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史譯評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首頁內容依次為:標題、作者姓名、工作單位、摘要、關鍵詞、作者簡介、通信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及電子郵件地址。
②文題: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特定的內容,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認的縮寫詞。文題一般不超過20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
③引言:簡明扼要地說明本課題的背景、研究理由、目的、方法和意義。介紹研究的背景資料時應引用相關文獻。不應與摘要及討論部分的內容重復。
④摘要:論著性文章需附600字(詞)左右的中、英文摘要。結構式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要列出主要數據和具體統計學結果)、結論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
⑤獲得基金資助的文章應在文章首頁地腳以“基金項目”作為標志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并附項目證書復印件。
⑥來稿無論采用與否,一律不退稿,請作者自留底稿;投稿一個月后無反饋信息,作者可另行處理。
⑦自收稿之日起,三個月內作者如未收到用稿通知,文章可自行處理。本刊不對未采用稿件提出意見,敬請諒解。
⑧插圖和表格:均應有中、英文圖名和表名,坐標圖中的標目要用量和單位之比表示清楚.文中圖、表應有自明性,且隨文出現。
⑨文中凡出現引用文獻處,均應采用腳注或尾注方式明確標注具體出處、作者、頁碼、出版社和出版地,引用文獻來源可信。
⑩注釋: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請一律用尾注。按文中引用順序排列,序號為:①②③……格式為:序號、著者、書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時間、在原文獻中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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