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學雜志屬于政法類期刊, 目前刊期為季刊。
福建法學雜志于1982年正式創刊, 是一本由福建省法學會主辦的學術刊物。
雜志文章要求:
①參考文獻:來稿均應有參考文獻,參考文獻應引自正式出版物(不含內部資料、文件、使用說明書等)。在稿件的正文中依次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在段末右上角標出,按引用的先后順序列于文末。
②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一),性別,籍貫,學位(具體到學科門類),工作單位(具體到二級單位),職稱,職務,主要社會兼職,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
③如系基金項目成果,須注明基金項目類別、名稱和編號。
④注釋放置于文后(尾注)。注釋序號用[1],[2],[3]……標識,全文統一排序。正文中的注釋序號統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時候也可能是詞或詞組)或段落標點符號之后的右上角。
⑤來稿要求論點明確、論據充分、層次分明、條理清晰、語句通順、文字精練、標點符號正確、數據可靠。
福建法學雜志收錄與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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