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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12-04 06:21:55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單位年度考核自評報告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根據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委員會《關于評選20*年全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的通知》(教學〔20*〕8號)精神,為切實做好今年的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嚴格按文件要求搞好自查自評。各市、各高校要依據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委員會教學〔20*〕8號通知要求,對照評估的各項指標,抓緊做好自查自評工作,并形成自查報告。自查報告應包括本單位自查自評的組織實施情況、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措施等。
二、做好標兵單位的評審和考核工作。對申報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標兵單位的,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委員會聘請專家進行集中評審;對已獲得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標兵單位稱號的(名單見附件),自獲得標兵單位榮譽稱號起兩年內,參照當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標準,實施年度考核制度。經考核合格的,繼續保留其榮譽稱號,頒發獎牌,并給予適當獎勵。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標兵單位榮譽稱號。
標兵單位免評期滿即從獲得標兵單位稱號的第三年起,正常申報參評先進集體。
三、把握重點,按時報送相關材料。各市、各高校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在全面自查自評的基礎上,申報競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委員會聘請專家進行集中評審。各單位申報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材料,要緊緊圍繞評估標準的各項指標,有針對性地準備材料,并要突出重點。其它相關輔助材料可列清單,不報原始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1.標兵單位申報和考核材料:(1)學校自查自評報告;(2)《*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評估自評得分表》;(3)《*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標兵單位登記表》(表內主要事跡1000字左右);(4)對照評估標準整理一套簡要的原始支撐材料。
2.市申報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材料:(1)市自查自評報告;(2)《*省市、縣(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評估自評得分表》;(3)《*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申報表》(表內主要事跡1000字左右);(4)本市及所屬一個縣(區)與評估標準各項指標相對應的原始支撐材料(材料大致在6個標準文件盒以內)。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落實市委市政府“四三六”工程、推進區委區政府“八六八”舉措工作會議,堅持區委區政府所提出的“崇德守正、知行求為、忠誠履職、爭創一流”的工作宗旨,扎實開展好各項工作,促進街道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考評對象
各社區、站所。
三、考評內容
1.工作實績、行政績效等工作指標。
2.市、區、街道實事承辦項目。
3.各單位自定年度目標任務。
四、考評方式
1.考核實行千分制計分,采取定量與定性考核、分散與集中考核、平時與年終考核結合的方式。以定量、分散、平時考核為主,重在平時工作的督查及月度、季度工作考核、考評。
(1)計劃生育、禁違拆違、城管愛衛、綜治、、安全生產工作采取月度考核。
(2)行政績效、實事承辦、項目服務、“四聯五包”、“聯十幫一”等工作實行季度考核。
(3)月度考核分值由相應工作部門于次月10日前報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季度考核分值由相應工作部門于下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報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0日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考核情況予以通報。
(4)年終考核先由各被考核單位自查自評,并于12月10日前向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自查自評報告,再由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核驗收。
(5)年終考核的同時由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機關股室、站所和社區分滿意、比較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四個等級進行互評。
2.先進評選。按照社區、站所分組計分??荚u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被考評單位的綜合得分情況,參考各單位在全區工作考核中的得分排名,擬定“紅旗單位”和“先進單位”名單,經街道工委研究決定,并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
五、考評組織領導和實施
成立街道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工委書記任組長,主任任副組長,工委、辦事處領導班子相關成員為領導小組成員??荚u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街道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及考評工作的具體實施。
區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辦法對象主要是:區各有關局及各街道辦事處。
二、考核內容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實行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結合。定量考核重點考核安全生產事故死亡人數年度控制目標受控情況。定性考核重點考核安全生產法規政策、指示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等。安全生產事故死亡人數年度控制目標和平時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具體見與區政府每年簽定的《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書》和《區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千分考核細則》。具體考核如下內容:
(一)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完成情況。包括是否建立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考核體系情況,重特大事故發生情況,全年各類事故死亡人數控制情況等。
(二)安全生產工作部署落實情況。包括貫徹安全生產法規政策、指示精神情況,每季度專題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請各有關局及各街道辦事處行政正職作年度安全生產年度報告制度落實情況,將安全生產列為干部考核內容及評優“一票否決”情況等。
(三)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包括各街道和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和獎懲情況等。
(四)安全專項整治情況。包括安全專項整治方案、整治計劃、整治措施、目標完成情況等。
(五)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建設和經費落實情況。包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六到位”的情況,各街道和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情況,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監管人員配備情況,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情況等。
(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情況。各街道和有關部門安全生產達標情況,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和“三同時”監管情況,重大危險源普查、評估、建檔及監控情況,建立各類事故隱患掛牌整改督辦機制、事故隱患大排查工作進展情況等。
(七)安全生產培訓宣傳情況。包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企業“三員”及安監人員培訓情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和“安全生產月”等專項活動開展情況等。
(八)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和事故處理情況。包括建立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和重點企業應急救援預案情況,領導按規定趕赴事故現場情況,處理事故“四不放過”和按規定結案情況,日常事故統計和事故信息快報情況等。
區安委會辦公室可根據每年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對當年的考核內容、要求進行調整修訂。
三、考核程序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采取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結合、以年度考核為主的辦法。平時考核采取不定期工作督查、工作檢查的方式進行。年度考核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自查考核:各街道和有關部門按照區安委會下達的考核指標和考核要求進行自查考核,并對照《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千分考核細則》自我打分,將自查得分情況表于每年12月下旬報送區安委會辦公室。
(二)組織考核:由區安委會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成立年度考核小組,對各街道和有關部門的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己瞬扇÷犎∧甓劝踩a工作情況匯報、抽查全年工作臺賬記錄和實地檢查等形式進行。
(三)綜合評定:在各街道和有關部門自評、考核小組考核的基礎上,由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定,確定各街道和有關部門的年度考核得分,提出全區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勵單位名單,報區政府審定。
四、獎勵方式
根據我區實際,從年起,每年設立安全生產目標風險考核獎勵專項資金,用于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的考核獎勵。專項資金可在安全生產工作專項資金中列支。具體籌措標準為:區級3萬元,各街道和有關部門4000元。獎勵專項資金可視情況逐年增長。各街道和有關部門于每年年初按以上標準向區安委會交納目標考核獎勵資金。
按照區安委會的年度考核內容和要求,每年度的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結果分為四類,即“安全生產目標考核一等獎”、“安全生產目標考核二等獎”、“安全生產目標考核三等獎”和不得獎。具體如下:
凡在年度考核中得分超過950分的為一等獎,并按其所交納目標考核獎勵資金120%的比例下發獎勵經費;
凡在年度考核中得分900分-950分者為二等獎,并按其所交納目標考核獎勵資金90%的比例下發獎勵經費;
凡在年度考核中得分800分-899分者為三等獎,并按其所交納目標考核獎勵資金80%的比例下發獎勵經費;
凡在年度考核中得分低于800分的不得獎。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寶安區教育改革與發展“258”行動計劃》文件精神,進一步實施我區教育均衡發展戰略,促進民辦教育的規范發展,調動廣大民辦教育工作者的積極性,優化民辦教師隊伍,建立和完善民辦學校人事管理和考核制度。
二、考核原則
堅持全面客觀的考核原則,以考察和發現成績、優點為主,突出實績和貢獻,并以此為主要評價標準。同時,根據民辦教育的特點,考核堅持自主性和靈活性的原則,把統一管理和自主考核有機結合起來。
三、考核對象
經區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民辦學校(含幼兒園)按照《深圳市寶安區民辦學校教師聘用管理暫行規定》聘用且時間在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員。
四、考核要點、辦法和基本程序
(一)考核要點
1.對校領導的考核要點
德:全面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法規,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清正廉潔,作風正派,處事公道,遵守職業道德;維護董事會依法辦學,依法治校。
能:懂教育的常規管理,有豐富的辦學經驗和較高的管理能力;在辦學董事會的領導下,善于統籌謀劃,能把握方向,總攬全局;具有宏觀決策和微觀指導的能力,能帶領班子和全體人員為實現本單位的目標而努力;具有正確的管理思想,管理觀念適應時代要求,在學校管理中突出人本觀念、體現人文關懷,有較強的效益觀念、競爭觀念和市場意識。
勤:勤奮工作;積極組織開展各項有利于學校發展,有益于師生身心健康的活動,認真營造良好的育人氛圍;經常深入教學一線,了解、熟悉學校各方面的情況。
績:較好地完成與辦學董事會簽訂的任期目標,辦學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從本單位實際出發,建立健全組織機構、規章制度、工作程序;本單位各要素、各部門、各環節協調聯系,各項工作按計劃統籌開展,形成一個有機整體,充分發揮整體效能;在辦學理念和管理創新等方面有積極的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
2.對教職工的考核要點
德: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場、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事業心責任感、職業道德等方面,把“要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大力弘揚愛國主義精神、求實創新精神、拼搏奉獻精神、團結協作精神”作為思想政治表現考核的主要參照內容。
能:主要包括學術(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學術(技術)水平主要是掌握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在工作中實際的運用情況;業務能力主要是指在實際工作中表現出來的思考問題、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實際本領。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和較強的溝通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人員的勤勉情況和工作態度。勤勉情況包括在工作時間是否盡心盡力,專心致志,精力充沛,是否遵守工作制度和紀律等;工作態度包括服務性、主動性、事業心、責任感,是否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等。
績:是指在工作中經過自己的勞動和努力所取得的成果、成績和效果,所培養教育學生的總體質量。教育教學在學生、家長中的滿意率較高。
(二)考核辦法
考核按一級考核一級的辦法進行:
1.校長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考核,先由校長本人進行自評,然后向全校教職工述職報告,用考核量化評分表進行民主測評,辦學董事會再根據自評和民主測評結果進行審議,評定等級,報上級考核領導小組審定。
2.副校長及教職工的考核由各單位組織,按規定程序進行,等級由單位考核領導小組審定,結果報辦學董事會核準。
3.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精神制訂本單位學年度考核的具體實施辦法。
(三)考核程序
1.對校長、副校長的考核
(1)本人填寫考核登記表,并按要求打上自評分。
(2)向本單位全體教職工述職報告。考核校長時,上級考核領導小組派員前往聽取意見。
(3)民主測評。
(4)董事會根據民主測評結果,對校長進行考核和評價。
(5)上級考核領導小組審定考核等級。
(6)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
2.對教職工的考核
(1)單位宣傳發動。
(2)個人填寫相應的考核登記表并打出自評分。
(3)分管領導或科(處)室負責人打分并作出評價。
(4)單位考核領導小組審議評定等級。
(5)考核結果報辦學董事會審定。
(6)上級考核領導小組審批。
(7)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
(四)考核等級
考核等級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級。其中,校長優秀等級由各單位辦學董事會提出,報上級考核領導小組按10%—20%的比例審定;其他人員的優秀等級由各單位考核領導小組按10%—20%的比例確定,報上級考核領導小組審定。
五、考核結果管理及使用
1.考核結果匯總由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科保存。
2.考核表由各單位人事部門存入個人工作檔案,直至其離開本單位后一年。
3.考核結果作為辦學單位對工作人員聘用、辭退、評優評先、獎懲、職稱評聘或正式調入的參考依據??己朔Q職以上的,方可續聘;考核基本稱職的,建議予以解聘;考核不稱職的,一律予以解聘。
4.各辦學單位須根據各自的實際,建立學年度考核獎勵制度和確定獎金標準,獎勵考核優秀的人員。各辦學單位對考核優秀人員發放獎金的標準為不少于被考核人一個月的全額工資。考核為優秀的民辦中、小學校長,除辦學單位發給考核獎金外,區教育局給予每人XX元的獎勵。
5.考核結果可供管理者或本人查閱、復印。
《1》
六、考核組織和要求
(一)組織和領導
1.考核由教育局統一組織進行,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直屬民辦學校的考核由教育局人力資源科具體組織,社會辦學管理辦公室協助;鎮(街道)轄屬民辦學校的考核由各鎮(街道)宣傳文教辦公室具體組織,教育局人力資源科、社會辦學管理辦公室參與。
2.區教育局、鎮(街道)成立考核領導小組,加強對考核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各單位相應成立由辦學董事會成員、校長、黨、工、團、婦、教職工代表共同組成的考核領導小組,具體實施考核。
(二)考核要求
1.堅持原則,按照規定程序考核。考核工作一般包括以下程序:本人述職、群眾評價、組織審議、小組核定、記入檔案等。
2.堅持領導、群眾、本人相結合,盡量避免脫離群眾的封閉式神秘化的考核形式。
關鍵詞:事業單位 績效考核 思考 探討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經濟的不斷發展,績效考核作為人力資源管理中的核心環節,是有效提高職工整體素質和工作積極性,強化事業單位管理的有利的助手??冃Э己梭w系是指通過績效考核內容和標準相結合,有效地將考核對象、周期、方法和結果等有效連接成一個整體,最大程度的利用和轉化績效考核的價值和作用。
一、本單位(以下簡稱中心)績效考核體系現狀概述
(一)績效考核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績效考核的指導思想是:以優化人才資源配置、提高管理能力與技術服務水平為核心,充分發揮績效考核和績效分配的激勵作用,調動本單位各類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經濟建設和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基本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促進和諧發展的原則,客觀公正、公開公平,簡便易行,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以量化考核為主。
(二)績效考核的組織機構和實施范圍
組織機構為中心成立考核工作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組長為中心主要負責人,副組長為中心領導副職,成員為中心領導班子成員、中心黨支委員、各部門正職、辦公室負責人事管理人員。實施范圍為中心全體在崗人員,包括行政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
(三)績效考核的內容和周期
績效考核以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依據,及時記錄工作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現,重點評價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性工作目標等情況,結合職位職責和工作目標,細化為考核指標??冃Э己酥笜朔譃楣残灾笜撕蛡€性指標兩大類。共性指標包括政治品質、職業道德、工作作風、廉潔自律、出勤情況等方面,是對工作人員的普遍、共性要求;個性指標包括完成工作數量、質量、效率以及成效和業務能力等方面??冃Э己酥芷诜譃槿w職工的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層領導干部的半年考核,中高級技術人員的年度考核。
(四)績效考核方法與步驟
采取自查自評、民主評議和考核小組評定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考核。第一步根據績效考核的內容,被考核人填寫自查述職報告和績效考核評分表。述職報告內容包括:個人思想品質和政治狀況、履職崗位職責情況,存在的突出問題和改進措施。第二步進行民主測評,填寫述職評議測評表,并根據不同的評鑒分工和評分權重來計算被考核人的得分。第三步考核小組評定考核結果等次。考核小組根據自查自評、民主評議結果等綜合評定,給出被考核人考核等次,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檔。
(五)績效考核結果公示及運用
中心將評議、考核結果存檔并公示,公示期5日,在公示期內對提出異議申請進行復核。績效考核的等次,將作為其績效獎勵工資確定、崗位聘用、年度評先表彰和職位晉升的主要依據。
二、中心績效考核體系的優勢和不足
(一)績效考核體系的優勢
中心的績效考核現狀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且績效考核指標、方式、方法等也呈現出多樣化趨勢,對績效考核體系的完善起了積極的作用。首先建立了科學的考核體系,分類進行績效考核。針對管理、專業技術、工勤不同類別的職工,根據工作職責、工作崗位、工作重點等分類分層制定相適應的績效考核方案。如中層領導實施《中層領導干部工作考核辦法》,專業技術人員實施《專業技術崗位考核辦法》;工作人員實施《其他工作人員考核辦法》??己酥芷诓扇≡露瓤己撕湍甓瓤己讼嘟Y合的方式。其次建立具體的考核體系,對績效考核指標進行量化。從“德、能、勤、績、廉”作為一級指標,對職工的綜合素質進行考核,還設定了二級、三級指標,加入了工作數量、質量、效率、創新突破等,并制定具體的分值和權重。同時,引入加分和減分選項,激勵員工提升自身素質,爭先創優。最后采用自查自評、民主評議和考核小組評鑒相結合的方式,并根據不同的職位確定評鑒人和評分權重,如部門正職由中心領導和分管領導評鑒,部門副職由分管領導和部門正職評鑒,工作人員由部門正職和部門副職評鑒,評分權重分別占60%和40%。同時,自查自評的評分占總體評分權重的20%。這樣避免了考核結果的失真。
(二)績效考核體系的不足
盡管中心的績效考核體系有了進步和提升,但是仍然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首先缺乏有效的溝通機制。在制定績效考核方案前,沒有和被考核人員有效的溝通,制定適應的績效計劃和目標,沒有與被考核人員在績效期望上達成共識。其次缺乏明顯的激勵機制??冃Э己说母灸康木褪羌ぐl職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通過績效考核的結果,評估職工工作完成的情況,激勵先進,獎懲分明。然而在考核結果運用中,存在晉升機制模糊,淘汰機制缺失,參與獎勵性績效分配的薪酬過少,忽視對職工個人的培養發展,導致達不到有效的激勵效果。最后缺乏申訴和監督機制。當職工在績效考核中遇到不公平待遇并申訴未果時,會導致職工對績效考核體系的信任喪失。監督機制有利于績效考核的公平性、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真實性。
三、完善中心績效考核體系
(一)建立溝通機制
讓職工能夠參與到績效考核的整個過程中,并通過不斷的溝通來完善績效考核體系??冃Э己饲靶枰岣呗毠冃Э己说恼J知,消除誤區,了解績效考核的作用與價值,從而提高職工的重視度和積極性。在對單位的戰略目標和崗位職責劃分進行明確之后,設置職工績效考核指標的過程中,要充分與職工對崗位的特色和性質,工作情況進行雙向溝通、了解,保證設置績效考核指標的科學合理性。績效考核過程中,要及時和職工溝通交流,針對具體情況及時反饋和糾正,幫助和引導職工解決問題,達到讓職工完成工作任務的目的。考核后針對考核的結果應加強與職工的溝通和反饋,及時進行總結,促進職工了解自己的不足,提高工作的熱情和主動性,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鞭笞作用,使考核能準確的反映職工工作的真實情況,從而有利于單位的整體發展,共同推動單位的進步。
(二)完善激勵機制
積極有效利用考核結果,完善激勵機制。首先加強績效考核與績效獎金的發放、福利待遇的提高、職務晉升等方面的關聯性,真正做到獎罰分明,調動職工的主觀能動性和激發潛能,避免考核流于形式。其次建立健全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樹立內部人員的危機與競爭意識,打破“大鍋飯”,“終身制”,營造“比學趕幫超”的工作氛圍,提高激勵效果。最后采取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方式,加大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額度,同時注重精神獎勵,如成就感,個人發展,職業規劃、培訓開發等,為職工開拓進取提供優越的發展空間。
(三)構建監督和申訴機制
為了認真落實績效考核,確保考核的公平公正,推動績效考核工作的順利開展,必須建立監督機制。首先成立績效考核工作監督小組,專門負責監督績效考核工作,可以由紀檢監察和人事部門共同承擔該項工作。其次認真做好考核前、考核中及考核后的監督工作,制定明確的規章制度,保障監督工作在整個績效考核過程中的順利運行。最后明確公示制度和舉報制度,對考核工作中違法違紀現象嚴查,并建立問責機制,對違法人員進行追責。同時要建立完善的申訴渠道。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組織申請復核。申請人有申訴和解釋的權利,并以書面的形式申請復核,考核小組要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并在限期內提出復核意見,以書面形式答復申請人。只有這樣才能彰顯績效考核的公平公正透明,嚴肅認真,使得績效考核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結束語
績效考核是提高職工績效的雙刃劍,當然,績效考核體系只是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并不是百治百效的靈丹妙藥,績效考核體系自身也是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要與其他管理措施互相補充才能最大限度發揮作用,促進職工同單位共同完成績效目標,實現長遠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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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在本縣行政區域內進行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依法行政考核對象為: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縣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含垂直管理行政執法部門);
(三)縣政府確定的其他考核對象。
第四條依法行政考核堅持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客觀公正、公眾參與、統一組織、分級負責的原則。
第五條縣政府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負責縣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
縣政府法制辦公室根據縣政府部署,具體組織考核工作,并向縣政府報告。
監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編制、財政、審計等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依法行政考核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作為本地區、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對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負總責,進行認真部署和督導。
第二章考核內容
第七條依法行政考核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依法行政組織保障;
(二)依法行政制度建設和實施;
(三)建立健全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機制;
(四)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制度;
(五)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六)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七)其他需要考核的內容。
第八條依法行政組織保障的考核內容:
(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相關機構及人員負責具體工作;
(二)將依法行政工作納入政府和本部門年度工作目標,有計劃、有方案、有檢查、有落實;
(三)行政執法部門獨立設置法制機構的,配足專職人員,尚未設置法制機構的,明確專職法制聯絡員。
第九條依法行政制度建設和實施的考核內容:
(一)制定并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有學法計劃、學法筆記以及心得體會;
(二)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制度,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法律知識培訓、專門法律知識輪訓和新法律法規專題培訓;
(三)嚴格實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完善配套制度和各類公開辦事制度,建立健全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明確職責權限。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的載體,及時更新信息。
第十條依法科學民主決策的考核內容:
(一)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規則,把公眾參與、專家咨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決策的必經程序;
(二)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的重大決策事項,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均組織聽證并采納合理意見;
(三)重大決策事項經領導班子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會前7個工作日內交由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四)重大決策進行跟蹤反饋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及時作出是否調整或者停止執行的決定。
第十一條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制度的考核內容:
(一)依法制定規范性文件嚴格遵守法定權限,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的方針、政策;
(二)制定規范性文件按規定征求意見并經本單位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
(三)規范性文件須經部門辦公會審議通過或經主要負責人審定;
(四)規范性文件按規定備案,由縣政府法制辦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
(五)健全規范性文件制定及程序。
第十二條規范行政執法的考核內容:
(一)健全行政執法程序,細化執法流程,明確執法步驟、環節和時限,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
(二)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執法質量考核、執法滿意度測評等工作;
(三)依法履行行政執法職責。程序正當、定性準確、裁量適當,有效解決隨意執法、趨利執法、執法擾民等問題;
(四)深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定期清理、確認并向社會公布權限和職責;
(五)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實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建立行政執法人員檔案,對行政執法人員實行動態管理;建立行政執法文明用語制度;
(六)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使用省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罰沒票據;
(七)依法處理行政執法舉報投訴;
(八)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和非許可類行政審批程序;
(九)建立“一個窗口”對外,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有統一受理的臺帳和相應記錄,使用全省統一的許可文書;
(十)公示行政許可和非許可類行政審批收費項目、收費依據和標準。
第十三條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的考核內容:
(一)成立行政調解組織機構,制定行政調解工作制度、細則、流程圖,受理的重大調解案件有包案領導;
(二)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對縣政府、上級主管部門、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積極應訴,按規定向縣政府、上級主管部門、人民法院提交做出被訴行政行為的依據、證據和其他相關材料。
(三)重大行政復議、訴訟案件由行政機關負責人主動出庭應訴。
(四)自覺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決、裁定,認真對待人民法院發出的司法建議書。
第三章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十四條依法行政考核按年度實施,每年考核一次。采取日常掌握情況與年度集中考核、全面考核與重點考核、材料審查與實地檢查、定性評價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等方式進行。
第十五條縣政府法制機構根據縣政府確定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點和主要工作目標,制定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實施方案,明確具體考核內容、標準、方法、等次等。
第十六條依法行政年度考核根據考核對象的具體情況實行分類考核。分類如下: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縣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
(三)垂直管理行政執法部門。
第十七條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由縣政府法制辦公室牽頭組織,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參加,分組對被考核單位進行考核。
第十八條依法行政考核按下列步驟進行:
(一)被考核單位按照考核工作要求做好自查自評,并向負責考核的法制機構報送書面情況;
(二)考核組采取聽取匯報、查閱文件資料、現場檢查、召開座談會、走訪有關單位和人員等方式進行考核;
(三)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匯總依法行政考核情況,作出綜合評價后,報縣人民政府審定。
第十九條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可采取百分制計分方法,在年度考核方案中設定分值和評分及加分、減分標準。
第二十條依法行政考核年度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確定為不合格單位:
(一)因違法行政引發惡性事件或者重特大安全、環境事故的;
(二)因行政不作為或者亂作為給國家利益、集體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權益造成嚴重損害的;
(三)違法作出決定、命令、指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
第四章考核結果運用
第二十一條依法行政考核指標納入政府目標考核、績效考核評價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第二十二條依法行政考核結果由縣政府予以通報,并報縣委和縣人大常委會;垂直管理單位的依法行政考核結果同時報其上級主管部門。
第二十三條根據年度考核結果,對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授予年度“依法行政建設先進單位”或“依法行政先進個人”。
第二十四條年度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政府和部門,應當在組織考核的法制機構指導下制定整改措施并具體落實。連續兩年為不合格的,縣政府通報批評,必要時可提出調整領導班子的建議。
第五章附則
為貫徹落實《教育督導條例》(國務院令第624號)要求,建設一支高水平、專業化、適應教育督導工作新形勢的督學隊伍,特制定《督學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督學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強化國家教育督導,加強督學隊伍建設,促進督學管理科學化、規范化、專業化,提高教育督導工作質量和水平,保障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根據《教育督導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督學是受教育督導機構指派實施教育督導工作的人員,包括專職督學和兼職督學。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教育督導機構對所任命或聘任的督學實施管理。
第二章 聘 任
第四條 專職督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程序任命,兼職督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根據教育督導工作需要聘任,并頒發聘書和督學證。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教育督導機構應配齊督學,建立督學動態更替和補充機制。國家督學數量由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根據國家教育督導工作需要確定。省級、市級、縣級督學數量由本級人民政府或教育督導機構根據本區域內督導工作需要確定。
第六條 督學除符合《教育督導條例》第二章第七條的任職條件外,還應適應改革發展和教育督導工作需要,達到下列工作要求:
(一)熱愛教育督導工作,能夠深入一線、深入學校、深入師生開展教育督導工作。
(二)熟悉教育督導業務,掌握必要的檢查指導、評估驗收以及監測方面專業知識和技術。
(三)能夠保證教育督導工作時間。
第七條 聘任程序:
(一)推薦:相關單位按要求向聘任單位推薦參聘人員。
(二)審核:聘任單位對參聘人員按程序進行審查、遴選。
(三)公示:聘任單位將擬聘督學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
(四)公布:聘任單位向督學頒發聘書,聘任結果向上級教育督導機構報備并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兼職督學每屆任期3年,續聘一般不得超過3屆。
第三章 責 權
第九條 督學按照《教育督導條例》規定開展教育督導工作。
第十條 督學受教育督導機構指派,履行以下職責:
(一)對政府及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督導。
(二)對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情況實施督導。
(三)對師生或群眾反映的教育熱點、難點等重大問題實施督導。
(四)對嚴重影響或損害師生安全、合法權益、教育教學秩序等的突發事件,及時督促處理并第一時間報告上級教育督導部門。
(五)每次完成督導任務后,及時向本級教育督導機構報告督導情況,提交督導報告。
(六)完成本級人民政府及教育督導機構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十一條 督學受教育督導機構指派,實施教育督導時可行使以下權力:
(一)就督導事項有關問題進入相關部門和學校開展調查。
(二)查閱、復制與督導事項有關的文件、材料。
(三)要求被督導單位就督導事項有關問題作出說明。
(四)采取約談有關負責人等方式督促問題整改落實。
(五)對被督導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 教育督導機構負責為兼職督學開展教育督導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第十三條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積極支持督學晉升職級或職稱,為督學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十四條 督學開展教育督導工作,須向被督導單位出示督學證。
第四章 監 管
第十五條 各級教育督導機構對督學工作進行管理,主要包括:
(一)實施督導時遵守有關規定情況。
(二)督導報告撰寫并向教育督導機構提交情況。
(三)督導意見反饋和督促整改情況。
(四)按要求接受培訓情況。
第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對本級督學進行登記管理,動態掌握督學相關信息。
第十七條 督學與被督導對象的關系可能影響客觀公正實施教育督導的,督學應當回避。
第十八條 督學應主動公開聯系方式和督導事項等,方便社會了解督導工作情況,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九條 各級教育督導機構受理對督學不當行為的舉報,經查實后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對督學違法違規等受到處分的,及時向上級教育督導機構報告。
第五章 培 訓
第二十條 各級教育督導機構按照職責負責組織督學的崗前及在崗培訓,新聘督學上崗前應接受培訓。
第二十一條 督學培訓可采取集中培訓、網絡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督學每年參加集中培訓時間累積應不少于40學時。
第二十二條 培訓主要內容包括:
(一)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相關文件。
(二)教育學、心理學、教育管理、學校管理、應急處理與安全防范等相關理論和知識。
(三)評估與監測理論、問卷與量表等工具開發在教育督導工作中的應用。
(四)督導實施、督導規程和報告撰寫等業務知識。
(五)現代信息技術的應用。
(六)教育督導實踐案例。
第二十三條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指導全國督學培訓工作及組織相關培訓,地方各級教育督導機構負責本區域督學培訓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 各級教育督導機構建立本級督學培訓檔案,對參加培訓的種類、內容和時間等情況進行記錄備案。
第六章 考 核
第二十五條 督學考核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 督導工作完成情況。包括實施督導、督導報告、督促整改、任務完成和工作總結等情況。
(二) 參加培訓情況。包括參加集中培訓和自主學習等情況。
(三) 廉潔自律情況。包括遵守廉政規定、遵守工作紀律和工作作風等情況。
第二十六條 各級教育督導機構負責本級督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對專職督學、兼職督學進行分類考核,并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具體考核標準,采取個人自評和督導部門考核相結合方式對督學進行考核,對考核優秀的督學按相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七條 各級教育督導機構對督學考核后形成書面意見告知本人及所在單位并存檔備案,作為對其使用、培養、聘任、續聘、解聘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八條 督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督導機構給予解聘:
(一)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教育督導工作的。
(二)弄虛作假,,影響督導結果公平公正的。
(三),打擊報復,干擾被督導單位正常工作的。
(四)受到行政處分、刑事處罰的。
(五)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第二十九 條 督學不能正常履行職責須書面請辭,聘任單位于30日內批準并向社會公布。
第七章 附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