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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內部審計獨立性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內部審計的發展現狀及主要問題
我國國企的內部審計于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才逐步發展起來,因基礎差、法律法規較弱等客觀因素以及重視度不高等主觀因素,在實際運用過程中,國企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存在諸多問題,主要體現在三方面:
(1)機構缺乏獨立性?,F實中,部分審計機構只作為財務部門或監管部門的附屬機構,審計機構負責人的領導職權也相應低于其他職能部門的職權,使得獨立性缺失,審計結果不客觀。
(2)人員缺乏獨立性。受各因素限制,使審計人員得不到全面的審計信息,在執行工作過程能觸及的領域很狹隘,導致審計工作不夠獨立,控制審查過程也就缺乏獨立性。
(二)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1)內部審計經濟不獨立。目前我國國企的內部審計部門并沒獨立成部門,沒有一定的經濟使用權,這是其缺失獨立性的主要原因。因經濟的不獨立,導致內部審計工作經常受外界牽制,影響了獨立的審計程序。
(2)內部審計工作規劃不科學。國企因規模、業務范圍等因素,對內部審計機構的工作要求較高,對審計人員的專業技能要求頗高。在切實開展審計工作中,國企內部審計機構因諸多因素的限制,在目標設定、工作分配、方法使用等方面缺乏統一的科學的規劃。
(3)內部審計程序不規范。我國國企的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技能較差,素質較低,審計質量不高。
2加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保障機制
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是促進國企經營、管理有嶄新發展的一個重要突破口。為此,如何加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是空前的需要。本文從精神和組織兩個方向提出建議。
(一)精神上高度重視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一方面要正確認識內部審計獨立性對國企長遠發展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視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必要性,要加強國企負責人及內部審計人員對審計工作的尊重,以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態度對待國企審計,避免一切違規現象的發生。
(二)組織上建立健全相關保障機制
(1)提高負責人責任意識,健全國企內部規章制度在制度的約束下,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讓企業在健康的生產環境下實現效益最大化,進而使得內部審計的權威性和獨立性有所保障。
(2)從實際出發,合理、優化設置內部審計機構按照國際慣例,企業內審機構按其內部隸屬關系劃分為四種設置情況:①在董事會領導下,各職能部門之上,其獨立性較強。②在總經理領導下,各職能部門之上,有一定的獨立性。③在總會計師(或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領導下,與其他職能部門同級,獨立性較低。
(3)與時俱進,促進國企內部審計與國家法律法規同步國家及各監管部門需承擔監督責任,需根據經濟發展,制訂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規范國企審計,包括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及審計人員的行為等,保障審計的獨立性。
關鍵詞:內審作用,風險,控制
內部審計的作用
內部審計是組織機構內部所建立的服務于該組織的一個獨立職能部門,通過對組織內部各種業務和控制進行獨立的審查和評價,來確定其是否遵循了公認的方針和程序、是否符合既定標準 、是否有效的和經濟地使用了資源、是否正在實現組織目標,并據此對所審查的活動向成員提供分析、評價、建議和咨詢,幫助他們更有效地履行其職責。換句話說,內部審計是對內部控制實施的“再控制”。其作用在于:
(一)提高企業財務會計和其他經營管理信息的正確性與可靠性。
加強管理是企業永恒的主題,管理的重心在決策,科學的決策則離不開正確、可靠的信息。通過內審,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防范錯誤和舞弊,提高會計信息的可靠性。
(二)能夠有效的促使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貫徹落實與執行。
健全的內審制度,可以對企業內部各職能部門、崗位、人員及各流轉環節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控制,及時發現諸如貪污、盜竊、浪費亂擠亂攤成本和偷稅漏稅等不法行為,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三)保護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財產物資是企業從事正常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物資條件,如果內部控制不嚴密,不相容職務未分開,就往往會造成企業財產物質的大量流失,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通過內部審計,能夠發現內部控制系統的缺陷,進而提出可行的建議,彌補內部控制的缺陷,達到保護財產物質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的目的。
(四)能夠促使企業工作效率的提高和目標的實現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科學合理的組織企業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是企業生存與發展的重要前提,健全的內審制度對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顯得尤為重要。
二、內部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
(一)內部審計機構的相對獨立性較弱
內部審計機構是單位內設機構,在本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為本單位實現經營目標服務。因此,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不如外部審計,在審計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受本單位的利益限制。內部審計的組織形式也反映出其獨立性的弱化:有的單位把審計機構設在財會部門中;有的把審計機構和監察部門合并在一起;有的單位由分管錢財物資及賬目的人員兼任審計崗;有的單位領導既領導財會工作,又領導審計工作。因此,企業的內部審計很難站在客觀、公允的立場上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特別是當面對領導參與或法人違規時,內部審計往往無能為力。在這種情況下,作為企業的內審部門,如若服從于一把領導的意志,不能對企業的財務進行有效監控,不能做出真實、客觀的評價,而出具虛假審計報告,就會埋下巨大的隱患。論文格式,內審作用。獨立性是審計工作的靈魂。不能有效保證審計機構和人員在組織上的獨立性及其在業務工作中的自主性和權威性,就不能保證審計質量和規避審計風險。
(二)內部審計對象的多元化
隨著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內部審計的對象也多元化 ,審計對象逐步發展為企業集團、股份公司和連鎖經營店,企業內部機構層次增加,所進行的交易日趨復雜;被審單位與集團公司是母子公司或聯營公司的關系,在兼并和收購、改制和改組、聯合和剝離及分拆中,給內部審計帶來了更多的困難,審計風險也隨之增加。
(三)內部審計內容的復雜性
由于審計對象的多元化,單位和集團公司改制和改組,內部審計的內容從傳統的財務審計發展為效益審計、工程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決策審計、風險審計、投資審計等,這對內部審計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審計人員作出正確結論的難度也就越大,審計風險隨之增大
(四)內部審計法規不健全,人員素質亟待提高
內部審計法律依據不充分、不健全,或出現空白,使得內審人員在進行審計時,只有依據經驗和知識進行分析判斷,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審計結論的權威性,因而增大了審計風險。同時,目前我國內部審計人員整體水平不高,綜合素質較低,識別風險、判斷正誤的能力較差;有些人員職業道德欠佳,不能經受各方面的誘惑;內審人員普遍缺乏計算機審計技能,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這將給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信譽帶來負面影響,從而導致審計風險的出現。
(五)內部審計方法滯后,質量控制制度不完善
我國內審方法仍以賬項基礎審計方法為主,主要審計目的是“查錯防弊”,內審人員風險觀念淡薄,審計風險控制因素考慮較少,更談不上運用最新的以風險導向為核心的審計方法來防范和化解風險。論文格式,內審作用。內部審計中抽樣技術雖已被廣泛應用,但是內審人員在運用這一技術時,基本上全憑審計人員的主觀標準和經驗來確定樣本規模和評價樣本結果,這種判斷抽樣極易遺漏重要事項,形成審計風險。論文格式,內審作用。
同時,目前許多企業內部審計制度不完善,如審計機構缺少事前的審計計劃、事中的審計程序和報告期的審計復核;審計工作底稿不完整,一般僅記錄審計問題事項,而未記錄審計人員認為正確的審計事項,使得審計復核、審計質量控制無從入手;審計報告以協調關系為出發點,以肯定工作成績為基調,問題定性模棱兩可。這都使內部審計質量得不到保證,更談不上防范風險。
三、內部審計風險的防范與控制
(一)理順內審管理體制
企業在設置內審機構時應堅持兩條原則:一是獨立性原則。這是設立內部審計組織機構最重要的原則。在這個原則指導下,內審組織機構在組織人員、工作和經費等方面應獨立于被審計單位,獨立行使審計職權,不受股東、總經理、其他職能部門和個人的干預,以體現審計的客觀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在《內部審計實務準則》的一開始就強調:內部審計師“必須獨立于他們所審核的活動”,“獨立性可使內部審計師提出公正的不偏不倚的鑒證和評價,這對于正確的審計工作實施是必不可少的”,而這一點,是“要通過組織狀況和客觀性來獲得的”。二是權威性原則。這是內審工作充分發揮作用的另一個關鍵因素。主要體現在內審組織機構的地位和設置層次上。內審組織機構的組織地位和設置層次越高,權威性越大,內審的作用就發揮得越充分。實踐表明,內審的組織地位和作用的發揮是相輔相成的。一方面,作用的擴大為內部審計贏得較高的組織地位創造了機會;另一方面,組織地位的提高,獨立性增強又為內部審計人員卓有成效地履行其職責,發揮內部審計的職能作用提供了條件。另外,內部審計機構要有一定的處罰權,這樣才能充分體現內部審計的權威性。
(二)提高內審人員素質
內部審計是一項專業性和技術性都很強的工作,是高層次、綜合性的經濟監督,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具有過硬的政治思想素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和高度的責任心;必須具有扎實的會計、審計理論知識和審計技能,具有敏銳的分析能力和準確的判斷能力,具有較強的口頭、文字表達能力;具備經營管理知識,通曉財政經濟法規,還要對本部門、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及技術方法有一定了解。加強內審行業的隊伍建設,培養一批高素質的專業審計人才是推動我國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當務之急,也是防范審計風險的最有效措施。論文格式,內審作用。首先,必須改變目前的用人機制,選派那些具備相應的技術資格和業務能力的人員充實內審隊伍;其次,培養內審人員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廉潔奉公的職業道德;再次,要加強對內審人員的后續教育,以適應不斷發展的新形勢的需要。
(三)改進內部審計方法
在審計方法上采用以風險為導向的風險基礎審計模式。風險基礎審計是將審計風險觀念全面應用于審計過程的一種審計模式,它通過對審計風險進行系統的分析和評價,來確定審計風險是否可以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它主要運用分析性復核的方法,不僅對客戶的控制風險進行評價,同時更要對產生風險的各個要素進行分析和評價,以確定實質性測試的范圍和重點。這樣就使審計風險與整個審計過程密切聯系起來,以風險的分析與控制為出發點,以保證審計質量為前提,統籌運用符合性測試、實質性測試、分析性檢查等方法,綜合各種審計證據,以控制審計風險。近年來,風險基礎審計在世界各國已廣泛應用,其原因就在于它從審計準備階段開始就考慮審計風險。我國內部審計也應盡快實現向這種審計模式的過渡,以提高審計質量。論文格式,內審作用。論文格式,內審作用。
(四)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快內審法規建設
建立良好的內部運行機制,完善內部質量控制制度,是控制風險的有力保證。各內審機構應在綜合考慮業務規模和范圍、組織形式、分支機構設置及區域分布、成本與效益原則、人員素質及構成等其他影響控制政策和程序因素的基礎上,建立有效的內部運行機制和質量控制制度。質量控制制度應從全面質量管理和單個項目質量管理兩個方面構建。全面質量管理應著重從職業道德原則、專業勝任能力、工作委派、分級督導制度和對全面質量控制政策與程序的執行情況的監控等方面入手建立控制程序,以保證審計質量,把風險水平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單個項目質量管理應重點建立主審負責、審計底稿三級復核、審計部門主管巡視、審計項目質量考核等方面的制度,以把好每個審計項目的質量和風險關。同時,我國應抓緊制定、頒布內部審計法規和內部審計業務準則,以統一內部審計執業規范,降低審計風險。
總之,要想充分的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就要重視審計監督,提高內審的地位,制定嚴格的制度,加強對審計決定的跟蹤。
主要參考文獻:
徐麗《如何發揮內部控制與內部審計的作用》,《審計理論與實踐》,2003年第11期
《現行審計管理制度與執法監督》,遼寧電子出版社,2003年10月出版
論文關鍵詞:內部審計風險;內部審計成因;控制
論文提要:本文分析了企業內部審計風險的成因并提出一些控制風險的措施。隨著經濟的發展,內部審計不可避免地出現了一些松弛,其產生的原因有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的原因。主觀方面主要有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缺乏、素質不高、審計程序不合理等,法律規范的不完善以及環境方面的差異等客觀原因使得內部審計風險錯綜復雜?;谝陨显?,本文提出了控制的措施,以使得內部審計更有效率,更大限度地規避風險。
一、內部審計概述
隨著經濟一體化的進程,審計在維護市場秩序、提高經濟效益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內部審計指部門或單位內部獨立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程序和方法,對本部門、本單位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進行審核,查明其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提出建議和意見的一種經濟監督活動。內部審計風險是指財務報告事實上存在重大錯報、漏報,或者企業經營管理上存在的弊端,或內控制度存在重大漏洞缺陷,內部審計人員經過審計未能發現或失察,而提出不正確或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審計對象及其相關方面遭受損失或損害,并由此引起審計主體承擔責任的風險。為了有效地防范和避免審計風險,應對內部審計風險進行科學的分析和深入研究,從而保證內部審計事業健康發展。
二、內部審計風險的成因
(一)內部審計的主觀風險
1、內部審計機構缺乏相對獨立性。內部審計機構是單位內設機構,在本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為本單位實現經營目標服務。因此,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不如外部審計,不可避免地受本單位的利益限制。內部審計的組織形式也反映出其獨立性的弱化,有的單位把審計機構設在財務部門中,有的把審計機構和監察部門合并在一起,有的單位由分管錢財物資及賬目的人員兼任審計崗位,有的單位領導既領導財會工作,又領導審計工作。因此,企業的內部審計很難站在客觀、公允的立場上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做出客觀、公允的評價。
2、內部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不能適應目前的工作需要。審計人員的素質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素質、業務技能素質、工作態度及心理素質,內部審計人員素質不像專業的審計人員那么高,很難客觀地做出公正和無偏見的判斷;另外,內部審計人員配備普遍不足,有的人員缺乏專業培訓,人數也難以滿足審計業務的需要。同時,相當一部分審計人員改革創新意識比較弱,審計理念還停留在傳統審計上,大局意識和風險意識不強。
3、內部審計程序和方法本身隱含的審計風險。許多企業內部審計制度不完善,如審計機構缺少事前的審計計劃,事中的審計程序和報告前的審計復核,審計工作底稿不完整,一般只記錄審計問題事項,而未記錄審計人員認為正確的審計事項,使得審計復核、審計質量控制無從入手,這都使內部審計質量得不到保證,風險防范意識薄弱。
(二)內部審計的客觀風險
1、內部審計法律制度不健全。內部審計目前只有20世紀八十年代審計署頒布的《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1989年制定,2003年修訂),法律級次明顯偏低,可操作性差,存在著滯后現象。這樣,內審人員在進行審計時,只有依據經驗和知識進行分析判斷,在某種程度上嚴重影響了審計結論的權威性和正確性,因而大大增加了審計風險。
2、審計對象的復雜及審計范圍的擴展,加大了內審風險?,F代組織由于經營規模的擴大,經營業務的日趨復雜,使得內審對象的范圍逐步擴展,為內部審計帶來了更多的困難。這里差錯和虛假的會計資料摻雜其中,失察的可能性也隨之增大;內部審計業務也已不再局限于財務收支審計,還包括經濟責任審計、內審業務的拓展、使審計人員承擔更多責任和風險。3、企業的外部環境導致的審計風險。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特別是經濟全球化及國際化程度的加深,使企業經營環境變得日趨復雜,企業經營風險也大大增加。經營風險的存在往往引發更大的審計風險,對內部審計人員提出了更加嚴峻的挑戰,加劇審計風險的產生。
三、內部審計風險的控制
現代內部審計不再是監督檢查式審計,而是參與式審計,審計人員不僅要善于發現問題,而且更要善于解決問題,提出相應的建議和改進措施,幫助經營管理人員加強內部控制,改善經營管理,以完成所負經濟責任。要做好內部審計工作,應針對以上原因做好如下幾點:
(一)提高內部審計的地位,增強其獨立性。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是內部審計質量成敗的重要因素,企業在設置內審機構時應堅持兩條原則:一是獨立性原則。這是設立在內部審計組織機構最重要的原則。在這個原則指導下,內審組織機構在組織人員、工作和經費等方面應獨立于被審計單位,獨立行使審計職權。不受股東、總經理、其他職能部門和個人的干預,以體現審計的客觀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二是權威性原則。這是內審工作充分發揮作用的另一個關鍵因素,主要體現在內審組織機構的地位和設置層次上。內審組織機構的組織地位和設置層次越高,權威性越大,內審的作用就發揮得越充分。
(二)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增強其風險意識。各內審部門要制定長遠的培訓計劃,加大培訓力度,培養內審人員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廉潔奉公的職業道德,并使其不斷更新知識,提高內審人員的審計查證能力、審計協調能力及表達能力,提高分析、判斷和預測經濟活動的能力,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最后,還應強化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在審計工作中始終將審計風險作為確定審計項目、審計重點、審計程序、審計結論的判斷基礎。
(三)加快有關審計法規制度建設。國家應抓緊制定、頒布內部審計法規和內部審計業務準則,以統一內部審計執業規范,降低審計風險。在中國經濟走向世界的同時,內部審計還要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盡快同國際慣例接軌,以謀求長足的發展。
(四)建立健全審計組織自身的內部控制制度
1、建立全面質量控制制度。全面質量控制是內部審計機構合理保證所有內部審計活動符合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而制定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職業道德原則、專業勝任能力、工作委派、業務操作規程、考核與評價、監控等。
關鍵詞:內部審計體制 獨立性 影響因素
一、引言
內部審計是一項為了增加價值和改善運營所進行的獨立的、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它采取一種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來對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進行評價,提高它們的效率,從而幫助實現機構目標(IIA 2001)。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大,管理層次的增加,多元化經營和跨區域的經營,經營業務的復雜化和關系的復雜化,使得內部控制的難度日益增大,如何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環境中不斷加強內部控制,防患于未然,成為各個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不得不面臨的課題,其中內部審計由于其在內部控制中獨特的防護作用和建設作用而日益引起眾多公司的關注,內部審計通過監督和評價,確保信息系統的真實、可信、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和內部控制的有效運行,促進責任部門有效地使用資源、改善公司績效。同時,由于其特殊的地位在合適的領導體制下,在改善公司治理環境方面有著獨特的作用。內部審計作用如何發揮,能否在公司的日常運行中起到應有的作用,受到領導體制的制約,不同的領導體制下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不同,根據內部審計在實務工作的不同隸屬關系,將內部審計體制分為七種:財務經理領導體制、總經理領導體制、總經理和審計委員會雙重領導體制、董事長領導體制、審計委員會領導體制、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雙重領導體制和監事會領導體制。本文從影響不同審計體制的內部影響因素人手,通過實證研究的方法探討影響內部審計體制選擇的可能原因。
二、文獻綜述
(一)內部審計與公司治理關系的研究 陳艷利、劉英明(2004)認為內部審計作為實現內部控制的關鍵因素,是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機組成部分,內部控制的發展離不開公司治理的推動,公司治理的優化也離不開有效的內部控制作為保證。汪國銀、林鐘高(2005)認為,公司治理是企業運作的基礎,提供了企業內部各項管理活動的環境,內部審計作為企業內部控制活動的一部分受到公司治理的制約。并提出公司治理模式決定內部審計模式,公司治理提供內部審計的動力,決定內部審計主體、內容、工作程序、地位以及最終的內部審計監督的效果。傅妙森等(2006)認為公司治理結構和內部審計是相互促進的:一方面,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結構中形成權力制衡機制并促使其有效運行的重要手段,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及其作用的發揮離不開內部審計;另一方面,公司治理結構是實施內部審計的制度環境,是促使內部審計有效開展,保證內部審計功能發揮的前提和基礎。耿建新等(2006)通過對滬市2001至2004年IPO公司的招股說明書數據,研究了公司治理因素與公司管理因素對是否單設內部審計部門的影響狀況;同時,還搜集了這些公司上市之后的一些數據,對單設內部審計部門的上市公司與未單設內部審計部門的公司在治理效果上是否有差異進行了比較。研究結果表明,我國上市公司單設內審部門對改善公司治理效果有一定的作用,但設立時公司主要還是基于管理層面的考慮,并沒有上升到公司治理的高度。王光遠等(2006)以受托責任理論為基礎探討公司治理中的內部審計,考察內部審計如何成為其他治理主體所依賴的極具價值的資源,分析理論與實務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意在深刻地認識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架構中扮演的角色,有效整合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他認為在本質上,內部審計是確保受托責任履行的一種內部治理機制。
(二)內部審計與產權屬性關系的研究 譚勁松(2003)從民營企業的產權特性的角度探討了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的特點。作者認為民營企業在產權上具有兩個顯著特征:一是前者產權主體明確,產權清晰;二是委托關系,委托人和人主體明確、委托鏈簡潔、關系簡單。由于我國政府行政管理部門無意干涉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制度建立問題,這使得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制度的具有明顯的內生性。因此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的目標比較單一,即為組織增加價值和提高組織的運作效率。從內部審計的功能上看,民營企業重視內部審計的服務職能一明晰民營企業內部產權,公平保護全部所有者權益。
(三)內部審計特征方面的研究 劉國常(2008)以中小板上市公司為樣本,對內部審計的規模的影響因素進行了研究分析,主要研究方法是單變量分析和Pearson相關分析,通過分析認為內部審計人數與公司分支數量、外部審計費用顯著正相關,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顯著負相關,與公司資產規模、長期債務比率、每股盈余之間沒有顯著關系。從文獻回顧中可以看出內部審計方面的研究以規范研究為主,實證研究的論文較少,雖然程新生等人的研究雖然涉及到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但不是他們研究的重點,并且是將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作為影響企業業績的變量,本文是將內部審計體制的獨立性作為因變量,考察影響影響不同內部審計體制選擇的因素。
三、研究設計
(一)研究假設 隨著公司規模擴大、業務范圍擴大、經營活動增多,高管層需要進行授權,這樣在管理層之間就形成了公司內部的委托關系,即高管層作為委托人,將公司的部分資源授權給下級經理人(人),要求其有效利用。當存在委托關系時,就會產生道德風險、信息不對稱等問題。為了盡可能減輕這類問題對公司的負面影響,委托方(即高管層)就會增強對內部監督控制機制(包括內部審計)的需求。公司規模擴大后,在“股東一經理人’’委托關系中的高管層和內部委托關系中的下級經理人之間進行財富轉移的總量也在增加,因此強化監督機制帶來的效益更明顯。從成本效益的角度考慮,內部審計部門的設立與有效運行是一項固定成本,大型公司可以利用規模經濟原理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因為隨著規模的擴大單位成本會快速降低,從而使得內部審計的效益顯現。當公司規模日益擴大,子公司數量的增加,公司的組織結構也會發生變化。與小規模的公司相比,大公司的高管層要直接觀察基層經理的行為已經越來越不可行;此外,組織內部指揮鏈拉長,上下級之間信息傳遞的順暢程度會受到影響。為了有效監控下級管理者的行為,確保上情下達的一致性,高管層會增加對監控機制(包括內部審計)的需求。較高獨立性的內部審計體制能在制度上保證滿足高管層對監控機制的需求?;谝陨戏治?,本文提出以下兩個假設:
假設1:規模越大的企業,所采用的內部審計體制的獨立性越高
假設2:子公司越多的企業。越傾向于采取獨立性較高的內部審計體制
最早建立內部審計制度的是我國的國有企業,國有企業建立內部審計制度不是從內部管理需要和內部控制需要出發的,而是從滿足國家建立完善的內部審計體系的需要出發的,是為了彌補當時審計制度恢復國家審計力量的一時不足而做出的一種制度安排,而對于規定條例的執行者――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組織而言,就是從外界強加的一種組織內部的科層設置(譚勁松,2003)。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扮演著兩種角色,一是作為本單位的機構,參與單位的內部管理,扮演內部審計角色,二是接受國家審計的指
導,扮演國家審計基礎的角色(呂金平、杜麗萍,1995)。因此國有企業在內部審計體制的設置和功能的設置上只是迎合國家相關制度,沒有從企業自身需要出發。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民營企業的發展日新月異,民營企業的產權特征與國有企業有著顯著的差異,民營企業的產權特征與國有企業的最大區別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前者產權主體明確,產權清晰;二是委托關系,委托人和人主體明確、委托鏈簡潔、關系簡單。由于我國在進行內部審計制度設計的時候沒有考慮到民營企業也不愿涉入民營企業的內部事務,因此民營企業設立內部審計制度是企業自身的一種內在的主動需求。不同產權屬性的企業,內部審計的產生與發展的動因不同,這兩種產權屬性對內部審計體制獨立性的影響有顯著的差異。在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設:
假設3:國有股比例越高的企業。越傾向于采取獨立性較低的內部審計體制
公司治理層的有效運作需要良好的信息溝通渠道促進信息在委托方和方之間傳遞,使得委托方和方的信息不對稱得以減輕甚至消除,減少“逆向選擇”和降低“道德風險”。內部審計固有的職能和近年來職能的拓展為滿足委托方的這種需要創造了條件,一個運行良好的公司治理環境需要內部審計支持,同時良好的公司治理環境也為內部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了條件,公司治理的內在要求決定了,內部審計的負責對象必須是委托方或者代表委托方的相關機構,因此,本文假設:
假設4:公司治理水平越高的企業。越傾向于采取獨立性較高的內部審計體制
(二)樣本選擇本文所選樣本是滬深交易所200家制造業上市公司。樣本通過兩種渠道獲得,一是通過閱讀2008年年報,部分上市公司在年報中的內部控制說明段中披露了該公司內部審計的領導體制,另一部分則是通過電話調查的方式獲得。根據不同內部審計體制的獨立性,本文將這七種領導體制按其獨立性由低到高排序為:財務部領導體制、總經理領導體制、總經理和審計委員會雙重領導、董事會領導體制、審計委員會領導體制、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雙重領導領導體制、監事會領導,并賦分為1、2,3,4,5、6,7。本文其他數據采自2008年上市公司的年報,公司規模采用2008年的合并銷售收入;國有股比例選擇2008年底E市公司國有股的持股比例,其中包括國有股和國有法人股;子公司的選擇是依據2008年納入合并報表范圍的子公司;公司治理水平的衡量是基于關鍵控制人理論的12個指標為依據計算出來的,這12個指標分別是:控股股東與上市公司之間是否存在關聯交易;控股股東是否占用上市公司資金;上市公司是否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總經理是否由控股股東產生;董事長或總經理是否在上市公司領取薪酬;董事長或總經理是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是否在2008年內分配過現金股利;上市公司董事會中是否設立獨立董事;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和總經理是否由一人擔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長或總經理是否在控股股東擔任職務;上市公司2008年的年度報告是否被注冊會計師出示了非標準無保留意見;上市公司在2008年中是否因信息披露受到滬深交易所的公開譴責。其中公司治理水平在6分以下為差,6~8分之間為良,8分以上為優。
(三)模型建立 為了檢驗上述假設,本文建立如下回歸模型:
內部審計體制的獨立性=f管理控制變量、產權屬性變量、公司治理變量
四、實證結果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在全部200個樣本中,內部審計機構由財務領導的有9家,占4.5%;由總經理領導的有34家,占17%;由總經理和審計委員會雙重領導的有5家,占2.5%;由董事會領導的有62家,占31%;由審計委員會領導的有70家,占35%;由董事會和內部審計委員會雙重領導的有16家,占8%,由監事會領導的有4家,占2%。從(表1)可以看出樣本總體的平均獨立性水平不高,方差較小,獨立性水平分布具有向平均值集中的趨勢;子公司數量平均為9.87家,說明樣本總體子公司數量還是比較多的,最大值為84家,最小值為0,同時方差為11922,則說明樣本總體子公司數量分布較為分散;國有股持股比例為0.29,說明樣本總體國有股持股比例不高,同時方差較小,說明樣本總體的分布有集中趨勢;樣本總體的公司治理指數平均為6.78,處于良的水平,說明總體公司治理水平還不高,同時方差為1.5,比較小,說明樣本總體的分布還是比較集中的;樣本總體的企業規模平均數為59.96億元,晟大值與最小值的差較大,同時方差較大,說明企業規模的差異較大。(表2)給出檢驗模型變量的Pearson相關系數矩陣,從相關系數矩陣我們可以看出子公司數量與內部審計體制獨立性之間是負相關,但不顯著,這與假設2不一致;國有股持股比例與內部審計體制獨立性之間是負相關,但也不顯著,這與假設3不一致;公司治理指數與內部審計體制獨立新內閣之間是正相關,與假設相一致,但不顯著,公司規模與內部審計體制獨立性之問顯著正相關,這與假設1一致。其中顯著相關的是公司規模與子公司數量,公司治理指數與國有股持股比例。通過(表1)可以看出變量之間的相關程度不高。
(二)回歸分析從回歸結果可以看出,方程的整體擬合優度只有0.033,擬合優度很低,同時方程整體的p值較高,方程整體統計不顯著。說明本文所檢驗模型的變量不能解釋內部審計體制獨立性高低的影響因素。
五、結論與建議
關鍵詞:商業銀行;高管舞弊;審計監督;股票期權激勵
中圖分類號:F83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1428(2007)08-0050-02
一、商業銀行高管舞弊的特點與成因
從涉案主體角度看,商業銀行舞弊一般包括雇員舞弊和管理當局舞弊兩類。本文主要討論商業銀行管理當局中的高級管理人員(下文簡稱高管,主要包括各級銀行的正副行長和行長助理,以及財務、人事等重要部門的主管人員)舞弊問題。由于銀行高管擁有對巨額銀行資金進行調配的權利,其舞弊行為更多地表現為,是一種典型的“設租”、“尋租”的過程,諸如在發放貸款中收受賄賂,在購置銀行設備中拿回扣,低價處理不良資產變現等等。
商業銀行高管舞弊的原因可以從激勵不足和約束乏力兩個方面考察,其主要體現如下:
一是內部審計監控體系的構造不合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被嚴重削弱。我國商業銀行在內部審計組織架構上不合理,銀行分支機構層次多,鏈條長,很多分支行行長既是人,也是委托人,本身承擔有一定的機構管理職能。如此縱深的機構層次使一級審計體制很難與其配套。例如,工商銀行目前建立的“內部審計局+內部控制合規部”體制就類似于一個兩級法人制度下的內部審計組織制度。對總行來講,內部審計局是垂直獨立的,歸董事會領導;對一級分行來講,內部控制合規部是垂直的,歸分行行長領導。再如,中國銀行各級分支機構的審計部門隸屬于總行的內部控制委員會,其工作職責向行長負責,但同時其工作人員的福利安排人事調度由所在行決定,于是存在“雙重領導”的問題,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被嚴重削弱。
二是注冊會計師難以保持獨立性,經濟責任審計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導致外部監督失效。注冊會計師對商業銀行的審計是一種外部監督,但銀行業內部治理結構的不合理所導致的“經理中心主義”,會使審計委托關系失衡,注冊會計師趨向于遷就被審單位甚至與之合謀,難以保持獨立性,進而導致外部監督失效。與此類似,由于諸多因素的影響,針對領導干部進行的經濟責任審計通常是“先離任,后審計”,無法發揮經濟責任審計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三是委托關系中信息不對稱與利益目標不一致。由于委托人和人之間信息不對稱,人努力程度的大小、秉賦、能力等是“私人信息”,委托人事先并不知道,這就使得高管人員的利己動機有可能行為化。所有者與經營管理者的利益目標不完全一致,在激勵機制弱化的條件下會產生委托人與人目標、動機不一致的矛盾。所有者的目標是銀行價值最大化,而管理者的目標是追求經營效用的最大化。目前,我國商業銀行高層管理者的收入水平較低、結構單一,與經營業績沒有多少相關度,銀行價值的提升并不直接與其努力程度相掛鉤,高管的努力得不到充分的補償。因此,高管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追求在職消費、權利等貨幣收益,舞弊現象隨之產生。
四是高管行為短期化,忠誠感缺失。我國商業銀行現行的薪酬制度、激勵補償方式無法與商業銀行自身的戰略目標相匹配,長期激勵嚴重不足,是造成商業銀行高層管理人員產生短期化行為的主要原因。高管層在涉及商業銀行發展、經營和分配等重大問題時,往往出現短期化行為,過度發放信貸,過分的在職消費以及工資、獎金等收入增長過快,侵蝕銀行利潤等?!?9歲”現象的普遍存在,是管理層短期自利行為的悲劇,更是缺少長期激勵的悲劇。
二、加大審計監督力度以約束高管越軌行為
一是改造內部審計流程,樹立內部審計部門的權威性和獨立性。內部審計部門的有效運行是確保風險事件的相關信息被傳遞至適當管理層,從而獲得商業銀行整體風險容忍度的保證。商業銀行可實行全行內部審計部門的垂直領導,各級內部審計部門的人事、工資直接由上級內部審計部門進行管理,徹底分離于各級支行的管理,形成貫穿于全行的獨立的內部審計線,以重塑內部審計的流程,提高內部審計的權威性和獨立性。
二是建立健全審計委員會制度,實行合理的審計委托關系。為了增強實質上的約束力,可以在上市的商業銀行組織結構中取消監事會,在董事會下直接設立主要由獨立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由審計委員會履行選擇、聘用和解聘外部審計師的職能,并有權與外部審計師討論審計計劃和審計結果以及有關內部控制等事項,這樣可以增強外部審計的獨立性,降低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檢查風險。目前,深圳發展銀行已有了初步的嘗試,即把審計委員會提到行長之上、董事會之下,從公司治理結構方面來彌補內部控制的不足,最終達到有效監督的目的。
三是加大經濟責任審計的強度和密度,貫徹實行“問責制”。鑒于“先離任,后審計”的弊端,以及高管掌握的巨額資金調度權這種現實,對商業銀行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可參照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加大審計的強度和密度。對商業銀行領導干部進行“任中”審計,及時觀測領導干部的“動向”,改變“領導攜款潛逃,劣跡敗露”然后再進行審計的被動局面。同時,商業銀行應建立嚴格的問責制,重點查處決策責任大、導致損失金額大的不良貸款責任人。案件發生上追兩級領導的責任,同時對經營管理和內部審計稽核這兩條線上實施雙線問責,以此防范商業銀行高管舞弊。
三、實施股票期權激勵以促使高管行為長期化
改善對商業銀行高管的激勵機制同樣重要,可選擇的舉措甚至更多,相比之下,推行股票期權激勵制度最為可取,更能實現“促使銀行高管層形成長期的‘瞄準線’,為銀行的長遠發展持續做出貢獻”的目的。
這里所謂股票期權激勵,是指商業銀行高管人員享有在與銀行資產所有者約定的期限內,以預先協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銀行股票的權利,其實質是讓銀行高管分享部分利潤的索取權,使銀行業績成為其收入函數中一個重要的變量,從而將銀行管理者與投資者的利益捆綁在一起,有效解決高管行為短期化問題。從我國的實際情況看,構建行之有效的商業銀行股票期權激勵制度主要應著眼于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是建立獨立而權威的薪酬委員會。股東大會是實施股票期權激勵的最高權力機構,薪酬委員會經股東大會批準后成立,主要由股東和獨立董事及相關中介機構權威人士組成。職責主要是對股票期權授予對象及資格進行認定、確定激勵基金的數量或提取比例,并具體負責股票期權激勵日常事務的處理。
二是確定核實的股票期權授予價格與數量。期權價格以授予日上市銀行股票的收盤價或前lO日平均收盤價為基礎授予,一般低于市場價格。高管人員不必立即出資購買,但到規定期限后,須按期初規定的價格購買。若其經營的效益好,股價上漲,就可以得到巨額的利益回報;若管理不善,導致本銀行的股價下跌,當低于期初規定的價格時,亦必須掏錢購買,對其來說是一種損失。授予數量主要依據上市銀行高級管理人員個人在銀行中所起作用大小與經營業績而定。
三是保證股票期權長期持有。股票期權激勵實施方式應采取強制性長期持股方式,即強制要求銀行高級管理人員用其收入購買銀行股票并長期持有,強制要求所持股票只有在持股人離任或退休后方可出售。
參考文獻:
[1]陳瓊蓉.國有商業銀行經營者激勵約束機制研究.碩士學位論文,電子科技大學,2003
[2]馬巧珍.中國金融高管腐敗問題及對策研究.碩士學位論文,西南大學,2006
[3]陳學彬.中國商業銀行薪酬激勵機制分析.金融研究,2005;7
[4]董玉華.國有商業銀行激勵約束機制重塑.農村金融研究,2005;8
摘 要 20世紀90年代末開始,內部審計進入風險導向階段,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在現代企業中應用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本文以風險導向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實施作為研究重點,從風險導向審計的涵義及目標,風險導向審計與公司治理的關系入手,提出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在實施上的幾點建議,以促進企業的更加有效地利用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從而為企業的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關鍵詞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 公司治理 風險管理
一、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基本理論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是以對整個組織的風險進行全面的評估與改善,以達到防弊、興利、增值的目的的一種審計理念[1]。它要求內部審計以內部控制作為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以識別和評估公司風險作為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的目標,并把內部控制評價和監督作為風險管理的手段。
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于2003年修訂的《內部審計實務標準》對內部審計做出定義:“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通過應用系統的、規范的方法,評價并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2]?!?/p>
美國Treadway委員會下屬的發起人委員會在2004年提出了《企業風險管理框架》的討論稿,在該稿中風險管理被定義為“企業風險管理是一個過程,受組織的董事會、管理層和其他人員的影響,風險管理應用于戰略制定,貫穿于整個企業。風險管理旨在識別影響組織的潛在事件,在組織的風險偏好范圍內管理風險,為組織目標的實現提供合理的保證[3]?!?/p>
現代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以組織的整體風險評估作為工作目標。內部審計的目標經歷了防弊、低層次興利、高層次興利的過程,發展到風險導向階段,內部審計就更注重與企業目標的直接聯系,在企業創造價值目標的作用下,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目標由高層次興利轉向了增值。通過事先發掘問題,改善經營管理,促進經濟效率的轉變。
傳統內部審計通常只局限于測試企業的內部控制執行的有效性,內部審計人員關注的是控制的充分性和遵循性,雖然有著防弊與興利的審計目標,但是無法與企業目標關聯。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則先確定企業目標,再對可能影響這些目標實現的風險進行分析,并根據這些風險設計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最后測試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對風險的管理控制有效。
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與公司治理的關系
公司治理是被管理人員、投資者、董事會廣泛使用的概念,其目標是公司價值最大化,其核心是科學決策。在公司實現增值目標的過程中,在進行戰略規劃、經營計劃等決策時,風險是不可回避的因素[4]。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作為內部審計理論和實務發展的最新動向,對公司治理的促進作用更加凸顯。
首先,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內容。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包括監督、評價和分析組織的風險和各項控制;復核并證實信息是否可靠并且符合相關政策、程序和法律,協助管理者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以及執行管理機構提供風險防范以及治理的有效的保證。
其次,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為公司創造價值產生了促進作用。風險導向內部審計通過對于公司風險的評估和改善,可以幫助公司預防和減少損失,同時可以使公司內部保持良好的審計環境,對于經理層、員工都起到威懾作用,努力改善經營績效。
三、對我國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實施的幾點建議
下面筆者將對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如何在企業風險管理中發揮更大的作用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加強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獨立性是指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客觀性是指內部審計人員的客觀性。客觀性反映的是內部審計人員的特征,與評估、判斷及決策的質量有關。企業應該設立獨立的審計部門。在內部審計過程中,內部審計人員不參加任何可能損害或者假定會損害他們無偏評估的活動,不能接受任何可能損害職業判斷的東西,應該披露所有的重要事實,不能歪曲事實。
2.加強公司的內部控制,完善公司的風險預警機制
公司的治理目標是在充分考慮利益相關者的愿景之后,爭取增加企業的價值,保持股東權益長期的最大化。企業的風險預警機制是企業在風險管理中所形成的各種相互依賴,相互制約的預警職能體系,是降低企業風險的關鍵。
3.管理層應更新觀念,提高企業的風險意識
管理層要徹底轉變觀念,增強風險意識,把風險導向審計擺在重要的位置上。正確處理風險和效益的關系,把企業的長遠利益作為企業的根本目標,形成由最高管理層直接負責的全面的風險管理系統。
目前在企業生存環境越來越復雜的情況下,內部審計應該以風險為導向,從降低風險損失的角度幫助企業有效增值。在審計過程中,風險管理成為組織中關鍵流程,內部審計人員使用風險管理原則改變審核過程,分析、確認、揭示關鍵性經營風險。企業應有效利用風險導向審計進行風險管理,為企業提高經濟利益奠定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耿慧敏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相關理論問題.大連海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4(第八卷第二期):71-74.
[2]宗淑芳.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研究.北京交通大學優秀碩士畢業論文.
【關鍵詞】 審計獨立性 因素分析 對策 灰色系統 保險制度
Abstract: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influ-ence factor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auditor independence.
在當前經濟環境下,全球金融危機和金融海嘯突然蔓延,我國企業、公司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機,由此導致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也面臨著巨大的外部壓力;與此同時,國內外經濟環境復雜多變,如果僅僅依靠會計師事務所的自覺性和注冊會計師的自律性,很容易造成因潛在的經濟利益等原因威脅到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使得當財務報告包含虛假信息時,注冊會計師和為其付費的被審計單位管理層站在同一個立場,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不再是去找漏洞,而是用自己的專業知識為這些公司的財務補漏洞,最終誤導預期使用者的決策,進而影響社會資源的配置。
1.注冊會計師審計獨立性發展及其解讀
在注冊會計師審計發展的初期,獨立性僅僅被定義為精神上的獨立,即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業務中要擁有一種自信心,在進行職業判斷是有自己獨立的意見而不依賴和屈從于外界的壓力和影響。然而,這種"精神獨立觀"是以注冊會計師是“道德人”而非“經濟人”為前提的,因而這種觀點片面且抽象。
隨著對獨立性問題的深入討論,人們認識到只有道德層面的精神獨立是不夠的,注冊會計師必須具備形式上的獨立性,因為形式獨立是精神獨立的重要保證。正如英國學者Moiser所述,注冊會計師作為一個"理性經濟人",往往出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喪失應有的獨立性,因此,精神上的獨立更需要相應的外部機制約束才能實現。形式上的獨立是指一個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認為該注冊會計師獨立。注冊會計師的形式上的獨立也尤為重要,因為如果注冊會計師不能在第三者面前以超然獨立的身份出現,那么即使他在精神上是獨立的,也無濟于事。
如今,我國實行的是“雙重”獨立觀。一方面,注冊會計師要保持實質上的獨立,即注冊會計師在發表審計意見時不受有損于職業判斷的因素影響,能夠誠實公正行事,并保持客觀和職業懷疑態度。另一方面,注冊會計師也要保持形式上的獨立,即外觀上的獨立性,它要求注冊會計師避免出現重大的事實和情況,使得一個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在權衡這些事實和情況后,很可能推定會計師事務所或項目組成員的誠信、客觀或職業懷疑態度已經受到損害。因此,審計人員既要保持實質上的獨立,又要保持形式上的獨立。實質上的獨立性是抽象的、無形的、難以衡量的,形式上的獨立性是具體的、有形的、可以觀察和衡量的,這兩者結合在一起構成了審計獨立性的概念。
2.影響注冊會計師審計獨立性的因素分析
獨立性作為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精髓和基石,一直是審計理論界和實務界關注的焦點。然而,由于影響審計獨立性的因素眾多,國內外學者紛紛提出自己的觀點,試圖構建一個結構框架,用以從整體上把握影響獨立性的不同因素的共同作用最終對審計質量的影響。
1974年,Goldman&Barlev從審計人--被審計客戶利益沖突的角度,基于談判力量平衡的思想,提出了以下審計獨立性的評價框架(如圖1):
2000年,曹玉俊在Goldman&Barlev評價框架的基礎上,將審計人、被審計客戶之外的其他利害相關者考慮進來,基于壓力平衡的思想,提出了一個新的評價框架(如圖2):
隨著風險導向審計的逐步發展和完善,裘宗舜和韓洪靈于2003年建立了一個分析審計獨立性風險的產生與后果的研究框架。這個框架包括:獨立性風險產生環境前因、誘發獨立性風險的環境前因的減緩因素、獨立性風險的潛在后果分析及其治理(如圖3):
3.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獨立性的現狀
3.1獨立審計市場缺乏有效需求,競爭混亂
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作為市場機制的內在環節,在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維護市場秩序、降低市場風險、引導資源合理配置等方面都發揮著重要作用,然而,目前我國審計市場缺乏有效需求主體,強制性而非自發性成為我國審計需求的主要特征,審計市場呈現需求不足而供給相對過剩的“買方市場”現狀。在我國,推動注冊會計師行業發展的根本動力不是市場中各種相關信息的使用者,而是政府,于是,絕對多數企業聘請注冊會計師不是出于自身改善經營管理的需要,而是應付政府部門的要求,它們看重的不是審計質量的高低,而是注冊會計師能否按照審計需求出具審計報告,逐漸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態勢。與此同時,各個會計師事務所之間低價惡性競爭,審計價格信號傳遞功能難以實現;審計和咨詢業務混在一起,更易使會計師事務所受到企業利益的驅使,喪失了應有的獨立性。
3.2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委托關系失衡
注冊會計師審計產生于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但是,由于現代公司股權過度分散而形成的“強經營者,弱所有者”局面的存在,管理層在注冊會計師的聘任、解聘及報酬方面有很強的影響力;同時,管理層擔負著企業日常經營管理的職責,與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緊密聯系,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很可能會向管理者傾斜。近年來,國內外證券市場大量案件表明,對上市公司財務審計質量不高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注冊會計師的升職和薪水過分依賴于一個上市公司,于是兩者之間發生了復雜的利害關系,從而喪失了獨立性。
在我國現行獨立審計委托制度下,被審計單位管理層既是審計委托人,又是被審計人,注冊會計師是審計人。委托人與被審計人合二為一的狀況打亂了審計關系三方有序的平衡關系。
3.3對注冊會計師缺乏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的靈魂。由于我國近年來出現了一系列上市公司造假案后,注冊會計師行業也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誠信危機。然而,目前僅僅依靠職業道德基本原則和概念框架來約束注冊會計師,以及用無法窮舉的事實來對注冊會計師審計業務獨立性進行要求,顯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此外,注冊會計師在審計獨立性機制中處于弱勢地位,無相應法律賦予注冊會計師應有的權利以確保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能夠獲取必要的信息以及相關的解釋說明。合理界定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法律責任的缺失也使其獨立性喪失了應有的保證。
4.提高我國注冊會計師獨立性的應對策略
4.1建立有效的審計市場競爭機制
審計市場是基于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導致投資者(債權人)與管理層之間信息不對稱、信息不完全情況下產生的。但這種市場本身又產生了新的信息不對稱和信息不完全--社會公眾對審計質量、審計行為和審計能力的信息不對稱。通過建立有效的審計市場競爭機制,可以借助于市場自身運行的內在規律,節約監管成本,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終趨向科斯定理中的資源的優化配置。
4.2完善公司治理的內部審計結構
可以通過建立審計委員會完善公司治理的內部審計結構。一方面,審計委員會的建立可以提升內部審計機構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地位,增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另一方面,審計委員會的建立可以降低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在注冊會計師聘用方面的影響力,保證外部審計的獨立性。以獨立董事為主要成員的審計委員會建立后,獨立董事可以與內部審計人員、注冊會計師和管理層進行更充分的溝通,對企業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財務報告等進行更好的監督。
4.3明確注冊會計師的權利和義務,提高注冊會計師專業水平和收入水平
應該通過法律賦予注冊會計師相應的職業權利,包括獨立執業權、調查取證權、拒絕出具報告權、獨立發表審計意見權及獲取報酬權等多方面權利;與此同時,將注冊會計師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具體化,這樣可以起到對注冊會計師獨立性的規范和監督作用。再者,擔任獨立審計工作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具備專門學識與經驗,經過適當專業訓練,并具有足夠的分析、判斷能力。最后,注冊會計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規范,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并以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執行審計業務、發表審計意見。
5.完善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的創新對策
5.1基于灰色系統的注冊會計師獨立性評價判斷
由于當代經濟迅猛發展,經濟關系日趨復雜,對注冊會計師審計獨立性的判斷越加困難。雖然獨立審計準則已經加入了大量內容并日益完善,仍無法概括出影響注冊會計師審計獨立性的所有情況。所以筆者認為可以嘗試引入數學模型來幫助判斷注冊會計師是否喪失獨立性。概率統計,模糊數學和灰色系統理論是三種最常用的不確定系統研究方法。其研究對象都具有某種不確定性,是它們共同的特點。但灰色系統理論著重研究概率統計,模糊數學難以解決的“小樣本,貧信息”不確定性問題,著重研究 “外延明確,內涵不明確”的對象,最適合分析判斷注冊會計師的獨立問題。
灰色系統是指既含有已知的又含有未知的或者非確知的信息系統。它是以“部分信息已知,部分信息未知”的“小樣本,貧信息”為研究對象。通過對“部分”已知信息的生成,開發,提取有價值的信息,實現對系統運行行為、演化規律的正確描述和有效監控。對于灰色系統的處理,不是去尋找它的統計規律和概率分布,通常是通過累加生成法,弱化原始數據的隨機性,使其呈現較為明顯的特殊規律,從而達到對系統規律的正確描述和實現有效控制的目的。如通過基于背景值改造的GM(1,1)模型,殘差修正GM(1,1)模型及等維遞補GM(1,1)模型,將影響獨立性的因素量化代入GM(1,1)模型,進而判斷不同因素的共同作用對注冊會計師審計獨立性的影響。
灰色系統具有自學習性,自適應性和很強的容錯性,不需要人為地確定權重,有效地減少評價過程中的人為因素,提高評價的可靠性,使評價結果更有效,更客觀?;诨疑到y判斷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實現了評價獨立性從定性到定量的轉變,從而從理性角度完善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
5.2建立注冊會計師審計保險制度
鑒于我國目前獨立審計委托制度造成的委托人與被審計人合二為一的狀況打亂了審計關系三方有序的平衡關系,可以借鑒美國財務報表保險制度,將保險公司作為委托中介引入審計委托關系中,形成四方審計關系,打破了傳統三角型的審計委托模式。
參考文獻:
[1]王春英.影響審計質量的制度性因素思考[J].審計與理財,2005,(1).
[2]任明川. 安然事件與審計獨立[J].中國注冊會計師, 2002,(05).
[3] 張娜.我國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獨立性研究[D]. 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2009,(06).
[4]黃媛媛.財務報表保險制度--解決審計獨立性矛盾的新思路[[J] ,2008, (9).
[5] 潘華,黃國良. 注冊會計師審計獨立性影響因素分析[J]中國注冊會計師, 2005,(03).
[6] 韋紅玉. 注冊會計師審計獨立性問題研究[D]西南政法大學, 2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