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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國是農業生產大國,但建國以后農業增長倚賴資源的局面尚未得到有效改變,農業用地的無序開發利用,為了提高產量而大量使用農藥化肥,工業化過程對農村環境的破壞和生物資源的過度開發,加上自然災害等因素,導致我國農業生態環境遭到很大破壞。農業生態環境保護作為環境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已經引起國家各方面的高度重視。為了更好地做好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制定一部全國統一的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基本法已成為必要。本文擬以農業生態保護立法為目的,從立法原因、立法目的、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等方面提出建議。
【關鍵詞】農業環境污染;農業生態環境;單行法
【正文】農業是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三農”問題則是制約我國全面奔小康的瓶頸之一。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農業投入產出經濟效益低下,我國農業表現出明顯的弱質性。當前,我國正處在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大轉型時期。傳統農業由于生產力水平低下,難以解決大量人口的吃飯問題。為提高單畝產量,現代農業大量使用化肥農藥,造成有害物質在農產品上的殘留和工農產品廢棄物對環境及農產品的污染,從根本上危害我們的生存和發展。
一、我國農業生態環境現狀及其危害
(一)我國農業生態環境現狀
改革開放20年來,我國農村經濟在獲得較大發展的同時卻伴隨著農業環境受污染和生態遭破壞程度越來越嚴重的局面,主要表現在:
1.水土流失嚴重,自然災害頻繁
到2000年,我國水土流失面積已占全國土地面積的41%,僅水力侵蝕面積就有185萬km2,數百萬公頃農田、耕地正在受到荒漠化、鹽堿化的威脅。根據最新資料顯示,我國90%的草地已不同程度地退化,其中中度退化以上的草地面積已占半數。隨著生態環境惡化,各種自然災害頻繁發生,受災面積和成災面積呈上升趨勢,嚴重影響了我國農業生產的發展。
2.耕地資源迅速減少,土地質量下降
我國2000年人均耕地為0.101hm2,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一半。而且耕地利用程度較高,目前墾植率已達13.7%,超過世界平均數3.5個百分點。1986~1995年,我國農業結構調整占用耕地和災害損毀耕地超過466萬hm2,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200萬hm2.
1998年,因非農業建設占地、農業結構調整和災害損毀共減少耕地57.1萬hm2.同時,我國耕地土壤質量呈現退化趨勢,干旱、半干旱地區40%的耕地嚴重退化。另外,受酸雨的影響,土壤酸化過程加劇。
3. 農業生態環境污染日趨嚴重
農業生態環境惡化主要的一個影響因素是鄉鎮工業的“三廢”排放。近十幾年來,由于鄉鎮工業的迅速發展,它們對外排放的污染物也在逐年增加,到1995年最大值,然后逐漸下降,2000年又有所回升 另外,農業本身生產過程的非點源污染問題也嚴重影響著農業生態系統,突出表現在化肥的流失對地面水、土壤、大氣的污染和在食物中的殘留。此外,大量的農膜及其它廢棄物也影響著農業生態環境質量。
目前,我國農業污染問題日益突出,農業污染量已占到全國總污染量 (指工業污染、生活污染及農業污染的總和)的1/3-1/2,不僅成為水體、土壤、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而且對農產品安全、人體健康乃至農村和農業可持續發展構成嚴重威脅。因此,必須高度重視農業污染問題。
(二)農業污染對農產品、人身健康、國民經濟的危害
農業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尤其是農業環境污染,給我們的國民經濟發展、國民身體健康帶來了嚴重危害,主要表現在:
1.對我國水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我國的淡水資源嚴重不足,人均占有量僅為世界平均值的1/4-1/5,而化肥、農藥的不合理使用及畜禽糞便的管理不利造成的農業污染,致使水體污染日益嚴重,對我國的水安全構成了極大威脅。根據2003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的數據和中國農業科學院在北京、天津、河北、山東、陜西等地的600個地下水樣的調查顯示,我國一些地區地下水正面臨被硝酸鹽(硝酸鹽是氮肥、動物糞便、動植物尸體等中所含氮化合物降解的終端產品)污染的嚴重威脅。另外,我國中西部地區的湖泊、河流及東南沿海和近海海域都出現了嚴重的富營養化問題且呈加重趨勢。中國農科院的有關專家分析,在我國水環境中,來自農田和畜禽養殖糞便中的總磷、總氮比重已分別達到43%和53%,接近和超過了來自工業和城市生活的點源污染,不僅正成為我國水環境污染的主要因素,并且已成為我國水安全問題的重要隱患。
2.土壤環境受到嚴重破壞
由于過量使用化肥、農藥及污水灌溉等多種原因,一方面,土壤板結,地力下降;另一方面,土壤受到重金屬、無機鹽、有機物和病原體等物質的污染且情況嚴重。根據中國科學院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目前全國至少有1300-1600萬公頃耕地受到農藥的污染。在昆明市斗南鎮,由于土壤被污染,種植出的蔬菜農藥殘留太高,無法食用,農民只好換土或改種園藝類作物。我國東北地區一些農場長期使用氮肥,土壤有機質含量已由原來的5%-8%降到1%-2%.江西紅壤表土ph值由5.0降到4.3,土壤板結普遍嚴重。一些地處熱帶的農田土壤受到嚴重破壞,有的甚至喪失農業耕種價值。雖然,對于農藥和有機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病原菌污染等其他類型的土壤污染所導致的經濟損失,目前尚缺乏系統的調查資料,難以估計。但是,土壤污染導致直接經濟損失的嚴重性已是不爭之事,僅以土壤重金屬污染為例,目前全國有1/5耕地受到重金屬污染,每年因此而減產糧食1000多萬噸,另外被重金屬污染的糧食每年也多達1200萬噸,合計經濟損失至少200億元。
3.部分農產品質量安全下降
目前影響我國農產品安全的主要問題是農藥、獸藥殘留,重金屬殘留和硝酸鹽污染。2005年4月,農業部組織有關質檢機構對我國37個城市蔬菜農藥殘留狀況的監測結果:52種蔬菜3845個樣品中,農藥殘留超標樣品318個,超標率為8.3%.頻繁過量施用氮肥,導致蔬菜中硝酸鹽含量嚴重超標,某些磷肥含氟、鎘和砷等有害物質,增加了蔬菜、糧食中氟和重金屬含量。北京市農委資料顯示,北京市市場(含超級市場)的葉菜類蔬菜60-70%硝酸鹽含量超標,果菜類蔬菜20-30%硝酸鹽含量超標,菠菜硝酸鹽含量高達2358mg/kg,蘿卜達2177mg/kg,大白菜達3225mg/kg,北京市民砷日攝取量已是世界衛生組織規定標準的120%.
4.農產品出口貿易及農民增收受到阻礙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農產品出口不暢的主要原因和影響我國農業國際競爭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農產品的質量問題。
入世以來,先是歐盟對我國動物源性產品實施報復性禁 令,后是荷蘭銷毀我國的出口農產品,接著是其他國家針對我國出口的農產品提高了進口要求,強化了進口農產品的檢驗檢疫。日本2005年建立了優良農產品認證制度,規定凡要求認證的農副產品必須正確標明該產品的生產者、產地、收獲和上市日期,以及使用化肥和農藥的名稱、數量和時間,凡在生產過程中不當使用農藥和化肥的農產品將被拒之門外。2006年5月29日,日本將實行《食品中殘留農藥化學品肯定列表制度》,對734種農藥、獸藥和添加劑在農產品中的殘留限定了標準。這表明,今后出口到該國的農產品將幾乎不允許含有農藥殘留。我國有1/3農產品出口日本,近年來屢屢發生因為農藥殘留超標被退回事件,此次《肯定列表制度》執行后,生產企業必須盡快調整種植和加工的環節,以便適應新的需要。在短期內,對日出口必會受到影響。歐盟、美國、加拿大等發達國家通過立法,制定繁雜的環保公約、法律、法規和標準、標志等形式,對商品進行準入限制的綠色壁壘。我國產品,特別是農產品不斷遭到攔截,致使我國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大大下降。近年來,沿海地區由于出口的農產品因質量問題而產生的直接損失已達數十億美元,并且造成了不良的國際影響。據聯合國的統計,我國每年約有包括農產品在內的74億美元出口商品因綠色壁壘而受阻。作為WTO成員國,在國際多邊貿易中如何應對日益苛刻的綠色壁壘,已成為我國農業所面臨的重要課題。
目前,我國的農產品生產,一方面是大宗農產品相對過剩,價格低迷;另一方面,安全、優質的農產品卻相對供應不足,制約了農產品市場的拓展和效益的提高。由于食品安全優質問題給農業經濟效益提高帶來的不利影響,也已成為農民收入增長不快的一個重要因素。
5.對人體健康的危害不容忽視
(1)對人群惡性腫瘤發生的影響不可忽視
目前,我國還沒有直接的有關農村面源污染對人體健康影響的報道。但是,現有可供研究的監測資料可以間接反映出農村生態環境變化對人體健康造成的不利影響。二十世紀70年代,我國惡性腫瘤的調整死亡率為84.85/10萬,到90年代上升了11.56%,達到94.36/10萬。城市人群肺癌發病率和死亡率高于農村,胃癌等消化系統癌癥農村居民高于城市。有些農村地區,由于過量施用農藥、化肥,以及公共衛生設施落后,致使農村一些未經處理的農業污染物隨意堆放或直接排入水體,一些農村地區的生態環境出現了明顯惡化,農村居民惡性腫瘤的發病率和死亡率也呈現出持續升高的趨勢。目前,農村居民惡性腫瘤的發病率和死亡率總體上已高于城市居民。
對比我國農村惡性腫瘤的高發病種,可以說與近年來農村水環境質量不斷下降的趨勢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從環境污染的視角看,不可忽視農業面源污染對人群惡性腫瘤發生的影響。
(2)加重當地腸道傳染病的流行
隨著許多地方畜禽糞便直排水體,在加重水體富營養化的同時,也加重了當地腸道傳染病的流行趨勢。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2005年世界兒童狀況》記載,我國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在全球排第87位,屬偏高的位置。而腸道傳染病高發是目前我國農村5歲以下兒童主要死因之一。我國長江流域的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蘇、四川、云南等7省100多個縣市,血吸蟲病患者總數80多萬人,生活在上述疫區的民眾達6000多萬人。而糞便的無害化管理和利用,對降低兒童死亡率和控制血吸蟲病的流行都是非常重要的關鍵環節。
(3)嬰兒發生出生缺陷的危險性提高
據全國婦幼衛生監測辦公室的統計資料顯示,全國從1996年至2000年,出生缺陷發生率呈逐年上升趨勢,且農村高于城市。這種狀況廣泛存在于山東、湖南、湖北、廣西、河北、河南、陜西、山西、甘肅、寧夏和天津等10多個省、市、自治區中。盡管人類的出生缺陷與許多有害因素和生活行為、習慣有關,但孕婦接觸農藥與出生缺陷的關系已得到證實。有文獻報道,農藥與各類出生缺陷存在病因聯系,孕期接觸農藥可使嬰兒發生出生缺陷的危險性提高1.22倍。預防農藥對出生缺陷的危害已是一個十分迫切任務。
6.制約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農業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十分嚴重。一些農業污染嚴重的地區,出現了農作物減產,質量下降,甚至傳統農作物無法繼續種植的現象。農業污染還造成漁業、畜牧業、旅游業的經濟損失。據有關專家對20世紀90年代中期中國水污染造成的工農業、旅游業和人體健康的經濟損失進行了估算,折合1995年的貨幣量為1428.9億元,占全部環境損失的76.2%,占gdp的2.44%.1997年世界銀行《碧水藍天:展望21世紀的中國環境》的報告估算我國每年因水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為330億人民幣,占該年gdp的0.44%.亞洲開發行認為,我國農業面源污染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占全國gdp的0.5%—1%之間。還有專家對我國2004年化肥生產的能耗數據進行了測算,結果是2004年我國因化肥利用率低而間接浪費煤炭2673萬噸,天然氣45億立方米,重油168萬噸,電158億度,分別占全國總產量的14.1%、13.3%、0.96%和0.72%.
農業污染給本已脆弱的農業生態系統造成的嚴重危害,從現象上看,是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農產品的數量和質量,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從本質上看,對農業、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國家的糧食安全、甚至社會穩定帶來的負面影響已成為一個重大的社會問題。
二、關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立法現狀
(一)國外相關立法
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已制定了專門的環境法律或與之相關的法律。在這些法律之中存在一類規則,它們貫穿于整個環境法之中,體現環境法的目的,反映環境法的性質、基本特征,并能對環境的開發、利用、保護、改善等活動具有普遍性指導作用。這類準則在環境法上被稱為環境法的基本原則。
1992年的《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在1972年《人類環境宣言》的基礎上宣告了環境權利,如科學發展、科學保護環境、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合作、損害和風險預防、環境責任等27項與環境保護和發展有關的27個原則。由于該宣言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的一種政治承諾,反映了國際社會在環境保護問題上的共識,因此,在可持續發展時代,這些原則對于指導各國環境法的制定和修訂,起著重要的指引作用。
美國的《國家環境政策法》和其他的環境法律法規、判例,確認和體現了科學發展經濟、科學保護環境、公眾參與、環境責任、風險與損害預防、權益平衡與制約等原則。
美國、日本、歐盟 成員國等發達國家,都把可持續發展作為農業發展和環境保護的基本原則,并在法律中明確規定。如美國,在1990年頒布的《污染預防法》中對可持續農業作出明確規定;日本在《新農業基本法》中充分體現了農業可持續發展是當今農業發展的一大趨勢;歐盟成員國從1992年開始支持尊重環境和生物多樣性的農業生產方式,推行農業可持續發展,如瑞典于1999年通過的《農業環境保護法》將農業可持續發展作為主導立法思想。
在對農業污染的控制方面,各發達國家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和“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兼顧、優先考慮環境效益”為立法主導思想,主要采取從總體上防治農業污染的綜合立法模式。
(二)國內相關地方性立法
湖北省新修訂的《湖北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于2006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稐l例》明令禁止在蔬菜、瓜果、茶葉、中藥材、糧食、油料等農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投肥養殖:禁止向農田或者漁業水域排放不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漁業水質標準的工業廢水;禁止向農田和農用水源附近傾倒、棄置、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據統計,湖北省受工業“三廢”污染的農田面積已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的500萬畝,增加到800萬畝,每年因污染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近10億元,相當于每個農民平均每年增加環境污染負擔25元,農業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尚未得到根本扭轉。
《江蘇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1999年2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主要內容有:耕地使用者必須堅持用地和養地相結合,采取有利于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耕作制度和方式;推廣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生物農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和農業生產者依法合理開發利用農業資源,改造中低產田,開展小流域治理,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土壤沙化、鹽漬化和貧瘠化;禁止直接向農田排放工業廢水和城鎮污水。
《安徽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第四條規定了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基本原則,“農業生態環境是生態環境的基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堅持統一規劃、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實行誰污染誰治理、誰開發誰保護、誰利用誰補償、誰破壞誰恢復。”該條例主要內容有:鼓勵、支持生產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標準生產綠色食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指導農業生產者科學合理使用化肥、微生物肥料和植物生長調節劑,推廣配方施肥技術;鼓勵種植綠肥,增施有機肥,遞減化肥用量,保護和培肥地力;鼓勵農業生產者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生物農藥;鼓勵農業生產者使用易降解的農用薄膜等。
三、擬制定的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的立法基本原則及主要內容
(一)立法基本原則
我國現有有關生態環境建設的法律規定比較零散,片面且適用性不強,缺乏生態環境建設的基本原則規定,無法滿足生態環境建設的實際需要。針對這一情況,本文就我國生態環境建設的基本原則加以探討,以期完善我國生態環境建設的立法規定。
1.環境與自然資源保護優先原則
環境與自然資源保護優先原則,是指在環境立法中,應把環境與自然資源保護放在優先的位置加以考慮,在環境利益和其他利益發生沖突的情況下,應當優先考慮環境利益。
我們認為,在環境立法中必須堅持環境與自然資源保護優先原則,嚴格禁止以犧牲環境利益為代價,換取經濟的發展。在經濟開發活動中,必須把環境與自然資源保護放在首要位置,防止經濟開發變為環境生態的大破壞。該原則強調的是,在經濟利益或其他利益與環境利益發生沖突即兩個利益客觀上不可能同時兼顧時,優先考慮保護環境利益,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保護居民良好的生態環境。自然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人類只有在優質的環境中才能維持生命和健康。該原則的實質在于反對以犧牲生態利益為代價換取經濟的發展。
日本現行環境立法遵循了環境與自然資源保護優先原則。日本于1970年修改《公害對策基本法》時,從立法目的中刪除了“與經濟調和”的規定,在日本環境立法中確立了“環境優先原則”。該原則的確立,使政府在制定和實施環境法以求實現環境保護時,不必更多地考慮保護環境的費用與經濟利益之間的平衡?!碍h境優先”原則在日本的各項環境法律、法規、標準和制度中都得到一定程度的反映。俄羅斯環境立法也遵循了環境保護優先原則,在其聯邦憲法、自然環境保護法等法律中體現出來,具體內容包括: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居民生活、勞動和休息的良好的生態環境;在經濟利益與生態利益發生沖突時,優先考慮生態利益的重要性;利用一種或幾種自然客體,不應對其他自然客體和總體環境造成損害。
2.遵循生態規律原則
遵循生態規律原則,是指在進行環境立法時,應當遵循自然和生態演變的規律,把地球生態系統平衡的基本原則作為制定法律及其法律規定確立的理論基礎。生態系統有如下一些基本規律:(1)物物相關規律。生態系統各事物在該系統的形成過程中,互相制約、互相依賴,改變其中一部分就會影響到其他部分甚至整個生態系統。(2)負載有額規律。環境對人類索取需求的承載能力以及自然環境對污染物的容納能力都是有限的,超過這個限度就會導致生態危機。(3)多樣穩定規律。生態系統中生物種類越多,生態系統越穩定。(4)物質能量輸入輸出動態平衡規律。一個穩定的生態系統,無論是生物、環境還是整個生態系統,物質和能量的輸入與輸出總是相對平衡的。
生態學的研究成果告訴我們,自然界中的一切物質按一定的規律,有機的結合成為一個個不同的生態系統,再由各個不同的生態系統組成生物圈。在一個正常的生態系統中,它的結構和功能都處于相對穩定的狀態,生態平衡為人類提供適宜的環境條件和穩定的物質資源。倘若生態平衡遭到破壞,就會引起生態失調,嚴重的時候就會導致生態危機發生,直接威脅人類生存。西部地區嚴重的水土流失、荒漠化、近年來肆虐的沙塵暴,都是大自然對人類違背生態規律的懲罰。生態學基本原理實際上就是我們今天處理環境問題所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是制定環境與自然資源法律的理論基礎。環境立法就是要通過制定法律規范人類的行為,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護生態系統不過分受到干擾和破壞。西部地區許多地方生態環境十分脆弱,因此在西部開發環境立法中,要認識西部地區自然環境的特點,遵循生態規律,維護生態系統結構的整體性和運行的連續性,保持生態系統的再生產能力,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特殊重要生境及生態脆弱帶。
3.合理利用自然資源、提高利用效率原則
合理利用自然資源、提高利用效率原則,是指人們在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時,必須合理利用,提高利用效率,促使資源可持續利用,避免浪費。它包括有計劃、有效率地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可以再生的自然資源以及維持現有的環境與自然資源品質。
長期以來,西部地區由于對自然資源缺乏科學管理與合理保護,長期實行粗放式的高消耗、低效率的經濟增長方式,造成過度開發,許多自然資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和浪費,資源開發總回收 率僅為30%,淡水資源的重復利用率僅為20—30%,直接影響西部地區的可持續發展。
在西部開發環境立法中,應把合理利用自然資源、提高利用效率作為制定計劃、安排投資的重要指標,強化對資源利用的計劃監督,強化對節約和綜合利用資源的優惠政策,努力開展綜合開發、綜合利用。對不可再生自然資源,應采取綜合利用、最優利用、回收利用的方法,盡可能延長利用期限,提高利用效率。鼓勵自然資源利用對象和利用方式的多樣化,以減輕對某種資源的開發壓力。例如,保留傳統農業對多種生物資源的利用和廣泛利用土著樹種營造森林,防止遺傳的均化。
我國目前自然資源產權制度不完善,價格不合理,刺激了對資源的掠奪性開發和消費使用。在目前自然資源的定價中,往往只考慮資源的生產成本,而忽視了自然資源的消耗成本和環境污染成本,因而未對資源的高效開發和利用起到有效的激勵作用。西部開發環境立法中應該完善資源產權制度,建立合理的資源價格機制。資源價格的合理化有利用于提高資源利用效率。資源的價格不僅要從其開發利用為社會增加的財富計算,而且還要從耗竭程度計算,以保證永續利用資源。符合價值規律的資源價格是合理開發、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前提保證。
4.運用經濟手段保護環境原則
在環境保護中積極利用經濟手段,不僅可以促進企事業單位的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而且能有效地降低行政管理的財務和技術負擔,彌補我國目前的環境法以行政“命令——控制”手段為主的缺陷。
在我國西部地區,從經濟、技術和行政管理能力而言,難以有效實施以復雜的環境監測和行政監督為基礎的命令——控制制度,特別是面對眾多的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常常難以實施監督和管理。因此,在環境立法中,應采用一些征收和管理比較簡單、更富效率的經濟手段。我們認為,在西部環境立法中,應體現市場經濟的內在規律,充分運用經濟手段調動各市場主體在環境保護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改革現行的排污收費制度,實施按污染物排放總量收費的辦法,按照“排污費高于治理成本”的原則提高現行收費標準;推行污水處理廠等公用設施使用收費制度,使每個設施使用者都應合理負擔設施的正常運營費用;逐步引入污染稅或環境稅,可考慮把一部分排污費改為在原料和產品環節征收的污染附加稅;在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領域,可逐步開展排污權交易。可以提倡在鄰近的、情況類似的企業或新老企業之間實行聯合治污;還可以采取許多國家環境法所采用的補貼手段,對符合大開發戰略的生態建設、綠色產業和清潔生產進行財政補貼,其主要形式有撥款、軟貸款以及加速資產折舊等。在許多國家,經濟手段作用正在深化和擴大。在西部開發環境立法中,我們不僅要善于借鑒其他國家成功的經驗,還要結合西部各地的特點,勇于創新,讓經濟手段在西部開發環境保護中發揮重要作用。
(二)主要制度和內容
農業環境保護范圍應該是農業領域,其保護內容應是農業環境的基本組成部分,也就是農業用地、農業用水、天氣和生物等。由于影響農業生態環境的因素眾多,既有來自農業生產內部的活動,也有來自外部的活動。因此農業環境保護法的調整對象應是與農業有關的生產、建設、開發、科研和其他活動中所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
為使我國農業環境做到良性循環,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在農業環境保護的規定中,須著重于對耕地的保護、水土流失的防治、鄉鎮工業對生態環境污染的防治以及農業水資源和生物資源的保護等作出規定。特別是在資源利用和開發方面,堅持使用和養護相結合,禁止掠奪性經營,規范農業生產活動,大力發展生態農業。此外,對基本農田區、農業環境綜合整治區的設立、規劃和管理應作出明確的規定。
1.農藥、化肥的合理使用制度
《江蘇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第18條規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應當指導農業生產者合理使用化肥,采用配方施肥和秸稈還田,使用微生物肥料,增施有機肥,提高土壤有機質,保持和培肥地力。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未經國家或者省級登記的化學、微生物肥料?!钡?0條規定:“推廣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生物農藥。使用農藥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農藥安全、合理使用的規定,防止對土壤和農產品的污染。不得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或者撤銷登記的農藥。對國家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農藥,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公布和宣傳,并加以監督管理。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葉、中草藥和直接食用的其他農產品?!钡?3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農業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農產品農藥殘留量的檢測工作。經檢測農藥殘留量超過標準的農產品,禁止銷售或限制其用途。”
《安徽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第12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指導農業生產者科學合理使用化肥、微生物肥料和植物生長調節劑,推廣配方施肥技術;鼓勵種植綠肥,增施有機肥,遞減化肥用量,保護和培肥地力。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未經國家或者省登記的化肥、微生物肥料和植物生長調節劑?!钡?3條規定:“推廣病蟲草害綜合防治技術,鼓勵農業生產者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生物農藥。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或者撤銷登記的農藥。對國家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農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公布和宣傳,并嚴加監督管理。使用農藥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農藥安全使用的規定,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葉、中草藥和直接食用的其他農產品?!?
《湖北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第11條規定:“對復混肥、配方肥、精制有機肥、床土調酸劑、植物生長調節劑的生產經營實行登記管理。申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提供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出具的安全、衛生、環境影響等評價報告;不符合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登記機關不予登記。向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提供作為肥料的城鎮垃圾、粉煤灰和污泥的,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不符合標準的,不得提供和施用。”第12條規定:“使用農藥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農藥安全使用的規定。鼓勵和支持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在農業生產過程中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生物農藥,推廣應用農作物病蟲草鼠害綜合防治技術。禁止在蔬菜、瓜果、茶葉、中藥材、糧食、油料等農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公布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的農藥品種目錄?!?
2.固體廢棄物的運輸、管理制度
《安徽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第25條規定:“不得擅自在農業用地上堆放導致污染或者改變土地用途的固體廢棄物。確需堆放的,必須征得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同意,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土地管理部門審查批準,按指定范圍堆放,并采取防 揚散、防流失、防滲漏、防自燃等措施。禁止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和農田灌溉水源附近堆放固體廢棄物?!钡?6條規定:“在桑蠶集中產區從事磷肥、硫酸、磚瓦、水泥等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在桑蠶發育敏感期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嚴格限制氟、硫等有害物質的排放。桑蠶發育敏感期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同級人民政府核準并公布?!钡?7條規定:“專業從事畜禽飼養和農畜產品加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對糞便、廢水和其他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避免對農業生態環境的污染?!?
《江蘇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 第28條規定:“不得擅自在農業用地上堆放有害固體廢棄物;確需占用農業用地臨時堆放固體廢棄物的,必須經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按有關規定辦理土地使用審批手續。對固體廢棄物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揚散、自燃、滲漏、流失?!钡?9條規定:“專業從事畜禽飼養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對糞便、廢水及其他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避免和減少污染?!钡?0條規定:“提供給農業使用的城鎮垃圾、粉煤灰和污泥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湖北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第17條規定:“禁止在基本農田保護區興辦磚廠、灰窯或者其他危害農業生態環境的項目。禁止向農田和農用水源附近傾倒、棄置、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在其他農業用地修建處置、堆存固體廢棄物場地的,必須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征得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3.法律責任
現行的法律法規對農業環境違法行為缺少相關法律責任的規定,造成農業環境執法中“無法可依”的局面。因此,農業環境保護法必須對污染和破壞農業生態環境的行為作出相應的處罰規定,在憲法、法律的范圍內從重從嚴處理,這是進行農業環境管理的重要保證。
農業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體制采用統一監督管理與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我國的法律、法規和歷次機構改革都強調,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各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對農業的保護和管理。因此,在農業環境保護中,各級環境行政管理部門仍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權,各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對本轄區的農業環境實行監督管理,即具有對污染和破壞農業環境的單位或個人的現場檢查權,農業領域內建設的項目、技術推廣項目對農業環境評價報告的預審權,以及組織開展農業環境建設、農業環境監測和農業環境規劃等的義務。
另外,農業環境是相對于整個大農業而言的,因此除農業部門外,各級土地、水利、林業、畜牧等部門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對農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四、立法的啟示
(一)為什么由條例上升為法
保護農業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破壞對農業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運用法律手段是進行環境保護的一條有效途徑。因此,強化我國農業環境保護立法,把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法制軌道已迫在眉睫。
1.提高人民生活質量、保護受害者權益需要制定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
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食品的質量要求也越來越高?!熬G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已經逐漸成為一種趨勢和時尚,這也就要求農業生產不僅要提高農產品的數量,而且要提高農產品的質量。而健康衛生的農產品,首先是依賴于農業生產環境的質量,因此建立相應的環境保護法規,保護農業生產環境,具有了市場驅動力。
另一方面,加快農業環境立法也是保護受害者權益的需要。農業環境污染的受害者多數是農民,他們自我保護能力差,不知道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制定農業環境保護法規,明確有關方面的權利和義務,使處理糾紛法定化、程序化,對于解決糾紛、維護受害者的權益無疑會起到積極的作用。
2.實現我國農業的可持續發展也需要制定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
農業生產既是一種依賴于環境的生物性產業,又是為人們提供生活必需品的生命性產業,因此只有一手抓農業生產、一手抓環境保護,才能增強農業發展的后勁,保證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我國是農業大國,人均資源相對匱乏,只有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才能不斷地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生活需要。而要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首先是必須實現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所以有必要制定統一規范的農業環境保護法規來保障我國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
3.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立法是由農業生態環境的重要地位決定的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農業國,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業的狀況如何,直接影響整個國家政治經濟和文化教育生活。農業是“露天工廠”,一方面直接干預生態平衡,另一方面工業等部門的生產開發活動或多或少、直接間接影響著農業生態環境。因此,保護和改善農業環境是我國政治經濟全局中一件不容忽視的大事。但是,要使如此眾多的農民及社會各界有組織有計劃地保護和改善農業環境,單靠行政的和經濟的手段來組織、領導和管理是難以實現的,還必須借助于法律手段。特別是當前的農業向大規模的商品化生產方面發展,農業經濟組織形式和經營方式趨向多樣化,農業社會化程度不斷提高,使農業生態環境的法律保護顯得愈加緊迫和重要。
4.現行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之間存在著矛盾和沖突
由于不同的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之間相互交叉,再加上立法技術的不成熟,使得不同的環境保護法之間出現了矛盾和沖突現象。這主要表現在:
(1)不同的法律在涉及同一行為時,往往有不同的規定。例如,在草原上獵捕野生動物,按《草原法》的規定只要嚴格遵守當地人民政府關于預防疫病流行的有關規定即可,并沒有關于狩獵的要求;然而,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也必須取得狩獵證,否則就是違法。對于同一行為,兩個法律的不同規定,無疑會造成某些矛盾的執法現象,結果使人們無所適從。
(2)對同一資源開發行為,有的法律要求采取環境保護措施,有的則不要求采取措施。例如,《水土保持法》第16條規定,在林區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必須有采伐區水土保持措施;但在《森林法》及其實施細則中,卻沒有任何關于采伐林木時水土保持措施的規定。
(3)對同一違法行為,有的法律規定追究法律責任,有的則未規定法律責任。例如,《水法》和《漁業法》都規定了“禁止圍湖造田”,《水法》對違反這一規定的行為規定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補救措施、可以并處罰款的法律責任;而《漁業法》對違反這一規定的行為卻沒有規定任何法律責任。同一行為,在同一法律制度下,按照不同的部門法,卻有不同的法律責任,其矛盾是顯而易見的。
雖然我國《環境保護法》、《農業法》等法律、法規對農業環境保護做了某些原則性的規定,但由于對農業環境保護工作規定不系統、不具體、針對性不強,在實行工作中難以有效實施。因此,盡快制定較為完整、具體、針對性強的農業環境保護法規,對人們 的行為進行規范,建立起切實可行的保護制度并以國家強制力作保證,才能逐漸消除污染,有效地保護和改善農業環境。
(二)作為一個全國統一的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的意義
近年來,我國生態農業建設取得顯著成效,農村可再生能源建設發展迅速,農業環境監測體系逐步完善,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取得新進展,農業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初步走上依法行政的軌道。但是,隨著人口、資源、環境間矛盾的日益突出,生態環境脆弱地區和農業發達地區都面臨著資源緊張、生態破壞的壓力,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面臨嚴峻挑戰。作為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業環境受到人類不當行為的沖擊越來越大。為保護農業環境,維護人類生存的基本條件,加強農業環境法制建設已顯得非常迫切。
建議盡快制定一部全國統一的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建立起切實可行的保護制度并以國家強制力作保證,有效保護和改善農業生態環境,逐步控制和治理污染,維護生態平衡,保護農業資源,實現環境保護與農業及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一、環境資源優勢
(一)氣候資源優勢
海南地處熱帶北緣,屬熱帶季風氣候,長夏無冬,年平均氣溫22~26℃,≥10℃的積溫為8200℃。充裕的陽光和熱量,多雨濕熱的氣候條件,為海南發展生態高效農業提供了“天然的大溫室”。
(二)作物資源優勢
動植物藥材資源豐富,有“天然藥庫”之稱。4000多種植物中可入藥的多達2000余種,占全國的40%。藥典收載的有500種,經過篩選的抗癌植物有137種,南藥30多種。作物種類多、生長繁殖快、具有較強的稀缺性是海南省熱帶作物資源的優勢和特色,也是海南省發展生態農業的優勢所在。
(三)土地資源優勢
海南本島現有面積約3.40萬平方公里,加上其他島嶼,全省土地總面積3.42萬平方公里,約占全國熱帶土地面積的42.5%。海南人均可利用土地面積約為5.32畝,遠高于全國1.5畝的平均水平,而且地處熱帶,開發利用價值更高。
(四)水資源優勢
海南本島獨流入海的河流共有154條,其中集水面積超過100平方公里的有38條。地表水水質優良,根據2000年的監測,71.2%的河段水質達到國家地表水Ⅰ、Ⅱ類標準,11.9%的河段達Ⅲ類標準,16.9%為Ⅳ類標準,Ⅴ類或劣Ⅴ類水質未發現。
(五)生物資源優勢
森林面積廣闊,2007年高達192.8萬公頃,森林覆蓋率達到57.1%,是全國平均水平(2005年公布18.21%)的3倍多[2]。海南省植物種類繁多,是中國熱帶雨林、熱帶季雨林的原產地。
二、環境問題
(一)土壤破壞嚴重
為提高農作物的產量、減少農作物損失,人們常為作物施一定量的化肥和噴灑少量的農藥,但如果過量施用或不按照規定的方式方法施用,那么就會給土壤及作物造成一定的污染。土壤中大量殘留的化肥和農藥會影響土壤中的微生物,而土壤生物在分解過程中的相互作用會改變土壤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造成土地更加貧瘠、耕地大量流失。使用農膜對作物早熟具有較好的促進作用,但因過量使用且回收率低,會在土壤中大量殘留,從而嚴重影響土壤的通氣透水等物理性質,阻礙土壤中養分的遷移,并因此影響作物的生長發育和產量。畜禽動物的大量排泄物,如果不及時轉化處理,也會對空氣和水源造成污染;而且畜禽會大量啃噬植被,造成牧區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海南省水利局提供的數據顯示,2001年第三次全國土壤侵蝕遙感調查,海南省水土流失面積為437.7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總面積的1.29%[3],主要集中在海口鴨程溪、文昌寶陵河、澄邁黃龍嶺及儋州螞蝗嶺一帶。
(二)熱帶雨林破壞嚴重
世界熱帶雨林的面積僅占全球面積的7%,目前正以每年0.6%~l%的速度消失[4]。新中國成立之初,海南擁有天然林面積為120萬公頃,覆蓋率為35%。但國家“大生產”以及隨后的建設需要,海南熱帶雨林遭到大量砍伐,到1956年海南天然林總面積為86.3萬公頃、覆蓋率為25.7%,1979年天然林總面積為38公頃、覆蓋率下降到11.2%。海南原始林覆蓋率從1987年的7.2%,到現在僅有4%。近年來,海南省制訂并出臺了一系列“退耕還林”、“退塘還林”的政策,但盜伐原生林、強砍海防林的現象時有發生。
(三)熱帶海洋污染嚴重
珊瑚礁是由造礁珊瑚的大量繁殖形成的各種礁體,海南是我國珊瑚礁最豐富的地方。新中國成立以來,海南省珊瑚礁面積和長度都不同程度地減少了,其中面積減少了55.5%、長度降低了59.1%。致使海水不斷入侵,逐漸吞沒沿海的一些村莊和樹木,土地沙化變得更加嚴重。海南是我國紅樹林分布面積最大、種類最多、生態條件最好的地區,它是阻止海水侵蝕的天然屏障,是魚、蝦、蟹、貝等生物繁衍的場所和鳥類的樂園,是食蟹猴的棲息地,這些形成了海南獨特的紅樹林生態系統,具有很高的生態價值和經濟價值。但因多年的亂砍濫伐,現在海南紅樹林面積只有3930公頃,是上世紀50年代初的1/3[5]。海水養殖業對紅樹林、青皮林等防護林砍伐和破壞也很大;同時高位池養殖投放在池中的飼料及魚蝦排泄物對周邊的地表水、地下水及周圍的耕地造成較大污染,嚴重影響居民用水和農業耕作;漁民使用的炸魚、毒魚等非法捕撈方式,也嚴重威脅海洋生物的多樣性,對海水造成嚴重的污染。
三、環境保護與生態農業發展建議
自1999年海南生態省建設以來,各級農業部門緊緊圍繞海南生態省建設規劃綱要,以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為目的,突出抓好生態農業發展重點,促進了生態農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主要表現在生態農業立法不斷完善,農產品質量標準和質量安全體系逐步建立,無公害生產基地逐步建立,沼氣帶動作用不斷顯現,畜禽產品品質全面提高。目前,海南省生態農業縣和生態村的發展,雖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從總體上看還處于初級階段,生態示范點、生態村的建設還處于摸索階段。為加強海南環境保護,加快農業經濟發展,有效改善生態環境,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的協調統一,結合海南省環境保護和生態農業發展,建議如下。
(一)提高公眾生態農業和環境保護意識
發展生態農業,公眾的意識很重要。要加強生態環境與生態農業宣傳力度,努力提高公眾對農業及農業生態環境的認知程度和緊迫感,處理好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的關系。要改變以前“先發展經濟,后治理環境”的老路子,轉變長期以來單純向自然索取而不重視維護、協調的觀念,將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有機地結合起來,在發展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特別是國際旅游島建設時期,一定要處理好當前與長遠、局部與整體、單項與綜合的關系,防止急功近利的“短期行為”、“任期行為”。在弄清整個生態環境允許情況下,掌握能夠開發的農業土地現有面積、所占的比例以及生態農業發展的需求;要充分考慮到土地過度開發可能會帶來的一系列問題;要高度重視影響生態農業發展的敏感和脆弱區域,切實發展好、保護好;同時還要加強水源地生態林保護、江河湖邊林地林木保護,以及東寨港等生態自然林地保護、物種多樣性保護。
(二)科學制定海南生態農業發展規劃
要緊緊抓住國家重視農業發展、農村進步、農民富裕的基本國策 ,特別是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和國務院關于促進熱帶作物產業發展等國家政策,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發展現代熱帶農業、建設熱區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任務,圍繞確保熱帶農產品有效供給、熱帶農業穩定發展和熱區農民持續增收的重大需求,著眼海南經濟建設長遠需要,立足資源優勢和發展實際,在海南生態省建設規劃的基礎上,結合國際旅游島建設新需求,充分發揮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力量,在各市縣的具體生產實踐中開展熱帶生態農業建設規劃研究。按照“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細化海南生態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為海南生態農業發展指明方向。具體應包括生態農業總體布局、生態農業發展模式與配套技術、綜合效益分析、市場前景預測、組織管理形式、社會服務體系、產業化模式、區域協調以及生態農業制度創新等內容,這是全面推進生態農業建設的重要基礎性工作。
(三)集成先進技術支撐生態農業發展
一是加強生態農業基礎技術研究。加強科研單位與農業高校的聯合、協作,組織科技攻關,重點是加強熱帶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與生物災害防控研究,開展熱帶農林重大病蟲草害流行規律及成災機理研究,突破重要有害生物、危險性外來入侵生物的有效監測、預警與防控等技術。開展轉基因作物監測、監控與環境安全評價研究。開展生物災害的生物防治研究,研發新型生物農藥產品。創新熱帶農業產地環境的評價、污染監測與修復技術。合理開發利用熱帶生物資源應用于農業生態環境治理和改善,建立基于食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的農林病蟲草害綜合防治技術體系,確保農業生產安全。二是加強良種良苗工程建設。根據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這條主線,以名特優新稀作物為重點,以優化品種資源為突破口,加快新品種的引進、培育和繁殖,加強新品種的試驗示范和推廣服務工作,推動生態農業高水平發展。三是加強農業先進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要激勵廣大農業科技工作者主動走進農村,面向生態農業發展的主戰場,通過開展高效生態農業的試驗示范,讓廣大農戶和企業看到發展生態農業能夠帶來的效益。海南省環境保護和生態農業建設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為海南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挑戰也是機遇。如何把握機遇、迎接挑戰,加快海南環境保護和生態農業協調發展,需要大家在今后的理論研究和實踐工作中不懈努力。
1引言
農業生態環境在廣義上是指直接或間接影響農業生存和發展的土地資源、水資源、氣候資源和生物資源等各種要素的總稱,是農業生存和發展的前提,是人類社會生產發展最重要的物質基礎。我國農業生態環境的發展史大致可以分為四個時期:原始農業時期、古代農業時期、近代農業時期以及現代農業時期。農業環境生態的總體演變趨勢是不斷的惡化,尤其是在近幾十年來,由于我國人口劇增和現代化建設的步伐不斷加快,導致我國國民需求和資源供給之間的矛盾日益加劇,在發展現代農業的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農業的生態環境質量惡化趨勢并沒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因此,筆者認為,全面分析我國農業生態環境當前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提出改善我國農業生態環境的有效對策是非常有必要。
2我國農業生態環境的現狀
(1)農業水資源問題。水不僅是生命之源,也是農業發展的根本,是農業生產中必不可少的資源。農業水資源的狀況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農業能否實現可持續發展,關系到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我國農業水資源主要面臨的現實問題是水資源的空間分布不均衡、人均占有量較少、利用率低、用水浪費及水污染嚴重。我國水資源十分短缺,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大約有3億農民的飲用水不符合衛生標準,平均每年農業土地受旱面積大約有200萬hm2。且我國水資源地區和時間上分布極不均勻,在東南沿海地區年降水量在1600mm以上,而西北荒漠地區年降水量低于200mm,南方的易旱山丘地區以及北方的干旱和半干旱地區的耕地面積大約占全國的62%,而江河徑流量卻只占18%。水量年內和年際分布不均勻,旱澇災害頻發。由于農業技術缺陷和環保意識的淡薄,我國人資源利用率較低、水污染和水資源浪費現象嚴重。
(2)農業土地資源問題。耕地作為農業生產和發展的基礎,是一種農業生產發展中不可或缺的生產資料。我國耕地資源主要面臨的現實問題是人地矛盾日益突出、耕地總體質量偏低和土地退化嚴重。由于交通運輸業和工業等的快速發展,我國耕地的總面積在不斷減少,根據有關統計資料,我國人均耕地面積從1949的0.26hm2降低到2007年的0.092hm2,2007年的人均耕地面積不及世界平均人均耕地面積的1/2。而且我國耕地質量整體偏低,我國因土壤肥力的低下或生態環境的惡劣而不能進行農業生產的土地約占總面積的四分之一,耕地肥力水平總體偏低,51%的耕地缺磷,60%的耕地缺鉀。我國耕地退化現象也很嚴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和土地鹽堿化形勢嚴峻。
(3)農業生物資源問題。農業的生物資源對于農業的發展十分重要,要想保證農業生產質量,就要控制好農業生物多樣性。生物多樣性降低會減少農業生態系統中生物種類,縮小食物鏈,致使農作物對環境敏感度變強,抗逆能力變弱,耕地生態系統穩定性降低。由于人為因素的長期影響,我國農業的生物多樣性不斷減少,主要體現在:①農田物種減少,結構功能簡化;②土地集約化利用和過度開發,耕地生態系統變得單調;③大規模機械耕作和農藥的廣泛使用致使某些物種消失。
(4)農業氣候資源問題。當前,我國農業氣候資源主要面臨的現實問題是:①自然災害頻發。據統計,我國每年農業受災面積超過5000萬hm2,約占總耕種面積的30%,成災面積約有3000萬hm2,約占總耕種面積20%;②酸雨污染情況嚴重。2006年,我國酸雨的發生率超過5%的地區約占全國面積32.6%,而酸雨的發生率超過25%的地區約占全國面積15.4%;③氣候因素不協調,比如東北地區水分、光照和土地條件都較好,而霜凍和冷害頻繁、熱量不足,西南地區水熱資源很豐富,而光照條件較差,西北地區光熱資源很豐富,而水資源匱乏。
3農業生態環境的發展對策
(1)加強宣傳教育,提高認識。由于長期以來形成的粗放型發展觀念,只注重經濟發展,而忽視環境建設,對我國農業生態環境造成了巨大破壞。因此,要想搞好農業生態環境建設,必須要加強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開展多形式、多層次的教育活動,切實提高干部和群眾的認識。宣傳教育的途徑有:①印發學習資料,或以多媒體通過網絡、電視等進行宣傳;②召開培訓會議,開辦培訓班;③聘請專家開展各種專題講座。
(2)健全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我國現行的《環境保護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及《農業法》等法律雖然已經對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做出了部分規定,但是這些規定較分散、缺乏針對性且不夠系統和具體,很難以得到有效的實施。所以,當前,我國急需根據我國國情制定出一套系統完善的農業生態環境專項保護法律和一系列標準,同時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建立一支作風過硬、高素質的環境執法隊伍,以提高環境執法的水平,強化環境監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執法比嚴、違法必究。
(3)發展區域特色農業經濟,大力推行生態農業建設。由于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中土地、水、氣候和生物等資源區域差異性較大,所以,各地區必須要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各自有利的條件,以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為指導,調整產業結構,形成優勢產業,建立多種形式、各具特色的農業發展模式,發展生態農業。
(4)控制農業用水。我國農業用水資源短缺現象十分嚴重,同時我國農業用水浪費現象也十分嚴重,節水潛力巨大,所以,必須控制好農業用水,積極推廣農業用水技術。目前,較常用的農業節水技術有集水農業技術、節水灌溉技術、農藝節水技術和生物節水技術。這些技術可以相互結合使用,也可以單獨使用,在農業實際生產中要因地制宜綜合運用,以達到控制好農業用水的目的。
(5)加大投入、加強科研。目前,我國在農業生態環境建設方面投入仍不足,為了改善農業生態環境,有效遏制農業生態環境的惡化,各級政府要積極籌集資金,加大投入,把農業生態環境建設和科學研究的投入納入到各級的財政預算當中,設立專項基金,統籌安排。此外,要重視農業生態環境的科研,不斷完善農業生態環境建設技術體系,加強培養生態環境建設人才,從根本上解決農 業環境污染、土壤退化、農業生物多樣性降低以及自然災害等農業主要環境問題。
4結語
農業生態系統是一個由自然資源以及社會經濟等因素共同組成的開放、復雜的系統,現代農業的發展要求農業可持續發展,而由于思想意識和技術等多種原因,導致農業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引發了各種農業生態環境的災害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現代農業的發展和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因此,我國要加大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力度,科學管理,扭轉當前農業生態環境不良的現狀,以保證農業可持續發展。
摘要:伴隨著社會 經濟 的 發展 ,由此帶來的環境問題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農業這一基礎產業對環境的影響同樣不容忽視,尤其是其對水資源的影響,大量的農業水利工程都或多或少的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合理的對其作出評價就顯得非常有意義。
關鍵詞:水利工程項目;環境評價方法;生態效益
隨著環境保護意識的深入,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環境,除了 工業 對環境的影響,農業的水利工程項目同樣對環境產生影響,為了協調人類與環境的關系,實現可持續發展,為了子孫的長遠利益,重視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影響成為我們這一代人的共識,怎樣能準確的衡量這一影響,成為了當前人們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
1農業水利工程項目對環境的影響
水利工程對環境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水資源無節制的開發,忽視水資源的載力問題。一定意義上說環境也是不可再生資源,一旦遭到破壞在短期內是無法恢復的,需要幾十年甚至上百上千年才能恢復。水資源自身的生態平衡也需要一定的水量,例如滲入地下的水、蒸發的水、排沙除淤的水、排鹽堿的水、湖泊洼地的水量等等,一定要保留維持其基本平衡的水量。國外的研究表明,河道內徑流為多年平均值的30 %,這是保持大多數水生生物有好的棲息條件所推薦的基本徑流量。與大 自然 和諧發展,大自然才會給我們最多的回報,否則大自然的報復常常給人類的生產、生活造成極大的危害,水土流失、沙塵暴已不再是距離我們很遠的事,每年春季北京及
2.3環境影響的預測
環境影響的預測即預測工程興建后可能發生的變化和影響。預測的結果一般有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兩種。對一些能用量度單位表示的環境因素,可通過建立數學模型或物理模型作定量的預測估算。如預測水庫建成后對局部氣候的影響和對水庫水質、水溫的變化影響等,已能通過建立相應的數學模型進行估算;預測水庫對庫區泥沙淤積和對下游河道沖刷的影響,多兼用數學和物理兩種模型進行定量分析。對一些難以用量度單位表示的環境因素,則可通過類比分析或機理分析作定性的預測。如預測水庫形成后對疾病流行的影響,多采取類比分析法,即選擇與擬建水利工程具有相似 自然 、社會環境和水利工程特性的類比工程,進行對照并作出判斷;對水生生物、陸生生物的影響,多采用生態機理分析法,即針對各類生物對環境要求和對環境變化的適用性,按工程興建后的環境狀況,預測分析其在數量上或種群、群落上的變化。
2.4綜合分析評價
根據環境影響預測結果,將工程興建對各個環境因素產生的影響或出現的主要環境問題進行綜合分析,評價工程對環境的綜合影響,提出減免不利影響的措施和方案。由于水利工程對各個環境因子產生的影響錯綜復雜,環境效應之間又往往具有相關性,因此綜合評價是一項復雜的工作。
[論文關鍵詞]農業生態環境;立法缺陷
[論文內容提要]生態環境已成為制約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然而我國目前農業生態環境急劇惡化,嚴重影響我國農業發展?為保護農業生態環境,有必要盡快修改和完善現有的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強農業生態環境保護?
農業生產和生態環境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大氣?水和土壤對農業生產來說,既是資源,又是環境要素?生態環境條件良好,農業生產就發展;生態環境條件惡劣,農業生產就停滯甚至遭到破壞?近年來,我國農業生態環境和農產品污染問題日趨嚴重,耕地環境質量不斷下降,農產品有毒有害物質殘留問題突出,已成為制約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
一?我國目前農業生態環境惡化
首先是現代化農業生產造成的各類污染?我國人多地少,土地資源的開發已接近極限,化肥?農藥的施用成為提高土地產出水平的重要途徑,加之化肥?農藥使用量大的蔬菜生產發展迅猛,使得我國已成為世界上使用化肥?農藥數量最大的國家?化肥年使用量4637萬噸,按播種面積計算,化肥使用量達40噸/平方公里,遠遠超過發達國家為防止化肥對土壤和水體造成危害而設置的22.5噸/平方公里的安全上限?而且,在化肥施用中還存在各種肥之間結構不合理等現象?化肥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僅導致農田土壤污染,還通過農田徑流造成了對水體的有機污染?富營養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氣污染?農藥年使用量約130萬噸,只有約1/3能被作物吸收利用,大部分進入了水體?土壤及農產品中,使全國9.3萬平方公里耕地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并直接威脅到人群健康?2002年對16個省會城市蔬菜批發市場的監測表明,農藥總檢出率為20%~60%,總超標率為20%~45%,遠遠超出發達國家的相應檢出率?這兩類污染在很多地區還直接破壞農業伴隨型生態系統,對魚類?兩棲類?水禽?獸類的生存造成巨大的威脅?
另外因為大棚農業的普及,地膜污染也在加劇?近20年來,我國的地膜用量和覆蓋面積已居世界首位?2003年地膜用量超過60萬噸,在發達地區尤甚?
其次是鄉鎮企業布局不當?治理不夠產生的工業污染?農村工業化是中國改革開放30年間經濟增長的主要推動力,在縣域經濟發達的東部地區表現得尤為明顯?受鄉村自然經濟的深刻影響,這種工業化實際上是一種以低技術含量的粗放經營為特征?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反積聚效應的工業化,村村點火?戶戶冒煙,不僅造成污染治理困難,還導致污染危害直接?目前,我國鄉鎮企業廢水cod 和固體廢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業污染物排放總量的50%以上,而且鄉鎮企業布局不合理,污染物處理率也顯著低于工業污染物平均處理率?
與鄉鎮企業存在類似污染問題的是近些年來在人口密集地區尤其發達地區蓬勃發展起來的集約化畜禽養殖?集約化畜禽養殖場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沒有對其規模和布局進行有效控制,沒有注重避開人口聚居區和生態功能區,造成畜禽糞便還田的比例低?危害直接,且其污染排放強度上并不低于工業企業,不僅會帶來地表水的有機污染和富營養化污染以及大氣的惡臭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畜禽糞便中所含病原體也對人群健康造成了極大威脅?
二?我國現行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立法的缺陷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農業國,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業的狀況如何,直接影響整個國家政治經濟和文化教育生活?農業是“露天工廠”,一方面直接干預生態平衡,另一方面工業等部門的生產開發活動或多或少?直接間接影響著農業生態環境?因此,保護和改善農業生態環境是我國政治經濟全局中一件不容忽視的大事?但是,要使如此眾多的農民及社會各界有組織有計劃地保護和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單靠行政的和經濟的手段來組織?領導和管理是難以實現的,還必須借助于法律手段?特別是當前的農業向大規模的商品化生產方面發展,農業經濟組織形式和經營方式趨向多樣化,農業社會化程度不斷提高,使農業生態環境的法律保護顯得愈加緊迫和重要?然現行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存在不少缺陷:
第一,沒有一個統一的完整的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我國已初步形成了一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主體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但此體系中沒有綜合性的農業環境資源保護法規或條例?《環境保護法》對農業環境保護雖有涉及,但很簡單,而且未能將農業環境和農業自然資源的保護統一起來;《農業法》僅對農業資源和農業環境保護作了原則性的規定;《農業技術推廣法》中涉及到了農業環境保護技術的內容;《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中也有一些有關基本農田環境保護的規定?這些環境法律法規都涉及了農業環境保護,對農村環保事業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但是未有直接涉及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內容?這就使得許多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無法可依,不能開展?
第二,諸多農業生態環境管理領域尚是法律真空?雖然我國制定了很多生態環境保護法律,但是,在公眾參與?行政指導?行政強制?有利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等方面,還存在法律空白,還沒有法律調整?這樣不利于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共同參與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共同促進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發展?
第三,保護農業生態環境缺少必要的強制手段和措施?法律雖然不少,但有一個通病,那就是法律賦予生態環境保護執法部門的強制性手段和措施太少,和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還有很大距離,也不足以預防和制止生態環境污染和破壞事件的發生?
第四,制度的配套性差,且有制度,無程序?法律盡管設立了很多生態環境保護制度,但是,制度與制度間缺乏必要的協調,制度間配套性差?同時,就單個制度來講,缺少落實這個制度的必要的配套制度和措施,終致生態保護制度無法實施?無法完全落實,生態保護制度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而有制度卻沒有相應的程序,又使得制度很難得到全面貫徹執行?例如限期治理這個制度,很多法律都做了規定,但是沒有一部法律規定實施限期治理制度的程序?這給執法人員執行這個制度帶來了很大的困惑和不便?又如生態恢復補償制度,目前還不能正常發揮其作用,因為這個制度的設計還有一定缺陷,而且實施這個制度還沒有完善相應的配套制度和措施?
第五,現行法律有關破壞生態環境的法律責任的規定亟需加強?許多法律有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禁止性規定但無對應的法律責任規定,即使有規定對有關生態功能保護的違法行為處罰亦偏輕?如對許多破壞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行為僅以罰款了之,且罰款數額偏低?還有一些對社會危害性大的行為,破壞草原等生態環境的行為,僅追究行政責任,未設置相應的刑事責任條款因而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這些缺陷使得現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既不足以震懾違法的當事人,也不能發揮以儆效尤的一般教育作用?
第六,執法主體被人為割裂?農業生態環境是一個十分寬泛的概念,涉及方方面面,涵蓋了生態農業的發展?森林草原的養護?水資源的開發與保護?土地的利用與保護?環境污染與破壞的防治等領域,伸展到天上?地下的幾乎所有空間?無疑,這需要有一個權威部門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然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保部門都有相關職能,都是執法主體,而且地方的各個條例在相關執法主體的規定上亦不盡相同,使得農業生態環境保護陷入一個比較混亂的局面?又以即將施行的《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為例,行動計劃的推進機制是政府領導,環保牽頭,各個部門共同推進,不同的部門都涉及到了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相關領域,如農業部實施的沼氣工程計劃?水利衛生部門的改水?改廁計劃等,多個部門共同實施,但現實農業環境保護狀況常常是多頭管理,結果是管理失靈,這樣就極大地損害了農業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的健康發展?
三?我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完善的幾點建議
(一)制定統一的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法
我國必須制定一部統一的完整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這既是依法行政的需要,也是更好地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必須盡快列入國家立法計劃,盡早制定實施?其中農業生態環境應該是指農業生物賴以生存和繁衍的各種天然和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和,包括土壤?水體?大氣?生物等?其立法思想應從傳統的污染防治為主轉化為生態環境保護為主,突出其生態保護功能?并且為使我國農業環境做到良性循環,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在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規定中,須著重于對耕地的保護?水土流失的防治?鄉鎮工業對生態環境污染的防治以及農業水資源和生物資源的保護等作出規定?特別是在資源利用和開發方面,堅持使用和養護相結合,禁止掠奪性經營,規范農業生產活動,大力發展生態農業?此外,對基本農田區?農業環境綜合整治區的設立?規劃和管理要作出明確的規定?
(二)加快農業生態環境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制定步伐,填補法律空白,實現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法規是規范?制約人們行為的準繩?農業生態環境保護也必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我國應充分考慮當前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具體要求,加速制定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如《耕地污染防治法》?《農業生態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等法律規范和標準?
(三)修改完善現行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規范
我國應對目前已頒布的環境保護法規進行適當修改完善?首先應賦予生態環境保護執法部門以相應的強制性手段和措施,使其能夠預防和制止生態環境污染和破壞事件的發生;其次,應修改完善現行生態環境保護制度,使其具有可操作性?例如為全面落實生態恢復補償制度,應開征生態環境稅?完善生態補償制度?加大政府投資力度?實施綠色gdp制度?完善相應的程序制度等?
(四)完善農業環境標準
我國已經制定和頒布了一些環境標準,包括農業環境質量和污染排放標準,主要有:《漁業水質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準》?《農藥安全使用標準》?《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準》等?對于現有的已經不能適應當前技術經濟發展水平和保護農業環境需要的標準,應當及時進行修訂?同時,還要根據實際需要,制定一些新的標準,如《農田大氣質量標準》?《土壤環境質量標準》等?此外,還應根據各地農業環境特點制定地方環境標準?
(五)明確農業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現行的法律法規對農業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缺少有力的法律責任的規定,從而造就了農業環境執法中“無法可依”的局面?因此,農業環境保護法必須對污染和破壞農業生態環境的行為作出相應的處罰規定,并要求從重從嚴處理,這是進行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證?
(六)建立有序的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體制
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體制應采用統一監督管理與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各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對本轄區的農業環境實行監督管理,即具有對污染和破壞農業環境的單位或個人的現場檢查權,農業領域內建設的項目?技術推廣項目對農業環境評價報告的預審權,以及組織開展農業環境建設?農業環境監測和農業環境規劃等的義務?
摘要:我國農業生產在現代化進程突飛猛進的背景下不斷滿足著社會大眾的需求,與此同時也相應造成了諸多環境侵害問題,農業生產者在社會經濟地位中往往是弱者,沒有充足的能力承擔相應的環境損害責任,需要建立和完善環境責任保險制度。本文著重分析農業環境責任保險承保范圍,為普通農民生產勞動者提供更加明確的范圍界定,以尋求更適宜的環境侵權救濟方式。
關鍵詞:農業環境保險;承保模式;承保范圍
一、農業環境責任保險基本問題認知
農業環境責任保險是指農業生產者作為被保險人依法對在農業作業中所面臨的環境侵權及環境污染等環境問題進行投保的一種保險方式,從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一方面保險人通過收取保險費來補償農業生產者在進行相關環境作用所遭受的損失,提高生產者抵御環境風險的能力;另一方面,保險人一般以公司模式運營存在,相對來說擁有雄厚的財產支付力,有利于承擔和有效彌補對受害者的賠付,及時解決環境損害糾紛問題。農業環境責任保險承保范圍是指,當出現保險損害事故情形發生時,保險人根據與被保險人訂立的保險合同約定向其承擔環境侵權損壞問題補償責任的規模限度。①
二、農業環境侵權救濟制度存在的問題
農業環境侵權行為的復雜性和結果的擴大性等本身性質直接影響環境救濟制度的形成和完備,普通群眾缺乏對農業環境侵權問題合理準確的認識,農業環境管理體系不配套,同時現階段環境問題監測技術滯后,導致環境管理者監管力度不強,農業生產者防范意識和能力程度高,農業環境侵權問題處理速度緩慢,效率低下,很大程度上破壞社會秩序。農業環境保護行政執法部門因為上述因素,對環境糾紛根本原因的認知匱乏,不善于利用法律機制途徑解決環境矛盾問題,最終無法從根本上進行責任追究。雖然存在采取國家賠償的救濟模式,但是國家賠償訴訟難,執行難,受害者無法獲得全面性和正當性賠償,還會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國家財政壓力。所以需要從新的角度出發尋求新的救濟機制來應對復雜并帶有隱秘特征的環境侵權問題。
三、農業環境責任保險的提出
農業環境侵權是指在農業生產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因自然環境自身性質損壞等現象而對他人人身或財產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行為。在現代社會,環境侵權責任風險愈演愈強,傳統侵權救濟制度不能夠妥善解決對農業環境侵權受害人賠償或補償問題。需要完善責任賠償適應新時代新社會的救濟轉變方式,進而更簡便、迅速地賠償或補償受害者。所以我們在充分發揮傳統民事救濟制度的基礎之上需要探索適宜社會發展的新類型責任保險措施,通過多種形式減少農業環境損害,保證社會生產的第一道門檻。
四、農業環境責任保險承保范圍的確定
(一)一般類型的承保模式
農業環境責任保險的業務經營由政府創立專業保險公司承擔,是現有保險模式中最普遍的一種,相對其他救濟主體來說具有較為豐厚的后備基礎力量和多種類的資源獲取手段,有利于迅速地形成規模救濟方式,加強保險基金的積累和責任分擔的多元化,從而有效保護農業生態環境。但從中國農業國情來看,農業生產覆蓋面廣,且呈現地域分布不勻狀態,須要積極拓寬農業環境基礎服務渠道,以協助辦理農業環境責任保險業務,充分調取農業生產者保護環境積極性,最終保障廣大農民根本利益。
(二)承保農業環境侵權責任類型
農業環境責任保險的目的是預防環境污染,避免環境損壞問題的擴大以及給予受害人救助,一般情形下環境侵權風險主要分為突發性環境侵權風險和漸進性環境侵權風險。兩種方式對農業環境都有不同方面和程度的影響,都需從制度層面加以規范,來實現農業環境的可持續保護和穩定發展。從社會生活實踐來看,我國農業環境承保范圍傾向于承保突發性環境侵權責任,一方面,我國大部分法律規定并沒有就農業環境侵權以及農業環境責任保險制度做出詳細說明與解釋,未將持續性的農業環境侵權保障問題納入保險范圍,只在部分相關方面涉及突發性環境侵權問題。如《侵權責任法》第65條規定:“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钡?6條規定:“因污染環境發生糾紛,污染者應當就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薄董h境保護法》第52條確實明確規定了國家中央政府積極鼓勵推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拓展。但并沒有提供詳盡的行為指導理論與概括方法,導致環保部及保監會等地方性組織大多著眼于一般性的規定,重點針對工業污染責任保險,在適用農業生產領域方面仍需調試。正因為此,群眾在理解承保范圍時大都局限于突發性環境問題。筆者認為針對我國農業的發展狀況及農業環境侵權自身的隱秘性,繁瑣性等特征,急需在承擔爆發性的農業環境污染責任基礎上,逐步引入漸進性農業環境侵權問題,從而長久有效的保持農業環境健康穩定發展。多角度深入完善農業環境制度理論,加強執行力。除此之外,我國農業環境承保責任范圍在某些方面包括承保精神損害賠償責任,雖然法律并沒有直截了當就環境污染所造成的精神損害賠償情形給予具體明確的規范。但法官可以依據最高法院相關司法解釋及規定進行自由裁量范圍內的界定,適時提起精神損害賠償。
五、明確農業環境責任承保范圍界定建議
(一)完善承保模式
基于上文闡述僅僅依靠保險公司并不能為生產者提供更全面的服務,本文倡導在我國農業生產點面不均,地域分布不廣情形下逐步倡導在農村等地方健全基礎服務設施建設,建立更多的組織形式簡單、運營成本低的服務機構用以群眾更方便辦理、咨詢保險業務,多方面保障保險服務的實現。在初步實行農業環境責任保險制度時,由于農業環境風險的不穩定性以及農業環境的復雜性,使得責任保險在保險市場上競爭力嚴重低下。需要結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礎調節力量,適當引入強制責任保險機制,逐步促進農業環境責任保險可寶性的實現。
(二)擴大承保范圍
承保范圍需要根據實踐的變化不斷調整,現實中積累性、漸發性污染事故常常出現,這種類型的危害作用是長期的,造成的后果往往是不可預料和忽視的,不能將其排除在承保責任范圍之外,而是應該效仿法國和德,法國于1977年形成污染再保險聯營機制模式,將漸進性污染事故納入承保范圍之內,德國于1965年開始規定了承保人對水體逐漸污染損害進行投保,擴大承保范圍。另外我們可以效仿美國承保范圍細分的方法,即環境損害則熱保險和自由場地治理責任保險(當被保險人污染自己所有或者自己使用的場地時,承保人會按照約定在法定限額內承擔相應的治理污染保險責任)②各種類型有各自的保單,各自的保單規定各自的條款,而不是混合在一張保單上。進而可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三)配套制度的完善
環境侵權損害法律責任構成必須是明確、穩定的,其既能提供實現環保險責任制度的理論基礎,又能方便保險人提前揣測被保險人承擔農業環境侵權損害責任的范圍和限度。③立法保障不夠或者僅有簡單粗糙的規定無法確定符合利益最大化的承保范圍,最終不利于農業環境責任保險的實踐應用,所以應培養善于借鑒外國先進農業科學技術和豐富優秀管理經驗的優良習慣,結合符合國情的法律規則加以認定,明確農業責任保險范圍的構成要件,深入維護農業環境生產條件,引導農業生產環境健康發展。明確承保范圍是完善農業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的重要關鍵因素,過寬的承保范圍一般情形下體現著保險人承擔責任力度過高,長期以往會導致保險人利潤收入低,虧損大,在量的積累作用下嚴重減弱保險人承保的積極能動性。④應當注重從理論與實踐想結合的辯證角度突出農業環境侵權的一般性風險規律,尋找全新多面的思維模式全面促進農業環境責任保險方式的社會化救濟功能。
(四)承保訴訟費用承擔
我國《保險法》第66條規定:“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的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保險人承擔?!蔽覈侗kU法》第57條第2款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保險人所承擔的費用數額在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必敭a保險責任賠償所涉及的僅僅是財產保險,而不涉及責任保險⑤所以責任保險中施救費用的應單獨計算,依據不同的賠償風險類型而規定相適應的應用標準。在沒有具體法律規范的情況下可由保險公司在合同中具體規定保險實踐應用過程涉及賠償費用標準問題。
六、結語
現代農業生產所面臨的環境風險情況較為復雜,隱秘性較強,農業生產者救濟意識薄弱,以現有環保體系難以完善保障農業環境問題的實質解決。再加上缺乏強有力的救濟機制適應社會救濟化發展趨勢及欠缺轉變環境損害救濟模式新途徑,嚴重影響農業生態的健康,所以必須深入健全發展農業環境侵權保障機制,提供雄厚的后備支撐力量,完善農業環境責任保險制度,進而為農業生產者以及受害者提供有效的救濟途徑。在充分的理論基礎和扎實的實踐活動結合作用下加強保護農業生態環境,積極有效維護農業生產者、侵權相對人利益,最終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穩定發展。
作者:李英君 黃冰 單位:寧工程技術大學公共管理與法學院
摘要:為解決農村發展、資源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通過分析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發展中生態環境問題的成因,提出將生態環境保護融入到農村發展中,建立符合實際的區域農村生態環境政策、法律與管理體系。
關鍵詞:農村;生態環境;管理
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制度創新與技術進步共同帶動了農村的快速發展。但農村發展的巨大成就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犧牲環境與生態資源為代價取得的,產生了一系列農村生態環境問題,對農村生產和生活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因此,客觀上迫切需要解決農村發展、資源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
1農村發展中生態環境問題成因分析
1.1農村發展模式粗放及產業結構不合理
我國農業發展及其結構調整已逐步形成了“高投入,高產出,高排放”的農業發展格局,對農村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較大。當前農村經濟增長的特征是生產要素的產出率和利用率低下,科技進步對農業增長的貢獻率小。粗放的經濟增長方式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農村生態環境的惡化。農業產量至少有1/4是靠化肥、農藥和地膜等化學物品投入取得的。過量的農藥、化肥等的投入造成了嚴重的農業面源污染,并已經成為水污染的主要來源。農村產業結構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農業生產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①種植結構的變動。傳統的糧食作物施肥量穩步增長的同時,蔬菜、果樹、花卉等新興的經濟作物已經成為化肥消費的主體和化肥消費增長的主要推動力。化肥施用水平和化肥流失率具有正相關性,因此,種植結構演變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農業面源污染。②近年來我國畜禽養殖業發展迅猛,占農業的比重不斷增加,由于設備落后,不能及時、合理地對畜禽養殖固體廢棄物和廢水進行有效處理,帶來畜禽養殖污染問題,并且具有影響范圍廣、持續時間長的特點。③盲目的調整行為。受利益的驅動,生態脆弱地區的大量林地、草地向耕地轉化,造成水土流失、水體污染,林地、草地大量減少,導致對污染物的吸附作用大大降低,致使農村生態系統遭受破壞。
1.2生態環境管理和保護的法制體系不健全
主要是:①環境立法很少涉及農村生態環境。②環保執法力度不夠。
2農村生態環境管理理念
應構建農村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相結合的管理模式,將生態環境保護融入到農村發展中;建立符合實際的、激勵和約束相容的區域農村生態環境政策、法律與管理體系。
2.1充分認識農村生態環境管理的重要性
農村生態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影響區域和農村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加強農村生態環境管理已顯得非常必要。發達國家成功的農村生態環境管理經驗的共同點是:非常重視農村生態環境管理,將之視為環境管理的重要部分,非常重視對農村生態環境質量的評估。因此,應結合我國實際,借鑒國外相關經驗,提高對農村生態環境管理重要性認識,充分重視農村生態環境管理,將之作為生態環境管理的重要核心部分,并納入新農村建設之中。加強對重點流域農業面源污染負荷和重點區域農村工業污染狀況的科學評估,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生態環境污染監測監控體系,制定切實有效的農村生態環境管理政策。
2.2轉變農村經濟發展模式
當前粗放的農村經濟增長方式加大了農村生態環境污染程度,因此,必須轉變傳統的農業發展模式,在經濟增長的過程中解決農村生態環境問題。種植業和養殖業是農業污染的主要來源。解決農業污染的關鍵是建立和恢復中斷的農業內部物質能量循環流動的鏈條,減少農業生產中物質和能量的流失。應以循環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理論為基礎,按照循環農業的“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利用”的要求,從投入端、中間過程、輸出端3個有機的過程構建農業發展模式。把專業化的種植活動和養殖活動結合起來,實現種植和養殖兩部門之間的物質和能量的循環利用,實現種植業和養殖業區域性的種養平衡,減少環境污染。在促進農業發展的同時保持土壤肥力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水資源和生態環境,維持生態系統的功能和健康。對于農村工業發展,應將減少污染做為重要考慮因素,納入到經濟決策過程中,在農村工業發展過程中解決環境污染問題。
2.3構建完善的農村生態環境公共政策體系,綜合運用多種政策工具
由于農村環境污染復雜,來源廣泛、分散,種類繁多,表現為復合型污染,因此,有效的生態環境管理政策必須影響眾多行為者,應構建完善的政策體系,并通過“連鎖”機制來激勵相關行為主體減少污染排放。綜合運用包括產權制度、價格政策、財政政策等多種政策及補貼、教育、激勵和行為標準等多種政策工具建立起有效的農村生態環境管理機制。
2.4完善農村生態環境法律體系
制定較為完備的、可執行的農村生態環境管理的法律法規體系,特別是對農村工業污染,農藥和化肥的生產、施用,農村環境規劃等方面進行詳細的規定,并不斷進行完善,規范農村生態環境治理的責任與義務。
作者:冶春莉 王聰萍 單位:陜西省三原縣農業科技中心
摘要:
生態農業經濟是指農業再生產中生態與經濟的內在聯系及相互結合的統稱。隨著農業現代化的發展,我國農業已經擺脫了過去舊的發展模式,進入到一個全新的發展階段,努力發展農業生態經濟已成為未來農業發展的必然趨勢。發展農業生態經濟離不開農業生態環境的支持,但在現實中,我國的農村生態環境卻正面臨著異常嚴峻的形勢和問題。本文主要分析了農村生態環境與生態農業經濟的關系,并提出了改進農村生態環境,促進生態農業經濟發展的相關措施。
關鍵詞:
生態農業經濟;農村生態環境;關系影響;存在問題;改進措施
民以食為天,農業是立國之本。農村不僅是農民進行生產、生活的安身立命之所,也是人們食物的來源之地,是保證國家和諧穩定、經濟發展、人民安居樂業的基礎。我國是農業大國,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的農業現代化水平得到了巨大的發展,為我國居民提供了良好、可靠的食物來源保障。但與此同時,與農業發展息息相關的農村生態環境卻正在遭受著前所未有的破壞,人口增長、環境污染、森林破壞、水資源短缺等問題使農村生態環境持續惡化,農村生態環境面臨著巨大的壓力,這對我國的農業生產造成了極大的影響。改善農村生態環境,走生態農業經濟發展之路,才是實現我國農業、農村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一、生態農業經濟的內涵
要正確認識什么是生態農業經濟,首先要理解什么是生態農業。生態農業概念的提出是在上世紀80年代初,其主要是指合理利用經濟學原理,組織和管理農業生產建設,將傳統農業、現代科技和綠色發展理念有機結合,將農業向合理生態轉化,農業回歸自然,實現農業高產高效與可持續發展兼顧的一種新的農業發展模式。而生態農業經濟就是以發展生態農業,使農村經濟、農業發展與農業生態環境相協調為基本原則,以不超出自然生態系統承載力為基本前提,以因地制宜、使區域自然資源優勢和生態優勢得到合理利用、充分發揮為基本方向,在確保農業生態良性循環的基礎上,實現生產過程和資源利用高效化,確保開發產品優質化、無公害化,促使生產經濟效益最大化的現代化農業產業。由生態經濟的內涵我們可以總結出生態農業經濟的特點,主要包括:協調性,生態農業經濟講求的是農業一、二、三產業的協調發展以及經濟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適宜性,生態農業經濟是通過多種技術裝備,使農業發展適應區域環境條件、自然資源條件以及當地發展實際情況,從而使區域各項資源合理配置、合理利用,使農業經濟發展能夠揚長避短,優勢盡顯;持續性,生態農業經濟重視的是現代化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講求的是農業生態和農業經濟的長期整體效益,不是一勞永逸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對技術裝備和發展策略進行不斷的改進和調整,因此生態農業經濟發展具有長期持續性。
二、農村生態環境與生態農業經濟的關系研究
1.農村生態環境是發展生態農業經濟的基礎。
生態農業經濟的發展離不開農村生態環境的支持,農村生態環境為農業生產提供了必需的耕地、水等資源,保證了農業生產的正常進行。農業生態環境中每一個因素的改變都有可能對整個農業生產系統產生各種影響,如果耕地和水土資源等被破壞、被污染,必定會影響農業生產的產量和農產品的質量;同樣,良好的農業生態環境也必然會極大地促進農村和農業經濟的發展和建設。因此,良好的農村生態環境是發展生態農村經濟的基礎和前提。
2.農業經濟的發展可以促進農村生態環境的改善。
在農業生態資源有限和農業生產技術有待提高的前提下,短期內,生態農業經濟的發展與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是存在矛盾的,但從長期來看兩者又是相互促進的。農村生態環境的改善可以為農業生產發展提供更好的資源條件,從而滿足農業現代化發展的需要;而農業在發展的同時,又會為農村生態建設提供更多、更好的技術和資金支持,促使農村生態環境的逐漸改善,因此兩者是互為支持,互為促進的?;谝陨显?,我們在發展農村經濟的時候,必須遵循可持續發展的原則,重視農村生態資源環境的保護和改善,不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堅定不移地走生態農業經濟發展之路,才能使農村與農業長期健康發展。
三、當前我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問題
1.耕地資源緊張,耕地質量不斷惡化。
耕地資源是農業發展的根本,保護耕地也是保護農村生態環境的重要內容,但我國當前卻面臨著耕地面積持續減少,耕地質量不斷惡化的問題。據統計,我國現有耕地1.26億公頃,但人均耕地面積僅為0.1公頃,不足世界人均的一半,且其中的13.3%屬于坡耕地,耕地資源較為有限,并且由于人口的不斷增加,以及粗放的開發、過度地侵占濫用和各種污染問題,使得可用的高質量耕地總面積和人均耕地面積仍然在不斷地減少。
2.水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重。
農村水環境污染問題主要包括外部污染和自身污染兩方面。隨著人口的不斷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農村和城市的生活垃圾和廢棄物也不斷增多,尤其是在一些農村地區,沒有固定的垃圾傾倒區域和專門的垃圾處理措施,很多生活垃圾隨意亂扔,生活廢水不經處理就隨意進行排放;另一方面,隨著城市工業和鄉鎮企業的發展,產生的大量工業廢水也通過各種流通渠道對農村水體環境產生了不同程度和各種形式的污染,這些都屬于外部污染的范疇。而自身污染則主要來自于農業生產過程中,隨著農業生產和規模的不斷擴大,自身污染的情況也日益突出。自身污染一是濫用農藥、化肥而造成的重金屬、農藥殘留等污染;二是農業生產殘留,如秸稈、畜禽類糞便處理不當而造成的污染。我國本身農業用水就非常緊張,據資料顯示,我國目前農村有5000萬人口和3000萬牲畜面臨著飲水不足的威脅,受旱農田達到了3億畝,而各種污染更是加劇了這種情況,極大地影響了農村的生態環境和農業生產活動。
四、改善農村生態環境的措施
1.提高人們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
提高人們生態環保意識是促進農村生態環境健康發展的關鍵。農業生產的根本目的就是滿足人類社會的物質需求,但長期以來,人們在農業生產中存在著急功近利的心理,并且生態環境保護意識薄弱,只顧眼前利益而忽視長遠利益,造成了農業資源的透支利用和破壞式的開發,使農業生產超出了生態環境的承載力。雖然我國在農村生態環境建設方面花費了不少精力,但治標不治本,建設速度趕不上破壞速度。因此,必須設法從提高環保意識入手,加強宣傳教育,樹立全民環保意識,才能從根本上做好農村生態環境的保護,為生態農業經濟發展打好基礎。
2.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法制建設。
雖然我國近幾年來陸續頒布了一些涉及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但整體而言,環境保護法律體系還不十分健全,主要體現在監管制度不完善、操作性不強等方面;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相關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難以及時跟進,使得一些方面還存在著法律空白。因此,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加強法律法規執行力度,才能從法律制度上有效保護農村生態環境。
3.加強生態農業建設相關投入。
政府部門應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強農業資源保護和農村生態建設。興修農業水利工程,促進水資源合理保護利用;加強垃圾回收處理和污水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改造,以及相關的資金和技術裝備投入,促進環保技術裝備升級改造,為農村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提供有力支持。五、結語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是一項長期復雜的系統工程,影響因素多、制約條件多。因此,我們必須從多方面入手,充分調動各種有利條件共同發揮作用,牢固樹立起“既要農業經濟發展,又要農村綠水青山”的可持續發展理念,才能真正搞好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建設,促進生態農業經濟發展。
作者:張彩霞 馮俊霞 王尚 單位:河北省委黨校邯鄲站
摘要
如何建立生態農業觀光園的環境適宜性評價,了解各景觀元素在生態農業觀光園中的所發揮的功能與作用,建立完善的農業觀光園景觀評價體系。本文運用SD法,選取四個樣本案例進行景觀評價分析,并依此給出評價結果,論證評價系統的合理性。
關鍵詞
生態農業觀光園;SD法;景觀評價分析
引言:
生態農業觀光園是現代旅游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隨著農業觀光產業的發展而產生的園區模式[1]。它以農業環境為背景,以鄉村文化為基礎,以農業生產和生態觀光為主要功能,通過運用生態學、美學、景觀設計學、經濟學等原理對農業資源和景觀資源進行開發和布局,集科技示范、生態觀光、產業開發于一體[2]。因其獨特的“農業”和“旅游業”雙重產業屬性,近年來發展迅速。關于生態農業觀光園的分析研究有不少,但從實例出發對生態農業觀光園景觀評價體系的研究比較少。因此,本研究以南京巴布洛生態谷、合肥牛角大圩生態農業觀光園、句容巖藤農場、臺灣臺一生態農莊為例,運用SD法,獲取4個樣本案例調查數據并分析,基于科學性,合理性,生態學原則,對四個樣本生態農業觀光園作環境適宜性評價[3]。
1.生態農業觀光園景觀評價模型的建立
1.1評價方法
本論文主要采用SD法進進行研究,SD法即語義解析法(SemanticDifferential),簡稱SD法。簡單來說,SD法是種心理測定的研究方法,主要研究過程是運用語意義學中“言語”為量度對調查者進行心理感受測評,然后通過對各既定尺度的分析,計算出研究對象感受的定量化數據[4]。
1.2調查對象選取
在調查者的選取中,考慮到加權和概率分布影響,總計調查了50人,考慮到廣大使用者的專業背景以及受教育程度的不同,使用者個體對于農業觀光園生產性景觀的理解和需求也各有不同,故選擇非園林景觀專業背景的人員,擬統計25人。其次考慮到非專業調查者對景觀環境評價的片面性,需要從專業人士視角出發,以求獲得更全面、更涉及到本質的觀察,故這里選擇具有園林景觀設計專業背景的設計人員、研究人員,擬統計25人;考慮到被調查人群的行為能力、理解能力的不同,本次調查兩組人群的年齡跨度在20-60歲之間,性別比例均衡,選定的評價對象共50人。
1.3確定評價尺度
根據農業觀光園景觀的特征,參考建筑、規劃、園林等領域通過SD法進行美觀、空間等評價所用到的形容詞對,選擇了18對正反義成對的形容詞隨機排列供被調查者主觀印象描述。量化得到的調查數據,作為后期的分析依據,將本次調查評定尺度設定為5級,分值為-2、-1、0、1、2,以0為分界點。本次調查的形式主要采用的是以幻燈片播放照片的形式,即測試過程中將選取的農業觀光園樣本照片以幻燈片的模式播放給被調查者。
1.4樣本采集
農業觀光園地域性差異因素很大,因此為使研究更具客觀性,本文選取合肥、南京、句容、臺灣共4處規模不同、離市區距離各異的農業觀光園作為樣本材料。調查地選擇主要基于顯著性、多重性、大眾性三個原則。所選四處觀光園分別為合肥市牛角大圩農業觀光園、南京市巴布洛生態谷、江蘇句容巖藤農場、臺灣臺一生態農莊。
2.SD法調查結果分析
2.1調查結果評價
根據50組問卷調查信息回饋,對于兩組評價對象,性別、年齡比例均衡。非專業組問卷對象職業分布全面,數據能反映真實情況。根據回收的問卷調查數據,通過EXCEL統計軟件求得四處生態農業觀光園景觀樣本綜合平均值,根據得到的統計數據分別繪制出專業組和非專業組綜合評價曲線圖。比較專業和非專業組的兩組評價曲線,四個生態農業觀光園評價曲線變化大體相近,得到了較為相似的評價結果。其中個別之處也有所不同,非專業組整體在負分區評分較少,對四個樣本的景觀環境持積極肯定的態度。從兩張綜合評價曲線圖可以看出,四個生態農業觀光園中臺灣臺一生態農莊評價最高,南京巴布洛生態谷次之,合肥大圩生態農業園與句容巖藤農場評價曲線較為接近。
2.2專業組分析
具有園林專業背景的專業人員對四個生態農業觀光園的評價態度分明,通過樣本與綜合平均值的比較,可知:
(1)南京巴布洛生態谷:在吸引力,空間感、秩序感、親近感、美感、安全感等方面都呈現比較高的評價,尤其在時尚感及清潔度方面明顯高于其他三個樣本案例;但是在植物豐富度、色彩豐富度、私密度等方面尚待提高。按評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評價項目,依次為:吸引力、時尚感、空間感、清潔度、樂趣度、滿意度、生命力、秩序感、美感、放松度、安全感、一般化程度、自然化程度、尺度感、親近感、植物豐富度、私密感、色彩豐富度。巴布洛生態谷主要以葡萄產業園,現代牧場產業園、現代農業產業園為主,因而其植物豐富度、私密度和色彩豐富度評分相對較低。各項數據表明,在滿足葡萄、牧場、農業等產業的同時,巴布洛生態谷整體旅游體驗都獲得了調查者較大認可。
(2)大圩生態農業園:大圩生態農業園各項評價內容的分值也處于零點以上,說明大圩生態農業園總體景觀評價是得到肯定的。按評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評價項目,依次為:尺度感、吸引力、空間感、生命力、樂趣度、清潔度、滿意度、自然化程度、放松度、美感、安全感、植物豐富度、秩序感、時尚感、色彩豐富度、親近感、私密感、一般化程度。大圩生態農業園以蔬果采摘、科技農業、農場品輸送為主體,在尺度感、吸引力、空間感等方面比較突出,整個園區融合采摘、體驗、餐飲、觀光、度假等多種活動為一體。在一般化程度、私密感、親近感、色彩豐富度等方面有待提高。園區建設圍繞傳統采摘,農家樂,田園風光為主,缺乏時尚感,植物品種也以農作物為主,色彩豐富度較低。
(3)句容巖藤農場:該觀光園各項評價內容的分值分布于平均值的兩側,評價對象對于巖藤農場景觀的整體評分一般,按評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評價項目,依次為:空間感、清潔度、吸引力、尺度感、放松度、秩序感、安全感、滿意度、美感、時尚感、生命力、樂趣度、植物豐富度、親近感、自然化程度、私密感、一般化程度、色彩豐富度。句容巖藤農場是以花卉苗木種植、瓜果采摘、農副產品養殖、觀光休閑為主體的綜合性農業園。在大尺度空間上有地理區位優勢,花卉展覽是其一大特色,但總體景觀設計過于平淡,缺乏特色。
(4)臺灣臺一生態農莊:該觀光園各評價內容的分值全都分布于零點以上,也高于平均值。這說明臺一生態農莊的景觀評價是得到認可的,明顯高于其他三個樣本案例。按評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評價項目依次為:吸引力、滿意度、自然化程度、植物豐富度、生命力、美感、空間感、放松度、清潔度、樂趣度、時尚感、尺度感、色彩豐富度、秩序感、一般化程度、親近感、安全感。臺一生態農莊是以酒店、休閑娛樂、農場品采摘、旅游度假為經營主體的農業莊園。從評價數據可以看出,臺一生態農莊在滿足經營特色的同時,能較好地為游客提供觀光、娛樂及消費的場所,園區植被豐富,色彩艷麗,景觀基礎設施齊備,給前來觀光的游客留下很好的印象。
2.3非專業組分析
不具有園林專業背景的非專業人員對各個生態農業園的景觀評價曲線變動幅度較大,評價、評分大部分在零點以上,說明所選四個樣本均得到較為肯定的態度。通過四個樣本案例比較,可知:
(1)巴布洛生態谷:從非專業組的數據可以看出,南京巴布洛生態谷各項評分除個別評價因子外,大部分都處在零點以上,說明非專業組對巴布洛生態谷的景觀評價是積極肯定的。按評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評價項目依次為:吸引力、清潔度、時尚感、空間感、樂趣度、滿意度、生命力、秩序感、放松度、美感、安全感、一般化程度、自然化程度、尺度感、親近感、植物豐富度、私密感、色彩豐富度。對于非專業人員,巴布洛生態谷優美的環境,完善的基礎設施,豐富多彩的活動內容能夠給游客帶去較為完美的旅游體驗,所以在吸引力、時尚感方面都得到了較高的評分。生態谷以牧場、農業為經營主體,植物豐富度評價較低,只有單一幾種經濟作物品種。
(2)大圩生態農業園:非專業組對大圩生態農業觀光園部分評價內容的分值為負值,說明游客視角對大圩生態園的評價是客觀的。按評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評價項目依次為:尺度感、吸引力、空間感、生命力、樂趣度、清潔度、滿意度、自然化程度、放松度、美感、植物豐富度、秩序感、安全感、時尚感、色彩豐富度、親近感、私密感。一般化程度。大圩生態農業園占地面積廣,大圩葡萄在合肥市名氣大,所以在尺度感、吸引力、空間感等方面評分較高,但整個園區的作物種植都依托科學技術。依靠溫室大棚,因此景觀效果比較差,親近感、時尚感評分較低。
(3)句容巖藤農場:非專業組對句容巖藤農場有5項評價內容為負值,其他評價內容分值也明顯低于平均分值,說明從游客視角對句容巖藤農場的景觀整體評價一般。按評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評價項目依次為:空間感、清潔度、吸引力、尺度感、秩序感、安全感、美感、時尚感、生命力、放松度、清潔度、樂趣度、植物豐富度、親近感、自然化程度、私密度、一般化程度、色彩豐富度。與專業類人員類似,非專業人員對句容巖藤農場缺乏自然化、色彩化的景觀表示遺憾。
(4)臺一生態農莊:非專業組對臺一生態農莊的全部評價內容均為正值,說明臺一生態農莊在各項評價因子上均獲得較大的認可,并且臺一生態農莊的評分明顯高于其他三個樣本案例。按評分效果由高到低排列各評價項目依次為:吸引力、滿意度、自然化程度、植物豐富度、生命力、美感、空間感、放松度、清潔度、樂趣度、時尚感、私密感、尺度感、色彩豐富度、秩序感、一般化程度、親近感、安全感。對于非專業人員,臺一生態莊園枝繁葉茂的生態環境、豐富多彩的娛樂項目能夠給人以和諧舒適的體驗感受,他們能以游客的視角來享受這樣的場景。
3.結論
在調查的四個生態農業觀光園案例中,在專業組和非專業組中獲得綜合最高評價的是臺灣臺一生態農莊,臺一生態農莊無論在整體吸引力還是植被豐富度、環境舒適度、景觀私密性保護、景觀美感度方面均表現突出。其次是南京巴布洛生態谷,巴布洛生態谷在吸引力、時尚感、一般化程度方面的評價都遠超其他三個樣本,說明巴布洛生態谷的時尚新穎的景觀設計風格得到調查者的一致認可。其后是大圩生態農業園,無論是專業組還是非專業組對大圩生態園的評價處于一般水平,大圩生態園主要以大面積葡萄種植、農場品生產為主,所以在尺度感方面領先其他幾個樣本案例,在私密性、親密感與美感等方面比其他樣本較為落后。景觀評價最差的句容巖藤農場,除空間感外其大部分評價因子得分在四個樣本案例中均屬較低水準,在樂趣度、滿意度方面受到較低評價,究其原因是該園區管理粗放,景觀節點設計單一所致。通過SD法對生態農業觀光園景觀進行數據分析評價,通過專業組與非專業組數據調查發現,運用SD法對生態農業觀光園景觀進行評價分析是行之有效的,是符合客觀事實的,這種科學評價方式對生態農業觀光園景觀規劃設計具有重要意義。
作者:朱愛龍 朱瑾 單位:合肥工業大學建筑與藝術學院
一、生態農業旅游中的環境問題
縱觀我國各個地區生態農業旅游的發展,很大的一個特點就是生態農業旅游項目基本上都是依托當地的自然資源來進行發展,雖然這是一個發展的基本路徑,然而通過“圈地”等方式強占農田進行不合理開發,加上對于自然資源的過度依賴,就會導致兩個惡果———一是對于環境的破壞性大,二是項目自身的競爭力有限,生存期限有限。按照國際慣例,農業旅游區半徑大于9.5公里的區域(面積)時,才能發揮最佳經濟效益,而我國多個生態農業旅游是小于這個規模的,項目鱗次櫛比、林林總總,不僅造成市場范圍狹小,客源不足,效益低下,更是導致單位面積內環境的過載。除了生態農業旅游項目本身對于環境造成巨大的壓力之外,一個生態農業旅游項目開展之后,紛至沓來的游客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等問題,也是目前項目所難以承擔的。國人自身的素質有待提高,加上旅游期間疲勞等問題,導致每逢節假日,生態農業旅游項目中都會留下諸多生活垃圾、餐廚垃圾,這些垃圾的存在本身就加大了地域的環境壓力。我國的生態農業旅游項目的經營者,多數都是由農民轉化而成,在興辦起生態農業旅游項目時,他們自身對于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等問題根本不甚了解,造成在建設時期就缺失環保措施。而在生態農業旅游項目開展起來之后,又往往更加重視盈利而忽略環境保護,不注重保護環境,甚至為了滿足游客需求盲目引進外地物種,這種思想與行為造成了諸多生態農業旅游項目所在地生態環境惡化、生態失衡、外部物種入侵等環境問題。
二、生態農業旅游中的環境保護問題歸因與對策分析
(一)生態農業旅游中的環境保護問題歸因分析
生態農業旅游導致環境問題,直接原因在于政府對于生態農業項目的監管不到位。目前我國諸多生態農業旅游項目,都缺乏合理的旅游產業的發展規劃,通常是在政府的提議下,在市場的催生中,由當地的農民自發的發展起來的。這種規劃、建設通常缺乏科學性和前瞻性,也沒有進行環境評估,地方政府和農民本著“先搞起來再慢慢發展”的理念,先從資源下手,進行野蠻的開發,全然不顧環境承載力。環境問題愈演愈烈,關鍵還是在于生態農業旅游的從業人員本身環保意識不足,以及其對于經濟利益的盲目追求。誠然,我國近年來生態農業旅游項目的發展使得部分農民轉業從業人員賺得盆滿缽滿,然而這種經濟利益并沒有轉變其思想,向環境要效益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的存在。而沒有取得很好經濟效益的項目管理者就更缺乏環保意識,在追求經濟利益的同時是能夠主動犧牲環境的。歸根結底,還是從業人員自身眼界與素質的問題,從業人員準入機制、環境評價體系的缺失也縱容了這些思想的蔓延。而我國游客本身的綜合素質問題,也是導致生態農業旅游項目在特定時間出現嚴重環境問題的導火索。節假日比較集中、游客行程緊張放松對于自己的要求都是使得這一問題產生的直接原因。游客綜合素質的提高也不僅僅是游客單方面的事情,同樣需要多方面來綜合考量與處置。
(二)生態農業旅游中的環境保護問題對策分析
要解決生態農業旅游中的環境保護問題,必須針對問題的原因來對癥下藥的解決。生態農業旅游中出現的環境問題不僅僅是環境問題,其牽涉到社會公德問題、政府管理問題、行業準入制度問題、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問題等,需要各個擊破。
1.我國政府需要切實的對于生態農業旅游中的環境問題負起責任來。
在前期規劃上,一方面,要加強對于生態農業旅游項目的前期規劃,保證其在建設初期能夠考慮到當地的環境承載能力,要將生態農業旅游劃在環境保護區的紅線之外,形成對于環境的有力保護。另一方面,要剪輯健全生態農業旅游項目的準入機制,出臺對于生態旅游項目的環境保護標準,隔絕一批不達到標準的企業,拒絕其進入本行業,同時要在準入機制的基礎上加強追則,對于已經建立起來的相關項目不符合準入機制標準的,要一家家查并關停。如此,從事前和事后進行規范,則能夠使得政府的調控功能發揮完全,形成有效的環保屏障。除此之外,為了給予從業人員提升環境保護硬件設施的空間,政府還應當在別的層面給予具有環保思想的項目以一定的政策、資金上的支撐。如日本制定了《市民農園整備促進法》,政府在硬件配套設施方面給予許多優惠政策,大大解決了休閑農業建園的資金成本;意大利對給予開展農業旅游的單位開辟通路,使其享受政府的有關農業低息優惠信貸和稅收減免政策。我國政府可以政策和支撐促進生態農業旅游的環保建設,幫助從業人員解決切實的困難。
2.針對生態農業旅游的從業人員本身環保意識不足的問題。
政府需要負起責任,對于從業人員進行管理和培訓,在意識上對于其進行指導。而最為關鍵的是,從業人員需要從自身的角度來扭轉思想,接受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和生態文明思想,要意識到,企業的長期發展不是靠消耗環境來進行的,而是要靠人與自然的和諧共存,和諧發展才能夠實現的。臺灣休閑農業充分利用占全臺面積50%以上的森林資源,融合當地自然、文史資源及特有的農村生產、景觀等,在親和自然的同時實現了很好的盈利。這一案例對于生態農業旅游從業人員的啟事是,相關從業人員還需要開拓眼界,要將具體的發展策略作更為細致、科學的判斷,要主動降低自身項目對于自然資源的依賴,要逐步實現靠農產品和旅游服務實現效益,靠獨特的旅游文化分為和旅游體驗項目來實現效益,要真正將生態農業旅游項目向服務業轉化,拜托農業“面朝黃土背朝天”、“靠天收”的思想理念。實現以上兩點,最為重要的還是相關從業人員要加強學習和思考,在自我完善的基礎上提升環保意識和發展意識,對于自身企業的發展也會有很有效的提升。
3.從目前造成嚴重生態環境問題的最直接原因———游客旅游導致的環境污染這一問題來看,解決需要的也是多方面的支撐。
一方面,生態農業旅游項目在規劃時,就需要在硬件設施上考慮到普通消費者的需求,要符合人性化的需求,在合適的地點放置足夠的垃圾收納器具,使得游客能夠輕松的完成垃圾的分類、丟棄,不會因為客觀原因導致對于環境的勿擾。另一方面,大眾傳媒以及生態農業旅游項目本身,都要注重對于旅游文明、生態文明的宣傳工作,例如,在環境周期間集中宣傳旅游文明,或者在景區的導視系統、大屏幕上進行旅游文明、生態文明的宣傳,要使得游客在出行的時候能夠有一盞保護環境的明燈在于心中,在不斷的提醒中加強對于自身的自律。在精神文明建設開展數十年的當下,主動去污染環境的游客數量還是少的,只要景區服務到位,應當能夠有效的環節游客旅游導致的環境污染問題。
三、結論
生態農業旅游本身就有“生態”二字,這種旅游項目本身來源于環境,同時也需進一步親和環境,才能夠實現本身的可持續發展。在生態農業旅游發展的初期,出現一定的環境問題也是正常的,目前的主要問題就是,如何將這些問題消滅在萌芽階段,為生態農業旅游本身創造可持續發展的環境。論文認為,生態農業旅游的環境保護問題是一個綜合性的問題,是環境問題,也是社會問題、政府管理問題,因而,解決這一問題也需要政府、從業人員乃至大眾媒體、社會大眾的共同參與,方能夠使得生態農業旅游環境問題逐步減少,使得生態農業旅游真正回歸“生態”本源。
作者:劉傳營 馬麗卿 單位:浙江海洋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
一、存在問題
1.廣大農民的意識有待提高
由于廣大農民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山西省農業環境保護條例》不知道,或是不清楚,對農業環境保護意識不強,對無公害農產品標準化生產技術知之甚少,加之農產品基地受分散式經營和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的限制,因此,導致農產品安全生產規范化、標準化生產技術推廣難度比較大。
2.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資金缺乏,監管工作艱難
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涉及生產、加工、流通等環節,面廣、量大、專業性強、工作量大、監管環節多,資金缺乏,全面抓起來確實有困難。
3.檢測機構基礎薄弱,與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要求不適應
目前我市檢測人員少,能力弱,儀器設備數量不多,相應的質量安全檢驗項目還不能檢測。同時農產品監管站人員編制少。此種情況遠遠不能滿足農產品生產全程質量安全監管和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需要。
4.農業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影響農產品
品質我市農業環境污染的主要來源是農藥、化肥、農膜的不合理使用以及工業的廢水、廢氣污染,造成部分農產品不合格。
二、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建議
1.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工作
輿論引導、宣傳先行,宣傳是一種有效的監管手段,我們農業部門要不斷拓寬宣傳渠道和方式方法,力求達到多方參與,實現社會共治的良好效果。特別是深入機關、企業、學校、社區、農村進行重點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與《山西省農業環境保護條例》,以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有關政策、法規、標準、技術,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既要對有質量問題嚴重的農產品和違法的生產經營行為進行曝光,又要定期展示安全優質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品,通過展示,生產者的安全生產、商家的依法經營,消費者的科學消費意識明顯增強,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形成政府主導、部門配合、上下聯動、社會參與的新格局,形成全社會人人關心農產品生產安全和消費安全的良好氛圍。
2.強化培訓,嚴格抽檢,科學合理使用農藥、化肥
全市要加強培訓,搞好農藥與化肥的合理使用,我市在培訓方面做得比較好的縣有靈石縣和平遙縣,靈石縣2013年10月食安辦組織全縣領導干部進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培訓前邀請了晉中市有關專家就食品安全形勢和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系統專業的培訓,共培訓300余人,收效良好。平遙縣農委于5月22日和2月27日分別組織召開了全縣農藥、肥料經營戶培訓班,在培訓考試合格的基礎上,核發農藥經營許可證147戶,并與農藥經營戶簽訂了經營承諾書。2013年深入農村組織開展培訓40余場次,培訓農民1.5萬余人次,積極開展電視講座6期,大大提高了廣大農民的科技水平和安全意識。縣農委還會同工商等有關部門重點打擊無證照生產的農資黑窩點,全年共抽檢農藥13個品種,對無公害標準化果園和無公害標準化蔬菜基地(園區)開展農藥殘留檢測30余項,蔬菜、水果農藥殘留監測合格率均達到95%,另外,縣農委還對全縣農藥經銷戶全部納入監控范圍,對蔬菜、果樹農戶全部建立起了農產品生產記錄,要求農民對病蟲防控實施農業防治、化學防治、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的綜合措施,盡量減少化學防治。要求生產者嚴格按生產技術規程操作,嚴格執行農藥安全間隔期噴施農藥。讓他們使用有機肥與沼氣肥,使用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此舉有效地提高肥料利用率,減少化肥對耕地的污染。
3.加強農產品質量監管隊伍建設,加大投入,強化了農產品質量速測工作
進一步加大投資力度,特別是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有編制、有經費,強化農產品質量監管隊伍建設,加大對檢驗檢測機構經費的投入,加強檢測機構檢驗人員業務培訓,檢測部門要不定期對各生產基地的產品進行監測,及時將檢測結果上報農產品質量監管部門,監管部門根據檢測結果,深入到生產者基地,了解、詢問、查閱有關生產記錄或檔案,發現違規生產,要及時予以糾正和處置,引導企業和生產者按市場需求生產安全、優質的農產品。
4.加強工業廢水、廢氣治理工作,減輕“三廢”對農業環境的危害。
加強對工業廢水、廢氣的治理,嚴格控制污染企業廢水、廢氣的排放,對農產品產地要實行定期取樣監測,要配合環保局有關工作人員對查到不按規定排放廢水、廢氣的企業施行重罰,多次不改的進行停產處理,只有這樣,才能從而減輕“三廢”對農業環境的危害。
5.實行嚴格的質量追溯制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為確保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建議各級政府要繼續加大資金投入,建立農戶編碼系統和投入品記錄卡制度,逐步做到生產記錄可存儲、產品流向可追蹤、儲運信息可查詢,實現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通過質量安全追溯編碼,能夠查到生產者在生產過程中使用了哪些農藥、肥料等投入品,以及生產者的基本情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編碼印成卡片,或者印刷在產品包裝箱上,隨產品一同上市,消費者可在互聯網上進行查詢。一但發現質量問題,便于根據編碼溯源找到生產者,有利于責任追究。
作者:薛彥棠 單位:山西省晉中市農業委員會
一、綜合治理措施
1.加強農藥監管
近幾年來,農業行政執法緊緊圍繞全縣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深入普法、強化執法,連續兩年開展農藥監管與法制建設年活動,開展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蔬菜、水果、茶葉用藥專項整治,加強宣傳引導和科學用藥指導,作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1.1全面實施檢打聯動
根據我縣作物布局及病蟲發生特點,重點針對玉米、水稻、蔬菜、茶葉、果樹等作物主要農藥產品開展監督抽檢,同時加大對非法添加農藥隱性成分產品的抽檢力度,依法公布監督抽查結果。根據監督抽查結果,組織開展假冒偽劣農藥違法案件查處;組織開展全縣高毒高殘留、禁限用農藥專項治理行動。加強了與工商、質檢、公安、新聞媒體等部門的溝通與協作,并與周邊縣農藥監管部門簽署聯打聯防協議,做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聯合檢查,提高對假冒偽劣農資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1.2加強農藥經營許可管理
全面貫徹落實《湖北省植物保護條例》以及《農藥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加強農藥經營許可管理。合法經營,守法經營,規范經營。
1.3加強宣傳培訓,提高環保意識和法律意識
組織開展對農業執法人員、農藥企業和經營人員分類培訓,促進農資監管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開展科普宣傳,大力開展“農資打假保、春、秋冬播”送科技、送法律下鄉活動,宣傳普及農藥禁限用規定、識假辨劣、科學選購、合理使用、依法維權等知識,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和綠色防控,提高病蟲害防治效果。在鄉鎮中心組學習、農業生產合作社、陽光工程培訓作“珍愛自然資源優勢,保護農業生態環境,科學合理使用農藥、提升農產品質量水平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題講座,喚起全社會共同關注農業生態環境和人類生存環境安全。
1.4嚴格農資經營臺賬管理,完善農資經營管理制度
對農資經營單位實行“四制”,即購進備案制,經營專柜制,購銷臺賬制,公開承諾制。要求制度上墻,規范經營。并跟蹤檢查,督促農資經營戶建立和完善農資檔案管理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使農資經營的各個流通環節來歷清楚,去向明白,實行層層質量承諾,確保農資質量可追溯。
1.5突出查辦大案要案
對日常檢查、產品抽檢、舉報投訴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抓源頭,端窩點,打慣犯。對已構成刑事犯罪的,堅決移交司法機關,積極做好兩法銜接。同時通過重大農資違法案例和集中曝光假劣農資產品,公布依法懲處的結果,起到警示和震懾作用。近年來,查處重大違法案件3起,移送公安機關一起,單筆為湖北稻花香集團新橋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維權挽回特別重大經濟損失550萬元。
二、積極推廣高效低毒生物農藥
在縣內主要茶葉、蔬菜生產基地開展高效低毒生物農藥、頻振式殺蟲燈、殺蟲黃板等系列清潔生產技術項目示范,使各項技術措施落到實處。通過培訓、宣傳和實際示范應用,讓農民進一步的了解和認識低毒生物農藥,通過組織現場觀摩,開展對比試驗,讓農民實際感受生物農藥和綠色防控應用效果。
2.1開展重金屬污染普查
爭取并組織實施湖北省農產品產地重金屬污染防治項目,通過對土樣檢驗檢測,對五峰縣重金屬污染狀況提供科學依據。
2.2控制農業面源污染
2.2.1發展循環生態農業,提高農業生態和經濟效益
a)推廣農村能源綜合利用工程,有效解決畜禽糞便和秸稈造成的面源污染。
b)開展無公害農產品和有機農產品基地的建設,推廣“四位一體”的庭院經濟模式、生態等綜合示范。積極引導和鼓勵養殖場戶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工作,實行規范化、標準化、無公害化生產,提高畜禽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
c)積極推廣生態養殖模式。利用畜林、畜果、畜糧等農牧型生態養殖模式。一是利用大量的果、茶、竹等經濟林資源,發展生態放養本雞。二是利用大量的牧草資源和農作物秸桿豐富的優勢,發展養殖牛、羊。三是利用玉米等農作物種植面積較多,飼料糧豐富的優勢,根據土地消納糞便與規模養殖相結合的原則,發展養豬、蛋雞生產。通過農牧結合型生態養殖,使農牧業生態經濟系統達到整體最優、協調共生、良性循環的要求。
2.2.2加強技術培訓,推廣土地的治理和修復技術
a)加強農業環境保護培訓,使各級領導把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真正詮釋生態是立縣之本。同時使社會各階層了解不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的危害,提高公眾的環境意識。
b)大力推廣污染土地的治理和修復技術、農業面源污染控制技術、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測土配方施肥技術。
2.3加大政策投入,建設美麗鄉村
2.3.1爭取領導重視,納入資金預算
農業面源污染直接關系身體健康甚至生命,要真正擺上議事日程,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保證農業環保工作經費,以贏得經濟效益、生態效益、社會效益的同步增長。
2.3.2實施好農業環保項目,推動農業環境污染治理
積極爭取農業環保美麗鄉村建設、農村清潔生產工程、農業環境污染修復等建設項目,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實現農業生態環境的長足保護。
作者:胡家慧 單位:五峰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
1杭州農業環境安全現狀
1?1農業資源環境
杭州的地貌類別多樣,西部崇山峻嶺起伏,中部丘陵河谷相間,東部水網平原廣闊,構成了“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地形格局。2006年底,全市有耕地面積18萬hm2,其中水田15.47萬hm2,旱地2.53萬hm2。杭州屬亞熱帶季風性氣候,光溫同步,雨熱同季,四季分明,溫和濕潤,光照充足,雨量充沛。
1.2農業生態環境
杭州市委市政府十分注重環境建設,始終堅持“環境立市”的方針,明確提出了“建設生態市,打造綠色杭州”的發展戰略。農業生態環境建設是生態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支撐,市委市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從政策指導、資金投入等方面關心支持農業生態環境建設。近年來,杭州市積極開展農業廢棄物的綜合利用,推廣病蟲無害化治理技術,大力提倡科學使用農藥、化肥,尤其提倡使用生物農藥和有機復合肥料,并不斷加強對農業環境執法監管力度,在禁止秸稈焚燒,實現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沃土工程,推廣平衡配方施肥;開展土壤肥力監測和化肥、農藥污染防治監測;實現老城區畜禽限養禁養,整治沼溪鴨子放養;探索生態種養模式,實現資源循環利用和開展“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等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1.3農業設施環境
隨著杭州都市農業建設的推進,生態公益林、清水河道、農民飲用水、農村沼氣等建設迅速發展,村容村貌得到改善,創造了良好的農村人居環境。農業機械化迎來了新的春天。到2006年底,全市農業機械總動力達300.83萬千瓦,擁有各類農機具60.13萬臺(套),各類新增的農機具,充分注意了農機與農藝的配套,實現了機械化和半機械化。中低產田改造成效顯著。1997年至2006年底,全市共改造中低產田6.67余萬hm2,其中市級示范方1.65萬hm2,通過中低產田改造,將原來高低不平雜草叢生的貧瘠土地改造成優質高產良田。農田性能明顯提高,示范方內速效氮、磷、鉀分別比改造前增長16.2%、25.5%和10.2%,土壤地力等級提高,復種指數從139%提高到178%。農業設施栽培面積迅速擴大。據不完全統計,全市以鋼管大棚和智能大棚為主的設施農業面積已達0.87萬hm2,與設施農業相配套的工廠化育秧、節水灌溉、大棚中耕機械等農機及農藝新技術有新的突破。農業設施環境的改善和提高,促進了標準農田建設,全市已建成標準農田11萬hm2,較大地改善了農業設施環境。
2杭州農業環境安全的制約因素
杭州市在農業環境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但縱觀農業環境安全整體情況,形勢依然不容樂觀,既有面上的問題,又有深層次的矛盾。一是農業資源貧乏,土地后備資源嚴重不足。2006年,杭州農村人均耕地面積僅0.04hm2,低于全國、全省平均水平,而且地塊較小,隨著杭州城市化與工業化進程加快,耕地面積將進一步減少。據國土部門調查,杭州市土地后備資源嚴重不足,可以開墾為耕地的后備資源則更少。二是生態環境惡化沒有得到根本的遏制。長期以來,農業自然資源處于高負荷運行狀態,不僅自然資源生態性能得不到恢復和提高,而且為了保持糧食等農產品的穩定增產,不得不增施化肥、農藥等不利于改善環境的農業投入品。據土肥部門調查,杭州市化肥農藥使用量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導致農田整體隱患嚴重,銅、鎘、鉛、鋅等重金屬及有害元素富集,而速效磷、鉀等卻低于臨界值。種養業的發展,尤其是養殖業的發展與防止農業面源污染發生了較大的矛盾。同時,隨著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長,生產和生活廢棄物不斷增加,點源污染、面源污染、立體污染并存。據氣象部門的資料顯示,杭州是全國三大酸雨城市之一,年降水平均pH值小于5.0,市區酸雨率自1992年以來一直處于增加的趨勢。三是農業設施建設滯后。杭州市的大多數農田水利設施建于上世紀60、70年代,農村實現聯產承包以后田塊變小,農田水利設施長年失修,基礎老化,加之城市化、工業化進程的推進,土地使用性質變更,導致大田排灌設施破壞。四是設施種養業比重偏低。全市大棚等設施種養面積僅占耕地總面積的4.8%,遠遠低于發達國家的水平。
3確保杭州農業環境安全的對策措施
3.1以政策保障農業環境安全
3.1.1制定農業環境污染綜合防治規劃要抓緊制定農業環境污染綜合防治規劃,確立農業立體污染綜合治理目標和階段性、區域性、流域性治理目標,并將其與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都市農業建設規劃有機銜接起來,使污染綜合防治規劃真正落到實處。要設立覆蓋全市的農業污染觀察點(站),掌握全區域污染的實際狀況和變動趨向、主要污染源種類和變量,及時阻斷和調控污染源。
3.1.2切實保護耕地要以“尊重農民土地財產權利”為指導思想,逐步改革現行的征地制度,進一步規范征地行為,以有效保護農民土地權益,從而實現城鄉土地市場一體化。要堅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嚴格控制非農建設用地,做到用地和造地相結合,盡可能節約用地、少用地、用雜地,堅決守住基本農田這條紅線,絕不能以犧牲農業和破壞生態平衡來換取城市現代化和農村城市化,做到建城和建農兩不誤。
3.1.3構建農業環境生態補償機制要著重研究自然生態環境補償和污染受害者補償的方法,制定不同污染種類、污染程度、損害程度的經濟補償標準。與此同時,要制定補償的具體操作規程予以配套,真正落實農業環境補償機制。要加強對農業污染源的源頭防控,對環境污染風險大的生產企業和部門,實行環境污染抵押金制度,盡量做到防患于未然。要積極鼓勵和扶持發展生態農業、生態牧業以及有利于生態良性循環的沼氣、有機肥、生物農藥等項目。
3.1.4建立以綠色GDP為主要內容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要逐步建立起以綠色GDP為主要內容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引導人們從單純追求經濟增長逐步轉到注重經濟、社會、環境、安全的協調發展上來。建立生態約束機制,通過行政和法律手段,堅決遏制以犧牲資源環境、破壞農業安全為代價的污染企業、污染產業的發展。
3.1.5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要加大對新農村建設力度,進一步優化農村環境。要結合“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把生態公益林、清水河道、農民飲用水和生態家園建設統籌整合起來。一是搞好農村生活基礎設施建設。進村道路和村內主干道基本實現硬化;河道通暢整潔;設有基礎的衛生設施;農戶新建房要按標準配套三格式無害化廁所;有符合用水量要求的水源,自來水入戶率要達到100%。二是集中整治環境衛生。全面清理公路沿線、河道兩側、街道里弄及房前屋后的垃圾與露天糞便池、簡陋茅廁,并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和清掃保潔制度,生活垃圾的清運率要達到100%。三是要積極改造農村老式爐灶,推廣沼氣和太陽能等農村清潔能源。
3.2以法律法規規范監督農業環境安全
3.2.1抓緊制定農業環境保護的專項法律法規雖然,我國的《環境保護法》、《農業法》等法律法規對農業環境作了某些原則性的規定,但存在操作上的問題。為此,要抓緊制定完整、具體、針對性強的農業環境保護專項法律法規。要充分利用杭州市副省級城市有部分立法權的優勢,加緊制定杭州地方性農業環境保護法規和行政規章。由于影響農業環境既有來自農業生產內部的,也有來自外部的活動,因此,筆者認為,農業環境保護法的調整對象應是與農業有關的生產、建設、開發、科研和其他活動中所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使其有較大的涵蓋面和較強的可操作性。
3.2.2努力完善和實施農業環境標準目前,我國已制定和頒發了一些環境方面的標準,主要有《漁業水質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準》、《農藥安全使用標準》、《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準》等。但標準的實施力度不夠。筆者認為,要根據杭州都市農業建設、新農村建設和生活品質之城建設的要求,努力完善和實施農業環境標準。一是增加標準中的強制性指標,以增強農業環境保護的剛性。二是對原先制定標準中的一些不適應當前技術、經濟發展水平和保護農業環境需要的,要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三是還要根據實際需要,加快制定《農田大氣質量標準》等。
3.2.3依法強化對農業環境的全程監管要依據現有的法律法規,強化對農業環境全程監管。首先要加強對農田環境的監管。嚴格控制工業“三廢”和城市生活垃圾對農田環境的污染,建立農產品產地環境普查和定點監測制度。第二要加強對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堅持控制與治理并舉、農藝與工程結合,嚴格控制農業投入品。第三要加強動植物疫病的監控。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動植物防控體系建設。要組建杭州市動植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動植物疫情監測、疫情預防與控制、疫情收集與報告、疫情評估等業務,提升動植物疫病防控能力;要建設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全市要盡快達到免疫無規定動物疫病控制標準,控制規定動物疫病的發生,消滅或基本消滅重大動物疫病。
3.3以科技促進農業環境安全
3.3.1加強對工業污染的控制首先要通過體制創新和科技創新,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對舊的生產工藝和設備進行徹底的改造,對一些初級產品進行深加工和精加工,加快下游產品的開發,提升傳統工業的內質,使其盡快成為新的生態工業的組成部分。其次要大力發展生態工業,要模擬生態系統功能,建立起相當于生態系統的“生產者、消費者、還原者”的生態工業鏈,實現低消耗、低污染或無污染、工業發展與生態環境相協調的目標。再次要建立生態工業園區,要結合城區的擴容提質,積極配套規劃和建設生態工業園區,使工業由分散布局向集中布局轉變,扶持一批科技和生態含量高、效益好的生態工業項目,淘汰和取締高能耗高污染生產項目和地下作坊,從源頭上控制工業污染。
3.3.2加強病蟲無害化治理要加快高效低毒農藥的研制和開發,全面實施農作物病蟲草鼠綜合防治技術和無害化處理技術,積極推廣應用生物農藥,充分利用有關生物代謝產物防治病蟲害,保護天敵,達到以蟲治蟲、以菌治病的效果;要充分利用害蟲的趨性、棲息和動物習性,采用殺蟲燈、性誘殺等物理防治措施,減少化學防治的次數和強度。要掌握農膜、秸稈等在生產過程中的走向,努力提高農膜的回收率和秸稈的綜合利用率。
3.3.3加強對養殖業污染的整治要遵照生態農業和生態市建設的要求發展畜牧業,嚴格執行市政府關于畜禽禁、限養的規定,要積極發展生態循環型養殖,大力推廣農畜結合的“五園”(菜園、茶園、果園、竹園、林園)養殖、豬—沼—果循環養殖和水產品健康養殖模式,落實休漁禁漁制度。實施生化和厭氧等設施治理,對畜禽糞便進行綜合開發,制成有機肥料。要積極改進畜禽飼養方式,通過營養調控降低畜禽排泄物對環境的污染程度。
3.3.4加強對外來有害物種的清除要根據農產品大市場大流通的實際,加強對外來有害物種的管理和清除。動檢和植檢部門要加強對外來有害物種的檢測管理力度,建立外來物種“準入制度”,一旦發現外來有害物種,立即組織撲殺,以防其擴散。對諸如“一枝黃花”等已經出現的外來有害物種,要根據其不同的生長期,抓住有利時機進行撲殺。
3.3.5努力實施“沃土工程”一是要開展基本農田、標準農田的地力調查和分等定級工作。用2—3年的時間,建立地力質量及環境質量定位和動態監測點100個以上,盡快形成杭州市基本農田地力數據庫。同時要抓緊完成全市基本農田、標準農田的分等定級工作。二是要積極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測土配方施肥是保護地力行之有效的措施,要努力提高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的入戶率和到位率,在此基礎上,積極引進國內外的先進施肥技術,不斷提高科學施肥水平,嚴格控制土壤和農產品中硝酸鹽和重金屬元素的含量。三是要加大節水灌溉的推廣力度。努力研發節水灌溉機械和節水灌溉技術,引導農民積極采用節水設備和技術,擴大節水灌溉區域。四是要開展中低產田改造。杭州市尚有6.67余萬hm2中低產田,同時由于自然災害和非農建設用地等因素,每年約有0?2~0?33萬hm2耕地轉為中低產田。要認真落實杭州市“十一五”中低產田改造計劃,每年改造中低田0.67萬hm2。在中低產田改造過程中,要針對不同的障礙因子落實改造措施,還要遵循杭州的實際,積極探索和實施城市化進程中優質農田表土搬家工程,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農業生產環境安全已是當今全世界關注的熱點和難點,為此,全人類應為此作出艱苦的甚至是痛苦的努力,以保證人類良好的生存環境。
摘要:農業環境成本是指在農業生產過程中為控制對環境的損害而付出的代價以及最終給環境造成的實際損失。由這個定義可以看出,最初的環境成本特指企業的環境成本,主要是指工業企業。隨著農業生產的環境問題越來越突出,人們的目光已經由工業領域擴大到農業領域,研究農業生產的環境成本問題。
關鍵詞:農業生產、環境成本問題
1農業環境成本的內容
農業環境成本與企業環境成本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根據聯合國國際會計和報告標準政府顧問專家工作組第15次會議文件《環境會計和財務報告的立場公告》:“環境成本是指本著對環境負責的原則,為管理企業活動對環境造成的影響而被要求采取的措施成本,以及因企業執行環境目標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由此可見,企業環境成本是企業內部成本核算的一個方面,是企業的實際成本支出,屬于會計范疇;農業環境成本不僅包括預防性的成本支出,更重要的是分析農業生產行為實際對環境造成損害,是整個社會共同承擔的環境代價,屬于公共環境經濟問題。農業環境成本可以分為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農業生產本身所產生的環境成本,間接成本是指上游與下游產業所產生的環境成本,如化肥、農藥的生產,以農產品為原料的加工企業因使用原料的特殊性所產生的環境成本,如皮革加工、秸稈造紙等。根據不同的生產部門,農業環境成本還可以分為種植業環境成本、畜牧業環境成本、水產業環境成本等。本文所分析的農業環境成本是指種植業部門的直接環境成本,包括動植物資源成本、土壤資源成本、水資源成本、大氣污染成本、生命健康成本等。
2農業環境成本的核算方法
核算環境成本的方法很多,如預防費用法、恢復費用法、生產率變動法、機會成本法、間接替代法、市場價值法、人力資本法等。不同的環境成本,可以選擇不同的方法進行核算。
2.1動植物資源成本核算
動植物資源的減少,其造成的損失是無價的,同樣,各種動植物資源的恢復和保護也蘊藏著不可估量的價值。核算動植物資源的環境成本可以采用恢復費用法和維護成本法。
恢復成本取決于恢復的面積和單位面積恢復的費用,恢復費用的具體費用包括土地費用、勞動力費用、動植物資源引進培育費用和相關的技術費用等。其中動植物資源的引進培育費用是關鍵,對植物的稀有程度越高,費用就越大,一般常見的資源引進,費用很低,甚至不需要具體的費用。恢復成本既可能是一次性的,也可能是長期的,但保護成本是長期的,同樣道理,動植物資源的稀有程度越高,保護的費用就越高,常見的動植物資源只需保證其生產空間,一般不需要額外的保護費用。相反,如果需要對野生動植物生長進行控制,費用另當別論。
2.2土壤資源成本核算
土壤資源成本的核算方法常用的有兩種,一是恢復費用法,即將土壤的自然生產能力恢復到一定水平的費用;二是生產率變動法,選擇不同地區或同一地區不同年份,核算由于土壤自然肥力不同或變動而引起生產率變動所產生的凈收益差異(E)。
式中,P為產品價格;Q為產量;C為單位成本;i為產品種類。
使用恢復費用法計算土壤資源成本,關鍵在于選擇恢復土壤自然生產能力的方法和要求達到的技術指標。如果采用休耕的方法,其成本就是正常耕種的凈收益,如果采用種植綠肥等方法,在以上基礎上,其成本還應該包括種植綠肥或其他方法所產生的凈費用。
由于技術進步等因素的干擾,采用生產率變動法很難直接測定由土壤肥力下降所引起的單位面積凈收益的變化。土壤肥力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大量施用化肥造成的,因此可以通過單獨測量化肥的超正常施用量,判定土壤資源的環境成本。首先是確定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單位面積凈產值最大時化肥的最小施用量,然后計算化肥實際施用量與最小施用量之間的差額和相應的價值,最后將差價扣除因減少化肥施用而采取的其他環保手段的費用,就是使用化肥而產生的土壤資源成本。
如果替代費用超過減少化肥施用節省的成本,就會出現替代不經濟,所以替代品的經濟性和環保性同等重要。用同樣的方法可以核算農藥投入對土壤所造成的環境成本。事實上,無論化肥和農藥的投入量如何減少,都不可避免地會對土壤造成一定的損害,關鍵是把這種損害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一是可以由土壤自身進行修復,二是可以通過其他比較經濟的技術手段實現修復。
2.3水資源成本核算
水資源環境成本有三項內容,核算也分三個方面。
核算水資源的浪費成本,關鍵在于確定水資源的價格、節水灌溉的用水標準以及相應所增加的灌溉設備費用,如果價格較低,水資源的浪費就是經濟的。提高水價,水資源的環境成本就會由外部成本轉化為內部成本,節水灌溉的經濟性就會增強。
2.3.2地質災害損失的核算
在我國北部平原地區,農業灌溉用水主要來自于淺層地下水。由于地下水嚴重超采,目前在山東、河南、河北等19個省區共形成了59個漏斗區。并引發了比較嚴重的地質災害,如地陷、裂縫等,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地質災害損失的核算,一是通過調查統計計算已經造成的經濟損失,二是預測災害發生的概率和將來可能造成的損失。
2.3.3水污染環境成本的核算
農業生產對水資源造成的污染主要來自化肥、農藥、除草劑的使用,因此水污染環境成本的核算方法與土壤資源的環境成本核算方法類似。二者的差別在于水的流動性較強,水資源的污染會進一步對動植物資源和人體健康產生危害,由此造成的二次污染和損害的核算,可以分別參考動植物資源的環境成本核算和生命與健康成本核算。
2.4大氣污染環境成本核算
2.4.1溫室效應的成本核算
農業生產的溫室效應損失=溫室效應造成的凈損失×農業生產對溫室效應的負責系數
農業生產對溫室效應的負責系數=農業生產N[,2]O排放量占N[,2]O總排放量的比例×N[,2]O對溫室效應的負責系數
2.4.2秸稈燃燒的環境成本核算
首先確定秸稈燃燒所造成的損失項目,如交通事故、高速公路關閉、飛機停飛、火災等,其次統計和計算相關項目的實際經濟損失,最后將這些損失合計就是秸稈燃燒的環境成本。其中涉及生命與健康方面的損失,核算方法參見關于生命與健康成本的核算。
2.5生命與健康成本核算
在生產中與農藥的接觸對人體會產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可以致病、致殘甚至致亡,相應發生的醫療費、誤工費,以及由于勞動能力的部分或全部損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都屬于生命與健康成本核算的內容。與農業生產不相關的行為,如服藥自殺所造成的損失不是環境成本核算的內容,精神損失由于沒有統一的標準且難以衡量,也不在核算的范圍。通常使用人力資本法核算生命與健康成本。
人力資本法也叫工資損失法,它是通過市場價格和工資多少來確定個人對社會的潛在貢獻,并以此來估算生態環境變化對人體健康影響的損益。
進一步計算疾病成本和勞動能力喪失成本:
式中,R[,j]為農藥對傷殘的負責系數;Y[,0]為期望壽命(參考“WHO推薦的標準期望壽命表”);Y[,j]為第j人的實際年齡;E[,j]為勞動能力損失系數(死亡者系數為1,傷殘者根據傷殘輕重確定,具體可參照GBD傷殘等級分類);W[,y]為年人均收入;D[,j]為年陪護費用。
3農業環境成本的控制
3.1維護土地的多樣性
目前,農村土地耕地化現象非常嚴重,不僅邊邊角角都被利用,就是原來的河道、林地、草灘甚至墳地也被開墾變成了耕地。土地的過度利用將造成十分嚴重的后果,一是使許多動植物失去了生存的空間,農作物一統天下,不利于生物間的競爭與進化;二是土地耕地化使水土流失問題更趨嚴重,農作物的耕種具有很強的季節性,在春播與秋播期間,地面沒有任何植被覆蓋;三是提高了旱災與澇災的成災率,因為大量的水塘、溝渠甚至河道都被平整開墾為耕地,排澇蓄水以及灌溉的能力大大減弱。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我們在保護耕地的同時,一定要保護農村土地的多樣性,林地、草地甚至荒地也要得到一定的保護,對池塘、河道、溝渠進行全面規劃,禁止耕地對其侵占。提高農作物的產量,應該主要依靠技術與資金投入,而不是耕地面積的無限制擴張。
3.2科學施肥,減少無機肥施用量
全面使用測土配方施肥技術,避免化肥的盲目使用。發展復合肥、生物有機肥,壓縮無機肥的施用量。生物有機肥技術是以畜禽糞便為原料,以秸稈、豆粕等有機廢棄物為輔料,配以多功能發酵菌種劑,通過連續池式好氧發酵,使之在5~7天內除臭、腐熟、脫水,最終成為高效活性生物有機肥。有機肥內含有多種有益微生物,能不斷釋放出植物生長所需的營養元素和多種植物生長刺激素。肥中除含有氮、磷、鉀三大元素外,還附有含鈣、鎂、硫、硅、錳、鋅、硼等中量和微量元素。能增加土壤團粒結構,提高土壤保肥、保水、保溫能力,減少病蟲害,改善作物品質。施用有機肥料的土地比施用傳統化肥的土地一般增產10%以上?,F在,生物有機肥的生產技術比較成熟,市場供不應求,發展生物有機肥,可以實現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的雙贏。
3.3發展生物農藥和物理捕蟲技術
生物農藥是指利用生物資源開發的農藥,包括植物農藥、微生物農藥和抗生素等,生物農藥具有對人畜的毒性較小不污染環境以及病蟲不易產生抗藥性等優點。由于技術上還存在一些問題,生物農藥在我國的推廣和利用受到了一定的制約,許多生物農藥的有效成分為活體微生物,其產品制劑化技術要求高,而我國生物制劑的劑型及其工藝水平落后,致使活體微生物農藥的制劑化成為生物農藥發展的一個瓶頸。因此要加強技術攻關,使生物農藥產業不斷取代化學農藥,成為農藥的主體。同時,應重視物理捕蟲技術的普及和應用,如使用燈光、振頻等物理方法誘蟲、殺蟲。根據昆蟲趨光的天性,在其成蛾期間,在田間布置具有誘蟲和殺蟲功能的頻振殺蟲燈,殺蟲效果不亞于使用農藥,并且沒有污染,還可以大大節約成本。山東龍口市在果樹和蔬菜生產中推廣頻振式殺蟲燈技術,全市目前已應用頻振式殺蟲燈3000多盞,控制果蔬面積6000多hm[2],每年可減少農藥使用150t,節約成本上百萬元。
3.4推廣與普及節水灌溉
根據預測,到2030年我國農業用水將短缺600億~700億m[3],推廣和普及節水灌溉勢在必行。截止到2002年,全國節水灌溉工程面積只有2000萬hm[2],約占農田有效灌溉面積的36%。其中防滲渠灌溉的面積1000萬hm[2],管道輸水灌溉面積150多萬hm[2],噴灌面積230萬hm[2],微灌面積30萬hm[2]。節水效果越好的方式,其應用面積越小。發展節水灌溉,一要解決技術問題,開發和推廣適合不同地區使用的節水灌溉設備與技術,在華北平原地區,應推廣和普及管道輸水灌溉技術,在城市郊區,發展噴灌和滴灌技術等。二要解決制度問題,建立農業用水的市場機制,有償用水,利用價格杠桿,使農民自覺使用各種節水設備。
3.5全面建設農村生態文明
農業環境成本的控制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在農村全面建設生態文明,是實現人與自然協調發展的必由之路。
政府應適時引導,通過示范、教育,推廣和普及生態文明的知識,同時通過支持具體生態項目的建設,推進農村生態文明,農、林、牧、漁全面發展,維護土地利用的多樣性,利用有機物的投入發展農業。禁止秸稈燃燒,實現秸稈的綜合利用。加強面源污染的防治,改善水體和大氣環境質量。發展小沼氣工程,實現循環經濟。超級秘書網:
1.1我國農村環保立法滯后,法律體系不健全
改革開放歷經20多個春秋以來,我國的環境保護立法,已初步形成了一個以1989年12月通過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主體的法律法規體系川,此體系主要包括:①憲法關于環境保護的規定;②環境保護基本法,即1989年12月26日頒布的{環境保護法};③環境保護單行法規;④環境標準。我國目前共頒布了300多項環保標準;⑤其他部門法中的環境保護法律規范,地方性法規和規章。這些環境法都涉及了農業環境保護,并對農村環保事業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這一法律法規體系遠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首先,從其建立的經濟基礎與達到的目標上來看,這一法律體系是建立在靠行政指令來實施的計劃.經濟基礎之上,實現一種人治型的經濟范疇。而我國目前是一個以價值規律調節為主、宏觀調控為輔的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建立起一種法治型經濟范疇;其次,從此體系的大致內容上來看,現行此體系中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行政關系的行政法律規范性質的農村環保法律法規不多,而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民事關系的民事法律規范性質的農村環保法律法規更少。同時,市場經濟的基礎是要求市場上各生產要素都能自由流通和各個市場主體能夠公平、平等競爭的經濟關系,而保證這一關系的以民商法性質為主體的環保法律法規也很少,遠跟不上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最后,此法律體系不健全。此體系中“沒有綜合性的農業環境資源保護法規或條例。作為綜合性環境保護法的<環境保護法》對農業環境雖有涉及,但很簡單,而且未能將農業環境與農業自然資源的保護協調起采[1],。另外,一些重要環境領域還存在立法空白,如程序法方面的有關環境評價法、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農藥使用造成環境污染法等。從而使我國農村環保立法跟不上國際環保發展的趨勢,不利于環保事業的發展.
1.2現行的一些環境與資源保護單行法不能適應國際環保發展的需要我國現行的一些環保法規已不能適應國際環保發展的需要,如我國目前實施的1996年5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其第三章第15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向水體排放污染物未超過國家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排污費;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排污費。超標準排污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制定規劃,進行治理,并將治理規劃上報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備案。由此可見,對于未超國家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企事業單位,只要繳納排污費就屬合法;而超標準排污的企業、事業被強迫繳納排污費并進行治理。這種作法仍是過去政府對污染的控制通過對企業強迫征收排污費促使企業將外部成本內部化,并不是借鑒國際上“綠色企業”那樣自動將排污費作為產品生產成本的一個必要組成部分的做法,來促使企業走綠色化生產軌道。
1.3環境管理體制不完善,監督力度不足
目前,由于我國環保法律體系還不十分完善,致使我國至今還未形成一個統一而完善的環境管理體制?,F行的環境管理體制仍是按輔助性原則為依據的統分結合的多部門、多層次的執法管理體制,即國務院設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在{環境保護法)的規定下,省、市級政府建立環境專門機構,工業較集中的縣、鎮一般也設立專門機構或由有關部門兼管,甚至在較大的工礦企業也設有環???、室與環保專職人員[2]。這樣形成了執法主體勢力割據的局面,致使權責不明,權力過于分散,從而使一些省、市級環境保護專門機構變成了本地區行政機關的附屬機構。為了一味提高本地區的經濟效益而忽視了環境效益與社會效益,甚至一些縣、鎮領導認為只要經濟上去了,自然一切就都會搞好的,而對環保法置之不理,造成了地方保護主義極為嚴重。另外,各環保部門之間為了部門利益而互相扯皮,關鍵時刻相互推諉責任,形成了一種惡劣的部門保護主義,最終造成執法混亂,法律法規失去法律效力,致使環保工作無從說起。正是由于體制的不完善,監督力度自然也就上不去。因執法主體繁雜,上下級形不成垂直關系。往往為了地區利益、部門利益,形成了上級有政策,下級有對策的應付局面,使許多監督政策不能得到實施,法律得不到執行,監督變得蒼白無力,環境污染日益嚴重。
1.4農村干部和農民環保法律意識淡薄
我國目前仍處于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階段,市場經濟體制仍未完全確立。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人治型法律秩序仍未被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法治型法律秩序所代替。尤其是大農村干部,政策性意識濃厚,法律性意識較淡薄,致使許多法律法規在農村實施過程中給以政策化,以政策的原則性`實踐性、靈活性代替了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范性、穩定性,造成農村市場經濟法治建設障礙重重。再由于我國農村環保法整體上仍未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宣傳力度欠缺,農村環保法在廣大農村干部`群眾頭腦中仍是一個未知數。從而出現了一些農村干部為了本地區經濟利益而置環保法不顧,采取“殺雞取卵`竭澤而漁”的策略采發展經濟。這樣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短期效益與長遠利益對立起來,嚴重違背了自然規律、經濟發展規律與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要求。這些干部的地方保護主義對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產生了極壞的影響。同時,一些農民缺乏接近環保法、了解環保法,認識不清環保法的內在經濟動因,而為了自己一時的經濟利益濫伐林木,大肆捕獲珍稀動植物,過度放牧,加劇了自然生態環境的惡化,遭到了大自然的嚴重懲罰。
2健全和完善我國農村環保法制的設想
2.1扭轉人治化,加強法治化,推動農村環保產業市場化進程
法治是一種文明的法律精神,即法律至上、平等運用`制約權力、權利本位`正當程序、達到一種理想的社會狀態[3]。其核心是價值取向上的定性特征或價值合理選擇與定位[4],力求社會價值的平衡與互補,公正地調整各種利益關系,平等地保護和促進一切正當利益為價值目標[5]。由此它與。權力集中化,決策專斷化,利益凝集化”的人治是根本對立的。目前,我國正在完善的農村市場經濟本身就是一種法治經濟,基于此,扭轉人治化,加強法治化正是我國農村由以入治為特征的計劃經濟體制向以法治為特征的市場經濟體制轉變的客觀需要,是我國農村法治建設的關鍵,而農村環保法制建設正是我國農村法制建設中的關鍵一環。由此,轉變農村環保法制建設中出現的以-人治”為核心,忽視環境效益,社會效益而片面發展經濟效益的思想意識,樹立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思想,就顯得尤為重要。因此,我們必須正確協調人與自然的關系,解決好人與人之間的利益關系,從而推動農村環保適應國際化趨勢,加速環保產業市場化的發展進程。
2.2完善農村環保法律體系,使之統一化、規范化和高效化
2.2.1完善農村環保立法體系
為了適應農村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達到農產品國際貿易化發展的要求,基于農村環保法制建設的現狀,需要構筑一個比較完善的、獨立的農村環保法律體系,把農村環保這一塊從整個環保法中獨立開來,根據可持續發展原則,結合農村環保本身所具有的特點,,形成一個單獨針對農村的環保法律體系。此體系大致應由下列各部分構成:①憲法關于農村環境與資源保護的規定;②農村環境與資源保護基本法;③農村環境與資源保護單行法;④農村環境標準;⑤其他部門法中關于農村的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規范。這樣使整個農村環保法律體系統一化,有利于農村環保法制建設有序地進行。
2.2.2依據農村環保法律體系框架,使各項環保法律法規規范化、完善化
農村環保法律法規應做如下完善:①立法高度方面。(環境保護法》的制定應由全國人大常委上升到全國人大,加大此項法律的權威性,真正落實保護環境是我國一項基本國策。同時,在基本法中應增加綜合性的農業環境管理法律,以完善農村環境與資源保護基本法這一塊;②補充農村環境與資源保護法中欠缺的單行法。如農村清潔生產促進法,環境保護評價法,農藥使用造成環境污染法等;③修訂現有立法,以適應目前農村環保法制建設同國際接軌的需要。如{水污染防治法)中的排污費稅法的規定,1997年國務院頒布實施的{農藥管理條例)中對于農藥進行使用所造成的污染怎樣處治,仍缺乏相應的法律條款;④根據國內國際情況,制定出既符合我國國情又能與國際環保接軌的環境標準;⑤加強地方環境與資源保護的立法,全面具體落實農村環保法律法規,切實推動農村環保事業的發展。
2.2.3規范農村環保管理體制,促使此體系高效實施
為了在農村有效實施環保法,必須提供一套強有力的管理體制作保障:基于目前的管理體制,除繼續完善排污許可證制度、征收排污費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等外,還應建立實施清潔生產促進制度,農業環保責任制度和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定量考核制度,獸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等。
2.3健全執法機構,強化執法隊伍
2.3.1健全執法機構
依據農村環?;痉ê铜h保管理體制,應建立一個從中央到地方進行統一管理的專門環保機構,即中央仍由部級(甚至權限要高于一般的部)的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對全國環保建設進行統一部署、管理、指揮、協調。各省、市、縣級政府設置專門環保機構,此機構為環??偩值姆种C構。在各地環保執法過程中,環保局為執法主體,并且垂直上一級環保機構管轄、監督,不隸屬當地政府主管,但各地政府必須參與輔助本地環保機構工作,另外,各部門環保執法機構也應由環保分局采擔任。這樣全國各地各部門的環保工作都由統一的環保機構來行使職權,各級政府與各部門密切配合各內部的環保法制工作,并將此項工作作為考核各級政府各個部門政績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有效地制止地方保護主義與部門保護主義。
2.3.2強化執法隊伍,不斷提高執法水平
要不斷提高各級執法隊伍人員的政治覺悟,使其能抵制各種腐敗現象的侵蝕,嚴格依法辦事,作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要不斷更新執法人員的知識結構,強化他們各項環??萍技寄埽煌瑫r也要妥善安排好農村環保執法人員的待遇問題,盡量作到懲罰分明,充分調動環保執法人員的積極性,保證環保法落實到實處。
2.4加強執法監督,提高執法力度
農村環保執法監督機制由2個監督層面組成:①上下級政府監督關系,即上級政府把下級政府關于環保工作開展的好壞,是否密切配合環保機關工作的順利進行,做為進行量化考核評定其年度政績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這樣:對當地政府起到了良好的監督作用,同時,也利于扭轉地方政府只重經濟效益而忽視環境效益與社會效益的不良傾向;②環保機關形成上下級的垂直監督關系。國家環??偩忠獜姆珊托姓蠈Ω骷壄h保機關`各部門的環保機關在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方面加大稽查力度。對個別環保機構不能認真執行杯保法規,不能圓滿完成上級交付的任務的情況要進行嚴格查處。對違法亂紀現象應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及行政責任,促使各級各部門的環保機構依法行政,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2種監督制度的實施既能克服地方保護主義與部門保護主義的發生,又能在人民群眾中樹立起環保部門的執法權威,保證農村環保法制建設順利進行。
2.5加強環保法制宣傳,提高于部和農民的環保法律意識
目前我國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不高,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較低,法治意識淡薄,廣大農民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仍是一種小生產者,自私自利性在他們心目中仍占有一定的地位,從而出現了一些農民為了一己的利益,在金錢的誘惑下大肆捕獲國家珍稀動物,濫伐林木,嚴重破壞了生態平衡。與此同時,在我國中西部一些欠發達地區的農村干部對環保還存有模糊認識,環保法律意識極其淡薄。因此,在廣大農村必須加強環保法制建設,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廣大農村干部群眾環境意識。
2.6借鑒國外環保法制經驗,爭取早日與國際環保法制接軌
在我國農村環保法制建設過程中,要借鑒國外一些發達國家的立法經驗和管理體制,引進一些尖端的管理技術與環??萍肌M瑫r要加強研究國際環境保護條約、公約,充分利用WTO中關于雙邊或多邊貿易協定中規定的非歧視原則和國民待遇原則,達到與國際環保法規接軌,為我國農村環保事業的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