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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行增值稅會計模式存在的問題
1993年12月,國務院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財政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隨即財政部又頒布了《關于增值稅會計處理的規定》。從這些規定的內容來看,我國的增值稅會計模式是“財稅合一”的,這種模式在很多方面存在問題,現僅談以下兩方面的問題。
(一)會計模式設計的問題
由于財稅合一的會計模式強調的是國家宏觀經濟利益,它按照稅法的要求制定會計處理方法,使某些會計處理方法不符合會計的一般規律,主要表現在:
1.違背實際成本計價原則。實際成本計價原則亦稱歷史成本原則,它要求各項財產物資應當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這個原則是會計的基本原則或基礎原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購進貨物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下實際付出的是貨物的買價、采購費用和增值稅,而按照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價稅分離核算要求,采購成本部分計入貨物成本,增值稅稅款計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據此反映的貨物成本實質上只是實際成本的一部分。
2.各個會計主體之間信息缺乏可比性。①從單個一般納稅企業來看,如果該企業在購進時按規定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其存貨成本中就不包括付出的進項稅額;如果該企業在購進時只取得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不符合規定,其存貨成本中還應包括付出的進項稅額;即有的按價稅分離核算,有的按價稅合一核算,使同一企業的存貨成本缺乏可比性。②從一般納稅企業和小規模納稅企業看,一般納稅企業如果取得符合規定的專用發票,存貨按價稅分離核算;小規模納稅企業不論是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均按價稅合一對存貨進行核算,導致了不同類型企業的存貨計價缺乏可比性。③從一般納稅企業和小規模納稅企業的銷售收入看,如果含稅的銷售額都是100元,將其換算為不含稅的銷售額時,一般納稅企業的不含稅銷售額為85.47元,小規模納稅企業的不含稅銷售額為94.34元。可見,一般納稅企業和小規模納稅企業的銷售額也缺乏可比性。
3.對賒購和賒銷的會計處理不符合公平原則。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賒購時,借記“材料采購”、“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付帳款”科目;賒銷時,借記“應收帳款”科目,貸記“銷售收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這種帳務處理存在著兩個方面的不公平:①在稅款的支付上不公平。賒購時不必付出貨幣,其進項稅額即可以抵扣銷項稅額而轉嫁出去;賒銷時未收到貨幣,就須實際繳納稅款。②在財務風險的處理上不公平。賒銷的應收帳款出現壞帳時,其貨款損失和已交稅款損失均作為企業的壞帳損失;而出現無法支付的應付帳款時,貨款收益和已抵扣銷項稅額的進項稅額收益均作為企業的收益,這樣會形成雙重收益,即抵扣銷項稅額的收益和貨款營業外收益。如果企業的賒購和賒銷業務的金額相當,這種不公平可以抵銷,如果賒購和賒銷業務的金額相差較多,這種不公平就暴露出來了。
4.未考慮納稅人的納稅能力。當納稅人采取除商業匯票以外的結算方式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時,只要實現了銷售,即使未收回帳款,也承擔了墊支稅款的納稅義務,要按規定的時間繳納稅款。如果應收帳款不能及時收回,納稅人承受雙重壓力,一方面制造產品或提供勞務發生的費用得不到補償,另一方面沒有形成稅款的支付能力,卻要按規定墊支稅款。這也是造成企業流動資金緊張的一個原因。
(二)會計模式與其所處環境不一致
增值稅會計模式與其所處的環境是緊密相連的。由于我國增值稅稅制實行的時間不長,設計其會計模式時考慮稅法的要求過多,而考慮其宏觀環境不夠,使會計模式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有以下幾點:
1.財稅合一的會計模式不能適應國際經濟發展的需要。近年來,世界經濟朝著國際化的方向發展,金融、資本、產品市場全球化,各國經濟相互依賴,互補性增強,有關各方都希望通過會計所提供的信息,了解受資方的財務狀況、盈利情況;了解貿易伙伴的財務和資信情況;尤其是要了解會計信息的客觀性和可比性程度。在這種情況下,采用財稅合一的會計模式,使會計目標偏重滿足納稅目的,而無法揭示一些重要的會計信息,難以保證會計信息的客觀性。由于各國的稅制大不相同,且無法協調,采用財稅合一的會計模式進行會計處理,勢必造成各國的會計信息缺乏可比性。
2.財稅合一的會計模式不能適應我國會計理論建設的需要。在財稅合一的會計模式下,會計理論的發展過多地受制于國家的稅收制度,會計理論建設難以獨立地進行,如增值稅會計模式中的一些定義、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直接受稅法的限制,使增值稅會計理論研究不能獨立進行,即使形成了一定的會計理論,也難以在實踐中應用,因而抑制了會計理論的發展。
3.財稅合一的增值稅會計模式與所得稅會計模式不協調。我國自1994年來實行的是以增值稅和所得稅為主體稅種的復稅制體系,與此相對應,增值稅會計和所得稅會計也就構成了納稅會計的主要內容。在納稅會計體系中,兩大主體稅種的會計處理應采用相同的會計模式。財政部在1994年下發了《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的暫行規定》,規定承認稅前會計利潤和應納稅所得之間的差異,對差異的處理可以采用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這標志著所得稅會計由原來財稅合一的模式向財稅分流的模式過渡,而1994年的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仍采用財稅合一的模式。
從增值稅會計所處的宏觀環境來看,只有改變財稅合一的會計模式,才能使其適應國際經濟發展的大潮,適應會計理論建設和完善會計實務的需要。
二、財稅分流的增值稅會計模式
(一)增值稅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
由于稅法是從保證國家稅收收入的角度規定一些必要的會計處理方法,會計準則是從遵循會計一般規律的角度規定增值稅會計的處理方法,當稅法和會計準則的規定不一致時,就會產生差異。從增值稅的特點分析,這種差異的產生主要是由于某一項目在用一種計算方法時可以包括在計算范圍內,而用另一種計算方法卻要求扣除。而且這種差異在某一會計期間產生,在以后的任何一個會計期間也不能轉回。增值稅會計的差異按產生的階段分類,可以分為購進差異和銷售差異。
購進差異是指一個時期會計購進與納稅購進之間的差異。會計準則對存貨是按實際成本計價的原則確認其成本的,這種成本應包括購進存貨的買價、采購費用和購進時支付的稅款。稅法要求增值稅會計實行帳內核算、價外循環,購進時支付的稅款抵扣銷售時收取的稅款,按照這一標準確認的存貨成本只包括購進存貨的買價和采購費用。銷售差異是指一個時期會計銷售與納稅銷售之間的差異。會計銷售是按會計準則的標準在發出商品、提供勞務,同時收訖價款或者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營業收入。納稅銷售是指按稅法規定的確認標準,從國家稅收的角度出發,將會計銷售、價外費用和視同銷售均作為銷售處理。
由于稅法和會計準則的目的不同,這種差異是必然存在的,而且是永久存在的。這種差異會影響財務報告中存貨價值的真實性和可比性,不能反映出稅率的現實水平。為了既能真實、完整、全面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又能按稅法的規定正確地核算應交稅款,平時財務會計按會計準則的要求對存貨的購進和銷售收入進行核算,期末按稅法的要求對差異進行調整,使財務會計提供的信息符合稅法的要求。由于增值稅的計算是按當期扣稅法計算應交稅款的,其差異只影響當期的應交稅款,因此對進項稅額進行調整的差異作為當期的損益處理,對銷項稅額進行調整的差異直接調整當期的應交稅款。
(二)設置會計科目
現行制度規定增值稅均通過“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進行核算,并且在“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下設置“進項稅額”、“已交稅金”、“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等科目。為了保證賒購、賒銷在稅款支付能力和財務風險的承擔上貫徹公平原則,還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下增設“待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兩個專欄?!按D進項稅額”專欄的借方記錄賒購貨物或接受勞務應付未付的增值稅額,支付賒購的貨物或接受勞務的增值稅額從其貸方轉出?!按D銷項稅額”專欄的貸方記錄賒銷貨物或提供勞務應收未收的增值稅額,收到賒銷的貨物或提供勞務的增值稅額從其借方轉出。
(三)增值稅會計核算的步驟
由于會計購進、會計銷售和納稅購進、納稅銷售不一致,增值稅會計采用的財稅分流模式要求財務會計按會計的一般原則進行核算,為會計報表使用者提供有用的財務信息資料,為投資者、債權人等進行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在財務會計核算的基礎上,納稅會計按照稅法的規定,對兩者之間的差異進行調整,以滿足納稅的需要。為此增值稅會計核算的步驟有:
1.保持財務會計核算的獨立性,按會計準則的要求對會計購進和會計銷售進行確認和計量。具體地說,購進貨物或接受勞務時,為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性和可比性,不論是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均按規定的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計入“進項稅額”專欄。按應計入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原材料”、“商品采購”、“管理費用”等科目;按規定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計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票據”等科目。購進貨物發生的退貨,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如果采用賒購方式,按規定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先計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待轉進項稅額)”科目,待支付款項時,再轉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時,按照實現的銷售收入和按規定收取的增值稅額,借記“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規定收取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實現的銷售收入,貸記“產品銷售收入”、“商品銷售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發生的銷售退回,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如果采用賒銷方式,按照規定收取的增值稅額,先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待轉銷項稅額)”科目,待收到貨款時,再轉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2.確定和計量差異。按照稅法的具體規定,尋找差異項目和差異金額。通常是依據專用發票逐筆進行查找。進項稅額的差異包括:①購進時取得普通發票的進項稅額;②購進時取得不符合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進項稅額;③購進貨物后改變用途的進項稅額。銷項稅額的差異包括:①銷售時收取價外費用的銷項稅額;②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作為投資或捐贈等的銷項稅額。
3.在財務會計所提供資料的基礎上調整差異,確定應交增值稅。對進項稅額的調整是:①購進時取得普通發票和取得不符合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銷項稅額,應從“進項稅額”專欄中轉出,轉作銷售費用,以使銷售成本具有可比性。借記“產品銷售費用”、“商品銷售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②購進貨物后改變用途或發生非正常損失貨物的進項稅額,應從“進項稅額”專欄中轉出。③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接受勞務支付的進項稅額,應從“進項稅額”專欄中轉出,轉作銷售費用。對銷項稅額的調整是:對于價外費用和視同銷售的銷項稅額,一般在收取價外費用或實現視同銷售時,承擔或承擔墊支納稅的義務,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經過上述調整后,可根據“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有關資料計算應交增值稅額。其計算公式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已交稅金
【論文摘要】新世紀新階段實現我國國防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關鍵在于不斷深化國防經濟制度創新。文章從完善宏觀調控制度、健全運行機制以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等方面探討了新時期深化我國國防經濟制度創新的主要措施。
中國國防經濟60年來深刻的制度變遷實踐為我們繼續推進國防經濟制度創新提供了豐富的經驗和有益的啟示,為切實消除不利于國防經濟制度創新的諸多制度缺陷,更好地推動國防經濟軍民融合式發展,新世紀新階段的國防經濟制度創新應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進一步完善宏觀調控制度
國防經濟制度創新事關國家安全和經濟建設與發展全局,涉及各有關部門的職能和利益的調整,需要國家從宏觀上進行管理和協調,因此必須進一步完善國家相關的宏觀調控制度。
1、完善指導性的計劃制度。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日益發展,我國國防經濟制度創新的市場化取向也日益明確。但是,市場不是萬能的,“即使市場機制是完全地發揮作用,也解決不了全部問題。”而國家利益的剛性又使國防經濟運行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離不開國家計劃的宏觀指導,在堅持市場化的制度創新取向時,必須進一步完善國家指導性的計劃制度。
針對現有計劃制度存在的一些問題和缺陷,在市場化的制度創新進程中,必須進一步深化計劃制度改革,從總體上探索、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以國家指導性計劃為主的計劃制度模式。要在充分考慮市場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的前提下,通過制訂國防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計劃來推動制度創新順利進行。今后一段時間,在促進國防經濟軍民融合發展的制度創新進程中,完善指導性的計劃制度需要盡快建立以下支持系統:一是科學的宏觀調控計劃目標系統;二是強力有效的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系統;三是計劃的決策、審議、咨詢與評估系統;四是現代化的經濟預測和信息系統;五是重要商品、物資的采購、儲存與調節系統等。
2、完善多元化的投資制度。進入新世紀新階段以來,隨著國家相關法律政策文件的出臺并實施,我國國防經濟領域多元化的投資制度已初步形成,大量的非政府財政資金不斷進入國防市場,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融資的渠道也不斷得到拓展,但同時也存在著諸多問題和缺陷,必須進一步完善。
第一,要進一步改進政府對國防經濟的投資管理方式,確立相關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建立國家投資的保全制度,加強投資和項目監管,強化各方面、各環節的政府投資項目責任。政府對國防經濟的投資,可采取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貼息等多種方式,同時積極探索采用代建、租賃、借用、補償和調配等新的投資方式。
第二,綜合考慮國家安全和引入社會資本的現實要求,積極引入非政府性的社會資本,切實推進國防領域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政府和軍隊等有關部門應加大政策性引導和資投入,可采用事后補償等辦法,鼓勵相關主體尤其是民營企業自籌資金進行前期研發,緩解資金緊張等問題。同時加強調控手段的運用,通過對國防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研究,合理、科學地確定國防經濟投資發展戰略目標,引導相關投資主體進行科學、理性的投資決策。
第三,加快培育國防投資領域的市場機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一是深化現有軍工企業改革,使之真正成為市場投資主體;二是大力發展投資市場化的投資中介體系,鼓勵建立并完善獨立于政府部門之外的咨詢、信息、資產項目評估、預決算審計驗證、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規范的投資中介機構;三是積極發展資本市場,鼓勵有條件的軍工企業以適當的形式整體上市,適度增大企業債券的發行規模,積極探索和采用國際上通行的新型投融資方式。
3、完善相關財稅金融制度。在歷史上,國家有關財稅、金融機構采取各種有力措施,加大對國防經濟尤其是國防科技工業的資助和扶持力度,極大地促進了我國國防經濟的快速發展。但在國防經濟軍民融合發展的新時期,現有財稅金融制度離保障軍民融合發展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需要不斷進行改進和完善。
首先,要對承擔國防任務的有關企業和投資主體一視同仁,建立規范、公平的財政、稅收支持、服務體系。從財政、稅收上鼓勵和支持相關企業開放具有軍民兩用或通用價值的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技術,加大企業研發投入的稅前扣除等激勵政策的力度,實施促進高新技術企業進入國防領域發展的財政支持和稅收優惠政策。對研發、生產、引進先進科研儀器和設備的企業給予必要的稅收減免政策等。
其次,建立和完善投資機制,形成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為國防經濟軍民融合發展的制度創新營造更加有利的金融政策環境。逐步建立軍民兩用高新技術產權交易市場,積極探索以政府財政資金為引導,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資金投入為主的方式,采取多種措施,促進更多資本進入國防市場。同時建立健全鼓勵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知識產權信用擔保制度,為進入國防領域的中小企業融資創造良好條件。
二、進一步完善具體、有效的國防經濟運行機制
國防經濟制度創新的順利進行和最終成功,離不開健全、成熟的運行機制。新世紀新階段,推進國防經濟軍民融合發展的制度創新,需要不斷完善以下運行機制。
第一,完善競爭機制。一是形成民用企業進入國防科技工業領域的準入與退出制度。要由政府主管部門統一管理軍品市場的準入與認證,把符合法定條件、具備一定實力的民營企業特別是民用高技術企業廣泛吸納進來,與軍工企業一道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形成合作競爭的良好局面。同時,要對進入軍品市場的單位和任務承制單位進行動態管理,形成靈活有序的準入與退出機制。二是建立有利于軍民融合的標準制度??山梃b、參照發達國家推進軍民融合的一些成功做法和有益經驗,一方面加快建立國家標準、軍用標準和行業標準協調互補的標準體系,凡是民用標準能夠滿足軍事要求的盡量直接采用,不再單獨制訂軍用標準,在確保武器裝備作戰使用性能的前提下,積極采用符合軍用要求的民用標準,對那些低于民用標準或能用民用標準代替的軍用標準,明確采用民用標準;另一方面要定期對各種已經失去先進型的軍用標準進行修改,并使之制度化。
第二,完善激勵機制。一是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作用,通過財政直接投入、稅收優惠、金融扶持等多種方式,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進入國防科技工業領域參與建設和研發;通過設立民用高技術提升國防基礎能力的專項資金,鼓勵吸納、引進民用高技術和相關能力。二是鼓勵、支持科技創新和技術發明,切實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打消民用高技術企業進入國防科技工業領域的顧慮。對于企業自行投資產生的技術成果和研制生產的武器裝備和建設設備,其知識產權歸企業所有,成果轉讓時應繳納知識產權轉讓費或培訓費;鼓勵研發單位和生產企業進行強強聯合,共同分享知識產權和由此帶來的產業化收益。第三,完善評價機制。要建立有利于推進軍民融合的信息服務和綜合評價體系,全面評估并動態跟蹤民營企業進入國防科技工業領域的相關情況和動向,改善服務質量,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并逐步完善分級別的軍品需求信息制度,建設開通政府主管的軍品市場網站,搭建適合民用企業發展特點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平臺。及時定向相關政策法規、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目錄、社會投資領域指導目錄等信息,指導民用企業加強與軍工科研生產單位的信息溝通,為民用企業提供了解軍品市場進入政策和程序的低成本渠道,解決因信息不對稱造成的種種障礙與問題。二是建立軍品市場信息統計、補充、完善制度,建立真實、完整的信息數據庫,并適時進行補充、完善,為軍品市場的經濟分析提供最直接的參考基礎,成為有關政策制度形成的有力支撐。
第四,完善監督機制。一是加強對引進民用企業的主管部門和相關程序的監督,強化相關部門的法律責任,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嚴格按照軍品任務招投標制度的要求,分別制訂相應的監督管理辦法,最大限度地杜絕尋租等腐敗現象滋生。二是加強對程度軍品科研生產任務單位的監督管理,根據國家保密規定和相關行業的特殊要求,建立軍工科研生產資格審查、資質認證制度和能進能出的準入退出機制,并對承擔軍品科研生產任務的相關企業進行誠信跟蹤和管理,切實把好民用企業的進入關。
三、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體系
從一定意義上來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是一種法制經濟,一切經濟活動和經濟行為都要受一定法律法規的約束與規范,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因此,在推進國防經濟軍民融合發展的制度創新過程中,必須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促進軍民融合的法律法規體系。
1、國防科技工業和裝備采購方面。首先要制訂、頒布一系列有利于軍民融合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國防科技工業投資法》(規范投資主體及其行為,確立投資市場的交易規則和競爭規則,明確各層次投資主體的經濟權益和責任風險,以及執法部門的權力和責任等;將承擔國防任務的非公有制企業包括民營企業、上市公司、合資企業等納入投資計劃等)、《軍品信息管理辦法》(重點規范軍品信息的范圍、軍品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渠道、軍品信息的權限等)、《國防科技知識產權管理辦法》(規范國防科技成果產權的屬性、管理權限與職責等,明確在國防科技知識產權形成過程中國家、集體、個人等之間的權屬關系),等等。其次要對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及時修訂和完善,如要完善《合同法》中對軍品合同的具體規定、修訂有關軍品稅收政策,對承擔國防任務的企業包括軍工企業、民營企業等一視同仁等。此外,要對一些已經過時、明顯不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或總體上已不適應當前軍民融合發展需要甚至相抵觸的法律或法律條款進行廢止。
原標題:大數據時代對稅務會計工作的挑戰與對策淺述
摘要:隨著當今科技的迅猛發展,我國迅速進入大數據時代。隨著大數據時代的來臨,社會的大變革時代來臨,這場社會變革對企業的生存模式、管理模式和發展方向都造成了巨大的沖擊。大數據時代下的稅務會計工作也與以往有所不同,大數據時代下的稅務工作具有科學優化稅負量度、高效普及稅法知識、加快信息管稅進程、提高稅收稽查效率的優勢,但同樣也面臨著涉稅安全性、納稅申報難、人員素質低的問題,必須要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來保證稅務會計工作面臨的挑戰。本文對大數據時代稅務會計面臨的挑戰與對策進行了分析探討。
關鍵詞:大數據時代;稅務會計;挑戰;對策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政府對經濟的宏觀調控也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在此背景下,越來越凸顯出稅收和會計的重要性,目前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的發展下,稅務會計在摸索中前進,目前已經形成了初步完整的理論框架,雖然如此,但其中仍存在著一些問題,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稅務會計體系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一、大數據時代概述
大數據是巨量資料的意思,由于各行業內涉及的數據資料規模巨大,以人腦的力量無法進行整理分類,大數據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從眾多資料中選取、處理出對企業有利的信息。大數據可以應用在任何的行業,對人們收集的大量數據進行整理分類,以實現信息資料的高效利用。“大數據”時代最早是由麥肯錫提出的,在現代的生活中“大數據”也已經涉及物理學、生物學、生態環境學和軍事、金融等領域,并對這些領域內工作的進行和開展起到了巨大的幫助作用。但由于網絡和社交輔助軟件的發展,大數據在互聯網和信息行業的重要性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大數據對信息行業的影響也越來越大。
二、簡介稅務會計
(一)稅務會計的含義
作為一種會計系統,稅務會計主要包括籌劃稅務、核算稅金和納稅申報,在稅收法規日益復雜的情況下,人們把稅務會計當做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的自然延伸,致使許多企業的稅務會計并沒有真正地從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中分離出來,形成一個獨立的會計系統。稅務會計是一門交叉學科,它以稅法法律法規為準繩,用貨幣計量,采用會計學的原理和方法,反映和監督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申報、繳納的一種管理活動。
(二)稅務會計的主要特征
反映和監督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申報、繳納是稅務會計的基本職能,它需要詳細認真地記錄、計算和匯總納稅人的納稅義務以及其繳納情況。稅務會計具有廣泛性、法律性、統一性和獨立性的特點,確定明確的目標,主要任務是用稅法規范納稅人的義務,維護納稅人的合法利益,實行稅務會計可以增加財政收入,促進資源的合理優化配置,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稅務會計的核算對象包括營業收入、營業利潤、經營成本費用、所得稅等,要堅持依法進行的原則。
三、大數據時代稅務會計工作面臨的挑戰
(一)涉稅信息安全性的挑戰
涉稅信息指的是與納稅人的納稅義務相關的各類數據和事務的總和。涉稅信息的安全包括很多方面,如制度、計算、存儲和傳輸等??稍斐蓛炔客{和外部威脅兩方面,內部威脅主要是指由于稅務工作人員由于操作上的失誤和無意識的泄露,造成的信息數據方面的機密信息的失真或泄露;外部威脅主要指的是外部的攻擊造成的威脅,如黑客攻擊、間諜活動造成的稅務數據的攻擊,造成的數據泄露、損毀的情況。
(二)對納稅申報的挑戰
由于財稅分離制度的逐步實現,在對納稅申報表進行填制的時候,需要對暫時性和永久性差異進行計算,對會計收入和會計利潤進行合理的計算,計算出相應的應納稅所得額,這樣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稅務跨幾信息條薄的難度,而且由于調整的項目比較多,計算程序復雜,在填報的成后容易出現填報錯誤,也會對稅務機關的稽查工作造成一定的影響。
(三)對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方面的挑戰
大數據時代不僅要求的是在業務方面提高稅務會計的素質,還要求稅務會計人員具有較強的政策觀念和道德修養,會計人員是參與企業經營預測與決策,是企業經營者的助手,其職業道德水平將會對會計信息的質量產生非常直接的影響,影響著國家、投資者、債權人及社會公眾的利益,因此稅務會計工作人員必須要樹立強烈的職業道德觀念,保證企業稅務工作的順利有效的進行。
(四)對會計電算化的重視程度不夠
隨著時代的飛速發展,各種科技手段不斷成熟,會計電算化在現代企業中顯得尤為重要。而不重視會計電算化會導致公司處理業務效率低下,企業發展速度不能得到較好的適應。然而有些企業沒有進行過多的監督和管理,認為只要能夠滿足正常的工作開展,計算機管理就沒太大必要了。另外一些企業的經營者比較重視市場運作,把精力主要放在生產和銷售環節,廣告投入花費了其不少的人力、物力,希望有所效果,不過卻沒有重視較長的“會計”投資。
四、稅務會計面臨的挑戰的對策
(一)實現會計數據信息安全管理
在會計的制度建設方面,必須要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對不同的會計實行崗位責任制,對不同的會計人員進行不同的對會計信息的查看、傳輸與分析的的權限;在技術層面上,要加強對全方位的生物信息識別技術和信息加密解密技術的開發和應用,要不定期的對密碼進行更換,實行24小時監控等方式來保證信息的安全性;在網絡安全監管層面上采用內外網互相聯合的方式,對于比較關鍵的硬件設備要采用云存儲和硬盤備份的方式,制定出合理的系統安全的預警方案;在軟件方面,要采用信譽度和知名度比較好的會計軟件和系統產品,聘用網絡安全的公司實施全方位的監督。
(二)稅務會計報表的電算化實現設想
目前,企事業單位的納稅申報主要采用網上納稅申報的方式,推行稅務會計報表體系,應當先從變革官網上的納稅申報入手,設計出合適的納稅申報管理體系。但是如果采取這種工方式,可能會造成稅務會計人員對報稅的不清楚、不熟悉,增加了稅務會計的工作難度。所以建議增設方便稅務會計數據填制的“涉稅事項基礎數據表”,為稅務會計信息項目的填列做好數據和計算的準備,與直接填制稅務報表相比,不但降低了了難度,還可以提供清晰明了的會計信息。
(三)強化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教育
在大數據時代環境下,要使稅務會計人員具備政治、誠實的品質,以不犧牲國家利益來保存自己的利益,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情,因此在對會計人員進行教育的時候除了要進行必要的道德教育外,還應特別注意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則與法律規范。通過加強對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監督,使會計人員逐漸增強自己工作的責任心、社會責任感,真正做到“愛崗敬業、依法辦事、遵守準則、不做假賬”.
(四)臺賬的建立
建立臺賬將會計與稅務差異反映在表格中,就能對稅基進行確定。例如:房產稅臺賬,將房產的種類分自用、出租,將房產原傎列出,再將有些如消防、排水、中央空調等記入房產原值,進而確定了計稅原值;企業所得稅管理臺賬的建立,通過對憑證號、業務事項、涉稅金額等信息的描述,便于年終匯算時不被漏掉,造成不必的風險;各月明細賬、財務報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數據核查對比表。將收入、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上期留底稅額等與明細賬、財務所報表、申報表進行核對,看是否一致。最終對增值稅負率進行比較,對增值稅稅負率比較,看其波動是否正常,給企業提出預警值;印花稅信息臺賬,將涉及到的各項合同分類匯總,記錄合同事項、訂立時間、標的金額、稅率、應納稅額等,這樣就能很清晰完整的表現出來。總之,做好臺賬,便于數據信息的收集,能知曉企業涉稅風險,做到降低納稅風險及納稅成本。
論文關鍵詞 中小企業 思想認識 發展
中小企業量大面廣,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占有絕對的優勢,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比如拉動經濟增長、吸納社會就業、推動技術創新、縮小貧富差距等,都是大型企業無法替代的??梢哉f“大企業強國,小企業富民”。僅以浙江省為例,據上一次經濟普查,截止2004年底,浙江擁有各行業中小型企業30.41萬家,資產總量達到35683.81億元,2004年實現營業收入27703.85億元,吸納從業人員1130.71萬人;企業單位數為全省企業單位數的99.6%,資產總量達到82.6%,營業收入達到71.7%,從業人員占到82.7%。以該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為例,2004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上交的稅金總額為3773.83億元,其中,僅中小企業上交稅金總額就達到677.15億元,占了87.5%。但在本次金融危機及經濟蕭條過程中,中小企業受到的影響又最大。2012年上半年,浙江省規模以上工業中小企業實現增加值4059.27億元,12.06%的同比增長,比大型企業增加值同比增速低0.21個百分點。全省中小企業發展總體運行呈現以下幾個特點:一是生產與銷售雖然穩定增長,但增速比去年略有回落;二是出口雖然保持較快增速,但占銷售產值的比重在持續削弱;三是經濟運行雖然質量良好,但企業效益提升遭遇“天花板”;四是產業機構雖然調整加速,但整體轉型仍難如人意。上半年主要經濟指標逐月有所回落,中小企業面臨較大經濟增長壓力。中小企業的困難雖然有多方面多層次原因,但認識問題上的缺陷,是影響當前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的重要因素,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特別是一些影響中小企業發展的觀念改變還沒有完全到位,已成為影響廣大中小企業特別是當前特殊經濟情況下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的前置性障礙,需要予以廓清和糾正。
一、中小企業認識問題的理論梳理
理論是實踐的先導,思想是行動的指南。中小企業的發展問題,從某種程度和角度上將,其實質是中小企業思想認識問題。特別是在若干重要問題上的理論認識問題,極大地關系著中小企業的興衰成敗。
手工作坊可以說是最古老的“中小企業”。大工業由手工作坊演化發展而來,但迅速替代中小企業,在此過程中,英國出現“手工業淘汰論”,德國歷史學派提出“手工業或小工業沒落論”,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深刻分析到,對剩余價值的追逐必然導致資本的集聚和集中,對中小企業的發展前景也做了不容樂觀的估計。19、20世紀之交,大企業發展迅猛,但負面作用也日益顯現;中小企業破產現象頻出,但其重要性日益提升,在這種矛盾交織的情況下,許多理論學家從大企業與中小企業“互存互補”的角度,論證了中小企業存在的必然性。這些理論包括馬歇爾提出的大中小企業共同構成“生物鏈”、企業經歷“生存——發展——衰亡”生命周期的“生物學理論”;張伯倫、羅賓遜夫人則從“產品差別性”和“市場不完全性”論證了不同規模中小企業存在的可能性與必然性;喬治·施蒂格勒則指出,某行業“最佳經濟規?!笔且粋€區間而非一個點,在這個區間帶內有中小企業存在的廣闊空間。后面的理論,除了“技術創新論”,基本上是在上述理論基礎上的衍生。
我國中小企業的存在理論主要形成于改革開放以后。最開始是“補充論”,認為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是大企業(國營企業)的有益和必要的補充。然后發展到“重要組成部分論”,認為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F在逐漸興起的是“統籌城鄉二元結構論”,認為大量的中小企業(鄉鎮中小企業)在破解城鄉二元結構中發揮了橋梁和紐帶作用。
那么,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到底發揮著什么樣的地位和作用?政府扶持重點應該扶持大企業大集團還是中小企業?中小企業量大面廣均量小,怎么扶持?這些都在相當程度上困繞著政府和社會各界對中小企業的準確認識。這些問題的形成有深刻的歷史淵源,包括“抓大放小”的歷史慣性和中小企業自力更生的“印象后遺癥”,至今影響著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和推進。
二、中小企業認識問題的實踐梳理
兩大問題一直制約著中小企業在實踐中擁有更大舞臺,發揮更大作用。一是“抓大放小”的歷史慣性。改革開放初期改制,提倡“抓大放小”,抓大主要是抓國營大企業,放小也主要是放國營小企業,當時對民營企業還是比較慎重管理的,在相對程度上,民營企業處于“既不被扶持(抓)”,也不被放(放權)的尷尬境地,基本上是“自生自滅”。在本世紀頭十年,“物以稀為貴”,追求“世界500強”“中國500強”“省級500強”“市級上百億”“縣級上10億”等規模經濟的沖動,再一次提升了“抓大放小”的強度,這時,以規模而非所有制“論英雄”,中小企業很難得到扶持優惠;金融危機爆發后,社會各界逐漸統一了對中小企業存在必要性、發展重要性、突破可能性、扶持必然性等的認識,“抓大扶小”成為主旋律。但遺憾的是,一些地方對中小企業的“重視性”與“操作性”脫節。在文件描述中,中小企業的重要性被提到了空前的高度,但真正操作中,有的地方卻自覺或不自覺排斥中小企業,如在地鐵運營中主張因地鐵特殊性而剝奪小企業招標資格,優惠大型連鎖企業等。
二是抓中小企業“重點難突出”“成效出得慢”。中小企業量大面廣,容易使人感覺無從抓起,不像大企業一拿就是一重點,掰著手指頭就能“如數家珍”,因此許多官員感覺中小企業“不好抓”。而且抓大企業舉措明確,核心抓投入就行了,思路清晰明了一目了然,“照本宣科”“依葫蘆畫瓢”就行,抓中小企業更需要“結構性減稅”等復雜操作,很“傷腦筋”。加上單個中小企業的產值很小,見效慢,扶持起來不容易出業績,等成績出來說不定早已不在任上,等于是“前任栽樹,后任乘涼”,不像抓大企業見效快,“立竿見影”,政績兌現性強,因此“不愿抓”中小企業。還有部分人認為,大企業技術創新實力更強,以中小企業技術整體一般掩蓋了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活力優勢;認為中小企業安全性、環保性、社保方面問題太多,很難治理,因此容易以“管制”的心態去面對中小企業。
目前,中小企業因自身獨有特點及認識誤區,在“船小好調頭”的同時,發展面臨七大風險:一是資金供給風險,包括資金鏈斷裂;互保鏈多米諾骨牌效應;高利貸高發;企業倒閉等;二是外需出口風險,包括人民幣匯率變化的不確定性、外需市場變化的不確定性、出口退稅政策的不確定性、時局變化和自然災害的不確定性;三是資源漲跌風險,包括能源類、資源類、原材料、生活資料價格漲跌多變;四是產業投資風險,包括傳統產業、新興產業、技術創新等;五是粗放生產風險,包括高能耗企業節能降耗形勢不容樂觀、高排放企業經營成本快速上升、社會對高污染企業容忍度越來越低;六是法律風險不斷加大,隨著法治國家建設進程加快,法律法規規范化對中小企業的壓力明顯大于大型企業(大型企業甚至普遍得益于法治規范化);七是中小企業創業動能越來越小,收益與付出不成比例的現象并沒有緩解,在新形勢下反而有所擴大,因此,愿意創辦中小企業的人數增長不快,發展中的中小企業愿意專注主業不動搖的也是非常多。這些都急需政府政府跳出理論束縛,打破條條框框,出手、出招幫助化解。三、必須重新認識中小企業的發展問題
目前,“抓大扶小”雖已成為廣泛共識,但重“大”輕“小”的現象依然存在,特別是引導和扶持小企業發展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手段,沿用大企業的扶持手段來扶持中小企業日益行不通。這些都深度影響了中小企業的發展提升。從國際上來看,人均生產總值在5000美元左右這一關口時,能順利實現加速發展的國家和地區,其成功經驗之一就是實行“抓大扶小、兩頭并舉、差別扶持”的政策,在促進大企業繼續發展壯大的同時,也大力扶持中小企業,特別是初創型小企業的發展,為本國和地區經濟發展夯實基礎,增加創業活力和經濟增長源,消減經濟全球化浪潮的負面影響。但如果處理不好,將陷入“拉美陷進”。
關鍵詞: 藝術品投資 信托 法律結構 風險防范
一、藝術品投資信托的概念及特點
藝術品投資信托是通過信托原理,實行集合投資制度,通過向投資者發行受益憑證,將分散的資金集中起來,①在受托人的管理經營下,通過藝術品投資組合,使投資者能夠獲得藝術品價值增長的收益。與一般的信托產品相比,藝術品投資信托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特點:
首先,藝術品作為商品來說,具有不可再造性、不可替代性和保值增值的特點,而且有著很深奧的學問。藝術品在鑒定、估值、保險等方面都較為特殊。
其次,藝術品信托的期限較長、資金回報率較高。由于藝術品特殊的春拍、秋拍期等因素,且投資的藝術品價格增長往往需要一定的期限才能達到目標水平,因此,藝術品信托的期限一般較長。
最后,與房地產、證券等領域的信托產品相比較,藝術品投資市場的波動周期與國民經濟的周期之間沒有必然的關系。藝術品投資市場是交易分散、信息分散、交易地點分散的市場,市場的信息集中度明顯低于證券市場。
二、藝術品投資信托的現狀及前景
(一)藝術品投資信托的現狀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增長和國民財富的積累,同時伴隨著金融資本和機構投資者的進入,我國的藝術品市場呈現出快速發展的態勢。據用益信托的數據,2011年藝術品信托發行數量為45款,比2010年增加35款,增長幅度達到350%。2011年藝術品信托發行規模為55億元,而2010年發行規模僅為7.5億元,同比增長633%。②國內藝術基金2011年經歷了井噴式的擴張。2012年,中國藝術品信托市場繼2011年后持續成長。2012年第一季度,藝術品信托市場延續火爆行情。同時,藝術品信托的標的也不再單一化,以犀角、象牙、玉器及壽山石等為標的的創新產品頻頻現身市場。③從平均收益率來看,總體而言,2012年上半年藝術品信托產品的平均收益率為10.47%,較2011年上半年的平均收益率9.515%上升了0.955個百分點,藝術品信托發行持續火熱。
(二)藝術品投資信托的前景
隨著中國藝術品市場整合能力增強,北京藝術品中心市場的地緣優勢進一步增強,藝術品投資大有可為。
首先,經濟實力對比及國際形勢變化是驅動文化熱點轉移的第一要素。高端藝術品市場自有以來一直為歐美文化和買家所壟斷,直到近年來才出現中國藝術品的身影,而且上升勢頭極快,發展趨勢也非常符合西方社會對中國文化的認識,從滯后的當代印象開始,往本土的主流審美延伸。
其次,藝術品投資"經典化"趨勢延續,高端藝術品需求仍將呈上升趨勢。由于市場參與者普遍的謹慎態度,全球藝術品市場的行情方向仍會聚焦于經典藝術的范圍。
再次,在中國政府抗通脹政策和調控房地產、資本市場的背景下,資金將繼續從股市和房地產流向藝術品市場。藝術品具有很強的保值與增值功能,已成為理想的長期投資工具。
最后,藝術品市場的交易主體和交易方式也將呈現出多樣化的發展態勢,同時,藝術品市場的機構化趨勢仍會進一步發展,將使藝術品投資市場的資金規?;瘍瀯莞用黠@,在拓展藝術品市場規模的同時,令藝術品市場的投資屬性更加鮮明。
三、藝術品投資信托的法律結構
總體來看,目前我國藝術品信托仍以債權融資方式為主,即信托公司通過發行藝術品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為藝術品藏家或機構提供融資服務。限于種種原因,目前我國并未出臺專門針對藝術品投資方面的相關法規,只是在2001年頒發的《信托法》第二條中對信托有一個總的概括,即"本法所稱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本文將結合我國《信托法》分析藝術品投資信托的當事人。
信托當事人是指參與信托法律關系,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的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在藝術品投資信托中,委托人將自己的財產轉移或委托給受托人,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信托目的將信托財產投資于藝術品市場,受益人享有信托利益。三者之間建立起了藝術品信托法律關系。這種關系圍繞藝術品投資信托財產的管理和藝術品投資信托利益分配而展開。
(一)委托人
委托人是指信托財產的原所有權人,在其將財產轉移或委托給受托人之后,藝術品投資信托法律關系才建立起來。因此,信托財產的交付是藝術品投資信托設立的基礎,是形成藝術品投資信托法律關系的核心。一般來說,委托人通過意思表示首先發起設立信托,其法律地位包括:首先,委托人是信托關系的設立人;他將自己所有的財產委托給受托人;其次,委托人必須對信托財產擁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第三,委托人有權在信托合同中,按照自己的意志設定信托目的。④
根據我國《信托法》,委托人的主要義務是根據信托文件的規定交付信托財產,向受托人支付報酬、對受托人在管理或處分信托財產的正常支出提供補償等;其主要權利包括:對信托事務的知情權、對受托人不當行為的撤銷權、對受托人的解任權、新受托人的選任權、變更受益人以及解除信托等權利。
(二)受托人
在藝術品信托中,受托人是具體從事對信托財產控制、管理、經營的主體,其處于控制、管理和處分信托財產的核心地位。在我國,藝術品投資信托的受托人是信托公司。我國《信托公司管理辦法》第七條,對信托公司的設立條件有著嚴格的規定,包括對其章程、股東、注冊資本、從業人員、管理制度以及經營場所等都有具體的要求。
受托人的義務主要包括:根據法律和信托文件的規定處理信托事務,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以及忠實勤勉、信息披露、分別管理、親自管理等義務。藝術品信托中,受托人應依照信托目的進行管理。不論是發放貸款并以藝術品作為抵質押擔保,還是在投資顧問的指導下直接投資藝術品并拍賣已獲得增值收益,都需要受托人嚴格按照信托合同的要求盡職盡責。受托人的權利主要包括投資權、根據信托文件的規定取得報酬權、對管理信托事務而支出的費用的取得補償權、辭任權等。
(三)受益人
藝術品投資信托的受益人是指藝術品投資信托中規定的享有信托利益之人。由于信托的目的是讓受益人享有信托利益,因此,受益人在整個信托關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受益人是純獲利益的人,法律對其限定條件較少,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受益人的權利比較復雜,有些具有專有性,有些是與委托人共享的。⑤受益人的專有權利主要包括:信托受益權、信托收益的放棄權以及信托收益的轉讓權。其與委托人共享的權利主要包括:對信托事務的知情權、對受托人不當行為的撤銷權、對受托人的解任權等。
實踐中,藝術品投資信托的委托人往往也是受益人,二者具有高度的重合性。另外,受托人不得作為信托的唯一受益人,如果這種情況存在的話,受托人即享有了信托財產的管理、處分和收益的權利,信托就失去了設立的意義。
四、藝術品投資信托面臨的困境及風險防范
由于國內的藝術品投資信托處于剛起步階段,困難和阻礙是不可避免的,現在面臨的主要問題就是四大瓶頸。⑥
第一,缺乏一個公認的權威機構對藝術品真假進行鑒別。這使得金融機構在投資或在藝術品抵押融資時舉步維艱。藝術品的直偽很難鑒別,同時現行法規下對制假的懲罰力度低,市場也不規范.這使得當前的藝術品市場魚目混珠、真假難辨。雖然目前有很多機構提供藝術品的鑒別服務,但其權威性常受到質疑。這就使得中國書畫、古玩等藝術品在國際市場銷售不暢,價格不高。另-方面,也影響了藝術品投資信托、藝術品抵押和藝術品保險等金融業務的發展。
第二,藝術品估值體系的欠缺,增加了金融機構對藝術品資產定價的難度。從國內部分當代藝術品在國內外各拍賣行公開交易的數據來看,一些藝術品在兩年間價格可以增加三四倍,更有一些作品的估價在-年間常常有數十倍的增長。這表明藝術品估價等中間環節尚缺乏規范。
第三,藝術品市場制度不健全。由于缺乏對藝術品本身身份、藝術品交易人等信息進行統一登記的信息平臺,也缺乏對藝術品市場統一管理的監管機構,使得交易主體很難排除拍賣不保真、交易不透明、信息不對稱等風險。
第四,藝術品信托過程中的稅收安排不明。目前我國對藝術品投資的稅收安排只對個人通過拍賣市場拍賣財產(包括字畫、瓷器、玉器、珠寶、郵品、錢幣、古籍、古董等物品)獲得的收入進行了規定,而對于像以理財為目的的金融機構投資者,在藝術品買賣過程中的稅收安排沒有明文規定。
第五,藝術品投資也有流動性風險,即未來收益兌現的可能性。當藝術品市場處在上升或高漲期,藝術品的流動性較好,但在市場處于下行或低谷時,流動性問題就非常重要了。一般來說,藝術品都是奢侈品,價值上比較昂貴,需要占用較多的資金,其交易往往限于特殊領域,甚至必須在特定的中介平臺才能實現交易。
如前所述,目前的藝術品信托市場面臨了像退出機制、估值、制度建設不健全等多方面的問題,藝術品市場短期的炒作也給投資行為帶來了很大的不確定性,雖然這一領域長期的市場前景仍被看好,但是只有藝術品鑒定水平、估值以及保險等配套服務的逐步改善,藏家、畫廊與拍賣行之間的進一步整合,藝術品投資才有更好的發展。因此,投資者在選擇時,需要關注藝術品在收藏領域的受歡迎程度、占用資金規模等。只有充分意識到這些風險,才能防患未然。
從立法層面上,一方面,應當保證交易信息能夠及時、有效、準確地披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制度,要規范相關信息的披露規則,注重信息披露環節的管理,使相關利益主體可以及時發現關聯交易。另一方面,應當完善委托人和受益人實現自我救濟的渠道。我國《信托法》通過賦予受益人撤銷權、歸入權、損害賠償請求權、解任受托人等權利,保障受益人自我救濟的實現。因此,應當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同時,仿照證券行業的做法,加強對投資者的教育,使投資者有風險識別和危機處理意識,在權益受損后,能夠有便捷的實現自我救濟的渠道、程序和具體方法,從根本上實現交易雙方的平等性,也有利于規范交易、維護市場的良好秩序。⑦
從受托人角度,信托公司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風險控制:
1、嚴格奉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的管理原則,高度重視藝術品投資信托資產的安全,力爭將投資風險降到可接受的水平。嚴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約定管理和運作資金,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2、嚴格將本信托賬戶與其他信托賬戶、受托人賬戶區分開,做到單獨建帳,單獨核算,以確保本賬戶的獨立操作性。建立起有效的風險隔離制度,將藝術品投資信托與非藝術品投資信托的市場信息、風險考核等隔離開來。
3、加強具體管理人員的自律,相關專業人才可以包括接受過專門培訓、具備相關從業資質的人員、具備藝術品投資相關領域工作經驗的人員、熟悉藝術品拍賣等交易流程和規范的人員以及相關的風險管理人員⑧,嚴格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操作規程使用資金,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加強職業培訓。
4、建立完善的藝術品投資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充分利用風險管理技術和資產組合原理運用資金。公司內的風險控制部門也應當充分考核藝術品投資信托業務的可行性、風險性,從審批立項到項目實際運作階段都要進行持續、有效的監督。
總之,除了對信托制度本身完善以外,還要在實踐中,注重藝術品行業的特殊性,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將藝術品投資信托納入法制化的軌道。藝術品投資信托在我國的市場發展很好,有廣闊的發展前景,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定能取得更好的發展。
注釋:
①侯仁鳳:《富人新寵,藝術品投資信托》,中國證券報,2011年4月2日
②高談:《藝術品信托的退出難題》,第一財經報,2012年3月31日
③蘇丹丹:《2012年藝術品信托市場出現新變化》,中國文化報,2012年8月20日
④高凌云著:《被誤讀的信托--信托法原論》,復旦大學出版社,2010 年第 3 版,第 59 頁
⑤余衛明:《信托受托人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1版,第31頁
⑥金立新:《業內:信托能否撐起藝術品市場一片天》,金融時報,2011年2月15日
⑦鄒子妮:《論藝術品信托及其法律制度》,華東政法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論文摘要]知識經濟時代是技術創新的時代。作為市場經濟中最活躍、最富有活力的組成部分,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提高對于我國經濟的發展、競爭力的加強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本文從現實出發,針對目前我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普遍存在的人才短缺、融資困難等問題,提出了相應的、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中小企業扮演的角色愈加重要,對社會的貢獻愈加突出。據統計,我國工商注冊登記的中小企業超過1000萬家,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9%;中小型工業企業在全國工業總產值和實現利稅中的比重分別為60%和40%左右;中小流通企業占全國零售網點的90%以上,中小企業提供了75%的城鎮就業機會。可見,中小企業對保證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的意義。而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最關鍵的因素就是技術創新。創新是企業發展的靈魂,是企業長久不衰發展的動力。知識經濟時代,誰掌握了先進技術、核心技術,誰就能占領市場、獲得優勢地位。唯有積極創新、不斷進取,才能立于不敗之地、戰勝各路對手。
但在我國,由于條件限制、自身缺陷,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面臨重重困境:
一、創新人才短缺,員工素質不高。計劃經濟時期形成的保守思想,使得大部分高素質人才選擇了相對
穩定、相對清閑的高校和科研所,而不愿投身于市場經濟的浪潮中,迎接激烈的挑戰。只有38%的研發人員選擇了企業,而且大都集中在大型企業。這使得中小企業很難得到急需的高素質人才、研究人員匱乏,缺少創新的推動力量。同時,中小企業的從業人員多來自村鎮,文化程度不高,不利于新技術的推廣、應用,也不利于在企業內部形成創新所需的文化氛圍。
二、資金不足,融資困難。技術創新是一種把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活動,需要大量資金投入。而中小企業自有資金少,沒有足夠經費用于支持創新活動;同時中小企業市場融資非常困難。1.間接融資難。由于中小企業規模小、資信度低、缺乏足夠抵押資產、財務制度不規范、破產率高,因此銀行會覺得風險太高而產生對中小企業的惜貸現象。而且,中小企業所需貸款數額小、頻率高,無形中增加了銀行的管理成本,出于盈利角度考慮,銀行就更加不愿意貸款給中小企業,故意提高門檻,給中小企業額外設置障礙,避免或減少向中小企業貸款。2.直接融資難??量痰纳鲜袟l件,讓中小企業望而卻步,切斷了中小企業通過上市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從股市融資的渠道。
三、技術中介機構不健全、不完善。技術創新是一種高度社會化的活動。單個企業一般不具備技術創新所需的所有環節、資源,需要和別的企業聯合起來共同創新。而要找到合適的合作伙伴,須花費大量的精力財力搜集信息、談判篩選,付出昂貴的交易成本。這就需要發揮中介機構綜合、互動和集成的優勢,為中小企業牽線搭橋、促進合作,達到資源優化配置。但是我國的中介機構還不成熟、不完善,存在著很多問題:數量少、專業化水平低,彼此獨立、協同程度低且行為不規范、服務功能單一,沒有建立強大的信息網絡系統,不能有效促進中小企業間的技術、信息交流。
四、法律保障不力。政府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重視不夠,尚未形成完善的扶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法律體系。而且,一些已制定的針對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仍存在很多問題:1.計劃經濟色彩濃厚。如按所有制性質分別立法,導致了各種不同經濟成分中小企業的法律地位和權利的不平等;2.沒有專門鼓勵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法律法規,沒有把扶植中小企業的發展提到應有的高度。
現在,中國已經站在了WTO的門檻內,正是中小企業走出國門、面向國際市場的大好時機,同時,也是國外競爭對手魚貫而入之日。加緊技術創新、壯大自身實力,把握機遇、迎接挑戰已成為關系中小企業命運的攸關大事。我認為,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措施促進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
一、努力吸納高素質人才,鼓勵產學研聯合。利用媒體、輿論,宣傳創新、開拓精神,促使人們轉變傳統的就業觀念,鼓勵高素質人才投身中小企業創新事業。同時,中小企業應采用高福利、高薪的方式,吸引技術人才的加入,壯大智力資本。產學研的聯合協作是一種很有效的資源互補方式。一方面,企業可以從高校、科研所獲得智力支持,提高消化、吸收技術的能力;另一方面,高??蒲兴梢酝ㄟ^幫助企業技術創新,了解市場、明確市場需求使科研活動、科研項目更符合實際,更能有效地轉化成現實生產力,改變長期以來科技與經濟脫節的狀況,提高科技成果的轉化率;可以培養出一批既懂技術又懂市場,既了解業內技術水平又了解企業現狀及需求,既有經營思想又懂政策法規的高級復合型人才。
二、發展完善技術中介體系,加快建設企業孵化器,生產力促進中心。孵化器和生產促進中心有力地推動了國外中小企業的發展,是被實踐證明的很有效的孵化、培育中小企業的中介機構。美國的康柏、因特爾、蘋果等公司都是從孵化器里發展起來的,硅谷所在市——圣荷西市,正是憑借技術孵化器、生產促進中心,從15年前只有10萬人口的農業市,發展到今天成為擁有102萬人口的高科技城市。我們應當借鑒這種兩種模式,努力發展孵化器、生產力促進中心,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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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器是一種孕育、培養中小企業的組織機構。它把有創意、有技術、有市場前景的“卵”,孵化成有實力獨立面向市場的企業。它為被孵企業提供“養料”“養分”,促其健康出生、茁壯成長。1.提供咨詢、培訓等服務,營造良好文化氛圍。由于初創者多為擅長特定領域的科技人才,缺乏該領域以外的知識,尤其缺乏經濟能力和管理經驗。因此,孵化機構往往反聘一些高校退休教授或邀請商界老將,為初創者講授創業經驗、營銷技巧,彌補知識的欠缺。同時,開展培訓班提高新創企業員工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做好人力資源建設。而且,在同一孵化器內,被孵企業間因有一層親情關系更容易形成相互交流、相互學習的良好文化氛圍。2.提供資金。大多企業孵化器提供融資、協助融資服務,以及價格較低的辦公空間、辦公設備等3.提供網絡資源。孵化器可以利用自身的專業優勢和網絡資源,為中小企業的成長提供大量的信息和機會。網絡可以迅速、有效地傳播信息,密切企業間聯系,加強技術交流并防止個體的機會主義行為,減少經濟行為的風險。
生產力促進中心是技術中介機構中的另一個亮點。如果說孵化器使企業從無到有,那么生產力促進中心則使企業從小到大,從小企業成長為大企業,是中小企業的助推器。中小企業風險大,失敗率高,如美國的中小企業成立兩年內有23.7%的失敗,四年內有51.7%的失敗,六年內有62.7%的失敗。因此,加快生產力促進中心的建設,對于降低中小企業經營風險、提高其存活率、保證其健康成長具有重要意義。
三、拓展融資渠道。融資問題是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對廣東、遼寧、湖北和云南4省組織實施的“中小企業發展狀況與面臨的問題問卷調查”,有66.9%的中小企業認為“資金不足”是制約企業發展與技術創新的第一位的問題。而在國外,由于政府的鼎力相助,資金短缺的情況就比較少。許多國家通過實施相關的政府計劃,直接利用政府資金,引導和帶動風險資本及社會各類資金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如美國的小企業創新研究計劃( S BIR)是美國政府直接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專項計劃,1982年設立,由政府有關部門按一定比例撥出資金,為在政府命題的研究開發項目中中標的中小企業提供資助;加拿大的產業研究支持計劃( IRAP)是一項專門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聯邦政府研究與開發支持計劃,已有50多年的歷史,1999-2000年度資金總預算達到1.68億加元。另外還有英國的 L GS計劃、德國的 BTU計劃、以色列的 Yozma基金、歐洲 EIF基金等。
而我國政府對中小企業的資金贊助還遠遠不夠,應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財稅、金融支持:1.加大財政支持。如:每年從財政支出中,抽取一部分資金為中小企業提供長期無息或低息貸款;成立專門為中小企業擔?;虮kU的機構;2.稅收優惠。如:對重大開發、攻關項目免稅或減稅;對積極推進科研成果市場化的企業減免稅金;對把盈利再投資的企業可暫不納稅;3.拓寬市場融資渠道。鼓勵銀行制定靈活、可行的方案,開展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業務。開拓證券、股市融資渠道。成立專門的評估中小企業經營業績的機構,對發展潛力大、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廣闊的中小企業,適當降低上市標準,支持其通過證券、股市籌措資金。4.建立風險投資機制。如:設立中小企業的創業基金、中小企業的科技開發基金;積極開展風險投資業務,向發展有潛力但未上市的中小企業進行風險投資,解決其資金瓶頸問題,促進科技成果商業化,并利用風險投資機構的優勢為企業提供信息服務和經營指導。
四、完善中小企業法律體系。國外發展中小企業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借助強有力的立法手段,扶植中小企業發展。如美國80年代以來,先后制定頒布了《史蒂文森-懷特勒創新法》、《小企業技術創新發展法》、《加強小企業研究發展法》、《聯邦技術轉移法》、《貝赫-多爾法》等一系列法律;日本政府制定了《中小企業高度振興資金助成法》、《中小企業現代化法》、《中小企業現代化資金助成法》等一系列法律,全方位地支持、促進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因此,我國應加快立法步伐、加大立法力度,給中小企業有力的法律保障。確定中小企業的地位和作用,維護中小企業的正當權益,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保障創新者的利益并把允許知識、技術入股的形式確立下來寫入法律。激勵技術創新、促進科研成果市場化,為中小企業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和發展空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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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市場環境建設;對策
本文為2014年度“江蘇省社科應用研究精品工程”課題《蘇南現代化示范區建設背景下常州高端裝備制造業與生產業協同發展研究》(14SWC-132);2014年度江蘇省科技廳軟課題《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市場環境建設研究――以常州高端裝備制造業為例》(BR2014013)階段性研究成果;江蘇省“2014年度高?!嗨{工程’優秀青年骨干教師基金”資助
中圖分類號:F127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4年11月3日
近年來,隨著江蘇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堅強宏觀政策的引導、加大體制機制改革、加大要素支撐、加強科技創新、積極培育市場、推進開展國際合作等各項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實,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與發展實現了較快發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術、新醫藥、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汽車、高端裝備制造業等重點產業成長壯大,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呈現出集聚快速發展的姿態。然而,由于戰略性新興產業處于產業周期的初期階段,并且發展有著很強的特殊性,一方面不僅需要突破技術瓶頸、科技成果應用與產業化,另一方面更需要加強產業市場環境的建設與優化。而目前江蘇在戰略性新興產業市場環境建設方面,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要求也有一定距離,市場環境建設已成為發展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需要突破的瓶頸之一。在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培育和發展過程中,如何發揮市場基礎性的作用,建立適應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良好的國內外市場環境,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和發展,是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
一、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市場環境建設思路
目前,對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已經出臺了一系列發展規劃以及促進科技創新和市場環境改善的政策措施。但是,由于戰略性新興產業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目前仍然存在市場體系不統一、地區分割、地方保護、部門利益沖突的情況,缺乏有序的市場競爭和有效的資源配置。因此,江蘇戰略新興產業市場環境建設,要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基本特性,以市場為主導,利用我國市場需求巨大的優勢,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通過政府規劃引導、政策激勵和組織協調,創新模式,培育市場需求,規范市場,營造市場環境,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技術市場、人才市場、商業市場、服務市場、資本市場體系,促進產業快速發展。同時,要考慮對接和適應復雜多變的國際市場,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扶持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及企業利用國際資源、吸納領先技術、開拓國際市場,拓展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國際市場環境建設,充分參與國際化市場的競爭。
二、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市場環境建設對策
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市場環境建設,面臨著國內市場環境與國際市場環境,同時面臨諸如技術、融資、政策、體制和法制等市場障礙。根據主要發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市場環境建設的經驗和教訓,從完善市場需求、財稅金融政策、技術創新、市場機制等多方面入手,開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市場環境建設。
(一)優化和完善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國內市場環境
1、加大財政扶持,完善稅收政策,優化財稅政策環境
(1)建立穩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財政投入增長機制。在江蘇省、市、縣三級層次,設立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專項資金,支持和引導各類資本投向區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重要領域、重要環節、重大關鍵技術、重大工程、重大成果產業化、重大應用示范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等。同時,利用科技財政資金支持項目,積極向上爭取國家和省專項扶持資金,幫助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申報國家和省科技重大專項、高新技術產業化專項、重點行業結構調整專項和發展等各項專項資金。
(2)完善、落實戰略性新興產業稅收支持政策。對照國家和省級稅收優惠政策標準,對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發展領域的企業或項目給予稅收優惠,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出口企業在產品技術開發、融資信貸、更新改造、稅收減免和出口退稅等方面給予扶持。對重點領域高技術企業研發投入稅收加大抵扣力度。加大對地方的稅收返還扶持政策,增加部分用于支持地方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明確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企業獲得的政府補助資金免征所得稅,種子生產企業免征所得稅的政策。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支撐的高新技術產品參與國際競爭及與稅收減免和出口退稅扶持。
2、拓寬融資渠道,發展創業投資,創新投融資環境
(1)拓寬產業發展與技術創新的融資渠道。支持發展不同層次的資本市場,發展債券市場,擴大公司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發行規模,推動股權投資基金等機構與上市企業聯動發展,建立有利于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的系統推動機制,通過市場化的方式,不斷發掘戰略性新興產業優質企業;其次,發展不同層次市場之間的轉板機制,逐步實現各層次市場有機銜接;第三,實施金融服務創新力度,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差別化信貸優惠;第四,抓緊建立完善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評估、擔保、質押貸款機制,加大對發展勢頭良好企業的信貸支持。積極支持保險機構開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研究開發、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的保險業務。引導民間資金逐步轉向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領域。
(2)大力發展創業投資。積極推動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設立多元化的產業投資基金,優先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園區、產業鏈。通過設立引導資金和稅收優惠等方式,鼓勵和吸引更多社會資金創建創業投資基金或股權投資基金。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帶動社會資金投向處于創業早中期階段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型企業。健全投融資擔保體系。引導民營企業和民間資本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
(3)開拓直接融資方式。積極推動業務規模大、綜合實力強、在國內同行業領先的企業在境內主板上市;支持業績突出、成長性好的高科技中小企業在中小企業板或創業板上市,引導有條件的企業境外上市融資。探索設立非上市新興產業創新型公司柜臺交易系統,增加非上市公司柜臺交易場所,活躍非上市企業的股權交易,擴大股權融資規模。
3、完善市場機制,建立統一、開放市場體系。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市場經濟本質上就是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經濟。對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市場培育和市場環境的建設,同樣要發揮市場決定作用,建立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市場體系。政府的各種產業規劃要著重于提供權威、及時的信息引導性規劃,避免出臺計劃性、指令性規劃;其次,要打破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地方、部門利益的市場壁壘,加速建設有利于戰略性新興產業健康發展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技術市場、人才市場、商業市場、服務市場、資本市場體系。同時,政府要公平支持各種不同的技術路線,通過制定資源、能耗、安全、環保等標準,建立市場準入的技術門檻。讓市場選擇新興產業的技術方向,充分發揮企業作為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的主體地位作用。加快資源型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建立反映稀缺性和環境要素營銷的資源價格和稅收體系,利用市場機制推動和引導企業創新。
4、推動政府采購,開拓市場應用環境,培育和創造市場需求
(1)對國有企業和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標條款進行審查,在滿足需要的情況下,以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品為主。對引進國外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的國有企業和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審查,杜絕盲目引進和重復引進。盡快研究出臺政府采購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加快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品政府采購工作;積極探索在政府投資項目工程招投標領域中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品的優惠政策,在更大范圍內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品的市場應用。
(2)組織重大產業創新及示范應用。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規模化發展為目標,選擇部分較為成熟、有望取得突破的重點方向,依托優勢企業和重點科研單位,實施重大產業創新工程及示范工程。擴大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應用試點范圍,進一步深入組織實施太陽能光伏和并網輸配、高性能寬帶信息網(3Tnet)、醫療健康、智能制造、材料換代等示范推廣工程。
(3)創造市場應用環境。借鑒發達國家扶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國際通行做法,在市場準入、示范應用、政府采購、財政補貼、知識產權、市場秩序等方面加大扶持,引導培育市場消費。建立以市場準入和運行監管為核心的監管體系,放寬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市場準入政策,鼓勵產業內的價格適度競爭,保證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和市場活力。充分運用價格杠桿、完善基礎設施等手段,優化新技術和新產品的市場應用環境。例如,在電動汽車方面,可采取電動汽車充電電價優惠、加快電動汽車充電網絡建設、實行電動汽車優先策略等措施;在新能源產業方面,可采取提高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電價、加快智能電網建設等措施;在節能環保產業方面,可實行節能減排差別價格。
5、建設技術公共服務平臺,推進知識產權和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健全技術創新公共服務環境
(1)推進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結合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各項實際服務需求,從政策、資金、環境、人才、技術各方面致力于培植產業服務平臺的專業化、系統化、市場化。大力推動創新信息、共性技術交流、技術交叉對接、專業數據庫共享等知識密集型的高水平、國際化的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以完善有利于促進區域技術創新、產業發展的服務體系。加快推進形成產業聯盟、技術交流、品牌創建以及創新創業集聚的良好市場環境。
(2)加強知識產權體系建設。加強重大發明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申請、注冊和保護,鼓勵國內企業申請國外專利。健全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知識產權政策。建立公共專利信息查詢和服務平臺,為全社會提供知識產權信息服務。針對我國企業在對外貿易投資中遇到的知識產權問題,盡快建立健全預警應急機制、海外維權和爭端解決機制。大力推進知識產權的運用,完善知識產權轉移交易體系,規范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推進知識產權投融資機制建設。
(3)加強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制定并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標準發展規劃,加快基礎通用、強制性、關鍵共性技術、重要產品標準研制的速度,健全標準體系。建立標準化與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協同跟進機制,在重點產品和關鍵共性技術領域同步實施標準化,支持產學研聯合研制重要技術標準并優先采用,加快創新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步伐。
(二)開拓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國際市場環境。根據當前國際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態勢和發展趨勢,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要明確在國際市場的產業優先發展次序、競爭水平和關鍵環節。與國際市場需求有效結合,開拓和利用國際市場,提升產業適應國際市場能力,拓展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國際化市場環境。
1、完善國際市場合作機制,推進國際貿易政策環境的改善。建立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機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要融入國際貿易體系,必須要積極拓展國際市場。首先,可以借助政府力量推動發達國家放寬對中國高新技術及設備的出口限制,擴大江蘇高技術產品國際貿易的范圍。同時,引導外資投向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豐富外商投資方式,拓寬外資投資渠道,不斷完善外商投資軟環境。其次,簡化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境外投資、國外資本入境投資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審批程序。加大對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境外投資的外匯支持,鼓勵有條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在境外以發行股票和債券等多種方式融資。同時,加快落實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海關分類管理措施,大力推進分類通關改革,為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培育企業提供相關通關便利措施,也為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引進的海外專家通關便利提供有效支撐。完善相關出口信貸、保險等政策,支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標準在國外推廣應用。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通過境外注冊商標、境外收購等方式,培育國際化品牌,開展國際化經營,參與高層次國際合作。
2、暢通國際市場信息渠道,促進產業與國際市場需求的信息對接。目前,經濟發展已經進入高度發達的信息經濟時代。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要建立暢通的國際合作信息渠道,建立及時跟蹤國際市場需求和國際領先技術的信息平臺,組織引導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與國際需求對口,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鼓勵和扶持舉辦戰略性新興產業專業國際展會和產品推廣活動,促進中外技術創新型企業信息交流和項目對接。同時,結合國際市場需求和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的技術、產品分類,引導參與不同的國際市場競爭,避免企業國際化市場的同質競爭;其次,要注重關注國際市場的未來需求,鼓勵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開拓發達國家市場和國際新興市場,促進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技術領先。制定具有領先性、針對性、鼓勵性的貿易投資指南,以支持江蘇各類經營主體創造新產品開拓國際市場、提升應對國際未來市場的先見性。
3、加強國際市場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創造平等競爭的國際市場環境。加強以國際貿易準則咨詢、人才培訓、企業海外維權、建立海外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產業預警體系等為主要內容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拓展國際市場、吸納國際資本、參與國際并購、設立海外研發中心、建設海外生產體系、采購國際先進技術設備、引進國際創新商業模式、利用國際人才資源發揮積極作用,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在高附加值環節開展國際合作、提升參與國際分工能力提供高水平的全流程市場化服務。同時,通過建立支持產業發展的公共服務平臺,積極協同行業組織幫助企業做好反傾銷、反補貼的防范措施,專業應對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指導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積極利用世界貿易組織通報咨詢機制等方式應對國外各種非關稅壁壘,減少國際貿易摩擦,創造平等競爭的國際市場環境。
主要參考文獻:
[1]鐘云.基于競合的高端裝備制造業市場成長路徑研究[D].哈爾濱理工大學碩士論文,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