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1-28 11:19:56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一篇研究型審計創新路徑探究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引言
審計作為黨與國家監督系統當中的重要構成,是促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路徑。而研究型審計,作為傳統審計工作的一種創新,是新時代促進審計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方式。在2021年發布的《“十四五”國家審計工作發展規劃》當中特別指出要對研究型審計積極開展。研究型審計,重視審計過程中的調查、分析和科學研究,力爭對審計項目的發展規律、性質等進行探究,讓專題理論研究嵌入到審計項目,尤其是重要審計項目的審計過程當中,由此不斷促進審計模式的完善。
一、研究型審計的內涵與特征
(一)研究型審計的內涵就研究型審計的內涵而言,目前并不存在完全一致的權威表達,各種說法都體現了自身的立場。本文認為,研究型審計與單純的學術性理論研究不同,而是基于審計實務深度融合而開展的應用性研究。研究型審計,將有關政策、機制和體制的探究作為審計工作開展的前期準備,在審計的整個過程中貫穿研究,使過去僅重視對問題的揭露、單純地給予調整意見的慣性思維得到改變,進而從國家治理體系與能力提升的層面對審計工作進行深入思考。
(二)研究型審計的特征就研究型審計的特點來看,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研究型審計具有開闊的系統性思維。研究型審計對系統性的概念更為關注,從多個視角,把審計的對象、方法、過程以及成果等都放到大的環境和背景當中對研究進行審視,而并非割裂性地就事論事、簡單分析,能夠系統地實現橫縱到邊到底。第二,研究型審計具有更為靈活的審計方式。研究型審計不但能夠選擇歸類法、比較法以及審閱法等傳統的審計方式,還能夠通過專題研討會的開展和科研院所之間進行合作以及網絡調查等方式進行審閱。與傳統審計方式相比,研究型審計對點面結合更為重視,堅持實際動態的原則對審計的思路與方法進行調整,更加重視審計方法應用的靈活性。第三,研究型審計重視對項目的分析和研判。研究型審計重視謀士、智囊作用的發揮,重視對項目問題的分析和研判,在實際的審計工作中重視服務理念的融入,不斷促進審計工作系統性、前瞻性以及戰略性的提高。
二、審計工作實踐中研究型審計開展的必要性
(一)研究型審計工作的開展是新發展時期的必然選擇近些年,審計工作的開展都是始終緊密結合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集中在黨中央的決策部署方面,黨的工作重點在哪些方面,審計就重點放到哪方面。而伴隨我國邁入新發展階段,新發展理念的貫徹和新發展格局的構建,會面臨著越來越多且越發復雜的問題需要解決,這就從客觀上需要審計工作的開展更為系統和全面,能夠對問題加以揭示、分析與解決。面對新時期的新挑戰,審計工作職能、審計制度、審計理論和審計實踐等方面的創新需求越發緊迫。將研究問題當作工作的準備部分,將問題的問題貫徹到審計的全過程中,置于歷史和時代背景中進行思考,不可割裂的單純就事論事,就成了審計工作開展的趨勢和方向。
(二)開展研究型審計是審計工作的內在需要就當前審計開展的類型而言,主要包括財政預算執行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重點專項資金及重大投資項目審計,此外還有重大政策舉措落實跟蹤審計、國有資產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方面。盡管各種審計項目在目標、重點內容以及組織和方法等方面都存在不同,卻有著緊密的關聯。比如,就自然資源資產審計而言,不但能夠獨立組織開展,同時還可借助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同時開展。就重大政策落實狀況審計而言,不可以成為一項獨立的任務,同時還可將其作為經濟責任審計當中的重要內容而開展審計。因此,在審計工作開展的過程中,要重視審計組織方式與審計項目間雙統籌的深入開展,在源頭上把握好,將重心放到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當中,分模塊、分層次對審計項目加以安排。同時,還應該對審計組織方式進行靈活統籌,重視多個視角和多個領域的有效結合,在審計執行的整個過程中貫穿統籌觀念,促進審計成果的最大化,真正地促進審計工作效能的提高。而研究型審計工作的開展,不但能夠讓審計工作從更為廣闊的視角、更高的站位上實施,不拘泥于從審計看審計,而是跳出審計來開展審計,還能夠讓審計結果實現多用,即針對一個審計項目,不但能提煉出審計信息、審計專報、審計要情等多項審計成果,還包括專題研究報告。
(三)研究型審計工作的開展是健全審計隊伍的客觀需要審計工作理念與思路的創新,必須依靠審計工作人員進行實際的貫徹和落實,而各種審計項目也需審計工作人員加以組織和開展。因此,審計隊伍建設的好壞直接影響著審計工作開展的效果。人才隊伍與審計的發展具有直接的關聯,是確保審計事業長久發展的人員保障。然而,從當前研究型審計工作開展的實際情況來看,部分審計工作人員缺少較強的專業能力,主要表現在缺少強烈的本領恐慌危機意識,在知識更新的自覺性上不足,因循守舊的思想依然存在等。此外,因為部分審計人員未能深入地開展研究工作,無法系統地對審計工作開展的總體狀況很好地掌握,從而造成無法看準問題、不能詳實地給出建議,甚至出現觀點不夠明確、邏輯缺乏嚴謹性的問題。針對以上問題,研究型審計工作的開展,要遵循“大專業化”的宏觀視角,對審計業務和整體工作加以運用,不斷促進審計工作人員“硬技能”與“軟能力”的提高,對復合型專業人才進行培養,從而打造出具有較強專業能力和戰略思維的審計隊伍。
三、審計工作實踐中研究型審計工作創新路徑
審計工作中研究型審計工作的創新開展通常從對當前政策法規、審計客體、審計基礎工作以及審計成果四個研究層面進行研究并加以實施。
(一)對當前政策法規進行研究就經濟學視角來看,政策法規是對經濟現象產生影響的宏觀方面因素。研究型審計工作的實施,要對當前的政策法規和經濟環境進行了解。比如,從政策跟蹤審計方面來看,要了解政策的涉及覆蓋面是否寬泛、其細則和條款的制定上是否具體、受益群體是否寬泛等。就一個國家來說,所有的政策法規都是處在當前的經濟背景下而制定的,這也代表我們在對宏觀政策進行解讀時一定要對當前的時代背景給予關注。此外,研究型審計一定要具備縱向思維,根據時間跨度對政策的演變和發展過程進行梳理。切忌從主觀上片面進行判斷,也不可采用換位思考的方法對當前的政策進行解讀。同時,被審計單位和審計工作人員間無須構建良好的溝通環境,只有在經過仔細的分析研究以后才可以找到宏觀環境以及法律法規方面存在的制約因素,進而給出相應的建議??偟膩碚f,研究型審計的開展,必須重視對當前政策發揮的研究,必須了解和學習當前的政治與經濟環境,重視收集與解讀國內外相關資料和數據,從而更為全面地進行判斷。
(二)對審計對象行研究研究型審計具有非常多元的對象,這就決定了審計工作的實施切不可隨意開展。作為審計人員來說,首先,一定要在進行審計前對審計對象加以分類,進而根據不同的研究對象對審計的重點加以確定。比如,在對某行業系統開展審計時,作為審計機關而言,一方面,要對該行業系統基本情況進行了解,從法律與監管的宏觀環境上很好地把握。另一方面,還要對審計對象的組織構成與性質、對財會政策的選擇情況等方面進行了解。另外,各行業系統在其發展過程中都會設立戰略發展目標,作為審計部門來說就應該對其發展目標進行全面掌握,對其運行當中可能存在的挑戰與風險進行了解,綜合性地評估其行業特點、研究發力方向。開展這些工作,進而對審計中存在的重點問題與內容進行充分研判和了解,從而更有針對性地進行研究性審計工作。其次,在對審計對象進行研究的過程中,應該對審計對象的相關數據引以重視,對之前審計監督的結果進行綜合性的考慮。最后,要重視分析過程當中橫縱向的結合。其中,橫向分析,指的是在相同的時間背景之下,相同行業中的不同個體間進行相應的數據比較;而縱向分析,則指的是對審計對象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所具有的問題和相應的解決辦法進行挖掘。此工作的實施一定要借助比較先進的現代信息技術,從而促進審計效率的提高,更為全面地判斷和解讀審計對象。由上能夠看出,對審計客體進行研究,一定要對其內外部因素進行綜合分析,進而有針對性提出相應的審計實施方案。
(三)對審計基礎工作進行研究對審計基礎工作進行研究,必須對以下四個方面加以重視。首先,應該集研成庫,為謀劃工作、破解難題提供一手資料。緊扣關注點、社會熱點、民生難點、改革堵點作為研究型審計的重點項目,做到前“研”一步,“研”深一層,建立起“審計項目庫”“審計建議庫”“審計方法庫”“審計案例庫”等4個“研究庫”,把研究與審計項目同步實施,就審計情況進行系統性分析研究,形成全流程、全領域、全鏈條全面有效的研究模式。其次,應對業務組織的方式進行不斷的創新。審計工作并非一項獨立的工作,從研究審計項目統籌出發,建立項目融合協同保障體系,從研究審計人員統籌入手,建立人力資源協同保障體系,從研究審計數據統籌抓起,建立數據資源協同保障體系,在項目開展的初始階段就對專業性團隊進行構建,開展相應的培訓,促進所有審計工作中業務能力和專業水平的提高。再次,作為審計人員來說,不但要具備檢查的能力,同時還應該不斷提高說與寫的能力,這就表明審計工作人員一定要具有扎實的基本功,真正地提升自身的專業素養。審計工作人員還一定要重視自身學習意識和能力的提高,良好的學習能力可以讓自己對最新的審計知識更好地掌握。最后,應該重視審計上下層級聯動合作,以及和其他領域間的交流與溝通。當前,我國審計工作人員大部分都是經濟方面和計算機領域的人才,而在將來的審計工作發展當中,應該重視團隊組建模式,將不同領域專業人員引入成立“專家庫”,從而真正促進審計建設性作用的充分發揮。
(四)對審計成果進行研究第一,研究審計成果一定要促進政策法規的完善和落實,審計對象與審計機關間應該構建聯動機制,推動審計部門對其給予有效的建設性意見,并保證研究型審計工作開展的改革與規范性。第二,作為審計機關,要重視和紀檢監察等其他監督機關間開展有效的合作,對專業知識進行積極學習,對監督成果加以共享,促進工作效率的不斷提高。同時,還應該重視審計當中重大問題的應對能力,加大追責的程度,針對執迷不悟的審計對象應專門進行處理,真正確保國家的經濟安全,推動依法治國理念深入貫徹。審計機關應該重視工作透明度的不斷提升。審計工作不單單是審計對象比較關注的問題,同時還是社會經濟發展當中的熱點話題,只有對現行的公開機制加以不斷完善,才可以讓信息公開的力度更好地得到拓寬,確保審計報告與社會和經濟熱點相貼合。同時,還應該提高審計的透明度,讓群眾的監督力量得以發揮,確保審計成果得到落實。第三,在分析審計成果時,應該重視審計人員的專業素養。所有審計工作都要分析研究審計成果,并進行相應的經驗和案例總結,對審計人員來說,對審計工作當中的經驗和不足進行及時的總結,能夠促進其業務能力和專業素養的提高,同時對于運行機制的完善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也具有重要的價值。結語總之,在審計工作實踐中研究型審計工作越來越受到重視。研究型審計工作基于研究作為主要的方法進行審計,不論是對于審計工作的有效實施,還是社會經濟的發展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所以,在研究型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要重視從對當前政策法規、審計對象、審計基礎工作、審計成果四個方面進行研究并促進創新研究型審計工作的開展。
參考文獻
[1]江強.以研究型審計助力嘉興高質量發展的路徑研究[N].嘉興日報,2021–10–31(003).
[2]鞠薇.開展研究型審計路徑辨析[J].中國農業會計,2022(03):32–33.
[3]楊琨,鄭利君.創新審計理念思路積極開展研究型審計[J].現代審計與經濟,2022(02):32–34.
[4]商思爭.研究型審計成果回顧及內涵界定[J].商業會計,2022(09):69–71.
[5]李竹.研究型審計開展路徑研究[J].質量與市場,2022(08):136–138.
[6]李毅.研究型審計開展路徑探討[J].國際商務財會,2021(16):82–83.
[7]王家華,丁文彬.研究型金融審計推進國家金融高質量發展的現實思考[J].財會月刊,2022(13):113–116.
[8]昂朝暉.關于推深做實研究型審計的實踐與思考[J].審計觀察,2022(04):66–69.
[9]于小滿,阿茹涵.開展研究型審計更好地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J].審計觀察,2022(02):24–29.
[10]羅建國.強化審計調查研究推深做實研究型審計[J].審計觀察,2022(02):68–71.
作者:陳亞 單位:鄒城市審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