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1-18 08:56:33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一篇高職工程造價專業學徒制的應用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0引言
目前,各個建筑企業對于工程造價人才的需求仍然處于供不應求狀態,主要原因有應屆畢業生的崗位技能滿足不了企業的需求,不能立即上崗工作。鑒于此,高職院校為了培養符合企業要求的應用型人才,大多院校的工程造價專業都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等人才培養模式的探索與實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是沒有真正形成校企合作、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實施的體制環境,從目前工程造價專業校企合作的總體情況來看,基本上還是以職業院校為主導、依靠感情聯絡為主的淺層次合作,大部分都是學?!耙活^熱”,企業“一頭冷”。
1當前我國高職院校工程造價人才培養模式中存在的現實問題
近年來,為了適應社會需求,大多高職院校采取了“2+1”的培養模式,也是近幾年對于職業技能型人才的培養模式中成效最顯著的一種。然而,隨著技術的進步,企業對于人才的需求也在逐步的發生變化,要培養出一畢業就能夠達到企業對于崗位技能的要求的人才,學院依然面臨著不斷調整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制定新的培養目標、職業能力、課程體系等內容,在具體實施中,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的現實問題:
(1)校企合作中尚未建立共同主導的合作機制,沒有真正的做到“工學結合”的育人模式
從目前工程造價專業校企合作的總體情況來看,企業只在“2+1”的第二個階段也就是“1”這個階段較為積極主動,而學生在校的前兩年在本質上與傳統的在校教育沒有區別,企業在前兩年的參與較少有的甚至為零。這樣一來,其實是將校企合作育人單純的分為了“學校教育+企業實踐”,沒有真正的做到“工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機制,而是將其簡單的轉化為了“2年學習+1年工作”,實際上等于讓學生提早一年進入到企業的工作崗位,在這一年企業依然要根據自己的需求對學生進行培養,企業的需求與學校的培養之間依然存在著脫節,這樣的培養機制并不是校企合作育人的初衷。(2)保障校企合作工程造價人才培養的宏觀管理體制機制缺失
學校與企業無法做到深度合作,有一個很大的原因是管理上的不便,“2+1”模式的第二階段,即“1”的階段,學校基本上采取的是“放羊式”管理,由于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學校與企業沒有形成良好的職責劃分,學生即便是在企業實習,學校依然要承擔管理上的職責,使得企業對待學生的管理能省則省,從而出現學生報虛假實習情況,企業帶教師傅放任不管等不良現象。當前的宏觀管理體制與校企合作的體制環境需求還相差甚遠,學校作為主導教育的主體,只注重教學,而忽略了行政管理的重要性,人事制度相對落后,沒有形成長遠的校企合作培養人才機制,更缺乏微觀管理機制的研究與實踐,嚴重的阻礙校企合作工程造價人才培養的進程。企業作為主導校企合作的另一個主體,只注重將眼前利益最大化,著眼于企業自身人才的培養,而忽略掉整個行業人才發展的探索與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同樣制約著校企合作工程造價人才培養的進程。
(3)相關的政策與法律法規保障尚不到位
在校企合作過程中,之所以會出現“學校一頭熱”“企業一頭冷”的現象,反映出的實質是我國對于校企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規相對匱乏,無法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校企合作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的執行,從而對校企合作的人才培養無法起到促進作用。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主要針對職業教育行為的規范和約束,比如《教育法》《職業教育法》《科技進步法》《合同法》《專利法》等法律法規中,找不到高職教育校企合作的相關條款和規定,因此在具體實施校企合作的項目中,缺乏一定的指導性和保障性,可操作性不強。
(4)缺乏促進校企合作工程造價人才培養模式實施的激勵機制
校企合作人才培養得不到大力發展的另一因素是缺乏有效的激勵制度,無論是學校還是企業,沒有一套切實可行的激勵制度,無疑是缺少了一項積極推動校企合作發展的重大動力,無法調動學校教師以及企業工程師對于校企合作的積極性,同樣使得校企合作下的工程造價人才培養模式停滯不前。
現代學徒制最早出現在英國頒布的“現代學徒制計劃”中,隨后各國對現代學徒制均進行了不同程度的研究與應用,現代學徒制的出現使得職業教育走向了一個新趨勢,它是對傳統的學徒制———即師傅與學徒工,以及學校教育———即教師與學生兩種模式的熔煉與結合,目的是培養具有高素質的技術人才。國際上對于現代學徒制的應用模式主要分為三種:
(1)“學?!髽I”一次性過渡模式
從學校到企業一次性過渡模式的典型代表是日本,在這種模式下,學生在學校接受文化教育,教育形式多樣,也可通過不同的途徑進行學習,教學模式較為多樣,在這一階段,企業的參與較少。學生完成學校學制,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直接過渡到企業,企業負責對其上崗技能的培訓與教育,類似于我國的“訂單式”培養。由于日本自身的國情,在終身雇傭制的背景下,幾乎所有的大型企業都組建了內部教育培訓機構,負責員工從入職到退休的全程教育與培訓。因此,一次性過渡模式精簡了學校到企業過渡過程中的多門檻設置,相對其他模式而言,在這種模式下,過渡相對較簡單,沒有過多的考核,從而也大大的提高了應屆畢業生的就業率。
(2)“雙元制”模式
雙元制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德國,這種模式采取學校教育與企業實踐雙管齊下,學生一部分時間在學校接受職業教育,一部分時間在企業或專門的校外實訓基地接受專業的技能培訓,在時間和空間上交錯進行,從學校到工作的過渡需要通過學校和企業的雙元考核。該模式下,學校與企業的聯系較為緊密,對于人才的培養實現了工學結合的校企合作模式。德國對于雙元制模式的應用已經相當成熟,具有完善的法律法規體制以及健全的激勵機制,使得德國在職業教育上成為各國學習的楷模。
(3)雙門檻考核模式
雙門檻考核模式是對一次性過渡模式的強化,即學生從學校到企業的過渡設有兩道門檻,第一道門檻是學生在完成學校的普通教育后,取得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通過第一個門檻的學生可以接受學校和企業共同開展的職業導向教育,最終獲得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證書,即為第二道門檻。這兩種證書作為學生過渡到企業員工的必要條件,即我們常說的就業準入制度的“雙證制”。這種模式下,第一道門檻較為簡單,但學生在進入到職業導向教育階段后,由于學校教育與實際工作之間的角色轉變,以及學校與企業的管理與制度不同,使得部分學生無法很好的適應這種轉變所帶來的連帶效應,因此通過第二道門檻具有一定的難度。
3基于“現代學徒制”的工程造價人才培養模式應用
鑒于我國高職院校在校企合作中存在的現實問題,結合國外現代學徒制發展經驗,對我國基于現代學徒制的高職工程造價專業人才培養提出以下策略:
(1)完善法律保障體系,建立校企合作管理機制
校企深度合作需要從國家宏觀管理體制著手,制定相應的職業教育法律法規,規范校企合作中各個主體的權利義務。學校作為主導教育的主體,應當積極的引導其他部門的協助與配合;同時,行業是教育成果的最終檢驗者,不應著眼于眼前利益,將目標放長遠,不僅是對行業發展的考慮,也是為整個社會進步做重大貢獻;再者,財政、勞動保障等部門應是校企合作的保障者,在一定程度上,讓行業無后顧之憂,讓學校為引導校企合作看到曙光。只有在宏觀管理體制健全的基礎上,才能形成具有保障的長期有效的校企合作機制。
(2)打破傳統的教育理念,進行時間與空間上的交錯管理
要達到工學結合的培養模式,必須在時間與空間上都要進行交錯,時間上不再遵循傳統的在校2年、企業1年,而是將學校教育與企業實踐綜合考慮,合理的安排教學時間與實踐時間的交錯,企業實踐與學校教育的成果檢驗,真正達到學完一項技能,能立馬進行實踐操作,做完實踐操作后,又能回到學校課堂進行知識的鞏固與補充。空間上實現學校、企業、實訓基地、操作間等的合理搭配,使得不同的教學內容對應不同場景,不同的實訓內容對應不同的基地實踐,真正的做到工學結合,在學習中工作,在工作中學習。
(3)改善師資結構,配置多名不同場合的老師與師傅
現代學徒制的培養模式,最大的特點就是打破了傳統教育中只有學校老師教學的這個理念,在企業配置具有教學資格的技工師傅,學生既能學習學校老師傳授的書本知識,又能學習技工師傅傳授的專業技能。另外,在此基礎上,可以成立大師工作室,聘請行業內的專家,為學生開講座,作為職業導向教育的一部分,同時,在學生小組中,設立“小師傅”,選拔學習成績較好的同學為學習成績較差的同學提供指導,帶動整個集體共同學習。
(4)健全校企合作激勵機制,鼓勵合作各方積極推進
為鼓勵學校與企業深度合作,不僅需要法律法規的約束,還需健全合作的激勵制度。將參與校企合作的學校老師、企業師傅、行業大師、學生小師傅他們的各項表現與自身績效、評優、晉升等掛鉤,在一定程度上,對校企深度合作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同時,明確校企合作中各個參與者的職責,可約束合作雙方的行為,保護合作主體的合法權益,形成長期有效的激勵制度和約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