦事處、分公司和子公司三種從屬機構設立手續不同、核算和納稅形式不同、稅收優惠的不同而確定有利于減輕稅負的機構形式。在此基礎上,可以進一步進行動態籌劃,即在不同的經營時期設立不同的從屬機構。③投資企業類型和投資產品類型的選擇。可以考慮如高新技術產業、福利企業、農林水利企業等這些在稅法中實行稅收優惠的企業。
(2)企業籌資可以選擇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兩種方式。前者利息可以在稅前列支,具有資金抵稅的優點;缺點是到期要還本付息,風險大。后者優點是風險小,無固定利息負擔;不利之處是股息必須從稅后利潤中支付,且股息還要征個人所得稅。因此,籌劃時應注意,在投資總額中壓縮注冊資本比例,增加借款所支出的利息,可以節省所得稅i同時,在分配利潤時,由于按股權分配能減少投資風險,又能享受財務杠杠利益一提高權益資本的收益水平及普通股的每股股金。
3.2存貨計價的納稅籌劃
存貨成本的計算,對于產品成本、企業利潤及所得稅等有較大影響。《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的商品、材料、產成品、半成品等存貨計價,應當以實際成本為計價原則各項存貨的發生和領用,其實際成本價的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和移動平均計價方法中任選一種,其一經選用不得隨意改變。因此,企業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選擇開展稅收籌劃,必須考慮企業所處的稅制環境及物價波動等因素的影響。
在當前,我國企業所得稅實行比例稅率的條件下,對存貨計價方法進行選擇,必須充分考慮市場物價變化趨勢因素的影響。一般來說,在物價持續上漲的情況下,選擇后進先出法,可以降低期末存貨成本,提高本期銷售成本,減少企業應納所得稅基數,從而減輕所得稅負擔,增加了稅后利潤。反之,則選擇先進先出法,提高本期銷售成本,減少當期收益,降低所得稅負擔。在物價上下波動的情況下,應采用加權平均或移動平均方法對存貨進行計價,以避免因各期利潤忽高忽低造成企業各期所得稅額上下波動,增加企業安排應用資金的難度。
3.3固定資產及折舊計算的納稅籌劃
(1)固定資產投資方式的籌劃。固定資產投資方式分自制、購買和租賃等幾種方式。購買投資的好處是可以折舊抵稅,減少帳面利潤,少納所得稅;缺點是購置的固定資產不能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租賃的優點是租金可以稅前扣除,可以避免因設備過時被淘汰的風險;缺陷是不能提取折舊。對于企業能自制的設備建議盡可能自制,并將自制的一般設備成本控制在固定資產標準以內,而避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從而使自制設備的材料消耗等費用可以在當期列支,而且可以抵扣進項稅額。此外,企業在購置固定資產時,可以適當“化整為零”,除購進設備主體部分外,盡可能以“修理用備件”的名義購進設備的零部件,以在當期列支和抵扣進項稅額,給企業帶來節稅收益。
(2)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利用折舊方法選擇進行稅收籌劃,必須考慮折舊年限的影響。現行財務制度和稅法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均給予一定的選擇空間。企業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對企業有利的折舊年限來計提折舊,以此達到節省稅收支出及企業的其他理財目的。一般情況下,在企業創辦初期且享有減免稅優惠待遇時,可通過延長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將計提的折舊遞延到免稅期滿后計入成本,從而獲得“節稅”的稅收收益。但在正常的生產經營情況下,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資產成本的回收,使企業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前期利益后移,從而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
3.4利用銷售結算方式的選擇權進行納稅籌劃
企業產品銷售采用不同的銷售結算方式,確定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是不同的。納稅人可以利用結算方式的選擇權,采取沒有收到款不開發票的方式,就能達到遞延稅款的目的。
3.5股利分配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關鍵詞:稅務籌劃;稅務籌劃風險;風險防范
一、稅務籌劃的內涵
(一)稅務籌劃的定義
稅務籌劃又被稱為稅收籌劃。根據國際財政文獻局在《國際稅收詞匯》中的定義:“稅務籌劃是指稅務人通過經營活動或個人事務活動的安排,實現繳納最低的稅收”。①廣義上,稅務籌劃是指納稅人在國家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通過合法手段減少或不繳一定稅款從而獲得稅收利益的經濟行為。狹義上,稅務籌劃即為在國家法律許可范圍內,根據稅收政策導向合理合法地減輕企業稅收以獲取正當稅收利益的經濟行為。
(二)稅務籌劃具有的特征
稅務籌劃的特征主要是指稅務籌劃的非違法性、事先性和專業性:1.非違法性。顧名思義非違法性是指稅務籌劃不能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一切稅務籌劃活動都應該在稅法規定的框架內進行,這是稅務籌劃最基本的特點。2.事先性。事先性是指稅務籌劃發生的時間在企業進行經營或投資活動之前,之所以必須這樣做的原因是納稅義務一旦形成,相關的籌劃方案就為時已晚了。只有在事前早作安排才能有效規避一些納稅義務。3.專業性。專業性是指稅務籌劃是一項非常專業、技術性很強的策劃活動。它需要有專業的稅務人才的參與才能進行,甚至需要專門的稅務籌劃機構的參與才能完成。當前稅務籌劃呈現出越來越專業化的趨勢。
二、稅務籌劃中的風險
既然風險性是稅務籌劃的顯著特征之一,那么研究稅務籌劃中的風險就具有重要的意義。一般而言,企業稅務籌劃風險是指在企業實施稅務籌劃方案的過程中由于各方因素的變化導致籌劃失敗的可能性。在實踐中稅務籌劃風險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籌劃方案設計的不合理
專業性是稅務籌劃的一個重要特點,只有專業的稅務籌劃隊伍才能設計出相對比較合理的稅務籌劃方案。但是也只是相對而言,十全十美的稅務籌劃方案永遠只是理想的結果。在實踐中,由于稅收籌劃方案設計的不合理導致籌劃失敗的案例不在少數。在我國,由于稅務籌劃仍處于起步階段,加之稅收環境的復雜多變,需要兼顧多方面的因素。如果稅收籌劃人員沒有全面的稅收知識,應對多變的稅收環境的能力。那么設計出來的稅務籌劃方案不免有片面的甚至是不合理的地方。如果一項籌劃方案在一開始就是不合理,其結果必然是失敗的。
(二)稅收環境的變化
因為我國現代稅收制度的建立比較晚,稅收制度還不健全。我國經濟正處于快速發展的歷史時期,經濟環境的多變必然引起稅收環境的多變。稅收制度要跟上經濟發展的步伐就需要不斷進行改革。隨著我國稅收制度的不斷改革,稅收環境發生著劇烈的變化,這必然會給稅務籌劃的結果帶來很大的不確定性。稅務籌劃是一項持續工作,那籌劃的結果隨著稅制的改革會呈現多樣性,這種多樣性也可能會帶來風險。
(三)對法律法規界限的準確度把握不夠
稅務籌劃具有鮮明的非違法性特征,但是實踐中一些籌劃活動很難說是違法還是合法,許多籌劃活動打的都是法律的球,要求籌劃者準確把握法律規定的界限很難。況且法律法規一些概念上的界定,其內涵本身就是不確定的。加上我國的國情相對比較復雜,缺少健全的法治精神,稅務人員在執法的過程中具有一定的彈性。例如一項企業認為合法的稅收籌劃方案,在實施的過程中可能會由于稅收執法的不確定性而被視為偷漏稅等違法行為。這樣不但不會減低企業的稅收負擔,反而會加劇企業的稅收籌劃成本。
三、稅務籌劃風險的防范
知道了稅務籌劃中的風險,就有必要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將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企業應該針對稅務籌劃風險面臨的問題及現狀,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減少風險造成的損失,從而使稅務籌劃達到預期的目的。實踐中有以下幾點防范措施:
(一)做好稅務籌劃風險事前控制工作
做好稅務籌劃風險的事前控制工作就是要求企業構建完善的風險預警機制。企業應著眼于運用信息化的企業管理系統對企業的各項經濟活動進行管理。其中稅務籌劃風險會在財務上有所體現,企業可以根據財務狀況的走勢提前發現潛在的風險。企業要保證財務核算的信息及時準確,從而對企業的經營狀況有最細致的掌握,根據準確的財務數據科學設計稅務籌劃,在事前有效杜絕稅務籌劃風險。同時應該加強對財務數據的分析,增加財務數據的預警功能。企業應提高財務分析技術,及時通過分析數據,發現潛在風險,發出預警信號,更好地促進稅務籌劃方案的設計和及時調整,從而減少稅務籌劃事前風險。
(二)提高籌劃人員素質,減少籌劃中的風險
稅務籌劃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活動,專業的稅務籌劃人員是稅務籌劃活動的核心。企業要想有效防范稅務籌劃的風險,就需要提高籌劃人員的素質。稅務籌劃人員專業技術的過硬與否是籌劃活動能否成功的關鍵。企業具體應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提高籌劃人員素質:一方面企業應該加強對企業內部本來就有的稅務人員的培訓,使他們能較好地掌握稅收、會計等多學科的綜合知識,尤其對于征稅的流程以及稅法規定的可享受的優惠政策要熟悉,使得制定出的籌劃方案能夠盡量合理;除了通過對企業內部稅務人員進行培訓提高籌劃人員素質外,企業還需聘請一些高素質的稅務籌劃專家為其稅務籌劃方案把關。只有確保了籌劃隊伍的專業性,才能減少籌劃中的風險。
(三)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證籌劃方案的有效實施
作為企業管理者,要保證企業稅務籌劃方案的實施及其風險管理的順利進行,就必須建立和完善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盡量避免因稅務籌劃方案的實施而導致的企業組織結構和運作流程方面的問題。同時企業各部門之間的配合協作也顯得尤為重要。稅務籌劃的實施和風險管理的相關人員與企業各個部門都是密切相關的。稅務籌劃的實施和風險管理人員應和各部門保持良好的溝通,掌握各部門的經營尤其稅負方面的信息,為防范和管理籌劃風險提供科學的建議。降低實施稅務籌劃方案的風險。
(四)調整籌劃方案適應稅收環境的變化
稅務籌劃活動本身就是通過合理合法有效利用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達到減輕稅負的,但是國家的稅收政策并不是一層不變的。既定的稅收籌劃方案應該隨著國家稅收環境的變化及時調整,使其適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這就要求企業時刻關注國家稅收政策的變化,根據籌劃的目標,調整籌劃方案,使方案總是與國家的稅收政策相適應。(作者單位:江西財經大學)
注解
① 梁文濤. 企業稅務籌劃風險管理探討[D]. 山東大學碩士論文, 2009.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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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股權籌資債券籌資杠桿收購稅收籌劃
1引言
并購是歷史的大趨勢。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喬治·斯蒂格勒曾經說過:“沒有一個美國大公司不是通過某種程度、某種方式的兼并而成長起來的,幾乎沒有一家大公司是僅靠內部擴張成長起來的。”自19世紀末開始出現公司兼并行為以來,迄今為止西方國家經歷了五次兼并浪潮,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無論是國外還是國內,公司并購活動比過去任何時候都要活躍和頻繁。作為迅速擴大市場份額、形成規模效應、節約經營成本、優化資本構成的一個有效手段,并購日益受到跨國公司的青睞。應當注意的是,并購是一個相當復雜的過程,而且由于并購會導致企業巨大的現金流出,僅靠企業自身的力量很難解決資金缺口問題,所以往往要向外界籌資。可供企業選擇的籌資方式很多,目前適合我國國情的企業籌資方式和途徑主要有內部留存、增資擴股、金融機構信貸、企業發行債券、賣方融資和杠桿收購等方式。但歸納起來,無非是股權籌資和債券籌資兩種形式,且企業無論采用何種形式籌集并購所需資金,都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這種代價稱為資金成本。在企業籌資決策中,不僅要求籌集到足夠數額的資金,而且也要求以較低的代價取得。因此,在企業并購過程中進行籌資方式的稅收籌劃,從稅收的角度盡量降低并購成本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2相關概念界定
2.1企業并購
企業并購是指企業間的產權交易行為,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兼并。兼并(Merger)含有吞并、吸收、合并之意。通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兼并指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企業通過產權交易獲得其他企業的產權,使這些企業喪失法人資格,并獲得對它們控制權的行為。廣義的兼并是指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企業通過產權交易獲得其他企業的產權,并企圖獲得其控制權的經濟行為。
(2)收購。收購(Acquisition)是指對企業的資產和股份的購買行為。收購涵蓋的內容較廣,其結果可能是擁有目標企業幾乎全部的股份或資產,從而將其吞并;也可以是獲得企業較大一部分股份或資產,從而控制該企業;還有可能是僅擁有一部分股份或資產,而成為該企業股東中的一個。
收購和廣義兼并的內涵非常接近,因此學術界和實業界都經常把兼并和收購合稱為并購(MergerandAcquisition)。并購實際上包括了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企業為了獲得其他企業的控制權而進行的所有產權交易活動。
(3)并購的主體和客體。在企業并購中,并購主體被稱為收購企業、兼并企業、出價企業;而并購客體被稱為目標企業、被兼并企業、被收購企業。
2.2股權融資
股權融資是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借助股票這一載體直接從資金盈余部門流向資金短缺部門,資金供給者作為所有者(股東)享有對企業控制權的籌資方式。這種控制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重大決策,收取利息,分享紅利等。股權融資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長期性。股權融資籌措的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
(2)不可逆性。企業采用股權融資勿須還本,投資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場。
(3)無負擔性。股權融資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股利的支付與否和支付的多少視公司的經營需要而定。
2.3負債融資
負債融資是指企業通過舉債籌措資金,資金供給者作為債權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籌資方式。相對于股權融資,它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短期性。負債融資籌集的資金具有使用上的時間性,需到期償還。
(2)可逆性。企業采用負債融資方式獲取資金,負有到期還本付息的義務。
(3)負擔性。企業采用負債融資方式獲取資金,需支付債務利息,從而形成企業的固定負擔。
(4)流通性。債券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
2.4稅收籌劃
在西方發達國家,稅收籌劃對納稅人來說是耳熟能詳的,而在我國,則處于初始階段,理論界對稅收籌劃的描述也不盡一致。一種代表性的觀點認為,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通過對投資、經營、理財活動事先進行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取得節約稅收成本的稅收收益。稅收籌劃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稅收籌劃應作更寬泛的理解,如通過具體的稅收籌劃活動節稅、節省稅收罰款、節省稅收滯納金等;而狹義的稅收籌劃僅指通過具體的稅收籌劃活動節稅。
3企業并購的稅收動因
隨著并購活動的縱深發展,出于單一動機的并購活動已不多見。在諸多動因的并購活動中,節稅問題已經成為必不可少的考慮因素。在現有的稅法條件下,稅收對并購的刺激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目標企業資產價值的改變是促使并購發生的強有力的納稅動因。根據會計慣例,企業資產的賬面價值反映其資產的歷史成本。盡管可能也會提供有關重置成本的信息,但折舊的計提仍然是以資產的歷史成本為依據的。如果資產當前的市場價值大大超過其歷史成本(這種情況經常會發生,尤其在通貨膨脹時期),那么通過賣出交易將資產重新估價就可以產生更大的折舊避稅額。在企業并購的購買法下,為了反映購買價格,收購企業的資產價值將增加,結果收購企業所享受的折舊避稅額超過目標企業在同樣的資產上所享受到的。從而并購后企業新的所有者可以享受到增加的折舊避稅額,而原來目標企業的所有者也可以通過并購方支付的并購價格獲得一部分相關收益。
第二,企業可以利用稅法中的虧損遞延條款來達到合理減輕稅負的目的。當某企業在一年中出現了虧損,該企業就不僅可以免付當年的所得稅,而且它的虧損還可以向后遞延,以抵消以后幾年的盈余。我國現行的企業所得稅和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外國企業所得稅規定的遞延年限均為5年。這樣,如果企業在一年中嚴重虧損,或連續幾年不盈利,擁有相當數量的累計虧損,就往往會被考慮作為兼并對象,或者該企業考慮兼并盈利企業,以利用其在納稅方面的優勢。
第三,當收購企業以可轉換債券方式收購目標企業時,即收購企業將目標企業的股票轉換為可轉換債券發行一段時間后再將其轉換為普通股股票。這在稅法上可以在收入中預先減去可轉換債券利息,具有抵稅效應,同時可以保留這些債券的資本收益,在債券轉換為股票后再支付,使企業享受延期支付資本利得稅的收益。
第四,當并購活動發生時,如果參與并購的雙方不是以現金支付,而是以股權交換的方式進行,將目標企業的股票按一定比率轉換為收購企業的股票。這樣,由于在整個過程中,交易雙方的股東既未收到現金,也未實現資本利得,所以這一過程是免稅的。通過這種并購方式,在不納稅的情況下,企業實現了資產的流動和轉移。
第五,稅收的其他刺激。企業在并購中,充分利用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通過對并購企業組織形式、并購行業、目標企業所在地以及對并購的籌資方式、交易方式和會計處理方法的選取做出事先的籌劃和安排,可以盡可能的節約納稅成本,使稅后收益長期穩定增長,從而進一步促使了企業并購行為的發生。總而言之,稅收在并購活動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是企業在并購的決策和實施中不可忽視的重要策劃對象。如何依法納稅并主動利用稅收杠桿將企業并購的各個環節同減輕稅負結合起來以謀取最大的經濟利益,已成為企業經營理財的重要組成部分。
4并購融資中稅收籌劃的實務操作
籌資方式下稅收籌劃的主要切入點是稅法規定企業的債務利息可以在稅前利潤中扣除,這對參與并購的企業同樣適用。因為按照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利息支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在稅前列支,而企業支付的股息則只能在稅后利潤中分配,不能作為費用在稅前扣除。這樣一來,企業在進行籌資稅收籌劃時,就必須在籌集債務資本還是籌集股權資本之間做出選擇。當然,企業對籌資方式的選擇應當綜合考慮各種情況,不能僅僅考慮最大程度的減稅。減稅意味著要增加企業債務融資的比例,但是隨著債務融資比例的上升,一方面企業的財務風險會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即使企業的財務風險處于可控制的范圍內,企業自有資金利潤率也未必會隨著債務比例的上升而上升,而自有資本利潤率的提高才是企業股東追求的目標。因為自有資本利潤率越高,意味著股東的投資回報率也越高。通常情況下,當企業息稅前的投資收益率高于負債成本率時,提高負債比重可以增加權益資本的收益水平。這時,選擇較高比例債務融資的融資方案就是可取的。反之,當企業息稅前的投資收益率低于負債成本率時,債務融資比例提高,股東的投資回報率反而下降,這時高債務比例的融資方案就未必可取。下面舉例說明。
案例:A公司為實行并購須融資400萬元,現有三種融資方案可供選擇:方案一,完全以權益資本融資;方案二,債務資本與權益資本融資的比例為10:90;方案三,債務資本與權益資本融資的比例為50:50。利率為10%,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0%。在這種情況下應如何選擇融資方案呢?(假設融資后息稅前利潤有80萬元和32萬元兩種可能。)
可以看出,當企業息稅前利潤額為80萬元時,稅前股東投資回報率>利率10%(即債務成本率)。股東稅后投資回報率會隨著企業債務融資比例上升而相應上升(從14%上升到21%),這時應當選擇方案三,即50%的債務資本融資和50%的權益資本融資,此時應納稅額也最小(為18萬元);當企業息稅前利潤額為32萬元時,稅前股東投資回報率<利率10%(即債務成本率)。這時,債務比例越大,股東稅后投資回報率反而越小(從5.6%下降到4.2%)。在這種情況下,盡管方案三最大限度地節約了企業的稅收成本(此時納稅額最少,為8.4萬元),但卻未必是最佳籌資方案。
[論文摘要]國有商業銀行在與外資銀行的爭奪戰中,稅務籌劃是不可忽視的關鍵點。本文通過對現行稅法相關的規定進行梳理,分析國有商業銀行在稅務籌劃中可利用的稅收政策及籌劃技巧,從而為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策略提出相應稅種的建議。
稅務籌劃,是以稅收政策為依據,在對企業發展戰略和經營情況全面分析的基礎上,通過對投資、財務和其他經營活動的安排,達到合法降低稅收成本的經濟行為。而商業銀行的稅務籌劃,也是商業銀行整個財務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稅務籌劃的必要性
國有商業銀行的上市,一來可以壯大其資本實力,增強其國際競爭力;二來,國有商業銀行上市后將面臨著如何采用先進的技術改變傳統經營管理模式以降低服務成本等考驗,而構成銀行成本中很大的比例就是稅收成本。因此,國有商業銀行要提高與外資銀行競爭的實力,稅收籌劃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二、國有商業銀行與外資銀行的稅負比較
雖然新企業所得稅法使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統一,但二者實際稅負還是存在很大差異。
(一)營業稅
我國對一般性貸款按利息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對外匯轉貸按利差征收營業稅。內資銀行的業務主要以人民幣貸款為主,轉貸款比例很低;而外資銀行則通常以外匯轉貸業務來規避營業稅,這實際上是采用內部定價規避稅收的手段,使外資銀行稅負遠低于內資銀行。a
(二)企業所得稅
雖然新企業所得稅法將內外企業的所得稅統一為25%,但國有商業銀行呆壞賬核銷、固定資產折舊等稅前扣除標準過嚴,審核程序繁瑣,使得國有商業銀行的實際稅負遠高于名義稅率。而外資銀行按照國際稅收慣例,與經營有關的支出和費用都允許在稅前如實扣除。
(三)個人所得稅
國有商業銀行的職工多為中國公民,外資銀行的高管人員則有相當部分來自外國,且人員數量相對較少。我國個稅規定在華外籍人員的工資薪金所得可附加減除費用,對非居民納稅人僅就其境內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這使外資銀行的職工實際稅負比我國商業銀行職工輕了很多。而員工個人所得稅相當于企業工資支出的組成部分,個人所得稅的最終負擔者還是企業。由此可見,在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制度下,國有商業銀行比外資銀行要承擔更多的個人所得稅負。
(四)其他稅種
外資銀行不需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各地為吸引外資在城市房地產稅等征收過程中,也對外資銀行實行了很多減免優惠,這更造成國有商業銀行與外資銀行的稅負不均。
總之,國有商業銀行承擔的實際稅負遠重于外資銀行。因此,國有商業銀行只有做好稅務籌劃,降低稅收成本,才能獲得更好的發展。我國現行稅收政策也為國有銀行實施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行性。如貸款和轉貸款產生的利息收入所應繳納的營業稅不同,貼現利息收入和金融往來利息收入免交營業稅,不同的資產負債結構即可導致不同的的稅負水平。
三、可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一)免稅項目
1.金融機構往來業務不征營業稅;2.經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3.國有商業銀行按財政部核定的數額劃轉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資產,在辦理過戶手續時,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4.國債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二)準予抵扣項目
1.銀行(除中國銀行)從事外匯轉貸業務,下級行收取的利息收入可減去借款利息支出額計算營業額;2.銀行買賣金融商品,可在同一會計年度末,將不同納稅期出現的正差和負差匯總計算并繳納營業稅;3.金融企業已繳納營業稅的應收未收利息,若超過核算期限(90天)尚未收回,可從以后的營業額中減除;4.金融企業壞賬、呆賬準備金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根據以上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國有商業銀行在制定投資決策、發展戰略時應有針對性地進行統籌謀劃,進一步調整資產負債結構,從而實現節稅目的。
四、國有商業銀行稅務籌劃建議
(一)營業稅的籌劃
1.增加金融企業往來業務比例
商業銀行可拓展票據轉貼現業務和同業拆借業務,在這些同業往來上多投放資金以獲得免營業稅的利息收入,同時減輕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2.經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
國有商業銀行可在保證學生還貸信用的前提下,增加助學貸款的業務,起到減輕稅負的效果。
3.增加外匯轉貸業務
由于轉貸業務的優惠政策,一筆外貸項目委托貸款所納營業稅,就比同額的信用貸款、抵押貸款或按揭貸款少。
(二)所得稅的籌劃
1.對利息收入的籌劃
由于國債利息收入既免征企業所得稅,又免繳營業稅等稅金,國有商業銀行應充分利用此優惠政策,加大國債投資力度。
另外,各地政府為吸引轄區外納稅大戶,會制定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如納稅額達到規定數額可享受獎金或其他形式的獎勵。因此,國有商業銀行若把幾個分支機構的貸款集中于某一分支機構,就所有貸款利息收入集中向該機構所在地區稅務機關納稅,則可享受當地政府頒發的數目可觀的獎金,相當于降低了稅負。
2.及時確認利息費用
商業銀行對定期存款的利息支出費用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若按季結息,季末計提利息按各存期檔次定期存款的平均余額,乘以結息日各相應存期檔次的定期存款利率,計入利息支出。如果結息日的掛牌利率低于存入日的利率,則少計了實際利息費用,使賬面利潤虛增,平添了稅收負擔。因此,國有商業銀行應嚴格按照各戶存款的存入日約定利率計算利息支出,及時正確地確認成本費用,于稅前列支。
3.固定資產折舊
盡量投資稅法允許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對未明確規定折舊年限的固定資產,盡量選擇較短的年限。前者可推遲稅款,而后者則加速了固定資金的周轉期。
(三)其他稅種的籌劃
除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國有商業銀行還需繳納城建稅等其他稅,如能對這些稅種進行籌劃,也可能減少稅收支出。例如,在使用賬簿上能減少貼花件數,就可少用印花稅票。
(四)其他建議
除了針對稅種的籌劃,國有商業銀行在具體交易時也可在保證業務安全的前提下,選擇稅負最輕的途徑進行稅務籌劃。
另外,加強與中介機構的合作,由專業人員進行策劃,也有助于稅收籌劃的合法性,避免稅務風險,從而帶動國有商業銀行內部稅收籌劃水平的提高,繼而實現降低企業成本,提高綜合競爭力的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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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稅法借鑒國際經驗,按照“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稅制改革原則,建立了各類企業統一適用的科學、規范的企業稅法法律制度,適應了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要求,為各類企業創造了公平的競爭環境。新稅法的頒布,使得舊稅法法律下的很多納稅籌劃途徑失效,同時又產生了新的納稅籌劃方式。
(一)新企業所得稅法下收入結算方式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企業通過銷售方式結算的選擇,控制收入確認的時間,可以合理歸屬所得年度,以達到減稅或延緩納稅的目的。較為常用的方式有以下兩種:①賒銷和分期付款結算方式。它可以合同約定的日期作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因此,企業在產品銷售過程中,當應收貨款一時無法收回或部分無法收回時,可以選擇賒銷或分期付款的結算方式,減少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以達到延緩納稅的目的;②委托代銷方式。這種銷售方式下,如果企業產品的銷售對象是商業企業,對于以先銷售后付款為結算方式的銷售業務,可采用委托代銷結算方式,根據其實際收到的貨款分期計算銷項稅額,從而達到延緩納稅的目的。
(二)新企業所得稅法下扣除項目的納稅籌劃
1、人員錄用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企業在進行人員錄用時,要結合自身經營特點,進行如下分析:①哪些崗位適合安置國家鼓勵就業的人員;②錄用上述人員與錄用一般人員在工薪成本、培訓成本、勞動生產率等方面的差異。并做好相關證件的備案、勞動合同的簽署和社會保障的落實工作。
2、人工費用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擯棄了計稅工資制度,對內資企業非常有利。企業可以將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在所得稅前扣除,較之以前是一項非常大的節稅措施,避免了對職工工資薪金部分所得的同一所得性質的重復課稅,使原來利用特殊身份進行納稅籌劃的機會減少,同時又有利于廣大企業在這方面的納稅籌劃。但是,企業在作稅前抵扣工資薪金支出時,一定要注意參考同行業的正常工資水平,以免發生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以致稅務機關按照合理方法調整,那么后果將得不償失。
3、廣告業務宣傳費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廣告費按統一比例15%進行扣除,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將不能無限制地任意扣除廣告費用。業務宣傳費和廣告費一樣可以將超過扣除的部分結轉到以后年度進行扣除,因此,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不必再考慮多委托廣告公司宣傳而減少企業自己宣傳的途徑。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和可行性,自主選擇宣傳方式。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取得符合標準的廣告費支出憑證,據實在稅前列支。
4、業務招待費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在進行所得稅納稅籌劃時,要嚴格區分會務費(會議費)、差旅費等項目與業務招待費。業務招待費是指納稅人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應酬費用。企業在核算業務招待費時,應當注意不能將會議費、差旅費等計入業務招待費。還需要注意的一點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業務招待費”嚴重超標。因此,企業在進行業務招待費的納稅籌劃時,一是要取得業務招待費的確實記錄;二是要準確把握準予作為費用列支的限度。
5、公益、救濟性捐贈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以及與就企業所得稅的比較,企業應注意到除了扣除比例有所變化外,還應該注意公益性捐贈扣除的基礎不同。原所得稅法為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新所得稅法為年度利潤總額。在存在納稅調整項目時,年度利潤總額與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是不同的。因此,企業在進行考慮利用公益性捐贈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正確計算扣除的基礎,進而準確把握可扣除的金額。
6、固定資產折舊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二條有關固定資產的規定,我們可以從折舊方法上來考慮納稅籌劃。折舊方法選擇的籌劃應立足于使折舊費用的抵稅效應得到最充分或最快的發揮。針對企業具體的盈利情況及其所處時期,選擇不同的折舊方式,以充分發揮折舊費用抵稅的作用。具體可分盈利企業、處于所得稅稅收優惠期的企業、虧損企業來區別對待。
7、存貨計價方法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三條規定,企業適用或者銷售的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用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由于“銷貨成本=期初存貨+本期存貨-期末存貨”,期末存貨賬面價值的大小恰好與銷貨成本高低成反方向變動。由此可見,存貨的計價方法與所得稅的稅收籌劃有很大的關系,它的選擇應立足于使成本費用的抵稅效應得到最充分或最快的發揮。
(三)新企業所得稅下虧損彌補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第十八條規定,由于貨幣存在時間價值,企業在進行虧損彌補的所得稅納稅籌劃時,應當盡快將可彌補的虧損額在盈利年度彌補。企業的收入和支出都具有一定的彈性,為了實現稅前利潤彌補即將過期的以前年度虧損,企業應當采取措施增大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盡管企業采取的這些措施可能招致企業以后年度產生新的虧損,但在法定彌補期限內彌補即將過期的待彌補虧損,就能避免稅前彌補虧損額因過期而不能稅前彌補的問題出現。
(四)新企業所得稅法下過渡期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在新所得稅法公布之日(2007年3月16日)之前批準設立的企業享受低稅率優惠的,可以在新稅法施行后5年內,逐步過渡到新稅率。享受低稅率的企業如果有新業務需要設立新公司的,可以考慮暫不新設,用老企業來做稅務申報業務,或者通過買殼的方式接受一家名存實亡的低稅率企業,通過工商變更作為分公司,以享受5年過渡期的低稅率優惠。由于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币虼?低稅率企業在彌補虧損的設計上,盡量利用高稅率年份的盈利余額彌補低稅率年份的虧損以節稅。
對原新設高新技術企業的“兩免三減半”優惠,企業應加快新辦企業投產進度,加緊實現盈利,充分享受稅收優惠。對于在過渡期內未獲利而未享受優惠的,優惠期限從2008年度起算。如果2008年度尚未盈利的,則當年將無法享受免稅優惠。
二、企業納稅籌劃的必要性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熟知相關稅境的稅收法規的基礎上,在不直接觸犯稅法的前提下,利用稅法等相關法律的差異、疏漏、模糊之處,通過對經營活動、融資活動、投資活動等涉稅事項的精心安排,達到規避或減輕稅負的行為。積極開展稅務籌劃,是企業減輕稅務負擔,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的一條合法途徑和最佳選擇,故企業稅務籌劃的必要性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稅務籌劃可以減輕企業沉重的稅負,節約大量資金,也增強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促使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
2、稅務籌劃有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因為詳細的稅收策劃,不僅僅是對企業有關涉稅事宜的籌劃,更是對企業生產、銷售等各個環節的統籌安排,是由納稅籌劃方案統一體現的。納稅籌劃方案的制定和運作,都是貫穿在整個企業管理過程中的,需要企業各個部門之間順暢無阻的配合才能實現。
3、稅務籌劃客觀上促進了國家稅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稅務籌劃是對已有稅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顯示說明,它說明了現有稅法的不健全特征。因此,它能促進稅收法制的完善,有效地推動稅收法制化的進程。
4、稅務籌劃有利于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稅收一方面是國家利用法律手段對社會財富的再分配過程,同時也是國家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國家運用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從投資方向、籌資途徑、企業組織形式以及產品結構、投資區域等方面,來實現對社會經濟的調節。因此,納稅籌劃實際上是順應了國家對社會資源配置的引導,優化了社會經濟資源的配置,實現了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的發展。
三、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稅收籌劃是企業維護自己權益的一種復雜決策過程,是依據國家法律選擇最優納稅方案的過程。它不僅涉及企業內部的投資、經營、理財等各項活動,還與政府、稅務機關以及相關組織有很大的關系。因此,一個可行的稅收籌劃要考慮方方面面,具體的要注意以下事項:
1、稅收籌劃必須遵守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只有在這個前提下,才能保證所設計的經濟活動、納稅方案為稅收主管部門所認可,否則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并承擔法律責任,給企業帶來更大的損失。
2、稅收籌劃應進行成本—效益分析。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最終目標是為了實現合法節稅、增收,使整體收益最大化,因此,要考慮投入與產出的效益。如果稅收籌劃所產生的收益不能大于稅收籌劃成本,稅收籌劃就沒有必要進行了。
3、稅收籌劃應從總體上系統地進行考慮。企業稅收籌劃的目的是取得企業整體利益的最大化。即不能僅僅關注個別稅種稅負的高低,某一稅種少繳了,另一稅種可能要多繳,因而必須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輕重;同時,不僅要使企業整體稅負最低,還要避免在稅負降低的同時帶來的由于銷售與利潤的下降超過節稅收益。
4、稅收籌劃應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進行。稅收籌劃必須在應稅行為或應稅事實發生之前對企業的投資、經營和理財等活動進行籌劃和安排。如果納稅事實已經形成,納稅項目、計稅依據和稅率已成為定局以后,則不存在稅收籌劃的問題了。
5、稅收籌劃應注意風險防范。稅收籌劃之所以有風險,與經濟環境、國家政策及企業自身活動的不斷變化有關。尤其是那些立足長期的稅收籌劃,更是蘊涵著較大的風險性。另外,無論什么稅種,在納稅范圍和應納稅額的界定上,法律都賦予稅務機關一定的職業判斷。因此,在企業稅收籌劃中,有關人員除了全面學習稅收法規之外,密切保持與稅務部門的聯系與溝通,至關重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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