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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國事業單位財務行為的規范性,促進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與監督,提升資金的使用效率,保證事業單位持久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于2012年2月7日第68號部令,對舊有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1997年起實施)進行了修訂,并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就目前情況而言,我國舊有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已經不再完全適應現今財政改革與發展的要求,近些年來,我國財政部門加大了財務管理工作的精細化與科學化,強化了監督職能,這也給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帶來了新的機遇與挑戰。所以,我國財政部門適時性地對舊有規則進行了修訂,從而能夠加強財務工作的可行性與規范性,強化預算管理,保障事業單位的穩定生產與健康發展。
二、修訂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1989年前,我國都沒有形成一套事業單位的財務體系,那時事業單位所依據的財務標準與制度,都是與行政單位的財務體制相融合的,或是以行政單位的有關標準作為依據來執行的。直到1989年1月,財政部才首次頒發了有關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的若干規定,隨后又相繼頒布了諸多輔助的財務管理制度,例如全額預算單位、差額預算單位、自收自支單位財管制度,由此,我國事業單位的財務規則與制度得到了初步構建。
1996年10月5日,財政部頒發了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并于轉年的1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規則一經頒布就逐步實施到事業單位的財務實踐工作中來,它健全了事業單位的財務制度建設,加強了財務管理工作的程序性與規范性,不斷促進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朝著更好、更健康的方向努力邁進,同時也保障了事業單位的持久發展。但伴隨時展與社會進步,我國事業單位面臨的財務工作環境已經發生了較大改變,舊有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時代事業單位的發展與要求。所以,為了加強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質量,強化財務運行的科學性與規范性,及時、適時地對舊有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進行修訂就顯得尤為重要,它也是我國事業單位在進行財務工作時應重點關注的內容。
三、新修訂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優點與特點
1、新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與財政體制的改革成果相輔相成
自2000年以來,我國的各項財政改革相繼展開,包含有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部門預算、政府收支分類等,這對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帶來了極為深刻的影響,它影響著單位預算、收支、資產、財務核算手段與方法等諸多環節的工作。就目前情況而言,我國的各項財政改革逐漸趨于穩定,修訂后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對各項改革的成果進行了最為全面與深刻的體現,它創新了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的內容,充實了財務工作的方法與手段,促進著事業單位自身的穩定、健康發展。
2、新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強化了財務工作的規范性、科學性、以及精細性
現如今,科學化與精細化管理也被逐漸應用到了事業單位的財務制度方面,這既給財務工作帶來了一定機遇,同時也是一種挑戰。它對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以及可靠性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由于財務信息是單位進行政策制定與預算管控最為主要的依據,事業單位應該加強對其的重視程度。而新的財務規則中遵循的是大收大支綜合預算管理理念,這有效完善了預算測算依據,強化了對預算執行的監督與控制,很好地反映出了決算與預算的完整性。同時新規則也加強了財務制度方面的建設,保障了財務工作規范性,實現了資產的有效合理配置,提升了資產的使用效率,強化了財務控制與監督。
3、新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為制定會計制度提供支持
就目前情況而言,我國正在逐步推進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工作。而新修訂的財務規則給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分別提供出不同的制度供以選擇,這在很大程度上為事業單位進一步的會計制度制定提供了支持。
四、相對舊有規則,新修訂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產生的主要變化
比較而言,新舊事業單位的財務規則在文字以及內容等方面存在著近五十余條規定的變化,同時還增添了二十條左右的內容,概況地講,新規則首先彌補與健全了原規則使用過程中的部分缺陷,其次能夠與實際工作相結合,把財務改革與財務管理的成果與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連結起來,最后重點強調了財務控制、績效考核以及資產監督等方面的職能。具體而言,主要包含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新事業單位財務規則進一步加強了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督職能
在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當中,一共增添了一章四條“財務監督”的內容,對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督內容、監督制度以及監督機制進行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其中第59條對財務監督具體方式進行了明確,即事業單位應該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結合,專項監督與日常監督結合的方式展開工作;第60條明確了信息公開、建立監督依據等方面內容,即事業單位要不斷加強自身的內部控制、經濟責任、信息披露制度的監督,保障信息公開的合規性與合法性。
2、新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明確規定了事業單位的開支標準與開支范圍
關鍵詞:新財務制度;事業單位;財務內控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12-0-01
財務內控工作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中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也是其他工作能夠正常運行的重要保障。完善財務內控制度有利于加強事業單位對財務會計的監管和控制,避免單位領導層中出現公款挪用、營私舞弊等現象,對確保事業單位的正常運作和良好社會形象有著不可替代的意義和作用。本文就我國事業單位在財務內控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就事業單位如何在新財務制度下進行財務內控制度的加強和優化提出自己的意見和看法,以期提高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促進和推動事業單位的和諧、可持續發展。
一、事業單位財務內控存在的問題
1.事業單位的財務內控工作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
到目前為止,無論是從國際還是國內來說,都沒有專門針對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規范性文件。許多事業單位以一般財經法規甚至工作經驗來代替內控制度,或者照搬其他單位內控制度,造成財務內控工作的標準各異、政出多門,實用性差,沒有起到堵塞漏洞、防范資金風險的作用。
2.財務內部控制組織結構不合理,獨立性差
事業單位在實際的財務內控管理過程中,其管理的組織結構不合理,監管部門的獨立性差。大多數事業單位的管理部門和監管部門是從屬關系,而不是并列關系,使得在實際的財務內控管理過程中,監管部門權威性和獨立性不夠,無法起到監督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極易造成貪污受賄、挪用公款、違規操作等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導致財務內控的監管部門形同虛設。
3.缺乏完善的預算控制,固定資產流失嚴重
目前,我國的大部分事業單位在財務管理中都缺乏詳細、明確的預算編制和控制制度。一是預算編制還比較粗糙。通常只是根據上年收支實績、單位自身特點進行核定,大部分還沒有細化到具體項目,預算支出不能達成逐筆核定的要求。二是預算剛性不夠。預算的計劃性、科學性和預見性不強,造成財務預算的控制能和約束力下降。此外,預算控制的不足還使得事業單位在固定資產采購方面存在超支現象。雖然目前大多數事業單位都已采用政府集中采購的方式,但超預算現象依然存在,對資產的使用過程也缺乏相關的內控制度,最終導致固定資產的嚴重流失。
4.財務內控的監督力度不足
事業單位在實際的財務內控過程中,沒有嚴格的、行之有效的監督手段和方法,使得單位中有些部門為了眼前的局部利益,拿促收入、保效益等借口搪塞、推諉財務內控人員,嚴重影響了事業單位內部財務內控人員對財務活動的核算和控制工作,使得、挪用公款現象沒有得到及時的遏制。
5.財務內控人員的素質不高
許多事業單位的財務內控人員對當下事業單位內部財務管理核算中的新理念、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了解認識不足,其自身的專業素質和實際的業務能力較低,不能滿足事業單位信息化發展的要求,在財務預算中缺乏及時、合理的分析、預測、控制能力,影響了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發展。
二、加強事業單位財務內控的措施
1.建立健全財務內控的相關法律法規
國家及有關主管部門要制訂和完善事業單位財務內控的相關法律和法規,加強對財務內控的法制化建設。根據時代的變化和經濟的需求,對現有的相關會計法律法規進行修訂和完善,并就事業單位財務內控工作中的基本問題和行為進行規范,使財務內控工作真正成為事業單位日常管理工作的核心和重點。建立健全事業單位財務內控的相關配套政策和法規,構建事業單位財務內控的法律制度體系。
2.完善財務內控的結構和機制,確保獨立性
事業單位要理清內部環境,設立對管理層直接負責的內審機構,使其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強化內部監控。加強內部牽制制度,各部門相互制約,實行不相容崗位分離制度。同時,要對存在的財務風險進行識別、分析和確定應對策略。對事業單位內部信息的傳播要統一口徑、及時傳遞,確保信息溝通的通暢性、真實性和有效性。此外,還要完善財務內控的評價體系,并確保評價結果的落實執行。
3.加強預算控制,減少固定資產的流失
事業單位要加強對預算控制的重視,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和事業單位自身的財務管理制度對預算控制進行管理。加強對預算編制工作的監督和審核,堅決杜絕違法、違規行為,減少超支現象的發生。對固定資產應重點控制關鍵環節:構建前可行性控制、構建中質量成本控制、投入使用后績效控制。同時,還要加強會計人員的法制意識,對出現弄虛作假、虛報瞞報、作假賬等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堅決的處罰和取締。
4.加強財務內控的內部審計工作
事業單位要加強財務內控工作各個環節的審計工作,尤其是對固定資產核算的審計。通過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規范,加強財務內控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特性和權威性。對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全面的監督和審計,嚴格財務內控審計的標準和行為規范,及時發現和分析財務內控中出現的錯誤和潛在的隱患,實施相應的防范和解決措施,減少會計報表中的錯誤或誤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5.加強對財務內控人員的業務素質培訓
財務內控人員是事業單位實施財務內控工作的主體,對事業單位財務內控的順利構建有著至關重要的決定性作用。因此,應針對目前事業單位中財務內控人員專業素質較低的現狀,加強對他們業務素質和技能的培訓和提高。通過對相關會計人員進行定期的、專業的職業培訓,提高財務內控人員對當今事業單位財務內控領域內的新知識、新理念、新模式、新方法的了解、認識和掌握,加強他們的業務素質水平和財務內控的能力,提高他們的職業道德素質,打造一支業務水平高、綜合能力強的高素質事業單位財務內控人才隊伍。
三、結束語
建立和健全財務內部控制制度,對事業單位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和作用。在實際工作中,事業單位要通過各種渠道和方法,積極構建和完善財務內控體系,通過內控制度的有效運行,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促進和諧、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為了保障單位資產的安全、增值,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規范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的發展,加強財務管理,根據《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任何一項經濟業務,必須有兩人及以上人員參與,不應有脫離監督的經濟行為。
二、本單位財會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公司內部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業務。
三、支票由出納員專人保管。領用支票時領用人需填寫領用支票審批單,由總經理審批后向出納員領用,領用人負責收回相關單據并及時到財務部辦理有關報銷手續。
四、公司現金必須存放在財務室的保險柜內。除保證兩天的開支外,多余的現金必須及時存入銀行。工資發放的現金應爭取當天發放完畢,避免在保險柜外放。
五、不準以收抵支,收支必須分開。
六、不準代其他單位收、付現金。
七、不準將本單位存款賬戶借給他人使用。
八、不準以白條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九、不準有賬外存款。不得將長款存放一邊,脫離賬務監督。
十、辦公用品指定專人購買,專人保管并發出登記。
十一、固定資產和大宗的材料物資的采購要有批準的預算。購回后要通過倉庫保
管員驗收入庫,根據領料單出庫。報帳時要同時附上批準的預算單、發票、入庫驗收單方能付款。倉庫保管員對進出物資要及時記賬、對賬,如有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十二、出納人員要認真、逐筆、順序登記好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做到
日清月結,每天營業終了,應核對賬款是否相符,月終應與會計核對賬賬、賬實是否相符,如有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調賬。
十三、會計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出納人員的庫存現金進行清查、盤點,如有長短款,
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十四、必須每年對材料、低值易耗品、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一次。年中根據需
要可以不定期盤點。
2012年,財政部先后了《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以下簡稱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會計準則),并于2012年4月1日和2013年1月1日起施行。這些制度的實施對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大有裨益。本文通過對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兩者之間關系的分析,以加深認識和理解,為執行好這些制度提供幫助。
一、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之間的聯系
首先、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是有相同法律效力的部門規章。2012年2月7日,財政部第68號財政部令,公布修訂后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6日,財政部第72號財政部令,公布修訂后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均是由財政部以部門令公布實施的部門規章,因此它們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兩者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的,其內容體現著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事業單位財務活動的基本要求,它們既是國家對事業單位進行財務管理,制定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以及事業單位制定本文由收集整理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的基本依據,也是所有事業單位從事財務活動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的公布實施為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建設,為事業單位依法理財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其次、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有相同的適用范圍。財務規則第二條與會計準則第二條規定,規則(準則)適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這說明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適用的范圍是相同的。目前,我國的事業單位分布于十多個行業,事業單位性質又可以分為許多種,由于行業、性質等方面的差異,原有的財務制度曾對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區別對待,引起了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與報表體系等方面的諸多不同,造成了有關部門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困難。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實行統一的管理制度既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現實需要,也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趨勢,新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很好的解決了這一問題。
第三、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同為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包括財務規則、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事業單位財務內部制約制度等。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是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的兩項重要制度,是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國家財政部門制定并實施一套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為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與監督,為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水平的整體提高提供了制度依據。
二、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之間的區別
首先,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調整的對象不同。財務規則第一條明確提出,為了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事業單位健康發展制定本規則。據此可以看出,財務規則針對的是事業財務管理,調整的是財務管理行為;會計準則第一條則提出,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促進公益事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準則。由此可見,會計準則針對的是事業單位會計工作質量,調整的是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行為。
其次,財務規則與會計準則在財務管理制度體系中的層級不同。財務規則是財務制度中頂層的制度設計,是財務管理方面的政策性設定;而會計準則則是中層的制度設計,是會計方面的方法性的設定。例如:財務規則第四十條對固定資產的表述為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墓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此條對固定資產的價值標準做出了明確規定,是一種政策性的規定。會計準則第二十一條對固定資產的表述是固定資產是指事業單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等。此條對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方法做出了規定。
第三,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在內容上涵蓋的范圍不同。財務和會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盡管兩者都與資金的運行有很大關系,但范疇是不同的,因此,也引起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在內容范圍上的不同。財務規則涵蓋了財務活動的所有方面包括:單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事業單位清算、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財務監督等活動。而會計準則則僅涵蓋了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或者費用幾個方面。財務活動包含會計核算,會計核算僅僅是財務活動中的一個重要的方面。
第四,財務規則和會計準則對財務事項的處理不同。財務規則是對財務事項的規定和要求。例如:第十六條事業單位應當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會計準則則是對經濟業務事項的確認和計量。如會計準則第三十四條、事業單位的收入一般應當在收到款項時予以確認,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進行計量。
關鍵詞:財務管理;成本控制;資產管理;財務監督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18-0101-02
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是事業單位經濟管理的核心,是事業計劃及任務全面完成的有力保證。中國現行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在預算管理、資產管理、人員管理以及內部控制和監督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問題急需解決。
一、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特點
新時期下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兩點:(1)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制度和管理更為嚴格和規范。(2)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重點由組織資金轉向管理資金。
二、當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預算編制不夠科學。(1)基層事業單位受人員編制、工作人員素質等因素的制約和影響,往往對預算編制缺乏足夠的重視,直接表現為預算編制時間倉促,預算編制程序簡單,審批不嚴謹,程序缺乏規范性。事業單位未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財力可能,逐項計算編制,編制預算時,未按輕重緩急測算每一級科目支出要求,造成預算編制不夠準確合理。(2)預算編制脫離實際,虛報冒報。單位并沒有根據上年預算執行情況及本年度事業計劃和財務收支狀況,實事求是地提出本單位本年度各項收支的預算建議數接受“兩上兩下”的審批,而是以同級財政部門界定的具體財政補助上限加上事業單位的其他收入和支出為標準編制預算,經費安排上缺乏可靠依據,預算編制數據脫離單位發展實際,造成執行與預算脫節。
2.財務管理混亂,人員素質偏低。(1)事業單位有明確的人員編制限制,出于職能設置、工作分析、人員配置等管理問題,一些事業單位內部出現一部分人員閑置一部分人員多職兼任的問題,造成財務人員兼職太多太雜,任務重;財務人員往往疲于應付各項工作,出現財務問題在所難免。(2)財務人員本身素質偏低。具體表現為學歷層次不夠高,專業技能水平欠佳,沒有參加相關會計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并獲得相應資格證,知識缺乏及時更新等。部分事業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比較薄弱。有些事業單位對原始憑證審核不認真,很多原始憑證規定的內容不能認真填寫或填寫不完全,比如有的憑證不填數量和單價,沒有經手人簽字、只有領導簽批等,這些現象都說明了現階段中國部分事業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仍然比較薄弱。
3.未合理分解預算指標,支出控制不嚴,缺乏成本控制意識。(1)預算在經過“兩上兩下”的審批程序后,事業單位并沒有圍繞事業計劃和行政任務,及時將收支指標分解到各部門、各科室,沒有讓各部門和各科室明白預算的總體概況。(2)某些事業單位財務支出未按支出預算和用款計劃執行,擅自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隨意改變資金用途和支出規模,常常出現決算超預算。(3)事業單位成本控制意識不強烈,注重任務遠甚于注重成本,不顧及總任務完成所形成的大量成本耗費,不能準確合理地界定節約的標準和衡量尺度,因此辦公經費的支出管理難度隨之加大。
4.資產管理存在漏洞。固定資產的實有數與賬面結存數不相符,即“賬”、“卡”、“物”三者不符。在財政改革或者日常的清查過程中,一般的事業單位人員設置較少,財務管理人員1~3人,很多單位甚至只有1人。無論是在財政改革還是在日常的清查過程中,資產管理都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僅僅靠財務人員統計入賬不能確保各項資產的安全性。
5.財務人員操作不規范,財務報告不全。事業單位財務報告由財務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構成,多數事業單位只有財務報表而沒有財務情況說明書,且財務報表數字不準確、真實,內容不完整,財務人員往往用估計數、推算數填報,隱瞞收支情況,賬賬不符,賬實不符。財務人員未對本單位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分析,使得單位不能客觀地總結財務管理經驗,不能有效改進財務管理工作方法,也不利于財政主管部門全面認識基層財務工作情況,也不能為政策制定者提供體制改革的依據和原始素材。
6.財務監督力度不夠。事業單位組織內外部監督機構沒有對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強有力的監督,對預算是否得到切實執行、超支或減支等情況進行全面深入地監督。致使某些事業單位亂支濫用、擅自擴大開支范圍、任意揮霍國有資產、假公濟私,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三、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對策
如何推動依法理財、民主理財和科學理財工作,以便從制度上規范預算管理,解決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優化政府財力資源配置,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是當前財務工作的重中之重。
1.建立健全財務制度,規范單位財務行為。財務制度是財務管理的基本依據和行為規范。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是事業財務管理的重要任務之一。財務制度主要包括預算、決算制度,收支管理制度,開支標準制度,資金管理制度,財務物資管理制度,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制度等。財務制度的制定必須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為依據,緊密結合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客觀實際,按照國家關于制定財務制度的統一規定和要求進行。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制定的財務制度,不能違背財政部門制定的財務制度,下級單位制定的財務制度,不能違背上級單位制定的財務制度。
2.加強預算管理。每一個事業單位的財務預算都是國家財務預算的細胞,是國家財政預算的基礎。事業單位要嚴肅預算編制,嚴格執行預算。編制預算時要打破“基數”觀念,改變采取以前年度實際發生額為基礎,簡單的固定加增長的編制方法,要采取“零基預算”的方法編制預算,即以單位的客觀情況為基礎,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全面反映預算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將預算編制與本單位事業發展計劃緊密結合,保證預算內容的完整性和科學性。
3.加強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內部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組織規劃控制、授權批準控制、預算控制、實物控制、內部審計控制、電子控制等。結合事業單位的特點及其管理需要,主要有以下方法:(1)組織規劃控制:即對單位組織機構設置、職務分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的控制。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不相容職務的分離。二是組織機構的互相控制。一定要針對各事業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財務會計管理不相容崗位的設置辦法》、《報銷制度規定》、《有償服務管理辦法》、《財務決策管理辦法》等等有關規定辦法。(2)批準控制:指對單位內部部門或職工處理經濟業務的控制。建立健全財務收支審批控制制度,是財務會計工作正常運轉的關鍵環節。主要內容包括:財務收支審批人員和審批權限;財務收支審批程序;財務收支審批人員的責任。(3)實物控制:即對單位實物安全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實物控制的措施主要有,限制接近,嚴格控制對實物資產及實物資產有關文件的接觸,如限制接近現金、存貨等,以保護資產的安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保證財產實有量與有關記錄一致。(4)內部審計控制:內部審計監督為建立內部約束機制,為單位創造良好的生存、發展環境起了必不可少的作用。通過審計,對存在問題進行揭示、查處、建議,促使各部門加強管理,堵塞漏洞,提高效益,為實現單位的經濟目標服務。(5)全面提高財務人員素質:事業單位要結合自身具體情況,對會計人員加強培訓,全面提高會計人員參加政策法規、業務知識等方面的培訓和學習,增強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法制觀念,大力培養知識經濟時代需要的復合型人才,使會計人員懂法律、會電腦、技能強、業務精。
4.嚴格執行外部審計制度。借助獨立的財務審計單位進行審計是保障財務管理有效運行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途徑。尤其是在國家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引資項目等問題上,各事業單位可以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實行項目領導小組負責制,負責整個項目的立項、工程設施(設備采購)、竣工驗收等事宜。各項目工程(設備)全面實行預算管理,各項目工程(設備)預算由財務部門會同有關業務部門協商擬定同意后,聘請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后方可施工。
5.加強固定資產的機構管理。(1)確立以“錢物分離、互相牽制、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原則,進行合理分工,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固定資產賬目由財務部門負責管理。(2)建立固定資產管理的相關制度在購置價值較大的固定資產之前要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和效益評估,堅持固定資產投資的決策、監督、執行三者有機結合,相互制約,以達到合理配置和利用各項資源,杜絕不必要的浪費。(3)落實政府采購的執行,大宗物品的采購宜采用招投標形式,增加設備采購的透明度,加強經濟核算,盡可能以最少的投入獲得最大的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
隨著事業單位改革的深入,財務管理在事業單位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事業單位應該盡快轉變觀念,重視財務管理活動,對財務管理活動中存在的不足及時進行改革和優化。這樣,才能有力地促進事業單位的改革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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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預算;核算
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既是事業單位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事業單位經濟管理的核心。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者,應當拋棄陳舊的觀念,樹立新的現財觀念,在日常的財務管理活動中,必須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開源與節流并重,更好地實現財務管理的目標。
一、加強預算資金的管理
事業單位的預算資金是事業單位進行各項活動的前提和依據,是事業單位向社會提供優質服務的物質保證,也是國家為社會公益事業提供的無償供給。事業單位一定要嚴格按照國家的規定編報預算,經核實后按進度撥款和使用,在運用中按財政規定的項目使用,不允許超支、透支和任何形式的浪費,特別是嚴格制定國家投入事業經費的專人??铐椖恐攸c管理和使用制度。在國家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的前提下,各單位應制定相應的具體管理辦法和措施,以保證國家資金的合理使用。
二、加強領導,建立健全會計監督制度
會計的基本職能是通過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提供會計信息,為經濟管理和經濟決策服務。正確及時地反映和監督單位的資金運作情況,加強經濟核算,對比收支,并運用財務數據和計算方法計算各項指標的完成情況,為單位領導的正確決策提供理論依據。單位負責人的思想意識,道德水平和綜合素質是內部會計控制的關鍵,因此,單位負責人必須提高法律法規意識,帶頭自覺遵守財務制度,不得以權壓人,以權代法,拒不執行財務制度,而要大力支持財務人員的工作,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
三、加強內部控制制度
為確保會計機構和專職會計人員的設置,明確會計人員的職責,以使單位的會計和會計監督不受其干擾,一定要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如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財務處理程序制度,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財產清查制度,費用報銷制度,財產處置制度,應收應付款制度,財務分析制度等,以便在日常會計工作中有章可循。嚴格遵守《內部會計控制規范》以及其他相關內部會計控制規范。按照不相容崗位互相分離的原則,合理設置會計及相關的工作崗位,明確職責權限,形成互相制約的機制,使會計控制和會計監督制度化,規范化。
四、加強核算,規范管理
嚴格遵守預算會計制度,按照《預算法》來編制好年度預算,搞好預算控制。預算會計制度是以預算管理為中心,是國家財政和行政事業進行會計核算的規范,嚴格自有資金的使用管理,如專項經費、專用基金的開支不超范圍,節約使用,要實行單位“一支筆”制度,加大內部財務監督制度,加強業務指導,樹立財務監督的權威,嚴格按照“會計法”規定從嚴控制,確保各項開支不超標準,不發生赤字開支,庫存現金不超限額,不坐支和挪用現金,不準用單位名義、銀行戶頭或財產對外提供貸款擔保,按規定設立銀行帳戶,嚴禁私設小金庫,搞賬外賬,做到公款不私存,保證資金的安全,維護《會計法》的嚴肅性。
五、加強學習,提高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
事業單位職能的轉變,對財務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現代財務管理是要求財務人員由傳統的“核算型”向“管理型”和“經營型”會計轉變,這就要求財務人員素質過硬,以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事業單位要結合單位的具體情況對財務人員加強培訓,組織財務人員參加政策法規、業務知識等方面的學習,增強財務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法制觀念,大力培養經濟時代需要的“復合型”人才。在日常工作中應積極探索財務管理的方法,強化財務管理工作,加速會計信息的傳遞并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從而更好的服務于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 運行成本 審計
一、行政事業單位運行成本現狀
1.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執行不夠嚴格。單位領導只是重在主要業務管理而疏忽財務管理,認為財務只是個輔業務,隨便從單位挑個業務不精的人員擔任財務,因此造成單位財務人員專業素質層次參差不齊,大部分單位財務人員屬非財務專業,只是單位的工作人員兼職,既要管財務也要管業務,財務專業素質缺乏,認為財務工作只是個“副業”過的去就好,所以在財務管理上沒有研究與分析,財務制度執行流于形式,認為領導怎么說就怎做,領導就是“財務制度”,所謂的財務制度只是一紙空文。
2.行政事業單位預、決算制度執行不到位。典型的虎頭蛇尾,只是重在年初時多造預算,想盡辦法增加預算額度,部門預算編制缺乏科學預測,一般都是憑領導說了算,預算編制根據領導精神任意造數,編制人員根本沒有對預算進行科學分析,充分論證,單位預算集體決策形同虛設。年終時財政對預算執行監督管理不夠,沒有及時對單位年度預算進行跟蹤管理,單位預算指標用完后就要求追加,一般財政都能滿足其要求,如果財政不能滿足單位需求,就通過單位領導做“工作”,通過做“工作”后就能獲得預算經費的追加。
3.行政事業單位運行費用列支不規范。違法違規列支、超標準列支人員福利、超范圍列支等現象十分普遍。有些費用會計法規明文件規定不能列支,通過“包裝”后順利過關。各單位想方設法鉆會計法規的空子,為了單位工作人員福利待遇不低于其他單位,在本單位和下屬單位變相發放各種補貼(實物)。有些費用與開展業務無直接關系,按規定不能報銷,經過巧取名目,稍加技術處理后順利通過會計審核報銷。
4.行政事業單位領導責任追究機制尚未形成。對被審計單位存在財務管理上的問題,審計部門提出意見建議后,在審計意見建議溝通時,被審單位還要討價還價,審計部門也就睜只眼閉只眼,認為都是政府職能部門,你好我好大家好,審計報告定稿后就等于審工作結束了,實際上還有更重要的后續審計工作沒有履行,如果不能對審計結果進行跟蹤管理和問責機制,就等于審計監督職能沒有履行,審計工作形式化,造成了行政事業單位輕財務重業務的現象。
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運行成的本審計
1.在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審計時將單位財務人員勝任能力納入審計,從根本上解決財會專業人員缺乏的現狀。要想財務制度得到嚴格執行,應從以下方面著手:其一在行政事業單位財務人員專業素質上下功夫,擔任財務崗位工作人員須持證上崗(既會計從業資格證),鼓勵其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薪資與專業技術資格相掛鉤,積極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不斷更新專業知識。其二是單位財務人員可以從社會上公開招考,可以根據單位財務工作的特點,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不同層次的財務專業人員,因崗所需,實現了快速提高單位財會人員專業素質,為促進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有效執行奠定基礎。
2.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又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各行政事業單位之間業務各不相同,即使行業相同區域也不同,很難用某一行業標準來衡量,這就需要審計工作人員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一切實際出發,理論聯系實際,結合豐富的職業判斷力,不斷探索和研究審計測量與分析的方法,其一可以根據歷史標準,將預算數與歷史數據進行比較,分析單位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其二是利用同區域行業數據進行比較分析,分析行業之間預算執行的差異原因。其三是人員與項目經費進行測試,審計是否存虛報冒領,項目預算是否科學合理,有無任意擴大項目預算(主要是對照可行性論證和項目預概算及發改部門的批復)。其四是對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追加調整情況進行審計,重點關注預算調整審批資料是否齊備,是否存在“公關性”預算經費增加(既通過人系關系),相關審批手續是否到位。
3.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各種費用的列支,還少不了審計這只有形之手,否則違法違規、超額列支補貼和超范圍列支現象會愈演愈烈,首先要嚴格按照會計法規要求規范列支行為,法規規定不能列支的費用,對已列支的費用進行調賬,將收回的款項予以沖銷。再者對單位人員津補貼的列支進行審計,實行人員津補貼總額控制的原則,將國家及地方政府規定的津補貼及其他福利全部納入審計范圍,重點審計在下屬單位發放的各種福利、補貼,對于超出總額的部分全額清退,并在下年預算額度中扣減超額列支的人員經費,以后年度將其納入預算執行重點監控對象。三是審計行政事業單位重大事項及大額支出的決策機制是否健全,抽大事項的集體決策會議紀要及大額支出集體聯簽制度,是否落到實處,有無存在一個人說了算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