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稅務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來稿必須是未公開發表過的學術論文。論文要符合學術規范,觀點明確,論據充分,論證嚴密,引文準確,文字通達。
②正文標題:正文標題的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正文一級標題用加粗的宋體4號字,二級以下標題用加粗的宋體小4號字。
③參考文獻按照引用文獻出現的先后順序以方括號[1]、 [2]、 [3]連續編碼,統一置于文章末尾。在文中標注時,如果位于句尾,則需要放在句號里面。
④文稿需附300 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內容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和結論4 部分,各部分用第三人稱撰寫,冠以相應的標題,不分段。需標引3~5 個關鍵詞。
⑤來稿需在文章后附上作者姓名、單位、郵箱、詳細地址、聯系方式以及作者簡介。作者簡介要求寫清作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職稱(如有),研究方向等。
⑥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市級以上基金資助或屬攻關項目,應標注于文章參考文獻后,書寫內容包括:項目來源、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或影印件。
⑦引文引完整的一段話,引號的句號在引號內;引不完整的一段話,即文字前面不是句號或文字從句中引,句號在引號外。引文最后如是感嘆號、問號,一般放在后面一個引號里面。
⑧來稿的注釋均為腳注形式,每頁單獨編碼。其他格式要求及注意事項可參照本刊注釋體例,對于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字數要求可以適當放寬。
⑨文章中的圖表應具有典型性,盡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線表;圖要使用黑線圖,繪出的線條要光滑、流暢、粗細均勻;計量單位請以近期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不得采用非法定計量單位。
⑩文責自負。因剽竊、抄襲他人研究成果引起的知識產權糾紛,由作者承擔相應責任和損失。對于新發現物種類文章,第一作者要同時提供新種鑒定人和所在單位或合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或說明材料。
甘肅稅務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