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法律評論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注釋是對文章標題、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括號的阿拉伯數字表示;注釋位置在正文結束之后,參考文獻之前。
②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
③引文標注采用腳注形式,用阿拉伯圈碼(①②③……)統一編碼,編碼置于引文右上角,每頁重新編碼。請注意核對引文,確保出處無誤。
④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一般為國家或省部級基金項目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中間用“;”隔開,每個項目須給出基金編號。
⑤為縮短刊出周期和減少錯誤,來稿一律使用word格式,并請詳細注明本人詳細聯系方式。
⑥量和單位必須符合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文稿中外文字符必須區分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字符的位置高低應區別明顯,容易混淆的外文字母、符號請在第一次出現時注明。
⑦本刊對擬用稿件有修改權,不同意修改者請在來稿時聲明。來稿一概不退,請作者自行保留原件。本刊審稿周期為三個月,如三個月內未收到回復,作者即可自行處理稿件。
⑧摘要應具有獨立性,應該是可以被引用的完整短文;先寫什么,后寫什么,應有邏輯順序;句子之間要上下連貫,互相呼應;句型應力求簡單,少用或不用長句。
⑨文后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應嚴格執行國家標準《GB/T 7714——2015信息與參考文獻著錄規則》。
⑩來稿論文書寫順序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中文摘要,關鍵詞,英文題名(與中文一致),英文作者及單位,英文摘要和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復旦大學法律評論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