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12 03:26:49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司法所先進經驗交流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抓住機遇,努力開拓,不斷推進人民調解工作的改革和發展。
人民調解是今年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一年
來,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區關于加強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會議精神,我區扎實工作,不斷創新,強化人民調解的組織建設、制度建設、隊伍建設和職能作用,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使我區的人民調解工作得到了開拓性的發展。
一是指導方式得到了創新。全區成立了以區委副書記張岐為主任,區司法局和區人民法院有關領導為副主任,各鄉鎮、街道分管領導為成員的人民調解指導委員會。加強對全區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和解決人民調解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探索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改革和發展的新路子。在成立人民調解指導委員會的同時,在全市率先向鄉鎮、街道派遣人民調解指導員,指派11名法官和1名司法干警到全區13個鄉鎮、街道以及西湖街道擔任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員,以結對子的方式,為鄉鎮、街道調委會提供法律咨詢,加強對疑難糾紛調解的指導;又如把有關法律、法規和調解工作的操作程序、調解協議范本、格式文書制作成軟盤??截愔撩總€調委會,規范調委會的各項工作制度。于此同時,我區還及時召開各種會議,總結部署工作,交流工作經驗,及時指導工作。五月份,全區召開了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會議。區委副書記張岐作了重要講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王炬作了人民調解工作報告,區法院鄭重圭院長就法院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講了話。會上西溪街道、靈隱街道慶豐社區、三墩鎮司法助理員交流了經驗,還對在2006年人民調解工作中表現突出的25名先進集體和26名先進個人進行了表彰。這次會議的召開,對我區的人民調解工作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十月份,結合同志為“楓橋經驗”批示四十周年,我區又召開了紀念同志為“楓橋經驗”批示四十周年暨人民調解工作現場會,推廣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學習深化楓橋經驗方面的好經驗、好做法。
二是宣傳工作得到了強化。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與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涉及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矛盾糾紛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具有法律效力。我區利用這一契機,通過各種形式加大對人民調解工作的宣傳力度,將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案例編印成《人民調解工作資料匯編》,下發給各調解組織用作學習資料和辦案依據;以問答的形式制作了人民調解知識宣傳畫報,在全區各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宣傳欄里張貼;還將市局統一制作的人民調解制度送到各個社區,把調解員的姓名、照片、有關制度上墻公開。各鄉鎮街道也利用各種途徑大力宣傳人民調解工作,文新街道德加、星洲等社區積極運用社區網站宣傳人民調解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過宣傳積極把矛盾糾紛引導到人民調解的軌道上來解決。如我區靈隱街道調委會剛成立,被傷害賠償糾紛困擾了半年的兩位當事人就主動上門要求進行調解,并在街道調委會支持下達成調解協議,不僅化解了糾紛,促進了鄰里和睦,也降低了成本。
三是組織建設得到了全面規范。今年二月初,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我區選擇三墩鎮、西溪街道作為鄉鎮、街道調委會建設的試點,堅持高標準,高起點開展試點工作。在鄉鎮街道調委會建設試點中,在組織建設上,注重群眾自治性,嚴格控制行政人員在調解委員會中的人數,要求調委會中懂法律的社區志愿者占大多數;在制度建設上,建立了崗位責任、例會、考評、業務登記、檔案統計等一系列的制度;在工作程序上,做到嚴格規范,對每一起糾紛的調處根據其性質特點,制定了受理、告知、調查、通知、調解、制作協議、送達、回訪等一系列規定。到三月份,三墩鎮、西溪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如期完成。我區及時推廣兩個試點的做法和經驗。全區其他各鄉鎮、街道在認真學習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加快調委會建設步伐,5月28日靈隱街道調委會正式成立,至此我區十三個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全面完成,提前完成了任務。在鄉鎮、街道調委會建設過程中,我區一方面規范制度和程序,另一方面對調委會的組成人員、調委會產生方式等方面更是嚴格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積極引導、大膽創新。如我區靈隱街道調委會的組建,一是通過選舉形式產生街道調委會,由群眾選舉自己的組織;二是街道調委會的主任由社區法律志愿者擔任,真正體現了街道調委會組織的自治性。這一做法已在全區逐步推廣。在此同時,各類調解組織緊密結合實際,大膽創新調解方法,一是采用庭審式調解。我們要求鄉鎮、街道調委會和有條件的基層調委會專門設立調解庭(室),按照民事法庭的樣式設有調解主持人、調解員、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座席,另設有旁聽席,體現了人民調解的公正性和嚴肅性。二是網上道德評議庭。利用社區網站設立“道德評議”論壇,通過典型事例的討論,對身邊不文明、不守法、不道德的行為進行評判和辯論,讓群眾去制約這種行為。三是模擬道德法庭。利用網絡將法律不適宜調整的道德問題以模擬法庭的形式在道德層面上進行辯論,根據《公民道德建設綱要》等道德規范來進行調解。區局還根據農村撤并村、村改居及企事業單位調解組織建設的現狀,根據司法部75號令的規定,對全區各類調解組織進行了規范了整頓,統一實行了各類調解委員會由區局統一備案制度,大力開展了調解組織的規范和整頓工作,撤消了27個企事業單位中組織渙散、人員欠缺、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實的掛牌調解委員會,規范和完善了41個基層調解委員會。目前全區共有調解組織202個,其中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13個,村級調解組織98個,社區調解組織79個,企事業單位調委會8個,集貿市場調委會4個,各級調解組織共有調解干部922人,調解信息員3254人,形成了一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縱橫交錯、運轉正常、功能互補、齊抓共管的調解組織網絡。
四是隊伍素質得到明顯提高。我區采取了統一計劃、分級組織、集中考試、持證上崗的方式對全體調解員進行了培訓,全面提高基層調解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為組織好各級各類調解主任的培訓,區局專門在人民調解經費中撥專款8萬元用于培訓。在6月15日至28日,分三期對全區各鄉鎮、街道和村、社區的調委會主任和司法所人員共275人集中進行了培訓。參訓的同志,系統學習了中辦發(2006)23號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的《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司法部的《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以及人民調解格式文書的制作等內容。區委副書記張岐親自為培訓班動員、聽取學員的經驗交流、為調解主任頒發上崗證、作培訓小結。參訓的同志一致認為深受教育,不僅增長了業務知識,對提高實際調解工作技能也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這次培訓班是歷年來辦得最好、收獲最大的一次。全區各類調解組織的761名調解員也由鄉鎮街道進行了培訓,由區司法局統一組織進行了考試,并對培訓合格的922名調解員頒發了上崗證。通過培訓,使全區人民調解隊伍的素質得到了全面提高,人民調解員的實際工作能力得到了進一步增強,為民間糾紛的調處工作提供了隊伍素質的保障。
五是職能作用得到充分發揮。我區人民調解的受理范圍已從公民之間的民間糾紛擴展到公民與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之間的民事糾紛,并且逐步擴大到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民間糾紛的調解,特別是參與了一些、社會熱點問題所引起的民間糾紛的調解以及重大疑難糾紛的調解。如臺灣的龔先生,91年在杭州市區以他人的名義置房,現在辦理“三證”時發生了糾紛。古蕩街道調委會接受了龔先生的申請,經調查取證,多次協商,最后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一起涉臺民間糾紛,就在短短的10日內得到了解決。又如留下鎮石馬村農嫁居婦女土地承包待遇問題,涉及到45人,她們多次集體上訪,因政策原因,多年來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5月份,區委張岐副書記親自帶9個部門的領導到留下鎮調研時,我局提出用人民調解的形式解決這個問題,被人民法院作為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探索予以采納。留下鎮調委會介入后,通過大量細致的工作,經過兩個多月的努力,現大部分人簽訂了調解協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今年6月30日文新街道發生一起火災,使兩家企業受損,該街道調委會受理了這次法人與法人之間的索賠標的為90萬元的糾紛調解后,通過大量的調查取證,使糾紛得到成功調處,最終賠償金額為25萬元。
六是工作成效得到了充分體現。今年來,全區各級調解組織共調處民間糾紛682起,調處成功674起,防止群體性鬧事事件8起670人,防止非正常死亡3起3人,防止民轉刑案件9起14人,沒有發生因民間糾紛調處不及時或調處不當而造成的非正常死亡、民轉刑案件、群體性鬧事和群體性上訪,為我區政治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取得了明顯社會效果。特別是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從建立開始就發揮了重要作用,調處了一大批重大疑難糾紛,截止九月底,全區十三個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地調處疑難復雜糾紛33起,其中損害賠償糾紛24起,涉及賠償金額180余萬元,賠償金額在五萬至十萬元的有4起,十萬元以上的有7起,最大的一起賠償金額達30.0910萬元;生產經營造成的噪音擾民糾紛1起,涉及人員56人;群體性涉法糾紛1起,涉及人員45人;家庭、鄰里糾紛6起,涉及人員41人;涉外糾紛1起。如:周浦鄉調委會成功調處了一起三車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賠償金額達到30余萬元;蔣村鄉發生了一起因幾名孩子玩耍,造成一農戶鐵門倒塌,致使河南在該鄉打工的一名四歲的兒子死亡,鄉人民調委會主動介入進行調解,避免了一起群體性鬧事事件;北山街道調委會及時調處了一起涉及四十余萬元標的家庭糾紛,防止了一起民轉刑案件。經過一年的努力,我區人民調解的影響力和公信力在不斷提高,被杭報譽為“民間法庭”辦“民間大案”。我區靈隱街道調委會就成功調處了一件標的達10.5萬元,歷時半年之久的民事糾紛,杭報6月16日用了較大篇幅予以報道。區法院還審結了首例請求履行調解協議案件,認定西溪街道文天社區調委會達成的有關夫妻離婚后女方撫養費問題的人民調解協議合法有效,判令被告履行。
七是活動載體得到了有效的開拓。首先是扎實開展“四有五無”活動。我區根據市司法局的要求,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在全區人民調解委員會中開展“四有五無”活動,即:有組織調解、有人員調解、有經費調解、有場所調解和無因民間糾紛引起的非正常死亡、無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民轉刑案件、無因民間糾紛引起的群體性鬧事、無因民間糾紛引起的群體性上訪、無推卸責任將矛盾糾紛上交。到目前為止全區有65%的調解組織達到“四有五無”標準,年終我局將對達標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其次是大力開展優秀案例評比活動。從五月份開始,我區開展了人民調解工作優秀案例評選活動。通過優秀案例評選,總結經驗,樹立典型,進一步規范人民調解的工作程序,增強人民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提高全體人民調解員的素質,鍛煉和培養出一支懂法律、精業務、會調解的骨干隊伍。在優秀案例評選過程中,各類調解組織和廣大人民調解員,緊密結合各地矛盾糾紛的實際,嚴格按照司法部75號令規定,積極開展對重大疑難糾紛的調解工作,使一批目前,全區經過各鄉鎮街道司法所的評選,已經有一批工作規范、程序到位、并具有一定影響的重大、疑難糾紛的調解案例已上報到區局。我區將通過進一步的評選后,精選部分有指導意義的優秀案例進行匯編,下發到全區各個調解組織,并將優秀案例作為今后人民調解員培訓的教材。再次全面開展人民調解工作調研活動。我局在今年還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了人民調解工作的調研活動,廣泛發動基層司法所、各級調解組織和廣大調解員對我區人民調解工作進行調研,撰寫調研文章,組織專門人員對調研文章進行評比。通過開展優秀調研文章評比,總結交流工作經驗,全面了解我區人民調解工作的現狀,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制定對策和整改措施,研究和探索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目前,優秀調研文章的評選、匯編工作正在進行。
二、強化職能,扎實工作,全面推進基層司法行政的各項工作。
1、化基層基礎建設,全面加強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隊
伍建設。在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同時,區局大力強化基層基礎建設,一是區局根據省政府152號令及市政府有關文件的規定,全面加強司法所建設,經過區局的積極工作,目前全區13個鄉鎮街道司法所全部正式建立,并都刻制了專門印章。二是全面做好司法所人員的換裝工作,全區20名司法所工作人員統一換發了2000式司法行政制式服裝。三是加強對司法所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管理,區局先后三次組織全體司法所人員,采用以會代訓的方法,組織司法所人員學習有關政治業務知識,學習法律規章,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結合法律服務所、法律者年檢注冊工作,針對我區基層法律服務所和法律工作者隊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整頓和教育,為了全面加強對法律服務所的內部管理和法律工作者的執業行為進行監督,區局還建立了法律服務所季報制度,對法律工作者辦案、收費、質量監督卡回收情況進行及時了解和跟蹤調查。
2、重排查、強職能,為維護政治社會穩定積極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