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6-25 11:51:06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紀檢組工作計劃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票決,不斷增強局黨組工作的透明度和創造力,不斷提高局黨組決策的科學與效率。
二、票決原則
(一)民主集中的原則。凡屬“三重一大”集體票決的事項必須堅持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更好地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
(二)依法決策的原則。凡屬“三重一大”集體票決的事項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正確履行法定職責,不得超越法定職權或者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決策。
(三)科學決策的原則。凡屬“三重一大”集體票決的事項必須尊重客觀規律,運用科學的方式方法,使決策既具有現實性和前瞻性,又具有可持續性。
三、票決范圍
(一)重大決策部署
主要包括:
1、貫徹和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中需要集體決定的重大舉措;
2、重要的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工作計劃(方案)的制訂審議;
3、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優惠政策、重大交通運輸建設協議和合同;
4、機構改革等的設置和調整;
5、重大事故處理、重要矛盾的化解和突發事件的處置等方面的重要事項;
6、其他需要集體決定的重大決策部署;
(二)重要人事任免
主要包括:
1、局機關中層干部的人事安排;
2、局屬各單位(部門)所(站)級領導的人事安排(區委管理的干部除外);
3、局屬各單位(部門)所(站)支部書記的推薦人選;
4、需要集體決定向上級推薦干部的建議名單;
5、其它需要集體決定的人事問題;
(三)重大安保工程項目安排
主要包括:
1、波形防護欄、交通標識、標牌等安保工程一次投入3萬及以上的;
2、交通運輸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投資10萬及以上的;
3、依法行政、行政執法處罰罰款金額3萬元及以上的;
(四)重大工程項目安排
主要包括:
1、所有需要招投標的公路建設項目;
2、5萬元及以上的工程變更項目;
3、維修、裝修、裝飾等一次投入資金1萬元及以上的;
4、國有或集體資產資源租賃經營、出讓處置;
5、其它需集體決定的重大項目安排;
(五)大額度資金使用
主要包括:
1、車輛采購、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物品、物資采購;
2、年度收支計劃安排、分配及執行;
3、1萬元以上的單項經費支出;
4、3萬元以上的經費追加;
5、其它需集體決定的大額度資金使用;
四、票決程序
(一)確定議題。由分管領導提出議題,報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同意,列入會議議題。
(二)議題準備。一是提出方案。承辦股室接到議題后,應征求相關單位和部門的意見,充分協商后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案。二是征求意見。根據票決事項的內容,可采取座談走訪、問卷調查、設立征求意見箱和電子信箱、個別談話等形式,充分征求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團體代表、有關部門代表、群眾代表的意見建議。三是論證評估。以基礎性、戰略性研究或發展規劃為依據的決策事項,須組織咨詢、研究、中介機構或專家對票決事項進行論證評估和穩定風險評估。涉及法律問題的決策事項,須進行合法性論證;涉及政府性投資建設的,須按照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論證。四是報送材料。票決方案一般應提前兩天書面送達參會人員(干部人事議題除外)。參會人員要認真熟悉票決方案,做好發言準備。
(三)召開會議。一是會議時間。一般應提前兩天通知參會人員。二是參會人員。出席會議人員為黨組成員;列席人員為局辦公室主任及相關股室負責人,涉及重要人事任免應邀請政工股長列席,涉及重大項目安排應邀請工程股長列席,涉及大額度資金使用應邀請計財股長,涉及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應邀請轄區或系統內“兩代表一委員”、黨員群眾代表列席。三是召開會議。參會人員到會應達到會的五分之四以上方能召開;黨組成員在5人以下(含5人)的須全部到會后方能召開。會議由單位主要負責人主持。
(四)醞釀討論。議題由分管領導匯報,列席會議人員先發表意見建議。黨組成員對票決事項發表意見,并說明理由。會議主持人最后匯總討論情況發表意見。對討論中意見分歧較大或發現有重大問題尚不清楚的,除在特別緊急情況下進行票決外,應暫緩票決,待進一步調查研究后再作票決,但需記錄在案。
(五)進行票決。出席會議人員具有票決權,會議主持人可根據擴大民主的需要授予部分列席人員票決權。會議票決多項議題時,應逐項投票表決。投票采用無記名方式,對每個票決事項明確表示“同意、不同意、緩議”的意見,其中對干部人事議題的票決,須逐一表明“贊成、反對或棄權”的意見,以贊成票超過二分之一為通過,其余票決事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贊成票方可通過。票決情況由會議主持人當場宣布。
缺席的應出席會議人員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也不另行投票,其書面意見、口頭意見不作為票數統計。對票決未通過的事項,議題提出人應按會議討論的有關意見作進一步的修改和論證,可于下次會議再作票決。
(六)形成紀要。會議應指定專人負責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
(七)公開公示。實行票決的重大事項集體票決后,適合公開的在單位公開欄上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告公示。
五、票決制度
(一)調研工作制度。在票決事項提交討論票決前,由相關股室有計劃地圍繞決策事項的基本現狀、實施決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實施決策后的利弊進行調查與論證。
(二)專家咨詢制度。在票決事項提交討論票決前,由承辦領導負責,根據票決事項的內容,按規定的類別和程序,組織相應的專家進行咨詢論證,并形成書面論證意見,將專家綜合評定后的論證意見,作為決策參考的重要依據。
(三)意見征求制度。在對群眾普遍關心的重大事項提交討論票決前,應由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主持召開征求意見會。
(四)公告公示制度。在局黨組作出重大事項決策后,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