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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訥河位于法國東南部,是法國第二大河,全長812km,其中在法國境內長500km;流域面積9.9萬km2,在法國境內為9萬km2。其上游主要受高山冰川雪水的補給,中游受大西洋降水影響,下游受地中海氣候的影響,羅訥河水量隨季節變化大,從上段、中段到下段,呈融雪與降雨混合型變化,但總的來說,羅訥河水量豐富,河床坡陡,在法國境內的落差達330m,水力資源占全國的二分之一,對于缺煤的法國是十分重要的能源。由于羅訥河流域是法國重要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水上交通、農業灌溉、工業發展對法國經濟有著重大意義,所以法國國會于1921年通過立法確定了要從水電、航運、農業灌溉三個方面對羅訥河進行綜合開發治理。1933年成立了資本為2400萬法郎、由國營和私營機構組成的240萬股的羅訥河公司。1934年6月5日,公司被授權對羅訥河進行綜合治理和經營,在近一、二十年內,又增加了羅訥河的旅游、環境保護、污水處理工程。經過六十余年的開發治理工作,現在法國境內500多公里的梯級綜合治理工程已基本完成,形成了從瑞士到地中海的渠化水道。
在羅訥河治理中,為減少對兩岸土地的淹沒,除上段第一級電站采取高壩方案外,其余全部采用低壩和人工引水渠方案開發,由于水庫小,水位變化不大,在防洪削減洪峰方面存在嚴重缺陷,羅訥河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改善,其中主要是采用修建小型水庫、整修兩岸河堤、修建大尺寸泄水閘和分流渠等措施。
羅訥河公司在干流上共修建了18座水電站,總裝機306.3萬kW,1994年統計發電量為177億kWh,占法國水電總發電量的22.1%,向法國提供了大量干凈、可靠的廉價電力。公司當年取得售電收入13.275億法郎。
在羅訥河上,修建了18座攔河閘及13座大型船閘,閘體尺寸統一設計為長195m,寬12m,渠化后的河道,可以使4000—5000t的頂推船隊克服里昂與地中海間161m的水位差,從地中海經過310km的航程直達里昂。1995年,法國國會又批準由羅訥河公司實施羅訥河支流索恩河通往萊茵河進而溝通北海的羅訥—萊茵229km長、包括24座船閘在內的人工運河綜合工程,擬在1995—2010年建成。工程預算170億法郎,主要由法國電力公司保證資金到位,羅訥河公司和歐洲基金會、政府和地方團體也投入部分資金,其中50%的投資來源于羅訥河公司向法國電力公司售電的收入。工程建成后,至少可使4000t的頂推船通過1600km長的大型現代化航道,從馬塞直通荷蘭的鹿特丹,比原來的通行里程縮短1800km。
羅訥河采用低壩開發,征用土地從980km2減少至92km2,減少了91%,且改造了羅訥河流域的農業經濟,逐步引用175m3/s的流量,使流域內約35萬ha的農田獲得灌溉。與此同時,修建了320km開放式排水渠和80km地下排水渠,以保持地下水位,保證農業用水及對環境實施保護。從1968年開始,在羅訥河下游試行節水噴灌技術,效果很好,現已普遍采用。
羅訥河工程共修建115座分水渠,32座泵站,26座港口及工業開發區,占地1000ha,修筑公路200多公里,還興建了一大批排污及污水處理工程,建設了40余處度假村、沖浪旅游景點,全部投資總計600億法郎,固定資產相當于60億美元,其中有法國政府對航運補助投資、有國內外贈款、有公司售電收費投人,但一大部分是由羅訥河公司直接向銀行貸款,目前工程貸款已基本還清。
羅訥河公司具有工程規劃、試驗研究、設計、組織施工、運行維護、安裝調試的能力。1982年,全部梯級電站實現了自動控制,不僅水電站設備,而且壩上設備和其它設備都由中央控制室進行遙控,全河電站中央控制室設在夏托納夫電站,除此電站外,其它水電站都是無人值守。羅訥河各電站工程的監控系統與中央控制系統相連。通過中心計算機的監控系統對水電站進行防洪調度、水量調節和水電站經濟運行的自動控制。水電站的梯級調度自動化不但改善了管理工作條件,而且還實現了安全生產,避免了洪水災害,提高了水能利用率,增加了工程的發電效益。電站、水工、船閘的工作人員因此減少到原來人員的五分之一。
二、對“羅訥河整治模式”成功經驗的探討
羅訥河水力資源豐富,19世紀末興建了第一座圣克來水電站,平均引用流量500m3/s,水頭12.2m,裝機容量10.7萬kW。1899年投入運行,年發電量達4.2億度。這個電站的綜合效益啟發了當時的決策者,他們提出用羅訥河水力發電的收入滾動開發羅訥河的集資方案,亦即通過售電或租借港口設施,將收入用于整治工程。這就是一種可行的“羅訥河整治模式”。羅訥河開發方式是集水電、航運、農業灌溉于一體的綜合開發,在全河修建一系列低壩小庫,與渠道引水相結合修建徑流式水電站和船閘,并在庫邊修筑堤防。綜合治理的基礎是羅訥河的18個梯級電站的電力和港口設施的直接收入。但是能夠實現今天的治理效果,成功的經驗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立法
1921年5月21日,法國國會通過一項法案,批準由羅訥河各公共團體從水電、航運和農業三個方面對羅訥河進行綜合治理。從法律上規定了羅訥河治理必須遵從綜合利用的方針,并賦予流域開發者全面開發沿河工程的權力。
(二)成立實體公司執法
1933年5月27日,法國電力公司、鐵路公司(二個私營公司)、巴黎大區地方團體、羅訥河地區公共機構(二個國有機構)四方成立了資本為2400萬法郎,合計240萬股的羅訥河公司,每方各占公司股份的25%。1934年6月5日,公司根據國會法案,接受了對羅訥河的經營和治理權以及將來的工程開發權。1948年,電力公司、鐵路公司的私人股份被國家購買,羅訥河公司成為羅訥河國家公司,現在有六個股東,他們是巴黎大區地方團體;羅訥河地區公共機構和團體;法國電力公司;法國鐵路公司;萊茵、羅訥河有關地區;萊茵、羅訥河公共機構和團體,每方各占60萬股,共計360萬股。公司不但承擔了羅訥河的電力、航運、灌溉治理工程,而且增加了環境保護、旅游開發工程,在法國工業部、交通部、環境部的領導下,與電力公司、航運部門、各地方政府共同管理已建的電站、航運渠道、船閘、碼頭、農業灌溉設施、補水渠等。羅訥河公司這一經濟實體,是法律授權實施羅訥河綜合治理與運行管理的實體?,F在公司有職工800人,公司本部200人,各電站、工程管理部門600人。
(三)羅訥河公司修建工程主要由國家擔保向銀行貸款
據羅訥河公司統計,1989年以前治理羅訥河花費的工程投資共580億法郎,89年至94年又投資16.18億法郎,總投資額近600億法郎,相當于現在的60億美元。資金的主要部分是國家對航運的補助及向國內和國際金融機構貸款,由國家擔保從售電收人中還貸。目前由于法國電力公司基本以成本加稅金的計價原則收購水電電量,所以電價隨債務減少成本降低而降低,電站剛投運時的還貸電價達80生丁/kWh,還貸后期的91年全部18座電站的平均電價為11.7生丁/kWh,94年的平均售電價為7.5生丁/kWh,低電價使得羅訥河公司幾乎無利可圖。羅訥河雖然有建設水電、航運工程等取得資本滾動發展的能力,但是在法國電力公司收購水電限價、電價特別低的特定條件下,羅訥河公司要不斷尋找新的開發項目,以工程養公司。因為法律授權該公司經營羅訥河的期限是到2030年。在這期間有工程干,國家就擔保向銀行貸款,法國電力公司支付給羅訥河公司用于還貸的電費就多;沒有工程做,羅訥河公司就沒有盈利,所以在水電項目開發完畢之后,該公司還在不停地開發純公益型的工程。在這種機制下,羅訥河的每一個局部的治理都被列入了開發計劃。羅訥河流域已經被治理成為世界上少有的美麗、富饒的地區之一。
(四)法治是綜合治理羅訥河的保證
法國是法治國家,羅訥河公司按照1921年國會通過的治理羅訥河的立法與授權妥善處理與協調了沿河20個省市行政區與當地人民群眾的利害關系。羅訥河工程的管理也得益于執行法國現有的民事法典、公共水道和內陸航運法典、公共衛生法典、國家財產法典、刑事法典等法律法令。法國現行水法共15章,包括序言、現行的立法、水的所有制、管理和保護水利工程的立法、保護區和保護地的立法、政府對水的管理和制度、專門和自治的水資源開發機構、水資源財政和經濟方面的立法和水法的執行與管理等等,這些法令條款通過大區長官和各省省長、市政委員會和市長的各種命令、法規和行政通報貫徹執行。對不遵守或違反水法條款者,給予懲罰,懲罰包括使受害的部分恢復原狀、罰款、關押或上述各種措施并用。
(五)羅訥河公司與沿河地方政府和人民關系和諧
羅訥河公司把河流所經過的地方的官員吸收進入公司董事會,并根據法律與有關部門及各有關地方政府商量羅訥河的綜合治理工程方案、移民、淹沒、損壞設施的賠償以及環境保護、生態平衡、修建補水渠以補充由于工程開挖加深而降低的地下水位等等。公司興建工程使當地受到的損失都以造地、開辟旅游飯店、碼頭、沖浪設施、旅游景點等給予補償,以增加地方的收入。為了管好電站與河流,羅訥河公司沿河種樹、種草,修建污水處理工程,疏浚河道,整治港口,修建防洪排沙工程,帶動和促進兩岸經濟的繁榮發展,使沿河群眾富裕起來。據不完全統計,羅訥河治理過程中,公司做的類似“福利”工程達40處以上。
羅訥河公司在治理500km長的羅訥河的過程中,開發出來的電力基本上全部售給了法國電力公司及用于沿河市鎮的股東,開通的航運設施,支持了交通公司的股東,各股東從工程中大大受益,事業發展了,股東的股份擴大了,公司由于妥善處理了與有關的20個省市地方政府、兩岸群眾的利益關系,與兩岸地方政府和人民群眾相處十分和諧。
(六)采用新技術加快建設速度,減少投資,提高效益
在羅訥河電站建設中,除早期開發的熱尼西亞電站利用水頭70多米、采用混流式機組外,其余均為低水頭引水式電站。50-60年代初期開發的5座水電站全部采用卡普蘭立軸轉漿式水輪機組,隨著技術進步,1960年在下羅訥河的貝尼特電站首次試用臥軸的燈泡貫流式水輪機組以后,后期的各電站建設也廣泛采用。羅訥河采用貫流機組的突出優點是:
1.效率高,單位過流量大,單位出力較高。
2.比傳統的立式軸流機組占地少,可減少土石方開挖和混凝土工程,節約設備投資15%,廠房土建投資節省20%,若采用不調節機組,機組效益降低不到2%,但投資會進一步降低。
3.工期短,收效快。羅訥河在1952-1980年共建13座電站(其中8座為燈泡式機組),裝機218.6萬kW,平均不到3年可建成一座電站。
三、體會和建議
通過對法國羅訥河公司的訪問及對羅訥河梯級工程的考察,我們深感羅訥河梯級工程開發治理非常成功,值得很好學習和借鑒。
1.依法治水依法治河
河流、流域的開發治理工作要由國家統一管理,具體由水利部門為主實施。由于工期長,涉及面廣,各方面利益復雜,要促進大的流域河流在國家立法,中小流域河流在地方立法,把治理開發的原則、做法和具體要求以法律形式規定下來,并授予實施治理工程的實體(如公司)以河流治理工作的權利與義務。對于一條河流或一個流域的治理,最好以法定一個實體為主,從治理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到建好后運行管理,全面負責,把法定責任實體的名譽、命運與治理工程的效果聯系起來,以保證流域開發治理的質量。
2.總體規劃、綜合開發、循序漸進
對一個流域、一條河流的治理,應該具有全局性,從水利、農業、交通、環保和生態平衡等方面綜合治理,研究、規劃和設計都要兼顧眼前與長遠利益,處理好公司與沿岸群眾利益,不能搞短期行為,造成資源破壞和許多后遺癥。各地、各河流情況不一樣,有許多并不適用“低壩小庫”而更適于高壩大庫,這需要具體情況具體論證決策,不能照搬。目前中國在資金緊缺的情況下,水利部提出的由水利部門組建流域水電開發公司,對一些水力資源集中、效益好、見效快的中小河流實行“流域、梯級、綜合、滾動”開發,是科學的、正確的決策。
3.在國家宏觀引導下實行承包經營
法國為治理羅訥河,支持成立由私人與國家組成的羅訥河公司,賦予其對一條河流的經營開發權,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借貸的優惠。實行公司借錢做工程,國家給予擔保。在中國這種模式很難行得通。但是集資辦公司,國家給予支持,爭取國內、國外金融機構貸款、爭取財團入股,爭取合理的還貸電價,在工程獲利后滾動發展是可行的。目前解決好成立河流流域開發公司(實體)、解決好電價偏低問題、爭取給電站建設使用低息、長期貸款,是目前梯級電站滾動開發治理的關鍵。
關鍵詞:未成年罪犯;考察;幫教
一、目前有關規定的不足之處
從總體而言,對未成年犯的考察、幫教是有法可依的,但確也存在不少問題,主要體現在:
(一)法律條文自身有矛盾
我國《刑法》第76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察期限內,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這里明確了公安機關是執行對象的考察主體,而《刑事訴訟法》第217條則規定:“被判處徒刑緩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交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考察?!卑凑者@一表述,有關單位、基層組織才是考察的主體。這兩部法律系同一位價的法律,沒有高低之分,出現條文上的沖突,令人無法取舍,在實際操作中,究竟誰才是考察的主體成了一個問題。產生這一問題的原因是“兩法”的修訂未能協調一致,而是各自為政?!缎淌略V訟法》修訂在前。而當時的“兩法”都規定“由公安機關交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考察?!毙抻喌摹缎淌略V訟法》仍保留了這一規定,而沒有考慮到當時也在修訂過程中的《刑法》的有關情況,而稍后修訂的《刑法》也沒有充分注意已經修訂的《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盡管在實踐中,人們基本上是認可《刑法》的規定,以公安機關為主體,這是符合立法本意的,但嚴格地說,這一法律自身的矛盾并末解決,有待將來對法律進行進一步修訂。
(二)將公安機關設定為考察、幫教的主體不盡合理
從刑事訴訟程序看,可分為偵查、、審判、執行四個階段,公安機關的身份是偵查機關,它的任務是負責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而執行則是另一個相對獨立的階段,執行工作與公安機關的身份、職能并不相稱,而且由公安機關同時身兼偵查機關和執行機關的雙重身份,有悖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分工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基本原則。
(三)起協助作用的單位部分職責彈性太大,缺少強制性
起協助作用的單位和個人的職責大致可以分為兩個層面:一是應當履行的職責,如規定學校在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前不得隨意取消被采取強制措施的學生的學籍、父母及其他監護人應當保證子女受教育,等等,這是法律明確規定有關單位、個人必須履行的義務,否則就是違法;二是可以履行的職責。主要體現在人民法院的有關職責基本上都不是強制性的,而是“可以”如何如何。例如對服刑場所的少年犯的幫教、回訪,對被判處非監禁刑的未成年人的考察、幫教等不少工作都僅僅是“可以”參與,而非“應當”參與.換言之,即使人民法院不做這些工作,也不算失職。筆者認為,在當前形勢下,完全有必要以強制性的規定來明確各單位的職責,使之成為一個必須履行的義務,而不僅儀是兩可之間的附屬性工作?!额A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條明確規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級人民政府組織領導下,實行綜合治理。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有關社會團體、學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等各方面共同參與,各負其責,做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痹谶@一個綜合治理的系統工程中,必須給予有關單位均設定強制性的職責,而不僅僅是可做可不做的工作,以免綜合治理流于形式。而且目前狀況對予人民檢察院監督職能的發揮也有不利之處,人民檢察院只能對公安機關的考察、幫教工作進行監督而對人民法院的工作是否落實就難以監督,因為本身法律規定就是兩可的,即使法院不做,也不是違法。
(四) 對于人民檢察院作出不決定的未成年人未明確考察、幫教措施
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的這一人群應當如何進行幫教,在法律上找不到明確的依據,給考察、幫教工作的有序開展帶來了麻煩。目前本市檢察院的通行做法是:由檢察機關牽頭,成立考察、幫教小組,吸收民警、社區干部、教師等參加,對不對象進行一段時間的幫教,以鞏固不訴的效果,但這樣做畢竟缺少足夠的依據,有“名不正言不順”之嫌。由此引申出另一個問題:人民檢察院除了監督職能之外,參與考察、幫教的職能缺少細化的法律依據。筆者認為,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人民檢察院理應參與對未成年人罪犯的考察、幫教,而不僅僅是對其它機關進行監督落實。
(五)對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失職行為未作相應的懲罰性規定
對于社會上有關單位、個人以及學校等,未盡到職責的,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對其進行處罰,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如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該管而不管、或者沒有管好,應當如何追究其自身的責任呢?例如現實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網吧、游戲機房等營業性場所經常違法接納未成年消費者,行政主管部門顯然是處置不力的,但他們卻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二、目前司法實踐中出現的不足之處
上文主要探討法律規定自身的缺陷,現在筆者想進一步探討的是:一些已經很明晰的法律規定,在實踐中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公安機關的主導性作用難以充分發揮
盡管《刑法》將公安機關作為考察、幫教工作的主體,試圖扭轉以往“所在單位和基層組織考察”效果不佳的現象,但正如上文已述,將公安機關設定為考察主體是不妥的,因此從實際情況看,“緩刑犯的考察并未收到預期的效果,緩刑犯放任自流的現象并沒有得到根本扭轉”,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安機關的考察工作缺乏具體的操作規則。在司法實踐中,考察沒有衡量標準,考察程序無章可循。二是公安機關在這方面力量配備有欠缺,基本沒有設置專職的考察人員。公安機關所承擔的任務繁重,警力不足,不能有效地實施考察,考察工作與公安機關的業務無實質聯系。三是公安機關未能有效地組織各方面力量成立幫教小組。四是公安機關未能及時向有關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了解情況?!肮矙C關對緩刑人員不管不問,造成不少地區出現緩刑人員放任自流的現象,這極不利于社會穩定,也使緩刑的價值無從實現?!?/p>
(二)人民法院對緩刑犯的考察、幫教尚未落到實處
筆者認為,人民法院的這一職能與其他職能有很大不同,盡管在條文設置上,均非強制性規定而屬于“可以”做也可以不做的范圍,但是對緩刑的考察、幫教與其它考察、幫教不同,緩刑考察結果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原判刑罰是否有必要執行這一重大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如果對緩刑考驗期間的罪犯沒有固定、深入的聯系、考察,又如何體現緩刑的價值、如何保證考驗期間的效果呢?本市法院遵循“指定管轄”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模式,基層法院對于本區以外的未成年犯的考察、幫教也存在較大問題,幫教的職責不明,法院與本區以外的公安機關、基層組織如何銜接?關系尚未理順。
(三)人民檢察院對考察、幫教工作的監督有待加強
人民檢察院難以及時掌握對監外罪犯的考察情況,監督途徑、手段比較單一。實踐中一般是向本人了解情況,向單位、社區了解情況、向公安機關了解情況。而向單位、社區、公安機關了解情況往往是一問三不知,向本人了解情況又難免失之片面。監督的效果尚不理想。另外,人民檢察院對于實踐中出現的一些不利予未成年人改造的違法行為,沒有及時有效地進行監督。例如有的學校在人民法院判決前就擅自開除涉嫌犯罪的學生,侵犯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受教育權,人民檢察院完全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書》,指出其違法性,使這種監督行為帶有一定的強制性。但實踐中有的檢察院未充分注意此類情形,未予以指出,或者是與學校采取協商甚至請求的方式,幫助未成年人續學,這些不規范的做法都是不足取的。
三、針對現狀的一些對策
第一,對《刑訴法》涉及將公安機關作為執行階段主體的條文作修訂。筆者傾向于將本文所涉及的執行階段的考察、監督、幫教的主體界定為司法行政部門(包括監獄管理部門),具體執行時,司法行政部門可以會同有關單位、基層組織、社區組織等共同開展工作。
第二,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職責,應當做進一步的明確并強制化,真正起到參與幫教的作用。包括人民檢察院作出定罪不的對象也應納入幫教體系,并明確規定人民檢察院應當參與幫教,這樣也有利于發揮人民檢察院在整個幫教體系中的作用。
第三,對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失職行為應增設相應的懲罰性規定,以明確其法律責任,促使其依法行政,積極參與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綜合治理工作。
基于目前的實踐,筆者主張人民檢察院應當積極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與公安機關、法院、社區等建立信息平臺,及時溝通信息,同步監督。二是加大對未成年罪犯的回訪力度,通過回訪,更好地對考察、監督活動進行法律監督,及時發現執行機關的問題。三是對于定罪不的對象,積極開展幫教工作。在目前無明文規定的情況下,檢察機關可以起牽頭作用,結合教師、社區干部等人力資源進行幫教。四是結合辦案,對實踐中出現的問題(尤其是行業問題)通過《檢察建議書》等形式進行監督。例如對于學校隨意開除或變相開除罪錯未成年學生的,或者因學校和社會有關單位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關規定以及行政執法部門工作不力,從而誘發未成年人犯罪的現象,應當發出《檢察建議書》敦促整改并加強跟蹤落實,并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當地黨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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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歷史上黃河入??诹髀肥窃谌侵薜纳刃畏秶鷥茸匀蛔冞w的。隨著長期的治河實踐和經驗的積累,人們逐漸認識到河口流路的變化是可以人為地干預和控制的。1949年以后進行了三次人工改道,特別是在1976年改用清水溝流路是成功的。但是,隨著黃河上游地區工農業用水量的增加,進入河口地區的水量成大幅度減少趨勢,致使河道向海域輸沙的能力也大大減弱,逐漸導致尾閭河道不斷萎縮,過流斷面不斷減少,攔門沙發育減慢甚至向海口內入侵。為此,長期穩定清水溝流路是河口三角洲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關系到黃河下游人民生命財產和黃河的長治久安,意義非常重大。對此,筆者就新時期如何穩定黃河口入海流路,擬提出以下對策與建議,僅供同仁參考:
1堅持調水調沙,實現河口減淤疏浚
實踐證明,黃河水利委員會通過8次調水調沙,對防洪、治河、減淤等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也是有很大的效益,特別是對黃河下游的河口河道來講,起到了巨大的減淤疏浚作用。因此,調水調沙作為河流治理的工具是具有生命力的,效果是良好的,但是,在看到有利方面的同時,也應切實考慮和解決好對河口地區不利方面的問題:
1.1調水調沙的運用應解決多目標、多效應的協調和實現。通過調水調沙,在實現河道的減淤沖刷,保持水沙通暢下泄的同時,也應通盤考慮河口地區的防洪工程設施的防洪和能力,入海流路的穩定問題。這是穩定黃河入海流路的重要途徑之一。
1.2就黃河口而言,其沖淤演變的方向和特性不緊緊受制于來水來沙條件,同時還要受到海洋動力條件的影響等,因此,在進行調水調沙運用時,還應考慮海洋動力等其它相關條件。這樣才能對穩定黃河入海流路,使其發揮更大的功用。
1.3應加強水文、水情和河床演變趨勢預報工作,對于穩定黃河入海流路,調水調沙是實行年度調節還是多年調節值得商傕。只有通過對水文、水情和河床演變趨勢的科學預測,并結合考慮其他各種影響因素,才可能實現調水調沙的科學決策。
2提高河口防洪抗凌能力
河口的防洪抗凌能力是關系到能否穩定河口入海流路的又一重要問題。近年來黃河口的來水來沙量一直在減少。水少沙多使主槽淤積以及河口侵蝕基準面位置繼續下移,河槽進一步萎縮,輸沙能力進一步降低,致使河口段主槽平攤流量減少,同流量的水位抬高,過洪能力減小。由于水沙條件惡化,河道斷面形態又出現了對防洪十分不利的二級懸河,灘地橫比降增大,中常洪水也可使河勢發生改變,形成橫向流或者順堤行洪,威脅堤防安全。所以,應進一步加固和完善堤防和河道工程,對黃河大堤進行加高加固,加快淤背區建設力度,使懸河變為地下河。同時選擇適當河段,采取挖河疏浚、束水導流、護灘保槽、穩定河勢等措施,從而達到減輕河口的防洪壓力,穩定河口入海流路的目的。與此同時,冰凌也是造成不穩定黃河口入海流路的又一重要課題。來水量減少,封河水位低,開河時更易形成冰壩,因此,充分發揮水庫防凌運用模式的作用,抬高封河水位和降低開河期的下泄流量。應采取在開河期要有實現分水防凌的條件,利用齊河北展寬工程、墾利南展寬工程和東平湖等都可以用于分水防凌措施。
3加強河口治理的科學研究,為穩定黃河入海流路提供理論支撐
眾所周知,穩定黃河入海流路必須要有理論支撐。因此,加強河口的治理研究是非常必要的。由于黃河口演變規律錯綜復雜,受許多內在條件和外界因素制約和影響。為此,必須正視河口治理的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加強這一基礎工作。
就目前而言,一些急需的系列資料尚不具備,制約了河口治理方案的探索和改進。利津斷面至入海口有112公里的距離,利津站的水文特征值難以代表河口段的河道情況,無法據此對河口沖淤變化做更為科學的分析。因此,有必要在丁字路口附近建立一個水文站,搜尋整理并分析入??诟浇乃迟Y料。其次搞好黃河河口河勢、攔門沙等情況的觀測及近海海域地形測量工作,大力開展黃河河口演變規律及綜合治理措施的研究,為今后的河口治理工作提供科學、詳實的依據。只有這樣才是綜合治理黃河河口的有效途徑。與此同時,為了更有利于黃河河口的研究與治理工作,建議盡快啟動“數字河口”工程建設。
4實現河口統一管理和依法管理
穩定黃河入海流路的重要環節,還得靠完善可行的管理體制。長期以來,河口治理的各項工作由黃河河口管理局、勝利油田和東營市共同管理,工程投資也由三方籌集。多部門共同管理對河口綜合治理與開發產生了許多不利影響。如今,黃河河口治理將面臨新的挑戰,為了黃河三角洲和東營市的社會經濟的可持續健康發展,不允許有重大決策出現偏差。因此,黃河河口治理必須納入統一的管理渠道,只有進行統一管理,才能保證河口治理的有序進行。但由于河口治理與黃河流域的整體治理密不可分,河口來水來沙量的調控是河口治理成敗的關鍵,而黃河全流域水沙又是由黃河水利委員會同一調度的,因此建議,成立由黃委會牽頭,地方政府、勝利油田以及海洋局、環保局等相關單位參加的河口管理體制。與此同時加大法治管理,實行以法治河,此舉也是黃河河口治理的重要措施之一。目前已有的相關法律對河口的一些特殊情況針對性不強,加之不完善、不具體。雖然在河道和自然保護區的管理方面都已有相應的法律依據,但有時在各法律之間又有相互矛盾的地方,操作難度大。建議盡快制定《黃河河口管理法》,實行黃河河口的法制管理,筆者相信,只有法律、法規作支撐,一定能夠有效對河口的綜合治理發揮重大的作用。
【論文關鍵詞】計劃生育;新機制;人口管理科學;人本主義
全面深化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改革,建立和完善以“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為內容的計劃生育工作新機制是中央關于在新時期統籌解決人口問題所做出的一種新的制度安排,是以中國特色綜合治理人口問題的創新發展。它不僅反映了中國新一屆政府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先進執政理念,而且體現了人口管理方式的進步,反映了人口管理科學的要求。如果我們回顧人口管理學的發展,進而追蹤管理科學的發展歷史,就可以看到,我國計劃生育工作從舊機制轉向新機制,與人口管理科學從傳統走向現代有密切聯系,并且對人口管理科學的進一步發展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一、管理科學從理性主義到人本主義的演變
人口管理科學是管理科學在人口管理領域的應用,因而人口管理科學的發展是和管理科學的發展演變密不可分的。
管理科學是工業社會的產物,誕生于20世紀初,一百年來,經歷了從泰羅的古典科學管理理論到行為科學理論,再到現代管理科學理論的演變,其管理哲學也從理性主義逐步向人本主義升華。
泰羅科學管理理論產生于19世紀末20世紀初。泰羅是科學管理的創始人,他第一次系統地把科學方法引入管理實踐,提出了用科學研究和方法代替純粹的個人經驗的科學管理原理,即通常所說的“泰羅制”,開創了管理理論研究的先河,使管理真正成為一門科學,泰羅因此被人們稱為“科學管理之父”。
以泰羅制為代表的古典科學管理理論,雖然以其科學理性在管理學發展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但其理論本身包含著一對不可調和的矛盾,即:“理性”與“人性”的矛盾,在追求標準化和科學化的理性的同時,也在不斷壓抑人的心理需要和行為發展。古典管理學視管理客體為“經濟動物”,主張對管理客體實行“物本管理”。其管理方式表現為重物輕人,把人當工具來管理,工人只是作為“機器的附屬品”?!袄硇浴痹诠诺涔芾砜茖W那里,被推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于是在其推行過程中,很快便暴露出了諸如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關系緊張,工人抵觸情緒嚴重等種種缺陷,最后其主導地位不可避免地被以人際關系為核心的行為科學所取代。
行為科學是通過把握人的心理和行為的發展變化規律,來提高對其個體、群體、組織心理及行為預測、引導、控制能力,及時協調個人、群體、組織之間相互關系和其與外部環境的關系,從而調動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與傳統的古典科學管理理論相反,行為科學強調重視人這一因素的作用。它認識到一切事情都要靠人去做,一切物的生產都要靠人去實現,一切組織目標都需要人創造。因而強調應當把管理的重點放在人及其行為的管理上。行為科學研究了人的各種各樣不同層級的需要,提出必須針對人的需要和需要變化特點,有針對性地對人的行為進行預測、激勵和引導,由此間接達到對事和物的有效控制,從而實現管理的預期目標。行為科學在管理哲學上的突出貢獻是提出了“以人為中心”的口號,帶來了管理與人的關系的重大轉變,奠定了西方管理哲學的人本主義基礎。
二戰后,隨著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企業外部競爭愈加激烈,企業的戰略規劃和科學經營決策要求日益提高,以信息論、系統論、控制論,乃至博弈論為代表的現代管理科學隨之誕生。現代管理科學既吸取了泰羅科學管理理性的營養,又注重了行為科學對“人”的研究,使得人本管理開始以人的知識和能力為核心,進一步強調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的發揮,在更高層次上實現了具有現代化意義的“以人為本”。
二、人口管理學從理性主義到人本主義的轉變
與一般管理科學的發展軌跡一樣,人口管理科學的發展也遵循了從理性主義到人本主義的演變邏輯。雖然“人口管理學”這一學科概念提出的歷史并不長,但是人口科學歷史久遠,內容豐富,并且人口科學的理論探索從來都沒有忽視過人口管理的內容。
西方早期的人口思想是近代人口科學重要的思想來源。其主要代表人物色諾芬(Xenophon,公元前430一公元前354)、柏拉圖(Platon,公元前427一公元前347)和亞里士多德(Aristoteles,公元前384一公元前322)以及后來的重商主義都分別提出過國家干預婚姻、調節人口的主張。色諾芬對當時國王用人口是否增長作為評價官員政績標準的做法十分贊賞;柏拉圖主張由統治者規定結婚年齡和男女配偶選擇,讓最優秀的男女互為配偶;亞里士多德更認為國家的主要職責就是調節人口數量,使之穩定在一定程度并協調其相互關系。重商主義則提出國家應采取各種手段鼓勵人口增殖,甚至不惜從其他國家“獲得”人口。
進入資本主義社會以后,人們對人口管理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和更多的研究,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已認識到經濟上的需求是調節人El增長的決定性因素,而空想社會主義者如康帕內拉更強調婚姻和生育都必須服從社會的控制和調節。
最著名的還是馬爾薩斯人口論。馬爾薩斯人口論可以說是世界人口思想史上爭議最多、分歧最大的一種人口思想。這種爭議和分歧持續時間之長,涉及范圍之廣,
在人口思想史上都是空前的。馬爾薩斯人口論的基本思想為從事人口研究和人口管理的人們所熟知,他的“兩個級數”、“兩種抑制”將人口管理推向了理性主義的極致。
到20世紀上半葉,伴隨著資本主義的高度發展,人口科學研究更加全面系統,技術方法也更加成熟先進,涌現出大批經典的人口研究理論成果,如著名的“人口轉變理論”、“適度人口理論”,以及凱恩斯的“失業理論”等都發端和發展于這一時期。這些理論成果雖然對人口過程的變動規律有了非常深刻的認識,但在人口管理的哲學理念上,仍然完全是理性主義的,貫徹了較多的“國家意志”和集體理性。
人口科學在人口管理理念上的真正跨越是20世紀50年代中后期在行為科學和現代經濟學影響下而產生的微觀人口學。
微觀人口學是以個人或家庭的人口行為為研究對象,它興起于20世紀50年代中后期。1954年和1957年美國哈佛大學教授H.列賓斯坦分別發表了《經濟一人口發展理論》和《經濟落后與人口增長》兩本著作,首開從微觀角度對家庭生育決策和生育行為作成本一收益分析的先河,實際上是引用了經濟學的理論和概念,對家庭生育決策作經濟學模擬。他將父母為生養孩子所花費的種種費用及為其犧牲的時間、機會等,都視為孩子的成本,而將孩子為父母帶來的感情滿足,為家庭帶來的經濟收入、貢獻等視為孩子效用,然后像對產品進行成本效用邊際分析那樣,以家庭模型,即父母對孩子取舍作模擬分析,從而建立了生育的微觀人口經濟模型和著名的邊際孩子合理選擇理論,成為最先進行微觀人口經濟學研究的學者之一,為人口科學研究開辟了一條新的思路。
1960年,美國著名的經濟學家貝克爾(Becker)發表《生育率的經濟分析》一文,在吸收列賓斯坦有關微觀人口學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運用西方有關消費行為理論來分析家庭的生育決策,考察孩子的邊際家庭效用及其數量質量替代關系,創建了著名的“孩子數量質量替論”,貝克爾以新視角考察研究家庭收入和父母行為對生育子女數目的影響,闡釋了家庭規模與收入之間的負相關關系,對后來微觀人口理論的研究發展起了很大促進作用,貝克爾本人也因其突出的研究成果,成為美國芝加哥學派的代表人物,并于1994年獲得了諾貝爾經濟學獎。
在列賓斯坦和貝克爾的影響下,又有各種新的微觀人口理論,包括“勞動一閑暇時間分配理論”、“家庭效益化和合理選擇理論”等紛紛問世。微觀人口經濟分析,特別是生育率的微觀經濟分析在60年代興盛一時。
微觀人口學可被看作是從人口行為發生機制的角度來對人口管理科學進行的探索。它在人口管理科學發展史上的意義不僅在于它從技術上研究了人口行為發生過程中的信息傳導機制和博弈反應機制,而且在于它在人口管理的哲學理念上將人口管理的目光從“國家”、“社會”的需要轉移到“家庭”和“母親”的需要,把人口管理科學放置到了人本主義的基礎上,因而它是人口管理科學的一個巨大進步。
近年來,人口管理科學注意吸收現代管理科學的理論營養,將人口行為的家庭人本需要與社會理性規范相結合,引導人們樹立對社會生育規范的文化認同,將人口管理推向了更具人口現代化意義的人本主義。
中國學者也對人口管理學的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除改革開放以來所涌現的大量人口管理學研究成果以外,根據《當代人口學學科體系研究》一書所作的檢索,人口管理學的學科名稱其實還是中國學者提出來的。早在20世紀80年代初期,就有過建立人口管理學,抑或計劃生育學的討論,當時有幾種主張:一是主張建立一門計劃生育學。如史成禮、余亦之的論文《關于建立計劃生育學之我見》就主張建立計劃生育學。之后,在1984年,楊德清主編的《計劃生育學》就出版了。二是主張建立人口管理學。如曹占泉的論文《對建立“人口管理學”研究的設想》中寫道:“人口管理學是以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不同時期、不同性質的動態人口為對象,用計劃的方法來組織管理人口的科學,人口過程是一個動態過程,人口管理學研究的目的就是根據人口的動態發展變化的客觀規律性,通過國家確立的管理機構,有計劃地調節、控制和管理人口,使人口的發展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并從有計劃地調節、控制和管理人口的實踐活動中逐步總結和完善人口管理的具體內容,為國家管理人口提供科學論據?!比侵鲝埥⑷丝谏芾韺W。如向洪、鄧明主編的《人口管理實用辭典》中寫道:“人口生育管理學是研究人口生育管理活動規律及其方法的學科。人口目標管理活動的規律及方法,人口計劃管理活動的規律及方法,人口信息管理活動的規律及方法,人口決策管理活動的規律及方法,人口政策管理活動的規律及方法等,都是人口生育管理學應該研究的對象。通過這些研究,揭示人口生育管理活動規律,確立人口生育管理方法,從而不斷豐富和發展人口生育管理學的研究體系?!背松鲜鋈N主張以外,還有主張把學科定名為“計劃生育組織與管理”、“計劃生育管理”等。
從本文要討論的問題角度看,問題主要有二:一是不應把人口管理狹隘地理解為人口計劃實施,而應理解為包括對人口行為發生環境、發生機制、控制機制等內容的全部人口行為的干預活動。二是其學科定義,還普遍帶有很濃厚的理性主義色彩。要用于指導我們新時期的計劃生育工作,還必須進行理論創新,實現新的思維跨越。
三、計劃生育工作新機制是對人口管理科學的政策實踐和理論推動
計劃生育工作新機制是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而提出的一種新的人口管理方式和新的人口制度安排,它反映了中國的人口管理正按照人口管理科學的發展引領,從理性主義向人本主義轉變。它不僅是對傳統的古典人口管理科學的革命,而且是對微觀人口管理學的超越和對現代人口管理科學的呼喚。這表現在:
1.在政策基點上,新機制完全遵循了“以人為本”的理念。美國密執安大學社會學系的竹下讓(Takeshita)教授曾經這樣描述現代化的人口管理:生育動機(或生育意愿)取決于兩種變量的權衡輕重:一是行為者的生育觀,生育態度;一是行為者對群體社會生育規范、生育準則的感知以及對遵循這些規范的評價。如果前一變量起主要作用即主觀性成分大,就易產生失范生育行為;反之,后一變量作用大即群體性社會性成分大,就易產生合理的生育行為即規范性生育行為。竹下讓認為,人的生育行為就是主觀生育觀、生育態度,客觀社會生育規范、生育準則兩股力量在社會支持和自信心的影響下較量斗爭的結果,這就是人們生育行為的內在動作過程。按照現代人口管理“以人為本”理念的要求,要改變人們的生育行為,就應該對影響人們生育行為的各個要素特別是社會支持和自信心進行調控,通過引導人們對社會生育規范的感知和對遵循規范的評價,建立一種生育文化認同,使人們生育行為規范化。
竹下讓的觀點反映了現代人口管理的人本主義追求,而這恰恰是中國計劃生育工作新機制正在進行的實踐。
新機制深刻理解在現有經濟發展水平和中國文化背景下人民群眾的生育需要,充分尊重群眾的生育意愿,在追求與穩定低生育水平的社會管理目標時,不采用過去那種簡單的控制生育行為的做法,而是通過幫助群眾解決生產生活困難,提供各種生殖衛生、醫療保健等“優質服務”,滿足其生活需要,同時輔以各種政策宣傳,文化引導,在群眾對社會生育規范和原則充分感知和評價認同基礎上,將個體生育觀、生育意向納入群體社會生育規范之中。這完全符合現代人口管理科學對人口行為的人本管理原則。
2.在政策內容上,新機制提出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不僅體現了現代公民社會的理政原則,而且從人口管理學的意義上講,這正反映了現代人口管理科學將理性主義與人本主義有機結合的要求。所謂“依法管理”,是既要對個體人口行為進行必要的制度約束,同時要求這種約束必須是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進行,在充分尊重管理客體法律權利的前提和基礎上,通過合法的程序和措施將個體人口行為納入社會制度規范之中,而絕不能以行政壓迫和簡單隨意的方式對個體人口行為進行強制規范。所謂“村(居)民自治”,是既要注重村(居)民的組織角色,又注重其作為決策者和行動者的角色,充分肯定其自組織、自學習和自適應能力,將對個人激勵的理論和方法轉換到樹立村(居)民整體的共同價值觀念上,通過共同價值的認同,實現村(居)民的自我約束。所謂“優質服務”,則是要充分尊重和保護人們在物質生活和感情生活上的人本需要。
長期以來,我們的計劃生育工作較多考慮的是貫徹國家意志和集體理性要求,而較少考慮為生育群眾的個體需要提供服務;在工作方式上,更多注重的是對人口生育狀況的監控管理,而較少關注生育群眾的生產生活困難。這些都與執政為民的理政原則不符,也與人本主義的人口管理理念不符?!皟炠|服務”就是要對此作出糾正。而“政策推動”則是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的基礎上再輔以政策來發揮引導調控功能,從而把硬性管理技術和軟性管理藝術結合起來,把理性精神和人本主義結合起來,實現由“物本管理”向“人本管理”的轉變。計劃生育是系統工程,需要多個部門共同參與。當人本主義的人口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成為大家的共識,各部門從多個角度共同為生育群眾提供服務,解決群眾的問題,滿足群眾的需要,“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新機制就落到了實處,計劃生育工作就進入了人人有責,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全新境界。
(一)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在宣傳教育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堅持統籌兼顧,圍繞全委中心工作,全面、準確、及時地宣傳新時期人口計生工作,以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為主線,以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中心,強調優先投資于人的全面發展,為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質、優化人口結構、改善人口分布和保障人口安全,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繼續認真貫徹落實胡總書記“4.26”講話和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推進黨委中心組和黨政領導干部人口理論學習制度的落實,堅持把人口理論學習列入黨委中心組學習計劃,促使各級黨政領導干部率先牢固樹立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思想。
(三)發揮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先導作用。通過新聞出版、廣播電視、互聯網、社會宣傳活動等傳播媒介,廣泛宣傳新時期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理念;加強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社會公德和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念的宣傳倡導,普及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優生優育/避孕節育/生殖健康科學知識、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推進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營造有利于人口和計劃生育的社會環境。
(四)緊緊圍繞我市人口計生工作重點,邀請高層次人口理論專家,組織人口學會理事、黨校人口理論教員,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理論研討和研究。年中組織人口學會理事、黨校人口理論教員開展一次調研,撰寫人口理論研究論文進行交流與評比。
二、全面推進幸福家庭建設工程
(五)突出“人口、家庭、健康、發展”主題,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因地制宜,整合資源,廣泛實施以家庭文化、科學育兒、青春健康等為主要內容的“幸福家庭十大行動”,全面推進幸福家庭建設工程。9.25前后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月”系列活動,各地應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精心組織本地相關活動。
(六)繼續深入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不斷適應人口和計劃生育新形勢、新特點的要求,指導各地因地制宜,以各種層面、各種形式的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陣地為依托,從理論研究、宣傳欄目、文化活動、文藝創作、宣傳品開發等方面入手,進一步拓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的內涵和外延。
(七)加強家庭人口文化建設。建設和諧人口文化、培育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新風尚,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家庭人口文化建設。不斷豐富群眾文化生活,使之與當代社會相適應,與現代文明相協調。積極宣傳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的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跡,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營造有利于人口和計劃生育的文化環境。
(八)推動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內容形式、手段載體創新,重點推進城市社區和農村村組人口文化和婚育文化創新活動。規范有序地推進人口文化園(區)及基層人口文化教育基地建設。啟動市級人口文化教育基地創建活動,在每個轄市區、每個鄉鎮打造一個具有地域特色的人口文化園區(街、場)或人口文化教育基地。2012年命名5家市級人口文化示范基地。創新制作一批提倡婚育新風尚、傳播生殖健康知識的高質量宣傳品,免費發給群眾,并注重向農村地區和困難人群傾斜,開展優化人口計生戶外宣傳環境調研考評,舉辦全市第三屆計劃生育宣傳品交流展示會。
三、推動關愛女孩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
(九)大力倡導社會性別平等觀念,推動關愛女孩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完善“關愛女孩行動和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問題”工作協作機制,與相關部門共同開展工作,營造全社會關愛女孩、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圍。
(十)繼續開展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做好專項行動的整改完善及總結評估工作,建立健全綜合治理工作檔案,強化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管理和動態跟蹤,聯合相關部門將此項工作納入年度考核評估內容,形成常態化、制度化管理。健全完善部門協作、出生人口實名登記、出生人口信息共享等長效工作機制。
(十一)聯合市級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各項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女孩家庭的社會經濟政策。繼續牽手知名企業對農村獨生女孩困難家庭實施救助。
四、實施“新家園新家庭新風尚”示范創建計劃
(十二)充分利用省級公共財政支撐,積極完善新農村新家庭計劃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各地積極爭創省新農村新家庭新三年計劃示范縣(市、區)。加強對已創成省級新農村新家庭計劃示范縣、項目縣的指導及對省級“雙新”示范鎮、村、戶的培育,加大示范經驗推廣力度。
(十三)啟動我市“新家園新家庭新風尚”示范創建,推動人口計生“雙新”建設與農村社會管理工作滲透融合。2012年,全市“新家園新家庭新風尚”示范創建覆蓋率達60%以上,年底在全市范圍評比表彰6個“新風尚”示范鎮(街道)、20個“新風尚”示范村(社區)、50個“新風尚”示范戶。
五、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引導作用
(十四)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正面引導作用。緊緊圍繞人口計生重點工作,加強對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輿論引導,加強穩定現行生育政策的輿論引導。加強輿情監控,防范人口輿情安全隱患。密切跟蹤輿情變化,避免可能影響輿論安全的傾向性問題。
(十五)圍繞委中心工作策劃組織新聞宣傳活動。加強對各地幸福家庭建設工程、關愛女孩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新家園新家庭新風尚”示范創建等典型經驗的宣傳報道。在主要新聞媒體開設專欄或專版,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十六)全年新聞宣傳不少于90期(次),電視臺專題欄目全年不少于12期,電臺、報刊每年刊播不少于48期(次);各縣(市)區電視臺每年不少于6期,電臺、報社每年各不少于12期次;同時各地要積極向省、市提供好的稿件、素材,年內要向市電視臺、電臺、報紙分別選送選題6條、12條、12條。
(十七)充分利用人口計生系統行業報刊雜志,及時傳播我市人口計生工作最新動態和基層的好做法好經驗。與市廣電局共同舉辦我市人口計生“好新聞、好欄目”評選活動。2012年我市將繼續積極參加全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優秀電視欄目和廣播專題節目的評比活動。
六、加大社會化宣傳力度
(十八)強調群眾的廣泛參與和主體地位,充分發揮各級人口學校、人口文化大院、社區文化中心、世代服務宣傳倡導室等的陣地作用,大力宣傳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念和男女平等、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等政策法規知識,滿足群眾精神、文化、知識的需求。
(十九)與相關部門聯合開展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工作。按照“統籌發展、科學規劃、試點先行、逐步推廣”的工作思路,充分整合教育、衛生、婦聯、財政等部門資源,依托人口計生公共服務體系和各類早期教育陣地,在全市構建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暨獨生子女培養指導服務體系。加大兒童早期教育及獨生子女培養宣傳倡導力度,逐步建立政府倡導、部門聯動、社會家庭參與的工作模式。
(二十)加強部門協作,建立聯動機制。如與教育部門合作,開展人口早期教育、獨生子女培養、青春期健康教育等工作;與婦聯合作,開展和諧家庭建設、關愛女孩行動;與團市委、高校教工委等部門合作,開展以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為主要內容的各類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等。
(二十一)籌劃組織人口計生“三下鄉”、“五、二九”、“世界人口日”、“九、二五”、“男性健康日”、“世界艾滋病日”等重大紀念日及節假日的集中性宣傳活動,大力宣傳社會性別平等觀念,普及生殖健康知識,幫扶計劃生育貧困家庭。
本屆年會主題是“世界轉變中的犯罪學和刑事司法:來自亞洲的貢獻”,其中包括“犯罪原因和預防:文化,社會,家庭和學?!?、“矯正問題”、“腐敗和經濟犯罪”、“犯罪預防”、“亞洲國家的刑事司法:警察局,檢察院,法院和監獄,,、“亞洲的司法鑒定和證據基礎上的刑事政策”、“亞洲受害者心理學”、“面對計算機犯罪的新挑戰”、“亞洲的恢復性司法”、“安保和監控”、“亞洲犯罪學的未來”、“犯罪和犯罪性理論”、“亞洲跨國有組織犯罪”、“亞洲青少年犯罪問題”、“其他犯罪和犯罪學有關問題”等15個主要議題。來自亞洲各主要國家和地區以及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比利時、意大利、波蘭、荷蘭等多個國家和地區的300多位代表出席了本屆年會。本屆年會由亞洲犯罪學學會主辦、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學院和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院共同承辦。美國哈佛大學著名教授,美國犯罪學學會前主席羅伯特桑普杰等做了主題發言。
在這屆年會上,肖慶平先生和馮引如博士向大會提交了合作撰寫的論文《中國犯罪學研究三十年的變化和發展》,通過考察中國大陸主要犯罪學刊物以及法學、社會學刊物近三十年刊載的犯罪學論文的論題、
關鍵詞 、研究方法以及作者群體分布,作者認為,中國大陸犯罪學研究正在經歷一個明顯的轉型時期,傳統的“政法犯罪學”正在衰落,犯罪學研究日益分化為三支:一為社會學學科之下的犯罪社會學研究(主要依據社會學調查與統計作為研究的材料基礎),一為刑法學學科之下的實證刑法研究的分支(主要依據司法文獻尤其是判決書作為研究的材料基礎),此外則是從“政法犯罪學”衍生而來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視域下的犯罪防控研究。中國大陸犯罪學研究的這三個分支存在著巨大的學術話語的鴻溝,將之稱為“雞同鴨講”或許并不為過;同時,這一分化的趨勢仍將持續下去,并對犯罪學的學科建制帶來直接的沖擊,中國大陸的犯罪學研究的重新整合將困難重重。在大會分會場,馮引如博士就此論文主題做了英文演講,演講介紹了中國犯罪學研究的現狀、發展趨勢及存在的問題等情況,回答了與會者的提問并作交流,得到了大家的關注和好評。
在年會上,馮引如博士受邀主持了以“亞洲犯罪學的未來II”為主題的分會場討論。
會議最后組織參觀了香港廉政公署和羅湖懲教所,詳細了解香港懲教署相關制度和基本情況,收獲頗豐。
一、老老實實做人
1、進取。能擔任副校長一職是上級領導和大家對我的信任,因而我覺得身上的擔子很重。為更好完成這項工作,我在政治思想上積極要求上進,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論素養。認真參加遠程校長培訓班,高質量完成作業和論文。平時在工作中力爭做到:思想作風上實事求是,表里如一;工作作風上認真嚴謹,講求實效;待人處事上光明磊落、誠實、守信;生活作風上端莊穩重,親切大方;在公共場所和學生面前做到衣著整潔得體、語言文明規范,舉止端莊大方,努力在各方面都成為師生們的楷模。
2、真誠。我一直對周圍的人熱情真誠,年老的教師我敬之為長輩,青年的視之為朋友,我常為他們取得優異成績感到驕傲。我始終以一顆誠心與各位中層領導團結協作,促進了領導班子整合力的形成,促進了學校穩定和發展。
3、正直。在工作中始終堅持正確的立場,不避重就輕、不瞻前顧后、不?!盎^”。因此,我常告誡自己,凡事要以集體利益、教師利益出為發點,把教師和學生的文秘雜燴網利益放在第一位,去思考問題,說真話,做實事。
二、踏踏實實做事
在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方面,我堅持做到:
1、以身作則是工作的基礎。
雖然作為學校副校長,但我從沒有搞過特殊化。做到了以身作則,為老師和學生做好表率。每天的工作日堅持做到早上進入學校的大門,一天就是學校的人。認真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每天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心系學校師生安全,洞察學校的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