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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6-16 15:22:12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環保局辦公室工作總結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做好辦文、辦會、辦事工作
一年來,辦公室加強了對辦文辦會工作的管理。一是加強收文管理。細化了專人收文工作,做到國家、省、市、區、市環保局來文分別歸類登記和歸檔,方便了股、室、站、隊工作上的及時、便捷查閱;做好了文件的閱送、領導批示的即時督辦等工作。今年共收文363份。二是規范發文程序。加強了對文件內容的把關,按程序報局領導審核、會簽后編號、登記、發文。截止今年10月底,共發文105份,其中紅頭文件31份(行政文件21件,黨總支文件10份),其他資料74份。三是專人管理公章,按照使用規范行印;四是扎實籌辦各類會議,努力做到會前準備全面,會中服務周到,會后落實到位。一年來,辦公室積極牽頭組織了全區2009年國土、建設、環保工作大會、科學發展觀動員及自評自查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月專項行動工作會議、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專項治理及其他工作會議;五是積極組織活動,配合做好檢查工作。配合黨組開展科學發展觀實踐活動;配合工會多次組織登山比賽、科學發展觀知識搶答賽等活動;組織全體干部職工搞好“三清一化”、“創衛”責任區衛生清掃;牽頭做好了“依法辦事示范窗口單位”材料申報、2009年環保工作督查資料匯編、績效評估考核工作;做好了“6.5”世界環境日宣傳和環保世紀行調研工作;配合相關股室做好了污染源普查資料建檔及省污普辦、省愛國衛生、市環境保護督察組、區創建辦、區“三滿意”督察組的檢查工作。
(二)做好環境受理、回復工作
我們把環境工作當作聯系群眾的紐帶和橋梁來抓,認真辦好每一件環保,做到有告必查,有查必果,切實維護群眾的環境權益,提高群眾參與環保的積極性。對群眾、前來辦事的人員熱情接待,文明耐心解答,做到有問必答,用語文明,確保群眾和辦事人員高興而來,滿意而歸。環境受理和回復實行辦公室主任負責制,督促被投訴企業與業主按照環保法律法規落實到位,辦公室認真做好書面傳真回復工作,及時向人和市、區兩級政府進行回復。在工作中,還加強了與市環保局、區委、區政府的聯系協調。截止到今年10月底,辦公室回復了人大政協提案3份;處理了群眾、投訴共57起,其中群眾來信來訪14件,區長公開電話交辦的環境投訴案件26起,市局轉來的環境投訴案件17起,已結案26起,1件正在辦理中,結案率98.2%。
(三)做好門戶網站建設和信息報送工作
我分局積極響應區政府的無紙化公文傳輸系統建設,上半年派工作人員積極參與信息辦牽頭的公文傳輸系統培訓,安排專人負責管理我分局的信息上傳,積極為建設區政府門戶網站增磚添瓦。同時,向市環保局上報調研論文2篇,向市環保局、區政府上報環保信息共70多篇,其中在區級刊物上發表10余篇,升級刊物上發表3篇。
(四)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今年來,辦公室根據局黨組會議要求和分局管理制度的要求,重點做好了以下日常性工作:一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節約和環保,提倡節約辦公。嚴格執行《辦公室電腦使用管理制度》,節約用紙、墨盒等耗材,上報、下達的文件、材料一律采用雙面紙,確保了修舊利廢,有效地節約了資源。二是制定了《2009年市環保局北湖分局工作目標管理考核方案》,把全年的工作任務落實到部門和個人,明確了責任,促進局里各種機制的形成和各項工作的落實。三是做好協調服務工作。認真做好對內對外協調工作,嚴格執行《車輛管理制度》,及時調度用車,為廣大干部職工在工作上提供方便,及時反饋報送、環保信息,對部門、職工的工作要求,基本上確保又快又好的完成。
按照要求逐步落實了資產、財務、人員編制、社保、醫保、醫療體檢等工作;組織了工人技術等級考試、職稱外語考試、環評師資格考試、“五五”普法考試等,做好排污、監測、環評費用收取的非稅系統開票工作,認真做好了檔案、綜治、計生、人事報表及其他臨時性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
(一)督促各項行政管理制度的落實力度不夠。我局已制訂了許多切實可行的行政管理制度,但在落實問題上存在一些問題。辦公室肩負著各項制度落實、檢查的重任,執行的力度不夠,這方面的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協調工作的主動性不強。綜合協調包括對內、對外、對上協調。這方面我們做得不夠,溝通協調機會較少,主動匯報工作的意識不強。
(三)參謀服務職能的積極性不高。作為領導的參謀和助手,辦公室應該盡可能地為領導決策提供及時、全面、準確的信息。平時應注意收集整理突出反映環保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新思路、新舉措、新經驗、新方法,積極建言獻策。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在參謀職能上下功夫。發揮好參謀職能就是為領導、職工群眾服務。文字綜合是辦公室發揮好參謀職能的重要途徑。我們將牢記樹立精品公文意識,組織起草好各類綜合性文字材料。
(二)在綜合協調上下功夫。綜合協調是辦公室為領導、為機關、為職工提供深層次服務的切入點,是辦公室的主要職責之一。辦公室人員需要在化解矛盾、促進和諧、提高效率方面爭做行家里手。在對上協調、對內協調上也要增強主動性,爭取領導和其他股室的理解和支持。
一、組織領導
成立區年“安靜居住小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正處長級干部、區環保局局長任副組長,區環保局、區市政園林局、區工商分局、區文廣新局、區交巡警支隊、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區環保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各成員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調度會,檢查和督促責任部門和有關單位建設市級“安靜居住小區”工作進度,確保工作目標任務按期完成。
二、建設范圍及目標
建設范圍:區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已建成的環境噪聲達標區范圍內。
建設目標:在年建成市級“安靜居住小區”4個,其中,街道辦事處2個、街道辦事處1個、街道辦事處1個。
三、責任部門及職責
區環保局:牽頭對創建工作實施統一規劃,具體負責創建的組織協調工作,對擬創建“安靜居住小區”周邊建筑工地嚴格進行夜間施工審批,加大執法力度,按照驗收要求完成噪聲監測。
區市政園林局:牽頭對擬創建市級“安靜居住小區”周邊占道經營實施執法檢查,防止流動商販和夜間攤點噪聲擾民。
區工商分局:牽頭對擬創建“安靜居住小區”周邊文化娛樂場所、餐飲及其他商業門面進行監督檢查,取締無證照經營戶。
區文廣新局:負責配合對擬建“安靜居住小區”周邊文化娛樂場所進行監督檢查。
區交巡警支隊:積極協助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在小區周邊城市路段及小區內設置禁鳴標志。
區公安分局:加大對擬建“安靜居住小區”周邊社會生活噪聲的監管。
各街道辦事處:認真組織實施本轄區內市級“安靜居住小區”的創建工作。積極按照創建市級“安靜居住小區”的基本條件篩選確定轄區內擬創建對象,按照“安靜居住小區”創建標準嚴格實施,加強與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協調與溝通,確保創建工作通過驗收。
四、實施步驟
(一)調查準備階段(6月1日-6月30日)
各街道辦事處對轄區內的小區認真進行統計,按照創建的基本條件,選定擬創建小區名單。各街道辦事處務必于6月25日前將確定的創建小區名單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并于7月1日前啟動創建工作。
(二)宣傳發動階段(7月1日-7月31日)
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宣傳創建市級“安靜居住小區”必要性,使創建工作能夠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和積極支持,引導社區居民從日常的環保行為做起,提高廣大市民的環保意識。
(三)組織實施階段(8月1日-9月30日)
創建具體工作由各街道辦事處牽頭組織實施。一是與各居委會聯合,對小區的人口、建筑物及所在單位進行調查,統計分析,為建設“安靜居住小區”提供科學根據。二是根據“安靜居住小區”創建指標和區域噪聲污染情況,制定噪聲治理方案;明確責任,認真組織實施,以達到創建指標要求。三是根據國家和地方環境噪聲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防治小區內道路交通噪聲和生活噪聲污染的管理措施,將其納入物業管理制度和公民公約以便共同遵守。創建完成后,由區環境監測站根據考核指標規定的環境噪聲監測項目和要求,對建設后的“安靜居住小區”環境噪聲現狀進行測試,并出具監測報告。
(四)檢查、整改階段(10月1日-11月30日)
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小區創建工作進行檢查,各街道辦事處對創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整改完善。
(五)初步驗收階段(12月)
各街道辦事處于12月10日前向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報送相關驗收材料,報送的材料包括工作總結、小區基本情況和創建“安靜居住小區”工作方案(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制定)、環境噪聲監測數據。領導小組將對創建市級“安靜居住小區”的建設工作進行初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領導重視
“安靜居住小區”創建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難度較大、要求較高的工作,各相關部門和街道務必高度重視,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落實措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以清查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的排污企業為重點,完全取締飲用水源一級維護區內的排污口,確保飲用水源水質臨時穩定達標。完全排查與清理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排污企業,整治影響飲用水質安全的違法排污企業、違法建設項目和破壞生態環境的資源開發活動,確保飲用水平安。
二、主要措施
(一)檢查飲用水源維護區劃分情況及設立界碑和標識情況。
(二)各縣(市、區)政府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污染物排放單位進行再次全面清查,取締維護區內的所有排污口和近岸污染源,確保飲用水源水質臨時穩定達標。
(三)嚴格飲用水源維護區內新、改、擴建項目的環保審批,各級維護區內不審批任何與水源維護無關的項目,對飲用水源維護區附近可能影響飲用水水質的項目實行最嚴格的環境準入和環評審批,確保飲用水源維護區內不再發生任何新污染源。
(四)積極推進轄區內重要飲用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站的建設步伐,定期飲用水源地水質狀況演講,確保全市人民喝上安全、放心的干凈飲用水。
三、時間布置
(一)準備階段
各縣(市、區)政府根據本方案,制定轄區具體實施方案,進行動員部署,并于4月25日前將實施方案及聯系人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環保局)
(二)集中整治階段
各縣(市、區)組織相關部門對轄區內飲用水源地的環境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嚴抓飲用水源維護區內違法排污和違法建設的典型,層層掛牌督辦,樹立一批環境整治的先進樣板,并通過媒體曝光,擴大社會影響,接受群眾監督。
(三)督查階段
市環保局將對轄區內整治行動的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對違法排污企業處分到位、整改到位,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省環保廳也將會適時對我市的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四)總結階段
各縣(市、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并于月日前將工作總結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環保局)
四、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統一部署。各地政府必需對轄區內的飲用水環境平安負責,要精心組織,切實加強領導,研究制定轄區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并組織實施。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處置解決整治行動中遇到問題。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環保優先的原則,加大監管執法力度,積極推進化工生產企業環境污染整治和結構調整工作,進一步遏制環境污染事故,全面提高化工行業環保和發展水平,努力創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和安全發展型社會。
二、整治范圍
全市化工行業所有生產企業,無論是原有環保設施運行較好的企業還是環保治理不達標的企業,包括各園區污水處理廠及所有水系,都必須逐一過堂,按標準實施整治。
三、目標要求
按照“逐個排查,集中整治,入園進區,改造提升”的總體要求,過提高生產經營標準、行業準入門檻和從業資質要求,用二個月的時間集中整頓、淘汰各類違法違規化工生產企業,并過專項整治,有效控制和治理污染,全面達到環保標準,排污企業達標排放。
依法全面落實環保優先的原則,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切實開展好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在整治的力度上做到“三個堅定不移”,即堅定不移地推進廢水達標排放,做到雨污分流、河道整潔;堅定不移地推進廢氣達標排放,做到全程控制、空氣清新;堅定不移地推進固廢達標排放,做到存放有序、去向明確。工作中要做到思想認識上警鐘長鳴、制度保證上嚴密有效、技術支撐上堅強有力、監督檢查上嚴格細致、事故處理上嚴肅認真,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四、整改要求
(一)提升改造化工園區環?;A設施。一是提升醫藥化工園園區污水處理廠運行質態。在6月20日前建成投運終端控制系統,實現與環保局實時監控聯網,同時增強專業技術人員配備,加強巡查隊伍管理,強化接納廢水監測,完善工藝參數運行,確保24小時穩定達標排放。二是改造醫藥化工園園區水系。盤規劃園區水系,主要走向、入口、出口、沿河管網、綠化等,在滿足正常排澇的前提下,重新疏理、清淤底泥,對斷頭溝進行填埋,對主要河道進行石駁和綠化,徹底改善并保持河道整潔。
(二)對化工企業的環保整治要求做到“五個必須”,即設施必須達標配套、雨污必須徹底分流、污管必須離地明建、應急必須具有備池、排放必須全程監控。
1.設施必須達標配套。各企業污染處理設施與生產能力要相配套,必須按照項目環評審批要求逐一整改到位,確保設施正常穩定運行,廢水持續穩定達標排放,污泥必須規范妥善處置。
2.雨污必須徹底分流。企業內部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必須全部隔離分清,原則上只允許設置一個雨水排口和一個污水排口,并設置統一標志牌。
3.污管必須離地明建。企業自設出水口到公眾監督口之間的排污管道均需地上明建。
4.排放必須全程監控。企業廢水排放均要設置公眾監督口,并根據整治要求在外排管安裝流量計、COD在線儀及電磁控制閥。
5.應急必須具有備池?;て髽I必須建有相配套的應急備池,容積應不小于企業半天廢水排放量。
五、時間部署
整改時間從4月20至6月20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調查摸底動員部署階段。對全市化工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摸底,重點對企業的生產工藝、主要產品、用水情況、治污設施運行及達標排放情況、在線監控設備安裝運行情況、固體廢棄物儲存及處置情況進行現場核查,并填報《入管企業污染整治調查表》,并對調查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各企業要按照自身整治要求制定詳細的整治方案,并于4月30日前上報整治工作小組。
(二)整改推進階段。由整治工作小組現場逐一對各企業整治方案進行最終確認,于5月3日前排定整治工作進度表。各企業要按照整治方案及時組織落實,整治工作小組要全程跟蹤,現場指導、協調、督查,確保各企業于5月31日前整改到位。
(三)鞏固驗收階段。由市環境監測站對整治企業廢水排放情況及片區水環境質量進行監測,配合污水處理廠跟蹤監測進水水質變化。整治工作小組對企業的整治成效進行巡查、抽查及分析匯總,形成整治工作總結報領導小組。整治工作領導組組織對整治企業進行逐一驗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市長任組長,、兩位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環保局、各園區、各鎮鄉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行動領導組,負責此次整治工作的總體推進、協調。領導組下設專項整治辦公室,具體負責指導企業制訂整改方案,幫助和督促企業解決整治過程中的問題,由市環保局湯楓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環保局副局長、醫藥化工園管委會副主任黃成任辦公室副主任,其中市環保局好負責面上化工企業整治的指導工作,醫藥化工園要負責好園區內化工企業整治的指導工作,確保如期完成本次專項整治任務。
年度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總結評估的通知
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年度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總結評估的通知》(政辦〔)精神,請各有關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要求,對本部門年自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和評估?,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分析的主要內容
(一)基本情況
按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分別匯總年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情況及其所包含分類別的具體情況。主要包括年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發生起數、傷亡人數、經濟損失情況以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起數、傷亡人數、經濟損失情況,與年度相比較的情況等,并針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主要特點進行分析。
(二)應對工作評估
重點圍繞防御臺風和強對流災害性天氣、防汛抗旱、防震減災、森林防火、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道路交通、海上安全和火災事故、處置環境污染事件、應對食品安全事件、防控傳染病和動物疫情、處置涉外事件和、搶險救援等工作,從組織領導、預案建設、隊伍建設、資金投入、物資保障、監測預警、應急處置,以及恢復重建、調查處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對年應急管理工作及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對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和評估。既要認真總結防范處置工作中好的經驗和有效做法,又要深入分析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
(三)工作建議
評估報告一般分為五個部分:基本情況、主要特點、應急工作評估、存在的主要問題、相關工作建議。各有關部門在評估中,應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進一步提高防范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見和建議,以改進和推動應急管理工作。
(四)典型案例分析
根據點面結合的原則,按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各選擇—2個典型案例,對應急處置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深入評估分析,以利于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完善預案,改進工作。
二、評估分析的組織工作
市直各有關部門按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組成四個編寫組,由各組牽頭部門自行組織召開相關會議,各組的參加部門負責編寫本部門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評估報告,各組牽頭部門負責提供本組典型類別突發公共事件防范處置工作有關總結分析材料,并在各組成員評估報告的基礎上,匯總形成本組突發公共事件評估報告,上報市政府辦公室。市直有關部門分組如下:
(一)自然災害組:由市水利局牽頭,民政局、國土資源局、交通局、農業局、林業局、海洋與漁業局、地震辦、氣象局、防汛辦參加。
(二)事故災難組:由市安監局牽頭,公安局、建設局、交通局、農業局、質監局、環保局、旅游局、氣象局、供電公司參加。
(三)公共衛生事件組:由市衛生局牽頭,經貿局、農業局、林業局、工商局、質監局、藥監局參加。
(四)社會安全事件組:由市公安局牽頭,經貿局、民政局、民宗局、教育局、國土局、建設局、外僑辦、環保局、局參加。
三、評估分析的有關要求
(一)市直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突發公共事件的年度評估分析工作。牽頭部門要做好組織協調和計劃安排,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安排專人負責,全面、準確、深入地進行總結分析,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
(一)對江周邊地區水環境平安進行專項整治,年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對江沿岸一公里范圍內的污染企業整治情況進行“回頭看”全面清理江周邊地區的污染企業,重點對污染企業整治情況進行督查和排查,對重污染行業企業和重點排污企業進行專項檢查,繼續開展飲用水源維護區集中執法檢查,完全取締飲用水源一級維護區內的排污口,確保飲用水源水質臨時穩定達標,確保江入境水質梅港斷面達到Ⅲ類及Ⅲ類以上標準。進行全面清查的同時,取締和淘汰國家明令禁止的小造紙、小化工、小皮革和沒有無害化處置設施的畜禽養殖場,對不符合“三個堅決不搞”要求的企業堅決實行關停并轉,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圍繞污染減排中心工作,遏制“兩高一資”行業污染,開展化工行業集中執法檢查,對涉砷行業存在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三)通過加強環保審批管理,控制江周邊地區新污染的發生,促進該區域重污染企業逐步退入工業園區和產業升級。
二、主要措施
(一)檢查飲用水源維護區劃分情況及設立界碑和標識情況。
(二)各縣(市、區)政府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污染物排放單位進行再次全面清查,取締維護區內的排污口和近岸污染源,確保飲用水源水質臨時穩定達標。
(三)對江沿岸一公里范圍內重點行業廢水排放單位進行全面排查。依照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和節能減排要求,以達到區域環境容量和總量控制要求,以連續穩定達標排放為標準,淘汰國家明令禁止的小造紙、小化工、沒有無害化處置設施的畜禽養殖場。對重點水污染物排放單位落實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各類排污口必需依照規范化整治要求建檔立標,確保各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四)嚴格依照規范和要求定期對江出入我市斷面水質進行監測、監控和考核,以全面達到相應水質要求。
(五)全市環保部門必需嚴把建設項目審批關,嚴控高能耗、高污染、資源型建設項目,尤其要控制在江周邊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水污染建設項目。
三、時間布置
(一)準備階段
各縣(市、區)政府根據本方案,制定轄區內具體實施方案,進行動員部署,并于月日前將實施方案及聯系人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環保局)
(二)集中整治階段
各縣(市、區)組織相關部門對沿江周邊地區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檢查,進一步完善年建立的沿線污染企業檔案,對未按要求整治到位的重點企業,必需責令停產整治,整治到位后方可恢復生產,對國家明令禁止的小造紙廠、小化工廠和沒有無害化處置設施的畜禽養殖場,由屬地政府予以關閉取締。
(三)督查階段
市環保局將對轄區內整治行動的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對違法排污企業處分到位、整改到位,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省環保廳也將會適時對我市的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四)總結階段
各縣(市、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并于月日前將工作總結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環保局)
四、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統一部署。各地政府必需對轄區內的水環境平安負責,要精心組織,切實加強領導,研究制定轄區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并組織實施。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處置解決整治行動中遇到問題。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省紀委第六次全會、市紀委第五次全會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會議精神,通過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查處力度,保護生態環境,保障群眾健康,維護群眾利益。
二、組織機構
由區城建環保局牽頭、區發改委(王俊杰)、西湖工商局(丁光榮)、區監察局(姜桂英)、區司法局(趙在昌)、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雷靂)等六部門共同成立西湖專項治理企業違法排污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工作組。
專項治理工作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具體組織協調全區環保專項行動,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設在區城建環保局。
三、工作重點
按照上級部門的統一部署和具體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確定年度我區專項治理工作重點為:
(一)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尤其是嚴重危害群眾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土法煉油、飲用水源污染、煙塵污染、餐飲業油煙、噪聲污染問題。
(二)重點水域周邊的違法排污問題。尤其是城市污水處理廠設施不正常運行、醫療垃圾、廢氣危險化學品污染、農付畜禽養殖污染等問題。
(三)建設項目違反環境影響評價法的問題。尤其是居民稠密區三產行業的環境污染突出問題。
(四)死灰復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原國家經貿委第6號、第16號、第32號令中要求應淘汰而未淘汰的污染嚴重、危害群眾身體健康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以及生產技術落后、二次污染嚴重、直接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廢五金電器、電線電纜和電機加工利用企業,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重點行業和地區。
四、具體措施
(一)建立治理企業違法排污問題管理責任制。
要將解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環境污染問題放在重要位置,把轄區內專項治理違法排污企業工作列入政府議事日程,對群眾投訴反映強烈的問題進行新一輪徹底清理,采取有力措施進行集中整治;對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老大難問題進行綜合治理,并將解決情況向群眾反饋。
(二)開展企業排污情況全面清理。
對2000年以來的建設項目進行一次全面清理,逐一檢查、認真復核,對沒有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項目,已經投產的,要依法責令停產或使用,在建項目必須立即停止建設,限期補辦手續并通報批評,經審批后方可恢復生產。對沒有通過環保“三同時”驗收擅自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或建成后環保設施不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超標的項目,一律依法停產治理。對超標排污的企業,依照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進行相應處理。
(三)嚴查死灰復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對逾期未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一律依法取締、關閉,有關設備就地銷毀,嚴防污染反彈和污染轉移。對違法轉讓淘汰設備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全面督查限期治理項目進展情況。凡無故延誤治理工程工期或拖延環保設施竣工驗收時間單位,責令其加快工程進度,履行竣工驗收手續,對拒絕承擔或者借故逃避治理責任的單位,一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上限予以處罰,并責令其停產停業治理,未經環保部門驗收,不得恢復生產或營業。
五、工作步驟
(一)制定方案,宣傳發動(3月份)
根據上級部門部署,制定實施方案。加強輿論宣傳、發動群眾參與監督、公開舉報電話,鼓勵群眾舉報各種環境違法行為。
(二)全面排查,確定名單(4月上、中旬)
按照整治工作的重點和要求,由區專項治理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對轄區內的違法排污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列出重點查處對象,并報市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
(三)集中整治,嚴肅處理(4月下旬8月中旬)
對違法排污單位進行現場檢查、取證,并按照其違法事實依法進行嚴肅處理。
(四)加強監督,長效管理(8月下旬0月下旬)
對整治到位的單位,應持續加強監督,嚴防污染死灰復燃。8月下旬,區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組織力量對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自查,著重檢查對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重點督辦企業的整治情況。對整治未到位的,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開曝光,并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9月下旬,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將對重點督辦企業的處理意見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并組織一次“回頭看”,防止污染反彈。10月中旬,對年度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將工作總結上報市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
六、幾點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部門聯動,綜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二)掛牌督辦解決突出環境問題
要對近年來群眾反復投訴的嚴重危害群眾身體健康的突出問題逐一進行梳理,對重點問題進行掛牌督辦。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要公布環保舉報電話,積極組織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和跟蹤報道,公開曝光一批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和違法企業“黑名單”。
(四)嚴格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暢通
要確定專人負責,信息工作,及時報送整治工作動態和查處情況,重要情況要隨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