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11 17:59:01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一篇市場監管執法效能提升研究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摘要:自我國政府2015年推進實施市場監管執法體制改革以來,基層市場監管部門經歷了數次的職能轉變和措施調整,市場監管執法已經取得了十分顯著的成效。然而,由于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市場監管執法部門無法適應新的市場環境,在基層市場監管執法中,仍存在一些無法解決的突出問題。本文從基層市場監管執法的主要特征的重要意義出發,進行了基層市場監管執法效能提升的法理分析,并指出了我國基層市場監管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最后對于提高基層市場監管執法能效提出具體優化措施,希望對于加強和改善市場監管有積極的作用。
關鍵詞:市場監管;執法
1相關概念及理論基礎
1.1基層市場監管執法的主要特征
1.1.1開放競爭
在建立現代市場體系時,基層市場監管執法清理單一市場障礙,是一個公平競爭規則和慣例的市場監督管理機構?;鶎邮袌霰O管執法遵守開放、競爭的原則,能夠打破行政壟斷,防止市場壟斷。
1.1.2誠實守信
基層市場監管執法旨在改善政府機構的設置和職能,完善市場監管體系,推進質量戰略的實施,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鶎邮袌霰O管執法機構設立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市場的全面監督管理,明確監管責任主體,能夠避免政出多門、責任不明、推諉扯皮等現象的發生。
1.1.3統一有序
基層市場監管執法統一市場監管,將工商管理、質量監管、食品藥品的標準等監管規則及監管機構全部統一,有利于維護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秩序和消費者權益,充分發揮市場競爭機制作用。
1.2基層市場監管執法的作用
1.2.1切實履行政府市場監管的基本職責
基層市場監管執法要統一全面落實政府流通領域工商監管、生產領域質量監管等市場監管職能,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消除以往市場執法監督在體制機制上的弊端,充分發揮統一監督和覆蓋全國的綜合行政執法的優勢,解決市場監管過程中存在的職能重疊、相互推卸責任、監管力度不夠等問題,切實履行政府市場監管的基本職責,有利于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有利于國家統一市場的繁榮,同時有利于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1.2.2有利于市場價格統一管理
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價格自由化,基層市場的監管執法措施有利于對價格的監管,規范價格行為,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從而提升市場監管效率。市場監管者要充分地行使價格監督和檢查的職能,將國家宏觀政策與微觀市場監管的職能區別開來,不僅需要進一步加強和豐富對價格監督和檢查工作的市場監管機構,還要更好地充分發揮綜合經貿部協調各個部門的作用。
1.2.3實現政府市場治理能力現代化
基層市場監管執法工作是深化全國性的市場監管執法組織機構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有利于促進我們國家市場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推動我國經濟結構的優化和升級。構建一個具有有效的市場機制和動態微觀主體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體系,不斷提高我國經濟的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能有效地促進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質量、效率和動力變遷,提高全要素生產率。
1.2.4營造良好的市場競爭秩序
基層市場監管執法充分發揮了市場監管領域統一組織協調的綜合監管職能,市場監管局強化行政執法和現場監督職能,建立高效、科學的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體系,按照規范和維護市場運行秩序,促進市場監管水平提升。
2市場監管執法的法理分析
2.1教育與處罰相結合
在市場監管領域,監管執法堅持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為了規范我國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的力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規定,依法行使市場監管處罰權力,保護群眾的合法權益,既糾正違法行為,又教育當事人,引導當事人自覺遵守法律。
2.2權力和責任
權力是國家行政機關為有效執行國家意志而通過特定的強制手段對社會進行管理的能力。有權力的使用過程,就會有責任的產生。權力和責任是相互制約、相輔相成的。在市場監管執法過程中,如何正確對待權責,如何通過規范權責形成統一的行政執法機制,關系到市場監督和行政執法的目的和效果能否真正實現。
2.3效率和公平
效率與公平是基層市場監管執法的基本原則,開展基層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是對效率與公平的實踐探索。很多情況下,市場監管保證效率,卻失去了公平,而有時候市場監管保證公平,卻影響了市場監管的執法效率。市場監管部門統一執行監管可以避免以往因執法程序、執法標準和裁量權不一致而破壞執法公平的行為,體現對公平的價值追求。在市場監管執法過程中,相關部門要處理好效率與公平的關系,確?;鶎邮袌霰O管執法過程中處理好公平與效率的平衡關系。
3基層市場監管執法效能提升面臨問題
3.1執法人員數量與監管職能不匹配
基層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在數量上與其監管職能不匹配,目前工商、質檢、食品、藥品、物價、商標、專利等領域執法職責整合,現在大部分的市場監管都是由原來的工商、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改革之后延伸而來的,基層市場監管執法除了要對原工商、質量監督、食品藥品、價格等進行全面監督,還要對各類市場檢查、專項整治、消費者投訴、執法檢查、統計報表和其他工作進行監管。隨著質量監管與食品藥品監管職能的整合,基層市場監管對象在數量、覆蓋面、復雜性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拓展,但同時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并沒有得到相應的補充。
3.2執法隊伍不足
一是執法人員明顯不足。大多數基層市場監管的現行執法模式仍是全面執法,不能滿足“全面執法”向“一支執法”轉變的要求。二是執法人員年齡結構老化。執法人員大多來自原工商、原質量監管、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面對新形勢下信息和科技執法的新要求,老齡化的年齡結構導致執法隊伍缺乏活力,執法者往往感到力不從心。三是執法人員的能力不適應。面對新經濟發展帶來的陌生領域執法,執法人員只能嘗試著用試錯的心理開展工作,這種模糊和不確定性嚴重影響了市場監管執法工作的效果。
3.3執法環境堪憂、執法監督力度不強
當前我國地方經濟發展仍然是地方政府重要的發展目標,在實際工作中,執法和辦案經常受到執法環境的干擾。在執法辦案過程中,一些機構出現了一些通過非法手段干擾正常監管執法的現象,不僅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執法效果,也給市場執法監管人員帶來了職業風險。另外,市場監管執法的監督形式主要是對處罰案件的監督,即通過案件評估等方式,對處罰案件進行有效的監督。但實際的監督管理過程中,市場監管部門的有關人員不作為、行為失檢等行為使監管效果大打折扣。一些基層市場監管機構偏重經濟處罰,不理解法律規定的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從而導致一些違法現象頻繁發生。另外,目前基層市場監管執法形式過于單一,難以形成監管合力。
4基層市場監管執法效能提升的途徑探析
4.1完善市場監管法律法規體系
完善市場監管法律法規體系是提高執法效能的最基本手段。第一,基層市場監管執法部門要依據規定的市場監管執法內容和程序依法執法,從而提高市場監管執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第二,市場監管執法部門要規范執法的一般程序、聽證程序以及行政處罰案件的適用范圍和注意事項。第三,針對基層市場監管和執法人員辦案任務的特點,市場監管執法有關部門要建立執法人員問責制度,從而強化內部監管機制;完善監管執法人員的考核機制,制定對執法人員的獎懲措施,從而提高基層執法人員工作的積極主動性。
4.2強化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建設
隨著深化改革方案的實施,市場監管部門將發生變化,強化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建設尤其重要。一方面,不斷完善執法人員培訓體系。基層市場監管機構需要順應時代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趨勢,針對執法工作的實際需要,積極建設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實現市場監管執法向著專業化的方向發展,從而推進市場監管執法隊伍法治化。另一方面,為了健全市場監管執法體系,基層市場監管部門要形成尊重和守法的綜合氛圍,執法人員要以科學的思維和合理的方式履行市場監管職責,不斷提高依法執法的意識和能力,從而提高市場監管的效果。
4.3補齊補強基層執法力量
運用信息化、現代化力量,提高執法隊伍素質,補齊補強基層執法力量,夯實執法基礎。要提高基層市場監管執法水平,就必須提高執法隊伍的素質。第一,不斷加強對市場監管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和專業知識的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的能力和水平?!?71·第二,基層市場監管執法部門要定期對監管執法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執法紀律教育。通過教育,不斷加強市場監管執法人員的責任意識,從而能夠嚴格按照法律要求進行執法工作,樹立從嚴執法的作風。第三,嚴格控制市場監管執法隊伍的準入,市場監管執法部門要對入職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綜合素質提出不同的要求,從而構建具有較高知識水平和整體能力執法隊伍。
4.4合理設定行政人員執法責任
目前,市場監督部門作為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綜合性專業執法部門,承擔著保護市場經濟秩序、保障市場主體安全的主要職責。市場監管執法機關要科學合理地確定行政人員執法責任,并根據市場監管授權依法確定行政執法隊伍職能。增強法人員對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了解與運用,以建立規章制度并理順依法辦案工作和日常監管的關系。此外,還積極探索符合基層市場監管實踐的綜合行政執法體制,進一步強化基礎執法,調整各項工作程序,進而建立綜合執法隊伍專業、工作程序明確的新型市場監管體制。
5結論
作為市場監管部門,應全面健全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礎性工作。在復雜的市場監管實施流程中,基層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機構還必須研究與反思,并進一步優化與創新工作方式,以認真處理好當前市場監管體系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從而提升基層市場監管執法水平,從而推動基層市場監管工作健康平穩發展。
參考文獻
[1]高曉瑛.基層市場監管執法效能提升研究[J].市場周刊,2021,34(01):159-161.
[2]彭江東.新冠肺炎疫情下B市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管問題及對策研究[D].河北大學,2021.
[3]李芬芬.大部制改革背景下完善開發區市場監管機制的研究[D].山東大學,2021.
[4]高曉瑛.基層市場監管執法效能提升研究[J].市場周刊,2021,34(01):159-161.
[5]李卓陽.“十四五”時期基層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問題研究[J].決策探索(中),2021,(06):81-82.
作者:張松明 單位:順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