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史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編輯部收到來稿后進行登記編號,并送專家評審和主編審定,并在3個月內答復作者是否錄用。如在3個月后未得到編輯部消息,可查詢,如作者未取得錄用通知可改投它刊或自行處理。
②中文題名不應超過20個漢字。并應譯成相對應的英文題名,英文題名僅僅第一單詞的第一字母大寫。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共用的縮略語。
③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采用順序編碼制,請按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編號。所引文獻必須是作者直接閱讀參考過的、最主要的、公開出版文獻。
④中文內容摘要300字左右,要求能夠客觀反映論文的主要內容信息。中文關鍵詞3~5個,應為能夠反映論文主題概念的詞或詞組。
⑤稿件作者的署名之下標注每個作者的工作單位全稱及所在地的省或直轄市或自治區的地名、郵政編碼,同時附英文翻譯。
⑥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⑦正文中標題編排格式為:二級標題用“一”或“一、……”(居中、宋體四號);三級標題用“(一)”(首行縮進兩格、宋體五號加粗);四級標題用“1.……”(宋體五號)。
⑧腳注中的外文參考文獻要用外文原文,作者、書名、雜志名字體一致采用Times New Roman,書名、雜志名等用斜體,其余采用正體。
⑨圖和表具有自明性和可讀性。圖與表不能重復同一數據。圖和表要有序號,序號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分別按其在正文內出現的先后順序連續編碼。
⑩引言部分一般包括對該期刊文集的簡要介紹、本期刊文集的主題重點、相關背景信息等。引言的目的是為讀者提供一個整體的了解和切入點,引導他們進入雜志的主題內容。
北京文史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