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24 03:10:51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新企業所得稅法縮小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籌劃的空間
在傳統的企業所得稅籌劃中,企業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籌劃的空間有三個
1、企業身份優惠的籌劃空間.由于過去生產性外資企業、福利企業等具有特殊身份的企業可以享受減免稅以及低稅率的優惠,因此企業想方設法創造條件,通過嫁接或改變身份來謀取稅收優惠.新企業所得稅法取消了上述優惠政策,由通過改變企業身份就能享受稅收優惠的籌劃空間已經不復存在
2、新辦企業優惠的籌劃空間.舊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新辦的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業的企業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一免一減半",以及新辦的從事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等優惠政策,因此企業可以通過利用不停地新辦、關停、再新辦企業的方法規避企業所得稅.新企業所得稅法取消了上述優惠政策,因而這一籌劃途徑已經封堵
3、地域性優惠政策的籌劃空間.如"設在經濟特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在經濟特區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營的外國企業和設在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設在沿海經濟開放區和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減按24%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設在沿海經濟開放區和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或者設在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屬于能源、交通、港口、碼頭或者國家鼓勵的其他項目的,可以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等一系列規定,且生產經營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還可以享受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政策.而新企業所得稅法已經取消上述優惠.由于這些地域性優惠政策的取消,原來僅靠在特定區域成立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包括通過打球、貼上高新技術企業標簽就能獲取稅收優惠的籌劃空間已經壓縮
雖然上述三個籌劃空間已經關閉或壓縮,但并不意味著利用稅收優惠進行籌劃就沒有了空間.總體來看,新企業所得稅法構筑的稅收優惠體系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因此企業在進行稅收優惠政策的籌劃時,必須將視角從投資地點的稅收籌劃向投資方向的稅收籌劃轉變.如:農、林、牧、漁業項目,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項目,符合條件的微利企業,以及符合條件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等等.如果企業有條件及時轉變籌劃方向,一個新的籌劃空間必將被打開
另外,《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稅率優惠政策的企業,在新稅法施行后5年內逐步過渡到法定稅率;原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五免五減半"等定期減免稅優惠的企業,新稅法施行后繼續按原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文件規定的優惠辦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滿為止,但因未獲利而尚未享受稅收優惠的,其優惠期限從2008年度起計算;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將繼續執行.與此同時公布的《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表》還顯示,涉及原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具有行政法規效力的文件有30項,這些優惠主要是此前的一些區域優惠和對外資企業的稅收優惠等.通知還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稅率優惠政策的企業,在新稅法施行后5年內逐步過渡到法定稅率.其中,享受企業所得稅15%稅率的企業,2008年按18%稅率執行,2009年按20%稅率執行,2010年按22%稅率執行,2011年按24%稅率執行,2012年按25%稅率執行;原執行24%稅率的企業,2008年起按25%稅率執行.需要強調的是,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與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的優惠政策是存在交叉的,由企業選擇最優惠的政策執行,不得疊加享受,且一經選擇不得改變.上述規定事實上還是給了這類企業一定的籌劃空間
二、新企業所得稅法擴大了成本費用的籌劃空間
應納稅所得額和稅率是決定企業稅負的兩個要素,在收入確定的前提下,稅前可扣除成本費用的增加,必然會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如新企業所得稅法取消了計稅工資的扣除標準,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合理的職工工資薪金,準予在稅前扣除".又如統一和部分提高了廣告費扣除標準,"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這些規定對不同類型的企業將產生不同的影響,稅收籌劃的效果是不同的
新企業所得稅法以公司法人為基本納稅單位,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機構不是獨立納稅人.如果企業把設立在各地的子公司改變成分公司,使其失去獨立納稅人資格,就可以由總公司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由于各分公司間的收入、成本、費用可以相互彌補,實現均攤,就可以避免出現各分公司稅負嚴重不均的現象,尤其是當集團公司中各子公司有虧有盈時,這種方法更為有效.新企業所得稅法還統一了加速折舊的規定,為設備更新頻率較快的企業提供了籌劃空間.但是新企業所得稅法中關于業務招待費、大修理支出費等的規定使原來的籌劃思路受到了限制,納稅人必須對原有思路進行調整
總之,成本費用的稅收籌劃涉及面廣,籌劃技術要求高,企業需要準確把握稅法的規定,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才能順利實現成本費用的最大化扣除
三、國際稅收籌劃將成為焦點
首先,外國投資者到我國投資已經有近20年了,形成了比較成熟的投資模式和稅收籌劃安排,但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實施迫使這些企業必須重新考慮投資方式和稅收安排;其次,隨著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走出國門,國際稅務籌劃也在情理之中.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外資企業的稅負會有所增加,而稅負增加是投資者進行稅收籌劃的重要動因.尤其是新企業所得稅法關于納稅人和預提所得稅的規定,會直接推動企業進行新的稅收安排和籌劃
新企業所得稅法引入了居民企業的概念,規定中國的居民企業需要就其全球所得在中國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對于居民企業的判斷標準,由過去單一的"登記注冊地標準"改為"登記注冊地標準"和"實際管理控制地標準"相結合,即: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都將構成中國的居民企業.如果企業不想成為中國的居民企業,就不能像過去那樣僅在境外注冊即可,還必須確保不符合"實際管理控制地標準".這一變化對于在外國注冊、但實際按稅法規定屬中國資本控制的企業,特別是"返程投資"的企業至關重要,必須重新審視
另外,按照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預提所得稅由10%稅率提高到20%稅率,同時,取消了外國投資者從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免征預提所得稅的政策,直接影響到外國投資者的投資利潤和將來投資退出的稅負.預提所得稅的增加,迫使投資者進行國際稅收籌劃,其中一個可行的辦法就是利用國際稅收協定進行籌劃.目前,我國已與80多個國家簽訂了稅收協定,投資者應該關注這些協定并進行恰當的投資安排,因為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同外國政府訂立的有關稅收的協定與本法有不同規定的,依照協定的規定辦理.而在一般的稅收協定中,預提所得稅的稅率不超過10%.也就是說,投資者選擇在與中國簽訂有稅收協定并且預提所得稅的稅率較低的國家登記注冊企業,再由該企業對中國進行投資,就可以有效規避較高的預提所得稅稅負
四、轉讓定價的稅收籌劃要三思而后行
轉讓定價是跨國公司普遍采取的策略,雖然其目的主要是實現其全球的經營戰略和逃避有關國家的外匯管制,但實際上轉讓定價已成為跨國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重要手段.大量稅收優惠政策的取消以及外資企業稅負的增加,將進一步刺激企業通過轉讓定價規避稅負.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之前,進行轉讓定價安排的主要是外資企業,可以預見,內資企業特別是大型內資企業集團,開展轉讓定價籌劃的會越來越多.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而按以前規定,如果被投資方適用的稅率低于投資方,則投資方分回的股息、紅利需要補稅.此條規定為居民企業通過轉讓定價安排將利潤轉移到適用低稅率的關聯企業,從而有效地減輕企業集團的總體稅負提供了籌劃通道
(一)加強稅收政策學習,樹立稅收籌劃風險意識
實際工作中,由于國家政策發生了變化,產品市價波動、利率、匯率變動,這些客觀環境的變化必然影響企業的財務狀況或者企業對稅收法律法規運用不合理,存在稅收籌劃的結果偏離預期目標而給企業帶來損失的可能。企業應加強學習,盡力熟悉并準確把握稅收法規的相關規定,認真掌握自身生產經營的相關信息,并將二者結合起來仔細研究,企業才能預測出不同的稅收籌劃方案,并對不同的稅收籌劃方案進行比較,優化選擇既符合企業利益又遵循稅收法規規定的籌劃方案。
(二)加強企業與稅務機關的聯系與溝通
在實踐中,由于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對具體的稅收事項常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加之稅務機關在一定范圍內擁有自由裁量權,由于稅務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導致在稅收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偏差,從而給企業的納稅籌劃帶來風險,這些原因需要企業稅收籌劃的“合法性”需要得到稅務行政部門的確認。因此,企業需要正確理解稅收政策的同時,要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與溝通,業務上爭取取得稅務機關的指導與認可,達到節稅的目的。
(三)提高企業稅收籌劃人員的素質
納稅人對稅收政策的認識與判斷、對稅收籌劃條件的認識與判斷等,決定企業稅收籌劃的成功與否。因此企業稅收籌劃人員需具備稅收、財務、會計、法律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并能夠透徹的了解,還要具備良好的專業業務素質,才會對稅收籌劃提出更多的要求,同時也會減少稅收籌劃風險。
(四)聘用專業的稅收籌劃專家
稅收籌劃是一種高層次、高智力的財務管理活動,籌劃人員應當是復合型人才,需要具備專業知識。對于企業自身不能勝任的籌劃項目,納稅人需聘請稅收籌劃專家進行稅收籌劃,以提高稅收籌劃的合法性、合理性、規范性和科學性。
(五)正確區分違法與合法的界限,樹立正確的籌劃觀
依法納稅是納稅人的義務,而合理、合法地籌劃涉稅問題、科學安排收支,這也是納稅人的權力。納稅人應樹立正確的籌劃觀:稅收籌劃可以節稅,但稅收籌劃不是萬能的,其籌劃空間和彈性是有限的。
二、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方案
(一)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選取推遲應稅收入確認時間的
會計處理方法和設法縮小應稅收入來進行稅收籌劃1.《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不同的結算方式其收入的確認時間有不同的標準。在收入確定過程中,企業可根據產品銷售策略選擇適當的銷售結算方式,如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結算方式銷售貨物;采取分期收款銷售、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等銷售方式銷售貨物;以及推遲獲利年度、合理分攤匯兌收益以及通過企業的兼并、合并,使成員之間的利潤和虧損相互沖抵等,使收入控制在有利于降低納稅額的范圍內。例1:某物流企業將其閑置的庫房出租,與承租方簽訂庫房出租合同中約定:租期為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間;租金100萬元,承租方應于2013年12月25日和2014年6月25日各支付租金50萬元。如果按照此合同,企業應于2013年12月25日將50萬元的租金確認為收入,并在2014年6月25日也將50萬元的租金確認為收入,并在2014年7月15日前預繳企業所得稅。如果納稅人修改一下租金支付時間或者方法,其一,將支付時間分別改為2014年1月及7月,就可以將與租金相關的兩筆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延遲了一年和一個季度;其二,不修改房租的支付時間,只將“支付”房租改為“預付”,同時約定承租期末進行結算,相關的租金收入可以得到更大時間的延長。2.縮小應稅收入主要考慮及剔除不該認定為應稅收入的項目,或設法增加免稅收入。在實際中具體采取的籌劃方法是:
(1)對銷貨退回及折讓,應及時取得有關憑證并作沖減銷售收入的賬務處理,以免虛增收入;
(2)多余的周轉資金,用于購買國債,其利息收入可免交企業所得稅。或者將多余的周轉資金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也可免交企業所得稅。
(二)設備提前更新進行稅收籌劃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擁有并用于生產經營的主要或關鍵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及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這樣可以加速固定資產成本的回收,使企業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前期利潤后移,減緩已回收折舊成本的貶值,從而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企業可達到籌劃節稅的目的。
(三)調整折舊政策進行稅收籌劃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將電子設備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由5年改為3年,將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由5年改為4年。新稅法實施后,對繼續使用的上述固定資產,可重新確定其殘值,并就其尚未計提折舊的余額,按照新稅法規定調整折舊方法縮短折舊年限計算折舊,對企業籌劃節稅更有利。
(四)選擇存貨計價方法進行稅收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使用或者銷售的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用一種,不再允許使用后進先出法。在目前物價上漲的情況下,存貨計價宜采用加權平均法,而非先進先出法。因為采用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銷售成本中包含后期進貨的部分成本,數額較高,就可以將利潤遞延到以后年度,進而達到延期納稅的目的。
(五)通過安置殘疾人員進行稅收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企業可以在滿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多雇用一些《殘疾人保障法》所規定的殘疾人員,不但可以解決殘疾人員的就業,提高企業的聲譽,而且可以享受稅收上的優惠,減少納稅額。
(六)合理選擇捐贈對象及方式進行稅收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不得扣除。企業在捐贈時,應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進行捐贈。另外,可抵扣捐贈的計算基礎是年度利潤總額,由于年度利潤總額計算受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影響,所以企業可以根據年度利潤總額,計算可抵扣捐贈數額。例2:某物流企業,2012年實現會計利潤100萬元(已扣除捐贈款),企業為了提高其知名度,決定向社會相關單位捐贈30萬元,并假設無其他納稅調整,該企業所適用的稅率為25%。方案一: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該項支出不允許稅前扣除。應納企業所得稅=(100+30)×25%=32.5(萬元)方案二:通過政府部門進行捐贈,則該項支出準予稅前扣除捐贈支出的扣除限額=100×12%=12(萬元)因為實際捐贈額30萬元超過捐贈扣除限額12萬元,因此12萬元可全額稅前扣除。應納企業所得稅=(100+30-12)×25%=29.5(萬元)方案三:通過政府部門對“舟曲災后恢復重建”進行捐贈,則該項支出準予全額稅前扣除。應納企業所得稅=100×25%=25(萬元)因此,選擇方案三比方案一少繳企業所得稅7.5萬元(32.5-25=7.5),比方案二少繳企業所得稅4.5萬元(29.5-25=4.5),企業在進行捐贈時,應盡量選擇公益性捐贈。
(七)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和業務招待費的稅收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15%的部分可以據實扣除,超過比例的部分可結轉到以后年度扣除。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0.5%。企業應將業務招待費的60%控制在當年銷售收入的0.5%以內,以充分使用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同時又可以減少納稅調整事項。這一般可以通過調低業務招待費的同時調高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來籌劃。例3:某物流企業預計2014年銷售(營業)收入為1000萬元,預計廣告費為50萬元、業務宣傳費為40萬元、業務招待費為100萬元,其他可稅前扣除的支出為800萬元,該企業所適用的稅率為25%,請對其進行納稅籌劃。方案一:維持原狀。則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的扣除限額=1000×15%=150(萬元),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的實際發生額=50+40=90(萬元),可據實扣除。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1000×0.5%=5(萬元)業務招待費60%的扣除額=100×60%=60(萬元)業務招待費發生額為100萬元,需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為95萬元(100-5=95)應交企業所得稅=(1000-50-40-100-800+95)×25%=26.25萬元方案二:在不影響經營的前提下,調減業務招待費至20萬元,同時調增廣告費至100萬元。則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的扣除限額=1000×15%=150(萬元),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的實際發生額=100+40=140(萬元),可據實扣除。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1000×0.5%=5(萬元)業務招待費60%的扣除額=20×60%=12(萬元)業務招待費發生額為20萬元,需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為15萬元(20-5=15)應交企業所得稅=(1000-100-40-20-800+15)×25%=13.75萬元可見,方案二比方案一少交企業所得稅12.5萬元(26.25-13.75=12.5),所以應采取方案二。
(八)合理安排工資及三項費用進行稅收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及職工教育經費的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2%、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針對上述規定,企業從節稅角度考慮,可以采取以下的稅收籌劃措施:
1.適當提高職工工資標準,超支福利以工資形式發放。但企業一定要注意工資的合理性。
2.加大教育投入,增加職工教育、培訓的費用。
3.兼任企業董事或監事職務的內部職工,可將其報酬計入工資薪金。
4.持有本企業股票的內部職工,可將其應獲股利改為以績效工資或年終獎金形式予以發放。
(九)通過融資租賃方式進行稅收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企業目前的固定資產因種種考慮,幾乎全是購買,企業可以在專門的租賃公司租賃設備,仍舊可以提取折舊、獲得稅收上的好處,還可以馬上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并很快獲得收益。
(十)住房公積金的稅收籌劃
[關鍵詞]財務管理 所得稅 稅收籌劃
一、企業籌資過程中的所得稅稅收籌劃
企業資金的籌措有多種方式,例如發行股票、債券、銀行借款、非金融機構拆借、融資租賃固定資產和合資經營等。采用不同的籌資方式,籌措同一筆資金會發生不同的籌資成本。企業發行股票,以及靠自我積累籌措的資金,因其成本體現為稅后凈利潤的允配,即股利發放,所以無稅前扣抵,其納稅負擔重于向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借款的納稅負擔。向金融或非金融機構借款的稅負,因國家宏觀利率政策的控制作用。其利息水平相對低于企業間拆借,所以比較起來,企業拆借資金稅負較重。而企業間拆借資金的稅負比起融資租賃來,就更加重了,因為融資租賃周定資產的租金中的利息和手續費部分不但可在稅前抵扣,而且預先提取的折舊費也可以在稅前扣除。
(一)通過全赫機構貸款的稅收籌劃
通常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和計息方法較穩定,盡管也受市場供求關系的影響,但波動一般不大。而且要想取得較長期的貸款,還是金融機構有保障。在企業初創籌資時期,如果將注冊資本限定得較小,而經營所需的資本較大,則可以企業借款的形式向金融機構取得,從而通過增加企業負債和支付利息的辦法,增加所得的扣除額,減輕稅負。
(二)關聯企業借款利息扣除的籌劃
企業為了融資方便,常常在關聯方之間發生借貸款業務。雖然《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納稅人從關聯方取得的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但我們能通過其他途徑排除這一限制,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
二、企業投資過程中的所得稅稅收籌劃
投資是企業永恒的主題,投資在方式上可分為兩大類。即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直接投資是指投資主體將金融資產轉化為實物資產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并從經營活動中取得盈利。間接投資是指投資主體用貨幣資產購買各種有價證券,以期從持有和轉讓中獲取投資收益和轉讓增值。
(一)債券投資
盡管目前我國的債券有很多種,但由于我國國債利息免征企業所得稅,故企業在投資時要充分考慮稅后利益。比如有兩種長期債券:其一是公司債券,其利率為6.5%;另一種為2008年發行的三年期國債,利率為5.74%。企業應該投資于哪一種債券呢?表面看起來公司債券的利率要高于國債利率,但是由于前者要被征收25%的企業所得稅,-而后者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的稅后利益應該通過計算來評價和比較:6.5%×(1-25%)=4.875%。也就是說,公司債券要低于國債的稅后利率。故購買國債要更合算些。事實上,只有當其他債券利率大于7.6533%[即5.74%(1-25%)]時。其稅后收益才大于利率為5.74%的國債。
(二)股票投脊
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長期股權投資損益的確認方法。有成本-法和權益法兩種方法。成本法是指投資按投資成本計價的方法:權益法是指投資最初以投資成本計價,以后根據投資企業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的方法。企業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成本法或者權益法核算。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應采用成本法核算;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采用權益法核算。
三、企業營運過程中的所得稅稅收籌劃
(一)存貨計價的稅收籌劃
存貨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消耗或者銷售而持有的各種資產,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協作件、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等?,F行財務制度規定,購人存貨應按照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贊、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加工、整理和挑選費用,以及繳納的稅金f不含增值稅)等計價。我國現行稅制規定,納稅人各項存貨的發生和領用,其實際成本價的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選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改變,如需改變的,應在下一納稅年度開始前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否則,對應稅所得造成影響的,稅務機關有權調整。由于存貨成本的計算對產品成本、企業利潤及所得稅都有較大的影響,因此,選擇合適的存貨計價方法,是企業生產運營階段可供選用的稅收籌劃策略。
(二)折舊計算的稅收籌劃
在上述分析存貨計價對稅基影響過程中,為了分析的方便,舍去了固定資產折舊費用的因素。折舊的核算是一個成本分攤過程,其目的在于將固定資產的所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統的方式,在它的估計有效使用期內進行攤銷。而不同折舊方法使每期攤銷額不同,從而影響企業的應稅所得。因此,企業通過選擇恰當的折舊方法,特別是利用加速折舊的優惠政策進行稅收籌劃,可以降低當期的所得稅稅負。
關鍵詞:中小型企業;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研究
引言
在稅收制度和稅收系統不斷完善的背景下,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工作顯得特別重要,特別是對于中小型企業所得稅的籌劃工作來講。企業所得稅屬于在企業運行期間特別重要的一項稅種,不管是企業收入、成本還是費用等,均包含了所得稅?;诖?,企業應強化所得稅稅收籌劃工作,遵循有關的稅收政策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出完善的稅收籌劃計劃,從而降低風險出現的概率,減少成本輸出。
一、企業稅收現狀
稅收對于我國的經濟發展有著重大的推動作用,企業一方面應當自覺擔負起納稅人的責任和義務,另一方面也應當對稅法進行深入了解,了解稅法中需要履行的義務以及稅法賦予自身的權利。因此,納稅人有權利通過合法的途徑來優化自身的納稅方案,以達到降低納稅壓力的目的。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獲取收益的同時產生對國家納稅的義務,對于企業而言納稅標志著一部分資金的流出。由于需要進行納稅而流出的資金,是能夠代表企業收益的經濟重要指標。由此,企業想要擴大自身發展需要就要足夠關注稅后的支出以及納稅所需成本。現階段我國的稅率以及扣稅的方法并沒能達成一致,各項對于納稅的優惠政策沒有能夠做到連接順暢,使得整個納稅市場以及納稅相關的計算問題變得復雜起來。在這樣復雜的背景下,企業的所得稅籌劃工作的開展成為一個務必要完成的財務工作。在企業的開發過程中,財務人員必須要熟悉了解這些稅種實行的暫行條例及國家和地區相關的稅收政策,再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才可以開展稅務籌劃工作。同時,中小型企業資金相對缺乏,中小型企業在企業所得稅的納稅過程中,如果沒有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則會使企業相當一部分流動資金沒法投入進行再生產,從而使得企業難以為繼。在中小型企業開發成本中,稅金所占的比例也在增加,所以能否有效地通過稅收籌劃來節約成本,直接關系到中小型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合理地對中小型企業進行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變得尤為重要。
二、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期間遵循的基本原則
(1)遵循依法籌劃的基本原則。中小型企業稅務籌劃工作的實施應當在符合法律要求的基礎上實施,不管是哪種稅收籌劃工作,都不能和稅法規定范圍相分離,禁止非法轉移財產,不然,是無法達到緩解負稅目的。(2)遵循事前籌劃的基本原則。應當在涉稅業務實施之前開展稅收籌劃活動,結合以往經驗和業務開展情況對預期收入和費用加以分析,制定出完善的稅收籌劃計劃。假設企業完成任務以后才制定相關方案,那么就會有極大的滯后性。(3)遵循專業性籌劃的基本原則。稅務籌劃在我國發展時間較短,企業對其的認識程度不高,而且稅收籌劃還具備綜合性的特征,本身包含了企業管理、財務會計以及稅收繳納等多項內容,這就要求引進專業性能力強并且經驗豐富的人員對方案加以制定和籌劃,以此更好的應對稅務風險問題。(4)遵循整體規劃的基本原則。企業實施稅收籌劃工作的目標是為了提升企業經濟效益,將整體價值體現出來。而在稅收籌劃期間需要明確注意,不可以過度為了降低稅負而對中小型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產生不良的影響,應做好中小型企業業務活動的分析工作,合理劃分增值稅、所得稅以及消費稅等不同稅種,明確其中的聯系,實現整體負稅降低。
三、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特征
一是選取相應的會計政策。會計政策是企業在推進會計核算工作中遵照的會計準則、原則、會計處理方法。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就是基于會計利潤,在調整差異項目金額的情況下完成計算獲得的。如果是沒有在企業所得稅法當中直接規定和要求的內容,都需要依照會計準則要求完成計算。對于企業來說,選擇的會計政策有很多,但是所選擇的政策不同,最終核算到的結果不同,給企業稅收負擔的大小也不同。二是利用時間價值和納稅期限。推遲繳納所得稅會比相同數額流轉稅推遲繳納具備更高水平的時間價值。在足夠長的時間范圍之內,資產均會轉化成為費用,所以在忽視其他要素的條件之下,資產處理方法的差異性并不會影響所得稅額總額,不過卻會影響到其前后期分布。因為支出所得稅稅款屬于強制性現金支出,兼顧時間價值中小型企業應該在納稅籌劃當中選取所得稅稅款支出現值最低的方案。三是有效利用稅收優惠。就目前而言,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主要有三種形式:稅基是減免、稅率式減免以及稅額式減免。中小型企業在納稅籌劃環節要立足實際,最大化運用適用性的稅收優惠,同時還需要做好這些優惠政策間的有效搭配,以免影響到籌劃效果。
四、中小型企業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措施
(一)合理分攤費用根據經濟用途不同可以將費用劃分為兩種類型:(1)生產經營成本費用,即企業對產品進行生產和提供勞務所發生的人工費用、材料費用和制造費用。(2)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費用,如:管理、銷售和財務費用。在對這些費用進行分攤時,可采用方法有實際分攤法、不規則分攤法和平均分攤法,其中實際分攤法需要結合營業收入加以確認;不規則分攤法需要結合營業需求進行分攤,并且執行過程中可以體現為不同產品和同一產品;平均分攤需要結合每個產品成本,按照規定時間內發生的費用進行均攤,所采用分攤方法不同,企業應納稅額也會發生極大變化,實際執行過程中還要聯系企業實際采取相適應的費用分攤方法。
(二)項目分期開發、交付的納稅籌劃由于項目在開發前期一般是無利潤或是虧損的,不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而在項目開發的中后期,特別是項目完工交付業主后,隨著財務結轉主營業務收入,賬面也會出現利潤,需要交納相應的企業所得稅。如果前期沒有對整體開發的分期及節點進行籌劃,項目銷售、交房時間集中在某一年度的話,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項目應在開發產品完工并交付業主年度確認已實現的收入,則整個項目開發的利潤都會集中在該會計年度確認,從而導致企業集中交納巨額的企業所得稅。在竣工交付階段,項目同時也面臨著支付施工方工程款結算款及金融機構的還本付息,資金壓力往往也很高,導致項目資金缺口較大。而后面的會計年度因業主交付及賠付產生的虧損也往往無法得到有效彌補,導致虧損的浪費,無法有效實現稅收杠桿的作用。因此,建議在項目開發前期就對整個項目進行整體籌劃,將其分期開發且在不同年度分期交付,這樣不僅可以避免稅收杠桿的損失,也能相應遞延交納企業所得稅的時間,項目整體的資金流也會處于良性循環狀態。
(三)根據應稅收入確定納稅方式(1)結合不同收入情況對籌劃進行界定;在企業生產運行期間的整體收入額內,明確說明不征稅收入不會構成稅收。所謂不征稅收入,首先,表現為財政方面的撥款,遵循基本要求獲取的政府基金和事業型費用。其次,將免稅收入當成應稅收入的一種,不過免除稅收。比如國債利息的收入和居民企業股息以及紅利等收益相符,當企業選擇對境外進行投資的時候,可以應用股票以及國債等方式投資,而企業內包含有閑置性資金的時候,還可以采取購買國債的方法增加免稅收入。(2)采取不同類型的銷售方式實施企業籌劃工作;中小型企業產品包含多方面籌劃方式,涉及現金銷售、企業代銷和預售銷售等,不同類型的銷售方式與之對應的資金收入時間不一樣。在銷售產品期間,企業能夠自由選擇銷售產品以及銷售方式,因為銷售時間過程不一樣,與之對應的時間段資金也不相同,最終導致稅收政策不一樣。所以,企業能夠應用不一樣的銷售方式進行所得稅籌劃。
(四)優惠政策籌劃在優惠政策的籌劃當中,要注意從三個方面著手:一是優惠年度。中小型企業要選擇好享受減免稅優惠的年度,確保優惠年度處在企業利潤最大年度,在此基礎上,起到減輕稅負的作用。中小型新辦企業如果在當年的實際生產運營時間沒有到達半年指標的話,可以申請減征免征的執行期限,當然也可以把第二年當作是免稅年度,享受更大優惠。二是投資地區。伴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實施,國家為推動不同地區的發展要求實施了差異化的稅收政策,也給企業開展投資地區納稅籌劃帶來了一定空間。為此企業在選取投資地點時,除了要思考常規要素之外,也要考慮到不同投資地點的稅收差異情況,保證投資決策更加合理。三是投資項目。不同投資項目的稅收政策也有著一定差異性,國家對部分投資項目給予了稅收傾斜,比如高新技術企業、福利企業、福利生產單位等。稅法還對第三產業發展項目、老少邊窮地區新辦企業等給予了稅收上的優惠。于是企業在投資時可以綜合分析投資項目,了解稅收優惠,保證籌劃科學有效。
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我國的資本開放政策已經涉及到電力行業等壟斷行業,電力行業面臨自身經營方式轉型,尋求以壟斷經驗向競爭經營的成長新方式。在這個轉型的過程中,電力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化是企業競爭力的重要體現,稅收籌劃關乎著電力企業未來的發展戰略及發展方向。本文主要針對電力企業的稅收籌劃,通過方案對比,分析電力企業稅收籌劃的籌劃思路及其重要意義。
關鍵詞:
電力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
我國的稅收方式種類繁多,而企業所得稅是最主要的稅收之一,根據相關稅法規定,企業的所得稅不論是對國家經濟的發展還是對企業自身的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企業所得稅征收范圍非常廣泛,涉及國有企業、私有企業等所有達到稅收最低限度的獨立經濟體。電力企業作為獨立經濟實體在稅收上沒有特殊性可言,這也是電力企業的一大經濟負擔。因此而言,電力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工作顯得相當重要,對企業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促進作用。
一、電力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基本思路
(一)合理使用稅收政策當中的優惠政策
電力企業作為進入經濟市場的新型企業,起步晚,起點高,稅收部門暫少有針對電力企業的稅收政策。因此,電力企業可以更加自如地根據自身稅收籌劃來解決一些稅收難題。在稅收政策上,要充分抓住政策中的優惠政策。譬如在《實施條例》中,廣告費用和業務宣傳費用并沒有明顯區分,所以企業完全可以避免與廣告策劃公司合作,而直接將產品加印標簽贈送給客戶,即達到廣告宣傳目的,又節省了宣傳成本。所以,電力企業若能將自身特點和優勢與政策當中的優惠措施有機結合起來,加以合理籌劃稅收,就能減少稅收數目,降低生產成本,緩解企業發展壓力,為企業未來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增加企業各部門之間的聯系配合
企業是一個大的個體,個體之中又細分,只有企業各部門有效配合起來,才能統籌優勢,合理籌劃稅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減少浪費,降低電力企業稅收負擔,降低生產風險。電力企業的財務部們要充分了解目前有關的稅收政策,提前做好籌劃準備,并做好風險預估,有針對性地解決財政上不合理問題,節省開支,采購選擇合理恰當。如在采購生產設備時,要根據企業實際需求,盡量選擇采購有政策扶持和優惠的生產設備,這些采購的產品很大程度上有利于減少稅收。收集和整理好采購設備的發票與合同,與稅務部分進行良好溝通,將有關材料積極申報,保障在優惠政策下合法完全享受稅法優惠帶來的好處。
(三)尋求稅務機關幫助和支持
電力企業必須想辦法尋求稅務機關的幫助和支持,因為根據法規,稅法機關有權力評判企業的稅務情況以及判斷該企業是否享一定的優惠政策。作為電力企業一定要保持與稅務機關的溝通和交流,第一時間了解稅務政策新動向,把握準確的稅務法規和稅務問題。保持與稅務機關的良好關系,與稅務機關工作人員達成一定共識,以便充分依法享受優惠政策。若出現與稅務機關關系不和的情況,必須第一時間進行溝通解決。在于稅務機關保持良好關系的情形下,電力企業的所得稅壓力會下降,企業的稅收負擔降低,企業的發展前景更加開闊。
(四)轉化思路
在固定的稅法相關法規下,可以根據人思維的能動性來解決稅務中的一些問題。這就要求電力企業積極轉變轉化稅收思路,在依照稅法法規的情況下,合理轉化稅收方案,不斷創新思維,提升創新能力。在稅收方案轉化過程中,通常有兩種稅收轉化方案,其一是在業務期間進行思路轉化;其二是業務形式上的轉化。業務期間的思路轉化是以節省稅收為目的進行的業務轉化,業務形式轉化是講稅收所覆蓋的稅種和收入進行合理優化和轉化。以上皆不是違法行為,都是在法律規定范圍內進行的相應優化和轉化。
二、電力企業所得稅稅收策劃方案
為了尋求符合電力企業發展的稅收籌劃方案,需要對企業生產線進行設備維修和技術改造。
(一)主要設備維修
電力企業的設備維修是非常重要的一環,電力設備的磨損較為廣泛,必須對電力設備以及生產線進行全方位的維修處理。生產線的維修費用在稅法規定下,是可以在發生當期直接進行山東省稅前扣除的。
(二)技術改造
如生產線需要進行技術改造,按照相關稅法規定,生產線的技術改造如是達到以下情況:一是發生的修理支出達到固定資產原值50%以上;二是經過修理后有關資產的經濟使用壽命延長二年以上,應將發生的費用視為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將這部分費用增加固定資產價值或做為遞延費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間內攤銷。這樣就有可能減少企業當期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抵扣金額,增加稅金的繳納金額。因此,同樣的設備是采取維修還是技術改造,結果相同的情況下,都可以通過提前的稅收籌劃節省大量稅金,減少生產成本。
三、結束語
電力企業當今面臨的經濟壓力較大,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其所面臨的市場競爭問題也越來越大。所以,在電力企業所得稅籌劃中,要不斷創新思路,在法律范圍內想方設法優化稅收方案,在合法范圍內最大力度地減少所得稅,減少生產成本,降低企業稅收負擔,增加經濟效益,服務未來發展。
參考文獻:
[1]劉慧.ZY電力公司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案例分析[D].遼寧大學,2014
[2]張怡聞.內蒙古電力集團公司企業所得稅籌劃[D].內蒙古大學,2011
一、稅收籌劃的內涵
對于稅收籌劃的定義有著多種解釋,但總體而言,針對稅收籌劃大多還是需要納稅人能夠在國家有關法律條款及政策的許可之下,利用適當的理財、投資等行為來達成對稅負的合理轉嫁與減少,從而降低企業的稅負支出,為企業創造出更大的利益收益。 需重點突出的是,針對稅收籌劃工作,最為顯著的一個特點即為規劃的科學性,同時還要基于法律限定的范圍之內來將其稅負。
二、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特征
(一)合法性
納稅籌劃又叫“節稅”,是根據稅法的法律條文,不違背稅法,采取一些措施幫企業減少稅賦,因此是合法的,國家所支持的。
(二)目的性
納稅籌劃目的很明確,通過采取一些合法的措施,減少應納稅額,降低企業稅賦,或者推遲納稅,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三)全局性
企業所得稅是一個綜合性的稅種,企業計提、繳納和企業相關的其他稅種后,才計算企業所得稅,它縱觀企業的整個生產經營周期。因此對企業所得稅進行納稅籌劃,要考慮全局,要有整體的籌劃思維。
(四)成本性
進行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會產生成本,當納稅籌劃帶來的收益高于成本,企業才會去納稅籌劃。
三、企業實施所得稅稅收籌劃的方法
(一)利用企業分支機構籌劃
針對企業在所得稅稅收管理方面,子公司則具備法人資格,分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此兩者在進行所得稅稅款申報之時是可進行人為安排的,例如通過對不同地區的企業注冊稅率政策來設立子公司,促使集團化的整體財務管理更加科學。并且針對預計設計的公司在缺少初期盈利之時,可由分公司設置方面來將之直接并到總公司當中一同計算稅率。在注冊地稅收政策中明確規定,居民企業當中所獲得紅利、股息等權益性收益可予以免除稅收,針對這一政策條款便可通過對注冊地的變更來達到合法避稅的目的。另外,針對公司指企業與合作制企業,合伙制企業與個人企業則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制企業需繳納企業所得稅。由稅負承但上來分析,公司制企業具備雙重納稅的特點,進而由法人治理結構方面來進行調整對其內部的組織結構予以優化,從而達到合法避稅的目的。
(二)利用企業重組籌劃
企業通過重組可實現對生產資源、要素的重新組合,進而來實現對企業經營效率的提升,促使企業結構得到優化并重新達到較好的盈利能力。通常在企業重組的過程當中時常會牽涉到人力、物力以及財力等各方面的重新組合,因而企業在實施稅收籌劃之時,尤其是針對企業組織架構、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轉變,其相應的所得稅稅收籌劃兼并、合并、收購、接管、破產等多種情況。對于企業兼并在稅法當中明確規定,要將兼并人的公司解散,由新組建公司登記手續與法人資格來看,新稅法當中要求,對虧損企業兼并可由盈利之中沖抵虧損企業的累積虧損,針對兼并特殊區域的企業,如少數民族自治地區的企業,對于地方分享部分可適當予以減免,據此可適當利用特殊地區企業來降低稅負;此外在稅法當中對于一些新興產業也予以了一定的優惠措施,對此可利用對企業經營性質的改變,來獲得相關的優惠政策支持, 進而降低企業的稅負支出。
(三)變革融資模式
企業在生產之時其融資方式是十分多樣化的,從整體上來看可將之劃分成負債性融資與權益性融資兩類。企業所得稅稅負在企業融資方面的差異即為:針對負債性融資可由稅前列支當中來降低所得稅;針對權益性融資則可利用稅后利潤回饋給投資者從而降低企業的所得稅負擔。據此也就表明,針對企業在融資渠道及方式上所產生的轉變,若能夠利用債券發行的方式抑或是通過從銀行方面借貸來實現對企業稅負的轉嫁,進而降低企業的所得稅繳納金額。
關鍵詞:企業所得稅法;稅收籌劃;思考
中圖分類號:D922.2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7)12-0240-02
1 投資方式的稅收籌劃
《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了國債利息收入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當企業有閑置資產時需要對外投資時,可以選擇購買股票、債券或直接進行投資,但重點應考慮購買國債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在綜合風險與收益的前提下,相對于其他債券和股利,企業投資于免稅收入項目不失為一個較好的投資選擇。
2 企業組織形式的籌劃
《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很顯然后兩者不適用新的企業所得稅法, 只需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前兩者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后,個人投資者還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鑒于后兩者在責任承擔上要大于前兩者,因此企業在權衡自身發展前景、發展規模、市場風險等因素后,可選擇合理的企業組織形式,以期繳納相對較少的稅收。特別是對外商獨資企業而言,新企業所得稅法將它歸類于個人獨資企業,只需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不再繳納企業所得稅。這對外資企業來說,企業組織形式的稅收籌劃就更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3 稅基型的稅收籌劃
《新企業所得稅法》在稅前扣除范圍和標準方面作了很大的調整,這將導致2007年和2008年的的稅前扣除有很大區別。(1)取消計稅工資標準,據實列指支工資和相應的職工福利費。企業可以將員工工資的數額進行調整,力爭減少今年工資和獎金的發放數,將工資和獎金轉移到明年發放。(2)放寬廣告費用列支標準、捐贈扣除標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條件。企業可以充分利用這一政策變化,在用足今年支出限額的基礎上,將今年支出的廣告費、捐贈和和新技術研發費用改在明年支出,就能增加更多的稅前列支。(3)充分利用現有政策規定,預計可能發生的費用,對發生費用的時間進行調整,及時核銷已發生的損失,增加明年的扣除數額,降低企業的總體稅負。
4 稅率型的稅收籌劃
由于2008年實施的新的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同今年相比,名義稅率會下降8%,因此企業應合法降低今年的利潤,力爭把利潤遞延到以后。具體措施有:(1)遞延銷售收入的確認時間。通過銷售方式的變化,銷售目標的調整,力爭使銷售收入往以后年度遞延;(2)重新優化投資方案,調整費用支出計劃,爭取使今年稅前支出的費用最大化;(3)加大技術開發力度、加快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進度,加速固定資產折舊,將利潤留在以后年度;(4)爭取適用較低的稅率。新企業所得稅法雖然對不同檔次的稅率進行了整合,但仍然保留了對小型微利企業實行較低的稅率,因此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經營規模和盈利水平的預測,在權衡之下,可將有限的盈利水平控制在限額以下,以期適用較低的稅率。對于有分支機構的企業而言,如果總分支機構都有盈利,且分支機構的盈利水平較低,可考慮將分支機構設為子公司,以爭取較低的稅率,降低集團總體的稅負。
5 稅收優惠型的稅收籌劃
《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1)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2)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3)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4)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5)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新企業所得稅法對稅收優惠的規定與現有稅法相比有很大的區別。①稅收優惠體系由原來的“區域優惠為主,產業優惠為輔”轉變為“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②是對勞服企業、福利企業和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直接減免稅政策采取替代性優惠政策,即采用工資加計扣除、減計收入的政策;③對原有老企業的稅收優惠實行5年的過渡期。針對新企業所得稅法稅收優惠政策的變化,企業在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稅收籌劃方面必須作出調整。(1)注重企業投資方向,淡化投資區域。為充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在進行投資時,應選擇投資于高新技術企業、進行創業投資或投資于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及農林牧漁業、基礎設施等。而對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特定區域投資不應過多關注。(2)對計劃投資于勞服企業、福利企業和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要慎重,要考慮到稅收優惠政策的改變使得述上企業在享受稅收優惠時變得更加嚴格、合理和科學。想利用對上述企業的投資進行投機取巧將會變的很困難。(3)對于可享受過渡期優惠政策的老企業來說,應充分利用這一過渡期,在該過渡期內可加大投資力度等,擴充實力,增加積累,為將來與新企業平等的競爭中打下堅實基礎,或者在不擴大規模的基礎上,在五年時間的過度期內盡量做大利潤,最大限度地享受稅收優惠。
6 納稅方式的稅收籌劃
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以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或組織為納稅人,分公司與總公司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當企當業及下屬單位有盈有虧時,理應設法使企業合并申報,盈虧相抵,否則一個單位繳納企業所得稅,另外一個單位還得等待彌補虧損,將影響企業整體利益。企業可根據納稅方式的變化,利用兩者的特殊關系合理安排盈虧分布,以達到整體承擔較低稅負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