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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作方法 報告制度
一、監理工作方法。
監理的工作方法沒有統一的模式,而且建設單位要求技術服務的內容和方法也不一樣,因此各監理單位的具體做法也不盡相同。
在一般情況下,根據國際上的慣例和我國的具體情況,通常的方法是“嚴格控制、積極參與、熱情服務”。
1.嚴格控制
“控制”按不同角度可以分為好多種,這里只講一下事前控制和過程控制。事前控制是在施工之前,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技術
措施以及工程管理體系、質量保證體系、各種管理制度等進行審查和確認,否則不允許工程施工;同時,還要對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設備的質量等進行檢查(或檢驗)、簽證認可,否則不允許在工程中使用。
過程控制是在施工進行的過程中,監理工程師隨時對施工的操作質量進行檢查和驗收;同時控制上道工序未經監理工程師驗收簽證,不準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積極參與
監理單位對工程的監理,不僅要對施工操作進行監督,對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和產品最終的質量進行檢驗,而且監理工作要貫穿于施工準備、圖紙會審、方案討論和施工全過程的跟蹤監理。
在施工準備、圖紙會審和方案討論中,監理工程師們在對所承擔監理項目的特點、要求比較熟悉的基礎上,積極地提出有利于加快工程施工進度、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質量的建議;在工程施工的全過程,監理人員要深入工程現場,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盡可能地使工程建設中的各種失誤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
3.熱情服務
監理單位不僅要站在公正的立場上,為建設單位做好技術服務工作,而且還要主動、熱情地做好有關工程合同、進度、投資、技術、質量等方面的協調工作;利用周例會(或協調會)、月專項會議,或應邀參加建設單位、承建單位召開的各種會議,提出要求、幫助總結,積極配合設計單位、承建單位解決工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疑點,協調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承建單位之間出現的矛盾。
二、監理工作報告制度。
1、工地例會和會議紀要
工地例會是在工程開工以后,按照總監理工程師確定的時間,由總監理工程師定期主持召開;工程監理中的許多信息和決定是在工地例會上產生和決定的,因此開好工地例會是工程監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工地例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檢查上次例會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事項原因;
(2)檢查分析工程項目進度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下一階段進度目標及其落實措施;
(3)檢查分析工程項目質量狀況,針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4)檢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況;
(5)解決需要協調的有關事項。
工地例會由于定期召開,因此一般均按照一個標準的會議議程進行,會議的目的主要是:檢查上次會議對有關問題的處理、落實情況;交流信息;對工程中一般性問題進行討論,并作出決定;對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和意見。
總監理工程師的各種意見、決定和要求均應以書面形式發出指示。在工地例會上的決定同其他發出的各種指令性文件一樣,具有等效作用。因此,工地例會的會議紀要是一個很重要的文件。
2、專題會議和會議紀要
總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根據需要及時組織專題會議,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專項問題。工程項目各主要參建單位均可向項目監理機構書面提出召開專題工地會議的建議。建議內容包括:主要議題,與會單位、人員及召開時間。經總監理工程師與有關單位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召開專題工地會議的書面通知,與會各方應認真做好會前準備。專題工地會議紀要的形成過程與工地例會相同。
需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的有設計交底、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復雜技術問題的研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分析和處理、工程延期、費用索賠等。
由于專題會議研究的問題重大,又較復雜,因此會前應與有關單位一起,作好充分的準備,如進行調查、收集資料,以便介紹情況。這樣才能在有限的時間里,讓到會的專家們充分地研究。對于專題會議,應有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并作為監理工程師發出的相關指令文件的附件或存檔備查的文件。
3、監理月報
監理月報是總監理工程師每月底向建設單位提交的報告,其主要內容應包括:工程進展情況、監理工作情況、存在的問題和建議、下月的監理工作要點。
4、質量評估報告
對于業主單獨委托分包商的分項工程或分部工程、需要請質量監督站進行實體質量的監督檢查的分項工程或分部工程以及單位工程完工后,在當地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監督檢查前,均需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初驗,并寫出相應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的內容如下:1.工程概況。2.監理工作和質量評價的依據。3.工程劃分和評定方法。
按照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01的要求和本工程項目的情況,列出本工程項目的各單位工程,以及所包含的分部工程和分項工程。
(1)分項工程
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質保體系,使分項工程質量在施工單位自檢的基礎上,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2)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3)單位工程
單位工程質量是根據分部工程質量評定,匯總質量控制資料檢查、觀感質量驗收、所含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和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進行綜合評定。
(4)列出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的質量評定情況和說明。
(5)幾個需要說明的質量問題。
對于一般性工程質量問題及處理情況,應在分項工程、分部工程質量評定情況中予以說明;對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應在本項中說明,包括對事故的情況、原因分析和處理意見、處理情況等,均應作詳細的說明。
(6)質量評估意見。
5、專題報告
在監理工作的實施期間,監理工程師對一些比較重要的管理和技術問題(包括設計、施工和材料設備等),可以向業主(或應邀向業主)發出專題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對提出專題報告的原因、處理的依據、解決的辦法等詳細闡述,觀點明確;必要時,該報告可抄送有關設計、施工、材料設備和構配件供應單位等。
6、監理工作總結
監理工作總結的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監理組織機構和人員、監理合同履約情況、工作成效、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建議、工程聲像資料等。
監理工作總結可根據工程項目的復雜程度和履約時間的長短等具體情況確定編寫方法。一般情況是項目完成以后進行總結;項目復雜的工程,可分子項進行總結;履約時間長達數年的工程,可分階段進行總結。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活動。
第三條公路工程應按本辦法進行竣(交)工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條公路工程驗收分為交工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
交工驗收是檢查施工合同的執行情況,評價工程質量是否符合技術標準及設計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階段施工或是否滿足通車要求,對各參建單位工作進行初步評價。
竣工驗收是綜合評價工程建設成果,對工程質量、參建單位和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
第五條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的依據是:
(一)批準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批準的工程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變更設計文件;
(三)批準的招標文件及合同文本;
(四)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批復、批示文件;
(五)交通部頒布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及國家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
第六條交工驗收由項目法人負責。
竣工驗收由交通主管部門按項目管理權限負責。交通部負責國家、部重點公路工程項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獨立特大型橋梁和特長隧道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其它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確定的相應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竣工驗收工作。
第七條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工作應當做到公正、真實和科學。
第二章交工驗收
第八條公路工程(合同段)進行交工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已完成;
(二)施工單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相關規定的要求對工程質量自檢合格;
(三)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的評定合格;
(四)質量監督機構按交通部規定的公路工程質量鑒定辦法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測(必要時可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檢測任務),并出具檢測意見;
(五)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規定的內容編制完成;
(六)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總結。
第九條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驗收條件后,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由施工單位向項目法人提出申請,項目法人應及時組織對該合同段進行交工驗收。
第十條交工驗收的主要工作內容是:
(一)檢查合同執行情況;
(二)檢查施工自檢報告、施工總結報告及施工資料;
(三)檢查監理單位獨立抽檢資料、監理工作報告及質量評定資料;
(四)檢查工程實體,審查有關資料,包括主要產品質量的抽(檢)測報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數量是否與批準的設計文件相符,是否與工程計量數量一致;
(六)對合同是否全面執行、工程質量是否合格作出結論,按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格式簽署合同段交工驗收證書;
(七)按交通部規定的辦法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工作進行初步評價。
第十一條項目法人負責組織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的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參加交工驗收。擬交付使用的工程,應邀請運營、養護管理單位參加。參加驗收單位的主要職責是:
項目法人負責組織各合同段參建單位完成交工驗收工作的各項內容,總結合同執行過程中的經驗,對工程質量是否合格作出結論;
設計單位負責檢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與設計相符,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監理單位負責完成監理資料的匯總、整理,協助項目法人檢查施工單位的合同執行情況,核對工程數量,科學公正地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
施工單位負責提交竣工資料,完成交工驗收準備工作。
第十二條項目法人組織監理單位按《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要求對各合同段的工程質量進行評定。
監理單位根據獨立抽檢資料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當監理按規定完成的獨立抽檢資料不能滿足評定要求時,可以采用經監理確認的施工自檢資料。
項目法人根據對工程質量的檢查及平時掌握的情況,對監理單位所做的工程質量評定進行審定。
第十三條各合同段工程質量評分采用所含各單位工程質量評分的加權平均值。即:
工程各合同段交工驗收結束后,由項目法人對整個工程項目進行工程質量評定,工程質量評分采用各合同段工程質量評分的加權平均值。即:
工程質量等級評定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質量評分值大于等于75分的為合格,小于75分的為不合格。
第十四條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驗收合格后,項目法人應按交通部規定的要求及時完成項目交工驗收報告,并向交通主管部門備案。國家、部重點公路工程項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獨立特大型橋梁和特長隧道工程向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備案,其它公路工程按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的規定向相應的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驗收合格后,質量監督機構應向交通主管部門提交項目的檢測報告。交通主管部門在15天內未對備案的項目交工驗收報告提出異議,項目法人可開放交通進入試運營期。試運營期不得超過3年。
第十五條交工驗收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等遺留問題,由施工單位限期完成。
第三章竣工驗收
第十六條公路工程進行竣工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通車試運營2年后;
(二)交工驗收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等遺留問題已處理完畢,并經項目法人驗收合格;
(三)工程決算已按交通部規定的辦法編制完成,竣工決算已經審計,并經交通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認定;
(四)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規定的內容完成;
(五)對需進行檔案、環保等單項驗收的項目,已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
(六)各參建單位已按交通部規定的內容完成各自的工作報告;
(七)質量監督機構已按交通部規定的公路工程質量鑒定辦法對工程質量檢測鑒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質量鑒定報告。
第十七條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驗收條件后,項目法人應按照項目管理權限及時向交通主管部門申請驗收。交通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人遞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對于不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應當及時退回并告知理由;對于符合驗收條件的,應自收到申請文件之日起3個月內組織竣工驗收。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的主要工作內容是:
(一)成立竣工驗收委員會;
(二)聽取項目法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工作報告;
(三)聽取質量監督機構的工作報告及工程質量鑒定報告;
(四)檢查工程實體質量、審查有關資料;
(五)按交通部規定的辦法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分,并確定工程質量等級;
(六)按交通部規定的辦法對參建單位進行綜合評價;
(七)對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
(八)形成并通過竣工驗收鑒定書。
第十九條竣工驗收委員會由交通主管部門、公路管理機構、質量監督機構、造價管理機構等單位代表組成。大中型項目及技術復雜工程,應邀請有關專家參加。國防公路應邀請軍隊代表參加。
項目法人、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接管養護等單位參加竣工驗收工作。
第二十條參加竣工驗收工作各方的主要職責是:
竣工驗收委員會負責對工程實體質量及建設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按交通部規定的辦法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分,對各參建單位進行綜合評價,對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確定工程質量和建設項目等級,形成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
項目法人負責提交項目執行報告及驗收所需資料,協助竣工驗收委員會開展工作;
設計單位負責提交設計工作報告,配合竣工驗收檢查工作;
監理單位負責提交監理工作報告,提供工程監理資料,配合竣工驗收檢查工作;
施工單位負責提交施工總結報告,提供各種資料,配合竣工驗收檢查工作。
第二十一條竣工驗收工程質量評分采取加權平均法計算,其中交工驗收工程質量得分權值為0.2,質量監督機構工程質量鑒定得分權值為0.6,竣工驗收委員會對工程質量評定得分權值為0.2。
工程質量評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為優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為合格,小于75分為不合格。
第二十二條竣工驗收委員會按交通部規定的辦法對參建單位的工作進行綜合評價。
評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質量等級優良的為好,大于等于75分為中,小于75分為差。
第二十三條竣工驗收建設項目綜合評分采取加權平均法計算,其中竣工驗收工程質量得分權值為0.7,參建單位工作評價得分權值為0.3(項目法人占0.15,設計、施工、監理各占0.05)。
評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質量等級優良的為優良,大于等于75分為合格,小于75分為不合格。
第二十四條負責組織竣工驗收的交通主管部門對通過驗收的建設項目按交通部規定的要求簽發《公路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
通過竣工驗收的工程,由質量監督機構依據竣工驗收結論,按照交通部規定的格式對各參建單位簽發工作綜合評價等級證書。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五條項目法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對不具備交工驗收條件的公路工程組織交工驗收,交工驗收無效,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
第二十六條項目法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對未進行交工驗收、交工驗收不合格或未備案的工程開放交通進行試運營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停止試運營,并予以警告處罰。
關鍵詞 水利工程;質量控制;方法策略
中圖分類號TV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3)98-0064-02
1 水利工程質量控制的重要性
水利工程的質量控制一直是水利工作著重點關注的對象,水利工程質量好壞,直接關系著工程的正常使用和效益的發揮,更嚴重的是一旦失事,對國民經濟及生命財產會帶來不可彌補的損失。因此,水利工程必須保證質量。而真正把握住質量關是一件復雜而又系統的工程,管理中事關多個單位、部門和人員,材料、機械、地形、地質、水文、氣象、施工工藝、操作方法、管理制度等,均直接影響著工程質量。工程建成后,如發現質量問題又不可能象一些工業產品那樣拆卸、解體、更換配件,因此工程質量的過程控制,就顯得極其重要。
2 水利工程質量控制存在的問題
2.1項目法人的不規范行為
項目法人存在對參建單位質量體系的建立及落實情況檢查不徹底;對參建單位主要管理人員出勤率低等不正常情況沒采取嚴厲措施。組織驗收不及時,向質量監督機構報送核定(核備)資料滯后;對已發現的問題組織整改力度不大,處理問題不及時、不徹底等。
2.2監理單位的不規范行為
監理單位監理人員存在監控不力。監理單位進場人員綜合水平不高,出勤率低,不能對施工質量進行有效控制;監理人員責任心不強,業務素質不高,不能嚴格按照規范要求控制施工質量。對關鍵部位施工進行旁站監理到位率低;工程驗收資料存在較多問題,監理工程師審簽不認真,總監在驗收前沒有嚴格審查。
2.3設計單位存在服務不及時、不到位現象
設計單位存在不能及時提供施工圖紙;設計不符合實際情況時不能及時出具設計變更;不能及時參加規范要求參加的如重要隱蔽、關鍵部分單元工程的驗收現象。
2.4施工單位的不規范行為
施工單位存在現場人員不能滿足施工需要,質量管理體系落實程度不高。個別施工單位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不高,施工過程中存在不規范;工程質量報驗不及時,未評定上一道工序質量,擅自開始下一道工序施工;工程資料不規范,整理歸檔嚴重滯后,原始數據缺失,不能真實反映工程實體情況等。
2.5工程資料存在較多問題,影響工程質量評定等級
項目劃分不規范,評定資料不齊全,甚至不真實;工程資料存在使用表格格式不規范、漏填、錯填、前后矛盾等現象;原材料及中間產品資料,存在缺少出廠及復驗質量合格證明資料,無質量評定資料或評定資料與備查資料不一致等問題。這些現象在個別縣(市、區)的項目中存在較多。
2.6驗收工作報告編寫內容不全
建設單位編制的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報告、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管理工作報告、設計單位編制的設計工作報告、監理單位編制的監理工作報告都不能按驗收規程規定的內容格式編寫,有些太籠統、無實質性內容,說明不了主要問題。
3水利工程的質量控制方法與措施
3.1嚴格實行水利工程的招投標工作
根據《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和文件,嚴格規范和實行水利工程建設招標投標行為,盡量采取公開招標,同時加大監管的力度,保證招標投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做好標底編制和評標的保密性工作,從而保證優秀的施工企業中標,為工程質量做好鋪墊。
3.2建立健全工程建設管理體系
項目法人編制質量管理體系,監理單位編制質量控制體系,施工單位編制質量保證體系,設計單位編制質量服務體系,四大體系形成總的工程建設質量管理體系,分工明確,責各負其責,充分發揮各參建單位在工程建設中的管理作用,嚴格按程序、規范要求踏踏實實做好工程自開工建設至竣工交付使用的各項建設管理工作,確保工程質量。
3.3做好施工準備工作
工程施工前,項目法人組織設計交底,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認真熟悉圖紙,了解各項技術指標,根據工程規模、特點、性質、進度和業主的要求,制定一個技術上可行,方案上合理、能因地制宜、便于施工和控制工程質量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以保證整個工程施工有計劃、有步驟的進行,最終全面實現合同目標。施工準備應注意以下幾點:一是認真做好施工組織和安排;二是確定重要項目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和關鍵部位單元工程以及重要隱蔽單元工程,以便在施工過程中掌握重點環節;三是必須注意施工圖紙上每一個數據,并且要嚴格控制;四是注意原材料和中間產品質量,嚴格執行設備及構配件到貨驗收制度,設備及構配件合格證明文件要齊全;五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施工方法、工藝及注意事項進行施工。
3.4建立與完善質量管理制度,重點做好事中控制
水利工程的質量控制應抓好事先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者缺一不可。但事中控制是施工質量控制的關鍵,事中控制就是對形成工程實體的過程控制,要求施工人員不但有較強的質量意識,還要有精明的施工技術。質量意識不強,施工技術不高都不能保證施工質量,會造成質量缺陷,嚴重的就會造成質量事故,這些問題都要嚴格杜絕。因此,對精密度和操作技術要求高、難度大的工序施工過程,應嚴格從操作人員的質量意識、技術能力的考察入手,采取適當手段,跟班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二是要進行技術校核。在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組織技術人員對每一個施工環節都要進行校核,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出現工程質量問題。
3.5項目劃分
項目劃分應由項目法人組織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召開項目劃分會議共同商定,確定項目劃分,明確重要項目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和關鍵部位單元工程以及重要隱蔽單元工程,然后由項目法人以文件上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認定后執行。
3.6做好上崗人員事前控制
開工前,建設單位、項目法人檢查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人員到崗情況,要求人員按投標文件到位,嚴格控制人員不到崗情況發生,定期檢查資料整理情況,保證監理資料、施工資料與工程建設同步,資料能準確反映工程質量,工程竣工后竣工資料要規范齊全。
4 結論
質量不僅是項目業主工程管理的重中之重,也是企業賴以生存的保障。只有各參建方領導重視,責任明確,各方協作,按程序、規范開展工作,才能從根本上保證水利工程行為質量和實體質量。
參考文獻
[1]甄開唱.淺談水利工程施工質量的影響因素[J].科技致富向導,2010.
[2]陳濤.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控制措施[J].科技與市場,2010(10).
【關鍵詞】工程監理;發展現狀;存在問題
一、目前新疆工程監理行業現狀
自1988年建設部決定試點采用監理制到1993年國務院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正式提出了工程監理制,再到1997《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做出規定以來,我國監理行業經歷25年的發展,逐步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已形成一套以“三控、三管、一協調”為主要內容的完整的建設工程監理體系,監理人員執業水平也從不規范逐步走向規范。新疆監理行業發展順應了國家推行工程監理制度的政策。
新疆監理業起步階段時間段為1988年至1993年。1988年建設部決定試點采用監理制,新疆建設廳在自治區內推薦一批工程監理試點單位,包括新疆昆侖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新疆華瑞工程管理咨詢公司等。監理開始在施工管理過程中發揮作用,對建筑業的格局產生影響,新疆監理行業由此進入起步階段。
新疆監理業快速發展階段時間段為1993年到1997年。國務院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正式提出了工程監理制,與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共同推行。由于在起步階段,監理推動建筑業更好地發展,取得很好的效果,因此自1993年起,新疆順應國務院號召,在自治區內推廣工程監理制,監理企業開始涌現。新疆監理行業進入快速發展階段。
新疆監理業全面推行階段時間段為1997年至今。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做出規定,全面推行工程監理制度。新疆在此基礎上,順應國家潮流,逐漸完善相應的管理部門和法規建設,新疆監理業進入全面推行階段。
目前,新疆自治區內已取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監理資質的企業總數達到92家,其中甲級資質34家,占總數的36.96%,具有乙級監理資質的31家,占總數的33.69%,具有丙級監理資質的27家,占總數的29.35%。
各資質等級的企業數量與往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長,其中甲級資質企業數量增加的較為顯著,并取得1家綜合資質。從資質級別構成上看,各監理企業向高等級進一步集聚。
二、目前新疆工程監理行業存在的主要問題
1.行業分布不均勻
2011年,新疆自治區92家工程監理企業中,主營業務為房屋建筑工程的監理企業共77家,約占監理企業總數的83.70%,化工石油工程6家,電力工程6家,鐵路工程1家,市政工程6家。
行業分布主要集中于房屋建筑工程,房建專業監理競爭激烈,盈利最低。而其他專業的由于專業資質的限制,準入門檻較高,數量低。
2、監理企業相應的權利沒有明確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辦法》規定了監理企業在質量、安全、竣工過程中的職責,但卻沒有賦予監理企業相應的權利,監理企業的指令很難得到貫徹。大多數情況下,監理企業只有建議權,很多有用的意見很難被施工企業接受、執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監理企業在管理過程中積極性。
3、行業精神待確立
工程監理歸屬于服務性行業,行業定位首先要解決“我們是為誰服務”這個綱領性問題。首先是“為公共利益服務”,這是確立行業精神的根本,然后才是“為業主服務”,提供行業生存的條件。
4、低附加值運營
現階段監理行業取費低、從業人員工資低是業界不爭的事實,這與大多數監理企業著眼于拓展施工階段監理服務,未能進入產業鏈上游市場提供“稀缺”有關。監理行業低附加值服務主要體現在服務單一性,服務對象單一和服務內容單一。
(3)企業自身建設需完善
目前,監理行業處于成長期向成熟期轉型階段,市場不規范、存在惡性競爭,業主不放權、監理執業責、權、利不匹配等問題還很突出,但作為監理從業者不應該把心態停留在指責和抱怨,監理行業若想走向成熟,應先從完善自身建設做起。
6、監理社會地位不高
監理行業的社會地位突出表現在業主以及承包方對待監理企業的態度以及對監理企業工作的理解和配合上。自治區建筑行業發展相對滯后,建筑行業對于工程監理的認識還存在比較大的誤區。這表現在自治區存在相當一部分業主對監理行業及監理工作的認識深度不夠,沒有準確理解監理企業在工程建設中的作用及職責,因而經常出現業主親自指揮建設、業主親自管理項目,而監理企業卻被架空的現象。監理企業在建設過程中應當承擔的工作被業主取代,因而其應有的權力也相應地部分喪失。這就造成了承包方在建設工程中出現不服從監理企業管理的現象,承包方直接和業主溝通聯系,監理企業被夾在兩者中間無所適從。因此,自治區監理行業的社會地位有待提高。
委 托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 理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____(委托人名稱) (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____ (監理人名稱)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 (工程名稱)____工程____(監理項目名稱)____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等別(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_________________萬元
5、工期: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_________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_________
3、監理項目投資:_________
4、監理階段:_________ (施工期、保修期)
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 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大寫) 元,由委托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支付。
五、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監理大綱;
7、雙方確認需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書正本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委托人執 份,監理人執 份。
委托人: (蓋章) 監理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法定代表人: (簽名)
或授權代表人: (簽名) 或授權代表人: (簽名)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約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委托人”指承擔工程建設項目直接建設管理責任,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二、“監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監理服務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三、“承包人”指與委托人(發包人)簽訂了施工合同,承擔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指監理人派駐工程現場直接開展監理業務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監理項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六、“服務”是指監理人根據監理合同約定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包括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
七、“正常服務”指監理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監理范圍、內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務。
八、“附加服務”指監理人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務以外的服務。
九、“服務酬金”指本合同中監理人完成“正常服務”、“附加服務”應得到的正常服務酬金和附加服務酬金。
十、“天”指日歷天。
十一、“現場”指監理項目實施的場所。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監理依據
第三條 監理的依據是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有關技術標準;經批準的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及其相關文件;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體內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通知和聯系
第四條 委托人應指定一名聯系人,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系。更換聯系人時,應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五條 在監理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聯系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在不做出緊急處理即可能導致安全、質量事故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形式通知,并在48小時內補做書面通知。
第六條 委托人對委托監理范圍內工程項目實施的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權利
第七條 委托人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監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撤換不能勝任監理工作人員的建議或要求;
二、對工程建設中質量、安全、投資、進度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權;
三、核定監理人簽發的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四、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五、當監理人發生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監理人的權利
第八條 委托人賦予監理人如下權利:
一、審查承包人擬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人,報委托人批準;
二、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等各類文件;
三、核查并簽發施工圖紙;
四、簽發合同項目開工令、暫停施工指示,但應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簽發進場通知、復工通知;
五、審核和簽發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六、核查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數量及相應崗位資格,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不稱職的現場工作人員;
七、發現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質量或進度時,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換施工設備;
八、當委托人發生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權利。
委托人的義務
第九條 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
第十條 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服務的有關本工程建設的資料。
第十一條 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問題作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機構。超過約定時間,監理機構未收到委托人的書面決定,且委托人未說明理由,監理機構可認為委托人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第十二條 與承包人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其賦予監理人的權限,并在工程開工前將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條 提供監理人員在現場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具體內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條件的,應按實際發生費用給予監理人補償。
第十四條 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監理服務酬金。
第十五條 為監理機構指定具有檢驗、試驗資質的機構并承擔檢驗、試驗相關費用。
第十六條 維護監理機構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機構正常開展監理業務,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監理機構在合同授權范圍內所作出的指示的決定;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條 為監理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如要求監理人自己投保,則應同意監理人將投保的費用計入報價中。
第十八條 將投保工程險的保險合同提供給監理人作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條 未經監理人同意,不得將監理人用于本工程監理服務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間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設之中。
監理人的義務
第二十條 本著“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服務內容為委托人提供優質服務。
第二十一條 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建監理機構,并進駐現場。及時將監理規劃、監理機構及其主要人員名單提交委托人,將監理機構及其人員名單、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的授權范圍通知承包人;實施期間有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承包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和其他主要監理人員應征得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條 發現設計文件不符合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時,應向委托人報告。
第二十三條 核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質量,檢查、檢驗并確認工程的施工質量;檢查施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存在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采取相應的監理措施。
第二十四條 監督、檢查工程施工進度。
第二十五條 按照委托人簽訂的工程保險合同,做好施工現場工程保險合同的管理。協助委托人向保險公司及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證據。
第二十六條 協調施工合同各方之間的關系。
第二十七條 按照施工作業程序,采取旁站、巡視、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等方法實施監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二十八條 及時做好工程施工過程各種監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檢查等資料的完整和真實。
第二十九條 編制《監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第三十條 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做好相關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監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驗收由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第三十一條 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終止后的一定期限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開涉及委托人的專利、專有技術或其他需保密的資料,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二條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三條 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監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務期限延長,均應視為監理機構的附加服務,監理人應得到監理附加服務酬金:
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責任、設計變更及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監理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要求監理機構完成監理合同約定范圍和內容以外的服務;
三、由于非監理人原因暫?;蚪K止監理業務時,其善后工作或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
監理人完成附加服務應得到的酬金,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或監理補充協議計取和支付。
第三十四條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酬金標準發生變化時,應按有關規定調整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五條 委托人對監理人申請支付的監理酬金項目及金額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支付申請書后7天內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7天內未發出異議通知,則按通用合同條款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約定支付。
合同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六條 因工程建設計劃調整、較大的工程設計變更、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內容和服務形式發生較大變化時,雙方對監理服務酬金計取、監理服務期限等有關合同條款應當充分協商,簽訂監理補充協議。
第三十七條 當發生法律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時,有權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對方;若通知送達后28天內未收到對方的答復,可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終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第三十八條 在監理服務期內,由于國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設計劃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雙方協商解決因合同終止所產生的遺留問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監理期限屆滿并結清監理服務酬金后即終止。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條款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第四十一條 委托人未按合同條款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約定支付監理服務酬金,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支付義務。
第四十二條 監理人未履行合同條款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或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未果時,經當事人雙方同意可由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爭議調解機構、仲裁機構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四十四條 在爭議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過程中,雙方仍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其 他
第四十五條 委托人可以對監理人提出并落實的合理化建議給予獎勵。獎勵辦法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二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監理依據
第三條 本合同的監理依據為: 。
委托人的權利
第七條
五、當監理人發生下列違約情形時,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
1、 ;
2、 ;
3、 。
監理人的權利
第八條
八、當委托人發生下列違約情形時,監理人有權解除合同:
1、 ;
2、 ;
3、 。
九、委托人賦予監理人的其他權利:
1、簽發工程移交證書(若不授予則刪除此款;若授予應約定監理人的具體權限);
2、簽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若不授予則刪除此款;若授予應約定監理人的具體權限);
3、 。
委托人的義務
第十條 委托人向監理機構免費提供的資料為:
序號
資料名稱
份數
提供時間
收回時間
保存和保密要求
第十一條 委托人對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送達的時限:
一般文件 天;緊急事項_______________天;變更文件_______________天。
第十三條 委托人無償向監理機構提供的工作、生活條件為:
序號
名稱
單位
數量
提供時間
交還時間
管理要求
備注
1
生活、辦公用房
…
…
2
辦公設施、設備
…
…
3
檢驗、測試設備
…
…
4
交通工具
…
…
5
通訊設施
6
其他(水、電等)
監理人的義務
第二十條 監理服務內容:(參照附件,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十一條 監理人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后 天內組建監理機構,并進駐現場。
第二十七條 需旁站監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 。
需旁站監理的關鍵工序是: 。
第三十條 委托人委托監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驗收: 。
第三十一條 在本合同終止后 天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二條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支付方法:
一、支付時間為: 。
二、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監理附加服務酬金的計取與支付方法:
一、計取方法為: 。
二、支付方式為: 。
三、支付時間為: 。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委托人違約,應支付給監理人違約金。
違約金: 。
第四十一條 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監理服務酬金而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辦法: 。
第四十二條 監理人違約,應支付給委托人違約金。
違約金: 。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 爭議調解、仲裁機構:
一、爭議調解機構為: 。
二、仲裁機構為: 。
其 他
第四十五條 委托人對監理人提出并落實的合理化建議的獎勵辦法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附件
本合同監理服務內容:(具體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
(一)設計方面
1、核查并簽發施工圖,發現問題向委托人反映,重大問題向委托人做專題報告。
2、主持或與委托人聯合主持設計技術交底會議,編寫會議紀要。
3、協助委托人會同設計人對重大技術問題和優化設計進行專題討論。
4、審核承包人對施工圖的意見和建議,協助委托人會同設計人進行研究。
5、其他相關業務。
(二)采購方面
1、協助委托人進行采購招標。
2、協助委托人對進場的永久工程設備進行質量檢驗與到貨驗收。
3、其他相關業務。
(三)施工方面
1、協助委托人進行工程施工招標和簽訂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審查承包人選擇的分包單位,并報委托人批準。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落實必須提供的施工條件;檢查承包人的開工準備工作。
4、審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約定應由承包人提交的設計文件。
5、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措施計劃;審核工藝試驗成果等。
6、進度控制。協助委托人編制控制性總進度計劃,審批承包人編制的進度計劃;檢查實施情況,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實現合同工期目標。當實施進度發生較大偏差時,要求承包人調整進度計劃;向委托人提出調整控制性進度計劃的建議意見。
7、施工質量控制。審查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審查承包人的實驗室條件;依據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對施工全過程進行檢查,對重要部位、關鍵工序進行旁站監理;按照有關規定,對承包人進場的工程設備、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中間產品進行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復核承包人自評的工程質量等級;審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處理方案,參與調查質量事故。
8、資金控制。協助委托人編制付款計劃;審查承包人提交的資金流計劃;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審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請,簽發付款憑證;受理索賠申請,提出處理建議意見;處理工程變更。
9、施工安全控制。審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并檢查實施情況;檢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實情況;參與安全事故調查。
10、協調施工合同各方之間的關系。
11、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負責完成監理資料的匯總、整理,協助委托人檢查承包人的合同執行情況;做好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監理資料,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12、檔案管理。做好施工現場的監理記錄與信息反饋,做好監理文檔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屆滿時按照檔案管理要求整理、歸檔并移交委托人。
13、監督承包人執行保修期工作計劃,檢查和驗收尾工項目,對已移交工程中出現的質量缺陷等調查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
14、按照委托人簽訂的工程保險合同,做好施工現場工程保險合同的管理。協助委托人向保險公司及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證據。
論文關鍵詞:項目劃分,分類,收集,整理
1首先要熟悉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的組織管理及監督機構
小型病險水庫加固除險加固工程的項目法人一般由各縣水務局成立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管理局,受地級市水務局,省水利廳領導。監督機構為地級市水利質量檢測監督站。
2項目劃分
項目劃分是由項目法人組織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三方,根據水利工程相關規范,結合工程結構的特點,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進行,劃分的結果應有利于保證施工質量以及施工質量的管理。
項目劃分是資料整理中十分重要的一項工作,一個合理的項目劃分,不僅方便施工資料的整理,而且方便施工過程的控制,能很具體地對某個特定部位、某道工序作出相應的處理意見,針對性強,系統直觀,還有利于將來的工程驗收。
項目劃分是工程建設的大綱和靈魂,是方便施工與資料管理的重要依據。
3施工資料的分類
施工資料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永久資料,另一類是長期資料。其中永久資料包括:施工合同及相關內容(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安全生產責任書、管理制度、防汛預案、安全應急救援預案等)、月支付、施工招標文件、施工投標文件、竣工決算、竣工圖冊等;長期資料包括:合同項目工程開工相關資料、分部工程開工相關資料、單位工程核定資料、分部工程核備資料、施工月報、施工日記等
3施工資料的收集
3.1施工前期資料的收集
施工前期的資料主要包括施工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各項管理等與該工程項目有關的一系列資料集合體。這些資料一般在施工前期都已經具備,資料員應注意收集、分類并妥善保管。
3.2施工過程中資料的收集
施工過程中的資料收集主要包括單位工程合同項目開工相關資料、分部工程開工相關資料以及單元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資料等相關資料。需要指出的是:①如果在施工過程中,由于不可抗力,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等投標文件中的相關人員需變更時,應書面報告項目法人,并經項目法人同意后方可變更,并辦理變更手續,并作為歸檔資料;②單元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資料中質檢員和監理工程的簽字,一定要做到及時做、及時評定、及時簽字,保證施工資料的連續性、及時性、真實性。
3.3完工后的資料收集
工程完工、各項整改已到位后,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已經過驗收并已核定和核備,此時應收集的資料主要包括:
①單位核定資料
單位核定資料包括:單位工程驗收質量結論核查表、單位工程驗收質量結論核定報送資料清單表、單位工程驗收鑒定書、單位工程驗收工作組成員簽字表、單位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表、單位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資料核查表、工程項目施工質量評定表、外觀質量評定報告、工程建設管理報告、工程監理工程總結報告、工程設計工作報告、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報告等內容。
②分部核備資料
分部工程驗收質量結論核查表、分部工程驗收質量結論核定報送資料清單表、分部工程驗收鑒定書、分部工程驗收工作組成員簽字表、分部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表、分部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資料核查表、分部工程項目施工質量評定表。
③施工月報和施工日志
施工月報應在平時注意收集,主要內包括:施工原材料的儲備與收支說明、勞動力強度統計、工程施工質量評定匯總、有無完全事故、實際施工進度計劃等內容。施工日志應當真實記錄施工過程中每天的天氣情況、勞動力強度、施工部位、完成工程量、有無質量安全事故及施工大記事等。
4資料的歸檔與資料檔案驗收
4.1施工資料歸檔
施工資料的歸檔就是將上述資料進行分類、分卷、分冊線裝,裝入規定的檔案盒內。歸檔時應按要求認真填寫檔號、案卷題等相關內容,加蓋“編制單位”、“編制日期”、“保管期限”、“長期”、“永久”、“施工”等各類印章,并在案卷末頁填寫立卷人及日期。
4.2資料檔案驗收
資料的檔案驗收是地級市水務局會同水利工程質量監測監督站及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管理局等單位抽出專家,組成資料檔案驗收工作組,通過查看資料是否完整,分類是否合理,及裝訂是否正確等。最后經過討論、決定是否通過工程資料檔案驗收,并出具檔案驗收合格證書,同意進行竣工驗收。
5結語
總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施工資料整理工作是一項繁重、零碎的工作,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去收集、整理。以上是本人在工作中的一點體會,愿與各位同行共同探討研究,以便有更好的方法,去完成資料整理工作,給正在進行此項工作的同行一些意見和建議。
參考文獻
[1]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S].北京: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07.
[2]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驗收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令第30號).2006.
[3]水利水電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08) [S].北京: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08.
關鍵詞:公路橋梁;全過程監理
中圖分類號:U445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近年來,伴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我國公路的發展也越來越快。在運輸過程當中,公路橋梁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我國經濟的發展程度也與公路橋梁的好壞息息相關。公路橋梁的監理是一門系統化的科學工作,必須嚴格把好每一個環節、每一個流程和細節的關口。出現任何差錯都可能會造成難以估算的損失,甚至是帶給人類極大的災難。
一、公路橋梁施工監理的概念及作用
1、公路橋梁施工監理的概念
公路橋梁施工監理就是監理單位受到公路橋梁施工建設的委托,并簽訂相關的監理合同,來根據合同中的技術標準以及法律法規來對公路橋梁施工建設當中的各個部分進行監督和管理工作,讓整個公路橋梁建設工作能夠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按時完工。在近幾年,由于社會的發展,在公路橋梁的施工當中推廣監理的制度已經越來越普及。
2、公路橋梁施工監理的作用
在公路橋梁的施工當中,監理工作能夠對公路橋梁的施工投資、進度以及質量進行影響。因此監理的工作必須要準確和客觀,這樣相關的工作人員才能夠把監理工作做好,同時科學性和可實施性也是評判監理工作好壞的重要標準,在出現問題的時候,也要有相應的保障措施以及補救方法,從全方位去考慮,這樣才能夠把監理工作做好,從而讓整個公路橋梁施工順利完成。
二、公路橋梁施工中的全過程監理分析
首先,在公路橋梁施工正式開始之前,建設單位要辦理好相關的證件,如施工許可證等,施工的總包單位要把施工安全許可證辦理好,而施工單位則要對各種原材料的質量以及各種實驗的及格報告進行提高,讓監理人員進行審核以及確認工作,在這些工作之后,施工單位才可以正式開始施工。
第二,在公路橋梁的施工過程當中的監理工作也非常重要,主要是巡視以及檢查和驗收工程的主要部位以及一些隱蔽的工程。在這個工作當中,需要有專門的監理人員來進行監理,在監理人員完成監理工作之后,需要對工程報驗申請表進行簽認,這樣就完成了監理的工作。對于一些需要返工的工程,在返工之后要讓相關的設計單位確認之后才能夠對質量驗收報告進行簽認。
最后,在此項工程的驗收工作之前,施工單位需要對分項工程的報驗單進行確認,讓專業的監理人員到現場進行驗收以及核對工作,再讓業主、項目經理以及監理人員簽字,這樣驗收才算是正式完成。在工程竣工之后,監理單位也要對資料進行整理,相關的監理人員也要寫好工作報告,總結工作經驗。
三、公路橋梁施工中監理存在的問題
1、監理工作人員的素質水平總體不高
監理工作對從事監理的工作人員有著很高的要求,即一專多能,也就是要求從事人員既要有至少一個方面的特長,又要有其它多個方面的綜合知識和能力,協調能力要強。目前監理工作人員,實際上離要求還差很多,缺少經驗豐富又科班出身的專業人才。其中不少的監理工作人員有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卻在實踐經驗方面有所欠缺,缺乏對全局的掌控能力,因而使得監理工作的開展難以實現理想中的成效。如今我國正逐步提高對監理工作人員的要求,要求監理人員上崗必須持有國家資格證書,然而我們還是發現如今有不小的一部分工作人員既不是專業出身,有著薄弱的基礎,又沒有經過系統的學習,盡管手里持證,可是他們在學習和鉆研方面做出的努力不夠,從而導致其在專業素質方面的欠缺,一直停滯不前。我國大多數是屬于民營的監理單位,工作人員存在很大的流動性,有一些監理人員都是緊急雇用過來的,因而其工作能力和素質難以保證,另外,在施工中還能經常見到一個工程調換多個監理人員的現象。
2、監理單位存在不完善的相關體制
監理作為監督管理部門就應該依據國家的相關規定來對施工各步驟進行嚴格的審核,凡事以事實和質量為依據,不該牽涉到利益問題。可是,如今的狀況卻是監理機構和企業相關聯。無法保證監理工作的公平,無法堅定監理的立場。這最終的后果就是無法順利進行工程施工,有損委托方的利益。
3、監理行業中存在不正當競爭的現象
大部分工程選擇監理單位的主要方式是競標,建設單位放在首位的必然是資金和利益,往往只看中監理單位給出的低價,而對其實例和資質卻大大忽視了,就更不要說考察監理人員的素質了。就監理單位的角度來看,彼此為了中標而不良競爭、壓價,這實際也損害了各自的利益。若是單位低價中標了,卻沒有具備雄厚的實力,那么低費用自然不會有高質量和高素質的工作人員,往往數量少、素質低,這使工程質量受到嚴重損害,也不利于控制工程投資方面。
四、加強公路橋梁施工中全過程監理的有效措施
1、加強對監理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整體素質
關于監理工作人員的質量要有保證,前提是具有國家級資格證書,還要進行定期的培訓和考核,從而使其專業技能和相關知識更加扎實。在對其進行培訓時,要積極將一些國際行業中的新技術、新知識引進來,使監理人員的視野不斷得以開拓。通過相關法規的貫徹來堅持與時俱進,通過選拔機制來實現優勢劣汰,促使工作人員從根本上重視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在人才選拔的過程中,盡可能使選擇的工作人員具有一定專業基礎,從而有助于監理行業的良性發展。
2、健全監理體制
由于監理單位基本都不是獨立機構,一般都與建設公司有所牽連。這就會導致監理立場的不中立,會使監理的實際作用受到影響。因此,應該改進讓監理單位轉為獨立企業法人,沒有了利益的聯系,才能使監理工作立足于工程的質量和利益,做到公平公正,認真管理和監督施工過程。
3、規范監理行業的競爭機制
招標的方式本身沒有問題,可是如今監理單位一味壓價,這就使得招標的本意被扭曲了,招標方往往因此看中價格而對監理單位實際考察方面忽略了。因此,政府以后要力求確保招標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加強這方面的監管。招標方更要全方位地權衡監理單位的實際情況和價格,立足長遠目光,選擇最合理的監理單位,讓各方利益都有所保障。
4、完善現有的相關監理的法律法規
如今監理工作的完整性還有待于法規的進一步規范和界定,使得監理工作能實現全面發揮。一旦發現工程存在問題或事故,責任就會被建設方歸于監理方,這主要還是因為欠缺明確的相關規定,監理單位的權益得不到維護。近幾年時常會發生這類現象,由于責任認定含糊不清,因而也使層出不窮的案件出現。因此,只有相關規定得以完善,各案件有法可依了,類似的問題才會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5、嚴把驗收關
對工程的施工而言,監理有管理和監督兩方面的職責,要嚴格把關公路橋梁施工中的各個環節。工程建設方完成自檢后,監理人員還要繼續檢查施工。因為監理人員的責任被過于放大了,這就使得建設方的自檢往往只是走過場。因此,監理工作人員的驗收工作,一定要嚴謹,嚴格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一旦發現不合格情況,就要求建設方必須采取修改措施。檢查要反復進行,直到真正驗收合格,才出驗收報告。
結束語
綜上所述,做好公路與橋梁的監理工作,不僅關系到工程項目的質量問題,更是與業主方的利益和人們的人生安全直接相關聯。因此,有必要不斷加強公路與橋梁的監理工作,使公路與橋梁監理工程師的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同時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素質。切實做好對工程建設中質量、費用和進度的把控工作,努力實現工程建設的總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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