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3-17 03:52:39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整治工作方案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認真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茶產品生產加工和冒用商標為重點,強化執法監管;嚴厲打擊原材料非法添加、摻雜使假和證照不全甚至無照經營等行為;進一步規范茶產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生產、加工、包裝行為;通過采取大力推行標準化生產、建立健全生產經營管理和監管工作制度建設,確保質量安全、品牌明晰,全面提升我縣茶產品品質,規范市場經營秩序。
二、整治范圍
全縣從事茶產品加工生產企業和流通環節從事茶產品經營的批發商、合作社、專營店、商場、超市、商店、個體工商戶等。
三、整治內容
生產加工企業原材料標準、分級不規范的行為;生產過程食品安全標準、衛生控制、生化控制標準及從業人員健康證等硬性指標;產品無標簽標識或標簽標識不規范的行為;假冒商標,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未經許可使用地理保護標志等商標行為;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行為;無證照經營行為等。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強對茶產品生產、加工、市場環節的監督檢查。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重點對茶產品生產加工企業、專業合作社、超市、專營店和個體戶開展督查,排查質量安全隱患,加快茶產品生產經營管理和監管工作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茶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
(二)加大非法添加、摻雜使假等案件的查處力度。對監督檢查中發現違法生產、不符合或不能持續保證茶產品生產條件的,依法予以查處,直至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對無證生產、超范圍生產和制售假冒偽劣茶品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三)開展區域專項整治宣傳工作。堅持治理與規范并舉,指導茶產品生產加工企業建立起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并督促茶產品生產企業嚴格落實原料進貨溯源和產品出廠檢驗制度,嚴格執行原輔料材料索證索票和生產、檢驗、銷售臺賬的登記。
五、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從9月10日開始到10月10日結束,共分為四個階段:
(一)動員準備階段(9月10日—18日)。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活動方案,召開會議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各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方案要求,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制定行業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治階段(9月19日—10月7日)。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全面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通過巡查、突擊檢查、暗訪、部門抽樣檢驗等方式,及時發現問題,依法處理。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根據相關標準,向生產、經營單位提出具體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三)檢查驗收階段(10月8日—18日)。各相關部門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一次回頭望,確保問題和隱患全面整改。在此基礎上,縣茯茶中心會同相關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繼續停產整改,直至驗收合格。
(四)總結提高階段(10月19日—10月10日)。各相關職能部門認真總結茶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以及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各行業整治活動總結,送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茯茶中心)。同時,根據整治活動開展情況,認真查找工作機制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鞏固整治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措施。成立縣茶產品生產經營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全縣茶產品市場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詳見附件)。相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落實主抓領導和工作人員,夯實責任。同時,各關部門相關單位要根據全縣方案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詳細的行業專項整治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按照統一安排部署,認真做好整治工作。各相關部門于9月18日前將工作機構和方案報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茯茶中心)。
一、工作目標
通過排查整治,規范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非法接送學生車輛,取締非法辦學的幼兒園,改善學校周邊環境,增強廣大師生和家長的安全意識,杜絕校園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校園及周邊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任組長,任副組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中心學校,由馬兆雄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開展校園及周邊安全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點
1.重點整治校(園)車營運情況,非法營運車輛搭載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部分幼兒園違規自備或租用社會車輛接送學生的情況。
2.完善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出入口道路交通標識、警示標志和減速裝置的配置。
3.依法取締辦學條件不達標、未辦理合法手續的幼兒園。
4.對各學校、幼兒園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內外治安安全進行整治。
四、工作步驟
整治行動分為三個階段進行,具體安排為:
1.宣傳部署、摸底排查階段(2013年5月20日前)
召開動員會、制訂工作方案,對此項工作進行部署和安排。由鎮政府牽頭,聯合相關站辦所深入到轄區內各中小學、幼兒園,按照“三個掌握”的原則(即掌握車輛、車主及駕駛人基本情況;掌握車輛運行路線、運行時間及接送學生人數情況;掌握是否簽訂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車責任書的情況),對所有接送學生車輛進行調查并逐一登記;對轄區內學校周邊治安情況和所有非法辦學的幼兒園進行排查并逐一登記。同時,對校內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
2.集中整治階段(2013年5月21日—6月30日)
中心學校、城區交警中隊、派出所和各中小學校要通過上安全教育課、設置安全宣傳展板、播放安全警示資料片、發放宣傳教育卡片、發放告學生及家長安全書、簽訂承諾書、對校園駕駛人進行面對面教育等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教育工作,促使學生及學生家長自覺提高安全防范意識,維護自身安全。
運管所、交警中隊、派出所、交管站要對固定接送學生車輛(含公交車)營運情況進行嚴格督查,責令不符合條件的車輛及駕駛員立即整改,合格后方可上路;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車輛搭乘學生行為。
農機站要依法打擊農用車搭乘學生行為。
派出所要大力整治校園周邊排查出來的治安問題。
中心學校、衛生院、工商所要對學校商店、食堂食品安全進行全面督查,嚴防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流入校園;要對從業人員健康情況、飲用水消毒、食堂衛生、疾病防疫等工作按要求進行整改。
中心學校、安監站要對學校校舍、壓力容器、體育器材等進行安全檢查,封閉、拆除D級危房,停止過期壓力容器的使用,對靠近山體的校舍進行風險評估。
中心學校、消防部門要對學校消防安全進行督查,全面檢查學校電力線路和消防器材的配備、使用情況,督促每所學校每學期要組織師生開展至少一次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訓和消防疏散演練。
同時,校園及周邊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全鎮幼兒園的辦學條件和辦學資格進行清查,將非法辦學的幼兒園的情況報請縣政府予以取締。
3.督查匯總階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單位要及時掌握工作動態,明確專人負責數據統計、資料收集、臺帳整理和信息上報工作。鎮紀委對校園及周邊安全整治工作定期開展專項督查。同時,在2013年7月底前,鎮政府將建立健全校園周邊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通過每月一次摸底,每季度一次督查,每半年一次聯合集中整治行動,確保校園及周邊安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校園及周邊安全事關廣大中小學生和幼兒的生命安全,事關鎮域社會大局穩定,各成員單位要從服務民生、維護穩定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到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將本次集中整治行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重點,落實各項措施,確保取得工作實效。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領導關于禁毒工作的有關精神,全面加強和改進禁毒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活動,營造更加安定和諧的社會環境,維護全鎮社會治安大局的穩定,根據市禁毒委下發的文件指示和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現將實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中央、省、市領導對禁毒重點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相關文件精神,在鎮委、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我鎮禁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并動員全社會力量,全力以赴開展問題綜合治理和整治行動,堅決遏制危害和新吸毒人員的滋生,為我鎮打造黎苗風情小鎮營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二、組織機構
為了更好地開展整治工作,我鎮成立了禁毒重點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三、目標任務
(一)完成市禁毒委下達的各項緝毒執法工作任務。
(二)完成市禁毒委下達的各項禁吸戒毒工作任務。
(三)破獲現行刑事案件總數、團伙案件總數、重特大案件總數、抓獲犯罪嫌疑人總數和繳獲各類總量分別比上年有顯著增加;徹底摧毀已發現和掌握的犯罪團伙和犯罪網絡;嚴厲打擊販毒犯罪,使販毒問題得到有效控制。
(四)加強對重點區域的整治,特別是對三洲村、沐塘村進行重點排查,對潛在涉毒人員進行教育,全力以赴把涉毒苗頭扼殺在萌芽階段,全力做到“零涉毒”。
(五)到2016年1月份,實現農村禁毒教育面均達到97%以上。其中,中小學校達到100%,流動人口等高危人群達到90%以上,娛樂場所業主及從業人員達到100%,強制隔離戒毒達到100%。
(六)根據國家禁毒辦《關于進一步加強禁毒隊伍建設的通知》,完善鎮禁毒辦,配備禁毒專干;實行禁毒民警特殊崗位津貼;禁毒業務、辦案、裝備和獎勵經費投入比上年增加35%以上。(“以上”含本數)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和開展整治階段。鎮禁毒辦制定下發《鎮禁毒重點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鎮委、鎮政府召開全鎮高規格的禁毒工作會議,進行總動員。并要求各村以及禁毒辦成員單位召開動員會,層層部署,簽訂責任狀,及制定相應的整治實施方案。各村按照對已上網入庫的吸毒人員開展全面核實工作,以“見面排查,見面算數”的原則,進行核實登記和評估,科學、準確統計現有登記在冊吸毒人數。及時將手中掌握的案件線索進行梳理,為開展禁毒整治工作打好基礎。
(二)集中實施整治階段。
在全鎮范圍內以違法犯罪和非法采砂為打擊重點,強化嚴打措施,全面開展禁毒重點整治行動,偵破案件,堵源截流,收戒吸毒人員,對重點地區和娛樂場所進行整治,嚴厲打擊犯罪。堅決遏制來源,鏟除消費市場,扭轉重點地區工作局面。
(三)檢查驗收階段。各村對開展禁毒重點整治工作進行總結,鎮禁毒辦進行考核驗收,召開總結表彰會議,對成績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未達考核表彰的單位進行責任追究。
五、責任分工和工作任務
按照鎮委、鎮政府的要求,各項任務和措施落實要具體到單位,堅決完成各項目標任務。鎮委綜治委、鎮禁毒辦對貫徹落實市禁毒委會精神負總責,派出所、司法所等政法部門要發揮主力軍作用,主動打擊,保持對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鎮禁毒辦各成員單位和各村各負其責,充分調動民兵隊伍、聯防隊伍的積極性,形成有效合力,建立群策群防的社會化禁毒工作機制。
(一)鎮綜治辦主要任務和責任。
1.督促和檢查各村委會禁毒重點整治工作方案的制訂和落實情況。
2.把各項禁毒指標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根據考核結果,按照《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查究暫行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3.對社區戒毒(康復)工作進行督查,定期抽查,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4.把“禁毒優秀鄉鎮”、“無毒社區”等創建活動納入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活動范圍。
(二)鎮禁毒辦主要任務和責任。
1.制訂《鎮禁毒重點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每季度對進展情況進行通報。
2.督促列為重點整治地區的村制訂重點整治實施方案,明確每年完成的各項禁毒目標任務,提出每年禁毒經費投入的具體意見。
3.指導建設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4.加強禁毒辦機構建設,推進禁毒辦實體化;督促各村配備禁毒專干,村、社區成立戒毒幫教工作小組。
5.加強禁毒文化建設和青少年防范宣傳活動,與普法教育、科普教育、健康教育和預防艾滋病教育相結合,以“6.26國際禁毒日”為契機,認真開展全民禁毒宣傳教育活動和禁毒文化建設,深入推動禁毒文化建設和禁毒宣傳教育進村進戶、進學校、進場所和進單位。
(三)黨政辦主要任務和責任。
1.做好鎮委鎮政府禁毒專題會議的組織工作,并做好貫徹落實的組織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完善《關于進一步加大禁毒工作力度的意見》,全鎮禁毒工作機制和建立全鎮禁毒工作體系。
3.會同鎮禁毒辦公室協調、指導全鎮禁毒工作的開展。
4.會同鎮禁毒辦公室組織鎮禁毒辦成員單位做好深入開展禁毒人民戰爭工作。
5.督促鎮禁毒辦會議制度,成員單位述職制度的貫徹落實。
6.負責全鎮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全面開展。
(四)派出所主要任務和責任。
1.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口岸把關,進一步健全公安、安全等部門協同禁毒的機制,落實屬地管理原則,誰主管誰負責。
2.進一步加大打擊犯罪的力度,形成高壓態勢。建立全警緝毒,責任捆綁機制,形成合力,堅持不懈地嚴厲打擊犯罪活動。到2016年初,破獲現行刑事案件總數、團伙案件總數、重特大案件總數、抓獲犯罪嫌疑人總數和繳獲各類總量分別比上年有所增加。
3.每年開展數次禁毒集中統一行動,掀起打擊犯罪活動和收戒吸毒人員的。
4.實行目標案件管理和緝毒破案機制。建立以“打團伙、摧網絡、破大案、抓毒梟、繳毒資”為目標的部、省目標案件管理和緝毒破案機制。
5.與文化、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密切配合,開展聯合整治行動,依法嚴厲打擊文化娛樂服務場所的吸販毒分子以及不法經營業主。
6.加強強制隔離戒毒工作,強制隔離戒毒所的收容量要達到90%以上。堅決落實公安部提出的“三個一律“的原則,對新發現吸毒人員一律社區戒毒、復吸毒人員一律強制隔離戒毒、戒毒出所人員一律落實社區康復和幫教措施。
7.派出所要加強對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和戒毒出所人員幫教工作的指導。
(五)鎮司法所主要任務和責任。
司法所積極開展對社區戒毒(康復)和戒毒出所人員幫教工作,以居住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建立對戒毒出所人員的幫教體系;積極開展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禁毒重點整治工作,是深化平安、法治、和諧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各村和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全力以赴,真抓實干。各村兩委責任人是禁毒整治的第一責任人,要把禁毒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簽訂責任狀。
(二)明確責任。實行鎮禁毒辦領導和成員單位分片包干、定點聯系指導、責任捆綁的做法,組織專門力量,層層落實責任制,分段完成專項斗爭的各項工作目標。
(三)加強考評獎懲。鎮禁毒辦將對各村委會禁毒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并適時召開總結表彰大會,對在全鎮禁毒整治工作中成績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禁毒重點整治工作中綜合考評倒數后兩名的、列為重點整治地區的主要負責人要向鎮禁毒辦做出檢討;各村主要負責人工作不得力,禁毒指標不下達,鎮禁毒辦將建議鎮委、鎮政府對各村主要負責人實行“一票否決”制度。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有效解決轄區內存在的占道經營、亂搭亂建、亂停亂放、亂張亂貼及違反交通秩序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健全與完善城市管理長效機制,為全市文明創建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二、組織領導
成立區“治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區文體局、區城管局、區城管執法大隊、區交通局、區環衛局、區園林局、區市政局、區公安分局、
區工商分局、區交警大隊、區城管警察大隊、區巡警大隊、環科園及各街道、鄉、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地點設區城管局,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時間
年6月25日——9月10日
四、整治重點
1、拆除違法違章搭建。重點拆除主干道兩廂及測評點周邊樓頂違法搭建的房屋、鴿子棚、臨街陽臺及臨街門店撐傘搭棚等違章設施。各街道、鄉、鎮要組織力量對轄區內的情況進行一次摸底排查,切實做好思想工作,動員單位、住戶自拆,恢復原貌,并將情況統一報區違章拆除領導小組。對不主動自拆的,由各街道、鄉、鎮牽頭,組織進行。專項整治期間,各街道、鄉、鎮拆除此類違法違章搭建不少于1.5萬平方米。
2、規范戶外廣告。一是對市戶外廣告整治領導小組公布的前五批違章戶外廣告,由區城管執法大隊牽頭,依照法律程序,排除一切阻力,確保在7月10日前完成已登報公布的違法違章戶外廣告的拆除工作。二是督促相關部門單位,對轄區內的樓宇、道路的違章戶外廣告,必須在7月15日前實現拆除或規范。三是各街道、鄉、鎮須加快門店招牌的整治規范進度,力爭7月10日前基本完成任務。
3、整治占道亭棚。一是對人行道違章占道停車行為,由區城管執法大隊牽頭組織,加大抄牌處罰力度,對不服處罰的,提請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區市政局要對不能停放機動車輛的人行道設置路障。二是整治未經批準擅自設置在人行道上的報刊亭、信息亭、綜合服務亭、崗亭以及違規占用盲道的亭棚。由區城管執法大隊牽頭,進行前期調查摸底,列據清單,對手續不全、違規設置的亭棚限期拆除搬移,逾期不拆的,組織強制搬移吊離。主要干道兩廂設置的社區服務亭,一律按要求遷進社區和背街小巷。三是對人行道上的亂牽亂掛、占道堆物現象,由區市政局牽頭組織,進行及時清理、清除。同時,區城管執法大隊要加大對擅自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行為的執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4、整治違章占道經營。一是整治非法早市。采取“以塊為主、集中整治、守點控制”的方式,控制在早上6:30前收市。二是整治違章夜市。一般路段晚上10:30前、主干道及重點地段晚上11:00前予以從嚴控制。各街道、鄉、鎮要按照“三有”(有防污措施、有垃圾收集裝置、有專人負責衛生)、“四不”(不影響市容、不阻礙交通、不損壞公共設施、不擾民)的原則,對夜市進行規范和疏導,嚴禁占用機動車、非機動車道。對督辦、媒體曝光的夜市經營場所,采取守點和集中整治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教育整改或取締。三是整治店外經營。從7月1日至10月31日,店外經營整治的作息時間調整為7:00至23:00,按《長沙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以墻為界的標準。嚴格執行《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例》,規范整治三類汽車維修業經營行為,嚴禁占道經營。各街道、鄉、鎮要組織執法隊員、協管員,加強市容監管,督促“門前三包”責任制落實。區城管執法大隊要加大處罰力度,督促各門店業主自覺做到歸店經營。四是集中整治地下通道、立交橋下秩序。7月10日前,各權屬單位要對地下通道、立交橋下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維修。區城管部門要集中整治在地下通道、立交橋下擺攤設點,亂寫亂畫、亂涂亂貼行為,及時清除堆物、清理下水道。
5、集中整治散發小廣告、城市盲流等行為。區城管執法大隊、區城管警察大隊。區公安分局要聯合執法,對散發小廣告、銷售制作各類假證、城市盲流人員沿街乞討、街頭術士測卦、占卜、算命等行為,開展集中整治。要組建專門隊伍,確定專門人員,配備專業裝備,加大日常執法和巡查力度,偵查源頭,掌握幕后操縱人,予以堅決打擊,查處一批典型案件。
6、集中整治亂張亂貼,亂設標牌、店牌、門牌行為。一是繼續開展“牛皮癬”整治。由各街道、鄉、鎮牽頭,組織各社區、村組及時清理。同時,區城管執法大隊、區城管警察大隊和區公安分局積極配合,對亂張亂貼亂畫、制假販假等行為予以堅決打擊。二是對道路兩廂的不規范標牌,各街道、鄉、鎮要組織摸排,掌握情況。凡不符合規范要求設置的,交由各權屬單位自行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組織。三是對亂設的店牌門牌,各街道、鄉、鎮必須督促業主自行拆除,按照區戶外廣告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做到一店一牌,規范設置。四是對臨街墻面、店面、門窗上的小廣告,由各街道、鄉、鎮組織社區、村和物業公司及時清理,確保主次干道臨街墻面、店面、門窗的干凈整潔。各街道、鄉、鎮要加強“門前三包”責任制的落實,區城管執法大隊要加強“門前三包”責任制不履責案件的辦理。
7、開展音像游商地攤專項整治工作。按照《關于加強治理銷售盜版及非法出版物游商地攤和無證照經營行為的通知》的要求,由區文體局牽頭,組織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門,于6月25日至28日、7月10日至20日、8月20日至25日,分三次開展音像游商地攤專項整治。各城管執法中隊必須辦理5起以上執法案件。
8、深入開展交通秩序整治。一是重點對機動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闖燈越線、不按車道行駛、逆向行駛,公交車、出租車、渣土車、摩托車和非機動車闖紅燈、不按車道行、逆行及行人亂竄馬路等交通違法行為。二是嚴肅查處和打擊轄區內摩的、叭叭車非法營運的行為。三是全面加強汽車南站及周邊客運秩序管理,堅持日常管理和專項整治相結合,嚴肅查處私設客運站點、違章參運、非法營運、異地經營等擾亂客運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確??瓦\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維護窗口形象。此項工作由區交通局、區交警大隊、區巡警大隊與區公安分局具體組織實施。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和限改階段(6月25至6月30日)。各街道、鄉、鎮組織召開動員大會,明確責任分工,健全組織機構,制定“治亂”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開展前期調查摸底和發放限改通知書,并登記造冊報區“治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實施整治階段(7月1日至8月20日)。各街道、鄉、鎮和區直有關部門單位對照整治重點,集中力量,全面開展大規模的專項清理整治工作。區城管執法大隊每周組織2次早夜市集中整治。對轄區內重要敏感地段,各街道、鄉、鎮要經常組織專項行動,做到邊整治、邊鞏固,落實長效管理措施。
(三)鞏固提高階段(8月20日至9月10日)。各街道、鄉、鎮要切實履行管理職責,落實好網格化管理責任制,組織開展各項治亂專項整治的掃尾排查,防止反彈,確保整治效果。區政府督查室將組織對各街道、鄉、鎮“治亂”工作落實情況及效果進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全區各級各部門務必要站在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堅定信心,克服畏難情緒,按照方案要求抓緊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確定目標,責任上肩,加強管理與聯系,暢通信息反饋渠道,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加大專項整治行動的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宣傳途徑和渠道,采取靈活多樣的宣傳形式,把宣傳發動工作做到實處。各街道、鄉、鎮要組織召開本轄區單位、居民治亂工作動員會,發放宣傳資料,進一步統一思想,引導廣大市民群眾積極參與,擴大社會影響,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為本的思想統領工作全局,堅持以改善環境質量,惠普群眾為出發點,以創建國家文明城市為著力點,集中解決影響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環境質量的熱點、難點問題,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示范試點,逐步推開,依法管理”的原則,開展飲食服務業油煙、噪聲污染專項整治活動。進一步改善我市環境質量,提高公眾生活質量,提升城市品位和綜合競爭力,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環境的協調發展。
二、整治范圍及內容
整治范圍為市城市規劃區(區、縣城區、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城區)范圍所有飲食服務業單位(包括賓館酒店、餐廳餐館以及單位食堂)。
(一)嚴格控制新改擴建餐飲業油煙污染新、改、擴建的飲食經營單位(戶),必須全部使用清潔燃料(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前置審批手續,必須通過環保、衛生部門審批,方可辦理營業執照。
(二)集中整治現有餐飲業油煙污染
1.有油煙排放的飲食經營單位(戶)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使凈化率和排放濃度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要求。
2.油煙排氣筒應合理規劃、設置,防止對周圍居民造成影響,不得向城市公共雨水或污水管道排放。
3.噪聲排放要求。各噪聲源(排風機、鼓風機、冷卻塔、空調器等)應采取必要的隔音降噪措施,不得影響周邊居民生活環境。噪聲排放穩定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相應功能區的標準要求。
4.產生的廢棄食用油脂、餐廚垃圾,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置,不得亂堆亂放。
5.依法取締經限期治理但逾期污染物排放未達標的飲食業單位(戶);依法取締無任何整改條件或無任何環保設施的飲食業單位(戶);依法取締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的飲食業單位(戶)。
三、工作職責
1.縣(區)政府(管委會)是飲食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單位,負責轄區內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要結合實際情況,細化實施方案,召集、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及街道、社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2.市工商局:負責對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新、改、擴建餐飲經營單位(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把好市場準入關;負責取締和查處無照經營的餐飲單位;依法受理和查處其他相關部門移交的案件。
3.市衛生局:負責檢查飲食業單位(戶)的衛生狀況,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依法查處;對拒不改正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要依法吊銷其餐飲服務許可證。
4.市城管局:做好占道經營、店外經營餐飲經營戶、食品加工點的治理工作。
5.市城鄉規劃局:負責督辦縣(區)屬地責任單位拆除飲食業單位(戶)違章建筑。
6.市公安局:負責對單位及個人阻礙公務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保證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7.市民政局:負責城市飲食業油煙整治工作中的弱勢群體社會保障問題。
8.市環保局:負責對整治工作實施統一協調、督辦;負責指導各縣(區)做好飲食業單位(戶)項目的環評審批與環?!叭瑫r”驗收;負責做好專項整治的驗收、總結工作。
四、工作安排
專項整治工作從年12月1日開始至年5月31日結束,分為調查摸底、治理整改、總結驗收3個階段。
(一)調查摸底階段(年12月)
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根據各自的方案,組織有關部門對轄區內飲食服務業進行調查,摸清底數。做好登記、造冊、建檔工作,確定油煙污染整治單位名單、整治要求、整治時限。
(二)治理整改階段(年12月—年4月)
按照“先大后小,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優先治理嚴重擾民、群眾反映較大、污染嚴重的飲食服務業單位(戶);工作重點以油煙的污染防治為主,兼顧噪聲防治。整治工作在開展試點的基礎上分3批進行,第一批集中整治主要街道兩側,居民生活小區內或其他嚴重擾民、群眾反映較大,污染較重的飲食服務業單位(戶);第二批集中整治營業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飲食業單位(戶),第一批未能達到油煙排放標準的飲食服務業單位(戶);第三批集中整治營業面積5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下的飲食業單位(戶),第二批未能達到油煙排放標準的飲食服務業單位(戶)??h(區)分別選擇2個以上飲食業單位(戶)進行試點,安裝油煙凈化裝置。試點工作年2月底前完成,
第一批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時限為年4月底。
第二批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時限為年10月底。
第三批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時限為年4月底。
(三)檢查驗收階段
根據專項整治的標準,分期分批檢查驗收。飲食業單位(戶)按整治標準完成任務的,應向環保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由環保部門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通過限期治理;驗收不合格的飲食業單位(戶),限期整改達標。
第一批限期治理工作驗收時間為年5月份。
第二批限期治理工作驗收時間為年11月份。
第三批限期治理工作驗收時間為年5月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市城區飲食業油煙污染專項整治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分管環保工作的副市長任召集人,市環保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和相關縣(區)為成員單位,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研究部署和督促推進我市飲食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協調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方案,加強配合,協調一致,形成合力,扎實做好專項整治各項工作,確保整治工作穩步推進,從根本上解決餐飲業油煙污染問題。
(二)嚴格落實責任。工商、衛生、環保等部門要依法嚴格審批飲食業單位(戶)項目,各司其職,建立規范的審批制度。城鄉規劃部門對新建的商住混合樓要規劃設置公用煙道;新建、改建、擴建餐飲項目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叭瑫r”制度,在住宅樓、未設立專用煙道的商用和綜合樓宇、商用綜合樓宇中與居住層相鄰的樓層新建、改建餐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不合格的不得建設,環保部門不予審批環評文件,達不到環?!叭瑫r”制度要求的,不予通過驗收;衛生部門要依據有關規定,嚴格審批,達不到衛生標準的,不予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未通過環保、衛生許可的餐飲項目,工商部門不得辦理營業執照。已建成飲食業單位(戶)達不到環保、衛生要求的,工商、衛生等部門不予年檢年審。
一、成立低保專項清理整治領導小組
鎮里成立低保專項清理整治領導小組,低保清理專項整治辦公室設在民政所。
二、整治目標
以貫徹實施《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為主題,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準確核定低保對象,切實加強動態管理,清退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條件的低保對象,推動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規范實施,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更好實現陽光低保。
三、重點任務
(一)以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人情?!?、“錯?!?、“漏保”問題和推行“陽光低?!睘橹攸c,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財產為主要手段,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開展全面排查,堅決清退不符合條件的對象,有效促進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實施。
(二)以探索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為重點,創新社會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會救助窗口服務功能,全面提升基層為民服務水平,真正做到讓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社會救助利民便民。
(三)以建立完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為重點,做到“五個有”:有核對機構、有工作人員、有工作經費、有核對平臺、有操作辦法。對新低保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開展手工核對實質性工作。
(四)以規范低保對象審核審批工作為重點,嚴格操作程序,堅持個人申請、鎮里統一受理、調查、審核,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的工作程序,對審核、審批情況實行“兩榜公示+長期公示”。
(五)以督促檢查資金管理發放為重點,嚴查低保資金發放中的滯留、挪用、擠占、套取等行為,嚴禁非低保對象冒領、重分低保金。
四、具體措施
(一)集中開展低保專項整治活動
1、嚴格落實審核審批程序。在復核低保對象的過程中,要對照《縣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低保審批程序,尤其要把握好關鍵環節,嚴禁不經過調查核實將任何群體或者個人直接納入低保保障范圍。在申請環節,做到全部由鄉鎮受理;在審核環節,鄉鎮要100%入戶調查,并全面組織實施公開透明的城鄉低保聽證;對備案登記的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成員近親屬的低保申請,以及有疑問、有舉報或者其他需要重點調查的低保申請,鎮民政所會全部入戶調查。
2、全面實行陽光公示。要嚴格執行低?!皟砂窆?長期公示”的規定,審核審批過程中,要堅持在申請人所在村(居)委會兩榜公示,未經公示的不得審批為低保對象,審批結果確定后,做到所有低保對象都向社會長期公示,并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廣泛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3、嚴肅查處“人情?!?。要進一步健全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成員近親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備案制度,規范備案的范圍、內容、程序,并嚴格執行,加強監督管理。對群眾反映和媒體披露的問題,做到件件有核實,對發現的問題,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4、有效遏制“錯?!?。我鎮將利用全省搭建的“數字民政”云平臺,加快推進社會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信息系統建設,改進經濟狀況核查手段。在尚未開通網絡比對平臺的情況下,要建立核對工作的協調機制,通過手工比對的方法,全面啟動核對工作。聯合車管、房管、人社、公積金、工商、稅務、教育、金融等部門,重點核查擁有私家車輛人員、擁有2套及以上房屋人員、已退休并領取退休金或養老金人員、單位為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人員、已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人員、繳納個人所得稅或者營業稅的人員、有子女就讀私立學?;蛘呃U納擇校費的家庭、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成員的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信息。通過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提高低保等社會救助對象認定手段,切實把不符合條件的對象清退出低保范圍,有效解決“錯?!眴栴}。
(二)加快建立完善“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
1、探索建立統一的“社會救助服務窗口”。依托我鎮便民服務中心,設立統一的救助申請受理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申請受理的基礎上,拓展窗口服務功能,對申請人難以確定社會救助管理部門的,敞開求助之門,積極幫助辦理或者轉介其他社會救助管理部門辦理。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和分工,制定社會救助申請分辦、轉辦流程,規范辦理時限,加強結果跟蹤,為解決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打造“綠色通道”。
2、統一規范社會救助窗口服務標準。以方便服務群眾為根本點,結合各地實際制訂統一規范的窗口服務標準,在統一窗口標識基礎上,進一步規范窗口服務內容、服務流程等,做到“一明顯三上墻”,即窗口標識明顯,救助政策上墻、工作職責上墻、監督投訴電話上墻。
3、積極開展救助對象主動發現工作。對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難群眾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救助。通過“一門受理”和“主動發現”,力求救助無盲區;通過“協同辦理”和“快速響應”,真正做到救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難。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活動和建立完善機制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14年7月下旬)
各村(居)委會根據本方案,召開會議做好動員部署,組織好核查力量,啟動低保核查宣傳,公開核查政策,公布舉報電話,發動群眾監督。
第二階段:全面排查階段(2014年8月)
各地開展自查自糾,自查面必須達到100%,務必取得實效,對自查問題“零報告”的地區,將重點督查。對自查出來或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分類,拿出解決問題的對策措施。對“人情?!薄板e?!眴栴}要堅決糾正,對“漏保”的對象要及時納入低保,對“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建設,要積極爭取政府支持、部門配合,積極作為,務必取得初步成效。自查自糾情況于8月22日前報鎮民政所匯總。
第三階段:檢查督導階段(2014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省民政廳、市民政局、縣局三級將分別抽調人員組成工作組,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結合年中社會救助績效考核工作,對各地專項治理和機制建設情況進行重點督查。及時掌握各地工作動態,協助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對工作流于形式、走過場的,將責令整改并嚴肅處理;對于低保重大事項或社會影響惡劣的違規違紀事件,將派專人現場督辦解決。
第四階段:總結整改階段(2014年9月上旬至9月底)
各村要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體安排,對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深入總結,對自查和重點督查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限時整改,確保到位。請各村于9月18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鎮民政所。
六、工作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決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落實到經濟發展的全過程。以查找和整治安全隱患為突破口,切實抓好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的落實,突出重點行業的重點部位,立足防范,強化監管,綜合治理,落實責任,努力減少一般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全力打造安全生產平穩形勢,切實保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縣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工作重點
(一)縣交通和公路部門要依法切實加大對客運市場的監管和公路的整修、養護及管理的力度,特別突出加強縣鄉道路,低等級公路以及事故多發地段和危險路段的管理、整修、養護,對危險路段要增設警示標志牌。繼續深入開展創建“平安大道”、實施“暢通工程”的工作。交通運管部門要加強對全縣鄉鎮客運經營戶經營資質的嚴格審驗,確保經營戶經營資質合法。抓好客渡船、旅游船和危險品運輸船只的管理和監督,取締“三無”船舶和無證修造船舶的廠點,重點加強對港口、碼頭的管理。嚴禁“三禁”物品入站,嚴禁車船“帶病”運輸、超速、超載運輸,發現隱患要堅決整改。
(二)縣交警、農機部門要依法加大管理機動車輛的執法力度,特別是整治農用車、拖拉機違章載客和違章運輸,強化車輛戶籍化管理,按各自職責進一步加大路檢路查力度,嚴禁“三無”車輛上路,嚴禁“黑車”非駕,嚴禁酒后、疲勞駕駛和超速超載,發現違章要嚴管嚴查,頂格重處。對違章駕駛員進行強制性培訓,對多次違章和無牌無照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三)縣消防部門要集中警力依法開展對公眾聚集場所、娛樂場所、易燃易爆物品、學校、賓館的消防安全大檢查,及時排除消防安全隱患,對各單位各部門的消防設備要進行徹底清理,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要依法吊銷消防安全許可證,堅決進行停業整頓,并按消防法進行嚴肅處罰。
(四)縣公安部門要依法對民爆器材倉庫,流失的火工產品,煙花鞭炮運輸、限放,興修改建公路、水利重點項目工程工地、礦山使用爆炸物品實行重點檢查和嚴格管理,嚴防事故發生。
(五)縣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對非煤礦山、采石打砂場的發證實行嚴格管理,對現有開采點未取得《礦山開采許可證》的一律實行停產整頓。嚴格土地審批手續,對亂建亂占,違反規定的建筑物實行拆除,做好全縣地質滑坡點(段)的監管監控工作,并制定應急預案和組織搬遷工作。
(六)縣技術監督部門要依法加強對“鍋容管特”檢測和監督,加大對違章使用特種設備的查處力度,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液化氣充裝站(門面)、液化氣鋼瓶實行強制性檢測,已達到報廢條件的,必須堅決報廢,對鍋爐壓力容器、儲罐和管道未按期檢測的堅決進行查封。
(七)縣建設部門要依法規范建筑市場,依法招投標,按要求憑“三證”(資質證、技術等級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承包工程,嚴肅查處層層轉包,以包代管行為。嚴格實行“三同時”制度,加強對建筑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資格、施工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證照審查,對主要工序是否履行安全技術交底及驗收簽字手續,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和個人防護用品是否到位進行監督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企業、存在有安全隱患的施工地,要采取堅決措施,停工進行整頓。牽頭組織液化氣鋼瓶安全整治工作,加強供水管理,嚴防城鎮居民用水中毒事件的發生。
(八)縣經濟局要加強對戰線內各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對重點行業和危險部位加大技改力度,增加投入,依靠科技創新和現代化管理手段,預防和消除安全隱患。經常開展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組織企業開展好“三級”培訓教育工作,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要對民營企業、個體私營企業進行全面摸底和清理整頓,建立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積極組織檢查責任制的落實,加大對各類事故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力度。
(九)縣石油管理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全縣的加油站(點、船)、油庫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嚴格加強監控,制定有效應急預案,同時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業務知識培訓,杜絕違章作業。
(十)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學校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對所屬各類學校的校舍和教學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廣泛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嚴禁中小學生乘坐拖拉機、農用車。認真抓好學生的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發現安全隱患必須采取果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師生安全。嚴禁將學校場地出租作為從事易燃、易爆、劇毒、有害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場所。
(十一)縣工商部門要依法嚴把市場準入關,加強對業主資質審查,凡屬從事特種作業、特殊行業的有關人員必須首先取得相關安全許可證或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工操作證、焊接、焊工操作證、建筑施工安全合格證、架子工操作證、特種設備液化氣消防安全許可證、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采礦打砂安全條件合格證、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爆破作業技術培訓合格證、爆破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才能登記發放營業執照。對已發執照的,在年審時逐一進行核查,對未能取得資格證的,要督促業主先領取資格證,后核發執照。積極開展打假工作,防止食物中毒。
(十二)縣林業部門要依法加強林場、旅游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森林防火安全檢查工作,防止山火發生。做好跨縣、跨鄉鎮森林防火工作,成立防火應急分隊,發現隱患要及時整改,并對肇事者依法進行嚴肅查處。
(十三)縣安全監管部門要依法切實加強對全縣安全生產職能部門的監督。切實加強對非煤礦山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對特種作業人員要按期進行培訓、考試、考核和發證,嚴格操作規程,嚴防事故發生。同時要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和督查及對重特大事故的查處工作,對各部門、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和通報,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十四)縣旅游部門要以S229線,紅石林鎮,羅依溪車站、碼頭,縣城及坐龍溪、棲鳳湖、高望界景區等為工作重點區域,確保旅游接待安全。要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排除景區(點)各類事故安全隱患,制訂好景區應急處理預案,規范旅游市場秩序。
(十五)縣畜牧水產部門要積極對全縣漁船及民用船只摸底造冊,辦理證照,依法嚴禁漁船和民用船只載客,對炸魚、毒魚、電魚者加大查處力度。
(十六)縣電力部門要依法加強用電安全管理,積極組織好農網、城網線路規范改造工作,防止私拉亂接,確保線路規范暢通。經常開展安全用電宣傳和加大事故查處力度,防止用電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用電。
(十七)縣水務部門要對全縣山塘水庫病險情況進行排查,依法拆除亂建亂占河道建筑物并做好河道清理工作。
(十八)縣氣象部門要做好災害性天氣預測預報工作,對重點部位、重點場所要做好防雷避災工作。
(十九)縣衛生、藥監部門要依法加強食品、藥品市場的安全管理,嚴把食品、藥品市場準入關,確保群眾安全用藥,防止食物中毒。
(二十)各鄉鎮要按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要切實抓好轄區內群眾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本轄區的車船、非煤礦山、采石打砂場、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等進行整治,組織搞好鄉村公路的養護,管住鄉村等外級公路非客運車輛的違章載客和轄區內的鄉鎮船舶及民船民渡。
(二十一)縣監察部門要依照《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第302號令、省人民政府第148號令等規定,對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實施監察,并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對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有關責任人依法進行責任追究。
縣勞動、商務等有關部門要結合本行業的實際,積極落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措施,明確責任,加強管理,遏制安全事故發生。
三、工作措施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都要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并報縣政府辦公室、縣安委會辦公室。
(二)各級各部門要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給予充分保證,協調好各方面關系,堅決做到安全生產為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服好務。
(三)加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使安全生產形成高壓態勢。同時,各級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第302號令和省政府第148號令及《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和行政責任追究的責任。
(四)從嚴追究責任事故和違法違紀行為。凡發生安全事故在6小時內必須上報,并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各部門、各單位要設立事故隱患險情和事故舉報電話??h政府事故險情和事故舉報電話設在縣安監局(4726498)。對舉報的有關問題由縣安委辦責成有關職能部門調查核實,及時排除隱患,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重點部位、場所,要采取專項整治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一時難以排除的要實行監控,并及時上報。
(五)加大檢查和督查力度。各級各部門要深入基層,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縣政府督查室、縣監察局與縣安監局及有關單位要對全縣安全生產工作不定期地進行檢查和督查,并將督查結果予以通報,對因而造成重大后果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依法依紀進行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