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7-25 10:58:45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一篇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沖突與治理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摘要:2003年銀監會的成立標志著我國“一行三會”的金融分業監管模式的正式設立,也是將金融監管業務正式從中央銀行的業務領域中分離出來。在現行的分業經營體制下,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究竟應該合二為一還是分開執行,在理論界也存在著爭論。本文分別從邏輯的一致性和現實的沖突性兩方面分析了貸幣政策執行與金融監管行為之間的關系,突出強調了它們之間的相融與矛盾。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如何實現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協調的制度安排。
關鍵詞:貨幣政策 金融監管 關系
一、問題的提出
1997年英國將其中央銀行――英格蘭銀行的銀行監管職能分離出來,成立了獨立于中央銀行的綜合性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服務管理局,在國際上引起了較大的反響。此后,韓國、澳大利亞、盧森堡、日本、匈牙利等國家也進行了類似的變革。而隨著經濟金融發展的世界一體化,我國加入WTO以及金融混業經營的呼聲不斷高漲,我國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職能與銀行監管職能在實際運行中的矛盾日益顯現。為了克服這種不協調,我國的金融監管體制也順應世界潮流,進行了改革。2003年4月28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標志著銀行監管職能從中央銀行中分離出來,我國的宏觀金融調控和金融監管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
鑒于一些國家的實踐經驗,貨幣政策職能與銀行監管職能究竟應該集中于中央銀行還是分開獨立,成為了國內外學術界和理論界爭論的熱點。為什么要將銀行監管職能從中央銀行分離出來呢?從理論上講,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首先,兩項職能的具體目標存在沖突。貨幣政策的目標是充分就業、物價穩定、經濟增長等宏觀目標,而銀行監管是針對特定行業實現的目標,涉及到對微觀經濟主體活動的監管。如果中央銀行既要制定宏觀貨幣政策,又要對特定的銀行業進行監管,可能會導致貨幣政策產生偏向問題,損害到社會公眾的利益。第二,賦予中央銀行雙重職能會導致其權利過大,造成“監管者的監管者”缺位。中央銀行權利越大,就越容易受到各種政治力量的影響,導致各種尋租行為的發生,損害了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和銀行監管的有效性,同時對銀行業的監管也缺乏再監管。第三,分離的方式有利于更好的對銀行監管。如果中央銀行肩負兩項職能,往往顧此失彼,偏好于保護銀行系統,使公眾利益受損,最終會扭曲銀行行為,降低監管的效率。正是基于上述考慮,中國政府將銀行監管從中央銀行中分離了出來。
另一方面,作為“最后的貸款人”角色,中央銀行并不能完全從監管職能中脫離出來,因此兩種職能的分離這并不意味著矛盾的終結,準確地說這只是角色沖突的外化,正確認識和處理好貨幣政策和銀行監管的關系仍然是一個迫切要解決的問題。
二、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邏輯一致性
(一)制定與執行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的良性互動
銀行監管營造的穩定而有效率的金融環境是執行貨幣政策的重要條件。金融組織體系是貨幣政策傳導的重要環節,嚴格的銀行監管使銀行機構穩健合規經營,不良資產占比較低,能使得貨幣政策在銀行機構順利傳導。當然,如果監管過于嚴格,導致金融壓抑影響金融深化,又不利于貨幣政策的順利傳導。反之,如果銀行監管不力,導致不良資產占比較高,經營風險加大,將會直接降低貨幣政策執行的有效性。另外,金融風險將會導致貨幣的緊縮效應,對于擴張性的貨幣政策實施有著直接的抵觸。貨幣政策實施達到的幣值穩定是銀行監管的基礎條件,有效銀行監管的先決條件之一是穩定、可持續而又適當的宏觀經濟政策。而保持貨幣政策的穩健與可持續性,保持貨幣幣值的穩定就是整個宏觀經濟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銀行機構只有在穩定的貨幣環境中才能正常運行。幣值不穩將引發各類市場經濟主體債務償付困難,增加銀行的不良資產,引發金融風險的產生,銀行監管就難以完成確保銀行體系穩定的目標。
(二)市場失靈的宏觀調控與微觀規制的融合
在古典市場經濟時期既沒有宏觀的貨幣政策,也沒有銀行監管,有的只是作為“守夜人”的政府。但隨著經濟的發展,自發的市場機制所表現出來的周期性破壞作用日益顯著,市場失靈成為經濟發展不可忽視的障礙??朔袌鍪ъ`為政府干預經濟提供了依據,也為貨幣政策和銀行監管的產生準備了基本的前提。
1、市場失靈的宏觀調控
由于市場信息不完善,市場競爭不完全,成千上萬的企業和個人事前的的分散決策可能會產生事后的重復生產和無效率,市場失靈反映到宏觀經濟層面上就是,宏觀經濟運行產生劇烈波動,甚至陷入經濟危機,經濟運行機制發生重大破壞,企業開工不足,失業人數劇增,居民收入和社會福利大大降低,社會資源得不到有效配置。為了平抑市場周期實現一定的宏觀經濟目標,政府引入了包括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在內的宏觀經濟政策。特別是從1970年代以來由于西方國家陷入滯脹,貨幣政策的作用日益突出。
2、市場失靈的微觀規制
市場失靈反映到微觀層面上就是銀行業屬于高杠桿企業。由于市場競爭不完全,存款人與銀行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銀行可能會利用信息優勢從事高風險資產業務,進而危害存款人的利益。并且由于現代銀行體系普遍采取了部分準備金制度,銀行更容易出現支付風險。由于信息不對稱,個別銀行機構的支付風險會蔓延成為系統性支付危機,對整個社會信用體系造成巨大破壞。為防范銀行危機,減少銀行經營中的道德風險,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市場競爭,政府設計了必要的銀行監管制度。
(三)公共職能目標的一致性
無論貨幣政策還是銀行監管,都是政府克服市場失靈、維護公眾利益的工具,作為公共職能,在邏輯上具有內在的一致性。這保證了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目標,在根本上和趨勢上必然具有兼容性。從長期看,貨幣政策目標的實現必然會客觀地利于銀行穩健經營,而一個穩健的有效的銀行體系,也會為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率提供有效的載體。但同時,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是分別針對市場失靈在宏觀和微觀層次的缺陷設計的,作為宏觀政策的貨幣政策更關注宏觀指標的改善,作為微觀規制行為的銀行監管則主要面對微觀銀行個體的競爭力的提高。由于宏觀指標的價值性判斷并不是微觀指標價值判斷的簡單加總。宏觀運行目標與微觀經濟主體利益之間必然存在著不一致性,這就是貨幣政策操作與銀行監管行為在現實中遭遇沖突的邏輯根源。
三、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現實沖突性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分析,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的職能分離過程是一個制度的變遷過程,是一種舊的中央銀行制度向新的中央銀行制度的轉變。在這種制度變遷過程中,
障礙之一就是路徑依賴問題,即我們對原來的制度的很強的依賴性,正是這種依賴性,為中央銀行和銀監會的初期工作帶了一系列現實的沖突。
第一,貨幣政策職能的實施失去了銀行監管職能的支撐。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分離后,一方面在短期內便利中央銀行各分支機構貨幣政策措施的權威性下降,使各銀行貫徹執行分支機構措施的積極性受到不利的影響;另一方面分支機構不可能再通過傳統的監管檢查的方式來及時發現和糾正銀行在貫徹執行央行政策措施方面的偏差,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縮短政策措施落實的時滯。此外,由于信息不對稱,分支機構在制定和實施各種政策措施時,失去了銀行監管提供的大量基礎性信息的支撐。中央銀行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需要借助監管所獲得的有關銀行經營信息,表現在:金融機構經營信息是中央銀行正確實施貨幣政策的重要依據;強有力的銀行監管是確保金融統計數據準確性的基礎;銀行監管信息也是中央銀行正確行使最后貸款人職能的重要保證。目前,人民銀行不再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日常監管,難以象過去一樣直接把握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經營及風險狀況,只能從統計報表及數據分析上求取相關信息。有無監管信息共享機制直接制約著人民銀行對金融宏觀形勢預測和調控能力的發揮。
第二,中央銀行與銀監會之間會產生業務沖突。雖然中央銀行與銀監會之間的職責范圍在銀監會成立之初就得到清晰的界定,但是實現彼此之間的密切配合與協調需要有一個逐步的過程。因此,在銀行監管職能分離初期,兩者之間的沖突和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在貨幣政策方面,銀行監管部門在微觀領域實施的嚴格的監管措施,可能會導致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梗阻,增加中央銀行分之機構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難度。在維護金融穩定方面,中央銀行與監管部門也有可能出現意見相左的情況,雙方的分歧可能會延緩救助時機,也可能出現過于隨意救助的情況,這都將影響央行最后貸款人職能的正常發揮。這突出的表現在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在經濟周期中行為方式存在矛盾。貨幣政策具有逆經濟周期運行的特點,即在經濟高漲時期,為了抑制通貨膨脹往往會收緊銀根,減少貨幣供應;在經濟衰退時期,為了抑制通緊縮往往放松銀根,擴大貨幣供應。銀行監管則具有順周期運行的特點,在經濟高漲時期銀行經營效益好,風險低,銀行監管對銀行經營的風險約束較松;在經濟衰退時期,銀行業務拓展困難,并往往伴隨大量不良資產,銀行監管對銀行經營的風險約束較緊。由于在同一經濟周期階段,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行為方式不同,導致二者經常產生沖突。如在經濟高漲時期潛在的通貨膨脹壓力要求提高利率,這將導致銀行經營成本增加或業務萎縮,從而帶來風險,與監管目標產生沖突。在經濟衰退時期銀行監管對銀行經營的流動性和安全性指標要求較嚴,導致銀行貸款更為謹慎,使擴張性的貨幣政策傳導受阻。
第三,職能的分離增加了中央銀行各分支機構與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成本。銀行監管職能分設使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之間的內部協調轉為外部協調,從而導致政策協調、信息溝通和行為聯動等協調成本明顯上升。從目前來看,分支機構與監管部門之間存在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松緊搭配的協調。監管檢查與中央銀行相關業務檢查的聯動協調、信息資料的實時共享、發展地區金融市場、維護金融穩定與化解金融風險的合作等一系列協調問題,如不能盡快盡力有效的協調溝通機制,其協調直接成本和機會成本將會急劇上升。
四、實現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協調的制度安排
無論從各國金融監管的實踐來看,還是從我國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上的一致性強于沖突性的現實來看,中央銀行和銀監會在實施金融監管上的分工是相對的,兩者之間可以而且應當尋求多層次和多領域的合作,實現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的良性互動,尤其是提高金融監管的有效性,確保我國金融體系的穩健和高效運行。
(一)建立有效的組織協調機制
目前,我國雖然實行分業經營的監管體制,但隨著金融開放不斷深化和金融發展與創新步伐加快,國際金融混業經營的趨勢和現實中金融創新的內在需求,客觀上已使不同金融市場、金融機構以及金融產品之間的關聯性不斷加強。因此,對某種金融產品創新研究和風險防范已不是某個監管機構或中央銀行單獨的責任,需要有專設機構協調各監管機構政策和力量,形成合力,超前研究和預見有關問題和潛在的風險,共同構筑風險防范體系,研究防范措施,彌補三大監管當局對個別金融組織和產品的監管真空。而事實上,三大監管機構早先已經召開過監管聯系會議,通過了三大機構在金融監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備忘錄,在協作配合上邁出了一大步。因此,對于中央銀行來講,除了整合好貨幣政策司、金融市場司、金融穩定局、反洗錢局等內部職能司局,努力提升工作效率之外,還應積極借鑒他國經驗,建立一個由中央銀行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等機構參加的國家金融穩定委員會,由中央銀行內設的金融穩定局召集,定期通報貨幣政策運行與金融監管的情況和存在問題,及時研究和協調金融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減少機構摩擦和組織成本,使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更好的發揮合力作用,促進金融機構合法、健康運行。
(二)建立信息資源共享機制
從目前金融監管的要求和各監管機構的職責來看,建立基層金融監督管理信息共享機制途徑,可采取以下途徑:
1、建立金融統計資料定期交流制度。根據工作需要,將有關金融統計資料在一定的范圍內進行交流,明確雙方責任、交流范圍、交流內容和交流時間,及時了解轄內銀行金融,機構經營情況,如人行填報《信貸現金收支統計月報》、《金融機構貸款累收累放報表》、《金融機構中間業務收入統計月報》、《非現場監管季報》、《房地產信貸業務季報》、《金融機構計劃執行情況進度表》、《各項存、貸款增長情況分析表》、與銀監管理機構填報的《轄內機構人員業務量情況分析表》、《金融機構不良貸款下降情況表》、《非現場監管季報》等進行交流。
2、建立文件抄送制度。對涉及有關金融機構監管、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反洗錢、金融穩定、社會征信(信用村鎮創建、信用環境建設)、內控制度建設、信貸資金投向投量金融機構市場準入與退出、農村信用社改革等重大事件,需要對方配合的文件,相互主動抄送。
3、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對在金融機構執行貨幣政策等情況調查中新發現的風險隱患,對銀行業日常監管中涉及利率、支付結算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情況,對保險及證券業務中的出現的重大違規事項,相互間進行及時通報。
4、建立工作溝通機制。通過一定的載體和形式,比如通過貨幣政
策簡報、金融監管簡報、保險簡報、證券簡報等內部刊物,加強相互間的聯系、協作,溝通金融監管相關工作和監管信息,商定具體工作合作事宜。分析金融數據信息和轄內金融機構經營風險狀況,研究化解轄內金融風險的建議和對策,發揮整體合力,以共同提高監管效率和風險防范預警水平。
5、建立信息查詢制度。人民銀行與其他監管機構可根據監管工作需要,相互間適時借閱、查詢有關金融數據信息資料,以方便、及時了解掌握相關金融機構監管情況。
6、健全信息資源庫。這就要求:提高信息透明度和統一信息披露標準。中央銀行與銀監會可以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1999頒的《貨幣與金融政策透明度良好做法準則》和《輔助文件》中提出的原則和做法,提高中央銀行和銀監會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標準的統一;鼓勵在信息搜尋上的競爭性。在監管職能從中央銀行分離的情況下,獨立的貨幣當局和監管當局會通過各自不同的渠道和方法收集支持各自立場的信息,而統一的機構則沒有這樣的競爭機制。在信息搜尋競爭機制的推動下,中央銀行與銀監會可以獲得對整個金融體系和宏觀經濟的信息,提高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決策的有效性;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信息共享信息資源庫。中央銀行和銀監會可以充分利用現代網絡技術的成果,加快金融業電子化、信息化進程,以法規的形式明確有關中央銀行與銀監會等監管部門信息共享的內容和形式,以及共享的原則和標準開發統一的非現場和現場檢查情況反映軟件系統,最終建立中央銀行與銀監會的共享信息數據庫。
(三)提高監管的有效性
2003年銀監會的成立,使得我國“一行三會”的“分業經、分業監督”的金融監管體制初步形成。一方面,現階段要提高銀監會金融監管的權威性,除了在法律上確立銀監會的監管職能以外,中央銀行應該明確對問題銀行和金融機構實施“最后貸款人”援助的有條件性承諾的配合,即中央銀行要慎用“最后貸款人”的職能。不難設想,如果中央銀行對問題銀行和金融機構造成的不良后果無條件的照單接收,那么銀監會實行有效金融監管的可置信度就要大打折扣了,金融監管的權威地位也將難以樹立。另一方面,金融監管是有成本的,監管成本大致可以分為直接成本(Direct cost)和執行成本(Compliance cost):直接成本主要是指監管當局在制定和實施監管措施過程中承擔的雇員費用和日常的工作費用;執行成本的構成比較復雜,包括被監管者向監管機構提供信息的成本、進行內部檢查的成本和由金融監管而造成的業務收入和效率的損失等。因此,在實施監管的過程中,有必要進行成本――收益的分析、確定監管強度、實現金融監管資源的有效配置。為了有效地減少“雙頭監管”帶來的弊端,不加重被檢查金融機構的負擔,影響它們的正常經營活動,雙方應通過一定的協商機制協調對同一金融機構的現場檢查日程安排,避免無效率的重復檢查,提高金融監管的成本――收益有效性。
(四)建立和諧的執行傳導機制
對于中央銀行來講,監管職能分離后最大的變化就是強化了與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有關的職能。為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促進金融市場的規范運行和整體協調發展,需要中央銀行在加強對金融市場規則的研究和制定,加強對貨幣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等金融市場的監督和監測的同時,密切關注貨幣市場與房地產市場、證券市場、保險市場之間的關聯渠道、有關政策和風險控制措施,這就涉及到如何采取必要的監管措施,將其貨幣政策的意圖納入金融監管的具體內容,確保其得到有效落實的協調問題。以證券市場為例,雖然在現代各國的金融制度下,商業銀行和貨幣市場在貨幣政策傳導中起著主導作用,但隨著直接融資比重的日益擴大和證券市場的不斷發展與完善,證券市場作為貨幣政策傳導中介的功能也越來越突出。在成熟的證券市場上,貨幣政策一般通過利率和信貸渠道這兩種主要機制或途徑作用于證券市場,進而影響實體經濟的發展進程,而能否充分發揮證券市場的貨幣政策傳導功能,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銀行業監管當局的協作配合。因此,應借助金融監管的有效手段,建立和諧的、暢通的貨幣政策執行傳導機制,確保貨幣政策各項目標的實現。
摘要:緣起于2007年底美國次貸危機的世界經濟危機是繼上世紀30年代大蕭條以來對世界經濟的最嚴重的一次沖擊,也使我國經濟增速遭受下滑的威脅。為了應對本次危機,我國中央銀行及監管部門等出臺了大量應對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這個過程中,也凸顯出部門之間協調性的欠缺。當前,世界經濟步入了后危機時代,我們仍需要很長時間來克服危機帶來的苦果,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將面臨與危機時代大不一樣的環境和挑戰,因此,對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以及二者之間的配合進行研究就顯得尤為重要。另外,分析此次危機發生的政策層面的原因,不得不追究失當的宏觀調控政策和不力的金融監管的責任,從這個角度來看,在后危機時代這樣的背景下,對二者及其配合進行研究也是很有必要的。
關鍵詞:金融監管;貨幣政策;宏觀調控
1、后危機時代的特征及新形勢下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的取向
1.1后危機時代的特征
金融危機中,為了防止經濟衰退,我國政策部門采取了大量刺激措施,包括增加貨幣供應量、降低存款準備金率、調整金融機構法定存貸款利率、放寬信貸環境等,這些措施有力地保證了我國經濟的高速增長,但同時也帶來了諸多問題,包括:
(1)過度寬松的貨幣供應,引發通貨膨脹。
增加貨幣供應量,為經濟提供充裕的流動性,是金融危機中各國普遍采用的防止衰退的手段,圖1是我國2007年6月至2010年6月的GDP增速和M2增速圖,從圖中可以看出,我國經濟在2008年年底步入了最低谷,而我國的貨幣供應量正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增加的,到2009年11月,我國M2同比增速達到29.7%,是近年來的最快增速。而與增長迅速的貨幣供應量對應的,是緩慢恢復的GDP,2009年第三季度,我國GDP累計增速為9.1%,過多流動性的注入,對后危機時代的經濟帶來通脹的隱患。圖2是我國2007年6月以來的CPI走勢圖。從圖中看出,自2009年11月起,我國的CPI步入了正向區間,并逐步上升,這一方面證明了我國積極宏觀調控政策的效應開始顯現,但是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今后經濟發展中的通脹風險。
(2)過度寬松的信貸環境,增加了銀行信貸風險。
在寬松貨幣政策的刺激下,各金融機構信貸規??焖贁U張,到2010年6月底,我國金融機構各項本外幣貸款余額已達到474006.21億元,較2007年6月底的264899.33億元增加了約80%。
另外,我國金融機構信貸結構亦不合理,體現為新增貸款中中長期貸款占比較高,而且其增長速度遠快于短期貸款增速。盲目地發放貸款以及貸款結構的不合理將大大增加未來我國銀行業機構的信貸風險。
(3)整體寬松的貨幣環境,增加了資產價格泡沫風險。
在大量流動性被注入經濟的同時,實體經濟的復蘇和發展卻還需要一個較長的時期,在這個過程中,多余的流動性將進入房市和股市,推高資產價格,增加了資產價格泡沫風險。下圖是我國2007年6月至2010年6月的固定資產投資價格指數的變動情況。
1.2新形勢下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的取向
后危機時代的特點決定了在新的形勢下,我們應著加強對金融機構的審慎監管,關注系統性風險。理論界將此次全球金融危機的深層原因歸結為監管的不力,因此,各國在危機得到一定的緩和后均對其監管體系進行了改革,改革的內容和手段各具特色,但是無一例外地強調了宏觀審慎監管的重要性,并加強了對系統性風險的關注,如美國的《金融監管改革白皮書》就強化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監管提出了十點要求,力求做到全面、無縫、高效的監管,并專門設立了“金融服務監管委員會”,負責對具有“系統重要性”的金融機構進行監管,爭取對系統性風險做到預防為主,防控結合,避免由系統性風險引發金融危機。
我國目前實施的是“一行三會”的分業監管體制,這有利于對我國各類金融機構進行細致專業的監管,但是,同時也存在重復監管和監管真空并存,監管機構間缺乏協調等問題,在經濟步入后危機時代后,各機構應該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結合本次危機中顯現出的自身不足,對我國的金融監管體系進行相應的改進,尤其要加強對各類金融機構的審慎監管,并且加大對系統性風險的監管和防范。
2、后危機時代加強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配合的必要性
后危機時代的特殊性,除了要求我們分別在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方面作出努力外,還要求我們積極探索實踐,加強兩者之間的配合。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是經濟調控中的兩種不同手段,二者既緊密聯系,又相對獨立,是辯證統一的。
根據本文第一部分的分析,后危機時代,我國經濟面臨著諸多甚為復雜的問題,要很好的解決問題,促進經濟繼續向好發展,在本階段,我們要做到對我國金融監管體系進行改進,加強監管,加大對系統性風險的關注程度,同時還要抓住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辯證統一的關系,加強二者之間的配合。
(1)貨幣政策約束效力較弱,傳導機制不暢,需要加強與金融監管的配合。
我國中央銀行自從將監管職能分離出去之后,一方面,它可以更專注于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為我國經濟的平穩運行提供保障,但另一方面,這也導致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約束力的下降,央行宏觀調控開始更多地依靠窗口指導和直接行政管制,而貨幣政策則更多地表現為一種導向性政策。
另外,貨幣政策的實施要通過商業銀行和金融市場等政策中介進行傳導,而我國的金融體系尚處于發展階段,還存在很多的不足,對貨幣政策敏感度較低,也就是說,我國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暢,直接延長了政策時滯,影響了政策的最終效應。
要解決以上問題,需要加強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之間的配合,由金融監管這種硬約束來加強貨幣政策軟約束的效力,同時,金融監管要為貨幣政策疏通傳導渠道,努力為貨幣政策創造一個安全穩定的實施環境。
(2)后危機時代的復雜性要求加強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在信息方面的配合。
后危機時代的經濟開始企穩回升,但是前景仍不明朗,這時,尤其要加強對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的配合,由金融監管為貨幣政策的制定提供數據資料依據,并快速準確地反映貨幣政策實施的效果,由貨幣政策為金融監管的內容和力度的確定提供可供參考的標準,通過這種及時高效的信息交流和反饋來適時對政策作出調整,提高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的針對性,實現二者的良性互動,共同促進,共同為我國經濟的發展作出貢獻。
(3)對后危機時代緊急情況的處理需要加強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的配合。
我們當前的經濟,有如剛剛經歷過一場暴風雨的小舟,雖然順利度過了最危險的時刻,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前方就一片風平浪靜,我們的前方,仍然充滿了危險。為了防止未來經濟發展中隨時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我們需要加強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的配合,提高危機預警和處理能力,嚴防由局部性問題再次引發大面積的經濟危機。
3、后危機時代加強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配合的途徑
(1)建立中央銀行和各監管部門之間的權力分配機制,明確分工與合作。
我國當前實施的是貨幣當局和監管部門相分離的體制,即由中央銀行負責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一行三會”共同負責對金融體系進行監管。后危機時代,要加強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之間的配合,首先就要加強部門之間的配合,而部門之間配合的前提是要明確分工與合作,做到全面而且沒有重復。
中央銀行和監管部門在貨幣政策的權利分配方面基本沒有異議,當前問題主要在于各監管機構之間的權利分配及相互間的協調方式。關于這個問題,我國三大監管機構曾在2004年的時候討論通過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在金融監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備忘錄》,規定了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以及相互合作的方式方法,但是,這個備忘錄存在諸多的問題,首先,它的執行不具有強制性,其次,其只涉及到“三會”,沒有對它們與中央銀行在監管方面的權利分配作出規定,第三,隨著當今經濟金融形勢的迅速變化,當時的很多條款已經不能很好地達到全面且沒有重復的高效監管的目標了。
根據以上分析,在后危機時代,用法律法規的形式明確規定中央銀行和各監管機構的責、權、利以及相互合作的原則和方法,是加強金融監管與貨幣政策之間的配合的前提和基礎。
(2)建立中央銀行和各監管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增加二者間的互動。
加強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之間的配合,就是要求二者之間要多多交流,而交流的主要內容就是信息。在中央銀行將監管職能分離出去之后,其掌握的信息只有貨幣政策方面的,而與之對應的,金融監管機構只了解監管方面的信息,但是,無論是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還是研究監管內容和方法,都需要綜合考慮以上兩方面的信息,這就為中央銀行與監管部門之間進行信息交流提出了要求。
建立中央銀行和監管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是加強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配合的核心和關鍵。這可以通過加大政策透明度,舉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高層聯席會議,建立統一的數據庫平臺等手段來實現。
(3)建立和完善危機預警和處理機制。
建立和完善危機預警和處理機制,是加強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配合的重要內容。首先,相對于危機發生后的救助成本及救助失敗后引起大面積危機而造成更大損失的成本,事前防御的成本顯然要小得多,所以在后危機時代,應該防患于未然,由監管部門通過考查各項先行指標對機構進行監管,及早發現問題;其次,在執行監管工作的同時,監管部門應注重對金融機構風險意識的培育,要求其建立健全內控機制,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再次,對于初步判定需要救助的機構,監管部門應當會同中央銀行共同盡快成立危機處理小組,專門負責對問題機構的處理進行磋商,防止危機擴散,還要盡量減少中央銀行在執行最后貸款人職能過程中的道德風險。
摘要:目前,我國經濟體制正處于轉型期,加強金融監管與貨幣政策的協調運行是必要的金融風險防范措施,對于我國經濟的穩定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加強金融監管與貨幣政策的協調對于提升監管力度、防范金融風險有著重要作用。所以,本文重點探討了金融監管與貨幣政策的關系,希望通過加強二者關系的協調促進我國經濟與金融的穩定發展。
關鍵詞:金融監管;貨幣政策;經濟發展
金融監管從原來的市場監管逐漸演變為風險型監管。我國自從加入了世貿組織以后,金融監管的形式也開始有了改變。從前,我國的監管重在行政審批,主要以市場為導向,而目前則演變為風險型監管。法律監管與行政監管相比,主要特點在于具有強制性、穩定性以及規范性等等。另外,由于市場環境在不斷變化,金融監管也應該實時進行改革。同時,貨幣政策的穩定也應該在市場要求范圍以內。在十六屆三中全會中,對貨幣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保持總量平衡、防范系統性風險、穩定幣值等等都有明確的要求。
一、金融監管與貨幣政策邏輯上統一
(一)嚴格執行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加強互動
貨幣政策要想得到有效的執行,銀行監管是重要措施,它能為其提供穩定的環境與市場。同時,貨幣政策的實施可以使貨幣價值穩定,為銀行監管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條件,這是有效監管的重要條件之一。有效的銀行監管是一項穩定、持續的宏觀經濟政策。而對于宏觀經濟政策來說,貨幣的穩定和持續發展、貨幣價值的保持是其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內容。
(二)市場失靈的宏觀調控與微觀規制的結合
1.市場失靈的宏觀調控
目前的市場信息還不是非常完善,市場競爭也屬于不完全競爭,因此,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都有可能由于決策失誤導致生產重復、效率低下。在宏觀經濟中,市場失靈的現象主要表現為,經濟運行不穩定,出現波動現象,甚至產生經濟危機,而經濟運行機制受到損害,企業生產力下降,大量的失業人口出現,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下降,社會資源得不到良好的配置。為了使宏觀的經濟目標得以實現,政府通過財政政策與貨幣進行宏觀調控。
2.市場失靈的微觀機制
從微觀層面來說,市場失靈的主要表現就在于銀行企業將發揮杠桿作用。由于市場競爭不夠完全,銀行與存款者之間的信息是不對稱的,銀行便可以通過自身的信息優勢去從事一個風險比較高的業務,對存款者利益造成威脅。由于信息不對稱,有的銀行可能產生支付風險,從而導致整個系統都出現風險,危害到整個社會金融體系,造成巨大的危機。為了解決這一問題,防范銀行的道德風險,保證存款者的利益,政府通過銀行監管制度對其進行控制。
(三)公共職能目標保持一致
貨幣政策與銀行監管都是政府為了應對市場失靈,保證公共利益不受損害的有效工具,二者的公共職能在目標上是保持一致的。因此,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從根本上來說具有一定的兼容性。從長遠來分析,貨幣政策的目標的實現有利于銀行的穩定經營,而銀行要想長遠的發展下去就一定要有有效的貨幣政策作為支撐。
二、金融監管與貨幣政策的存在的沖突性
首先,貨幣政策實施過程中沒有銀行監管作為支撐。二者在進行分離之后,在短時間內,中央銀行各個分支機構貨幣政策的權威性將會受到威脅,分支銀行在落實央行的貨幣政策時積極性不高。另外,各個分支機構在傳統的監管方式下不能及時發展問題,在貫徹落實央行貨幣政策時可能出現偏差,導致貨幣政策傳導不利,從而使貨幣政策落實程度不夠。
其次,中央銀行與銀監會在業務方面不夠協調。從貨幣政策角度來看,銀監會在實施監管的時候所采用的措施可能使得貨幣政策在傳導的時候受到阻礙,導致央行的分支機構布恩呢個很好的傳導貨幣政策。另外,從金融穩定性的維護來說,央行與銀監會也有可能出現沖突的地方,二者產生沖突可能使救助時機被耽擱或者救助隨意性過大,這對于中央銀行最后的貸款職能難以正常發揮出來。
最后,二者職能分離導致央行各個分支機構與銀行監管部門的協調成本上升。銀行監管職能的分離導致貨幣政策與監管之間的內部協調轉變為外部協調,因此,在進行信息溝通、行為聯動以及政策協調的時候,各種成本不斷上升。中央銀行與監管檢查在聯動協調、信息共享、市場發展、防止金融風險等方面如果不能很好地協調便會失去應有的作用,而二者的協調成本也會不斷上升。
三、協調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制度措施
(一)建立完善有效的協調機制
從中央銀行角度來看,一方面要發揮好各個職能司局,例如貨幣政策司、金融穩定局等,另一方面重點在于最大限度提升工作效率,可以學習外國先進的經驗,建立一個保證國家金融穩定的委員會,委員會主要由中央銀行、證監會、銀監會等等機構組成,通過央行的金融穩定局組織召開,定期對貨幣政策的執行、金融盡管情況等進行回報,及時發現其中的問題,制定穩定發展的計劃和決策,使機構之間的摩擦盡量減小,降低組織成本,使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可以有效發揮出作用,使得我國經濟健康發展起來。
(二)建立信息資源共享機制
1.對于金融統計資料應該建立定期交流的制度??梢愿鶕ぷ鞯男枰呀鹑诮y計資料聚集在一起,并且在一定范圍內進行交流探討,明確各方的責任與義務,通過時間、范圍、內容等方面的交流使監管機構與中央銀行都可以掌握目前的市場情況。
2.建立文件抄送制度。抄送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與金融機構監管有關的、與銀行股份改革有關的、與社會征信有關的、與信貸資金有關的、與市場準入有關的、與反洗錢有關的等等內容。
3.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在金融機關執行貨幣政策的過程中,一旦發現有風險因素存在便要及時通報,主要包括幾個方面:銀行日常監管中與利率有關的、與支付結算有關的、與金融行業中的違規現象有關的內容等等。
4.建立工作溝通機制。采用一定的形式和方法使金融監管與貨幣政策加強聯系,使二者得到有效的溝通,并且可以共商具體的工作內容。對金融數據以及其中的風險進行有效分析,提出有效防范金融風險的措施和方法,一起發揮出應有的作用,一方面可以提高監管的效率,另一方面達到風險防范的目的。
5.建立信息查詢制度。中央與其他的監管機構從監管工作需要出發,對一些相關的金融數據可以有借閱和查詢的權力,這樣有利于銀行對有關金融機構的監管情況有全面的了解。
6.健全信息資源庫。首先應該使信息的披露更加完全,提升其透明度。中央銀行與銀監會可以利用當前高速發展的網絡技術、計算機技術等進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通過法律法規的制定來明確監管部門信息共享的形式與內容、共享應堅持的原則、開發的標準、現場檢查情況等等,最后建立一個完善的央行與銀監會共享信息數據庫。
(三)提升監管有效性
我國銀監會是在2003年成立的,由此,我國“一行三會”的金融監管體制初步形成。首先,目前來說,銀監會金融監管應該提升權威性,一方面要在法律上保證其職能的發揮,在“最后貸款人”方面,中央銀行應該對問題銀行與金融機構的貸款條件非常慎重,這一職能的發揮應該恰當。另一方面,實施金融監管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在實施的過程中應該進行全面的成本分析。中央銀行與銀監會應該通過一定的協商機制對某個金融機構的檢查進行合理的安排,防止重復性的檢查,從而降低金融監管的成本,提高監管的有效性。
(四)建立和諧的執行傳導機制
在監管職能分離之后,中央銀行的最大變化就在于使貨幣政策的制定與執行職能更加強化。為了使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得到疏通,使金融市場可以合理地運行、穩定的發展,中央銀行需要對金融市場的運行規則進行詳細的研究與制定,同時也需要必要的監管措施與之配合,將貨幣政策的落實歸納到金融監管的內容之中,這樣才能達到協調的目的。所以,通過金融監管手段的實施,可以完善和保證貨幣政策的有效傳導,使貨幣政策的實施更加有效。
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統一與協調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工程,二者具有重要的聯系,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兩者的協調要在實踐中不斷協調,并且要使二者不斷完善才能使經濟運行和諧發展。同時,金融監管為貨幣政策實施創造了穩定的環境,貨幣政策的穩定發展為金融監管提供了有利的條件。因此,我們一定要加強金融監管與貨幣政策的協調,應該努力借鑒外國的成功經驗,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不斷進行創新,這也是我國金融界非常關注的重要問題之一。
摘要:本文在分析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相容性、互斥性的基礎上,分析了二者協調配合的必要性,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對策建議,即構建以人民銀行為主的宏觀審慎監管框架、強化以“三會”為主的微觀審慎監管機制、搭建暢通的信息共享平臺。
關鍵詞:貨幣政策;金融監管;協調配合
一、相關文獻回顧
有關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關系及配合問題的討論,國外早于國內。Friedman(1956)[1]認為貨幣具有廣泛的滲透性,而銀行業對于國民經濟的各個產業會產生巨大影響,必須通過與銀行業的監管相互配合,才能使得貨幣政策達到預期目標。Blum、Hellwig(1995)[2]指出,銀行資本水平將影響銀行貸款的增長,從而會對經濟產生負面影響。Tanaka(2003)[3]研究發現隨著資本充足率的提高,中央銀行的利率調整對貸款的敏感度將減低。Borio、Shim(2007)[4]認為長期以來,貨幣政策和審慎政策之間存在著很強的互補關系。國內學者胡哲一(1996)[5]認為加強金融監管,是正確制定和有效實施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的基本條件。周波、張蔚、鄭偉(2001)[6]認為貨幣政策的軟約束和金融監管硬約束造成缺乏追求利潤最大化動機的國有商業銀行對貸款責任追究反映過度,信貸過分集中,不利于貨幣政策目標的有效實現。錢小安(2002)[7]認為金融開放會削弱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有效性,提出要對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目標、手段、功能等進行重新定位,實行二者的專業性分工,健全二者之間的協調機制,以保證金融業的健康發展。崔建軍(2004)[8]日認為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之間不是平行關系,而是主從關系。戴金平、金永軍、劉斌(2008)[9]通過對我國的實證分析,認為提高資本充足率的監管行為在短期會產生顯著的信貸收縮。肖本華(2012)[10]提出后危機時代,我國在加強對影子銀行監管的同時,貨幣政策還應高度關注社會融資規模,加強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協調。陳雨露、馬勇(2012)[11]以跨國數據為基礎進行實證分析,結果表明,在中央銀行未分離或未完全分離銀行監管職能的國家,其金融穩定性通常更高,經濟增速更快,而且未出現明顯的“通脹傾向”。熊丹、鄭亞平、石慧(2013)[12]運用15 家商業銀行1998—2010年的數據進行了實證檢驗,結果表明,資本充足率要求等金融監管政策具有典型的順周期性效應,從而使得逆周期的貨幣政策調整與金融監管要求之間出現沖突,這一沖突將顯著弱化宏觀調控的預期效果。綜合國內外學者的研究成果,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之間既有相容性,又有互斥性,唯有使二者協調配合,才能提高各自實施的有效性,實現共同的目標。
二、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相容性和互斥性
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都是克服市場失靈、維護公眾利益的重要手段。貨幣政策的實施,實際上是運用政策工具通過影響利率、貨幣供應量等變量而實現物價穩定、經濟增長等政策目標的一系列金融調控行為;而金融監管則是通過維護金融體系規范和有效運行、進而維護金融穩定和社會公眾利益安全的一系列金融控制行為。作為對宏觀經濟進行調控的強有力手段,貨幣政策是保持國內經濟持續穩定健康增長不可缺少的一種政策;而金融監管的必要性則是由金融業自身的脆弱性、金融交易的信息不對稱和市場體系的內在缺陷等因素決定的。在實施過程中,二者既存在著一定的相容性,又存在著互斥性。
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的相容性主要表現在:一是終極目標追求上的相容性。雖說二者在實施手段和側重點以及具體目標等方面各有差異,如前者更著眼于對金融總量的調控,而后者則更著眼于對金融機構運行的約束,但二者的終極目標是一致的,這就是保持金融穩定、克服市場失靈、促進經濟發展和維護公眾利益等。二是相關信息共享上的相容性。不論是貨幣政策的實施主體還是金融監管的實施主體,在行使各自的職責時,面臨著共同的目標主體和實施環境,即共同的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因此,來自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信息,都是二者的實施主體進行決策的重要依據。三是實施手段協調上的相容性。貨幣政策功能和金融監管功能是最終貸款人功能的進一步引申[13],因此,二者在實施手段上存在著協調的基礎,如果二者實施得當,就能夠相互提供助力。
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的互斥性主要表現在:一是二者的內在特性不同。一般認為,貨幣政策的實施是逆經濟周期的,而金融監管的實施則是順經濟周期的,二者實施方向上的互斥性,必然會對金融體系產生不同的影響。二是二者的具體目標不同。貨幣政策追求的具體目標是穩定幣值、經濟增長、充分就業和國際收支平衡等宏觀指標。而金融監管的目標則是保護存款人的利益、維護金融機構的安全穩定、促進金融業的公平競爭等微觀指標,具體目標的不同使得二者間存在潛在沖突的可能。三是二者實現目標的手段和方式不同。貨幣政策以經濟手段為主,對經濟主體進行間接調控。而金融監管則以法律和行政手段為主,對金融主體進行直接監督管理。此外,二者還在作用的范圍、對目標主體的影響程度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
三、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協調配合的必要性
如果說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的相容性彰顯了二者協調配合的可能性,而二者的互斥性則又彰顯了二者協調配合的必要性。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的有效實施對一國經濟持續穩定增長具有重要意義,而要提高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的有效性,就必然要強化二者的協調配合,這也是由它們各自在經濟運行中的不同作用決定定的。
首先,金融監管可以為貨幣政策的傳導和實施提供健全穩定的微觀基礎。貨幣政策的有效傳導和實施,必須要有穩健的金融機構。而只有審慎的金融監管才能通過對金融機構資本充足率、市場準入及信息披露等經營活動的監管,確保金融機構的穩健運行,這也是金融監管有效性的重要體現。
其次,金融監管還可以為貨幣政策的傳導和實施創造良好的金融秩序和市場環境。良好的金融秩序和市場環境是貨幣政策有效傳導和實施的必備條件,而良好金融秩序和市場環境的建立,是金融監管有效實施的結果。近年來,隨著我國金融改革的深入,人民銀行貨幣政策的實施和金融調控活動更多地運用間接調控方式,這更凸顯了金融市場的重要性。要培育和發展金融市場,促進貨幣政策更加有效傳導,就必須加強與金融監管的協調與配合。
再次,金融監管能確保有關金融統計數據和相關金融信息的真實、及時和準確,不僅為金融監管本身的正確決策創造前提條件,也為貨幣政策的正確決策和科學制定創造前提條件。換句話說,要建立健全完整的金融統計信息體系,保證貨幣政策的正確決策,就就離不開金融監管。
然而,貨幣政策的有效實施也可為金融監管的有效性創造宏觀條件。因為貨幣政策的有效實施,可以有效地促進經濟的健康平穩運行,這是金融監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業安全的基礎。貨幣政策工具如存款準備率、再貸款、公開市場操作等的有效運用以及“最后貸款人”角色的正確發揮,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化解金融風險,特別是局部性的金融風險,從而促進金融監管目標的順利實現??梢?,金融監管的有效實施,也離不開貨幣政策。
另外,后危機時代出現的新情況,如過度寬松的貨幣供應引發通貨膨脹、過度寬松的信貸環境增加了銀行信貸風險和整體寬松的貨幣環境增加了資產價格泡沫風險等[14],客觀上更加彰顯了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協調配合的必要性與重要性。
四、我國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協調配合對策
1.構建以人民銀行為主的宏觀審慎監管框架
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的特定關系,客觀上決定其行為主體不能絕然分離,即中央銀行在承擔貨幣政策職責的同時,不能完全放棄相應的、必要的金融監管權責,尤其是宏觀審慎監管權。但長期以來,在金融監管中應給予中央銀行怎樣的地位和作用,卻一直存在許多分歧和爭論。本次金融危機的發生和蔓延,凸現出各類金融監管模式缺乏中央銀行參與的缺陷。美歐等國將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人為地割裂開來,造成信息不對稱,貨幣當局和監管當局各自為戰,信息不完整和監管力量分散,導致兩者出現監管盲點和監管重疊交織在一起相互作用,加劇了金融危機的發生[15]。這充分表明沒有中央銀行充分參與的金融監管制度和模式不利于識別、防范系統性風險和不利于金融危機的有效處置,不利于金融穩定的實現。在構建以人民銀行為主的宏觀審慎監管框架的具體操作中,設立由人民銀行牽頭,由發改委、財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以及金融業自律組織等機構負責人廣泛參與的宏觀審慎監管委員會,制定金融業穩定發展的計劃和決策,并定期召開例會,協調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步調,盡量減小執行機構之間的摩擦,降低組織成本,提高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協同效應。
2.強化以“三會”為主的微觀審慎監管機制
在構建以人民銀行為主的宏觀審慎監管框架的同時,要強化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對銀行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的微觀審慎監管機制,加強對金融機構資本監管和流動性監管的力度,督促金融機構實施全面風險管理、加強信息披露和創新薪酬機制,維護金融業的穩定,從而提高監管的有效性,為貨幣政策的有效傳導創造良好的微觀基礎。
3.搭建暢通的信息共享平臺
建立中央銀行和監管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是加強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配合的核心和關鍵[14]。目前,要盡快改變當前人民銀行與各個監管機構之間以及各個監管機構相互之間缺乏有效的信息溝通和共享渠道的現狀,建立與以人民銀行為主的宏觀審慎監管框架相配套的信息共享平臺,方便有關各方之間進行相應信息的交流和溝通,使其能夠利用充分而完備的信息作為其決策的參考和依據。有關監管機構應及時將金融機構經營情況、風險狀況及采取的監管措施等信息,向人民銀行和宏觀審慎監管框架內各組成機構通報、反饋,使人民銀行正確有效地制定實施貨幣政策,及時監測和評估金融市場風險,更好地維護金融穩定,提高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同時,人民銀行也應及時將宏觀經濟金融運行狀況、金融體系流動性情況、貨幣政策意圖等信息向各個監管機構和宏觀審慎監管框架內各組成機構通報、反饋,以便有關監管機構科學地做好監管決策,積極配合貨幣政策操作,提高金融監管的有效性。
摘要:在我國,實施貨幣政策,以及對金融進行監管這是中央銀行的重要職能。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關系既相互獨立,又相互聯系。但是在現實中主要表現出獨立性,而協調性表現的少之又少。因此,中央銀行需要協調配合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本文對貨幣政策執行與金融監管行為之間,分別從邏輯的一致性和現實的沖突性兩方面進行相應的研究分析,進而在一定程度上突出兩者之間的相融與矛盾。在此基礎上,提出相應的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協調的制度。
關鍵詞:金融監管 貨幣政策 沖突與協調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2013年第三季度例會日前在北京召開。與以往增強政策前瞻性、針對性和靈活性的提法不一樣,此次例會明確指出,一方面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另一方面不斷強化政策的針對性和協調性。時隔多年,針對貨幣政策,協調性被央行重新提起并加以強調,進而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在調整和轉型升級中國經濟結構的背景下,貨幣政策需要積極配合財政政策、產業政策、信貸政策、監管政策等。我們應當看到,在一個經濟轉軌時期的金融環境中,貨幣政策傳導與金融監管之間通常情況下會產生許多的沖突與矛盾,協調并建立兩者間的新型平衡關系,是對當前金融進行改革的難點問題。
2003年3月10日,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決定成立銀監會,至此,一個符合我國目前實際情況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并與國際慣例基本靠近的現代金融管理體系宣告成立。在我國現行的分業監管體制下,理論界關于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是合二為一還是分開執行一直存在分歧。分業監管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混業經營而產生的金融風險,但是也對我國的貨幣政策的實施產生了一定的沖擊,兩者沖突由來已久。
1 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之間的沖突
1.1 具體目標的沖突
通常情況下,穩定物價、充分就業、促進經濟增長、平衡國際收支構成傳統貨幣政策的四重目標。我國直接調控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不斷減少,進而不斷增多間接調控的運用,穩定物價并以此促進經濟發展逐漸成為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并且被鎖定。金融監管的目標通常包括:確保本國金融體系、金融市場的安全性與穩定性;對存
款人和社會公眾利益進行保護;確保金融業競爭的公平性。
1.2 實施對象的沖突
貨幣政策旨在對貨幣供給、銀行信貸規模及市場利率實施調節和控制,在現代市場經濟中,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市對整個經濟運行實施宏觀調控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它主要著力點在整個宏觀經濟。而金融監管意在微觀領域對金融機構實施嚴格的監管措施,可分為銀行業監管、證券業監管和保險業監管,以完成監管的首要目標即要保障和維護本國金融體系和金融市場的安全與穩定。
1.3 實現目標的手段和效果的沖突
對于貨幣政策來說,通過利率導向機制,利用利率、貨幣供應量、基礎貨幣和超額準備金等工具,間接調控經濟主體,對全社會的貨幣供應量進行控制,進而在一定程度上實現對社會信用總量進行調節的目的。對于金融監管來說,通過確定審慎的監管指標,利用法律、法規,以及行政手段等強制力,對金融機構的經營行為等進行限定,同時對金融業直接進行監管。貨幣政策工具力度的大小和金融機構對利率變化的敏感性制約著貨幣政策對金融機構的影響程度。通常情況下,對金融機構的監管往往是借助行政、法律等手段,要求其必須“為或不為”,具有較強的約束力。
1.4 經濟周期性相悖
對于貨幣政策來說,其特點是逆經濟周期運行。經濟擴張時,需求猛增,物價出現上漲,這時會通過收緊銀根,減少貨幣供應量的措施,進而對通貨膨脹進行抑制;經濟衰退時,需求疲軟,物價下跌,在這種情況下通過放松銀根,增加貨幣供應量,進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通貨緊縮。金融監管的特點是順經濟周期運行。當經濟處于高漲時,此時銀行的經營效益非常好,并且風險比較低,在這種情況下,金融監管對銀行經營的風險約束往往會放松;經濟衰退時,對于銀行來說,開展業務相對來說比較困難,同時會產生很多的不良資產,在一定程度上為了確保資產的安全性,金融監管往往會采取收緊的方式,對銀行的經營風險進行相應的約束。在同一經濟周期中,由于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行為方式往往存在較大的差異,進而加劇了二者之間的沖突。
2 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一致性分析
2.1 公共職能目標的一致性
在現實生活中,針對金融市場存在的風險,無論貨幣政策還是金融監管,都是在一定程度上滿足監管的需要,同時政府也是借助這兩種工具維護金融秩序的穩定性、克服市場失靈、維護公眾的利益具。在目標方面,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在本質上的兼容性同時得到兩者公共職能一致性的有力保證。從長期看,貨幣政策目標的實現必然會有效的維護銀行業和非銀行業的穩健經營,而金融體系的穩健性與有效性,在一定程度上也會為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率提供保證。兩者在維護金融市場穩定,規范金融交易活動,保護投資個體的利益,以及維護金融秩序的穩定性方面殊途同歸。
2.2 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良性互動
金融機構對金融指標的敏感程度直接關系到貨幣政策的效果,營造穩定、高效的金融環境通常情況下是金融監管執行貨幣政策的重要條件。金融組織體系在貨幣政策傳導中作為一個重要的環節,通過嚴格監管金融,在一定程度上使銀行機構的經營變得更加穩健、合規,進而大大降低不良資產所占比重,在銀行機構使得貨幣政策得以順利傳導。凡事都是事過必反,對于金融監管來說也不例外。通常情況下,如果監管過于嚴格,在一定程度上會壓抑金融,進而影響金融的深化和貨幣政策的順利傳導;反之,如果對金融監管出現不力或不到位,不良資產所占比重就會提高,進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經營風險,直接降低貨幣政策執行的有效性。
實際上,不同國家,由于所處的金融環境存在差異,在金融監管目標方面,政府也表現出很大的差異性,即使在同一個國家,在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監管目標也有所差距。公認的最佳金融監管模式迄今為止世界上還不存在。在金融監管方法方面,各國之間存在很大的差異,在很大程度上,監管當局對金融業所持的態度、金融體系的結構特征及法律特點等因素決定著這種差異。值得慶幸的是,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在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方面,其一致性要遠遠超過沖突性。在實施金融監管的過程中,在分工方面,中央銀行與銀監會之間是相對的,兩者需要在多層次、多領域內尋求更多的合作,使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之間在一定程度上出現良性互動,進而不斷提高金融監管的有效性,同時處理好金融監管與貨幣政策兩者之間的關系,使我國金融體系的運行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穩健與高效。
3 協調金融監管與貨幣政策之間的關系
3.1 協調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之間的關系
央行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和金融監管的分立并非從根本上解決了兩者存在的分歧與沖突,曾經在監管上一統天下的央行經歷了三次分離后,猶如三輛獨行的馬車,證監會、保監會、銀監會在各自的跑道上行駛,央行只剩下了貨幣政策的職能,兩者沖突并沒有解決,而只是將這種沖突外部化了。銀監會成立之后,為了確保貨幣政策和銀行監管之間相互獨立,又能共享信息和有效協調,在貨幣政策和銀行監管之間做出明確的制度安排顯得十分重要。對于中央銀行來說,在分設監管職能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享有貨幣政策信息和不完備的金融監管信息,貨幣政策宏觀決策的制定和實施受部分有用的微觀監管信息的流失的影響和制約。在我國當前環境下,貨幣政策工具的效果對銀行監管職能的依賴性表現的尤為突出。同樣,對于新設立的銀監會來說,也可以充分的享有銀行監管信息和不完備的貨幣政策信息,進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金融監管缺乏了以往所擁有的中央銀行宏觀面的金融信息。
3.2 加強金融監管“三駕馬車”的協調
金融監管不斷追求專業分工,一再拆分監管職能,進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市場壁壘的出現,金融合作受到抑制,給金融創新和競爭設置了障礙。對于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業務來說,他們之間的依存關系表現的越加緊密。當前,金融監管的重點主要是:協調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三者之間的關系,從市場準入到退出的全過程,在一定程度上對金融機構的監管共同負責,妥善處理好各個層次上的監管沖突,一方面著力避免出現監管的不力,另一方面又要防止監管的過度,對我國金融部門的整體風險,在一定程度上實施監測和防范。
3.3 強化貨幣政策的獨立性
中國央行是否具有貨幣政策的獨立性這個問題一直備受爭議,眾所周知,近年來央行更多的扮演著貨幣政策的執行者和溫和修正者的角色,而不是充當決策者的角色,這種現象存在的時間比較長,而且顯而易見,關于貨幣政策的決策通常情況下,更多地源自國務院的綜合考慮和意愿。為確保宏觀經濟的穩定性,事實告訴我們無論是國內,還是國際,都需要不斷地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地增長,進而在一定程度上確保貨幣政策的獨立性。關于金融方面的改革,近年來在世界范圍內,各國都將加強貨幣政 策(中央銀行)的獨立性放在重要的地位。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通過反復的研究和考驗通貨膨脹和通貨緊縮,在獨立執行貨幣政策方面,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已經取得明顯的進步。在決策上,我國貨幣政策明顯缺乏相應的規范性和透明化,在很多情況下,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政性干預造成的。一旦銀行等遭遇流動性風險的時候,央行作為最后貸款人不得不挺身而出,出面化解金融風波。因此,中央銀行及其貨幣政策的獨立性需要進行不斷的強化,在選擇和制定貨幣政策,決定利率、匯率水平和貨幣供給數量方面需要賦予中央銀行更大的決策權,在穩定貨幣環境方面具有重要的意義。
3.4 加強金融監管,確保經濟穩定發展
通過進行總結全球金融監管的變革潮流,其趨勢概括為:分業監管轉變為混業監管,機構性監管轉向功能性監管,單向監管轉向全面監管,封閉性監管轉向開放性監管。在一定程度上為了提高金融監管水平,進而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需要做到:
一是建立以簡潔調控為主的金融調控體系,借助貨幣政策對貨幣供應量進行調控。
二是對金融機構加大央行監管力度、健全金融法制,對金融機構的行為進行規范,健全風險防范機制和消化機制。
三是建立和完善銀行風險管理體系,鞏固和強化銀行的資產管理,對借款企業的風險程度通過信用評級進行重點考核。
四是要保持適度的國際收支盈余,增強金融實力,并要根據國際外匯市場動態及時調整外匯儲備的幣種結構,以分散外匯風險。
五是加強國與國之間的金融合作,這樣做,一方面可加大國際投資力度;另一方面則在相互依托和關聯中增強應付金融風險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