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建筑大學學報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首次出現不常用法定計量單位時在括號內注明與舊制單位的換算關系。
②引用以書代刊的出版物,應依次標明作者、文章標題、主編、書名、期號、出版社、出版時間,但不必注明頁碼。
③正文行文中非漢語姓氏一律使用外文原文。
④稿件所涉及的課題如系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的左下方,作者單位的上方加注 “基金項目:項目名稱(編號)”,并附基金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⑤作者對來稿的真實性及科學性負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修改稿逾期3個月不寄回者,視作自動撤稿。
重慶建筑大學學報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