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7-04 08: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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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傳統城市規劃已經不能符合現代社會發展的需求,通過對傳統城市規劃職能定位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進行分析,基于公共管理及城市規劃職能,給予公共管理視角下城市規劃中的計劃、組織、領導等職能新定義。
[關鍵詞]
公共管理;城市規劃;職能定義
一、公共管理及城市規劃職能
(一)公共管理
管理是促進人類協作勞動、維持和諧生活的重要手段。管理工作在社會生產以及生活的各方面均有表現。在現代社會中,公共領域與非公共領域是社會生活的基本構成。公共領域主要是指社會公共利益,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組織是其主要組織形式,承擔著處理社會公共事務的職責,并且遵循社會公共生活的制度和規則。
(二)城市規劃職能
城市規劃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對城市發展進行計劃與控制,城市規劃通過確定城市發展的方向,從而制定實現規劃目標的戰略、途徑、方法以及行動綱要,并通過引導社會實踐以及干預城市各方面的發展。社會的穩定與發展需要依靠一定的可操作手段,其需要在社會不同范疇以及層次實施。城市規劃在經歷不同經濟體制的影響后,特別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中,已經成為國家管理以及宏觀調控中的重要工具。在城市化趨勢不斷加深以及社會轉型時期,城市規劃將具備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對社會發展起到越來越重要的影響。
二、傳統城市規劃職能定位中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傳統城市規劃中對城市規劃的定義就是為了實現一段時間內城市經濟以及社會發展目標,對城市性質、規劃以及發展方向進行明確,從而合理開發城市資源,科學劃分城市空間并且實現各種公關基礎社會的部署與建設。這一觀念是對我國過去城市規劃理論及實踐目標進行總結歸納而得出的。我們從中可以看到,傳統城市規劃職能定位存在不完善、不科學、不主動等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傳統城市規劃缺乏創新精神,城市規劃既然是以城市經濟以及社會發展為目標,那么就應該有效掌握城市發展的潛在規律和特點,而在傳統城市規劃中,沒有明確和預測城市性質、規模以及發展方向,這就使城市發展受到嚴重影響,二是傳統城市規劃的內容以及手段比較單一,只考慮對城市土地以及空間的規劃,行政手段使用的頻率比較多,出現了“重規劃,輕管理”的局面,三是傳統城市規劃中,對各項建設進行規劃和安排后,沒有強力的監督與管理部門,無法發揮保障作用,導致城市規劃實施過程中出現許多問題。這些問題的出現,與我國過去長期實施計劃管理體制有一定的關系。在實施計劃經濟制度時期,國家財政是城市建設投資的唯一主體,既是創業者,又是投資者,能夠根據城市發展的需求不斷修正城市發展規則,但城市規劃僅僅對城市各行業發展以及建設的需求進行空間布局。城市建設中沒有對立的利益沖突,城市規劃的作用以及矛盾被隱藏起來,城市規劃職能定位的偏差所產生的影響也不是非常顯著。改革開放后,城市各項資源由市場進行調配,許多市場主體進入城市建設領域,導致各方面的利益沖突越發激烈,城市規劃的重要性以及自身存在的問題逐漸凸現出來,傳統城市規劃職能定位中存在的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
三、公共管理視角下的城市規劃職能定位
(一)城市規劃中的計劃職能
城市規劃的側重點在于對城市土地以及空間的利用,計劃職能是城市規劃中的主要職能。因此,首先要確定規劃目標。城市規劃的目標可細分為三方面,其一是基礎目標,即城市規劃需要滿足城市的可持續發展以及城鄉協調發展,最大程度滿足城市居民物質、精神生活的需求;其二是現實目標,即城市社會及經濟發展的現實目標;其三是理想目標,即區域城市發展戰略及城市化發展水平、城市性質、發展方向、規劃期限、規劃范圍、城市發展規模、規劃技術經濟指標、城市近遠期發展目標以及五年建設目標等。其次,要編制科學的規劃方案,在此過程中,確定目標并按照法定程序批準后,規劃單位需要按照相關規劃綱要進行細節規劃。最后要進行決策和審批,不同地區有不同的審批主體,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向政府或主管部門進行審批。
(二)城市規劃中的組織職能
政府是典型的公共組織,在社會生活中,政府承擔著提供公共服務的職責,政府的行政管理是其進行公共管理的主要表現。公共管理是以公共組織為基礎,合理使用公共權力,從而實現公共利益而開展的管理活動。城市規劃中的組織機構可細分為政府、人大常委會、行政主管部門、規劃設計院等機構。為了加強城市規劃中的民主與法制,城市規劃協會、城市規劃委員會以及城市規劃藝術委員會成為各城市開展城市規劃活動的正式結構。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確立,越來越多市場主體進入城市規劃建設中,因此,需要加強規劃協調。城市規劃作為公共管理的一部分,既要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又要保護群眾的利益,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社會與環境的共同發展,要遵循“城鄉統籌、合理規劃、確立方向、因地制宜、統籌兼顧”的城市發展原則,正確認識近期建設與遠期利益、局部規劃與整體統籌、現代化建設以及傳統文化保護等方面的關系。
(三)城市規劃的領導職能
城市規劃的領導職能是指通過合理行駛權力,協調和引導各方面。城市規劃主管部門需要依靠法律及上級組織賦予的權利,使用多樣化手段,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城市規劃的編制、城市土地使用以及各項工程的建設。在使用權利的過程中不能針對個體實施命令、指示等強制性方法,而是通過建立一套普遍使用的規范體系,使得城市建設主體能夠平等地參與到城市建設中,提高城市規劃的公眾參與度和民主性。
作者:王鍇 單位:浙江警察學院治安系
1公共管理視角下的城市規劃職能探討
在進行城市發展規劃時,人們要遵循“三分規劃、七分管理”的策略。這是由于對物質環境進行設計在城市規劃中的所占的比重較小,相反人們對于規劃中的而公共管理政策更加重視。尤其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城市規劃職能應該轉變,重點轉到服務于社會和經濟上來。社會經濟轉型期,城市規劃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困惑,需妥善處理好規劃與政治、經濟、發展、現狀、保護、環境、消費、未來、行政、市場、公眾和利益等諸多關系。這些相互矛盾的關系是每一位城市規劃工作者在實踐中經常遇到的難題,在處理時往往會顧此失彼,有時讓人不知所措,甚至對規劃工作感到一片茫然。為了履行好城市規劃職能,必須對經濟轉型期城市規劃的職能進行解剖分析和合理配置。按照公管理的運行職能,可以把城市規劃劃分為計劃、組織、領導和控制四大職能。下面將針對公眾管理視角下城市規劃的四個職能進行詳細探討。
1.1計劃職能
在傳統的城市規劃定義中,主要工作是對在城市空間和土地利用兩個方面對城市發展建設進行規劃,這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出狹隘性。在公共管理視角下對城市的計劃職能進行研究,則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首先為了保證對市民的精神和物質需求進行滿足,以及保障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城市固化要設立明確的可行的目標和任務。在確定了目標之后,就要對城市規劃的具體措施進行制定,以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以對城市多方面的發展提供方向。同時城市規劃措施的制定,也為城市的發展建設提供了尺度標準。在制定了城市規劃具體措施之后,就要考慮是否符合法律規范,在規劃措施符合法律規范之后,對措施進行執行。交給城市發展的有關部門從整體到細節、宏觀到微觀進行詳細的規劃和執行,把措施落實到具體的每一個項目上。最后在進行完所有的城市規劃措施之后,就進入對城市規劃進行審核的環節,由相關部門對城市的整體發展規劃進行審批。城市規劃的計劃職能是城市規劃所有職能中最首要的職能,他對城市未來的發展方向起到了指導和引領的作用,在公共管理角度上來看,計劃職能的實現使得城市規劃具有先進性和合理性。
1.2領導職能
城市規劃公共管理過程中處于領導的地位,其在領導職能方面的體現主要在以下三個方面,分別是規劃引導、規劃權利和規劃協調。所謂的規劃權利是指各級政府主管部門通過采取命令、引導等手段來對權利進行規劃,為社會主體提供公平的平臺,使公眾參與到城市管理的大環境之中去。通過公共管理的力量對城市的發展進行統一規劃,同時政府進行組織、指揮和監督等工作。而規劃協調是指對城市發展中的各資源進行協調和管理,充分應用社會學、管理學和規劃學等方面的知識,用科學的眼光對各因素之間的關系進行分析,實現城市發展的健康和可持續的發展。最后關于規劃引導的職能是指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為了確保城市規劃在具體建設項目中很好地貫徹,而建立的有效的控制規范和引導機制。
1.3組織職能
在公共管理角度上來看,城市規劃的組織職能是由成熟規劃組織構成、組織運行機制和組織管理體制所組成的?,F如今隨著公共管理力量的進一步加大,傳統的城市規劃設計院、城市行政主管部門等城市規劃組織機構加入了人民群眾的力量,建設投資主體和廣大市民也成為了城市規劃組織的重要一員。主要表現在管理規劃運行機制方面,我國現如今的市場調節機制還不完善,有些地方存在嚴重的官僚主義使得城市規劃的決策不夠合理。與此同時,組織管理方面的問題也阻礙了城市規劃的有效開展,因此在我國,城市規劃的組織職能還需要進一步的完善。
1.4控制職能
在對城市發展進行規劃的具體實施過程中,由于受到來自各方面的影響,使得城市規劃的開展過程難免會遇到各種問題。由于政府各主管部門之間的協調差異,部門領導的決策不同,都會對城市規劃造成影響。因此,城市規劃有關部門對于城市規劃過程中的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掌握和處理,確保城市規劃向著合理的方向發展?,F如今,由于我國正處于轉型期,公民的法律意識相對薄弱,為了保證城市規劃的正常進行,政府各部門需要協助合作通過實現城市規劃的有效發展。
2結語
現如今,隨著我國經濟轉型的不斷深入,我國城市化進程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在城市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城市規劃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一個城市規劃的好壞直接影響到這個城市將來的發展。因此,就要求城市規劃相關部門必須提高辦事效率和調整思維角度,將傳統的建筑和計劃規劃進行改進,從公共管理角度入手對城市規劃的職能進行探討,充分發揮廣大的人民群眾的力量,使城市規劃成為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
作者:李哲名 單位:中共河北省委黨校
一、數字化城市管理的現狀
20世紀80年代,數字化城市管理在西方發達國家應時而生,并發展成為改善城市軟環境、提升城市競爭力的重要手段。數字化城市管理已成為世界多數國家和地區管理城市、服務社會的主要方式。在我國,隨著城市經濟實力的增強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數字化城市管理興起并迅速發展,顯現出強大的生命力。當前,國內外數字化管理中,在城市公共組織方面,因為城市管理數字化設備及信息數據主要掌控在政府內部,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臺主要由政府運行和管理,所以其參與對象主要是城市政府組織,而城市非政府組織則參與不足。在城市公共政策過程方面(包括政策制定、政策執行、政策評估、政策終結、政策監察五個方面),各環節不斷明晰,相關信息也錄入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臺,信息對外公布深度和廣度跨出了最重要的第一步,市民參與度和政策執行力度都有所提高,公共政策過程實行了數字化管理。在城市公共部門績效評估方面,采用數字化管理的城市公共部門績效評估體系逐步構建,執行力度有所增強,評估結果可信度也有所提高。
二、當前數字化城市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職能重疊且效率低下
綜觀各國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都存在一定程度的部門職能重疊、工作效率低下現象?;蚴钦块T之間的職能有交叉,或是政府部門與非營利組織的職能有重疊,或是準政府組織在辦理著某政府組織的事務,或是非營利組織開展著某準政府組織的業務。原因有職能劃分不明確、組織改革不徹底、上級部門任其發展、下級部門得過且過或內部關系制約等等。
(二)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管理中志愿者管理混亂
城市公共組織人員和其他市民均可成為志愿者,為管理城市、服務社會提供人力資源。而一些數字化城市管理中并沒有明晰的組織管理方式和措施,僅由很少一部分服務性組織在支撐著。城市政府組織舉辦“運動式”志愿性活動時,就大量招募志愿者,到活動結束就任其發展、不管不問,并且極少關注志愿者自身組建的組織,志愿者管理較為混亂。
(三)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
服務管理意識不強數字化城市管理是以公眾需求為中心的,但當前數字化城市管理中,即便是各個城市的數字化對外服務窗口,服務管理意識都有待增強。這源于傳統政府組織(含部分非政府組織)根深蒂固的強化管理而弱化服務觀念的影響,也是“大政府、小社會”的必然惡果。
(四)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政策過程信息不對稱
城市公共政策過程中產生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對稱現象,是由利益因素、組織因素和政策主體有限理性、政策目標群體自身行為能力、組織體制缺陷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而引起的。利益因素使得政府自利性依然存在,表現為城市管理者同樣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并強化橫向部門、縱向部門利益;組織因素表現為政府部門科層制的管理體系,科層組織優點和缺點兼備,強調集權使得上下層級間溝通較少,下級難以真正了解和掌握上級命令所反映的真實意圖。
(五)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政策過程市民參與度不高
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政策過程中,已吸納了部分市民的參與,這相對于傳統的城市管理是一大進步。市民參與度是數字化城市管理中一個重要的指標,而當前我國數字化城市管理市民參與度還不夠,有待進一步提高。特別是在針對城市重大決策的市長綜合會議中,更需要市民大量參與。
(六)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政策
執行力不足相對于政策溝通渠道和力度、政策評估標準,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政策執行力仍然不足。這源于城市公共組織的執行效率各有差異,組織內部利益制衡,下級部門和廣大市民接受能力不盡相同,政策實施阻力較大。常有政策敷衍、政策附加或阻截、政策抵制和政策扭曲等公共政策執行失控表現。
(七)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部門績效評估標準問題
數字化城市管理標準體系包括建設標準化、管理標準化、評價標準化三大部分,標準化街道、標準化社區、標準化行政村的建設是數字化城市管理標準實施的重要體現,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行業標準是數字化城市管理標準體系的重要保障。但是,數字化城市公共部門績效評估的標準,或過于籠統,或過于片面,并很少關注實際情況而將所謂的“標準”應用于全部市區,最后助長了相關部門的弄虛作假行為,以致得不償失。
(八)城市各公共部門績效評估體系分割且方法單一
當前數字化城市管理受傳統的部門職能分割管理影響,公共部門績效評估體系依然分割明顯、不成系統,互聯機制缺失。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部門績效評估方法單一、評估方法不科學,也使得績效評估結果可信度不高。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未很好結合,采取“運動式”、“評比式”、“突擊式”評估,忽視了評估的持續性。
(九)城市公共部門效能問責機制不健全
每當公共部門績效評估結果公布后,各部門都“優秀”,市民逐漸失去關注積極性,數字化城市管理也因此失去了最重要的外部監督,而這些績效評估結果用于內部評比或人員升遷,也會帶來內部人員工作積極性喪失和部門間關系不和諧,造成績效評估作用不明顯。其原因之一是與之配套的效能問責機制不健全,各公共部門沒有足夠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發展動力自然性不足。
三、從公共管理角度提出數字化城市管理對策
(一)城市公共組織要完善職責劃分以提高工作效率
數字化城市管理中,城市公共組織不僅要革除機構臃腫、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傳統弊病,還要完善組織自身職能職責劃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從數字化城市政府組織著手,完善城市政府組織性質和職能,推進組織管理層級扁平化,完善對外服務窗口,提高組織人員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依法賦予非政府組織職能職責,對其加強管理和監督。
(二)理順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志愿者管理
數字化城市管理中,城市公共組織應引導志愿者組織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適當劃分和合理運用管理型、日常型和項目型志愿者。城市公共組織要明確志愿者招募的前提和志愿者的定位,給予平等承諾,實行公開招募、擇優錄用,開展必要的教育與培訓,切實給予指導和協助,及時記錄,適時鼓勵和合理重用,提供必要經費,開展切實可行的績效評估。將志愿者及其組織相關信息納入數字化管理信息平臺,切實理順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志愿者管理。
(三)城市公共組織要增強服務管理意識
以提高服務管理水平從城市居民出發,滿足城市居民的審美需求、服務需求和產品需求。市民滿意是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服務管理理念的核心,是以市民需求為中心的理念外化,即以市民接受服務管理的價值感受為核心導向,以接受市民評價為核心導向。因此,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要再增強服務管理意識、再提高服務管理水平,搞好內外服務管理,確立核心服務管理戰略、服務管理提升戰略、服務管理價格戰略和服務管理品牌戰略。
(四)加大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政策過程信息不對稱治理力度
為防止數字化城市公共政策失效,必須在原始治理基礎上加大治理力度。要深刻轉變數字化城市政府信息觀念,加大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及其人員的信息共享、信息交流意識的培養力度,切實打造責任型城市政府。要繼續優化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職能結構,健全機構信息化工作環境,完善數字化城市信息化建設,保證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科學嚴謹地制定和執行政策。要進一步加強公共政策溝通的制度化建設,拓寬數字化城市公共政策過程信息公開的渠道,強化城市公共組織與市民公眾之間的雙向交流。
(五)強化市民參與意識的培養,促進市民參與質量的提高
數字化城市管理在傳統城市管理的基礎上,需要繼續強化市民公眾對公共政策過程參與意識的培養,引導市民公眾參與意向?;跀底只鞘泄芾砉步M織的可行措施和適宜政策,讓市民公眾覺得參與有意義、有作用,不斷自我提高參與積極性,實現市民公眾公共政策過程參與良性循環。在這個循環過程中,數字化城市公共組織必須加以正確引導,引進各種監督,逐步實現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政策過程中市民公眾參與質量的切實提高。
(六)嚴防城市公共政策執行失控,加大公共政策過程執行力度
數字化城市公共政策過程中,需要完善和優化數字化城市公共政策執行體系,改善和優化公共管理體制,從而矯正數字化城市公共政策執行失控。加強城市公共政策體系的組織建設,減少城市公共政策執行機構的組織結構層級,推動扁平化、網絡化和政策程序簡化進程,理順城市公共政策執行機構組織內部及其與其他組織機構的關系,加強相互間的合作與交流。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公務員制度和公務體系,加強對城市公共政策執行者的職業倫理和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城市公共政策執行者的綜合素質。
(七)全面完善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部門績效評估指標體系
城市公共部門績效評估指標體系是數字化城市管理標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數字化城市管理實際運行中,需要全面完善城市公共部門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在原始指標體系的基礎上,結合當前數字化城市管理實際,匯集各方面人員參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按照業績指標、能力指標和工作指標分類,把過于籠統或過于片面的公共部門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合理合法地逐步進行補充、調整或刪改,并將完善結果公之于眾,接受市民和媒體監督。
(八)加快城市各公共部門績效評估體系整合與規范
在數字化城市公共部門職能重組的基礎上,加快各公共部門績效評估體系的整合,在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實現對政府組織、準政府組織和非營利組織績效的集體評估,提高各公共部門的服務管理質量,促進各公共部門的共同發展。規范和拓展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部門績效評估方法,實現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的有機結合。科學把握時間因素對績效的影響,避免“運動式”、“評比式”、“突擊式”評估,努力實現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部門績效的持續性評估。
(九)建立健全城市公共部門績效評估配套的效能問責機制
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已建成或在建中的諸多城市,都在努力實現數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與監察部門效能問責、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年度評先評優、單位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掛鉤??梢?,要實現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部門績效評估結果可信度持續提高的目標,途徑之一就是要建立健全數字化城市管理公共部門績效評估配套的效能問責機制。在數字化城市管理過程中,對處置不及時、問題反復發生多、市民反應強烈的公共部門,監督指揮中心或上級監察部門有權根據評估結果,進行效能問責,促進數字化城市管理質量持續穩定提高,實現城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作者:吳貴洪陳笑媛單位:貴州大學
一、城市公共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政府管理職能“越位”。對于城市公共管理來說,傳統的高度集中的政治體制造就了與這種體制相適應的利益集團,由于利益的原因,總是習慣于舊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而行政管理模式的轉變,意味著權力的減少甚至喪失,意味著掌握權力時擁有的租金的喪失,意味著需要轉變思維方式和重新學習的痛苦過程。無論哪一方面的變革都會使其既得利益減少,成本增加。因而總是傾向于加強或維持原有的管理模式,使傳統的城市公共管理模式的變革客觀上存在著強大的阻力。政府的“越位”行為還會造成另一種后果:如果政府在經營領域過多地插手,必然引發城市公共管理的“缺位”,在公共管理領域必然會缺乏政府的管理和服務。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只管收費不管治理,擔心加強治理會影響地方稅費收入,導致市場秩序混亂和精神文明建設倒退,足以從反面證明城市經營導致政府職能“越位”產生的弊端。
2.城市建設規模失控。積極推進城市建設是解決城市諸多問題的有效手段。為此,資金短缺和建設任務繁重,是政府管理城市所面臨的主要矛盾。提倡城市經營多半是想突破財政收支的約束,利用政府信用負債開發,加快城市建設進程。因此,負債經營是經營者搶抓機遇提升競爭能力的重要手段。但是,城市建設以經營方式大舉負債,其可行性值得探討。因為城市公共建設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首先,城市建設形成的基礎設施屬于公共產品,很難以經營方式回收資金。其次,政府官員為追求政績普遍有擴大城市建設規模的偏好。雖然政府財政收入有限,但銀行受其控制,考慮到政府的權力和信用,銀行很少會限制政府借貸。由此極易推動城市建設負債經營超出適度范圍,引發城市建設規模失控,建設債務無法按時歸還。如果城市建設規模失控,建設企業墊付資金就會被長期套牢。與此同時,上游的建筑材料供應商也難于收回款項,由此產生債務連鎖反應,大批企業可能被拖垮。因此,在政府作用較強的條件下必須謹慎對待城市經營,這是防止盲目擴大城市建設規模,預防債務危機,降低金融風險的需要,也是保護廣大企業和社會公共利益,實現城市持續發展的需要。
3.城市管理中政府官員的能力不足。由于政治體制改革滯后于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城市政府管理模式未能進行及時和全面的轉變。究其原因,除了諸多客觀因素外,在主觀上還受到政府自身能力不足的制約。城市公共政策過程是社會價值分配的過程,要求綜合平衡各種利益群體的利益需求。這就對城市政府人員的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然而,從目前看來,城市化和城市發展過程中涌現出來的諸如失業、環境污染、住房擁擠等有悖于可持續發展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說明了政府的政策能力的虛弱。由于自身素質較低,對有關市場經濟方面知識的掌握不系統、不完全,無法深刻理解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所帶來的一系列社會變遷及其對傳統公共管理模式提出的挑戰,仍然因循過去的管理理念、思維方式及管理模式。盡管城市政府有時也會意識到轉變公共管理模式的重要性,但對于轉變什么、怎樣轉變及具體的操作都缺乏明確的認識,從而在根本上制約著管理模式的切實轉變。
二、轉變管理理念,實現管理模式的創新
1.提高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增強公民知情權。由于我國城市社會的多元化發展,城市社會網絡的普及以及迅速涌起的各種利益群體,傳統的城市管理方式已不適應當前的城市社會。在社會利益格局重新劃分的城市里,城市政府必須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模式。一方面,城市管理者必須處處以城市內部居民生活質量的保證,城市公共事務的處理與城市公共問題的解決為重心,推動城市整體福利的發展。另一方面,還必須從城市動態發展的角度,隨時關注社會的變遷帶給城市的種種改變,順應潮流,做出適時的調整,以保證城市在未來發展中能立于不敗之地。這就要求城市管理者需要具備長久的戰略眼光,對城市進行有效的經營與管理中,適應當前公共管理變革的趨勢,不斷提供城市公民參與執政的空間,增強城市的民主氛圍。目前迫切而又可行的基礎性工作,就是提高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增強與此直接相關的公民知情權。一些地方出現問題尤其是重大事故總是“捂蓋子”,對上匯報總是“報喜不報憂”,對下則“私吞”政策和法規的現象,根本在于信息不透明,使得原本下情上達和上情下達的溝通中介,成為欺上瞞下的信息阻塞者。故而城市管理及公共治理的當務之急,在于提高透明度。近年推行政務公開制度,建立發言人制度,建立電子政府等,都具有明顯的成效。
2.轉換城市治理結構,轉變城市政府職能。從公共管理的職能來看,公共管理不僅包括了對自身行政組織內部的管理,同時還將管理的焦點由傳統公共行政的“內部取向”轉變為“外部取向”。由重視政府機構過程和程序轉到重視項目、結果和績效。公共管理的對象“外化”必然要求政府的職能作出新的定位,政府對公共事務的管理,不再注重對具體過程的管理,而要注重發揮政府宏觀決策的作用。使政府對整個經濟、文化和自然的和諧發展起催化作用,政府是城市發展的“掌舵人”而不是“劃槳人”。城市政府應集中精力做好決策、監督、協調和指導工作。把公共物品生產的具體職能讓渡給企業和半行政的機構去做。
三、完善體系建設,實現管理方式的創新
1.建立健全城市基礎設施管理運營系統。城市基礎設施管理運營系統建設是一個城市發展的基礎和核心,這個系統出了故障必然打亂城市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這是衡量一個城市現代化的重要因素。一定要完善城市總體規劃,更加重視埋在地下的基礎設施項目,要完善應急預案,加強需求預測和管理。同時要注重管理體系的理順和管理辦法的健全。上海將供水、排水、河道、橋梁、公共交通和出租車管理等六個行業管理法規一起“打包”修訂,從城市發展的整體性、系統化的層面上加以把握,將城市管理提高到了一個新的層次,值得借鑒。
2.構建政府公共服務全覆蓋體系。構建政府公共服務全覆蓋的核心是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和政事分開,把政府不該管的事交給企業、市場和社會組織,發揮社會團體、行業協會、商會和中介機構的作用。要切實轉變政府管理經濟方式,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強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主要指政府優化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質量,包括加強城鄉公共設施建設,發展社會就業、社會保障服務和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共事業,公共信息等,旨在為社會公眾生活和社會經濟、政治、文化活動提供保障、創造條件。
3.健全社區服務體系。城市公共管理的基礎環節是社區,各種社會矛盾的交匯點也是社區,這就決定了城市公共管理體系構建的落腳點必然在社區。社區在城市中的這種特殊位置,又使社區組織在調節各方利益關系、提供各種社會服務、維護社會穩定中處于“節點”地位。只有努力建立與我國國情相適應、服務主體多元、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較高的社區服務體系,才能不斷滿足居民的日益增長的服務需求,才能承接城市公共服務,造福社區居民。強化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動和社會力量的參與,更需要推進社區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理順政府、社會和市場的關系,實現“政事”和“政社”分開,堅持政府依法行政、社區依法自治。把街道本不應該承擔的各項帶有行政審批和執法的職能,經梳理后歸位于政府,建立“責、權、利”相統一的新型“條塊”關系,構建黨的領導、政府管理和社區自治相結合的組織體系。同時,將部分社會管理職能歸位,把原來由政府直接管理的有關社會事務歸還給社會,逐步交由社區自治組織和社團組織承擔,實現黨和政府及群眾自治組織對社區的有序和高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