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10 1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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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科學的審計理論對審計實踐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審計理論的發展也應該建立在一定的基礎之上,應該與其他學科一起蓬勃發展,該文分析了審計理論基礎的界定和應該具備的條件,提出了審計理論的建立和發展所依據的理論基礎。
理論知識是一種社會戰略資源,科學研究在世界各國已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審計學大約產生于1930年前后,經過多年來的發展,審計理論日益完善,科學的審計理論對審計實踐的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科學的審計理論不是空中樓閣,它應該建立在一定的基礎之上,審計理論基礎是審計學科理論大廈的根基,只有建立在科學基礎之上的理論才能蓬勃發展。本文對審計的理論基礎問題做一初步探討。
1.審計理論基礎的界定
研究審計理論基礎,必須弄清楚審計與其理論基礎存在什么樣的關系,以及審計理論基礎和審計基礎理論的區別。所謂基礎是指事物發展的根本和起點,形象講就是事物從哪里開始產生與成長,“基礎”中蘊涵著事物最初萌芽與發展所需的相關因素,是事物發展的“源頭”。那么審計理論基礎運用基礎的語言學定義,可以理解為:審計的理論基礎應該是其產生與成長的源頭,審計學只是科學這個體系中的一個分支,那么它的理論基礎是位于科學母體中的生長點,即與其他科學共同的關節點處。
2.審計理論基礎所應該具備的條件
并不是所有與審計學有聯系的學科都可以成為審計學的理論基礎,它應該具備一定的條件:1)作為審計學理論基礎的理論必須能夠體現審計的本質和特征?;A是理論產生與成長的源頭,作為審計學的理論基礎必須能夠體現審計的本質和特征。2)從審計學包括其理論基礎的意義上看,理論基礎應當構成整個審計體系的自然的邏輯起點,是審計學與其他學科相互滲透的交叉點,只有這樣,才能把審計和其他學科緊密聯系,構成整個的科學體系,孤立的理論是不能成為審計的理論基礎的。3)作為審計理論基礎的理論必須要早于審計理論體系產生的時間。審計學大約產生于1930年左右,所以,作為基礎的理論必須早于1930年,這樣才能符合時間序列順序,這樣才能對審計的發展具有極大的指導作用,促成審計理論的形成和發展。
3.審計理論基礎的內容
3.1哲學基礎
哲學是科學的科學,是對從實驗科學、合理學問、普遍經驗或其他事物中獲得的所有知識的批判吸收、系統化和組織化,它構成某一學問的基礎原則體系和實務規范體系,因而哲學可作為所有學科理論的基礎,將哲學的方法、觀念運用于審計理論,就是審計理論的哲學基礎。
審計本質是決定審計區別于其他客觀事物的根本屬性,審計作為應社會需求出現的一種經濟管理活動,它最基本的職能就是監督。因此,從審計職能抽象出來的審計本質蘊涵了深刻的監督思想,監督思想最深的根源來自于哲學中關于人性的認識。“性本惡”論認為由于人的內在動力不足以使其自覺地履行義務、遵守規則,因此主張通過法制等外力來約束人的行為,而監督恰是一種有效的對人進行約束和管制的手段。西方的監控制度正是基于對人性惡的認識,才得到了今天的發展。此外,哲學作為反映事物普遍發展規律的科學,其對各學科都具有普遍的理論指導意義,也為審計理論提供了辨證的、唯物的思維方法。
3.2法學基礎
法是階級社會中維護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的工具,法國著名法學家孟德斯鳩在他的代表作《論法的精神》中,提出法是由事物性質所產生的必然關系,因而一切事物都和法有一定的關系。法對審計理論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對審計范圍和審計責任等基礎理論的構建上,審計過程本身就是執法過程,在整個社會經濟生活中,審計表現為間接控制,以對經濟活動的監視為宏觀經濟協調輸送信息;以對經濟活動的監督實現宏觀控制。審計的范圍和審計人員的責任通過法庭對一系列劃時代事件的判決而得到了明確。法學作為審計理論基礎的內涵,為建立協調審計主體、委托人與被審計單位三者關系的審計理論提供了堅實的思想基礎。3.3經濟學基礎
西方經濟學中的精髓也可以為我所用,以豐富和完善我們的審計理論,馬克思的政治經濟學,尤其是勞動價值學說,是我們認識經濟活動的過程和本質、定量和定性分析有關概念和范疇、總結有關經濟規律的重要依據,它應該是審計理論基礎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根據經濟學中的“理性人”假設,委托人和人都是最大效用的追求者,而各自利益目標的不一致,導致了行為上的偏差。委托人為了使人朝著自身利益的方向努力需付出成本,監督則是能夠降低成本、維系關系的有效手段。此外,監督也體現了審計最根本的思想,成為審計最基本的職能。另外,產權經濟學、制度經濟學等,都極大豐富了審計理論基礎的內容,為審計理論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3.4管理科學理論基礎
管理科學理論成為審計理論基礎的組成部分也是顯而易見的,首先制度基礎審計是以測試和評價內部控制制度為主要內容的,而內部控制制度是控制論在經濟管理中的具體運用,是企業管理現代化的產物;其次,管理審計近幾十年來的悄然興起,說明了企業管理活動的日益重要,管理審計迫切需要現代管理理論的指導以客觀地評價企業的經營管理,為企業改進經營管理提出富于建設性的意見;管理科學理論中分權管理的思想為國家審計實行分級管理、審計機關獨立設置、建立機構內部的責任制、進行部門間和上下級之間的溝通協調以及職能約束提供了可靠的理論依據。
3.5數學理論基礎
數學中的概率論和數理統計都是先于審計理論而單獨存在的兩種理論,具體而言,概率論為抽樣審計的建立提供了理論依據,數理統計為它提供科學化和具體化的方法論基礎。審計中的統計抽樣是依據數理統計原理從被審單位資料中抽出一部分進行審查,以推斷全部被審資料的審計結論的方法。概率論中的大數定律也為審計工作提供了一種方法,審計工作所面對的是繁雜的會計記錄和其他資料,從表面上看是雜亂無章的,所以我們可以視其為大量的相互獨立的隨機因素,利用大數定律,我們可以抽取樣本資料進行審計,對其特征進行歸納和總結,歸納總結得出的結果會使這些個別資料的影響相互抵消,能夠顯現出被審對象的總體特征。所以概率論也是審計理論發展的基礎之一。
3.6倫理學基礎
1.1免疫監視———識別病毒
免疫監視功能,是指機體具有的能識別自己(自體物質)和異己(非自體物質)的生理機能。免疫系統在識別“自己”和“異己”的過程中,可以發現病毒等有害物質。免疫系統能夠識別病毒等有害物質,是消滅有害物質,從而保證機體免受侵害的前提。
1.2免疫自穩———消滅病毒
免疫自穩功能,是指機體調動體內各種資源與病毒等有害物質進行斗爭,消滅病毒等有害物質,并將病毒等有害物質運出體外,同時修補受損器官和組織,使其恢復原來的功能,以維持自身內環境穩定的生理機能。
1.3免疫防御———產生抗體
免疫防御功能,是指機體在病毒等有害物質的刺激下,免疫細胞對病原體產生抗體,以防止外來病原體入侵的生理機能??贵w是可以與相應抗原發生特異性結合的免疫球蛋白,可以使抗原失去活力,從而保證機體免受再次侵害。免疫系統的作用機理。
2內部審計的“免疫”功能
內部審計的“免疫”功能主要表現在審計監督、審計查處和審計預防三個方面。
2.1審計監督———發現問題
內部審計機構在履行經濟監督職能的過程中,通過搜集和分析組織的各類經濟信息,對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價,從而發現經濟組織在經濟活動中是否存在錯誤、舞弊和其它違規違法問題。
2.2審計查處———處理問題
內部審計機構對發現的違規違法行為,有權向領導機構或上級機關進行反映,根據權限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理、處罰,或向上級審計機構或者審計機關反映,由上級審計機關運用各種資源及時進行查處。
2.3審計預防———完善治理
內部審計機構在發現問題和處理問題的同時,要對產生問題的原因進行分析研究,并從管理制度、體制機制方面提出改進的建議,從而促進相關管理制度、工作機制的完善,達到杜絕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的目的。內部審計的“免疫”功能。
3內部審計的增值途徑
3.1查錯增值
內部審計機構在履行監督職能和查處職能的過程中,可以發現經濟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并通過對有關問題和相關責任人的查處,可以為組織挽回一定的經濟損失。當內部審計機構挽回的損失大于其審計業務成本時,可實現節約增值。
3.2防弊增值
內部審計機構在履行審計預防職能中,通過提出完善管理制度和體制機制的建議,可以促進經濟組織加強內部控制,防范運營風險,防止舞弊行為的發生,從而為企業間接挽回一定的經濟損失。當經濟組織在防范錯弊的過程中獲得的收益大于其防弊成本時,可實現防弊增值。
3.3興利增值
內部審計機構在履行審計預防職能中,通過提出完善管理制度和體制機制的建議,可以提升組織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組織的運營效率,從而實現組織經濟價值的增加。當經濟組織通過提高運營效率增加的組織價值大于其預防成本時,可實現增效增值。內部審計的查錯增值屬于直接增值,取得成效的時間短,且成效較為明顯,一直受到組織的高度重視。作為一個成熟的經濟組織,應該更加注重發揮內部審計的防弊功能和提效功能,以實現組織的可持續發展和價值增值。
4內部審計增值的量化模型
4.1查錯增值額的確定
根據經濟學成本效益原理,內部審計創造的查錯增值額等于查錯收益與查錯成本之差。用公式表示為:查錯增值額=查錯收益-查錯成本(1)①查錯收益。查錯收益為內部審計機構在開展審計業務的過程中,通過發現和處理違規違法行為,所挽回的直接經濟損失。②查錯成本。查錯成本為審計機構在開展審計業務的過程中,為發現和處理違規違紀問題,所耗用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等成本。
4.2防弊增值額的確定
內部審計防弊增值額應該等于防弊收益與防弊成本之差,用公式表示為:防弊增值額=防弊收益-防弊成本(2)①防弊收益。防弊收益為經濟組織在審計機構的建議下,通過完善管理制度和體制機制,加強組織內部控制,預防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從而挽回的間接經濟損失。②防弊成本。防弊成本為經濟組織在審計機構的建議下,為完善管理制度和體制機制,加強內部控制,預防違規違法行為的發生,所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等成本。
4.3興利增值額的確定
內部審計興利增值額應該等于興利收益與興利成本之差,用公式表示為:興利增值額=興利收益-興利成本(3)①興利收益。興利收益為經濟組織在審計機構的建議下,通過完善管理制度和體制機制,提升組織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組織的運營效率,而創造的間接經濟收益。②興利成本。興利成本為經濟組織在審計機構的建議下,為完善組織制度和體制機制,提升組織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組織的運營效率,所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等成本。
4.4內部審計增值量化模型
關鍵詞:人力資本有限理性經濟人審計合謀人力資本產權審計制度安排
會計師事務所是一典型的“人合”企業,人力資本作為一個“人合”企業的立家之本,他在審計執業過程中有什么樣的行為特征應是被重點關注的。傳統經濟學認為,有什么樣的制度,就有什么樣的行為,汪丁丁認為接下來的話就是,有什么樣的行為,就有什么樣的制度,這在新制度經濟學的研究內容中有深刻體現。具體到審計中,現行審計制度安排必然會影響與約束人力資本的載體——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的行為,相應地,審計師不僅會在既定的制度安排約束下進行追求經濟利益、規避風險的審計活動,同時會通過自己的行為影響支撐性的制度安排,使得審計制度安排發生變化,之后又對制度安排的變化做出反應,這是一個不間斷的過程。
本文中,我們只把經理級以上人員列為人力資本,因為只有經理級以上人力資本的審計行為特征才有可能影響到審計制度安排,而一般的審計人員只是承擔一些簡單的程序性工作,不能充分體現人力資本的審計行為特征及對審計制度安排的影響。同時我們把人力資本分為兩類:非合伙人——單純人力資本所有者,與合伙人——非人力資本所有者與人力資本所有者的集合體,文中有時統一以“審計師”來代替這兩類人力資本。
一:人力資本是有限理性經濟人及對審計制度安排的影響
傳統經濟學理論中,經濟人完全理性和自利性是兩個基本假設,這兩個假設的合乎邏輯的推論,是人們會合理利用掌握的信息來預估將來行為所產生結果的各種可能性,然后最大化自己的期望效用。但現實生活中,人在復雜環境和不確定因素下進行決策時,不會對自己的決策進行理性計算,也沒時間和耐心去考慮各種行為結果的概率問題,在面對復雜情景和問題時會采取捷徑或用自己掌握的一部分信息進行決策,因而決策的非理性是存在的,也就是說,人是有限理性的,不是完全理性的,這就是行為經濟學對傳統經濟學的挑戰。同樣,會計師事務所的人力資本載體——審計師也是有限理性的,同時也是一個經濟人,在現階段還沒達到“道德人”的境界,盡管他有一些并不是“經濟人”假設所能解釋的一些“道德”行為,如大多數情況下會遵守審計準則、法規進行審計,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感和一些施善行為。既然審計師是有限理性的經濟人,那么在現行審計制度安排下,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不能完全理性地拒絕被審計單位的“利誘”而堅持原則,與被審單位管理當局的審計合謀有時就不可避免了。如前所述,人力資本主體可以分為兩類,參與審計合謀的人力資本主體不同,對審計制度安排的影響就不一樣,下面分單純人力資本參與的合謀和合伙人(即整個事務所)一起參與的合謀及各自對制度安排的影響。
1.單純人力資本參與的審計合謀及對審計制度安排的影響
被審單位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事務所的合伙人便會委派項目經理帶隊審計,此間有兩層委托關系:被審單位委托事務所,事務所委托項目經理,其間存在的信息不對稱變得更加嚴重。審計師是有限理性的經濟人,存在一定程度的“逆向選擇”和“機會主義”傾向,當被審單位拋出“誘餌”引誘審計師共謀時,審計師此時會進行合謀與否的決策。據行為經濟學理論,人們進行決策時,容易給高概率發生的事件賦予較高的權重,而給低概率發生的事件賦予較小的權重,于是往往將極小概率的事件看成不可能,而將極大概率發生的事件看成是確定,而極小與極大概率又取決于個體的主觀印象。審計師進行合謀與否的決策時,他會根據現實中這種“損人利己”的合謀被發現曝光的比例很小而存在一種僥幸心理,,認為合謀被發現的機率極小而將其看作不可能,同時他的有限理性不能讓他清醒地意識到合謀一旦被發現的嚴重后果,就算被發現,由于現階段對違法行為的處罰較輕,合謀的收益大于合謀的成本,審計人員的“經濟人”特性便會讓他作出合謀的決定,于是他會向信息不充分的合伙人隱瞞審計風險,與被審單位一起騙取“無保留”的審計報告。
審計人員為什么會參與審計合謀?這反映了審計制度安排的什么問題?審計人員的有限理性經濟人特征(內因)是我們無法改變的,但可以通過制度的安排(外因)來改變審計人員做決策時的考慮因素及其權重,從而減少審計合謀的發生。據行為經濟學理論,額外財富的邊際效用在人富裕時會低于貧窮時的邊際效用。審計合謀審計人員將得到的報酬就是一種額外財富,此時,即使富裕的CPA與貧窮的CPA一樣只具有有限理性,但這筆額外報酬對富裕的CPA沒有很大的邊際效用,從而沒有那么大的誘惑力而導致審計師合謀,這時被審單位就得加大“賄賂金”才有可能“打動”富裕的CPA,從而加大了被審單位的合謀成本,當“賄賂金”大到等于或大于合謀能給被審單位帶來的“利益”時,被審單位便沒有動機合謀,合謀自動中止。從這看出,提高CPA的薪酬待遇,讓他們成為富裕的CPA,可提高CPA的“免疫力”,從而減少合謀的發生。這就要求合理化事務所內部收益分配機制,提高新酬待遇,讓CPA的利益與整個事務所的利益相掛鉤,一榮俱榮,便不會出現CPA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而向合伙人撒謊,欺騙合伙人。另一方面,法律法規應加重CPA的個人審計責任,加大合謀一旦被發現的懲罰,提高CPA合謀的成本,此時被審單位若想合謀,就必須提高“賄賂金”以彌補審計師冒的高風險,從而加大了被審單位的合謀成本,合謀便不會那么容易發生。此外,相關部門要加強審計的監管,加大上市公司審計的復查力度,使審計合謀案件“曝光”機率大大增加,從而改變審計人員主觀印象中的審計合謀被發現的概率極小,起到警戒作用,讓審計人員不敢輕易合謀。
2.非人力資本與人力資本所有者共同參與的審計合謀及對審計制度安排的影響
若事務所委托的CPA足夠忠誠,他會如實將發現的問題“稟告”事務所的非人力資本與人力資本集合體——合伙人,這時,合伙人的有限理性經濟人特征便起作用了。現行審計制度安排實質是:由被審單位管理當局聘請事務所審管理當局自己,那么,事務所面對自己的“上帝”——客戶的不當請求時,他的“經濟人”特征使得他不能斷然地拒絕這種請求,否則不但得不到“合謀金”,以后的合作關系也就終結了。同時,現時大部分事務所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制,且注冊資本金要求低,那么事務所與被審單位的合謀一旦被發現所需承擔的只是有限責任,最多讓事務所倒閉,而不會危及到合伙人未投入到事務所的私人財產,于是合伙人的“理性經濟人”特征容易使他接受合謀,同時,他的“有限理性”不會讓他有完全的理性認清形勢,不會讓他有足夠的社會責任感從維護公眾利益出發而拒絕合謀。
審計合謀的頻繁發生,企業管理當局利益不斷上升,但這種利益的上升是以其他企業利益相關者利益受損為代價的。據吳聯生的“利益協調論”,利益相關者之間現有的利益關系一旦發生變化,便產生了新的沖突,便會破壞目前審計制度安排的基礎——審計域秩序,從而要求利益相關者達到新的納什均衡,產生新的審計域秩序,從而導致審計制度安排的變遷。“審計制度安排是一個利益相關者利益協調的過程,它因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關系變化而變化”(吳聯生,《審計研究》,2003),由于審計合謀的不斷出現,目前的審計制度安排至少需要進行以下兩方面的變化:
(1)審計委托權由證監會掌管
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經營者的審計,事實上接受的不是社會公眾的委托,更不是股東或經營者的委托,而是政府的委托。因為政府的合作廣度最大,所以有權進行委托,同時政府規模有限,所以應該進行委托(吳聯生,《審計研究》,2003)。這是社會審計最根源的本質,是我們肉眼所不能直接看到的,我們目前看到的就是股東進而演變為管理當局委托CPA進行審計,從而容易導致審計合謀。既然CPA實際上接受的是政府的委托,那么在形式上,至少在第三者看來,也應該由政府進行委托。目前誰最具有優勢代表政府來執行審計委托權呢?證監會。它本身就是一個政府機構,是上市公司的監管機構,具有信息優勢,可以代表政府委托CPA,從而改變目前事務所對被審單位管理當局的依附地位,減少審計師“被逼無奈”進行合謀的發生。
(2)事務所組織形式由有限責任制逐步過渡到合伙制
目前,大多數事務所實行有限責任制,有限責任制事務所破產所造成的損失卻可能遠遠小于事務所與管理當局合謀所帶來的合謀收入,于是,事務所容易與管理當局合謀。現在,把事務所的經濟體制從“有限責任制”轉變到“無限責任制”是很多學者所推崇的,無限責任制加大了事務所的法律責任,合謀一旦發現,合伙人可能就面臨傾家蕩產的風險,使得事務所合伙人進行合謀決策時不得不加大對合謀成本的考慮,他的“經濟理性”又會促使合伙人不會輕易進行合謀,從而有效減少了合謀的發生。
在此基礎上,王善平還提出合伙人必須是德高、足資、多才的CPA,才能有效減少審計合謀的發生。德高,從道德品行上保證合伙人不會進行審計合謀;足資從物力資本上保證合伙人不會輕易用自己足夠多的私人財產作賭注而去進行審計合謀;多才的CPA要求合伙人是審計行業的專家與行家,那么他手下的審計人員的“逆向選擇”能被合伙人識別,從而也制止了單純人力資本參與的審計合謀。
二:人力資本在審計行為中的產權特征及對審計制度安排的影響
人力資本產權是市場交易過程中人力資本所有權及其派生的使用權、支配權和收益權等一系列權利的總稱,從某種意義上說,人力資本產權是一種行為權,這組行為權利是人力資本產權主體的意志體現,以至于出現了產權殘缺時,產權的主人可以拒絕使用其人力資本為別人服務。審計師作為人力資本的載體擁有人力資本所有權,他將這種所有權與非人力資本所有者(同時也是人力資本所有者)進行合作,形成了現代意義上的獨立審計: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的特別契約。這個公共合約即事務所又是周其仁所說“市場中的企業-一個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的特別契約”中的特殊,它對人力資本具有更大依賴性,從而人力資本的產權特征影響更明顯。
如經濟學家周其仁所說,人力資本產權具有兩大特征:第一,人力資本天然屬于只能屬于個人;第二,人力資本的運用只可“激勵”不可“壓榨”。正是事務所包含了人力資本,其產權特征使得這個企業契約是一個“不完全契約”。受有限理性和高交易成本的限制,這個契約雙方——合伙人和單純人力資本無法在事前就可能影響雙方關系的所有未來事件達成一致,各方只有在合約的發展階段上明確或默契地對出現的新問題達成一致,在此期間,雙方的談判是連續不斷地進行的。由于事先不能明確界定所有交易條件,那么在合約的執行過程中就具有極大的隨意性與自主性,特別是人力資本產權的所有者——審計師對自身所擁有的人力資本的開發利用程度。當人力資本對自己的所得與付出滿意時,就會越干越起勁,不需監督也能自覺地努力,相反,若不滿意,他就會偷懶,省略必要的審計程序,更不會積極的創新。人力資本是需要激勵的具有創造性的能動資本,審計師同樣如此。若合伙人對其激勵不當,就有可能導致人力資本產權的“殘缺”,產權的主人——審計師就把自己的才能“關閉”起來,默默無聞,沒有創新,人力資本的經濟價值得不到充分利用甚至浪費。
理解了人力資本的產權特征,我們就不難理解“激勵理論”。人力資本是企業創造價值的主體,特別在事務所中,離開人力資本就無法繼續生存下去,只有建立合理的激勵機制,提高人力資本所有者的積極性,讓他對自己的“資本”不加保留的加以利用,進行創新,才能增加事務所的價值。其實,事務所合伙人是那個決定人力資本所有者是否打開以及打開多少智慧大門的守門人,他只要用對了激勵手段就能“控制”人力資本所有者。事務所的人力資本是事務所獲得盈余的根本來源,但是,若不對人力資本的所有者進行適當的控制,引發事務所最終風險的也會是人力資本。象畢馬威去年的銷售濫用非法避稅產品案件,差點就使得“四大”減少為“三大”,就是由于創新過度沒有節制變成了冒險。因而事務所在建立合理的激勵機制鼓勵人力資本創新同時,約束機制也是必不可少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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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結算審計中,審計人員通過對建設部門報審的由施工單位編制的相關結算資料進行審計,對工程項目的實際結算額進行合理的保證,如:是否正確套用定額,計算是否準確;各種取費是否按規定標準計取,依據是否充分;主要材料使用量和價格是否真實、準確,建設單位自行采購的設備、材料是否按規定從結算中剔除,有無重復計價、重復取費的情況;審查是否存在工余料和拆舊料,是否辦理了退庫手續,其交接手續是否完備,材料余量是否合理;工程變更簽證是否真實、合理,是否得到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的共同確認,實際情況是否與竣工圖紙一致;設計變更是否真實、合理,是否得到設計單位、建設單位、設計批復部門的共同確認等。在工程決算審計中,審計人員通過對建設部門編制的工程決算報表等資料進行審計,對工程項目的實際決算額進行合理的保證,如:有無將未經審批的內容或其他項目支出編入決算;是否存在擅自擴大投資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未按批復內容或投資額實施以及概算外投資等情況;決算報表的內容及數據是否真實、完整、準確,表間關系是否正確;審查項目的建設資金管理與核算是否合規,有無轉移、挪用建設資金的情況;各項費用支出是否合規、依據充分、核算準確及時;有無將運營費用計入資本性支出的情況;審查資產交付手續是否合規;現場核實資產是否真實、完整;是否做到賬、卡、物相符等。
二、對工程全過程管理中的風險及內部控制進行評價
內部審計具有獨立性、綜合性以及經常性和及時性等特點,其對工程全過程管理中的風險及內部控制進行評價具有獨特的優勢。內部審計通過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對工程風險管理過程的健全性、及時性、有效性及科學性進行評估,找出薄弱環節,幫助企業發現并評價重要的風險因素;對企業的內部控制情況進行測試評價,指出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上的缺陷、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偏差。內部審計人員通過查清其產生的原因,分析其可能造成的影響從而找出企業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報告給企業管理當局,督促有關部門落實,促使企業健全內部控制,防范和化解投資風險,從而幫助企業預防和減少損失,為企業增加價值。2013年內部審計部門對某分公司的工程全過程管理進行了專項的審計調查,發現其存在著許多風險點及控制薄弱環節,如:某些項目的立項管理不規范,存在重復立項的風險;重要的拆舊資產管理流程不完善,存在資產流失的風險;部分項目工程材料管理缺失,由非本公司人員操作ERP系統進行領料,且工余料不退庫,存在材料流失、系統安全和舞弊的風險;不重視項目資料的檔案管理,部分工程資料未歸檔等。
三、對工程全過程管理存在的問題提供咨詢服務
由于內部審計機構綜合性強,地位相對獨立,對企業的經濟狀況有很細致的了解,能夠通過獨特的視角洞察企業整體工程管理方面的薄弱環節,這就為其提出比較全面、中肯、可行的咨詢建議提供了條件。咨詢服務是一個多維、多業務、多層次、多環節、多角度的業務,審計人員可以主動利用獲取的信息提供進一步解決問題的思路,這樣就擴展了咨詢服務的范疇,變被動為主動。這種方式有效整合了現有內部審計人員的能力,從事后檢查轉向了事前防范,為公司提供預警分析,積極關注并利用各種方法來改善公司的工程管理,達到企業價值增值的目的。如:2011年某地市公司審計部門發現項目管理部門對工程勘察設計費及監理費的管理非常薄弱,無法達到對這三項費用的控制管理要求,應管理部門的要求,審計部門針對該問題提供了詳盡的咨詢服務。上述提及的三個增值途徑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滲透、互為基礎、互為補充的關系。在日常的工程結算審計中,審計人員會隨時發現工程管理過程中的風險點及控制薄弱環節,針對問題的大小會及時地與工程管理部門進行口頭或正式的溝通。一些小的、偶發的問題可以通過電話或郵件及時溝通解決掉,一些大的、經常性的或影響重大的問題,審計部門會與企業工程管理部門的領導及相關人員通過正式會議進行溝通和交流,從審計的專業角度為他們提供一些可行的咨詢建議,為各層級改善工程管理流程提供參考。
在定期的工程管理專項審計中,審計人員對現行工程的風險管理流程及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充分有效進行符合性測試以后,必然要通過抽樣一定比例的工程項目來做實質性測試,對抽取的工程全過程管理所形成的檔案資料進行審閱,與工程管理部門及相關服務商進行訪談,并到工程現場進行實地觀察。在這個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絕大部分都會導致工程造價的虛增及工程質量的下降,在最終的審計結果中自然會涉及到對工程造價的審減。向工程管理部門提供的咨詢建議大部分是伴隨著工程結決算審計和工程管理的專項審計產生的,是滲透在其中的。在審計部門提出審計咨詢建議并得到工程管理部門認可后,審計還可以在工程結決算審計和專項審計中來檢驗其后續整改的效果,達到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的雙重作用。
(一)內部審計是集團公司管理體制的有機組成部分
集團公司是企業集團的核心公司,它透過控股、投資、參股等出資形式,肩負起企業的管理功能。然而因為外部經濟的發展和企業自身的實際發展需要,企業集團的規模正在不斷擴充,進而導致管理權不夠集中,增大了企業的管控跨度和難度,使集團公司的一部分高層干部無法有效制定策略并執行策略,降低了企業的管理質量。在這樣的背景下,集團公司的高層為了提高決策質量,必須建立一套獨立健全的控制體系。內部審計能對企業各職能機構進行卓有成效的監管,通過內部審計的建設和健全實現企業內部的監管與自我限制,同時可以為領導層提供決策參考依據。所以,內部審計是集團公司得以實現自我提升和自我完善的重要工作,是集團公司管理體制的有機組成部分。
(二)獨立性和權威性
獨立性是審計的特點,是審計的“活的靈魂”,也是內部審計權威性的最好佐證。當前,大多數企業都成立了內部審計部門,對集團公司來說,審計委員會直接隸屬于董事會。而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的工作體現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它要求工作人員應客觀、真實、公平、深入地開展內部審計工作。這樣,集團公司內部的工作就能夠較好落實,體現其獨立性和權威性。盡管內部審計隸屬董事會有著先天的優勢,但這并不是集團公司的唯一選擇,它還能隸屬監事會、審計委員會等,集團公司應依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協調。
二、內部審計在集團公司中的作用
(一)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
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首要作用就是監督作用。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有別于一般的企業,它不但要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還要對下轄的緊密層、半緊密層進行監管,而更關鍵的是對所屬企業的監管模式也與普通的行政機構或行政公司的內部審計不太一樣。然而,因為集團公司內各關聯企業的狀況不同,企業的大小、組織結構也體現出差異化,所以在監管內容和監管程度上也不盡相同,它通常是視企業的實際狀況而定。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作用可以分成三個:
1.規范財會人員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2.查漏補缺、清除隱患,預防錯誤和作弊情況的出現,保障資產的安全、完整。
3.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規章進行內部審計工作。高效的內部審計監督可以為集團公司的治理目標的實現提供實質性的幫助。所以,集團公司應重視內部審計的作用,充分發揮其監督職能。
(二)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評價作用
內部審計的評價作用是指將企業的運營活動、管理項目以及運營管理的效率依照特定的權衡標準來進行解析和評價,并對其解析和評價的對象給出一些論斷性建議。內部審計的評價職能是其最重要的職能。對于獨資控股公司和緊密層的公司是評價其投資策略是否得當、能否獲得經濟利益、資產質量是否穩定以及是否實現了資產的保值增值;對于參股公司和半緊密層公司則主要評價其投資者權益是否符合法律規范、利潤的調配是否在約定的范疇內,以及對其經濟活動的可靠性進行評價;而對公司法人代表而言,應審計評價其經濟職責,要評定其是否依照管理層的指令進行各方面的經濟活動,要將保護投資人的任務放在首要位置。讓每一位股東都參與到經濟管理活動中明顯是不現實的。企業必須依據實際的運營狀況,并將股東利益告知股東。如此,內部審計的評價作用才能顯現。
(三)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控制作用
內部審計的控制職能是其重要職能,而控制職能和內部審計的實質相關。內部審計是作為一類控制方法存在的,它對企業內部的運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管和評價,并向有關人員反映該類情況,幫助公司直接或間接地對內控的誤差進行糾錯,并能幫助企業健全內控制度。所以,內部審計既是集團公司領導層對下轄企業進行管控的重要手段,也是集團公司組織機構中實現全面控制的重要環節。在集團公司的整體管理中,內部審計的控制作用比其他機構更為獨立和有效,有著不可撼動的地位,甚至可以說它是對內控的再次控制。這是因為,對集團公司的內部審計來講,管理控制與會計控制是其重要組成部分。對于獨立控股公司來講,管理控制牽涉到企業運營的各個層面,例如:運營管理中策略的訂立、管理流程的明確等。而對參股公司來講,更傾向于會計控制,監管會計活動,對財務報表的可靠性、完整性進行控制。同時,還要通過會計控制的評審來明確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的范疇和程序,以此決定是否向有關公司和機構提出強化該類控制的建議。
(四)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服務作用
內部審計工作的初衷就是為公司服務。服務與監管職能是內部審計中相互影響的兩個職能,缺少任意一個職能都是行不通的。對于集團公司的管理者來講,內部審計通過對經濟活動和管理活動的監管和評價,對于審計的結果應上報管理層,管理層可以將上報的信息作為策略制定的依據。而對于被審計企業來講,審計工作人員可以利用自身的地域和人脈的優勢,最大限度地為被審計企業提供實質性的幫助,并促使其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將服務項目分化到被審計企業的具體工作中去。
(五)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的鑒證職能
鑒證職能是內部審計部門優于外部審計單位的職能。內部審計機構及工作人員對集團公司的生產運營狀況可謂了然于胸,能鑒證下轄企業所訂立的運營計劃以及任務完成的進度。通過鑒證,內部審計工作人員可以找到企業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幫組企業糾正錯誤,提升經營效益。集團公司內部審計能鑒證企業管理和控制體制是否完善和高效,并找出問題,分析問題,提出改進的舉措。同時,內部審計還能鑒證企業的財務收支狀況和運營效益是否符合要求,可協助企業找到新的業務增長點。
三、結束語
(一)實時預警計算機輔助審計可貫穿業務操作的前臺和后臺,針對不定期非現場審計發現的問題或業務人員操作環節可能存在的風險,審計人員可及時向業務崗位發出風險預警,對于潛在風險適時發出提示,防止風險形成和擴大。同時,掌握被審計單位風險點集中區域,并針對重點風險點開展內部審計,做到“風險引導審計,審計關注風險”,更好地發揮內部審計部門防風險、促履職的作用,實現對外匯管理工作實時預警的目標。
(二)定期評價根據不定期的非現場審計情況,了解和掌握被審計單位外匯管理業務階段性發展情況,定期對被審計部門執行內控制度情況進行合規性評價,對被審計單位外匯業務管理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等進行績效評估,對外匯業務內控管理工作中的風險開展評估,對審計結果及時有效利用,實現對外匯管理工作定期評價的目標。
(三)提高效率探索外匯局檔案管理電子化,開發“電子檔案管理系統”,將各類業務憑證影像電子資料存入系統,便于審計部門非現場調閱業務系統查詢不到的資料,利用計算機和信息網絡技術進行非現場審計,可將審計工作貫穿全年工作始終,降低審計成本,節約人力資源,實現提高外匯局內部審計工作效率的目標。
二、外匯局開展計算機輔助審計的現實意義
(一)計算機輔助審計開展可提高外匯局日常內控監督效率計算機和網絡科技的迅速發展為非現場審計工作在技術上的突破提供了可能,各級外匯局能夠定時、甚至實時對本級局內及轄區分支局各類業務操作進行內部審計,增加內部審計檢查頻度,提高檢查的準確性,提升工作效率。
(二)計算機輔助審計的開展可提升外匯局內控監督效果與外匯管理業務處理系統實時對接,適應當前各項外匯業務操作電子化的形勢,可及時發現各項外匯業務操作潛藏的風險和錯誤,內部審計手段的改進必將提升監督的效果。
(三)計算機輔助審計的開展可推進外匯局無紙化辦公實現對外匯管理業務系統的實時查詢后,外匯業務管理各類報表、分析等檔案均可通過業務系統調閱,外匯業務系統無法查閱到的資料通過建立“電子檔案管理系統”實現,減少各類紙質業務檔案的留存,推進無紙化辦公。
三、利用現有資源開展計算機輔助審計的基本方法和步驟
(一)做好外匯管理業務調查,采集審計電子數據和信息針對目前外匯局絕大部分業務信息在系統中記錄的現狀,計算機輔助審計實施前,應對外匯局目前在用的業務系統進行全面摸底調查,充分了解可從業務系統中采集的電子數據范圍和采集審計信息的途徑。審計人員從業務系統采集電子數據和審計信息的方式,可探索實現業務系統與內控風險測評系統的關聯,保證審計人員不可修改系統數據,但可查詢和監控到所有業務系統業務數據及操作人員的操作痕跡,實現對每項業務的全過程監督,全面掌握業務審批、操作流程及法規執行情況。
(二)調閱業務系統開展非現場審計,記錄風險預警線索以目前外匯局使用的“內控風險測評系統”中測評表為基礎,將測評項目按“非現場測評指標”和“現場測評指標”分為兩個部分??蓮臉I務系統中直接采集或間接獲得信息開展檢查的項目作為“非現場測評指標”,其他需要進行數據分析或現場調研資料進行檢查的項目作為“現場測評指標”。分別制作“非現場測評表”和“現場測評表”。調閱外匯管理業務系統,將通過業務系統中獲得的信息篩選、過濾,并對重要數據進行合規性分析,按照測評指標開展非現場審計。同時,記錄通過非現場審計發現的問題、和需要現場審計進一步確認的風險預警線索,填寫“非現場測評表”。
(三)依據非現場審計線索調閱業務檔案,確定審計問題可考慮建立“外匯局電子檔案系統”,管理外匯局在業務系統中無法查詢的檔案和按規定必須留存紙質資料的檔案,實現非現場實時調閱業務檔案。依據非現場審計獲得的風險預警線索,有針對性地調閱相關業務資料,排除問題或者進一步確定問題,將可以確定的問題填寫到“現場測評表”中相應項目。
(四)總結歸納審計問題,提出整改和完善建議歸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分析被審計單位執行制度情況,總結被審計單位客觀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并根據非現場調閱業務系統時掌握的情況,對被審計單位可提升和完善的工作提出相關建議。
四、外匯局推行計算機輔助審計面臨的難題及建議
(一)內控風險測評指標,建立內控風險測評系統隨著外匯管理改革不斷推進,各業務部門的風險點、法規依據及風險系數等相關要素均發生變化,特別是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以及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后,由于內控風險測評系統未及時維護相關風險指標等要素,將影響了計算機輔助審計的效果,也無法保障審計工作的及時性。建議建立相關規范性文件,要求各業務部門按季度根據業務變化向內審部門提出系統修改意見,備案本專業修改后內控風險測評表信息,包括風險點、法規出處、指標含義、風險系數等,作為內審部門進行系統更新和維護的依據。實現內審與政策調整同部署、同調整,及時修訂內控風險測評系統相關信息,保證內控風險測評系統的有效性,使內控監督測評系統作為內部審計電子化手段得到及時、有效發揮。
(二)探索實現審計系統與業務系統信息共享外匯局要實現計算機輔助審計,就要依靠計算機和網絡技術實現從業務系統中采集信息,將對目前的業務系統進行改動,設置數據接口,實現系統對接。建議通過增加內控風險測評系統“審計數據采集模塊”,或者采用設立“超級查詢用戶”的方式,建立查詢和采集數據功能,實現審計系統與業務系統信息共享。
一、原因
(一)人員流動渠道不暢通
審計系統由于受編制、人事管理體制及專業性質的制約,人員的錄用、提拔、調離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困難與障礙,人員流動性小。雖然政府再三強調審計機關工作人員逢進必考,但現實的大環境,人事部門也難于做到嚴把進人關。近兩年我局所進人員,基本上是鄉鎮領導換屆安排,部分關系人員照顧性進來的,實際能勝任審計工作人員難于“走進來”,而非專業人員,相對來說又難于“走出去”。審計人員提拔、輸出的極少,由審計崗位走向領導崗位的更少,人員始終處于一種自行消化狀態,干部成長渠道窄。由此嚴重影響了審計干部向健康、向上方發展,從而影響了審計事業的推進。
(二)機制體制不完善、不健全
基層審計機關審計任務繁重,工作壓力過大是不可否認的現實,所以在日常工作中,年齡偏大點的審計人員認為自己搞審計多年有經驗、有方法,同時存在“船到碼頭車到站”的思想,當天和尚撞天鐘,完成任務就行了。而年輕剛進來的審計人員,大多憑關系進審計局,缺乏刻苦鉆研、勤奮好學的精神,得過且過,應付了事,整天討好領導,在理念和實踐上無長進,形成一種“工作干好干壞無區別,干多干少無所謂”的不正確認識,這種狀況的出現主要還是基層審計機關機制體制不完善、不健全,以及有關制度未能真正做到有效地貫徹執行,尚未建立健全符合現階段審計發展的審計管理、審計教育培訓等工作機制,缺乏切合實際的考核激勵制度,最終導致審計人員工作態度不夠認真,積極性不夠高,創新意識不強的結果。
(三)學習教育不夠重視
基層審計機關普遍存在業務人員少、任務重的矛盾,且大多數都是具有豐富審計經驗的40~50人員,加上每年要完成的審計單位(項目)眾多(如我局去年審計的單位(項目)73個,其中年度計劃51個,縣委、縣政府臨時交辦22個,今年又達74個,這還不包含縣委、縣政府臨時交辦的審計項目),項目一個接一個,加之審計的程序及其繁瑣,案卷整理過于繁雜,審計決定執行難度較大,審計人員長年累月奔波于審計一線,天天忙于查賬、寫審計報告、執行審計決定、整理審計案卷,任務的日趨繁重,及主觀上缺乏足夠的重視,基層審計人員在學習上更多的是采取敷衍的態度,靜不下心、沉不下心去認真學習,深入思考學習新的審計方法和技巧。由于過份強調“忙”,更談不上組織審計人員進行系統培訓,最終導致審計人員綜合分析、解決問題、創新等各方面能力得不到提升,運用績效理念,計算機技術等現代審計方法無所適從。
二、對策及建議
加強基層審計隊伍建設,是推動審計事業不斷發展的根本保障,是新時期、新形勢下社會各界對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充分發揮審計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作用的迫切需要。基層審計干部隊伍建設是一項系統的工程,任重道遠,需要基層審計機關及廣大審計人員堅持科學發展觀,樹立科學審計理念,從提高認識、完善機制體制及制度、加強學習教育、優化隊伍結構,提高審計質量等措施入手,不斷強化隊伍建設,全力打造一支適應新時代要求的高素質審計干部隊伍。
(一)優化人員結構
一是立足當前實際,從現有人力資源上下功夫,努力提升審計人員的素質,從根本上解決審計隊伍知識結構失衡、能力發展不均衡等問題。由于受機構編制制約,短時間內難以通過招錄人員、引進專業人才的方式充實審計力量,優化審計隊伍結構,根據審計隊伍實際情況,通過以老帶新、以強帶弱、強化學習培訓、強化溝通交流等方式,積極培育審計人才,促使審計人員具備豐富的業務知識、扎實的專業技能、勇于創新的精神。二是嚴把審計進人關,用好有限的人員編制,招錄急需人才。根據審計機關工作性質及專業特點,通過設定一定的條件及標準、采用科學合理的錄用方式將審計隊伍中知識結構嚴重缺位的、審計工作急需的人才引進到審計隊伍中,確保隊伍整體素質及水平。三是逐步建立審計專家庫。作為基層審計機關,普遍存在人才缺口,很難配齊所需的各類人才,因此上級審計機關因結合審計實際,逐步建立完善適應審計需要的審計專家庫?;鶎訉徲嫏C關可以通過聘請專業人才參與審計等的方式,緩解審計力量不足的矛盾。
(二)爭取政府支持,確保審計經費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審計署關于機構改革中加強市、縣級人民政府審計機關建設幾點意見的通知》([2000]86號)精神要求,“各級審計機關的審計經費應根據《審計法》的有關規定,列入同級預算,由本級人民政府予以保證”,據此,審計機關應主動爭取政府支持,財政年度預算時充分考慮到審計工作性質、工作量、工作職能和工作成本,確保審計機關的經費,以提高審計工作服務水平和質量,切實維護審計人員廉潔審計,依法審計形象,推動我縣審計事業全面科學發展。
(三)健全完善相關機制制度
一是建立完善考核激勵機制。堅持以人為本理念,針對審計事業發展方向及基層審計工作特點,建立和完善基層審計機關的工作考核制度和管理辦法,激發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有效提高審計質量。并針對審計發展形勢需要及制度操作中存在的不足等,及時科學地調整考核內容,使之能夠真正發揮作用,營造良好的競爭氛圍。例如我局2005年制定出臺的內部管理考核辦法,圍繞德、能、勤、績、廉等幾方面,將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以審計工作業績為考核重點,將業績與審計人員完成項目質量、成果運用、審計創新等相掛鉤,量化考核指標。并逐年進行修訂完善,不斷細化考核項目。通過近年來內部考核辦法的實施及修訂完善,我局在調動審計人員工作積極性及提高審計質量等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今年,我局又將繼續圍繞科學發展及審計轉型的要求,對考核內容進行修訂完善,工作成效將不再只針對查出多少違規金額,上繳多少財政金額,而是重點關注有否解決實際問題,幫助黨委、政府建立健全體制機制,維護人民切身利益等方面。
(四)強化學習教育
針對目前基層審計干部專業結構狀況,要使廣大審計人員充分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當今社會正處于知識更新的新時期,就審計人員本身而言,學習是防止思想僵化,保持不斷創新,持續進步的基礎。就審計機關而言,加強培訓,促使審計人員有計劃、有目的地接受學習和教育,是提高審計干部隊伍綜合素質,推動審計事業科學發展的有效途徑。首先,基層審計機關應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教育全體審計人員端正學習態度,主動協調好工作、學習、生活之間的關系,鼓勵審計人員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時間,以自學為主的方式,在學習專業知識的同時,重視其他相關知識的學習,注重學習效果,切忌走過場,使廣大審計人員能真正從擴大審計人員知識面和思維視野出發,培養審計人員思考問題、分析問題的能力及創新意識等。同時有針對性地選擇有潛力、有鉆研的審計人員進行綜合培訓,積極培養一人多專的“復合型”人才,解決審計應用上的困難及人才缺乏等現實問題。其次,基層審計機關應建立健全教育培訓機制。根據審計發展形勢及審計人員的崗位、專業、文化程度、知識結構等情況,制定中長遠的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培訓內容上,應基本涵蓋宏觀經濟、法律、審計業務、計算機、基建等知識,不斷拓寬學習覆蓋面。培訓方式上,應注重有計劃地分類、分層次培訓,如按照領導、骨干、一般等不同層次對象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也可根據審計實踐需求,采取委培、代培、抽調基層人員參加上級審計項目等多種方式開展培訓。培訓方法上,應考慮基層審計機關的實際,防止只重形勢不重效果,走過場的培訓,減少“作報告”、“談體會”等枯燥單一形式的培訓,注重采取新穎、互動的培訓方法,采取審計實務的操作演示、審計業務的經驗交流等培訓方法。如我局從今年起,每月第一星期周一各業務組長互相交流審計實施情況,也是一種很好的培訓方式。
(五)加強審計質量控制
1.重視審前調查,提高審計方案編制質量。
一是審計人員在編制審計方案之前,必須做好充分的審前調查。在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內設機構、人員情況、領導及分工、單位主要職能、下屬單位情況、紀委等有關單位掌握的情況,以往審計情況,以及計算機環境的基礎上,注重掌握重大事項如工程建設、大筆資金征管用、資產處置情況等。二是根據審前調查掌握的實際情況、重點內容等編制審計方案,重點項目應開展審計方案論證,審計組長及時根據審計方案論證會形成的意見,完善審計方案。
2.遵守規范,鼓勵創新,提高審計報告撰寫質量。
審計報告是一種專業性極強、權威性高的行政公文,要求審計人員要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政策水平和較好的理論修養。從某種角度說,審計報告是檢驗審計人員業務素質的重要標準。一是重視審計評價和審計建議;二是突出反映審計重點;三是結構嚴謹,文字精練,通俗易懂。審計結果文書要抓住項目的主要問題,講深講透,引起有關方面重視,解決實質問題,達到實際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