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9-23 00:21:52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授權管理制度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完善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制度是當前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一項重要任務,我國正在著手制定《企業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辦法》。本文作者從法律角度進行思考,澄清對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基本認識,包括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由來、相關規定、主要內容、主要作用、存在的不足之處等等。從而進一步對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法律關系進行深入分析,思考如何對國有資產授權經營作出明確的定義,如何明確界定國有資產授權經營主體、客體和對象,在文章的最后部分,特別強調了在立法和實踐中需要注意區分,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客體是企業的產權(股權),而不是經營權或企業法人財產權。本文對完善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制度進行了有益探討。
關鍵詞:完善管理制度 國有資產 授權經營 法律思考
在《國務院關于200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明確地提出了完善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制度這一重要課題,并將其作為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任務。03年8月14日《企業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辦法》起草工作小組召開了企業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立法專家座談會,從會上反映的情況來看,在討論中專家意見分歧比較大,[1]在國內,現階段尚缺乏足夠的經濟、法律理論支撐,因此,有必要繼續進行有益的探索。作者企圖通過本文,談談自己對這一問題的法律思考。
一、對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基本認識
(一)、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的由來
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是在組建企業集團的試點工作中,為了組建企業集團,形成以資產為紐帶的母子公司關系,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將集團緊密層企業的國有資產劃撥并授權給核心企業,由集團核心企業負責經營管理并承擔保值增值責任。其目的是建立以資產為紐帶的母子公司關系。[2]1992年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和國務院經貿辦聯合下發的《國家試點企業集團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實施辦法》對授權經營定義為:“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是指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將企業集團中緊密層企業的國有資產統一授權給核心企業(集團公司,下同)經營和管理,建立核心企業與緊密層企業之間的產權紐帶,增強集團凝聚力,使緊密層企業成為核心企業的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發揮整體優勢”。隨著產權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以及企業集團發展的實踐,對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的認識又有了新的發展。
(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的相關規定
早在1993年制定《公司法》時,在公司立法中,就對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有過明確規定?!豆痉ā返谄呤l規定:“經營管理制度健全、經營狀況較好的大型的國有獨資公司,可以由國務院授權行使資產所有者的權利。”隨著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為了積極探索國有資產管理的有效形式,黨的十六大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作出了重大決策,國務院按照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二中全會精神,制定了《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確立了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基本框架。該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對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規定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所出資企業中具備條件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進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鄙鲜鲆幎ǎ谴_立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制度的基礎,同時,也為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制度提供了基本依據。
(三)、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的主要內容
1、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目的是探索國有資產管理的有效形式,建立以資產為紐帶的母子企業關系,使國有資產出資人到位并履行好出資人的職責,建立科學有效的國有資產管理、監督、運營體系和機制。
2、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主體,授權方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地方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被授權方是所出資企業中具備條件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
3、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核心是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授權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經營國有資產”,被授權企業在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依法經營、監管,對其全資、控股或參股企業的國有資產行使所有者職能。
4、國有資產授權經營要由授權方與被授權方簽訂授權經營協議,明確授權內容,使被授權企業做到權利與責任的統一,被授權企業在享有經營國有資產權利的同時,應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
(四)、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的主要作用
1、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與被授權企業之間,明確被授權企業的經營權利和責任,有利于維護被授權企業的法人主體地位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對被授權企業的出資人地位。一方面,被授權企業享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企業經營自,對其經營管理的企業國有資產承擔保值增值責任;另一方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依法對授權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
2、在被授權企業和其子企業之間,明確被授權企業對其子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有利于母子企業層面上的出資人到位,使被授權企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做到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從而有利于子企業國有資產的市場化運營。實行授權經營后,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不再直接對被授權企業的子企業行使股東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五)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的不足之處
1、從1992年國務院四部門聯合下發的《國家試點企業集團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實施辦法》以來,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的社會經濟條件發生了重大的變化,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公司制度的確立,國有大中型企業在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公司和企業集團發展的實踐中,積累了大量豐富的實踐經驗,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確立,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中又出現了新的些問題,從總體來說,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
2、目前,由于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的理論還不是十分成熟,因此,有必要對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的定義,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主體,包括授權人、被授權人,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客體,包括所有者權益,股東權益,企業法人財產權、經營權,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對象、范圍等等進行深入的探討和研究,使之形成一種比較完善理論,并轉化為一種健全制度,使之有利于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有利于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有利于發展國有經濟,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二、對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法律分析
(一)、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的定義
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實踐,可以說對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有了新的認識。作者認為,可以將國有資產授權經營定義為:“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是指政府及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將自己以各種形式直接投資到企業的國有資產的產權授權給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統一持有,以確立母子企業產權關系。母企業依據產權關系成為授權范圍內企業國有資產的出資人,依法行使國有資產出資人的職能,即: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等權利。統一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p>
在上述定義中,產權指的是國有股權中的國家股權,不包括國有法人股權。
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的主體包括授權人和被授權人兩個方面,授權人是指政府及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被授權人是指政府及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所出資企業中具備條件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的客體是企業國有資產的持股權,而不是經營權。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對象是授權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持股的成員企業中的國有資產,被授權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依據產權關系成為授權范圍內企業國有資產的出資人,依法行使國有資產出資人的職能。
(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的主體
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的主體,指的是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授權人和被授權人。
1、關于授權人。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而有所變化。在《公司法》的規定中,授權人主要指的是國務院,該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經營管理制度健全、經營狀況較好的大型的國有獨資公司,可以由國務院授權行使資產所有者的權利。”根據公司法的該條規定,我們可以理解為在公司制企業中,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授權人是政府,而且只能是中央一級的人民政府即國務院。
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決議對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授權人,在理論上又有了新的發展,確立了國家所有、分級管理的原則,對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授權人雖然仍然堅持只能是政府,但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級管理國有資產的原則指導下,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授權人范圍有所擴大,即國務院可以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也可以授權。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決議指出:“積極探索國有資產管理的有效形式。要按照國家所有、分級管理、授權經營、分工監督的原則,逐步建立國有資產管理、監督、營運體系和機制,建立健全嚴格的責任制度。國務院代表國家統一行使國有資產所有權,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級管理國有資產,授權大型企業、企業集團和控股公司經營國有資產?!眹医涃Q委在《國有大中型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管理的基本規范》中進一步規定,“國有資產實行授權經營。國有資產規模較大、公司制改革規范、內部管理制度健全、經營狀況好的國有大型企業或企業集團公司,經政府授權,對其全資、控股、或參股企業的國有資產行使所有者職能。中央管理的企業由國務院授權,地方管理的企業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授權……?!?/p>
黨的十六大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作出了重大決策,確立了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基本框架,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體現了以下特點:一是在堅持國有資產由國家統一所有的前提下,規定由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二是明確要求在國務院、省級、市(地)級人民政府設立專門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同級人民政府授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并按照“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與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原則,規定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職責和義務。三是明確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實行政資分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不行使政府的社會公共管理職責,政府其他部門、機構不履行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在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下,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授權人,主要指的是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該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所出資企業中具備條件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進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被授權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對其全資、控股、參股企業中國家投資形成的國有資產依法進行經營、管理和監督?!?/p>
在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下,現在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國資委,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有相當大的局限性,目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監管范圍,主要是經營性國有資產。首先,金融性資產和資源性資產,不在國資委的監管范圍之內;其次,即便是經營性國有資產(非金融類),比如煙草、鐵道、郵政等特殊壟斷行業的資產,事實上并不歸國資委監管。企業改革重組過程中大量發生的,與金融類資產、資源類資產和部份經營性國有資產相關聯的產權流轉與重組,可以說,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是鞭長莫及,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不可能成為上述國有資產的授權人。
2、關于被授權人。主要是指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
國有獨資企業是指企業全部資產歸國家所有,國家依照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授予企業經營管理,國有獨資企業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以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國有獨資企業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非公司制的經濟組織,不包括有限責任公司中的國有獨資公司。
國有獨資公司是指按照《公司法》規定,由國家授權的投資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單獨投資設立的國有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法實施前已設立的國有企業,符合公司法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條件的,單一投資主體的,可以依照公司法改組為國有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經國務院批準,可以作為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控股公司,享有公司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權利;可以作為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享有公司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權利。
非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的大型企業、企業集團和控股公司如果要作為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主體,即被授權人,必然會引起企業其他股東的股權比例發生變化,因此,授權人在采取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時,必然會受到其他條件的限制,國有資產授權經營將處于不確定狀態。
此外,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監管范圍之內的以外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如,煙草、鐵道、郵政等特殊壟斷行業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政府其他部門、機構,如其他工業、交通、水利等管理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華融、長城、東方、信達4家資產管理公司通過債轉股后,也存在大量經營性國有資產。作者認為,上述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作為被授權的主體資格是不容忽視的。
(三)、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的客體及對象
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管理的客體應該說,是企業的產權(股權),而不是經營權或企業法人財產權,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實質是授予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的持股權。政府及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通過授權明確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與非產權關系的企業間的產權關系,即確認母子企業產權關系。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對象是授權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持股的企業中的國有資產,而這些國有資產不僅僅指存在于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內的國有資產,還包括控股公司、參股公司中的國有資產。被授權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在未授權之前,與授權人的全資、控股、參股公司之間沒有產權關系,這些企業的國有資產也不屬于未被授權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經政府及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授權后,與集團公司之間確立為母子公司,從沒有產權關系轉變為有產權關系,從某種意義上理解,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是政府及政府國有資產監督機構在組建發展企業集團中的行政行為,是一種非市場方式的產權重組方式。政府及政府國有資產監督機構通過國有資產授權經營,從法律的角度,對產權的劃撥予以確認,從而形成母子公司之間的產權連接紐帶關系。目前,各級政府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對所管理的企業之間進行的重組主要采用的是這種方式。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通過對所出資企業中具備條件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進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明確被授權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行使出資人權利,從而實現子公司層面上的出資人到位,被授權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有權在授權范圍內對其全資、控股、參股企業中國家投資形成的國有資產依法進行經營、管理和監督。
關鍵字:網絡環境 著作權 集體管理制度
網絡出現之前,使用者如需利用版權人的作品,都會直接通過版權人的授權從而獲得相應的使用資格和權利。但是隨著網絡在當前的迅速發展,網絡傳播的迅捷性、匿名性,傳統的那種一對一的版權使用授權方式已經不能適應時代的發展,網絡版權侵權案件日益增多,版權人在尋找侵權對象并對其進行追償造成了極大的障礙,也為試圖通過正當途徑獲得版權使用權的使用者造成了很大的困難。在這種情況下,亟需一個代表所有版權人的中間機構,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應運而生。
一.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概述
著作權集體管理是指代表著作權人的集體組織授權使用者使用作品并收取報酬并發給著作權人的行為。①
著作權集體管理在18世紀下半葉起源于歐洲大陸,1777年7月,法國戲劇家博馬舍創立了戲劇立法局,也就是今天的法國戲劇作者和作曲者協會(SACD),這也被認為是著作權集體管理最早的組織。
中國在1992年成立了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這是第一家以保護音樂著作權的組織。2005年實施的《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是我國第一次針對著作權集體管理的專門法律。之后成立了中國音響著作權協會和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在音樂和文字版權的保護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網絡環境下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網絡環境下,在保護版權上給各版權人制造了更大的困難和麻煩,一方面,匿名與傳播迅速的網絡環境極大地損害了版權人權利,版權人除了寄希望于相關立法執法部門和部分技術措施外,沒有更好的保護其版權作品的辦法,另一方面,使用者企圖通過聯系版權人,獲得使用許可,支付使用費這一系列程序獲得版權的合法使用,在數字技術與互聯網迅速發展的時代,也是繁瑣與不現實的。所以在網絡環境下設立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是有其必要性與優越性的。
第一,保護了版權人與使用者正當的權利。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能統一的代表所有版權人的利益,它可以以版權人的名義參與訴訟,受理版權申請,收取版權使用費用,以版權人的整體名義對外參與管理,同時由于集體管理組織成員的專業性,極大的提高了管理效率,最大程度的維護了版權人的合法權益。而針對使用者的授權申請,能統一及時的進行處理,保障使用者能在短時間內合法合理的接觸到版權作品。
第二,降低了交易成本,有利于版權作品的傳播。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縮減了版權人與使用者之間原本需要經過多次談判、訂立合約、契約執行等程序的費用,使用者在享用版權作品的同時,促進了版權作品的傳播與交流。同時,為版權人能繼續創造出更多更好的作品也創造了一定的條件。
第三,有利于國際間版權作品的交流與合作。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沖破了原本的對版權作品進行保護的地域性原則,在網絡環境中,通過借助各國各自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達到全世界范圍內的作品的傳播與分享,這對國際間版權作品的交流與文化的傳播與進步是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的。
三.網絡環境下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的新發展以及模式選擇
中國在1992年成立了第一家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即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主要管理的關于音樂作品的公開表演權、廣播權和錄音發行權。②雖然目前還沒有關于專門針對涉及網絡版權的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但由于網絡可以僅僅被看作是網絡版權作品傳播的一種形式,所以相應的那種針對保護傳統形式的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理所當然的應該能適用于網絡環境。通過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與版權人簽訂相應的合同,從而確定兩者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內容和責任劃分。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由于網絡的一些特殊性質,如匿名性、傳播的快捷性等,使得網絡環境下的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又有其獨特性。所以建立一套適應網絡環境中的集體管理規則,在維護版權人正當權利的同時,也能讓使用者更加方便快捷合法的對網絡作品實現合法的利用。
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的模式選擇,國際的通用做法有以下三種,第一種是設立綜合性的統一機構,也就是該機構所含蓋的范圍為所有類型的著作權;第二種是分別按照不同類型類別對著作權進行分類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第三種是以美英為代表的自由競爭的集體管理機構。③
四.我國建立網絡環境下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若干建議
第一,建立一個在綜合性基礎上的分門別類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目前在集體管理組織的具體組織形式上,不同國家有不同的分類,有的成立了一個綜合性質的協會組織,各種類型的版權都被涵蓋在內,有的則按照版權的具體類型成立多個協會組織,每一具體協會組織負責相對應的集體版權問題。我國目前建立多個松散的著作權管理組織不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所以應該建立一個綜合性質的管理組織,統一管理版權事宜,而為了便于對不同類別版權的管理,可在其內部按版權類別設立多個小部門,對版權問題予以對口處理與解決,這不僅有利于版權問題的集中管理,而且更加有針對性,效率更高。
第二,建立一個以會員制為基礎的政府有效監督為主要途徑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雖然國際上關于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的性質問題有不同的說法,有的認為它是民間組織,有的則把它界定為官方機構,我國當下不宜建立一個官方性質的組織,而是應成立一個版權人自愿加入的會員制組織。以版權人授權的方式,充分考慮網絡技術的作用,通過建立網絡著作權集體管理作品授權系統程序和著作權網上登記系統程序等相關技術措施和手段來提高獲得授權的效率。④在費用方面,把傳統形式下的付費與酬金標準與具體的網絡環境相結合,科學合理的制定與網絡相配套的分配與收費標準與制度。
第三,加快著作權集體管理的數字化建設。在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制度建立的同時,應加強著作權管理的技術建設,配套相應設施,如網絡的查詢、登記、申請授權程序等,從而為使用者、版權人提供便利條件,更好的促進網絡環境下著作權集體管理的快捷順利的進行。
總之,網絡的迅速興起,為版權作品創作、傳播創造良好外部環境的同時,也帶來了極大的挑戰,版權的使用和許可,都需要著作權集體管理的參與與協調。統一的、會員制的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為網絡環境下版權的保護與使用開辟了一條新的道路。
注釋:
①韓松主編。知識產權法(第二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122頁
②陳敏。芻議中國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J]牡丹江大學學報2009年11月
③沈亞萍。網絡環境下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若干問題研究[J]法制與社會2010年1月(下)
④沈亞萍 網絡環境下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若干問題研究[J]法制與社會2010年1月(下)
參考文獻:
[1]韓松主編。知識產權法(第二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2]王萍。試論網絡環境下著作權的集體管理[J]生產力研究No.2.2010
【關鍵詞】數字技術;版權;版權集體管理
數字技術使作品的形態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使作品的復制和傳播變得越來越便利,這也給版權人帶來了很大的風險。在這種前提之下,無論是版權人主張其權利,還是作品使用者尋求使用授權,都變得越來越困難。因此,客觀需求催生了版權保護的新模式——版權集體管理。版權集體管理的產生,為版權人、傳播者以及使用者搭建了良好的溝通平臺,有效地促進了作品的傳播。
一、數字化時代下的版權集體管理
1.版權集體管理的含義
一般來說,版權集體管理主要是為了保障版權人的利益,依照法律規定的方式成立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由版權人將權利以或者信托方式委托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并通過該組織集中行使作品使用許可、收取報酬并分配給版權人。此外,涉及版權的訴訟、仲裁等也由版權集體管理組織代表版權人進行處理[1]。音樂作品是最先開始通過版權集體管理行使版權的,除了屬于合理使用范圍的免費表演外,任何人向社會公眾演唱音樂作品或者向公眾播放載有音樂作品的錄音制品,都應事先取得音樂作品版權人的使用許可并向其支付報酬。由于現場表演、機械表演音樂作品的行為時有發生,版權人根本無法控制自己作品的使用許可,其版權在受到侵害的情況下,很難迅速地對侵權人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等救濟措施。因此,版權集體管理制度的產生就是為了使版權人充分享有版權權利所帶來的利益。版權集體管理制度是只存在于版權保護領域中的特殊制度,在其他的知識產權保護領域均沒有這種制度,雖然其發展至今已經在世界各國獲得普遍認同,但由于各國經濟、社會、法律等方面的差異,版權集體管理制度的內涵也相應存在差異。
2.版權集體管理組織權利的取得及運作形式
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取得版權人的權利,是其代替版權人管理版權權利的前提,而這些權利有的是來自于版權人的自愿即合同關系,有的是基于法律的強制性規范而被強制管理,還有的是以上兩種情況的結合。一般來說,版權集體管理組織是通過以下一種或者多種方式取得權利:一是權利完全轉讓給版權集體管理組織;二是非獨占許可;三是被授權行使;四是法定許可[2]。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的運作形式就是版權集體管理組織代表會員的利益,與使用者或者使用者集團進行談判,并在支付報酬和遵守某些條件的前提下,授權他們使用其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發放授權使用作品的許可證,在辦稅中扣除管理費之后依據分配規則向會員分配版稅。此外,有些國家還要求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將其所收的費用分出一定比例,用于本國的社會文化事業建設。
3.實施版權集體管理的必要性
第一,有效公平地體現版權權利。數字技術的不斷發展,促使版權保護的作品種類及權利類型不斷增加,集體管理的方式可以簡化許可程序。一方面,版權集體管理組織保護了版權人的權益,使他們能夠有時間與精力潛心創作,確保版權人能夠收到使用者支付的使用費用,當發現有侵權行為時可以通過訴訟、仲裁排除侵害。另一方面,版權集體管理組織采用數字信息和網絡科技完善查詢系統與作品信息庫等,積極建立各個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的合作關系,減少使用人為取得授權信息檢索支出的成本[3]??梢哉f,網絡擴大了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的作用范圍。第二,版權集體管理制度平衡了版權人和使用者的談判能力。版權集體管理組織集合了版權人的力量,使版權人能夠以整體實力與互聯網、電視臺等作品使用組織抗衡,版權集體管理組織代表版權人談判在地位上更加具有優勢。例如,數字圖書館對數字作品內容的大量儲存,以及對數字作品內容的商業化利用,其使用作品的范圍廣泛,涉及的版權人眾多,對版權人的權益影響巨大,但數字圖書館的擁有者資金雄厚、實力超強,版權人被其侵權后很難與之相抗衡。而版權集體管理組織能夠大量投入維權資源,代表眾多的版權人,將原本呈現松散狀態的版權人整合成相對統一的集體維權力量,形成一定的社會影響力,能夠與數字產業中的利益集團相抗衡,從而達到有效維護版權人權益的目的。第三,有利于版權的境外保護。數字技術使作品形態變得多樣化和碎片化,跨境作品使用的情況也日益增多。網絡使得本國版權集體管理組織與外國相關管理團體的溝通更為便捷,相互代為管理其作品在該國的使用,方便使用人獲得境外作品的使用許可,分擔了版權人的監管與執行成本,使版權人的權益在各國皆能在相對降低維權成本的情況下得到更有效的保護。同時,使用人也能通過集體管理機構及時了解到作品的詳細情況,降低了使用人的搜尋與協商成本。這對于版權人和使用人而言是雙贏的局面,有利于版權的境外保護。
二、我國版權集體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1.數字化時代對版權集體管理的影響
第一,數字技術和通信技術對版權集體管理的影響。數字技術不僅促進了信息的傳播,同時還降低了創作者的門檻,作品的創造、傳播和利用都呈現新的發展,這些都使得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的管理成本大幅度增加。傳統的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由于缺乏對網絡互動性傳輸技術的應對手段,面對網絡環境下的海量復制與轉載,版權集體管理組織也缺乏控制作品使用的新技術手段,無法對作品使用者進行全面收費,從而不利于維護版權人的權益。數字技術的發展使作品呈現多種混合的形態,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對于單一形態作品進行許可使用的形式,無法對混合形態的作品進行適當的許可性活動。數字技術也打破了傳統版權集體管理的地理疆域,使用人可通過互聯網直接訪問國外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的網站,進入資料庫搜尋授權信息,通過溝通獲得授權,這對過去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基本上限于國內授權之后,再通過互惠基礎所建立起來的跨國授權模式產生了極大的沖擊。第二,數字權利管理對著作權集體管理的影響。數字權利管理是指在數字作品的整個生命周期中標定、描述、監督、執行和管理其相應數字權益的一系列軟件、硬件技術和服務,即以數字技術保護版權內容為主的安全環境。雖然應用數字權利管理使版權集體管理在許多環節進行得更加順利,但也給版權集體管理帶來了很多問題。因為數字權利管理的應用程度限制了合理使用的空間,且數字權利管理追蹤使用人的電腦操作與活動,有可能侵犯個人隱私。另外,數字權利管理技術相當復雜,使用成本也比較高,并且有些問題如共同性、可延伸性和方便使用的程度還需要進一步優化。當前,數字權利管理并沒有達到打擊盜版的目的,因為應用數字權利管理并不像其擁護者所主張的那樣,可以恢復版權在受到數字盜版侵害前的原本狀態,而是使得利益過度向版權人傾斜。
2.我國版權集體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已經以立法的形式確認版權集體管理制度是版權保護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以下簡稱“著作權法”)第8條以及《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管理條例”)專門就版權集體管理進行了規定,為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的建立及其開展管理活動提供了法律依據。但從我國版權集體管理制度的發展情況來看,還存在以下問題。第一,版權法律制度存在問題。著作權法及管理條例的制定,標志了我國版權集體管理法律制度的初步形成。2010年,修改后的著作權法第8條對版權集體管理做出了規定,但該條款的規定基本上還停留在原則性的規范上,缺乏執法實踐中的可操作性,從而導致版權集體管理工作開展緩慢。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了權利信息查詢系統,第47條規定了作品使用情況查詢系統,兩者針對的對象都是作品信息,條文具有重復性[4]。此外,數字技術和通信技術的發展造就了一個特殊的版權人群體。在現實中,很多作者難以履行完成成為某一版權集體管理組織會員的必要程序,而現行的著作權法也尚未明確規定賦予版權集體管理組織收取使用報酬并且轉發給這一特殊版權人群體的職責,對這一特殊版權人群體作品權利的保護,實際上徘徊在版權法律之外。第二,版權集體管理組織行政管理色彩濃重,缺乏必要的市場機制。由于我國是一個行政力量占主導地位的國家,歷史與現實的原因造成我國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在設立和運作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帶有濃厚的官方色彩,民間團體力量薄弱且缺乏權威性。所以,我國的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均是由相應的版權人組織和國家有關職能部門聯合組成的半官方性質的集體管理組織。雖然這種官方或者半官方性質的集體管理組織可以節省為籌建協會而支出的大額費用,降低設立成本,具有較強的權威性,但其缺陷是容易導致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形成壟斷。目前,我國對于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的版權使用收費標準實行的是行政審批制,這不符合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的健康發展趨勢。版權許可本質上是一種私權,并非公權,集體許可的收費標準不應該由行政機關進行審批,應該賦予版權集體管理組織依法定價的權利。
三、我國版權集體管理制度的完善建議
1.完善我國現行版權集體管理制度相關法律
我國版權管理制度是在版權全球保護的情形之下,為了與國際接軌才逐步設立的,不僅起步較晚,而且制度內容本身滯后于數字技術的發展。數字化時代給我國版權集體管理現行的法律制度提出了更多挑戰,應該在管理條例第13條增加針對數字技術條件下使用作品收費標準的規定。在數字網絡環境中,很多作品的創作者并不是職業作家,所以不會加入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可以將延伸性管理制度引入我國立法,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可以對會員和非會員的權利人一并進行維權,盡可能保護廣大版權人的權利。明確管理條例中關于版權人、作品使用者以及版權集體管理組織之間產生糾紛的解決機制,當事人之間產生糾紛應當由獨立于版權集體管理組織之外的專門委員會進行調查調解,以保證公平公正地解決糾紛。針對管理條例第24條和第47條條文有所重復的問題,國務院常務會議可以在修訂管理條例時考慮將兩個系統進行合并,使管理條例的立法更為科學合理,內容更為完善可行。
2.監管和控制集體管理組織的壟斷行為
由于我國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在設立模式上行政色彩濃厚,易于其壟斷地位的形成,而我國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的性質是非營利性社團法人,這使得對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的反壟斷監督更容易被忽視和弱化,極易造成反壟斷監督流于形式,難以達到立法的初衷。根據管理條例第6條的規定,在授權壟斷的前提下,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為全體會員謀利益的功能通常被集體管理組織夸大,但是事實上并未有效促進版權人集體的整體利益保障,反而成為少數組織或個人謀取利益的工具,損害版權人的權益。這方面可以借鑒國外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發展的經驗,通過自由競爭防止形成版權集體管理過程中的壟斷,即在集體管理組織之間引入競爭,反對版權集體管理組織濫用其市場優勢地位。同時,在著作權法及管理條例沒有對版權集體管理組織進行相關法律規定時,可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作為兜底條款進行規范。
3.構建版權授權綜合交易平臺
為了規范版權授權綜合交易行為,可以考慮在特定區域內建設一個涵蓋文字、音樂、多媒體等所有版權類型,覆蓋復制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權利類型,版權作品信息著錄符合統一數字化標準,集版權作品查詢、版權授權洽談、版權在線交易、版權作品使用于一體的版權授權綜合交易平臺。版權授權綜合交易平臺的構建,不僅有助于提高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的數字化水平,還可以解決數字化時代版權授權所面臨的突出問題。一是可以快速實現對海量版權作品使用的授權。使用者通過系統搜索到目標作品,自動發送授權請求,系統后臺響應之后,使用者可以直接獲得使用授權甚至是作品內容。二是可以確保作品的使用授權和收費的準確無誤。交易平臺可以準確無誤地為使用者提供所需要的作品,自動生成使用者應交費用,使用者通過該平臺的系統繳納作品使用費用,不僅提高了版權授權使用效率,而且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費和收費誤差。三是可以遠程監控版權作品被使用的情況。版權人借助該交易平臺,可以通過網絡實時獲取其作品的利用情況甚至是收益情況,而且不用局限于費用定期結算的方式。四是降低了使用者的查詢成本及管理者的管理成本。通過交易平臺數據庫管理作品,作品授權條件、費用在線支付等涉及版權集體管理的所有環節均可以借助網絡平成,大大減少了交易雙方的簽約成本[5]。
四、結語
數字化時代給版權集體管理制度帶來了巨大的沖擊,數字化環境下作品創作的偶然性和隨意性,也為作品使用者取得版權人的授權增加難度,數字作品在網絡環境下極易被傳播和復制。面對上述問題,傳統的管理方式已經無法應對數字化時代帶來的新問題。與此同時,數字技術也為解決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在數字化環境下的轉變與成長增加了新的手段。因此,可以利用技術創新改進原有的版權集體管理制度,建立適應數字化環境的版權集體管理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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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現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建立現代國庫管理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實行公共財政的要求,是對傳統理財觀念和財政管理方式的改革。*國現行的財政性資金繳庫和撥付方式,是通過征收機關和預算單位設立多重賬戶分散進行的。這種運行方式的主要弊端是:重復和分散設置賬戶,導致財政資金活動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對其實施有效管理和全面監督;財政資金入庫時間延滯,收入退庫不規范,大量資金經常滯留在預算單位,降低了使用效率;財政資金使用缺乏事前監督,截留、擠占、挪用等問題時有發生,甚至出現腐敗現象。因此,必須從根本上改革現行國庫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資金繳撥以國庫集中收付為主要形式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
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指導思想: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公共財政的發展要求,建立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資金繳撥以國庫集中收付為主要形式的科學、規范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財政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強化財政管理監督,增強財政調控能力和財政管理水平,更好地發揮財政在支持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根據上述指導思想,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應遵循“四個有利于”的原則:
(一)有利于強化預算約束。強化預算管理,加強預算執行中的監督,避免預算執行中的隨意性,增強政府預算的法律性、嚴肅性。
(二)有利于規范操作。合理確定財政部門、征收單位、預算單位、人民銀行國庫部門和銀行的管理職責,使所有財政性資金收支都按照規范的程序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內運作。
(三)有利于管理監督。基本不改變預算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權限,增強財政收支活動透明度,使收入繳庫和支出撥付的整個過程都處于嚴格有效監督管理之下。
(四)有利于方便用款。改善支付流程,減少撥付環節,使預算單位用款更加及時和便利。
三、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
根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基本發展要求,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所有財政性資金都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收入直接繳入國庫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支出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支付到商品和勞務供應者或用款單位。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基本由五類賬戶構成:
1、市財政在人民銀行國庫部門開設國庫單一賬戶,按預算內收入和支出設置分類賬。財政國庫單一賬戶為國庫存款賬戶,用于記錄、核算和反映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收入和支出活動,并用于與市財政在商業銀行開設的零余額賬戶進行清算,實現支付。
2、市財政在商業銀行開設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按收入和支出設置分類賬戶。用于記錄、核算和反映預算外資金的收入、非稅收入的歸集和預算外資金
支出的活動,并用于預算外資金日常收支清算。
3、市財政按資金性質在商業銀行開設財政零余額賬戶和預算單位零余額賬
戶。財政零余額賬戶(工資、政府采購、國債轉貸資金等專戶)用于財政直接
支付并與國庫單一賬戶清算;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用于財政授權支付并與國
庫單一賬戶清算。
4、特設專戶。用于記錄、核算和反映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的特殊專項支出
活動,并用于與國庫單一賬戶清算。
5、市財政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社會保障資金財政專戶,用于記錄、核算和
反映社會保障資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動。
以上賬戶和專戶要與市財政局及其支付執行機構,人民銀行國庫部門和預
算單位的會計核算保持一致,相互核對有關財務記錄。
在建立健全現代化銀行支付體系和財政管理信息系統的基礎上,逐步實現
由國庫單一賬戶核算所有財政性資金的收入和支出,并通過各部門在商業銀行
的零余額賬戶處理日常支付和清算業務。
(二)規范收入收繳程序
1、收入類型。按政府收支分類標準,對財政收入實行分類。
2、收繳方式。適應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將財政收入的收繳分為
直接繳庫和集中匯繳。
直接繳庫是由繳款單位或繳款人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直接將應繳收入繳入國庫單一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
集中匯繳是由征收機關(有關法定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將所收的應繳收入匯總繳入國庫單一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
3、收繳程序
(1)直接繳庫程序。直接繳庫的稅收收入,由納稅人或稅務人提出納稅申報,經征收機關審核無誤后,由納稅人通過開戶銀行將稅款繳入國庫單一賬戶。非稅收入由繳款人將收入繳入國庫單一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
(2)集中匯繳程序。小額零散稅收和法律另有規定的應繳收入,由征收機關在收繳收入的當日開具繳款書匯總繳入國庫單一賬戶。非稅收入中的現金繳款,由執收單位收取后,于當日匯總,繳入國庫單一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規范收入退庫管理。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規定執行。
(三)規范支出撥付程序
1、支出分類。財政支出根據支出性質總體分為購買性支出和轉移性支出。根據支出管理的需要,具體分為:工資支出,即預算單位的工資性支出;購買支出,即預算單位除工資支出和零星支出之外購買服務、貨物、工程項目等支出;零星支出,即預算單位購買支出中的日常小額部分,除《政府采購目錄》所列品目以外的支出;轉移支出,即市對縣(市)區的一般性轉移支付等。
2、支付方式。對不同類型的支出,分別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
(1)財政直接支付。由財政部門出具支付令,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直接將財政資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勞務供應者,下同)或用款單位賬戶。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資支出、購買支出、重點專項資金的支出,直接支付到收款人;轉移支出,即市對下級財政的一般性轉移支付中的稅收返還、原體制補助、過渡期轉移支付、結算補助等支出,支付到下一級財政部門。
(2)財政授權支付。預算單位根據財政授權,按照批復的部門預算和月度用款計劃,自行出具支付令,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將資金支付到收款人賬戶。實行財政授權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購買支出和零星支出。
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的具體支出項目,由財政部門在確定部門預算或制定改革試點的具體實施辦法中列出。
3、支付程序
(1)財政直接支付程序:由預算單位按批準的部門預算和用款計劃,向市財政局提出支付申請。財政局審核無誤后,向銀行簽發支付令,同時通知人民銀行國庫部門,財政性資金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劃到收款人銀行賬戶。
支付對象為縣(市、區)財政的支出,由市財政局按照預算執行進度,將資金從國庫單一賬戶直接撥付到縣(市、區)財政部門賬戶。
(2)財政授權支付程序:由預算單位按照批準的部門預算和用款計劃,向市財政局提出授權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額。市財政局批準用款限額后,通知銀行,并同時通知人民銀行國庫部門、預算單位在月度用款限額內,自行開出支付令,銀行實現支付并于每日終了與國庫單一賬戶清算。
上述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流程,以現代化銀行支付系統和財政信息管理系統的國庫管理操作系統為基礎。在這些系統尚未建立和完善前,市財政局或預算單位的支付令通過人工操作轉到銀行,銀行通過現行銀行清算系統向收款人付款,并在每日軋賬前,與國庫單一賬戶進行清算。
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的支付,逐步比照上述程序實施。社會保障資金財政專戶根據有關規定執行。
四、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
建立現代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是財政預算管理的一項重大改革,需要改變傳統觀念和擺脫傳統管理方式的束縛,各部門要統一認識,密切配合,積極支持改革。
(一)建立財政信息管理系統(金財工程)和國庫管理操作系統。國庫管理制
度的改革,其目的是提高財政收支透明度,加強財政管理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因此,建立管理先進、操作可靠的財政管理信息系統是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系統主要包括:預算編制系統和預算執行管理系統,保證預算資金的撥付符合預算安排和支出進度要求;收入管理系統,監控稅收和非稅收入征收、入庫情況;國庫現金管理系統,及時反映國庫每天的現金流量和收支平衡情況;國庫收支總分類賬系統,做到所有收支賬目在一個系統中反映。通過上述管理系統,使各類財政收支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中實現高效、安全運行。
(二)建立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和實行新的財政
資金撥付方式后,市財政局面對的業務量將大量增加,應相應設置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專門負責辦理財政直接支付和國庫現金管理的具體業務,并進行相關的會計核算和監督檢查等工作。
(三)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為保證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安全,必須加強監督制約機制。一是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預算單位和用款單位的資金使用計劃和資金使用申請的審核,按照新的支付方式和支付程序,對預算單位的支付行為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同時還要加強資金支付的管理和對財政國庫支付機構的相關業務的內部審計。二是建立建全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的內部監督機制,配備專門稽核人員,使內部監督制度化。三是人民銀行國庫部門要加強對財政支付清算業務的商業銀行的監控,保證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順利運行。
(四)、制定相關的管理辦法。由市財政局、人民銀行*中心支庫制定《*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資金支付管理辦法》、《*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資金銀行支付清算暫行辦法》;市財政局制定《*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會計核算暫行辦法》等配套制度。
五、實施步驟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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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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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授權制度;合同管理;合同審批制度
一、企業合同管理制度的內容
1.合同審批制度
企業合同的審核內容主要包括:(1)合同簽訂的根據是否可靠,準備的文件與材料是否齊全;(2)合同涉及的項目條款是否到位,資金是否合理合法;(3)合同之中的相關指標與技術是否與國家規定相符;(4)合同約定之中的費用是否與有關規定相符,是否能夠達到合同目的;(5)簽約對方是否具備簽約資格,如有簽約人看其信譽如何;(6)合同中的具體條款中的權利與義務對簽約雙方是否公平等。
2.授權制度
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在合同的簽訂與履行中逐漸樹立起來的,對于合同的談判、簽署等都應該有具體的履行、負責人,而且一定要有實際可行的具體規范。根據合同的性質與標準開展權力的劃分,明確授權的對象與范圍,實現權責統一,確保合同管理的科學性與有序性,有助于對合同開展綜合的管理,便于以后追究相關責任。
3.合同報告制度
合同報告制度是有效確保企業健康運行的一個有效方法。合同報告制度主要包括:在企業會議中實施匯報制度;在合同訂立階段,有關部門應根據擬定的合同、具體的職員與相關分配等,在會議中向決策領導予以匯報;在合同起草時期,相關部門應把草擬中出現的問題向有關部門進行請示與匯報;在合同談判時期,相關負責部門與工作人員應該對談判的對象予以主體資格審查并予以匯報。只有建立起報告制度,才可以有效確保企業合同管理的高效性與透明性,有效避免相應的風險問題。
二、企業合同簽訂要點和履行中的管理
1.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
如果企業合同簽訂的流程不夠規范,簽訂的合同之中相關約定不夠清晰,或者文字的表述不夠準確,將會使企業落入合同詐騙的陷阱,導致經濟與責任的糾紛,從而給企業帶來巨大的損失。所以,在合同簽訂過程中,一定要予以注意。(1)合同簽訂之前應該由企業風險控制部門草擬合同的范本,然后由合同的主管單位依據實際情況在合同之中填寫金額、數量、單價以及費率等信息。(2)由合同談判以及合同主辦部門確認合同內容。如果是重大的合同,則需要風險控制部門相關人員加入到合同談判之中。合同談判牽涉到別的部門的情況下,其他部門的人員也應該積極配合。對于已有模板的合同且合同內容與條款和實際業務符合時,則應該由合同的主辦部門填寫合同,合同一定要通過書面形式確認。
2.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監督管理
通過監督管理合同的履行情況,能夠在第一時間了解合同的執行狀況及合同中存在的問題,能及時掌握出現的問題,從而為風險控制提供一定的時間,能有效減少甚至避免違約情況的出現。合同履行的監管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合同簽訂之后,合同的主管部門應即刻與相關部門聯系,準備并履行合同的相關工作;(2)合同在簽字、蓋章,而且在約定的生效條件實現之前,不可以實際履行。在簽訂的合同生效之后,合同相關人員應全面履行合同內容;(3)公司任何人員發現當事人不根據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該即刻通知主辦部門,然后主辦部門應該根據相關法律對當事人進行書面催促或者提出索賠等。在提出催促函或者提出索賠時,都應該經過風險管控部門的審核;(4)各部門或人員在收到對方的催促函與索賠函時,都應該馬上交至合同主辦部門,然后由風險管控部門協調主辦部門予以適當處理。
三、企業合同檔案管理的主要環節
1.建立合同檔案范圍
合同檔案管理首先應該確定合同檔案的范圍,主要包括:合同的正本與附件的原件以及復印件;合同審核材料;資信調查材料;合同談判、簽訂一直到履行過程中的信函、電子郵件、傳真等;爭議處理中產生的和解協議書、決定書、民事談判書;合同履行中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等。這些資料都應該以存檔的形式保存下來。
2.履行合同檔案保管的要求
在企業合同履行完成或者合同的權利與義務終止之后,相關主管部門應及時整理出合同檔案,然后根據合同編號,備全合同檔案資料,然后向相關行政部門提交一份材料清單,通過行政部門確定之后,由合同的主辦部門移交給相關行政部門合同原件,然后由行政部門予以裝訂保存。
四、結語
現代企業合同管理制度已經不是約定、承諾以及簽訂等簡單的內容,其是科學、全方位的企業管理制度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茖W、有效的企業合同管理制度能夠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為企業帶來較大的經濟效益。
作者:張薇 單位:中國航發四川燃氣渦輪研究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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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庫集中支付;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
中圖分類號:F23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32-0123-02
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現在實行的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相對于傳統的會計核算方式,有許多優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會計信息的質量,有利于政府采購制度的實施和保證會計監督的全面性。國庫集中支付對行政事業單位財政資金監督管理、資金使用率與收益率都產生了更為積極的影響。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也要進一步適應新的形式。
一、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及其特征
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是對財政資金實行集中收繳和支付的制度,由于其核心是通過國庫單一賬戶對現金進行集中管理,所以這種制度一般又稱作國庫單一賬戶制度。
這種制度具有三個基本特征:一是財政統一開設國庫單一賬戶;二是所有財政收入直接繳入國庫,主要財政支出由財政部門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勞務供應者;三是建立高效的預算執行機構、科學的信息管理系統和完善的監督檢查機制。
二、國庫集中支付下的財務核算
(一) 國庫集中支付的支付方式和范圍。
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支付方式有兩種,即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財政直接支付,是按照部門預算和用款計劃確定的用途和用款額度,根據用款單位申請,由財政部門開具支付令,直接將財政資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單位。財政授權支付,是指預算單位根據財政授權,按部門預算和用款計劃確定的資金用途與用款額度,自行開具支付令,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中的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款額度,將資金支付到收款人。
國庫集中支付對公共性財政支出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對行政事業單位而言在實際支付財政資金以前,資金可以不用流出國庫,能有效防止資金在中間環節的滯留,能讓資金使用效率得到大幅度提升,資金運行成本得以有效控制。
(二)財務核算在賬務處理上科目的設置
財務核算在賬務處理上,要增設幾下科目:
1.“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資產類科目,用于核算預算單位在財政下達的授權支付額度內辦理的授權支付業務。本科目借方,記錄收到財政下達的授權支付額度;本科目貸方,記錄授權支付的支出數。
2.“撥入經費”、“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基建撥款”等科目,下設“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撥付”兩個二級科目。
(三)國庫集中支付賬務處理:
1.財政直接支付賬務處理:
發生經濟業務支付款項時
借:經費支出/事業支出/設備采購(待攤投資)等
貸:(預算內)撥入經費/財政補助收入/基建撥款
(預算外)預算外資金收入/事業收入
如果財政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的支出構成預算單位新增的固定資產,應同時登記固定資產賬務: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2.財政授權支付的賬務處理:
借: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預算內)撥入經費/財政補助收入/基建撥款/?。A算外)預算外資金收入/事業收入/
發生經濟業務支付款項時,
借:經費支出/事業支出/器材采購(待攤投資)等 /
貸: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如果財政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的支出構成預算單位新增的固定資產,應同時登記固定資產賬務: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三、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影響
(一)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人員的財務管理理念提出了新的要求
行政事業單位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財政資金流動在程序和方式上發生了根本變化。單位自設賬戶變為統一的財政零余額賬戶,財務人員由管理資金賬戶轉變為管理國庫賬戶額度,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后,對資金流控制上有了根本的改變,所以,財務人員也要改變傳統的財務管理的理念,不能只重視現金流。在國庫集中支付下,財務人員要提高對財務管理工作的認識,樹立新的財務管理工作理念。財務人員同時應當更新知識觀念,積極學習相關知識技能,讓技能水平跟上時展要求,適應新型財務管理外部環境。
同時,財務管理人員還要加強財務控制標準、財務預測、財務預算編制等工作的理念更新,加強內部財務制度的建立,以適應對國庫集中支付的客觀要求。
(二)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對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編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實施后,擴大了財政總預算會計的核算范圍和提供的信息。國庫集中支付對單位預算編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編制部門預算要有前瞻性、準確性和科學性,統籌安排好預算資金,建立科學的預算定額和指標體系,根據資金來源性質分清財政性資金和非財政資金,,如果預算編制不準確將影響全年的支出核算,預算資金從批復全年預算數、上報分月用款計劃數,到國庫直接或授權支付數、單位實際支出數,要求預算的執行與財政資金的實際支出一致。
當前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編制上主要存在的問題有:
1.預算編制方法不合理,很多單位還是憑既往經驗和主觀理解來進行編制,導致執行過程中出現調整預算、追加預算、年底突擊撥付資金的現象,影響預算執行必要的剛性。
2.預算編制內容不準確,沒有反映單位的實際情況。
3.預算管理執行不力。盡管我們采用國庫集中支付系統,每筆支出要錄入支付內容,但是由于預算編制的不準確,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利于授權支付形式,隨意改變資金用途的現象,使資金使用效益降低。
(三)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加強了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資金監管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行政事業單位資金使用方式上更為科學合理,預算單位從申報用款計劃到支付每一筆資金的付款金額、用途、付款對象、賬戶余額等,財政監督部門都可以在國庫集中支付系統中進行實時監控,使財政資金運轉的透明度大大提高,監管力度也明顯加強。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透明度等,也增加了預算的科學性、合理性,降低了財務風險。
四、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變革
(一)行政事業單位財務人員要樹立新的財務管理理念
國庫集中支付的改革,行政事業單位財務人員要重新認識財務管理工作,樹立新財務管理理念。首先,我們要認真學習國庫集中支付的精髓,理解其涵義,目的、操作流程等,這樣才能有助于樹立正確的財務管理理念。其次,在硬件、軟件上,要配備與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相適應的計算機系統,安裝國庫集中支付特定的軟件,同時也要配備與其相適應的財務管理軟件,建立一個既全面又科學的財務預測及財務分析信息系統,讓財務管理工作從被動預算轉變為主動管理。財務管理的信息化可以提供更準確、高效的數據,以便于相關部門更好的分析、決策,更有效地進行資金調度,實現資源合理配置。
(二) 加強預算管理,科學編制部門預算,嚴格執行
部門預算作為國庫集中支付的基礎,預算編制得是否科學,直接關系到國庫集中支付能否順利執行。
1. 實事求是,科學編制部門預算。編報年度預算時,應科學分析預測,合理確定預算項目和預算金額,細化支出項目,確保年終各項支出能順利完成。
2.加強制度建設,完善預算體系。在進一步完善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的過程中,加強財務制度建設,完善日常管理制度。
3.加強預算的執行力度,合理提交用款計劃,嚴格支付審核控制。
行政事業單位應根據批復的部門預算,科學、合理地編制資金用款計劃,正確選擇“財政直接支付”或“財政授權支付”方式,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全面考慮、統籌安排、及時申報,努力做到支出進度與用款計劃進度相吻合,保證預算正確執行。
4.加強預算監督,深化預算管理。
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應設立專門的預算管理機構,負責預算的編制、執行、協調、審核等。另一方面,財政部門、上級主管部門也應定期對預算工作進行抽樣復查,及時發現問題、查找原因、分析情況,為今后預算項目的編制和執行提供有利保證。
(三)建立健全配套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各部門制度建設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后,財政支付體系、銀行賬戶管理、財務會計體系、資金流轉方式等發生了重大的改變,行政事業單位用款必須先申報計劃,待計劃批復后才可以進行款項的支付。這就要求單位各部門要協調一致,形成一種共同意識,花錢之前一定要做好計劃,沒有計劃就無法支出。所以,我們在加強財務制度建設的同時,也要做好各部門制度建設,比如辦公費、電話費、郵資費等日常管理制度,接待制度、車輛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等綜合管理制度等制度建設,使財務部門能夠早計劃、早安排,統籌協調,合理安排落實資金。
(四)提高財務人員理論和操作能力,保障國庫集中支付工作順利推進
行政事業單位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后,對財務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事業單位應配備專門的設備及人員,確保這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同時,還必須加強對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其理論和操作能力,進行職業道德、計算機和專業知識的系統培訓,學習和把握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內容,了解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預算編制、操作流程及賬務處理等。
參考文獻:
[1] 李莉.對加快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再認識[J].商業會計,2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