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12 15:06:12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建設工程施工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合同評價
中圖分類號: TU7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以及加入WTO后與國外經濟交流的日益加深,我國的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也將不斷地向符合國際標準的方向發展。建設工程項目合同是經濟合同中的一種,是整個合同管理體系中的一個分支,具體指建設單位與勘察、設計施工材料供應等單位,為完成一定的建設工程任務而簽訂的合同。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項多部門多領域的復雜的系統工程,具有涉及面廣、個體差異性突出的特點。合同管理的成敗將影響到整個項目的運作和最終目標的順利實現。雖然目前我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在理論和實踐上都在不斷地發展和進步,但與國外合同管理體系相比,還是有著相當的差距。
現階段建設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問題
工程建設涉及多部門交叉合作,其復雜性極高,這也就決定了施工合同管理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但目前我國這方面的發展很不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也存在諸多漏洞,使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當中存在很多問題和隱患,如果處理不當,會為以后的工程損失埋下伏筆。當今施工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問題為與合同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合同管理法律意識淡薄、專業人才匱乏以及信息化管理程度低等問題。
2.1 合同文本存在缺陷
在建設施工合同簽訂的時候,由于簽訂人不夠仔細,使得合同在簽訂過程中就存在諸多問題,例如某些條款沒有寫清楚寫明白,甚至沒有寫進合同;有些部分的措辭不夠嚴謹,容易引起歧義;現代建設施工合同十分復雜,合同需要規定的十分具體、明確,但有些單位簽訂的合同過于簡單,缺乏必要的組成部分,甚至只有從合同而沒有主合同。上述這些缺陷都極易導致合同的履行困難,而在出現問題的時候又很容易引起爭議。
2.2 合同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
在經濟的發展大環境下,雖然我國在不斷地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但不可否認的是,目前我國在建設工程合同方面的立法仍然有待提高和完善。上世紀80年代,國務院和建設部相繼了《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等文件,形成了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礎法規。1999年起實施的《合同法》是程序法,對于建設市場中的合同違法行為缺乏監督、處理的依據。也正是因為法律法規的不完善,使得諸多問題無法在已有的法律框架下得到妥善的解決,從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3 施工合同管理法律意識淡薄
在過往種種的合同實施糾紛中我們不難發現,現如今建設施工企業的經營運作還不夠規范,法律意識較為淡薄,缺乏敏銳的合同法律意識。在部分案例中,施工企業為了手續的簡化,往往避過國家規定的招投標過程。而在簽署合同時,合同雙方既不按照已有的法律規范擬定合同文本,又不根據工程施工項目和自身的具體情況制定合理的合同條款,而對合同條款摳的不夠仔細,對發生違約的條件以及違約責任等沒有做出書面上的明確規定,這些行為不僅將合同流于形式,更是增加了合同損失和經濟糾紛的危險。而在合同簽訂后的履行階段,合同管理上缺乏法律意識的主要表現為:缺乏對往來信函、工程簽證的必要記錄和保管,在出現糾紛后無法提供相應的佐證;在獲得工程施工許可后,承包商將工程分包給其他的工程隊,從中獲取利益,造成了責任人的不明確。
2.4 專業人才匱乏
雖然我國的建設工程行業已經存在了許多年,但是真正意義上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卻極度緊缺。如今的建設工程往往非常復雜,合同涉及的內容非常廣泛,一名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具有相當的專業知識、合同管理知識和一定的法律知識,其主要職責是維護合同管理,避免發生合同糾紛,以及在出現糾紛后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援等。然而,由于合同雙方單位的不夠重視,缺少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甚至指示一般工作人員合同管理工作,使得如今真正意義上的合同管理專業人才及其匱乏。
2.5 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低
現如今的社會是信息化社會,社會的每個角落都離不開信息化,建設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也是如此。然而,由于工程單位對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不足,使得單位對合同管理的投入過低,造成合同管理信息化的程度很低,往往采取紙質的信息往來,效率低下;而對于大量的合同相關材料,其合同管理手段又非常落后,不能夠實現快速高效的合同管理。
3 對施工合同管理提出的相關建議
如前所述,目前建設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存在諸多的弊端和漏洞,接下來本論文將針對這些問題提出合理的應對方案,以供合同管理人員參考。
3.1 盡快完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
法律法規是施工合同雙方在工期和善后處理糾紛的重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應該適應社會的發展,不斷地依據現實案例做出相應的調整,唯有如此,才能夠使建設工程有法可依的大環境得到保障,也可以提高效率,將諸多糾紛快速的解決。
3.2 加強工程招投標工作的管理
招投標工作的嚴格管理,有利于評選出最佳的施工單位,實現利益的最大化;有利于合同雙方的互相監督,避免出現賄賂、謀私利等不良行為,從而避免由此引發的工程事故。
3.3 加強法律意識
如前所述,合同雙方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識和合同意識會為今后的合作帶來隱患,所以說,合同雙方都應加強相關法律意識,在擬定合同的過程中,應該由雙方主管人員共同起草,對合同中的條款仔細推敲,認真約定,將所有相關內容落實到合同當中,尤其是對前述的違約條件的約定和違約責任的規定應該達成書面共識。在日常的工程交往中,注重往來信函等重要依據的保存和管理,在合同出現糾紛后,能夠從法律的角度出發,依法解決合同糾紛。
3.4 加強專業人才的培養
建設工程企業應當意識到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重視本單位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同時注重使用相關專業人才進行專門管理,并完善施工合同管理體系。尤其要加強施工羨慕合同管理隊伍的建設,實行合同管理人員的持證上崗制度,切實的做到專業的人員管理專業的合同材料。
3.5 加強施工合同的監督工作
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當中的重要任務就是完善合同監督:一要現場監督工程隊、項目小組以及分包商的工作,協助其工作來落實合同;二要對監督業主和監理工程師,協調與他們的合同關系;三要收集并保存各種工程資料,對各種信函、指令、會談記錄和賬單,以及合同變更等做相應的監督控制;最后要參與施工完成后的驗收工作,提供驗收報告,并經常性解釋合同。
3.6 加強合同的管理工作
建設工程企業需要重視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加大合同管理的投入,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注重外界合同管理信息化的發展趨勢并不斷改進自身合同管理工作信息化程度,改善合同管理條件,不斷地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從而最終使整個建設工程受益。
總結
伴隨著我國近二十年的經濟騰飛,我國的建設工程也呈現了井噴式的發展。隨著工程量的日益增加,建設工程施工中的諸多問題也不斷體現,其中施工合同的管理問題成為現如今建設工程的主要問題之一。施工合同的管理不善會直接導致合同糾紛,經濟損失,工程停工,甚至是法律介入,所以說加強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當務之急,本文針對目前普遍存在的施工合同管理問題進行簡要的剖析,提出了相應的應對方法以供施工合同管理人員借鑒。
參考文獻:
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內容
根據有關工程建設施工的法律、法規,結合我國工程建設施工的實際情況,并借鑒了國際上廣泛使用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12月24日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師范文本)》,它是以各類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業廠房、交通設施及線路管道施工合同和設備安裝合同的樣本。
(1)《施工合同文本》的組成
《施工合同文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并附有三個附件: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二是《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件三是《工程質量保證書》。
(2)施工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
組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施工協議合同書;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附件;施工合同專用條款;施工合同通用條款;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二 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施工合同的顯著特點是時間長,涉及面廣,一份施工合同的履行有效期可能長達數年或數十年,所涉及的范圍包括法律法規、工程技術、藝術設計、人文等多個范疇。施工項目全部的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根據工程施工項目合同來進行。沒有工程施工合同,就無法實施與監管后續的生產活動,而合同一經簽訂,企業所有的生產計劃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都隨之納入承包合同的范疇之內。施工企業實行的總包、分包、內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與建設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擔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來確定劃分的,其內、外合同的關系不但一脈相承而且標的、權責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說,所有內部承包的具體內容,就是企業對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項指標的分解與落實。這就使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從形式、內容和管理范圍都不同于其他企業,而是一個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統的管理方式。
三 施工項目合同的履行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方法
(1)對合同認識及重視不夠
現階段,各施工企業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認真進行合同的標前及標后的評審,對合同的履約進行檢查,力求通過嚴格的組織程序、嚴密的合同評審,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約、業主的能力及不穩定等因素全面思考分析。但在工程施工時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貫徹執行下去,有的單位執行的不夠。另外,有些企業領導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沒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機構。企業領導對合同風險缺乏防范意識,沒有認識到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經費等方面支持不夠。要想從根本上重視合同管理工作,必須加強項目經理的個人教育,培養責任心,加強對法律、法規的認知度,了解施工項目合同的核心內涵,抓重點控過程。建立項目經理部,設專職人員管理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部門的所有合同報批、保管和歸檔工作;參與選擇分包商工作,在項目經理授權后負責分包合同起草、洽談,制訂分包的工程程序,以及總合同變更合同的洽談,資料的收集,定期檢查合同的履行工作。
(2)合同執行力度不夠
合同作為維系雙方當事人的紐帶,任何一方均須按合同辦事。但由于雙方均沒有按合同辦事,且又不進行及時、必要的經濟技術簽證,造成雙方均違約。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時撥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必須遵守各項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行使權力、履行義務時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和堅持全面履行的原則。遵守合同對約定不明條款、價格發生變化的履行規則,以及合同履行擔保規則和抗辯權、代位權、撤銷權的規則。
(3)招標監督機構和合同管理機構缺乏權威性
招標監督機構在審核、編制招標文件的過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條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實際上還是按照建設單位的意圖辦理。例如在招標時降低工程的取費類別、施工單位優惠條件的承諾、工程質量標準的提高、工期的縮短等不合理條款,他們都無意進行修改。當然也有受投資者、權力者和周圍環境的干擾而改變中標結果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僅應有監督職能、仲裁職能,而且對不合理的條款應有糾正職能。
(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權責不分明
有些企業沒有規定嚴謹統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統一的依據,各部門權責不分明,意見很難統一,造成權力大家爭、責任大家推的局面。這是企業管理之大忌,最終將給企業帶來重大的隱患。
(5)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不高
一部分企業合同管理人員思想品德不過硬,文化水平不高,業務不精通,沒有受過正規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統的法律知識,無法對合同涉及的各項法律問題作出正確判斷,無法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
四 有效地實施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
為了有效地實施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必須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及時做好合同跟蹤,并且根據合同分析結果,實施有效的合同監督,謹慎訂立合同,有效防范工程合同違約行為。
五 施工索賠
索賠是在經濟活動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違約,或其他過錯,或防止的外因而受到損失時,要求對方給予賠償或補償的活動。
施工索賠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發生合同規定之外的額外工作或損失時,向業主提出費用或時間補償要求的活動。
(1)施工索賠分類
1.按索賠目的分:工期延長索賠;費用損失索賠。
2.索賠的原因分:延期索賠;工程變更索賠;施工加速索賠;不利現場條件索賠。
3.索賠合同依據分:合同內索賠;合同外索賠;額外索賠。
4.索賠處理方式分:單項索賠;總索賠。
(2)施工索賠的程序
意向通知,提出索賠申請,提交索賠報告,索賠處理。
(3)索賠報告
索賠報告由承包商編寫,應簡明扼要,符合實際,責任清晰,證據可靠,計算方式正確,結果無誤。索賠報告編制得好壞,是索賠成敗的關鍵。
甲方:
乙方:
施工地點: 路口鄉土橋村
工程項目名稱: 路口鄉土橋社區建設項目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與相關法律法規的條款,本著平等、自愿、守信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土橋社區 建設工程交由乙方承建,所承建的項目有社區道路、給排水設施、社區綠化、公益設施、新農村住房等新農村規劃區域內的建設項目。
二、乙方在項目建設施工過程中要按安全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對所有的安全生產負有全部責任,定期開展安全教育,避免安全事故發生,嚴把質量關,實行崗位責任制,每一個環節都必須落實到人。
三、甲方將水、電安置到施工現場,施工用地的一切拆遷工作均由甲方按施工要求負責全部拆除,實施無障礙作業并做到“三通一平”,否則影響施工進度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已確認過的施工圖紙和相關的工程確認文書,依保障乙方施工的準確性。甲方要配備專人全力協助乙方開展施工,協調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及施工隊與村民之間的糾紛。
四、本工程采取分項、分期的方式,甲乙雙方要在施工前訂立工程附加協議,以確定該項目工程量、工程進度、工程款拔付方式及其它要求。
五、道路工程給排水工程及其它公益設施,乙方應按甲方指定的工程總量的10%為一個結算段與甲方進行結算,待該項工程全部結束時,甲乙雙方將全部款項全部結清。
六、新農村建設的戶型要求按甲方提供的圖紙由乙方進行施工。
七、工程款由甲方按照乙方每期實際施工進度分期付款的方式進行結算,基礎完工(士0)甲方付乙方總工程款的10%,一層板完工甲方付乙方總工程款的30%,二層主體完工甲方付乙方總工程款的40%,室內毛墻、毛地、室外外墻漆完工、入戶門安裝完畢,甲方付乙方總工程款的20%.
八、施工圖紙和每平方造價以甲方簽字蓋章后為確認依據。
九、附加協議
1、社區道路 原有路面的基礎上加寬6米并取直,每平方120元
/m2.按實際工程量結算,20cm三七灰土墊層18cm,30砼路面。
2、社區排水溝
全封閉排水溝,每米造價30元/m2,按實際工程量結算,24×2m×1m,陰井:按實際工程量結算,每個造價150元。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簽字):
【關鍵詞】工程項目;索賠原因;索賠技巧
隨著我國加入WTO、北京申奧成功、西部大開發、南水北調工程等,中國建筑業已逐步成為世界建筑行業關注的焦點,中國也已經成為世界建筑市場的一顆新星。隨著工程承包市場競爭日益激烈。中小型建筑施工企業要想在這個競爭激烈的市場中生存下來,必須盡快擺脫掉傳統的管理模式,走改革之道,向國外學習,與國際接軌。毋庸置疑,提高索賠水平、研究索賠策略是解決建筑企業問題的重心之重!
1 索賠概述
1.1 索賠的概念
索賠即索取賠償,被具體解釋為“交易一方不履行或未正確履行契約上規定的義務而受到損失,向對方提出賠償的要求”。工程索賠中不僅有索取賠償的意思,而且表示“有權要求”,是向對方提出某項要求或申請(賠償)的權利,法律上叫做“有權主張”。對承包商來說,一般只要不是承包商自身責任造成工期延長和成本增加,都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與方式提出索賠要求。
1.2 索賠的分類
由于工程項目建設周期長,受各種影響因素大,發生索賠的數量多,范圍廣。為了便于了解和研究索賠,可以從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的標準對索賠分類。按照干擾事件的性質,索賠可分為:
1.2.1 工期延誤索賠。工期延誤索賠是由承包商向發包方提出的。一般是由于業主沒有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條件,如沒有準備好施工現場、籌集足夠建設資金等;或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等。
1.2.2 工程變更索賠。指建設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由于發生工程變更而引起的索賠。比如業主或工程師指令增加或減少工程量、修改施工計劃等,造成工期延長和費用損失,承包商對此提出索賠。
1.2.3 不可預見風險或條件索賠。在施工過程中,常常會發生諸多以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特殊風險,或者發生超出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無法預見的外界障礙或施工條件。如地質條件與勘測報告有出入、地質斷層、地下障礙物等。
1.2.4 工程終止索賠。由于某種原因致使工程提前停工,并不再繼續進行,承包商蒙受損失而提出索賠要求。
1.2.5 其他索賠。如貨幣貶值、匯率變化、物價、工資上漲、政策法令變化、業主推遲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引起的索賠。
2 引起索賠的原因
由于建筑產品及其生產過程、建筑產品市場的經營方式等特點決定了在土木工程建設中,索賠經常發生。而在處理索賠時,往往又遇到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業主認為不應該賠償項目損失,而承包商卻認為要賠償,雙方為此產生分歧。因此,正確分析索賠產生的原因是成功取得索賠賠償的關鍵。引起索賠產生的原因可歸納為如下幾個方面:
2.1 合同缺陷引起的索賠
由于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由業主方起草,在工程開工前簽訂的。而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又存在許許多多不確定因素,所以合同不可能對所有的問題做出預見和規定,難免會出現一些考慮不周的條款、缺陷和不足,這些合同缺陷往往會導致合同一方當事人的利益受到損害而向另一方提出索賠。
2.2 合同理解差異引起的索賠
一方面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各種干擾因素的影響,往往引起“合同狀態”中某些因素的變化,破壞了原“合同狀態”。在新的條件下,原合同中的某些條款自然與“合同狀態”下不同,承包商自然不能通過原合同獲得相應的補償,他只能通過索賠方式來彌補所造成的損失。另一方面由于合同雙方可能來自不同的國家,使用不同的語言,采用不同的工程習慣及不同的法律體系,從而導致合同雙方站在不同的立場,從不同的角度出發,對合同理解產生差異,造成工程損失,引起索賠。
2.3 工程變更引起的索賠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經常由于各種原因不得不改變施工項目或增減工程量,這些變更往往導致工程費用增加或工期拖延,使承包商蒙受損失。因此,承包商提出索賠要求以彌補自己不該承擔的損失。據統計,在所有成功的索賠中,由于工程變更引發的索賠占到80%。
2.4 業主或承包商行為不當引起的索賠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有時會出現業主違約或推定某一事件的發生他應承擔部分責任,招致承包商提出索賠要求。如業主拖延提供施工場地、拖延支付應付款、指定分包商、要求趕工或者提前占用部分永久工程,承包商有權向這些由于業主原因而引起的工程損失向業主提出索賠。反之,承包商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或工期交付工程等情況,業主可以向承包商索賠。
2.5 意外風險或不可預見因素引起的索賠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而引起承包商的意外損失,停工、窩工或降效損失,影響工期,從而引起費用和工期索賠,他有權向業主要求給予補償。包括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特殊風險。
2.6 工程參與單位多,關系復雜
由于土木工程項目建設中,參與的單位多,除了承包商與業主之外,可能還有其他的承包商、分包商和材料設備供應商,還有設計單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可能由于某一個單位的工作出現失誤,就會造成一系列的連鎖反應,從而造成其他單位的損失,引起索賠。
上述這些原因在任何工程承包合同的實施過程中都不可避免,所以索賠也不可避免。中小型建筑施工企業為了取得工程經濟效益,不能不重視研究索賠產生的原因。
3 索賠技巧
在索賠的實施過程中,索賠技巧格外重要。索賠技巧應因人、因客觀環境條件而異,具體有以下幾項可供參考:
3.1 做好資料收集、整理簽證工作
索賠成功的基礎在于充分的事實、確鑿的證據。所以,必須在施工全過程中及時做好索賠資料的收集、整理、簽證工作。而這些事實和證據只能來源于工程承包全過程的各個環節之中。關鍵在于用心收集、整理好,并輔之以相應的法律法規及合同條款,使之真正成為成功索賠的依據。
例如在圖紙會審中應認真做好施工圖會審紀要;施工中應及時進行預測性分析,發現可能發生索賠事項的分部分項工程,如:遇到災害性氣候、發現地下障礙物、軟基礎或文物;以及征地拆遷、施工條件等外部環境影響等;主要求變更施工項目的局部尺寸及數量或調整施工材料、更改施工工藝等;停水、停電超過原合同規定時限;因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要求延緩施工或造成工程返工、窩工、增加工程量等等;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施工進度、勞動力及工機具計劃,也是工程索賠的依據。
3.2 正確處理好同業主與監理的關系
索賠必須取得監理的認可,索賠的成功與否,監理起著關鍵性作用。索賠直接關系到業主的切身利益,承包商索賠的成敗在很
大程度上取決于業主的態度。因此,要正確處理好業主、監理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樹立良好的信譽。搞好相互關系,保持友好合作的氣氛,互相信任。對業主或監理的過失,承包商應表示理解和同情,用真誠換取對方的信任和理解。
3.3 主動創造索賠機遇
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商應堅持監理及業主的書面指令為主,即使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執行其口頭命令,亦應在事后立即要求其用書面文件確認,或者致函監理及業主確認。同時做好施工日志、技術資料等施工記錄。
其次,在施工中需要更改設計或施工方案的也應及時做好修改、補充簽證。另外,如施工中發生工傷、機械事故時,也應及時記錄現場實際狀況,分清職責;對人員、設備的閑置、工期的延誤以及對工程的損害程度等,都應及時辦理簽證手續。
此外要十分熟悉各種索賠事項的簽證時間要求,特別是一些隱蔽工程、挖土工程、拆除工程,都必須及時辦理簽證手續,否則時過境遷就增加索賠難度;這些都是工程索賠的原始憑證,應分類保管,以創造索賠的機遇。
3.4 注意談判技巧
談判技巧是索賠談判成功的重要因素,要使談判取得成功,必須做到:
首先應事先做好談判準備:知已知彼,百戰不殆。認真做好談判準備乃是促成談判成功的首要因素,在同業主和監理開展索賠談判時,應事先研究和統一談判口徑和策略。談判人員應在統一的原則下,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應變的靈活策略,以爭取主動。
注意談判藝術和技巧:實踐證明,在談判中采取強硬態度或軟弱立場都是不可取的,難以獲得滿意的效果。因此,采取剛柔結合的立場容易奏效,既掌握原則性,又有靈活性,才能應付談判的復雜局面;在談判中要隨時研究和掌握對方的心理,了解對方的意圖;不要使用尖刻的話語刺激對方,傷害對方的自尊心,要以理服人,求得對方的理解:善于利用機遇,因勢利導,用長遠合作的利益來啟發和打動對方;準備有進有退的策略。
4 結束語
綜上所述,索賠是承包商挽回其非自身原因所造成損失的有效工具,搞好索賠管理是施工企業維護自身權益、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隨著我國工程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項目法人制、資本金制、工程監理制“五制”的不斷完善及業主、監理、施工單位管理章程進一步健全,索賠工作也逐步步入正常軌道。只要我們充分理解施工圖紙、技術規范及業主、監理、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和各項往來性文件,在索賠工作中做到及時、有理、有據,將會有更多的索賠項目被受理或批復,這也將會最大限度地保證施工單位和業主雙方的經濟利益,盡可能挽回經濟損失。
參考文獻: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
3.工程內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廳____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群體工程應附承包方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4.承包范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應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
6.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業主或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條 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從簽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工程編號: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項目批準單位:
批準文號:(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準機關的文號)
項目主管單位:
四、承包范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筑面積:(平方米);其他:。
五、工程造價:萬元,其中土建:萬元,安裝:萬元。
第二條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月日前做好建筑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月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表、配電板),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清除全部障礙物(包括架空的、隱蔽的),并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后天內提交建筑許可證。
4.合同簽訂后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圖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水準點坐標控制點)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并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天內分送有關單位,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份。
二、承包方:
l.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及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天(日歷天),自
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及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于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并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后實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采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復驗的,應允許復驗。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復驗費由要求復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復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計人民幣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計人民幣萬元;材料設備差價萬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后撥款。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并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采用實施,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于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后,發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范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筑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日后不進行驗收時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項方式解決:
一、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鑒(公)證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鑒(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鑒(公)證的,自辦畢鑒(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人:(簽章)委托人:(簽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年月日年月日
經辦建設銀行:建筑管理部門:鑒(公)證機關:(蓋章)
(蓋章)(蓋章)鑒(公)證意見: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為合格工程標準為依據, 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專用條款
2.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量清單
5、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
七.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6套.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委托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項目負責人: 承包人委托的職權:
項目經理:
八.雙方約定現場工程師工作職權: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工程師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九.發包方的工作:
1.在開工前7日內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準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在開工前7日內完成;
3.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在開工前7日內完成;
4.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在開工前7日內完成;
5.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十.承包人的工作:
1.在每月1日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產負責安全保衛;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按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十一.施工組織設計提交日期 :
承包人應按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在開工前提交,工程師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十二. 工程質量檢驗 :
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十三.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
基礎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主體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十四.安全施工與檢查 :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 費用.
十五.合同價款確定與支付 :
工程取費按丙類計算,執行現行內蒙地區定額標準結合圖紙和實際工程量為計算依據,參照當地的政策.法規.文件.現行材差和人工費調差.主體兩層封頂后發包方支付以完工程量80%工程款,主體全部封頂后發包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裝修工程中期發包方支付裝修工程的造價60%工程款,完工驗收合格后一月內支付工程款額度達到工程總造價的95%.
十六.工程量的確認 :
承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十七.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5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在約定支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支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 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十八.材料設備供應 :
由發包人所供應材料必須符合使用標準并且不得高于當地市場價格,工程竣工結算時執行地區定額材差指導價格.
十九.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二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15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15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15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16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15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10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11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10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十一.違約、索賠和爭議 :
爭議發生時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違約方并承擔工程總造價 5%違約罰金,并承擔給對方直接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十二.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二十三.保險 :
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承包人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二十四.合同終止和解除 :
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驗收合格并且工程款結算完畢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或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二十五.工程保修范圍和時間:
保修范圍有防水項目保修期限2年. 給排水項目保修期限1年.供熱項目保修期限2年.維修經費使用預留的5%保修金.
二十六.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兩份,副本四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